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1 17:35: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
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和各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
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对本级行政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五)负责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六)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十条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有关单位应当完成所交给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向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单位应当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第十三条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第十四条购置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单位资产状况对行政单位提出的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批;
(三)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各单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第十五条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会议或者活动主办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二条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在本办法颁布前已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进行脱钩。脱钩之前,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经济实体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严格监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其经济效益、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第二十五条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六条对行政单位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同级财政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第五章资产处置
第二十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
第二十八条行政单位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范围包括:
(一)闲置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第三十条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
第三十一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和处置办法,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财政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资产的出售与置换应当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四条行政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应当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处置,并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联合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而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由主办单位在会议、活动结束时按照本办法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六章资产评估
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行政单位取得的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
(二)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范围、权限由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三十九条进行资产评估的行政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第七章产权纠纷调处
第四十条产权纠纷是指由于财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一条行政单位之间的产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财政部门或者同级政府调解、裁定。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与非行政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由行政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第八章资产统计报告
第四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出报告。
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单位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
财政部门与行政单位应当对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监督资产使用的有效性。
第四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进行审核批复,必要时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统计报告,应当作为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依据和基础。
第四十六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资产清查的实施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需要,开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产权登记办法,由开展产权登记的财政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四十九条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五十条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违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二条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独立核算的企业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执行本办法。
第五十三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及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地区和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行政单位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一)房屋管理
政府办公楼、下属各部门使用的各种形式办公住宿等用房、政府所属各种形式的房屋均系国家所有,任何人无权私自出租、出借、出售及通过其它形式变为私人资产。如下属资产需出租,必须以申请形式报乡政府申批,财政所备案,方得出租。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将追究责任,违法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办公器材管理
1、办公器材购买需报乡长审批,并报财政所备案。金额高于一千元,需告知财政所,由财政所到区财政局报批,区财政局审批后方能购买。
2、办公器材购买后,需到财政所备案登记,作为固定资产盘点的依据。
3、办公器材安置存放在各办公室中,由各办公室负责人作为资产管理、使用的责任人,负责资产的使用管理。
4、办公器材老化,无法再使用时,需报政府批准报废,政府批准后,将报废的器材报财政所备案。
5、人为故意损坏、丢失的办公器材,由损坏人私人赔偿。
二、易耗办公用品管理
(一)日常办公用品直接告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购买。如需小件用品或急用时,报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到超市购买。
(二)各办公室加强对日常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杜绝浪费,如过分浪费或故意浪费的,将进行纪律处理。
三、费用管理
(一)出差费用管理
如因工作需出差时,报领导批准。如需租车时,报主要领导批准安排,方可执行。出差时间超过一天需安排住宿生活等,须报主要领导批准。
(二)接待费用管理
因各种工作检查、上报报表、汇报工作或出差需要安排生活时,应报领导同意。如无领导同行,应电话请示告知。
(三)用电、用水管理
1、各部门用水用电以节约为主,杜绝“昼夜灯”、“长流水”现象。如人为故意不关水、不关电器用品,致使单位蒙受巨大损失的,将处以相应的罚款。
2、住宿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所住的职工自行承担。
