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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3-09-18 17:32: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筹划的发展历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收筹划的发展历程

第1篇

一、税收筹划行为的伦理原则

税收筹划的伦理原则是税收筹划存在和发展的道德基础和价值方向。从契约角度看,税收筹划活动涉及纳税人、税务机关、国家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体现了各契约方的利益关系。由于理性经济人逐利的本性和契约本身的不完善性,部分契约关系人就有利用税收筹划减轻税负的强烈动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满足各契约方的需要,但必须确定其行为的合理性和道德性。具体来说,企业税收筹划的伦理原则可概括为以下方面:

一是守法是税收筹划的最低伦理原则。守法是指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要遵守一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是纳税人必须遵守的硬约束,大多由日常软约束——伦理道德转换而来。伦理道德包括法律,法律也大都指向伦理道德。法律法规是伦理道德的底限,遵守道德的行为也必须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伦理道德坚强后盾的法律强制要求人们做出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的行为。但法律不可能涉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伦理道德所能调整的对象和作用,比法律法规要广泛,伦理道德对企业行为的要求也明显比法律法规要高。因此守法的行为不一定是符合伦理规范的,如果企业仅遵循法律法规,还不能保证税收筹划行为的良性发展。因为受到利益的驱使,企业可能在法律框架下,利用税制要素中的税负弹性及其他经济制度中的可选择条款,进行有利自身但可能侵害其他契约方的税收筹划行为。此时只有公正才能对此类不良税收筹划行为进行约束,因此守法原则是企业税收筹划行为最低的伦理要求。

二是公正是税收筹划的基本伦理原则。公正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是利益和权利的机会人人均等和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合理。伦理学理论认为,公正是等利交换的善行,不公正是不等利交换的恶行。公正的根本问题就是权利和义务的公正性。公正是规范税收筹划行为的基础,是对税收筹划行为动机提出的基本要求,能够引导、规劝、约束纳税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从而达到规范税收筹划行为的目的。税收筹划公正包含两层含义:(1)权利和义务的公正。税收筹划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必须合理、合法,但享受自我权利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为前提,还需承担一定的伦理道德义务。(2)利益分配的公正。尽管人们都不愿纳税,但这却是人类的发明,以公正和均等的方式集中分担政府职责运行的开支。要公正地分配税收筹划主体的利益和责任,对不良税收“筹划”行为制定公正的惩罚制度。由此可见,公正作为处理各种契约关系的基础,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道德关系和社会秩序。因此,公正是税收筹划行为的伦理基本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尊重各契约方的合法利益,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破利其他契约方的福利。各契约方的利益都应适当平等地加以考虑,使各契约方保持和谐的伦理关系。

三是诚信是税收筹划的伦理核心原则。诚信首先是一个伦理词,具有重要的道德涵义。诚是人的内在德性,信是诚的外在表现。诚信在社会经济运转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它可以降低社会履约成本,是社会系统的重要剂。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必须以诚信为指导,以获得合理的价值导向。诚信是对税收筹划行为的绝对要求,是实施良好税收筹划行为的核心。它要求各承诺主体本着真诚的原则做出自己的承诺,而对方可根据这种承诺做出相应合理的预期。由于预期本身就暗含风险,为规避风险,契约各方都希望对方诚实守信,以确保预期利益的实现。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主体遵循伦理道德要求,保持诚信品质,不侵害他人利益,将税收筹划行为控制在适度范围内,给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的会计和税务信息。

二、税收筹划行为的伦理判断

从契约角度看,任何一项税收都不是以强权为基础的,它应该取得有关方面的同意。纳税和征税实质是一项公共契约。目前许多国家都允许纳税人不超过法律要求多纳税,甚至还鼓励纳税人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因为他们认为税收筹划是符合会计伦理道德的。例如,加拿大政府就鼓励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因为他们认为鼓励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是鼓励每个纳税人通过合法的方式将自身应缴税款降到最低,从而在最低点实现税负的公平,而且通过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人对税负的抱怨,从而对国家税法作出合理、良性的反应,使其将精力用在合法筹划上,有利于税法顺利、平稳实施,促进国家立法意图的实现,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英、美、日、德等国政府也承认纳税人享有税收筹划的权利,认定纳税人开展合理税收筹划无可厚非,是完全符合法律精神和商业伦理要求的。如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曾指出“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不能强迫他多交税。”而美国大法官Gsuthorland也曾宣称“纳税人以法律许可的手段减少应纳税额,甚至避免纳税,是他们的合法权利,这一点不容怀疑。”

三、税收筹划行为的伦理约束与补充

承认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合理性,并不意味着纳税人可以为所欲为地进行税收筹划。任何法律都存在可利用的漏洞,正因为大多数人遵守立法精神,不愿利用法律漏洞,法律才得以发挥其作用,而那些利用漏洞的人会伤害那些不利用漏洞避税人们的善良愿望,从而破坏社会公正和公共福祉。因此,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务执行委员会主卫·里夫森在向国会作证时做了以下陈述,表明了该协会对于税收筹划的伦理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强烈反对通过绕弯子和使人困惑的缪论来破坏我们的税收制度。显然存在滥用的情况,这些问题必须得到有效解决,然而我们拥有的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税收制度,我们相信纳税人应该有权利为了利用预期激励而构建自己的交易项目,而不多缴税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把握这些微妙的平衡正是今天我们在此讨论的问题的核心”。该声明中“应该”和“有权”等词语的出现,清楚表明这是一项伦理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纳税人有利用预期激励的伦理权利,但也有把握利用预期税收激励与破坏税制的漏洞之间平衡点的伦理义务。在纳税人决定进行税收筹划时,最主要的伦理约束是来自个人的道德价值和道德标准,再加上阻止为实现组织目标而损害伦理价值的公司文化——一种强大的管理理念,它强调道德行为和通过明确的交流达到理想的道德行为。

