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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学校合并的建议

时间:2023-09-20 16:57: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关于农村学校合并的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于农村学校合并的建议

第1篇

一、南非农村基础教育变革新动向的政策文本梳理

为了系统深入探究农村基础教育和贫困之间的关系,从2003年年中开始,曼德拉基金会对贫困率居高不下、基础教育入学率一直偏低的夸祖鲁—纳塔尔、东开普及林波波3个省份9个农村社区的基础教育状况实施了问卷调查,并从这3个省份中各选取3所学校进行了参与式调查研究。2005年,曼德拉基金会了《新的呼声:南非农村社区教育调查报告》,报告对农村学校的外部环境、课堂教学、师生关系以及农村学校与农村社区之间的关系等进行了总体性描绘和阐述,并重点关注农村居民自身的观点和看法。[1]曼德拉基金会开展的上述研究,促使新南非政府开始关注农村基础教育。2004年3月,南非教育部组建了“农村教育部长级委员会”(MCRE,MinisterialCommitteeonRuralEducation),它的职责是提交具备可操作性建议的农村教育报告,以帮助教育部和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更为全面、具体的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行动方案。2005年5月,农村教育部长级委员会了名为《农村教育部长级委员会报告———对农村学校的新看法》的农村教育报告。该报告从农村学校资金、规模、类型、管理、课程、教师等八个方面为教育部和省级教育部门提出了82条如何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可操作性建议。[2]根据这一报告中的有关建议,教育部于2007年成立了农村教育局(RuralEducationDirectorate)。该局基于规模较大、资源较充足的学校更利于农村基础教育发展这样一种价值取向,在省级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参照1996年《南非学校法》等法律中有关公立学校撤并的条文,制定了《撤并规模过小或难以为继学校的国家指导纲要》,以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农村小学校的撤并,并争取到2012年完成这方面的工作。[3]2008年,农村教育局又起草了《农村教育实施方案》草案,几经磋商,后更名为《农村地区实现高质量教育国家指导框架》草案。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农村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保持并提高农村学校的入学率;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对农村学校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农村社区参与农村学校发展的积极性。目前,该草案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中,正式文本尚未出台。[4]上述报告或文件的陆续出台,标志着南非政府开始关注农村基础教育,正在制定或已经初步实施某些政策来促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变革。下文从学校布局调整、课程内容改革和师资力量加强三个侧面来探析南非农村基础教育变革新动向。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南非政府之前很少关注农村教育,所以官方教育统计多是以省为单位的,罕有以城乡为单位的。南非的农村分布相对集中,某些省份农村化(据贫困人口比率来衡量)程度比较高,而另外一些省份农村化程度则比较低。农村化程度的高低可依据不同省份贫困人口比率的巨大差异来衡量,如农村化程度比较高的东开普、林波波两省份的贫困人口比率分别高达70.7%、59.1%,而农村化程度比较低的西开普、豪登两省份的这一比率只有28%和17.3%。[5]鉴于上述情况,本文主要以农村化程度较高省份和农村化程度较低省份的基础教育差距来代表城乡之间的基础教育差距。

二、南非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动向

一般而言,学校规模可以依据生校比来衡量,生校比越小则学校规模越小,生校比越大则学校规模越大。据2005年南非教育部统计,农村化程度最高的东开普省公立中小学生校比是349∶1,而农村化程度最低的豪登省这一比例是844∶1,这表明南非农村地区存在着较多小规模学校。[6]农村学校规模不论是大还是小,都有各自的利与弊,如何权衡这些利弊关系会直接影响到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趋势和动向。