(四)房屋租赁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方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二、主要目标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健全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逐渐强化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使决策的能力,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就我县当下的发展形势,需重点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工作,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为重点,加强宪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推进各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轻松撰写职场应用文工作转正申请职场考勤请假工资表收入证明工作计划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经营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干部职工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全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二)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学法用法遵法的好习惯。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政府各类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和政府城市公共资产,以下简称公共资产)的统一管理,加大政府管理各类公共资产的力度,有效维护公共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逐步建立“产权明晰、分类管理、资源共享、配置科学、处置规范、收益统筹、监管有力”的公共资产管理机制和体制,提高公共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共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共资产是各级政府长期积累形成的宝贵财富,是建立公共财政,实施部门预算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共资产管理对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公共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不断创新公共资产管理的新思路,提高了公共资产效益,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少数部门由于产权观念淡薄、管理机制不健全,在资产管理上存在有漏洞和薄弱环节,出现国有资产的损失浪费、侵蚀流失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共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公共资产管理。
二、实施产权集中,统一公共资产管理
全区公共资产管理实行“政府统一所有,公共资产管理部门集中管理,部门单位依规使用”的管理体制。公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政府授权,代表政府统一行使对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将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地产产权证集中统一管理。资产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由政府授权管理和使用资产。公共资产的产权登记由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办理,已办理产权登记至今尚未将产权证明及相关资料移交的,要尽快移交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资产使用单位应尽快将公共资产的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资料移交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并协助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将相关产权证统一办理在公共资产部门名下,以便及时完善产权登记手续;今后新购建和新建的公共资产,在建成后三个月内,向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移交办理产权资料。发展改革部门会要同公共资产管理等部门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资产移交工作机制,今后在各类资产设施建成验收时,区发改部门要通知区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同时参与工程验收,以便落实投资项目后期的资产管理工作。
三、完善管理机制,盘活公共资产存量
公共资产管理部门要树立经营的理念,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盘活公共资产,不断提高规模和效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要通过市场运作,盘活资产,为重大项目、主导产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服务,破解发展中的资金瓶颈;要有计划的对公共资产进行整合置换,优化配置;要积极探索资源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经营方式,对政府所有的山地、林场以及农林水设施,要策划包装,推介招商,实行股权合作,发展产业项目;对广告、设施冠名、特许经营以及河道砂石等矿产资源,要按照公开透明、竞价转让、有效使用的要求,实现有偿转让。
(一)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全区公共资产的管理。按照“统一所有,统一购置,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购建资产要实行财政年度预算审批制度,未经公共资产管理部门核准自行购建的资产视作违规,对自行购建的资产予以没收并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各类资产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处置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程序进行公开出租、处置,其收入纳入区级国有资产收入专户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规定由区政府进行统筹安排使用,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出租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视其情节,由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从即日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外出租、出借、转让处置资产的,必须报经国产局审核后提交区政府研究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借、出租、转让和处置资产。经批准同意对外出租、处置的资产,必须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实行公开竞价出租和处置,所形成的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是未经批准,资产使用单位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处置的,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健全完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共资产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运作。《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我区已建立健全资产收支管理办法,财政投资的国有资本金管理办法,资产购置、入库、领用、配置、维护、处置、出租出借、损坏赔偿和报废报损等相关管理制度,各机关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使用的土地、房屋、车辆、计算机等固定资产除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建立总帐外,各使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好明细台帐,同时建立资产领用登记制度,做到帐实、帐帐、帐表相符。
(三)严禁利用国有资产担保抵押贷款,严禁职工出资新建、改造单位用房分红分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党政事业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担保抵押贷款的规定,由于事业发展,确需抵押担保的提交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经研究同意的抵押担保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受政府委托,可以作为政府的出资人进行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不流失。
(四)严格党政机关扩建、装修办公用房。从即日起,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随意扩建办公用房,不得随意对原办公用房装修和改造。确需对原办公用房进行修缮、改造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先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区监察局现场踏勘,联合审查,共同核准。经审核同意后,采购管理部门方可办理有关采购手续。凡未经审核批准的,采购部门不得办理采购手续,区财政局不得核销其支出。重大建设项目需报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批准。
(五)强化监督管理,实行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资产清查移交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离任前要主动清查领用和保管的资产,编制财产移交清单,并在离任前按规定程序移交。离开原单位无故拖延不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或移交手续不清的,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审计部门在对因岗位调整的领导进行离任审计时,将其资产使用情况也要纳入审计范围,违反有关政策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规范日常监管,优化公共资产结构。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资产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规范公共资产日常监管行为,将公共资产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员。
