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32: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4―0033―01
1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大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来购买,所以存在重购置轻管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的使用缺乏监督。没有指定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不及时到位,易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难以保证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及时和全面。包括以下方面:①许多单位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只是凭发票进行简单登记,当发票记载不完整时,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就不够准确、完整。②对固定资产的变更没有及时入帐,有的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时没有及时根据入库单登记固定资产帐;早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滞留在帐外没有入帐;一些应该报废、报损处理的资产,没有及时报资产管理部门核销处理;一些单位在将房改房卖给职工后没有及时减少固定资产中的房屋价值。③资产核算不规范,有的单位只设固定资产总帐,不记明细帐,根本就不知自己单位有哪些明细资产。有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帐簿和资产报表不符。
(3)固定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除经营支出外,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对购置、新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财务处理是按历史成本计价,使用了几十年的资产,账面上仅反映当初的原值,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不提取折旧,一些资产早已报废,但只要资产实物形态存在。末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资产就按原值反映在帐面上。这样使得单位的资产包含了相当大的“水分”,造成会计严重失真。另一方面,由于事业单位对资产不进行评估,很多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是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建造成本入帐,而且多年以来的装修支出也没有增加房屋的价值,所以与资产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帐面上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无法体现固定资产的现状和新旧程度。
(4)对固定资产缺乏定期的清查盘点。很多单位忽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仅仅是从会计记录上看其资产的情况。实际上由于对固定资产的盘点不及时,可能许多固定资产早就已经报废或损失了,却还挂在帐上。所以帐面反映的固定资产与实物不符、有账无物和有物无帐的现象较多。如果不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及时检查。就无法发现现存资产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及时更新设备、处置旧资产,实现单位工作效率的提高,
(5)对一些大批量购置的单位价值较小,但整体数量较大且易损耗的资产的固定资产,如图书、家具等的管理不够规范。仅仅在固定资产购置时批量记录其原始价值,在以后资产增减及清查时很难做到准确无误,极易造成单位的固定资产不清,造成资产的严重流失。
(6)随意处置资产的现象普遍存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家所有,它的性质决定了任何人不能私自占有和使用。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售、处置等活动非常随意,末按国家规定报相关部分进行审批及资产评估,仅按照部门领导个人的意愿进行任意处置和定价,可能会出现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固定资产的现象,极易造成对国家权益的侵蚀。
(7)资产管理方法不科学。工作效率低下。目前。许多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是采用传统的手工或半手工的操作方式,造成对账困难、监控不严,效率低下。不能及时提供各类资产使用状况等信息,无法实现实时在线信息。
2 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针对以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是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前提条件。首先要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使其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其次要提高全体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明确以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由财务科长、会计、后勤科长、资产管理员、实物保管员、修理维护人员等组成国有资产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明确落实资产的管理责任,增强并牢固树立依法管理有资产的意识。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①事业单位应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政策制度的同时,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和完善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报废和资产评估、资产清查、政府采购管理、档案移交和交接手续制度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同时通过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的使用管理责任制,从制度上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纳入到对单位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制审计中,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进行评价。明确领导、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和资产使用者的责任,并对各部门、个人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加强检查和监督力度。③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建立资产专人负责制,不定期对资产的安全完整进行检查,至少2年1次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对在固定资产使用和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对管理失职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妥善处理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加强财务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①在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设备和网络系统,根据要求建立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资产管理计算机化,实现资产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及时、准确、全面、高效、科学地记录和反映单位资产及其变动状况。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数据,实现对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②单位会计人员应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把好采购、登记、使用、报废等关口,对资产的日常增减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做到账表、账帐、账卡、账实相符。
【摘 要】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入,企业重组与并购不断发生,企业价值评估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焦点。本文根据发电企业自身特点,分别介绍了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在发电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并引入G1法确定三种评估方法的权重,最终计算企业价值确定值。本文的特色在于运用G1法对多种评估方法进行定量分析,合理确定各种评估方法的权重,有利于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同时平滑多种评估方法的差异,对企业价值评估实际操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 发电企业 G1法 成本法 收益法
1.引言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深入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方法日益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焦点。邓艳芳等人(2007)[1]将发电企业的特点与企业价值评估相结合,对发电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探讨,施金龙等人(2009)[2]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与前提条件进行了综合论述,最后得出结论:解决企业价值评估的有效途径须综合多种评估方法。卿松等人(2010)[3]将因素分析法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文章提出应该根据影响公司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分别设置详细的标准及计算公式,并结合信息计算公司价值。
企业价值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个问题有待继续研究: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存在大量复杂、不确定因素,单一评估方法已不能满足发电企业的需求,如何将多种评估方法结合,确定最终评估值,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难题。
本文尝试将G1法应用到企业价值评估中,根据G1法的原理,确定各种评估方法的权重,最终得到企业价值评估的确定值。该做法既可以保留成本法客观性强的优点,又同时考虑了企业的未来发展、市场行情,有利于平滑三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2.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2.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根据企业现有的财务报表记录对企业资产进行分项评估,然后进行加总的一种评估方式,该评估方法是一种静态的评估。常用的方法有重置成本法及净资产账面价值法。
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是: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变卖价值易于估算;企业资产的获利能力与重置成本紧密相关。
运用成本法评估时,必须合理计算固定资产成新率。
发电企业价值评估时,应根据重要性的原则,将发电主要设备及电力生产流程配套附属设备视为评估对象。用更新改造和安装质量修正系数衡量资产实体性贬值;用设计水平与异常事故修正系数反映资产功能性贬值;用可调性修正系数估计资产经济性贬值;以检修维护修正系数局部反映企业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成新率计算见公式(1):
M=0.4M0+0.6(M1+M2)/2 (1)
其中,M—单项资产成新率;
M0—理论成新率;
M1—现场勘探成新率;
M2—综合系数修正成新率。