(一)布局调整动向之一:采取两种学校模式

南非农村教育部长级委员会于2005年出台的农村教育报告非常注重权衡小规模学校和大规模学校的利弊关系。报告认为,小规模学校有其自身优点,如学校事务更加民主、学校纪律更加有序、师生交往更为频繁等。但小学校也有很多不足,如资金匮乏、学习材料紧缺、过多复式班的存在等。大规模学校虽然可能实现所谓的规模效益,但也有很多潜在弊端,如这种规模效益可能会被学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所抵消,有些大规模学校花费巨额资金建立起来之后由于缺乏持久稳定的生源可能会很快关闭,造成资源浪费等。农村教育部长级委员会在权衡上述利弊关系的基础上,在其报告中提议依据人口疏密程度在不同的农村地区采取“双层学校”和“三层学校”两种不同的学校模式。报告中也提议要对小规模学校进行适当撤并,但没有设计出具体的指导方案。“双层学校”模式适用于人口分布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人口分布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某一地域范围内生源相对充足而稳定,能够支撑起一定的学校规模,可以采取“双层学校”模式。“双层学校”模式的第一层包括1年学前教育和1~9年级的普通学校教育,大致相当于把我国的小学和初中合并在一起。第二层是包括10~12年级在内的普通学校或偏重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FurtherEducationandTrainingCollege),大致相当于我国的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第一层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确保义务教育顺利实施,第二层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确保第一层学校毕业生可以继续他们的学业,为下一步更好地就业或进入高校做准备。其中,第二层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交通支持。“三层学校”模式适用于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村地区。“三层学校”模式的前两层其实就是对“双层学校”模式第一层进行再拆分的结果。具体来说,“三层学校”模式的第一层包括一年学前教育和1~3年级的普通学校教育,大致相当于我国义务教育“五四制”下小学的前四个年级;第二层是包括4~9年级在内的普通学校,大致相当于“五四制”下小学最后一个年级和初中所有年级;第三层和“双层学校”模式的第二层相同。其中,第一层学校类似教学点,遵循“学校办到家门口”的原则,规模较小,一个教师甚至能够胜任整个学校的教学。第二层学校的布局要科学合理,应当确保学生能够通过步行或乘车在一定时间内赶到学校上课,要给家庭距离学校过远的学生提供住宿和交通支持。第三层学校要确保具备一定规模,每所普通学校至少要吸纳600名学生,每所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至少要吸纳1,000名学生,同时还要为需要的学生提供住宿和交通支持。[7]

(二)布局调整动向之二:对小学校进行适当撤并

农村教育局2007年的《撤并规模过小或难以为继学校的国家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对小规模学校进行适当撤并,并设计了具体撤并方案。《纲要》认为,南非农村中小学只有通过适当撤并实现规模办学增加入学人数,才能加快学校融资过程;只有通过适当撤并实现优化配置,才能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只有通过适当撤并增加学校年级,分开学校层级,才能确保学生学业的可延续性,等等。此外,由于种种复杂的政治历史和社会经济原因,南非农场等私人领地上的公立中小学普遍规模较小,基础设施较差,学生辍学率特别高。《纲要》认为,要彻底改善这些学校的状况,也必须对其进行适当撤并。《纲要》指出,小规模学校撤并前,省级教育部门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这些学校是否真能撤并。概言之,省级教育部门必须明确某个农村地区的人口居住形式及未来变化趋势,必须明确市级教育部门当前及未来的学校发展规划,必须明确合并是否能够确保学生学业的可延续性等。此外,《纲要》还规定了撤并的具体措施和步骤,以及省级和地方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8]