(一)加强对资源性资产的管理使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类资源性资产是政府公共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的收入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额上缴区级财政专户,各单位不得坐支、挪用,切实加强对全区资源性资产管理使用,是有效防止政府公共资源流失、切实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区水利局要尽快对全区所有可利用的河道砂石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清查,会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及时制定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尽快对全区的矿产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清查,会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全区各类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管理办法。凡是未经批准擅自抢占、非法开采的砂石和矿产,一律没收,停止冻结相关手续。从即日起,区水利局和国土部门要在区纪检监察和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配合下,对河道砂石和矿产资源的开采(挖)使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透明模式实行公开竞价竞价转让,不得随意批准开采(挖)砂石和矿产资源,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对城市停车泊位、出租车和公交车线路使用等城市公共资源实行公开竞价有偿使用。
(二)加强公共资产处置和使用权转让管理。公共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共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一种资产管理行为,公共资产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公共资产产权不发生转移,仅对其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的一种资产管理行为,包括资产的对外出租、承包经营以及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的有偿使用等。公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共资产的处置和使用权转让。公共资产的处置和使用权转让按照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政府审定、公开处置的程序进行,所有资产处置和使用权转让事项都必须报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规定限额以下的由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上的由公共资产管理部门报政府审批。经研究批准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公开拍卖、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都无权处置或转让公共资产。规定限额以上或处置重大公共资产的,须报经区委研究决定。
(三)建立健全公共资产监管体系。公共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确保公共资产安全完整。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从投入、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约束机制;区审计局要将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区监察局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自占用、处置、出租国有资产,或隐瞒、挪用资产收益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发改局和公安、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对本通知发文前,有关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私自出租、出借、变卖的资产,在接到本通知后一个月内自行纠正整改。对不限期纠正整改的,将按有关政纪及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关键词:高校 问题资产 规避思路
校作为培养专业人才、开展科学研究、进行社会服务的重要阵地,有着各种类别、各种价格层次、数量巨大的仪器设备资产,合理高效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是高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等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课题的全面实施开展,使高校仪器设备的数量、质量、种类迅速增加,为此,合理有效地解决仪器设备资产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科学规避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的出现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高校仪器设备资产管理相对规范、严格,但仍存在仪器设备更换频繁、损毁严重、搁置闲置、分配不均、账实不符等问题,账实不符主要表现为仪器设备资产的有账无物和有物无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要求资产管理要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完整准确的仪器设备资产使用情况也有利于实现资产的科学配置、合理分配、充分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能。因此,梳理账实不符资产存在的原因、思考规避账实不符资产产生的科学路径,既是仪器设备资产管理的要求,也是高校自身建设所需。
一、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的管理现状
高校有专门部门来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与处置,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利用进行监管,但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在高校仍普遍存在。笔者对江苏某高校70余家二级单位仪器设备资产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存在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的单位数占到总单位数的20.2%,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值占到总资产值的2.3%。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制度保障不全面。涉及到资产交接、转移、处置、落实的制度办法不完善,账实不符资产管理办法细化程度不够,对账实不符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不够。
(二)处置程序不固定。账实不符资产处置缺少标准化、程序化、常态化,存在不同时间段处置标准、处置程序不统一等情况,且实物处置与系统销账不能做到同步。
(三)各方权责不明确。对存在账实不符资产部门与资产具体管理部门的权责认定不规范、不明确,当出现账实不符资产时,缺少有力的依据开展责任认定与追究。
(四)管理队伍相对薄弱。账实不符资产管理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工作,特别是对需要处置的账实不符资产要进行实地调查并形成处置意见,既要严格按照处置规定落实,又要对关联部门做出必要的指导和解释。在高校这些工作往往集中在一个人或几个人身上,在人手不足与缺少合力的前提下,易出现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现象。
二、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存在的具体原因
结合高校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现状,仍以江苏某高校为例,根据调研信息进一步细化仪器设备资产账实不符的具体原因,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产使用保管人、存放地变更后,没有及时修改相关资产数据信息;二是资产具体使用单位不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和相关要求,随意处置资产;三是资产管理员自觉管理和维护资产信息系统的意识不强,资产变更信息更新不及时;四是资产原保管人与现保管人交接管理不规范,导致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不准确或资产丢失。
通过调研数据分类汇总分析,资产保管情况变更后资产调拨不及时、资产处置后财务账目与资产账目未及时销账、因保管不善或未履行正常的资产转移交接手续导致资产丢失等具体情况是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的主要原因,分别占到单位总数的33.3%、23.2%、34.8%。
三、规避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出现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制度建设与细节管理是有效规避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存在的前提。
1.加强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明确的管理办法及办事流程是避免仪器设备资产账实不符的重要保障,科学规范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办法涉及到资产购置前的论证、公开招标采购、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处置的程序及相关规定等各个环节,明确每一个环节的制度办法,有利于约束和规范购置者、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行为,在制度保障方面不留死角。另外,管理办法中明确仪器设备资产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也是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促进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办法更加规范化。
2.加强仪器设备资产的购置入库管理。在高校,仪器设备资产账目入库包括资金账与资产账的双入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购置资产资金账的入库,设备及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购置资产账的入库。规范的资产购置入库流程应该为: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出具购置及入库证明――财务管理部门购置资金入库――凭财务部门出具的资金入库证明,在设备及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入库登记。这就需要财务及设备资产管理部门联手,严把资产购置入库关,做到不符合报销条件的资产坚决不予以报销,不符合入库条件的资产坚决不入库,财务部门不予以报销的资产坚决不入资产账,不予以入库的资产坚决不报销。与此同时,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仪器设备资产进行入库时,设备资产管理部门要确保资产序列号唯一、资产名称全面、资产保管人明确、资产存放地清晰等,使资产的“身份证”信息真实完整且具有唯一性。
