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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旅游概念

时间:2023-09-21 17:34: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俗文化旅游概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民俗文化旅游概念

第1篇

关键词:身体;民俗;旅游

本文为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专项项目《宝鸡赤沙血社火民俗事象研究》(编号BY14)阶段性成果

一、“身体”概念的历史性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西方以及至国内学术界对身体的兴趣和研究愈演愈烈,它代表了人们对从传统的身体观到现代身体观转变的自觉。这种转变除了社会生产方式和身体存在经验所提供的根本动力,学术研究自身的转向也有其历史必然性。很多学者曾指出,学界对于身体的兴趣深受哲学、政治转向的影响。

对柏拉图来说,灵魂和肉体分属两个世界,而且肉体低于、从属于灵魂。肉体属于现实世界,是幻象,是影子;而灵魂属于理念世界,是实在,是永恒的。所以,灵魂可以直接关照知识、智慧和真理,而肉体却是和情感、欲望和感性这些真理的障碍相关的。从那时起,西方哲学对肉体的态度就十分纠结复杂,鄙视它,却又无法彻底摆脱它,到笛卡尔,从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出发,他依然坚持认为肉体和心灵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对于真理来说,只有心灵是必要的。正是笛卡尔式的这一彻底的二元论使得精神和肉体的研究得以归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现代学科。

到尼采,西方哲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尼采以极端的姿态反对以意识来定义人的本质。他说:“不能把‘有意识的世界’当作价值出发点,也就是当作客观设定价值的必然性……根本错误就在于,我们把意识设定为标准,设定为生命的最高价值状态,而不是把它视为总生命的个别,也就是与总体相关的一部分。……但我们要对他们说,正因为这样,生命才会变成怪胎;应该说,‘上帝’和全部感觉器官就等于使生命遭受谴责的东西……”“要以肉体为准绳――……”“信仰肉体比信仰精神更具有根本的意义,因为后者乃是对肉体垂死状态的非科学观察的结果。”对尼采来说,不仅不存在独立的纯粹的意识,而且意识只是身体存在的很小一部分。所以要恢复身体和意识之间的正确关系和正确位置,是现代文化的首要前提和必由出路。在知识学的发展史上,尼采的身体观念的新发现起着里程碑式的作用。它直接导致福柯全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与话语的提出,使身体真正成为可以运用的分析范畴。但是福科的身体总是被动而驯顺的,是权力与历史刻写与规范的对象。身体也是权力关系与权力斗争的场地,通过展示和分析历史对身体的控制和影响,就可了解历史是怎样以生动可感的具体方式深入构建个体身体的。随着福科运用谱系学的方法在医学、惩戒和性方面细致深入的研究,西方传统文化中那个抽象的、扁平的、永恒不变的、没有历史的身体被彻底颠覆,取而代之的是具体的、鲜活的、丰富多样的身体。

二、民俗学的诞生与复兴

在西方,民俗学的诞生一直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众所周知,意大利的维科在其1725年出版的《新科学》一书中,把民众当作文化的承担者、创造者,而这一观念的提出是和其在同一本书中的核心概念“诗性智慧”分不开的。“诗性智慧”正是维科区别于当时灵肉二元思维的新概念――原始的完整的身体实践的智慧。受维科的影响,德国的赫尔德认为只有民众的文艺是表现本民族的且是表现全人类普遍心理的东西,因而对其搜集研究。他们对民俗学理论的诞生起着重要的作用。到1846年。著名英国考古学家汤姆斯正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用Folklore来描述这种民众的知识学问。自此,一般认为,民俗学这门学科诞生了。

在民俗学界,普遍认可的民俗学研究对象是民俗文化的传承问题。而民俗文化存在与传承中无法抹去、不可忽视的媒介是活生生的身体。布迪厄曾把知识分成两类:一种是与身体分离的知识,它通过其他媒介而流传,如文字;另一种是身体全身心投入而习得的、融入身体的知识。在没有文字的社会,知识的传承只能通过融入身体的状态才能流传下来,这种知识因而也同传承它们的身体无法分开。我们可以说民俗生活与文化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包含着的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理性知识的习得的、融入身体的知识,是一种“体知”。所以,无论是口头文学,精美的手工艺品,还是节日、仪式和日常生活中形成的都是在感觉、情感、行为等方面与身体合一的知识。同时,这种知识在产生和传承的过程中对具体的、历史的身体进行形塑。在此意义上,身体性,应当是民俗的基本属性之一。

从民俗和身体之间的密切关联可以看到,民俗学的诞生和复兴是和整个西方文化中身体这一概念的历史转变分不开的,甚至从国际到国内以官方姿态呈现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无法彻底摆脱这一伟大的历史文化背景。

三、身体民俗美学

1989年美国民俗学年会上,民俗学家凯瑟琳・扬创造性地提出“身体民俗”一词,其目的不仅在于使“身体成为民俗学的一个研究领域”,着力于探讨有关身体的民俗或知识,更重要的是探讨身体如何参与构建社会意义。到今天,美国民俗学的身体研究已超越了对身体习俗的一般性探究,而是将身体看成民俗学研究基本的理论视角。另一方面,受其影响,国内学者近来也开始深入探讨民俗的身体性问题。

纵观美国民俗学近年来的身体研究,大致可见两条研究的路径:一条受福科的影响,着重探究社会、历史与文化如何塑造身体,如何刻写身体,使身体成为权力、文化争夺和角逐的场域。另一条则可以追溯到现象学的传统,强调身体具体的丰富的活生生的肉体性。它关注身体的感觉、经验、能力和能动性,探讨具体的身体在民俗文化传承中主动的创生性。

学术界受福科理论影响的主导倾向是,辨析身体、社会、历史和文化之间复杂纠缠的权力关系,美国民俗学界也不例外。凯瑟琳・扬在《身体民俗》一书的序言中开宗明义:“文化刻写在身体上。我们关于身体的信仰,对于身体的感知,以及赋予它的特性,无论是本意还是象征的,都是被文化所构建的。身体总在被发明出来。我们维持体态、举手投足和穿衣戴帽的方式都体现出我们是某一文化的成员。表面的刻写划破身体、拉长身体甚或刺入身体的象征财产。”

另一种研究身体的路径,把着眼点放在活生生的身体上,关注身体的各种具体的感觉经验和情绪,研究“体悟”和“体知”的方式与状态的具体发生。这些研究试图超越在文化的传承中心灵的、视觉的单一或主导地位,揭示和考察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身体其他感官经验在文化生成中所展示出的丰富多样性和主观能动性。当然,这两种路径并非完全格格不入,而是事实上,在具体发生中不可分割。当历史与文化的刻写,使身体成为特定文化塑造的身体时,不可忽视的是身体已经进行了能动的选择、创造和实践。所以,身体视角的引入就是要探寻身体如何在被动的形塑和能动的创造这个双向过程中传承与书写历史。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田野作业的独特方法正是体现了身体概念富于民

俗学研究的方法论意义。由此可见,民俗身体美学流派的显著成就是和其对民俗与身体关系的敏锐和正确的认识分不开的。

四、从身体民俗的角度看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势头越来越好,民俗旅游更是成为一大抢眼的文化产业。但伴随着民俗旅游业的蒸蒸日上,在具体的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经济效益至上而造成的漠视或无视甚至背离民俗文化发展传承的内在规律,及对民俗旅游资源的人为破坏,呈现出虚假化、庸俗化、形式化等倾向;因为对民俗文化自身缺乏正确的价值估价而导致的开发利用中的审美化、政治化、以及一切的意识形态化,都使民俗文化在传承中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和健康的方向。

针对以上现实问题,要发展好民俗旅游业,必须首先确立传承民俗文化至上的基本原则,而不是经济效益第一,这也是文化产业区别于经济产业最根本的特征。在此基础上,遵循民俗文化在发展传承中自身的、内在的规律,即立足于具体身体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历史性,以此作为发展民俗旅游业的指导方法。这一指导方法可具体表现于以下几点:

1.立足于真实的、完整的、活生生的身体概念的角度,重新估价民俗文化的价值和地位,强调其不同于传统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文化、官方文化的独有的优越性。因此,尊重其真实性、原始性、神秘性,甚至于物质性等特征的呈现,而不是立足于官方文化、精英文化、知识分子文化的角度对其任意改造,使其审美化、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否则,就是对民俗文化的亵渎,更重要的是人为的造成其加速灭亡的结果。我们必须肯定,民俗代表的是人们基本的历史的生存方式,它使我们看到的是直接的、具体的历史存在,是精神的也是物质的历史。这应该是我们开发和利用民俗旅游资源的基本态度。

2.只有立足于真实的、完整的、健康的、活生生的身体的基础,才能正确地看待和处理民俗和旅游结合中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变异问题。首先,我们不能把民俗旅游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民俗文化的变异现象简单地、绝对地归罪于旅游。正如同不进行旅游资源的开发,民俗文化也要传承,也要变异,那么,我们何不把其看成一个普遍的民俗文化的传承问题。在普通的民俗文化的传承中,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健康的、活生生的身体,民俗文化健康而良好的传承和发展也是很难想象的。其次,一味强调保护民俗旅游资源的民族性、原始性、真实性,甚至采取立法保护,反对外来文化、经济行为的破坏和异化,实在是隔靴搔痒,颇不得法。只要把民俗旅游业中民俗文化的变异看成一个一般的民俗文化的传承问题,那么,民俗文化变异的方向和力度必然会依靠这样一个天然的途径――民俗文化对一个具体的、丰富的、完整的、历史的身体的建构和这个具体的身体对民俗文化积极的、主动的、创造性的建设来进行自发双向调控。所以,重要的是个体身体真正的投入和参预,而不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

3.立足于真实的、完整的、活生生的身体,就是强调在民俗旅游资源的具体开发中,注重身体全面性地参预,而不是仅仅停留于视觉。要动手,要亲身体验,要全身实践,不仅要全面调动视、听、嗅、味、触所有感官,还要激感、想象、记忆,甚至分析、概括和思辨。这是搞活民俗旅游业、解决其各种现实问题一劳永逸的根本办法。因为只要这样做,就既不用担心因为旅游的介入,民俗文化不正常或不健康的变异问题,也不用担心因为关注民族文化而影响了经济效益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尼采.权力意志[M].张念东.凌素心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182-183,37.84.

2.曲金良.民俗美学发生论[J].文艺研究.1989(2):42-48.

3.转引自彭牧.民俗与身体――美国民俗学的身体研究[J].民俗研究2010(3):16-32.

第2篇

一、引言

在国家大力提倡三农政策的前提下,乡村旅游的研究已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国外关于乡村旅游发展较早,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乡村旅游供给、乡村旅游者及其市场细分、居民对乡村旅游的理解和态度、乡村旅游影响、乡村旅游营销和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等。国内真正意义上乡村旅游的兴起, 始于20世纪90年代前后。国内学者研究主要从概念界定、发展动因研究、乡村旅游的经济性分析、乡村旅游的发展策略研究、乡村旅游的属性特征分析、乡村旅游的规划与开发探讨等方面进行研究。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乡村旅游应与民俗文化相结合,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与品位。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对比可以看出,关于乡村旅游的研究的方面已非常之多,但是把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相结合的研究还是比较少。本文以民俗文化视角下研究乡村旅游,从现实意义上来说,能为专题民俗村以及乡村旅游寻找新模式,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位与内涵发展提供必要的参考。

二、研究设计

(一)相关概念界定

民俗旅游是以特定地域或特定民族的传统风俗为资源而加以保护、开发的旅游产品。乡村民俗主题旅游产品是以农村风土人情,民俗文化为吸引物,突出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特色开发旅游产品,这是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品位的一个有力手段。

(二)研究区域概况

陕西关中平原的范围是介于陕北高原与秦岭山地之间,是陕西自然条件最好的地区,号称“八百里秦川”。此次我们选取了关中地区四个典型的乡村民俗旅游地,以臊子面为特色的宝鸡岐山北郭村,以农民画为特色的户县东韩村,以泥塑为特色的宝鸡凤翔六营村,以关中民俗体验为特色的咸阳袁家村。

(三)调研过程

本次调研采用实地考察与随机访谈的形式,对于案例地的游客进行调查,调查日期为2015年3月到4月间,历时20天。调研地点选择在礼泉县城及袁家村景区,岐山北郭村,凤翔六营村,户县东韩村选择游客比较集中的地方和游客进行随机交谈。

三、关中地区乡村民俗旅游综合模式

关中乡村民俗旅游大部分还属于低级阶段,以民俗文化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主题乡村民俗旅游村属于民俗旅游接待专业户时期,以吃农家饭、住农家院、体验传统生活习俗富的民俗旅游活动为特点。

案例地的民俗旅游发展模式基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乡村民俗型

乡村民俗旅游指以乡村民俗风情为载体,所开展的旅游活动,其内容包括地方特有的风俗。礼泉袁家村就是以关中民俗为载体发展乡村旅游。

(二)乡村组织型

通过政府有组织地引导农民经营户,按照统一规划和建设的要求,发展旅游接待设施和配套服务,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模式。北郭村,六营村,东韩村,袁家村都是集体规划,统一建设。