利益的追求始终是纳税人税收筹划伦理行为的最大潜在挑战,于是人们提出两种补救措施:政府干预和职业限制。如克林顿政府曾提议加强税收筹划的披露要求,并对不正当避税实施更强硬的惩罚。目前美国公司必须披露节税超过1000万美元的交易,而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税务咨询标准公告》中以8个具体公告的形式列出报税师提供税收服务的具体标准,以条文的形式进行明确规范,而我国目前尚未对税收筹划作出法律规定,也未要求纳税人披露其税收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筹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2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会计核算

在当前优胜劣汰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要想赢得一席之地,谋求长久发展,必须创新进行经营管理模式。基于目前经济资源的有限条件,为降低税收成本,企业一般采用纳税筹划的方法。所谓纳税筹划就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基础和前提下,在存在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科学合理的纳税而采取的规划。企业纳税时,通常以政府相关政策为依据,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经济结构和交易活动,优化选择自身的纳税方案,本文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会计核算进行探析,具体探究内容如下。

一、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核算方法是不管利润分配政策怎样,企业自主进行的净利润分配并不会增加或减少企业本身所得税负。由此看来,企业的纳税筹划最主要的就是要尽最大可能规避投资者分回利润的再纳税,换言之,就是减少股东分会利润的补缴税款,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对于股份制公司来说,其可以通过不直接分配股息的方式来促使股票的增值。这样做不仅能够有效的避免在投资者获取分回利润时,需要缴纳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其还可以将税后所获得的大部分利润作为企业今后的发展资金,进而保证企业未来股价的不断攀升。从个人股东的角度来分析,通过提升股票价格,其股息所缺失的部分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而且还不需要其缴纳属于股息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从法人股东的角度来看,其通过分回所获得的股息,也不需要按照投资方所得税的差额进行剩余税收的补充。

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对低税地区被投资企业的利率,应当尽可能的保留其不被分配。与此同时,如果投资企业属于盈利企业的话,并且其所得税税率还要比被投资企业的税率高。那么,此时,作为盈利性的投资企业来说,就应当尽可能的使投资企业避免因分回所引起的利润补交所得税,或者是推迟分回利润所得税,或者是采取不向或推迟对投资者分配利润。另一方面,投资企业要想进一步控制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就可以采取对被投资企业追加控股的手段来进行。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会计核算的具体应用

(一)企业纳税筹划成本费用分摊处理

成本费用核算纳税筹划的一种基本方法就是对于成本费用的低税作用进行研究。研究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对费用支出过程所减轻的各种税收负担进行分析。对于企业来说,在其对纳税筹划成本费用进行分摊的过程中,在一定的限定条件范围内,企业的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项目具有一定程度的低税作用。相反,不在限定范围内的则不具有低税作用。而对于成本费用低税作用的考察重点,则应放在税前的列支方式上。此外,低税作用最明显体现在可以一次性在税前列支的各种费用、成本以及损失项目。企业不允许在税前一次性列支各项费用和成本项目,必须按照分摊的方式或者是折旧的方式来对费用和成本进行计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其抵税的作用。

(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会计处理

在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筹划时,当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时,是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结果是不一样的。这样,差异的结果就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成本法缴纳的所得税仅是针对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实际发放的利润,或者是红利、股息,采用成本法并不体现投资企业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而收益法恰恰相反,它能完全反映企业的投资收益。因此,成本法可以帮助企业将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公积,这样投资企业既可以规避投资收益需缴纳的税款,另一方面也可以灵活运用这部分收益资金。

(三)利用亏损弥补进行会计处理

亏损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希望发生的,因为发生亏损会使企业的经营发展陷入很大的被动,虽然一方面政府可以为企业承担一部分损失,但是另一方面企业在资金和运营方面会面临很大的亏损。若企业实际出现亏损,那没企业就开始在资本运营上合理选择相对安全的投资,减少投资成本以便降低今后5年内投资的风险性,从而使得企业所承受的亏损能在规定期限内尽早得到全部弥补。这就是利用亏损弥补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也是企业在面临风险遭到亏损时经常采用的弥补亏损的方式。

(四)企业折旧方法及年限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来说,一般可以采用的会计折旧方法使平均年限法、产量法以及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这四种折算方法。对于这四种折算方法的适当选取,能够确保达到递延纳税的根本目的。通常情况,在确保其他一切条件都基本相同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任何一种折旧方法对整体利润和税金不会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但是,从长久的实践和应用中来看,就能发现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不同年份的纳税金额造成一定量的影响,这主要是考虑到了对于使用年限内的提取折旧总金额固定的因素。另一方面,货币的时间价值对于最终的税款贴现值也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适当的选取折旧方法能够更好的保证会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比如,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说,一但其涉及到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及其年限延长和缩短两方面时,就需要根据折旧方法,在保证折旧年限固定且对利润总金额不造成影响的前提条件下,做出恰当的选择来达成递延纳税的效果。接下来我们进一步对折旧年限的变动进行分析,研究其变动对于纳税筹划会计处理的影响。通常来说,为了达成递延纳税的目的,在已经选择一种折旧方法的条件下,任何折旧年限都能很好的完成这种作用。但是,如果采用加速折旧年限的方法,就能更加快速的达成递延纳税的目的。

