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前景

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前景

时间:2023-09-15 17:32: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前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前景

第1篇

担保调查报告范本

抵押担保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瓶颈之一。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各级政府从2008年下半年起相继成立或引进了一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功能的担保公司,旨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抵押担保物不足问题。但由于但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局部利益难于统一、反担保条件要求严、银行合作准入门槛高、中小微企业资质差、监督管理难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银企担业务发展远低于当初成立或引进担保公司的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担保公司担保倍数放大功能的作用。在当前货币政策定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抵押担保难,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底,县成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共5家,其中1家财政注资成立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和4家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9600万元,其中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4家民营担保公司最大1家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其余均为1000万元。担保公司累计为企业和个人担保融资52笔,金额3455万元,对辖内企业和个人融资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银企担三方业务合作业务量只占我县当年社会融资总规模的1.1,离我县引进或成立担保公司的宗旨和预期相距甚远。

二、银企担合作举步维艰

调查显示:辖内银行业、担保业和中小企业都有较强的合作意愿,也曾做过尝试,但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局部利益难于统一等因素的制约,银企担合作举步维艰。

1、反担保条件要求严。中小企业遇到资金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到银行贷款。但由于抵押担保物不足,被银行拒之门外,转而求助于担保公司解决担保难问题。担保公司同样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俗称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条件几乎和银行对等,也要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登记;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调查审批条件甚至比银行还严。中小企业之所以到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是担保公司较银行的担保条件相比相对较低:一是抵押物较银行宽松,如可以将中小企业的部分财产打包抵押;二是抵押率较高,如中小企业的房产在担保公司可按80%抵押,比银行高20个百分点;有如,中小企业的机器设备在担保公司可按50%抵押,比银行高30个百分点。即使这样,中小企业仍然达不到反担保的要求,导致银企担合作流产。

2、民营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准入难。据调查,除有财政背景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与辖内金融机构有合作外,其余4家民营担保公司均未与辖内金融机构就银担合作事项进行签约。究其原因:一是注册资本金要求较高。农信社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其余金融机构均要求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截至2011年底,我县实际注册2000万元资金以上的担保公司只有一家;也就是说,只有1家民营担保公司达到了与银行进行银担合作的基本条件;二是基层金融机构没有审批权限。据调查,辖内金融机构的银担合作机构,都有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工行、农行有与瑞嘉担保公司合作的意愿,但目前尚未审批。受上级行授权管理制约,在主管部门没有政策的情况下,无法与民营担保机构合作。三是附加条件较为苛刻。有的银行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在银担合作准入条件、承保比例、风险负担比例等方面附加条件较为苛刻。据辖内某担保公司反映,辖内担保公司有与某金融机构合作的意愿,但该金融机构首先要求担保公司合作前必须预存2000万元在该金融机构的账户上,并且不能动用,且不能转为保证金。

3、银担合作意愿不强。现行担保公司银担业务的收费标准是担保金额的1-3%。按最低标准收费,担保公司利润较担保公司开展其它担保业务相比较低,而按较高标准收费,中小企业则难以承受。据调查,担保公司开展一定量的银担业务是担保公司年检合格的必备条件。在此硬性条件的制约下,担保公司被迫主动寻求开展银担业务,以取得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格。

4、中小企业资质差。据调查,该县的中小企业资质差,大部分中小企业厂房是租赁的,部分有厂房的也没办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除机器设备外,少有其它担保抵押物,难以达到银担要求的担保或反担保要求。

5、监督管理难到位。一是从《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看,融资性担保公司归口地方政府管理,由地方政府指定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监管部门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门金融办和日常监管部门民企局及其它监管部门。目前县政府虽已确定民企局为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但民企局缺少符合专业资质监管人员的实际情况使得对担保公司的监管,离规范履职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目前虽然说有金融办、工商、民企局等多部门监管,但实际上谁也难管,以致于出现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二是监督管理处罚标准制度缺失。按《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对担保企业增资扩股、抽逃注册资本金、违规收取保费、担保责任余额超规模、不按规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不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制定相关的处罚标准,导致难以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开展。

三、加快发展银企担业务的路径选择

1、切实降低反担保条件。担保公司要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切实降低反担保条件。一是降低反担保的比例。对产品销路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根据其风险情况,按照其贷款额的5090%的比例提供反担保;二是增加反担保的种类和形式:⑴采取多家中小企业联保方式进行反担保,既能降低反担保风险又可降低费用;⑵将反担保的种类扩大到应收账款、商标、专利、股权、产权、大宗耐用消费品、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等,以增加反担保的种类;三是对产品销路好、有良好发展前景、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要逐步实行信用担保;四是要充分发挥财政注资担保公司的龙头示范作用。与银行签约已开办银担业务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降低反担保的比例、增加反担保的种类和形式、逐步实行信用担保等方面要有所作为,起带头作用,以形成以点带面的正向导向效应。

2、积极帮扶担保机构。一是大力宣传,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融资性担保行业。相关监管部门应通过电视、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咨询、注册、备案等相关服务工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创办担保公司;二是监管部门除及时为各担保公司转发各种有关政策文件外,还要针对新办担保公司处于创业初期的实际情况,及时安排专人帮助各担保公司制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组织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信息及时提供给担保公司,利用各种途径向企业推介担保机构;三是对地方政府自办的担保机构,要千方百计加大注资力度,壮大担保基金,利用基金的杠杆原理,力促担保业务做大做强;四是逐步完善财政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将中小企业纳入风险分担体系,当中小企业提供反担保时,财政给予一定政策优惠。五是辖内金融机构要积极寻求与担保公司合作,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降低民营担保机构准入银担合作的限制性条款。

3、调动银担合作积极性。一是各监管部门在加强对辖区内担保机构进行监管的同时,要千方百计贯彻利用好上级行有关对辖内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奖励补偿措施,引导调动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机构合作,扩大担保业务量稳定增长。引导担保公司合法兼并重组,壮大担保实力。同时也要引导担保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二是适当减免担保企业需要缴纳的有关税费,降低担保企业相关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4、有效监管,规范担保机构运作。一是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制度和监管记分制度,对经营及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及时提醒担保公司注意风险控制,切实维护辖内担保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对偏离主业,非法经营金融业务行为的监管,维护金融秩序。对有的担保公司假从事融资中介服务之名偏离担保主业,受托投资,受托发放贷款,吸收存款,发放高息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格监管,维护好金融秩序。

5、规范整顿,确保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相关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担保机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依法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确保担保公司健康发展。

第2篇

关键词:投资、投资担保、投资公司、中小企业融资

一、浅谈中小型"投资"公司产生的背景

此处所讲的"投资"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公司,而是那些因经济形势变化而新出现的非常规意义上的"投资"公司,这类公司大部分只是挂"投资"之名,其运作模式与实际意义上的投资公司相差甚远。

自2007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以来,世界经济的外部环境趋向恶化。我国的经济政策从2007年-2008年的稳健型财政政策,至2009年下半年开始转变为紧缩性财政政策,直至2012年初,无论是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可以说都是紧缩性的。

基于上述经济状况的影响与财政、货币政策的影响。近两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问题。而这些非常规意义上"投资"公司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投资"公司在管理模式、运营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不规范,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的负面影响。

二、中小型"投资"公司目前面临的尴尬局面

(一)中小型"投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约难

中小型投资担保公司成立之初,大部分公司还是想要开展常规的投资担保业务,与银行机构签约,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但是,在业务运转过程中,民办的投资担保公司要想与银行机构签定担保协议,可以说是困难重重。

首先,在担保和银行的关系中,担保公司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加上担保公司之间的竞争,使得担保公司面临着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一无法提高担保费率来覆盖风险,又必须全额承担代偿风险;二银行严格限定了其对担保公司的总体授信额度和放大倍数,无法取得资本的规模效应。

其次,放大倍数问题。

放大倍数高对担保公司自然十分有利,但是却相应地加大了银行的风险,担保力度可能不足,从而无法体现出担保的真正意义。放大倍数低对于担保公司来讲,相当于将自己的资金通过银行借贷给了企业,利息由银行收取,而担保公司却在承担全部风险的情况下,只收取了较低的担保费。

