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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合同

时间:2022-09-22 13:34: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总包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总包合同

第1篇

【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EPCI总包合同;完工百分比法

一、引言

由于建造合同的特殊性,国际会计准则及美国会计准则均作为单独的一项准则执行,即《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IAS11,1993年)、《美国会计公报第45号――长期建造合同》(ARB45,1955年)。

海洋工程EPCI总包合同,是指为海洋油气田开发及配套工程的设计、采办、陆地建造及海上安装业务签订的总包合同。 但海洋工程EPCI总包合同有其自身的特点,导致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过程中,各相关因素对企业要求较高、影响较大。海洋工程EPCI总包合同的特点表现在,一方面,与常规的建造安装工程合同特征相似,具有所建造产品体积大、建造周期长、价值比较大的特点;另一方面,其特殊性表现在,工程业务跨设计、采办、建造和安装四个阶段,各阶段投入的资源不同、毛利率差异大、施工过程有交叉、综合的施工形象不能简单测量等,这些特殊性加大了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难度。一方面,对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和内控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现行建造合同准则也限制了EPCI总包合同个性化地选择更合理的核算模式。

二、建造合同准则在海洋工程EPCI总包合同的应用难点

由于海洋工程EPCI项目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受项目管理水平限制以及海上作业条件的限制,会发生非常规成本,从而导致预计总成本的波动。

1.由于合同工期长,材料费价格、油料价格、船舶资源价格的波动是否能清楚、及时显示出来,取决于内控制度的完善,即业务采办前是否受项目明细预算控制(包括量和价的控制),预算责任人是否重视成本控制,预算监控单位是否及时得到数据反馈,从而及时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

2.海上安装作业受制于天气情况、海况以及在不同海域的作业经验,影响作业效率,将极大影响成本支出,海上安装的成本水平往往也决定了合同盈亏水平。

3.合同出现变更属于常态,但虽有合同约束,但在实际操作中变更谈判周期长,这导致变更成本已经发生,但变更收入难以确定;若及时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则可以相对准确的调整成本进度,或者在进行成本进度确认时剔除变更成本占比,否则将导致向未确定收入来源的成本配比了合同收入,既提前确认了收入,又掩盖了潜在风险。

4.若是外币合同,则合同收入总额受汇率变动影响,那么应在汇率发生变动时调整折算成人民币合同总额,合同总额=已结算合同款金额×到账时汇率+未结算合同款×期末汇率。

三、改进建议

1.建立工程进度计划与成本预计多级对应关系

进度控制与费用控制是项目管理“四大控制”之二,这两条控制线通常执行两套制度,并分别由计划工程师和费用工程师进行具体控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虽然EPCI合同的工程进度不适合作为确定完工百分比的方法,但可以通过建立工程进度计划与成本预计数据的对应关系,并用于验证成本进度是否出现偏离。如某项目工程计划进度与预计成本构成计算对比如下,即当工程进度达到10%时,成本进度达到3%;当工程进度达到60%时,成本进度达到34%,依此类推。

2.细分业务成本进度比总成本进度更能准确反映阶段性业绩

由于EPCI合同跨设计、采办、建造、安装不同业务环节,实际上不同业务阶段对应着不同的行业,因此,对应的毛利润也不同。如果以总成本进度结算,相当于不同业务结算以相同的预计毛利率结算收入,不能反映业务真实的毛利率。而按照业务板块分别确认还可实现以下三点管理意义:

(1)实现从项目投标报价(按业务板块分别计价)到项目预算、年度预算和核算的口径一致,实现闭环管理;(2)有利于企业内部利润中心考核管理,每个业务板块的目标资产报酬率不一致,按板块核算才能实现按板块考核,推动实现整体盈利能力最大化;(3)可以按板块披露数据,有利于投资者合理估计工程公司的价值。

但以业务成本进度替代总成本进度执行完工百分比法,同时也是建造合同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与合并条款的挑战,从而受到了限制。成本进度法本身是建立在完善的内控基础上,只要公司内控体系足以支撑实现EPCI总包合同按业务板块细分,那么会计准则就应该支持按照业务板块结转收入。

四、结论

执行海洋工程EPCI总包合同,通过建立项目管理中工程进度控制与成本进度控制的多级对应关系,财务人员可以有效实施过程监控职能,完善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各会计期间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由于按细分业务板块成本进度结转收入,比总成本进度能更准确反映总包合同的各阶段性业绩,同时能从多方面促进提升工程公司的绩效管理水平,应得到会计准则的支持。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分包合同,国际承包工程合同,总包商,分包商

一、分包量的确定

分包量确定多大合适?是签订分包合同的关键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分包单价以及分包合同能否履行。分包量越小,发生的管理费等成本相对越高,合同价自然越高,这对降低工程成本不利。分包量越小,分包商数量就越多,增加了总包在管理上的困难。相反,分包量太大,而分包商在资金和施工技术设备上又不一定能满足进度和质量的要求,势必影响到工程质量和最终进度,可能引起经济纠纷。因此,分包量的确定,必须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根据分包成本和分包商的综合施工能力等因素来确定,然后决定采用大分包还是多头分包,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二、工程范围要明确

分包合同的工程范围必须非常明确,如房屋基础工程的承包,是在±0.00标高处止,还是在地面垫层处止;是包括余土外运,还是只到回填为止,等等,都必须在回填中详细说明。同时,一些辅助工作,如测量放线、场内水电连接等也必须明确。分清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避免扯皮。

三、分包商之间的协调

大中型工程的施工现场一般有多家分包商。作为总包商,要在宏观上满足工程总进度的要求,在微观上对各自为政的分包商的施工工序、进度加强管理,进行协调,做到遍地开花但方寸不乱,保证总工期。因此,合同要规定分包商的计划都必须服从总包的总计划要求,一旦总包商指令分包商修改计划,加快进度,分包商必须服从,并无条件地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将被视为违约,要承担一切后果。

四、履约保函和质量保证金

分包合同必须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保函,并从进度款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函许经总包认可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有效期至合同终止的无条件保函。履约保函和质量保证金是总包管理分包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

五、工期

合同的工期问题显得更为重要,特别是关键项工程的分包,其进度不仅影响分包者自己的进度而且会影响到其他分包商的进度,甚至整个工程的进度。所以,在确定各分包商合同的工期时,必须根据工程总施工计划工期的要求,留有一定余地,分别确定各分包工程的工期。同时,分包合同中还必须有详细的分批、分段、分项工期表,以随时掌握并控制分包商的进度。对一些经常计划脱期的分包商,要根据工期表,及时提出书面警告。一旦断定分包商确实无力履行合同,则应及时按合同有关条款,制裁分包商,包括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预付款保函,甚至处以必要的罚金。