三、提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核算的具体措施

要想真正的提升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会计核算的高效性,就必须从企业内部纳税筹划人员自身着手,提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核算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对于我国来说,我国税收政策的出台是与我国经济 的发展历程相一致的,因此,企业要想实施纳税筹划工作,就需要不断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趋势、经济发展特点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此外,我国企业还必须时刻注视着我国税收政策的变化,从而更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面对我国特有的税收政策形势,对于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人员来说,其所面对的挑战和要求都是极高的。对于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人员来说,不仅要求其具备坚实的基础专业理论,还要求起要有较高的纳税筹划业务操作能力,此外,还需要纳税筹划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实际从业经验。例如,有一些企业通过赠送礼物的手段来吸引消费者,保留客户,对于企业来说,起就可以将这些费用作为企业的广告费用纳入企业的财务收支中。一旦企业本年的广告费用或者是业务宣传费用超过了企业本年营业或者销售所获得利润的15%,那么,如果是一个具有高素质的、高业务水平的纳税筹划人员,其就会将超过利润的开支纳入到以后年度从而通过结转来进行扣除。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必须高度重视对于自身企业纳税筹划人的培养。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税法知识等相关培训,不仅能够促进其自身专业知识的提升,还能够促使其更好的掌握与节税筹划技能相关的理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筹划人员依法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同时还能提升其工作效率。企业只有提升了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总结

简言之,会计核算在企业纳税筹划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此外,会计准则所具备的灵活性又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泛的空间,这也是促使会计核算成为企业纳税筹划重要手段的主要原因。但是,对于我国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仍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提升会计核算在纳税筹划的中的效率。只有重视会计核算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重要性,才能保证我国企业的税收征管水平,减少税收征管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最终,提升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会计核算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新平,张英,吴力佳.新企业所得税法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3)

[2]庞莹.浅谈纳税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 2010(17)

第3篇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目前一些地区税务秩序混乱,强制、乱收费用等违法违纪现象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状况,决定对税务行业进行全面整顿,特别是重点治理强制和收费超标的行为。讨论我国税务的发展方向,研究税务制度如何更好地促进征管体制改革的进程,又一次被税收理论学界所关注。

税务作为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门类,是社会分工所产生的规模效益渗透到第三产业的必然结果。从一些发达国家税务的产业和发展来看,税务行业的形成顺应了经济发展的规律,是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的标志。

税务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应运而生的,从80年代中期一些大中城市开始探索税务试点起发展到今天,我国税务咨询、借机构已逾千家,从来人员超过3万人,与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执行办法陆续出台,税务行业的兴起,对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持续稳定地组织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看到当前我国的税务无论是理论论证、方案设计,还是政策措施、实践操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成熟性,甚至由于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影响到了税务业进一步推进。本文拟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比另一新兴中介行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程,旨在寻找一条凑合我国税务发展的道路。

一、我国税务的现状

我国税务是从税务咨询起步的,开始是作为税务咨询的一个具体业务项目逐步发展起来的,大体来说经历了起步、试点、推广三个阶段,这期间既积累了一结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我国税务现状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考察:

1.的法规建设状况

我国税务实践是从1985年开始的,但直到1993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章57条中,才第一次做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人代办税务事宜”的规定,并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税务超截止权限,违反税收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外,并对税务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七章66条)。”

这些法规虽然初步确实了税务的法律地位,但作为带有税收行政性质的征管法规,对具有民法性质和为纳税人民服务性质的税务而言,却不大适用。

1995年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务试行办法》,对税务业务范围、税务资格取得、税务关系的确立和终止及税务人权利和义务都做了规范化的规定,但由于缺乏与之配套的操作性法规,因此在税务具体实践中很多方面还是无法可依。

2.机构状况

税务机构是税务人的工作机构,是在税务机关指导下独立开展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税务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机构所属的税务部。”

从理论上讲,独立、客观、公证是税务机构生存、发展的灵魂。它既不是应有尽有征税方所制,也不应为纳税方左右,而是依据税法公正地帮助纳税人处理的纳税事务、协调下纳关系。但从试点情况看,多数税务机构(主要是税务师事务所)是由税务部门发起组建的,有的成为税务行政工作的一个部门,统一为经费的来源。财务上不独立,使得机构在业务上难以自产,无法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业务,强制行为时有发生,机构变成“第二税务所”不利于其进一步拓展业务。

3.业务状况

公认的业务范围可归总为三类:一是代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事宜,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代领代开发票、申请减免税、纳税情况自查和代缴纳税款等;二是税收行政复议,代表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三是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税收计划。我国现有业务大多局限于一方面。

首先,应明确指出的是:税务属委托,而且委托人中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而不能接受税务部门委托进行某些执法工作。但实践中,有的机构不仅接受纳税人委托,还接受税务部门委托;不仅为

企业涉税事宜进行税务,而且进行诸如代征零散税收等执法工作,大大超越税务业务范围,违反税务制度的宗旨。

其次,由于对行为缺乏正式法规规范,在执业过程中不按合同办事,漫天要价、违纪泄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税务的社会声誉。