第三,风险承担问题。

担保资金规模与中小企业实际贷款需求存在差距,使得担保审查严格,只有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才能获得担保,而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不需要担保银行也愿意贷款给它,使得这种担保无意义。而对于资信状况未达到银行借贷信用标准的企业,银行就会需要外界提供担保,而投资担保公司在风险的控制与把握上相对银行而言更加薄弱,使得银行与担保公司的风险承担出现了不对等。

第四,担保资金来源问题 。

目前担保资金的追加没有制度化,投资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政府办的投资担保公司的担保基金也没有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使得投资担保公司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而仅仅依靠自身担保费用和利息收入,很难维持发展甚至生存。

由于上述所述的种种原因的存在,截止目前河南省的投资担保公司中只有几家由政府出资举办的投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着正常的业务。但是这些投资担保公司,由于政府出资组织的特性,不能完全摆脱政府的干预,担保业务的市场化运作受到限制,也影响了担保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二)中小型"投资"担保公司在风险中寻求出路

经济形式下滑,金融机构收紧银根。许多中小型企业都面临着严重的资金链断裂问题,使得他们不得不向社会追求高息资金。

因不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约开展担保业务,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存在大量的资金闲置,从而就出现了这些公司将闲置资金直接以高息出借给中小型企业的现象。在这一点上,投资担保公司无疑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因为高息高利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许多企业因过度负担高息,而不堪重负。这种情况给这些投资担保公司带来了极大的公司营运风险。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在高息的诱惑下,不断扩大资金来源,向社会吸收了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从而也带来了不小的社会风险。

一部分投资担保公司为减少自身的营运风险。在经营模式上进行调整,对那些长期资金使用者,以社会投资人的名义直接与借贷企业签订借款协议,并让借贷企业向社会投资人提供担保,在程序上力求法律上的合法化。对那些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则采取由公司直接与用款人签约,并全程监控,从而降低自身的营运风险。这样,投资担保公司在获利的同时减轻了自身的风险,而加大了社会投资人的风险。

因投资担保公司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断,政府部门严格了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投资担保公司的发展脚步停滞了,但是开展类似业务的投资咨询类公司却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

(三)中小型"投资"公司面临的尴尬局面

由于上述种种问题的存在,中小型"投资"公司的生存、发展、监管问题被提上了日程。

从2011年起,河南省工商系统都未对名称中带有"投资"的公司进行年检。因为这些公司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还没有出台对这类公司的较详细、完善的监管、审批政策。但是政府又不能将这类公司一概撤销,首先这类公司在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次,有一部分公司吸纳了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如果撤销这类公司,可能会导致目前勉强维持的资金链的断裂,从而带来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样就使得中小型"投资"公司的生存、发展处于一种尴尬局面。

三、中小型"投资"公司发展前景的浅见

(一)中小型"投资"公司目前的状况:

1.一部分中小型"投资"公司,因达不到要求,或承受不了风险、而主动了注销公司。

2.一部分有实力的中小型"投资"公司努力完善自身,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达到政府要求的同时,继续开展为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业务,但是加强了对风险的控制。

3.仍有一部分中小型"投资"公司仍在风险中如履薄冰地开展非常规业务。

(二)中小型"投资"公司发展前景、解决尴尬局面的浅见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通力合作。

首先,从大环境上,政府应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开绿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降低中小型企业的纳税负担。为中小型企业的资金融通提供便利,减轻中小型企业资金融通的压力。只有这样,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其次,加快完善对"投资"类公司的监管政策、制度,严格"投资"类公司的审批。

第三,政府来做中间人,解决投资担保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约难的问题,从而促进投资担保公司的良性发展。

1.促进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投资担保公司,企业资信资料共享系统的建立;建立健全企业评级、项目评估、代偿制度和担保准备金等配套体系,使担保业务全过程都有相应的配套服务。

2.促进中小型投资担保公司的横向联合,以加大资金实力、担保力度、资信实力。

3.协调银行类金融机构与投资担保公司在利息收入、担保费收入及风险分担上的合理分配。 在对中小企业贷款中,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共同承担风险,以防止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强化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

第四,促进担保机构的市场化运作

克服行政化的非盈利模式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低效、责权不清等问题,尽可能保证各项担保基金特别是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以确保担保基金的运作效率,降低风险。

第五、加大对"投资"类公司业务的宣传与风险的宣传,使社会投资人提高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3篇

福建采取推进风险投资、引导金融贷款、激励融资担保、探索“还旧贷新”等政策,创新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机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金融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或者向上级争取贷款规模,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投放额度的,福建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将予以奖励。福建以此引导金融贷款投向中小企业。

对于有市场、有竞争力、资产结构合理的中小企业,福建将帮助其解决向银行办理还贷资金的困难。福建也加大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推进合理的银企保合作风险分担机制。同时,福建增设省级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补拨原定的省级财政风险投资金额,完善风险投资的运行和退出机制,发挥省级风险投资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广 东

珠三角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联盟(FSU)正式启动。该联盟是由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等发起,由国内外大型财团企业、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等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和开放式的合作组织,其宗旨是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之下,在融资机构与政府之间建构一个互动的桥梁,积极搭建区域性、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投融资机构与中小企业客户之间的金融服务平台。根据《珠三角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联盟章程》总则,该服务联盟将使金融机构和企业实现更好的对接,有效推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为珠三角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大 连

大连市将实施“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鼓励银行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今后,大连市对银行发放小企业贷款将单独统计,专项考核。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按1‰予以奖励,单个机构奖励不超过20万元。大连市将设立金融创新奖,对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且取得实效的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此外,大连市还将采取其他一些政策助推中小企业融资: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增资,由两级政府和担保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再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按当年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补贴;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推进各银行机构与区市县政府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合作,通过融资平台实现的融资按当年新增额1‰对融资平台给予补贴;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降息周转金,为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解决过桥资金;发行高新技术企业信托计划,积极开发中小企业信托融资产品,帮助有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争取每年至少发行一期中小企业信托计划,对信托投资公司按发行额的1‰予以奖励等。

武 汉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武汉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解除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难的问题。《办法》由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共同。根据《办法》规定,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中小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取商业银行贷款,在按期正常还本付息后都可向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贷款贴息。经过审批后企业获得的最高贴息金额可达20万元,最高贴息比例可达30%。

绍 兴

为有效缓解绍兴市区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和贷款难的矛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绍兴市有关部门近日完善出台了《绍兴市区扶持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操作办法》。根据规定,市区将设立5亿元专项信贷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与原有相关政策相比,这次完善后的市区扶持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操作办法,呈现了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贷款资金规模扩大,由原来合计1亿元扩大为合计5亿元。二是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更大,专项信用贷款面向市区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三是中小企业受益面扩大,贷款企业由原来总资产规模5000万元以下,提高到1亿元以下,更多的中小企业有望受益。

南 京

为减少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成本,南京推出了股权出质、动产抵押两种新型贷款方式。股权出质丰富了股权的权能,使投资人可以在继续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和受益权的同时,灵活运用其价值,为不同交易项目担保,从而增强股权的流动性。而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则可以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另外,企业办理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时,无需评估费、公证费,而且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登记事项简明、登记材料简要,当场办理。

沈 阳

从2009年开始,沈阳市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境内外新上市企业的补助和奖励。企业在上市改制、申报期间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律师等中介费用,市财政将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其首次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各区、县(市)、开发区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补助和奖励。省政府也将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扶持资金。一家完成上市融资的沈阳企业,最高可从省、市、区三级得到700万元的补助和奖励。沈阳市有关部门将强化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扶持,5年内要助推78家企业实现上市融资。

阳 江

阳江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有关条件的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意见》还从扶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扶持各类人员自主创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规范涉企检查和处罚等各方面出台了具体的措施。

第4篇

永康是浙江省民营经济特别活跃的县域之一,其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95%以上。自国家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以来,永康市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连续三年保持30%以上的高增长。然而,仍有不少企业反映贷款难。据统计,该市1/3的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量的2/3,两万多家民营企业当中,与银行发生过贷款关系的还不到15%。贷款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地方重点骨干企业成为商业银行的营销重点,其资金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对信贷需求旺盛,但可供抵押的资产缺乏,仍然存在一定程度贷款难的问题。国内资本市场门槛高。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的机会几乎没有。我国公司债券发行者一般都是大中型企业,实际上民营中小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渠道基本上被封闭了。同时,随着证券市场管理的日趋规范,中小企业也难以像以前那样通过虚虚实实的“捆绑上市”来获得上市资格,从而被政策地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