(三)“领头羊”型

乡村民俗旅游指在离客源地比较远的乡村,农民更信任那些“示范户”。这种模式通常投入较少,接待量有限,但乡村文化保留最真实,游客花费少还能体验最真的本地习俗和文化。

(四)景区带动型

乡村民俗旅游发展是以比较有知名度的旅游景区为核心,借助附近的名胜古迹和自然风光发展为乡村旅游目的地。陕西关中地区以袁家村与北郭村为典型代表。

关中地区乡村民俗旅游模式有三种发展方向:关中乡村民俗旅游发展模式有资源驱动模式向投资驱动模式变化发展;产品应品牌化 集群化,这是提升关中乡村民俗旅游的必经之路;开发主体应多元化,这是集聚乡村旅游开发资本,这是提升乡村民俗旅游品位,获取规模化效益的重要前提。

四、关中乡村民俗旅游模式创新及发展建议

(一)关中乡村民俗旅游模式创新

关中地区乡村民俗旅游发展创新模式我们可以采用以下模式。

1、建立乡村民俗俱乐部:旅游者可以在不同地方不同乡村俱乐部享受到一体化服务,并通过订购乡村旅游线路,向自驾车群体旅游提供自助式全程服务。

2、主题农园:形成教育农园、市民农园、租赁农园等多种形态,承载农旅结合的农事参与、自然教育和DIY创意空间等功能。

3、童年到乡村:基于追寻儿时的记忆、寻找传说中的桃花源里避世文化的理想空间,旅游体验也成为现代最为时尚和有吸引力的乡村旅游活动和产品形态。

(二)关中乡村民俗旅游发展建议

关中乡村民俗旅游亟待解决经营理念低俗化、品牌定位趋同化、产品层次粗浅化、乡土文化城市化。乡村旅游同质化严重,关中地区大部分乡村旅游是以农家乐的形式,未来乡村旅游应鼓励企业进入,实行“企业+农户”形式,实行市场化经营。

第3篇

关中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之一,有着悠久而灿烂的历史,民族文化沉积深厚,民俗乡村文化表现为浑、纯、厚,所以在旅游项目中应突出原汁原味,突出当地特色,突出地域特色。其次我们不能把旅游只局限在“农家乐”这一块,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我们要深入发展文化的内涵,建设一些新型的旅游项目,要将观光型、参与型、体验型、实践型相结合起来。也可以根据概念对旅游市场进行细分,整合资源,针对不同的市场需要开发旅游产品,保证乡村旅游市场和满足旅游者需求的多样性。做足乡村民俗文章,开发精品品牌旅游产品,我们就可以开发以下旅游产品。

(一)陕西乡村民居建筑游。

陕西的民居由以“陕西十大怪”中的“房子半边盖”为代表的关中民居,陕北的土窑洞,陕南的石板房为主组成。不同地域的民居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异有不同的建筑样式。关中的房子较之于一般房子屋顶皆为人字形,只是人字的一撇。这种房子省料,不要大梁、大立柱,面积小,省工。从风水上来讲,以这种形式组成的四合院雨水流向院内,正应了“风水不外流”的吉言。陕北的土窑洞,倚势而建,取材方便经济,冬暖夏凉。陕南的石板房通常是后墙靠山崖,三边以石头砌墙,屋顶木架上铺以油页石板,经风耐雨,造价低廉。

(二)陕西传统艺术游。

陕西的传统艺术博大精深,各地都有闻名遐迩的代表,目前需要进一步的整合。在旅游规划中以关中的木偶戏、皮影戏、农民画、秦腔、陕北的锣鼓、秧歌、陕北民歌、剪纸、面花、陕南的紫阳民歌、商洛花鼓、汉调等为主构成旅游线路,突出传统艺术的历史性、观赏性、艺术价值。同时选取脍炙人口的秦腔选段、民歌,以及简单易学的手工艺术,鼓励游客参与其中,提高参与性和娱乐性,改变陕西旅游产品重观赏轻参与的弊端,同时宣传陕西传统艺术。

(三)陕西传统民俗节庆游。

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同样的节庆、纪念日,在陕西各地的庆祝方式有所不同。以婚俗为例,关中、陕北、陕南三个地区的婚俗基本上都围绕着“六礼”而进行,但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又有着各自的特点。关中地区重媒妁不重庚帖、重礼仪不重钱财、讲究婚后习俗,不但注重经济往来,更注重婚姻的社会意义;陕北地区重缔约轻迎娶、买卖婚,尤注重婚姻缔结的经济往来,而轻其社会意义;陕南地区有明显的荆楚特色,同时又保存了一些原始色彩。其他节庆、纪念日也同样存在地区差别。

二、改善基础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

根据国家旅游局“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牧业发展规划,争取从道路建设、环境改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发展等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打造关中地带有特色,有基础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开发民俗乡村旅游,农民是主体,但其素质低下、观念陈旧是不容回避的事实。要把民俗乡村旅游做活、做大、做强,就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首先要让农民在对自身民族文化资源的利用中获得利益,并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成为当地旅游业发展的主体;其次是对他们进行乡村历史和民族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再次是要培育以当地村民为主的导游队伍,体现乡村旅游的自然性、淳朴性,农民可以穿着民族服装,让游客在视觉上真正达到焕然一新的新鲜感。所以加强对当地农民的培训和引导需做到以下几点:因地制宜灵活授课。根据不同的民俗旅游文化进行培训授课,突出特色。课程内容结合农民和游客的需求,达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农民的收入有所提高,游客的心理得到满足。建立当地奖励考核制度。带动农民的积极性,让旅游服务更加规范、文明。

三、举办民俗文化节,打造乡村旅游民俗品牌

第4篇

关键词:花山文化;民俗;商品化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1-0161-01

一、壮族花山文化资源介绍

花山文化是壮族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资源的瑰宝。所谓花山文化也就是以广西左江流域花山崖壁画历史文化遗产为源头,包含这些崖壁画分布区域的壮族人民的物质生产、精神生活和行为方式的一切总和。花山临江的一面高约260米的崖壁上,有一组规模巨大、内容丰富、画幅宽达221米,高约40米,上面用赤红色颜料画着密密麻麻的图像的花山壁画。它是壮族的文化遗产,其中包含有水神、日月神、山河神和生育及图腾崇拜等内容。

二、壮族花山文化资源开发现状及其评价

(一)壮族花山文化资源的展示方式——舞台文化展示

在文化资源开发中,通常人们对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是以民俗博物馆的陈列方式来进行,但由于它并不存在于老百姓的现实生活中,因此无法完全展示“民俗生态”。而花山文化在开发时,通过“舞台”的形式来展示其文化,很好的避免了这个问题。

在关注“花山文化”民俗的活态性时,其采用由“走向花山”“骆越古韵”“山寨土风”“岩画故事”“月夜歌坡”和“悬岩上的盛典六部分组成的”《走近花山》实景演出的旅游策划,以音乐舞蹈形式再现花山岩画中记录的骆越盛世时期花山人的生活场景。通过搭建游动的观众席和多幕实景相结合的舞台,来形成一个敞开的民俗生态自然博物馆。

但是,在此我们还需关注的问题是,在构建舞台的过程中,舞台文化展示的潜在危险,就是当地文化的旅游化。由于当地民众是本土文化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如果脱离了民众,就领略不到花山文化的本质内涵。

另外,在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仅应该让当地民众能够参与选择如何展示他们的文化的内容和形式,而且还应该让他们有机会决定为发展当地经济而采取迎合旅游者心理需求的生存策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文化的原真性,达到游客与居民双赢的目的。

(二)民俗文化过度商品化——传统时空范围被打破

由于民俗有其独特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但在进行开发、资源重组时,使得民俗固有的时空观念让位于日常旅游的需要,从而使文化展示不可避免的失真或被异化了。

因此,虽然过度商品化为旅游开发商及目的地社会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但却为游客体验民俗文化造成了某种程度的障碍,更严重的是,这样失真文化的展示可能会对当地儿童产生误导的作用。

基于民俗文化过度商品化的问题,我认为我们要权衡好真实性的内涵,因为它影响着当地民族民俗文化的可持续性发展及民族间的生态的均衡和谐,所以我们不能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满足游客需求而打破其传统的时空范围,在此政府应加以必要的规范以及引导。

(三)花山文化的内涵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

2005年8月底,崇左市第二届宁明花山文化艺术节筹委会公开向社会征集艺术节节徽。节徽设计者认为,节徽充分体现了壮族人画中三的文化理念,山为三座,绣球为三个,水为三系,蛙人为三横。并且用红色印章代表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但是,他真的符合壮族社会的实际吗?

对于此现象,通过查阅资料得知,其实壮族原始数的概念是“一二五”模式,而不像汉族的“一二三”思维模式那样。因此,在文化节节徽中三的含义明显带有汉族的思维方式,而非壮族的地方性知识。而且设计者以红色寓意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不知源起何处。

所以,在民俗文化资源开发中,当地没能准确理解其文化的内涵,并且某些理论没有明确的出处,导致在宣传文化的过程中,其本身就存在着不准确甚至误导的作用。在对花山壮族民俗文化资源开发中,表现文化资源的本质内涵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在开发时,一定要以严谨的态度,深入准确理解花山文化的内涵,从而打造花山文化品牌。

(四)旅游纪念品的建议

民族旅游工艺品是一种舞台化的民族文化,它通过各种符号形成旅游工艺品,并通过各种符号和工艺品本身来展示隐喻其象征意义,亦即它背后蕴藏着民族或族群的文化认同。因此,如何在旅游工艺品中凸显花山文化,将其背后的文化蕴涵传递给广大游客将是很具挑战的内容,以下为一些针对纪念品的开发策略。

我们可以在壮族织锦和绣球上镶制花山岩壁画,将花山岩壁这一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深入人心;对于著名的宁明县酒厂,他们在生产瑶珠牌巴戟酒的同时,还可以出品花山啤酒,宣扬花山文化;此外,还可以出品以花山为品牌的茶叶蜂蜜龙眼荔枝等食品。

第5篇

关键词:文化自觉;民族文化;传承;重要性

“文化自觉”是老先生于1997年在北京大学举办的第二届社会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上提出的。文化自觉,意思是生活在既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势。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①这一概念可以从小见大,从人口较少的民族看到中华民族以至全人类的共同问题。在中国10万一下的“人口较少民族”就有22个,而作为以多民族著称的云南就有这7个,在社会的大变动中他们如何长期生存下去?特别是跨入信息社会的今天,文化变得那么快,他们就发生了自身文化如何保存下去的问题。同时民俗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对这些人口数较少的民族影响更为直接,特别是对那些只有语言而没有文字的民族影响则更为严重。例如,云南玉溪新平、元江两县的傣族中的一员“花腰傣”,其人数虽不足10万人,居住在近500平方公里的哀牢山下、红河谷地,长期封闭的区域。却以其独特的文化特征引人瞩目,让各位专家、学者、游客止足关注,这与民俗旅游的开展是密不可分的。“文化自觉”对其文化传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老先生长期对少数民族地区考察、调研,看到民族地区发展的问题后,提出的“文化自觉”这一概念。而很多民族地区的发展则又以旅游作为自己的支柱产业,作为旅游大省、民族文化大省的云南尤为突出,面临的民族文化传承问题更为严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拓本土文化资源,展示民族风情为主题的民俗旅游业,在中国各地发展势头很快。民俗文化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由于其投资少、内容多、接触面广、影响力大、经济效益高、创汇收入多等特点,越来越受各级地方政府及旅游决策部门的青睐,把发展民俗文化旅游业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1999年国家旅游局推出了“’99生态环境旅游年”,也是’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召开的一年。新平县旅游局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机制,全面进行新平县旅游资源的规划,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强化旅游业对现代服务流通业的龙头启动作用。利用’99昆明全国旅游交易会在昆明召开之契机,推出了独特的旅游品牌――花腰傣民俗旅游和哀牢山的原始生态景点旅游。“花腰傣”一经推出就以其炫丽的服饰、独特的文化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吸引着国内外无数专家、学者及传播媒体前往探寻、揭秘。一时间关于“花腰傣”的论文、反映“花腰傣”风情的摄影、摄像作品,如落英缤纷,撒在中华大地,乃至飘向日本、东南亚、欧美等。同时也吸引了很多国内外游客参观、游览络绎不绝。有的学者为了揭开“花腰傣”文化神秘的面纱,常年居住在“花腰傣”家中,以自己亲身的体验品味“花腰傣”文化,并写出无数的文章,让这个千百年来深藏于哀牢山下红河谷地的傣民族群体许许多多的文化之迷公诸于世。

“花腰傣”是人们对居住在红河中上游新平、元江两县的傣族(傣雅、傣洒、傣卡、傣仲)的一种称谓。因其服饰古朴典雅、雍容华贵,特别是服饰的腰部彩带层层束腰,挑刺绚丽斑斓的精美图案,挂满艳丽闪亮的樱穗、银泡、银铃而名之为“花腰傣”。分为傣雅、傣洒、傣卡、傣仲、傣泐、傣章六种自称。傣雅、傣洒、傣卡分别居住于新平的漠沙、腰街、戛洒、水塘四镇,傣仲、傣泐、傣章则居于元江的大水平、甘庄、东峨、等地。“花腰傣”不仅在服饰文化上与滇南的傣泐、滇西的傣那显著不同,而且这里的傣族不信佛教,没有文字,不过泼水节,保留着中国傣族在未接受印度佛教文化影响之前原有的文化状况,如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其中又以原始农耕民族祭龙(求雨)和封建领主制时代的春耕礼最为典型。新平花腰傣自称是古代傣族南迁的落伍者,是滇王室的后裔。花腰傣独特的地域文化,成为研究中国傣族起源迁徙及在南亚泰、老、掸、岱等社会传统文化习俗对比研究等问题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新平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做了相关工作,新平县旅游局利用’99世界园艺博览会在昆明召开的时机,推出了“花腰傣”民俗旅游,利用“花腰傣”独特的文化特征打造新平县的民俗文化旅游品牌,吸引了国内外游客前去参观、游览络绎不绝,打破了这块神秘土地千百年来的沉寂,让淹没在哀牢山下、红河谷中的“花腰傣”民俗文化展示在世人面前,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也吸引了众多专家、学者关注,前来探寻、研究,揭开这古老傣族群体神秘的面纱,让更多的人了解“花腰傣”独特的文化。同时让更多人参与进来,让“花腰傣”传统文化得到挖掘、得以保护、传承下去。

