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0 16:58: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项目履约管理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工程保函担保 审查要点 调查报告撰写
一、工程保函及工程保函担保
(一)工程保函及工程保函担保的定义
工程保函是指按照保函申请人的申请,依据工程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工程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保函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保函出具人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保函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
工程保函按照出具方的不同分为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一般以银行保函为主。
工程保函担保顾名思义就是指担保公司为保函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工程保函提供担保,当申请人无力履行责任时,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工程保函的主要作用
工程项目属于资金密集型的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较大,工程项目往往未完全取得相关施工批文,就要求承包商进场,前期资金投入较大。过往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履约担保,不仅给承包商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增加项目的资金成本,影响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也给发包商带来了相对繁琐的保证金管理。
工程保函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工程项目中的资金问题,减少承包商的沉默资金,缓解承包商的资金压力,提高了承包商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了项目的资金成本,为顺利完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承包商用保函替代保证金,免去了发包商繁琐的保证金管理手续。
(三)工程保函担保主要的品种及特点
主要的工程保函担保包括投标保函担保、预付款保函担保、履约保函担保和质量保修保函担保,其中预付款保函担保和履约保函担保是担保公司保函业务中占比最大的两种。
预付款保函担保是指担保公司为保函申请人(承包商)向保函受益人(发包商)提供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担保保函提供担保。以防止保函申请人(承包商)在收到发包人(保函受益人)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10%~30%。
履约保函担保是指担保公司为保函申请人(承包商)向保函受益人(发包商)提供的,保证保函申请人(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合同的,发包商可要求保函出具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20%。
(四)工程保函的担保风险
工程保函担保属于非融性担保业务,相对于融资性担保业务而言,系统性风险较低。而且,由于工程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都是承包商先行垫付一定的资金,解决项目前期的进场费用和备料款,之后再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取得预付款和进度款。一般是承包商垫款在先,回款在后,主观违约的意愿较弱,违约风险较低。
二、工程保函担保业务的审查要点
保函申请人的履约能力是基础,保函受益人的基本情况是重要条件,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是违约与否的依据,反担保措施是最后的保障。
(一)保函申请人的履约能力,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
1.是否具有相关施工资质和资质实力。工程项目在招标时资质要求是最低要求,资质实力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承包商的施工履约能力。通常是资质越多、资质实力越强的承包商,项目综合管理运营能力和综合施工履约能力一般会越强,违约成本也越高。
2.是否具有相关施工经验、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力和水平的高低,施工经验的丰富与否,直接影响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处理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机械设备的配备是否充足也是项目能否按进度建设的基础。
3.结合申请人的财务情况分析。主要通过申请人的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营运能力指标(应收账款周转、存货周转)、盈利能力指标(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润率)和成长性指标(销售增长率和资本增值率)的历史比较与行业比较,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越好的企业其履约能力越强。
4.以往的履约记录(工程获奖证书、业绩等)。过往的履约记录是承包商过往履约情况的总结,过往履约记录良好,没有出现过违约情况的,未来主观违约的概率相对较低。
5.项目实际控制人过往的项目履约情况(特别是与保函受益人过往的合作情况)、施工经验及履约能力。项目实际控制人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其过往的施工经验、履约情况是未来项目能否顺利完工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实际控制人如果与保函受益人已经有过项目合作,相对而言双方之间的沟通基础和合作基础更好,当出现问题或是纠纷时通过协商处理解决的可能性就越大。
6.保函申请人和项目实际控制人的资产实力。保函申请人和项目实际控制人的资产实力是直接关系到反担保措施的有效性,资产实力越好,出现风险时的抵御能力也就越强,反担保措施也就相对更有效。
(二)保函受益人的基本情况
1.保函受益人的企业性质。保函受益人的企业性质是保函担保业务审查的重中之重。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当项目出现履约问题时的处理态度和处理方式也会截然不同,一般情况下发包人(业主)为国有企业或是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相对偏向于如何解决问题本身,在问题处理上更加人性化,而发包人(业主)为外资企业或是民营企业的履约意识相对较强,一般情况下更偏向于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索赔。
2.保函受益人的的综合实力(股东背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管理团队)。
3.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三)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
1.开工时间和工期。
2.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3、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及违约责任。
(四)反担保措施
对于保函受益人(发包人)为国有企业或是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一般仅要求保函申请人和项目实际控制人提供双层连带保证反担保。对于保函受益人(发包人)为其他性质的,一般要求要有相对充足的抵质押物提供保证反担保。
三、工程保函担保调查报告撰写
(一)要素:材料 分析 结论
(二)材料
收集企业及项目的相关基本资料是撰写报告的基础,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还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与项目、保函申请人和项目实际控制人相关的其他资料,特别是权威第三方的资料(如政府渠道的有关信息)。
(三)分析:客观 严谨 完整 合乎逻辑
(四)结论:保守 中立 科学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 孙仲武.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与对策[J].陕西建筑.2010(02).
