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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决算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18 17:33: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项目决算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项目决算管理办法

第1篇

一、公司XX年度要实现工程合同价不低于1500万元的经营目标。要立足校内市场,积极开拓校外市场。同时也要进行多种经营的尝试,力争有所突破,全面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对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我们要进行强化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是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开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的控制,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还能降低各种施工材料的损耗。现场施工管理是我公司加强企业化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工作。在XX年所承担的校内外各项工程中,要对现场管理组织落实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后勤产业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操作程序进行现场管理。同时要求承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在施工管理、材料购置、项目验收及预决算上按公司要求的程序运行。力创优良工程,确保把满足顾客的要求作为公司经营的追求目标。

三、为了加强公司管理工作,公司将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要求,完善运行中相应的制度文件。年初公司初步制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复印机管理制度等文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拟定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工程验收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制度、预决算管理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由于体制的变化,工程项目按类由各项目部完成,公司要求各项目部要有全局观念,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公司领导需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各项目部积极性,在项目部管理工作中需体现出公司在质量管理、成本核算和以人为本的经营思想。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公司领导需及时进行协调,必要时可调动其他项目部给以支持,强化公司的管理职能,加强各项目部之间的工作协调关系。

五、公司在新的运行模式下,领导应进一步在转变员工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旧观念上下功夫,努力使公司形成一个团结拼搏、以人为本、健康发展的企业文化。

第2篇

一、管理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全县房地产开发、各类建筑物的建筑安装、房屋装修装饰以及列入重点工程项目范围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务局专项资金管理的水务水利工程、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投资管理的开发建设工程等。

对我县境内列入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设工程,以及由国家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各种建设工程,均应属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国税部门管理的税收包括:

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购进货物(含购进机器机械及配件、钢材、五金建材、水泥及其制品、砖瓦、砂石料、建筑装饰材料、其他工业性产品)应取得国税机关管理的而未按规定取得造成卖方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2、属国税机关征收管理的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等企业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二、征管方式

1、在县财政局、县房产局、县水务局、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分别设立代征点,对我县建设工程项目代征建筑材料增值税。代征税款后可按规定在代征税款额度内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未按规定取得的部分普通。

2、县财政局代征点对重点工程项目按每次支付工程款的1%预征率预征建筑材料增值税。但退耕还林等农、林、水项目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凭项目审批、施工合同、预算等资料报县国家税务局审核、测算、批准后可按实际税负率预征建筑材料增值税。

3、项目竣工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审计决算前、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应在验收决算前或在向房产部门、国土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件前,报县国税局进行税收结算。县国税局结算后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足额缴纳税款后出具《工程项目税收结算证明单》。

县国税局在重点工程项目办理结算后,对已预缴多缴的建筑材料增值税在决算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税。

三、部门协作

1、财政部门定期向国税部门提供重点工程项目的预算和拨款情况的相关信息。

2、发改、建设、交通、商务、水务、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定期向国税部门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与施工单位签约、工程款支付进度、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和资料。

3、发改、审计、财政、建设、交通、商务、水务、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凭县国税局出具的《工程项目税收结算证明单》办理验收和决算,房产、国土部门凭县国税局出具的《工程项目税收结算证明单》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件。

第3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工程管理;管理流程

1 存在的问题

集约化管理前,各县局自主管理,对电力工程的管理标准要求不高,工程从立项到建设以及到最终的完工转资产没有一个完整的管理流程,工程建设部门、工程核算部门、工程物资采购部门相互沟通协调不够,审计部门也未充分发挥其审计监督职能,财务部门对工程的财务决算编制率几乎为零,这一系列存在的问题导致对电力工程成本的核算不够准确,从而不能为领导层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

单纯就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也存在只侧重于工程的建设而不注重对工程资料的完善和管理,造成每当有内部或外部工程方面的审计时,在提供工程资料方面有手忙脚乱的现象。

2 几点措施和建议

2.1 转变管理观念

在省公司对各县局实行了人财物集约化管理后,也积极推进了“两全管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综合计划管理),以及在深入贯彻“三集五大”管理理念的同时,我们意识到加强对电力工程的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

2.2 将工程管理纳入年度预算和全面综合计划管理

为准确核算工程成本,确保工程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为积极推进“两全管控”,确保各项指标的准确上报,针对电力工程的投资应和全面预算管理和综合计划管理紧密结合,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批复。

2.3 制订一套完整的工程管理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确保工程的精细化管理,要将电力工程的管理放大,要意识到电力工程不仅仅是生产部门的工作,要设计一套集工程物资采购部门、工程建设部门、工程审计部门、工程核算部门为一体的完整的管理流程。使我们的工作人员从工程项目立项到完工转资产的每一个环节和工作节点,都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参照标准,从而确保工程核算的质量。

3 工程管理的积极探索

鉴于对以上工程管理的一些思考,我局财务资产部召集与工程相关的各部室反复进行讨论,制订了《电力工程管理办法》,理顺了工程管理流程。流程如下:

年末工程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编制下年度工程项目综合计划,将工程项目综合计划上报省、市公司,待上级管理部门批复后上报我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的资本性支出范围。工程物资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计划,分批次上报ERP进行物资采购;财务资产部根据批复的工程计划和项目设立“在建工程”进行工程成本的核算,及时筹措和拨付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财务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审计部对工程费用和施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同时工程管理部门配合财务资产部进行工程成本相关数据的核对,财务资产部根据工程结算和审计意见书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财务决算并进行完工转资产账务处理。

