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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间融资;融资体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179-03
一、河南省民间融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民间融资增长较快,在促进经济增长、活跃城乡市场、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河南省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0 469 .57亿元,比上年增长30.7%,增速同比回落4.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 700.11亿元,增长31.6%,增速同比回落4.8个百分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 769.46亿元,增长26.3%,增速同比回落5.4个百分点。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民间融资仍趋活跃,潜在风险日渐显露,有待关注。
二、民间融资面临的问题
民间融资是游离于法定金融体系以外的资金融通行为,生于民用于民,伴生经济社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不容忽视的规模作用。因此,在国家经济转型时期,注重金融核心调节作用的同时,必须关注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问题。
(一)民间融资体制与机制面临不公平竞争
一是政策环境上,民间融资得不到公平竞争的保障。河南作为内陆省份,长期受计划经济和传统意识影响,在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重点支持国有经济,把大量有限的资源配置在国有经济上,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监督、融资部门对非公有企业不能一视同仁,对私营经济的歧视性政策和社会偏见没有在短期内消除,市场准入制度门槛高,民间融资领域狭窄,融资发展空间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经济融资渠道的拓展和融资积极性。
从市场准入政策看,与国有经济、外资经济相比,政府有关部门对民间融资资格的认定、注册资本的方式、用地指标的落实、经营范围的划分、融资项目的许可、贸易渠道的开放、产权转移与企业兼并等诸多环节实行更多的“前置”审批,导致民间融资手续杂、管卡多、效率低、费时长。
从产业进入看,可以说具有一定的进入广度(目前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十六大类行业看,都有民间融资进入),但进入的深度明显不足。民间融资在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新兴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中的比重还很低。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民间融资在将近30个中类行业存在着实际上的“限进”情况,而这些行业往往都是由于部门垄断、进入壁垒过高和所有制歧视等,导致民间融资进入深度不够。至于具体到小类行业划分的产业,民间融资不能进入的更多。在这样的歧视性安排下,民间资本的融资机会事实上是很有限的。根据世界银行在较大范围内统计的私人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库显示,私人部门30% 分布在电力领域,28%分布在电信领域,18%分布在供水、卫生设施,8%在道路港口,6%在天然气,5%在水路运输,3%在机场建设,2%在铁路建设。可见,民间融资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上空间巨大。
二是政府政策缺乏稳定性,融资回收没有保障,造成融资浪费,融资成本加大。比如,十几年来河南省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各级政府政策支持密不可分,但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基层政府缺乏宏观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的把握,以追求地方经济利益为目标,大部分是靠资源型、粗加工、小规模项目支撑经济发展,在企业还没有进行有效的原始积累时,国家开始大力度实施关停“十五小”,使得其原始积累丧失殆尽,再行发展面临着资金、市场和技术的种种约束,困难重重。一方面,政策不稳使他们对自己拥有的资产所有权没有充分信心;另一方面,政府缺乏保护民间融资合法利益的可行措施。政府缺乏信用,起因于政府的行为不受任何约束,它是市场失序的最深层次、最本质的理由。民间融资,在融资阶段一般比较顺利,但在收取回报阶段难免要出问题。据调查,从民营经济发展外在环境看,在一个地域内,为数不多、发展迅速的民营企业大部分是靠个别因素获得临时性优惠待遇。并没有建立完善的基础制度保障,尤其突出的是产权保护制度不健全。
三是缺乏政府指导下的为民间融资提供的各种服务。目前,我国对民营企业的管理,特别是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公安、城建、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市容、街道等行政和经济监督机构,再加上其他行业性主管部门,总计约20多个单位,但却缺乏一个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特别是在项目融资方面,没有一个融资主管部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办法。主要表现是:缺乏对私营经济进行宏观引导的经济法;缺乏为小型融资服务与融资建设相关的具体操作政策、工程设计、工程咨询、质量监理、担保、仲裁、公证、法律等;缺乏人才的提供,私营企业很难得到技术精良的员工,因为私企难以提供有保证的岗位和社会保障,包括户口、医疗、子女上学入托等;缺乏为民间融资提供的各种权威的信息咨询服务系统等。
(二)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难度较大
统计资料表明,民间融资利用银行贷款比重在明显下降,越来越倚重自筹资金,其他直接融资渠道几乎为零。主要成因表现在:
一是银行对优势大企业贷款过于集中,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投融资相当困难。近年来,随着一系列体制改革和防范融资风险措施的相继推出,商业银行出现了一些不利于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集中化倾向。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机构在集中,业务也在集中,基层分支机构存多贷少,更多的资金是简单的向上级行上缴了事。随营资金向上级银行尤其是省级银行和总行集中,信贷投放也越来越向大城市和资金本来就充裕的大企业集中。各个商业银行竞争性地向大企业、大项目尤其是上市公司、优势企业以及邮电、通讯、电力、交通等垄断性行业贷款,贷款偏好度几乎为100%,使得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也不得不让出一片天地。与此同时,对大多数的小企业资金支持明显弱化。
二是储蓄向融资转化机制不畅,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基本上靠自我融资、民间借贷和拖欠款等非正式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2010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底余额为3 634.5亿元,比2009年底增长14.6%,其中定期储蓄存款增加311.44亿元,增加额占储蓄存款增量的67.3%。全年新增各项存款为792.5亿元,新增各项贷款为534.31亿元,存贷差为258.19亿元。这说明河南省虽然人均储蓄水平不高,但总量水平还足以支撑经济发展,进一步说明民间融资还存在大量的增量资源,民间融资增长的潜力较大。
(三)民间融资主体比较单一,有局限性
目前,民间融资主体自身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自身在项目的选择、论证、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短期行为严重及可行性研究重视不够、技术合量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集体、个体私营融资项目存在着可行性研究不够重视或短期行为严重的问题。有的项目只是到外地考察一下,就盲目上马。照搬别人的生产技术和产品标准,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现象较为普遍。在加工业中,大部分项目使用的是落后工艺和大企业淘汰的二手设备,加上管理人员素质差,使产品质量差,销路有限或生产周期短,最后被迫停产反而带来沉重负担。
第二,民间企业体制和机制自身很难改革和创新。多数个体、私营企业是家族式企业或合伙企业,虽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在企业创业和发展的初期,由于企业的规模小、人员少、产权单一、管理简单,其企业制度不但是合理的,而且是切实有效的。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管理关系的日趋复杂,特别是在产权多元化、资本社会化的情况下,企业又必须及时进行相应的制度发展和创新,否则就会束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甚至导致企业衰败。
第三,民间融资主体普遍缺乏信用和财务公开。目前,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很多,但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所为;民营企业之间出现三角债最多又最不宜解决;财务不透明,做假账少缴税等等;这种信用环境大大缩小了企业活动空间。而信用风险所导致的贷款难、吸引外来资金难、签订大合同难、其他融资主体和其合作难等,是目前民间融资主体资金短缺、发展困难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三、推进河南省民间融资的政策建议
“十一五”时期,河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融资计划年均增长13%。为了支撑固定资产融资的持续稳定增长,启动民间融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民间投融资机制,寻求新的融资增长点已是刻不容缓。
(一)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民间融资主体
国家“十一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取消一切限制企业和社会融资的不合理规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进出口等各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这为我们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融资政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为此,为了把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建议从以下角度入手: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舆论宣传,切实改善民间融资的政策体制环境,真正落实有关文件和法规的要求,为民间融资打开方便之门。打破“唯成分论”的观念,破除思想和体制上的障碍,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和引导民间融资。
二是立法保护社会融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融资者的信心。对于民间企业和个人财产权利给于制度上的合法保护,是鼓励民间资本积累的根本方式,“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财产权利受到保护、财产运营安全,个人才能积极积累和融资。
三是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的政策法规,尽快制定和完善促进民间融资进入的政策法规。对过去的政策法规,凡是不符合十七大报告和《宪法》修正案要求的,要尽快修改、完善或废止实施。尽快出台《河南省促进和引导民间融资实施意见》。要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放低民间融资进入门槛,降低民间融资成本,提高民间项目融资回报率,真正为其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法规环境。
(二)努力拓宽河南省民间融资领域
