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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18 17:34: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第1篇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 “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 “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第2篇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第3篇

一、抵债资产的涵义及抵债条件

抵债资产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商业银行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且与债务人(资产的合法处置人)达成抵债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可用于抵偿商业银行债权的非货币类资产。商业银行取得抵债资产的前提条件包括:对债务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后仍无法以货币形式收回债权。债务人经营持续恶化,若不采取以物抵债措施,商业银行债权将受到更大损失。

二、抵债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抵债资产管理制度和法规尚不完善。

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制订抵债资产管理的专门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部分规定涉及抵债资产管理,但相关法规不完善,使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如关于债权打折,即以抵债价值低于贷款本息的资产一次性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相关法规尚无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债权打折,打折部分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能否核销等尚不明确。

其次,抵债资产管理不规范,商业银行各部门之间尚未形成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

商业银行在抵债资产管理中,办公室仅负责自用抵债资产的实物管理,会计部仅负责部分已取得物权的抵债资产的账务处理,非自用或尚未取得物权的抵债资产的实物监管和综合统计均由资产保全部一手代办。办公室、会计部和资产保全部也未定期进行抵债资产的账实核对工作,造成管理脱节,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第三,存在账外抵债资产。

商业银行存在部分抵债资产在会计账外核算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抵债资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权属不明晰,暂时无法入账。二是抵债资产实际价值远低于贷款本息,若将抵债资产计入会计账,资产变现时,账面将体现出较大损失。三是股权等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由于法规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对外投资,因此商业银行采取变通做法,将抵债收回的股权过户到其他公司名下,以协议约定享有股权收益。

第四,抵债资产自用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金融企业接收的抵债资产原则上不准自用,必须组织拍卖变现。特殊情况需要自用的,应专项申报,并视同于新购固定资产,必须有固定资产购建指标,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手续。”但个别商业银行在抵债资产的使用上较为随意,自用时未将其纳入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也未向其总行报批。自用抵债资产也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计提相应的折旧,造成资产价值与实际状况不符。

第五,抵债资产存在长期不处置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但在实践操作中,商业银行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置抵债资产,原因在于:一是权属原因,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抵债资产,商业银行暂时无法处置。二是主观原因,商业银行因接收的抵债资产大多不足抵偿贷款本息,处置后将形成现实的损失,责任不好承担。三是市场原因,由于部分抵债资产当前市场行情不看好,商业银行等待有利时机再行处置。

第六,抵债资产托管、租赁等经营方式不规范。

一是抵债资产经营形式不规范。通常,商业银行对短期内不宜处置且具备经营条件的抵债资产采取托管、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予以盘活,但商业银行由于种种原因未能与托管方或承租方签订委托或出租协议以约定对抵债资产的妥善保管与维护,以及其经营收益的获取,不利于其对抵债资产经营收益的有效监控。

二是抵债资产经营收益的会计处理不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13条规定:“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未收回的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但个别商业银行在收到抵债资产的经营收益后直接计入“其他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而未按有关规定冲减抵债资产对应的贷款本金。

第七,尚未对抵债资产进行五级分类,也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第29条规定:“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也应根据资产的净值、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债务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和担保情况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56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对抵债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抵债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但个别商业银行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抵债资产进行五级分类,也未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实际变现价值已远远低于入账价值,抵债资产被严重高估。

三、加强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的建议

首先,完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

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以物抵债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方式,使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由于法规不完善而导致商业银行管理不健全。

其次,加大抵债资产检查力度。

监管当局应加大对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的现场检查力度,防止商业银行为完成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双降”目标而采取高估抵债资产价值转化不良贷款的变通做法,有效规范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

第三,审慎接收抵债资产。

商业银行应审慎接收抵债资产,特别是权属不明晰或实际处置变现价值远低于抵债价值的抵债资产。对抵债资产的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安全保值、处置妥当的原则。对已接收权属不明晰的抵债资产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应选择有利时机及时处置抵债资产,避免形成抵债资产的有形或无形损失。

第四,形成抵债资产管理的相互监督、制衡机制。

商业银行各部门之间对抵债资产的管理应形成相互监督、制衡机制。抵债资产的实物监管、权属凭证、账务处理和综合统计应分别由不同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强化责任约束,保证抵债资产安全。对自用抵债资产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防因管理缺陷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

第五,规范抵债资产经营方式。

商业银行对短期内难以处置变现的抵债资产,应规范托管、租赁等经营方式,对抵债资产经营收益实施有效监控,以保证抵债资产收益最大化。严防发生抵债资产经营收益在账外核算的情况,尽可能减少贷款损失。

第4篇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不仅指导着资产处置价格,而且成为考核资产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和监督资产处置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重要措施。

一、我国金融不良资产的现状

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455.5亿元,其中:次级类贷款2613.2亿元,可疑类贷款5176.6亿元,损失类贷款4665.9亿元,分别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6.63%、1.39%、2.75%和2.48%。与2006年第一季度末相比,不良贷款余额减少了669.2亿元、次级贷款减少了668.2亿元、可疑类贷款增加了141.5亿元、损失类贷款减少了142.3亿元。不良贷款按机构划分:主要商业银行为11614.2亿元、城市商业银行为659.6亿元、农村商业银行为150.6亿元、外资银行为31.3亿元。其中,后三者与2006年第一季度末相比,分别减少了201.9亿元、7.5亿元和5.4亿元。

截至2006年第一季度末,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8663.4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805.6亿元,现金回收率20.84%。其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468亿元,回收现金546.6亿元,现金回收率22.15%;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707.8亿元,回收现金278.3亿元,现金回收率10.28%;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419.9亿元,回收现金328.1亿元,现金回收率23.11%;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067.7亿元,回收现金652.6亿元,现金回收率31.56%。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在总量上呈现下降的趋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从总体来看,形势依然严峻,如果不尽快将金融不良资产降到合理的区域,势必会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当然,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的前提是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估。

二、评估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作用

(一)为处置金融不良资产提供定价基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金融不良资产涉及到不同的经济主体,处置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不同经济主体间利益分割的过程,利益分割量的计量就要依据价值评估。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以资抵债、实施债转股(投)、采取法律诉讼和减让清收的方式追偿债务等三种。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先经合法、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方可处置。由此可见,在整个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评估工作是前提条件和基础,是资产处置程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环节。

(二)为考核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业绩提供重要依据

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资产处置损失是指公司对从银行收购和接收的贷款及利息(包括表内利息、表外利息和孳生利息)、抵贷资产及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其他资产进行处置后,回收的资产价值与上述资产收购和接收时价值的差额以及回收资产再次进行处置发生的损失。要真实计量和核算这两次损失,必须通过评估,以处置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收购面值和实际处置变现值进行比较才能反映实际经营损失,才能客观公正地衡量资产处置效果和经营业绩。

(三)为防范道德风险提供重要措施

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金融不良资产时经常会面临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由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受成立时间短、经验少、任务和地位特殊、缺少健全的法律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管理公司防范道德风险高于其他一切风险。为此,财政部要求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竞争的原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资产处置要严格处置程序,实行评估和处置相分离,加强对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审核。

三、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理论严重滞后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有许多特点:一是评估对象为“不良债权”;二是评估对象涉及的债务人企业大多是资不抵债的关、停、倒闭企业;三是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一般都是以快速变现为目的。截止目前,资产评估所遵循的评估操作规范主要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资办发[1996]23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50291-2001)、《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号)。这些规范只适用于实物资产价值的评估,不适合对不良金融资产进行评估。同时由于我国二级市场极不活跃,也难以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而采用重置成本法则受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诸如尚可使用的房屋成新率不低于30%、设备成新率不低于15%等规定的限制,致使评估结果与最终的处置价值严重脱离。

资产管理公司虽然也已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了研究,并通过实践中的摸索制定了相应的不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但这些规范也只是作为一种内部的参考,并没有上升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统一的标准。因此,也并不具备整体的代表性。

(二)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产生背离较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的程序一般是先对不良资产进行分析,制定处置预案;然后对不良资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谈判或拍卖底价;最后由处置人员进行具体的操作,变现不良资产。但在现实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的拍卖底价在招标过程中往往无人问津,作为谈判底价也得不到对方的认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职业惯性的影响,因我国评估业起源于国有资产的评估,多年来评估业务也以国有资产评估为主,而评估国有资产同时负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所以,评估师宁可高估,不愿低估;另一方面,由于对不良资产的认识不足,评估师较少考虑不良资产特定的处置方案及其处置中的特定个别因素,也导致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产生较大背离。

(三)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偿债能力判断失真

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估对象涉及的债务人企业大多是资不抵债的关、停、倒闭企业,当中有许多企业财务会计资料不连续、不完整、不健全。相关的其他评估资料更不完备,由于历史原因,有的企业账面有长期股权投资但提供不出投资合同或协议;有房地产却拿不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而按照现有的评估惯例,委托方应出具委估对象的有关产权证明,评估机构只对委托方的合法资产进行评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待处置资产时,很多情况下无法提供完备的产权证明,致使评估机构难以确定评估客体的产权性质和数量,从而给委托和评估带来一定的困难。

而当以假设清算法评估分析企业偿债能力而需要对债务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有些债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资产在进行转让时具有一定价值的资产却无产权证明,由于此时评估机构无法对债务企业无有效权属的资产提供评估结果,最终致使债务企业的整体资产评估结论无法满足处置债权的需要。同时也给债务企业恶意隐匿资产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咨询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评估咨询报告作为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唯一的参考依据,应当起着指导处置价格、监督处置行为、衡量处置效果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对资产管理公司是以现金的回收额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致使评估管理工作处于“服务于处置”这样一个被动的地位。很多处置项目存在着评估与处置时间上的矛盾,为了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咨询报告,中介机构难以完全按照评估程序操作以保证报告的质量,逆程序操作的现象比较突出,同时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笔者认为,随着金融不良资产商业性剥离的出现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向投资银行方向的发展,处置变现不宜再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也将逐步向多元化过渡。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将与企业的效绩评价相结合,使分析结论更加趋于合理。资本运作手段的增强将会引出多种债务重组形式的出现,对中介机构专业技术知识多元化的综合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进一步做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设想

(一)要研究制定有关金融资产评估方法标准体系

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与普通的工业企业的评估存在较大的差别,是资产评估中较为特殊的一种情形。因此,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不能完全照搬工业企业资产评估的方法。在认真总结工业企业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金融不良资产的状况、结构特点及金融资产重组的政策和要求,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资产评估方法,研究制定出适合金融资产评估的方法标准体系。

(二)有效处理非市场性因素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造成的影响

在实践中,金融不良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处置价格往往会产生较大的偏差,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非市场因素。非市场因素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的。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具体的规定和方法,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先由评估机构提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然后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具体的非市场因素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在调整处置价格中,资产管理公司要充分考虑到企业、政府、法律等方面的情况,从而使处置结果更加合理和恰当。

