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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理财的特点

时间:2023-09-15 17:41:1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短期理财的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短期理财的特点

第1篇

今年新增委托理财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受到高度重视。据统计,在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中,有半数上市公司称,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将是国债,包括购买国债、国债回购等。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认为,相对于股市二级市场来说,国债投资的风险明显较低。同时,今年的国债市场趋于火爆,有望带来较为可观的收益。如一家上海公司在3月底决定,将2亿元的资金进行国债投资,公司称“要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另外,对委托资金的风险管理更加细化,例如沪昌特钢明确要视首笔资金委托的具体情况,再来决定是否要延续或加大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入。

另一个特点是,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过去,大多数的委托理财是通过券商和各类投资公司进行的,现在进行这一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在不断拓宽,例如日前沪昌特钢选择信托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而据了解,基金公司也在积极如何帮助进行资产管理等委托理财事宜。

同时,保底收益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如外高桥决定委托上海富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投资国债,受托方承诺上述资金的年收益率为9.5%,如实际收益率不足将予以补足。即使没有保底收益,不少公司对委托理财的收益率仍然有较高期望,最低的也达到了8%。如首创股份拟将1.5亿元委托北京巨鹏投资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双方约定,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年收益率大于8%时才开始计提报酬。这种完成预定收益率才收取报酬的做法目前已被多家上市公司所采用。

引人关注的是,除新增委托理财外,不少上市公司在以前的委托理财无法按期收回,从而不得不延期。西部的一家上市公司在1月初称,一笔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只收回400多万元,余额延期6个月。同时,该公司还有一笔3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更是将延期1年。初步统计,上市公司目前延期的委托理财约占到了去年委托理财总额的三成左右。

既然委托理财在上市公司中如此广泛,如火如荼,形式多样,那么委托理财及其投资收益如何核算呢?这似乎并不成为,但仍有探究的必要。

一、委托理财行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

企业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委托理财,一般而言,期限不会超过一年。根据《企业制度》的有关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因此,委托理财属于短期投资。

当委托理财到期,对于不得不延期的委托理财,或是自愿延期的委托理财,即使前后期累计投资时间已超过一年,延期部分亦均可视为一次新的理财行为,即为短期投资。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运作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理财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受双方就资金流向及其余额定期(如按月)或随时沟通,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2、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封闭运行,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3、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而是将资金交付受托方后进行专项委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4、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与受托方自有或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核算

(一)委托理财投资核算的一般原则:

委托理财投资,属短期投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确定:

委托理财均为现金方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2、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企业取得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于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3、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在期末时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记“投资收益”。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以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2篇

超短期理财产品一般指一个月以下的理财产品,期限有单周、双周和单月的,甚至也有不少银行推出7天以下的理财产品,以期迎合不同流动性的投资需求。这其中,超短期中以七天理财期产品为最主要类型,其他期限类型皆从此衍生而来。

市场理财产品琳琅满目,投资者和我们都关心的是哪一家的收益率最高。

前三甲:北京银行、民生、交行

各家银行超短期产品理财能力的对比,时间截取在半年内,以第一次加息之前一个月为节点,即自2010年9月15日至2011年2月16日;发行行剔除部分农信社和商业银行,及数据不全的产品,共发行457只超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两种标准的统计报告期内,逐一分析各家银行到期收益率情况,在数据综合对比中产生前三。

超短期产品理财能力的考量,基于三点:

其一,产品风险系数低,故对此不做考量;

其二,银行存款一个月以下利率为活期利率,统一基数下,对于收益率的考量仅为平均收益率指标,无需考量收益率与存款利率比。

其三,超短期产品看重购买时机,产品发行跟不上,对于投资者的投资理财影响较大,因此综合考量注重发行能力。

北京银行在超短期理财产品表现出色。在市场利率不断上行的背景下,该行推出挂钩Shibor的超短期理财产品,而该产品特点恰是收益率会随Shibor利率的上行而提高。这是它高于其他行的主要原因。

超短期理财产品方面,北京银行平均收益率为4.57%,为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的近两倍。尤其是进入2011年之后,发行的五款产品收益率超过7%。

民生主打综合投资类理财产品,以债券产品为主,混合信贷资产类产品。一方面产品风险低,由于信贷资产类的关系,又拉高了整体的收益。平均收益率为3.79%。

交行的3天期理财产品收益较高,平均收益率为3.77%,其中13款超过4%,3款高于6%。

后三位:兴业、南京银行、农行

排名中后三的分别是兴业、南京银行和农行。这三家的平均收益率均低于3%。

超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与收益对比差值,原本就高于其他理财类型产品。而这样的低收益,实在不具有投资吸引力。

兴业的投资类型多数为票据类与债券类产品混合。平均收益率为2.76%。其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以中长期为主。

南京银行产品投资类型也以低收益的票据类产品为主,平均收益率为2.81%,其发行的一个月期产品收益率仅为1.5%,远低于同期限平均水平。

农行发行能力并不差,可惜平均收益率却仅为2.68%。2天期理财产品,收益不足2%。

加息显优势 收益提34%

2月9日迎来了新一年的加息,对于购买超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这是一个好消息。

可以规避加息带来的投资机会风险,不少投资者就是冲着超短期理财产品这个特点去的。这类产品流动性高,一旦加息,之前购买的短期内即可运行完毕兑换现金。在收益率提高的预期下,持币观望就是两全选择。

近半年内,共经历三次加息。对于超短期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加息之前的七天类产品仅为2.11%,而三次加息后,其最高平均收益提高34%。

一般而言,加息之后,部分银行原地踏步,也有的马上调高收益率。对于投资者,加息之后短期内,不建议马上选择和购买超短期理财产品,最好是观望一个星期以后:大多数银行上调收益率,这时就可以获取更高收益。

风险几乎为零7天收益最高

超短期理财产品,多数投资于债券与货币市场类,由于此类产品的特性,超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几乎为零。

另一方面,相对于高风险的结构类挂钩产品,超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过短,一个月的时间内,结构型产品的设计难度过大。以金价、汇率为例,短期波动过大的投资产品,应用在理财产品之中,往往带来高风险,最终难以达到最高预期收益。所以大多数结构型理财产品,期限最低也要三个月以上。

另一类信托投资类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系数同样偏大。受其运行方式限制,一个月的理财期限,并不适合大多数信托投资类理财产品。

基于投资类型的限制,超短期理财产品本金安全性高,基本都可以达到最高预期收益。不过投资者在购买之时,同样需要多关注投资收益说明。

相同风险系数下,超短期理财产品之中,7天期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2.84%);7天以下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低(仅为2.47%);14天以上,一个月以下的收益为2.78%。造成收益率倒挂的原因是,特定时间段银行内部拆借利率不同。