发电企业是以机组为主体的资产组合体,系统的机组构成具有技术上成熟和经济上稳定的优势,这为成本法在发电企业评估中的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成本法不能体现发电企业的整理能力和水平,因此在实践应用中受到一定的制约。
2.2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收益现值法,是一种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现成现值,最终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4]。
收益法应用的前提条件:被评估对象具有连续获得收益的能力;未来收益与风险能够准确预计且能够用货币来表示。
收益现值法是当今最科学、最成熟的评估方法[5]。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假设被评估企业的价值等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充分考虑了目标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对其价值的影响,不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对现实具有很好地指导意义。目标企业价值计算见公式(2):
(2)
其中,V—目标企业价值;
n—为目标企业的收益期。发电企业的收益期受资产的约束程度大于一般企业。目前我国发电企业的电力生产和销售的经营权是以该企业发电机组为对象进行审批的,因此,发电的收益期确定应当以机组资产的经济寿命为基础,而不是企业的经营期限。
r—贴现率;为了使折现率具有说服力,本文建议采用资本加权平均成本模型,即WACC模型。折现率的计算公司为:
r=(r1×w1+r2×w2) (3)
r1—负债成本(扣税后),w1—负债资本占全部资本比重,r2—股本资本成本,w2—股本成本占全部资本比重。
股本成本=无风险收益率+公司的β值×市场组合的风险溢价;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公司β值时,应当考虑目标企业的特点,对行业市场进行细分。火电企业与水电、热电、风电同属于发电企业,但是由于所用能源不同,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经营方式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β值应该选取与被评估企业在发电机组类型相同、规模相近、经营模式相似的公司的β值。
CFt—目标企业在t时刻产生的现金流量;
计算发电企业t时刻现金流量需要同时考虑收入、成本及财务费用等因素,预测时,可以将新发电企业的整个收益期分为收益不稳定和收益稳定两阶段。
(1) 收入
发电企业的收入主要由发电量和上网电价两个因素决定。我国发电企业发电量预测主要依据企业实际运行数据及今后供电地区的电量总需求等资料。销售电价的预测虽然难度较大,但评估专家可以根据我国2005年3月份出台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行预测及调整。
(2) 成本及费用
发电企业的主要成本有:燃煤成本、设备折旧费、设备修理费、职工薪酬及其他,根据政府部门对发电企业提出的脱硫及废气排放限制要求,评估人员应该考虑脱硫及环境治理成本。发电企业的期间费用主要是财务费用。
2.3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选择与被评估对象类似的企业或是单项资产作为比较基准,根据后者的市场价格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现实操作中,最具代表性的市场法评估方法为市盈率法。
市场法使用的前提条件为:要有活跃的公开市场;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或者交易活动。企业及其交易的可比性是指类似企业及其交易活动在近期公开市场已经发生,且与被评估企业及业务活动相似。
1.1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失
目前,由于企业对资产意识的薄弱导致了很多国有企业在管理上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所以,在招聘资产管理人员的时候,对资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以及专业的素养都是比较低的。近几年来,又由于全国各地国有企业的改革制不断的增加扩大,在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方面又出现了很多的新情况。原有的管理人员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而不能适应目前形势的新变化,因此,直接的影
1.2资产账实不符
由于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工作,职责不清,所以,导致一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账实不符。企业应该及时的给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结算和管理,这样不仅不容易造成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账实不符,也不会给国有资产造成较大的流失的现象。
2.完善我国资产运营管理的对策
产权是具有一定的刺激性与约束性的,产权明晰是产权有效发挥的前提。但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法人支持所有权对产权不明,导致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管理效率的明显降低。因此,针对此类问题,所以提出以下完善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第一,找到非经营性资产的可行方式,根据产权的定义要求,要使得收益大于使用成本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能够及时使用的资产,以此来提高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率。
第二,找到行之有效的非经营性质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统一的分级管理原则,非经营性质资产的管理可以由资产管理部门为主,实行三级管理和二级核算的方式。
第三,加强准经营性质资产的管理,企业后勤社会化过程里的准经营性资产管理问题,重点依旧是通过明晰产权来规范国有企业以及后勤实体双方的权利,并且要查清核实,依法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以界定国有产权,维护国有企业通过对后勤实体进行的投资而形成的有效权益。
第四,企业应该加强经营性资产的价值评估,国有企业所占的资产,大部分都是依靠国家无条件拨款而起来的,账单价值往往只是反映了资产在投入使用时的价格,然而,资产的原始价格还是难以取得真实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价值在不断的上升,在经营使用以后,要重新给予其新的价值评估,并且做到科学的资产价值确定。
第五,明确国有企业对经营性质产权的享有投资收益权,是为了克服当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之后,由于资产管理不当,责任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导致的经济收益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各个国有企业与经营的单位要签订严格的书面文件来加以明确投资的收益情况,以此来保障国有企业投资收益权利的有效实现。
第六,可以实现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合作,从产权上顺应国有企业与其合作的私营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其次还要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从根本上来实现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合作的产业规范经营、规划的风险以及加快其合作的发展,逐渐形成产权清晰,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分开管理,从而实现国营企业的自我发展以及促进国民经济的大力发展。
3.结语
【关键词】高速公路;资产价值;经营权
一、引言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对国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从管理体制角度入手,对高速公路资产管理进行分析,提出改革方案,指出未来发展法相,是实现高速公路资产现代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引入价值管理理念,运用现代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能够促进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实践意义。以固定资产为例,对高速公路资产管理相关情况进行分析。
二、高速公路资产价值管理
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将价值管理作为导向,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所的现金流量开展良好管理。资产价值管理能够利用人力资源优化,集中协调财务资源,并对企业经营开展组织和协调。高速公路经营资产主要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划拨;二是由市场经营逐渐累积。高速公路资产价值管理工作,不仅从“价值”观念来审视资产管理,更以“管理”角度来诠释资产管理,对其过程进行优化,能够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及效率。将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作为管理目标,根据高速公路企业实际情况,遵循一定空间变化和时间变化原则,适当对资产价值管理进行合理调整,能够对资源进行科学调整,创造具有持续性和动态性的管理过程,凸显价值管理的重要作用。
三、高速公路资产价值管理三点共识
1.明确产权
为进一步保证高速公路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资产价值管理提供一定依据,需对高速公路产权进行明确。实际上,高速公路具有公益性,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范围,这不仅是高速公路的基本属性,也是不可忽视的产权问题。此种属性不会因投资主体、投资来源而发生改变。为吸引更多投资,应采取必要措施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条件进行整改,赋予投资者一定经营权。即使这样,也不能否定国家的实际拥有权。
2.集中统一
现阶段,我国路网建设不断发展,高速公路作为路网体系重要参与对象,其地位显著。从高速公路建设现状来看,高速公路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省干线公路;二是农村公路干线,并逐渐形成相互影响、相互辅助的网络体系。从中可以发现,高速公路建设具有网络性质,在实际工作中,应保证其完整性,才能进一步实现集中管理,发挥每个环节的实际效能。因此,在实施资产价值管理时,应保证公路自身利用价值,做好前期投资工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后期管理,并对两者之间矛盾进行有效处理,避免出现分散管理状态。
3.依法管理
从上文叙述中可以知晓,高速公路具有公益性质,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中,虽然很多其企业注入大量资金,但是其性质属于特许经营,仍然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对于事业单位引入模式,应结合市场情况,适当引入一定的竞争机制,充分保证其优越性和先进性。而对于企业单位引入模式而言,政府应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充分保障广大公民的公共利益。为此,各级交通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在权限范围内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四、高速公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
1.固定资产价值管理主要内容
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等均属于高速公路固定资产范畴,也是资产管理的重点环节。所谓高速公路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其单位价值在规范的标准之上,广泛应用在高速公路经营活动中。在对其开展价值管理时,需要配合全过程管理,并保证其具有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征,涉及众多资源要素。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分类标准,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处理,明确其概述、正文情况,并对其作出适当补充。
2.高速公路固定资产调拨