旅游为民俗资料的收集、传承做出了贡献。“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我国文人学者的优良传统。他们借助到全国各地的游历,了解各地山川地貌、风土人情、神话传说,增广见识,结交学友。大量的游记文献就是他们不辞千辛万苦、跋山涉水、风餐露宿、采风问俗、旅游考察而写下的旅行记录。其中,就有大量的风俗资料。诸如徐霞客游记等记录了大量其所到之处的山川水色、风土人情。

还有现代旅游对民俗文化的传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除获得美的享受外,获得新的知识也是其主要目的。民俗文化资源之所以能成为吸引旅游者的重要因素,是因为它具有重要的知识性和艺术性。民俗旅游是现代旅游与传统民俗的融合,旅游借助民俗文化丰富其内容,满足旅游者求新求奇、愉悦身心的审美需要。民俗文化资源借助旅游不断丰富发展,广播四海,并且民俗文化资源还可通过旅游产业,变资源为资本,从而增强自身的实力。二者的结合相得益彰,共同实现民俗与旅游的双赢。现代旅游者多以体验异地文化为目的,接待地为满足旅游者需要,多方展示本地区民俗文化精华。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次旅游活动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化传播。本地区的民俗文化,借助旅游,传遍世界各地。如20世纪80年代,元江县文工团参加全国乌兰牧骑文艺汇演,推出了“花腰傣”舞蹈节目《跳南嘎》,将“花腰傣”的形象以舞台形式展示在全国观众面前,让人们对“花腰傣”有了初步的感知,但由于当时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高,人们还停留在怎样解决温饱问上,还没有旅游这概念,更不用说形成气候,人们对“花腰傣”的认识也仅仅限于舞台、报刊杂志。旅游业的开展同样也会对民族文化的传承有着积极推动的一面,由于旅游业的开展,导致了本体民族即当地居民“花腰傣”自我意识加强,自信心增强,认为正是由于自己和外来人的不同,才是有利于自身民俗旅游的开展,这点在新平县戛洒镇“花腰傣”村寨漩涡村进行田野调查时在和当地居民的谈话中就得到印证,原戛洒镇卫生院杨副院长说曾过:“你们现在来看我们,正因为我们和你不同,也有别于西双版纳、德宏的傣族,所以你们才会来旅游、了解、考察,要是都一样了,你们还会来吗?”这样一席既肯定又担忧的话语。值得欣慰的是目前还有一部分人在为自身民族的文化传承在思索、在担忧。

除民俗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对民族文化造成较为直接的影响外,跨入信息社会、经济日趋全球化的今天同样会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造成巨大影响。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有识之士深刻地意识到,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全球化并不意味着民族特色的消亡和多元文化的同质化。在全球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各个民族要寻求进一步发展的路径,如何对待自己的文化是无法避免的时代课题。而通过大量的调查表明,经济全球化并没有造成世界文化的全球化,相反当人们真正意识到我群与他群不同的时候,自我意识也随之加强,同时其文化自觉性也得到增强。值得强调的人类社会也是发展变化的,其相应的人类文化也同样是发展变化的,不可能是一尘不变的。

文化是一个民族耳朵灵魂和标志,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是民族认同和民族凝聚的基础。了解、掌握、研究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对于国家、民族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提高各民族的实力,寻求各民族的和谐发展,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更应值得关注。没有离开民族依托的文化,也不存在没文化的民族,民族与文化是相生相伴的。

民族文化具有多样性,说:“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文明。这些文明既有共性,又有差异,但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正是由于人类文明的这种多样性,我们这个有着近两百个国家,二千五百多个民族的星球,才如此丰富多彩。不同文明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对话和交流,彼此借鉴,取长补短,在发展和丰富自己的同时,推动人类文明走向新的繁荣。”②

民族文化的地域性,由于地域的不同,同一民族处于不同地域而呈现出不同的文化特征。云南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民族文化的地域性显得更为突出。如居住在西双版纳、德宏的傣族就与新平、元江的傣族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信仰小乘佛教,“花腰傣”信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正因为如此,民族文化传承中应中分考虑到其地域性的特点,“文化自觉”显得更为重要,因民族文化一旦离开了其自身生存的那块土壤,也就失去了其原有的鲜活生命力,基于这因素,云南大学在当地建立了南碱“花腰傣”民俗传习所,让其传统文化得到较为完整的保留和传承。

“文化自觉”意识的加强,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在旅游经营过程中,旅游开发者为经济效益用“伪民俗”来满足旅游者“奇异”的眼光,“喜古猎奇”的心理,对民族文化的表述中带有“失真性”,追求“落后”与“原始”,改变原有的民俗风貌。因为民俗资源也和生态环境资源一样,被破坏了也是不可再生的,这些例子可以说是数不胜数,造成的损失无法弥补。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经济日趋全球化、信息社会化及民俗旅游迅猛发展的今天,“文化自觉”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显现出尤为突出的重要性。

注释:

①.《论文与文化自觉》,群言出版社,2007年1

月第二版 第386~391页

②.《沙特各界知名人士的演讲》,人民日报1999

年11月3日第一版

参考文献:

[1]周光大主编.现代民族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

[2]王筑生主编.人类学与西南民族.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

[3]何明主编.云南十村.民族出版社,2009

第6篇

关键词:青岛;民俗文化;发展

一、青岛民俗文化发展的重要性

(一)民俗文化史青岛城市文明积淀的表现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青岛有悠久的文化积淀,积累了独特的文化品格和精神气质,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生态环境。“青岛是文化荒漠”、“青岛原本只是一个小渔村”等观点,实在不值得一驳。青岛与后来德国殖民者开疆拓土出兵强占的小小青岛村不是一个概念,亦不可同日而语。如果我们将观察青岛的视角放大一点,从青岛村放大到周边乃至放大到城市边缘的话,不难发现,带有浓郁的山东地方特色却又在一定程度上糅杂了其他地域特色的原生态民俗文化,千百年来,一直在滋养着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在青岛总体结构中,民俗始终是一个文化符号和精神象征。保护和弘扬民俗文化,实质上就是守望城市特色和城市精神,是维系青岛城市发展的血脉,也是青岛之所以为青岛的关键所在。正如生物多样性维系着世界生态平衡一样,文化多样性也促成了青岛这座开放城市的发展。青岛人的很多民俗文化创造,包含了过去世代累积的信息和发展的可能性。有些看似不起眼的东西,我们今天或许并不知道它有什么重要性,但以后可能非常重要,可能影响到城市未来的发展。

(二)民俗文化是青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民俗文化是历经千百年传承、积淀下来的民间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的发展不仅丰富了当地群众的精神生活,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扩大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知识,提高了人们的文化品位,而且,民俗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历史积累,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是生产力。因此,民俗文化资源可以作为产业经济去经营、可以作为文化资本去投人生产。如当今兴起的民俗文化旅游业,就是把民俗文化作为经济资源与旅游业的紧密结合,而且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所以,研究和保护民俗文化要与振兴经济相结合,打造自己特有的品牌,扩大影响,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二、青岛民俗文化发展的思路

(一)突出青岛民俗文化节特色,丰富节庆内容

民俗文化越有特色,差异越大,就越有吸引力。民俗节庆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张扬个性、追求特色,并善于把特色与个性附着于一定的客观载体。节庆活动在内容上既要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普遍接受的需要,也要满足人们日益追求精神文化先进性的需要;既要“阳春白雪”,也要“下里巴人”;既要发扬光大传统文化,也要紧跟时代潮流;既要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又要使之与世界先进文化结合起来。所以,青岛民俗文化节在内容筛选时应精选其具有特色的部分,具有鲜明的地方性的内容,要有亮点、热点和卖点,切实把民俗节庆活动与当地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产业特征和自然风光结合起来,去粗取精,培育理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性格,使青岛区民俗文化始终保持蓬勃的生命力。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开拓民俗文化特色街区,为青岛市民俗博物馆落户四方区打好基础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大多都是民俗活动派延出来的,而民俗活动的载体大多是庙会、祭祀等活动内容,因而,现代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在参入其他节庆、经济活动中,不容忽视庙会所给予的空间。南京的夫子庙、上海的城陛庙等文化一条街,是展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有效场所,使得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赖以生存和传承。青岛市四方区政府不但重视弘扬民族文化,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更加重视资源综合利用,打造青岛民俗文化品牌。自2003年初,即提出整合糖球会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海云庵为中心,建设民俗文化特色街区,使其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有利途径。如果将糖球会比作青岛市民俗文化活动的龙头,海云庵民俗文化特色街区为龙体,那么,将坐落在四方区的青岛市民俗博物馆就是画龙点睛了。2005年青岛啤酒街的成功运做,就是一个很好的见证。

(三)加快民俗文化特色街区建设,打造民俗文化展示平台,促使青岛市民俗博物馆尽快落户四方区,并使之成为提升综合发展实力的重要拉动点

四方区2004年至2005年在全国进行了“海云庵民俗文化特色街区”概念性设计作品征集活动,青岛市民俗文化特色街区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出。青岛市民俗博物馆的最佳选址位置应在海云庵旁边建设,海云庵与博物馆遥相互应,相得益彰。并辅助配套设施,停车场、民间艺术表演广场等。同时民俗博物馆将充分发挥自己的宣传教育功能,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青岛市民俗文化品牌作出努力。

(四)与时俱进,为青岛民俗文化注人新元素

一是增强现代性。民俗文化是一种传承文化,如果它不能与民众的现实生活保持血肉联系,就早被民众淘汰了,民俗文化离不开现代性,它是从古一步步走到今的,在“今”中体现的正是它的社会价值。二是提高创新性。在新世纪,我们要顺应信息技术产业化的时代潮流,运用最新技术挖掘、整理、开发、利用民俗文化的丰富资源,把高新技术引人民俗文化,提高民俗文化的科技含量以求以信息化推动民俗文化景点的开发与升级。如可以重点做大做强“李村大集”。李村大集历史积淀厚重,是民俗文化的样板,应把具有百年历史的李村大集办成集景观、文化、休闲、购物、娱乐、餐饮为一体的民俗节会品牌。

第7篇

关键词:畲族;民俗文化;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畲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福建宁德畲族人口最多、分布最广、历史最悠久。在2006年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与畲族有关的就有3项,即以霞浦县为主要发源地的“畲族小说歌”、以宁德市为主要发生地的“畲族民歌”和源于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的永安大腔戏[1]。畲族民俗文化经过漫长的历史洗涤,扎根于该民族的生产和生活之中,通过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形式表现出来,是民族文化艺术进一步发展与繁荣的基础之一。

一、 畲族民俗文化的界定及部分畲族民俗文化面临的危机

“民俗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并传承的生活文化”[2],钟敬文先生将民俗分为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而法律只能保护具有较高价值的民俗,因此法律上的民俗范围要比钟敬文先生民俗的范围小得多。

畲族宗教:畲族是一个祖宗崇拜和多神崇拜的民族,畲族人重视传统节日,重视祖先崇拜。畲族先民将机智、勇敢的盘瓠尊崇为畲族的始祖,世代相传和歌颂始祖盘瓠的功绩。盘瓠的图腾礼仪、图腾标志、图腾禁忌等,反映了畲族图腾文化的典型特色。

畲族民歌:福建畲族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可见畲族民歌在畲族民俗文化中的重要地位。畲族社会广泛流传着二十四节气歌、种田歌、勤耕歌、采茶歌、送别歌等民歌、民谣。

畲族婚俗:畲族婚礼别具情趣,在畲族婚礼中,畲歌贯穿始终,畲族民歌《哭嫁歌》是畲族婚礼中不可缺少的,其内容包括《哭爹娘》、《哭哥嫂》、《姐妹恋》、《哭母舅》等。此外“调新郎”或称“答歌”、“嬉新娘”、“嬉大舅”、“八仙闹洞房”、“接亲家伯”、“做表姊”等活动都是畲族婚俗独具特色的活动。

畲族服饰:“男女椎髻,跌足,衣尚青、蓝色。男子短衫,不巾不帽;妇女高髻垂缨,头戴竹冠蒙布,饰理路状”[3]是历史文献对畲族服饰的描述。畲族服饰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较深的文化内涵,内容丰富,鲜明地显示畲族民族艺术特色。“凤凰装”、“绣花鞋”、“脚龙套”、“围裙”等都是典型的畲族服饰。

畲族语言是畲族最重要的民族特征之一;畲族民歌其音美妙,绕梁三日,其辞精彩,勾人魂魄;宁德畲族独有的宗教文化和内容恢宏的祖图画卷;畲族传统服饰多姿多彩,传统首饰别具一格;父传子继的医药以及“二月二”、“三月三”等独特的民间节庆活动共同构成宁德畲族民俗文化的精髓。

