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6:27: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评估的评估依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资产评估 会计 协调与合作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简介
(一)资产评估的含义及特点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资产评估是伴随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其业务涉及产权转让、破产清算、资产重组、资产抵押以及财产纳税、财产保险等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具有以下特点:1、市场性;2、公正性;3、专业性; 4、咨询性。
(二)会计计价的含义及特点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阶段,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 1、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 2、以会计凭证为依据。 3、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一)会计信息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经常会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数据和会计方法。评估人员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会计信息都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同时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对资产评估的质量有重要影响。资产评估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程度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主要对象
资产评估是在会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许多概念源自于会计,且资产评估的很多工作与会计密切相关。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简单的依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资产分类划分的,资产评估在评估项目方面的阐述口径与会计是非常一致的,即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三)现代会计计量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得到大量运用
资产计价方法有历史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多种方法。其中:历史成本法是最传统的计价法,其余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分析其特点,历史成本法具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长期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规定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但现在通货膨胀非常严重,动摇了会计关于币值不变的假定,历史成本法的弊端就自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虽然在理论上现代计价法能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目前在会计实务中现代计价法还行不通。但是,在发生产权交易、变动时,必须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的依据,显而易见,帐面历史成本不能反映资产价值,须采用现代计价法才能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区别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发生的假设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学的基本前提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而资产评估中的基本假设是持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算假设。会计必须同时满足四个基本假设,而资产评估只满足其一即可。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目的不同
会计学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论资产,是货币能够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会计学中资产计价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是就资产论效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在新的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则是为资产的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了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中的资产所指对象的范围不同
对于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资产是指为特定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会计计价的资产是指为经济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如,对一些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可以进行评估,但会计工作中,只有在企业重组时才能对自创无形资产予以确认。此外,会计计价将开办费、待摊费用等也作为资产,而在资产评估中,只是以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为评判标准,这样,一些过时的设备、无用的待摊费用的价值为零或者只有残值。
(四)二者的计价基础不同
资产评估得到的是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在会计中资产计价依据的是历史成本。时点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会不同,而会计上账面原值不会改变。就资产评估而言,专业人员须对所评估的资产的市场行情非常了解,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评估模式来套用。对于会计计价而言,则更多是考虑历史成本。
会计师更注重历史成本而评估师更注重市场价值,这也是评估师和会计师在关注点方面的最大差异。会计准则中要求会计师必须准确记录建筑物成本,然后定期以折旧的方式将建筑物成本调整为期末净值,该处理方法是以建筑物日渐老化而丧失其使用价值为理论依据;而资产评估师则对其市场价值更感兴趣。在衡量企业各类资产的价值时,评估师和会计师有不同的看法。按照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要求,会计将取得各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依据为成本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也容易确定和核查,且数据比较可靠。而资产评估是为资产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价值尺度,在资产交易市场比较发育,能够比较容易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的交易案例参照物时,对资产评估的计价大多采用现形市价法。现在,物价水平波动很大,时间越长,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间的差距就越大。
(五)二者的计价方法不同
在评估之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 要收集被评估资产各方面的信息,在获得详尽资料的前提下,对被评估实体价值再作出相应的判断。在评估过程中,往往要根据供求原则、预期收益原则和替代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它更多的强调评估师的判断,这也带来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则简单得多,只需要在原始账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即可确定资产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往往是直接计算得出的,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差距,但在计价中也非常可靠。
(六)二者的程序不同
会计计价有较固定的程序和准则,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即使是对不同人员,如果是同样的工作,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而资产评估就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自由度,对同样一项资产的评估,不同的人,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谨守职业操守,为客户和信息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关于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共同发展的思考
(一)改变会计报告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
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或者发生交易行为时需公布其资产评估及账项调整的资料外,有关资产变动、物价波动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未纳入会计报表信息的范围。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会计报表中未能列示的重大的信息必须予以披露。根据以上的分析,会计报表无法提供企业真实的价值等方面的信息,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改进相关会计准则,用资产评估报告对现有会计报表的不足进行修正,即:改变会计报表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这样,表内信息就反应传统的会计方面的信息,表外信息反映资产的评估价值,既不随意调整账面价值,又让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资产的价值。达到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让会计报告尽可能给报告使用者提供最充分且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信息。
(二)明确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各自的作用
由于会计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或者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加之谨慎原则的运用,因此会计账面数据低于现行市价,进而低于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是必然的。还有,当企业发生产权交易合作分立合并等业务时,完全使用账面历史成本作为交易价值明显是不合适的。
相对于政府管理、投资者及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而言,会计的计价方式应该是较适宜的,我们没有完全以市场价格来取代现行会计计价的理由。但是为保证产权交易具有公平性。我们不能无视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甚至认为评估可有可无。
(三)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与合作
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现代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基础行业,它们尽管在遵循的理论、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有各自的特点,新会计准则已经实施,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将变得更加紧密,二者既相互依存,又需要相互合作和支持,达到共同更好的发展。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会计需要学习和研究资产评估,包括评估技术,并及时向资产评估界寻求技术支持;反过来,新会计准则也给资产评估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比如,由于物价波动比较大,注册会计师在编制报表提取减值准备时,仅评账面历史价值无法准确的进行减值准备的测算,需要借助资产评估师了解资产的现值。当然,这也是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挑战,所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也要抓紧学习并掌握新会计准则,尤其是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方面的要求,要研究和掌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领。可以大胆的说,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之间的联系将会是空前的。此外,资产评估师经常利用或者参考会计信息资料,比如: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大量的利用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和财务预测数据等。当然,企业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自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不管是会计计价需要利用资产评估的结果,抑或企业价值评估参考会计资料,都反映了资产评估与会计是有着重要的联系,随着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披露资产现值需求的提高,二者之间的联系会愈加广泛。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协调与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有效互动,促进各行业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杰.会计视角下的资产评估.2011.
[2]刘萍,徐泓.资产评估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姜楠.资产评估学.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 资产评估 会计 协调与合作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内涵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及特点。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是某一时点的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资产评估是伴随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其业务类型涉及产权转让、破产清算、资产重组、资产抵押以及财产纳税、财产保险等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具有以下特点:(1)市场性;(2)公正性;(3)专业性;(4)咨询性。
(二)会计计价的内涵及特点。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阶段,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 (1)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2)以会计凭证为依据。(3)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一)会计信息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经常会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数据和会计方法。评估人员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会计信息都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同时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对资产评估的质量有重要影响。资产评估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程度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二)都是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主要对象。
资产评估的发展起源于会计,其许多概念源自于会计,其很多工作也与会计密切相关。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分类划分的,资产评估在评估项目方面的阐述口径与会计也是非常一致的,即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三)现代会计计量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得到大量运用。
资产计价方法有历史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多种方法。其中:历史成本法是最传统的计价法,其他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分析其特点,历史成本法具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长期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规定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但现在通货膨胀变得非常严重,大大动摇了会计关于币值不变的假定,历史成本法的弊端就自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虽然在理论上现代计价法能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目前在会计实务中现代计价法还行不通。但是,在发生产权交易、变动时,必须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的依据,显而易见,产权持有者都认为:帐面历史成本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只有采用现代会计计量法,引入公允价值才能更真实地反映资产在交易时点的现实价值。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区别