在生活着10亿以上人口的县以下地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具有稳定社会,发展经济的现实必要性。而且中小企业一直在夹缝中生长,其发展正处于“给一点雨露就滋润,给一点阳光就灿烂,给一点政策就扩张”的阶段。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自身和政府机构都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可持续性,解决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当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畅通融资渠道,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也需要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更需要政府政策上的倾斜和扶持。只有企业、银行、政府等各部门共同努力,才可能解决。

一、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素质、规模和信用

要改变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企业自身是关键。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影响其融资的内在原因也是畅通融资渠道的根本。首先,中小企业自身应筑巢引凤,提高对信贷资金的吸附力。中小企业经营者要提高自身素质,在经营上确立自己的“高”、“精”、“尖”、“专”特色,保持并发展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逐步增加积累,不断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成为商业银行资金规避风险的新港湾。其次,提高企业信息披露透明度,方便银行的信用判断和分析。中小企业应该依照规范的程序定期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提供真实的企业经营状况、风险保障能力、偿债能力及发展前景等指标,以利于银行实事求是地评价贷款风险,作为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重点扶持的依据。在诚实守信已成为企业生命线的今天,中小企业更要规范自己的信用行为,不逃废悬空金融债务,不拖贷欠息,树立重诺守信的良好形象,优化银企合作的诚信基础。

二、制定政策,改善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1、政府履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服务功能,扶持中小企业的成长。融资难是中小企业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不是一个职能部门所能解决的,是一个系统综合工程,需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用“真心、诚心”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议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机构,用新的理念、新的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实现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小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潜在的增长点,目前的小企业通过政策的扶持和培育,有可能成为地方的经济支柱企业。

2、金融部门要拓宽融资渠道,不断进行金融制度和业务创新。在众多民营企业中,不乏许多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优质小企业。这些企业往往由于资金方面的原因发展缓慢,如一旦得到政策的支持,其规模、效益就合呈几何级数增长。为此,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于2003年初提出了“扶持小企业,培育‘小巨人’的工程”实施方案,不以规模而着重从企业的成长性,发展潜力来选择培育对象,鼓励推出创业贷款等以扶持。提出在3―5年内扶持和培育100家小巨人企业工程,并把这次金融服务活动的对象定位于产值2000万元以下,或纳税50万元以下的,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三有”企业,打开信贷投放视野,拓展信贷营销新领域。经过将近一年的运作,“扶持小企业,培育‘小巨人’”工程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这批小企业获得了急需的资金,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截止2003年11月,95家被扶持的小企业产值达18.26亿元,比2002年增长120%,比全市增快92个百分点,利润达2.52亿元,比2002年增长123%,税收达1.5亿元,比2002年增长90%。小企业扶持对象正成为永康经济发展主力军的后备力量,为永康经济发展提供了不歇的动力。

3、着力解决担保难的问题。永康中小企业的特点是生命周期长,扩张能力强,特别是近几年来新发展的一些小企业,具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发展前景看好,但受资金限制,只能租用别人的厂房生产,在目前银行只能接受土地等不动产抵押,而担保公司也仅对企业在工业园区内尚未完成合法手续的时间差内对70%额度的购土地款进行过渡担保的情况下,担保和抵押成为制约中小企业扩大融资的主要因素。解决担保难是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做强做大的现实需求,为此建议:(1)、对现有的担保公司进行改制,改变政府“一家抬”的被动局面,引入民间资本,改国有为民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活担保公司的经营机制,驱动担保公司的融资能力。(2)、改变政府的扶持方式,政府应该对担保公司的直接注资为引入有限补偿机制。建议拿出一定的资金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担保基金,对担保公司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补偿。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3)建议现有的担保公司扩大担保范围,变土地抵押物为有限度的信用担保,从真正意义上解决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而不是仅解决“时间差”之内的问题,既而解决担保难。(4)针对相当部分小企业用地的实际,建议担保公司把集体土地抵押纳入其担保范围。

4、转变信贷营销理念。商业银行要转变观念,主动出击,加强贷款营销。在信贷方式上,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在借鉴、总结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正确处理风险与效益的关系,积极推广“三包一挂”、权利质押、保理业务等多种适合中小企业贷款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变典当为银行,大力发展商业汇票业务,推动信用放款,象支持优质大客户那样用心支持“三有”小企业,切实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5、强化考核机制。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建议政府强化对有关部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工作考核,加强对小企业发展指标的监测,建立奖惩机制,引导各界重视和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对小企业营销成就突出,为促进小企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银行信贷员要予以奖励,或者作为有突出贡献专家对待,落实相关待遇。

第5篇

[关键词] 担保公司资金管理资金补偿

随着金融危机的好转,中小企业产生了更多的融资需求,担保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扮演重要角色。担保公司是为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业做信用担保,这就需要资金支持。但是目前,我国担保公司更重视业务的拓展,对资金管理方面,有所忽视。作为高风险运营行业,担保公司理应科学有效地做好资金管理。担保公司的资金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资金来源和资金运作。

一、担保公司资金管理的现状

我国担保公司的资金管理现状不容乐观,无论是在资金筹集和资金运作方面都存在缺陷。

1.资金来源方面。担保公司组建方式不同,资金来源也不相同。目前我国担保公司的组建方式分为四种。

第一种方式是社会化组建,市场公开操作。采取这种方式组建的担保公司一般都是由个人或者企业出资组建的。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产权明晰、职责明确、市场化运作、经营效率高,以盈利为目的。但是,由于国内的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完善,担保风险太高而盈利性不足,资金来源也比较单一,难以扩大担保的规模。第二种方式是由政府组建,政府直接操作。这种方式是以政府财政预算拨款组建信用担保企业。其优点在于政府为后盾,资金来源相对更有保证。但是由于政府划拨次数少,也需要建立资金补偿机制。这种由政府部门负责的担保行为往往失去市场经济特征,有悖于政企分开的改革原则,长期下去,不但丧失了继续经营的能力,还有可能导致国有资本的流失。第三种方式就弥补了第二种方式的不足,由政府组建,市场公开操作。这种方式是以政府出资为主,市场出资为辅组建担保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优点更加明显,资金来源有保障,又能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还可以避免政府过度干预。第四种方式是混合组建,公开操作。这种方式下,政府和其他商业性担保公司作为共同出资人,同时吸收其他市场主体投资组建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信用担保结构。其优点是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经营方式也能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由此可见,在资金筹集方面,我国的担保企业还未能形成统一的模式,有些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阻碍了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2.资金运作方面。从资金运作方式来看,既有以实有资金作为保证的事前保证,也有以事前承诺作为保证的事后补偿。事后补偿比较常见,对担保企业更为有利。无论是事前保证或是事后补偿,在资金运作方面,都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对于政府担保机构来说,虽然资金来源比较可靠,但是资金划拨次数少,在运作的过程中,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担保费用比较少,资金运作方面不灵活。商业性担保企业同样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因为大多数商业担保企业以盈利为目的,通常把高额保费作为资金补偿来源,这对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非常不利。

二、完善担保公司资金管理的方法

目前担保公司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作方面都存在不足之处,担保公司应积极探索,弥补不足。

1.拓宽资金来源。对于政府型和商业型的担保公司来说,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多元化,可以创新筹资方式,但是由于大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民营担保机构实力又比较弱。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民间资本主要是私募,在国内上市比较困难。因此,应积累社会的闲散资金,比如推出多种理财产品来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引导社会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以达到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发挥市场激励作用的目标。

2.建立担保企业的资金补偿机制。资金补偿机制这个问题首先是针对政府担保机构来说的。因为政府担保机构基本上不以盈利为目标,又只能靠财政预算拨款来补偿资本金,所以它们的资金来源也比较单一。要建立政府担保企业的资金补偿机制,可以每隔一定周期由政府将财政收入增长的一定比例用于补充政府担保企业的担保资金。也可以将征自中小企业税收总额的一定比例在间隔一段时间后专门用于政府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这样相当于是利用中小企业本身的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更大的发展,更加稳定资金补偿的来源。