国家计委已明文规定: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融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融资进入;在实行优惠政策的融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民间融资同样适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南省实际,现阶段引导民间融资进入的重点领域包括:
1.打破国有垄断局面,鼓励民间融资在政府监管下融资、建设、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从融资范围上看,凡是预期有收益或通过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可以获取收益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都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所有制界限,破除地区和部门垄断,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融资。
2.全面推动民间融资新兴服务业等领域的进入深度。从新兴服务业来说,它包括融资、保险、教育、文化娱乐、卫生医疗、旅游、房地产、邮政、电信传媒、中介、信息咨询、环保、社区服务等。目前,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是外商融资最急于进入的产业,也是民间融资发展空间最大的领域。当前民间融资进入的主要障碍还是垄断,应该逐步放开这些融资领域,让民间资本顺畅进入。
3.收缩国有经济范围,拓宽民间融资空间。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国有资产退出机制。结合河南省实际,在外资经济不会在短期内有较大发展的情况下,只有实行“国退民进”,民间融资参与国有企业的产业调整和资产重组。
(三)开辟多种融资渠道
解决民间融资难首先需要转变思维。现实表明,民间融资难表面上是融资渠道狭窄,而深层次原因则是体制、制度和信用存在问题。因此,加快融资体制改革和制度调整,强化社会的信用基础应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其次从扩大民间融资的融资渠道看,应该从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个方面放开民间融资的融资渠道。也就是如何把储蓄存款转化为融资,把分散的资金聚集起来进行融资。从目前情况看,就是发展融资市场和促进融资工具的创新,为居民提供各种适宜的融资资产选择形式,扩大居民的直接融资领域,实现居民储蓄到融资的直接转化。概括起来就是间接融资——增大贷款力度,直接融资——基金、股票、债券、项目融资、产权交易,使民间融资公平地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四)建立健全引导民间融资的市场服务体系
为了激活民间融资,避免盲目融资、重复建设,除了应在解决民间融资的融资渠道、拓宽其融资领域上下功夫外,还要建立权威的融资信息网络和经常性的融资信息制度,发展规范的民间融资中介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提供完善的信息引导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权威的融资信息网络和经常性的融资信息制度。建议以统计系统庞大的信息源、灵活快速的调查体系为基础,联合计委、经贸委等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尽快建立融资信息制度。内容包括综合、行业、地域等不同层面的融资信息,产品发展目录,通报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利用情况;公布政府制定的融资政策、融资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及城市规划,融资方向指导目录,鼓励、限制及禁止的融资领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接近产业化的技术或项目,为民间融资建立项目库;形式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频率至少每半年一次。
二是建立民间融资中介服务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是实现融资各要素自由流动,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前提和基础。对中介机构要建立健全管理办法,保证其公平、公正,使中介机构对其行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是强化政府服务体系。可以考虑乡镇企业管理局不分所有制,专门负责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扶持,其主要职能包括利用政府资金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向高风险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基金,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和管理知识援助,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和管理水平,引导企业适时进行改革和改造,协助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等。由乡镇企业管理局设立和管理“小企业发展中心”、“小企业技术援助中心”、民营企业培训机构、免费网站等,为民间融资提供一系列咨询、培训和服务体系。要简化政府行政审批手续,创造条件实施民间融资项目代办制,用法规形式,实行“一个窗口进,同一个窗口出”、“一站式”办公的审批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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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模式;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1;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4-0046-04