针对流程中的每一环节,管理办法中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考核措施,对电力工程实现了完整的闭环管理,有效的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

4 总结

工程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会造成后期阶段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这就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好项目质量管理要素,严格控制项目施工质量因素,保证所有工程的施工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得到可靠保证。

参考文献

[1] 方涛;杨波;王剑;;推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路径探析[J];商品与质量;2010年SB期

第4篇

【关键词】代建制 保障性住房 财务管理

保障性住房项目是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而推进的工程建设项目。为控制项目投资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完工工期,成都市实行“投资、建设、管理”三分离的项目管理机制引入代建制模式,由政府投资,建设单位负责资金筹集和管理,代建单位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各负其责、各施其职,并接受政府部门监管。通过代建制模式使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管理更具专业性,同时对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笔者作为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在此将代建制保障性住房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一、代建制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在代建制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代表政府投资具体项目,筹集和管理项目建设资金;一方面作为项目业主使用和拨付建设资金。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计划、资金筹集、资金预算、资金划拨和财务决算等方面,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

(一)项目申报阶段注重投资总额控制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项目团队论证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继而实现项目概算评审。建设单位根据概算评审批复拟定资金计划和筹集方案,加强投资总额控制。

(二)项目实施阶段注重合理安排资金进度、专款专用

一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单位做好各年度资金预算、申请和拨付等财务管理工作,与项目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既不能出现资金滞留更不能出现资金“断链”现象。二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复杂,既有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又有政府债券、银行贷款等,不同的资金来源需要接受不同部门的审计检查,因此要求各类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进行分级分类核算和管理。

(三)项目验收阶段注重决算投资控制

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并报送政府审计部门,按审定金额结清工程尾款,有效控制项目总投资。

二、代建制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措施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

随着政府投资项目增多,财政资金压力增加,难以保证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全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为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单位采取财政资金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府债券、银行政策性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并将贷款还本付息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工程项目依据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一是建设单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代建制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加强资金计划、申请、拨付等各环节审批。二是建设单位开设银行专户,实现专项资金专户存储、分账核算,同时代建单位开立项目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资金封闭运行。三是建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对代建单位进行资金监管,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四是建设单位审核代建单位报送的项目资金计划和年度资金计划,按工程进度合理筹集资金,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五是加强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费用控制,建设单位根据代建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进度报告等资料严格审核代建单位资金申请,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六是对既有财政投资又有社会出资的混建型保障房项目,严格区分房屋性质并分别筹集和拨付资金,非财政投资的房屋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三)完善财务核算体系,加强会计系统控制

为配合各级部门对保障房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管理、绩效评价,建设单位需规范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每笔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均附“资金拨付通知单”,明确资金来源和类别。二是合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银行存款专户按资金来源和性质进行明细科目核算,动态反映不同来源的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成本类科目按房屋性质设置明细科目,同时按代建单位和代建项目设置辅助核算,动态反映项目各房屋类别的投资完成情况。三是建立资金台账和项目台账,定期自查会计核算中的错误与不当,并与主管部门、代建单位等进行账账核对。四是正确编制专项资金报表,确保会计信息数据清晰、准确、真实,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四)构建项目协调沟通机制

加强代建制项目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协调沟通机制,建设单位既要注重政府部门等外部单位的参与性和合作性,也要加强内部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一是建设单位与财政、审计、主管部门之间的外部沟通,以有效监督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二是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外部沟通,及时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建设单位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外部沟通,配合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建设单位内部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做好保障房项目相关政策上传下达,确保项目正确实施。

(五)加强资金预算管理

资金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和控制的重要内容。一是按项目建设期编制资金预算,预算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在项目投资不能足额安排财政资金的情况下,便于及时拟定其他资金筹集方案。二是将项目预算按年度分解编制资金预算,并将财政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部门预算,按合同约定和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资金预警管理,设置资金预警线,一旦资金存量接近资金预警线,应立即组织资金保证存量。四是加强资金预算的动态管理,实时监督财政资金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实际资金需求出现较大差异时应分析差异出现的原因,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杜绝资金滞留、积压、短缺现象;确保资金的流向和使用符合预算目标,及时纠正与概算、投资计划的偏差;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率等加以综合分析,结合项目绩效评价进行考核。

(六)严格规范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5篇

林业工程是以森林资源的高效率利用与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对其进行培育、开发以及林产品加工的综合性应用领域。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林业工程亦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以下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涉及地域广,如我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涉及全国97%以上的县、市、区、旗,内容囊括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商品林基地建设等多个领域;二是工程期限长,点多面广,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且大多数林业工程处于偏远山区,自然环境恶劣,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给项目管理带来技术上的难题与管理上的不便。林业工程建设现存的最大问题在于造价的难以确定性,一方面是由于原始数据资料的失真、编审人员的素质差异、工程造价组成项目繁多以及计算审核的复杂性等,另一方面则是长期存在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与市场脱节,无法动态反映工程项目的真实价格,定额计价方式还远未得到普及,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基础薄弱。

二、林业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

(一)林业工程的立项管理

林业工程中的立项管理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决策过程,核心是可行性分析,包括工程方案的制定、实施地点的落实、项目主体的确定、资金实施的细化等都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技术上的可行性与管理上的可操作性,见图1。只有科学的决策加之正确的执行,才可能诞生质量过关的工程项目。

