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6:27: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我国的资产评估实践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形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专业服务行业。由于我国开展资产评估实践的历史较短,目前我国资产评估队伍中大部分人员无论在学历水平还是在业务素质方面,与资产评估职业国际化的要求都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提高我国资产评估队伍整体水平是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资产评估高等教育是培养高素质资产评估人才的重要环节,与资产评估后续教育有着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在我国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刚刚起步的现阶段,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资产评估行业人才的需求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建立在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的,而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又取决于资产评估职业对人才的需要。资产评估是一个以提供资产价值判断服务为主要业务的行业,资产评估人员需要面对种类繁多的评估对象和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人员既要有较宽的知识面,又要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既要有获取知识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又要有综合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同时,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资产评估职业对人才的要求决定了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必须以此为基础,在上述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培养和锻炼,以满足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发展的需要。
由于不同高校有其不同的优势领域和特点,所以,每一所高校在确定其培养目标时也会有所侧重。在确定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时应当对以下方面进行充分考虑:
(一)人才层次定位要求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有本科、专科、职业技术教育等不同层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定位都有所侧重。本科教育注重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的专门人才;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相比,更加注重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基本技能的培养;而职业技术教育则更加突出对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从资产评估职业的特点来看,需要评估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取得需要有坚实的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的知识背景作支撑,因此,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应当以本专科教育为主,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定位应为应用型资产评估专门人才,而不能将其定位为研究型资产评估高级专门人才。对于以培养技能型专业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则难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资产评估人才的需求。
(二)知识结构定位要求
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型”向“大众化”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化,培养复合型人才已经成为越来越多高校专业培养的目标。资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与技术性都很强的业务活动。因此,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必须体现出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从事资产评估活动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要求。
(三)素质能力定位要求
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培养的学生主要就业目标应是与资产管理与评估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社会中介活动将是该专业学生的主要就业方向。资产评估职业的特点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包括获取知识的素质和能力、运用知识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
河北农业大学根据资产评估学科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专业齐全、师资队伍稳定等方面的优势,从2000年开始分别进行了两个层面的资产评估专业培养:一个层面是硕士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在会计硕士点下设置了资产评估研究方向,以培养高层次的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人才为主;另一个层面是资产管理与评估专科教育,该专业设在商学院(下文简称我院),以培养资产评估实际应用人才为主。笔者研究的主要是后者。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我院将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为扎实的经济学、资产管理与评估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能力较强的资产评估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人才培养目标不但决定着人才的培养质量,也是确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和关键。我院根据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了以“知识掌握――知识应用――知识创新”层次递进式教学为核心的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按照学生从知识的学习、知识的运用到知识的不断创新的整个过程进行设计,教学内容和过程分三个层次来设置与实践,层层递进,逐步深入,最终实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目标。具体内容包括:
(一)知识掌握性教学
该层次教学主要是以学生对资产评估及相关学科的知识掌握为核心,主要是围绕专业课程的教学进行的。这一阶段的教学方式主要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同时配合与学生的互动交流,通过提问、练习等形式,使学生掌握所学科目的基本理论、方法及关键知识点。该层次教学旨在帮助、引导学生理解、巩固和深化资产评估相关课程的基本知识,了解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情况和认知程度,为顺利开展第二层次的教学奠定基础。
(二)知识应用性教学
该层次的教学是以知识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教学内容以案例课、讨论课和实验课为主,通过学生的亲自参与,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其中案例课的教学是通过开设《资产评估案例》课程来实施的,通过对常见类型资产、不同评估目的下评估案例的分析,使学生对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同时也为今后参与资产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讨论课一般融汇于《资产评估实务》、《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课程中,通过对资产评估理论及实践中常见问题的讨论,使学生在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培养和锻炼。实验课主要是让学生通过对房地产和机器设备等模拟评估对象的评估,熟悉资产评估的整个流程和资产评估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通过这种实践教学,使学生对第一层次教学所学的知识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有了较深刻的理解,解决了以教师课堂理论讲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带来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培养、锻炼和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的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收集和整理信息等方面的能力。这一层次的教学既是第一层次教学内容的延伸,又是第三层次教学的起点。
(三)知识创新性教学
这一层次的教学是以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学,以激发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其创新能力为目标,主要采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同时并举的方式。对学生理论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是在评估案例分析与模拟评估操作的基础上,提出发现新的问题,通过课后查阅文献资料和收集相关数据,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方法,使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升华;对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是结合教学实践和实习,组织学生到资产评估机构参与资产评估项目,从社会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分析和解决问题。这一层次的教学将课堂进一步向外延伸,通过提出问题、探索问题和解决问题,使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三、采用项目小组学习法,使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锻炼
在资产评估教学中,我院提出了项目小组学习法。该方法主要包括四层内容:
(一)模拟资产评估机构,组建资产评估项目小组,形成学习团队
即在每学期课程开始时就将学生分成几个稳定的学习小组,每个小组5-6人,每个学习小组就是一个资产评估项目小组,每个学生扮演一个评估师,共同完成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不同的资产评估项目。通过组建模拟评估团队,使学生有一种评估师的责任感,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项目小组为单位,开展课堂讨论和课外练习,使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
资产评估案例分析和讨论都是以项目小组为单位,先由每个小组成员就评估案例中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然后再由小组负责人汇集小组意见并阐述各组的主要观点,并展开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归纳和总结。通过每个学生参与评估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让每个项目小组和每个人都活跃起来,解决了由于学生人数多、课上发言的机会少和学生表达能力难以得到锻炼的问题。
(三)配合课程讲授内容,实行项目小组负责人轮换制
在各类具体资产评估案例讨论中,分别由不同的学生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学期每人至少有一次担任负责人的机会。学生在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本组人员展开讨论,汇集每个人的观点;对于讨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代表本组在全班阐述本组主要观点和意见,并组织本组人员对其他小组提出的观点进行分析和辩驳;课后总结课堂讨论内容,完成一份案例讨论总结报告。为了组织好本组的讨论,学生们都非常珍惜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机会,课前对案例内容进行预习,查阅与案例相关的资料,为讨论做了充分的准备。通过这种方式,不但调动了每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且也培养和锻炼了每个学生的组织管理项目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也使学生的创新思维得到了发挥。
(四)采用综合成绩考评法,综合考察学生各方面能力,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我院对传统的只以考试卷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做法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综合成绩考评法。即:每个学生的期末成绩由五部分组成,包括评估基础知识、案例分析与评价、讨论总结、观点阐述和项目小组满意度。其中,评估基础知识和案例分析与评价部分的考察主要采用试卷答题的方法,重点考察学生对资产评估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讨论总结以其在担任项目小组负责人过程中所完成的课堂讨论和课后讨论总结为依据,重点考察学生的总结和文字表达能力;观点阐述部分的考察主要以其在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代表项目小组的总结发言及课堂发言为依据,重点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项目小组满意度部分的考察主要由每个项目小组成员为其他组员进行评价和打分,重点考察学生对评估项目的组织能力和参与小组活动的积极性。这种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既有对基本知识掌握程度的考察,又有对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从学生的基本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到项目的组织管理能力各方面进行考察,体现了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目标要求。
四、提高教师队伍水平,保证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资产评估是一门实践性比较强的应用学科,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师是关键,这就要求必须有一支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创新精神的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一)提高专业教师业务水平是培养高素质资产评估人才的基础
我院资产评估学科建设基地的建立,为教师参与资产评估研究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院组建了一个资产评估研究所,该专业课的教师均为研究所成员,每年要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使任课教师不断吸收新知识和新思想,其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为教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鼓励教师大胆地将科研成果运用到教学中,作为相关章节教学内容的扩展,并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分析和讨论。这样,不但使学生对本学科的前沿问题有所了解,同时也可使学生掌握如何去发现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二)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锻炼和提高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只有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才能使教学和科研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因此,我院提倡教师应在评估实践中提高自身的能力。为了提高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院要求教师经常到资产评估事务所去,参与一些资产评估实践活动,锻炼自己解决资产评估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收集一些评估案例,为案例教学提供素材。
(三)建立教学改革讨论制度,不断更新教师观念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建设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7- 0105- 02
1 高职院校建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必要性
1.1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1989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资产评估服务对象已由国有产权主体扩展为多种所有制产权主体,业务领域涉及企业价值评估、金融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诸多新兴领域,尤其是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收购与出售资产、资产减值测试等业务及其信息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等领域,扮演了价值发现、价值判断、价值实现的重要角色。
1.2 评估行业对于人才需求分析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服务领域的壮大,对资产评估行业人才的需求则日益趋增。目前全国已有3 000多家评估机构,38 000多名注册资产评估师,10万多名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与从业人员的比例约为1 ∶ 2.6。这一比例在企业中较为常见,一个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约两个评估助理协助开展评估项目。虽然目前注册评估师有38 000多人,但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7 000人,这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评估行业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
本文通过百伯网,收集广州市资产评估企业的招聘信息,对各个资产评估公司的有效招聘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数据和结论。
1.2.1 评估企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
由图1可以看出,当前评估企业对估价师需求量最大,占总需求的53.33%,要满足行业对估价师的需求,需要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继续深造,考取估价师证,这样才能实现这一目标,而从业人员则来源于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递进关系;需求所占比例第二大的是评估助理类的人才需求,占30.00%,这一类人才需求可以通过高等院校培养相关人才来满足;以下比例依次递减的是项目经理、行政管理人员和实习生。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明显看出,满足行业人才需求的关键,在于增加高等院校相关人才的数量。
1.2.2 评估企业对从业人员学历的要求
从图2中可以看出,企业对人才学历要求比例最高的是大专,占50.00%;其次是对本科学历人才的需求,占30.00%,而硕士学历的比例仅有3.33%,比重较小,不限学历的比例为16.67%,主要是对评估师的要求,可以看出企业较为重视估价师的实践能力和职称,对学历要求不高。通过调查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评估行业的发展关键是依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所以大专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行业的发展前景。
1.2.3 评估企业对专业的需求
从图3中可以看出,自资产评估专业开设以来,企业对资产评估本专业人才需求增大,占39.02%,其次是不限专业,占24.39%,大部分都是针对资产评估师,原因之一是资产评估专业开设比较晚,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要求年限比较长,通过考试的基本上都是以前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对口专业的人才短缺,迫使企业放宽用人的标准,这也是造成评估企业质量参差不齐的根本原因。
由上述统计分析可以看出,评估企业对评估人才的需求量大,迫切需要加大评估人才的供给,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人才的供给,因此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十分必要的。
2 我国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现状
2.1 专业定位不明确
我国资产评估高等教育起步比较晚,对市场中资产评估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缺乏深入了解,而从事专业建设探索的人员较少,因此使得现有高职院校中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相对模式化、趋同化。大多数院校是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人才,而忽略了学校在专业建设中可以提供的办学优势。
2.2 师资资源匮乏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硕士招生始于2011年,而博士招生院校目前只有1所,因此现在从事资产评估专业教育的教师大部分都是相关或相近专业转行而来的,基本上没受过系统的资产评估与管理的教育,尽管有的教师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教育教学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教学经验,但其本人并没有资产评估与管理的实践经验,因而讲课中更多的是注重理论知识,难以同实践结合起来。其次,学校可以聘请评估单位专家进行授课,但企业专家缺乏讲课经验,并且也忙于实践,很少能抽出时间去搞教学活动。
2.3 专业课程设置比较空泛
目前,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大都围绕注册资产评估考试,课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未形成一套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体系,也有的院校受其师资力量的限制,少设相关专业课程。
2.4 人才培养模式不合理
大多数高职院校采用“2 + 1”培养模式,在校学习2年,最后1年去单位实习,这就使得大部分学校会压缩课程,学生学习任务比较繁重,学习效果不佳;学生最后一年都在单位实习,缺乏反馈。实习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 对于建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建议
3.1 专业目标定位明确
目前,国务院批准承认的评估资质有6类: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因此,高校在进行设置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应该结合学校自身优势,开设专业培养目标。只有结合自身优势,才能培养出更专业的人才。
3.2 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
以行业协会为平台,鼓励教师多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取长补短,对共同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和分析,以期得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提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资产评估实务操作,不断提高自身实践动手能力。同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 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3.3 设立实用型课程体系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应当结合学院专业特长,结合学院所设的专业目标定位,培养更专业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培养目标过于宽泛,从而培养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的实用型人才。
3.4 加强实践教学
高职院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出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因此在注重理论教育的同时,实践教学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更好地使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笔者认为可以开展“3 + 1 + 1 + 1”培养模式教学,即前3个学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第四学期去单位实习,第五学期回校继续实习,第六学期再去单位实习。通过这种培养模式,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遇到难点,可以反馈回学校再进行学习。
4 结 论
综上,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建设是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职院校需要积极开展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学校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依托各地资产评估协会,建设具有明确定位目标,能够结合理论与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小芳. 高职资产评估专业的现状分析[J]. 中国证券期货,2011(8).