4.人员队伍状况

目前我税务不处于初创阶段,加上税务是一项权威性、垄断性、高智商业务、需要从业人员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较高的职业道德,而且精通税法,业务娴熟,经验丰富。但从我国现有税务力量配备来看,数量不足、年龄偏高以及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是比较突出的矛盾。我们可以从一些数字看出这种现状:从数量上看,目前实际客户大约只占纳税企业的2—3%,人与税务干部的比例仅为0.0375:1;从文化结构上看,人员中仅有10%是大中专毕业生;从年龄结构看,高退休老同志占大多数。这些都使得税务难以适应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

除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外,还存在行政管理向行业的自律过流缓慢;国税和地税工作中缺乏合作,各自为政;对税务宣传不够等众多问题。当然对作为新生行业的税务业,不能要求一步到位,更不能由于出现一些问题就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目前迫切需要找到一条适合我国情的发展道路。

二、注册师待业发展的比较与借鉴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与税务几乎是同时起步的,但在发展速度、成熟程度上有很大差距。二者同属中介服务业,有相近的社会背景、执业准则和管理体制,因此具有很大可比性。我们不妨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中借鉴经验,汲取教训,使我国税务走出低谷,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发展概况

以1980年12月财政部的《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此处会计顾问处即指会计师事务所)和81年1月1日上海成立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起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逐渐走上一条“体现本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成功之路,从观16年来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80年到86年7月《中国注册会计蚰条例》的颁布为“恢复起步阶段”;

2.86年到8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为“创业阶段”;

3.88年到93年10月3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为“全面发展阶段”;

4.93年到今天,中国注册会计师行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腾飞阶段”。

至97年底,执业注册会计师已达65万人,非执业会员59万人。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多达8300多家,97年业务总收入突破20亿元。从这结数字我们不难目的地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注册会计师与律师、律师一样成为我国当今颇受社会尊重的职业。

(二)可借鉴的经验

1、法规建设步伐较快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上依据和保证,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与此同时,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的公司法、证券市场管理法规、税收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等一系列经济法规也相应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在保证和规范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此外,在行业管理方面已建立和完善了从事务所的设立及日常管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到中国会计市场的开放等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和规定,有章可循,

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高

对于一种新兴的高智能业务来说,人的因素至关重要。我国有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与税务人员相比,年轻化是一大鲜明特色,在综合皆方面有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是因为有比较完善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培训制度。

从考试制度的形成来看,最初的会计师称号是通过审核认定的,是为尽快恢复注册会计师缺席的应急之类:其后,出现过考核、考试并用阶段,自1994年1月1日《注册会计师法》实施后,全国统一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唯一途径,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统一考试现已成为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职业资格考试之一。

从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发展来看,1994年3月,国务院成立了由财政部、审计署、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人呈部、中国人民银行等8个部委领导组成的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制定《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直接组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的同时,还积极筹建注册会计师全国培训中心,在23所高等院校会计系试人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初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

3.体制改革走向正规

我国注册会计师产业初期,在管理体制上走了相当长的弯路。按规定,最初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都需要一个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发起,以提供人员场地、设备、经费。这种单位称为“挂靠单位”,由此形成的事务所称为“国有所”。这种国有所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缺乏公正性;二是没有竞争性和积极性;三是缺乏国际性。

1994,随着《注册会计师法》的实施,酝酿多年报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开始着手进行,合伙会计师事和所、国际会计公司中国成员所、集团会计师等多种形式的事务所逐步出现,事务所的脱钩、合并、联合和“五放开”等工作也开始探索。

《注册会计师法》中规定事务所可以有两种组建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二是合伙形式。合伙所必需承担无限责任,在社会上处于超然独立地位,是国际通行的作法,也应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和税务体制的的发展方向。

4.协会的作用不断加强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央对中介组织管理的要求,政府对注册会计师应该是一种间接管理,即通过对协会的监督指导、通过法律的规定和相关政策的引导来实现其管理。1988年11月15日,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在北京成立,它既是一个独立的由我国全体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又是一上由财政部领导的的事业单位。注册地计量协会成立以后颁布了包括《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在内的15个专业标准以及事务所的管理办法;组织了历次注会考试;加强了国际交往,创办了《注册地计师通讯》;并;加紧制定颁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它在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上起了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务制度的思考

立足当前的实际情况,展望未来的发展,我为以下几个方面应积极改进:

1.健全法律建设

2.要加快《中国注册税务师法》的出台。目前要先抓紧制定《税务试行办法》的配套措施,日趋完善后,在适当进机由人大批准颁布《注册税务师法》。

3.完整的法律体系仅有一部《注册税务师法》是不够的,还必须制定程序法、税务师事务所组织章程,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专门的法规。

4.在相关的经济法规中对注册税务师法律地位做出相应的规定。

5.建立“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鉴于我国税务尚属初创阶段,为保证其健康发展,在试行办法中主要体现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我认为中介组织应当借鉴财政部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路子,走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的相结合的道路。行政监督主要指税务部门对税务中介服务从宏观上给予指导,包括制定具体的法规、实施细则,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和注册登记手续的审批;行业自律的内容是建立包括全国、省、地方三级注册税务协会,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具体操作。

6.提高人员素质

首先严把入门关。96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已经颁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和注册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其次,应在从业人员的后续培训制度上下工夫,充分借鉴中注协的成功经验,提高税务人的整体素质。

再次,还应在大中专院校中设立相关的专业,为专门造就优秀的税务人才服务,把税务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四)税务要向深度、文度发展

1、要扩大面:现在一个中小城市,委托的中小型企业数量只有十几家,与日本70%—90%的企业委托相比,还有很大潜力。外资企业在税务方面也有很大的需求,而要拓宽服务对象关键一点就是“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