(一)假设前提条件不同。
资产评估中的基本假设是持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算假设;会计的基本前提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会计须同时满足四个基本假设,而资产评估只满足其中一个假设即可。
(二)目的不同。
会计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而论资产,是货币能够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资产计价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是就资产论效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在新的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则是为资产的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了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二者所指对象的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中所指资产,是指为特定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会计计价中的资产是指为经济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比如:资产评估可以对一些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会计工作中,只有在企业重组时才能对自创无形资产予以确认。此外,会计计价将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也作为资产,而在资产评估中,只是以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为评判标准,这样,一些无用的待摊费用、过时设备的价值为零或者只有残值。
(四)二者的计价基础不同。
资产评估得到的是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在会计中资产计价依据的是历史成本。时点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会不同,而会计上账面原值不会改变。就资产评估而言,专业人员须对所评估的资产的市场行情非常了解,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评估模式来套用。对于会计计价而言,则更多是考虑历史成本。
会计师更注重历史成本而评估师更注重市场价值,这也是评估师和会计师在关注点方面的最大差异。会计准则中要求会计师必须准确记录建筑物成本,然后定期以折旧的方式将建筑物成本调整为期末净值,该处理方法是以建筑物日渐老化而丧失其使用价值为理论依据;而资产评估师则对其市场价值更感兴趣,比如,一些过百年的古典建筑物,在会计上早已经折旧完毕,但资产评估认为其价值非常高。在衡量企业各类资产的价值时,评估师和会计师有不同的看法。按照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要求,会计将取得各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依据为成本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也容易确定和核查,且数据比较可靠。而资产评估是为资产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价值尺度,在资产交易市场比较发育,能够比较容易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的交易案例参照物时,对资产评估的计价大多采用现形市价法。现在,物价水平波动很大,时间越长,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间的差距就越大。
(五)二者的计价方法不同。
在评估之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要收集被评估资产各方面的信息,在获得详尽资料的前提下,对被评估实体价值再作出相应的判断。在评估过程中,往往要根据评估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它更多的强调评估师的判断,这也带来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则简单得多,只需要在原始账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即可确定资产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往往是直接计算得出的,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差距,但在计价中也非常可靠。
(六)二者的程序不同。
会计计价有较固定的程序和准则,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即使是对不同人员,如果是同样的工作,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而资产评估就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自由度,对同样一项资产的评估,不同的人,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谨守职业操守,为客户和信息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如何促进资产评估更好地服务于会计
(一)改变会计报告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
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或者发生交易行为时需公布其资产评估及账项调整的资料外,有关资产变动、物价波动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未纳入会计报表信息的范围。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会计报表中未能列示的重大的信息必须予以披露。根据以上的分析,会计报表无法提供企业真实的价值等方面的信息,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改进相关会计准则,用资产评估报告对现有会计报表的不足进行修正,即:改变会计报表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这样,表内信息就反应传统的会计方面的信息,表外信息反映资产的评估价值,既不随意调整账面价值,又让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资产的价值。达到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让会计报告尽可能给报告使用者提供最充分且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信息。
(二)在会计计价中,进行财产清查时资产评估往往必不可少。
按照相关财务制度,会计计价中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财产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对于盘盈的实物资产,需要对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现实价值,以资产评估结果入账,这个时候资产评估就是必不可少的。
(三)在对外投资中,资产评估定价是会计计价的基础和前提。
企业对外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如果以账面价值直接计入被投资企业,实物资产往往价值非常低,有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0,为什么?投入研发的费用直接被分摊作为以前的费用了,账面价值没有反映,就算反映也只是成本,一些专利等无形资产,其实际价值可能比投入部分上涨了几十倍或者上百倍,必须要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价值,并根据评估结果入账,这是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尽快制定财务报告利用资产评估结果的相关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于2007年颁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在实际工作中,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报告越来越多。曾经有一个上市公司公布了一项土地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多万元,但在财务报告时点的实际评估价值达到3亿元,而企业在账面上一直以历史成本记录,没有进行调整,本次评估结果公布后立刻引起股价连续多个涨停。这充分体现了资产评估对财务报表的修正作用。当然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也提到了很多,财政部在很多文件中也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但财务报告如何使用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修正?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性的准则还非常欠缺。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更具可操作性和更加细化的具体准则。
(四)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发展势在必行。
资产评估与会计尽管在遵循的理论、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有各自的特点,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已经变得更加紧密,二者既相互依存,又需要相互合作和支持,达到共同更好的发展。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会计需要学习和研究资产评估,包括评估技术,并及时向资产评估界寻求技术支持;反过来,新会计准则也给资产评估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比如,由于物价波动比较大,注册会计师在编制报表提取减值准备时,仅凭账面历史价值无法准确的进行减值准备的测算,需要借助资产评估师了解资产的现值。当然,资产评估行业要更好地服务于财务报告,这也对资产评估师提出了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要抓紧学习并掌握新会计准则,研究和掌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领。随着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披露资产现值需求的提高,资产评估必将更好地为会计服务,财务报告也将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丰富、更充分、更准确的信息资料。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协调与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有效互动,促进各行业的共同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刘杰.会计视角下的资产评估.2011.
[2]刘萍,徐泓.资产评估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姜楠.资产评估学.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国有产权交易;资产评估;理论体系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0.001
[中图分类号]F123.7;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0-000-01
国有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产定价的重要依据,评估机构能否独立、公正、科学评估,是保证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真实、客观和公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
1 资产评估在国有产权交易中的意义和作用
产权交易主要是重新组合闲散、低效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各项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提高企业综合效益,促进其作用有效发挥。因此,做好资产评估工作十分必要。
第一,资产评估有助于维护和协调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权益,资产评估是产权交易中双方作出决策时的重要咨询资料,为他们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资产评估也是衡量产权交易价格是否基本公平、公正的价值尺度,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价值尺度和依据。
第二,资产评估有助于推进产权交易的健康进行。一方面,资产评估是确保国有产权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推动各项工作透明化进行;另一方面,资产评估是国有产权交易规划化、科学化工作赖以建立的基础。
第三,资产评估有助于充实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一项有力的监管措施,有利于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同时,它还是确认目标企业价值和监管企业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为这些工作开展提供指导。
2 国有产权交易中资产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管理人员和企业认识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意义,但由于制度、人员等因素的制约,目前评估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管理混乱,评估机构缺乏独立性。例如,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上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政府和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界限不清,导致他们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同时,政府行政干预过多,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较弱,难以有效保障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二,法律法规不健全,评估机构缺乏责任制约。目前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法规不健全,原有法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规范各项工作。且资产评估机构承担的是有限责任,难以真正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一旦客户权益受损,他们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执业不规范,评估机构缺乏竞争力。资产评估行业尚未制定统一的执业准则和标准,导致执业不规范,影响评估水平提升。另外,评估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评估质量低,缺乏竞争力,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发展的需要。
第四,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评估机构缺乏专业性。例如,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理论人才,职业道德建设尚不完善,一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第五,基础理论薄弱、评估机构缺乏市场性,主要表现为资产评估基础理论薄弱、评估方法以非市场化的方法为主,制约评估工作水平的提升。
3 建立国有资产独立评估机制的几点措施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利益,今后在国有资产评估中需要采取以下改进和完善措施。
第一,以实现行业统一管理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为资产评估营造公平、开放、统一的环境,促进各项评估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规范资产评估,推动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以制定统一的评估法律为核心,建立健全我国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统一资产评估准则。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明确评估主体、执业规则和管理模式,对现行法律法规改进和完善,明确和健全各项制度,有效规范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确保他们规范履行自己的职责。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为评估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和指导,要想推动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完善准则体系,建立统一、完善、权威的准则体系,有效指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第三,以推进合伙制为主要模式,促进评估机构经营机制市场化转换。注重提高评估机构的综合水平,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构建完善的内部经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合伙制在注册会计行业得到推广和应用,能最大限度地强化评估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职责,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他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因而评估机构可以向这种模式转变,提高评估工作水平。