[2] 汤燕群.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外公路.2009(05).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途径
一、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合同风险是指从工程投标到合同洽谈、草拟、签订直至合同履约阶段合同实施的结果相对于预期结果的变动程度,即建筑施工企业预期收益的变动程度。
1、投标阶段的风险
(1)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全面。在工程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员准备不充分,对招标文件、图纸、定额、补遗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理解得不准确、不全面、不熟悉,可能会造成工程报价的失误,致使工程未能中标或中标后不能调整相应报价漏项,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
(2)投标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的前瞻性。投标人员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理解缺乏前瞻性,未能依据以往的施工经验和工程特点预估现场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从而做出有效报价,或未能对合同履约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做出预估,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有效利用合同条款保证施工企业利益。
2、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有3种确定方式,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应明确约定采用哪一种。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承发包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建筑施工企业承担价格风险。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当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较大时,施工企业索赔的机会较少。因此,应特别注重固定价格合同的报价工作,以免造成企业的损失。
(2)合同条款理解不明确。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性的特点,这决定了其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规范问题,如果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很容易出现承发包双方理解不一致的问题,造成返工,增加成本,从而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利益。
3、合同履约阶段的风险
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履约过程中应注重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条款未能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可能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发现和规避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二、工程项目投标阶段合同风险管理
在投标前,施工企业应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发包人明示要求、发包人未明示但依规定用途及已知道的预期用途所默示的要求、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点及风险、公司化解风险和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的特点,即:发包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履行(支付)能力(近几年的财务状态和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发包人的工作语言(无涉外因素时可无需考虑)、发包人对合同适用法律和仲裁的要求(无涉外因素时可无需考虑)、对保函的要求、对违约责任及索赔的要求。
(2)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即:项目投标报价要求(该要求是否损害承包人的利益);项目的专业组成、相应的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
(3)工程项目周边环境的特点,即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法律环境、政治环境以前竞争对手在本项目中的优势/劣势分析。
(4)企业是否能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主要关注施工力量、技术水平、施工设备资源状况、采购能力、资金供应能力等。
当针对上述因素,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后,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做到心中有数,熟悉掌握市场要求价格,有针对性地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中标后合同签订履行的风险。
三、工程项目中标及履约阶段的合同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工作,是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除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外,还需结合各工程自身的特点,利用前期招投标过程中对施工企业有利的条款及文字说明等,对企业的投标作出必要的澄清,以降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承、发包双方互相扯皮及由理解不一而产生的违约风险。此外,施工企业还须根据国家、地方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和将风险全部转嫁施工单位的苛刻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正,以使施工合同的条款更为合理和便于实施,从而规避履约风险。除了较为严密、合规、合理地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外,在合同履约阶段还需进行合同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其重点具体如下:
(1)合同变更或转让的风险,即指在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时,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
(2)合同终止风险,即指在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即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及时针对合同纠纷采取对策或有效措施防止纠纷的扩大和发展;未与建设单位就纠纷的解决友好协商一致,或超越权限擅自处理合同纠纷;未收集对方违约行为的有效证据,使企业在纠纷处置过程中无法举证;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及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等。
为规避此类风险,施工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在合同中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并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应建立定期收集、检查项目管理部实施情况的制度及项目部在建履约风险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的可能或已有违约行为,则要及时落实各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并以此进行考核。
四、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1、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
(1)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建筑企业应积极组织全员学习工程合同风险防范专业知识、《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知识及与建筑企业相关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使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知识普遍得到增强。
(2)进行典型案例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如介绍一些合同订立不规范、合同违约等反面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使建筑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建筑企业工程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建筑企业必须认真订立,严格履行,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从而达到自觉规范合同订立、自觉履行合同的目的。
2、优化企业和项目的管理组织结构
目前,施工企业大多是一家独立法人,下属多家施工队伍,以内部承包或挂靠性质承接工程,从事单一的施工承包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偏低,缺乏施工总承包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为适应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同时,在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建筑企业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如企业和现场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评价制度等管理控制,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合同许理的综合质量。
4、合同管理人员不断增强执行意识
整个管理层,特别是合同的直接管理人员,都要有强烈的合同执行意识和观念,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强化责任心、使命感,不断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升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的执行力。为达到理想的执行效果,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有扎实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知识,掌握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基本业务技能。
五、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建筑环境和市场形势下,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2019年10月通过视频会议、总结分析、问卷调查、实践研究、座谈讨论等形式,对项目成本管理现状进行了总结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调研单位相关情况
(一)项目概述
项目概况:我公司施工内容为对现有临时堆场的供电及照明系统、通信控制系统等运营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并对新建区域的供电及照明系统、通信控制系统等运营配套设施进行安装。
合同开竣工日期:2017.9.30—2019.7.31。
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金额:约2700万美元。
项目履约情况:截止2019年9月,现场施工内容已全部完成。
(二)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该项目配备领导班子3人,管理人员10人,外籍管理人员5人,外聘人员1人。
(三)项目管理情况