(三)在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中要不断总结工作,丰富经验

多年以来,我国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了大量的金融不良资产,在处置过程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同时,这些年资产管理公司也在不断地承受着来自各个领域的质疑,这些都是金融行业和评估行业的宝贵资源。因此,应该对这些案例进行搜集整理,建立数据库,利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各种处置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建立合理规范的评估参数体系,为交易案例比较法等评估方法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基础,合理体现市场机制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四)认真评估金融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

在以往的政策性处置业务中,资产评估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防范道德风险等方面起到了有效作用;在各家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实现商业化转型后,资产评估的定价职能将被赋予更高的期望和要求。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业务决策具有更大的难度和风险,资产评估作为定价工作的中心环节,如何使评估结果更符合处置实际、更贴近市场价值,是下一步评估实践的重要课题。《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提供了更多样的评估方法和更宽泛的价值类型,为评估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依据,有利于提高评估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评估行业建设,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统一计费标准,提高评估机构参与积极性。统一计费标准,制定比较合理的计费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评估机构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的参与积极性,对该工作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评估人员应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较一般的资产评估业务复杂,需要评估人员具有丰富的知识。因此,做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评估人员必须下功夫学习相关知识,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否则,很难搞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评估程序,正确使用评估方法。评估人员要树立风险意识,克服糊弄心理,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准则和指导意见的规定程序。评估人员在执行程序和分析过程中,要积极发掘有用的信息,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在评估方法上,也要充分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假设前提和使用范围,以正确衡量不良债权的价值。

第5篇

关键词:抵债资产;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增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常态”,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以资抵债形成的抵债资产风险显现。那么,抵债资产对商业银行带来哪些风险?这些风险是如何形成的?商业银行如何通过公司治理加强该类风险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拓宽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渠道?本文拟就上述问题开展分析。

一、商业银行的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这些抵债资产主要有三类:一是以房地产、土地等为代表的不动产;二是以商业物资、交通工具等为代表的动产;三是以股权、专利权为代表的权利资产。

二、抵债资产风险及其成因

(一)抵债资产收取过程中的风险

抵债资产收取过程中,通常存在实物瑕疵风险、权利瑕疵风险和估值过高风险。

1. 实物瑕疵风险。有些银行由于在收取抵押物前,缺乏对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实地调查,未发现房产等不动产类抵押物的瑕疵。另外,有些银行在收取抵债资产时只考虑放贷条件,忽略了商品物资、交通工具等动产类抵押物未来变现的贬值可能。

2. 权利瑕疵风险。该类风险主要集中于权利类的抵债资产,成因有二。一是有些股权类的抵债资产按照法律规定有优先受偿权,即使被银行处置,贷款也难以收回。二是银行的业务人员可能因为自己的工作疏忽,可能会收取了一些具有地域限制和用途限产等附加条件的资产,导致变现困难。

3. 估值过高风险。商业银行内部缺乏甄别资产价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门机构,需要将抵债资产的评估工作交给专门机构,而评估机构由于客观和主观上的原因,往往抬高资产的价值。客观上,可能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进行充分沟通,选取了不合适的抵债资产,加大了评估工作的难度;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为了节省时间,往往只是对资产进行综合评估,没有针对各抵债项目进行具体评估;评估机构通常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却没有权衡各种方法利弊,选取最贴近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观上,我国在对于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法律法规来约束评估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二)抵债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为了降低损失,银行在处理部分历史遗留不良资产时,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抵债资产几乎照单全收。然而,大部分动产类抵债资产具有“冰棍效应”,在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大面积的价值“缩水”,在加上高额的管理费,极易造成抵债资产的“负价值”。

(三)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风险

不同类别的抵债资产在处置时往往涉及多个环节,税费过高问题难以避免。此外,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大部分抵债资产应在两年内处置,但由于相关人员忽视而导致延迟处置,在拍卖环节出现资产严重缩水的后果。

三、抵债资产风险的防范

在商业银行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的背景下,可以从公司治理视角加强内部风险管理。然而,与公司风险管理相比,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大都表现为“形似”,尚未完全“神似”。由此,可以将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植入银行,加强抵债资产风险管理。

(一)审慎接收抵债资产

接收抵债资产的过程中,主要涉及银行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部门,这些部门的相互协作,相互监督,能够保证资产的质量以及合理的定价。

1. 甄别抵债性质,界定接收条件。为避免动产类资产的保管与处置风险,对于债务人确实无法以现金偿还的部分,银行客户经理在综合分析以后,申报接收相关的抵债资产来偿还债务。在判断接收的抵债资产是否符合清偿标准的过程中,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听取评估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门考察,组织业务人员对资产进行实地核查,以有效降低资产后续风险。此后,信贷管理部门需要及时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进行接收审批。

2. 合理确定价格,有效维护权益。判断抵债资产价格是否合理是接收过程的关键。为了防止资产的价值与市场脱轨,特别需要关注评估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了防止银行内部人员与债务人勾结获取利益,虚增资产价值,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加强对评估机构工作的跟踪分析,防范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妥善保管抵债资产

近年来,商业银行对债务人提供的抵债资产类型几乎覆盖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防范抵债资产的损耗,商业银行需要选取有经验的业务人员,将抵债资产进行分类,采用系统化管理流程和模式,完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同时,在会计期末,需指定会计人员及时计算抵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定期盘点抵债资产,及时、准确记录盘点结果,保证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卡相符。

(三)高效处置抵债资产

1. 恪守制度,慎用抵债资产。一旦接收抵债资产,银行管理部门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寻找多方途径来处置抵债资产,使其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变现。在处置的过程中,由于银行内部控制环节的薄弱,可能出现位高权重的人身兼多职,不相容职位没有及时分离等问题。为了降低这类风险,银行稽核部门需要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完善相关的管理政策,及时惩处违规人员。同时,需要建立相P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监事会加强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防范债务人与高层人员相勾结的不法行为。由此,银行应及时处理资产处置前的问题,例如,瑕疵没有充分披露,权属含糊不清,债务人有拖欠税费的问题,资产质量不过关,存在破损、被占有以及租用等情况,以免造成法律纠纷而使处置复杂化。

2. 坚持“三公”原则,依法合规处置抵债资产。商业银行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取评估机构。同时,设立资产保全部门,负责对评估机构的考评,每年应对其内部管理、服务水平、职工的工作能力、是否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等方面进行至少一次的考评;只有考评合格,才能继续维持合作关系。抵债资产处置中,可能还会存在潜在风险,比如,一些业务人员没有经受住第三方的诱惑,利用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与风险不对称的劣势,虚增资产的价值,让银行承担损失。由此,管理层需要加大内部风险控制的力度,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人才,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营造严谨的工作氛围。

四、通过抵押品线上交易平台拓宽抵债资产处置渠道

(一)抵押品线上交易的兴起

浙银押品信息网覆盖了浙江省200多家银行的抵债资产的信息,其交易物包括交通工具、房产、土地、交通设备等多种类型,为社会公众提供物品种类、所在地、用途、银行业务人员等重要信息,推进双方达成初步意向,促进后续商谈细节和流程,直到线下交易,具有“广扩面,早介入”的优势,能在提高抵债资产处置信息透明度的同时,有效降低处置成本。

(二)抵押品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困难仍待解决

然而,抵押品线上交易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网络平台没有安全保证,其在运营过程中容易受到黑客的袭击,监管部门暂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次,线上交易若涉及第三方支付,银行的技术人员还应遵守银监会与央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熟悉作为第三方主w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隐秘性。此外,需要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及时更新抵押物的信息,协调好包括债务人和第三方等利益主体的关系,引进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维护平台运作的稳定性,提高抵债资产的处置效率。

参考文献:

[1]刘玲.浅议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风险[J].时代金融,2013(18).

[2]刘遥吴博.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探索[J].新金融,2014(01).

[3]王朋,侯林,石宏伟.公开拍卖:基层行处置抵债资产的有效途径[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4(01).

[4]刘占迎,陈怀明.农发行抵债资产主要风险点与管理对策[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4(06).

第6篇

 ——资产管理部2006年度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我部在联社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在联社各部室、基层各社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联社年初提出“不良贷款下降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工作思路,强调以人为本,以强化信贷管理为突破口,全力抓好不良贷款速降和新增贷款的管理,以此带动我社利息收入,全面实现效益的明显好转,较好地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回顾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2006年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绩。到2006年12月底止,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万元,完成压贷实绩1696万元,占1500万元压贷任务指标的113.04%;完成实收利息3941万元,占4210万元收息任务的93.60%。年末贷款余额***万元,比上年底的**万元净增9626万元,增幅12.27%,占8000万元营销贷款任务的120.33%;抵债资产帐面余额4280万元,比年初增加1700万元。此外,我部认真做好资金计划、头寸调度、拆借以及信贷、会计报表统计报送工作,配合做好利率改革试点、重大事项等工作,一年来实现安全无事故,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不良贷款“双降”和利息收入。

 1、大力配合抓好“开门红”工作,打响全年工作的第一炮。一是及时配合各部室初定“开门红”及全年压贷、收息、营销贷款任务,供联社班子决策参考。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信用社“开门红”不良贷款攻坚工作方案》,将不良贷款清收任务分解到社和联社攻坚组,充分发挥攻坚组的作用,取得显著成效,一季度完成压贷实绩289.41万元,利息收入847.23万元,分别完成“开门红”任务的57.88%和130.34%,其中攻坚组完成压贷66.2万元、收回不良贷款利息124.84万元。三是及时总结“开门红”工作经验,制定及完善全年工作计划,指导各社开展各项工作。

 2、围绕联社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思路和计划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针对今年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任务,我部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作为去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首先是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清收办法,如以物抵债、依法收贷、债务重组等清收不良贷款。其次是在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细化不良贷款管理指标。三是积极发挥联社攻坚组的作用。我社收回的不良贷款中,主要是几方面:一是通过上门催收收回现金和起诉收回现金,其中起诉拘留21人,变卖电站收回44万元、变卖船只收回水运公司20万元、拍卖房屋18间收回109万元,变卖财产收回黄某旧贷26.5万元。二是通过以物抵债收回1036万元,主要是与借款人协议以及通过法院裁定以房屋、地皮、交通工具抵偿贷款,其中最大宗的是**镇府用地皮抵偿其下属村委会、企业全部欠款本金451万元、财政局以土地抵偿其下属财务公司贷款100万元、水电物资公司用土地抵偿贷款205万元。三是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和承担债务等形式重新落实历年旧贷456万元,较突出的有:通过债务承担落实**中学历史债务31万元,通过落实担保办理石场老板杨某借新还旧贷款34万元。四是利用财政偿还学校工程欠款机会,与教育局、借款人协商,收回不良贷款35万元。