三、南非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内容调整动向

从1997年开始实施的南非《2005国家课程》,坚持“以结果为本位”的原则和1996年《宪法》的基本价值,旨在纠正种族隔离制度下旧课程所宣扬的白人高等、黑人低下的不平等观念,致力于培育全新的公民意识和价值观,倡导社会公平与公正。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新课程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然而,南非国内很多学者认为,《2005国家课程》只适用于课堂规模较小、教学资源较充足、教师质量较高的城市学校,并不适用于课堂规模通常较大、教学资源往往不充足、教师质量标准较低的农村学校。《2005国家课程》对教师有很高的要求,它“把教师看做知识的传播者、学纲和教材的设计者、诠释者、领导者、管理者、学者、研究人员和终身学习者、社区成员、城镇居民和牧师、评审员和学习领域的专家”。[9]在这些扑朔迷离的角色要求之下,农村教师在本身质量就不高的情况下往往会无所适从。据曼德拉基金会2005年的调查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农村教师中,对新课程不满意的高达59%,其中林波波省尤甚,有67%的教师不满意新课程内容。这表明,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急需调整。[10]课程内容调整动向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首先,重拾农业教育。在南非种族隔离统治下,农业教育被作为维持此种统治的重要工具,使黑人永远与白领工作无缘。种族隔离统治解除后,黑人占绝大多数的农村,普遍反感所谓的农业教育,很多学者也对此讳莫如深。农村教育部长级委员会2005年报告中指出,农业教育具有重要地位,应该在一些合适的农村地区开展。开展的方式可以是综合性的,比如把纯粹的农业生产教育、为学校提供免费校餐的农业生产园教育、农业创收教育、农业科技教育结合起来,使学生从中掌握科学原则,发展多种能力。其次,加强文体教学。长期以来,南非农村学校对文体教学的重要性缺乏清晰认识,认为文体教学只是供儿童玩乐和浪费时间而已。农村教育部长级委员会2005年报告中指出,上述观点极不正确,197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体育教育的文件中曾明确表示,接受文体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而且1999年南非在约翰内斯堡参加某项会议时也认可了这一点,所以,南非农村学校急需提高文体教学水平。开展文体教学,需要调动大量资源和进行大量专业培训,国家体育活动理事会、文化艺术部、青年理事会和其他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要重点培养农村失业青年来组织和管理文体教学,这一方面可以提升文体教学水平,另一方面还可以带动农村就业。[11]

四、南非农村基础教育师资力量加强的动向

南非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相比,不管是在量还是质都存在很大差距。据曼德拉基金会2005年的调查报告显示,2003年全国的生师比平均为33∶1,而林波波和东开普省的生师比却高达39∶1,夸祖鲁—纳塔尔还要高,为41∶1。[12]

此外,在被调查的农村教师中,绝大多数毕业于质量比较差、层次比较低、目前已被关闭或合并的教育学院,有10%的教师只具备高中毕业证书、没接受过专门的教师教育,还有一些教师连高中毕业证书也没有。[13]南非农村既难吸引足够多,也难吸引足够好的教师,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农村学校基础设施破败不堪使很多教师望而却步。据曼德拉基金会2005年的调查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农村学校中,只有45%有饮用水、43%有电源、71%有厕所。[14]其次,农村教师绝大多数不在任教的农村社区居住,住所往往距任教学校很远。据曼德拉基金会2005年的调查报告显示,被调查的农村教师中,东开普省有79%不在任教社区居住,林波波和夸祖鲁—纳塔尔的这一比例也分别高达63%和60%,而且这些教师的住所和学校的距离平均为36公里。[15]之所以造成上述现象,是因为依照现行的农村社区法律,这些外来教师没有在任教社区的居住权,也就得不到政府的住房津贴。农村教师普遍采用的办法,就是在大城市或距离任教学校最近的小城镇居住,长途跋涉于家校之间。另外,师范教育的机构转移和费用骤增导致注册师范教育的农村学生剧减。传统上,南非负责师范教育的机构是前文提及的教育学院,这种学院多位于农村地区,而且学院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多由省级教育部门先行垫付,学生就业后再逐年清还。2002~2005年,南非高校合并时,教育学院多数通过合并升格为大学,师范教育的费用也随之大幅提高。目前一名四年制师范生的学费高达8.4~12万兰特[16],学生虽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名额十分有限,这使得很多农村子女与师范教育无缘。上述状况表明,南非农村基础教育师资力量只有通过采取多种途径才能加强。

第2篇

一、科学把握学前教育的性质

学前教育的性质,决定了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中的责任,决定了学前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问题。我们经常提到在学前教育的发展中,政府责任缺位和财政经费无保障的问题,实际上这和人们,特别是政府部门对学前教育性质的定位有关。学前教育到底是教育事业,还是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老百姓、政府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可以说,目前学前教育出现的诸多问题均与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性质的定位模糊有关。

我国对学前教育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福利性”到“教育性”的曲折过程。从建国之初到 20世纪 80 年代末,我国的学前教育被定位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政府、企业办有许多幼儿园,为职工提供“托幼服务”,目的在于解除父母的后顾之忧,特别是将妇女从家庭事务中解脱出来。20 世纪 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有企业纷纷改制,绝大部分企业开办的托儿所、幼儿园进入了市场。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定位发生了变化,学前教育的“福利性”逐渐被弱化,“教育性”、“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共识。