由于人口流动及外来文化的影响,畲族传统文化受到强烈的冲击,大量畲族民俗文化面临失传的危机。畲语交流范围越来越小;畲歌古抄本严重毁坏;畲歌传入出现断层;大量畲族祠堂年久失修,且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被誉为“三绝”之一的畲拳面临失传的危机;蕴含着深厚、古朴传统文化内涵的畲族婚俗不断被淡化、简化、弱化;部分畲药药方已经失传或面临失传;传统服饰、首饰、畲族传统竹制工艺品的制作艺人正在不断减少;畲族祭祀舞蹈也面临传人断层的危机。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二、 我国现有法律保护畲族民俗文化的不足

(一) 相关知识产权法不能全面保护畲族民俗文化

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由于各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其各自的特点,至今国务院仍无具体的规定出台。《著作权法》不能适用于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首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其特定的创作主体,而畲族祖图画卷等民间文学作品的创作主体通常为某一族群,而非某一个人或者几个特定的人。其次,《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已经创作完成的,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还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再次,《著作权法》要求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般没有固定的表现形式,况且畲族山歌等民间文学艺术需要保护的是其创作方式,而不仅在于其表现形式。最后,《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受保护期限的限制,如果用保护期限限制畲族民俗文化,则民俗文化早已超过了保护期限。

《商标法》也无法满足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需求。畲族民俗文化有其独特的价值属性,可以进行商业开发利用,形成文化产业。虽然畲族服饰、首饰、特色节庆活动的开发可以申请商标保护,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制度能够保证畲族民俗文化不被歪曲、变形,有效防止对畲族民俗文化的仿冒、侵害。但我国商标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商标权人的财产权,而面对即将灭失的畲族优秀民俗文化,使之传承下去是最重要的保护目标,故商标法无法满足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需求。

另外,畲族服饰、竹编工艺等民俗可能符合专利法上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适用《专利法》进行保护,但由于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部分畲族民俗可能无法受到《专利法》的直接保护。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排斥部分畲族民俗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目前保护民俗文化的重要依据,但由于畲族民俗文化并不都是无形的、非物质的,因此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畲族民俗文化进行保护也是不全面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在于抢救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在于保存和恢复物质文化遗产,这二者都是为了保护优秀的文化遗产。畲族古民居,畲族祖图画卷,畲族山歌手抄本都是有形的,都属于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畲族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排除对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不能全面地保护畲族民俗文化。

三、 国外对民俗文化法律保护概况

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倾注了极大的关注,更有不少国家或地区通过宪法或法律赋予相关机构权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大力保护。

(一) 民俗文化保护的国际立法

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源于1985年的《关于保护民间文学国际通用规则中技术、法律和行政方面的初步研究》,该文件首次界定了“民间文学”的概念,其范围主要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宗教仪式、风俗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他艺术。”[4]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民间文化的建议》,该《建议》中的“民间文化”的内涵和《关于保护民间文学国际通用规则中技术、法律和行政方面的初步研究》中的“民间文学”基本相同。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该《建议案》要求各会员国采取法律手段和一切必要措施,启动民间创作保护工程。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第二条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a)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教科文组织还设立了“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来贯彻落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填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司法空白,对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产生了长远的推动作用。

(二) 日本、韩国等国对民俗文化的法律保护

《古社寺保存法》、《史迹名胜天然纪念保存法》、《国宝保存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颁布为近代日本的历史文化保护做出巨大的贡献,而现代日本更加重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1950年5月日本政府颁布了《日本文化财保护法》,该法总则第二条为文化财所下的定义中,包括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民俗文化财、纪念物及传统建筑群落。“民俗文化财”指与衣食住行、传统职业、信仰、节庆相关的风俗习惯、民俗民艺,以及在活动中适用的衣物、器具、住屋及其他物品[5]。《日本文化财保护法》不仅规定了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文化财保护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的组成、责任、权利和义务,而且规定了有形民俗文化财和无形民俗文化财的指定、管理、权利和义务的继承、经费等相关措施。日本政府经费支持民俗文化的保存和整理,对民俗文化传承者进行培养的经费也由政府财政支出,并建立起了保护“重要无形文化财技能保持者”制度――“人间国宝”制度,这些制度对日本文化财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文化财保护法》至今被修订了四次,进一步明确了保持人的认定制度,新增了无形民俗资料的记录保存制度,加强了文化财的组织机构管理,引入了欧美等国的登录制度。

韩国在民俗文化法律保护方面并不落后于日本,20世纪60年代韩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加快,西化思潮严重冲击着韩国民间文化,韩国民俗文化的商业开发使韩国民俗“异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为了保护韩国民俗文化,韩国出台了《韩国文化财保护法》。该法借鉴《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将文化财分为四部分: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纪念物、民俗资料。民俗资料包括衣、食、住、行、职业、信仰等民俗活动,以及进行有关活动时的衣服、器具、房屋等[6]。通过大量调查,韩国将民俗文化财产根据价值大小划分为国家、地方等不同的等级,并于1964年启动了“人间国宝”工程,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者或保持团体授予“人间国宝”荣誉称号,“人间国宝”获得者将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保护和财政支持,以此提高民俗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积极性。《韩国文化财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人类活的珍宝”制度,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传承人国家命名制度、政府专项财政支持制度、“重要文化财产保有者”的责任和义务制度[7]。为了落实对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韩国成立了文化财委员会,聘请各界文化财专家对文化财进行审议,研究无形文化遗产,推动韩国民族民间文化的全面保护和振兴。 日本、韩国是世界上较早对民俗文化进行法律保护的国家,也是法律保护措施较为齐全和先进的国家。其先进的立法手段不仅对本国的民俗文化保护影响重大,而且对世界的文化遗产保护也意义深远。尤其是《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对其他国家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挥着重要的借鉴作用。法国首先规定了“文化遗产日”,大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日”等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在欧洲蓬勃开展,由此形成“欧洲文化遗产日”;巴西1998年《宪法》第231条规定,承认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习俗、语言、传统,制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计划》,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推广;越南《文化遗产法》明确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由越南民俗家协会及各省文化新闻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协调工作;蒙古国政府实施“国家扶持传统民间艺术工程”,建成了“蒙古口头遗产视听文献工程”,对600多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了录音录像。

四、 对畲族民俗文化保护的立法建议

《著作权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属于私法范畴,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财产权,这完全不能适用于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又不能完全包含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时至今日,我国法律尚无法对畲族民俗文化进行全面的保护,也没有一部明确的关于保护民俗文化的法律法规出台,大量优秀的畲族民俗文化正在不断消失,大批的民俗文物在保护民俗文化的呼声中继续流失。因此,制定一部能够全面保护畲族民俗文化的政策法规,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民俗文化保护措施,对促进畲族民俗文化的发展十分必要。

(一)畲族民俗文化立法保护应当遵循的原则

1. 抢救先行、保护为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4条规定保护的基本原则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畲族民俗文化的诸多方面都面临着失传的危机,因此抢救濒临失传的民俗文化成为保护文化遗产工作的先行任务,离开抢救谈保护是不切实际的;同样,仅抢救不保护等于做无用功。只有将抢救和保护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畲族民俗文化。

2. 权利主体确定原则

畲族民俗文化保护的最初阶段,人们认为畲族民俗是畲族人民在过去生活中产生、使用的,是人类共同的财产,正因为这种“共同财产”理念,导致社会上的主流意见反对用法律手段对畲族民俗文化进行保护,也正是基于“共同财产”的理念,畲族民俗文化面临“异化”危机。畲族民俗表演开发者,为了追求民俗表演的“舞台”效果,扭曲和改变民俗表演的原貌;畲族民俗商品开发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哄抬畲族民俗产品价格;音像制品者改编畲族民间神话时,为了艺术效果,丑化或美化神话人物。这些迎合消费者需要、追求经济利益、扭曲畲族民俗文化的种种行为,加剧了畲族民俗文化面临灭失的危机。

权利的明确能从实质上保护畲族民俗。根据不同的民俗文化,权利主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地方行政机关,像畲族语言、畲族婚俗、节庆活动等民俗的权利主体应该为行政机关。第二类是团体,畲族舞蹈、宗教仪式等畲族民俗的传承都离不开集体的努力,因此团体享有这些文化的权利理所当然。第三类是个人,畲族山歌、畲族服饰、首饰、民间工艺、畲族医药文化等民俗的主体为传承人个人,更有利于这些民俗的保护和发展。

3. 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原则是在民俗权利主体明确的前提下,民俗开发者必须在民俗开发前必要的时间内,将民俗开发利用的规划告知权利主体,并征得权利主体的同意[8]。只有经过权利主体的同意,才能可持续地开发利用畲族民俗,最有利地保护畲族民俗,也更有利于畲族民俗的传承。畲族民俗文化作为特殊的作品,其权利人享有保护作品完整权,他人在使用传统文化时,应当尊重民族或群体的、风俗习惯和精神权利,不得擅自对传统文化进行修改、篡改原生作品,不得违背原生作品独特的表现形式或艺术风格,不得作不适当使用[9]。知情同意原则有利于保护权利主体行使保护作品完整权,有利于保护畲族民俗文化,有利于可持续地开发利用畲族民俗文化。

4. 利益均享原则

畲族民俗文化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可以创造出巨大的商业价值,“使创造利益者享受该利益”是现代民商法的基本精神及现代法制之基本精神[10],我国宪法、物权法都规定私人财产所有权不可侵犯,因此作为畲族民俗文化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畲族民俗文化所衍生的经济利益,这是所有权神圣的重要体现。在畲族民俗文化保护和利用利益的冲突矛盾中,片面牺牲所有者或者利益创造者一方的利益都会最终危害畲族民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危害畲族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在分配民俗文化利益时要均衡兼顾,实现合理分享利益的目标,避免给畲族民俗文化造成不必要的毁坏。

(二)设置专门的保护机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十三条要求各缔约国“指定或建立一个或数个主管保护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畲族民俗文化的管理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如文化部门、建设部门、宗教部门、旅游部门等等,众多管理部门的存在势必造成管理职能交叉和重叠,各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分、相互推诿。而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各行政部门之间很少有相互推诿、职责不清的状况,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管理体系:由中央政府制定总体的保护方针、政策,地方进行相关立法,并设置专门的保护机构。例如宁德市文化局可以统领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文化局下设由文化研究专家、畲族民俗学专家、畲族民俗文化传承人等人员组成的畲族民俗文化专家委员会,由畲族民俗文化专家委员会负责畲族民俗文化的申报、整理等具体保护工作。

(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

1.建立畲族民俗文化指定制度

日本、韩国等文化遗产保护发达的国家大都根据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将文化遗产分为国家级文化遗产、地方级文化遗产。为了更好地落实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首先要进行全面、系统的普查,了解畲族民俗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生存环境、濒危程度、保护现状等基本情况,再向有关单位申报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畲族小说歌”、“畲族民歌”和“永安大腔戏”已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福建省、宁德市要加紧开展省级、市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以便更好地保护畲族民俗文化。

2.依靠立法建立“传承者保护”机制

畲族语言、畲族婚俗、畲族民歌、畲族医药等大部分畲族民俗文化一般都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传承者们担负着对畲族民俗文化传承、挖掘、整理和发展的使命,这使得保护传承者的工作成为畲族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重点。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应当建立“畲族民俗文化传承者保护”机制。

首先,认定畲族民俗文化传承者的传承身份。2007年8月陕西省印发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传承人认定部门、传承人资格以及申请传承人所需提供的材料等[11]。2007年9月19至21日,文化部在安徽省召开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应借鉴陕西省的先进做法,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为指导,建立适合畲族民俗文化发展的传承人认定办法。

其次,在经济上给予民俗文化传承人适当资助。《日本文化财保护法》、《韩国文化财保护法》都规定了“人间国宝”制度来保护文化遗产传承者的权利,我们应当借鉴这个成功的制度,给予畲族民俗文化传承人补助金,以鼓励他们不断提高技艺和悉心培养后继传承人。

最后,尽量依靠相关知识产权法来保护畲族民俗文化传承人的权利。畲族民俗文化可以看作一件特殊的作品,因此畲族民俗文化传承者和著作权人同样享有人身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和相关财产权。

3.立法鼓励高校等研究机构给予智力支持

高等学校、畲族研究协会、畲族民间艺术团体、畲族民俗摄影协会的专家学者们对畲族民俗文化的研究更深刻,也更了解畲族民俗文化的内涵和底蕴,他们对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意见更有利于畲族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发扬。

第一,借助学校培养畲族民俗人才。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通过介绍畲族的历史和传统文化,增强畲族人民自觉保护畲族民俗文化的意识,激起畲族人民继承畲族民俗文化的责任感;通过开设各种关于畲族服饰、畲族民歌等民俗文化的选修课,将畲族民俗文化的传承课堂化;通过邀请著名民俗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举办短期培训班,培养保护和发展畲族民俗文化的得力组织者。

第二,借助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支持。社会团体对畲族民俗文化的研究更有深度,为政府制定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政策出谋划策,以实际行动确保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例如,畲族历史博物馆可以为人们展示最真实、最有特色的畲族民俗文化,畲族文化村、民俗一条街、畲家广场更能展示最自然的畲族民俗文化。

第三,立法鼓励和推动畲族民俗爱好者的各项民俗活动。例如畲族的某些地区会定期举行“盘诗会”,届时汇聚许多畲族山歌爱好者,独唱、对唱、二重唱,好不热闹。二声部重唱也叫“双条落”,即由一个歌手先唱二个字或四个字,另一歌手紧接着再唱下去。立法要鼓励这种民俗活动,让畲族山歌在他们的接唱中一代一代传承。