(二)林业工程的建设管理

林业工程的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制度、技术、财务等多方面的配套建设与有机衔接。随着林业工程投资力度的加大以及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国家对林业工程建设的日益重视,迫切需要提升林业工程的建设管理质量,建立多方面联合合作的框架,实现林业工程建设管理的信息化与精细化。

一是建章立制。为加强林业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细则的建设完善,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许多工作规定与办法。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林业项目管理办法》与《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林业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细则的具体规章制度与内部约束机制,明确项目决策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监督检查控制等具体规章。资金管理跟踪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指导资金支付,多方配合,互相钳制,多方位全力打造优质林业工程。

二是实行项目法人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立项之前明确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同时建立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2011年建德市林业承担中央、浙江省、杭州市各项林业工程6个,以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及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工程项目法人,对各林业工程项目负总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建成后的管护、债务偿还以及项目资产的保值增值等进行全过程负责。

三是实行招投标制。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利于推进我国林业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进程。林业建设工程招投标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使林业工程价格趋于合理,对不同的投标者进行了优胜劣汰,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同时亦减少了交易费用,使得林业工程造价有所降低。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制为林业项目引进了优质的绿化施工队伍。

四是实行监理制。通过公开招标,对所有的林业工程绿化项目实行监理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接受林业工程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项目管理工作,对林业工程项目提供全方位、全过程、专业化服务,做好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克服了长期存在的工期马拉松、质量难保证、投资无底洞等弊端,对加强林业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与控制工程造价发挥了显著的正向作用。

五是实行合同制。对林业工程项目的各个施工环节都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职责权限、工程质量与进度以及双方须共同履行的各项义务等相关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林业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与各个方面,从制度上保障了承包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

六是实行项目资金支出报账制。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的支出必须符合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预算,由项目负责人层层审核,最后同项目建设单位实行资金直付。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项目预算,在此基础上对林业工程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的概算控制,同时明确划分项目实施单位与管理事权。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预算、协议、变更说明、会议记要等台账实施细化管理,装订成册。

(三)做好项目的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工作

作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竣工决算与审计工作的实施应加强对林业工程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维护工程资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保证项目建设效果,以利于提升后续资金链的使用效益。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严格的审计程序,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资金拨付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是否需要进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以及单独建账核算,工程资金是否按照预算规定的额度进行支出等。同时,强化对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的全面检查,执行严格的验收制度,找出存在的不足之处,总结经验,形成竣工验收文本,必要时可对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参考文献

[1]霍山县,陈以贵.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J].安徽林业,2007(1):20.

[2]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检测报告[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

第6篇

一、狠抓财务制度建设,夯实工程项目管理基础环节

规章制度建设作为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环节,是全面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

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要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统一的财务规范开展财务工作,努力使执行过程不走样。同时,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对上级部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和落实,形成自身的财务制度规范体系,指导日常财务工作,从制度的刚性层面来保障效果。

细化财务各项规范。要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制定适合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的管理办法,内容包括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决算管理、招标投标管理、竣工财务决算、工程概预算审查及报表管理等等诸多方面。各建设单位在此基础上要制订更具体、更切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实施办法,既有合理性,又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建议尽快制订统一的代建单位财务管理规定。从而,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管理要求的基建财务法规体系。

深度落实财务各项制度。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的贯彻落实。科学、严谨的制度法规,必须在实际落实过程中才能发挥出特有的功效。为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效果,要持续强化财务人员依法财务、按制度法规办事的意识,要求他们在财务工作中,在职责划分、业务分工等环节,用制度规范为指针,严格执行财务程序,关注财务重点与微小细节,一切从提高财务质量的角度出发,确保财务管理效果。

二、建立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内部控制

会计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对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大有裨益。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首要条件。

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才能保证会计工作科学、合理地运行,进而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及作用。而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企业对工程项目管理提出明确的会计要求是关键环节。要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会计核算规定,诸如:统一各种原始记录、统一内部原始凭证、统一会计凭证、统一帐簿和会计报表;项目部使用的会计科目,界定会计核算范围,明确项目成本的核算原则、对象、成本台帐的设立和银行帐户的管理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保管要求、交接程序等。其次要配备合适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要熟悉成本费用、存货、财务成果、债权债务等业务;要掌握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能够运用财务管理知识开展一些必要的分析,进而制定初步的应对措施。

同时,要强化项目决策控制环节,会计人员应当对项目建议书中财务分析和预测结论的可靠性发表具体的书面意见;对可行性研究的过程及其结论的正确性和方法恰当性方面进行审查,并取得书面意见,参与项目决策全过程,会签相关的决策决议。要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会计人员应参与施工全过程,关键点重点控制。在竣工验收与决算控制环节,会计人员应及时开展各项清理工作,审核各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决算书;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初稿,报请决算财务;参与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差异的分析;对投入使用的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三、强化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工程项目管理持续规范