[2] 林辉山,孔祥银,田平,朱晓丹. 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探索[J].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8).
[3] 张艳. 对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思考[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5).
关键词:资产评估师;基本准则;市场经济;职业道德机制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由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开始兴起。在加入WTO之后,开始有一些国外的评估公司和资产服务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在激烈的竞争中面对更大的挑战与压力。为合理规范资产评估行业,2007年11月28日,中央财政部颁发了包括8项新准则在内的15项资产评估准则,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初步形成了一套统一、规范的准则体系,同时新准则的颁布也在另一方面反映了市场治理结构中交易契约的变化对评估准则制定的内在机制要求。2008年11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这一举措更加有力的规范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以及对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引导。
一、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一)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定义
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含义是指资产评估师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它是社会公德在资产评估行业的具体体现,主要表现在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理想、专业能力、职业职责、职业态度和职业纪律等方面。其中诚实守信是对评估师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二)我国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基本内容
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对评估师的职业品德、纪律、能力以及执业责任的一般要求和基本规范,是制定具体评估准则的依据。其中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包括了评估师的各项职业道德要素,为评估师在工作过程中自觉履行职业责任提供进一步的指导。我国的《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一基本准则》分别从基本要求、专业能力、与委托方、相关当事方的关系、与其他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对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进行规范与引导。此外根据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职业道德裁决指南也可以用来判断评估师的职业行为是否符合职业道德要求。
二、加强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资产评估师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主体逐渐呈现多元化,会计信息、资产信息的使用者也日趋广泛,政府机关、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都需要了解企业的真实可靠的资产信息。资产评估是评估师个人或团队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来对企业的资产信息进行评估。作为一种中介服务,资产评估师出具的评估结果是建立在独立、客观、公正分析的前提上,如果评估师不遵循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法规,不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道德,提供虚假的评估结果会危害到委托方或者被评估企业的合法利益。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资产评估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础
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资产评估行业整体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运行。资产评估师为社会提供服务时,要担当起服务社会的职责,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以独立、客观的身份发表公正的意见,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一旦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违背了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损害的不仅仅是个人利益,甚至会破坏整个评估行业的信誉危及整个行业的形象,破坏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为一种无形的社会资本可以让市场主体借助这种资本来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最终达成交易。因此当市场主体普遍遵守职业道德时,市场交易就能够持续高效的进行。资产评估行业作为我国当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有序、稳定运行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三、加强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方法与建议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兴起以来,与之相关的资产评估师制度以及考核机制也在随着经济发展不断的修改完善。在不断进步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地区垄断、信息滞后、不正当竞争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因素造成资产评估师不能对企业价值做出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这些不仅仅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评估师的职业发展,给整体评估行业和评估机构的信誉也造成不良影响,危害行业发展,严重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加强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一)制定科学有效的行业管理制度
2016年初颁布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6]5号)。登记办法中对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的权责划分、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和惩戒、登记程序以及诚信档案管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社会公众可以提供了查询资产评估师的相关专业信息,这点十分有效地督促评估师诚信执业。
(二)构建完善的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机制
首先是从理论层面完善我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评估师职业道德可操作性,让资产评估行为本身自觉的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成立职业道德管理的专门机构,为每一位资产评估师建立诚信档案并定期参加检查。最后建立与完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加强评估师的后续教育与培训期。2016年初颁布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不仅能够保障评估师的权益,提升专业胜任能力,也能大大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三)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惩戒制度
逐步将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严格执行资产评估行业提醒与惩戒制度,确保监督与制裁机制的良性运作。与此同时构建我国的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评估机制,以此为依据对评估师和评估机构进行资质分级,使之与企业规模效益紧密联系,提高资产评估行业整体职业道德。
四、结束语
作为一名合格的资产评估师,在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的同时也要应不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与道德习惯。同时我们清楚的明白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不仅仅需要个人的努力,还需要来自行业、社会的监督,良好的社会环境,规范有效的行业监督体系必不可少。随着约束机制的建立、健全以及评估人员职业素养、业务素质的提高,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评估行业,推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作者:彭丹 单位:东南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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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三林.浅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J]辽宁经济,2002
[3]张国林.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准则问题试探[J]中国资产评估,1999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商业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和经济发展的全球化,我国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在维护多元化主体利益、公共利益、证券和金融市场稳定等领域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尤其是商业资产评估偏差方面研究较少,影响了商业资产评估的结果。本文在系统阐述商业企业资产的特点和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给出了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的含义和类型,分析了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的影响因素,包括环境因素、评估机构因素、评估人员因素和心理因素,提出了减少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的建议。
关键词:商业企业 资产评估 评估偏差
商业企业资产的特点
按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商业企业资产应按其价值大小、使用时间长短划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运输车辆等流通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商业企业资产一般具有四个特点:第一,能较长时间参加业务经营过程且不明显改变其实物形态;第二,其价值随磨损程度逐渐转移到商品流通费用中去,并从商品的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第三,资产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在时间上不一致;第四,用于资产的资金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循环一次,其时间长短取决于资产的使用期限。
商业企业资产评估的作用
(一)有助于维护和协调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权益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商业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和经济发展的全球化,我国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在维护多元化主体利益、公共利益、证券和金融市场稳定等领域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已经成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保障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具。
(二)有助于推进产权交易的健康进行
产权交易市场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是创业资本运作的一个重要平台。资产通过市场进行交换,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资产使用效益的提高,合理地确定资产的流动价格。通过资产评估确定合理的资产价格,能为资产交易双方提供服务,保障资产的合理流动。
(三)有助于充实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目前,商业企业对外合作、承包租赁、兼并破产等经济行为和产权变动行为日益频繁,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在有效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资产评估,确定商业企业的实际价值量,为商业企业资产的优化管理和保值增值提供真实数据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的含义及类型
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是指商业企业资产评估结果中,评估增值额与调整后的帐面价值的商,即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按增值额和调整后帐面价值计算出的资产评估增值率,它反映了资产评估结果偏离资产的帐面价值的程度。一般说来,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有一般偏差、模糊偏差、理论偏差和心理偏差四种类型。
(一)一般偏差
一般偏差即实际评估值与完美评估值之间的差异。在完全竞争的商业市场上,资产本身有一个能使资产得到最优配置的价格,称之为完美评估价格。它是指商业企业资产评估作为社会分工和交易成本节约的产物,评估团队在不受其他条件干预下,掌握完整真实可靠的信息并且所作各种判断完全正确的前提条件下,所能模拟出的商业企业资产交易最完美的可能价格。由于资产评估结果的利益相关者较复杂,包括评估产品的提供者、使用者以及评估工作的实施者,而且反映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模糊因素等各种因素太多,评估团队所作出的判断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交易双方需通过博弈达成交易中均能接受的资产的市场价格。因此,评估团队对资产所作出的实际评估值和完美评估值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二) 模糊偏差
模糊偏差即实际评估值与影子价格之间的偏差。影子价格是指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能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的价格,这一价格是抽象的、完美的价格。评估值的这一偏差特性,可称之为评估值的模糊性。这种模糊性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允许的、可接受的。但超出一定的范围,则评估值难以起到公平价值尺度的作用。
(三)理论偏差
理论偏差即评估值与被评估资产调整后的帐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被评估资产调整后的帐面价值是指被评估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所形成的帐面价值减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各项准备后的余额。被评估资产调整后的帐面价值作为历史成本帐面价值的调整,较客观地反映了资产在被评估时点上的价值,可以作为理论研究中被评估资产原有价值的参考。
(四)心理偏差
心理偏差即评估主体心理因素的影响并使评估结果产生偏差,它包括知觉偏差、记忆偏差、判断偏差、行为偏差、情绪偏差等。评估既然是一种信息深化活动,评估主体的心理因素在评估过程中就不能不发生作用。评估的可信度不仅取决于评估指标的信度和效度,而且取决于评估者主体心理因素的影响。在评估的认知思维流程中,信息的感知、评估人员的知识、经验记忆、态度、感情等方面都可能产生偏差,从而形成评估结果的误差。
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的影响因素
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是客观存在的,在评估过程中有许多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难以控制因素。
(一)环境因素
所谓商业企业资产评估环境,就是资产评估活动所处的各种条件因素的集合。环境因素对资产评估偏差的影响往往是资产评估团队无法控制的,也是评估人员靠自身的力量难以改变的。根据对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影响内容的不同,可以将评估环境分为评估外部环境和评估内部环境。
1.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外部环境。它是导致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的制度原因,对于资产评估活动的影响是间接的。它包含着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规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因素。
政治环境主要包括我国的政治制度与体制等。目前参与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国有资产、土地、资源、建设、工商、银行、海关、价格等多个部门。资产评估人员的考试、评估机构的审批、评估规范的制定、评估质量的监控、评估业务的管理等也是部门分割、各自为政、多头管理。这就造成了评估机构多、小、散、乱,评估团队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商业企业资产评估的偏差。
经济环境主要包括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政策三个方面。目前我国现有的生产要素市场不够完善,参照物的选取相对比较困难。同时,市场交易传递信息手段不够准确。经常出现评估人员只能靠自己以往的经验积累和有限渠道收集信息,所得资料有限,可比性不强,势必影响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偏差。