第3篇

春节长假过后,很多投资者去银行咨询理财产品。

在杭州市工行某营业网点,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一款14天的理财产品,投资债券和票据市场,预期年收益率为2.3%,投资100万元收益仅为882元。尽管收益率不高,但14天882元的收益,还是吸引着不少客户前来咨询。

目前,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期限更灵活,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数量也在增加。短期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及货币市场基金、银行承兑汇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等。该类产品的特点就是以保本设计为主,即使是浮动收益类产品也是以低风险产品为主,而且该类产品交易方便,预期收益率计算简便,没有结构性理财产品复杂的收益率支付函数。尽管预期年收益率偏低,但相比活期存款而言,依然要高。

银行理财产品短期化设计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投资者对现金的需求。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趋势在2009年的银行理财市场上将延续,短期固定收益理财将成为投资者的闲置资金的保险箱。

据记者了解,从去年底开始,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研发已经显现出这一趋势。在2008年12月,6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占比提高到75%,1年期产品则不足5%。在众多短期理财产品中,时间最短的只有一周,另外还有大量16天、19天的超短期产品。据悉,银行还有许多灵活度更高的理财产品,如招行的“日日金理财计划”。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可根据资金状况,在产品存续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随时申购或赎回。

值得一提的是,短期理财产品可以循环投资,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暂时不打算动用这笔钱,银行会将产品期限向后延伸,投资者会因此获得复利。只是,这需要有较大的本金,因此,这类产品仅适合短期内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

同时,这类短期理财产品大多无法提前支取。如提前赎回,不仅收益、本金没有保证,甚至还会被扣违约金。但是部分银行却在某些产品上有提前终止权。一旦银行行使这一权利,可能意味着投资者面临亏损。虽然本金不会损失,但可能因此面临零收益。

理财专家建议,以短期为主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会随着降息而下调,最后整体收益很有可能不如定期存款,也不如定存安全。但对于确定在一段时间内不用资金的投资者,可以关注银行推出的1个月或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这些短期产品一般都是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都是央行票据、信托计划等低风险的金融工具,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而且折合年化收益一般都在3.8%以上。

目前正处于投资机会从债市向股市过渡的阶段,如果经济真正回暖,债券市场会越来越差,股市的机会就要大一些,消费者可以灵活配置偏股产品。眼下,银行推出的一些与股市相关的理财产品,比如在本金保障上有优先和次级设计的产品,投资者可依据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第4篇

在华泰柏瑞与嘉实沪深300ETF热卖之后,近期基金市场上最吸引眼球的,无疑是闪电发行的华安月月鑫与汇添富理财30天基金。短短一周之内,400多亿的资金规模流入了两家基金公司。如果说产品创新引领短期理财基金风头正健,那么在华安、汇添富的身后,业内多家基金公司今年以来在保本、债券基金上的新品推广或蓄势待发,则有异曲同工之妙。

近年来,股票方向基金剧烈波动的特征已显露无遗,再加上各大银行渠道今年主推固定收益类基金产品的形势,中国基金业似已意识到资产管理行业的根基还在于民间庞大的低风险收益需求,一轮低风险基金产品雄起之势或已浮出水面。

挺进蓝海

汇添富理财30天基金,认购总金额为244.4亿元;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基金,认购总金额为182.2亿。短短数天,两家公司战果可佳。

在华安基金营销总裁秦军眼里,短期理财市场是基金业正面临的一片可贵“蓝海”。在华安月月鑫获批之后的媒体沟通会上,他表示,短期理财基金将引领基金公司进军理财市场,分享巨大的市场空间,也将帮助基金公司进一步向现代资产管理公司转型。而华安基金产品部董事总经理谷媛媛也透露了短期理财基金的酝酿思路,“中国不缺保守型的投资需求,而市场利率化进程也将给予基金固定收益产品较好的发展机遇。”

不难想象,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的热卖,已给了基金业人士强烈的刺激。从普通老百姓到机构、企业,对于此类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的庞大需求,无疑让基金公司既感受到压力又领悟到商机。

从产品特点来看,华安与汇添富推出的短期理财基金以绝对收益为目标甚至提前公布参考收益率,将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由通常的5万元降低至1000元。此外,华安月月鑫还将周期滚动运作,在每个运作周期中通过基本恒定的投资组合大类配置,以及资产期限与产品期限的完全匹配,来降低投资波动的风险和流动性。

对于这样的产品创新,基金业各路人士均在关注。“社会上对于绝对收益的、保本的产品需求非常大!”某位在金融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基金公司董事长由衷地感叹;“我们也非常关注这类产品,只是在现在的利率环境下,产品收益能否达到投资者满意的水平?”一家基金公司的产品设计总监沉思道;而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市场人士则告诉记者,现在主动型的股票基金营销难做,公司只好在一些指数型基金或分级基金上发力。

两枝齐秀

在短期理财基金的耀眼光环之下,更多基金公司则在其它低风险产品上低调耕耘着。自4月中旬以来,已有诺安汇鑫保本、鹏华金刚保本、中海保本、大成景恒保本、交银荣安保本5只保本基金拉开发行帷幕。从监管层的信息披露来看,目前在排队等候审批的还有其他基金公司的数只保本基金。

保本基金“井喷”式的发展,似乎有些令人意外。自2003年第一只保本基金——南方避险增值保本基金出现以来,保本基金沉寂了很多年。直到2011年,多家基金公司开始重视保本基金,前后共有18只此类产品成立。其中,广发聚祥保本和南方保本基金募集份额分别达到41.09和49.60亿份。一时间,保本基金成为基金公司的宠儿。

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这既是基金公司完善产品线的需要,也有银行渠道“指挥棒”在起作用。“我们公司目前也正在发行保本基金,托管行是工行,这让他们在同档期的几只保本基金发行之中略感有些底气。”

记者了解到,今年大银行主推固定收益类产品,原因或在于去年股票型基金大幅亏损给银行客户带来的损失,已让银行自身也HOLD不住了。

除了保本基金之外,今年债券型基金的发行也令人应接不暇。自年初以来,已有17家基金公司先后成立以纯债、信用债、可转债等为投资方向的债券基金,还有6只债券基金正在发行。平均算下来,今年前5个月每月就有4.6只债券型基金在市场上发售(A/B/C类合并统计)。