六、对分包商无力履行合同的处理

在分包合同中应规定,总包商有权根据工期表判断分包商的进度及施工能力,若发现分包商无力履行合同,经两次警告仍无明显好转,则视为分包商无力履行合同,总包商有权单方宣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和预付款保函。还要根据当地法规和合同条款,对分包商延误工期进行罚款,罚款比例在分包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

七、材料供应和材料预付款

分包合同的材料供应各不相同一种是由总包商提供,并规定损耗率,分包商只负责包工;另一种是总包商只提供几大主材的官价指标,有分包商负责购买、运输。这两种办法各有优点,前者对材料认可、成本核定有好处,后者总包商管理简单方便。

若分包商提供材料,总包商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材料款。为防止分包商将本工程的材料用于其它工地,合同必须明确规定,预付款必须是在材料到现场盘点后,才能在每月的进度款中予以支付。

八、付款方式和时间

分包合同的付款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如总包合同中有外汇工程,分包合同则可因分包商为当地公司,少给甚至不给外汇,而全部支付当地货币。至于付款时间,只能在总包受到业主的工程款后,才能支付。对于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补偿问题,可与总包合同一样,业主付总包就付,业主付多少总包就付多少,做到公平合理,既不占便宜也不吃亏。

九、索赔问题

分包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分包商提出索赔问题。为避免承担业主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索赔的风险,分包合同中表现明确规定,除因总包失误造成分包的经济损失外,所有的施工索赔都应得到业主的认可,并只有在支付总包人以后才能支付分包商。

十、税收问题

第3篇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第4篇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5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分包商;合同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1)工程协调。合同中需明确所分包的工程范围、内容以及为承接工程所承担的相关任务,对于各专业的工程界面都应该有明确的划分跟合理的搭接。(2)价格协调。总包合同的报价中包括了分包合同的报价,分包报价水平直接影响到总包合同的造价以及竞争能力。分包合同是在总包合同签订后才进行签订的,因此,分包商应该积极配合总包商进行总包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双方的最大利益。(3)时间协调。分包合同要像总包合同一样,明确有关分包商工作的时间期限以及工程中合作部门间的时间关系,明确工程延误后的所有责任问题。(4)技术协调。分包合同中应该明确指出各分包队伍的具体工作职责及该队伍所涉及的工程技术,确保工种间的技术协调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完成。(5)风险协调。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往往都会有风险的存在,一般总承包商会将自身和容中的风险分摊在分包单位上,所以分包企业应该认真分析分包合同,为工程开展和面临的问题做好相应准备。此外,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工程内容的变更等问题,随之而来的将是合同变更,分包商需要注意相关合同条款。在工程出现问题而需要索赔时,为确保双方利益,分包商需要全力协助承包商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之前,除了认真了解分包合同之外,还要仔细了解工程施工的某些相关部门及单位,比如其他分包商,要了解分包商的大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以确保工程开展过程中能够良好的配合,确保施工进度,还有材料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一定要降低工程风险,保证工程的整体进度。

二、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需要监督和控制的有施工成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分包合同展开的,是一个全面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因此,施工监督过程便是分包合同的履行和管理的过程,需要分包商在项目实施的全部过程中,需要认真分析合同,认真做好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1)业主。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商会有同业主打交道的时候,在同业主进行交流的过程中,要同业主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为后续合作打好必要基础。(2)设计部门。设计部门对整个工程方案的和施工效果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工程的变更同设计部门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因此,分包商应该格外重视设计部门,同时还可以通过设计部门对施工进行优化,方便工程的顺利进行。(3)监理。监理,是负责管理整个施工工程的预算、进展速度等问题的部门,分包商同样需要认真对待。(4)其他分包商。搞好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对工程的开展同样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部门间的合作,工作的协调开展,对项目实施同样至关重要。由于分包商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涉及到业主、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多方面人员,又要时刻因对工程中项目变更、内容变更以及设计变更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特点便是动态性。

三、工程施工中的索赔问题

一是工程变更。这是最容易引起纠纷和索赔的问题之一,在正常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出于某种原因对承包方提出修改、减少或增加部分工程量。二是工程延误。在工程项目进行小部分变动时,工程变更的设计图和相关资料业主没有按时交付承包商,造成工程延期;业主或监理人员要求改变原合同施工顺序,造成工程延期。三是工程停工。总承包与分包商之间的工程纠纷引发的索赔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不能按时提供分包商关于工程施工的所需材料、设备及施工费用等。第二,总承包商没有按合同要求像分包商支付工程款。第三,总承包商对分包商提出了有关分包合同内容外的额外要求。如果是工程中出现的不太严重的问题,分包商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继续保证工程进度,双方尽可能的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将损失降到最低。内部索赔问题,真正需要的不是盈利,而是重在解决目前所碰到的问题。

工程分包在提高工程效率,提升工程质量方面做出了突出的的贡献,对于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分包合同的具体实施展开分析,希望能够给今后的工程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促进我国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汪小金.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第6篇

关键词: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U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6-0149-02

1 EPC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及特点

在工程建设中所谓EPC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业主的委托,然后对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的设计。所需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承包。它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体系。与传统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和开车等环节的相互脱节现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参与方涉及到业主、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们均以合同关系为纽带相互协作,使得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

1.1 合同管理任务的双重性

总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强与项目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发包人的身份,加强对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这使得工程总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双重性。

1.2 合同参与方多,管理的风险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资质与能力的限制,总承商需将自身资质与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来实施,这就增加了项目的参与方,过多的参与方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控性,使项目的管理风险也明显提高。

1.3 合同的管理过程复杂

从总包项目合同的谈判签约到合同的履行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除需加强对总包合同的管理外,还需要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管理。

2 EPC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重点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为保证总承包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必加强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EPC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关于合同的签约管理工作,二是关于合同的履行工作。三是,关于合同的收尾管理工作。