3.重视仪器设备资产的日常移交管理。高校因为管理机构改革、学科建设需要、人事任命等不定时的进行人员及办公场地调整的情况长期且频繁存在,人、地点的变动自然会带来仪器设备资产保管人、使用人、存放地的调整。事实证明,移交信息更新的不及时、不到位是造成仪器设备资产账实不符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因为不及时进行相关信息变更,常出现仪器设备资产的无人认领、原使用人不认账、现使用人随意处置等情况,重视资产的日常移交管理一定程度上能避免账实不符资产的出现。高校可以通过制定移交管理办法对仪器设备资产移交进行规范,但因时间、涉及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等,移交工作并不是都能按照规定及时全面的开展,这就需要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主动提醒和指导,一旦有涉及到此类问题的人员及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电话或现场提醒,并指导相关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更改仪器设备资产归属、修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保管人、使用人、存放地等信息。
4.规范仪器设备资产的处置管理。通过制定仪器设备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明确可进行报废、报损、捐赠等仪器设备资产的种类、使用时限、数量及价值,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申请,不得随意处置。根据需处置资产单位提出的处置申请,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及处置论证,对符合处置条件、可以进行处置的仪器设备资产进行分类统计,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办公会审批,根据处置决议,按照上级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报上级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履行资产处置手续。处置完成后,设备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被处置资产的原使用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账目核销处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与责任意识是有效规避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存在的根本。
1.加强仪器设备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有效的管理有利于节约经费开支、有利于实现仪器设备的采购价值、有利于资源节约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际工作中,仪器设备资产管理队伍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资产管理员缺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资产使用人员自觉维护资产的意识淡薄等现象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成效。通过营造良性的管理氛围、提高领导重视程度、保证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加强管理人员间的学习与交流等方式,提高仪器设备资产管理与使用人员的职业认同和工作责任感,激发其工作潜能和工作积极性,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账实不符资产的出现和存在。
2.提升教师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高校的各二级单位都有一定数量的经费,便于开展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及单位事业建设,如福利基金、发展基金等。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存在少数二级单位利用福利基金、发展基金等为教职工购置如电脑、移动硬盘、投影仪等设备资产,但因管理宣传不到位,不少教职工将该部分资产误认为是个人福利,导致该部分资产有账无物的行为普遍存在。另外,高校的部分教师有通过个人申请得到的不同层次和数额的教学科研项目基金,这部分经费得到后,也被普遍认为是个人的钱,可以随意支配,除可以随便购置自己开展教学科研需要的仪器设备外,还能随便处置这些仪器设备,忽略了仪器设备的入库登记环节,导致了账实不符资产的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并成为出现账实不符资产的主要原因之一,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必须纠正教师的错误资产管理意识,并明确指出这些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购置、入库、处置等规范管理。
(三)创新管理思路与管理办法是有效规避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存在的保障。
1.实施仪器设备资产信息定期报告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设备资产管理部门不能实时掌握资产动态的弊端,减少可能存在的问题资产堆积。通过仪器设备资产信息的季报、半年报、年报等,高校各二级单位定期将本单位仪器设备资产的概况、管理和维护的情况、需要购置资产的打算、需要处置资产的申请及必要的情况说明进行反映,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受理。变不规律管理为规律管理、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产管理质量。与此同时,实施仪器设备资产信息定期报告制,还可以增强资产管理员工作意识、培养资产管理员良好的工作习惯,又可以分散资产处置的压力和工作量,设备资产管理部门能够有时间、有计划地进行相关论证、调查、审批、申报,便于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第三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强化第三方监督机构参与仪器设备资产的管理,更能体现公平性、民主性及公开性,监督机构参与仪器设备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的目的是起到必须的督促、验证、检查作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察审计部门是高校仪器设备资产管理监督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进一步明确监督任务、监督范围、监督办法等,全面推进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使高校仪器设备资产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3.构建专管共用仪器设备资产共享平台。推行仪器设备的专管共用,即由高校某部门统一负责可开放共享仪器设备资产的使用、维护与处置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避免“谁使用、谁管理”等多头管理,高校内部各部门、高校间可共享资源,以达到节约资源、提升资产效能、合作互利的目的。思考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用形式,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适当收取使用费等来满足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管理费用,指定某一部门为具体管理方,接受使用者、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四、对已存在的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的处理建议
对通过核实确实存在的账实不符问题资产的处理,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处理:
(一)比对与返查。涉及到仪器设备资产交接的单位对没有落实的资产情况集中进行比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和个人对问题资产进行比对,根据资产的系统编号、自编号、设备序列号等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返回查找,落实在系统中登记的资产使用管理单位,通过两个比对和一个返查落实部分账实不符资产。
(二)分类与“缩水”。对存在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的单位按照问题量及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与此同时,将各单位问题资产按照资产类型、经费来源、报废年限等进行分类,比如,福利基金、发展基金等购置给教职工个人的仪器设备资产,已到或过了报废年限的资产等,对资产处置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账实不符资产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将问题资产量“缩水”。
(三)追查与落实。设备资产管理部门督促各二级单位通过单位内部公示等方式进行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的追踪查找,与此同时,设备资产管理部门通过查找采购清单、入库登记表、设备交接单、资产标签等资料,查找设备采购时间、购置单位、保管人等,落实部分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信息。
(四)调配与处置。对已落实的账实不符仪器设备资产及时进行必要的信息调配和实物处置。X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S].2006.
2.侯新春等.通过清产核资谈高校仪器设备的管理[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7).
1、对现有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
本年度按照原来制定的产权管理部工作职责,将当前新增的工作项目及将来预期开展的工作项目做调整增设,如此对现有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推动产权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对不同的资产情况把管理手段进一步细化
1)针对拖延耍赖不交租、不退问题,一方面在租赁合同中对此类行为做惩罚性约定,明确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将到期不退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操作后,提交公司领导层决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2)资产被侵占、圈占问题,弄清资产界址四至,在定期盘查中减少因管理不到或长期遗忘等原因,造成实物资产被侵占、圈占现象
3)在下半年参与对固定资产的过户
二、持续管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产权交易制度落实到位