在对高速公路固定资产进行价值管理时,往往需要对其进行调拨,整个调拨活动分为3个层面:其一,省局资产管理部门直接负责,与财务部门、高速公路养护部门进行会议,负责开展省内资产产权调拨。其二,省局资产管理部门直接负责,与财务部门、高速公路养护部门及机务部门等进行合作,按照相关调拨规定,对省局之外相关助产产权进行调拨。其三,由处办公室与财务部门共同负责对资产产权进行相应调拨,并向省局进行报备。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而言,通常一年实施一次全面性清查管理,时间一般定在年终财务决算前。
3.高速公路固定资产折旧
为有效弥补高速公路固定资产的消耗,应在一定时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并按照一定折旧率进行有效提取。或者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对折旧率进行统一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能够明显反映出固定资产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开展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是未来进一步满足资产保值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增值。通常情况下,满足下列条件的高速公路资产可进行报废申请:
(1)老旧设备,不仅技术性能较差,同时工作效率低,且能耗较大,无法保证绿色、安全生产;磨损严重机械,即使及时进行修理和维护,依然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2)因意外事故,无修复可能的固定资产,或者维修管理费用大于新购价值;超过使用年限,经济性、技术性均比较差,无法满足相关生产规定。
(3)不仅对生态环境具有明显影响,同时威胁人身安全。对于自制设备而言,通过生产实践证实其无法进行使用,且改造价值高于新购价值。
五、高速公路经营权价值评价
1.经营权价值评价系统
高速公路经营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收费权;二是沿线规定区域相关设施经营权,通常由所有权重派生出来,是高速公路资源管理应有的权利。政府可按照特许经营方式,对经营权进行一定转让。这种情况决定政府具有资产所有权,相关投资人只具有一定时期内资产经营权。对经营权进行价值评价是,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其一,秉持独立原则。其二,遵循客观原则。其三,按照公正原则。在此基础上,采用相对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经营权机制进行评估。
2.经营权评价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在对高速公路经营权开展价值评价时,应考考到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首先,交通流量。其预测的客观性与准确性,直接影响到经营权转让活动,可进一步明确投资风险,但是此项工作难度大。其次,建设成本。经营权价值与建设成本息息相关,对其进行评价时,应重视建设成本,并兼顾到实物资产,对地理位置、车流量、技术等级等情况加以关注。再次,运营成本。运营成本包括收费管理工作中多种开支,同时包括养护方面支出。在特许经营期间,投资者应重视资产维护。最后,折现率。折现率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均能接受的合理权益率,是经营权价值评估的重要内容。折现率越低,经营权估值越高,反之则越低。折现率的微小变化,可能对评价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六、结束语
从资产价值管理角度来说,现阶段高速公路资产管理需要不断创新方法,并与传统管理模式向区分。在重视资产价值管理的前提下,从多个角度来对资产管理进行深化,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与此同时,要对资产管理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对固定资产价值管理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经营权价值评价进行有益探索,从而不断增强高速公路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李西文,马德家,谢振莲.高速公路非经营区资产与预算关联管理的问题研究[J].交通财会,2013,10:30-35.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变化;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变化及处理方法
(一)固定资产的入账标准重新确认和其影响核算内容的分析与处理
1.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构成条件的单价标准有了新的提高,专用设备单价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由原来的500元提到1000元。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提高,直接影响了原账务中按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实物资产,其中将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的内容转变为低值易耗品管理,转账中对原账务中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产生影响的分析: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上,对已领用的出库,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作为一次性摊销。
2.处理措施是在新旧制度对结时,把部分固定资产转为库存物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把不构成新制度固定资产单价标准的挑出来,形成一张清查表,作为结转的依据。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作为重点新增内容的分析与处理
1.首先,将原来的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改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有形价值折损和固定资产的净值。其次,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再记入专用基金科目,直接计入医疗成本,防止医院成本费用的重新计算。再者,是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不同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使用财政补助收入等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折旧时,增加累计折旧,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而是冲减待冲基金。对于医院自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则应在计提折旧时增加累计折旧,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列入其他支出。同时,使用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冲减待冲基金的处理方法有利于完善医疗业务成本的核算范围,夯实医疗成本数据,体现了医疗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既可以更好地体现医院的补偿机制,又有利于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财政项目收支及结余进行核算。
2.处理措施:首先,要认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最关键的问题是形成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同的资金来源有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使用医院自筹资金形成的计提折旧,要记入医疗业务成本,使用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计提折旧要冲减待冲基金。所以在清理固定资产工作时,划清固定资产的结构十分重要,主要办法是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注明资金的来源,还有在固定资产总值中确定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比例。具体工作步骤是对固定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的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清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作好准备,并编制核查表。
二、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账实不符,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首先,固定资产制度管理弱化,在具体核算业务中固定资产卡片管理有名无实,卡片内容中规格型号往往是空的项或临时充填,并不能真实反应实物资产详细信息,形成单位资产存量不实,账、卡、物不符。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无定期盘点制度或走形式盘点。其次,为了会计核算的方便性。增加资产时只作事业支出,不增加固定资产。使其资产直接在账外管理,单位大额固定资产同样失去控制。单位负责人的固定资产责任意识薄弱,只重视现金等流动资产的情况,对管理固定资产工作不重视,这就不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在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环节,未经过财政部门审批,私自处理现象严重
按照相关规定,国有固定资产在购置、出租、出售、报废流程必须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有些单位不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批,随意出售、核销国有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报废更新过程中,报废资产不按相关制度处置,报废收入不作账务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仍存在着继续使用的情况。有些医院的交通工具、房屋建筑不做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不报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擅自变卖,形成账外账,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产生违纪腐败问题。另外,单位在购置大批固定资产时,不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办事,暗项交易,以高出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购进,使单位经济利益受损严重。再者,接受捐赠、抵账的资产,不办理入账手续,不能真实反映资产总量。
(三)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没有得以体现
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因此,一经入账,直到报废,会计报表上的固定资产净值一直等于原值,不做任何变动。无法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这种价值背离的做法,最终导致虚增净资产。同时,资产的折损成本不能计入医院各科室的成本核算中,至使医院在成本核算中缺少固定资产价值的磨损成本体现,各科室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重视态度不够,缺乏相关责任制度。
(四)固定资产管理电算信息化水平不高,形式色彩严重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建筑施工企业担负着城市建设、美化家园、造福人类的重任。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庞大的固定资产给财务管理者提出了全新的挑战,面对行业持续迅速发展的现状,如何利用有效、高质量的财务管理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防止资产流失成为我们目前面临的严峻任务。因此改进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势在必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特点