合同管理:向下共签订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物流服务合同、房屋汽车租赁合同60余份,合同履约率100%。
成本管理:项目基于2700万美元合同额的,不考虑合同外索赔的110万美元进项,目前利润率约为12.7%,如合同外索赔全部得到审计的确认,利润率为16.2%。
索赔管理:项目共涉及施工变更内容9个,分批次上报,所上报变更全部经咨工审批完成,共计索赔金额110万美元。主要变更索赔类型有以下4种:设计增加原合同中的工程量;业主临时因功能需要增加不包含在原合同的工程内容;业主因原合同设备功能不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而升级设备性能;因设计遗漏新增的工程内容。
(四)项目成本管理现状
成本管理体系:成立了项目成本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设立项目商务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专职成本管理人员2人,明确了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项目成本控制:编制了项目总体成本控制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确定了目标责任成本及现金流情况。采购阶段,在二次深化设计图上下功夫,通过专业知识进行合理优化,促使工程成本降低。共计调整设备技术方案10余项,通过优化配置节约成本约500万美元。项目实施阶段,每月25日由项目部计合人员与财务部共同编制成本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项目成本分析会,讨论项目当月成本控制情况,分析项目在成本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项目成本核算:项目目前已接近尾声,项目部对成本管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安排财务、商务人员对成本费用情况进行了核算, 该项目目标成本2524万美元,目前实际总成本2353万美元,目标成本降低171万美元。成本降低率为6%。
三、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海外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海外项目,对员工个人的综合能力要求非常高。由于人员结构、数量、质量上的差异,施工员大多为近三年应届毕业生,且多为工程口技术人员,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语言较好的不懂工程实践,工程实践较强的语言交流能力较差。国内技术骨干对派往海外工作往往有心里有出去后很难回来的顾虑,缺乏内外轮换交流机制。针对海外项目的不断扩大,对于海外人员的培养缺乏系统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向,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二)成本意识薄弱,成本管控制度不够健全
成本管理重要性意识薄弱,项目成本管控过程中,对成本管理的范围、目的、手段存在偏差,将成本管理的范围仅局限为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常规费用的核算和管理,而忽视了项目技术成本管理、工期成本管理、安全成本管理等其他相关成本管理。
项目成本管控未建立相应管理制度,项目部成本管理缺乏约束机制,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主要环节各自为战,没有统一的流程进行制度化管理,片面的以“成本计算”作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基本职能,财务人员根据计算出各项数据编制成本分析表,经常因时效性滞后而无法发挥成本管理的作用。
(三)目标成本粗放,测算不够深入
项目实施之初,进行了项目策划,确定了项目目标成本,但仅将项目成本分解为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目标成本没有按照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生产要素进行分解。从公司角度来看,未建立企业定额,目标成本测算不准确,缺乏依据性。
(四)公司总部监督不够、兄弟单位合作模式不明确
三公司是一航局在阿联酋地区经营的主体,虽是平级单位,但公司实属三公司分包,双方合作模式不够明确,承包合同尚未签订,存在没有施工合同先施工的情况。公司各部门不能就职责范围内对海外项目实施有效管控,职能管理没能有效深入触及海外项目,造成海外项目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对调研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确保员工素质工程建设到位
充分发挥年轻员工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员工队伍对海外市场的适应能力、对工作节奏变化的调节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创造有利条件。深入推进学习型员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商务知识、外语知识等培训。按时开展“导师带徒”等活动,加快青年员工成长速度。
(二)健全制度流程,规范成本管理
1、不断提高全员的成本意识,要让成本管理覆盖项目全员、全过程、全要素,谁做业务谁必须管成本,履约管理和成本管理相互促进。
2、制定配套的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明确项目成本管理的范围、内容、目标及方法。要规范成本激励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及成本策划制度,将成本管理与个人收益挂钩。
3、建立项目成本辅助台账:人工费台账、专业分包费用台账;设备主材费用台账;机械费台账;间接费用台账;索赔变更签证台账;现场其他直接费用台账
4、编制月度成本核算报表,报表应反映项目的责任成本盈亏情况、现金流情况、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定期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分析,纠偏。并将成本核算报表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5、做好项目二次经营工作,注重层次性、及时性、有效性,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基础工作。
(三)增强成本管理的前瞻性,重视项目成本策划,重视成本数据搜集
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策划的统筹管理 ,从人员、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分包等方面策划,根据工程量清单确定详实的目标责任成本,合理测定现金流量,为成本事中控制提供依据。项目经理要提前介入,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角度出发,将各项工作前置。
公司海外项目成本定额的编制和建立,可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易后难,先编制常用的、重要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逐步推进。加强对项目成本的分析和积累,统计海外项目施工工效,为公司编制企业内部工效定额提供一手资料,统计海外项目采购资源库,着手建立全球采购资源库。
【关键词】代建管理;项目管理
代建管理,也可称项目管理,是以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代建管理可以实行全过程代建,由代建单位(也可称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有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也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项目前期阶段工作或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代建管理是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以合同为依据,按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取得最佳效益的过程。
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市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工程项目代建制,各地的代建制做法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差异,但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项目为主。结合贯彻国务院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有关加快推行代建制的要求,在2004年对使用市政府财政投资进行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快推广实施代建制,与此同时一批批的代建单位不断摸索,为工程项目的代建管理积累着宝贵的经验。
从整体情况看,代建制实施过程中普遍取得了良好成效。代建制构建起政府投资约束机制和多方利益制衡机制,有效地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了政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但同时也有很多值得总结和改进的地方。
1 代建单位的选择
目前代建单位的选择大致有以下三种:一种是招标模式,由委托方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社会上企业单位为代建单位。第二种是直接委托模式,由委托方直接委托具备一定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代建单位。第三种是统建模式,政府成立专门代建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其实现在在很多地方都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运用不同方式选择代建单位,以利于不同项目的运作。例如能源、交通或跨地域的工程项目一般还是采用统建模式。其它工程项目则由过去直接委托模式为主慢慢向现在的招标模式为主转变。但从现在大多数代建单位的性质看,基本上都是国有大企业。一方面因为尤其经过近十年激烈的市场竞争仍能屹立不倒的国有企业确实都是实力不凡的行业龙头,二方面几十年建立起来的社会信誉和取得的辉煌业绩也令其在市场竞争中占尽先机。但相信随着工程项目代建制推广步伐的加快,带动起更多的有志发展代建管理的二线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或民营企业,甚至国外企业加入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的市场,那么,委托方便可以因应不同工程项目的需要拥有更多的选择。我们应一步一步朝着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2 代建单位的资格
根据规定,代建单位资格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具有总承包资质、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或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并且规定对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的;近3年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的;无法履行代建职责的其他情形的代建单位不能参与代建项目投标。这些就目前的社会条件下为代建单位设定的入门条件还是科学合理的。它对有志于加入代建行业的单位提出了基本的要求,接下来应该是如何让它成为提升代建水平的动力。可以考虑建立一套可行的代建单位动态评价系统和制度,从资质、资金、工程建设业绩、专业管理人员、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评审,进而通过一定的激励和处罚手段加以管理,营造良好竞争环境,从而真正有效地改善并促进项目实施的技术革新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真正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3 代建单位的定位