另外,这些基金中可以投资权益类品种的二级债基占比较少,而中长期纯债和短期纯债基金均有出现,如易方达纯债和南方金利均为中长期纯债基金,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则为一只短期纯债型基金。其中,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采取指数化投资策略,也是国内第一只以短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债券基金,该基金投资中证短融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完全不参与股票投资。

从募集情况看,定位为纯债基金的易方达纯债A/C募集规模达到84亿份。在今年基金业销售形势并不一片光明的背景下,这一规模同样也令同业羡慕。对比之下,今年2月成立的一只可转债基金,发行结果就相当清淡。而众所周知,可转债的投资机会与股市存在着较大的关联性。

规模之困

基金业低风险产品在低调地扩张,一些大公司固定收益类基金募集规模在百亿左右也不罕见,这样的情况是喜是忧?从提高固定收益类基金占基金总体资产规模的比重、树立基金稳健理财形象而言,显然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若考虑到对基金公司经营的贡献而言,债券、保本、货币等类型基金的管理费收入显然不能和股票型基金相提并论。

目前,大部分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费率仍为1.5%,保本型基金则在1.2%左右。相较之下,债券型基金的管理费率要低不少,约0.6%-0.8%,而货币基金则仅为0.3%左右。此外,华安月月鑫与汇添富理财30天基金的管理费率与货币基金类似,分别为0.30%和0.27%。这意味着,如果是一只资产规模在200亿元左右的短期理财基金,能够为基金公司每年所带来的管理费收入也仅在0.6亿元左右。

考虑到利润率并不是很高,基金公司若都延续着“短期理财”路线前行,是否是一个值得努力的方向?有位业内人士坦言道:此类业务的拓展重心难说是为了利润。“基金公司最重视的是什么?我觉得在现在这个阶段,还是没有跳过‘规模’这个重心吧。虽然说短期理财基金带不来很多的利润,但有几百亿的资产规模在那儿摆着,相比起别的权益类产品发都发不出去,或者资产规模持续缩水的情况,总还是一件不错的事情。”该业内人士坦陈。

第5篇

今年新增委托理财的一个显着特点是,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受到高度重视。据统计,在进行委托理财的上市公司中,有半数上市公司称,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向将是国债,包括购买国债、国债回购等。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认为,相对于股市二级市场来说,国债投资的风险明显较低。同时,今年的国债市场趋于火爆,有望带来较为可观的收益。如一家上海公司在3月底决定,将2亿元的资金进行国债投资,公司称“要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另外,对委托资金的风险管理更加细化,例如沪昌特钢明确要视首笔资金委托的具体情况,再来决定是否要延续或加大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入。

另一个特点是,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过去,大多数的委托理财是通过券商和各类投资公司进行的,现在进行这一委托理财的受托主体在不断拓宽,例如日前沪昌特钢选择信托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而据了解,基金公司也在积极研究如何帮助企业进行资产管理等委托理财事宜。

同时,保底收益的做法依然普遍存在。如外高桥决定委托上海富宝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5000万元投资国债,受托方承诺上述资金的年收益率为9.5%,如实际收益率不足将予以补足。即使没有保底收益,不少公司对委托理财的收益率仍然有较高期望,最低的也达到了8%。如首创股份拟将1.5亿元委托北京巨鹏投资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双方约定,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年收益率大于8%时才开始计提报酬。这种完成预定收益率才收取报酬的做法目前已被多家上市公司所采用。

引人关注的是,除新增委托理财外,不少上市公司在以前的委托理财无法按期收回,从而不得不延期。西部的一家上市公司在1月初称,一笔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只收回400多万元,余额延期6个月。同时,该公司还有一笔3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更是将延期1年。初步统计,上市公司目前延期的委托理财约占到了去年委托理财总额的三成左右。

既然委托理财在上市公司中如此广泛,如火如荼,形式多样,那么委托理财及其投资收益如何核算呢?这似乎并不成为问题,但仍有探究的必要。

一、委托理财行为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

企业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委托理财,一般而言,期限不会超过一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因此,委托理财属于短期投资。

当委托理财到期,对于不得不延期的委托理财,或是自愿延期的委托理财,即使前后期累计投资时间已超过一年,延期部分亦均可视为一次新的理财行为,即为短期投资。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运作形式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理财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受双方就资金流向及其余额定期(如按月)或随时沟通,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2、委托方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封闭运行,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3、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而是将资金交付受托方后进行专项委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4、委托方并不在受托方开设资金专户,委托方对受托方进行全权委托,受托资金与受托方自有或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受托方不向委托方提供交易及资金余额清单。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核算

(一)委托理财投资核算的一般原则:

委托理财投资,属短期投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委托理财均为现金方式。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2、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企业取得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于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3、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在期末时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记“投资收益”。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以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某项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企业计算出售短期投资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短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短期投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委托理财投资特殊情况的核算:

1、企业在委托理财时,如上述“运作形式”所述,并不一定能够获取交易清单,亦不一定知晓在受托方购入股票等证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是否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直接借记“短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不再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核算。

在这种情况下,委托理财运行过程中,对于实际发生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因收于受托方券商或投资公司,并且无及时的交易纪录,亦不予核算和反映。

2、企业在资金委托运作期内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如无法获取交易清单,企业不予核算和反映。运作期内某一清算期满后统一清算,如跨年度时年底结算一次。但如果能够获取交易清单,应该及时确认损益。有些企业在运作期内已经处置所购证券并能计算处置所得,但并未确认和核算投资收益,而是一律全额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理由是尚在运作期内,运作期未满。这是对相关制度的误解。企业只有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收到时,才可能予以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3、对于企业与券商签订保底收益协议的,企业一般的做法是将清算时所得款项超过短期投资成本的差额部分,全部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做法值得探讨。这里暂且不论保底的做法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保底收益率超过实际收益率,超额收益其实来源于受托方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分别确认实际收益和超额收益,该超额收益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还是资本公积两种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入资本公积。但是,这种收入又确实是委托理财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而不是凭空产生。计入资本公积,似乎是难以接受的。笔者认为,两种选择都是可行的。

同样,如果双方规定在超过某一预定的投资收益率时,企业将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支付给受托方。那么,超额收益分成的部分,其实来源于委托方企业的捐赠。如果能够从交易清单中计算确认该部分超额收益分成,该超额收益分成,也存在着计入投资收益(减项)或营业外支出两种选择,也都是可行的。