法规环境是指我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情况。
人文环境包括人们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生活方式、教育程度和科学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内容。不同的人文环境下,不同职业经验和职业判断的人员会对同一事物作出不同的评价,即使是同一个团队的不同人员也有着很大的评估差别。
2.商业企业资产评估的内部环境。它指的是影响资产评估活动的环境,对于资产评估活动的影响是直接的。内部环境又可分为商业组织、商业结构、商业政策三个方面。
商业组织包括市场结构、商业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分清其内部构成关系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商业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影响因素,合理预期商业企业发展,提高商业企业价值。商业结构涉及商业分类、商业结构演进以及商业发展等诸多内容。商业政策包括商业组织政策和商业结构政策,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经济或社会目的对商业进行干预,更是直接影响资产价值。
(二)评估机构因素
商业企业资产评估机构主要是指专营或兼营商业企业资产评估业务的专业机构。专营评估机构主要指资产评估公司(或事务所);兼营评估机构主要包括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评估机构作为资产评估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对评估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会损坏相关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甚至整个资产评估行业的声誉,恶化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环境。
我国资产评估业刚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脱钩改制后还没有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未达到行业的成熟期。评估机构在从事评估活动时,由于执行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不同,不可避免地在评估方法运用、技术参数选择等方面出现差异,评估工作质量很难保证,也使评估机构的执业风险加大。总的来说,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质量的相关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资产评估机构数量较多,僧多粥少的评估市场导致一些评估机构的无序竞争。为了得到评估项目,某些机构不惜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甚至迎合委托人的特定意图,弄虚作假,人为造成评估价值的虚增或虚减,从而操纵评估结果,直接影响资产评估偏差。二是资产评估机构规模较小也给评估质量带来严重影响。中小规模的评估机构资金、人员实力较弱,掌握的评估技术以及评估经验积累不够,对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不够了解,导致资产评估准确性不高。三是评估机构的组织管理控制、质量控制机制较差。目前我国评估机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较差,在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中制度执行不严格,再加之我国对资产评估活动中的违规操作打击力度不够,这些都导致资产评估质量不高,严重影响资产评估偏差。
(三)评估人员因素
商业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是评估人员在占有充分的资产资料和市场信息资料前提下,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主观判断。因此,评估人员是资产评估结果的直接参与者,其专业素质高低对资产评估质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1.资产评估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对评估偏差的影响。商业企业资产评估要求评估人员要对资产价值评估出一个相对准确的数字,这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技术工作,具有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要求。评估前,评估人员必须要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被评估资产的规模、设备、内外结构等各种状况,正确计算其资产价值。必须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和很强的专业判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胜任。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主要是由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缺乏系统的资产评估学历教育,评估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评估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加之某些注册资产评估师实践经验相对较少,直接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2.资产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对评估偏差的影响。职业道德水平高低,对资产评估发展水平的影响也是深刻的。不同的职业道德观念,决定了资产评估人员对待工作的不同态度以及认真程度,这就使不同评估人员对待同一工作所得出的准确性大不相同,不可避免地影响资产评估偏差。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有些执业人员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背弃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在评估过程中偷工减料以降低成本,仅凭主观意愿、个人经验评估,根据委托人意图抬高或压低评估值,从中渔利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资产评估业务委托方因素也严重影响资产评估偏差,比如为了达到不正当目的故意提供不真实的财务资料,高报资产或隐瞒亏损等等,直接导致资产评估结果失真,严重影响评估准确性。
(四)心理因素
在评估的认知思维流程中,信息的感知、评估人员的知识、经验记忆、态度、感情等方面都可能产生偏差,从而形成评估结果的误差。这类心理误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知觉偏差。人类在对外界信号进行注意感知时,会对信息刺激加以选择和调控,会舍弃或过滤一部分信息,以便更有效地加工重要的信息,在衰减和过滤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信息知觉偏差。知觉偏差包括首因效应和晕轮效应两个方面。
2.记忆偏差。人通过知觉从外界获得信息,然后在记忆中储存下来。记忆将评估人员心理活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连成一个整体,使心理发展、知识积累和个性形成得以实现。记忆系统分为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两种,外部信息通过感觉通道首先进入短时记忆,并短暂保持,经过多次重复的信息就进入长时记忆。长时记忆是一个真正的信息库,存储着主体关于世界的一切知识,形成模式识别、运用语言、进行推理和解决问题的知识基础。评估人员在长时记忆和短时记忆两个方面都可能会发生偏差,称为经验定势和近因效应。
3.判断偏差。判断是在知觉和记忆的基础上,对事物所进行的评价和推论,判断可以分为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种,两者都具有对被评估对象的性质加以规定的特点。在这一过程中,不同评估人员对同一客观事物存在不同的主观倾向,进而出现判断偏差。判断偏差包括权数偏差和推论偏差。
4.行为偏差。评估人员是社会性生命体,其行为必然受到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制约,在多种主客观的原因下,个人会自觉不自觉地采用同别人意志相符的行为,特别是在评估项目组的成员之间。行为偏差包括从众行为和顺从行为两个方面。
5.情绪偏差。情绪系统位于认知系统和调节系统的中间,它调控评估人员对于外界信息作出反应的程度和方式。感觉、情绪、身体状况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影响评估师对于信息的判断,这种情绪提供一种定势去感知被评估对象。评估结果通常存在一定范围的浮动空间,当评估人员心情不愉快时,往往会要求相对苛刻,容易给出邻近下限的结果;而心情愉悦时,则常常会要求相对宽松,容易给出邻近上限的结果。因此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心情很可能造成情绪偏差,从而妨碍评估的客观性。
相关改进建议
(一) 优化商业企业评估团队结构
承担评估项目的团队成员都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比较丰富的才识和比较广阔的知识视野;熟悉各种评估方法的应用及其局限性;熟悉价值管理、企业管理、财务会计以及基建、设备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比较强的判断力和观察力,能客观地分析事物。同时,在组织评估团队的过程中应注意成员间的结构匹配,要求错落有序,形成均匀分布的格局,避免因项目团队结构上的失衡造成支配性的偏差倾向。
(二)严格商业企业评估程序管理
评估开始前,项目团队成员应广泛收集相关信息、阅读相关材料并听取委托单位的介绍,同时,还应注重第三方信息收集和求证。团队成员之间应相互交流看法,目的在于使评估人员形成自我调控的主观能动意识。评估结束后,评估机构还要注意收集委托单位的反馈信息,追踪评估的后续活动信息。比如:评估后的实际交易转让情况,发现和分析评估中可能存在的疏忽和遗漏,包括评估过程中心理机制的正常效应和不良效应,以此作为今后改进工作的依据。
(三)注重学习与沟通
一般说来,人力知识资本存在较高的“折旧率”,相对其他行业而言,评估人员知识的贬值速度可能更快。因此评估人员不断加强自我的培训和学习就成为当务之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催生了许多新型的资产和经济关系,评估对象越来越复杂,评估人员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已不足以解决出现的新问题。评估人员不但要加强自我学习和知识更新,还需加强项目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对不确定的因素和信息从多个角度进行观察,可以消除个人认知的偏差,进而提高团队的整体认知能力。
(四)建立责任分担机制
评估人员在作出判断时所负有的责任感的程度不同,产生的从众等遵从的程度也不一样。在完全没有责任感的条件下,遵从性最高,评估人员很容易同意并附和其他人的意见;随着责任感的提高,遵从性明显下降。在目前实行签字评估师负责制的情况下,其他团队成员在作出判断时的责任感较小,很容易产生从众等附和现象,影响对于被评估对象真实信息的掌握和判断。评估机构内部构建责任分担机制,将评估结果与参与者的收入、职业声誉等挂钩,可以增强团队成员的责任感,减少因心理因素产生的偏差。
(五)鼓励采用多种方法互相印证
商业企业资产评估既然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心理思维活动,心理因素的影响应得到普遍关注。重视评估过程和结果的交叉验证是对上述观点的积极响应。不同的评估方法所采用的信息、切入的角度、推演的技术路线都是不同的。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目标进行评估测算,然后将结果互相比较印证,找出不同结果的差异及其合理解释,可以克服方法、信息等方面给评估人员带来的视野限制,同时也可以识别出评估过程中的心理干扰因素。对于重大项目,评估机构内部可以由两个相互独立的团队平行作业,然后交叉检验。如果可能,委托单位也可以委托两个以上的评估机构对同一标的进行评估,以克服评估执业中出现的团体思维定势。
(六)保持宽松执业环境
评估人员的情绪和心态受外界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因此要提供一个比较宽松、可以让评估师独立执业的环境,降低外界因素对评估师情绪的影响,减少由于群体效应产生的误差。评估开始前应当做好评估团队成员的思想工作,尽量消除其思想压力。同时,要求他们树立辩证的观点,认真研究被评估对象,以作出客观的评估。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贾宝和.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求是,2002(10)
关键词:资产评估 学科定位 管理学 经济学
一、引言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快速发展,新的资产类型、新的市场细分对资产评估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才需求已经逐步趋向高端化。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特征明显、知识背景综合的资产评估高级人才将是未来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同时,继2004年重新开设资产评估本科专业后,2010年又增设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目前全国有15所高校设置了资产评估本科专业,68所高校设置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人才培养层次的逐步高级化,一方面满足了市场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对资产评估专业的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资产评估专业学科定位的研究,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随着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的实施,从理论上探讨资产评估的学科属性,将有助于研究生的培养和未来研究方向的选择,因此有必要对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归属进行梳理。
二、资产评估专业学科定位的历史借鉴
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属性,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很多学者曾以“倾向性”的观点阐述资产评估的专业属性。根据对以往文献的梳理,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看法:
(一)倾向于经济学科
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经济活动服务,如果资产评估的方法误用,评估结果的理解存在偏差,则只能从经济学角度进行解释(陈鹏,1998)。同时资产评估的理论主要依附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如信息不对称理论、市场供求理论、预期理论等,分析资产价值采用的方法也是典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张俊平,2008),因此,资产评估更倾向于经济学学科。在全国15所资产评估本科院校中,将资产评估设置于财政(税务)学院的有内蒙古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和河北经贸大学,共4所,占总数的27%,倾向于经济学观点符合资产评估的特征。
(二)倾向于管理学科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资产评估发轫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学、财务管理有较长的渊源关系,理应归属管理学科(李光洲,2007;邓九生,2008;唐振达,2009),在以管理(会计)学为基础的同时,还兼顾了经济、文学和理学(王开田、胡晓明,2002;张艳,2009),此观点偏向于管理学。教育部2004年在少数财经院校恢复资产评估专业设置时,将该专业归属于管理学科。从2010年15所具有资产评估本科招生院校的专业设置看,属于会计学院的有浙江财经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湖北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和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属于商学院的有上海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属于金融管理学院的有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共有11所,占总数的73%,因此,相对于持经济学观点而言,倾向于管理学的观点占了大多数。
(三)倾向于交叉学科
交叉学科是指既包含有管理学、又有经济学,还有工学、法学等学科。张欣(2006)直接提出了资产评估是一门高度综合的边缘性复合学科,涉及的知识面宽,需要的专业技能高,且与多种其他行业相关。从对学科基础课程设置的研究中也可以发现资产评估学科的交叉性。在对学科基础课程设置中,王淑珍、尉京红、马慧景(2002)认为,应该设置会计方向课程、经济与管理方向课程、金融与证券方向课程、税收、统计方向课程;常丽(2007)认为学科基础课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方向课程、财务会计方向或建筑工程方向课程与机械制造方向课程、金融与统计方向课程等。学科基础课就应体现不同性质高校的学科结构特点,财经类院校难以开展不动产评估和动产评估等学科基础课程。李春杰、柳娜(2010)认为学科基础课程可包括: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基础、统计学、经济法(税法)、市场营销学和信息管理系统。从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科目看,包含有财务会计、经济法、机器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资产评估五门课程,这些课程处于同等重要位置,涉及到了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较多学者认为资产评估是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较为合理。
三、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区别
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研究的目的、研究假设前提、研究方法与手段的不同,通过比较经济学与管理学的差异,进而从资产评估的研究目的、假设前提、研究方法来定位学科归属。
(一)研究目的