中小企业融资选择应考虑到自身发展阶段、融资的显性成本、隐形成本和内部信息传递效应等因素,一般会选择先内后外、先债权后股权的顺序融资。现实中,由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不确定性大、风险高,传统渠道中的金融机构难以对其进行资金支持,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融资租赁自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出现后,逐渐发展至世界各国,已经成为与信贷、资本市场并肩的社会融资三大主要工具之一,融资租赁一直被公认为是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
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不断深入,融资租赁机构的发展速度也随之加快,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为4508家,比上年底的2202家增加了2306家;全国融资租赁合同额约44400亿元人民币(下同),比上年的32000亿元增加约12400亿元人民币。在此背景下,利用融资租赁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压力是一种值得研究的路径。
一、融资租赁适应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分析
(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2016年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新登记企业443.9万户,同比增长21.6%,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2万户,创历史新高;第三产业新登记企业357.8万户,同比增长24.5%,占新登记企业总数的80.6%。截至2015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8亿人,比2014年底增加3102.1万人,增长12.4%。2015年第四季度新设小微企业开业率达70.1%,新设小微企业中78.7%有经营收入。
目前,中小企业仍面临着高成本竞争和市场需求不足等多因素制约,综合景气平均指数不高,同时在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的背景下,各种社会资源向大企业倾斜更加明显,这些因素叠加起来进一步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二)传统渠道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约束分析
中小企业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即经营不确定性大、固定资产缺乏等,这些特征直接造成在传统渠道下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理性歧视。
1.内源融资的理性歧视。从各种融资结构理论来看,内源融资应是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但内源融资存在较多的现实约束:一是中小企业利润创造能力较低,留存盈余规模有限。二是中小企业自身缺乏购买大型设备的资金,限制了折旧融资方式的实施。三是中小企业商业信用不高、规模小、生产单一、周期较短,不具有较强的现金流管理能力。四是中小企业经营不确定性较大,造成利益相关者的纽带关系不稳定,制约内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深度开展。
2.外源融资的理性歧视。一是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理性歧视。依据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近年来银行系统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末,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39万亿元,同比增长13.9%,增速比上年末低1.6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2.7个和5.3个百分点。虽然我国信贷机构已经开始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但相对于庞大的中小企业数量支持力度还略显不足,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歧视还是存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一般会选择优质中小企业进行中短期信贷支持,这种特定的客户结构和期限结构不能满足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资信质量不高,传统大型银行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积极性不够,信用缺乏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获得信贷支持。二是资本市场的理性歧视。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正在发展的证券市场,股票市场呈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格局,债券市场呈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私募债券市场交易的格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成绩。截至2016年3月24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数为780家,总发行股本数4937亿股,上市公司总价值近86755.3亿元;创业板上市公司数499家,总发行股本数1877.2亿股,上市公司总价值近46709.3亿元;新三板挂牌家数已突破6251家(做市转让1405家,协议转让4846家),总股本3671.21。
然而,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在内的主要股票市场只能满足大型企业和优质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针对一般中小企业所开设的全国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平台大都缺乏流动性。另外,风险投资随着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已经成为很多高成长性企业选择外部资本的重要渠道,但这种方式并不适合大多数中小企业,可推广性不够。我国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上还存在不平等性,使得部分企业失去了公平融资的机会。目前,社会资金融资渠道丰富,但无论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都不能对大部分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