4、企业无法按月或随时获取交易明细清单的,“短期投资”应按受托单位而不是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委托理财投资举例说明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报披露如下: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风险投资批准权限的专项授权,于2001年7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不高于人民币三亿元的资金投资国债精品源自政治科的决议。2001年8月12日,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决议作出修改决议,公司只使用1亿元人民币资金购买国债,另外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亿元人民币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会计报表附注,短期投资:

项目2001年度投资金额成本(人民币元)跌价准备(人民币元)

委托投资-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0,500,000[注1]

债券投资41,655,2042,679,155

存放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债券投资款50,000,000[注2]

合计282,155,2042,679,155

报表日债券投资包括以下债券:

库存数量库存债券成本

债券名称手人民币元

96国债(8)34,76941,655,204

债券投资已按成本和市值孰低原则计提了跌价准备,报表日的市价是根据《中国证券报》公布的2001年12月31日股票交易收盘价确定。本公司债券投资的变现无重大限制。

注1、本公司于2001年8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00,000元。根据该协议,该证券公司在本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在不违背本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有权自主运用和操作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买卖及持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金融证券交易市场公开挂牌或即将挂牌交易的股票、认股权证、基金、债券以及其他的上市投资品种。本次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12个月,自2001年8月13日至2002年8月12日。本公司于本年度已收回部分委托管理资金计人民币9,500,000元(另注该公司在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委托资产管理事项”,披露:公司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委托资产的1%作为管理费用。如投资收益率在10%以上时,本公司将超额盈利部分的20%支付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业绩报酬。2001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支付950万元投资收益的函件,2001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此笔投资收益款项。公司未来尚无委托理财计划)。截至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证券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49,556元,于2001年12月31日,该委托投资证券的市值为人民币206,958,431元,因此本公司于该委托投资于2001年12月31日的投资成本(已扣除年末仍未使用的现金余额)与市值的差异为人民币17,007,987元。

注2、本公司委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的国债投资款提供管理服务,本公司已就该国债投资投入人民币50,000,000元,于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无通过该证券公司持有任何国债,而本公司存放在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国债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

3、会计报表附注,投资收益(部分):

项目2001年度(人民币元)

投资国债收益(详见短期投资注(2))(2,959,933)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详见短期投资注(2))2,679,155

从该公司年报所披露的的情况来看,该公司对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00,000,000元为全权委托理财方式,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则仅为委托管理债券投资。

1、支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200,000,000元借:短期投资200,0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000

2、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回950万元投资收益借:短期投资9,500,000贷:投资收益9,500,000该公司将收回的950万元直接冲减短期投资,值得商榷。因为按8月中旬投入4.5个月计算,投资收益率达12.67%,该收益不太可能是收取的股利或利息,而且上市公司在8月中旬以后支付股利的情况很少。那么应该是证券(包括认股权证)的处置收益。处置收益应该计入投资收益。

3、支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50,000,000元,该公司并无通过该证券公司持有任何国债,而本公司存放在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中仍未使用的国债投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00,000贷:银行存款50,000,000该公司将5000万元直接核算为短期投资,而不是反映为其他货币资金,亦值得商榷。现金余额为人民币50,640,291元,多出的640,291元应该为存款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640,291贷:财务费用640,291

4、国债投资成本41,655,204元,不清楚运作方式如何、在哪家券商购买,在此不予举例核算。但跌价准备2,679,155元,减少投资收益。

第6篇

理财基金为一种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把众多投资人的资金汇集起来,由基金托管人(例如银行)托管,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通过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证券,实现收益的目的。

市场上的理财基金基本都是以最早发行理财基金汇添富模式为主,通常理财基金都有以下几个特点:

低门槛,理财基金与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比较具有明显的低门槛特征,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一般有5万的申购限额,低于5万一般购买不到。而理财基金则是1000元就可以购买。这一点是吸引小金额的普通投资者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

零费用,理财基金是没有认申购和赎回手续费用的。但会收取少量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根据媒体统计,货币基金的年费用率在0.43%左右,理财基金的平均年费用率0.36%左右。因此总体来说购买短期理财基金费用还是非常低廉的。

定期开放,理财基金都有一个运作期,在运作期没有到期之前是不能赎回的。只有到期之后,才能够赎回。理财基金的运作期限包括7天、14天、28天、30天、60天、90天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

所谓广义信贷,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统计指标,而是MPA的一个重要概念,意指相对传统贷款而言的更大范围的信贷。自2016年开始,央行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MPA,从资本和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七个方面引导银行加强自我约束。其核心要义,是通过资本约束金融机构广义信贷的扩张。

此次通知并非理财“回表”,也不需要占用风险资本和计提拨备,但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后,将扩大广义信贷规模本身,同时影响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中的逆周期资本缓冲项,从而影响银行的MPA评分结果,进而对理财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形成约束。

将理财业务纳入“广义信贷”测算标志着游离“表外”多年的理财业务将纳入监管者的视野,理财业务进一步由“表外”向“表内”靠拢。尽管理财业务还能在“表外”游离多久尚不确定,但理财业务由“表外”走向“表内”的大方向是确定无疑的。

一、在“表外”野蛮生长的理财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起步于2004年,到目前为止,不仅产品多样、门类齐全,而且规模庞大、增长迅速。

(一)眼花缭乱的理财产品

2012年起,监管部门对理财业务的监管开始松绑,各类金融机构全面介入资产管理领域,采取多层次的合作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功能和收益实现形式的不同,可将目前的理财产品分为现金管理类、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三种形式。

1.现金管理类

现金管理产品是指为投资者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产品,是为了满足短期或超短期投资需求而产生的业务,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产品流动性强,风险低,收益稳定。

2.固定收益类

(1)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产品。截至2014年末,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银行理财资金6.9万亿元,占全部银行理财资金的43.75%。2014年全国证券公司共发行1321只债券及混合型理财产品,占全部集合理财产品数量的69%。

(2)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的产品。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项目主要由银行机构发起,借助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机构过桥。截至2014年末,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金总额3.3万亿元,占全部理财投资总额的20.91%。

(3)投资于权益类收益权的产品。权益类收益权产品以股东权益为投资标的,产品主要以结构性产品或其他衍生类金融工具为主。自从监管层要求限制银行非标投资后,为保证理财收益率,很多银行把注意力转向权益类资产,同时为规避权益类产品的投资者门槛限制,设计出挂钩收益权的产品,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银行理财资金对伞形信托和券商两融收益权的投资。

3.权益类

权益类产品是指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非上市公司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理财产品,除去广为人知的基金型产品外,还有投连险、众筹和股权类理财产品。