建筑施工企业担负着多种生产管理职能,与一般企业不同,其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特点较为明显,即建设规模的庞大、工作性质的复杂决定了在建筑施工中企业所用设备的众多,不仅数量庞大且种类繁多,因此势必导致企业对设备引进、管理、存储、维修、报废、更换、组装、搬运等一些列环节的资金投入。可以这样说,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金额要远远超出其他投入。而这一现象又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当固定资产使用一定时间后就会出现折旧、损坏的现象,而维修又会进一步带来固定资产的减值,使附加费用进一步扩大,这将造成企业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减值而挪用盈利的一部分用于维护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另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盈利需要大型建筑项目的依托方可实现,没有施工项目的开展,施工企业将成为空壳。而施工项目的不同又导致了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不断变化。用于这一项目的施工设备在下一个项目中可能根本用不到,因此随着项目的变迁,新增固定资产的机率将会大大增加,这也进一步加大了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
(一)会计信息方面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在建筑施工企业的资产总额中通常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对企业会计信息、经营成果等造成较大影响,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体系需不断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将固定资产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同时附加了两个确认条件: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尽管《企业会计制度》有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但企业在实务中可根据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从而导致了不同企业相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不再具有可比性,甚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也不再具有可比性。此外,《准则》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减值准备等方面的规定虽然也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强调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要求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但此举实际为某些企业人为控制利润创造了条件,增加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
(二)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企业可以自己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企业不完全合理地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本应该进入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不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尤其是部分金额较小的辅助经营设备,使得该部分设备远未到达使用年限,便被当“废品”提前处理,使企业资产流失加剧。
(三)影响固定资产使用者的价值体现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地较分散,同一设备在不同项目部、不同使用者之间经常变动;而对于同一设备来说,购置使用初期明显生产能力高、维修费用低,使用后期则刚好相反,对于使用直线法折旧的企业来说,同一设备前、后期的使用者却承担着相同的折旧费用,这就在使用者价值体现时显失公允、形成了明显的偏差。随着施工企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目前,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通常占18-25%,这种偏差必将愈加突出。
(四)改进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方法
为了更好地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在今后的实务工作中应当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1)由于《准则》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似乎已经落后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现状,各企业为了核算的一贯性,势必自己制定并提高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由于各企业管理者思路的差异,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有区别,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为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由建筑施工企业总部根据施工行业的生产特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的使用特点等因素,制定一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并在经济环境变化不大时保持相对稳定,使建筑施工企业行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一致,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内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保持一致,从而保证相当时期内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内同一企业及不同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目前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其固定资产核算若采用加速折旧法,基本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然而,如果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那么同一固定资产前、后期使用者的价值体现显然有失公允,而且建筑施工企业的设备使用情况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有些项目还有冬歇期,这样更加重了固定资产使用者价值体现的失衡。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来处理:将大型、关键设备由集团公司总部管理,折旧由集团公司总部每月计提,集团公司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参照折旧金额每月对项目部收取租金而不是按折旧金额收取费用,以此来平衡同一设备前、后期实现效益的差异。集团总部统一购置固定资产,统一调拨。避免盲目购置固定资产,使本来可以重复利用的固定资产闲置,造成铺张浪费。
(3)制定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构建财务管理的统一平台: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针对固定资产采购、入账的流程进行严格的约束,即在购置前通过年度总预算、季度财务预算审核新增固定资产的必要性及购入用途,在批准采购后必须统一纳入集团公司年度总账,充分强化其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全面掌控力。同时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包括产品用途、价值、购置年限并作出准确的价值评估,形成有力的管理依据。集团公司将原有或新增的固定资产投入项目部,并做到准确登记、严密把关、逐条核实、完整备案,从而评估出各项固定资产变动的周期与价值波动取向。当整个施工项目完成后,集团公司还应履行再次评估的任务,做到回收及时、再分配合理、登记准确、变动细则明确,、有条不紊、有始有终。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在集团公司的宏观管理基础上,因此,构建统一的财务管理平台,使之与下属企业间实现财务数据的共享、实时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这一数据共享的过程中,集团公司行驶对下属企业固定资产的实时监控,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建筑施工任务,使施工作业按部就班的进行。同时,固定资产的所有数据变更、情况登记均将如实的反应在管理平台中,使数据被篡改、误操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4)实行监管责任制、拓宽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途径:在实行集团公司宏观管理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设立专人专项的固定资产监管责任制,对资产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做进一步的监督,加强固定资产变动的有效监督,使资产的价值评估、变动做到有理、有据。同时,还应进一步拓宽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途径,使其尽可能的在有效期内创造更多的服务价值,尽量减少闲置资产、控制折旧速度,使固定资产的使用做到环环相扣、严格紧密、真实有效。
一、当前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根据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财务部门加强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对固定资产实行总帐、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的三级分类核算制度,使会计信息清晰、准确,为单位的资金管理、资产配置、处置调拨提供信息和依据。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身特点,
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及方法可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二)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强化各部门的分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程序。逐步改变使用观念,从没人管、没人问、没人查到主动清查、主动报告、主动保养,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包括购入、领用、调出、报废处理等规章制度,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资产的账面与实物相符。
(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账、簿、证卡,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实行一物一个标签,卡、标签和实物相符。定时对每个部门、每个办公室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清理,统一制作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和固定资产标签,同时对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登记,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簿》,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四)坚持日常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
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比,建立资产明细账。为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季度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清查固定资产帐与表、帐与物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建帐。同时与财务部门进行帐与帐清查。
(五)强化固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建立了资产采购、发放监督验收制度,严格领导审批、经手人签字、申领人签字。固定资产采购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批后进行集中采购再统一配发到使用单位。