 (三)以人为本,狠抓正常贷款管理,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1、加强培训,考试上岗,提高信贷岗位人员业务操作水平。今年6月份,我部组织全县信贷岗位人员83人就信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并进行了闭卷考试,有效促进信贷岗位人员熟知贷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操作水平、办事效率,提高防范贷款风险能力。

 2、规范贷款档案管理。按照省信合办的统一要求,我部及时制定新的贷款档案管理规定,并于6月20日起正式实施,改变以往贷款档案管理混乱、各自一套的做法,对新发放贷款的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各信贷岗位责任人,从贷款各个环节防范风险。

 3、制订利率定价机制。年初,我部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放开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文件精神,充分考虑我社经营成本和贷款客户的承受能力等实际,及时草拟出台《**农村信用社贷款浮动利率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指导全县信用社发放贷款提供很大的帮助,得到了各社的普遍欢迎。10月份,适逢国家利率调整和我社停止利率改革试点,我部主动配合联社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并结合实际,相应调整了贷款利率

共3页,当前第1页1。

 4、认真做好新增贷款发放和管理,防范新增不良贷款。一是加强考核,将新增贷款到期收回率和展期率纳入全面的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并细化至贷款档案资料、贷款诉讼时效、展期合法性,同时按照新的贷款档案管理规范各岗位职责,加强对每一笔贷款的全程跟踪。二是完善贷款的授权授信制度,重新规定各社的审批权限,调低信用贷款发放额度,建立联社信贷管理岗位及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制定《**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委员会工作暂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三是在自筹资金贷款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禁发放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贷款。四是做好支农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及管理,保证“三农”资金的及时到位,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的突出问题,同时,根据上级的政策文件要求,对照发放条件,及时审批发放每一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四)善始善终做好利率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在利率改革试点期间,我部能够积极配合联社做好利率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一是存款资金的统筹安排,有计划运用资金。二是定期做好资金成本及效益分析,配合上级进行利率改革试点调研。三是继续做好利率改革试点各项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上报任务。四是停止利率改革试点后,留足准备金,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各种有效应对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风险防范,以及资金组织、调度计划等。五是认真总结利率改革试点的经验及做法,为日后利率市场化和农信社改革积累经验。六是做好国家法定存款利率上升及我社停止利率改革试点后组织存款资金的结构、成本变化趋势分析,为明年财务收支预测打下基矗

 (五)认真开展信贷风险排查,做好信贷管理工作的自我完善。今年,我社的贷款规模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全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33928万元。我部充分认识到,贷款总量的增加对我社消化历史包袱,提高经营效益固然重要,但贷款质量更为重要。为此,我部始终坚持贷款管理是关键这个道理,一方面通过市计算机中心定期下载数据监控到期贷款情况、新增不良贷款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另一方面经常性安排人员下乡指导信贷工作,尤其是新贷款发放步骤、档案管理、贷后跟踪检查等进行现场指导。三是配合开展信贷大检查,全年先后多次联同市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联社稽核监察部对信贷管理进行检查,纠正了各种存在问题。

 (六)做好资金计划和头寸调度以及信贷、会计报表统计报送等相关工作。在过去的一年,我部继续按照联社的安排,认真做好辖区内资金需求预测和调度,根据不同时期的资金情况统筹安排,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同时合理安排联社和各社的现金库存,及时调度头寸,既保证了现金的正常支付,又防止了过多的不生息资金积压。此外,我部还认真做好信贷、会计报表统计及报送和支农贷款台帐管理、信贷咨询登记系统、非现场监管系统数据的录入汇总、上报和各类报告、制度撰写等工作,基本上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得到了联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

 (七)其他工作。农信社改革在即,我部深感责任重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贷款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就绪,函证、贷款清查等部分工作已经展开,力争明年一月份完成该项工作。此外,在抓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我部积极参与联社统一开展的纪律教育活动月以及“两保一促”教育工作,保证各项活动不走过常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综观一年来,我部能够主动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为联社全面完成市信合办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各方面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未能很好地发挥联社攻坚组的作用,年初制定的不良贷款攻坚方案因种种原因未能全年实施;二是未能很好地计划运用资金,造成一段时间内资金处于紧张局面;三是不良贷款清收成绩不理想,贷款起诉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不良贷款的下降主要还是依靠接收抵债资产;四是抵债资产处置工作不甚理想;五是组织开展信贷岗位人员培训学习以及下基层指导信贷工作仍有待加强;六是未能实施更为有效的贷款管理,个别新发放贷款潜在较大风险。

 三、2007年工作计划

 展望明年,我部将在联社的统一领导下,努力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贷款清产核资、贷款营销、不良贷款攻坚、贷款管理、培训信贷员和农信社改革等各项工作,力争实现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根本性好转,计划2007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分别是:一月份完成贷款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压减不良贷款6个百份点,营销贷款8000万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4200万元;努力压减风险资产比例,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把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管理工

共3页,当前第2页2作作为明年的中心工作,并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信贷岗位人员进行新业务知识、新司法解释及《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务求使信贷岗位人员业务操作水平有新的突破。二是提高信贷资产风险防范意识,降低风险资产比例,出台信贷员等级评定制度,强化信贷员考核机制。三是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检查和奖惩力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

 (二)摸清底数,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积极营销贷款,优化信贷资产质量。一是要确保一月份全面完成贷款的清产核资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我社的信贷资产质量,积极推进农信社新一轮改革。二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实施精品业务工程,积极寻求优质贷款客户,努力降低信用贷款规模,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三)争取开办抵押贷款保险、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和社团合作贷款业务。一是要求所有抵押贷款业务必须购买保险,既可降低信贷风险,又可增加代办保险中间业务收入。二是向银监部门申请开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填补该项新业务的空白。三是通过与**公司、水果流通大户、农产品收购大户合作,逐步实现养鸡业、水果种植业、农产品收购加工业的贷款封闭运行,防范信贷风险。

 (四)继续做好专项支农贷款的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信贷支农的作用。

 (五)逐步建立新增不良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定期通报机制和贷款业务查询系统。为进一步促进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加大对新增不良贷款和应收未收利息的考核力度,有效控制多头贷款、异地贷款业务,我部计划按季通报新增不良贷款情况,并建立辖内贷款业务查询系统。

 (六)继续发挥攻坚组的作用,实行新的不良贷款攻坚思路,条件成熟时,建议联社成立资产保全部。

 (七)认真做好资金计划、会计报表统计和信贷咨询管理系统、各类信贷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7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抵贷资产管理

抵贷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时,经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协商,或者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以借款人、担保人的抵押物及其他资产抵偿所欠金融机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待处理资产。抵贷资产形成的初衷是为了保全银行信贷资产,减少银行信贷资产损失。但基层银行机构在抵贷资产接收处置过程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不仅经济损失大,而且负面影响多,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层银行抵贷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抵贷资产入账价值确定不合理,价值高估现象十分普遍。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的抵贷资产,要按法院裁决的价值或借贷双方协商议定的价值或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扣除法定抵贷资产接收、管理和处置变现费用)入账。目前这三种方式都存在着定价偏高、损害银行利益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评估抵贷资产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时只考虑抵贷资产投入成本的多少,而不考虑市场认可程度。而银行处置变现抵贷资产只能按现行市价计算,两者存在较大差异。

二是法院判决主要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于普遍存在的司法权地方化问题,法院大多从地方稳定、职工安置等许多社会因素考虑,不排除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因此,法院裁决确定的抵贷资产价值常常高于市场价格或资产的实际价值,最终高于变现值。

三是在银行与企业协商确定抵贷资产价格时,因为一项资产往往有几个债权人同时追偿,为了保全资产、减少损失,有时银行也不得不面对现实,被迫接收价值高估的资产。

四是从银行方面看,通过以物抵贷可以转化不良贷款,为了完成利润计划指标,有时也宁愿抵贷资产价值被高估,以便最大限度地从账面上减少信贷资产损失。

2.抵贷资产自身的瑕疵导致接收不顺利。银行出于最大限度保护贷款安全的角度考虑接受债务人的抵贷资产,并不意味着这些抵贷资产自身问题已得到解决。由于抵贷资产自身的瑕疵,给以后的处置带来了障碍。用于抵贷的资产经常涉及到许多现实问题,有的抵贷资产产权不明晰,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有的无产权证明,抵贷法律手续不完备等,这就导致了处置纠纷多、矛盾多,以及程序复杂、处置成本偏高等问题,致使抵贷资产和债权难以变现。其中涉及到债务人的职工安置问题最为敏感,如若处理不好就会演变为社会问题。比如,法院将资产判决给银行,因原企业职工上访或闹事,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往往会将抵贷资产退还给借款人使用,以解决其职工的实际困难。有的抵贷房产已经承包给内部职工,银行 难以取得,法院又难以强制执行。凡此种种原因都会导致银行大量债权难以实现。

3.抵贷资产在保管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基层银行在取得抵贷资产后,对抵贷资产缺乏严格管理,存在着严重“跑冒滴漏”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于抵贷资产没有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缺乏制度约束力,接收的抵贷资产变成了信用社为职工或为个别人谋利的一种渠道;二是抵贷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没有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或管理流于形式,抵贷资产丢失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没有及时建立健全抵贷资产明细账,对抵贷物品名称、数量、价值、抵偿贷款本息的数额没有进行详细记载;四是抵贷资产取得后大多形成闲置,不能及时处理,以致使其损坏、贬值甚至报废,造成不应有的资产损失。

4.抵贷资产处置过程承担高额税费。在抵贷资产的接收、保管和处置的各个环节中,均需发生多种费用支出。首先,无论法院裁定还是借贷双方协商,在抵贷物入账之前均需进行严格的评估,要向资产评估机构支付数额不小的评估费用。如通过诉讼程序收回债权,则必须向法院支付诉讼费和执行费等。在产权变更、办理资产过户手续时,又需缴纳产权登记费、过户费。在保管环节,还需支付仓储、看管等各种费用。

目前商业银行收回的抵贷物主要以房产、土地使用权和车辆为主。房地产在收取、处置变现过程中,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建税以及土地出让金、交易综合服务费等多项税费;交通工具的变现需交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等。同时,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银行常常被迫承担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税负较重导致部分银行收到抵贷资产不及时入账。因为抵贷资产变现价值一般低于入账价值,入账后按权责发生制形成的利息收入需缴纳营业税,实际变现后大部分利息不能真正实现,已缴纳的营业税不能退回或抵扣,等于白白多交了这部分营业税。为了避免多缴税,很多银行抵贷资产一般不入账,等到变现后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