4.立法鼓励文化产业大力宣传畲族民俗文化

韩国对民俗文化的保护除了依赖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外,还受益于韩国商业炒作和旅游业的发展。因此音像公司、出版社、民俗文化旅游公司等文化产业也肩负着宣传畲族民俗文化的重任。

第一,立法鼓励文化产业的正当宣传。文化产业以民俗文化为经营对象,不得作出破坏畲族民俗文化的行为,不得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口味,任意篡改、歪曲畲族民俗文化。文化产业可以根据畲族民俗,创造出具有畲族特色的文化产品。例如,根据畲族祖宗崇拜和多神崇拜等传说,创造出具有畲族特色的音像制品,但是不得扭曲原畲族民俗的含义。

第二,立法鼓励创新畲族服饰。畲族服饰民俗极具特色,如今畲族人民除了在盛大的节日才穿畲族服装,畲族年轻人一般不再穿畲族服装。服装公司可以将社会流行元素融入传统的畲族服饰,设计出适合现代社会的畲族服饰。

第三,立法鼓励开发畲族民俗旅游。人们对旅游的需求越来越倾向文化旅游,因此可以结合畲族丰富的民俗文化,开发畲族民俗旅游。独特的畲族婚俗、畲族节庆都是畲族民俗旅游的重要资源。既不遵循市场规律又不尊重当地民俗,盲目进行旅游开发,任意对民俗旅游资源进行商品化会出现对民俗文化的篡改,扭曲,过分舞台化等问题[12],我们要对畲族民俗旅游资源进行审视,充分认识和发掘,在保护民俗旅游资源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在尊重传统和事实的前提下,科学地开发和保护,使民俗旅游资源在现代化进程中永葆生机。

畲族民俗文化的商业化,可以是对畲族民俗文化的继承,也可以是对畲族民俗文化的创新,但创新不能违背畲族民俗的真实意思。总之,民俗文化的商业化要遵循可持续发展以及“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重要原则,做到文化利益、经济利益的双赢。

(四)通过立法确保畲族民俗文化保护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1.关于民俗资源的税收收入

畲族民俗旅游、畲族特色产品等畲族民俗文化的商业化,往往会引起畲族民俗文化的“异化”,因此建议开征民俗资源税,防止畲族民俗文化的“异化”,实现民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13]

民俗资源税的纳税人应该包括旅游者。旅游不仅是一种消费,而且是一种高层次的奢侈消费,所以将旅游者纳入民俗资源税的纳税人既符合消费税的特征,也满足通过民俗资源税增加民俗保护基金的目标。

建议对畲族民俗开发者和旅游公司征收民俗资源税时采用不同幅度的税率,当民俗开发者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民俗资源时,可采取低税率进行征税,相反,民俗开发者扭曲、破坏民俗资源时,对其进行高税率征收民俗资源税。

2.立法规定政府专项扶持基金并鼓励民间个人捐赠

虽然对民俗资源开征民俗资源税,但并没有免除国家、政府对民俗保护的责任。畲族民俗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都要花费巨大的资金,单单依靠民俗资源税是无法满足其需求的,政府仍然要定期投入资金,以弥补民俗保护资金的不足。扶持资金应该主要由中央财政拨款,宁德畲族经济并不发达,地方政府财政也不充裕,如果扶持民俗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承担,无疑会给地方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民俗扶持资金无法到位,必将影响畲族民俗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保护畲族民俗文化是全国人民、畲族人民共同的责任,政府要立法鼓励企业、法人、个人投身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我国税收法规定了企业公益捐赠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了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及比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4]我们应该通过立法引导,鼓励个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目前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款,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仅在2000年2月武汉市文化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布《鼓励对文化事业捐赠的管理办法》。福建省应该制定鼓励个人对民俗文化捐赠的地方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捐赠办法、捐赠范围、捐赠款项用途以及对个人捐赠的奖彰制度。

3.立法规定畲族民俗文化保护基金的管理

为了保证畲族民俗保护资金的合理利用,建议对畲族民俗文化保护基金进行专项管理,立法规定由专门机构制定明确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审计办法进行管理。专项管理办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专项基金的来源,专项基金的主要用途,专项基金的使用原则,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专项基金的使用审批以及专项基金使用的监督。专项基金应由专门机构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使用必须坚持“重点用于畲族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注重专项基金使用的综合效益。

(五)畲族民俗文化保护法律责任

畲族民俗文化作为法律客体具有特殊性,它一旦被破坏就很难恢复,因此注重事前的防范,而不能坐以待毙,等破坏了才采取惩罚措施则未免晚矣!加大力度,以惩罚性为主,从严保护畲族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的民事侵权主要发生在民俗文化的商业上,例如传承者的民俗文化署名权、民俗文化许可使用权受到其他团体的侵害,可以依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出赔偿。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侵害民俗文化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偿违约金、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三百二十四条到三百二十九条规定了妨害文物管理的多项罪名以及相应的刑罚处罚,仅有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了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还将本罪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款的干瘪以及对犯罪主体的限制严重削弱了刑法对民俗文化犯罪的打击力度。我们建议刑法具体规定民俗文化犯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对民俗文化犯罪进行刑罚处罚,加大力度打击民俗文化犯罪,保护民俗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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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韩]梁锺承.李斯颖译.韩国的文化保护政策――无形文化财产与它的持有者[DB/OL].http://省略/inc/detail.jsp?info_id=118.2006-12-16.

[8]齐爱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法律问题[J].电子知识产权,2007,(5):22-25.

[9]黄玉烨.保护传统文化的政策目标论纲[J].法商研究,2008,(1):86-91.

[10]梁慧星.电视节目预告表的法律保护与利益衡量[G].民商法论丛(第3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341.

[11]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文发[2007]6号).http://ylwhww.省略/ReadNews.asp?NewsID=951.

[12]邱扶东.民俗旅游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161.

第8篇

(一)搭建蒙古包的习俗

蒙古族搭建蒙古包的历史已近千年,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逐渐发展成多种搭建蒙古包的传统习俗。1927年5月27日,考察团行至胡济图河时,斯文赫定记述了蒙古族搭建蒙古包的习俗。“考察团的帐篷在草地上排成了一长溜,拉尔生坚持让我们遵照蒙古人的习惯,把帐篷的门向南开。”[1]蒙古民族一般会在蒙古包上设计和绘制一些图案,使蒙古包更加美观的同时也表达对生活的美好愿望。“……在帐篷长边一侧两个稍矮些的角上,编着寿星的图案,它代表着长寿,而在篷顶的中间,同样的图案又组成了一个有象征意味的圆圈。”[2]

(二)祭祀敖包活动

敖包在蒙古语中称“鄂博”,多用石头、沙土或树枝堆积而成。考察团行至胡济图河时遇到“鄂博”,斯文赫定记述:“首领的代表告诉他们,可以做想做的一切事情,但就是不让在土地上挖坑,因为这会伤害土地的灵气。他们还特别要求不要触动所有高起来的土坡,因为那上面都堆着鄂博。”[3]敖包在蒙古族居民生活中具有神圣地位,他们尊重敖包,认为那是神灵的象征,这不仅是对万物有灵信仰的体现,还表达出蒙古族人民对安定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

(三)婚嫁习俗

蒙古族具有浓厚草原民族特色的婚嫁风俗。考察团行至西利乌苏时,黄文弼记述道:“据云若育女子至长未嫁,而有孕生子,乃向蒙古包前马桩上扣头,意为与马桩配婚。……婚前男先至女家,与女同回男家,拜马桩,又拜来宾,即成婚姻。”[4]蒙古地区的婚嫁风俗是蒙古族社会生活和价值观念的一个缩影,拜马桩就鲜明显示出这一点。

(四)丧葬风俗

蒙古族的丧葬习俗既蕴含着的内涵,又是社会民俗的具体体现。1927年5月19日,黄文弼记录了蒙古族的丧葬风俗:“又闻此地丧礼甚薄,男子未成年者,以席卷之填于野。老人其棺木衣服,无论贫富,均不华丽。犹有蒙古之旧习也。”[5]由此可知,蒙古族“丧礼甚薄”的丧葬风俗与汉族有很大不同。对汉人来说,人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婚”“生”“死”,而蒙古族丧葬尚俭,不论贫富,亡者的棺木服饰都不推崇华丽。这种独特的丧葬文化反映出蒙古族人们平淡自然的价值观念,对现今社会厉行节约有借鉴意义。

(五)蒙古族的服饰

蒙古袍是蒙古族的主要服饰,具有浓郁的游牧民族特色。由于地域的差异,蒙古服饰在长袍的款式、妇女的佩戴首饰等方面存有不同。黄文弼在日记中记述了乌拉特与阿拉善两地区之间妇女在穿着和装扮上的差异。“据商人云,阿拉善女人装饰与乌拉特不同。乌拉特女人发髻,珍珠珊瑚垂额;阿拉善女人发下垂,以网络笼之,戴耳珠,以珊瑚夹银华饰之,富者用真珊瑚,贫者以假货充之。”[6]其作为鲜明的民族符号,成为展现蒙古族风貌的一个窗口。

二、民俗文化在当今社会的生存状况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民俗文化的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因其自身文化传承的脆弱性,受到经济一体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更强烈的撞击。民俗文化在当今面临着迅速变异和流失的危险。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俗文化商业化现象

当前,文化产业作为新的消费热点,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身为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俗文化被广泛商业化。一些开发商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不顾当地原有的文化形态,急功近利,将其过分包装。如内蒙古祭祀敖包的民俗活动。在斯文赫定的记述中,敖包是蒙古族人对“万物有灵”信仰崇拜的表现,祭祀敖包的活动神圣而庄严。随着内蒙古旅游业的发展,一些敖包在商业利益的冲击下,其本质开始扭曲。旅游开发者片面追求敖包外观的宏伟,以达到赚人眼球的效果,但对其深刻的内涵却漠视不顾。同时,许多游客也参与到祭祀中来,游客“祭祀的时候什么也不拿、不懂,就跟着牧民绕敖包三圈,嘴里喊着:呼来、呼来”。[7]游客并不真正理解敖包祭祀背后蕴藏的神圣意义,祭祀敖包这一传统民俗文化无疑已在商业开发中变质。

(二)民俗文化的内部断裂现象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社会生活现代化,许多民俗文化因不能满足人们现代生活的需求而逐渐被遗弃,这种内部民俗文化的传承断裂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尤为严重。在内蒙古,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许多牧民开始定居,拥有固定住房,蒙古包的数量锐减。“现代牧民在自己承包的牧场上建造了砖瓦房,过上了定居生活,生活条件有了改善……牧民家有现代电器,多数牧户有小四轮拖拉机和辅助机,有的家庭还购置了小汽车、摩托车。”[8]传统的游牧民俗文化正在逐渐消失。斯文赫定在考察期间提及的蒙古包如今只能在一些草原旅游景点看到,作为具有观赏性的民俗旅游消费吸引点出现,其蕴含的悠久深厚的民俗寓意已经消失。

(三)民族文化的同化现象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各民族民俗文化同化现象日益突出,现代文明正以惊人的速度弱化民族的个性符号,民俗文化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民俗文化的同化现象鲜明地表现在服饰和婚嫁习俗上。随着文化交流日益增多,现在内蒙古地区的很多人已不再穿蒙古袍,不再佩戴自己的民族服饰。蒙古族的年轻人多数崇尚现代审美观念,喜欢佩戴流行饰品,对蒙古衣服的做工及穿戴方法等逐渐陌生。现今的蒙古族年轻人婚嫁时,往往采取中西结合,甚至完全西式的结婚方式,很少沿用传统当地婚俗仪式。蕴含传统蒙古族文化的“以牛马为聘礼”、举办“祭火仪式”等婚俗被弃之不用,使其失去了体验民族自我认知感和存在感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将导致民族意识的迷失。

三、民俗文化的独特价值及保护的必要性

民俗文化作为一种精神资源,代表着中华各民族最具特色的东西,是一个民族存在的重要体现。它的独特价值表现在文化、社会、教育、艺术等多个领域,极具发掘和保护的必要性。

(一)历史文化价值

民俗文化是某一地区民族文明的传承形式,它记录了相应的历史,反映某一时期的历史画面。“人是民俗的动物”。[9]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生活与民俗紧密相关。从斯文赫定记载蒙古族怕破坏土地的灵气、祭祀敖包的习俗中,可以看出推崇“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对蒙古民族的深刻影响。由此体现出蒙古族的特征,再现蒙古民族在草原、溪流边堆垒敖包进行祭祀活动的画面,为学术的深入研究提供依据。

(二)社会调解功能

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习俗惯制,对社会生活具有调节功能。民俗文化通过形成固定规范,起着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维系社会关系的作用。据斯文赫定记载,“1929年夏召开的麦德尔节从苏尼特右旗赶来的香客,就有2000人之多,据说从苏尼特左旗也至少来了这么多人。人们骑着马匹、骆驼,乘坐马车、汽车纷纷赶来,只是为了一个目标———朝拜班禅喇嘛并接受其祝福。”[10]蒙古族集体参加麦德尔节这种习俗,反映出蒙古族共同的信仰基础,它是民族团结的象征,是加强族内各地区之间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纽带。