(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统筹安排,合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产效率,提高资产使用率。在对固定资产进行配置时,立足于现在,更考虑资产发挥的长远效率。针对各部门资产多占多用,一味追“全”的现象,严格按照标准对各部门设施的配置进行核定,从而减少盲目性,减少空置率,全面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优化各部门内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二、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工作仍然薄弱
固定资产的核算还不够规范,有些单位对资产只设总账,而没有按规定建立明细账、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责任不明确,帐物无法核对;固定资产核销不及时,形成空壳资产,如已经按房改价格出售给个人的住宅类房屋,账面仍未核销相应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致使账实不符。
(二)“重买轻管”观念仍然比较突出,资产配置不合理
传统体制下,税务系统使用的资产一般不严格核算成本,不计盈亏,经费来源以财政收入为主。而对资产是重购置轻管理,没有制定健全的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也执行不好,造成资产购置随意性大,账目不清,闲置和浪费现象普遍。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需完善
许多税务单位固定资产的划转、调动、赠予等财务往来关系复杂,但相当一部分固定资产的调拨、赠予等情况没有相关的权属证明,没有调拨的凭证,有的已经丢失,有的已经超过使用年限。
(四)清查盘点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通过清产核资的过程发现,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定期盘点,清查制度流于表面,往往是资产一入账就脱离了监管,一经盘点,很多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且账实不符的原因也无据可查,极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仍不够规范
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概念模糊,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不按规定的程序处置固定资产,脱离了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导致了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和流失;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责任人批准就随意处置,造成处置环节管理失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还不到位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求账实相符,不仅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正确,还要求其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核对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进行盘点、核对时,由于人员的配置、部门之间的分工以及审计压力小等原因,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盘点的间断和后造成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进而造成处理问题的时间滞后。
三、加强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首先要加大宣传改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力度,提高各税务系统单位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观念,增强自觉维护固定资产的意识;其
次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责任制,落实各个环节上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明确规定出对职责范围内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承担方式;再者是要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有效地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部门内部层层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并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
(二)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要转变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观念,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上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共享机制引入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完成社会义务的同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实现税务系统固定资产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效果。各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应积极发挥领导调配职能,建立调剂体制,实行资产使用的动态管理,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适时进行调剂,这有利于现有资产存量满足增量需要,盘活单位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资金。在单位内部必须实行资源共享,以防止一个部门的设备闲置,另一个部门又要买设备的现象,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达到减少支出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机制
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要有科学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以规范管理活动的常规运行。具体管理要本着渐进的原则,做好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改进常规管理制度,除了一般综合性的制度还应区分门类,探索制
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特别要注意制度体系的完整性、配套性和可行性。引入适当的奖惩机制,能够更好地促进管理人员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
固定资产的管理。健全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登记、使用、保管等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单位内部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准确记录
资产的增减、结存、分布等情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严禁产生账外资产。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把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管理中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完善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一、相关指标的范围
1.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有流动资产,包括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和产品存货等;有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等;还有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2.资源
是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
3.存货
即库存物资。是指村集体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开展服务活动而库存的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
4.农业资产
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牲畜(禽)资产价值是指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林木资产价值是指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成本.以及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成本。
5.固定资产
是指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没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列为固定资产。
6.无形资产
是指村集体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转入固定资产。
二、资产资源的清理
1.库存物资的清理
库存物资属于流动资产,出入库较频繁,变动性较大。为保证清理的准确性,可以先确定一个时点,清点此时点的实际库存数,然后再核对此时点的账面数,包括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如果账实不符,要查找原因。清理时要注意它们的规格、型号等。
2.资产的清理
这里所说的资产,重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清理过程中,要把账内外的固定资产全部清理登记上来,将资产的重新登记作为重点。一是按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类别逐项据实登记。要注意充分发动群众,争取找出那些账外资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原值、已提折旧或摊销额、净值、购建年份、当前所在地点、责任人、经营使用情况等。二是正确评估原始价值。三是正确计提折旧或摊销额。
2.1对有账无物的,要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处理办法,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确实属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对大额固定资产的处理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2.2对有物无账的,按重置价值估价登记,即按同类资产的市价计价。
2.3对已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形成固定资产的也要及时结转为费用支出。
2.4资产经核实后,进行产权界定。对产权明晰的,记入资产清理登记表,作为建立资产台账的依据;对产权有异议的,要查明原因,重新认定;对一时难以确认产权的资产,可实行先登记台账、后处理的办法,确保资产清理顺利进行。
2.5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村集体资产在清理过程中,出现盘盈或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严禁长期挂账。对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入账;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进行账面核销。
3.资源的清理
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如林场、土地、矿山、水面、园地、滩涂等,要进行实地勘察、丈量、登记,认真摸清各类别的使用情况,按照其数量登记资源台账,并在台账中注明资源的名称、坐落地点、四至界线、面积、权属证号等。对能按照公允价值评估的,估算出价值;对不能估价的,只登记面积和数量。
4.经济合同的清理、主要清理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的承包合同、对外投资合同等。重点清理合同履行情况,对那些无故不履行合同条约的,要采取适当措施。对那些资产、资源承包标的明显不合理的,合同到期后,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重新发包,提高集体收益,充分发挥集体资产、资源的效益。