第6篇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融资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多层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自主创新和其他成长型企业,是指主板以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创业板是不仅意味着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进而拥有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也意味着给创业投资带来良好的退出机制,将社会资本更多的吸引到投资创新和成长型的企业中,完善企业融资链条。

一.创业板市场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

因为不少中小企业难以跨越中小板的上市门槛,而创业板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入市门槛较中小企业版低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能够扩大直接融资。中小企业由于具有高风险特点,面临更多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政策风险等,其信息不对称性比一般企业更为严重,利用传统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相对来说更为困难。而创业板市场专为中小企业制定了宽松的发行与上市标准,创业板市场对公司历史业绩表现要求较低,公司是否具有发展前景和成长空间,是否有较好的战略计划和明确的主题概念才是关键要素,市场认同的也是公司的独特概念与高成长性。因此创业板市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需要更强,其主要针对寻求高回报、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

二.创业板市场促使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创业板更大的价值还在于对整个中小企业所起到的示范作用和综合素质的提升。目前,我国各地高新技术区中科技型企业数量庞大,但成功率与“成活率”并不是很高,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管理不善,公司治理水平不高,尤其是在非公有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占了绝大部分,企业管理理念相对更加滞后,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而创业板的推出,将加速我国中小企业经营模式向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现代企业模式转变,由此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变化,将远远超过资金本身的影响力。同时,资本市场的杠杆与放大效应,将有助于形成以资本市场为纽带的中小金融支持体系。监管层对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进行系统的规范和管理,将相关的先进管理理念注入中小企业的灵魂,有助于这些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规范运作。而创业板市场的示范作用,又将激发更多的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不断学习和汲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降低风险级别,从而带动银行及其他信贷、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因此,创业板对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三.创业板市场有利于国家信用体系的完善

目前正值中国担保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创业板的推出为担保公司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很多担保公司并非单纯的经营担保业务,而是同时对好的项目进行一定额度的投资,保投结合的中间融资模式是担保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具体说来就是在为企业担保的时候,让渡一定的担保费用,但是同时取得相应的对公司股权的认购期权,这样担保公司在承担高风险的同时也有机会获得高额收益,以保证担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业板的推出,为担保公司的这种中间融资模式提供了扩大再发展的可行性,这将吸引更多的资本加入到担保行业中。按照国家对担保放大的倍率限制,进入到担保行业的资本将能更大限度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四.创业板市场为优秀企业提供充足资金

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促进了创投机构与中小企业的互相发展。一方面,创业板的推出有利于创新型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从而促进中小创新型企业更好地发展,而这反过来又会提高创投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的积极性,随着风险投资等资金的进入,被投资企业有望获得附加价值,进一步提高盈利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提供了有效的资金退出渠道,这将解除创投机构的后顾之忧,从而更为主动地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将其转化为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投资,打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

五.创业板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创业板的推出,诚然为广大的中小企业家们提供了一个开阔的平台,为新兴中小企业募集资金,发展企业业务,实施企业上市,实现高新技术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但是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要想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发展生产,还应该充分认识到企业发展中的风险,以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规避和减少企业发展中的风险,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募集大量的资金,解决生产上的资金困难。

对于那些营运时间短、经营规模小、融资渠道及不通畅、创业板宽松的上市条件,使中小企业的上市梦想变成现实,同时也为中小企业带来各种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可筹集巨额资金;第二,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的运行机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要使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较好的建立起企业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管理结构,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第三,可构筑企业的长期激励机制,对于在创业板市场高管人员和核心工作者可以发起人身份直接入股,股票上市后变现,由此获得巨大的投资回报,这对于促进高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发挥巨大的潜能有着极大的激励作用;第四,可以使企业知名度迅速提升。

综上说述,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寻找适合的融资渠道,而不是一窝蜂的去挤占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要比较多种融资渠道的优劣,作出理性选择,绝不能因资金短缺而饥不择食,勉强上市。

参考文献:

[1]于慧琴,《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影响》,《会计之友》,2010年第02期

第7篇

一、银行发展中小企业信贷及与其他机构合作的意义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是一个极具潜力和利润空间的市场,积极寻找和培育高品质的中小企业,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竞争力变化和未来的发展战略。商业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有可能为银行打开一片新天地,实现银企双赢。如今,不仅是我国商业银行已经认识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的潜在价值。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后,在争夺大客户的同时,眼光也开始瞄向我国的中小企业。然而,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风险厌恶程度更高,而中小企业是风险最高的企业群体;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是固定收益投资工具,现有的贷款金融工具使商业银行没办法分享中小企业高成长收益。

所以,如何控制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享中小企业高成长收益是问题的关键。商业银行与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不同、收益与风险偏好不同,所以它们之间存在着内生的合作需求与可能。

二、商业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

银行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对于解决高风险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中最突出的两个问题——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过高具有重要意义。风险投资机构专注于高科技行业,具有技术评估优势,能对贷款需求方的科技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银行与其合作,可更加科学地评估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和未来的还本付息能力。通过合作,银行还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和监督成本,参与分享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收益,从而使风险与收益相称。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而言,银行贷款则可以增大所投资企业的财务杠杆,提高其股权投资收益率。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风险投资基金vc两种。对于获得pe/vc投资的中小企业,其资产负债率因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权投资而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并使其拥有更多的资产,从而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外部资金的注入还向银行传递了关于企业长远的发展前景和赢利能力的信息。对于银行来说,由于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很难从其披露的信息中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pe/vc作为直接投资者,通过其向企业提供管理和加强监督,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这就可以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诚信调查成本和监督成本。对于pe/vc,通过发掘一些高成长、高收益的中小企业,并参与公司经营和监督,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管理,可为其向银行提供良好的资信证明,有利于消除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银行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模式,常见的有横向和纵向两种方式。横向合作指银行发放贷款给获得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纵向合作就是银行直接贷款给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再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著名的硅谷银行模式就是商业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成功的典型。当前国内一些银行也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尝试。比如,浦东发展银行与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托管”;招商银行联手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等机构的“财务顾问+多元化融资服务”;浦发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惠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发展与中科智pe投资基金的一体化金融合作[1]。

三、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

由于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信用能力不足,难以按照传统途径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如果引入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则可以产生两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将信用风险在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之间分配,有利于银行防范贷款风险,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具有信息优势,在接手每笔担保贷款业务前,担保公司都要对所担保项目进行调查、评审,这对银行来说相当于风险审查的前置,既可以帮助银行筛选项目降低银行的成本,还可以为银行提供一些风险提示[2]。

2006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我国逐渐趋于制度化和规范化。几年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在我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融资担保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的合作不够。主要原因在于,二者之间的地位不对等,银行的强势地位影响了合作。一方面,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放大倍数不够,使融资担保服务极其有限。另一方面,在贷款项目的共同监管上,大多数担保机构也无法和协作银行达成风险共担协议,银行只设定义务,而没有实质性的配合。

所以,在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中,商业银行应与担保机构共同承担

风险。就监管部门而言,要防止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应该创新风险分散机制。比如,可以建立再担保制度和贷款保险制度来分散风险,以及通过反担保制度来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

四、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的合作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风险高。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保险贷款业务是一个对策。

对于银行来说,保险贷款既分担了自身的风险,又降低了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并且保险贷款这一担保方式与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相比,在发生贷款损失后,更容易从第二还款来源收回贷款。对保险公司来说,贷款信用保险为保险公司开发新的产品提供有效途径,开展贷款信用保险业务可以使保险公司的产品多样化,同时也可以拓宽自身的业务规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保险公司的介入,可以间接地告诉银行自己的资金状况及信用状况,从而有利于解决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被保险企业的信用评级。所以,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银、保合作不仅可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还可以扩展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业务规模,实现三方共赢[3]。  银行与保险机构的合作在我国已有实例。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联手向中小企业推出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是在全国范围内由省市级保险主体和银行主体合作开展中小企业保证保险业务的首次尝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推出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出口商在中国信保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中国信保根据相关规定,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出口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中小企业融资银行的业务。