当前我国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明确了学前教育的两个基本性质: 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社会公共福利事业。2010 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从国外经验来看,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尽管有所差别,但也有比较一致的共识。一方面,学前教育可以为儿童和家庭提供照料服务,有助于解除父母的后顾之忧,鼓励和扩大就业。另一方面,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有利于促进幼儿认知和社会性发展,从而有利于儿童今后的学习和就业。近年来,美英等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功能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 一是学前教育通过确保儿童早期发展和为儿童入学做好准备,有利于提高后续学校教育的效益; 二是托幼机构所提供的托幼服务对于扩大和鼓励就业、减少失业和贫困人口具有一定作用。[1]学前教育也属于非义务教育的范畴,但学前教育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与高等教育提供的服务不同,“托幼服务”关系到幼儿的健康成长和祖国、民族的未来,是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产品,对于社会生活的作用更为基本和重要。

学前教育兼具“教育性”和“社会公共福利性”,如果把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这四级教育按公共性来分,普遍的看法是,学前教育应是各级教育中公共性最强、社会受益面最广的一项社会公共事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和作用重新定位,对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中应当担负的责任重新定位,对学前教育的经费分担机制进行合理的构建。可惜的是,由于我国当前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存在不清晰甚至是错误的认识,我国一直没有建立起学前教育成本的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分担机制,家长承担了本该由政府、社会、家庭分担的沉重的学费。当前全国普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不能不说与对学前教育不正确的认识有关。

二、重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近期,河南省人民政府接连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 豫政〔2011〕48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了《关于印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 划 ( 2011 - 2013 年) 的 通 知》( 豫 政 办〔2011〕62 号) 等。这些文件对河南省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学前教育重大工程项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现在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晰,政策措施已经到位,下一步关键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为此,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 一) 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力量

学前教育公益性的一个重要保障就是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能,但由于长期以来学前教育的发展以市场为主导,由此导致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严重不足。河南省和全国大部分省份一样,在各级教育机构中,学前教育的管理机构要么是空白,要么缺乏专职的管理人员,这与当前重点发展学前教育的大环境是不相称的。比如,由于学前教育监管不力,很多民办幼儿园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由于监管不力,学前教育的质量受到很大影响,甚至幼儿的生命安全也无法保障。因此,在各级教育部门,特别是省、市、县( 区) 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设置专职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精干的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是当务之急。

( 二) 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

掌握本地学前教育的实际状况,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比如,区域内学前教育的数量、质量状况,公办、民办学前教育状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只有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对症下药,政策措施针对性才会强,实施效果才会明显。现在很多地方存在着发展学前教育一哄而上的现象,对开展科学的调查研究重视不够,盲目照搬政策、借鉴别人经验,这种没有结合实际情况的盲目发展,其最终结果是事倍功半、劳民伤财。

( 三) 做好本地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学前教育

河南省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学前教育发展的层次不一、特点不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做好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布局。应根据人口自然增长规律和人口流动变化状况及城镇化进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该新建的新建,该合并的合并,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最终建成为幼儿和家长提供灵活方便、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的服务体系。

( 四) 解决好学前教育资金问题

当前影响学前教育发展的两个核心因素是认识问题和投入问题。投入问题既受制于认识问题,也受制于经济发展的现实。扎实有效地推进学前教育,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但一定要抓住关键环节,起到牵一发而动全局的作用。从河南省各地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发展学前教育的关键是要解决好资金问题。

解决好学前教育资金问题,可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增加财政预算投入。各级政府应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中央及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占本级财政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 3% ~5%。第二,从 2011 年起,省财政应按照规划要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和改善办园条件,并向农村地区倾斜。第三,各地可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第四,严格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学前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第五,建立完善政府、社会举办者、家庭合理负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学前教育,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第六,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托儿服务补贴。