如前所述,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业主,应承担起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委托方负责。而委托方主要负责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参与、配合、监督代建单位管理项目。委托方应通过相应法律法规和代建合同调动代建单位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然而,由于目前代建制还在起步和摸索阶段,有小部分代建单位的全面能力和那种切身的主人翁态度还有所欠缺,以及委托方因权利利益的驱动或认识的滞后,传统惯性上过多的插手和干预(当然指超出合同约定的职责),尤其在资金拨付、招投标以及建设规模、标准、投资等方面,代建单位一般都会尊重雇主的意见满足其要求,令代建单位往往成为“傀儡单位”,未能在项目管理上发挥专业优势,代建实施流于形式。代建单位要承担项目业主的责任,却难以行使其权利,无权有责的情况时有发生,代建单位沦为监理单位,这都不利于代建管理的健康发展。因此代建必须要真正起到工程项目管理者的作用,充分行使代建合同赋予的权利。另外政府应尽快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代建单位在国家基本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且因有限的代建收费而不愿承担更多的代建责任,同时建设单位也对委托代建持疑虑态度。合作双方这种相背的期望目标,便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推行代建制是十分重要的。在法律上应明确代建人是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是实际上的业主,要给予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4 对代建单位的约束
有权利必有义务,有权力必要监督,管好一个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必须要有高度的管理权,但同时对代建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监督、约束。首先,签订代建合同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职责,尽量详细具体,有奖有罚。其次,通过设立履约担保,建立了经济风险约束机制。履约担保应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而且额度应适中。例如,有一个投资1亿元的项目,按照规定代建单位签订合同前提供工程总投资10%的银行履约保函,即代建单位需压住1000万元流动资金,这样给代建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管理资金的使用带来较大的制约,要知道想推进项目的进程,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很多时候代建单位须垫付费用。因此,我们可以采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甚至质押等。首先在方式上不仅仅是银行保函,形式上多样化,让代建单位可以根据其自身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一种。费率尽量降到3%-10%,根据不同的工程,工程投资比较大的基数比较大,那采用的费率就相对低一些。
5 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代建单位一般负责以下工作: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备案;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报批工作;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备案;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省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省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提出项目拨款申请送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按月向省财政部门、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省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代建单位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投资、质量、工期的控制工作,确保投资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有关档案。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在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从以上工作内容以及文件精神看,代建单位可以说是建设单位,其重点应该是比监理单位更广泛更高层次的协调组织管理,对专业技术的全面要求和工程管理经验要求更高。在代建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各方在协议中的风险,细化工程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6 代建单位报酬
既然部分代建项目需要通过市场竞争选定代建单位,那么必然触及经济报酬问题,企业不同于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要生存就要讲经济效益,不能光强调社会效益和零利润运营。就目前情况而言,代建单位责任大,任务重,尤其是一些政府重点项目,项目能否如期甚至提前完成,效果如何,社会评价如何,所有焦点从政府业主转到代建单位身上,取费标准普遍认为偏低,如果碰上某些外界原因工程项目陷入纠纷之中,伴随着没完没了的沟通协调工期被迫拖长,那对代建单位将是沉重的经济打击。对投资总额小而影响较大的项目,代建单位自然缺乏内在动力。例如一个投资1亿的项目,按照取费为工程概算总投资的2%,就是200万元的服务报酬,略低于设计费和监理费,如果再加上开工前期和竣工后继工作管理费,以及缴交履约保函,就只有150万元,代建管理的利润就较低了。因此,代建服务费就不宜再作为选择代建单位的主要指标更不宜随意下浮压低。
关键词: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企业建筑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期限及工程价款,规范建筑市场有着重大的影响。由于建筑工程合同标的物具有特殊性—建筑项目的固定属性与施工生产的流动属性具有一定对立矛盾;且合同管理包括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签证与索赔、工程结算及工程款催收等诸多过程,涉及内容很广泛,合同期间存在许多难以预料或无法百分之百明确的问题,这种不确定就是风险因素。风险与收益是对孪生兄弟,往往相伴相随,不分你我,之所以没有任何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不承担任何风险,是因为没有任何建筑工程的参与者不追求利益,因此,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同时,风险也是可控的,控制风险的程度取决于识别风险,确定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识别
2.1工程招投标阶段
之所以招标投标交易方式逐渐成为被建筑市场认可,是因为其以公开、公平竞价的方式优化配置资源。它有利于“看不见的手”调节市场价格,反映各承包企业的经营实力和实际素质,并为发包商节约成本,扩大受益。
在招投标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招标方的“透露标底”、“有意扩大准入条件”“私自改变招标方式”“非法的招标主体或项目”等违法招标带来的风险。投标方面临的风险有:“标书造假(施工资质不足、技术及建筑能力欠缺)”、“投标程序上的不合法”、“串通排挤同业者”等风险。建筑项目涉及当地文化遗产、环保绿化等社会热点领域时,容易引发的社会舆论风险。
2.2建筑工程合同签订阶段
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主体不规范;合同当事人资质不够,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约定不规范;常见的有文字不严谨,表达不清晰,模棱两可,导致合同无法落实或引起争议,条款缺漏、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没有涵盖责、权、利导致事后纠纷。只有从合同缺乏主合同;主合同是不受约于其他合同而约定、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及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等是随主合同转让而转让、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单独无法存在的合同;缺乏了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无效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规避法律、行政法规而签订的,表明形式合法,其实质合同还是属于无效合同,属于弄虚造假行为。国外的合同文本差异;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有些工程合同需要使用到境外文本,因为各国法律不一样、语言表意相差很远,很容易产生表意不同。对这些不同要及时校对请教,在合同上加以详细说明,,以维护正当权益。对对方合同签约人的表见权限确认不清楚,很容易造成风险。
2.3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阶段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的调整和合同利益方的更改,不少负责商讨变更合同的管理人员缺乏签订变更合同的维权意识,及时去管理部门登记合同变更,最后导致损失自身利益。应当发出的书面资料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说明,是合同履约的一种体现,同时是建筑企业必备的自我保护手法,可是往往许多企业不注意这一点,最终损害的是自己利益。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也是引发风险的高危行为,因为建筑企业的工地管理职工没有牢牢树立维权意识,没有要求承包方负责人、发包方负责人和监理人同时在场才签证,更不要说提前保存有效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应当追究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因为工程投资大、工期长,拖欠工程款现象在所难免,有些拖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却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导致无法挽回损失。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抗辩权等权利,但为数不少的建筑公司没有有效利用这一法律武器。应当重视收集有效证据(资料)却被忽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应当是原件、与事实有关、有负责人盖章或(和)签名、内容明确、未超过期限的。
2.4 建筑工程合同终止后
考虑到诉讼时效,一些建筑企业认为合同的义务履行完了,结算款项了,就算合同终止了,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也就结束了。其实,在施工合同终止后,在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例如在诉讼时效内,如果施工企业违反施工合同的保密、协助以及通知等善后责任,其还是会被告上法庭,承担违约责任。
三.防范合同风险的方式
针对建设工程合同从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签证与索赔、工程结算及工程款催收的各个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们的防范措施主要有: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等信息;对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进行深入考察,确定工程项目本身是在本企业的资质经营范围之内;清楚确认对方合同签约人的签约权限,确保合同能被有效履约。仔细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确保无歧义、无遗漏,覆盖内容完整。变更合同及时去登记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说明。履约过程中的签证必不可少。工程款管理有序,及时回收拖欠较久的款项。保存有效法律文件资料,以便举证不时之需。仔细阅读《合同法》,了解相关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终止后,继续履行后合同的保密、协同和通知等义务。
四.结语
建筑工程的周期长,相应的合同管理难度大,其面临的风险也更多,更不易防范。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方法要与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动及时更新,总结建筑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的经验及教训,建立公司风险防范的案例库,定期举办培训,在每一位员工的脑海中牢牢树立风险防范优先的意识,才能有效防止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有效保护企业自身利益。
五.参考文献
【1】肖茂臣.浅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J].山西建筑,2008,36(12).