五、路衢模式为代表的多边合作

银行可与多个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利用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势共同为中小企业融资。如银行、担保和保险,银行,担保(或保险)、租赁三方互动机制;银行,担保、保险、vc/pe的多方互动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创造的“路衢模式”中,以债权信托基金为平台,银行、担保、信托、风险投资进行合作,政府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高效率的实现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在该模式中,银行以理财产品形式出售信托凭证,实际上是利用了自身网点优势,在多方合作中提供销售渠道。如此,银行在不承担信贷风险的情况下,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是一个值得大力发展的业务。

(一)基本运作模式

由牵头的专业机构作为信托顾问,负责运营,发起信托计划。信托公司负责信托发行,商业银行任信托管理,以银行理财产品形式对外发行,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产品可以通过银行柜台交易或私下转让。所发行的信托产品由政府财政资金(或专项引导基金)、社会一般公众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认购,所募集资金投向经过筛选的参与计划的企业。

(二)风险和收益分配

财政投入的资金,需要还本,但是不要求利息回报。

政府、银行和一般社会公众资金由担保公司提供全额担保。风险投资机构以“劣后”方式认购,可以获得远高于社会公众投资者所获利息率,但是没有担保,如果基金投资失败,此部分资金将首先承担项目的风险损失。此外,在产品设计上引入股权质押和期权。当筹资企业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将以部分股权偿还债务;在满足触发条件时,风险投资可以入股筹资企业。

参考文献:

[1] 王延田.pe热潮与商业银行市场机会[j].农村金融研究,2009(2):21-25.

第8篇

一、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资金不足问题目前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融资困难成为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通过对融资困难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担保困难又是“瓶颈”中的“瓶颈”。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实力弱,因而融资风险大,而中小企业又没有相应的担保体系为其进行融资担保,所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风险控制与管理的角度出发,不愿意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从而造成中小企业的发展不能得到足够的融资支持。所以,就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及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而言,构建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势在必行。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介于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担保人对商业银行作出承诺,对企业提供担保,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通过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可以建立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良好的关系,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程度,推动我国信用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同时,作为我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近期内主要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长期目标是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促进技术创新以及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作用。

其实,有些国家早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日本有52个信贷担保公司,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全国性信贷担保联合会,它同日本小企业信贷保险公司一道致力于为日本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韩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信用保证基金,其资金来源,中央一级全部由中央政府出资,地方一级则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各出50%。菲律宾于1984年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该基金会担保85%的贷款补偿,一旦贷款无法偿还,基金会承诺向贷款银行支付所担保的贷款部分。因此,我国应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及早构建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实际上,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早在1998年10月,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起草《关于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并确定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作为突破口;12月召开的全国经贸会议决定在江苏镇江、山东济南、安徽铜陵等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1999年6月14日,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同时征求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对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也积极地进行了一些探索:1994年,上海城市信用社开办了中小企业风险担保基金贷款业务,基金由各区政府财政拨款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以会员制的形式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1997年,中囤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参与成立了虹口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基金,主要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并由专业的担保公司操作;而最近北京市财政局、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三方签订的《关于设立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并联合开展信用担保业务的框架协议》、《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实施细则》更是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二、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设想

构建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该遵循“借提供信用保证,达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目的,进而协助中小企业健全发展、经济成长与社会安定”的宗旨来进行。同时,根据国家经贸委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还应严守三条指导原则:(1)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2)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的原则。(3)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可由城市、省、国家三级机构组成。其业务由担保与再担保两部分构成,担保主要以地市为基础,再担保主要以省为基础。依据《担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形式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三类。所以,根据这三种形式,我们可分别构建三种担保机构:(1)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注人资金和向社会发行债券,同时也可吸收中小企业出资和社会捐资,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2)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担保公司,由地方财政部门对金融机构作出承诺保证责任并推荐中小企业,由担保公司办理具体的担保手续,这类机构主要是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它兼有商业担保和信用担保的双重特点。(3)由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会员制的担保机构,资金共同承担,自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此类机构的运作采取担保基金的形式,实行封闭运作。总之,担保机构在建立之初离不开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上的支持,其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成立之后应根据市场规律进行运作。但不管怎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创办的初期不应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担保费收入只是为辅。

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金,可采取“财政拨一点、资产划一点、企业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的方式,通过政府预算拨款、资产划拨、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社会和企业入股、国内外赠予及其他方式来解决担保资金来源的问题。其用途主要在于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信用担保的形式为中小企业服务,从而帮助它们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融资困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将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产生重大的影响,其作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1)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该体系的主要功能在于扫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担保品欠缺或不足的障碍,提供信用保证以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同时分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以提升其办理融资的意愿,使中小企业得以与大企业处于平等地位,同享金融资源。(2)与中小企业共担创业风险。信用担保体系肩负着中小企业创业的高风险时期融资保证辅导的重责,一旦企业经营壮大,风险趋低,授信单位将其纳入一般授信客户体系中,此时中小企业无须担保体系的担保便可自己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即对该企业完成了阶段性的辅导任务。(3)支持中小企业的R&D(研究与开发)。在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中,有许多很有发展前景的项目,但由于缺少资金而无法进行研究开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可对其提供信用支持,使其获得充足的资金,而且项目一旦研究开发成功,担保体系也可以从中获得巨大的回报。同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担保中介的介入,使得原本发生在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两者之间的贷款关系变成了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三者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得到了分散,从而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了更高的保证。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确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我们不能盲目夸大,在看到其有效性的同时,也要看到

信用担保体系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方面作用的有限性。毕竟,作为政府推动和扶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主要作用是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银行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当然,在担保的过程中,必然会有风险,因而发生代偿也就不可避免。但是,绝不能将是否发生代偿作为衡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成败的标志。我们只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量避免代偿的发生,在最小的代偿率下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最大的作用。2.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管理与控制。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针对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开展业务的,因而其担保的风险也就相对较大。所以,为了防范和规避风险,对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1)对担保企业信誉度和发展前景的测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确定风险率的问题,如何保证既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中小企业的担保要求,又要保证自身的安全,则是担保机构的优选过程。所以,在对担保对象进行选择时,一定要有科学而公正的测评机制,以保证信用担保体系的正常运作。(2)保证市场化操作,防止行政干预。担保体系一定要根据《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按照市场原则公开操作,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确定项目,防止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3)担保机构和银行的风险共担。对于担保和贷款的风险,担保机构和银行应共同担负,一旦出现企业不能还款的情况,担保机构和银行应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损失。(4)对担保金额进行控制。由于中小企业的担保风险毕竟较大,故在担保金额的控制上一定要慎重,就目前信用担保体系构建的初期而言,一般控制在几十万元左右,最多几百万元,而且主要是对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和短期贷款进行担保。

3.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配套改革。由于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不仅仅是简单的资金问题,而且是构造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大问题;不仅仅是金融业务,而且是帮助银行分散金融风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措施;不仅仅是政府的财政行为,而且是政府扶持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行为,所以,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涉及到地方财政、银行、税务等多个部门的配套工作。因此在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同时,应积极推进与其配套的改革,以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第9篇

一、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还是银行,但由于中小企业市场竞争风险大,又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因此,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应大胆借鉴国外经验,在部分地方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组织成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统一承担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

二、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实施细则,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在有关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得以完善,充分发挥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

(一)该项基金应具备以下特点:(1)它是一笔政府主导性的基金。(2)只能作为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担保之用。(3)它是一笔公平性的基金。打破企业身份、行业局限,加入基金的各利益主体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加入基金,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也可以申请基金担保。(4)它是一笔独立性的基金。企业是否向基金出资,出资多少,基金是否决定为企业提供借款担保,银行是否同意发放贷款,都由各自决定,不受外界影响。(5)它是一笔非赢利性的资金,但可存入银行获得利息收入以及不超出规定的担保费收入。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模式。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两种运作模式:逐一模式。单个中小企业向担保基金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由担保基金对该企业进行评估。只有通过担保基金评估的中小企业才可获得担保贷款,而且贷款机构提供的每一笔担保贷款都需要经过担保基金的同意,其自身没有权力单方面扩展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额。