要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必须加强监督体系的建设。

内部财务在项目内部会计控制中占据特殊地位,建设单位要根据投资规模大小和工期长短,设置独立的内部财务机构或配备相关专业的内审人员,直接向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作。传统的内部财务侧重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在继承传统有效做法的同时,内部财务今后应将内部会计控制的运行成效作为财务的重要内容,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再监督切实地负起责任来。财务部门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财务的全过程跟踪。安全监督部门对每个建设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要建立工程质量和信誉考评机制和项目后评价制度。对已建成的投资项目要进行后评价,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着重对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评价:项目是否按计划部门批复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建成项目是否达到原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内容;是否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有无改变原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用途等。通过项目后评价,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洁高效,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适应工程项目建设时代要求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主动地参与工程项目内部会计控制,对过程积极干预、渗透和有效控制,以适应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时代要求。

第7篇

(1)认真学习相关的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工程招投标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通过相关法规制度办法的学习,弄懂弄通制度办法,增强和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水平,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财务人员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要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做到人人学习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职责,层层细化,自上而下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财会人员还要努力学习并掌握一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如概预算知识、工程知识、合同知识等,弄清水利基建工程概预算定额的执行和费用开支的标准与范围,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为水利基建工程建设服务。

(3)加强财会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综合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这就要求加大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力度。

2规范建设项目会计基础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抓好会计基础工作;结合国家现行财政法规,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尤其要注意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实现某一经济活动目标,维护资产财产物资完整,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信息真实、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决策,保证经济活动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一是组织机构。建设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应合理解决领导层、各职能部门及各个环节之间相互牵制,互相制约;二是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如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用制度来规范建设项目的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按照制定的各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对现存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达到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3加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建设资金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因此资金管理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设资金,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

(1)要依法依规加强计划、预算管理,规范资金安排。项目法人必须按年度计划组织落实,不准搞计划外项目,不准将资金挪作他用,地方配套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

(2)要建立健全水利项目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制度。根据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并对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情况及时了解,资金的拨付以用款计划为依据,按工作程序、工程进度、支出预算进行拨款。

(3)要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审核程序。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经办人审查,财务等有关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领导核准签字三个程序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4)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完整。要按规定开设、管理银行存款专户,并由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资金体外循环。

(5)建立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滞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私设“小金库”、转移资金、逃避财务监督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4严把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关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财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做到按规定期限及时编报,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1)竣工决算是办理财产交接的依据。首先,由于竣工决算是在搞好日常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要求基建财务人员要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从概预算的审查、招投标、计划管理、施工合同、工程实施结算、直至竣工决算编报完成。其次,工程竣工后,财务人员要全面清理各项财产物资,核实结余物资,做到账实相符;清理债权债务,并落实最后余额数;要认真核实基本建设拨款额,并同银行核对各项收支,在此基础上,正确计算基本建设支出和各项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对不应计入建设成本的项目要及时剔除,对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待摊费用正确分摊,以保证竣工决算编制的正确性。再次,要加强竣工决算有关指标的分析。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必须要对报表中所列的各项文字及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分析各主要指的完成程度,如对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交付使用资产完成情况、工程质量、生产能力或效益等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工程交付使用后加强管理提供依据,为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2)财务部门对工程决算应进行全面监管,不仅要求财会人员对工程量、工程定额比较了解,还要求了解有关的政策,熟悉决策工作;财会人员要走出办公室,亲临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参与工程量的检测与工程质量的验收;对工程的设计变更、追加概预算及动用工程预备费用等,财务人员要以有关文件批复为依据;对工程结算的材料费的计取,平时要注意了解市场行情,搜集有关资料,勤调查和咨询,并在各种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无误后,根据财务程序进行结算、拨付,不能不问清事实情况盲目进行财务结算资金拨付;对工程量的认定,必须与施工人员一道同乙方会签,根据工程进度、合同条款、监理说明和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监管;要委托审计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作为办理工程拨付和结算依据,搞好水利工程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搞好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

第8篇

射洪规范房地产税收秩序一体化管理显成效

射洪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在地税局成立了专门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直属税务二所。该所年初成立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实施房地产税收“四个一”管理,实现了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一季度,该所征收入库房地产税收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入库数397万元增加811万元,增长2倍。其中:契税135.7万元,土地增值税151.9万元,销售不动产税收521.8万元,建筑安装业税收398.7万元。

一、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地税局为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优化征管力量,对该所配了所长、两名副所长和纪检监察员,所内设立了管理一组、管理二组和综合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和工作要求,健全了《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体化管理工作规程》、《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制度,按工程项目落实到管户责任人,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若干制度、责任体系,纳入目标考核。

二、创新管理方式和办法。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管理办法》、《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办法》,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了新开工工程的相关信息资料传递工作平台,确保了税收基础信息的及时、准确掌握和监控。

三、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实施计经委、建设局、房管局、国土局、公安经侦大队工作联系制度,构建起房地产税收协税护税网络,建立了彼此把关的联动机制。在房管局设立征税窗口,派驻了一名副所长在征税窗口把好政策关,直接办理一手房、二手房、改制企业的税款征收,实现了“先税后证”、“以票管税”。

四、环节控制,完善“一体化”进程。抓好税收环节控管,从征地、建筑、销(预)售、办证等环节,步步为营,实施建筑、销售两决算和工程项目栋号管理。做到“四个一”即:做到一户一册(即一个企业一个档案)、一项一页(即一个项目一页)、一月一核(即每月核对一次)、一季一结(一个季度结算一次税款)。做到不漏一个工程,不漏一个项目,辖区内的房地产建安企业(包括项目工程)所涉及到的建筑业税收实现了每月按拨款进度(形象进度)申报税收,每月按实际销售收入申报销售不动产税收。代扣代缴税收也做到每月申报缴纳。