5.资产处置步履维艰。实行以物抵贷的企业大多资不抵债,无法正常经营,抵贷资产大多是废旧厂房设备、积压商品,普遍变现能力很差。银行在债权受到损失特别是贷款企业基本丧失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普遍基于一种尽量减少损失的良好愿望,接收了很多难以处理的抵贷物。由于各银行接受的抵贷资产多种多样、情况复杂,而银行资产保全部门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管理难以到位。因此,对抵贷资产疏于管理的情况普遍存在,久拖不予处理的抵贷资产,贬值速度快,变现价值低。为减少“冰棍”效应,银行常常会选择超低价卖出,部分抵贷物变现收入甚至有可能无法抵补接收、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二、政策建议

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的不良贷款清收压降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不良贷款清降过程中仍会有相当一部分转化为抵贷资产。加强和规范抵贷资产管理,创造良好的处置环境,全面提升抵贷资产的质量,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显得尤为迫切。

1.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各银行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明确接收、管理、处置各环节的操作程序,修改和完善抵贷资产管理办法,使抵贷资产业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将待处理抵贷资产纳入不良贷款总额考核,防止为了追求政绩和短期利益,将抵贷资产作为掩盖不良贷款的“避风港”。对于重大抵贷资产的处置,应坚持集体会办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并将资产处置情况公之于众,切实防范各种道德风险。提高对抵贷资产业务检查和内部审计的频率、深度及广度,增强检查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2.充分发挥外部监管制约作用。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机构高度重视抵贷资产的管理,将抵贷资产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同时还应以审慎监管为原则,加强对人的管理,把抵贷资产管理情况纳入高管人员任职期间考核,强化高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对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3.强化营销,努力拓宽抵贷资产变现渠道。要树立大市场观念,强化与中介机构的合作,通过公开出售、联合拍卖、租赁经营、网络推介、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处置抵贷资产。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处置变现激励机制,采取灵活措施,加大处置力度,减少银行抵贷资产损失。

第8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成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2-0014-03

一、基本情况

河北省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自1999年相继成立以来,先后从相关银行接收政策性不良贷款账面原值582.9亿元,其中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分别为175.4亿元、146.7亿元、113.4亿元、147.4亿元;截至2006年9月末,累计处置资产403.67亿元,累计债权余额102.41亿元,累计债转股余额76.82亿元,累计回收现金64.72亿元。2004年以来,华融、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还通过其总公司竞标、财政部等机构委托方式,涉足了商业化收购。

七年来,资产公司经过不断更新改进和补充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和其他业务相适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防范制度体系。一是合规性方面,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基本做到了合法、合规经营。在开展处置工作的同时,比较注重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健全性方面,针对资产公司的业务特点,逐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政策、制度、方法、程序和措施,先后制定了各类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200多项,基本涵盖了主要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等各个环节,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基本形成了互为基础、互相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三是有效性方面,能够根据经营管理的不同阶段确定内部控制重点,从强调接收不良资产的合规性到加强对资产处置的全面监控,在制度执行和落实上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及时对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清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制度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二、内控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资产公司在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决策系统

一是个别制度不尽完善,如资产评估审核委员会和处置审查委员会委员交叉,削弱了关键环节的相互制约力度;未对资产处置委员会委员与备案委员人数提出明确要求等。二是管理层分工不尽合理,有的分工未能充分体现部门间的监督平衡关系。三是管理层授权不尽规范,如存在总经理对资产处置审批权进行转授权问题。四是回避制度执行不尽严格,存在办事处派出人员既参与持股企业的经营决策活动,又代表办事处审核企业工作报告现象。

(二)收购管理

1.接收的部分不良贷款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条件和范围。一是政策性收购中个别贷款首次发放日为1995年底以后,不在国家政策规定的剥离范围之内。二是商业化收购中部分可疑类贷款的实际资产状况应为损失类,如某办事处2005年接收的建行可疑类贷款中属于零回收、空债权、事实呆账的共15.5亿元,占收购贷款本金的26.85%,其中包括清算终结0.21亿元,破产终结0.735亿元,执行终结1.59亿元,丧失诉讼执行时效或已过执行时效的4.92亿元,终审败诉0.0862亿元,其他原因确定灭失的0.345亿元。

2.部分接收档案资料不够齐全和完整。一是资料缺失,如政策性收购中“债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无相关授权书,部分档案中“债权转让协议”为复印件,被动破产企业相关资料如破产清算报告缺失等;商业化收购中部分可疑类、损失类贷款缺少原始借款合同、借据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文件及其它相关剥离资料等。二是前后内容不一致,如填写有误、档案材料与接收清单不符等。

(三)资产管理

一是部分档案中缺少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二是尽职调查不够充分和完整,主要是部分项目缺少对债权企业调查核实的文字记录;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间接造成维权不够及时等。三是实物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如实物资产台账登记不全,个别抵债资产未在实物资产台账上进行登记,没有及时进行处置等。

(四)处置管理

一是资产评估审核和处置审查环节不够严谨,主要表现为:处审会代替评审会职能,有的办事处直到2003年末才正式成立资产评估审核委员会,之前项目处置中的评估审核均由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一并代替执行;未真正做到“评处分离”,处置委员名单与评估委员名单基本雷同;个别项目评审会参加表决委员未达到正式委员的2/3等。二是双人谈判制度未得到切实执行,部分处置项目中会谈及谈判记录只有1人参加、签字。三是多种方案比较流于形式,经抽查,2002年之前的处置项目中大多缺少多种处置方案比较、最优方案选择理由等内容,之后虽在项目处置过程中列出备选方案,但内容多较空泛,流于形式。四是有的项目孳息计算不够及时和准确。五是个别项目处置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存在先处置后请示现象。六是处置后续工作存在疏漏,如个别项目处置收现后未及时销户,档案中缺少现金回收凭证和整体债权处置终结单等。七是处置档案资料不够完整,部分终极处置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整,有的没有完整记录处置过程,有的材料内容前后不符。

(五)中介机构管理

一是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存在瑕疵,如有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无签订日期和办事处法人代表签章,有的《委托合同》为行为完成后补签等。二是未定期对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审核和评估,经查,有的办事处几年来对中介机构库只进行过一次合规性审计;中介机构服务结束后,办事处应填写《中介机构服务结果评价表》,但处置档案中大多缺少此项内容,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实质性评价和审核基本流于形式。

(六)会计系统

一是会计核算岗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二是没有建立差错登记簿,会计人员交接登记簿不规范。三是部分账表、凭证存在签章不齐全现象。四是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缺少书面记录。

(七)内部审计

一是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未能有效地发挥内部稽核的监督机制,主要有的办事处未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内审专职人员兼职其他工作,内部审计工作无法做到定期进行,无法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和流程等。二是内部审计工作不够规范,如对处置终结项目审计不及时、缺少逐项目跟进审计,处置档案中缺少相关审计内容,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形成书面整改报告等。

三、原因分析

资产公司在内部控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内部管理不够完善、执行制度不够严格、道德风险难以防范等主观原因,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不良资产处置在我国是一项新型金融业务,没有现成的经验,资产公司在法律不健全、政策不到位、信用不完善的环境下开展业务确有一定的难度。

一是在不良资产接收过程中,有的剥离行不作为,该交的资料不交,该提供的信息不提供,该做的维权工作不做,该执行的司法判决不执行;有的剥离行则是滥作为,将该移交的资料和项目随意调换,变更,盲目撤诉,放弃担保或抵押,释放抵押等,为不良资产的接收工作带来较多的人为障碍,直接影响了资产变现的质量。与此同时,资产公司成立之初,人员基本来自于剥离行系统,政策性处置任务完成后何去何从,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其归属感的不明朗,使得资产接收和管理中的从严掌握难以保证。

二是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以债权资产为主,而债权资产相关权利的转让存在多种法定约束因素,如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才生效;债权转让后受让人须依法申请抵(质)押权人变更登记;对处于诉讼或执行阶段的项目,受让人需依法申请变更诉讼主体或执行申请人等。据统计,一项拟通过招标处置项目,从立项到成交终结,需经审批的环节超过十个,且各环节均有严格规定,程序复杂,处置周期有的长达数月,审批约束因素多、资产交易周期长的现实状况容易使资产公司错失最佳处置时机,影响资产回收最大化。

三是由于接收量大、人员有限,尽职调查难以全面落实,使得资产公司与债务人之间信息不对称,资产公司对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财产线索等信息掌握有限,对相关债务人信息难以充分披露。另一方面,由于披露渠道狭窄、披露时间较短、内容简单等原因,资产公司与受买方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潜在投资者往往难以充分掌握不良资产情况,对不良资产的市场价值无法进行准确判断,从而影响决策,削弱其投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资产处置的难度。

四是有的地方政府通过改变土地规划和用途等方式,使抵押物价值贬损甚至无法出售变现,或通过法院对债务人(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不合理的价格出租,租金优先偿付政府债权或职工集资款,使债权悬空。由于法律制度对信用差的债务企业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债务企业有钱不还或拖欠、赖账现象时有发生。资产公司通过诉讼清收不良资产,因为执行难或无法执行,虽赢了官司却不能收现的情况较为普遍。资产处置环境欠佳,对资产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清收造成一定影响。

五是目前我国中介机构执业水准参差不齐,而不良资产定价复杂,现行又缺乏相对适合的评估定价办法,导致同一中介机构不同时点对同一债权项目的评估、不同中介机构同一时点对同一项目的评估,结果有时相差较大。尽管评估值和债权受偿价值客观、公允与否,评估结果参考性如何是影响资产处置回收额的重要因素,但在现实中,资产公司对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往往难以做到全面、专业的审核。

六是商业化收购对剥离方缺少约束性条款,一方面剥离方处于优势,账已下,钱已收,资料质量如何无所谓,另一方面资产公司则处于劣势,钱已交,不管是什么资料只能接收。此外,剥离交接无人裁决,遇到分歧,双方协商难以解决。

四、政策建议

2006年底,资产公司的政策性处置任务基本完成。为了进一步发挥其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稳定金融秩序中的作用,我国政府确立了“通过实施战略转型,走市场化运行的道路,把资产管理公司办成以经营、管理、处置不良资产为核心业务,兼具投资银行功能的市场化金融企业”的战略设想。针对资产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转型中出现新情况,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加快资产管理公司改革

一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核心,实现资产公司的产权重组。二是深入研究资产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根据不良资产处置的业务特点,打破行政化的设置格局,建立专业性的分公司,开展有特色的资产处置经营,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三是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问责制。四是加快业务和管理流程的整合步伐,实现资产公司业务管理垂直化,使业务流程更加合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建立市场化和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六是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七是以稳定队伍为目的,做好资产公司转型与机构整合工作,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二)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能够用来规范资产公司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条例》以及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制定的一些具体办法,这些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2005年11月银监会与财政部联合了《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目前资产公司政策性收购债权的处置工作已接近尾声,与该《指引》配套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此外,对资产公司开展的商业化收购、委托处置和资本金投资等三项新业务,也需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监管意见和办法。