2.1 关于合同的签约管理工作

在EPC总承包合同的管理中,关于合同的签约管理首先要做到签订合同时文字要严谨,这主要是因为,在合同签订时如果文字不严谨很容易造成合同出现误解,进面影响了合同该履行的义务,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所以,这就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文字一定要严谨,要依照法律规定来订立有效的合同,以此来体现合同双方的真实意图。其次,对于合同中列到的条款一定要清晰完整,以此避免签订合同后出现合同不全面、不完整的现象,特别应注意各分包合同的接口关系,如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的接口。在设备采购合同中应明确设备基础图提交设计的时间和设备交货的时间。这样设计不但能根据安排及时出具施工图,而且施工合同条件也能与之对应,避免提前或延期交货对工程的费用与进度产生影响。另外,供货商是否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以及提供的数量及规格类别,都应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最后应合理选择合同的计价模式。合同的计价模式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单价与总合同又可分为固定价与可调价合同。不同的计价模式有不同的特点,合同中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固定总价合同把变更的风险从发包方转移到了承包方,承包方在合同报价时应合理的考虑图纸变更等风险因素,合同中应含有相应的风险费。固定单价合同中承包方承担了价格的风险,而发包方则承担了工程量的风险。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发包方则承担合部的风险。对于可调价格合同,承包方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少。

2.2 合同的履约管理

在合同签订后,安排合同的执行人把关于合同中提到的要求进行阅读,然后,把整理好的合同让项目部的所有人员都作一个了解,熟悉合同中的内容和要求,并根据合同要求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另外,项目部还应根据合同要求制作工程管理流程,将合同中提到了共同目标进一步细化,分阶段进行落实。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2.2.1 合同的工作范围与责任划分管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了避免发生对工程工作范围的误解,在工程建设前,合同双方一定要将合同在进行明确,将合同中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然后将之贯穿在整个合同中,这一过程对于工程完工后的结算及工程的顺利进行有着很大的作用,所以,在合同建立时一定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管理,保证合同的真实与完整。

①关于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合同的总承包范围,其总承包合同一般是指总价合同,对于合同中的额度一般是对应工作中的每项内容,这就要求在总承包合同中关于工作的范围标准一定要明确,然后,将每项的价格表都要做好。另外,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工程合同的管理人员要与业主做好交流与沟通工作,以此来明确合同中的范围,以此让双方在工程建设中能够有效的履行合同中的要求及相关约定,以免因合同不完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业主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与业主做好沟通工作,然后对于要求做成书面形式的文字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请业主签字确认要。对于合同范围外的大额工作,可以与业主签定协议后以书面的形式对合同进行变更。

②关于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一般出现在大型的总承包项目中,其在项目建设前,往往要进行多个的分包过程,在分包完成后,然后在进行合同的签订,比如,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由于这些分包在合同签订时,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相互联系的,这也进一步形成了分包合同管理的问题,加大了其管理的难点,比如,在土建工程中对于安装中基础建设的移交。保管等工作.范围和责任的划分应与预算定额相对应,这样有利于工程费用的核算.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交叉施工的现象,交叉施工的现象造成了合同在分包方责任发生分歧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在合同签订以后,工程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同分包方一起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然后明确合同中的范围及工程责任的划分,比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主要单位来负责工程中处理垃圾的问题。然后,对于合同中存在遗漏问题要及时做好变更工作。

③关于采购合同。关于采购合同,它是工程项目建设中最重要的合同项目,其主要特点是合同数目多。合同类型多,管理工作量大等。在采购合同范围管理中设备配件及设备间的接口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果在合同签订中没有对项目的价格表进行计列,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供应商拒绝提供配件的现象,造成了在施工中紧急采购的现象,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工程工期的质量和期限。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对于这种问题一定要注意在合同签订时的范围制定,由其要做好设备的接口问题。

2.2.2 关于合同的工期管理工作

在总承包合同中,一般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节点的控制,然后对完成的状况再进行申请支付,,在支付完成后,相赶紧向业主申报相关证书。并作为总包进度款支付申请的直接依据。对于分包合同,应及时记录工程各节点的完成时间。当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出现时,承包方应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其进行书面形式的确认,对于那些在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记录要加以保存,对于施工中发生的一些问题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作好保存工作,以免影响工程费用的结算管理。

2.2.3 关于合同费用管理工作

项目部要做好施工中费用的控制问题,这就要求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一定要按期去结算总包款,形成进度款支付要以周期为节点,对于施工中的工作量要进行定期的核算,在核算的过程中一要注意不能让进度款发生超付款现象,对于施工中的材料要进行定期的整理和归档,方便以后结算。

2.2.4 关于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在总承包施工过程中,关于合同会经常出现变更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合同签订的设计深度和管理水平所造成另外,在合同变更的过程中,一定要在一定的条件之下进行变更,这样才能有法律效力,关于合同的变更问题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约定变更,二是法定变更两种。其主要容易发生变更内容是工程的范围。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工程性能的要求等,而对分包合同而言其变更的主要内容有工程范围。工程质量的标准以及工程项目中的单价;此外,在合同进行变更时,一定要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更改,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2.2.5 关于合同违约索赔管理的工作

在工程建设往往建设时间比较长、施工过程比较复杂,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发生违约现象,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做好关于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的问题。总包单位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证据要以书面或图片等形式为主,并尽量留有业主或在于监理签审的关于合同违约事实的相关意见。然后对其违约证据包括违约的时间、数量、费用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以此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要其时效性。

3 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两个方面,即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

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包括文档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使用和移交等环节。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档案管理和项目验收备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规范和文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总承包项目结束时,要按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指合同执行完毕后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以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项目部全员参与的活动,应重点对合同的分包方式、签订、相关方的责任划分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审,并将评审中总结出的改进经验运用到下一个项目的管理工作中。

4 结 语

工程总承包是工程发承包的一种管理模式,其合同管理的实践与探索对提升总承商的项目管理水平和实现总承包商的管理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总承包商只有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制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管理好总承包项目中的众多合同,顺利的实现项目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陈庆华.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方管理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5.

[2] 张立新,范卿泽,郭秀荣.工程施工中分包商的合同管理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2003,(8).

[3] 郑磊,成虎.我国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展的几个问题[J].建筑施工管理,2004,(12).