(二)理财产品创新的特点

在这些金融理财产品的业务创新中,最突出、影响最大是“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中产生的“资金池”或“资金池―资产池”模式。这两种模式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期限错配。两者都把长期资产转化为短期资产。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很短,有的数月,有的甚至只有几天;而募集资金所投资的资产多为期限1年以上的信贷资产。因此,当前面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到期后,商业银行为偿付到期的理财产品,必须立即发行新的短期理财产品,这也是为什么这类产品备受诟病,甚至被称为“庞氏骗局”的原因。

二是资产与负债均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外。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在银行的存款转化为理财产品,不再体现为银行的负债;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某信贷资产,该信贷资产也从资产负债表移出。银监会曾出台规定,凡是保本的理财产品,必须并入表内,但仍然有规模巨大的非保本类的理财产品不在表内。

三是理财产品的定价并非以所投资资产的实际收益为基础,也即所谓的“分离定价”。一方面,资产池是由不同期限和收益风险属性的资产简单组合而成,有的资产到期,有的资产仍在存续,这些资产并没有像资产证券化那样根据信用等级和风险属性进行“分级”;另一方面,资金池是由不同期限的短期理财产品组成的,因此,既不存在类似基金“净值”的理财产品“净值”,也无法依据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来计算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所以,不同期限理财产品的定价是单独定价的。

四是存在事实上的“双重信托”。囿于有关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发行信托产品,因此商业银行通常与信托公司合作,商业银行把某信贷资产交由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并发行信托,而商业银行则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尽管银监会把理财产品界定为委托,但从本质上说理财产品更符合信托的属性。理财产品的创设与发行过程中,实际上存在双重信托关系,一个是投资者和银行之间的信托关系,一个是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信托关系;自然也存在两个受托人,一个是银行,一个是信托公司,两者的信托责任界定不清。

五是信息不透明。监管机构并没有要求商业银行披露“资产池”中各种资产的充分信息,因此,投资者在做是否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时,并不是基于对资产池中资产的信用等级、收益风险属性的了解和判断,而是依赖于对银行声誉的信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要求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完全的最终责任。

(三)理财产品的风险

创新类金融理财业务和产品满足了广大居民多元化资产配置的需求,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风险。

1.“双重信托”加大了操作风险

在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双重信托”格局下,存在两个受托人:一个是银行,一个是信托公司。信托责任界定不明确,收益与风险由投资者最终承担,两个受托人都缺乏对所投资资产的风险严格控制的足够动力。银行认为信托公司要承担责任,信托公司则认为投资项目和投资者都是银行的,银行当然应该负责。责任界定模糊,可能会让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质量较差的资产,当发生风险时,会发生银行和信托公司互相推诿的情况,这在现实中已经反复出现。

2.信息披露不充分酝酿较大的道德风险

按照目前对理财产品的监管要求,不论是银行、信托公司还是证券公司,都没有义务对募集资金投向的资产做详尽的信息披露,常常是简要介绍,语焉不详,投资者对资金投向和用途模糊不清,因此投资者的购买决策更多依赖于银行的信誉。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银行、信托公司或者证券公司尽职尽责地投向高质量的资产项目,只能依靠他们的自律行为。

3.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银信合作和银证合作的理财产品都存在严重的期限错配,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主要依赖于“借新还旧”。一旦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发生违约,理财产品发生亏损,投资者趋于谨慎,拒绝购买新的产品,商业银行“借新还旧”的资金链就会断裂,无法偿付到期的理财产品,进而陷入流动性困境。

二、金融理财产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为规范理财业务,监管层对于银行理财的监管在不断加码,试图通过监管使理财回归资管本质。可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产品创新,特别是横跨多种金融机构的交叉性金融产品创新,单靠单个监管部门独立的监管政策很难有效防范风险,且各监管部门之间往往步调不一致,既无法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也无法做到有效监管。

(一)分业监管体制已不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随着业务融合不断加深,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风险敞口逐步加大,金融机构的资产与金融市场的关联度不断提升,金融风险传递更加迅速和普遍,单一监管机构在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1.金融综合统计体系与风险监测框架缺位

长期以来,金融统计分别由“一行三会”根据各自的统计管理规定进行,各部门政策缺乏协同,不仅统计范围不全,而且标准化程度低,产生了不少统计上的重复与空白,不利于监管部门准确评估风险状况,更无法及时预警风险的交叉传染。

2.缺乏统一的行业准入与风险评估标准

在合格投资人数、起售金额、投资范围、资本要求、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不一致,给各机构合作创造了套利空间。

3.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

各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部门间也存在一定的监管竞争。一方面不少金融业务与产品市场被人为割裂,重复监管问题严重;另一方面对复杂风险点又刻意回避,在风险暴露时甚至存在一定的相互推诿现象,导致监管真空产生。

(二)法律地位不明难以有效约束过度创新

法律法规滞后对风险的影响突出反映在服务与产品创新中。

1.法律依据标准不清,制度性风险隐患突出

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委托关系主要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来调整,信托关系则主要依据《信托法》来调整。对理财行为究竟适用于《合同法》(委托)还是《信托法》存在争议,导致财产登记、税收、会计等方面的处理不统一,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2.金融机构“双重委托”诱发风险

在理财产品中,金融机构既受客户所托进行理财,又会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存在着双重委托关系,当前对这种关系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责任界定模糊,一旦投资失败可能产生推脱,损害投资者利益。

3.无法实现产品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隔离

在理财业务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因为缺乏法律主体资格,不能用产品的名义进行业务对外签约或者交易,只能借用金融机构自身或者其他机构的名义,一旦产品发生风险,往往会引致金融机构自身的声誉风险,所谓“刚性兑付”正是这种困境的具体表现。

(三)产品信息不对称引发严重风险外溢

金融理财产品的信息不透明也是引发风险的根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现在的理财产品多数是采用事前报备的形式,事中监管机制缺位,一般是问题发生后再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早期干预和纠正效果较差。

2.金融机构和理财产品投资者掌握的信息不一致

理财产品投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宣传材料中所引用的专业术语和所包含的金融知识已超出绝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的理解范围,再加上很多金融机构还不能及时、有效地向投资者告知产品运行情况,投资者很难全面和准确地获得所购买理财产品的真实信息。

3.管理机构与委托人之间信息不一致

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合作开展理财业务,资金募集方不负责产品的运作和管理,很难及时掌握理财资金的真实流向和风险。再加上很多产品暗含各种形式的远期回购、担保和承诺等,部分机构在预期第三方兜底的情况下,放松对交易背景、融资企业资质和资金流向的审查,一旦发生风险,为维护声誉必须采取额外的补偿机制覆盖损失。