第四,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与职业道德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重视优秀评估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建立高素质资产评估师队伍。加强培训工作,确保业务培训落实到位,取得实际效果。重视基础理论、文件、规章制度学习,掌握评估标准和技术方法,熟悉评估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坚持长期、持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第五,加强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完善评估理论体系。加大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力度,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理论和方法,重点关注企业经营能力和风险,强调管理层道德和个人品质评估。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和布局,建立资产评估信息网络系统,重视信息技术应用,构建便捷的交流平台,提高评估工作水平。
4 结 语
通过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规范资产评估各项工作,促进国有产权交易工作顺利进行,能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维护企业利益。
主要参考文献
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是评估资料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不仅仅是为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而主要是评估机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服务的依据。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的整理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基础工作,不仅是资产评估机构形成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一切依据和理由,也是证明资产评估工作人员按照资产评估法定程序完成了一切工作的文件说明。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代表了一个资产评估机构的实力与水平,显示了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行业中竞争能力的强弱。
关键词:
工作底稿;缺陷;完善方法
一、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内容概况
(一)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的概念及作用1.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的概念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及相关和获取的资料。以书面记录的形式反映评估工作的全过程。一般来讲,一套完整的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应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法律性文件、证明及资料。(2)反映委托单位基本情况的资料。(3)对委托单位实施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等工作程序的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记录。(4)对委托单位会计政策的调查纪录及问题的分析和评价资料。(5)对委托单位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的各种记录和查证资料。(6)对委托单位资产和负债进行估价的记录和资料,包括各种资产的评估原始记录表,成新率鉴定表、取价依据的分析资料、评定估算作业表等。(7)对资产技术性能或质量状况进行鉴定的依据、分析和评价的建议。(8)评估人员关于重要评估问题的记录,包括在资产评估工作中发现的例外情况和非正常事项的解决以及处理情况的建议、记录。(9)其他有关的记录和被评估资产价格资料。(10)资产评估报告书底稿。
(二)编制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的要求《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的第二章中对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有如下几条:①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工作底稿的建立与管理。②工作底稿应反映评估计划的实施,支持评估结论。③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的记录,还要有清晰明确的结论。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全面展示资产状况。④工作文件有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其他形式的文档各类形式,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工作论文形式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电子记录,对评价结论影响显著,记录和评价等的查询,计数过程,应同时形成文件。
二、我国资产评估底稿现存问题
(一)工作底稿结构不合理不清晰基于评估机构在各种形式的经验的一些机构所编制的评估工作底稿,内容不全面,项目不明确,语言不恰当,要求不合理。一般只是将收集各种数据绑定在一起,纸张大小,残缺的现象很严重。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其内容、结构、形式多种多样,所收集的数据没有统一规范化标准,收集多少是多少,有时候这种差别严重影响到工作底稿价值。
(二)闭门造册、凭空补添个别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对管理部门检查,甚至填制假的凭证记录,肆意添加证据,损害了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形象,不利于产业的社会公信力。由于资产评估起步本来就晚,人才匮乏也是其残酷的现状,而目前的工作量之大之繁琐,从业人员难以应对。时间的紧张造成了工作质量的下降。
(三)保存制度不够完善由于评估底稿自始至终的记录评估行为过程,其内容繁琐复杂程度可想而知,在实际评估业务中我们都是用纸张来实际记录其发生过程步骤,难免有时会出现破损漏印的情况,加之纸张本身就易破损,保存难度可想而知。若出现火灾或者评估机构搬迁之时,很容易丢失。另外,我国资产评估底稿的电子档案还不发达,往往更多依赖复印扫描来收集资料以便归档,底稿没有完整的电子版形式,堆积的纸张成为其唯一存在的形式,这又是欠缺之处。
三、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的完善方法
(一)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编制规划方案1.规范内部标识。为了节省时间,工作底稿,对传统的内容或使用的多次重复的内容,你可以使用标识符的简化表示,但要解释其含义,并保持一致性。2.严格签署。评价机构要建立一个工作文件审查系统,逐个审阅检查工作底稿。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的工作文件的评审,应当指定有关人员处理。3.杜绝闭门造册。严格监管力度,杜绝闭门造册,凭空补添编制资料及记录说明的行为发生,对于现存的评估底稿应派专人严格检查其真实可信度,顺序排列情况,完整程度等。4.资料来源保存。直接从评估单位、客户或工作文件的单位得来的消息,应当由提供者签名。5.电子底稿的试行。进行电子底稿试行点的举措,从一个试验点展开推行,无论是在商务场合发生的第一次尝试,还是日后取得对方公司的复印扫面件,都应该备用电子档,做到纸质一份,电子一份。防止意外情况对工作底稿带来的不可修复性伤害。这样一旦技术可以实施,便在全国推行开展,让一切评估业务有据可查,方便监管部门审核,方便资料的快速提取了解。
四、结束语
总之,资产评估工作底稿作为高技术工作的基础,是资产评估机构的形成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出具证明的根据和理由。在某种意义上,它代表了资产评估机构和水平,并显示在资产评估行业的竞争能力强和弱的资产评估机构。因此,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一个标准的工作底稿,这将是根本性的措施,提高资产的质量评价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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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评价标准
资产评估是产权交易、资产重组、公司上市等经济行为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由于资产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到上述经济行为中相关利益者的经济利益,因此,资产评估质量就成为相关各方关注的焦点。然而如何评价资产评估质量的高低,不同的利益主体却有不同的标准,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供给者和监管者对资产评估结果有着不同的预期,对资产评估质量的判断标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并由此产生了对我国目前资产评估质量的置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质量评价标准的对策。
一、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及其对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
质量在ISO9000中被定义为“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判断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也必须考虑资产评估信息需求者的期望。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是资产的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包括代表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的政府部门、具有广泛的潜在投资者的资本市场及企业或单位的股东等。
1.国有资产所有者对资产评估质量的判断标准是基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有关资产业务顺利进行的预期。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权的代表,是我国资产评估信息的最主要需求者。目前,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国有出资人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当国有资产发生产权变动或相关事项时,资产评估结果成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产权交易价格、做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国资委对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要求评估机构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其被评估资产的市场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有关资产业务的顺利进行,使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在资本市场上,现有的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对资产评估质量有着不同的预期。资本市场中对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是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
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根据自身利益考虑,对资产评估质量评价的标准必然是不能漏评、少评企业的资产,甚至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多评资产,以抬升公司股价,创造良好的社会声誉;而潜在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相对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其对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是要求资产评估机构不能与企业合谋,而应站在公正的立场,对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价值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以减少投资的盲目性,保护自身利益。
3.委托方在资产交易市场上所处的位置不同也会对资产评估质量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在正常的资产交易中,买方总是希望以最低的价格购买,而卖方则总是希望以最高的价格出售。资产评估结果是产权所有者确定资产交易价格或实现某种经济行为的重要依据,当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是资产买方时,他就会希望低估资产的价值,并会提供有关信息来影响资产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判断,从而达到自己对资产价值判断的心理预期值。如在国有企业改制或产权转让等资产评估项目中,企业的现有管理者为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国有资产,他们就会希望低估资产的价值,并认为低估是合理的。而当委托方是资产的卖方时。他就希望评估机构能够高估资产的价值,从而达到自己对资产较高价值的心理预期值。如在对外投资、抵押贷款等资产评估项目中,为了在投资的企业或项目中占有更大份额或从银行取得更多的贷款,委托方往往会认同高估资产的价值。
由此可见,委托方对资产评估的判断标准是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来定的,他们希望通过资产评估来实现从中获利的目的,他们对资产预期的心理价位往往是评价资产评估质量好坏的标准。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政府部门、资本市场和委托方都是站在需求者的角度进行评估质量的评价的,但由于不同的需求者期望通过评估所达到的目的不同,导致他们对资产评估质量评价的标准也不同。
二、资产评估信息的供给者及其对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
资产评估信息的供给者是专门从事资产评估服务的资产评估专业机构和人员。作为资产评估信息供给者,资产评估机构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信息主要存在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要保证进行资产评估的结果及所出具的报告能够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在审核中顺利通过。我国目前对国有资产评估实行的是审核、备案制,对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必须经过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核,如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只有通过这些部门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2]因此,资产评估报告能够通过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是资产评估机构判断资产评估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资产评估机构关注的重点。目前,资产评估管理部门审核资产评估质量的依据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等规范另一方面,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要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在按照行业规定的准则和规范进行执业的前提下,必须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需要考虑客户的一些要求。顺利完成评估项目并得到客户的认可是资产评估机构判断执业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因此,从本质上说,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的评估过程就是这两方面权衡、协调的过程,而资产评估报告则是利益协调结果的体现。
从整个市场上资产评估业务的供求关系看。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发展速度较快,而资产评估业务领域扩展速度则相对较慢,出现了资产评估机构之间竞争加剧的状况。巨大的竞争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影响到资产评估信息的可靠性,委托方为了实现特定目的,利用强势地位诱使或要挟评估机构按他们所需要的结果进行评估,否则就不付款或转向其它机构,导致有些机构迁就委托方的要求,操纵资产评估值以迎合委托方的期望。
可见,作为资产评估信息供给者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过程,实际上是在设法满足委托方要求又能符合相关部门审核要求的夹缝中规避风险,同时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的过程,而这与评估机构所应具备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相背离。作为社会性中介机构,评估机构若要提高公众对评估结果的信任度,必须保持独立性,不被各种利益左右,也不能仅仅为应付审核走过场,必须根据评估准则,按照评估程序得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当资产评估机构真正做到独立、客观执业的时候,其对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就不会因客户需要而异,而会形成统一合理的评价标准。
三、监管者及其对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