(三)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适应分析
目前,融资租赁现在还缺乏统一的定义,从监管、《合同法》和会计准则等角度都出现了不同的解释,但从本质上看,融资租赁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或金融交易制度。相对传统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在风险防范、资源配置、融资设计和税收处理方面具有优势。
1.具有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的优势。融资租赁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机制,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保留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在承租人破产清盘时,出租企业的受偿权高于借款企业,这更加有利于确保出租人的安全,这样融资租赁相对其他融资活动,其受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较轻,信用风险较易控制,能够满足那些财务基础薄弱、信用度较低或没有信用记录、缺乏抵押资产等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2.具有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势。一是从专业化角度看,融资租赁机构作为中介将各类资金间接地融通到中小企业,使得出资者在风险降低的情况下获得稳定的回报,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银行信贷周期长、环节多、效率低,中小企业综合成本很高,获得贷款难,投资机会丧失的概率较大,传统信贷不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而融资租赁一般是以租赁物件作为抵押,如果抵押充分,模式设计科学,一般是不需要中小企业提供额外担保的,这就节省了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附加成本,融资租赁比银行的效率高、环节少、手续更加简便。
3.具有灵活调整融资设计的优势。融资租赁是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灵活地调整融资内容和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融资需求。以租期和租金安排为例,银行信贷资金主要面向优质客户的短期资金需求,中小企业的中长期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信贷还款方式一般是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中小企业灵活还款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融资租赁可以根据租赁设备的最优使用寿命设计融资期限,短则1-3年,长则5-7年,在还款方式上,也可以在设备寿命期内灵活设计,这样中小企业的中长期资金和还款方式需求可以得到落实。
4.具有获取税收优惠的优势。一般而言,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公司比不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公司有着更高的固定资产投资、更高的负债比率和税费。这是因为,企业能够通过融资租赁将获得的设备进行折旧处理而获得抵税好处。同时,出租人可以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与承租人共同分享租赁资产所带来的抵税收益,这样租赁双方都可以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模式设计分析
融资租赁模式设计重点可从标的物形态、租期和租金设置、交易方式等方面展开研究。但需要注意,因特定客户具体需求不同,融资租赁没有完全可以复制的模式,业务人员须根据客户需求整合各种资源灵活地设计具体项目。
(一)融资租赁合同内容的设计
1.融资租赁标的物形态的设计。传统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比较广泛,从大型成套设备到各种运输工具,从专用设备到一般生产设备,都可以成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然而在法律法规中,标的物形态还是存在一定限制的。《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1条、《国际会计准则――17租赁》、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我国《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我国《合同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未对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进行规定。在法律上对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形态还缺乏统一的规定,大都以非消耗的特定物作为标的物形态。不过现实中创新的融资租赁形式还是比较多的。在我国,2014年9月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家文化融资租赁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标志着融资租赁的触角首次伸入文化产业。其典型业务是四达时代集团以购买2016年至2018年欧洲五大足球联赛、2016年欧锦赛及2018年世界杯预选赛等赛事在非洲地区的电视转播权作为标的物出售给文化融资租赁公司,文化融资租赁公司再将转播权回租给四达时代集团,四达时代集团向文化融资租赁公司融资1.068亿美元,此举对开创文化无形资产融资新模式具有标杆意义。