1、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及规定的操作程序组织或协助其它国有企业和单位开展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对转让标的竞价方式、竞买文件制作、竞买保证金设置收取和返还、竞买方资格审查、接收报名等事宜按照转让公告中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交易活动,根据交易结果与受让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具体转让交割事宜,并将交易结果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三、继续优化资产招租竞价方式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针对目前招租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开招租的程序、办法和形式。最大限度地有效避免市场投机行为和恶意竞争,保护租户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贸易健康稳定发展。将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最大化、合理化。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思想观念上逐步树立起群众服务意识,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问题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工作中拈轻拍重、缺乏主动积极性,存在贪图享乐、浪费办公耗材的状况;业务开展能力有待提升;同租户群体交流沟通的话术技巧欠缺,处事应变的灵活性不够;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府文件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吃透体会法规、文件的内里精神。
2.关于资产管理的深化问题
1)资产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手段多沿用先前固有的,粗放的,缺乏实效性的,本年度提出的办法、手段有待资产管理实践检验,面对资产管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少现实有效的应对机制。
五、下年度工作计划及努力方向
1、坚持教育实践要求,调整思想端正态度
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作业程序及领导要求下,坚持以教育实践总要求,积极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立有效机制,调整个人思想上、行为上积极因素,全心全意为公司发展端正个人姿态,为公司壮大继续力量。
2、资产租金出租等事件处理
配合财务审计部做好下年度非转经资产返还租金及时催缴回收和返还租金账目对接校对;对资产出租到期不退出租户按照工作程序采取应对措施,并提出可行方案。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 存在问题 对策
独立学院不同于公办院校,办学主体是依托母校的办学资源以及依靠投资方的资金支持等。固定资产是高校进行办公、教学、科研的必备物质基础,随着我国独立学院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
一、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制度不健全且未根据实际情况更新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定了JQ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但现行制度的制定不够全面,固定资产定义较为概括,与低值易耗品不好界定,对采购审批权限没有金额上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投保以及对固定资产实物出现盘亏、人为毁损情况等,没有明确规定具体使用人应承担的相关赔偿责任。现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较早,制度中规定的情况已与现行情况不相符。
(二)固定资产验收单信息不全面
一般的办公设备由使用人验收,使用人在领用单上签字即可;教学仪器设备等统一组织安排验收,并形成项目验收单。验收单上记录了项目名称、甲方、乙方、项目清单、验收时间、验收意见、验收小组人员签字,并未注明品牌、规格及型号,仅有名称和数量。
(三)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
(1)登记卡片的时间滞后;卡片登记的内容不完整,部分登记过于笼统,且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发生变化也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导致与实物很难准确对应。部分的固定资产的规格型号未记录,导致同类设备无法区分。
(2)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较为欠缺,基本上使用部门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缺乏台账建设,虽然每个部门设置了人员兼职进行本部门的资产管理,由于人员的变动大,对资产的管理也不能落到实处,导致资产使用部门仅仅对本部门的资产使用情况清楚。
(3)资产使用部门易堆积闲置老旧资产,例如办公电脑、学生公寓床等,不及时改造清理及上报处理,造成资产使用率低。
(四)资产管理员流动性较大,欠缺专业性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未经过选聘程序,直接由部门领导指定,而且不属于专职岗位,由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人员兼任资产管理员。且人员流动性较大,不便于资产管理员队伍的专业化管理。
二、独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制度中已与实际经营活动不相符或未规定的方面进行完善。可参照投资方集团总部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学院自身的情况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健全固定资产验收程序及完善项目验收单,严格把握质量关
验收单应填写完整的资产信息,以供财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卡片,验收单的项目应当包括:资产名称、型号、生产厂商、制造编号、到货日期、开箱日期、开箱地点、负责人、包装情况、外观情况、参加人员、主要装置、随机附件、技术资料、存放地点,各参与验收部门的验收意见及签字,除此之外,验收单应当连续编号,便于加强单据控制。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管理,加强台账建设
登记造册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是很重要的h节,便于了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如果登记内容不完整,就难以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无法落实使用人、管理人的责任,所以应该建立统一的内容完整的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信息有变动时,应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定期核对账、卡是否相符。台账内容应包括入账日期、资产名称、购进时间、规格及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凭证号码、存放地点、使用人;移交情况如移交人、接收人、用途、维修情况、处理情况等。
资产使用部门可以简化登记,只需登记固定资产目录、卡片编号、数量等重要信息,便于清晰了解各资产使用部门的资产状态及责任人,有利于资产的管理。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产的使用效率是否低下,是否需要更新或进行改造,对不能使用的资产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发生的维护费用应当根据费用所属单位进行核算。
(四)根据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并形成盘点报告,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并根据清查情况进行统计、详细记录,将型号、数量、单位、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补充完整。
对存在既有按固定资产核算又有按低值易耗品核算的资产,统一会计政策,将资产价值较低的资产调整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并调整账面记录。对固定资产卡片中记录的使用时间较长且更新较快、提足折旧和价值不高的资产进行报废、毁损及清理处理(如电脑、家具等)。加强资产条码的保护及管理,便于以后清查时容易核对。
根据盘点结果,完善财务登记的固定资产卡片和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的记录,资产使用部门也应该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目录,明确资产管理人员,人员变更时应该交接相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资料等。
(五)加强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管理水平
重视资产管理员的队伍培养和建设,合理进行人员选拔和配置,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增进经验交流。
三、结语
独立学院办学能力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给固定资产管理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会影响日常教学、科研的成效,因此,在独立学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中,应以自身办学特点为基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促进独立学院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固定资产; 特点; 管理; 建议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尤其在电网企业中,固定资产所占比重相对较大,因此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在电网企业中,固定资产管理特点突出,即规模巨大、分类繁多、分布范围广泛,以上特点使得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衔接、“账、卡、物”相符、固定资产变动信息的沟通等。笔者现以邢台供电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为例,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进行初步研究。
一、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特点
(一)电网企业是资金密集型、资产分散型企业,固定资产实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分离的管理模式
对于邢台供电公司而言,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到财务部、生产部、基建部、办公室、物资公司等多个部门,价值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生产部进行技术管理,实物管理则由使用部门管理。由于使用部门多,资产价值管理和设备及技术管理角度不尽相同,对资产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不完全一致,造成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与生产部运行台账对应起来有一定难度,因此难以实现财务与生产mis接口。