第7篇

一、工作任务与目标

这次换发证基本任务是:按省、市、县统一的要求,在1*9年第二轮延包合同书的基础上,对全乡农村责任田重新进行清查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对全乡承包责任田的农户换发、补发全省统一印制的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建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档案。

工作目标:省、市、县要求到20*年底,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证到户率达90%,2009年第一季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证到户率达到100%,并建好乡土地承包合同纸质档案,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电子档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

*

三、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搞好宣传发动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必须高度重视,站在严格执法,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来做好这次农村土地承包期纠正及换发证工作。

今年秋收后,乡、村、组要逐级召开专门会议,搞好宣传发动,对农户讲清依法纠正承包期及换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进一步明白换发证书,是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确立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举措。

(二)搞好摸底调查,清理登记,汇总情况,开展试点工作

各驻村干部进组入户,会同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上户调查摸底,对农村土地状况(包括地块名称、土地面积等级、地类、丘块四至、基本农田等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对未发包的土地也要逐一清理登记,并将清理登记情况汇总,同时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政策,以事实为依据,尊重历史,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的遗留问题。

(三)组织实施

各村要在广泛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周密安排,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换发证工作,对在第二轮延包进没有按政策调整到位的村民小组,则由驻村干部及村干部组织按第二轮延包政策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到位,将承包合同签到2029年年底,并重新发证,承包期为30年(200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对已按土地承包法承包30年和不需要调整的村民小组,由乡组织力量,核实承包面积、丘块、丘块四至等相关资料后,按省规定的统一模式逐户重新填写承包合同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核实无误后,将承包合同书交农户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全乡统一为1*9年12月30日,原证宣布作废,换发新证。在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中,各村要根据本村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正确制定换发证工作方案,防止引发新的土地矛盾纠纷。

(四)做好承包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要切实做好工作承包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村里要设置承包合同专柜,乡经管站也要分村设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柜,对土地承包合同书统一存档保管。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将承包合同信息录入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软件中,逐步建立省、市、县、乡、村联网的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总结验收

各村必须在20*年12月20日以前将农村土地承包换证工作的总结交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农村经济管理站),并接受县里检查验收。

四、时间安排

这次换发证工作,时间服从质量,但全乡统一要求在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个换发证工作,个别情况特别复杂,工作难度特别大的村组也必须在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19日——9月30日,乡、村、组逐级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搞好宣传发动。

10月1日——10月31日,调查、摸底、汇总、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11月1日——11月30日,对承包合同,权证重新填写、核对。

第8篇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198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5.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1.“总包商”:系指甲方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3.“总包商的工程师”:系指由总包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员。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设_________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浆材料、钢筋,并运送到工地。

3.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工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保险。

4.运送由总包商提供的材料:总包商在bkb库房中的塔架、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总包商在bkb的库房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分包商应按总包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总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取得总包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五)劳动力

分包商应:

1.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总包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

3.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4.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总包商和_________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需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

6.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其雇员和工人提供保险费及工人补偿。

(六)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遵守_________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应对此完全负责。

2.根据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__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七)与业主谈判

除总包商的工程师授权外,分包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与业主接触或谈判。

(八)维修保证期

分包商将从接收补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所有工程,不会由于其雇员的工艺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质量差而发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属于分包商和其雇员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要求诉讼费、指控和其他费用的责任。

(十)保险

1.工程保险:总包商应按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自费对永久和临时性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进行保险,这应包括分包工程在内。

2.第三方保险:包括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保险,将由总包商承担,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费用。

3.工人补偿:分包商应自费负责其工人的保险,包括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

4.对以总包商名义的保险单中的索赔补偿的确定,分包商应在3天内备齐各种有效的证单。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险偿付的各种损失和费用,分包商应对此承担责任。

所有扣减款额应记在分包商的帐上。

对属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总包商的或租给总包商的全部机动车辆运输设备和工具,如未计入总包商的保险单,分包商应自费保险。

(十一)运输

分包商应提供该分包工程施工及运送其人员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运输车辆。

(十二)工具及设备

该分包工程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设备、拨具、张紧装置、操作线、传动滑车等、分包商应自费提供。

分包商应遵守_________国有关各种工具、设备、机械及运输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关规定,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一俟该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应负责把上述全部设备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国。

(十三)总包商材料的交付

总包商应负责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导线、绝缘装置、绝缘体及导线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线等。分包商应在bkb总包商的仓库提取材料,将材料装车,运送到施工现场并卸车,费用自行承担,按双方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对分包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该项工作开始前一周为分包商备好。如果总包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总包商应准许分包商一个相应的延长期。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应注意该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燃料、剂等,在_________国市场可能会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时,分包商应自费安排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材料,从而保证该分包工程不间断地进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该分包工程价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约数,变化范围在±_________%之内,则单价不作任何变化。

如果变化值超过±_________%,应按总包合同一般条款中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区

总包商应取得由业主写给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为分包商选定建立其宿舍区的场地。函件所花费用和有关宿舍区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十七)总包商的监督

总包商将指定一位或几位工程师监督该项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员应对其承担义务。

(十八)许可证和执照

总包商应帮助分包商获得分包商雇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居住证和劳动证、该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口许可证,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资进口许可证,要获取由业主写给_________国有关当局的证明信。办理这些函件所花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开支均应由分包商承担。

(十九)竣工及惩罚

根据双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时得到材料,分包商就应按下列规定日期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各分项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于分包商的错误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该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误一天,就向总包商支付拖延分项工程的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作为罚金或违约罚款金,罚金或违约罚款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分包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二十)分包商的过错

如果总包商认为分包商未能认真或迅速地进行施工,或没有准确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视总包商工程师所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理的书面指示,或违反合同规定,总包商可以向分包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职、疏忽及违约行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执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总包商将有权雇用其他人并立即对被忽略部分的工程进行施工。另一种方法是在不损害总包商其他正常权利的情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总包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总包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关的),并对设备正常磨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考虑分包商对这些设备所拥有的任何权利。此外,对按分包合同规定应属分包商的那部分余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总包商有权保留并要求不付,或根据已完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这项工程或实施其中的一部分,费用如超过应属分包商的余款,那么分包商应承担这部分超过的款项。

(二十一)进度报告

分包商应按总包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周和每月的进度报表。

(二十二)厂商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分包商应呈送用于该分包工程的水泥、钢筋、砂、砾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厂商证明及试验报告,并取得总包商对此批准。混凝土试块的报告单应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请单一起呈送。所有试验及试验报告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条款

总包商应按如下规定向分包商付款

1.预付款,其金额为分包合同价总额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银行开具的等值银行预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内,付给分包商;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

2.每月完成的并经业主验收的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凭暂时验收证书。

4.分段工程占分包价的_________%;凭最终验收证书。

按总包合同规定,只有工程经业主在四周内验收后,上述1、2及4条规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发票之日起五周内,才能付给分包商。

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额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国的当地货币: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当地货币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国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过电汇付给分包商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汇费应由总包商负担。