( 五) 要探索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有效模式

目前,河南省区域学前教育的发展模式大致有三种: 以公办为主的发展模式,以民办为主的发展模式和公、民办混合发展模式。尽管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要求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加快公办学前教育发展步伐,但各地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扬长避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走出有自己特色的学前教育发展之路。

( 六) 要加强督政督学

规划政策与督导评估相结合是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体制保障。规划政策是政府引导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重要手段,督导评估是检验政府履职、确保质量的落脚点。规划与政策中各级政府责任、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关键问题都应是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政协及政府督导部门应将学前教育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督政、督学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优化机制保障政府切实履行普及学前教育责任。在这方面辽宁省依靠优化履职与监督机制切实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的经验可以为河南省借鉴。

三、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

河南省是个人口大省,也是个农业大省,2009年底全省总人口9 967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6 209 万人,占总人口的 62. 3%。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是重点。与城镇相比,河南省农村学前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其一,普及率不高。2010 年,河 南 省 学 前 三 年 毛 入 园 率 为52. 8% ,[2]而广大农村地区还远未达此目标。其二,硬件条件差。很多农村幼儿园园舍条件简陋,存有安全隐患; 有相当数量的民办园属于非法办园,没有注册; 某些幼儿园班额过大,教职工与幼儿比例甚至达到 1∶ 18。其三,小学化、学科化倾向严重。不少幼儿园将小学内容直接照搬到幼儿园,加重幼儿学习负担,助长了应试教育向幼儿园的延伸。

扎实推进农村学前教育,笔者认为,应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政府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 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第二,解决好发展资金问题。解决好农村学前教育资金问题除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优先在农村尤其是在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农村普及免费的学前教育外,还要抓住国家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机遇,争取农村学前教育工程建设资金。该工程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投入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市县政府投入和其他投资等多渠道投入组成。原则上以县为单位进行补助: 享受西部政策的县,按中央 80%、省级 20% 予以补助; 其他县,按中央 60%、省级 20% 予以补助,市县配套20% ; 重视发展农村民办幼儿园等。

第三,利用闲置校舍,通过改建、新建、合并,加强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的统筹,改变农村学前教育“点多面广、园舍差、教师弱”等问题,形成合理布局; 开展优质幼儿园在农村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改革试验; 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倡导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等。

第四,建设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农村学前教育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示范带动、发展导向、实践创新、管理指导等职能,对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有着全局性的影响。应尽快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扶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争取在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 应按照农村现状,制定专门的农村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在办园理念、教育管理、保教方式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在提高普及率的同时确保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第五,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当前国外学前教育出现了低龄入学和高入园率趋势。据 1997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调查统计,各国规定入学年龄自 2 ~6 岁不等,3岁入学的国家占 52%,同时呈现向 2 岁前下延的趋势。如法国幼教始于 2 岁,美国的儿童保育中心可以为出生六个星期的婴儿提供服务; 而经济合作与发展 组 织 成 员 国 3 ~ 5 岁 幼 儿 入 园 率 平 均 达63% 。[3]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尽早将幼儿送到幼儿园有利于幼儿身心发展。但在广大农村,科学育儿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对学前教育存在着许多认识上的误区,因此,有必要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工作。

四、在规范发展民办学前教育方面投入更多精力

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扩大了河南省学前教育的总体供给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于学前教育的需要。我省民办幼儿园发展非常迅速,在许多地区,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和幼儿在园人数远远超过了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为社会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缓解学前教育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管理混乱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民办学前教育甚至整体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为此,教育部门应重视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使民办幼儿园健康地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有效落实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中推出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等多项优惠措施,比如,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学前教育规划为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提供必要用地,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对新建、改扩建民办幼儿园给予优惠; 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在土地使用、水电配套、税收等方面依法享受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政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 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财政进行奖补等。这些措施要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需要在落实上下大功夫。

第二,做好区域内民办学前教育的各种信息统计工作,将所有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纳入管理范畴。当前的民办学前教育管理还存在许多漏洞,这与管理部门的信息工作失灵有直接关系。所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工作,对区域内民办教育的情况做到全面掌握,这是做好民办学前教育工作的基础。

第三,建立资助政策体系,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园。各地应根据本地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于父母因外出务工不在身边的农村留守儿童,要优先保证他们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