三、清理的程序
1.清理
在清理方法上,要以村自查为主。每个村由村两委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成立清理小组,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理小组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集体 “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在清理过程中,乡(镇)应抽调干部和具备财务知识的人员驻村指导。
2.登记
清理过程中,要统一编制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
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资源,由清理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复核。重点对数额、权属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资产、资源,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晰、现状清楚。
4.公示
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民委员会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受群众咨询,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群众对清理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复查,直至群众满意。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资产、资源,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乡(镇)有关机构协调处理。
5.确认
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资源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关键词:抵押贷款评估;资产产权;风险防范
一、待估资产产权的风险防范
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的资产评估业务后,首先要确定待估资产的产权,待估的资产均应取得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与其他的目的的资产评估一样,抵押贷款资产评估产权问题至关重要。在确定了评估范围之后,评估人员必须对抵押资产的产权进行仔细、谨慎和严格的界定。
1.抵押人的名称必须与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差异,必究;共原因,弄清来龙去脉并予以说明。
2.在抵押人最终产权文件尚未办妥之前,必须提供相应的替代文件。所有替代文件上的权益人必须与抵押人一致。如在房产证尚未办妥之前,必须要有建设项目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土地证等,以证明此项房地产或在建工程的产权所有者。
3.评估人员在验证抵押人的产权证书时,还要亲自验证产权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以示负责。以避免抵押人将资产重复抵押贷款而增加风险。
4.如果抵押人的产权是从别人手中转让的,但产权证书却没有过户,此时除了要验证转让合同及付款凭证之外,一定要在产权证书原件上进行抵押登记和保留产权转让合同的原件,以防止产权的重复抵押和虚假合同,最大限度减少风险。
抵押贷款中,最常见的就是机器设备和房地产评估,对房地产评估时,要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线图、土地转让合同、补偿合同协议、建筑物报建批文、竣工验收等用以申领产权证的相差文件资料;(3)经鉴证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对于较大、较复杂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工业建筑)还需准备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资料、建筑施工图和设备基础图、企业入账会计凭证等。
对设备评估时,要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1)设备原值的会计资料;(2)大型设备或高精尖设备的有关资料,如:购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购买发票;设备说明书、运行记录,事故记录,大修理、技术发行记录;(3)电梯、压力容器年检报告,以及相关资料;(4)进口设备的进口批文、进口报关单,商检鉴定书等文件;(5)机动车行驶证等。
对于产权尚未界定清晰的资产,应要求资产占有单位办妥产权界定的有关手续,取得产权归属证明,方能进行评估。防范权证不齐,产权不清的风险。
二、评估方法的风险防范
众所周知,重置成本法用于持续使用假设前提下资产的评估,不宜评估非续用状态下的资产。而在我国抵押贷款评估中,评估总是以持续使用为前提,采用重置成本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谓资产的抵押,实际上是资产产权的抵押,而并非资产本身的抵押。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的产权仍归借款人,抵押人只是赋予抵押权人(贷款人)在不能近期还款的情况下处理其资产的权力,以保证贷款的收回。因此,在抵押期间产权人虽然可以正常的使用其所有的资产,但无处置权。换言之,其产权虽然没有转移,但实际已牌冻结状态。借款人将其拥有的资产处置权转变为借贷双方约定的抵押有效期的一权换一权。借款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若能偿还贷款本息,则将收回其资产处置权,反之,不能如期归还贷款本息,产权将可能发生转移,而形成最终的产权变动。该特殊目的下资产的评估价值,应该是该财产实现变现时的价值。因为至债务人履行债务前,银行实际上拥有该资产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只通过拍卖或变卖方式行使处置权和收益权,不会该资产进“持续经营”。由此看来,在该评估目的下,采用重置成本法的前提“持续经营”是不存在的,在以抵押贷款为目的评估中,根据具体抵押资产的情况,评估人员必须考虑每一种适用于抵押贷款评估的方法,从而决定哪种方法最适合。如考虑市场快速变现因素,可采用市场折扣法。
成为抵押物的资产除本身因有的特点外,又产生一些新的特点,因此对其估价也有着不同点。
1.注重预期风险。资产抵押价值评估业务一般估价时点为当前的某一日期,而抵押期限一般会有一年以上的时间,一旦发生处置清偿,需实现抵押权时,是在未来的某一时点,因此,应侧重对预期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考虑,而对预期不确定的收益或升值因素,较少或不予考虑,采用保守性原则选择估价的参数。
2.抵押贷款资产的风险性。无论抵押贷款的风险是多少,资金的提供者总是希望抵押人能如期偿还贷款,而不是希望看到抵押人无力还贷而最终发生产权的转移。作为金融机构而言,是以经营资金为主的,当然希望贷款人能如期还本付息,而达到经营资金盈利的目的。但能否收回使用价值和流通价值一致的现金,正是金融机构的风险所在,一旦不能如期收回贷款,处理抵押资产则存在相当的市场风险,还需付出相应的处理费用。
3.抵押贷款资产一般价值相对较大。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企业是以房地产作抵押,少数在房地产抵押的同时,也加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这都是因为抵押资产的价值必须与贷款的额数相匹配,而企业的各类资产中往往以房屋土地或在建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世大,能满足抵押贷款的要求。价值相对较低的一些其他资产一般不用来作为抵押资产。
4.分析市场变现能力。由于抵押资产存在最终变卖的可能,抵押权人一般要考虑其在市场上的流动性,根据目前市场状况,房地产潜在收益能力使其在市场上有一定的流动性。而不象有些无形资产虽然其价值很高(如许多商标品牌评估价值都很高),但目前在我国市场上的流动性却十分有限,因此不宜用为抵押资产。
抵押贷款的资产评估是各类不同目的的资产评估的一种,它理应遵循资产评估的普遍原则,即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工作原则之外,还要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还要遵循主要权利益体变动原则,即以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市场公平价值。
除上述普遍原则之外,抵押贷款的资产评估业务根据自身的特点,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性原则。由于被抵押的资产在贷款全部还清以前具有物质保证的功能,所以评估时要特别注意其安全性,以防止在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的非正常贬损甚至消失。因此评估时,除了现时公平市场价值的考虑之外,对资产的使用、经济寿命、适用性和其他因素的未来情况都要进行预测。如对于附属主体建筑的简易仓库、车库、临时建筑,或在合法建筑上增建的违章建筑等,虽有其现行价值,但不宜列入评估范围。或虽然进行了评估却须予以特别说明。以防抵押期间这部分资产价值损失。
2.真实性原则。由于抵押期间被抵押资产产权的未来不确定性,所在评估时务必核实抵押人产权的真实性。排除任何不真实的因素,以保证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产权不清晰或不完整的情况应予以详细调查,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而对不能提供任何产权证明和可以辨别的虚假情况,不能认可其资产权属,不能评估其价值。
3.保守性原则。由于抵押贷款的自身特性,我们对抵押资产的未来收益或市场状况不应予以乐观的估计。尽管统计数据或经验表明抵押资产(如房地产)价值可能上升。但在评估时仍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评估值,对未来的升值不予考虑。然而对未来可能的减值则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针对不同的资产抵押,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房地产情况复杂,价值较大,在评估时稍有疏忽就会严重影响评估结果。为此,必要时最好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评估,相互验证后确定评估值。因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选用的数据、参数都会有所不同,所以评估结果也会有不小的差别。评估时应从资产评估的效率和相对合理角度 ,按各种评估方法的特点,明确其最适宜发挥作用的范围选用好评估方法,将有利于提高资产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免除因评估方法选用不当形成的风险。如整体商品房(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完全产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行政划拨土地上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评估时,可采用房产与土地开发费用(征地或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前期费用)分别估价再综合的方法,可用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进行估价,从得出的估价额减去土地出让金的方法;部分(局部)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乡镇企业用房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假设开发法。在评估中,评估人员一般应注意到某些特定的、特别目的和特别设计的资产,因其特有的性质、特殊的用途或限于特定的使用者,所以,在不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时,这种资产很少在公开的市场上出售,因而在价值上受到严格的限制或没有市场价值。如专门的炼油厂、发电厂或特殊生产企业中的一些专有资产,在抵押时不能按照市场价值定义评估,而应采用重置成本折余法评估。某些市场价值极有限的专用资产,一般不宜单独作抵押。
抵押贷款,银行注重的是资金的收回,其目的并不是得到抵押物,对于抵押贷款评估来说,其一般在企业出现经营失败,贷款难以收回时加大,对此,评估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谨慎,充分关注企业的经营能力,可采用市场调查、同行业咨询、借助于专家帮助等,采取有效的方法来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刘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探析[j].金融研究,2002,(8) .
[2]田雨.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及其对策[j].财经科学,2004.
[3]杨笑寒.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控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5,(8).