五、统一计税价格核定标准。以县局对城区生活住宅房屋交易计税价格核定标准、楼层差浮动比例和房管中介机构评估资料为参考,结合地段、区域统一核定标准,通过采取现场调查、拨打购房热线查询、与购房人座谈、熟人交谈等形式了解房地产交易信息,确保计税依据准确,有效控制了一、二手房交易中计税价值偏低、漏税现象。

六、搞好税收宣传和服务,增强税收遵从度。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征收窗口设立税收政策公示栏和办税工作流程,免费向纳税人发放有关宣传资料,把辖区内土地的“招、拍、挂”所涉及契税、耕地占用税及房地产开发、建筑的有关政策作为宣传重点,让纳税人明白交什么税、应怎样交税;二是深化税收政策告之制度,将税收告之函的形式直接送达到县内企业、外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明确法律责任及要求;三是县局局长和所长服务上门,定期和不定期深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纳税辅导,现场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有关税收疑问,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墨狼)

第9篇

1、当前电网企业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基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电网基建项目的财务会计工作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特殊性,既要负责建设工程的会计核算,归集各项目在建工程成本与费用,又要参与工作前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建设过程和竣工等环节的财务管理工作,因此要求基建财务人员既掌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又需要一定的工程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如项目前期、可研、变电、输电、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项目评价等),对基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相对较高。若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仅停留在成本核算及决算编制的层面,基建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也无法真正实施。

1.2、基建财务造价控制环节存在问题

1.2.1、概算审查和结算审查中的财务监督尚未到位,工程概算审查和结算审核财务参与程度较低。例如竣工结算阶段编制的工程结算书,通常以工程建设部门、技经部门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为主,经相关部门签证后,送交财务部门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与结算的依据,财务部门参与度不够、难以有效防范风险。

1.2.2、对合同中的资金支付条款被动接受,在降低资金集中运作主动性的同时,增大了合同风险。

1.3、基建竣工决算环节存在问题

电网企业基建项目竣工决算管理是实现基建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分析与竣工后移交资产的管理。近年来,电网企业在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与编报的及时性方面加大了考核力度,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3.1、工程整体投产后,相关工程费用未能按时完成结算,影响了工程竣工决算编报的进度,拖延了资产正式入账的时间。

1.3.2、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参差不齐。体现在高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基建项目工程成本归集及时准确,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资料比较齐全,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范及时。但是低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基建项目,如城网、农配网项目,这些工程单项工程包含的单个工程数量多,单个工程投资投资额小、建设周期短,常常由于某个单项工程未完工而影响整个单项工程决算。

1.4、基建项目后评价环节存在问题

近年来,电网企业逐步试行在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后抽样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往往只能对其进行简单的总结、分析、评价,未能深入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分析报告可利用价值不高。

2、对适应市场化的电网基建财务管理模式的探讨

随着电网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金额逐年增长,基建财务管控风险愈来愈大,要构建“集约化、精益化、标准化”的基建全过程财务管理新模式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夯实基建财务管理基础

2.1.1、深化基建财务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建财务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制定基建财务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流程,科学划分和明确基建财务全过程管理职责与权限。

2.1.2、全过程应用基建标准成本。在投资计划与资本性支出预算、概算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实施、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各阶段全面应用基建标准成本。通过造价内部控制目标导入、工程成本预警以及对比分析功能,解决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基建标准成本作为电网基建成本预测、分析、控制和评价的基准参考,取得压降工程项目成本实际效果。

2.1.3、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管控工程项目资金;根据工程竣工决算时间要求,通过系统实施项目到期关闭功能;完善工程项目辅助转资功能,强化工程转资管理,从而提高财务决算编制和结转资产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1.4、建立工程财务稽核机制。开展工程财务稽核,掌握项目单位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和工程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分析工程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寻找工程资金使用的薄弱环节,持续改进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2.2、强化基建全过程财务管理,有效监督工程建设全过程

2.2.1、项目规划、可研、投资计划阶段:财务人员要配合发展部门开展电网中长期规划经济性分析评价,优化电网投资规划,合理引导资金和项目流向,提高项目投入产出水平,减少无效、低效工程项目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公司系统投资资金的效益和使用效率;做好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配合基建管理部门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技术经济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开展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并对工程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从源头节约工程投资。

2.2.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财务人员在这一阶段主要是配合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技经方面),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预算管理。参与审查概算编制费用构成和计算标准是否规范。协助审查各项费用的计算有无差错、遗漏或重复,预规外项目的取费依据是否充分、有效。财务人员参与概算审查可以及早了解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以及投资情况;规范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衔接竣工决算编制,为开展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打好基础,从而防范工程建设管理风险。

第10篇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明光市公管局积极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产权服务站探索新方式、新载体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在阳光下运行。形成立体化监管手段,切实提高农村产权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

    一、一套制度涵盖,创新监管体系新机制。严格把好入场关,解决出租或出让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问题,减少集体资产流失,阻止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不准违反资产资源交易程序,实行暗箱操作压低交易价格;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不准以各种名义出借村、社集体资产或用村、社集体资产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抵押、信用担保;不准乡镇干部,索贿受贿、玩忽职守。