【2】张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建筑与工程,2012,7.
【3】吴静.发展扩建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探讨[J].江苏科技信息, 2012(10).
关键词:项目采购 评价指标 层次分析法
0 引言
作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迅猛发展,其竞争也愈演愈烈。施工企业只有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才能降低成本,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材料采购是采购管理中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又是整个材料采购体系的核心,其表现关系到整个采购部门的业绩。本文应用层次分析法,结合工程采购的特点,对材料供应商多个业务绩效指标进行评价,最终得到比较满意的决策结果。
1 建立供应商选择层次结构图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选择供应商时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制定采购决策,达到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同时又能在品种、质量、数量和交货时间等方面满足生产需求。本文通过专家调研法将影响选择供应商的因素概括为S1履约质量和S2价格两个主要方面。其中S1受到八个指标的影响,S2受到两个指标的影响
2 构造判断矩阵
在供应商选择中,目标层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而两个因素又分别受到其相关因素的影响,通过对上一层次某因素与本层次相关因素之间相对重要性的比较和层次结构图,可以构造判断矩阵。判断矩阵表示针对上一层次某个因素,本层次与之有关因素之间相对重要性的比较。这里采用萨特等人建议的1-9标度法,仍然采用专家调查的方式,对每一元素值aij进行量化。
2.1 判断矩阵F—S。经过问卷调查,对于目标层F:供应商选择而言,S1和S2同等重要,因而判断矩阵为:
最大特征值λmax=2,所求特征向量W=(0.5,0.5)T
2.2 判断矩阵S1—M
为简化计算,可采用近似方法——和法计算,它使得我们可以使用小型计算器在保证足够精确度的条件下运用AHP。求出特征向量W=(0.342,0.195,0.187,0.046,0.106,0.068,0.056)T,对应最大特征值λmax=7.539。
2.3 判断矩阵S2—M
最大特征值λmax=2,所求特征向量W=(0.833,0.167)T
2.4 判断矩阵Mi—P,其中i=1,2…,n.即相对于每一个子准则层的指标,各方案之间的相对重要性比较,这一判断矩阵一般由项目采购部及相关专家收集资料综合确定。
3 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上述构造判断矩阵的过程虽能减少其他因素的干扰,较客观地反映出一对因子影响力的,但综合全部比较结果时,其中难免包含一定程度的非一致性。如果比较结果是前后一致的,则矩阵的元素还应当满足:aijajk=aik,Ai,j,k=1,2,…,n。因此,可引入最大特征根以外的特征根的负平均值,作为度量判断矩阵偏离一致性的指标。即用CI=(λmax-n)/(n-1)检验。根据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数值表查出RI的值;最后用CR=CI/RI得出相对一致性指标CR,当CR≤0.1时,判断矩阵合理。求出的权系数恰当,否则要对判断矩阵进行调整,按上述步骤重新求权系数矩阵。显然,F—S、S2—M矩阵满足一致性,对于S1—M矩阵,CI=(λmax-n)/(n-1)=0.089,CR=0.089/1.32=0.067≤0.1。因此也满足一致性。
4 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计算同一层次所有因素对于最高层次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值,称为层次总排序。总排序权重自上而下地将单准则下的权重进行合成。对于层次总排序也需作一致性检验,检验仍是从高层次向低层逐层进行。当总的CR≤0.1时,认为层次总排序结果具有较满意的一致性并接受该分析结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大量的实践发现,“最低价”采购几乎成为采购者选择供应商的主要依据。然而,采取这一方式的结果导致了承包商履约质量水平的降低,且遵照该模式进行的工程所花费的成本往往存在巨额浪费。因此在层次结构分析中,引入“履约质量”这个指标显得犹为重要。影响“履约质量”的因素是通过专家调研的方法确定,如图1。判断矩阵的构造同样采用专家调研法确定各子因素相对重要性,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侧重点各不相同,绝大多数的一般项目基本上可以概括为矩阵F—S、S1—M、S2—M、只有Mi—P矩阵为临时由采购部门决定。
5 实例计算结果
某项目拟采购H型钢材,于是从项目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等部门抽调几名工作人员及采购专家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应用层次分析法对潜在的三家供应商进行评价,计划从中选取最满意的一家作为该项目钢材的供应商。
首先,前三步判断矩阵按上文构造
其次,评价小组给出了方案层三个供应商分别对准则层九个指标进行了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最后得出以下结果,并经过一致性检验。
最后,根据层次总排序权值,选择B为该项目H型钢最满意的供应商。
6 结论
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工程采购模型的研究对于项目部临时采购非常适用,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作出相对比较客观科学的决策,并且试探性地将履约质量指标引入供应商评价体系,对其他采购评标标准
参考文献
[1]Bender P S,Brown R W,Isaac H.Improving purchasing productivity at IBM with a normative decision support system[J].Interfaces,1985,15:106-115.