(二)固定资产规模大、分布地域广、数量多,给固定资产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2006年末,邢台供电公司45.8亿元的固定资产共有固定资产卡片16 015张,固定资产分布于邢台地区各个变电站、线路,难以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实施实时监控,也难以保证经常性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虽年末进行一次盘点,但一年内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报废毁损难以及时得到反映。
(三)“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加大了对电网的投资力度,固定资产规模增长迅速,对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2006年,邢台供电公司固定资产增长6.96亿,比年初增长17.91%,2006全年在建工程7.6亿元,保证在建工程完工及时结转资产,对固定资产管理、折旧提取等影响重大。而由于招投标,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等影响,不能完全按照期初计划完工,影响了在建工程完成财务决算的进度,从而无法及时结转资产。
(四)由于大修、技改和日常拨付固定资产等导致实物资产变动频繁,特别是附属固定资产、城网等的更新频繁,为调整卡片记录,保持卡物信息一致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五)农网改造形成的固定资产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县供电企业实行代管,这为固定资产盘点、增减、报废、毁损处置等管理带来了不少困难
邢台供电公司农网改造共形成固定资产16.58亿元,占2006年末全部固定资产的36.2%,而且数量多,分类复杂,分布范围广。如何实施有效的监控是这部分固定资产管理的难点。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模式和流程
(一)加强领导是管好固定资产的基础
为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渠道畅通、行之有效,就必须要有企业领导强有力的支持,本着建设资产优良、坚强电网的思路,邢台供电公司领导历来对固定资产管理十分重视,提出了“管资产、管经营”齐头并进的工作方针,突出了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提出了向资产要效益的口号。通过资产清理处置,加大电网投资等方法,优化了资产结构,提高了资产质量。
(二)制度建设是管好固定资产的有力保障
为保证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章可循,邢台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河北省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一整套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包括《邢台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邢台供电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等,涵盖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方面,同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表单样式,制订规范了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固定资产盘亏审批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固定资产出租审批单等,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是管好固定资产的关键
1.明确职责,归口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是指企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修理等各个环节和各使用部门所进行的管理。邢台供电公司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从价值角度确保账卡相符,保证资产的完整,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正确对其计价,按规定提取折旧,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发放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检查,参与清查盘点,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和残值回收工作。生产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进行动态管理。各使用部门实行实物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及时检修负责。物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基建部负责按照工程计划和概算进行建设并达到预期的使用效益。
明确职责后,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从资产规划、购建、使用、维修、更新改造直至退出运营,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多措并举,定期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由于固定资产规模大、数量多、变动频繁等特点,如何保证“账、卡、物”相符一直是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难点,为此,邢台供电公司采取多种手段保证“账、卡、物”相符。一是从管理手段上,由财务设置固定资产模块与远光账务系统、报表系统相一致,保证了账卡相符;二是从制度上确定了《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填制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保证了卡物相符;三是从源头上做好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工作,在财务决算转入固定资产时明确一卡一物,并通过现场确认,粘贴设备卡片等方法,保证了固定资产卡片账实相符;四是公司2004年开始实行了固定资产设备卡片,通过设备卡片的建立,解决了固定资产设备只有生产部门的生产设备卡片,而没有固定资产设备卡片的情况,并将设备卡片粘贴到相应设备上去,保证了卡物相符,也使设备的价值一目了然;五是实施清查结果备查制度,即每次清查时,要求资产使用部门将清查报告连同实物照片一并上报,并将照片附以名称和固定资产卡片号,以利于卡片和实物核对。
3.折旧提取是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重要方面
折旧具有影响生产成本支出、预算执行和为增加固定资产积聚资金的作用,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邢台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办法”和“固定资产目录”执行,按固定资产折旧率上限,以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2006年,邢台供电公司提取折旧2.73亿元,占全年成本支出的37.6%,预算完成率100%。
4.动态跟踪、统一汇总,及时了解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情况。目前邢台供电公司使用远光财务管理软件中的固定资产模块管理固定资产,而此模块仅具有简单的核算功能,并不具备管理功能,而且尚未与生产mis相连接,因此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情况难以掌握,卡物相符一直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要解决的难点。针对这种情况,邢台供电公司实施了动态跟踪,统一汇总的办法,即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在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大修时,记录更改、检修的相关信息,并分季度向生产部和财务部上报汇总,在年终清查盘点固定资产时,统一汇总信息。通过这样的数据积累可以掌握各项主要资产的运行维护状况,为编制该项资产日后检修及改造的预算提供了依据。
(四)注重资产处置,优化固定资产结构
为了确保资产优良,应对大规模大修、技改更换下来的设备,保证“账、卡、物”相符,就需要及时地进行资产清理。通过清理,发现不良资产和效率低下的资产,并进行及时的处置,优化固定资产结构,使固定资产保持优良状态。
邢台供电公司将资产清理处置作为一个长效机制来抓,结合固定资产转让、盘亏、毁损、报废等,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管理,严把资产评估关、不良资产核销关、资产产权交易关,固化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完善决策审批程序,做好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有关工作,规范操作流程,降低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风险。
三、进一步管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转变思维,创新思路,努力向固定资产全寿命管理转变
邢台供电公司固定资产一直以来是财务只管固定资产的价值,生产部门只管资产的实物,存在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管资产与用资产脱节的状况。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公司按照省公司要求,转变思维,确定固定资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思路,要求资产的使用者参与到资产管理中来,从资产进入到退出实行全寿命管理,并加强资产管理与各项管理工作的结合。
目前,公司已树立起全员管资产的观念,通过每年资产清查和粘贴固定资产卡片等方式,不仅将卡片对应的资产名称、型号、地点等标明,也将资产的价值、净值、使用年限等标明,让使用者一目了然,形成了资产使用者与资产价值管理的互动。为确保对固定资产全过程管理,财务部门基建管理岗位与资产管理岗位紧密衔接,将资产的管理范围向前延伸到项目前期可研阶段,向后扩展到资产的退出和处置,同时财务部门与生产部门时时沟通,通过信息共享了解资产的运营状况。
(二)依托科技创新,实现固定资产网络化管理
邢台供电公司涉及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软件主要有远光财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模块,远方V6物流系统,生产mis系统等,虽然经过多方努力,但是各系统连接起来仍有难度,造成各自为战,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脱离的情况。为改变这种状况,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建立财务资料与固定资产运营资料一一对应的实时化信息管理系统,就需要通过网络化管理保证将固定资产寿命周期内各环节产生的数据流串起来。因此首先需要新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实现固定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实时对接、信息共享,实现对资产的在线实时管理,形成设备从申请采购到报废整个过程的闭环管理,动态反映固定资产运行状态;其次需要运用计算机条形码技术,通过条形码技术实现实物与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核对,以确保账实相符。