三、规范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建议

鉴于理财业务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应从“鼓励创新、规范前行”的原则出发,构建包含有效外部监管、健全内控机制以及良好市场约束的管理和发展体系,促进理财业务尽快回归代客理财本质,服务实体经济。

(一)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短期内要加强金融理财产品的协同监管。建立金融理财业务综合统计体系,统一金融统计分类与标准,通过梳理当前金融业理财产品的发展状况,构建跨市场金融工具品种、交易量、交易频率、资金流向等的监控指标体系,进而打造标准化、全口径的金融理财产品统计、监测与预警系统。

中长期要加快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全覆盖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制定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规范

1.建立基于信托制度的理财业务监管法律规范体系

明确金融理财业务信托法律关系属性,参照信托财产独立性原理,为理财计划编制独立的资产负债表,开立独立的账户;在运用理财计划的资金进行交易时,应当以计划管理人名义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运用,防范理财资金与金融机构自身负债业务等混淆。

2.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监管体系

在金融机构间建立人员、信息、决策控制、会计核算等方面有效隔离,严禁理财资金与自有资金、理财资金之间的相互混同使用。加快对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明确受托人运用管理信托财产过程中的拨备提取要求,确定信息披露频率和内容要求,积极借助中介力量加大对理财项目全过程,特别是中后期管理的监督与评价。强化资本约束机制,防止理财业务盲目扩张。

3.建立合格委托人制度

在受托人对资金使用方实行尽职调查的同时对委托人实施尽职调查,建立受托人资格审查程序,借助中介机构对受托财产的管理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等途径,加快理财市场环境的培育,全方位做好风险提示。

(三)建立金融理财业务集中交易、登记、结算、统计平台

1.制定产品信息强制披露标准

公开、集中披露发行机构、产品限期、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购买和赎回方式、投资团队等,确保产品信息权威、合规、完整、真实。

2.开展理财产品集中登记结算

按发行机构登记产品规模、标的资产情况,实名登记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各类投资者的持有情况,便于业务追踪、审查以及后期产品转让市场和监测预警体系的建立。

3.推动建立理财产品转让市场

集中登记客户交易情况及交易价格,监测理财产品的合约执行情况和市场发展动态,探索开展理财抵质押贷款业务,改善投资者资金流动性。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银行理财;发展策略

一、银行理财业务的概念和分类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主要采取“总行负责创设,分支机构营销”模式。一般根据发售对象主要分为个人理财和机构理财两大类,其中以个人理财产品为主,产品数量约占80%左右;根据本金与收益是否能够保证,将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固定收益、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三类;根据资金投资方式和方向不同,分为融资类和投资类两大类。

二、2011年以来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状况及特点

1 理财产品发售规模迅猛增加。据wind咨讯统计,2011年上半年,全国银行发售各类理财产品10275款,是去年同期的2,02倍,相当于去年全年发行总数的88.2%左右。另据普益财富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全国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对公产品)发行规模达8.51万亿元,超出去年全年发行规模约20%。

2 期限结构短期化。受货币政策收紧以及日均存贷比考核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流动性趋紧,稳定存款、变相高息揽存成为各机构发售短期理财产品的重要原因。在上半年发售的理财产品中,6个月以内的占比85.7%,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1月以内的占比36.7%,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1~3月的占比30.2%,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3~6个月的占比18.8%,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

3 投资类理财产品占比上升。随着经济结构调控以及银信合作等融资类理财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大,今年以来,融资类理财产品发售增速明显放缓,占比下降。上半年,涉及信贷资产的理财产品有1960款,占比8.2%,同比下降6.3个百分点,债券类、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市场工具跃居前三位,分别占比达27.2%、25.3%和23.4%,同比提高0.4、1.6和6.4个百分点。

4 预期收益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全国发售理财产品中,预期收益率在3~5%的占比高达62.8%,同比提高38.6个百分点,预期收益在5~8%的产品占比8.6%,同比提高6.2个百分点,而预期收益水平在3%以下的占比为24.2%,同比下降42.7个百分点。目前,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攀升,反映了当前宏观调控形势下市场融资主体旺盛的资金需求。

5 非保本型产品占比近六成。上半年,全国银行发售非保本型理财产品6088款,占比59.3%,同比提高了8.3个百分点;而保本浮动型和保本固定型产品分别占22.2%和18.5%,分别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从银行代客理财业务属性看,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将是未来市场发展的主流。

三、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融资类理财产品抵减宏观调控效应。从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发售情况看,尽管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发售力度减弱,占比下降,但绝对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依然在增加。这种融资类理财产品的发售“绕道”信贷规模控制,一定程度上削弱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效果。

2 变相高息揽储加剧市场波动。今年以来,在储蓄负利率背景下,理财产品的较高收益成为商业银行稳定存款,实现变相高息揽储的重要手段,这也是理财市场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随着月末、季末存贷比考核关键时点的到来,商业银行通过发售超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揽储的现象愈发突出,理财市场的竞争导致存款在商业银行间来回“搬家”,加剧了存款市场的波动性,特别是对资金头寸比较紧张的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带来较大压力,不利于金融稳定。

3 潜在投资风险不容忽视。从银行理财产品的构成看,非保本浮动型产品占据市场主体地位。目前,理财产品市场存在产品同质化、风险揭示不足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6月份以来,随着银行流动性进一步收紧,理财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商业银行竞相提高产品预期收益率来吸引客户,甚至出现长短期利率倒挂的情况。银行理财市场的盲目竞争,导致预期收益率不断提高,潜在的投资风险应予以关注。

4 理财产品分流储蓄对M2产生影响。理财产品来源于储蓄存款,相当一部分理财产品投向债券、票据和银行间货币市场工具,通过这种方式回流到银行体系,分流了储蓄,对M2形成实质性影响。特别是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质上与储蓄存款并无二致,应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

四、建议

1 建立健全理财产品统计监测体系。金融管理部门要建立理财与资金信托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对全国商业银行理财数据逐产品进行统计,进一步加强对理财及表外业务的统计,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此项业务的检查督导力度,尽快建立健全理财数据统计监测体系。

第9篇

认购起点为5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期限为14天,保证本金及收益,招商银行将其风险评定为一级,属于基本无风险的产品。主要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律师点评