(三)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性

从现有格局看,银监局、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财政专员办、审计署特派办等部门均承担着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职责。一方面,存在多头监管现象,各部门的监管基本上是各自为政,未做到监管信息共享,监管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对资产公司来讲,则是重复检查多,接待任务重,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此外,由于各监管部门的监管目标存在差异,如银行监管部门关注的是资产处置过程的规范性,而财政部门则更看重处置结果,一家强调过程,一家强调结果,导致资产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增加了一定的处置程序和处置成本。因此,需要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以保证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性。

第9篇

【关键词】上市银行 资本充足率 影响因素 实证分析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监管部门要求各银行在一定资产规模下所必须持有的资本数量,即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风险的重要指标,也是影响银行发展的重要因素。一直以来,资本充足率都是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因素。在2007年金融危机之后,各国均加大了对银行监管的力度,以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此背景下,研究已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因素不仅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同时也为即将上市的商业银行提供有益的参考。

按照2010年最新修改的《巴塞尔协议Ⅲ》,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4%上调至6%,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目前的2%提高至4.5%。另外,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协议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同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在2013年1月1日实施。该《办法》参考巴塞尔III的规定,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要达到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该《办法》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11.5%和10.5%。

从上文中,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无论是国际上通用标准《巴塞尔协议Ⅲ》还是国内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已经越来越高。在本文中,将对已经上市的8家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实证分析,逐一对影响资本充足率的因素进行实证检验,并根据实证检验的结果给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文献回顾

国外很多学者较早的研究了影响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素。其中,Marcus(1983)通过研究发现世界各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呈现出下降趋势,并得结论:银行资本充足率与名义利率呈现显著的负相关性,而与资产收益率、资本资产结构显著正相关。而Flannery和Rangan(1983)则认为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和资本资产结构显著正相关,与银行规模和权益比率正相关。

在国内研究中,王晓枫(2003)建立了资本充足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了三部分:资本结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他认为在资本结构中的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与资本充足率呈正相关关系;资产质量中的不良资产比率和风险资产数量与资本充足率呈负相关关系;盈利能力中的资产利润率和税率分别与资本充足率呈正相关和负相关关系。而邹平、王鹏、许培(2005)又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得出结论:固定资产比率和固定资产增长率指标也是影响资本充足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关于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影响因素的文章比较少,通过具体实证分析进行解释的文章更是少数。鉴于此,本文采用最新的数据,通过运用多元回归的方法研究影响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因素,以求验证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

三、实证分析

(一)研究样本

本文的研究样本来自于国内8家上市银行,其中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利用2008年至2012年的财务数据,研究样本为40个。数据的搜集来源于上述8家上市银行的年报,数据处理及分析采用Eviews 6.0软件。

(二)变量的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1.被解释变量CAR:资本充足率。

2.解释变量。

Size:资产总额,在本文中,是指银行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单位:亿元RMB)

ROA:资产收益率(%),即净利润与总资产之比,它是衡量银行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代表着银行的盈利能力。

Growth:总资产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当年总资产-去年总资产)/去年总资产

NL:不良贷款率(%),银行当年不良贷款与总贷款的比率

FAR:固定资产比率(%),银行当年固定资产/总资产

3.各变量描述性统计如下表所示:

(三)模型的选择与估计

我们设定本文的具体分析模型:

CARit=c+αSizeit+βROAit+γGrowthit+δNLit+θFARit+ ui+εit

其中i代表银行,t代表时间,ui代表随机变量,εi为误差项

本文仅分析已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因素,所以采取面板数据固定效应分析的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因为面板数据同时包含了横截面数据和时间序列上的信息,容易产生异方差性和序列相关性问题,因此,本文采用了横截面加权cross-sectionweights计量方法,进行检验。在回归分析的过程中采用逐步引用剔除的方法,最终计量结果如下(固定资产比率已被剔除):

最终得到回归分析的表达式为:

Y=-15.95338+2.34559Sizeit+2.473101ROAit-0.035231Growthit +0.98615NLit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是资产规模分析。由上表可以看出,总资产规模的P值较小,通过了检验。这个结果与钱先航、吴凤霞(2007)的研究结果不同,并与“对于规模巨大、声誉良好的银行,监管当局可以考虑降低对其的监管力度”这一一般结果相吻合。两者呈现正相关性,说明银行总资产越大,资本充足率越高。

二是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在在模型分析中有显著的正向数量关系。资产收益率反映了银行盈利水平的高低,所以银行的首要任务就是重视资产收益率,提高资产收益率,高盈利率可以转化为较高的资本充足率。

三是总资产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通过了检验,且为负值。这说明银行资产增长越快,其资本充足率越低。近年来,上市银行为了增强自身的实力,开始大力发展资产业务,这使得银行总资产迅速增长。但是,银行资本增长速度比不上风险资产增长速度,从而使我国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断下降。

四是不良贷款率。从理论上说,不良贷款率与资本充足率呈负相关关系。但从回归模型的结论中可以看出,两者呈现正向关系。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国上市银行已经十分重视不良贷款的清理工作,但是,在处理不良贷款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方法是呆账消核,即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用于核销坏账,这必然会导致资本充足率的降低。

五是固定资产比率。固定资产并未通过检验,这说明固定资产比率与资本充足率不存在相关关系。固定资产比率代表了银行资产的担保价值。在国内的银行的担保体系中,国家可能存在隐性担保,故两者关系并不显著。

五、对策与建议

(一)增强盈利能力,提高资产收益率

上市银行要提高资本充足率,就必须增强盈利能力,提高资产收益率。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提高收益率:

1.提高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降低不良资产,提高银行本息回收率。众所周知,在我国存贷利差收入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所以提高收入水平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提高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降低不良资产,提高银行本息回收率。银行应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制,不仅仅对信用风险的管理进行加强,而且对市场、操作、流动性等各类风险也应该加强管理和控制。由过去单纯的信用风险管理向全面风险管理转变,不仅仅把资产、负债等传统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的范围,还要将风险管理落实到各分支机构、各项业务和各种产品,贯穿于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处置等各个环节,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进一步效降低不良资产比例,实现比较高的本息回收率。

2.关注客户金融需求变化,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供高技术的金融产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金融创新是银行与客户双赢的选择。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信号不断的加强,银行存贷款利差的逐步缩小,银行传统业务进入微利时代,盈利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要大胆进行金融创新。要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大力发展高技术的金融产品。例如,可以通过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来弥补上市商业银行自身网点不足的弱点,扩大银行服务的覆盖范围,以便争取更多客户。银行可以开发高附加值的金融品种,如内部资产管理、融资安排、银团贷款、财务顾问等,实现新业务效益的最大化目标。

3.对银行业务结构进行调整,大力开展中间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发达国家的银行业务中,中间业务十分重要,它不仅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而且通过中间业务,银行可以服务客户和稳定客户。并且,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收益高、风险高的特点,从而给银行带来了高额的利润。而我国上市银行在这方面发展较为缓慢,与发达国家的银行有较大的差距,有相当大的增长潜力,所以我国的上市银行应该加大对中间业务的投入,进一步缩减与发达国家银行的距离。

4.提高银行内部组织管理效率,削减业务成本。上市银行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业务流程再造上,要建立完善的银行治理结构,科学整合业务流程,力求达到效率、精简、效益三者相结合的目的。同时,为了削减业务成本,应该集中统一管理各类信息,实现信息资源有效共享;推动信息系统和办公的计算机网络化,进一步提高银行内部管理决策效率和水平。

(二)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率,并改进处理不良贷款的方法

尽管目前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占比大幅度的下降,但仍然应该严格控制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并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压缩风险资产规模,提高风险较低资产的比重,以改善总体资产质量,减少风险资产对资本的占用。具体可采用如下方法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率:

1.建立专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贷款。建立专门处理不良贷款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化解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可以考虑成立由商业银行、地方财政、社会投资共同出资的股份制形式的资产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处置不良贷款,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优势,使商业银行放下负担,轻装上阵。促使商业银行尽快地把不良贷款剥离出去,把有限的精力集中到核心业务发展上,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2.将银行债权转化企业股权。上市银行可以与负债企业进行沟通,将其暂时无力偿还的贷款转化为银行对其的股权,同时银行可以将持有股份全部或部分转给优势企业或其他收购机构,让购买人投人少部分资金就可以对劣势企业控股,同时负债企业亦可获得生机,等待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可以将股份转让。

3.将不良贷款出售。不良贷款出售是指银行通过市场把不良贷款直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出售的具体方式包括招投标、协议、竞价和拍卖等。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银行能够一次性剥离不良贷款,在较短的时间内直接收回现金流量。而且,这种方式的透明度很高,信息成本比较低。

4.实行不良贷款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是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动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基本做法是:上市银行先将不良贷款集中,然后将不良贷款重新分割组合,再将其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从而使此不良贷款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对上市银行来讲,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好处是可以引入新的资金来处置不良贷款,同时也可以加快处置不良贷款的速度。

同时上市银行也应该改进处理不良贷款的方法,尽量减少使用呆账消核这种方法,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比如以物抵债、现金清收等。

参考文献

[1]ALAN J.MARCUS 1983.“The Bank Capital Decision:A Time Series—Cross Section Analysis”.The Journal Of Finance(9).

[2]王晓枫.《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3,(10):29-34.

[3]邹平,王鹏,许培等.《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比较研究》[J].新金融,2005,(8):10-14.

[4]宁喆敏.《“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对银行业的影响》[J].开放导报,2012,(2):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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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杜金岷,胡卓钊.《论“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局限与改进》[J].学术研究,2003,(12):16-20.