(三)深入现场,使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有机结合
长期以来,财务人员不懂生产经营,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公司要求“走下去、请进来”,即要求管理人员一定要深入现场,切实了解资产的基本构成,运营状况,存放地点,同时为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出主意想办法,解决管理固定资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请专门的技术人员,走进财务部,为财务人员授课,全面了解资产的专业知识,努力打造“既懂财务,又懂生产”的复合型人才。通过这样的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共同把固定资产管理好。
(四)分层管理,落实责任,积极研究农电资产管理模式
农网一至三期改造以来,形成了价值由市公司管理,而实物资产管理则由县供电公司管理的局面。为解决农电资产经营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产生的问题,邢台供电公司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并结合自身情况,采取了分层管理、层层落实的管理模式,由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价值管理相关信息的归集,包括资产的维护、报废、盘点等信息,行使邢台供电公司的部分职能,并定期与市公司联系,保证固定资产的可控、在控。
固定资产管理一直以来都是电网企业管理的一个难点、弱点,抛开固定资产客观存在的特点外,信息化程度不高也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好的主要原因。从2008年开始,国网公司将全面启动“SG186”计划,此计划的实施,将运用ERP技术将各部门管理紧密相连,将建成以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系统。此系统的实施,有可能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些问题,我们也将继续探索固定资产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固定资产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主要参考文献】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主审计所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为正科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现有__个职能股室(下属单位)(包括XXX、XXXXX、XXX);新成立单位“XX”批文XX编办〔2015〕XX号(简称XXXX,下同),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1、XXXX(单位名称)现有职工人数__人(其中,在职_人,离休干部_人,退休干部_人),公务用车_辆。在职领导享受手机补贴_人,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_人;离休人员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正科_人;退休人员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_人(正科_人)。
2、关工委在职_人,享受科员待遇。
(一) 预算收支情况
1. 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总计______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______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拨入_____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拨入______元,其他收入_____元。
2. 支出情况
2015年行政(事业)支出全年总计______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______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_______元,其他资本性支出_____元.
3.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_____万元,其中保险路费___万元,运行维护费汽油费____万元
4. 年终决算情况
本年度单位共收入______元,共_____支出元,年末结余为______元,上年结余为_____元,今年比上年少结余_____元。
(二) 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XX(单位名称)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定期全面清查资产,各项资产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到财产管理责任人,资产管理人员做到对所管理的资产清晰明了,无差错,每项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二、 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 资产清查工作基本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二) 资产清查范围。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1.对于近三年巳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2.汇总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没有主管部门的县直单位直接报县财政局),各单位的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3.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4.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5.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事实清楚、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需要进一步进行核实批复的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2、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阶段(2016年3—4月)。
1) 制定全县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职责。
2) 组织开展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组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资产信息系统业务培训班,讲解资产信息系统操作存在问题,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 实施阶段(2016年5—7月)。
1) 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全部通过资产清查系统上报,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3、聘请中介审计情况。
由湛江市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2) 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 实现两个结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开展,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 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5) 存在问题。由于预算资金少,部分预算资金不到位,分管员对财局拨款账目分得不够清楚(如:拨款业务、车通费的明细分不清楚,只知道总数),影响日常工作开展。
三、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 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
XXXX(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资产账面数-----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元;资产清查报表资产账面数__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_元;经单位自查后的资产清查数______元,负债清查数_____元。
经审计,贵单位资产账面数__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_元,资产清查数_____元,负债清查数___元。
(二) 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
经审计后,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分别如下:
资产盘盈审计情况
金额:元
盘盈资产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盘盈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无
资产盘盈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产盘盈情况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
金额:元
损失资产 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损失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无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产损失情况
资金挂账审计情况
金额:元
资金挂账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挂账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无
资金挂账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金挂账情况
(三) 审计意见
贵单位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此次资产清查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经审计后未发现重大差错等。
(四) 审计情况具体说明
1. 银行存款
1) 贵单位共有银行账户_户,其中按规定实施函证的共_户;
2) 实施函证的___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___户,其中:
账面余额与函证确认金额相符的为___户;金额不符且编制调节表后仍不相符的为___户,金额为_________元。
2. 应收账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户,_________ 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___ 户, _________元。