预付款将用美元支付,预付款中超过_________%的美元数额应从前三次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验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应符合业主的要求,如相应的规范和在现场协商中作出的决定,总的原则应该是总包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则业主代表的决定应为主导意见。

(二十五)税捐

分包商应对所有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税捐的付款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税款。

(二十六)履约保函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分包商应根据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银行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额度相当于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号法律(_________国对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总包商受_________国_________号法律保护,并享有第_________条,_________条款所规定的免税权,这些免税权也适用于分包商。

(二十八)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

(二十九)文件和图纸

在收到最终付款之时,或在此之前,分包商应向总包商退还所有总包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此处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于除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时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总包商或业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资料。涉及本协议目的的除外。

(三十)素混凝土

技术规范第9节中所要求的素混凝土(混合比1∶3∶6),应视为已计算在分包合同的单价中,对这种混凝土规定的条款,分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十一)总包商材料的延迟交付

如总包商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因总包商延迟交付材料而造成分包商现场工人和设备窝工,同时也不能将其人员和设备投入其他工程的施工,此时总包商应按价格表所规定的日工资(计日工资)标准,付给分包商窝工时间费用。延迟交付材料少于三天时,按本条规定,分包商不能提出赔偿要求。

(三十二)分包商应负责清扫公用道路,并铺筑供其车辆及设备出入公用道路的临时通道。分包商应谨慎小心,以免引起财产或农作物不必要的损失。

(三十三)如果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业主表示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生效。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业主没有表示同意,本协议便无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要求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业主表示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生效。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业主没有表示同意,本协议便无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要求赔偿。

总包商(盖章):_________ 分包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第9篇

假设总承包合同的造价为A万元,分包工程的造价为B万元(B≤A),对总承包单位而言,B是分包工程的总成本;而对分包单位来说,B则是其收入。在施工企业会计实务中,很多总包人通常会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因为这样不但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而且很多总承包单位为了资质方面对业绩的需要,也迫使它不能放弃本就属于自己的工作量即收入。在税金方面,总承包单位应以(A―B)万元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及相应的税金附加,同时,总承包单位又是法定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即应以分包人分包的工程造价B万元为基数代扣代缴营业税及相应的税金附加。

[例]2007年4月,乙公司中标甲的某工程,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注明工程合同总造价为600万元,工期为7个月,乙经甲同意,将其中的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分包合同中注明工程造价为150万元,丙上交乙4%的管理费(不考虑乙收取管理费的税金)。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为400万元,工程在当年11月底如期完工。2007年7月,工程完成一半时,甲乙双方结算工程款300 万元,实际支付280万元,余款工程完工时一次性结清。为简便计算,假设乙丙公司于完工时一次性结算价款,且假设只考虑营业税,总包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2007年6月,甲乙公司结算总承包价款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000000

贷:工程结算

3000000

实际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2800000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2800000

按开票数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0000

上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2)乙丙公司结算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500000

贷:应付账款――丙公司

1500000

乙代扣税金

借:应付账款――丙公司 4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代缴营业税 45000

上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代缴营业税 45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

收取管理费并支付余款

借:应付账款――丙公司

145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60000

银行存款

1395000

(3)2007年11月,甲乙结算余款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000000

贷:工程结算

3000000

按开票数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0000

上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收取余款

借:银行存款

3200000

贷:应收账款

3200000

(4)发生工程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4000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4000000

(5)确认收入与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5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0

(6)工程竣工时,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

借:工程结算

6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500000

第10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财务风险管控;重要审核事项

中图分类号:F12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6-0047-03

一、投标报价阶段

投标报价处于项目开发阶段,企业投标价格的制定既要保证具备足够的竞争力,同时也要保证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投标报价的制定及审核是项目投标阶段的关键事项。通常情况下,投标报价表由项目人员编制,财务部门作为审核主体之一,在审核投标报表财务相关事项时,应关注的重点包括主要成本是否已取得合作单位的报价表(或其他依据),以及主要费用项目估算是否合理。由于成本部分一般由合作单位报价,相对较为确定,而费用部分主要依靠估算,因此是审核重点,其中税费、财务费用、汇率风险相关费用等应该是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

(一)税费

影响报价的税费主要有四项,一是印花税:对外合同和对内合同均需缴纳,税负为总包合同及分包/采购合同价格的003%;二是增值税:“营改增”工作完成后,项目涉及国内流转主要为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出口设备增值税一般享受增值税免税及退税优惠。即对于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同时退还该商品在国内流通环节已承担的税款。因此,投标报价表中,增值税出口退税作为出口设备成本的减项列示;三是佣金涉及的相关税费:如果该项费用由承包企业承担,即应在投标报价中列示支付佣金时代扣代缴的672%增值税及附加,以及佣金比例超过合同总价5%以上的部分应缴纳25%的所得税;四是项目所在国涉及的税费:根据标书要求和项目具体情况,按照项目所在国的税费政策填列。

(二)财务费用

影响报价的财务费用一般包括三类,一是银行保函费,其中投标保函每季度收费005%,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期保函每季度收费01%。对于直开保函(担保银行直接向受益人开出保函),国内银行一般按季度收取,不到一个季度按一个季度收取。对于转开保函(担保银行委托国外银行出具保函),不同国别、不同银行的转开费不同,具体费用需咨询银行;二是资金占用利息:项目如需垫付资金,则应该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测算资金利息成本;三是银行手续费:出口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议付费可参考0125%计算,第三国采购部分如开立信用证,开证费可参考015%计算;四是融资利息及费用、出口信用保险费,可根据银行和信保公司的报价填列。

(三)汇率风险费

由于国际工程业务多使用外币结算,受外汇市场汇率波动影响,汇率风险成为国际工程业务的重要风险之一,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根据项目未来现金流和项目执行期,按照银行的远期外汇报价分期计算、预估填列,其中第三国采购和项目所在国分包款等可以直接以外币结算的部分不受汇率影响,可以在测算汇率风险时剔除。

二、合同重要财务条款审核

项目中标后,承包企业需要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并与分包商、供货商签订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一般应由各法律、财务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并保障承包企业合理利益。在承包商签订总包合同、分包/采购合同时,应分别关注以下财务事项。

(一)总包合同

在总包合同的签约过程中,财务部门除了需要对合同总体财务事项安排予以关注外,需要对收汇条款进行重点审核,一是关注预付款条款,一般应要求收到业主一定比例预付款后合同方可开始执行;二是关注收款进度是否与工程进度配比,确保收款及时性;三是关注质保金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比例过大占压公司资金。