2、优化的目标策略:税务人不仅要协助纳税人做一些事务性工作,更重要的是利用税法方面的知识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求得税款的最少付出。税收筹划又称“节税”,是企业在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中,以税法的规定为选择的一个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而且,对新税制的实施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也给税务的推行提供机遇。

3、利用体制改革契机,通过兼并、联合手段,走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现有事务所合并,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逐步建立一些有国家影响的大型事务所。

第4篇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我国制定了较为合理的管理要求,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特征,对于企业申报工作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财务工作对于企业申报有着重要作用,加强财务管理,便于企业顺利通过申报工作,享受到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并且在后续财务管理工作中,便于企业高效发展。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结合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和《管理工作指引》的文件要求,当前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需要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相互协作,提供有效的申报资料。便于政府部门进行审核,判断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标准。企业技术部门应该向政府部门提供申请书,财务部门同时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等不同信息,有效整理不同的企业文件,规范企业申报流程。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将研发部门组成人员整体花名册进行整体,判断该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标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遵守一定的技术规范,确保提供的资料完整且准确,符合政府部门审核的需要。当前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申报的材料审核较为严谨,申报企业不同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该提高重视,确保申报资料完整且真实。财务部门应该结合省财政厅下发的文件,及时整理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的费用情况,并且财务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企业领导的要求,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并且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对于现阶段企业销售收入与研发费用进行明确。

财务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的关键作用

1.确保申报财务报告符合要求财务工作人员应该重视对财政厅下达的文件学习力度,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正确的文件,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当前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申报活动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在提供的材料中,应该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财务数据,这些文件需要财务部门或者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编制,作为评判高新企业的重要资料。现阶段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较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企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对于技术性的收入要求较高,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判断该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财务管理人员结合省财政厅下发的文件,在企业申报活动中,对于企业的材料进行有效管理,便于企业管理人员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资料收集到位。财务工作人员在企业申报活动中有着重要作用,能够结合政府部门的要求,确保企业申报各项资料整理到位。2.财务指标达到预定标准当前政府部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较高,其中技术性收入与研发资金投入比重一直是判断该企业是不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标准之一。针对这一点,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应文件,对于申报高新技术型企业提出了细致的要求。政府部门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三年的经营材料,在三个会计年度中,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例如:政府部门对于最近一年销售总额小于五千万的企业,该企业的研发资金占比应该不低于现阶段企业总支出的5%。至于销售总额更高的企业,研发资金占比略有降低。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财务管理人员应该重视对企业各项支出的统计,尤其是技术部门的费用,需要专人管理,并且将各项费用进行标注,避免在会计师事务所统计阶段出现遗漏等问题。政府部门除了对于企业技术部门的投入提出要求,还需要财务人员对于企业技术性收入进行统计,确保该数值不低于企业总收入的60%。财务管理人员需要不断细化企业财务工作,对于不同种类的支出与收入进行管理,有效规范当前企业财务工作,确保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能够有效出具相关财务资料,便于技术人员进行审查。3.研发费用等科目内容完善现阶段企业发展,需要企业不同部门之间协调管理,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逐步提高企业管理工作质量。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财务管理人员应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企业内部设置有效科目,为后续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持。目前,财务工作人员应该将研发费用在整体财务报表中有效设置,并且将其作为二级科目,对于现阶段企业的各项支出进行核算,发挥财务管理人员自身重要作用,便于企业在申报工作中,准确提供各项财务报表。例如:某企业技术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存在沟通问题,技术研发部门研发人员名单并没有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造成企业薪资核算中存在偏差,并且财务管理人员对于研发部门的费用支出跟进存在问题,对于研发部门的办公费以及折旧费等问题缺乏有效归类,造成企业的各项支出存在账面不符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造成该企业财务工作人员难以发挥自身重要作用,并且在随后企业申报过程中,由于数据不达标,企业并没有通过申报。该企业管理人员针对当前企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对策,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对于各项费用进行统计。在企业内部,管理层制定了合理的管理制度,对于研发费用支出进行专项管理。通过企业管理层的改革,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有效参与到企业经营中,对于不同费用进行核算。3.企业开展专项外部审计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部分企业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能够对于企业的不同支出进行管理。由于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申报材料的要求,企业需要进行外部审计,由具有该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于企业的研发资料进行审计。公司财务部门工作需要与第三方审计机构之间进行有效交流,提供有效的数据,便于第三方审计工作能够有序开展。通过企业的外部审计,能够对于现阶段企业的各种财务数据进行客观展示,及时发现财务工作中存在的异常现象,便于企业管理人员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改善企业发展质量,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给财务部门。目前,第三方审计机构结合税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整理出符合申报规范的文件。