第10篇

我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向公司第一次工作会议提交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

一、集团公司状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省政府政办函[2006]号文件精神,由原公司和原公司调整合并,于2006年月成立的新公司。

公司目前所属企业共户,其中全资企业户,控股企业户,参股企业户。在职职工人,离退休人员人。土地面积万亩,其中耕地面积万亩,草场面积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万亩)。2005年省考评小组下达给原省公司指标为盈利万元,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万元。下达给公司的指标为亏损万元,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万元。原公司下属公司、站两单位划出后,2005年集团公司的考核基数指标应调整为净利润万元,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万元,养老保险金上缴100%。

2005年在场等农牧场遭受冰雹、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粮油加工企业在粮食、油菜籽涨价、生产成本过高的情况下,经过全公司职工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2005年考核指标。2006年预计实现净利润万元文章版权归文秘写作网作者所有!,超额万元,净资产收益率%,提高个百分点,销售收入万元,超额万元,养老保险金上缴100%,职工年平均收入元。

二、2005年主要工作

1、调整企业资产结构,加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公司围绕产权制度,深化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一是继续完善土地承包租赁制,种植业的土地在现有土地承包租赁的基础上,2—3年内全部完成土地产权制度,以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分结合,家庭农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依法落实和保障土地承包租赁者的各项权利,并在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改造,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投资扶持及指导服务,同时,根据国家对土地制度政策,政府对土地使用权不做调整和变更的情况下,保持土地租赁制长期稳定。畜牧业实行继续完善草畜分离经营,草场产权参照种植业耕地承包租赁制办法,争取在3年内边普查核实面积,边承包租赁给经营主。现有牲畜评估作价出售给职工,草场围栏畜舍等基础设施建设由承包租赁户按草原建设的整体规划投资,其产权归投资者所有,种畜的繁育、放养,由企业统一负责管理,并结合各种畜生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实行种畜管理承包经营机制,加速种畜生产向市场化效益型行业转变;

二是利用现有冷库等生产设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国家任务,盘活了闲置资产万元;三是有限公司负债重,产品原料缺乏、销售市场空间小,产品无竞争力,设备老化,企业已难以维系,经清产核资,该公司已资不抵债,拟依法实施企业破产,目前国家国资委已批复同意破产;四是运输公司、包装公司等与主业相关性小、产业化程度低的各种辅业进行改制剥离;五是改制企业的大部分职工通过房地产开发、新项目上马等开辟了就业渠道,得到了合理分流,妥善安置。

2、依托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依托集团内部产业结构的现状和行业潜在的优势条件,实施了粮油加工、草业、加工、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种植业在巩固油菜籽生产基地的基础上,扩大了经济作物和特色作物的生产规模,结合退耕还林(草)工程项目,种植优良牧草万亩,试种藏茵陈、等5亩,脱毒马铃薯种薯亩。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其中2万吨加工项目于2006年5月安装调试成功,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年内生产吨,销售吨,开发有限公司的加工生产线已投入试运营,开发产品五类32种。和加工这两个项目的建成具有经营规模大,优势突出,带动力大的特点,为提升公司农牧生产化程度奠定了基础。结合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实施,引导和组织职工舍饲养畜,增加了职工收入。公司油厂等与农牧业相关性强的加工企业,采取改造扶持办法,纳入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行列,不断提高产业化程度。

3、强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法》规定,对公司所属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调查,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对部分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了适当调整。并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基本目标,拟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办法》等28项管理制度,为规范企业运行行为,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4、精简效能,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机关本部成立后,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公司重大决策均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针对原公司和公司合并后,人员富余,机构庞大,工作效率低,不适应企业管理的现实,新公司成立后将原有部室撤并设四部一室,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人,辞聘人员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者和管理层,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做了调整和充实,规范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5、项目执行情况。

一是年实施国债资金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6项,总投资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完成计划的%;

二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项,总投资万元,完成投资万元;

三是退耕还林(草)项目,退耕还林(草)任务为万亩,分别由公司、场等四个单位实施,种苗补助和生活补助费共计1271万元,补助原粮万公斤,该项目实施达到设计标准。

三、2006年工作安排

由于受原材料涨价和农牧业生产中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计划2006年责任指标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0%,销售收入万元,盈利额指标为持平,养老保险金上缴率100%。职工收入较上年增长8%。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及省政府对集团企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结合集团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集团企业结构调整的整体思路是: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坚持培育和引进机制并举,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通过科学地提炼和定位主业,有序地推进辅业分离工作,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构成多元化,加快国有资本由绝对控股、优势控股向相对控股和有效控股转变。公司今后的发展:

一是立足公司现有的耕地和草场资源优势,利用冷凉的自然条件,以加工、加工、加工项目为公司的主业、以种植、药种植加工为今后公司发展的储备项目,构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格局,并通过以引进技术、投资和集聚公司内部财力,集中力量将主业做强做大,带动行业经济的发展和农牧民的增收;

二是将市地区的商业服务业和其他小型企业作为辅业,通过出售、改制等方式,使国有资本逐步退出;

三是将各场建设成为各主业的原材料基地,保持现有的土地承包责任制,租赁制形式不变,经营方式不变,使其和各主业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通过以上调整,在未来5—10年内,将我公司建设成为全省最大的加工基地、优质牧草种植加工基地、加工基地、粮油加工基地、花卉生产繁育基地、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国有控股资产达到万元,年销售收入798000万元,年实现利润8750万元,上缴国家税收5600万元。

1、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提高资本运营质量,有序健康地推动企业发展。

一是针对集团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原料缺乏,生产线闲置,经营亏损面大等问题,先清理资产,继续分离相关性小的经营项目,以粮油加工为主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其尽快摆脱困境,实现经济增长。

二是集团已纳入破产的法律程序,2006年争取全面完成破产工作。

三是集团在公司中资产权益逐年缩减,为保证公司的产权完整和资产效益,拟对公司的产权进行转让。

四是公司与公司产权关系不明晰,今年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理顺产权关系。

五是对公司、公司、公司确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进行改制。

六是各场在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对所从事的辅业分离,明晰产权,完善制度并诸实施。

2、加快龙头企业建设,快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整体提升产业化水平。

①生产加工项目:

公司在现有加工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量,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同时在主产区再建设年加工5万吨的生产线,目前,已组织人员对产区的原料资源、水、电、交通等建厂条件正在调研,设备选型工作正在进行,争取年内投入生产。项目建成后,对产区的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将起到积极作用。生产线的建成,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但从效益预期和发展前景方面分析,产品仍是初级产品,利润空间不大,产品附加值仍局限在低水平增长区域。为此,要组织专家,对进行研究和开发,拓宽产品领域,挖掘终级产品,寻求效益最大化的产品方案。

②加工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引进先进设备建成了具有国内先进加工生产线,在此基础上,2007年建成加工生产线,形成生产吨,吨的加工规模,争取建成全省最加工企业和交易市场。项目的建成只解决了产品转化的中间环节,目前,仍面临着资源加工供不应求,下游产品市场定位不在准,销售网络缺乏,销路不畅等诸多问题,要加快产品启动工作,尽快形成一部分定型产品进入市场,要组织一批营销人员解决原料基地和营销网络,真正建立基地加工产品开发市场销售的产业链条。

③种植项目:

我公司成立的技术开发公司,在开发繁育初具规模。现有繁育基地亩,生产基地亩,等17个品种,温棚平方米,花卉3200立方米,2005年秋已种400亩。利用以上条件,加大品种的开发力度,扩大规模,在23年内将产业做强做大。

④药材生产加工项目:

以特有等药材开发为基础,以农牧场所具有的立体气候和土地资源为依托,从药材的标准化种植入手,进行药药效研究,开发药新产品,进行标准化生产,形成具有高原本色的医药产业。我公司计划2006年通过国家SOP标准验收,并取得GAP质量标准认定,将这一特色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规划,力争药材种植成为我省的龙头企业。

⑤粮油加工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是省最大的粮油加工企业,该企业通过对产品质量改进和提高,单位生产成本的控制,营销网络的扩大,服务项目的增加,已赢得了市场份额和信誉。下一步通过企业改革,强化管理,降低成本,减少亏损,并对副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有效地支持农牧产业化升级。

⑥公司结合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草)项目,建成年产万吨饲草加工生产线,并逐步引导和组织职工在地区建成基地,在34年内数达到吨,形成该公司种植加工—销售的产业化格局。

⑦加强退耕还林(草)、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工作,并制定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监督项目按设计标准规范实施,与此同时,做好项目的申报、招商引资、科技开发等工作,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以上项目中,加工和加工作为主业在2年内迅速扩大规模,率先形成具有省经济特色,能够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龙头企业,花卉和中草药开发作为后续项目,着重开展技术研究、试验、积累栽培技术,建立市场营销网络,粮油加工项目进行企业改制,拓宽原料进货渠道,控制生产成本,开发副产品,增加经济收入。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将形成繁育生产加工销售、种植种球处理销售、药材开发种植加工销售、种植加工基地建设加工销售、粮油加工副产品开发销售五条具有省特色的产业化链条对于整体推动企业发展,带动地区经济,提高职工和农牧民收入起到积极作用。

四、辅业退出的基本措施

根据我公司所属单位原有的行业特点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改制。对于地区从事商业、服务业的行业以及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地区临街的商业铺面、商店经评估后全部出售。适用这种方法的有总公司、公司、公司、大厦。这部分资产评估出售在两年内完成。出售收入用于安置原企业职工,多余部分由我公司用于龙头企业的投入。通过辅业分离的改制,资源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领域逐步有序地退出。

3、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努力开创企业经济建设新局面

第1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同业业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2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各种合作业务,可分为资金融通业务和非资金融通业务两大类。资金融通业务包括同业资金拆借、同业借款、信贷资产转让、票据转贴现、同业理财购销、资产回购等涉及金融机构同业间资金借贷关系的业务品种。非资金融通业务合作模式也很多,主要涉及金融机构间的、服务和增信关系,如传统的结算、抵债资产处置、代销基金和保险产品、托管、联名信用卡、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以及近年在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间流行的“通道业务”等均为非资金融通业务的具体表现形式。

同业业务快速扩张是近年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跨业合作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涌现,同业资产业务往来增速超过普通贷款增速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普遍现象,同业业务对商业银行的利润贡献率明显提高。央行2013年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显示,2012年末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均大幅增长,其中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同业和买入返售资产的同比增长率分别高达26.35%、55.2%,同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较年初上升1.8%至15.13%。

但与此同时,国内银行业的风险特征也正伴随着同业业务的急剧扩张发生着深刻变化,风险的复杂性、传染性、隐蔽性和危害性都呈现出增强趋势,近期市场“钱荒”事件和媒体披露的10亿银证合作业务中发生的诈骗事件已对同业业务的发展敲响了警钟,加强同业业务风险管理成为国内银行业的迫切之需。

一、国内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快速扩张成因

1.来自于商业银行逐利本性和业绩考核指标压力

追逐利润最大化也是商业银行这一类特殊企业的经营目标,自商业化之后,随着金融机构队伍的壮大,国内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内实体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和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非同业客户业务需求下降、传统存贷业务利差收窄,对商业银行的利润增长造成了较大压力。而另一方面,出于满足股东要求、上市、提高或维持银行外部评级、增加同业授信和筹资渠道等目的,同期不少商业银行的业绩考核指标要求仍在逐年加码。实行贷款规模控制、提高国内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标准、加强存贷比指标监控、严格房地产、“两高一剩”行业和地方融资平台授信管理等银行监管要求,虽然总体有利于金融体系的平稳健康运行和货币政策的落实,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对商业银行业绩考核指标的实现增加了难度。因此,商业银行不得不从监管环境相对宽松的同业业务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来自于同业业务和非同业业务的监管力度差异