经济学与管理学两门学科区别的根源就在于研究目的不同。虽然经济学与管理学的研究都涉及资源问题,但是对于这个问题经济学长于解释“who”和“why”,而管理学则长于指导“how”。经济学的研究目的是解释社会资源利用和配置的方式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管理学的研究目的是提供实现组织目标的组织资源最优使用原理和方法。经济学产生的社会背景是社会经济资源的严重稀缺。亚当・斯密对这一经济现象进行反思,并提出自由市场能够通过“一只看不见的手”优化配置资源的解决方案。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用边际效用的理论来解释为什么完全市场竞争能够通过边际效益等于边际成本来优化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凯恩斯主义则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解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需要政府干预经济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学的发展过程显示了经济学始终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关注。因此经济学的目的就是研究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为什么社会经济资源不能进行优化配置,并提出经济发展对策。管理学产生的社会背景是工商企业这一新型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如何使用组织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组织目标,成为当时社会的新问题。因此科学管理之父泰勒提出了科学管理,他认为:科学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谋求最高劳动生产率。科学管理的产生为管理学的研究确立了发展方向。管理学的发展过程始终讨论的就是如何提高组织资源的使用效率问题。古典管理理论认为组织运用科学方法替代经验方法,通过经济利益激励员工提高劳动生产率;行为科学管理理论认为组织不仅应该关心员工的经济需求,而且应该满足员工的社会需求,这样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组织为提高劳动生产率、技术系统和社会系统应该并重,要重视组织文化激励作用,应该关注组织内的核心竞争力和组织外部环境。提高组织资源的使用效率是有效实现组织目标的唯一途径。因此管理学的研究目的就是根据组织资源的使用效率情况,提出实现组织目标的组织资源最优使用方案。
(二)理论基本假设
经济学与管理学的理论研究都是以两个基本假设为前提。一是关于人的假设,二是资源稀缺与否的假设。(1) 关于人的假设前提。两个学科都是以人的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经济学研究人的经济行为,管理学研究人的组织行为。人的行为动机是由人性决定的,因此,两门学科对人的行为的研究要以对人性的假设为基本前提。经济学研究内容是社会经济问题,因而经济学假定人是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经济人,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管理学强调组织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功能来充分利用组织资源,因而管理学假定人性是变化多端、复杂多样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差序关系。(2)经济学暗含资源的有限性假设,管理学暗含资源的非有限性假设。经济学认为社会资源相对于人类的需求而言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才需要研究合理配置资源,节约资源。管理学认为组织可利用的资源相对于目标实现并非是有限的,而是可以通过组织管理不断扩充的。人力资源培训、员工激励和创新的运用可以充分挖掘出组织中人无尽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战略联盟和合作还可以充分利用外部环境中的资源。与此同时,政治和文化资源也是组织资源的一部分,所以管理的资源是无限的。但是为了降低成本,管理学还是要研究如何有效使用组织资源。
(三)研究方法和手段不同
供求问题是经济学的根本,它用详细的模型理论分析供应方会以何种价格出售,该价格需求方在哪个阶段是可以接受的。在研究方法和手段方面,经济学可以运用模型等工具从静态、比较静态以及动态层面进行分析;也可以运用实证的方法或规范的方法进行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可用文字说明,也可用数学方程式表达,还可用几何图形式表达。管理学在数学模型的建立和求解方法等方面更加注重实际应用,更注重定性分析方法。
四、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科定位
任何一个被认为是科学的学科,无论是自然学科还是社会学科,都有它自身独特的研究对象、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这是一个学科体系区别于其他学科之所在,也是我们分析学科归属的出发点。资产评估专业学科的定位应从研究目的、理论假设、研究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界定。
(一)研究目的
资产评估最终目的是在分析资产评估环境与评估对象特征的基础上,对特定时点及约束条件下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决策方提供一定的价格尺度或合理资产价值咨询意见。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委托人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现象,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直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只能转而追求交易成本的最小化提供相关专业信息的资产评估师,可以为相关各方提供实现目标的价值信息。资产评估服从了微观经济学所研究的市场经济中单个经济单位即生产者(厂商)、消费者(居民)的经济行为,为行为各方提供资产价值咨询服务并不过多地考虑管理,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注重公允,主要回答资产价值“是什么”的问题。从资产评估研究目的来看,它既解释了社会资源利用和配置的方式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又提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方法。因此,资产评估兼顾了经济学与管理学的特征,但更偏重于经济学。
(二)理论基本假设
资产评估是建立在若干假设基础上的,这些假设包括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存在一个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该市场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且买卖双方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的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持续使用假设假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清算假设是对资产在非公开市场条件下被迫出售或快速变现条件的假定说明。其中,关于人的假设在公开市场假设中可体现出来,假定了人是理性人、经济人。关于资源的假设,四种假设都以可以计量的(有限的)资产为评估前提的,且认为社会资源相对于人类的需求而言是有限的,通过评估使资源达到合理配置。因此从资产评估的假设来看,资产评估应归属于经济学。
(三)研究方法
资产评估有三项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资产评估的三项基本评估方法有着各自的理论依据,而这些依据均源自于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如劳动价值论是成本法评估的理论源泉,是对评估对象特定时点价值的重置模拟,用现行资本价格重新购置资产并使之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它探究的是评估对象的内在价值,而这样的重置基础又是以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价值决定的。再如边际效用价值论在评估方法中的应用就是收益法,边际效用价值论强调主观感受(边际效用)在商品(或资产)价值决定中的作用,强调单位成本的付出与收益的比较。而收益法则是通过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资产的预期效用越大,获得能力越强,它的价值也就越高。经济学中所讨论的在两种或多种选择下进行边际分析方法、供求理论在资产评估中也到处可见。因此,从资产评估的研究方法来看,资产评估应归属于经济学。
五、结语
从资产评估的基本假设和研究方法来看,该学科应定位于经济学;从资产评估的目的出发,该学科偏向于经济学。然而,每一个学科并不是孤岛,也不是单纯的继承关系,学科间相互学习和借鉴是促进发展的途径。顺应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学与管理学也在不断拓展自己的研究视野和方法,两学科的融合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经济管理领域研究兼有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两栖性的经济管理学和管理经济学等边缘学科相继出现。而这些学科几乎又难以分清其为纯粹的经济学或纯粹的管理学,经济计划、经济决策(包括政策)、经济预测、经济调控、经济监督、经济评估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以及公司治理、产业组织、企业竞争力、制度安排、机制设计、结构调整、发展战略及经济激励等问题的研究,既可属于经济学,也可属于管理学。如果把他们从经济学那里硬拉出来划到管理学范围,那就把应用经济学的内容架空了。如果认为凡用文科方法来研究的则属经济学,凡用理工科方法来研究的则属管理学,那么无异于看漏了近半个多世纪来经济学的数学化、数量化、公理化、工程化的发展潮流。其实上述诸问题本身就需要经济学和管理学共同来研究。美国管理学家西蒙(HA.Simon)因对经济组织内的决策程序所进行的开创性研究获得了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这说明他研究的经济决策问题不仅仅是管理学而且同时也是经济学(乌家培,2000)。因此,资产评估偏重于经济学,并非否认管理学在其中的作用。J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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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资产减值 资产评估
1 新资产减值会计的特点及其对利润的影响
1.1 新资产减值会计的特点
1.1.1 不能转回是最显著的特点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新资产减值会计的规定,从形式上看,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唯一的计量差异就是资产减值不得转回的规定。
1.1.2 规定了减值测试的前提 新的准则明确规定,会计期末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如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那么,既不需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需要确认减值损失。只有确实存在减值迹象的前提下,才需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1.1.3 有可操作性 资产可收回金额要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并除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由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的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去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说明,更便于实际操作。
1.2 新资产减值会计对利润的影响 新的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那么,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就不得转回。新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越来越小,利用计提手法来调节利润将的操作实施越来越难。但并不能误认为资产减值准则否定了减值准备转回的可能,误以为企业失去了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利操控的手段。如果企业可以在未处置资产之前,率先计提减值准备,下一年度的处置便形成了利润。
1.3 对审计的影响 由于审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涉及到很多主观判断,特别是新的准则出台以后,资产组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折现率的确定等都是以一种主观上的判断去判断另一种主观上的判断是否合法公允,因其标准难以客观固定,必然增加审计风险,在审计实践中大大增加了工作难度。
2 执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难点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基础难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并将对“资产组”确定为“应当以资产以及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从我国企业经营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来看,资产组属于全新的概念,“资产组”这个的概念的引进将面临一系列困难。第一,要恰当的运用资产组概念,需要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第二,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没有的标准,划分方式不同,会直接影响资产减值准备应否计提的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
2.2 关于资产减值转回 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将不能转回,这符合了中国遏制财务虚假信息的原则,但是与新准则中普遍应用的公允价值相对比,有一些矛盾,和整个准则体系有些不协调,而且如果资产处置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何处理,准则中并未说明,如果处置后作为处置损益处理,不能转回的规定变的意义不大。从防范公司舞弊的角度看,制定这个措施可以理解,但从会计的角度讲,此种做法缺乏理论依据和可操作性。
2.3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的多样性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同时规定不能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至于如何进行计提、计提比例大小,则由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从而对会计人员的分析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计提是否真实合理不易确定。
2.4 关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问题 作为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时候,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大小。可收回金额的大小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去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来确定(取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则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一是被估价资产预期获利的年限可以被预测;二是被估价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被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三是资产的拥有者所获得预期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都可以合理确定;但由于目前我国的企业管理还达不到先进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所以这三个参数的获取有相当的难度。
2.5 较大的专业判断范围影响了信息的可靠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由于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对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不够明确,只要资产发生减值,时,就予以确认,然而,要合理确认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度;在历史成本原则指导下,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对单一历史成本计量的属性进行了修正,而提高相关性的会计计量属性往往降低了信息的可靠性。
3 新资产减值会计存在问题的的应对措施
3.1 加大盈余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 过度的盈余管理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容易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所以我们要对于股改方案中有业绩承诺、股权激励机制,同时有减值准备并且净资产比例比较高的公司,要进行盈余管理。一方面要提高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完善会计准则与方法,加强外部监督,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减少企业的盈余管理。
3.2 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市场和资产价格市场 从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来看,要素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到的作用有限,市场价格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企业和证券管理机构都无法完全的获取公司各种投资及当前可变现指标,尤其是对那些非上市公司的投资市价,其决定因素更为复杂、繁多。可以通过会计信息、价格市场以及资产评估体系的完善,各个企业资产的市价个公允价值才可以得到公正合理的公开。让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公正性原则,同时增加其可操作性、公允性和客观性。
3.3 完善市场机制和管理制度新会计准则 在鼓励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强烈的负面效应,即利润操纵现象无法回避。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利用会计手段调节会计数据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丧失了企业的诚信,而且也使我国的会计信誉受到严重挑战。对于会计资料造假的违法主体,我们在明确其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提高法律威慑,增加其违法成本。目前我国企业会计数据的失真问题与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感不强,法律的威慑效力不高有很大的关系。当前,只有做到有章可循,有桂可依,违法必究才能真正的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打击违法主体利用会计手段造假的行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3.4 发展资产评估业,加强全国性资产专业评估体系建设 资产评估业的发展,离不开资产评估体系建设,完善的资产评估体系,可以让企业的各项资产市价及公允价值都可以得到公正合理的公开,让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要发展资产评估,建立全国性的资产专业评估体系,必须建立比较完善的评估行业法律法规和准则体系,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培养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要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良好职业素质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胜任新业务的需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才能使评估人员掌握新业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及评估新方法。