金庸在《笑傲江湖》中这样描述葵花宝典的绝世武功:因为东方不败出招、变招都极快,即使有破绽,也是稍纵即逝,使得令狐冲等根本无法把握,所以破绽也就不成为破绽。

这与以“短”“快”“灵”为特点的“金葵花岁月流金系列14天理财计划”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般的理财产品,风险和收益是两个备受注意的地方,尤其是风险,更是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可是,对于招商银行的这款超短期理财产品来说,风险似乎并不值得顾虑。因为它的期限只有短短的14天,就像东方不败的武功一样,因为“快”,所以各类风险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而且它对本金和收益均作了保证承诺,属于基本无风险类型。

零风险,收益固定,时间短,流动性又好,似乎这款产品的设计已经很“完美”,其实不然。这款产品的最大亮点是期限超短,而它的奥妙也恰恰在此。

首先,产品的时间概念性条款纷繁复杂。在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中,涉及时间的概念性条款多达6处,如认购时间、登记日、成立日、到期日、节假日和还本清算期等等,而且说明书对这些时间概念作了十分详细却很复杂的定义。这些时间定义,在一些中长期的理财产品中,几乎是投资者忽略不计的因素,但在这款理财产品中,这些时间概念却颇具奥妙。

因为,各项时间条款的定义将大部分资金在途时间排除在产品期限之外,而且不计利息。如产品说明书约定:产品期间实际上为成立日至到期日之前,包含成立日但不包含到期日,认购日不属于产品期间,且产品清算期为到期日至理财资金返还到帐日,也就是到期日后的3个工作日。因此,该产品的资金在途时间包括认购日、到期日和清算期,共计5天,且均不计算利息。

其次,时间条款的设定,实际延长了投资期限,降低了预定的年化收益率。对于中长期理财产品而言,5天的资金在途时间,对资金时间成本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对于只有14天的理财产品,5天的在途时间约占整个产品期间的36%,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是很明显的。

第10篇

关键词:闲置资金 理财 内部控制

一、公司现状介绍及其对闲置资金理财途径的现有安排

(一)公司闲置资金理财的目的

目前云南省xx公司为集团企业,下属有控股公司6家(含上市公司1家,非上市公司5家),2011年有引入社会股东后融资,有大部份闲置资金在没投资实体前要进行理财。目前理财途径主要是结合后续项目投资情况,在确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收益最大化。投资目的主要是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有具体闲置资金理财计划

企业闲置资金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承受的风险能力来选择低、中、高不同风险投资产品,低风险产品包括保本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中风险产品包括债券型基金,高风险产品包括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股票等。

二、企业闲置资金理财注意事项及建议

(一)注意事项

1、公司自身的风险抗御能力十分重要

风险和收益一直都是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所以企业要想取得一定的收益,自身就必须要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所以,一定要客观公正的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如果企业自身的风险承受还可以,企业就可以将资金投放风险稍微高一点的金融市场以期望获得高的回报,或者企业也可以购买信托和开放式基金获得高收益。但是如果一个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十分脆弱,就可以选择类似银行储蓄、保险、基金、国债等安全系数较高的投资方式。

2、公司资金闲置的时间

企业的资金闲置时间要事先确定清楚,不能够影响到项目的投资或者公司整体的运营。显然,事先确定闲置资金时间对于理财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此,笔者简要的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时间比较短,这通常是节假日或者双休日,相应的选择资金回收周期较短的投资项目比较合适,以前面提到的企业通知存款或者短期质押式回购等为例,都是采用了这种方式才在短时间内回收资本本金并且实现收益的最大化,从而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二是闲置时间较长,则应当尽可能的选择投资周期较长的投资品种。因为这样既能为资金的安全增值提供保证,也能保证资金在有效的时间内回收利用,这种情况下比较常见于购买国债、开放式基金、长期储蓄、购买保险等。

3、评估自己的理财能力

企业应该要做到客观公正的判定自身闲置资金理财的综合能力。在进行资深理财能力的评估后,如果具备独资理财的投资实力,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战略目标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投资产品。

但是假如企业因为处于发展初期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还不具备对于闲置资金的理财能力力可以请专业的理财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逐步在实践中培养企业本身的理财能力;同时企业还可以选择与专业的理财机构合作,长期委托其帮助企业理财,这种方式可以在理财方面节约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一般不会出现纰漏。还有一种方式是,通常情况下对于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投资公司,专门负责企业的理财计划和投资计划,那么对于闲置资金的处理自然也就很容易解决,这样既能有助于企业的规模经济发展实现利润最大化,也可以避免在于委托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利润。

4、培养资金时间价值意识

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现在的一单位货币与未来的一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要节省现在的一单位货币不消费而改在未来消费,则在未来消费时必须有大于一单位的货币可供消费,作为弥补延迟消费的贴水。因此,培养资金的时间价值对于增加资金的利用效率,合理的处置闲置资金意义重大。

(二)理财建议

1、股东会和董事会权限审批要严格监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所以,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可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例如,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一系列理财活动,必须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严格审批通过才能实施。

2、考虑资金的流动性

资金流动性的延伸含义,是指企业同期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间的对比关系,即短期偿付能力,流动比率愈高,营运资金愈充足,短期偿债能力也就愈强。因此,企业拥有充足的变现力很强的营运资金,是其能够顺利履行到期偿付义务的安全保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企业闲置资金的理财分析要紧密结合资金流动性考虑。

3、注意公司产品分布结构等

对于闲置资金的理财投资,我们要建立在掌握公司产品结构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市场调查分析,制定产品结构优化改革计划,这样才能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率。

三、企业理财的内部控制机制

(一)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审批控制。审批权限是资金运营活动业务顺利进行的保证,而且能控制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因此,笔者认为审批控制是内部控制的关键之一。

第11篇

误区一:未理性选择投资方式。目前外汇投资理财方式有外汇储蓄、外汇宝、外汇理财产品、外汇期权和B股。这些投资渠道差别很大,因此有不同的收益特点、投资风险和投资人群。应该仔细了解它们的区别,减少盲目性、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理财方式。

误区二:只看产品收益。不少投资者购买外汇理财产品时只看收益,认为收益越高就越合算。其实,在选择时应把汇率波动的损失幅度考虑进去,再在银行公布的预期收益基础上计算自己的实际预期收益率。如果不满意此收益率,就应该考虑其他投资渠道。

误区三:产品宜短不宜长。目前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短期类产品受到外汇投资者的追捧,占据了市场主流。其实,选择期限短的品种,固然可规避汇率风险;但对于期限较长的品种,只要能准确判断其预期收益,选择收益更高的品种,就能弥补汇率带来的风险。

误区四:外汇定期存款利率统一规定。从2004年11月18日起,美元、欧元、日元、港币两年期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上限,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并公布。由此,出现利率定价不一的情况,甚至有的银行间年利率相差0.625%。因此,储户需要选择利率较高的银行进行外币储蓄。