资产评估信息质量的监管者主要包括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从资产评估信息的政府监管部门来看,目前我国政府对资产评估信息质量的监管部门主要有国资委、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政府作为评估信息监管者,依据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等部门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对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管。其对资产评估信息的要求主要是:评估机构能够提供真实的资产评估信息,为企业资产产权变动创造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以避免因资产信息的不真实而影响企业问的公平交易,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如200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和开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业务质量两个方面,其中对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检查主要是对近三年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抽查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向有关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从业人员询问等方式,检查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其中重点检查评估机构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资产评估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的准则和规范,是否故意做出错误的专业判断,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存在虚假、不实的内容等。转中国-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协会来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各省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信息的监管施行自我约束机制。协会通过制定资产评估准则、审查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等方面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行为。因此,行业协会对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主要是考察评估过程是否按照执业规范和准则的要求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即资评估相关准则是行业协会的主要评价标准。
通过对资产评估信息的需求者、供给者和监管者三方的分析,可以看出,三方作为“理性人”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对资产评估质量标准认识的不一致。由于评价标准不同,三方博奕的结果往往成为牺牲社会公益的负和博奕。因而需要协调三方对评估质量评价标准的认识,统一评价标准,建立一个正和博奕,以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协调各方利益,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质量评价标准
(一)以社会公众利益为本,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
对资产评估的质量评价是建立在质量标准基础上的。作为一项社会中介服务,资产评估应有其衡量服务质量的统一标准,而且这个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不能有所偏袒,充分体现资产评估的公正性。目前资产评估的质量标准主要是以资产评估准则的形式出来的,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是由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由财政部实施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是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利益的代表,也就是资产评估信息的供给者利益的代表,财政部、国资委是政府利益的代表,也就是资产评估监管者利益的代表,同时也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而作为广大资产评估信息需求者的社会公众则很难参与到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这样,社会公众的利益就很容易被忽视。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的首要目标是“为公众利益”,我国在2004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一基本准则》中的第一条也指出了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可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已成为国内外资产评估行业制定资产评估准则的目标。只有在资产评估准则中真正体现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且充分考虑了资产评估各当事人的利益,资产评估准则就可以成为资产评估各相关利益者评价资产评估质量的共同标准。
(二)明确资产评估相关各方的责任
协调资产评估信息需求者、供给者和监管者的认识,形成统~标准,重要的一点是明确各方的责权关系。从本质上说,资产评估质量的形成过程是需求、供给与监督三者反复博奕,实现利益均衡的过程。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一齐采取措施,才能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的目的。
从资产评估信息的供需方面考察,供需双方首先要明确资产评估的目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评估信息对于其提供者和使用者而言是一种权利的体现,资产评估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对自己所作的评估结论承担各种责任。国家有关部门要对资产评估的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才能避免评估结论过高或过低而降低资产评估结论的法律效果和权威性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委托者及资产占有者的责任是提供有关资产的真实可靠信息,积极配合评估机构工作,不能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对评估机构威逼利诱,保证市场的公平有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认识
资产评估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的工作,因而必须加强对资产评估有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发展的历史不长。许多人对资产评估行业还比较陌生,甚至有些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把资产评估作为达到自己不法目的的手段,给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施加影响。因此,应当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直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对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都有所了解。这样不仅有助于统一社会公众对资产评估质量标准的认识,还可以对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社会监督。
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F12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6-0122-03
1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指的是人们对资产评估成果的价值属性的诠释和表达,不同价值类型下的被评估资产,对其评估出的价值性质是不同的,这一点根据评估数目的差异性得以体现。
人们将资产评估类型按照多种划分标准进行划分。最常运用的划分标准是根据资产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划分。
根据已经提出的市场价值观念,划分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种类型。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决定了企业该如何选取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只有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被确定后,才能选取相应的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结论的确立之前,必须要有一个具体的条件,这个条件是假定的条件,然后再根据现阶段的市场条件状况和评估目的来确定相应的价值属性。
资产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中首先应确定评估资产价值类型,再依据特定评估目的来确定最恰当的价值类型,然后选取最合适的方法评估被估资产,并得出最终结论。
笔者认为:
①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往往由不同的资产价值类型决定,因此,每种类型的评估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这种特点是其他方法不具备的,因此评估方法之间没有替代性和可比性,即不一样的资产评估方法表现出被估资产不同的价值类型。
②资产评估人员应根据指定的评估目的,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准确地划分出来,因为这不仅决定着企业对资产评估方法该如何选择,也对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具有很大影响。
③由于不一样的资产有不一样的价值类型和价值属性,因此,资产评估人员确定估测资产价值时不仅仅要把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要求作为依据,还应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不一样的价值属性或价值类型反映资产价值决策。
2 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指的是评估资产价值的技术思路,以及完成该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类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和集合。目前最有代表性的资产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2.1 收益法
收益法根据现阶段的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值,来判断企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也就是说,这种方法是以资产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投资者在考虑是否投资某资产时,都是以资产现在及未来的收益情况为标准来确定其支付价格,一般投资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被投资资产未来产生的收益价值,即回报,即收益额。
如果该项资产的收益能够在未来有更多的增加,那么其评估价值也随之变大,反之,评估价值会随之变小。运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是估算出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值,之后再按折现率或者资本化率折算成现值,从而进一步完成被评估资产的价值的估算。具体评估公式为:
P=■■
式中,P表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n表示收益年期;
Ri表示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
r表示折现率或资本化率。
由此可知运用收益法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如下:
①首先能够预测出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值,并运用货币衡量。
②要求被评估资产的所有者能够对预期收益取得后所承担的风险做出准确地预测,并运用货币衡量。
③还需要预测出被评估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
由于收益法是按被评估资产获利能力确定资产价值,因此收益法能较真实和较确切地表现资产的资本化价值,能够解决利用市场法不能解决的问题,并实现成本重置,在此基础上保证正常使用收益符合国际惯例要求并得到全面体现。但是因为需要准确地把握收益额、折现率、收益年限等相关参数,实施难度大,且易被人们主观决策和未来不可预测多种因素左右,评估范围必然受到制约,从而导致评估结论不够准确。
2.2 市场法
市场法是一种先取得市场中同类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并通过对交易价格数据的对比或分析,来进行资产价值评估的技术方法。运用市场法的理论依据为均衡价值论和资产价值论,市场法通常以比较和对比的方法作为评估思路从而实现被估资产价值的估算。一个投资者在购买某项资产时,会做出十分理智的判断,所以根据他的推断和分析,最终给出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上同类替代品的现行价格。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全面掌握评估对象的相关的信息,这也是市场法的评估条件。
评估公式如下:
P=P’×A×B×C
式中,P表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P’表示可比交易实例价值;
A表示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表示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表示房地产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由此公式可以看出,构成市场法评估的组成部分有资产的功能、实体特性、质量、市场状况和交易状况件等,因此,进行资产评估时应考虑其多项可比因素。
市场法使用之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要有保证市场的活跃性和公开化。
②保证市场上存在类似可比资产和相关交易活动公开进行。
③收集市场上的可比的指标和技术参数。
由于运用市场法可以直接取得其评估参数、指标,因此被估资产现行市场价格相对来讲很客观,被评估资产价值准确性越高,各相关方对其理解也就越深刻。
使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得到的结论固然准确可靠,但市场法的运用条件却十分严格,因此其适用领域有限,市场法的运用环境为公开活跃的市场,对地区环境也有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是实际存在的有形资产,对于部分机械设备和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适用。
2.3 成本法
成本法又叫重置成本法,是一种首先对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进行估算,再对评估对象的经济、功能实体性等贬值因素进行估算,最后将存在于重置成本中的这些因素一一减去,从而获得评估对象的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
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某项资产时,内心的价格往往低于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具体评估公式为:
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再取得资产进行评估,其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①评估对象应该处于持续工作状态或假设处于持续工作状态。
②评估对象必须有足够丰富的历史资料。
③评估对象的贬值特征会随着时间发展而展现出来。
成本法的资产评估范围不包括推移价值与时间成反比的资产。这是因为成本法的评估思路上是依据据资产的损耗状况,所以这种评估更适用于单项资产和特定资产的评估。
成本法可以在收益法和市场法难以运用的情况下使用,即在难以获得被评估资产难未来收益值或难以获取被评估资产的市场数据的状况下,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然而成本法的运用也有些许弊端,其工作量非常大,经济性贬值不易全面计算,因此很难确定历史资料为依据的假定的可能性。
3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的案例分析
3.1 案例背景
本文将某港口码头股权让渡所涉及相关权益价值评估作为案例。A公司持某港口码头的国有股份股权22.5%,现拟将股权让渡给某外资企业,作为该让渡行为所涉及的港口码头股东相关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被评估的港口码头在1986年8月成立,并在1989年1月开始运营,经营状况如下:主要业务是进出口货物的港口装卸和仓储生意; 同时还代办全国各地经XX港至其他地方的往返转运运输业务手续。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某会计师事务经过审计后得出数据如下:总资产值为9,603.31万元,总负债值为2,228.81万元,净资产值为7,374.50万元。2012~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依次为4,024.92万元、4,211.50万元及4,174.15万元,净利润依次为2,422.91万元、1,819.48万元及1,845.28万元。
3.2 案例内容
3.2.1 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评估A公司拟将持有的XX码头的股权让渡事宜,以及相关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公允价值。
3.2.2 评估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XX码头的股东所有权益。评估的范围是XX码头的所有资产及相关负债。
3.2.3 评估基准日
2014年12月31日
3.3 价值类型判断和资产评估方法选取
本次评估的内容主要为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对象的相关状况,以及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情况下所呈现的市场价值。由此推断,评估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可采用市场法。
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发现,其股票市场的发展尚未成熟,因此从股票价格方面进行其价值评估不可取,故不采用市场法评估其价值。被评估企业如果能保证持续经营,且企业的各项经济资料齐全,则恰巧满足成本法评估的运用条件。
因此,如果可以满足评估目的,那么部分资产可以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被评估企业在现有经营管理模式下,经济收入来源相对稳定,因此也能够对未来收益做出相应的预测,因此也能完成对未来收益所产生的风险的预测。