组合模式。担保基金先向贷款机构提出一定的关于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担保贷款的条款,贷款机构可以向满足这些条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基金对该笔贷款的担保自动生效,但担保机构要求贷款机构定期向其报告这些企业的情况(一般为月报)。

建议我国目前主要考虑采用逐一模式,因为其符合我国现在企业和银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待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尤其是诚信建立起来以后,再采用组合模式。不过,可以考虑先在个别发达城市搞组合模式试点,为以后的更好运作积累经验。

(三)运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应注意的问题。该项基金在运作的过程中应按市场经济合理配置资源的要求,择优用好这笔政策性强而又来之不易的资金。首先,要做到四个约束。一是对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的约束。应制定申请担保的基本条件,如产品市场潜力大;经营管理富有效率;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借款投向符合国家政策;技术更新具有行业先进性等。二是对担保程序的约束。首先由企业向银行申请借款并经银行初审认可;再由企业向“基金”申请担保,“基金”投资的企业可获优先担保。三是对担保限额的约束。“基金”存入银行后,按银行学原理虽有一定比例的放大,但其毕竟是有限的。只能在一定限度内承担企业不按借款合同还款的风险。千万不能存有“基金万能”的幻想。四是对“基金”本身的约束。该项基金的扶持对象应是那些市场前景好、发展后劲足、资金回笼快的知识型、科技型、特色型、创造型的具有成长性、盈利性的中小企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应严格按章程规范操作,接受政府委托和政策性银行监管,同时接受出资银行、企业和社会的监督。其次,要保证担保基金有长期稳定的补充资金来源。扶持中小企业是各级政府的长期任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应该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长期政策。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不能只是一次性的,应该有一个长期的计划,通过长期的担保计划扶持一批又一批中小企业发展,并实现制度化和法律化。

四、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10篇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计划一

20XX年,我将严格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和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工作措施,履行岗位职责,完善自我,提升自我,实事求是地参与公司建设,充分发挥和挖掘公司的资源优势和潜力,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推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工作目标

以“各项制度基本完善,业务发展初具规模,经济效益有所提高,服务水平客户认可”为目标。认真履职尽责,正确认识当前公司存在问题和发展前景,带领团队力争把公司打造成一支“坚韧创新型,专业快捷型,凝聚和谐型,稳健诚信型”的融资担保行业一流团队。科学有效地掌握和运用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业务,防范风险,规范行为,加强业务服务推广,使融资担保客户群体进一步扩大,中间业务(金融咨询、投资咨询)客户群体有所突破,进一步巩固服务对象的忠诚度。

二、工作措施

在具体工作上,我将以推进公司发展为准则,以自我提升,团队提升、业务提升为抓手,认真做到勤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勤动手,坚守工作职责。勤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勤动脑,提升

专业独立性。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强优质高效团队。建立健全完整、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和知识互补型的专业化团队。进一步招贤纳士,引进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管理、经济、信贷、风控、会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合理配备。

二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全面提升自身和员工素质。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创品牌意识,扩大公司在本行业、本地区、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抢占和扩充融资担保行业的市场占有份额。

三是扩大市场开发力度。制定强有力的奖惩措施。在开发市场,招商客户的工作中要奋力拓展,勇于创新,制定强有力的奖惩措施,加大落实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力度。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建设。建立被担保企业风险状况初步判断、被担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系统、被担保企业反担保措施评估系统、被担保企业授保额度评估系统。确保公司业务安全运营。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计划二

20XX年是xx担保公司贯彻集团全面转型变革的关键一年,作为xx资本重要业务板块,无论外部形势还是内部要求都给xx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目标。20XX年我们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20XX年经营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创新风险管理手段,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一、20XX年风险管理工作简要回顾

20XX年面临国内经济持续波动下行,授信客户各类信用风险呈多发态势,银行及担保公司贷款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复杂多样的风险表现形式,xx担保公司通过多种举措不断防控和化解各类风险。一是制定了担保授信政策指引,并动态地为业务定位、布局、创新提供方向指引及指导;二是进一步优化了风险管理部整体架构,突出了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能;三是开展了两轮项目巡查工作,对所有项目进行细致的风险摸排,并制定了“一户一策”项目管控方案;四是优化了多项操作风险管控流程,重新修订了担保业务合同,制定了在业务中引入强制执行制度的方案,在项目评审会中建立了法务人员独立发表审查意见的制度,法务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对公司业务经营的支撑服务作用进一步凸现等。通过以上方面的工作,推进了xx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竞进提质。

二、20XX年风险管理工作思路

20XX年,中国经济在向新常态转换的过程中,其结构、方式和体制的改变逐步推进并显现,导致20XX年经济增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信贷资产质量必然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20XX年,武汉市围绕着做好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在城建攻坚计划、“三旧”改造计划、生态文明建设计划、城市综合管理计划的引导下,在物流建设、金融中心建设、交通建设、生态园区和产业园区为主的项目工程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其后续投资的力度将为武汉市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为公司在20XX年更好地服务于武汉客户提供了契机。从公司层面看,集团公司变革转型调整,进一步的资本实力增强都将使xx担保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经营能力方面更加强健。

基于以上分析,20XX年我们将面对以下机遇和挑战:一是20XX年外部经济的缓慢复苏使企业扩产缺乏动力,贸易环境的不稳定性会对公司客户产生一定的影响;二是货币内部供应与影子银行供应的同步趋紧形态将扭转,企业面临的融资方式更加灵活,但准入门槛提高、融资成本增加等问题导致企业的借款风险在近期内难以缓解;三是随着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更加复杂多变,风险发生部位正逐步蔓延和相互交叉感染,使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也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四是银行于20XX年进行的大规模收贷活动作用明显,在基本面回暖的情况下,除去因收贷因素倒闭的企业,一批在强压下生存下来的优质企业将可能提高企业经营质量、盈利能力,担保公司也将面临更多更优的选择。

因此,倾向政策的冲击仍存留在信贷市场中,实体经济与信贷市场面临着更复杂的局面,我们只有提升全面风险控制与管理能力,方能稳步发展。

20XX年,xx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思路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市场行情的变化,顺应经济的运行规律,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进一步“优化结构、精细管理、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面主动的风险管理”,为公司经营转型下的业务发展提供差异化、前瞻性和保障。

优化结构,就是要优化业务结构,提升非融业务及低风险业务占比,实施差异化管理;优化行业结构,坚持“有进有退”,进退有序;优化客户结构,不断降低单户担保额,降低集团性质的担保余额,扩大客户基数;优化组织结构,提升评审会质量和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

精细管理,就是要加强保前、保中、保后的履职管理,不仅要形式上合规,更要重实质风险的防控,要将精细管理浸润到公司的经营理念之中,贯彻于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位员工。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风险管理

在20XX年风险管理工作中,xx担保公司要持续推进风险管

理体系建设,从优化风险管理环境、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完善内部控制、建立风险信息处理与报告机制、进行后评价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风险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梳理流程。20XX年xx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独立承担担保板块的风险管理工作,不再与集团的风险管理交叉,因此要全面梳理现有业务及管理流程,根据当前的业务经营特点和资源配臵状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找出关键控制点,针对每一控制点,制定控制办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职责等措施,使管理制度逐步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2、建立内控机制。根据集团的管控要求,树立全员、全程内控理念,建立前、中、台分工制约机制,明确各部门内控职责,将责任分解到人,建立起清晰的追踪路径,并抓好精细化管理的落实工作,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氛围。

3、强化风险约束。进一步完善保后管户主责任人制度、分层次的贷后监管制度、定期风险预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保后管理薄弱的问题,提高信贷风险全过程管理水平。

4、提升信息管理。要不断优化信息系统流程管理,提高信息系统对各部门的协同作用,努力将各项制度改进的要求通过流程系统来实现,提升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不断调整优化结构,推进风险的差异化管理

1、优化业务结构,实施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的差异化管理。在20XX年业务结构上,应提高非融业务占比,将非融业务规模占比由目前的19%提升至  %,力争业务规模突破亿元。同时,要根据各类担保业务的战略定位、政策把握、业务特点、责任承担、风险承受能力等,实施专业化和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原则,对非融业务设计差异化的流程制度,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措施。