由于传统观念上同业业务风险总体要低于非同业业务,相比非同业业务,国内监管方面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约束相对较宽,例如同业存款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同业业务不受存贷比约束,同业授信也不像非同业客户授信那样受制于单一客户贷款不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10%等客户集中度指标的约束,同业拆借或借款不受贷款规模限制,银行同业授信风险金计提标准也低于非同业客户授信。这就为商业银行发展同业业务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嗅觉灵敏的商业银行通过同业业务曲线发展非同业业务提供了机会。

3.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管制放宽

我国各类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即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监管。虽然近年银行业监管呈现趋严态势,但非银行金融机构部分业务的监管限制却有一定放宽,例如2012年10月出台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就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行政审批制改为事后备案制,并扩大了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和增加了资产运用方式,取消了小集合和定向资产管理双10%的限制。此外,在金融混业趋势延续大背景下,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也呈现出逐步放开、相互渗透趋势。这就使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设计出更为灵活的产品对接商业银行的业务需求,从而直接促进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

4.市场存在套利空间

目前我国尚未完全实现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正处于非同业客户存、贷利率管制与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定价、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自主定价并行期,不同定价模式下的利率水平差异为商业银行创造了一定的套利空间。例如,商业银行间资金拆借利率主要采用金融市场利率加点方式定价,在同业资金拆借利率水平高于银行吸存成本情况下,银行就可以将一般客户存款通过同业拆出获利,而另一方面,在同业资金拆借利率水平低于银行贷款收益情况下银行也可以通过同业资金拆入再放贷获利。由于股东背景、历史、规模、服务、网络等因素,不同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有的银行存款资金较为富余但资产储备项目不足,从充分运用闲置存款资金以获得最大利益角度出发就会产生资金拆出需求,情况相反的银行则产生资金拆入需求。综合前述两方面因素,无论是作为需求方或是供给方,商业银行都可以通过同业资金拆借业务获利,于是同业合作共赢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二、国内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风险

1.监管指标和统计数据失真,监管政策和宏观调控效果被削弱

近年国内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增长有相当部分是得益于旨在规避监管政策的所谓“通道业务”。在“通道业务”中实际资金需求方的信用风险一般不由提供通道服务的金融机构承担,而往往是由实际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承担。实际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通道”可以将信贷资产和投资资产、表内和表外科目相互转换,从而达到调节监管指标的目的,直接后果就是影响了监管指标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显而易见,监管指标和统计数据失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一方面容易导致政府和监管层对银行业运行情况产生误判和采取不当策略,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政府经济宏观调控效果,使“两高一剩”行业、地方融资平台等本应受到限制的资金需求方可以继续获得大量资金,同业资金融通带来的大量派生存款也成为影响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2.流动性风险激增,金融系统不稳定性增加

商业银行同业资金融通业务具有单笔资金数额大、波动性强的特点。近年不少银行为了赚取更高收益,大量依靠短期同业负债资金滚动对接长期资产,资产负债期限的错配使得流动性风险激增,近期银行间市场的“钱荒”事件实质就是一次流动性风险的爆发。加之,国内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至今已横跨信贷、货币和资本等多个市场,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关联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伴随而来的则是风险传染性的增强以及局部风险事件通过同业链条扩散的可能性显著上升。同业业务的综合性和交叉性又使得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出现叠加放大的效果。这些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

3.简单业务复杂化,操作风险突出

以发放信用贷款为例,商业银行一般只需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直接、明确,放款后资金直接进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账户,且大部分情况下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都采用贷款银行的格式文本,整体操作风险相对较低。然而如果银行想将一笔贷款通过“通道业务”转化为投资资产或表外资产,就往往需要与其他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外的诸多法律文件(如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同业借款合同等),实际债务人并不与贷款银行直接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的权益只能通过与提供通道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契约关系、中介机构与债务人之间的契约关系间接体现,相关法律文件文本也不易完全采用贷款银行的格式文本,法律关系上贷款银行对实际债务人的约束力有所下降。而且贷款银行放款后资金也并非直接进入实际债务人账户,而是需要通过中介机构转汇,对贷款资金的控制力有所削弱。若业务中涉及担保则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就会更加复杂。相比原贷款手续,操作风险明显上升。

三、加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1.监管层加强沟通和协调,持续提升监管水平

某种意义上而言,金融创新是强调金融风险的监管层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商业银行相互博弈下的产物。从近年同业业务的发展历程来看,贷款规模、存贷比等监管指标实际取得的效果恐与监管初衷差距甚大,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的新金融产品所蕴藏的各类风险反而可能提前促成金融风险爆发。建议各类金融机构监管层之间加强沟通和协调,鼓励进行信息共享,重新检视原有监管指标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必要性,部分监管指标可考虑调整为监测指标,根据国情尽快明确流动性监管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表内外会计科目的使用,致力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加强对金融同业业务的监测与分析,重视金融同业大额风险敞口的监测工作,针对国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提高防火墙机制的适应性,科学引导商业银行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

2.顺应形势调整策略,加强流动性管理

从2012年规范同业代付业务要求、2013年1季度末出台的理财8号文、2季度债券代持和票据违规行为清查行动来看,无论是央行或者银监会都已注意到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快速扩张风险并开始逐步治理。6月“钱荒”事件中央行采取的强硬态度更是体现出监管层去杠杆、挤泡沫、维护金融系统长期稳定的决心。新一届政府“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发展思路表明未来货币政策的主要着眼点将在于:疏导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而非简单通过扩张型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因此,预计未来国内商业银行的去杠杆过程将持续,依赖于央行释放流动性解决同业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的做法将难以为继,同业业务对利润增长的贡献度也很难再维持之前的水平。商业银行应顺应国家调整经济结构的潮流,适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发展策略,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缩小流动性缺口,提前布局扩大客户基础,提高存款稳定性,以更好地适应未来的不确定性和避免出现更严重的流动性危机。

3.警惕信用风险抬头,信用风险管理应“实质重于形式”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挤泡沫、去杠杆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不仅会对商业银行产生影响,也会对商业银行的客户、合作金融机构乃至整个实体经济产生深远影响。因流动性收紧、监管治理同业业务措施等引起的银行间资金成本上行、银行融资规模缩小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将逐步传导,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两高一剩”等资本密集型行业或政策上融资受限行业的资金链将会首当其冲再次受到考验,并逐渐向上下游行业传导,商业银行面临的整体信用风险很可能上升,需保持高度警惕。对于同业业务中债务人信用风险实质由自己承担的业务,无论业务形式如何,商业银行都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债务人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和集中度管理,审慎筛选客户、适当分散风险并做好资金投放后的管理工作。

4.规范操作流程,降低操作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应就操作环节多、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同业业务,专门建立起一套流程明晰、可起到部门间相互有效制衡作用的业务机制。在业务合作对象的选择方面,应设定最低准入门槛,挑选行业内资质相对较好的金融机构,并核定单一合作方的合作金额上限。业务办理之前商业银行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确认资金投向项目真实存在并落实相关担保人(如有)的担保意愿,审慎分析项目风险。签约之前应由银行内部专业部门对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的条款严格进行审核,通过合约条款设置制约合作方的行为。资金划出之前,银行资金汇划部门应确认风险部门已对拟投项目进行审核并同意资金划出,且资金划出后银行还应指定专人跟进资金到达指定收款方账户。资金投出后,银行还应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合作金融机构,了解合作方的经营情况和风险变化情况,据以动态调整合作策略。

综上所述,虽然同业业务近年对国内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贡献颇大,但其快速扩张也带来了诸多不可忽视的风险,建议国内商业银行以及监管层继续加强对同业业务的研究和管理,以共同促进宏观经济、金融体系以及商业银行自身的长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项峥.银行同业业务激增潜藏何种风险.上海证券报,2013-5-21.

[2]刘诗平.我国银行业风险特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财网,2013-6-24.

[3]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5-24.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2-10-18.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2-10-18.

第12篇

一、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

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企业制度创新的问题,以此为指导,我市开始着手大规模的企业改革,到目前为止,经历了公司制改造、优化重组调整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三个阶段。

(一)公司制改造阶段

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聊发〔1998〕13号),从指导思想、改革形式、配套政策、工作程序、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拉开了我市国有企业大规模改革的序幕,推进了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热潮。据统计,历经两年多的时间,全市有80%的企业参与了这一轮企业改革,东阿阿胶、鲁西化工、中通客车三户企业先后上市,一大批中小企业退出了国有序列,转换了企业机制,涌现了茌平金号、东阿水泥等先进改制企业。

(二)优化重组调整阶段

20__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先是对东胶、昌润、鲁化三个国有独资公司相继实施了授权经营,规范为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采取划转、重组等方式将部分国有资产充实三个营运机构,建立了“三个层次”的监管运营体系。随后,对规模稍小、辐射力较强的供水、物资、医药、旅游等四类资产,再度进行功能分析和布局定位,并按照打破部门界限、实现优化重组的原则,采取人、财、物大力度改革的措施,组建了水务集团、新开集团、医药集团和水城集团,使市直企业户数的60%,市直近70%的国有资产纳入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将分散的国有资产攥成了几个拳头,增强了国有资产的吸纳力和控制力。

(三)投资主体多元化阶段

十六大以后,随着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投资主体多元化阶段/,!/。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努力实现重点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将东胶集团的资产与香港华润合作,成功引进外资3.1亿元。鲁化股份公司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已进行了两次融资,引入资金11亿元,促进了鲁化工业园的发展。将市城市信用社整体转让给华夏银行,同时华夏银行投资5000万元设立了华夏银行__支行,为我市成功引入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__城市水务集团与实力较强的海南润达公司签定了合作协议,引入资金5500万元。另一方面,按照市场法则,加快中小企业和劣势国有资产退出步伐。临清棉纺厂、__棉纺厂、东阿泉啤酒、昌润纺机等企业的资产重组,既盘活了老企业的呆滞资产,妥善安置了企业职工,保持了社会稳定,又培植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了就业和地方财政收入。

二、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及特点

(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国有企业分化为以下三类:一批重点国有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成为了我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大部分中小企业退出了国有序列,转换了经营机制,成为了市场经济的主体;有一部分企业,由于人员多、包袱重等原因,难以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现仍维持国有企业的运行体制。

根据全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数据,截至20__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38户,市直企业74户,各县(市、区)64户。由政府及部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102户,国有企业集团出资企业36户。

全市138户企业资产总额280.06亿元,所有者权益97.84亿元,国有资产总额90.6亿元(包括江北水城集团所属东昌湖评估价值33.26亿元)。

在全市138户企业中,已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企业62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45%。其中:有限责任公司55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直属事业单位4户。还有76户非公司制企业,大部分为商贸流通领域的中小企业,国家资本合计仅为5.82亿元,每户平均不到800万元。