3.5 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与实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包括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作为合格的注册会计师,要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效益审计方法,审深审透,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专项资金审计。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知识来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层次、有价值的建议,堵塞“跑冒滴漏”,提高资产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遏制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的利润操纵,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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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欧.资产减值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会计之友.2006.(10).
不改变单一产权结构,改革便失去意义
我们搞股权多元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不是解决资金问题,不是解决技术引进问题,更不是为了解决什么“产权清晰”“政企分开”一类问题。我们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股权多元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变大多数(不是全部)国有企业的单一产权性质和单一产权结构。也就是说,为了把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改变成为既有国有资本、又有非国有资本的混合企业。或者国有资本控股,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从而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才是我们推行股权多元化的根本目的。具体地讲,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造,将我国目前过高的国有资产比重降下来,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上。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比重总体上在70%左右。这个比重实在是太高了。同比世界平均水平是20%左右。这么高的比重如果不降下来,我国经济在整体上就依然缺乏活力。因此,关键是改变相当数量国有企业的单一国有产权局面。这是一切的关键。不触及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不改变国有企业的单一产权结构,我们推进股权多元化就失去了意义。
事关重大,须由政府直接主导
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是事关国有资产产权的重大事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 ,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改变。面对如此重大事件,作为国家的代表和管理者,政府必须负起责任,大力主导,直接操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不能放任自流,不能完全交给企业。国有企业如果是一般地引进资金和技术,不涉及企业所有制的改变,经政府批准后,基本上可以由企业自行进行。但是,我们推行的股权多元化不是引进资金和技术,而是涉及到企业产权问题,随之而来的是企业控制权的变动。在这种情况下,由国有企业领导者自行推进股份制改造、发动一场最终结果很可能是把自己赶下台的企业产权制度革命是不可能的。
必须明确,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是政府在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任务,是政府的职责,应当由政府主导。为此,第一,政府负责提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指导原则和实施方案,即由政府提出“路线图”,制定游戏规则。这是政府的基本权力,这个权力只属于政府,不属于企业。第二,政府负责指定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测定企业资产价值。第三,政府决定或批准控股资本进入。企业可以寻找并向政府推荐控股资本,但无权自行决定。第四,政府决定所属范围内哪些国有企业保留独资,哪些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哪些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哪些企业国有资本退出。第五,政府出面牵头组织各相关力量、部门进行谈判,最终完成改制。
面对四类资本时,应首选企业员工资本
引入非国有资本是推进股权多元化的关键环节。只有引入这种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并且形成相当规模,国有企业单一产权结构才有可能发生显著变化。当我们对一个具体的国有企业着手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一般面对的是四类资本。
第一类是外国资本。在国有经济布局允许的产业范围内,国家鼓励外资并购或部分购买国有企业。
第二类是民营资本。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讲,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领域应当比外国资本更宽。
第三类是社会法人资本。主要是指各种投资公司和基金会。法人资本控股是西方国家股份制企业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四类是企业员工资本。主要是指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国有企业的全体职工的资本。企业员工资本应当是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的主要资本力量。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应当首先考虑企业员工资本入股直至控股。在企业员工资本放弃参与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资本。
资产评估不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
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资产价格评估是第一步。国有资产能否如实评估,至关重要。只有如实评估资产,才能正确确定企业资产规模,为资产折股奠定基础,也才能根据资产份额进一步界定投资者的利益和风险。资产评估不实,无论是高估或低估,都将造成复杂后果。
正确评估国有资产价格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价格过高,无法成交,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成为一句空话。价格过低,国有资产流失,民怨四起,政府形象受损,社会矛盾激化。因此,在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时,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企业资产价格评估工作。
我们必须承认,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价格、股权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可以判断。虽然,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价格问题涉及众多因素,形成过程非常复杂,具体一个企业的交易价格,不但包括设备、厂房、土地,还涉及到产品前景、销售网络、负债,等等。但是,无论多么复杂,一个企业出售的股权便宜不便宜,还是能够判断出来的。国有资产股权交易不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把国有资产股权交易搞成或看做是遮遮掩掩的“家务事”,这种暗箱操作方式本身就决定了交易偏重买方利益,价格不可能合理。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是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证明。
第三条资格证书的取得采取资格认证和考试两种办法。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审批,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备案后,可发给资格证书:
1.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的人员;
3.具有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
4.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两年以上,以及大专学历工作满4年以上的人员。
对已取得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颁发的内部审计资格证书,时间不超过两年的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可进行一次性的确认,发给资格证书。
(二)不具备上述第(一)款条件者,须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
第四条资格证书考试内容:
(一)内部审计原理与技术;
(二)有关法律法规与内部审计准则;
(三)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
第五条资格考试一般每年统一举行一次,时间为每年9月第三周的星期六。开始施行阶段,也可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授权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考试安排。
第六条资格证书审核发放程序。凡具备取得资格证书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连同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学历证、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免冠2寸彩色照片,报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审核后,发给资格证书。
第七条资格证书实行年检注册制度,每两年为一个年检注册周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通过年检,并进行注册: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准则》;
(三)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
(四)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后续教育。
第八条因借调、出国等原因不能参加后续教育或年检的人员,须持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向所在省的内部审计(师)协会提出延缓年检注册的申请。
第九条对无故不参加年检和注册的人员,应收回并注销其资格证书。
第十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对已调离内部审计工作岗位满两年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收回其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统一组织资格证书的考试、考试大纲的拟定和教材的编写、考试的命题和资格证书的印制,以及对违反本办法人员的处理。
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证书考前培训,考试的实施,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和年检注册,对违反本办法人员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提出查处意见。
第十三条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让,资格证书遗失后应及时到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挂失,经查实后可予以补发。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取得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IA证书的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办法接受后续教育。
第三条后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与内部审计准则;
(二)内部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
(三)相关专业知识;
(四)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四条后续教育一般采取以下形式:
(一)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举办的境内外培训和考察活动;
(二)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大专院校学历教育和专业课程进修;
(三)在大专院校或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培训活动讲授内部审计课程;
(四)参加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和亚洲内部审计联合会组织的专业会议和培训活动;
(五)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召开的专业会议;
(六)在省、部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内部审计文章,出版有关内部审计著作,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举行的论文评选中有获奖的论文;
(七)参加与内部审计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取证书;
(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其他培训方式。
第五条后续教育采取学时累计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第一年不得少于30学时)。
第六条后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一)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按课程设定的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
(二)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每授课1学时后续教育按两学时计算,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学时;
(三)属本办法第四条第四、五款规定的,按参加会议和培训的实际时间计算后续教育学时;
(四)属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款规定的,每千字按两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翻译按每两千字计算后续教育1学时,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学时;
(五)取得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当年按50学时计算后续教育学时。
第七条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后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制订教学大纲、编写教材。
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学)会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后续教育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八条省(行业)级以上内部审计(师)协(学)会,应及时对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授课和专业会议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取得CIA资格人员出具后续教育学时证明。
第九条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应根据内部审计人员和取得CIA资格人员提交的后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及时记录于《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后续教育栏目中,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关键词: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作为地方税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已经告别历史舞台。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难点。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无论从稳定宏观税负的税制安排,还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飞速发展来看,都是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股权转让行为日益增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增长潜力巨大,然而由于股权转让交易行为较为隐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信息不对称,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情况较为严重。