(三)现实教育价值

民俗文化蕴涵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对社会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通过斯文赫定所记述的内蒙古地区民俗文化提出了开展民俗文化教育的必要性,即从民俗文化产生于民间、人们思想文化的载体、民俗文化的历史地位等角度论述其开展教育的必要性。[11]并指出开展民俗文化教育的方式,包括学校教育、广播、网络电视风方式。[12]民俗文化的教育功能独具特色。一方面它与学校教育不同,不受时间地点、教师素质水平等条件限制,无时无处不在。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说:“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他的经验和行动。[13]”另一方面,民俗文化教育大多不具有强制性,是潜移默化的,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例如,每逢大规模祭祀敖包之后,蒙古族都会举行摔跤、赛马、射箭等娱乐活动,此民俗文化与蒙古族人粗犷豪放的游牧文明紧密相连,在无形中塑造、强化他们崇尚勇敢,尊敬武士的价值观念。

(四)艺术审美价值

“民间艺术是人类文明古拙和精美的活化石。”[14]民俗文化是民间艺术的土壤,其本身所具有的审美价值不容忽视。作为审美的民俗文化有两种形式。一是民俗物质文化,如黄文弼记录不同蒙古地区妇女的装饰物品,乌特拉妇女以“珍珠珊瑚垂额”,阿拉善妇女以“珊瑚夹银华饰之”。它们是民俗习惯的产物,以其独特的地域风格传达美的理念;二是民俗活动。在民俗的动态展示中,也展现了特殊美感。蒙古族嫁娶仪式中,在马头琴悠扬伴奏下,新郎新娘盛装华服,举起银碗向亲朋歌唱敬酒,就传达一种热烈奔放的美。民俗文化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重要作用。

四、保护民俗文化的原则

民俗文化对民族自身发展、文化多样性的保持具有独特价值。当今社会,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民俗文化处于流失的边缘境地,因此,亟需研究相关保护策略,但保护民俗文化应当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从哲学角度来说,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部分在整体中存在。保护民俗文化,必须坚持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包含两层内涵。首先,“中国民俗文化各种表现形式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一个整体,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整体性”。[15]保护民俗文化就必须将静态的物质文化与动态的精神活动相结合,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全面保护,不能顾此失彼。如,可在保护蒙古族传统婚俗中同时推进民族服饰的保护。其次,整体性原则还要求将某区域的民俗文化融入到整个区域的文化发展中进行保护。例如,蒙古族崇拜万物神灵,推崇摔跤、赛马等习俗充实了内蒙古地区文化中善良淳朴、勇敢坚毅的精神内涵。深入挖掘蒙古族民俗文化对整个内蒙古地区文化的价值,对保护和促进多样性的文化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教育性原则

教育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宏观上,要形成一套保护民俗文化的科学理论体系。例如,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民俗文化保护经验,结合内蒙古地区草原辽阔、地域宽广的特点,构建起具有游牧民族特色、适合游牧民族民俗文化发展的基本理论。在理论体系指导下,使蒙古族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协调发展。从微观上,利用民俗文化无时不在、潜移默化的特点,培养具有现代人文素养的文化主体。“文化的本质是人创造的。文化创造最重要的就是文化创造主体。”[16]加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民俗文化教育,培养他们保护民俗文化的意识,避免民俗文化的内部链条断裂,使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

(三)创新性原则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创新对民族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土壤中诞生的民俗文化正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发生剧变,要使民俗文化适应时展的潮流,就必须遵循创新性原则。创新能使民俗文化既能保持独特的地域性,又能适应现代化潮流。例如,根据现代审美理念,将蒙古族传统的民族服饰加入现代流行元素,创造民族特色品牌,进军国内、国际市场。

(四)可持续性原则

1980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提出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指出:“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以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可见,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综合概念,它需要在生态文明、社会文明等协调作用下实现。民俗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协调经济、自然与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在保护内蒙古民俗文化过程中,要保护好草原生态,遏制因过度放牧而造成草原面积萎缩、土地沙漠化。草原生态是蒙古族民俗文化产生的土壤,保护草原生态就是保护民俗文化的生长空间和发展背景。民俗文化的发展又能带动民俗资源深入开发,促进经济增长,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五、结语

第9篇

关键词:融媒体;海南民俗文化;传播路径

一、引言

海南省位于我国的南部,是我国国土面积最大的省份,更是历史上丝绸之路在南海航线中的重要站点。现阶段,海南省作为我国新时代丝绸之路的五个省份之一。在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文化背景的影响下,海南省的文化出现了多元化和交互性、融汇性的特点。海南省的民俗文化源远流长,不仅是我国民俗文化对外传播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海南省的独特名片。在融媒体背景的影响下,民俗文化的推广已经被打开了新的传播路径,无论是文化推广中的对象还是环境,以及推广渠道和推广方法,都得到了极大程度上的改变。然而融媒体背景下的民俗文化传播路径,就是一个可以尝试的选择,提升海南省形象的同时,还能为文化产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融媒体背景下海南民俗文化传播的优势

(一)实现传播主体多元化

按照现阶段的发展形势来看,海南省的民俗文化传播方式要依靠政府部门和民间艺术组织,以及民俗文化发展者,这三者在不同角度上维护着民俗文化,推动对外传播。海南省的政府部门主要以文化走出省内为传播路线,民间艺术组织集结了大量的海南民俗文化资源,民俗文化发展者积极参与到文化传播过程中。在现实中的推动环节中,三者往往通过共同协作的方式来推动民俗文化的对外传播。近几年,海南民俗文化借助不同力量实现了产业发展,并且在传播势头上来看,是不容小觑的。随着互联网融媒体时代的到来,民俗文化传播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和特点,给民俗文化赋予了更多的内容和直观、良好的表达形式,以及强大的互动性,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等等。而且在传播的过程当中,受益群众可实现分类,并实现线上与线下的活动宣传,提升了民俗文化的普及效果。融媒体还能为人们提供重复观看的功能,延续了民俗文化传播方式的有效性和空间性,最大程度发挥了融媒体背景下的民俗文化价值,可以说融媒体是一种“病毒式”的宣传、推广路径。同时,随着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计算机用户转战到了移动终端,再加上智能手机、智能设备不断地改革换代,手机、iPad、智能手表等移动设备,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不可缺少的设备,用户在这种移动终端的体验过程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时效性和新鲜感,活跃度明显提高,网民的数量持续增加。再加上5G的问世,融媒体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信息获取和信息传播的介质,并且有广播、书刊、电视等传统媒介作为支持,无论是信息内容的丰富度还是传播速度,都呈现出了多元化特征。

(二)突破时间与空间上的局限性

在以融媒体为背景的海南民俗文化传播过程中,最为明显的优势就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人们的信息接收状态无论是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表现出了实时性和任意性。以人人都熟悉的一款软件“微信”为例,这是腾讯公司的主打产品,更是人们日常交流、互动离不开的一项移动终端APP,只要移动终端保持电量和网络,就能在微信上获取各类资源。微信中有一个模块的产品“朋友圈”,更能让好友之间互相分享民俗文化,只要对方拿出手机,就能够查阅到整个好友圈之内的信息,这种方式不仅是现阶段的民俗文化传播突破时间与空间局限性的一种具体表现,更是人们接受实时信息、了解政治新闻、学习与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对民俗文化的传播有着明显的价值意义。

(三)提高海南民俗文化的传播效率

融媒体虽然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但是却能跟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和优化的技术。近年来,随着我国移动终端逐渐朝着5G靠近,移动时代下人们无论是在舆论导向、信息传播还是生活学习上,都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定义,以跨界、融合的方式重组上新,影响构建了当前时代言论场合的生态格局,超越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代表着融媒体时代已经落地。由于移动的便捷性和时效性,逐渐展现出了微型通信的特征,成为通信的主流和发展趋势。因此,与传统媒体相比较,融媒体有很多不同之处,其中值得提起的就是对民俗文化传播效率的推动。在融媒体时代,传播内容不仅追求新颖性和时效性,还强调了短、快、平的特点。很多民俗文化的引爆时间不会超过一天,如果在媒体上经过推广后引爆,还会比以往的50%增加30%左右,五天内即可达到引爆率的88%。由此可见,融媒体的各项形式都在强调民俗文化传播途径的微妙之处,只要内容精致,信息量大,就越容易获得广泛的关注和传播,进而提高海南民俗文化的传播效率。

三、融媒体背景下海南民俗文化传播路径

(一)基于本土文化培育海南民俗文化的内在动力

在海南地区,要想使民族艺术、技艺、民俗文化以及衍生产品引入人文资源,都离不开当地人民的纯手工劳动。以海南地区独有的黎锦为例,这种料子不仅制作过程较难,而且还需要劳动力进行长时间的设计和调整,才能得到最为理想的形态,而且这种劳动付出,往往很难得到同等的经济回报的,所以很多年轻人不愿意从事这项民俗技艺。其次,虽然传承人具有独一无二的民俗技艺,但是缺乏现代化的传播手段,无法满足现代化消费者的需要。因此,当地的主管部门必须要培育民俗文化的内在动力,为民俗文化、技艺提供传播基金,支持当地的民间组织、博物馆等利用新的融媒体传播方式,帮助基层的技艺传承人,并用当代年轻人喜欢的方式向他们展现,为生产力和劳动力注入新鲜血脉,实现民俗文化和技艺的传承,解决生产消费不对等的问题。只有通过多方位的融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才能激发民俗文化的内在动力,让海南民俗文化有序、健康、稳定的传承和发展下去。

(二)积极引入先进的现代化传播技术手段

如果在融媒体背景下对海南的三月三、军坡节等民俗文化进行推广,不仅能让海南省的当地居民为民俗文化自豪,还能使游客和外来人口体验丰富的黎族、苗族传统风俗文化。如果能充分借助融媒体背景塑造新时代的海南民俗文化形象,那么对传承、推广海南民俗文化,促进海南地区的文化发展都是有着至关重要意义的。以海南黎族的民俗节日三月三为例,这个节日可能外地或者北方的朋友没有了解过,或者说有所耳闻,但是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以及传承的文化是什么。其实这个节日是在海南省非常有纪念意义和传承民俗文化意义的节日,包含了海南省各个地区的黎族文化。根据真实调查能够发现,很多来到海南省旅游的朋友曾经都被这一节日的活跃度所吸引,而且对于海南黎族民俗文化也有所认知,但是又不完全了解。因此,引入先进的现代化民俗文化传播手段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当地的图书馆、民族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不仅要充分展现出传统推广模式的优势,还要融入新的现代化技术来加大宣传。首要目标是把海南民族文化推广到全国,随后的目标则是把海南省的民俗文化推广到国际文化中,甚至还可以朝着申请非遗作为发展方向,让更多的人了解海南地区的优秀民俗文化,拓展海南地区的民俗文化传播,为海南省带来源源不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给当地人民带来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例如可以通过走到现场的直播进行展示,网民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视觉和听觉了解海南民俗文化,并对海南民间技艺以及一些衍生的产品形成初步了解。另外,代表文化传播的优秀主播,还可以通过直播积极与网民互动,分享自己亲临现场的体验感,给观众带来一种强烈的身临其境之感。用长远的眼光去看待融媒体背景下的海南民俗文化传播途径,未来几年内,AR和VR技术一定会成为新的传播手段,给人们带来更加直观、生动的感受。同时,人们还能在评论区与其他的受众群众交流互动,或者与传播者和民俗文化继承者进行交流,哪怕在千里之外,也能对民俗文化形成深刻的认知和感受,真正了解海南民俗文化的魅力。这种现代化传播技术不仅为海南省民俗文化传播打开了新思路和新路径,还为海南地区的民俗技艺、衍生产品等开辟了一条新的发展空间。

(三)结合文化差异采用科学的传播方式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民俗文化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如何采用科学的传播方式,实现海南民俗文化的传播,也是现阶段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通过真实的网络调查问卷可以看出,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短视频平台,是当前人们了解民俗文化的主要渠道,将近80%的人们都通过融媒体来获取信息。所以可以通过不同平台的在线观看人数,积累观看用户的大数据,逐渐形成有效的客户群体。大数据作为新时代的产物,不仅有针对性的特点,还是一种结合文化差异的科学传播方式,充分挖掘民俗文化,提升海南省的文化魅力。

四、结语

在融媒体背景下,我国已经进入了5G时代,如果海南省的文化部门、民间艺术组织和民俗文化传承人能够充分利用融媒体背景中的现代化推广和传播方式,那么不仅能使本地的民俗文化被传播到世界各地,还能使民俗文化被人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促进民俗文化发展、传承、保护的同时,为海南地区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民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汪珍.基于融媒体的民俗文化传播研究[J].信息记录材料,2019(9):50-51.

[2]李婷玉,袁沁,窦川川.浅析融媒体环境下中医香疗文化传播[J].环球市场,2019(34):276.

[3]张武桥,黄永林.移动互联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传播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5(5):145-151.