财务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后的关键作用

在企业自身发展中,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管理人员重视企业财务管理,确保企业各项支出符合企业发展的需求。财务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活动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在企业申报成功后,财务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健发展同样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目前,财务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后,对于现阶段企业发展,财务还发挥着三点重要作用。1.加强对于研发费用等财务管理工作现阶段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与财务部门保持有效联系,确保各项费用的支出符合企业的规定,由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当前企业发展中,财务部门管理人员应该重视对费用的统计工作,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企业的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在财务管理工作,财务工作人员重视对档案的归档工作,保存企业的各种原始账簿与报表等,有效杜绝企业财务风险的出现。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预防企业财务风险。例如:某企业管理人员要求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票据进行管理,保留原始财务资料。同时,企业管理人员重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在企业自身发展中,推动信息化在企业中的应用。为了抵御外界攻击,企业管理人员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严禁使用外部存储设备,将企业的网络进行有效管理,将内网与外网进行有效区分,有效降低了公司遭受外界攻击的概率。财务工作人员重视对票据的管理,同时企业工作人员还应该认识到现阶段财务档案对于企业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团结企业工作人员,记录企业发展历程,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文化。2.落实税收筹划工作企业税务统筹工作对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尤其是现阶段政府部门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力度较大。一般企业税率为25%,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后,对于企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利用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促进企业发展。同时,财务工作人员及时将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费用计入无形资产的当期损益中,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还可以降低企业的当期所得税。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重视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力度,逐步提高自身工作质量,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落实税收筹划工作,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合理使用税务部门的税务优惠政策,推动企业自身发展。财务工作人员应该重视对当前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避免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同时,财务工作人员可以对当前企业技术研发方向进行管理,享受到税务部门的政策支持,从而减少企业的税务总额,便于企业加大对于产品研发的投资力度,从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当前企业发展中,财务管理人员落实税收筹划工作,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例如:自2016 年1 月1 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财务管理人员应该按照该通知,有效完成税务事项的备案工作,并且对于该类事件,应该及时向税务部门进行沟通,确保企业纳税、节税工作能够有序开展。3.关注企业融资当前企业发展中,企业融资对于企业经营规模的提升有着重要作用,财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管理力度,制定合理的融资方案,促进企业自身发展。针对现阶段中小型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困难难题,财务部门应该结合现阶段财政部门的政策,发挥财务工作人员重要作用,积极争取政府部门融资优惠政策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便于企业发展壮大。目前,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两种,财务管理人员应该结合现阶段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财务工作人员在企业融资活动中,还应该结合企业现阶段运行情况,对于融资的规模与比例进行严格控制,避免企业发展中面临较大的融资成本压力,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尤其是一些存在经营困难的企业,财务部门重视对各项融资优惠政策的了解,结合当前企业发展现状,制定合适的融资方案,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总而言之,现阶段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大,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应该围绕政府税务部门的规定,逐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后不同阶段,做出应有的努力。财务人员应该重视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重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第5篇

一、问题的提出

转让价格本是企业价值链内部化的体现,企业组织由转移价格来调节,并且使内部市场像潜在的规则市场一样具有效率。但是在国际税收研究中,转让定价已经成为国际跨国公司进行税收规避的有效手段。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的抽样调查,我国六成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存在非正常亏损,推断下来每年仅外企所得税流失就约300亿元人民币。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转让定价行为已经严重地危害到了我国的税收利益,因此它已成为我国涉外税收工作的重点。

然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国际跨国公司在我国大陆市场的一个触角,在交易时利用转让定价的目的,并非仅仅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它还在诸如平衡各子公司的利润率、为创业阶段的子公司提供经济支持等企业管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两面特征使税务部门的工作进退两难:紧,则影响跨国公司在本国的投资决策和方向;松,则使本国涉外税收遭受损失。尽管实践和理论上的探讨都没有结束,但目前世界各国还没有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作为引玉之砖,笔者试从制度安排和制度执行的效率入手,提出有助于转让定价税收管理的建议。

二、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的税收动机与我国的监管现状

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政策是权衡各项影响因素后的结果,这些因素比如全球利润最大化、实现子公司竞争目标、规避通货膨胀风险(Shulman,1967)、规避所得税和关税风险(Greene&Duerr,1970)或者外汇、政治风险(Tang,1982)等。一般来讲,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定价的主要动机集中在出于企业所得税、预提税以及关税的考虑三个方面。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跨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或者通过低税率国家的关联企业向高税率国家的关联企业销货、贷款、提供劳务、租赁、转让无形资产等,采取提价的方法,以增加高税率国关联企业的费用成本,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税金;或者通过高税率国家的关联企业向低税率国家的关联企业销货、贷款、提供劳务、租赁、转让无形资产等,采取压价的方法,以减少高税率国关联企业的收入,降低低税国关联企业的费用成本,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国法人关联企业,从而达到在总体上降低公司集团税赋的目的;在预提税方面,境外母公司往往把专有技术等产权的转让与设备投资同时进行并将特许权使用费加入设备的成本,不再单独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此外,子公司可以利用低价提品的办法将投资收入转移到母公司,代替股息、利息、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从而逃避预提税;而在关税方面,关税多为从价计征的比例税率,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为3%,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则在10%左右。如果在跨国公司内部进行跨国交易关税则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制定较低的转让价格可以降低对海关的报价,从而减少跨国公司应缴纳的关税。

无论转移定价的动机如何,当转让定价与跨国公司经营活动结伴而行时,就会产生不同国家之间收入与费用的分配不公问题,从而影响相关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问题得到了各国税收监管部门的重视。但毫无疑问,转让定价的监管不是靠某些方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一整套制度,这包括制度本身的制定、制度的实施以及制度的修正和优化。就我国的现状而言,我国制定的转让定价监管制度只实现了“有法可依”,而在制度的实施以及修正和优化方面则比较薄弱。

首先,就目前来看,杜绝企业转让定价的根源性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我国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实际税率计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约为8%-9%,远远低于我国的名义税率和主要贸易对象国的税率(香港公司所得税为16%,新加坡为24.5%,美国最高税率35%,德国2001年税改前为46%,之后为25%),内资与外企之间的税率不平衡是导致转让定价的根本原因。