一、现阶段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必要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62,一般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在0.24~0.36之间,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这意味着我国收入差距悬殊,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难以发挥,应该引起高度警惕。随着近年来股权转让行为的增多,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增长潜力巨大,同时,数据显示美国等发达国家资本利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较高。由此可见,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能有效地实现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的职能。
二、余杭区个人股权转让征管工作现状
(一)现行有效的政策依据
2013年12月浙江省办公厅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45号),其中规定,在受理纳税人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核对纳税人提供的所得税完税凭证或不征税证明,对不能提供的,暂缓办理变更登记,并将情况通报给同级税务部门。随后,余杭区地税局和工商局联合了《关于加强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登记税收征管的通知》,将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税收前置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要求,并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自然人股东股东变更登记税收征管的通知》和《余杭区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指导意见》,对个人股权转让征管工作进行流程化设置,细化了从资料受理、审核流转到台账登记的一系列征管要求,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现有征管操作流程
以杭州市余杭区个人股权转让涉税流程为例,税务受理流程如下:(1)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以杭州市纳税服务局《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为例,共计股权转让协议等11项必需资料。(2)专人审核。根据所提供资料对企业房产、土地、账面净资产、财务报表、转让双方资格具备等多项事宜进行审核。(3)出具征收意见。转让受让方缴纳税款,同时取得完税证明,用于工商办理变更。
(三)现行税款征收情况
从2014年开始,全国各地个人股权转让缴纳税款数屡创新高,例如2014年12月,湖北省荆州市地税局征收单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2.8亿元(中国税务报),创全省个税单笔缴纳之最;2014年,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就某境外上市公司管理层股东通过BVI持股公司减持分配境外所得收益补交个人所得税2.48亿元。同时,以杭州市余杭区个人所得税数据为例(见下页表)。通过以上数据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情况来看,2011—2015年余杭区个人所得税保持着较大幅度的增长,而相较于工资薪金所得,股权转让个税收入年均增长不稳定,收入起伏较大;二是资本性所得、特别是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潜力巨大;三是加强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已迫在眉睫。
三、个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在适用范围、收入确认、成本和费用扣除、纳税申报、征收管理等方面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基层税务机关个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提供了政策支持。结合余杭区对个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工作的探索,本文认为,在实际操作中,从政策层面而言,目前还存在不少政策的空白;从征收管理层面而言,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和漏洞。
(一)政策层面的空白及争议
1.对“可扣除的合理费用”的规定不够细化。67号公告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界定了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即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但是,公告没有对于“合理费用”给予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从而造成了税企争议。目前比较有争议的点就是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是否可以扣除律师费、中介费、评估费、咨询费以及首次公开募股的发行承销费等费用。2.股权激励性质的低价或无偿转让征税未明确。资本市场中,低价或无偿转让股份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尤其是IPO之前的股权激励。上市之前的股权激励中既有大股东给管理层无偿让渡股权的,也有以非常低的价格转让给管理层,这个价格比PE的价格要低得多。一般企业股权激励中的低价转让则是低于原始出资金额或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按照67号公告的规定,这种行为显然属于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形,是否可认定有正当理由,应该如何征税,目前政策仍未明确。3.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的股权转让个税征收未明确。从2014年3月1日开始,工商登记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在认缴登记制度下,企业章程约定的股东股权比例与股东实际投资比例往往不能统一,一笔股权转让既有实缴股权转让,又有认缴股权转让,这为股权转让个税的征收带来了新的挑战。以2015年4月我区某公司发生的一笔股权转让为例,杭州某建设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股东莫某、方某二人分别出资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莫某认缴比例为70%(分二期到位,目前已到位1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到位250万元),方某认缴比例为30%(分二期到位,目前已到位1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到位50万元)。现方某将其股权150万元转让给王某,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100万元,其中未到位的认缴出资额50万元由王某于2018年12月31日前缴足。该公司3月31日净资产为300万元,方某、王某非直系亲属。此案例明显属于低价转让而无正当理由,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问题是如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净资产份额按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核定还是按实际出资额核定,目前并未有明确的征税政策。
(二)征管上存在的问题
1.纳税申报配套不够完善。虽然股权转让个税征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提及多年,各地也都在广试广探,但截至目前,仍未设计针对股权转让所得专门的自行纳税申报表。在余杭区的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均采用综合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针对所得申报而言,综合申报表过于单一,不能细致反映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的全过程。2.资产评估报告的两难抉择。67号公告对于“必经评估”的规定较之前更加严格,即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就需要中介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显然,被投资企业资产金额较大时,资产评估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现实情况是,小股东转让持有的大企业股权,小股东的转让收入甚至没有资产评估费高,从而出现转让方无法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的情况。
四、完善个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细化政策,消除争议
1.细化“可扣除的合理费用”的规定。一般而言,只要是纳税人能举证是与股权转让有关的、由转让方承担的并且符合常规的费用就应该允许扣除。部分省市在这方面的文件及规定的细致程度就已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如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第8条规定,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股权过程中按规定所支付的税金及费用,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宿迁市地方税务局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宿地税发[2009]104号)第13条规定,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是指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直接相关的、并按规定已支付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金和费用。已作为被投资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的税费支出,不得在计算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时扣除。2.明确股权激励性质的低价和无偿转让征税政策。股权激励性质的股权转让,不应单纯地以转让收入偏低来进行调整,而应按其业务实质确定征税办法。根据《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规定,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因其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从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指雇员实际支付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认购价格低于当期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数额),属于该个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雇员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样的,股权激励性质的低价和无偿转让也可以参照此条规定,认定转让方低价转让具有正当理由,受让方实际支付的价格低于原始成本或股权对应净资产份额的数额部分,在股权转让发生当期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3.确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的股权转让个税征收政策。67号公告中关于“净资产核定法”的具体处理办法为: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虽然公司的留存收益是由公司股东的实际出资金额创造的,但是从法律角度而言,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比例才是法律上认可的股东对公司权益的占有比例。因此,对于既有实缴股权转让,又有认缴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行为,一般情况在按净资产核定法核定时,应按公司章程比例即认缴比例确认相应的份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完善配套,加强管理
1.逐步完善纳税申报配套。参照并借鉴《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设计专门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将纳税人基本情况、转让企业、转让股数、转让收入、核定收入、扣除项目、转让所得及税款缴纳情况悉数反映在申报表中,全面细致反映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全过程。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多样化电子申报,完善配套,满足纳税人的申报需求。2.引导中介机构诚信评估。解决资产评估报告两难抉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参照67公告的指导性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资信评级、综合评定及公开招标相结合的方式,直接委托资信较好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当然,这必然会大大增加地税部门的经费开支,涉及到财政预算支出的调整,需要财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二是以区县、市或省为区域和平台,每年通过资信评级、综合评定、评估反馈等方式确定几家可靠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由纳税人自由选择其一进行资产评估,为税务部门依法征税提供可信依据。但这必然要求地税部门建立起公开、公正、透明、廉洁的评价机制,引导评估机构进行诚信评估。3.强化股权转让专项管理。加强个人股权转让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准确把握相关税收政策,并定期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岗位和业务培训。针对股权转让价格真实性难以核实的实际情况,应以业务骨干团队为人员基础,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股权转让案件的评估检查。同时,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利用纳税评估,加大对股权转让的评估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股权转让的专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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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有助于处理不良资产,对金融资产优化配置
通过对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的方式,能将长期贷款转换成现金或债券,有助于增强流动性及其管理,加快处理不良资产的速度,使资产管理公司提高处理不良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与此同时,资产证券化是以追求预期收益为目标的一种融资方式,对证券化政策的预期收益将直接决定资金的流向,原始权益人的资信水平的地位将退其次。由此实现了资产层面上的竞争,通过资产证券化能够将优质和劣质资产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差异方面突显出来,其结果就是资金必然流向优质资产,在资产之间无疑会形成优胜劣汰的形势,最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1.2有助于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深化改革
长期以来,在银行不良资产中国有企业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将会给国有企业卸下沉重的债务负担,让它们从债务中解脱出来,同样也促进企业创新融资机制,改变传统融资方式。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在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初级阶段,将会给以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带来严峻挑战,甚至会造成一场危机。但是伴随资产证券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在证券化的潮流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逐步成为主力军。随着时间的推移,金融机构将逐渐以信息与服务中介来代替传统的融资中介。
2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中的问题
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还处在初级阶段,其发展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是在借鉴国外经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起来的,在这十几年的发展道路中,虽然我国政府大力推动证券化市场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并且该项创新金融工具日渐成熟,但它作为一项创新金融工具的本身就具有一些缺陷,所以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2.1缺乏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
首先,缺少投资主体。需求是新的金融工具是否能成功推出的关键。因此资产证券化需要稳定的资金供给,或者说需要有对资产证券的稳定需求——证券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一同构成了需求主体。因资产证券化本身的复杂性,对于这种金融工具个人投资者要想充分认识还需要一定时间,只有在保证资产支持证券能达到一定收益水平时,他们才愿意积极参与其中。因此在资产证券化起步阶段,只依赖于个人投资者不可能实现市场规模化,这就需要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但当前我国的法律严格限制机构投资者准入,所以因我国各项政策限制,当前投资者以个人为主,机构投资者很少,这就形成了需求不足的问题。其次,资本市场存在的体制障碍。当今我国实施的是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及保险业分业经营管理的制度。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创新金融制度,它提供给发行人的金融工具是灵活多样的,但现实中金融工具的不同在我国就有不同的管理,人为将其分割成不同的部门,给资产证券增加了不少发行障碍。