[2]Keith A. Willoughby.Project procurement and disposal decisions:An inventory management model[J].Int.J.Production Economics 71(2001)467}472.
[3]吴守荣.项目采购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4]魏雅光.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12(5):93~96.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指合同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的整个过程,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指企业要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指要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本企业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些特征,我认为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二、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应将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管理,这是由法律顾问机构的性质决定的,是专业化管理的必然。在管理层级较多的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和各级下属企业都应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在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合同管理机构,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别,甚至可以继续划分专业科室,完成管理工作。条件较好的企业,应在合同管理机构中设立具备法律顾问资格,又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专业和经验的人员做法律顾问,以方便对合同的进行全面和专业的审核,以及履行过程的监管。
三、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一)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还应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靠。
(二)印章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严格的规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记记录,合同专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凡外出签订合同应由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员与办理签约的人一同前往签约。如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利用合同专用章谋取个人私利,应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就是利用科学方法、利用统计数字反馈合同订立、履行情况。通过对统计数字的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合同统计的内容一般包括中标率、谈判成功率、合同履行率等等指标。
(四)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的合同由于种类多,数量大,变更频繁,人为管理效率低,可能不还会出错,必须借助先进的手段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来管理,才能达到档案化、信息化。计算机信息系统能保证正确分析合同管理情况,适应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
四、加强工程建设合同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分合同签订、合同履约2个阶段进行管理。
(一)合同签订阶段
在合同签订阶段,企业一定要严格合同的评审和签订程序。一般来说工程建设合同分3个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以及专用条款,每个不同的项目,其专用条款部分都不同,它根据自身工程特点,双方协商确定的符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的特殊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评审应结合公司IS09001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分为投标前的合同评审和合同签订前的合同评审。投标前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合同的条款进行评审,重点关注工程款支付方式和合同违约责任的处罚。
(二)合同履行阶段
企业应重视合同的实施和跟进。企业应根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正确履行、管理项目,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合同的实施和跟进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履约阶段应注意做好各自的工作。
在合同履约阶段项目经理部主要需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及时变更应变更的合同。在建筑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2 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2.及时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
3.应签证确认的一定要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有的签证都为日工期计算和经济补偿提供依据。如果项目经理部对此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很可能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应当追究的一定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所以企业应定期清理被拖欠工程款,应当追究的就要在有效时期内。
5.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对于这些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一定要按公司资料管理的要求保存。
6.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实施和跟进主要需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补足措施,防止企业自身发生违约情况,保证合同正确履行。
(2)检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违约情况,预防对方违约,并对违约事件提出索赔;参加合同纠纷的处理,提出适当对策,保护本企业权益不受损失。
(3)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的全面情况,总结成功的经验,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供以后工作参考。
五、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六、结语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合同管理发挥着重大作用,许多行业专家和企业管理者已将它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工程项日管理中,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只有努力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在合同管理上走先进化的道路,才能使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才能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推动我国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1履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对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合同的履行阶段,管理人员应对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与权力等进行认真学习并熟识,并对各种违约行为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同时,还要协调并处理好各种关系,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以免误工期。认真做好合同的监督及跟踪工作,根据专用条款完成增减、变更项目工程的确认见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并要详细记录关于工期或费用的内容,避免引起纠纷,阻碍工程的如期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价格、期限等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对报修条款进行有效管理。认真完成协议、图表、函件及图表等文件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并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2变更、转让、中止及终止阶段的管理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也会出现大量工程变更。变更的原因可能是以传统公路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也可能是业主违约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因此,应根据合同变更所造成的后果(如技术后果、法律后果等)而提出预案,以减少或避免合同变更而导致履约时引起新的冲突。同时,要加大对合同中的转让行为的规范力度,禁止非法转让。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且工程款已支付完毕,则应及时终止合同。此外,若施工中有满足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条件时,也应中止或终止合同,以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3索赔阶段的管理
合同是双方向对方索赔的依据,而索赔则属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因此,承包商应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到各种不利因素,并对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作出预测,采取最佳的合同管理方法及索赔措施。在合同的履约中,还要充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及法律法规,对索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更合理地履行合同。索赔应分时间与级别。选择时,通常优先考虑下列顺序:1)技术经济与组织措施。一般在合同签订前,都先考虑这种风险处理措施,尤其是合同中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风险,如报价、承办商工作人员及分包商风险、环境调查的正确性等。2)对风险进行转移或分散,比如采用分包或是联合体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或转嫁处理;购买工程保险,也可实现对合同中限定风险的部分转移[3]。3)在报价中对不可预见风险的费用稍作提高。当履约中出现合同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时,则可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费用的支出。
4履行及评价阶段的管理
由于公路工程的工作量大,合同内容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也较多,合同履约时间长。合同是对工程活动的整体、真实反馈。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完成合同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保存、装订、立案等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齐全与完整,实现对合同档案的程序化、规范化管理[4]。同时,还应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实施计划作出比较与分析,然后合理评价合同的履行情况,从中总结经验及教训,并对引发因素进行深入剖析,为今后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5小结