(二)分包合同

在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的签约过程中,财务部门应重点关注:一是付款条件是否完备,是否在满足付款方各项要求后进行支付;二是款项支付进度安排,即款项支付进度是否与工期进度相匹配,避免超进度支付情形;三是担保条款,即预付款、履约或质保金在支付前对方是否先行开具保函或具有其他担保措施。

(三)总包合同与分包合同关系

总包、分包合同应具有一定对应关系,作为总承包商,一方面要将总包合同的具体执行要求技术货物规格型号等在分包合同中作同等要求,避免由于分包合同要求不清导致无法满足业务要求;二是确保各分包合同无缝衔接,总包合同所有义务全面落实,避免由于责任范围接口不清导致执行过程中的推诿扯皮。

三、概预算管理

工程概预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预先计算和确定项目的全部工程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由于项目概算的编制和调整对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的国际工程项目的收入、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对概预算编制及调整的审核也是重要财务事项之一。

通常情况下,当项目对外合同已经签订并生效,项目管理模式已确定,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并得到业主批准,且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分包价格基本确定时,即可开始编制概预算工作。概算编制的基础及财务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概算编制应依据合同、投标报价表、设计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关行业的定额及限额设计造价指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已经签约的分包合同和已经采购的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或在有效期内的投标报价,按照实际价格计列。尚未签约或招标的分包合同和设备、材料供货合同,参照项目投标报价表、相关行业的定额及限额设计造价指标、已经采购的同类分包合同或设备和材料价格、设计概算书,并结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信息估算计列。其他费用,可参照已执行的类似项目实际费用数据并结合该项目的执行模式、执行地特点等估算计列。概算的成本水平和费用标准应能预估项目的实际水平,客观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不重不漏,定价准确合理。且应综合考虑项目实施中的各类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合理预估。

执行概算因市场环境、国家政策、工程设计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概算总额发生重大变化,应编制调整概算,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融资管理

对承包商来说,是否能够获取项目,不仅取决于企业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以及行业信誉,很大程度上在于承包商的融资能力和资金运营能力。对于业主或各国政府来讲,如果能够通过承包商的融资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则项目签约可能性大幅增长。目前,“走出去”企业可运用的主要融资品种包括政府优惠贷款(我国政府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借款国政府提供的双边援贷款)、出口信贷(为支持我国机电设备出口,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针对出口项目提供的利率较低的贷款,包括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商业银行贷款(传统融资方式)、项目融资(以项目预期收益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等。在目前实际应用中,由于政府优惠贷款、出口买方信贷、项目融资的成功案例较少,出口卖方信贷成为我国国际承包工程业务的主要融资工具。

财务部门应在企业内部加强融资政策的宣传,在出口卖方信贷申请过程中,引导业务部门在业务开发时关注融资项目国别、担保措施、业主实力、合同范围、中国元素等融资审批的重点因素。与此同时,应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除传统融资渠道外,应特别关注基金及新兴银行,其中基金包括: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丝路基金、东盟基金等。新兴银行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金砖银行),实现传统融资渠道与新兴融资渠道的有机结合。

五、银行保函管理

银行保函是担保人(一般是国内总包方)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业主)作出的一种以款项支付为手段并由合同之前的第三方(银行)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是国际工程业务中较为常用的担保手段之一。应该关注的财务事项包括:

(一)保函条款审核

在开出或收到保函时,作为总包商应重点关注的保函条款包括三方面,一是转让条款:从总承包商利益出发,对业主开出的保函应尽可能为不可转让的保函,从而避免由于业主转让保函带来的额外风险。对于收取分包商的保函应尽可能争取为可以转让保函,以便将其转给业主,以减少承包商担保金额;二是减额条款:对于预付款保函,由于预付款将逐月从工程进度款中扣还,因此预付款保函金额也应随扣还后的余额而减少,承包人在通过银行开出这种保函时,应当在保函上注明,在施工期间应按月或按季度从业主那里取得同意此保函减值的通知;三是金额及期限条款,避免担保金额过高,避免有效期过长,给项目执行带来潜在风险。

与此同时,保函开立前还应对业主的财力状况、资信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作全面调查,对于私营项目,承包商在按业主要求提交各类货币履约保证书时,也应要求业主提供银行的付款保函或支付信用证明。

(二)保函撤销或延期

保函到期后,需要办理撤销手续或延期手续。对于可以撤销的保函,保函到期如不办理撤销,仍承担被索偿的风险,且银行将继续收取担保费用。对于需要延期的保函,如果未能及时办理延期,可能面临被索赔风险,因此应在到期前提前办理内部审批相关手续,避免由于未及时办理延期收到业主的索赔,影响公司信誉水平。

六、汇率风险

由于国际工程项目多以美元、欧元或项目所在国当地货币等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受全球经济环境影响,近年外汇市场波动较大,汇率变动将对项目收益产生较大影响。一般情况下,对于使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的项目,在人民币处于升值通道期间,会对项目收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而在人民币贬值过程中,将会带来额外的汇兑收益。

为了尽量减少汇率不确定的影响,财务部门应与项目部有效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强对外汇市场研判,谨慎选择结算币别,在签约前深入分析外汇市场,对合同执行期内汇率变动予以分析,选取更加有利于项目收益的币种;二是对于已经确定币种的合同,合理预计并科学计算汇率波动影响金额,计入项目概算成本;三是尽量准确预计收汇时点,选择远期金融产品,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损失;四是合理把握结售汇时间,在人民币升值期间,收到外汇后应尽快结汇,对外支付时再行购汇,在人民币贬值期间则反向操作。

七、税务事项

国际工程项目涉及的税务事项包括印花税、流转税、所得税等,其中增值税出口退税、所得税税收抵扣对项目收益影响较大,在实际财务工作中应关注以下问题:

(一)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出口优惠政策,但如果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则会出现不能退税的情形,为确保退税工作顺利,应保证:一是及时认证,必须在发票开出后180天内完成认证。认证过程中需要注意审核发票的商品名称、数量与报关单一致; 二是及时申报,早收退税款。在中国电子口岸登陆出口退税系统,及时提交报关单出口信息及相关数据,提供资料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出口货物远期收汇备案证明(外管局开具);三是不断规范日常退税工作,力争取得并积极维护A类或B类资质,不仅可加快退税速度,同时可享受未收汇情况下收到退税款的待遇。