2.2缺乏监管体系和法规监督
对资产进行证券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金融机构、债权和债务人、广大投资者及信托机构。在实际操作中会设计到多方利益,所以必须要制定出相应的法规政策给予保障,以及有效监督运行过程,而目前我国实施的资产证券化才刚起步,缺乏相关完善的法规体系对其运作进行规范。现有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证券发行、对证券化资产进行破产隔离、二级市场的转让流通及监管等方面。我国现行的有关立法没有针对资产证券化的专业性法规对其收益来源和分配、证券化资产进行组合、从业单位的组织形式等方面实施严格规范,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3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缺陷
中介服务机构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市场主体,其发展状况对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它也同样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首先,中介服务机构的质量偏低。在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需要健全的中介服务机构。资产证券化由其自身复杂性决定了会涉及到很多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有信用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但是当前我国缺乏有实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它们资质水平不够,整个证券评级行业运作缺乏规范,评估标准没有形成统一。评级机构很难获得投资者认可,评估机构的公信力不高,难以做到公正客观的评估,我国在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中受到以上问题的严重制约。其次,缺少实施资产证券化的专业人才。资产证券化涉及面较广,它是一项程序复杂、专业化程度高及技术性强的融资工具,涉及到各方面专业知识,如金融、财务、法律、证券、评估、房地产等专业知识。掌握大量资产证券化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是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前提。但因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才刚起步,缺乏经验,再加上人们对掌握实际操作水平和相关理论知识有限,导致我国当前在实施资产证券化方面严重缺乏专业人才,这当然成为制约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重要原因。
3应对我国资产证券问题的建议
3.1加大发展资本市场的力度
通过加大消费信贷业发展力度,逐渐扩大我国汽车和住房抵押贷款等消费贷款,用有效资产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保障基础,并且使其规范化和标准化。鼓励一些拥有稳定现金流量的大型企业先行试点资产证券化业务,如电信、电厂、石油、高速公路等企业,给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新的渠道,这样就可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进一步加大发展资本市场的力度,大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在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某些法规政策,逐渐向商业银行、养老基金、信托基金及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放开资产证券化市场,积极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其中,并且让投资额度逐渐增加。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建立规范、安全、高效的市场体系,以便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国外成熟市场的发展历程表明,机构投资者拥有强大的需求,如果没有机构投资者参与到资产证券化市场中,资产证券化就难以形成规模化。所以大力培育与发展机构投资者,能为实施资产证券化提供长久稳定的资金来源,对其发展意义深远。在我国实施证券化中,应把培育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视为一项重要使命,应调整相关法规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制度保障,从而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以便保障他们投资行为的可行性、合法性。
3.2建立健全有关法规政策,强化操作中的监督
借鉴国际成功经验不难发现,很多国家、地区都颁布了各自相应的资产证券化法规条例,为发展证券化业务提供基础保障。我国也应该依据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要求,并结合金融市场的特点颁布相关资产证券化法规,同时要及时合理的修正现行的与资产实施证券化中存在冲突的法规。除此之外,应当提高相关交易中的监管水平,保障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利益。进行的监管主要有:有效监管资产证券化发行、交易,监管资产转让机构,监管第三方,监管证券化的资产,监管融资结构等。
3.3大力培育和扶持中介服务机构
明确中介服务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地位,中介服务机构需要强化独立性,在资产证券化中理清各个环节。在资产实施证券化中,在合同内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中介服务机构在其中的作用,评级服务机构应按照国际规范对评级的内容和标准做出严格规定。资产评估和资信评级行业在我国一直是薄弱的环节,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运作进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要严令禁止信用评级中的弄虚作假。加强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是一项高难度的金融活动,它涉及到金融、法律及会计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要想成功实施资产证券化必须与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合作,这就需要积极采取相关优惠政策给予中介服务机构大力扶持。虽然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尚处起步阶段,但发达国家相对成熟。所以可以从发达国家引进既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又有大量专业知识的专家帮助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推动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能尽快发展起来。另外,通过一些专业化的培训机构对现有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涉及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以便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
4结论
事务所接受指定担任管理人后,应根据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成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并依据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选派项目组组成人员。
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工作人员,是事务所尽责履职的保证。按照管理人需要履行的职责要求,管理人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甲理,涉及到会计、甲计、资产评估、诉讼、仲裁、拍卖、财产管理、方案制定和营业等多方面事务。因此,事务所接受指定后,应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通过聘请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也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重整期间的营业事务。
二、完整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在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时,事务所应根据《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要求债务人移交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最少一年内的账簿,并对移交的账册、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进行核对,登记造表,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应注意向债务人收集已经向法院提交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收集资产的抵押、担保合同、贷款合同、抵押、担保物清单;根据债务人移交的资产明细账,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一起核查实物资产实存数量,确认资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核对债务、债权清册余额与接管的账面余额是否一致;设定抵押、担保的资产实存数量与抵押、担保物清单是否一致。对已接管的债务人的财产、账簿等资料,应由管理人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一起负责管理、保管,并明确相关的管理办法。
接管债务人财产后,事务所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债务人的企业经营现状、技术人员构成情况、严品生产的技术情况、设备完好情况、市场适销情况以及销售的盈利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以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三、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事务所接管债务人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后,应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尽快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准备资料。
一方面,要按《破产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债务人破产申请裁定日的财务状况和破产申请裁定日前至少一年内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或审核,检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无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或放弃债权的行为;检查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有无属于债务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检查债务人有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在进行上述审计或审核时,管理人应对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分2006年8月27日(新《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包括当日)所欠和2006年8月27日后所欠进行调查并予以公示。还应关注债务人的出资人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情况,并将设有担保物权的资产与普通财产分别造册。
另一方面还要按照《破产法》第48条的要求,登记债权人申报债权。
在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要求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对债权人主张抵销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债权,应按《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确定是否可以抵销。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情况与债务人的账簿记载情况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告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加强破产案件审理期间的日常管理,控制、监督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的发生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职责履行期间,应当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起,至重整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之日或法院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以及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之日或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止。而会计师事务所对债务人的日常管理职责应贯穿于整个企业破产程序之中。
其间要注意以下事项:
1.管理、监督共益债务的发生,使其最优化。由于共益债务可以以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因此,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事务所应加强对共益债务的管理和监督,力争共益债务发生最优化。如出现符合《破产法》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情形,“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以及其他相关共益债务发生的实施主体为债务人,事务所应加强对共益债务的监督,必要时可选派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债务人所属行业专业知识的人员入驻债务人企业,进行事前、事中监督。
2.关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如发现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或者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及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应及时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代表或协助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掌握债务人详细的法律关系变化情况。
4.登记债权人未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但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
5.管理、支付破产费用,对可控费用力求最小化。
五、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做好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工作
一般来说,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人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的工作,是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重点工作。此期间无论是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还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都直接关系着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聘请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除债权人会议对非国有资产的破产财产的市场价格无异议并经法院同意后可以不进行评估外,其他破产财产在变价前均应进行评估。
2.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应有利于破产财产的收益最大化。一般来说,对能够独立产生效益的生产线、流水线宜整体变现;对市场流通性强、二手设备市场活跃的通用设备应单台出售;对专用设备可考虑“打包”转让;对房屋、建筑物及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价,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应采取“房地合一”变现,如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由于企业破产时,有关政府可以予以收回,应将房屋、建筑物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别出售。
对专利、商标、工业技术、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如与能够独立产生效益的生产线、流水线关联性较强的,应与生产线、流水线一同转让。
由于破产财产按整体或部分变价出售时取得的变价收入可能包括了有担保物权的财产,因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要说明取得的变价收入在有担保物权的财产和无担保物权的财产之间的划分方法和依据。
如果破产财产采用拍卖方式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应说明拍卖底价和拍卖机构的确定方法。
如果破产财产中有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应将该部分财产单独列示,并说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
3.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在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应注意:
(1)虽然《破产法》第109条规定了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第132条规定同时了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2006年8月27日)前(包括当日)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因此,在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应将破产人在2006年8月27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分配顺序优先于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2)对破产人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应根据法释【2003】6号“如果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履行了法定的甲批手续,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只有在以抵押标的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对剩余部分方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将应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优先提存。
4.事务所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关键词:跨国并购;风险;知识产权评估;资源整合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293-03
一、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概述
自中国加入WTO后,跨国并购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根据商务部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境外并购类投资占同期国内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例逐渐提高,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对外投资的数量也不断增长。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人民币持续升值等新背景下,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1.金融危机后并购的总额上升。近年来,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额和成交案例个数大幅度增长。根据“清科集团”的统计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总额为187亿美元,2008年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总额为87亿美元,2009年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总额为161亿美元,2010年跨国并购总额为154亿美元,2011年跨国并购总额达到了350亿美元,2012年跨国并购总额为335亿美元,2013年上半年海外并购总额为276亿美元。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明显看出,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国外企业受到较大的冲击,生产经营活动放缓,资金运作发生困难。相比之下,中国企业受到的影响较小,资金相对充足,加之目标资产大幅贬值,于是中国企业寻求海外并购的热情开始高涨,每个企业都想抓住机遇,通过并购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与壮大。
2.并购的方式以横向并购为主。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绝大部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相对较少。以横向并购为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从西方国家五次并购浪潮来看,横向并购效益要高于其他形式的并购;二是从经济学原理来看,企业专业化经营的效率要高于其他经营战略,因此中国企业在并购时也会遵循这一原理;三是海外并购对中国企业来讲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如果进行纵向或混合并购,会因为缺乏对行业的了解而加大并购风险。因此,从总体上来看,中国企业仍以横向并购为海外并购的主要方式。
3.并购的主体呈现多元化。随着中国企业主体不断多元化,海外并购中的主体也呈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德隆、吉利、TCL、盛大、阿里巴巴、联想等著名的民营企业也加入到海外并购的浪潮中来。如2011年2月1日,总部位于杭州萧山的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斥巨资2.53亿美元成功收购了加拿大纽西尔特种纤维素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
4.并购支付的手段逐渐多样化。随着中国企业日益成熟及国际化速度的加快,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手段也逐渐多样化。从原来单纯的现金支付,发展到现在的现金、股票、债券等多种支付手段。如联想并购IBMPC业务的支付即呈现出与国际接轨的特点。联想收购IBMPC业务的实际交易价格是17.5亿美元,联想需要支付6.5亿美元现金、价值6亿美元的股票以及承担5亿美元债务。为了完成这一支付,联想以私募的方式向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泛大西洋集团及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获得总计3.5亿美元的战略投资。并在高盛的协助下,从巴黎银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和工商银行获得6亿美元的国际银团贷款。这些支付手段的共同使用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有效规避了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5.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中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将成为新一轮并购的焦点。知识经济时代,除了某些资源性企业,中国企业并购的重心已不再是自然资源、实物资产等生产要素,而是被并购方所具有的独特的知识产权。因为被并购企业的知识产权往往和企业其他资产同时被转移到并购企业手中,而对并购企业而言,随着规模经济和市场份额的增长,知识产权往往成为其并购的主要动机,并且加入到传统因素中成为合并与收购的动力。特别是对主要以知识产权立足的目标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企业并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知识产权的投资。企业通过直接购买知识产权增强自己的竞争地位,这在近些年来的跨国集团之间的并购案中不断体现。虽然,当前因专利而展开的合并、收购和出售主要集中在竞争激烈的技术密集领域,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企业在全球经济中寻找相对优势的需要日益密切,知识产权定会在经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对合资与收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知识产权评估的经验和教训
由于起步较晚,缺乏经验以及在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与国外公司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在整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并购战略经常取决于公司高层的主观认知,在对企业并购条件以及并购对象的认识上还停留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判断阶段,专业人士的决策参与度不高,或完全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同时,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由于对国际竞争环境的不适应,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往往导致企业出现利益失衡现象。特别当并购活动涉及到知识产权时,在评估、运作、整合等方面遇到很多难题。
1.由于中国并购对象多为市场弱势企业,所以难以获得最领先的知识产权。现阶段,中国多数企业是以并购境外中小企业或大型企业的部分业务为主,即中国企业的并购对象往往是被国外竞争舍弃的、对其不具有战略意义的业务单元,因此面临的竞争较小,并购的成功率较高,但相应的,通过此类并购所获取的知识性资产并不具有很重要的战略意义,并购后绩效的提升往往来自于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而并非来自知识资产的协同效应。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前中国企业在初级发展阶段,受自身规模和管理水平上的限制,中国尚未形成一批在行业内位居全球龙头地位的重量级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谈判力度不够,同时由于企业购并动因的差异,融资条件限制等因素,实现战略意义的大规模跨国并购的现实可能性不大。
2.东道国的市场和法律环境提高了中国企业评估和并购知识产权的风险。在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较大,企业面临各种各样难以预料的风险因素,包括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认识风险、机会风险、运营风险、客户风险、战略风险等。环境的动荡性与复杂性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科学的风险管理计划和风险控制机制,根据并购战略的分析与制定、评价与选择、实施与控制这三者,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妥善处理风险所导致损失的后果,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在跨国并购的诸多风险中,最突出的是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政治风险与东道国的政府政策变化等行为有关,包括征收、国有化、战争以及恐怖活动等政治暴力事件。五矿集团对诺兰达公司的收购案,美国和加拿大的公司的经济利益明显,但是东道国处于政治考虑,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最终导致了项目中止或无法顺利进行。
在法律风险方面,尽管中国民商经济领域有依照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模式和WTO各项承诺制订的支架性法律体系,但当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进入法律比较健全、依法维护权益意识比较强的发达国家运作并购事宜时,对所在国法律环境了解程度不足往往成为国际并购的额外风险。当前,中国企业境外收购遇到最多的问题基本都围绕监管和竞争展开。在监管方面,中国企业要特别考察投资国中受监管和限制的行业,特别是电信、银行、证券、国防、广播等涉及较多知识产权的行业,并应将外商持股量限度和外汇管制问题考虑在内。
3.在并购知识产权过程中忽视与并购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根据经济学和战略管理的理论,任何一次并购都是通过利益的再分配,达到帕累托最优,提升企业的绩效和市场表现。作为理性企业的战略行为,并购过程中不可能存在任何一方不获益的情况。虽然收购表现为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和竞争行为,但从其本质来讲,正是由于并购双方资源上的互补性或相似性导致了双方的合作行为,实现了资源在市场化并购过程中的增值,促进了并购的顺利实现。财务性投资只是并购实施的手段,其目的是通过资源的积聚或互补提高增值能力,通过整合创造协同效应。
并购之前双方管理层之间的互动及匹配成为并购能否进行下去的前提条件,因为作为外来投资者,管理输出在收购之前无法实现,要达到海外并购的全球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离不开当地人所了解和掌握的本土知识,因此并购对象中知识资产与并购方的匹配将成为最终并购实现的基础。
4.对于知识产权的评估缺乏其战略意义的思考和评估。正如我们反复强调的,知识产权的评估不是单纯的评估,而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竞争力考虑现在和未来的价值。战略投资者需要对目标企业和自身各自的优劣势以及双方企业未来能够成功整合从而实现更快发展等战略方面的因素做出通盘的考虑。事实上,在诸多“走出去”的案例中,中国企业往往未经深思熟虑便盲目行动,其初衷是想尽快抓住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但没有充分准确的事前判断往往导致结果适得其反。除了少数出于获取资源、抢占市场等因素发生的并购行为外,大多数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对于知识产权的并购,这一点在电子产品和IT高科技产品的并购过程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评估问题的建议
如前所述,在越来越多的战略并购中,知识产权类资产评估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充满挑战性和技术性,需要企业在整个过程中做出全方位的努力。为了有效地提高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知识产权的评估效率和效果,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供参考。
1.在以知识产权为目标的并购中,应当以国际领先技术或知名品牌为目标,准确识别并购中的技术陷阱。从实用角度而言,并购小规模企业固然较为容易,短期内见效快,但从长期而言与企业的整体国际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不符,并不能带来长期持续的学习型改进,因此对于企业创造核心竞争力并无显著提升作用。虽然并购国外某一行业内的优势企业较为困难,但在某一局部专业领域有所突破,从而实现知识产权方面的提升是完全有可能的。此外,在并购实施的过程中,还应当对目标企业的技术进行细致的评估,防止出现下列情况:企业看中的技术不一定是企业最后真正买到的技术,买到的技术不一定是能带来实际利益的技术。这就要求企业或其评估人具有专业知识,能够对作为并购标的知识产权进行准确识别和价值判断。
2.聘用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在公司购并之前,收购方获得完整、准确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关于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是保证跨国并购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其过程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同时又极具个性化。作为跨国并购主体的中国企业,可能不能同时了解国内市场的状况和国际大趋势,不能将自己的行业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制度结合。此外,中国长期以来缺乏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的现实,也造成了并购主体对知识产权评估的尽职调查难以有一个清晰、客观的了解。因此,在跨国并购中,聘请相关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是绝对必要的。
3.加强所并购知识产权与企业目前和未来业务、资产的整合。一旦一项购并业务及其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已经签署收购协议,下一个重要步骤就是迅速地整合所获得的有关品牌和技术等知识产权资产,这是成功并购的重要因素。许多中国企业往往只有正确的并购战略,却没有成功的整合战略。除非收购方在功能上、财务上和管理上成功的整合,否则,收购所创造的股东财富会非常小。整合不成功的极端结果就是很有可能会毁掉被收购部门的优质文化、技术优势,导致丢失市场份额。知识产权整合就是要把收购进来的知识产权与以前拥有的知识产权有效组合起来,提高其价值创造和市场竞争力。
4.注重与并购利益方的合作,降低并购中的抵制情绪。在欧洲和亚洲的大部分国家中,工会力量都比较强,导致谈判过程非常艰难,这是很多中国企业始料未及的。时间上的滞后导致了评估价值的不可靠性,并购执行时的市场价值已远远低于前期的评估价值,特别是对于知识产权类资产,由于其时效性强的特点,长期的谈判会导致其价值的大幅贬值,在并购后已无法实现并购之初所预计的协同效应。对于这种情况,文化上的整合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在并购的过程中,应适当注重引入国外相关的利益群体,提高潜在反对者的相关利益,如保障工人的就业机会,提高职工福利等。此外,通过合资的方式,利用当地的商业关系和组织结构实施并购,如聘用当地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可以降低并购中的抵制情绪。
5.知识产权评估应该根源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无论是国内并购还是跨国并购,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的出发点都是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为出发点,慎重选择评估方法,选择目标企业。
对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普遍将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列入其竞争战略的整体,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已成为全球竞争的新战场。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国家中从事跨国经营业务的企业不同,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在推进国际战略的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特征就是逐步形成了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融技术发展战略、组织管理战略、知识资产经营战略、国际化发展战略、诉讼和风险管理战略为一体的跨国经营战略。跨国公司国际战略的这一特征在它们拓展中国市场的过程中早已显现。从理论上讲,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应当成为其全球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鉴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在现代企业发展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应当是企业行为选择的重中之重,也应当是跨国并购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然而,相对于发达国家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工具的娴熟运用,中国企业目前知识产权战略的建立状况不容乐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不力,必然造成企业并购中在知识产权方面思路不清,缺乏长期基础,从而评估的成功也是缺乏保障的。
另外,建立与政府等机构的互动关系也是并购中的必要环节。政府的支持是跨国并购中的关键力量,对于部分关键性知识产权的取得,与政府的沟通不可或缺。一方面,要勤于向政府有关机构反映情况,取得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的渠道获得国外相关领域的信息,有助于做出最优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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