误区五:外币理财产品优于外币储蓄。经过连续多次升息后,外币存款与外汇理财产品的利差在逐渐缩小。收益率甚至相当。由于投资理财有风险,因此储蓄存款的高安全性、流动性和低风险性,仍是外币投资中最基本的选择。

误区六:分不清现钞和现汇账户。现汇账户中的外汇可以直接汇往境外或进行转账,而现钞账户则要经过银行的“钞变汇”手续后才可办理,增加了手续费。如兑换成人民币,现钞户汇率要低于现汇户汇率。因此,应尽量保留现汇户的外汇,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误区七:盲目兑换外币。人民币不断加速升值后,不少外币投资者将外币盲目换掉。其实在美元不断贬值的同时,欧元和澳元等货币相对于人民币却在不断升值,持有这些币种的投资者不必急于结汇,而持有美元的投资者则可以将美元兑换成强势货币进行理财。

误区八:美元不用也不结汇。有些投资者面对人民币的不断升值,还是放着贬值的美元不动。其实,我国每位居民每年可自由兑换5万美元的等值外币。美元持有者在人民币不断升值趋势下,应该考虑结汇,尽早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以防资产缩水。

误区九:频繁买卖外汇。许多投资者在进行外汇理财时,频繁地买进卖出。其实对于外汇理财,投资者除需要掌握一定的外汇基础知识外,还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和政治走向,了解各种货币的走势及趋势,在相对安全的投资点位进行合理投资。

误区十:外币贬值是同步的。目前,欧元、英镑等非美元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增幅,高于美元对人民币的贬值速度,听以投资非美元货币的外汇理财产品受人民币升值影响较小。因此投资者进行外币投资时,不能只盯住美元从短期看汇率的波动,而要综合分析其他外币的走势。

正确选择理财产品

在选择外汇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应采用“四步法”来识别其中可能存在的陷阱。

1 了解产品是否保本。一些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最高年收益率可能很高,但到期时投资者可能会收取相对贬值的货币,并非是100%的本金,而投资收益可能无法弥补本金损失。

2 了解产品的期限。某些理财产品的期限很长,这意味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此时应该冷静分析该产品的特点,结合自身对资产流动性的要求,确定投资策略;

第12篇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金融水平的提高和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普益财富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1月中国驻地银行共发行了1199款个人理财产品。几十家银行上百种个人理财项目,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本文在研究对象上选择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发展相对成熟的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分类总结理财产品的特点。根据特点分析,为投资者提供行之有效的投资理财建议。

二、我国理财产品的发展及现状

近年来,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快速发展,表现为以下方面: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全覆盖,结构创新日趋活跃,产品门类日益多元化;金融危机冲击下,投资者风险厌恶程度上升,避险型理财产品成为主流;产品期限结构短期化,申购赎回机制日益灵活,流动性不断增强。

三、理财产品的特点分析

(一)理财产品分类。不同的研究角度,学者对于理财产品的分类各有不同。根据本金与收益是否保证,将其分为保本固定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与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3类;按照投资方式与方向的不同,有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和QDII型等。本文从投资者的角度进行分析,采用投资方式不同的分类方式,对每类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了具体分析。

(二)各类理财特点。不论是储蓄存款、基金、股票还是金融衍生工具,作为投资的金融工具,都具有三个基本特点,即风险性、盈利性及灵活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也不例外。本文从金融产品的三个基本特点入手,对各类理财产品进行分析。风险性从其投资的方向、是否保本保息来衡量;盈利性主要是其到期的收益率;灵活性用其投资的期限和能否提前终止来考察。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和普益财富网联合的近年来几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报告》,选择报告中推荐的有特色的理财产品对其以上三个特点进行了分析。

1、债券型理财产品。债券型理财产品是指银行将资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也投资企业债、企业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工具。从本文所选择分析的建设银行的利得盈债券、中国银行的债市通和华夏银行的华夏理财"增盈107号"人民币364天债券型产品3种理财产品可以分析得出债券型理财产品的以下特点。商业银行推出的债券型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等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强、风险小的产品,因此投资风险相对于其他三种理财产品风险最低。相对的低风险就意味的低收益,一般的债券型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只能达到2%-4%。投资者只能获得一个相对于存款利率稍高的收益。客户一般不能终止投资,同时期限也比较短。

2、信托型理财产品。固定收入信托型理财产品因保本保息,提供100%本金保障的基础上,而且因为项目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率很稳定。收益高、稳定性好,是固定收入信托类理财产品的主要卖点。这类产品起点金额为5 万元, 期限一般在2年以下,现阶段年化收益率为4%~6%,收益远高于同期存款。客户一般不能终止投资,一般信托型理财产品的期限在两年左右。

3、挂钩型理财产品。挂钩型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如与汇率挂钩、与利率挂钩与港股挂购等。从本文所分析的中国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A+计划2009年第四期产品1、中国银行的中银进取10001A-标普高盛农产品超额回报指数挂钩产品和北京银行心喜系列2011080号:人民币7天SHIBOR利率挂钩理财产品挂钩型的理财产品特点主要取决于其所挂钩的产品。

挂钩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大,收益率也相对较高,优质稳健的此类理财产品可以达到6%-8%的收益率。有时,商业银行对募集的理财资金的运用与所挂钩指标毫无关系,二者在不同体系中各自运行,投资者所获得收益率无法明确计算,只能任由商业银行分析,缺乏很大的参考价值。挂钩型理财产品的期限长短不一,投资者也没有提前终止的权利。

四、理财产品投资建议

(一)首先了解产品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状况。一般来说,保本固定收益类型的产品风险等级最低,可视为固定存款,适合保守型的投资者。与其相对的不保本产品,收益一般为浮动型,这种产品风险等级较高,但往往预期收益很可观,适合于进取型的投资者。介于两者之间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应该最受广大投资者青睐。在保证不损失本金的情况下有机会获得高于定存的收益,适合稳健型的投资者。

(二)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重视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与方式,看产品的结构设计是否合理、能否实现盈利。通过分析各类产品的特点得出的投资建议如下:1、债券型产品,由于债券类产品投资标的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所以它适合投资风格较保守的投资者,这样可以低风险获得较定期储蓄高的收益,另一种是做了投资组合的投资者,可用此类产品降低组合风险。2、信托型产品,信托类产品主要投资于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回购的信托产品或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虽然产品不保本,但产品收益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比较适合追求高收益,有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但是在投资时,选择有实力、有银行担保的产品,规避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