现阶段,被评估企业处于较成熟的港口码头运输行业,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其经营年限也可以被预测,以上条件满足收益法的基本条件,因此可以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最终选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3.4 评估过程
预计未来三年收益额为4 421.06万元、4 428.42万元、3 935.59万元,确定折现率为12%,故该净资产评估值:
P=++=13,785.07万元
3.5 评估结论
通过收益法估算后得到评估结果如下:净资产评估值约为12785.07万元。
由于此次评估的目的是被评估资产的客观公允价值的全面体现,以期为拟对外转让涉及的企业股东相关权益提供参考建议。
因此,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由上述的案例结果可知,资产评估人员评估方法选取的可能性多种多样,原因是被评估资产的资产价值类型和资产评估方法具有多样性的特点。选用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其结果自然是不同的。这是因为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被估资产所处的市场状况具有差异性,继而导致被估资产未来预测的使用状况和使用年限以及资产价值类型的选择也大有不同。资产评估人员在评估时能够正确选择适合企业自身条件和特点的资产评估方法,有利于被估资产价值的明确。
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人员在进行实际评估时,应考虑这三个方面:
①选择的资产评估方法要适用于评估对象。由于评估对象的类型和企业存在的状况限制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所以在实际评估中,面对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企业的评估方法往往采用成本法,面对工艺性质独特且正在经营的企业,往往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②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应考虑到评估工作的效率。在实际评估中,应该保证评估某资产所需的数据和信息资料的数量尽可能多,目的是选择评估方法时,减少这些数据和信息资料对它的制约,保证数据和信息资料分析足够充分,从而选择出最为适合的评估方法。
③资产评估方法选取时,应对所有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全面考量。在选择某种评估方法进行资产的价值评估后,必须在考虑到该种方法是否能够与具体评估业务相匹配、能否安全高效地进行评估,企业条件是否符合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和要求等。
4 结 语
总而言之,选择评估方法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类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
第一,保证评估方法与价值类型相统一;
第二,充分考虑此种方法对评估对象的适用性;
第三,充分考虑评估对象的各种假设条件和参数数据能否与评估结论在逻辑上保持一致。资产价值类型的不同导致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也不同,因此,同一资产的价值类型的差异使其资产价值各有不同,最后得出的评估结论也是多种多样。
这种观点与现阶段存在的评估理论大有不同,因此,对进一步研究和探讨资产评估基础理论大有益处。
参考文献:
[1] 刘杰,曹秀娟.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
[2] 姜楠,王景升.资产评估[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会计计量;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11日
一、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研究的意义
参照世贸组织关于资产的确认标准,在充分遵循资产经济效益标准以及资产重要性标准基础上,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作为资产的衡量标准,进而实现对是否符合资产标准进行有效的衡量。无形资产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下来的各类优势资源及无形条件,而这些因素可以给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额外的经济利益,因此无形资产符合资产的定义,可以被认定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
无形资产符合会计原则中的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以及客观性原则:①满足相关性原则要求。将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并将其纳入到企业的会计管理中,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②满足可比性原则要求。商誉由无形资产和外购商誉两部分组成,如果不确认无形资产,那么就会造成企业冲抵收益的成本口径不一致;③满足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要求。无形资产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攒的各种无形资源、条件,在这些无形资源、条件形成过程中,企业需要支出各项费用,在入账时确认无形资产才能体现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④满足客观性原则要求。无形资产这种能带来超额收益的资产是客观存在的,理应予以确认。
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一)成本法。市场经济中,成本决定着商品交换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成本可以作为估算资产价值的重要方式。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可以采用资产本身的成本进行估价或者是会计计量,也可以用与资产本身等价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构建了与实际条件相同的评估类型,无形资产的实体性陈旧贬值类似于固定资产;功能性陈旧贬值是指技术、管理等功能性条件跟不上当前的发展要求,在新技术、新管理方法的冲击下而造成的贬值乃至失去使用价值。无形资产流动以及变化较快,计量实体性陈旧贬值具有重要的意义;经济性陈旧性贬值是指在整体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导致无形资产相应盈利能力降低,如供需市场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银行贷款比例变化等。
(二)市场法。市场法可以称之为市价法,是通过选取市场交易中与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对象类似的一个或者数个对象,分析对比其成交价格以及会计计量结果,从而对需要进行评估的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会计计量。市场法将市场价格作为评估的主要依据,理论上是选取与被评估资产完全一致的参照资产对象进行评估。但在经济活动中很难保证两个经济事项完全一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多采用近似的参照对象。
(三)收益法。收益法是重要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之一,其操作思路简单,以数据说话,具有较强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其具体操作思路是采用科学有效的折现率计算方法,对于被评估的无形资产在剩下的收益期限内每年的期望收益进行计算,对于期限内的期望收益进行累加,累加结果就是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晚,相关的体系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关于无形资产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这就导致很难对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参数以及方法进行科学有效的选择。以无形资产评估中常用的收益法为例,进行收益计算的时候需要用到收益总额、成本总量、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参数,而这些参数通过市场上公布的信息是很难获取的,不得不依靠资产评估师的个人经验进行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为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二)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认识模糊、评估方法不当。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较难用具体资产进行衡量,只能够通过人们的感官进行识别。以社会的信誉度、营销网络、企业商标等为代表的企业无形资产其市场价值也是不尽相同的,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不同的。但是很多企业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科学理性的认识,对于评估信息采集、评估方法的选取等方面没有重视起来,导致无形资产评估质量较低,较难真实反映出无形资产的真正价值。
(三)缺乏无形资产评估的新方法。单纯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资源形式是不能够满足以知识产业、信息化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的要求,而只有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资产和无形资产才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人力资源作为知识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实现企业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的决定性力量。新经济下的会计核算应该充分考虑人力资源资产的重要性,对其进行准确的确认与计量,并且将其呈现在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包括企业的信誉度、市场占有度、营销网络、社会关系等,这些“无形”的资产在企业市场经营中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
(四)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人员素质较低。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活动来说,如果不能够有效控制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技能、道德素养等因素,那么将会对无形资产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影响。与有形资产评估相比,无形资产评估难度更大,如果评估人员对于财务会计、资金流通管理、内部审计、无形资产评估参数和方法的选择等内容不能够熟练运用的话,那么评估质量将会大大降低。
(五)缺乏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法律。诸多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以及案例可知,造成无形资产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重要因素,是我国当前缺乏科学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体系,导致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不仅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会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造成资产评估风险。我国在无形资产保护上有《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专利法》、《商标法》以及《著作权法》等相关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体系在保护企业以及个人无形资产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无形资产法律标准与国际社会接轨程度不高,不能够完全适应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
(六)缺乏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监督。造成无形资产价值评估质量较低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实际评估中缺乏对评估参数、评估方法选择的监督,导致部分评估人员随意选择评估方法以及评估参数,甚至是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评估活动;缺乏对于评估过程的监督,导致评估过程未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导致评估质量远远达不到实际要求。
四、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对策建议
无形资产体现了企业在品牌影响力、资金雄厚程度、企业运作能力以及强大的产品服务销售渠道等“隐形”资产,是反映企业具有超额盈利能力的重要依据,是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有效参考,如果不能够及时反映,不仅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也会给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
(一)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确保无形资产会计规范性是保持资产评估准确性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采取同有形资产会计处理相同的财会方法,即充分保持资产会计规范的对称性。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的有效性,就需要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
(二)加强数据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当代社会,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也应该适应信息化的要求,不断更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范围以及无形资产评估模型。改变以往传统复杂的人工操作,实现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发展,确保无形资产评估活动能够按照无形资产评估流程有序进行。强化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无形资产评估活动涉及到的各类资产环节与内容,将企业商誉、专利发明以及人力资源等资产均纳入到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进而实现无形资产评估的现代化发展。
(三)重视新型无形资产的出现,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新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商誉在无形资产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凸现出来。商誉是指国有企业或者私营企业在合法的商业运作下,其获得的商业利率高于正常投资回报率而形成的价值。因此从商业的角度上来说,商誉具备不可辨认性,这是指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与企业的价值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因此应当积极探索以商誉为代表的新型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四)提高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专业化资产评估人员是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前提,如何保证企业的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在知识结构、个人能力、道德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水准是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来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机构的建设,注意培养一批合格的资产评估人员,通过对无形资产评估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来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相关法律。实现资产评估的有序进行,就需要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依据当前的资产评估实际,制定并且颁布专业科学《资产评估管理法》,将各种类型的资产都纳入到评估体系中,从而保证资产评估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应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一套最具有权威性的标准。各个地方的立法部门制定法律时应当以这套标准作为立法的基础,不断规范具有评估资格的职业资产评估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监督管理。为了保证职业评估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就需要强化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规范建设,明确资产评估流程各个环节的评估标准,并且将其作为资产评估流程、资产评估模型以及资产评估参数选择的重要依据,保证资产评估活动中能够按照规范的资产评估流程进行评估。同时在资产评估活动中,要始终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放在第一位,在法律框架下实现有效的资产评估,同时要求资产评估人员尊重事实,能够采取独立、客观、规范的评估措施开展工作。
五、结语
尽管从整体来说,当前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确认、计量方法以及处理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于无形资产财务会计问题的研究。而且随着现代金融、会计的不断发展,我国财务会计与国际社会的接轨程度不断提升,全球范围内企业发展与融合不断加剧,关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研究一定会得到不断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沈卉苓.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初探[J].时代金融,2014.24.