2、优化行业结构,坚持“有进有退”的行业选择。20XX年要紧盯信贷行业政策和市场风险,做好“两高一剩“行业持续性退出,政策调整下的防御性退出,风险客户的及时性退出,节约资本占用的战略性退出。在20XX年行业选择上,应对加大对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产业集群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利用生活水平改善和消费类相关产业;积极支持现代制造业和依附本地产业集群项下制造企业;严格房地产项目贷款,审慎择选建筑类企业,实行限额管理;暂停钢贸、煤炭贸易和大宗生产物资贸易类企业授信等。

第11篇

【关键词】 产业集群; 融资; 陶瓷业

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大量产业相关且联系密切的企业及相关支撑体系在空间上的集聚,并对该区域发展具有推动力的企业群。产业集群是一种特殊的产业组织形式,是现代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和集中体现,它可以有效地促进知识、信息、技术等的扩散,通过企业间频繁的交往合作和政府对共同技术研究的支持,大幅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还可以促进区域内产业的合理分工,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极大地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一、唐山市陶瓷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分析

在唐山众多的企业中,中小陶瓷企业为唐山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陶瓷产业是唐山的支柱产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逐渐形成产业集群。唐山是我国重要的陶瓷产区,被誉为“北方瓷都”,其陶瓷生产历史悠久,明永乐年间就开始了大规模制瓷,是我国最早生产卫生陶瓷的地区,也是我国最早研制出骨质瓷的地区,唐山陶瓷产业集群是目前河北省最大的陶瓷产区。改革开放以来,唐山陶瓷业发挥地处环渤海经济区的区域优势,获得迅猛发展。2011年唐山市第二产业增加值3 269.89亿元,增长13.1%,在全市总增加值中比重为60.1%,其中唐山陶瓷产业集群为全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11年唐山市卫生陶瓷产量2 355万件,比2010年同期增长17.3%。唐山市全年出口额38.92亿美元,增长33.2%,在出口额中,陶瓷产品出口4.08亿美元,增长3.3%,其中卫生陶瓷出口2.46亿美元,增长4.5%。

唐山陶瓷产业集聚很早,但唐山陶瓷产业集群是近年才发展起来的。近些年唐山陶瓷业通过不断发展升级,逐步从依靠体力和经验的传统生产方式过渡到全面机械化生产、研发为先导的新型生产方式,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陶瓷产业集群,而且该集群中小型企业比例较大。产业集群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核心或龙头企业对当地同类企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唐山陶瓷产业集群在唐陶集团、惠达陶瓷集团、隆达、海格雷等大型陶瓷企业的带动下,民营、个体、合资陶瓷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现唐山陶瓷产业集群聚集了百余家陶瓷企业及相关企业,这些企业主要集聚在丰南区、开平区、路北区、丰润区。唐山陶瓷现形成以日用瓷、卫生陶瓷、建筑陶瓷为主,工艺陶瓷和美术陶瓷为辅的生产格局。

二、唐山市陶瓷产业集群融资问题分析

目前唐山市陶瓷产业集群的融资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缺乏一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融资环境;二是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三是中小企业自身的建设与管理问题;四是社会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一)政策支持不到位,集群融资存在潜在风险

首先,政府没有充分发挥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功能,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企业之间合作的引导,导致集群成员企业之间联系疏远,未能形成整合优势。自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央行连续12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利率上调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非常大,尽管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有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但在通胀的压力下,贷款额度的收紧,无疑令本不太乐观的中小企业再次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还有承兑汇票贴现不能实现,融资手段减少,一样也会拖累企业的发展。长期以来,唐山中小陶瓷企业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比例很小。紧缩的政策如果不能适当地放松,而其他融资手段又没有跟上去,融资问题将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

其次,唐山陶瓷产业集群发展并不完善,大多数集群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劳动密集型产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创新观念和创新环境缺乏,群内企业间大量模仿,导致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竞争大于合作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唐山市的担保行业发展不规范,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一方面由于担保机构数量少,实力弱,注册资金规模偏小;另一方面,信用担保体系覆盖范围太小,县及县以下的小企业被排除在外,担保额度低,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旺盛需求。

(二)金融机构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发展缓慢

大型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又受到严格的限制。金融市场发育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风险,而金融监管部门的技术水平有限,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较差。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制定了比较严格的金融监管政策,对于民营中小银行的设立特别慎重,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加之政府关于支持中小民营机构的政策不够完善,中小民营金融机构发展缓慢。

(三)产业集群内企业管理水平低,财务制度不健全

唐山陶瓷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低,自身建设缺失,缺乏长期战略,吸引外资不足等问题。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生产规模比较小,资产总额和营业总额比较少,设备陈旧落后,固定资产少,难以获得抵押贷款,难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另一方面,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虚假的财务信息,信息披露意识差,信息披露虚假,财务制度不健全,严重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贷款积极性,是金融机构融资歧视的根本原因。由于当前银行信贷重点支持A级以上企业,唐山市多数中小企业仍然难以满足银行的要求。

(四)产业集群内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产业集群的形成需要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技术研发、宣传等,这些都离不开各种类型的中介服务组织,如会计、法律、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机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唐山陶瓷产业集群内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数量少,在服务领域上,仅限于为企业提供一些会计、财务知识等培训,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经营管理方面服务的机构很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支持机构短缺,民间风险投资机构不足,使企业融资发生困难,这为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解决唐山市陶瓷产业集群内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创造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良好政策环境

政府应逐步建立和完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创造中小企业集群成长的良好环境。例如加快直接、间接融资的法律调整,加大对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政策性支持,修订《商业银行法》,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担保交易法律制度,建立《担保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担保公司条例》等,规范担保公司的定位、行业标准、准入退出规则、担保比例以及损失理赔等担保运行中的行为。借用世界银行关于信贷人权利保护的评估框架,从法律、合同、抵押制度等方面建立信贷人权利保护体系。除此之外,政府应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融资服务体系、人才服务体系、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物流仓储服务体系等,加快集群外部的市场环境建设。

(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

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依赖于中小企业集群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首先,政府有关部门以政策性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要目的,由政府出资参股部分担保机构。可以采用中小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资的方式成立担保公司,让其专门承担政策性担保业务,专为特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除此之外,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性支持。互助担保机构的建立以信用为基础,不仅增强了企业间的联系,更增强了互助担保机构的实力。政府可以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对其采取免抵退税收政策,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顺利发展。

(三)积极创新适合产业集群内各类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

为加强产业集群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可以通过以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为枢纽,以产品供应链为线索,设计一套涵盖上、中、下游企业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方案,创新适合产业集群内各类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达到多赢的目的。首先,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往往实力雄厚,容易从银行取得利率优惠的贷款。银行对这类核心企业除了提供融资外,还可以提供多样化的理财服务,帮助提高核心企业的经营效率,例如开展企业委托贴现、债券等理财产品项目以及网上工资、多种账户管理、报表自动对账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其次,产业集群中的上游企业一般是资金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往往有迫切的短期融资需求,因此银行可以大力开展票据贴现、商业发票贴现、应收款账户封闭监管融资等业务。最后,产业集群中的下游企业由于资金实力有限,为了增加经营能力,主要是解决其资金筹集的问题,因而银行可针对这种情况,大力开办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设备按揭贷款等业务。

(四)建立集群内金融机构

群内金融机构是一种综合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求规模的庞大和结构的复杂,只根植于当地,目标和定位即为集群内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财务管理服务,提供全面的内部金融服务。它是基于中小企业集群而建立的,依托中小企业集群主导产业,是一种内部金融机构,同时也是一种产业金融机构。它能构造一个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内部金融市场,充分利用当地的信息,对集群内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更便利地直接了解、扶持产业集群的发展。群内企业通过它重新配置企业的剩余资金,也可以通过它来筹集资金,实现资本在群内企业之间的互相流动。

(五)建立集群内互助担保公司

在产业集群区域内可以设立互助担保公司,这是一种基于企业间合作的担保公司。由于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联系密切,业务往来频繁,有充分的组织条件和信用条件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公司。产业集群内的企业自愿加入互助担保公司,并交纳一定的资金作为出资额。当集群内的某一企业出现融资需要时,互助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进行外源性融资。互助担保公司要规定企业融资额与该企业初始出资额成特定比例。初始投资高的企业可以获得较高的担保帮助,而初始投资低的企业则相应较低。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中小企业加入互助担保公司,并提供较高的出资额。互助担保公司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扩大了金融机构对集群内企业的信贷规模。

(六)加快设立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

产业集群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经营管理咨询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以及融资租赁等服务机构共同构成了产业集群外的社会环境。只有这些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产业集群健康发展。因此,从社会角度研究产业集群融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产业集群内的公共信息、人员培训、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对外宣传、公共设施建设等,都离不开各种类型的中介服务组织。因此,应加快设立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不仅包括会计、财务知识等培训机构,还包括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经营管理方面服务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支持机构,以及民间风险投资机构、民间合伙制的投资公司,共同为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便利,保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炳申,马建会.改进我国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对策分析[J].经济经纬,2003(5).