2.融资租赁交易方式的设计。融资租赁交易方式设计是整个融资租赁设计体系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从最基本的直接购买现代租赁开始,已经演化出一系列各具特色的融资租赁方式,例如售后回租租赁,融资转租赁、杠杆融资租赁、委托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等。另外,现实中新型的融资租赁交易方式还在层出不穷。一是共同授信融资租赁,把金融、贸易、生产三者紧密结合,形成一个由制造商、承租人、政策性担保公司、租赁公司、银行等相关方面为链条的体系。二是租金融资租赁,租金不固定,确定依据既包括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还包括其他因素(如营业收入、销售额、成本率等)。三是可转换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债权转让给专业投资机构并获取转让对价,而专业投资机构经过与承租人协商后,可将持有的部分剩余租赁债权转换为股权。
3.融资租赁租期、租金设计。融资租赁是以承租人占有出租人资金的时间来设置租期和租金的。传统融资租赁一般将租期限定在2-5年、租金等额本金偿还或等额本息偿还,这对中小企业早期发展会造成一定的资金压力。因此,租期和租金设置的创新应当注意灵活的确定租期和租金的支付形式,例如,对于未来增长潜力巨大而近期表现不佳的项目可以延长期限,以逐渐递增方式支付租金,减轻当期的高额利息支出。另外,可以借鉴风险租赁、有租金租赁和可转换租赁的经验,将未来不确定性的选择权引入租期和租金设置中。另外,租金来源方面可以摆脱传统以企业全部收入为保障的支付形式,而规定特点租金支付来源,这样能够降低企业的项目审查风险。
(二)融资租赁模式的选择
1.中小企业创业及成长阶段的融资租赁模式选择。(1)利用直接租赁。中小企业可通过基本的直接租赁从外部融入适合本企业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先进设备。这样,中小企业研发和设备短缺的问题得以改善,同时也节省购买设备的资金,缓解资金使用压力。对于国内大型企业而言,可以利用直接租赁将自身闲置的设备通过融资租赁投入中小企业,增加企业的利润。(2)利用转租赁。中小企业在创立初期往往需要采购先进设备,一旦企业在引进先进设备时不能满足对方融资租赁公司的信用标准要求,或对方不能很好地监控承租人行为时,就可以通过寻求符合资质的第三方融资租赁机构合作促成转租赁来达成交易,该形式通常适用于信用额度较差的中小企业。(3)利用风险租赁、有租金租赁或可转换租赁。这三种融资租赁形式都与企业经营不确定性相关联。风险租赁和可转换租赁通过不同方式将股权和债权相结合,形成以关注企业增长为目标的融资新模式,或有租金租赁则是依据企业增长潜力,合理设计租金支付结构,在增加未来额外收入的可能性同时,最大化地增加对企业的资金支持。
2.中小企业成熟阶段的融资租赁模式选择。在不追求进一步扩张规模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在成熟阶段容易进入一个平台期,一般均面临两个重要的任务:一方面是盘活企业资产,另一方面是更新技术。(1)利用售后回租盘活企业资产。售后回租可以保证中小企业在维持现有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盘活企业资产并获得资金支持。当企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债务状况需要改善,采用这种形式是比较适合的。可以为企业购买新的设备提供更大的资金后盾,促进产品设计更新,使企业竞争力得到提升。售后回租还可减少企业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加快固定资产的折旧。(2)利用厂商租赁促进产品销售。进入成熟期的企业可以利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自己成立租赁公司或寻求与第三方合作,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厂商租赁由于采用租金支付的形式,首付款项数额比一次性购买的成本低很多,从而降低购买门槛,活跃交易。对于部分有购买愿望而购买能力不足的企业,由于采用的是以租金形式分期付款来支付所有费用,不要求一次性全额付清,由此节省下来的资金企业可以更好地投入于其他发展领域。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对策
(一)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宣传
1.融资租赁可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业务交流中,突出融资租赁的综合,通过核算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比较融资租赁和银行信贷的成本,使其了解融资租赁的低综合成本的特征。同时让中小企业了解融资租赁在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方面具有灵活多变的特性,可以依据客户需求进行合理调整。
2.融资租赁可以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资金需求。融资租赁是以租赁物为中心的融资活动,风险可控,对担保和抵押要求不高、限制性条件少。
3.融资租赁可以加快企业技术更新,提高竞争实力。当今社会技术更新速度极快,企业生命周期大大缩短。通过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能够及时的更新技术装备,第一时间学习新技术和新工艺,使其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4.融资租赁节税效应明显。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可以获得多项优惠政策,包括:直接投资减税、财政补贴、加速折旧形成的所得税减免等。这样一来,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将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筹集资金,而不是一味的依靠银行贷款。
(二)以客户为中心设计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机构可以合理地以客户为中心设计租赁模式,避免造成一种模式行天下的情况。在设计中要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包括利率、租金机构、租赁方式、标的物的选择等合同要素,也要根据企业的生命周期,搭配合适的融资租赁模式,最优化适应和服务中小企业。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