[2]孙明昕.对资产评估方法差异的思考[J].时代金融,2014.12.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不仅指导着资产处置价格,而且成为考核资产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和监督资产处置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重要措施。
一、我国金融不良资产的现状
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455.5亿元,其中:次级类贷款2613.2亿元,可疑类贷款5176.6亿元,损失类贷款4665.9亿元,分别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6.63%、1.39%、2.75%和2.48%。与2006年第一季度末相比,不良贷款余额减少了669.2亿元、次级贷款减少了668.2亿元、可疑类贷款增加了141.5亿元、损失类贷款减少了142.3亿元。不良贷款按机构划分:主要商业银行为11614.2亿元、城市商业银行为659.6亿元、农村商业银行为150.6亿元、外资银行为31.3亿元。其中,后三者与2006年第一季度末相比,分别减少了201.9亿元、7.5亿元和5.4亿元。
截至2006年第一季度末,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8663.4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805.6亿元,现金回收率20.84%。其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468亿元,回收现金546.6亿元,现金回收率22.15%;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707.8亿元,回收现金278.3亿元,现金回收率10.28%;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419.9亿元,回收现金328.1亿元,现金回收率23.11%;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067.7亿元,回收现金652.6亿元,现金回收率31.56%。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在总量上呈现下降的趋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从总体来看,形势依然严峻,如果不尽快将金融不良资产降到合理的区域,势必会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当然,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的前提是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估。
二、评估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作用
(一)为处置金融不良资产提供定价基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金融不良资产涉及到不同的经济主体,处置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不同经济主体间利益分割的过程,利益分割量的计量就要依据价值评估。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以资抵债、实施债转股(投)、采取法律诉讼和减让清收的方式追偿债务等三种。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先经合法、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方可处置。由此可见,在整个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评估工作是前提条件和基础,是资产处置程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环节。
(二)为考核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业绩提供重要依据
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资产处置损失是指公司对从银行收购和接收的贷款及利息(包括表内利息、表外利息和孳生利息)、抵贷资产及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其他资产进行处置后,回收的资产价值与上述资产收购和接收时价值的差额以及回收资产再次进行处置发生的损失。要真实计量和核算这两次损失,必须通过评估,以处置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收购面值和实际处置变现值进行比较才能反映实际经营损失,才能客观公正地衡量资产处置效果和经营业绩。
(三)为防范道德风险提供重要措施
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金融不良资产时经常会面临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由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受成立时间短、经验少、任务和地位特殊、缺少健全的法律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管理公司防范道德风险高于其他一切风险。为此,财政部要求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竞争的原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资产处置要严格处置程序,实行评估和处置相分离,加强对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审核。
三、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理论严重滞后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有许多特点:一是评估对象为“不良债权”;二是评估对象涉及的债务人企业大多是资不抵债的关、停、倒闭企业;三是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一般都是以快速变现为目的。截止目前,资产评估所遵循的评估操作规范主要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资办发[1996]23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50291-2001)、《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号)。这些规范只适用于实物资产价值的评估,不适合对不良金融资产进行评估。同时由于我国二级市场极不活跃,也难以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而采用重置成本法则受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诸如尚可使用的房屋成新率不低于30%、设备成新率不低于15%等规定的限制,致使评估结果与最终的处置价值严重脱离。
资产管理公司虽然也已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了研究,并通过实践中的摸索制定了相应的不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但这些规范也只是作为一种内部的参考,并没有上升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统一的标准。因此,也并不具备整体的代表性。
(二)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产生背离较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的程序一般是先对不良资产进行分析,制定处置预案;然后对不良资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谈判或拍卖底价;最后由处置人员进行具体的操作,变现不良资产。但在现实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的拍卖底价在招标过程中往往无人问津,作为谈判底价也得不到对方的认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职业惯性的影响,因我国评估业起源于国有资产的评估,多年来评估业务也以国有资产评估为主,而评估国有资产同时负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所以,评估师宁可高估,不愿低估;另一方面,由于对不良资产的认识不足,评估师较少考虑不良资产特定的处置方案及其处置中的特定个别因素,也导致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产生较大背离。
(三)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偿债能力判断失真
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估对象涉及的债务人企业大多是资不抵债的关、停、倒闭企业,当中有许多企业财务会计资料不连续、不完整、不健全。相关的其他评估资料更不完备,由于历史原因,有的企业账面有长期股权投资但提供不出投资合同或协议;有房地产却拿不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而按照现有的评估惯例,委托方应出具委估对象的有关产权证明,评估机构只对委托方的合法资产进行评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待处置资产时,很多情况下无法提供完备的产权证明,致使评估机构难以确定评估客体的产权性质和数量,从而给委托和评估带来一定的困难。
而当以假设清算法评估分析企业偿债能力而需要对债务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有些债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资产在进行转让时具有一定价值的资产却无产权证明,由于此时评估机构无法对债务企业无有效权属的资产提供评估结果,最终致使债务企业的整体资产评估结论无法满足处置债权的需要。同时也给债务企业恶意隐匿资产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咨询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评估咨询报告作为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唯一的参考依据,应当起着指导处置价格、监督处置行为、衡量处置效果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对资产管理公司是以现金的回收额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致使评估管理工作处于“服务于处置”这样一个被动的地位。很多处置项目存在着评估与处置时间上的矛盾,为了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咨询报告,中介机构难以完全按照评估程序操作以保证报告的质量,逆程序操作的现象比较突出,同时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笔者认为,随着金融不良资产商业性剥离的出现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向投资银行方向的发展,处置变现不宜再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也将逐步向多元化过渡。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将与企业的效绩评价相结合,使分析结论更加趋于合理。资本运作手段的增强将会引出多种债务重组形式的出现,对中介机构专业技术知识多元化的综合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进一步做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设想
(一)要研究制定有关金融资产评估方法标准体系
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与普通的工业企业的评估存在较大的差别,是资产评估中较为特殊的一种情形。因此,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不能完全照搬工业企业资产评估的方法。在认真总结工业企业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金融不良资产的状况、结构特点及金融资产重组的政策和要求,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资产评估方法,研究制定出适合金融资产评估的方法标准体系。
(二)有效处理非市场性因素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造成的影响
在实践中,金融不良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处置价格往往会产生较大的偏差,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非市场因素。非市场因素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的。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具体的规定和方法,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先由评估机构提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然后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具体的非市场因素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在调整处置价格中,资产管理公司要充分考虑到企业、政府、法律等方面的情况,从而使处置结果更加合理和恰当。
(三)在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中要不断总结工作,丰富经验
多年以来,我国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了大量的金融不良资产,在处置过程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同时,这些年资产管理公司也在不断地承受着来自各个领域的质疑,这些都是金融行业和评估行业的宝贵资源。因此,应该对这些案例进行搜集整理,建立数据库,利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各种处置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建立合理规范的评估参数体系,为交易案例比较法等评估方法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基础,合理体现市场机制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四)认真评估金融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
在以往的政策性处置业务中,资产评估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防范道德风险等方面起到了有效作用;在各家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实现商业化转型后,资产评估的定价职能将被赋予更高的期望和要求。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业务决策具有更大的难度和风险,资产评估作为定价工作的中心环节,如何使评估结果更符合处置实际、更贴近市场价值,是下一步评估实践的重要课题。《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提供了更多样的评估方法和更宽泛的价值类型,为评估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依据,有利于提高评估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评估行业建设,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统一计费标准,提高评估机构参与积极性。统一计费标准,制定比较合理的计费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评估机构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的参与积极性,对该工作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评估人员应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较一般的资产评估业务复杂,需要评估人员具有丰富的知识。因此,做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评估人员必须下功夫学习相关知识,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否则,很难搞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评估程序,正确使用评估方法。评估人员要树立风险意识,克服糊弄心理,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有关准则和指导意见的规定程序。评估人员在执行程序和分析过程中,要积极发掘有用的信息,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在评估方法上,也要充分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假设前提和使用范围,以正确衡量不良债权的价值。
关键词林木资产;林木评估;程序;河南光山
1林木评估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行为,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96年12月1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共同制定、颁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按照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1]。
2林木评估范围
《信阳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下列林权可用于抵押[2]:①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②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林地使用权;③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宜林地的林地使用权;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林权。用于森林资源资产出让、转让、合资、合作、股份经营、联营、租赁经营、担保、拍卖、企事业单位清算的评估,以及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3林木评估程序
3.1评估立项
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发生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或其他情形需要进行评估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立项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要求评估的时间、评估的基准日等。附件主要有:该项经济行为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有效的产权证明(林权证等)[3]。
3.2评估委托
林木资产评估立项经批准后,资产占有单位方可委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委托应提交评估委托书、有效的林木资产清单和其他有关材料。评估委托书的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评估要求等。有效的林木资产清单,是指以具有相应级别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当年调查,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成果,或按林业资源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并逐年更新至当年,且经补充调查、修正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编制,并由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为单位编制:评估有效期内必须将采伐的林木资产清单依据作业设计调查成果编制。其他有关资料有:①林木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文件。②林木资产林权证书。③林业基本图、林相图、作业设计调查图。④作业设计每木检尺记录。⑤有特殊经济价值的林木种类、数量和质量材料。⑥当地森林培育、森林采伐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⑦林木培育的帐面历史成本资料。⑧有关的小班登记表复印件。⑨按照评估目的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编制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署林木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3.3资产核查
资产评估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对委托方提交的资产清单进行核查,核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评估。资产核查是进行评估的前提条件。
3.4资料搜集
在进行评定估算前,林木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搜集掌握当地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资料,主要有:①营业生产技术标准、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②木材生产、销售等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③评估基准日各种规格的木材、林副产品市场价格,及其销售过程中的税、费征收标准。④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的价格资料。⑤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业生产投资收益率。⑥各树种的生产过程表、生产模型、收获预测等资料。⑦使用的立木材积表、原木材积表、材种出材率表、立地指数表等测树经营数表资料。⑧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3.5评定估算
在有关资料达到要求的条件下,评估机构对委托单位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3.6提交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机构对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撰写评估说明,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形成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提交给委托方。
3.7验证确认
委托单位收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后,应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确认。
3.8建立项目档案
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文件及资料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项目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评估机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林木评估方法
林木资产评估以总体、森林类型或小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估算,主要方法有[4]:①市价法。市价法是以被评估林木资产现行市价或相同、类似林木资产现行市价为基础进行评定估算的评估方法。②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一般采用林业行业投资收益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③成本法。成本法是以被评估林木资产的重置成本为基础进行评定估算的评估方法。④清算价格法。清算价格法是根据林业企事业单位清算时林木资产的变现价格确定评估价的评估方法。⑤其他方法。其他方法主要指经林业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认可的其他评估方法。林木资产评估应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选用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评定估算,综合确定评估价值。总之,对林木评估方法的选择要准确且宜操作。
5参考文献
[1]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林业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S].1996.