作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对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更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始终,任一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出现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从合同的订制、签订、履行等各个阶段加强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作者:王永亮王维平单位:内蒙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词】企业管理;成本管理;阶段控制
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源泉,与施工企业的生存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抓好项目成本管理,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力度,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其中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过程控制可分为三个阶段: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阶段。
1 事前控制阶段
1.1 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
由公司项日经理部的组织领导体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总成本负责,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对总经理负责,下设领导小组负责成本管理具体事项,对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负责,经营部负责施上项目成本管理,对总经济师负责。明确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且从去年开始在5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设置主任经济师,由其在成本管理上对项目经理负责。并由公司相关部室、人员组成由施工管理部牵头的项目考核小组,以加强对项目成本核算的领导和监督。
建立各级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和责任制。①明确总经济师是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工程中标后的一切经济活动;②明确公司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项日管理、成本核算的有关政策,对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施工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成本分析和成本台帐报表进行分析、整理和审查,负责对项目经理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③明确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自己的成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建立成本核算台帐;④明确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的管理实体和履约主体,项目经理是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成本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应认真落实“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建立适合自己项目的成本核算岗位责任制,规定项目班子成员在核算中的作用、地位和所负的责任及考核奖励的办法,每月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找出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工作中的不足,并使之与管理人员的绩效挂钩,进行考核、奖罚,制定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方案和相应的奖罚措施。
1.2 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每个项目开工前或开工初期,由公司经营部牵头,组织市场部、工程部、经营部、质控部等相关部室,针对每个项目的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的工期、质量等对项目部做详细的交底。
1.3 项目经理部必须编制相应的成本预测报告
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公司不签发承包责任书,编制成本预测报告使公司和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情况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项目究竟是盈是亏,可采取什么措施扭亏为盈,只有做了预测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例如,某工程的中标价格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管理费的承包价是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是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针对这一情况,项目部领导班子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工期短,投入大,由此造成工程费用相应增大。原因找到后,项目部采取了以下的应对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工作的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的劳务进行了招标,使人工费成本下降300000元;对主要施工材料进行招标,通过招标使材料成本降低了702924元;土方工程项目经过议标和精心调配,可降低工程成本238187元:在工程实施阶段如合同履约过程良好,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通过对工程成本的预测分析,项目的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使项目部人员对工程的成本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同时也为下一步确定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的分解、落实创造了条件。
2 事中控制阶段
2.1 确定目标成本
之所以提出目标成本的问题,也是总结了以往的经验,吸取了以往的教训,如在2010年完成的某项目,在其实施过程中,由于目标成本不明确,岗位职责不清,相关资料不全,成本账目不清,从表面上看,成本控制得比较细,但工程实际结算却亏损了300多万元。
由此看来,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目标是进行有效成本控制的关键,科学合理的目标就是指通过项目经理部的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目标,在执行过程中更要及时对目标与实际情况进行对照、调整,确保目标的最终实现。
2.2 生产要素的控制
生产要素是构成项目成本最重要的因素。①要加强对人工费的管理,人工费约占工程造价的10%,控制好人工费,对成本控制能起到重要作用。对于通过招标确定的劳务价格,一定要按照招标价格进行结算,严格控制数量;对于不好进行招标,以零用工方式结算的项目,要严格零用工的签认手续,界定零用工的签认权限,主任经济师要进行审核、把关。②对材料费的控制,材料费在工程造价中约占70%左右,是成本能否得到有效控制的重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主要材料价格采用招标的方式。本公司去年完善了项目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公司成立了招投标办公室,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通过招投标办公室,使得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减少了随意性,有效降低材料成本,去年通过招标材料成本降低了6~7%。
(2)不但对材料价格进行控制,控制施工过程中材料消耗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因为有些供应商表面上看单价不高,但在量上做文章,如不注意,也会造成很大亏损。如某一项目,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计划量为52720t,成本计划价格为42元/t,而实际材料的供应价格为37元/t,本来可以降低成本的项目,结果却亏损了23万元,原因就是在量上控制不利。
(3)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材料质量的优劣也是影响成本的因素。再就是对机械费的控制。施工机械的选型、进退场时间的安排、在施工现场的充分利用都是成本控制的重要方面。只有对生产要素进行严格控制,才能实现对工程项目成本的最终控制。
1.1客观的合同风险
客观的合同风险主要是由国际惯例、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件所规定的,这种风险责任一般都是人们主观愿望以及努力所不能控制的,往往是合同双方有所配比的,比方说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该承担的风险,像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以及时效风险等。
1.2主观方面产生的合同风险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除了客观合同风险因素之外,还包括主观合同风险因素。其主要产生是人为造成的,通常情况下主要是指在人为因素影响下形成的一种合同风险因素。这个过程中业主也会因为自身条件性因素的影响,对合同制定相对严苛,并将这种类型的合同条件纳入到工程合同中。同时承包商承揽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将侧重点放在价格以及工程期限中,这样一来,会造成对工程合同的审核不足,签订合同也就会显得较为盲目与随意,这样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承包商法律约束角度受业主的牵制。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业主因此也就会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合同中的平等性就无法体现出来。
2合同管理风险评估方法
基于工程项目建设涉及范围以及因素众多,若能够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实现有效评估和加强,就能够对工程项目中的风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避免风险因素对工程建设任一环节造成影响。有效的合同管理评估方法能够一定程度上避免风险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风险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2.1模糊评估法
模糊评估法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风险评估的重要方法,主要以模糊集理论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展开评估,具体的度量工程风险的模拟方法主要是蒙特卡洛模拟法以及三角模拟法,通过参数的调整改变,多次进行工程项目风险模拟。根据模拟仿真风险数据进行结果统计和分析,进而对项目风险结果进行有效度量和控制。
2.2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于全面型风险评估方法,通过评估专家对工程项目合同出现的风险事件进行评估,并得出具体风险水平。将风险评估结果与整体风险水平结合并进行有次序的排列对比,进而实现合同管理风险度量。这种方法对从全局角度总结风险系数有着直接作用。
2.3外推法
外推法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于较为常用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类型不同,包括前推、后推、旁推等不同形式。基于这三种类型,旁推主要是通过对类似项目数据的总结、分析与运用,以实现项目合同风险的评估。前推主要根据历史实践经验以及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评估积累,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推测和判断,并对风险出现的概率进行准确判断。后推法主要是针对不存在的历史数据,结合项目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定义,对可能出现的初始风险事件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进而对合同管理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控