    二、一套系统管理,实行农村产权项目新系统。围绕项目注册、公告、合同、变更、支付等节点。通过规范、采集基础数据,形成项目库、合同库、变更库等,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杜绝规避招投标、不进场交易等现象。

    三、一套新模式,打造三资管理程序预警。各村所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源,土地、山林、塘地等资产建立详细的项目信息库,包括出租承包时间、金额、出租承包人交易信息、合同信息等要素,按照各个项目交易时间,按规范程序进行公开交易。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和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宁海县交管办积极指导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索新方式、新载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今年,宁海县以胡陈乡为试点,开发“胡陈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智慧运行系统”,形成立体化监管手段,切实提高基层治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改善基层政治生态。目前,该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两个模块并投入试运行,采集工程项目信息8条,资产资源信息22条,发出交易整改单1份,开展微廉约谈8次,有效提升了各村社廉政意识。

    一、一套制度涵盖,创新监管体系新机制。宁海建立完善《胡陈乡村级建设项目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胡陈乡进场范围外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胡陈乡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胡陈乡工程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一套静态监管制度体系。工程结算过程中,1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改变了原来凭施工方结算书结算工程款的做法。实施预选承包商制度,择优选定5家中介机构,村级工程需要结算审核、招标时,在5家中介机构中摇号选择。建立资产资源出让“底价事前评议”制度,由纪检、财政所、招投标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对资产资源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举行项目听证,严格把好标底关,解决出租或出让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问题,减少集体资产流失,阻止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制订资产资源交易廉政建设“四不准”制度:不准违反资产资源交易程序,实行暗箱操作压低交易价格;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不准以各种名义出借村、社集体资产或用村、社集体资产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抵押、信用担保;不准街道干部,村、社干部泄露秘密、索贿受贿、玩忽职守。

    二、一套系统监督,实行工程项目新规矩。胡陈乡工程项目暨资产资源智慧运行系统依托“互联网+”,围绕立项、招标、合同、变更、验收、支付等节点,通过规范、采集基础数据,形成项目库、合同库、变更库等,有效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如村级项目立项时,由村文书将“五议决策法”相关资料传输到该系统,由村监会主任、联村干部初核后,再由联村领导进行复核,对于未经立项的村级项目,农经站一律不得支付资金,杜绝小型项目规避招投标、不进场交易等现象。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引起的超投资概算现象,实行先审核变更,后组织施工的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决算关、验收关、支付关,形成关口前移。同时,在系统中增加微廉约谈等模块,使乡纪委、村监会随时可采用有效手段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

    三、一套程序预警,打造三资管理新模式。各村所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源,土地、山林、塘地等资源均被录入系统,建立详细的电子档案信息库,包括出租承包时间、金额、出租承包人交易信息、合同信息等要素,按照各个项目交易时间,以60日、30日、10日三个时间段提前自动生成预警,系统自动出现绿、黄、红三色灯,分别下发交易告知书、交易整改单和交易问责单,告知各村及时将项目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范程序进行公开交易,如未按时进行交易的将要求整改、问责。同时,通过资产资源交易过程的动态查询和监控功能,村民可对本村资产资源项目进行在线查询,避免账外账现象,从源头上保障资产资源的安全运行。

    下一步,宁海县将抓紧开发升级智慧运行系统,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所有板块纳入,让群众能够通过智能终端即时了解本村执行“36条”的相关情况,进一步打造清廉村居,让改革不在基层末梢打折,有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第11篇

会计管理流程过程控制方法主要是构建系统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完善,建立健全适合地市供电企业特点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为会计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充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地参与单位内部经济管理发挥职能作用。

2规范会计核算管理

(1)利用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地市供电企业应用FMIS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科学合理的进行账务处理,规范制作会计凭证,生成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执行会计政策。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和核销符合国家规定。地市供电企业采用个别认定法和账龄分析法相结合的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个别认定法下,单位内部的备用金借款以及与省公司往来款项,属于内部债权债务,不计提坏账准备。在采用账龄分析法下,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利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清理往来账。地市供电企业组织专人负责往来账管理,利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进行往来账清理工作。同时,加大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实现银行联网查询功能,通过网上查询过程核对确认数据,在网上实时监控。对于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按照《资产损失核销和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批,清理多年陈欠的电费和账销案存资产,合理有效的清理账销案存资产。

3规范会计监督管理

(1)合理设置会计机构,规范配备高素质会计人员。地市供电企业设置总会计师,配备高素质财务人员,全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合理,趋于年轻化;人人持证上岗,人人具有会计技术职称,高级职称逐年增多,中级职称占多数,初级以下职称比例逐年减少;全日制本科财务人员择优录用,鼓励会计人员完成后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会计次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体系。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务部工作规则》、《财务部岗位规范》、《财务部岗位设置及分工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前提下,财务岗位分工按照岗位公示、本人申请、内部民主评议、领导集中决策等程序实施。

(3)建立财务报告分析制度。注重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资产管理效率、偿债能力和现金流量分析,找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客观评判当前企业的财务状况,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实施企业经营业绩分析。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完成省公司核定的内部模拟市场利润考核指标,表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实施资产管理交义率分析,应收账款结零;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提高。固定资产较去年同期增长。

(4)注重提高财务信息化工作水平。地市供电企业应用远光财务系统软件十多年来,相关管理功能开发应用的比较早也比较全面,有关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也比较完备。FMIS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完成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开发应用了资金预算、工程合同、成本控制、物流管理等相关管理创新功能,完成了财务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资源整合,财务信息化管理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4规范工程核算管理