[2] 国家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S].2007.
关键词:资产评估;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12902
随着我国近些年经济飞速发展以及在全球经济领域的地位不断提高,资产评估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分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集评估、管理、公证为一体的综合行业,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领域。同时,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资产管理以及促进资产评估相关制度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1 资产评估体系概述
资产评估起源于16世纪的欧洲,经过这几百年的发展,其体系也日趋完善并作为一个完整的中介行业被国际社会和经济组织所认可。资产评估作为一种评估过程,其发展结合了统计、会计、财务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学科的基本技术方法,按照实际评估运作的内在要求,重组了一套完整的资产评估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评估方法构成,但就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主要可以分为三种基本方法,分别是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
2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2.1 收益法
收益法主要是指对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以及未来资产价值判断的评估方法的总称。在我国评估实务中,收益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方法,成本法和市场法成为配合其验证的辅助方法。首先,收益法服从预期收益原则。同时,其评估思路认为,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档期选择某一项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时,其支付的金额不会高于其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预期回报,即收益额。其次,收益法以货币的现值理论为基础,在运用时往往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来评估资产价值,所以,从理论上讲,收益法是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之一。在收益法的实际运用中主要会涉及以下三个要素,分别是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额、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以及取得收益的持续时间。
2.2 市场法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通过类比和比较市场上相同或相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来股则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总称。因为市场法的理论基础是任何理性的投资者购置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都不会高于市场上的相似替代品价格,所以在运用市场法时,要求评估人员必须充分利用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对资产开展评估。在运用市场法时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第一,要有一个公开活跃的市场。第二,在市场上与可比资产及其交易价格。
2.3 成本法
在评估实务中,成本法的和指导思想就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成本法具体是指,对某项资产进行重置求其重置成本,然后分析估测该资产已经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的价值,再讲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的各种评估方法总称。成本法的基础是以再取得资产的重置成本作为资产的评估值,从资产的价值交换进行反映。由于重置所需成本的数据和信息来源比较广泛,因而,成本法在评估实务中被广泛的应用。在实际操作中,使用成本法需要涉及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实体性贬值、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贬值这四个基本要素。
3 关于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深层次思考
依据我们对前面对资产评估的分析,资产评估体系本质上就是针对待评估资产在不同层面上的选择和综合。该过程至少包含以下三个层面:第一,针对资产技术思路层面的具体技术方法,即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技术思路的适用性。第二,在各种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恰当适用的实现各种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第三,在确定了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所涉及到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
笔者在此必须强调,在选择评估方法时,不仅要考虑恰当的技术思路、实现该思路所对应的技术方法,也要恰当对所涉及的经济参数进行选择,力求各种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对各种经济技术参数选择的统一,否则可能会到导致评估结果的失实和偏颇。
在资产评估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对应的评估准则具有多样性,从而为评估从业人员恰当选择评估方法提供了基础。但对资产的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不能是任意的,必须着眼于客观实际,根据不同资产的不同条件,来决定其最适合的评估方法。评估人员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过程中,选择评估方法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自身的条件、价值类型、掌握的数据资料等。评估人员选择评估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因素:
3.1 要考虑评估目的、评估时点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的状态以及相应的价值类型
在评估实务中,选择评估方法时评估人员首要任务是考虑评估目的。同时,不同的评估方法对市场条件的要求不同。评估机构以及从业人员需要依据不同对象所处的市场条件加以判断。例如,当评估资产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时,备选评估方法的顺序为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价值内涵。而价值内涵有多种影响因素,最常见的是人们看待事物的角度,角度不同,对内涵的界定也就不同,因而同一资产就有不同的价值类型。举例来说,从资产估价标准形式来看,资产评估可分为收益现值、清算价格、重置成本和现行市价;但从资产评估假设角度来看,资产评估又可分为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综上所述,所选方法必须与其价值类型相一致。
3.2 受评估对象的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的影响
在评估时,评估对象类型也会影响评估方法的选择,其评估方法是有顺序和侧重的。例如机器设备能取得成本法所需的充分可靠的数据则适合选取成本法;如果资产所处市场充分发达,在市场上有相似资产且交易信息可以获得,一般采用市场法;对于手艺特殊,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似商品的资产,则一般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3.3 受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虽然资产评估的方法有多种,例如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但这些方法的实施均需要充分的资料作为其背景。只有充分地收集、分析、处理资产评估对象数据,才能高效、简介、合理的估测资产价值,使评估人员有效完成任务提供现实可能。但在现实评估中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数据的收集、处理都会存在一定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则应考虑使用替代原则对资产进行评估。例如,若评估人员选择市场法,则应有三个以上的参照物作为使用市场法前提条件,否则不可使用该方法;若使用收益法,则应分析该行业的收益率、该企业的历史收益及对企业未来经营情况从而对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惊醒分析预测;若使用市场法,则应根据市场上相同或相似商品的近期交易价格对比得出资产的评估价值。
3.4 评估时考虑评估方法在具体项目中的适用性
评估师在具体操作时,不仅要从不同的角度验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还应充分考虑评估方法与具体项目二者的适用性。在可采用对中评估方法的情况下,评估人员要在满足各方法使用前提的条件下,对取得的价值进行比较,选出较为合理的数值并分析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等;若各个评估方法得到的数值有较大差异,要对数据取得的正确性、合理性检查,分析可能出现的失误,使评估结果更加准确。
作为一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际条件下对资产进行分析、论证、比较的过程就是对评估方法选择的内涵。但不可将其简单理解为公式或模型的简单套用。因为,在评估方法的实际选择中,要注意因地制宜,具体分析设计参数的选取,以及结果在逻辑和性质上的一致性。例如,使用收益法评估资产时,评估人员要对收益额的选取加以分析,以取得评估主体在正常情况下的所得额。所以,在评估人员要在选择评估方法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不可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简单的理解为公式或模型的套用。
4 评估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4.1 不同机构间对数据要求不同,缺乏交流
在针对同一评估对象、同一评估基准日、相同评估目的、采用同种评估方法时,不同的评估人员得出的评估结果可能不同。那么原因是什么呢?目前在中国的评估行业中,评估机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分别是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财务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和土地评估事务所。由于不同的机构其工作程序不同,也就导致其数据处理方法、模板以及具体参数的选用不同,从而直接导致同种资产的评估结果差异。
4.2 收益法的参数难以获取以及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存在一定的障碍
首先,在各个评估方法中,收益法是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之一,在运用中相关参数却比较难估计。以上市公司的评估为例,第一,在估计收益额时,为保证数据的准确合理,要对公司的历史业绩进行分析,了解企业的运作模式,充分掌握其影响因素,如收入和成本驱动因素,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等,才能准确计算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额。第二,预期收益时间既取决于国家经济形势、通货膨胀、利率等宏观因素,也取决于所在行业稳定性、企业的运营情况和评估人员的经验。
在收益现值法下企业的价值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既定预测期内未来收益的现值、既定预测期后未来收益的现值两部分构成。我国上市公司的评估报告都是以无限期为假设条件计算价值的,但是对于预期收益时间的界定却缺乏一定的合理依据。第三,收益法中使用的贴现率必须能够反映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以上市公司为例,其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商业风险和融资风险两类,如何确定企业我来的风险对收益率的影响以及如何确定风险的大小,也是收益法的一个难题。
其次,市场法的使用前提是在现行市场上有相同
或相似的商品且交易价格可获得,但评估师在具体运用时却存在一定障碍,以企业评估为例,目前我国市场上公司交易案例和资本市场参数严重匮乏,使评估人员无可比数据资料,只能以有限资料来对公司进行评估,从而使评估结果因样本数量过少而产生误差。
4.3 评估人员在评估师收到外界压力的影响
评估人员或机构在评估某项资产时,可能会收到第三方的威胁或诱惑,以使得资产价值有失公正并使第三方获利。这类事件使评估机构不能恪守职业道德要求,使评估人员不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使整个评估过程及结果违背公正性和独立性原则。
5 结语
鉴于此,资产评估方法具有对养性且每种方法有各自的使用前提,从实际操作来看,不同方法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所以,在选择具体评估方法时要依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而定,从而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在具体评估时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加强行业准则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责任和权利,为评估行业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第二,着力培养顶尖的资产评估人才,不断提高评估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参考国外成熟的或国内发展较完善的后续教育模式,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一个持续发展的环境。第三,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法律责任,强化评估师的风险意识,为行业透明化、公正化提供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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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韦群.资产评估折现率计算方法内在统一性问题思考[J].财会月刊,2010,(12).