[2] 杨汉波.基于产业集群的企业融资分析[J].经济研究,2005(5).

第12篇

关键词:企业;财务;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8?摇 文献标志码:A?摇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4-0280-02

笔者在一家大型出版社从事财务工作十余年,伴随企业的发展壮大,我社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日益增多,借助银行资金的扶持及财务杠杆的有效推动,我社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从一家中等规模的出版社成长为一个年销售额近3亿,资产规模逾3亿,子公司达3家的国有大型出版集团。下面将我所掌握到的企业可能会经常采用的十一种融资(贷款)模式做一介绍,希望能给需要银行信贷资金扶持的企业及财务工作者们带来些许参考或帮助。

一、综合授信模式

在介绍该模式之前首先对其做个定义:综合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在对综合授信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即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综合授信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法人,综合授信的形式是一揽子授信,即贷款、打包放款、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贴现、信用证、保函、承兑汇票等不同形式的授信都要置于该客户的授信额度上限以内,以便集中统一管理和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实行综合授信,对客户来说,既获得了银行的信用支持,解决了资金困难,又减少了资金占压。对银行来说,则争取和稳定了优质客户,推动了各种信用业务的发展,增强了自身的竞争力,并有效地控制了信用风险。同时,实行综合授信,简化了授信的手续。只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客户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银行可以立即放款,简化了内部审批的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一次签约,多次授信。因此,综合授信已得到银行的普遍采用。目前比较常用的做法是:对一些经营状况好、合作期限长、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银行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期)授予企业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这个期限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自主循环使用该笔贷款额度。综合授信需要企业在授信之初合理考虑自身的资金缺口并且一次性准备有关申报材料。银行收到企业的授信申请后会给予一次性审批。这样做的好处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自由掌握贷款额度,既节约时间又节省成本,可谓“一箭双雕”。能让各大银行采用如此宽松贷款政策的,自然是针对经营前景好、市场信誉度高、与银行有长期合作基础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我公司目前采用的主要就是这种融资模式。

二、信用担保贷款模式

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是中小企业主融资的主要途径,目前在全国各地发展迅猛。在大中城市存在着众多的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担保机构担保资金的来源,一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二是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三是民间资本的投资介入。企业在向各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会向这些担保机构提出担保请求。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尤为青睐此种模式:由于银行贷款的门槛太高导致企业无法满足银行放贷的基本条件时,企业大多会转向求助于担保公司。与银行的担保规定比起来,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门槛要低很多,审批手续简单,放款时间短,贷款效率高。笔者接触过的时间最短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只需三天就资金到位,真是解了小企业的燃眉之急。担保业务具体又可细分有:房产抵押贷款、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房产回购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企业设备抵押贷款、库存质押贷款、车辆抵(质)押贷款、有价单证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另外一些短贷业务比如银行倒贷、形象资金、承兑保证金、陪标保证金等的贷款担保业务也可归属于这一模式。当然,根据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高效快捷的担保模式必然要求高额的投资回报。因此一些担保公司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保障,会对企业提出一些额外的反担保措施,甚至还会派员亲驻企业监控资金的往来动向。因此,这种模式最适合解决企业突然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笔者建议贷款期限控制在3~6个月以内,这样虽然企业付出的融资成本比银行信贷高了一些,但较低的贷款门槛和方便快捷的操作模式,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帮扶作用,我认为这是中小企业目前除银行外最理想的融资选择。

三、自然人担保贷款

这一模式由中国工商银行首创。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在全国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这一业务,工行这项贷款业务主旨有三:一是目标群体锁定为对中国境内的中小企业办理信贷业务;二是贷款期限在三年以内;三是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自然人担保的方式限定于三种: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个人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以及交通工具。质押的财产包括:银行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抵押加保证是要求自然人除在提供财产抵押外,尚需附加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如果借款人出现不能按期还款等违约行为,银行能从担保人这里得到代偿。这种担保模式主要适用于小的家族企业或者以村镇企业为代表的小企业。

四、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无形资产可以做担保用来贷款是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因此理论上银行是可以对拥有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企业提供该种贷款服务的,但是由于银行一贯的风险评估及审慎原则,在当地甚至全国范围内不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不会被看好,只有像五粮液、海尔、联想等等这样具有超高知名度的企业才比较有可能获取该种模式的资金贷款。

五、项目开发贷款

该种模式主要针对高科技企业,当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急需投入市场运营,而在成立之初又遭遇资金缺口时,企业完全可以凭借手中握有的科研成果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商业银行一般都会对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企业提供乐观积极的信贷支持,以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六、出口创汇贷款

出口型生产企业可考虑用自身拿到的出口订单或者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有现汇账户的企业还可以凭订单或合同向银行申请外汇抵押贷款服务。对一些出口增长势头强劲的企业,银行甚至会向其提供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以实现企业与银行的合作双赢。

七、异地联合协作贷款

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一直很好或呈稳定上升态势,例如一些为大型汽车生产商提供轮胎及汽车配件的工厂、为商场超市提供稳定货源的供应商等企业,在其扩大生产规模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这时企业可以向自己的开户行提出申请,由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或上下游企业统一提供贷款,贷款下来后再由集团公司或上下游企业对协作企业预付一部分货款或者进行资金扶持。当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银行会全程监控资金的流向以规避贷款违规使用给银行带来的风险。

八、买方贷款

顾名思义,买方贷款就是指当企业遇到资金短缺而贷款无门时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根据企业取得的货品销售合同,由银行对其实力相对雄厚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而卖方通过买方预付货款的形式变相得到资金支持。

九、典当融资

以实物为抵押,以转移实物所有权的形式来取得贷款的方式就是典当融资。典当行旧称“当铺”,典当业发展至今依然有其不可替代性。虽然大家熟知典当的融资成本高并且融资金额小,但典当融资具有银行贷款所无法超越的优越性。第一,典当行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典当行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而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条件要求非常严格。第二,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门槛低,物品多:万元、千元、百元的物品一概笑纳,手表、首饰、古董亦来者不拒。第三,典当行办理典当手续简便,几乎立等可取。即使是做房产抵押这样的大宗业务,手续也同样简单方便。与银行贷款动辄冗长繁杂的手续及周期比起来,很多人毫不犹豫选择了典当贷款。第四,典当行不问贷款用途,只要你有典当物,我就给你放款。资金使用自由方便。而客户向银行借款时,银行已将贷款的用途作出严格限制以防范金融风险。综上所述,典当贷款深受广大群众及中小企业主欢迎,因而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取得了较快发展。当然,如果不能及时还款,典当者要承受的损失将远远高于银行贷款。

十、汇票贴现融资

当汇票持有企业将银行承兑或者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从银行取得贴现资金的模式就是汇票贴现融资。在我国汇票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而商业承兑汇票一般只有发展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或市场前景良好的上市公司才会被接受。企业收到的承兑汇票,一般都是三个月到半年,多则可达300天,汇票不贴现,资金是进入休眠状态的,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考虑将其贴现不失为一个融资的好渠道。将银行承兑票据拿到银行柜台即可轻松实现贴现,无需忍受贷款求告无门的痛苦。另外企业还可以将收到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拿去银行抵押分拆,拆成金额较小的汇票往下游企业传递,以盘活休眠资金。对于企业来说,这种融资模式非常值得中小企业广泛使用,我公司目前经常使用的融资方式也包括这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