(1)制订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照《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一方面严格审查工程付款程序,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会计处理,规范工程资金使用行为,保证工程资金使用效果,提高工程会计处理工作准确性。

(2)严肃工程项目各类款项的审批及支付。各项工程款项的审批按照工程下拨资金的用途不同,分别由不同的工程管理部门来负责。努力加大财务预算审批管理工作力度,将工程管理工作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中来,将工程付款依据细化,根据工程的进度,概算的比例《,预规》规定的支付比例来预算工程付款额度。

(3)加强工程项目进度跟踪和分析制度。在付工程进度款前,应到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工程形象进度情况,然后根据工程进度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4)会计管理面向整个工程建设周期,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规范工程立项,确保信息完整;日常业务发生实行流程化管理,全面实施预算控制管理。同时,根据付款情况及时预留出相应的合同质保金。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在提交凭证前,会提示“该笔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已达到的额度,该笔施工合同本身规定工程款金额,确认是否继续支付该笔工程款。”通过自动提示功能,增强了工程资金管理力度,避免了超计划付款带来的风险。

(5)加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审批和审计。工程项目结算书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最后送到审计部审计。公司FMIS系统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可自动生成竣工决算报告。

5规范财务税务管理

(1)加强税款申报、缴纳及清算管理。增值税在防伪税控系统的支持下全部纳入国税局“金税工程”管理,规范管理增值税发票,对增值税进项税的取得建立奖励机制。地税附加税费管理实现"网上申报"管理模式,报税数据完成无缝对接功能。利用税收软件自动统计、计算职工工薪所得税,对多次发放的工薪所得税完成自动计算功能。

(2)加强税收政策争取参与税收研究和筹划。开展税收筹划培训班,研究多经企业财务税收筹划范围,特别是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会计人员积极利用税收政策,实现合理避税,多次为地市供电企业争得经济效益。

6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体系建立

第12篇

为贯彻执行交通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年至年实施县际及乡村公路新建、改建及危桥改造工程的要求,加快我区乡村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公路网络整体效益,并为了确保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依据原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以及市计委、市市政局《本市省道、乡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办法》、《市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实施细则》,根据《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农村公路定义

根据原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农村公路分为乡道和村道。

乡道,是指区行政所在地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

村道,是指乡(镇)通达行政村,以及连接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公路。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

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项目是指符合市规划局和市市政局制订的《市城乡(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要求,并纳入市市政局上报国家交通部年至年建设计划的项目。

乡道危桥改造补贴项目是指年乡村公路普查发现的,并经市公路管理处调查并专题研究认定的27座乡道危桥以及新产生经区建委、区公路署确认的危桥。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区成立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由组长陈升平(区副区长),副组长杨卫国(区建委主任),组员沈英豪(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邵雷明(区建委副主任)、方建华(财政局副局长)、张晓宁(区审计局副局长)、许生(区公路管理署署长)、各乡(镇)分管镇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公路署署长许生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公路管理署,承担具体事务,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制订技术政策,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及时统计上报,适时组织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稽查等有关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落实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乡镇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技术政策和管理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研究、落实配套资金,监督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及时总结、上报、交流建设和改造情况。

五、工作目标

在年至年,即用三年时间,到“十五”期末,实现以下目标:

㈠改造目前区现有公路设备统计量中乡道的等外公路中低级路面,使我区的所有公路全部达到高级或次高级路面的等级公路标准。

㈡全区所有的乡(镇)、行政村通达等级公路率达到100%,高级、次高级路面铺装率达100%,使每个乡(镇)、行政村至少通达一条高级或次高级路面的等级公路。

㈢到年底,消灭乡道的危桥。

六、补贴标准

本区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区、乡镇分工原则,项目建设和改造“以乡(镇)为主,区适当补贴”,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应按区里的精神,安排必要的地方配套资金。

市、区的补贴标准:四级公路路面宽度3.5~6米,每公里补贴20~30万元,三级公路路面宽度7米,每公里补贴40万元,二级公路路面宽度9米以上,每公里补贴50万元,危桥补贴为工程造价的1/3。

七、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新建、改造及危桥改造技术标准依据的原则是:根据工程项目在公路网中的作用及交通量的发展前景,充分利用旧路资源,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和桥梁荷载等级,消除危桥隐患,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

㈠路线标准

原则上以现有道路为主,路线线位、线型满足规范要求的,尽量利用老路改、扩建;路线局部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可进行部分改造,避免大改大调及占用有限耕地资源。

乡道,至少应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村道,至少应采用四级公路标准;

预测交通量大的或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等级标准。

㈡路面工程

新、改建的农村公路,必须铺设高级或次高级路面配套资金不足时,路基工程应一次建设到位,路面工程可分步实施。

㈢桥梁工程

新、改建的乡道桥梁应采用汽车—20级,挂车—100(含)以上荷载标准;当改建乡道时,对达到汽车—15级,挂车—80荷载标准的原有桥梁可适当利用。

新、改建的村道桥梁应采用汽车—15级,挂车—80(含)以上荷载标准。

㈣防护、排水工程

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应注意做好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对高路堤,沿河傍水路段应设置必要的挡墙、护坡等安全防护设施;对路面、地下、路基、边坡的排水要求应根据当地降水与地质水文等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配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以保证路面、路基及其边坡的稳定。