建筑工程合同是项目管理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法律性文件,但是同时也是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在签订了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需要对合同中产生的每一项问题进行仔细研究,对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明确。
3.1对合同签订主体进行资格与权限范围的认定与审核
在针对合同进行签订的过程中需要对签订主体部分进行资格与权限范围上的审核,杜绝出现无权或者是中介的情况发生。合同签订人应当与投标书中一致。另外,针对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审核要严格按照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相关法律及规定进行程序性审核,通过专业人员审核后保障合同签订具有公平性,以更有效保障合同签订双方利益,避免后续因合同风险造成任意方出现损失。
3.2提升风险管理责任意识
这个过程中还应当提升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水平,充分分析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的内容:
3.2.1合同中应当对行业操作管理内容进行强调。合同款项需要明确,为此操作性需要增强。当前阶段我国的许多工程施工项目中,承办方通过使用向对自己更加有力的条款内容使发包方受到自身权利的控制。这个过程中需要对合同进行较为仔细的审核。
3.2.2加强在合同中形成控制性条款的内容。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订立有关控制与防范双方的过程性条款。因为工程项目建设的操作性相对较强,为此风险性也将更大,这就造成了施工总合同中对相关材料与设备等的质量需要被有效控制。
3.2.3合同中保修金条款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合同风险主要包括材料供应以及安装与调试,另外就是承建单位的违约。除了上述的相关合同条款内容以及工期计划等内容之外,在进行目标设置的过程中还需要形成具有控制性的条款内容。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履约保函或者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降低风险产生效果。
3.2.4加强语言以及承诺的类型分析。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还需要将双方商讨的结果以及决定性内容纳入到合同中来。
3.3加强对合同拟签订阶段的评估
需要形成重大合同的相关评估制度。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项目产生的合同都应当交由相关成本的单位、法律、财务、计划以及审计监督单位等多个部门,通过专业性领域的综合评估,这是有效控制与预防风险产生的重要环节与步骤。
4合同履行阶段环境中的风险防控
4.1合同需要及时交底
合同形成与履行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及时交底,这是责任义务得以明确的重要步骤。工程合同在设计与形成的过程中已经明确了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同时又有较为详细的分阶段性的目标内容。为此,工程合同管理十分重要,即明确合同的权利主体责任、权利与义务的重要内容。强化技术工程交底有助于制定具有适应性的方案策略。
4.2强化动态监管合同履行工作
形成动态性的技术监管,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履行。工程项目总目标在施工的过程中被分解,这个过程中项目监督与管理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负责。也就是工程项目在履行的过程中应当与管理之间挂钩,并针对合同形成状况跟踪与信息采集等工作。合同动态监督管理过程中不仅需要提交书面形式的报告内容,还应当针对现场进行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检查。在组织内部结构中也应当进行及时的沟通与了解,针对相关数据资料内容进行整理与收集,目的是为了能够尽可能地掌握发包单位是否真正意义上对自身的义务进行履行。
5合同履行后产生的风险防控
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将整个阶段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并在此基础上能够真实了解项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这样一来,就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履行之后阶段资料的综合管理工作。这是实现合同管理的效率与规范化的重要内容,更是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措施以及形成系统性的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机制建设。
6结语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履约;合同审查;归档管理;信息化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定和履行,承包人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发包中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场严重。如: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
3、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当事人对合同的归档程序、内容、标准等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约过程中缺乏监督控制,合同履约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
1、 做好施工合同实施准备的策划工作
对于发包人的合同决策,承包人常常必须执行或服从。如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常常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不允许修改合同条件,甚至不允许使用保留条件。但承包人也有自己的合同策划问题,应服从承包人的基本目标,即利润的取得和企业的经营战略。
(1)投标方向的选择。投标方向的确定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符合承包人的经营总战略,如正准备发展、力图打开局面,则应积极投标。承包人不要企图承包超过自己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财务能力的项目,以及自己没有竞争力的项目。通过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可以预测中标的可能性,选择中标可能性大的工程投标。
(2)加大合同审查力度。合同审查是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服务的。承包人通过合同的详细审查过程,发现待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合同审查表,成为合同谈判的最主要依据文件。对于合同审查阶段发现但合同谈判阶段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承包人应尽早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自己一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3)通过合同谈判实现目标。争取改善合同条件,谋求公正和合理的权益,使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达到平衡。澄清标书中某些含糊不清的条款,充分解释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建议或保留意见。利用发包人的某些修改变更进行讨价还价,争取更为有利的合同价格。
(4)认真执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是项目部技术和管理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的需要。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难以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处理办法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部成员进行合同交底是必要的,特别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条款的交叉点和理解的难度。
2、做好施工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的协调工作
在工程项目中工程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就必须对此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合同之间关系的安排及协调通常要做好合同范围、技术部署、分包价格、分包计划、合同管理组织等几个方面的协调。如果整个合同体系的安排、协调做得比较好,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管理内耗,节约时间和成本,这对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是非常有利的,承包人更易于有条不紊地完成工作履行合同,从而实现项目的总目标。
3、做好合同的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档管理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尽可能地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文件,以某种有形的,能清楚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形式表述出来,具体包括一般的书面形式、录音影像制品、电子邮件、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并进行有效的保存。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收集、整理的合同文件资料进行系统地分析和总结,以得出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将所有的合同分析、总结资料,尤其是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资料在全企业范围内进行推广,以期实现逐步提升、持续改进的目的。
4、注重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的执行工作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争议予以调解,以保证合同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类合同的条款进行仔细、认真地分析研究,根据合同约定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地监督检查,并通过有效的途径将各种合同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领导及项目相关人员,以便领导决策;同时便于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工程实际问题,达到全面整合项目资源,有效控制项目成本与进度,提高项目收益,全面、正确、顺利履行合同的目的。
(2)设计一个以合同为核心的信息流结构来规范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建立一个高效率的合同协同及内部沟通平台,包括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建立完整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包括会议制度在内的科学、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合同管理过程中输出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以便及时、高效地发出各项正确指令,对企业实现全方位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统计分析能力,实现合同管理的实时动态监控,控制并优化合同履约进度,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质量,实现企业合同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和沉淀,提高企业决策分析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非常有意义的。
结束语
总之,承包人要不断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和有效地控制合同执行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持续地对合同实施准备工作进行细化,并强有力地执行各合同协调及信息化作业,不断总结经验,严格把关,努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达到项目利润最大化,进而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赵来彬.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
[2]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