其次,从总体上,我国转让定价管理的初始制度安排是比较完善的。为了控制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在不同税收管辖区之间转移利润,我国税务当局选择在借鉴国外已有的税收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这种选择尤其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正处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既可节约制度供给的成本,又可不断地从制度的比较中发现疏漏、弥补不足。但不可否认,这种做法极易忽略制度实施的市场环境。西方国家的转让定价制度前提条件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市场的透明度较好,信息的公开程度也强,而我国现在处于过渡经济时期,各市场的发展不太完善,信息不对称现象大量存在。这为公平独立价格标准的确定带来了难题。

再次,在制度的执行方面,一是政策的制定比较原则化,不利于税务部门灵活掌握。比如我国在《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中提出的除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以及成本加成法之外的其它方法,包括可比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净利润法等。这些方法仅仅是概念意义上的方法,该规程中并没有具体指引这些方法该怎样运用。这使得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选择具体的操作方法时不够灵活;另外,税务部门在进行案头审计时,由于一些企业的关键性信息并不要求强制性披露,因此税务部门所需纳税信息和企业提供的报税信息之间存在供需不平衡问题,无形中加大了税务部门工作的成本。

然后,税收监管的信息应该依靠真实可靠的会计数据来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是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制度与相关的税务稽征工作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与沟通。会计信息的作用在于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助于其作出决策的信息,在税收监管中,会计信息主要为一国的税务部门服务。作为报表信息的使用者,税务部门希望企业的会计报表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各种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尤其是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会计信息,以便能及时足额地征纳税收,从而保证国家宏观经济的良势运行。但现实中,由于商业秘密和成本以及企业其他动机的驱使,税收监管部门所获取的会计信息,与其在实际税务工作中所需要的信息存在差别,信息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无疑会导致会计信息对税收监管支持作用的薄弱化。随着跨国公司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因转让定价而导致的税收流失问题会越来越突出,而会计信息支持作用的削弱,只会使得税收监管的信息成本增高。

最后,制度的实施要靠人来完成,如果没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执行者,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但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人员配备上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反避税队伍人员结构单一。首先是数量问题。充足的人员数量是质量的前提条件。我国现有的专职涉外反避税人员仅几百名,而他们面临的却是42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这种绝对数量上的差距使得他们不可能对所有的企业都进行调查审计,只能本着重要性原则,选择那些大案要案进行处理,对于那些存在转让定价行为但“级别”不够的企业则不得不先舍弃再议。这样的企业多了,形成的税收累计流失量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其次是质量问题。我国涉外税收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经验不足,而涉外税收是一个对稽查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仅要通晓税务专业知识,而且要对国际经济、贸易法规、国际金融和财务会计等各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但我国税务管理人员现有的知识结构显然还不足以达到这种要求。最后,税收管理队伍人员结构过于单一,一般都是由专门从事税收管理的人来负责,并没有吸纳各行业的专家进行集体分析与解决问题。

三、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税收监管的制度优化

制度性缺陷需要制度优化来解决。针对我国转让定价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做的是修正和丰富跨国公司的税收监管政策,在鼓励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引导跨国公司的投资方向和结构的同时,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限制其利用转让定价危害我国的税收利益。

(一)在法律层面上,尽快将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落到实处,调整现行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在税率的制定上与国际水平看齐。“两税合并”到目前为止,已经是个评论有余而实践不足的问题,即使到现在为止,真正的举措我们并没有见到。为数不少的中外学者对税收优惠(尤其是税率差异)在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中的非决定性作用都进行了反复论证,那么我们还在犹豫什么?我们期待内外资企业税政策的早日统一。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使外商投资企业在制定转让定价政策时,从税收筹划方面的考虑少一些,而从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上多一些,有利于我国真正实现招商引资的目的。

(二)针对我国转让定价制度中存在的信息不足问题,建立以财务会计信息为重点的强制披露制度。首先,借助于会计信息,税收管理人员可以直接通过案头审计得知企业的经营情况,除了特殊情况必须进行外调,一般不用进行实地调查审计;其次,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了企业从原材料购入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中要拥有一套相互对应和关联的凭证及报表,查看这些凭证和报表只要态度谨慎,方法和程序得当,企业重大的利润转移行为通常可以被发现。因此笔者认为,企业转让定价信息的披露应该从以下层次展开:

1. 宏观管理方面:企业面临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包括政府的支持政策、政局的稳定性、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外汇市场的管制要求、当地政府的价格管制政策、东道国的通货膨胀程度等)、商业与产业情况、纳税人制定转让价格时的税收政策等。

2. 微观管理方面:除了现行的会计准则要求揭示的一般信息外,还包括企业的组织管理结构、企业的管理策略与经营模式、企业的风险与财务信息、有关受控交易定价的谈判信息、企业的内部激励机制、与转让定价相关的交易条款的财产与服务政策(包括风险在内)等等。这些信息有助于说明企业选取转让定价方法的合理性。

3. 企业数量分析与计算方面是指企业运用自身提供的财务数据为自己进行合理性的辩护。这包括利润额、销售收入的完全信息、成本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分析、借贷资金的利率水平、资产转让价格的协商资料、投资回收期、已投入资本、股权、销售的收益率、特定现金流量的净现值、内部投资收益率、股东价值分析以及企业用于内部考核的指标等。