㈤附属设施

农村公路除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外,还应根据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按市公路处《关于规范设置乡道及乡道桥梁有关标志的通知》[沪路管养()23号]的要求,做好乡道有关里程牌、百尺桩、路名牌、公路界碑、公路标志和桥梁限载牌的设置工作,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的整体水平。

㈥绿化

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应在不影响行车视距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绿化。新改建农村公路的绿化工程应与公路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具体技术标准可参照附件一《市乡村公路技术标准(试行稿)》

八、组织实施

(一)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危桥改造组织实施流程

项目申报

项目业主向区建委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区建委汇总编制年度计划报区计委。

项目审批

区计委批复区建委报送的年度计划后,由区建委批复各乡镇项目申请。

抄送区公路署

项目设计

应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施工图送区公路署备案

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投资额>100万元,采取招投标。项目投资额<100万元,可直接选择有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

确定监理单位

应由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

项目开工

开工前,由项目业主组织召开施工图设计交底会议,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邀请区建委、区公路署、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项目施工

原材料进行测试,并作其他相应测试报告,内业资料同步做,每月20日将工程进度月报报送区公路署

竣工验收

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邀请区建委、区公路署、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工程决算报审计

补贴资金拨付

工程达到合格级,工程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工程决算审计完毕,项目业主提出请款申请,区公路署审核,区建委(区计委、区财政局参与)复核后统一拨付补贴经费。

(二)项目业主

农村公路新、改造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原则上应由具备组织工程建设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项目业主责任,负责工程计划的实施和项目管理,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全面负责,执行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实行社会监理,同时,接受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路管理署的指导和监督。

各乡镇上报凡列入年至年乡村公路、危桥建设计划任务工程项目,要求在本年度内实施完成,否则不予补贴(计划调整除外)。

(三)项目审批

凡纳入区各乡镇年~年农村公路计划任务书(附件二)、乡道危桥改造计划任务表(附件三)的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当年二月份起由各乡(镇)将项目申请报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抄送区公路管理署。项目申请报告应明确项目基本情况,道路应明确道路名称、起迄点、长度、横断面布置、用地宽度、设计等级,桥梁应明确桥梁设计荷载、宽度、长度、桥名,项目投资额,计划开竣工日期以及申请补贴金额,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复,抄送区公路管理署。

(四)项目设计

项目设计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设计应符合《市公路技术标准》(试行稿)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抄送区公路管理署备案。

(五)工程招投标

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危桥改造项目在100万元以上,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危桥改造项目在100万元以下,建设单位可选择具备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

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

(六)施工管理

各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市市政局颁发的市政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全过程管理(如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原材料测试,其他相应测试报告,文明施工管理,内业资料同步整理等),并接受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公路管理署的检查、考核和指导。

(七)进度汇报

各项目业主必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工程进度月报表报送区公路管理署,由署汇总后上报市公路处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八)交、竣工验收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

工程项目验收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1995)081号]的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对验收成果予以确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派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他有质量监督能力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并提交质量鉴定书。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争取优良级。

(九)竣工资料

各项目业主应注重建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危桥改造的档案按“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归档范围”搜集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竣工资料必须在2个月内送达区公路管理署。

九、质量监理与建设监督

㈠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必须采用社会监理模式,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㈡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派的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他有质量监督能力的机构负责。

十、资金管理与资金拨付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区里的补贴资金和各乡镇的配套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

纳入区里资金补贴范围的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待工程竣工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工程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后,由各乡(镇)负责请款申请,区公路管理署审核,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复核后,由区公路管理署统一拨付。

如发生下述情况,采取取消补贴或降低补贴金额的措施,具体如下:

1、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取消补贴。

2、工程项目未达到《市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应招标未招标、未实行社会监督、内业资料不齐全等要求的,降低10—30%补贴金额。

3、工程项目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及时向公路管理部门报送的,降低5—10%补贴金额。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率100%,优良率70%以上,达不到优良率70%标准的,未达到标准部分按每公里降低3万元予以扣除,超过优良率70%标准的,超过标准部分按每公里增加3万元予以补贴。

5、凡工程项目被评为区级文明工地的,按每个项目2万元标准予以奖励。

十一、环境保护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项目的设计阶段应体现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的原则。

项目的实施阶段要加强环保教育,有条件的要推广沥青混凝土热再生技术,严禁将废旧筑路材料倾倒在河内、路边污染环境;树立环保意识,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禁止任意从路基两侧就地取土修筑路基等破坏路线景观、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应注意与村镇建设和沿线绿化相结合,推进公路建设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十二、安全生产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各乡(镇)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办法,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

对目前尚未实施加固改造的乡道危桥,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桥梁的日常检查工作。同时,设置危桥标志,做好限载或禁止通行的有效措施,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

十三、养护管理

根据《公路法》和《市公路管理条例》,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贯彻执行《市乡(镇)公路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暂行规定》,对没有养护管理机构的农村公路,要研究制订长效的养护政策和管理机制、落实管理人员和资金来源,建立管理机构,以切实有效地加强农村公路和桥梁的维修保养,确保公路完好和畅通。

区公路管理署应将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纳入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包括路面、桥涵、附属设施等方面的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逐步建立地理信息管理系统。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相关机构做好农村公路和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