(二)所得税

所得税是针对项目收入扣除成本后的利润总额进行征税。一般情况下,在项目所在国形成的利润,需要在当地按照当地税率缴纳所得税,年终国内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双边税收协定进行抵扣。在办理国内抵扣事项时应注意:一是必须在汇算清缴期限内(次年5月31日前)取得项目所在国的所得税完税证明;二是根据分国不分项政策,同一国别不同项目的盈亏可以抵消;三是关注项目当地利润形成期间,避免前期少后期多,后期税额超出国内可抵扣上限,加大税收负担;四是对于企业为规避当地税务风险,合同约定所有税负全部外方承担的项目,仍要尽量取得完税证明,避免由于业主未实际交纳税费而引发的补税风险。

八、境外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

为满足项目资质等要求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多数“走出去”企业会在项目所在国建立分支机构,具体形式包括代表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为完善财务管理,避免税务罚款,企业应不断强化境外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防范境外财务风险,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机构设立前应充分了解当地关于税务登记的要求并按规定办理;二是应尽量派出财务人员在现场负责财务工作或聘请当地中介机构进行日常会计工作,并按当地法规按时进行纳税申报;二是定期将现场账面资产负债情况发回本部,本部将其并入总公司账内,保障公司账面资产的完整性;三是定期组织海外机构财务检查工作或离任审计工作,对现场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离任的境外机构负责人做到“离任必审”,强化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参考文献]

第11篇

(一)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1.公司集权式的发包方式这是应用较为广泛的分包发包方式。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地位签署分包合同,合同的法律地位自然。由公司的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团队管理执行。这种方式,公司掌握着较项目更为广泛的信息渠道,公司的采购发包管理更为规范和程序化,又有能与承包商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的优势,公司集中管理发包,能够在市场中找到更有价值的(性价比最佳)分包价格,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成本的宏观控制。缺点是,项目团队在执行中,存在一些信息不明,形成“难管”局面,但通过建立良好的管理组织架构和沟通渠道,这个问题是可以克服的。

2.项目团队发包这是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寻找和选择分包商,由公司授权项目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工程管理由分包商直接管理。这种方式效率高,发包便捷,更贴近实际,项目管理较为有力。

3.公司发包与项目发包结合式这是上述两项的结合,对大中型的、复杂程度高的、合同额较大的分项由公司集中控制;小型的、简单的、合同额不大的采用项目自行处理,公司审批的方式。

(二)合同管理(分包)

1.合同类型以下为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类的合同类型:

1.1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投标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1.2单价合同

a.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价格的发包方式。b.纯单价合同工程量未知,仅以单价签定合同 c.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结合对工程量明确的部分,可使用总价合同,变化较大,不确定的以单价合同签定协议。

1.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2.合同准备项目分包合同准备包括下列内容:分包计划―合同范围确定―询价(招投标)―合同谈判―形成合同文件

2.1总包商应在对业主的投标期间,就着手拟订项目分包计划,初步确定工作范围、数量、开竣工时间等。

2.2 确定合同范围根据分包计划,便可对分包工程进行合同内容确定。这里所说“合同范围”不仅指工作内容,而是指“对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材料规格、开竣工时间、进度安排、责任和义务、使用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风险分摊等等因素。

2.3询价询价是一个选择分包商的决策过程。询价过程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分包合同范围说明.

2.4合同谈判合同谈判一般要对以下几点进行深入的讨论和澄清:a.合同范围因合同范围一般由总承包方拟订,对总承包有利,分包商往往对合同范围要进行讨价还价。b.变更进一步明确,变更的处理程序和办法、费用。c.甲乙方责任和义务d.违约责任明确包括质量、工期等方面的惩罚规定

3.合同执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实质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促使合同卖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建立合同文件管理系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应有两方面的工作:合同文件的文档化管理、合同事件的程序化管理。

二、分包生产过程管理分包生产过程主要的工作

1.质量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具有任务型工作的特点,它区别于工厂重复性作业的特点。传统的质量保证体系起源于工厂作业型的质量生产方式,并不适用于任务型的生产方式。传统的质量保证体系认为合格的输入和合格的生产过程就能够得到合格的产品,偏重于过程控制。但项目生产的特点,以及强调满足顾客要求为中心的今天,项目质量管理不仅要关注过程,更要关注结果(目标)。因此新版的ISO9000也提出了如何在项目环境里建立质量体系的问题,项目多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完成任务。新版的ISO9000弱化了建立庞大的刚性体系内容,转而突出了柔性的8大质量管理原则。笔者认为,对分包的质量管理,应以目标管理的方式,贯彻质量管理原则的过程,来完成分包任务。目标融入过程,过程实现目标。

2.进度控制根据前面分析,进度管理仍然要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总包方应做好下列工作:

2.1制定目标,计划进度分包商的工作不一定是象总包那样,生产是连续的,分包商只承担了工程的某一个部分的工作,受其他分包影响,分包的工作可能是间断的,所以总包对分包的工期目标或进度计划也是动态的,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的,总包商要让分包方认识到这一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免分包商因非自身原因的工期耽误,向总包提出过多索赔。总包的计划或工期目标,务必要仔细计划,符合实际。

2.2整体协调由于上面的原因,总包商在指定计划时,必须整体协调,不能专注于某一项,整体协调包括时间上、空间上的、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系统协调,这是总包在项目管理中必须要做好的管理义务。

2.3动态检查进度管理的基本工作就是进度检查,这跟过程方法时相一致的。“加快进度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缩短进度检查的时间间隔。”项目进度在不断变化,只有动态的检查进度,才能控制进度。

3.总分包协调项目总分包之间是由合同这一法律关系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企业内部的行政关系不同。

三、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预测

1专业化程度更高专业化程度更高,使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更精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要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找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分包商的一些不重要的辅工作将会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 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的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的组建,分包商会更多的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的补充协议。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第12篇

笔者从事土木工程造价多年,近年来有幸涉猎一定数量有关土木工程项目的司法鉴定工作,梳理自己近些年工作实践中的体会以及遇到的实务案例相关问题的处理,就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工作体会发表一些粗浅的认识,愿与同行一起探讨。

1 认真把握鉴定资料的有效性

但凡涉及有关工程的司法鉴定,绝大多数都是原告与被告达不成一致意见,争议或矛盾较为严重,争议无法协调解决,只有一纸诉讼告到法院。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主要依据法院移交的原、被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计算及相应的判断,往往原、被告双方多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资料,而时常资料中多数是造价问题和法律问题纠结在一起,分析鉴定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对造价鉴定人员尤为重要,鉴定人员既要精通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又要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中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认真把握、判断资料的有效性,其一、判别工程相关合同的有效性,其二、判别工程招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其三、较多是判别有关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的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另外,对鉴定资料不完整如何把握相关鉴定也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所必须具备的相关素质,下面笔者通过几个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中部分问题的分析处理来反映对以上几方面的理解和把握。