第10篇

关键词:广西;民俗文化;旅游;开发

一、民族文化与旅游的关系

(一)民族文化与旅游的关系

1、民俗文化在旅游中的地位作用

民俗文化是古今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它包含了各民族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及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构成了民族文化的主要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文化、婚姻家庭和人生礼仪文化、口头传承文化、民间歌舞娱乐文化、工艺美术文化、节日文化、信仰文化等。其在旅游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我国的民族文化是一座取之不尽,挖之不尽的宝库,我国拥有55个少数民族,蕴涵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在旅游开发中民族文化资源还处于起步阶段,尽力发掘、保护和开发宝贵的民族文化资源,将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是我国十分紧迫的任务;民族文化能促进人们的跨文化交流与了解:以往单纯的展示性的旅游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更趋向于获得有别于惯常的生活的充满情趣的体验,体验朴实有富有新鲜感的少数民族生活情趣;民族文化旅游丰富了旅游活动,提高了效益,促进了旅游经济文化的发展。它不仅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还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和深远的生态环境效益,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窗口。

2、民俗旅游概念

民俗旅游是指人们离开惯常住地,到异地去以地域民俗事项为主要观赏内容而进行的文化旅游活动的总和。目前民俗旅游已和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旅游一起构成了颇具特色的旅游三大系列产品。从广意来讲,旅游实际就是民俗旅游,民俗和旅游是文化与生活的复合体。

3、两者关系

旅游者通过开展民俗旅游活动,才可能亲身体验和触摸到旅游地民众生活事项,体会到当地的民俗事项,体会到当地人民的生活的方式和、思想意识和审美情趣,实现审美与自我完善的旅游目的,从而达到良好的游玩境界。从某种意思上来讲:民俗旅游属于高层次的旅游,在未来不久将成为现代旅游的主流之一;由于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是旅游资源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灵魂,也具有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因此,民俗旅游资源是旅游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能把握好并利用好这一优势资源是提高我国旅游品位的关键所在。

二、广西民俗旅游的现状及开发策略

(一)开发广西民俗旅游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开发民俗旅游是由广西区的区情决定的

广西是全国有名的旅游资源大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且品位高。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其境内居住着壮、汉、苗、瑶、侗、仫佬族、毛南、回、京等12个民族。其中全国90%的壮族人口居分布在广西,2000年末,自治区总人口4723.61万,少数民族人口1089.37万,占全区人口的38%,全区面积23万平方公里,少数民族居住地方大约占百分之六十。长期以来,各族人民生息和繁衍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共同劳动和共同斗争,创造了广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构成了一个完整博大的民俗社会。而且广西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其民俗风情古朴原始,传统文化完整,可以说,广西是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缩影,它融合了西南十几个少数民俗的文化精华,谱出了代表中国西南民族的交响曲,对于开发民俗旅游有着极大的优势,广西发展民俗旅游是时代的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抓住时机发展。

2、国际国内的旅游发展倾向,为我们开发民俗旅游,建立广西旅游大省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条件

现代旅游过程中人们对当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更感兴趣,追求神的享受和满足。据有关调查数据表明:30%的外国旅游者认为旅游的第一吸引物是风光名胜和文化古迹。而认为旅游吸引物是少数民族风情的则占70%。早在90年代,独特的民俗风情就以逐步成为国内旅游者的新的吸引点。1995年中国年民俗风情旅游年的到来,标志这我国民俗风情以进入黄金季节。广西在国际上的旅游地位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品牌,必须抓住这一契机努力发展民俗旅游。

3、广西发展民俗旅游前景广阔

俗语有云:"越是民俗的,就越是世界的"。广西的民俗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多彩,在我国是少有的,只要好好开发利用,必定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成为广西旅游发展的又一亮点。另一方面,民俗旅游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的旅游开发项目。只要合理开发利用从实际出发,利用本身所特有的优势如:建筑、服饰、风味食品、民族歌舞,只要稍加整理、修饰就能保持古朴的民风,特有的风情就可以招揽游客。而且通过旅游,可以有效带动当地的经济特别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帮助这些地区摘掉贫困的帽子,一定程度上达到旅游扶贫的目的。中国的扶贫工作始于1979年,自1986年开始,扶贫工作向经济开发型转变,十几年来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贫困人口由1979年的2.5亿减少到1994年的6500万。旅游扶贫投资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的方式,同时也是无烟工业,对环境保护也非常有好处。

(二)广西民俗发展的现状

1、各具特色的服饰、饮食、居住习惯

广西各民族服饰格式各异,有着独特的地方性和浓厚的文化底蕴。如壮族男子多穿青部布对襟上衣,女子多穿无领斜襟绣花滚边上衣,下穿绣花滚边宽脚襟子或青布蜡染的褶裙,腰束绣花围腰,脚穿绣花鞋,头缠各式花巾,还有瑶族的五彩斑斓的服装,象征瑶王的五个手指印的各种图案等等。众多的民族服饰,魅力奇异,构成了各地独特的民族风情。古今往来,素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饮食也充满了亮点。打油茶是桂北少数民族侗、壮各族的一个特有的饮食习俗。"有客到我家,不敬清茶敬油茶"是侗族的规矩。广西的酒文化也是非常有内涵的:瑶族的糯米甜酒、苗族的过寨酒、彝族的"秆秆酒"无一不乘载着少数民族的热情与好客。此外,广西各地区的特色小吃也应有尽有:南宁的老友粉、桂林的桂林米粉、柳州的螺丝粉、梧州的艇仔粥等等,也颇具特色。在建筑的风格独树一帜。苗族的吊脚楼、侗族的风雨桥和鼓楼都充分体现少数民族人民的智慧。目前,这些文化世俗也逐步被人们所挖掘出现在一些民族风情园中,受到了人们的欢迎和认同,收到了理想的效益。

2、丰富的民俗旅游节庆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地,自古就有丰富的节庆文化。壮族的蚂拐节、苗族的芦笙节、瑶族的盘王节、侗族的花炮节、京族的唱哈节等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有较高的开发和旅游价值。值得一提的是现已开发的南宁国际民歌节、桂林山水历史文化节、阳朔的渔火节和啤酒节、北海的珍珠节、凭祥的边关节等,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渗透着浓厚的民俗文化内涵。这些现代节庆活动,在传播文化、促进旅游,扩大各地的知名度、树立各地的旅游形象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3、精彩纷呈的民间歌舞

广西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用美妙的歌声赞美着自己的劳动,用多姿的舞蹈表达着这自己的情感。广西是歌舞的海洋,歌仙刘三姐的歌声随着各种媒体的传播和推广也树立了一定的品牌效应。每年的南宁的国际民歌节令广西的山歌走向了国际的舞台,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和传唱。从某种程度上推广了广西的民俗文化,去年开始,由我国张艺谋等著名导演在阳朔导演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的,更是让山水与歌舞得到了完美的结合,成为广西的又一旅游新亮点。

4、民俗旅游专线产品崭露头角

经过几年的发展,广西已逐步发展出拥有自己特色的和较为科学合理的有强烈震撼力和吸引力的十大旅游精品路线:桂林山水风光游,北海银滩休闲游、南国边关揽胜游、壮乡文化风情游、瑶苗侗乡采风游、前年灵渠寻古游、宁明花山崖画探奇游、金田名胜古迹游、白色小平足迹游以及巴马寿乡探秘游等等。这些线路都充分体现了少数民俗旅游以得到了充分的重视。

广西的民俗旅游资源有着广阔的开发前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的民俗旅游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和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由于地区、民族之间和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经济文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和民族,必然对其它地区和民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伴随着旅游产业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民族地区日益由封闭状态走向开放社会。在外部的文化生活的冲击下,稍有不慎便会使原有的资源遭到破坏甚至资源的枯竭。我们必须处理好开发和发展的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广西民俗旅游开发存在问题

广西的民俗文化的都仍处于浅层次的开发,没能充分体现广西民俗旅游文化的精华,没发掘其文化内涵,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民俗旅游项目有庸俗化,艺术化,舞台化的趋向,以至一些民俗的本色与乡土气息也被一一退化;开发重点不突出,民俗旅游品雷同化,过度开发,将一些现代建筑材料盲目的渗透入古街民宅中,而降低了民俗风情的纯度,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旅游业成为朝阳产业的今天,保持少数民族的异地文化的原汁原味、以及先进文化的合理渗透,已成为克不容缓的问题,也是能使本地少数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得以保持的关键所在。必须科学、合理的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

(四)调整思路,提出设想

1、全面发掘民俗文化,更新提高并提高现有民俗旅游产品的品位

全面发掘民俗文化,运用调查取证等一系列方法,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全方位的角度了解广西民俗文化发展的方向。根据人们的需求提高产品的娱乐性和参与性,突出民族特色。改变民族村单一歌舞表演的局面,从宗教、社会、经济、游艺竞技等方面的民俗进行合理的综合开发。要有明确的主题,精心的规划,邀请有关学者进行设计和研究其可行性,切忌粗制滥造,建设豆腐渣一类的工程。如仡佬族民俗村可建造罗城仡佬族,与宜州市下岘河的刘三姐壮乡民族风情游相结合,成为一个旅游区域。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旅游的效率和提升它的吸引力,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引导防止各种追求片面效益,置传统道德于不顾的行为的发生,做到民俗不俗,俗中有雅,这样才能符合广西的区情和合理开发的要求,以确保民俗文化得到弘扬和保护。

2、不断丰富民俗旅游的形式和内涵

现有的游览方式多以民俗设施、民俗陈列为主。如桂林的漓江民族风情园、刘三姐景观园、黄姚古镇等游览项目都属于以静态的游览为主的项目。这类的文化村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和学术价值,可使游客大开眼界,增长知识,有效的保护传统文化的完整性,避免了人为的破坏。但随着现代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单纯观赏性的游览式已远远不能完全满足游客求新奇的心态。因此动态的、参与性的游览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通过这一类型的游览方式可以从中亲身感受到当地的风情,在别开生面的活动中得到身心的充分愉悦,大大提高了游览的趣味性和参与性。广西的各种少数民族节庆丰富多样,形式各异,有很好的开发基础,可以在这些基础上加大开发力度,利用好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民俗节庆资源。在此基础上可以以每个地方的特色为主题,每年注重以一个地方为中心来开展循环的、有重点的推广每个地方的特色的旅游年,从而使民俗旅游充分发挥它的魅力和潜能。

3、要注意培养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人才

现代的旅游业以不仅仅是满足于单纯的游玩,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它的发展前景是空前广阔的,广西作为一个旅游大省要在旅游业中取得抢占先机就必须强调良性的发展,而人才是发展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我们注意人才的培养和相关学科的不断研究。我们要下大力度对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广西这类人才的培养主要依托高校,如广西大学、广西师大、桂林工学院和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等来开展,这些高校已积累了雄厚的民俗文化和旅游人才的培养经验,特别是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近年来增加了艺术表演、会展旅游、等专业更是充分的体现了这一要求。桂林旅游学院筹备正是适应时代要求的做法,必将大大有利于广西乃至全国旅游业的发展。

4、加大力度宣传民俗旅游

要坚持有的放矢供需对应。多开发有市场需求的项目,成立专门的专家部门对旅游客源市场进行有效的因素分析。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媒体对民俗风情进行宣传和推广还可以借助一些展览和博览会对相关的信息展现给大众。广西在民俗旅游的宣传、推广、积累一定的经验。例如:多次参加国内外举行的旅游说明会,参加各种各样的旅游博览会和交易会,这些都从不同的侧面对广西民俗旅游进行了有效的宣传,在以后还需要继续不断加强。

5、注重民族旅游商品的开发

游客除了对各种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感兴趣以外,购买有特色的旅游商品也是他们旅游的重要需求之一。所以民俗的商品同样拥有广阔的市场也是旅游的重要环节,对旅游创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种的有民族特色的器具、衣饰、民间食品、民间工艺品等均可以作为商品开发。广西的商品丰富多彩,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乡土色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很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开发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特色原则和有文化内涵原则,切忌雷同化和庸俗化。纵观我区的情况,桂林在这方面的开发得比较成熟,每年的销售情况也展现出良好的势头,值得全区其它地区的学习和借鉴。培养专门的人员对民俗商品进行科学有效开发,在各旅游区可以设立各种有特色的商品成品的展示和制作过程的展示,同时可以让游客以DIY的形式自己亲手制作民俗商品,如:织布、蜡染、和制作各种简单有趣的手工艺品等。都可以成为旅游商品灵活的销售方式,同时也可以增加人们的参与性和娱乐性,满足游客求新求奇的心态。

6、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民俗旅游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过度开发,不注意保护就会枯竭乃至消失。科学合理的极大力度对民俗文化进行保护和发扬,我们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方面及时组织有关的专家对民俗旅游资源环境进行评估,科学的规划旅游的接待量,制定年民俗文化环境保护规划,把民俗文化环境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协调起来。另一方面要依靠政府和媒体的力量,向公众传播有关的保护民俗资源的意识,加强民族意识,使少数民族群众能辨证的对待自身传统和生活方式,防止民俗被庸俗同化。

三、结语

总之,我们要在广西自身民俗资源充分了解和认识的前基础下对广西的资源进行有效而又合理的开发,注意处理开发和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用科学的指导方针指导各项开发和利用。力争与时俱进,百花齐放,使广西的民俗旅游产品成为拳头产品,使其持久的散发出它的独特魅力,为广西的旅游添上亮丽的一笔,让更多的人了解广西,同时让广西的民俗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1].广西统计年鉴2001.广西南宁统计出版社2002年.

[2].周作明.《永远的朝阳-民族旅游研究》.广东旅游出版社.