(三)加强制度执行者数量和质量管理

1. 增加涉外反避税工作人员的数量。一方面,税务部门应该广纳贤才,与高等院校等有关人员培训部门进行沟通,提出人才的要求,组建各地方的反避税队伍;另一方面,高校应该以税务部门对人才的需要为培育人才的出发点,进行合理的教学课程设计,为这些部门输送合格的人才。

第6篇

关键词:会计核算;经济效益;管理

作为会计的一项基本职能,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重点。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企业开始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要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要不断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事实上,企业核算工作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通过会计核算来为企业提供各项财务方面的信息,方便报表使用人员;还有一个方面就是能够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决策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程度。在新时期,要认真研究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企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一、会计核算的界定与重要性

1.会计核算的界定

所谓会计核算,也可以说是会计反映,主要的计量尺度是货币,能够很好的反映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从传统意义上看,会计核算主要是事后核算,是财务记账、报账等方面的总称。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与企业规模的扩大,事后核算已经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所以,现代层面上的会计核算除了事后核算,还要加上事前与事中两部分。一般来说,事前核算主要是在参与企业经济活动的时候通过预测的方式,事中核算则是在预算执行的时候,通过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来实现预期目标。总之,会计核算是企业管理人员找出企业发展问题,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之一,规范化的会计核算工作能够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2.会计核算的重要性

(1)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想杜绝贪污等行为,如果只是依靠员工自身的自觉性则很难实现。会计核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造假行为与欺骗行为。积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素质能够相应的提高企业核算的水准,从而保证资金运作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2)有利于尽早、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企业通过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及时整理和汇总那些相对比较零散的会计资料,这些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以及相关账簿,分类总结之后的会计凭证能够系统化、全面化的反应出这个企业的经营状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企业进行规范化的会计核算工作还能为投资人员或者是股东提供更加完善的会计资料,同样也给国家税务等职能机关单位提供材料,这样就能够让使用人员更全面的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尽早、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3)有利于建立企业内部核算质量责任保证体系

企业内部核算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含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一个方面是企业经营人员的职责,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还要保证会计工作者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另一个方面是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对于这个部门的负责人来说,有责任落实会计核算工作,负有领导、监管的职责,对于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利拒绝执行;第三个方面就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者的职责,这部分人员是会计核算的直接经办者,在国家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会计人员做假账以及现象的处罚,从这可以看出,会计人员的行为对会计核算工作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所以,企业的会计工作者要自觉遵守国家规律,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能够互相监督,保障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

二、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措施

1.提高会计核算从业人员的素质

对于一部分企业来说,尤其是中小企业,他们在出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的考虑,会让自己的亲属担任出纳人员,还有的是雇佣会计兼职人员,这就导致会计核算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不是特别高,会计电算化技能比较差,甚至有的根本就没有从业证书,难以胜任会计核算工作。还要部分企业也花费一定的费用聘请了专业会计从业者,但是由于发展前景问题容易出现跳槽现象,职业稳定性比较差。所以,企业要规范会计核算工作,首先就要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一位合格的会计人员是要经过正规系统教育,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因为从业人员的质量直接影响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提高会计核算从业人员的素质,不只是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还要重视其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首先,企业管理者要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杜绝亲属担任会计工作的现象,聘用的会计工作者必须有一定的学历,还要有从业资格证,加大现有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为他们举办培训班,或者企业出资让他们参加社会上的培训,强化他们在会计核算方面的理论与技能,还要增强其法律意识,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设置财务账簿,依法核算与监督,只有培训才能让他们更好的胜任工作。当然,企业可以具体的培训实际来设置相应的激励制度,对于在培训中表现比较优异的人员进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其次,企业要提高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这样才能吸引并留住专业人员,让他们愿意为企业的发展努力工作。此外,会计人员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基本的会计核算技能,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2.重视并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是不是规范对企业信息的真实性有着很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决策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的主体、范围等都发生了变化,新的特点开始显露出来。而且会计核算信息不只是为了满足投资主体以及国家职能部门的需要,还关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从这可以看出,会计核算信息必须是企业资金运作的真实反映。纵观当前很多企业,其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主要是会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设置缺乏合理性,没有依据企业制度要求进行划分职责,存在分工不明确的现象,导致了各个岗位之间不能相互牵制,会计核算的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还有一部分企业会计核算存在一定的违规之处,没有依法建账,这些都会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的状况出现。所以,要重视会计核算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相应的故障制度进行,在工作中遵循客观性以及及时性的原则,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在工作中遵循客观性与及时性的原则,重视原始凭证等资料的保管,规范化的基础工作能够保障会计核算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3.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控制与外部监督

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控制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会出现会计核算薄弱以及控制无力、财务信息失真等状况。所以,企业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来健全与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管控制度,增加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控制力度,全面监管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以及内部牵制制度等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核算及时、有效性。我们以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为例,会计档案是企业经济业务的记录,见证着企业的发展历程,要给予妥善的保管,会计工作人员要对会计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装订与保管,到期之后还要按照相应的程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进行销毁等。除了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的完善,还要有外部监督管理。由于部分企业存在一些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单纯依靠自身去规范显得不太现实,可以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联合执法检查,对于企业会计核算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指导企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会计账簿,从而提高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会计核算工作要本着为企业长远发展服务的原则,在思想观念与工作方法上不断创新,从而把企业的经济活动转化为有用的信息资料,为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资源信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不是短时期的行为,属于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在新时期,企业要科学统筹与规划会计核算工作,制定出有效的规范化措施,从而为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曹利珍.论新形势下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J].中国集体经济,2015(25).

[2]莫筱宏.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经营管理者, 2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