关键词:资产评估;风险;对策;防范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32-0124-02
1 资产评估的界定
一般认为,资产评估风险指相关单位或个人因对评估目标的价值做出了不恰当的分析估算而遭受的损失。根据该定义,资产评估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首先,外部风险,即外部因素的存在影响或阻碍资产评估师的正常评估过程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外部压力风险、市场风险、客户风险和制度风险等。
其次,内部风险即由于资产评估机构的内部因素所造成资产评估师对资产价值的错误或不当判断而引起的风险。
内部风险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由于资产评估师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而产生的人员风险,例如道德风险与人员风险;二是由于评估机构自身缺乏良好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手段、机构评估经验不足、对项目整体的管理与组织不善而导致的组织风险。
2 资产评估风险的分类及表现形式
2.1 从控制性角度划分
从来源角度研究,资产评估风险主要包括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
2.1.1 不可控风险
不可控风险主要指会导致评估结果出现较大偏差但又不能由资产评估机构所控制的风险。具体可由以下几种类型构成。
①资产评估机构面对的风险。在资产评估进入中国后,经过三十年的不断发展我国已逐步与国际资产评估接轨。但我国评估理论与实践发展较不均衡,因而出现因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产生风险的可能。截止目前,指导资产评估行业最直接的是于1991年制定并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没有规范行业的法律势必会造成法律的监督空位,不能从根本上规范资产评估人员的行为和评估业务的程序性。以四川评估作假案为例,其直接原因是中国资产评估法律的不完善,导致造假者有机可乘。其次,中国资产评估的主管部门不明确,目前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多头管辖的现象。在执行具体评估业务时,相关机构为到达评估目的强行干预评估执行,极大地影响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最终造成评估结果的失实。
②评估人员面对的风险。首先,市场信息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我国自改革开放依赖经济飞速发展,但数据信息的可靠性较低。自1996年中国使用上市指数后,数据才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会计信息失真,市场信息很难找到,但资产评估的基本三种评估方法都基于市场信息,因而我国的市场特点极大程度的增加了资产评估师的评估风险。其次,资产评估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尚处于探索阶段。资产评估协会在2007年已经中国资产评估体系,但相关准则对实际评估行为的规范力度较弱,资产评估人员在法律诉讼时,很难找到相关法律依据保护自身权益。
2.1.2 可控风险
可控风险主要指可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控制的风险,该种风险主要取决于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控制和相关制度的建设是否完善和资产评估人员自身素质的程度。
①资产评估机构面对的可控风险。资产评估机构面对的可控风险指评估机构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而导致的内部管理风险。例如资产评估机构在实际评估业务面前只重视自身经济效益而忽视相关法律及准则,为了盈利而对不合法资产展开评估;资产评估机构没有相关评估资治,却为了盈利而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同时,行业内部存在关联交易,给回扣现象屡禁不绝,一般机构的回扣比例约为40%至50%,更有甚者高达80%左右。
②评估人员面对的可控风险。评估人员面临的风险主要包含两个层面:职业道德风险和专业水平风险。首先,从职业道德风险角度出发,依据《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执业过程中资产评估师应恪守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资产价值进行合理估价。然而在实际评估过程中,一些资产评估师无原则,无视市场信息,主观性差,过度依赖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而忽视相关审查、评估程序,致使结果严重偏离资产的公允价值,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其次,《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资产评估师应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但在实际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师在自己有限的知识和经验的情况下,不能随市场的变化而合理制定相关数据,导致评估结果存在错误的可能性。
2.2 从来源角度划分
资产评估风险从来源角度划分可分为多种类型,主要包括管理风险、执业风险、立法风险和使用风险四类。
2.2.1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主要是指具体行政部门在执行资产评估的管理职能时面临的风险。我国资产评估管理风险多体现在:当前资产评估的主管部门不统一、执业标准不完善,在实际评估过程中会出现由于管理有欠完善而影响评估工作正常进行的现象。
2.2.2 执业风险
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为不能达到专业评估标准而产生的风险。若执业不能达到专业标准,会使评估出现纰漏,从而导致不合理的评估结果出现,最终影响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欠缺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因败诉而产生的经济赔偿,都属于资产评估的执业风险。
关键词:市场经济;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中图分类号:F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01
一、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的概念
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分别是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1.市场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2.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3.成本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扣除从资产的形成并开始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这段时间内的损耗,从而得到资产的评估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二、我国市场经济目前的概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和经济布局战略的调整,资本市场、产权市场进一步成熟,企业改制、并购,公司上市和跨国经营等经济活动大量存在并且频繁发生,企业间的资产流动和产权重组、企业的投资和融资等都将以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尤其是我国2006年颁布了新的会计审计准则,使资产评估理论研究更加深入,把资产评估推向一个愈发重要的位置。
三、选择资产评估方法时应考虑的因素
首先,选择资产评估方法应考虑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价值类型,即资产评估价值对质的规定性,也被称作价值内容。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评估标准形式表述的价值类型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这四个方面按照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表述,可以分为继续使用价值、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按照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依据的市场条件,可以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按照不同标准所分成的价值类型都具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根据资产评估者的需要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资产评估的属性和特征。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服务于价值类型,并为价值类型提供有效的保障。所以,在资产评估时候应首要着重考虑价值类型。
其次,应充分考虑是否可获得所需要的数据资料。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都需要大量、充分的数据资料予以支持、进行分析。资产评估数据资料的搜集恰恰是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耗时最长、最难以获取的。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完善、信息数据库制度尚不健全,造成数据资料获取难度加大、真实可靠性较差,评估人员应根据获取资料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基本方法。
最后,应考虑被评估资产的性质,选取与之适合的方法。被评估资产中,有的是整体资产,有的是单项资产;有的是有形资产,有的是无形资产,等等,对于资产的不同性质,需要不同的方法,例如,一般来说,收益法更适宜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
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选择
虽然,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欧美发达国家应用得最为广泛的首先是市场法;其次是收益法;最后是成本法。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状况,成本法是资产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其次是收益法,应用市场法的地方非常少。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收益法和市场法也将在我国日臻完善和应用。对于每种方法,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评估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市场交易与投资决策。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参考以下标准对资产评估方法进行选择:
首先,应参照相关准则及规范的标准。例如,《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三十四条中指出:“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第二十五条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被评估企业成立时间的长短、历史经营情况,尤其是经营和收益稳定状况、未来收益的可预测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显然,这些条款在对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并且在试图推广收益法和市场法,尽量避免在资产评估时向成本法“一边倒”的趋势。
其次,借鉴共识性研究成果的原则。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一些共识性研究成果是众多研究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基于价值评估实践的一些理论上的提炼,对于选择合理的方法用于价值评估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如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不宜单独使用成本法。如果企业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经营、收益状况稳定并有充分的历史资料为依据,能合理的预测企业的收益,这时采用收益法较好。
再三,要符合成本效率的原则。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之一,也需要获取利润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因而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耗用的物质资源、时间资源及人力资源,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及满足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委托企业和评估机构互动发展的双赢模式,更有利于评估机构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服务水平。
最后,加强风险防范。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作为价值评估中的一个环节,可能会由于方法选择的不当带来评估风险。基于此,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要有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