第11篇

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园在“十二五”期间开展了课题《民俗文化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研究》,以本土资源为载体,以主题活动为主要形式开发园本课程。坚持发动家长、教师、幼儿以各种形式共同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大家成为园本课程的开发者、支持者、实施者。

一、抓住本体――因地制宜

民俗文化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传承性,都是难能可贵的教育资源,在民俗文化教育时要紧紧围绕因地制宜,从实践出发。

1.梳理家乡文化,建立资源模块

幼儿与家乡是同呼吸的,往往因为司空见惯而容易让人疏忽的乡音、乡情、家乡的文化等,似乎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但却实实在在走进了孩子们的生活。因此我们紧紧抓住“以幼儿的生活为基点,以本土文化(同里本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为中心”,收集、整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民俗文化资源,建立我园的民俗文化资源模块。

我们通过孩子、家长和老师的各类调查问卷,走向景区实地观察等活动让幼儿深深感受到“我住在同里”、“我是同里人”,是一件多么值得自豪的事。并以《指南》为背景,社会领域为切入点,进行“民俗文化课程资源开发与实施”的实践活动。开发中我们注重民俗文化的积极意义(关注美德、感受优美、注重能力、鼓励想象、支持合作),根据资源的特质、幼儿年龄特点和需要甄别选择,合理开发。实践性强和可操作的民俗游戏材料;有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民间歌谣;本地区特有的民间工艺;与幼儿生活紧密联系的传统民俗节日和饮食文化等等,都成了我园课程内容设计的有机选择部分,建构了“民风与民俗”、“民间工艺”、“民间童谣”等主题式课程。

2.关注幼儿活动,拓展实施途径

角色游戏是幼儿期最典型、最有特色,也是孩子最喜欢的一种游戏。我园教师积极把民俗文化融入角色游戏,对其进行了大胆创新,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独创性、实践性的丰富与扩充。如融入古镇饮食文化的角色游戏,使幼儿“乐于交往与合作”。教师每次带领孩子们到古镇上游玩,各色各样香气扑鼻的同里糕点,总能让孩子们驻足良久。于是,在班级区角中“同里特色‘小吃店”’也就应运而生了。孩子们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在相互协商中进行小吃店中的角色分工与合作,如:小店老板、点心师、小店伙计、推销员、收银员等等。他们结合自己已有经验与自主想象,把小吃店红红火火的运营了起来,吸引了源源不断的“顾客”,并于之进行良好的交流与沟通。自然而然,孩子们的交往合作能力得到了很好的培养与提高。另外我们的瓶子工艺坊、巧手绣坊、小小剪纸坊、‘稻草DIY’制作区等等融人古镇工艺文化的角色游戏,也培养了孩子“乐于探索与创作”的精神。

《纲要》指出:要创设具有丰富的本地文化内涵的教育环境,为幼儿传承和发扬本土文化奠定基础。因此我们关注民俗文化教育与幼儿生活、游戏的联系,关注与其他教育活动的联系。在教学楼的整体创设中,具本土特色、民俗文化、创新理念于一体,不仅开辟了民俗文化特色教室,引发幼儿参与民俗文化自主性活动;还充分利用三楼的连接走廊,拓展为特色走廊,使孩子们在这种浓郁的民俗氛围中,通过实际操作,体验创造与成功的快乐,并自然而然地走近民间艺术。

二、立足本位――和立场

“真正适合幼儿的课程才是最好的课程”,这是园本课程的追求。因此在民俗文化特色课程的建构中,我们关注幼儿,关注课程资源与幼儿学习方式的有效交互,从幼儿的视角出发,创设情境,拓展途径,采用多样化的活动方式,引导幼儿主动学习。通过环境创设、日常生活、集体活动、区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多途径有机灵活地展开。每次活动的产生,可以是幼儿自发生成的,也可以是师生共同建构的。但无论是哪一种,都必须是幼儿感兴趣和需要的,能整合各个领域,激发幼儿主动探索,有效地促进幼儿发展的。

区域活动在内容、形式上更加开放,很好地满足了幼儿不同的需求。因此我们将民俗化主题活动渗透到日常区域,如艺术区、科学区、表演区、建构区等,开展主题背景下的探究性区域活动。同时我们也不忽视传统节日中蕴含的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向幼儿介绍传统节日文化的精髓。如:农历五月初五,是中国传统的节日――“端午节”,我们幼儿园的孩子们就以“浓情端午”为主题开展了系列活动,用自己的方式庆祝这个美好的传统佳节。通过做龙舟、摘艾草、穿戴五毒服、包粽子、做彩蛋等一系列生活化游戏化活动,了解端午传统习俗。

三、体现本真――多元整合

第12篇

关键词:地域文化 广府西关文化 设计概念 元素开发

一、旅游品牌中的地域文化基因

(一)地域文化与旅游品牌的契合点

设计不但成为实现商业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成为传播各国文化的强大途径。中国设计界在近几年来,设计师们不断地探索对本土地域文化在设计中表现的艺术手法,对需要寻找属于“中国特色”设计风格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从地域文化的角度来说,地域文化的最基本特征是具有地域性,我国幅员辽阔,因此,不同地域的文化特点也表现出很大的区别。在我国,地域文化一般是指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指的是特定区域的民俗、传统习惯等的文化特征。在不同的地域生活,人们的人文习性、传统风情和民间艺术等表现往往不同,此外,地域文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地域文化的划分范围从国与国之间,缩小到在国内的省份之间,或更小范围地缩小到小区域、小地方之间的划分,地域文化根据各个地方点,人文、传统风情等方面的历史沉淀与发展,形成自己的特色形态,这种文化优势也体现在文化旅游品牌设计的推广中,它经过时间的演变发展成为一种当地的文化模式、一种人文精神,并对旅游文化品牌产生深远的影响。地域文化特色对旅游品牌还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对当地文化深入的研究与了解,有助于在旅游品牌的形象设计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地域文化与旅游品牌的交互点

大力地发展旅游品牌是宣传地域文化产业最直接的方式,因为地域文化已经深深地烙印在旅游产业的发展形势之中。在旅游文化品牌中,地域文化集中表现在民俗文化、自然景观和饮食文化三个方面。民俗文化既体现了一方风情,又体现了该地域的文化传统和思想观念;在景观文化中,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都已经赋予了人文精神,赋予了地域文化内涵。而饮食文化更是根据区域特定的地理环境,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了地方的人文特色,更能体现地域文化的精髓。研究创作地域旅游文化品牌的形象推广设计,既是将地域文化作为一种区域产业资本,在对外宣传的过程中,不但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和区域的知名度、还能实现经济文化一体化相辅相承的格局。

二、西关文化景点――荔枝湾涌

广东一直以来重视对文化景点的开发,随着旅游市场的逐步成熟,为了让旅游产业为地区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政府也开始将旅游景点作为文化品牌来塑造。广州荔湾政府在1999年,提出了关于“复建荔枝湾故道”的提案,并在2009年正式实施。2010年,荔枝湾涌文化旅游景点已经对外开放,成为很多游客和当地居民旅游观光和了解岭南西关文化的聚集地,也引来外界对广州地域文化的关注。荔枝湾涌拥有2000多年的历史,所以面对荔枝湾涌视觉设计的视觉设计项目,就像在策划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品牌,需要诸多的调查性和创新性的研究来促进实现。具体来说,应该先从设计项目的历史背景开始寻找元素的线索,继而,从每个“独特的地域文化”的元素中,以特色化的景点名称、鲜明的标识、创新的民俗风格去体现与其它地区景点的差异化设计。视觉语言设计不单只是对传统图形的拷贝或是简单的挪用,而是根据旅游景点的发展史,去认识和了解传统元素背后的寓意,挖掘传统元素的可创新性,逐步地发展和改造传统元素,去发现可以体现旅游景点文化的表现形式。

对传统元素的提取,首先要提出旅游品牌项目的设计概念,“概念的生成”是文化旅游品牌设计风格确立的第一步,因此,从荔枝湾涌缘起原因的初步调研做起。荔枝湾是位于中国广州市荔湾区泮塘一带,荔湾区因此而命名。荔枝湾是西关涌和荔枝湾涌几条河汊的总称,其地处西关腹地,毗邻珠江,汇集众多名人、名园故址,是西关大屋、西关小姐、西关五宝、西关美食及粤剧曲艺等岭南广府文化风情荟萃之地,有“小秦淮”、“岭南第一胜景”之美称。荔枝湾政府推广“复建荔枝湾故道”旅游项目的核心价值是让游客通过旅游景点修复的建筑、古桥、游船和西关博物馆、民俗馆等来了解西关文化,让到访的游客对周边的建筑和风情,有回到旧时光与身临其境的感受。荔枝湾涌视觉推广的设计概念,是来自西关文化的传统元素,设计元素的提取,是要能够代表荔枝湾涌这个地方最具特色度、知晓度和美誉度的领域形象标志,需要对西关文化进行深层的分析,再从中选取适合表达荔枝湾涌旅游景点的特色元素。

三、旅游品牌的形象设计应用

(一)西关文化的概念生成

西关是广州文化的缩影,广州文化是岭南文化的缩影。岭南文化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形成了务实、包容、开放、创新的地域特征,就地域而言,岭南文化大体分为广东文化、桂系文化、海南文化三大板块,是以广东文化的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作为整个地域文化的核心和主体。西关文化包含在广府文化之中,也是广府传统地域文化的主要体现之一。西关,是旧广州人对荔湾区一带的俗称。它北接龙津路,南濒珠江,东至人民路,西至荔枝湾,是清明是对地处广州城西门外一带地方的统称。因区内有“一湾清水绿,两岸荔枝红”美誉的“荔枝湾”而得名。因地处珠江口,水陆交通便利,西关历来成为商贸云集之地,商贸文化具有开放、包容的特色,因此也成就了独特的西关风情民俗文化。

比起其他的商业品牌,地域旅游文化品牌设计概念的生成,既具有优势又有挑战性。优势在于,大多数的旅游文化景点都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其中包括人文、民间习俗、传统风情、地理形势等的传统元素资源,可谓取之不尽。挑战性在于,品牌视觉形象最有力的传达,是通过最具有代表性、深厚并富有魅力的形象来展现旅游景点的历史,但是,西关的传统元素资源极为丰富,每一种独特的文化习俗都各领,如何在海量的信息中,找到适合表现荔枝湾涌旅游景点的设计元素,成为设计概念生成的难点。

(二)西关文化的视觉元素开发

在中国传统元素中注入现代化的创新性表现形式,是近年来设计师不断在研究和挑战的新时代任务。传统经过时代的变迁和现代文化的不断演变,重新树立旅游景点的品牌形象,就要在当代和历史之间找到突破点。在开发视觉元素的阶段,设计师需要对视觉元素有一定的“联想性”,而联想来自对现实的考究,调研能够激发设计师的头脑风暴。在经过对荔枝湾涌旅游文化品牌推广的深度分析,我们提取了“水”和“建筑”这两个具有西关特色的个性元素来进行开发和设计。因为西关自古多水,自然是离不开亲水性的特征,广州历代西关建筑多临近江岸,以利蕃舶装卸货物,而且,西关大屋分布密集的区位乃当年河、涌、湖、池等水体要素非常丰富的城市郊区。

1.关于“水”元素:开发的元素中所指的“水”即“涌”,“荔枝湾涌”旅游景点中强调的“河涌”也与“水”有关,两者从诠释的角度一脉相通。另外,荔枝湾涌“渔唱”的风景线也与“水”元素有关,荔枝湾是当年羊城八景之一“荔湾渔唱”的风景区,羊城八景之一的“荔湾渔唱”就是指渔民清早出江捕鱼,黄昏归舟,渔歌互答的诗情画意;设计通过对“水”与“涌”相同的共性提取元素,自古荔枝湾涌有“一湾绿水,八桥风光”。从自然景观角度,在五代十国时期,南汉王刘就在今西关荔枝湾建起皇家消暑园林,在此大办荔枝宴,欣赏岭南特有的“一湾溪水绿,两岸荔枝红”画舫不停歇的美景;从人文景观角度,“满湖轻舟游荡,笙歌缭绕”;这些从历史传颂至今的画面,在现在旅游开发项目中,也成为了复建的内容之一,其中包括部分名桥、船舫、粤曲表演、艇仔粥叫卖等,这些传统元素成为设计师视觉设计联想的关键词。

2.关于“建筑”元素:建筑文化具有传播、交流、借鉴的特质,设计项目提取的“建筑”元素所指的是,西关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文化产物――西关大屋。在广府地区,尤其是珠三角号称是岭南文化的集中地,这说明这里的西关大屋建筑文化集中体现了岭南文化的特征。西关大屋的建筑样式和结构丰富,它们的造型和色彩给设计师们带来了无限的联想空间,例如,首先,有西关建筑中通风采光设计的传统元素,有西关大屋室外的脚门和趟栊门,室内的走马廊、满洲窗、天窗、屏门等;其次,有重视防水防潮的建筑选择,其中包括大屋的墙裙、垂带石及石门框套、室内栏杆及室外宝瓶栏杆;再有,追求雅致美观的传统装饰、充满民俗文化的室内建筑陈设,和室内细木及彩色玻璃的蚀刻艺术、大厅清雅的陈设布置、壁画石刻,还有具有西关文化特征的家具木器陈设;西关大宅一般配置有庭院,里面设有小画舫斋的家庙、中西合璧式的庭院,花园、花局、花蝶这些养花怡情、绿化环境的环境和物件,都是西关人的一种生活习惯。经过前期调研的分析,找到属于西关建筑可开发的传统图形样式,接下来的步骤是如何将传统元素与现代审美观念、现代设计风格结合,以完成荔枝湾涌设计项目的视觉表现形式。

西关元素运用与视觉风格树立的关系,是从创意到执行的过程。一切的前期调研与策划的目的是,让荔枝湾涌的旅游品牌风格在对外推广和文化传播过程中,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将之前经过调研所开发的元素,设计成个性化、图像化和符号化的视觉形式,要求在视觉传达设计的应用领域内,将传统文化以更为新颖,富有想象力的创新形式,去表现现代设计革新的传统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