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将企业对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作为资产减值损失处理;以前的会计处理是:把计提的“坏账准备”作为管理费用处理的。笔者想就该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表达一下个人观点,笔者认为,将计提的坏账准备,作为资产减值损失处理,确有商榷之处:
一、从会计核算上讲,不符合资产减值的通用概念。资产减值,所谓的减值,就是在资产存续期间的某一时点,以资产计量的其中一种价值为对照物,将资产计量的另一种价值作为被对照物,通过两种价值的对比,出现了对照价值与被对照价值的差额,以此来说明和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要不,没有价值对比的变化,就无所谓减值或升值。这就必然要涉及资产两大计量价值,一,资产账面价值(或原始成本价值),二,资产的公允许价值。所谓公允价值(Fair Value), 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是指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换言之,资产的公允价值,即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公允价值的取得和计量,理论上说得通,但实务中如何具体运用却相当棘手,多半采用以下两类方法来确定,一,市价法,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从资产的公价值上看,公允价格,主要是买卖双方在公正合理的环境下,公平地进行价格商谈后,所确定的。既然是商谈的价格,那么这种价格,就自然会有两种属性,1.价格谈高,2.价格谈低。不可能只会出现价格下跌,而不会出现价格上涨的情况,否则,那就不叫公允价值了。从市价上来讲,公允价值又具有两大基本属性,1.价值的难控性,市价是一种宏观环境下多种因素影响而出现的价格反映,非某一企业可以人为地掌控该价格(垄断企业除外),未来市价的变化趋势,或涨与或跌,一般很难事先确定(短期且特殊的原因除外)。从存货和固定资产的价值减损上可以明显地看出这种属性的存在。也就是说公允价值体现的是一种外部原因产生的价值属性,不是某一个企业内部原因体现的价值属性。2.市价具有可商谈性,所谓“市”,就是买卖的意思,因而市价是买卖双方商谈可以确定的。为了便于正确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和出于谨慎性原因,及避免人为地利用公允价格的涨跌,来操纵企业的利润,我们国家对采用非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比如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资产,在其价值的后续计量中,所出现的价值上涨,不做会计处理。对其出现的价值下跌,做出了会计处理。应收账款,作为一种金融资产,其价值变化,及其价值的后续计量,与存货和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有明显的不同。首先,应收账款,在其存续期间不具备市价属性,谈不上运用市场上买卖双方的价格博弈来确定应收账款存续期间的后续价值计量。就是应收账款,作为一种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交易,其交易价值的变化趋势,也是人们事先可以确定的,既然这种价值是事先可以确定的,那就很难说明其价值的公允或不公允了。应收账款,无论是带息的应收账款或非带息的应收账款,其用于交易时,价格只会低于其账面价值,不会高于其账面价值。因为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性及其回收期限所体现出的资金的时间价值,应收账款用于交易时,其销售价格一定会低于其账面历史价值,不会高于其账面历史价值。购买或接受应收账款的一方,不会以高于其账面历史价值或(历史价值+附息价值)来接受应收账款,只会以低于其账面价值来接受。由此可见,应收账款的未来价值变化趋势,是事先可以确定的,且呈单一方向变化的,即只跌不涨,既然是只跌不涨,那就无法谈价值公允与否了,因为公允也好,不公允许也好,反正价值是下降的。犹如前几年我国的油价,大家都知道,由于供给侧的改革步伐原因,油价无论是曲线上涨或直线上涨,基本上是只涨不跌的,没有人能说中国的油价是公允的。且不说,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主要依赖于充分且活跃的交易市场,而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当前客观上不具有大量且频繁的交易环境。未来现金流量贴现法,也实在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且折现率的确定,受人为估计因素的影响。其次,应收账款的出售方,以低于其账面价值来出售应收账款,去换取另外一种资产或抵偿企业债务,其交易的损失,实际是一种融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而不能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这种损失是一种交易性的损失,而不是在资产存续期间,在不变更其所有权的前提下,因为公允价值的变化,所导致的财产的价值减损。所以这种价值损失,不能作为资产减值处理。第三,应收账款价值的减损,即坏账的产生,同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价值的减损,在性质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原因。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其价值的减损,是由于该资产在企业存续期间内,在某一时点,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引起的价值损失,是一种由宏观市场原因所导致的财产价值变化,这种价值的变化,具有一种人们不可控的普遍性,不是独立的个案,单个企业不能决定这种价值变化的发生或不发生。而应收账款的坏账,是由于购货人可能的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而无法收回的那一部分账款损失。购货人可能的拒付、破产、死亡,不具备普遍性,是独立的个案,更不是由于市场交易的价值涨跌,直接导致购货人拒付、破产和死亡的发生。也就是说,应收账款的价值减损,不是由于市场原因造成的,主要是货人自身的偿还能力造成的,是独立的个案,不具备普通性。因而,无法以此来对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进行对比,没有价值的对比,就不能谈价值的涨益或减损。但应收账款,由于发生了坏账,其价值的确是产生了损失,然而这种损失,无论从量和质两方面来看,主要是由于债权企业自身管理的原因所造成的,并非宏观市场原因所造成的。比如债权企业没能及时且持续地同债务人企业进行沟通和保持联系,没能充分获取债务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信息,没能采取得当的方法跟踪和追讨应收账款……,也就是说应收账款价值的损失,多是由企业自身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并非市场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不能把企业主观管理的原因造成的债务损失,转嫁给外部原因。所以,坏账的发生,造成的应收账款的价值损失,还是应该归为企业管理的责任,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才是合理的。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不应该把这种坏账的损失,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而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二、从财务管理上讲,不利于企业对应账款的管理。把企业的坏账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给人一种不好的印象,以为该坏账造成的应收账款价值的损失,是由于外部不可控的原因造成的,类同于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所产生的减值损失。而忽略了债权企业自身在管理上的主要责任。从财务管理上讲,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价值风险的管理,与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也大不一样,因为两者价值减损的原因完全不同。前者多是由于市场不可控原因形成的,后者多是由于企业自身主观可控原因造成的。因而,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发生的坏账,从发生坏账原因的数量统计和发生坏账根源的本质追究这两大方面看,也不应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而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便于考核企业管理人员对资产安全应负有的管理责任。
三、若“应收账款”以公允价值记量,或其在交易时出现价值评估而减损,此时的价值损失,作为资产减值处理。而付款方由于出现无力或不能付款时,此时的应收账款减少,还是作为“管理费用”处理。把两种不同性质的事项所造成的应收账款价值的减少区别开来,分别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因公允价值变动所造成的价值减损,作为资产减值损失处理,重点表明其当前市场公正交易价格的变动对企业存量资产价值的影响,及公允价格的变动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便于投资者、债权人和相关各方了解企业当前的实际价值;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减少,应分清原因另做处理。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凡是资产价值出现了减损,都作为资产价值损失,这样做是不妥当,不科学的。比如: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值,两者都会造成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但由于是不同性质的价值减少,所以会计处理上分别进行处理。
四、若资产的价值损失,统一使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不妨在该科目下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公允价值损失和其它损失。以区分资产减值的两大类原因,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资产价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对比研究,也是财务研究的一种方法,在对比中,找出差异,从差异中探求出本质区别,从本质区别中给予正确归位。通过上述两方面的论证,笔者认为“坏账准备”的计提,还是回归到之前的“管理费用”中,不宜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中。
(作者单位:上海雷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关键词:资产;油田企业;质量管理;效益管理;效益最大化
资产作为油田企业持续生产和经营的实物载体,是油田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它为油田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拓展业务空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固定资产管理也因此而显得日益重要。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资产对每个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强化资产管理质量,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油田企业,在油价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对此进行探讨就显得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笔者在本文中首先分析了油田企业在管理资产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研究了对资产深化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新形势下资产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挑战
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经济总量占据较大比重,但资产投资回报率与国际油公司还有一定的差距,党的“十”提出国企改革是改革国企内部机制,促进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等各层面的深入发展,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都将起到推进优化资产盈利能力的作用。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挑战