《案例一》某厂区工程因工程款拖欠(建设单位)甲方被(总包单位)乙方,施工总包合同约定: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执行浙江省(94版)定额,总价下浮18.8%。根据施工总包合同约定的口径计算,工程造价约有1000余万元,其中厂房为轻钢屋顶,依据合同约定的口径计算,结算造价为68万元,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原告)将其厂房的轻钢屋顶分包给某钢结构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厂房轻钢屋顶的施工安装合同(乙方与丙方,即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按现行市场价结算。丙方(分包单位)施工完工后,总包单位未按时支付给分包单位工程款,被分包单位,某区人民法院按某咨询单位的鉴定造价80万元判决总包单位限期支付给分包单位。原告(乙方)支付丙方(分包单位)80万元分包工程款后,将“某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作为与甲方合同纠纷中轻钢屋顶造价依据,计算轻钢屋顶的造价,因分包合同计价没有甲方确认相关签证资料,现场甲方也不同意认可,乙方虽支付费用超出总包合同计价,但轻钢屋顶工程计价也只能依据总包合同约定条件进行结算,并不受其他合同的约束,即鉴定造价按前述68万元计算,鉴定中对《判决书》造价不予采纳,这也提醒总包单位类似情况一定要认真把握。签订分包合同一定要与总包合同一致,若有调整也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同。

《案例二》某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单位(甲方)与内部施工班组(乙方)签订《内部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标的是劳务清工,机械中乙方只自备吊机,计价约定按浙江省市政定额计算人工费,并按相应提升72%结算, 自备吊机的机械费按定额中的机械费计算。该工程因故未按期完工,双方终止合同,结算完成工程量,甲方依据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的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计算人工、机械费,且人工费提升72%,甲方按此计算清工费用支付乙方,乙方不予认可,产生纠纷上告法院,争议焦点为市政定额标准,原因是合同未明确具体定额,是93还是94定额,鉴于以上情况,该司法鉴定处理方法为分步进行,首先对甲乙双方进行定额解释,消除双方对定额理解误区,其次达成理解共识,形成统一处理意见,第三依据统一意见在进行工程量计算,确认清工费用,针对市政定额浙江有这样的情况: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的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是按84定额水平编制的,与94浙江省预算定额的人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相差约一倍多;因浙江省造价主管部门未编制94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只制定了与其配套的造价管理文件,仍参照93市政定额单估表,其人工和机械台班应调整价内差。内部劳务承包合同约定为按浙江省市政定额计算人工费和机械费,不能单方面理解为94浙江省市政预算定额就是浙江省市政定额93单估表。依据上面解释,建议计价按参照93市政定额单估表,其人工和机械台班相应调整价内差至94水平,另人工费再上调72%,此建议得到法院的采纳,该司法鉴定工作也顺利完成。

在这里还要着重讲一下施工合同中的阴阳合同,在当前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为更多节约资金,往往与施工方签订阴阳合同,用阳合同备案,按阴合同执行,如果双方友好合作,一般按阴合同执行,如发生纠纷施工单位往往将阳合同告到法院,按照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即应按“阳”合同结算工程款。笔者也遇到类似的案例,情况如下,某工业城办公楼、车间工程,施工单位(乙方)能承接到此工程迫于建设方的压力,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且两合同造价相差200万元。乙方因工程完工后,拿不到拖欠工程款,提讼,将阳合同告上法院,司法鉴定过程虽然坎坷,历经一审、二审,最终仍按阳合同结算工程款,建设方不仅支付原拖欠工程款,而且还更多支付工程款,这也提醒其他建设方签订阴阳合同还是有许多弊端和风险,违法的事还是不做为好。

2 工程造价和损失索赔的鉴定要方法恰当、合理,要反映公正合理

对鉴定资料的整理分析与采纳通常都是工程专业技术问题与法律问题交织,涉及当事人双方利益公平、公正的体现,鉴定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是造价鉴定工作的关键,他可以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要求鉴定人员一定要具备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涉及到工程造价的鉴定大致可分为形成的工程实体的工程量造价鉴定和其他损失费用的索赔,面对不同的造价鉴定应采取不同的司法鉴定方法。凡涉及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的工程,有一定数量的都是因多方面原因中途停工的半拉子工程,对于造价部分的鉴定的计算与工程审计计算大体相同,但关键是要很好地把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而此部分工程量应是已完成的质量合格工程量或者是在工序合格的工程量,特别是业主口头变更而资料签证等手续不全的工程量,这就需要事前与原被告双方协调沟通形成意见统一的书面资料,以使后续工程造价鉴定能顺利完成提供保证。而对于其他损失索赔的司法鉴定,其鉴定工作更加烦杂,索赔内容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利息以及诉讼费、违约金等费用索赔,对此费用索赔很难有统一的标准,需要鉴定人员依据不同的情况,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经验,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测算,已达到司法的公正。

《案例三》某市有一厂房和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完工后,建设单位在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情况下直接使用,厂房立即开始加工生产,几个月后,建设单位发现新建厂房、综合楼外墙龟裂,主体框架梁板出现较多裂缝,且楼面板裂缝也较为严重。当地建筑工程质检站出具了《厂房及综合楼裂缝检测报告》,确认工程质量问题为施工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两套《修补方案》,并委托省内某造价部门依据《修补方案》编制修复费用,要求施工单位承担对出现问题进行整改修补费用,施工方以业主提前占用就似同竣工验收,上述费用不予承担,双方纠纷不能解决,建设单位上告某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出施工单位应承担工程保修期的保修责任,综合两套《修补方案》确认修复费用判决由施工单位承担,判决后施工单位对修补费用数量有异议,又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笔者所在单位接受二审的委托,由本人负责此修补费用重新鉴定。笔者在鉴定过程中在与双方沟通分析两修补方案,找出各自方案存在问题及双方争议的地方,又提出综合原设计方案的第三种修补办法,在得到设计、甲方认可,同时与甲乙双方人员现场测算实际修补工程量,在双方认同的材料计价的情况下,分别测算出三套修补方案的相关费用后提交法院裁决,最终法院判定按第三方案的费用执行,判决后双方没有分歧,纠纷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