(二)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特点

在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重组调整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得到大力推行,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进一步充实壮大。为尽快培植和壮大我市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我市集中力量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国有企业集中,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将莘县绿原蛋白厂、临清华威药业公司整体划转给东阿阿胶,由东阿阿胶凭借企业优势,进行大力度的综合开发和投资扩建,促进了两个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了东阿阿胶的规模和实力。将新开集团国有资产整体划转给江北水城集团,由江北水城集团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使江北水城集团的资产规模得到迅速扩大,资本运作能力明显增强。为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将东胶集团、双力股份公司、鑫亚股份公司和中通客车公司等国有企业对外招商引资及改革改制中分离出的悬空国有股权进行依法划转,组建了__市昊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规范为国有资产营运 机构,由其对上述企业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同时,不断优化市级营运机构的投资结构,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昌润投资公司出资1亿元参股茌平信发集团40万吨氧化铝和2×15.5mw机组项目,发展前景非常广阔。鲁西化工经过劣质资产的剥离,资产质量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赢利能力进一步增强,连续4年化肥产销量全国第一。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和发展,市属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明显提高。

2.混合所有制经济得到大力发展,重点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实现。在集中力量培植壮大重点企业的同时,对重点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充分挖掘东胶集团优质资产的潜能,进一步促进企业跨跃式发展,20__年12月10日正式组建了由香港华润集团控股、市政府以东胶集团资产参股的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成功引进外资3.1亿元,为东阿阿胶进入国际市场打造了良好平台。抓住国家对上市公司推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利时机,通过积极争取,将鲁化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列入国家试点单位,并顺利完成了改革的相关工作,使鲁化股份公司成为全省第一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随后,20__年定向增发2.35亿股,募集资金6.1亿元,20__年又发行了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从而增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研究制定了中通股份公司的股改方案,为下一步再融资奠定了基础。为规避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市城市信用社的快速健康发展,经过几年艰苦谈判,于20__年11月将市城市信用社整体转让给华夏银行,同时华夏银行投资5000万元设立了华夏银行__支行,为我市成功引入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__城市水务集团与实力较强的海南润达公司签定了合作协议,引入资金5500万元。20__年,水务集团与润达公司的关联企业香港创源国际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城市供水、管道安装、房地产、供给水设计等四个项目进行合资,再引入外资近20__万港元,促进了水务集团的快速发展。

3.中小企业和劣势国有资产退出步伐加快进行。几年来,我们对中小企业坚持放开搞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革改组,涌现出一批通过改制焕发活力、快速发展的中小企业群体。同时,对长期经营亏损、扭亏无望、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按照退而有利的原则,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实现了国有资产的有序退出。一是对临清棉纺厂、__棉纺厂等历史包袱沉重、冗员较多、资产质量差、启动生产经营无望老国有企业,引进资金、管理和技术对其进行资产重组。先后将临棉、聊棉的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香港华润纺织品有限公司。香港华润受让两个企业的国有产权后,投资上亿元先后在临清、__两地注册成立新企业,并在开发区建设了华润工业园。引进华润集团收购了位于开发区的啤酒资产,并对其在建项目资产进行了修整完善,重新启动啤酒生产。通过资产重组,既盘活了老企业的呆滞资产,妥善安置了企业职工,保持了社会稳定,又培植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了就业和地方财政收入。为进一步培植壮大昌润投资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引进国内著名民营企业——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进行合资合作。合资公司正式运作后,浙江日发投资5000万元用于扩大纺机生产,经济效益相当可观,将成为我市机械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对东昌农机集团、双力集团、__手表厂等尽管经营困难、但部分产品较好的国有企业,通过破产重组,组建新企业,实现企业的再生。三是对扭亏无望、再生困难的劣势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完全退出市场。

三、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浅析

(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及问题

目前,我市这一批国有企业,规模不等、体制多样、情况复杂,改革的进度差别更大,需要及早进行深化改革,彻底转换经营机制。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

1.管理体制不顺畅。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但我市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与建立符合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企业的名单目前没有公布,已落后于全省其他地市。目前仍有32户国有企业,净资产约2亿元,分布在市直商、贸、农、林、水、建筑、广电、房地产、投资及服务等行业,分别由各行政部门管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委托企业利用政府基金或财政性资金(包括实物)直接进行投资所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本,也由行政部门管理。由于管理体制的不顺畅,制约了国有企业改革。

2.政策不统一。20__年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聊政发〔20__〕96号)已与__市当前国有企业发展情况不相适应。另外,我市企业改革中遇到问题,采取的是“一厂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政府研究,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的部门往往站在局部角度和个体立场考虑问题,时刻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使政府研究多次也难以决策。还有一些共性问题,如职工安置、土地处置等,由于企业情况不一样,政府在决策时可能有差别,容易造成企业相互攀比,使改革成本越来越高。

3.企业改革不彻底。一些企业“重改制、轻建制”的现象还存在,我市个别企业“新三会”及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经营机制没有真正转换;还有的企业改革不彻底,企业资产不明晰,改革措施未落实到位,一些问题没有一揽子综合考虑解决,只是进行了部分改革,剥离了企业好的资产,运行几年后,又出现了新问题。

4. 市场机制不健全。国企改革牵动面广,需要与人事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等配套改革联动进行,但由于我市其他配套改革跟不上,国企改革难以向纵深推进。

(二)成因浅析

分析我市国企改革的实际,出现以上矛盾和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陈旧的思想观念仍然桎梏着我市国企改革的深入。受小农意识、计划经济思想等陈旧的思想观念影响,我市有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不愿改革,怕担风险,职工不愿退出国有身份,怕改革下岗。企业形势好时不思改革,企业困难时又不敢改革,致使一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难以为继。

二是我市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转存在问题。我市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和进行了公司制改造的企业,虽然都按公 司法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但大多数股东会、监事会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操纵的事情时有发生,软约束问题仍然突出。

三是改革成本不足。有些企业改革成本难以支付,人员难以安置,净资产和可变现的资产较少,满足不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费用,造成改革无法操作、无法深入。

上述因素是制约我市国企改革的主要障碍,是深化我市国企改革必须率先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所以,必须克难攻坚,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不改不行,非改不可,不改国有企业没有出路,改革越早越好,越彻底越好。这是由我市国有企业的现状决定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区域经济的必经之路。首先,从我市还没有改革的企业现状看,主要是一些小型企业,大多数人员多,债务多,包袱重,运转难,半停半开的多;部分企业产权不明晰,责权不明确,机制不活,人才难留,竞争力不强,发展空间小;有的企业政府投入多,但企业对财政贡献少,这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极不相适应。其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产业政策逐步与国际接轨,保护企业的措施将逐步取消,国有企业改革越往后拖,困难越多,难度越大,能享受的优惠政策越少。如新《破产法》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要优先保护债权人利益,企业政策性破产将不再存在,国有企业破产难度更大,门坎更高,要求更严。第三,国有企业改革越滞后,改革成本越大,政府付出越多。企业不改革,一方面政府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维持现状,领导要花大量的精力做职工工作,做稳定工作。第四,国企改革改革越滞后,企业资产闲置更久,浪费更大,流失更多,会失去招商引资的机遇,失去优势资源的作用,失去企业重组、重新发展的机会。

因此,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企业职工得到更妥善的安置;有利于节约改革成本,减少政府投入;有利于招商引资,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焕发企业新的活力,提高企业市场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抓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切实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工作

党的十六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现代出资人制度。按照这个要求,要切实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是开展全方位的清产核资。摸清分布在__市直各部门和机构的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家底,为下一步加强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打好基础。二是明确监管范围。在清产核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既符合__实际、又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尽快公布第一批出资人企业名单。三是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确定的职责和监管范围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的衔接过渡。四是在清产核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搞好我市国有企业和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着力抓好__市级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方案和国有企业改革意见的论证,使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改革有方向,思路有依据,措施有落实。

(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进一步优化__市级国有经济结构

按照中央、省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__实际,研究拟定__市市级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指导意见,提出总体思路及工作措施。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力度,促进国有资产在流动重组中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发展壮大。一是采取购并、划转、整合等形式,筛选优势资产和优势企业充实市级国资运营机构,进一步壮大其资产规模和实力。二是按照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和国有经济实力提高的原则,以优势企业和优势资产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依托,以合资合作和规范上市为主要形式,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重点做好鲁化集团、中通集团、鑫亚公司三户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三是对竞争性领域的中小企业放开搞活,通过重组、联合、兼并、租赁、股份合作、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促其获得新生。四是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通过依法破产建立国有资产的退出通道,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好破产企业的资产重组、生产启动和职工安置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确保我市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充实调整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搞好对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的跟踪监督,切实掌握__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指标评价体系,及时掌握企业资产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规范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制度,落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管理工作。完善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预警制度,防范和减少国有资产经营风险和损失。进一步完善外派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制度,确保做到对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严格进行年度审计、任期审计、离任审计和重大事项专项审计。健全我市国有企业外部监督和内部民主监督制度。

(五)规范和完善企业负责人管理,确保我市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企业负责人管理范围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奖惩制度,修订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确保考核结果的全面性、科学性、准确性。探索建立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机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建立企业负责人定期考核制度、谈话制度等。

(六)以多种形式推进中小企业改革

“抓大放小”是中央总结我国国有企业20年来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而提出的一条重要的、有针对性的、可行性的方针。所谓“大”,是指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具有优势的产业和产品。中央提出的“抓大”,是从整体搞活搞好国民经济和国有经济这一全局出发,国家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的大企业、大集团,通过扶植大企业、大集团,把一大批中小企业吸引到自己的周围,形成紧密联系,协调配合,有影响力的产业群体。所谓“放小”,就是放开搞活中小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让它们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国家不再进行干预和承担无限责任。我市中小型国有企业改革可采取以下多种方式进行:出售 改制一批,鼓励企业内部职工购买企业产权,建立以职工内部持股为主的股份制企业。兼并收购一批,鼓励大型骨干企业或非公有制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承包租赁一批,对产品有市场但资不抵债、又难以破产的企业,鼓励企业职工,经营者或其他法人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嫁接改造一批,鼓励境内外法人和自然人持资入股,嫁接改造中小企业。剥离分立一批,对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将企业部分有效资产从母体中剥离,组建新的法人实体。“零”资产转让一批,对没有净资产或净资产为负数的企业,在受让方合力承担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实行“零”资产转让。摘帽换牌一批,对国家和集体没有“戴红帽子”的企业,在明确权力和义务的基础上,还其民企的本来面目。破产退出一批,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或倒闭企业,依法实行破产。

(七)坚持依法规范运作

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方利益,是利益格局的重组,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诸多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甚至违法违规。因此,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既要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又要严格依法规范运作。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摆到重要位置,依法依规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