国务院国资委2014年7月15日宣布,在中央企业启动混合所有制等4项改革的试点,即明确了国企现代化企业管理方向,也同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企业有效监管机制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需要在改革推进中进一步强化,确保国家资本安全和效益。
二、油田企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一)油田企业资产效益管理存在问题
1、油田企业储量Y产价值管理没有体现
油气储量是具有资本属性的特殊资产,储量评估不仅包括油气储量数量的估算,还应包括储量价值量的评估。但是由于国内外油气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的不同,储量评估的流程和标准也有所区别,甚至于国际油公司储量价值评估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加之国内缺乏资源市场流动的特性,油田企业的油气储量没有被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资本化,使得油田企业最大的资源资产无法纳入价值管理。
2、油田企业资产形成与持续经营管理效益目标脱节
长期以来,重产量、轻效益的油田企业考核政策,导致油田企业重探明储量、产能建设规模和增产,走的是规模扩张、外延发展,投资经济评价脱离实际经济运营,出现可研、后评估效益显著,资产收益率低于国际油公司的情况。伴随着投资固定资产规模的增大,固定资产成本比例也逐年增高。
(二)油田企业资产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1、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油田企业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着专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在实物管理上,也只是关注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投资购置、报废处置这两头的环节,而对运行维护、维修改造、调拨转移等环节没有进行全方面、全过程的管理。
2、闲置资产管理效率低
企业在购置资产后,不能物尽其用,产生了固定资产闲置现象;另一方面,对固定资产的现场管理缺乏力度,不能及时掌握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出现重复购置情况。
3、资产运行管理问题
一是缺乏资产信息化管理。在资产管理上没有完整的管理手段;二是部分资产转资业务不规范。投资结算滞后,资产主数据的创建难度加大,资产转资信息不准确,财务部门处于投资管理的末端,掌握的信息滞后、不全面,缺乏有效的专业管理。
4、资产后续维修存在问题
近几年,油田企业安全环保形势日益严峻,油田开发中后期,老油田资产设施老化、后期维修投入不足,大量废弃井得不到治理,管线、设施的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比较突出,反映出资产管理中缺乏强制维修、检测的标准。
三、深化资产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模拟储量资本化,探索储量资产价值管理
在现行体制不支持储量价值的情况下,为有效反映区块储量资产效益,可以建立模拟储量价值,来作为评价区块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一是油气储量资产模拟资产管理,建立油田企业资产负债合理评价机制,纳入到油田价值管理各环节,在优化作业计划、编制全面预算、制定中长期规划中发挥效益评价作用,逐步将油田企业潜力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与油气储量的大小、价值关联起来。二是加强技术可采储量、经济可采储量管理研究,重点研究受储量规模大小、开发环境、开发阶段、开采技术进步油气采出量及剩余量等因素影响,以及油气产品价格变动和货币时间价值而变动,建立油气储量资产增值或贬值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将经济可采储量和价值管理应用到效益管理模式中。
(二)突出勘探开发一体化,同步投资效益和运营效益
一是树立勘探要经济储量,开发要经济产量的理念,勘探、开发、计划、财务部门协调一体化运行,建立完善成熟、拓展和探索分阶段的勘探开发模式,优化投资结构和投资项目,将经济效益真正纳入油田勘探开发全过程。二是完善投资效益考核政策,以资源配置最优、投资效益最佳、运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加强投资、财务管理部门的同步协作,完善关键指标考核,奖优罚劣,切实将投资效益责任落到实处,杜绝无效、低效资产形成。
(三)深化油藏经营理念,提高区块资产运营效益
一是聚焦区块储量资产效益,按照SEC储量评估和区块效益管理目标,将经济可采储量当作经营资产管理,推进勘探、开发、计划、成本生产与经营一体化,组织开展经济储量和经济产量评价模型研究,实现勘探、开发效益管理模式。二是深化区块预算管理,建立完善区块存量、增量资产界定、经济效益预测,突出存量资产收益率、增量资产效益回报指标完善,结合零基预算,形成区块标准成本定额管理,逐步形成以开发单元为核心的效益预算管理。
摘要:对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来说,科技人力资本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价值的最主要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在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创新能力、个人潜力等几个方面,通过这几个指标因素来构建科技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体系,然后通过对科技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来评估出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价值。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人力资本;企业价值评估
1.引言
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处于重要地位,它们是将科技知识转化为产品的单位,是推动我们产业升级、经济转型的重要动力。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然而由于这些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用这三种方法都不能准确的对其评估。因此,寻找一种对处在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估方法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企业价值评估研究概述
Fisher创立了现金流折现模型(DCF),该模型揭示了资本的本质,为以后的学者在对企业价值评估进行研究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提供了清晰的思路。李剑岚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考虑,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整个发展过程可以按阶段来划分,大致可以分为四阶段: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他认为应采用期权定价法对初创期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张根明、李丽芳运用AHP方法,构建了适合种子期科技型创业企业的价值评估指标体系,指出在对企业进行评价时应着重考虑创业团队、产品与技术和市场吸引力三大因素。
从以上的这些国内外的文献中可以看出,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估可以从企业生命周期和指标体系分类的角度入手。这对于处在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的价值评估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的特征
种子期是企业刚成立阶段,注册时间一般在2年以内。在此时期,企业的研发团队进行科技研发,设计和开发产品,将科技知识转化为具体的科技成果。公司的主要精力在研发上,公司的产品还没有完全正式的投放市场,只是将少部分的样品投放市场,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由于此阶段企业研发消耗大量资金,同时产品没有完全投放到市场上,企业只能产生较少的销售收入,企业的净现金流为负数;企业发展需要资金,企业的规模较小,融资渠道较窄;此时企业内的组织结构不健全,企业中的大多数员工都是研发人员,企业中研发人员所占比例很高,在做好研发的同时他们还要承担企业的其他日常事务,这种组织更像一个团队。
4.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构成
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刚刚成立,只形成了企业的基本皱形。由种子期科技型企业的特征可以知道,此时企业的主要目标是搞技术研发,研发团队是企业最主要的资产,已研究出的成果次之。这个阶段的研发团队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方面,研发团队本身作为企业一种特定的科技人力资源保证,种子期的企业研发人员在做好研发的同时还要承担企业的管理等日常事务,这是一种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好的研发团队可以保证企业有较高的研发水平,从而企业所研发出的产品或者专利的技术含量高,是的企业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因此在评估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可以从人力资本,也就是企业的研发团队的角度去出发。
5.对科技型企业人力资本涵义
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科技人力资本的涵义。第一,从科技人员的角度来看,科技人力资本是个体自身的内在价值,是经过教育学习等人力资本投资累积的过程之后,被科技人员所掌握领悟的,并且凝结于科技人员身上的专业的知识、技能、经验,科研素养、学习能力等具有价值的资本,科技人员可以凭借这种资本参与企业的创新研发,得到一定的报酬。第二,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科技人力资本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科技人员凭借自身的内在资本价值为企业创造价值,这种价值包括目前已经创造的价值和未来可能创造的潜在价值。
6.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从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可知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内涵主要是企业的核心研发团队,因此评估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可以从评估企业的研发团队的价值出发。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借鉴人力资本评估模型的方法来评估研发团队的价值。
由于种子期阶段企业的研发团队为企业做出一些少量的研发成果,可以看做是人力资本对企业的贡献度,这种贡献度是可量化的,但是这些科研人员短期内只有少量的研究成果,凝结于他们自身的知识、技能、科研素养等可以为企业未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这种研发人员的潜在价值难以量化,评估时也经常会被忽略。对于这种价值可以通过建立人力资本价值评估体系,运用AHP法来计算各分指标的权重。
6.1人力资本的分计算
表1科技人力资本评估指标体系
通过AHP法来计算出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值,进而计算出人力资本的评分值。
α=∑Ai×Aij, i=1,2…5;j=1,2,3
其中α为人力资本的价值的分,Ai为各一级指标的权重值,Aij为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值。
人力资本的综合得分体现了人力资本价值的大小,进一步将这种综合得分转化为人力资本价值,通过相对比较法,参考市场上同行业的科技人员的平均价值,来计算出本企业的人力资本价值A。
6.2企业总体价值
种子期科技型企业的总体价值为:
V=A+B+C
其中A为企业的人力资本价值,B为企业已经研发成功的专利等科研成果价值,C为企业的其他固定资产价值。
对于特定的企业A、B、C在企业总体价值中各占有一定的比重分别为p、q、r,可以通过专家打分,咨询企业负责人等,将A、B、C的比重确定下来,然后根据计算出的A的价值进一步算出V,即V=A/p。(作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Ivring Fisher. The rate of Interest: Its Nature Determination and Relation to Economic phenomena. [J]The Macmillan co,1907,(10):23-24
[2]李剑岚, 科技型企业价值评估实物期权定价法探讨[J],商业研究,2011,55―56.
[3]张根明、李丽芳,基于AHP的种子期科技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指标体系构建[J],财务与金融,2013(1)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