3. 预付账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 _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 户, _________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 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___ 户,___元。
4. 其他应收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_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户,_________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 ___ 户,_________元。
5.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1) 应当实施函证予以确认而未实施函证确认的___户,_________ 元;
2) 已逾期未办理转期手续的 ___ 户,_________元。
6. 应付账款
1) 未有明确债权人的 ___户,_________元;
2) 逾期三年以上且债权人未予以追索的___ 户,_________ 元。
7. 其他应付款
1) 未有明确债权人的 ___户, _________元;
2) 逾期三年以上且债权人未予以追索的___户,_________元。
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 重在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
1.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对外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金额为_________元;对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无对外提供抵押、担保和对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事项发生。
2.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对外投资___户,金额为_________元,无对外投资情况。
3. 后勤管理中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出租资产为:_________元,无出租资产情况。
4.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权属一致,无产权纠纷事项。
5. 应调整的重大错账___笔,金额_________元,无重大错账调整事项。
6. 应作重分类调整的重大事项___笔,金额_________元,无重大错账调整事项。
7. 其他事项说明:
经审核,XXXX(单位名称)资产清查报表已经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XXXX(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
四、 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对资产清查工作各项文件要求未能掌握,对操作流程未能操作,工作缓慢,今后要加强学习,加于改进。
五、 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XX(单位名称)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定期全面清查资产,各项资产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到财产管理责任人,资产管理人员做到对所管理的资产清晰明了,无差错,每项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审核,XXXX(单位名称)资产清查报表已经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XXXX(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
1.1管理观念上存在问题
实物资产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实物资产的获得渠道不同,管理方法及管理手段各异,储存方式及存放位置不定,尤其对于那些公私通用的实物资产来说,长期以来由某个人单独保管发放,职责不明、公私难分,同时在购置资产物资时主观性较大,管理上带有很浓的随意性,而使用上又很无序,这就造成长期以来很多实物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毁坏了无人问津,弄丢了无人追责。传统的管理模式还深深地扎根于资产使用者脑海里。再加上企业普遍存在重钱轻物的思想,认为只要经费不超支就可以,根本不将实物资产管理纳入单位资产考虑管理范围之内,忽视了实物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管理措施不当,职责划分不明,实物资产管理归属模糊不清。同时缺乏节约意识,只求供得上的思想比较严重,长期以来资产使用效益较低,很多管理人员工作态度较为消极,这比较影响企业实物资产的管理。
1.2企业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目前,很多企业管理层对实物资产管理不够重视,尽管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敷衍了事,执行力较差,很多监督管理只是流于形式,资产实物管理与资产价值管理严重脱钩,实物资产管理责任不明,职能部门分工职责不清,在部分实物资产管理上,要不互相推诿要不管理缺位。就拿实物资产采购、验收、登记、货物调拨来说,这些工作涉及好多部门,而各部门相互独立、互无牵制,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可以负起组织和监督实物资产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职责,特别是到了年底清点实物时更是草草了事。
1.3内部牵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很多企业实物资产核算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管是采购、验收、使用保管、调拨,还是核算、维修、处置等都缺少规范化的管理流程,考核奖惩制度不健全,即使有考核奖惩制度也不兑现。很多企业都认为安全、生产才是企业的重中之重,而对实物资产管理往往置若罔闻重视不够,结果导致很多实物资产使用效益大大降低,同时在物资的申请、采购、发放领用上存在严重的管理脱节问题,失误时有发生,尤其是在物资采购环节上,跑冒滴漏现象异常严重,资产滥用、浪费、人为损坏见惯不怪,久而久之企业必将损失惨重,并付出惨重的代价。
1.4企业实物资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管理能力
很多企业目前还没有意识到实物资产管理机构设置的重要性,虽然有些企业财务部门设置了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但放置的人员不符合实物资产管理岗位的要求,所以只能调配财务人员,管理组织架构不够科学,同时此岗位工资待遇较低,企业领导重视不够,缺少针对该项工作的业务培训,这些都导致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工作热情不高,实质性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形同摆设,无法有效开展,实物资产管理水平较低。
2企业实物资产管理的完善策略
目前,很多企业已经逐渐认识到物资管理的重要性,想方设法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物资管理经济安全风险的发生,就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设性意见。
2.1切实转变观念
①做好向领导的宣传汇报工作。提高领导对实物物资管理的重视,以博得领导对此项工作的支持与理解。②树立“钱物并重”观念,打破“重钱轻物”思想,企业领导切实重视实物管理。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着企业经费使用的整体效益,在使用物资、资产时切记“面子工程”,应树立节约意识和全局总体观念,避免重复建设等。③加强系统宣传教育力度。实物资产管理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而是需要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和配合,只有通过广泛宣传才能使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管理意识。④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工作,实施帮带,提高管理技术水平,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爱学习、勤钻研的良好工作氛围,全面提高业务人员综合素质,使实物资产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科学化。
2.2加强企业实物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首先,构建物资管理组织机构和监督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实物资产管理科学、规范。当前,在实物资产管理上,企业财务部门属于组织监督管理部门,然而生产部门、物资部门缺乏管理意识,尤其是对物资使用效益及后续管理意识淡薄,重购进领用轻管理问题较为突出,所以在监督物资管理方面,财务部门至关重要。从资产价值角度,财务部应加强监督控制实物资产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处置等工作,同时对生产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是否执行物资管理制度予以监督控制,以避免实物资产无故毁坏流失,延长实物资产使用年限。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财务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多沟通,指出实物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及如何规避管理混乱风险,作为财务人员真正做好企业的把关人,将资产管理风险降到最低,争取以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多的回报。
2.3企业在建立实物资产内部牵制制度和考核制度时要注意的方面
①制定详细的资产管理责任追求制并严格执行。就拿盘点库存来说,应对废旧存货进行清理分类,明确申请、采购和保管职责,实施记录追查制度,查摆问题,建立健全物资管理责任制;确保物资需求分析既全面又详细,提高资金利用率和资产使用率。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定期盘点整理各种实物资产情况并进行考核,企业通过盘点整理既可以充分掌握库存情况,还可以使员工看到企业对这些实物资产是非常重视的,这就使那些存在不良动机的职工打消偷盗的念头。③要建立健全交接手续,进行交接时,双方都要签字,并有监交人,以确保手续齐全,资料完整。
2.4加强企业实物资产管理人员的培养
目前,很多企业都比较缺少适合实物资产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所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岗位薪酬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及员工晋升管理办法,以确保企业能够聘用到合适的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同时加强内部培训力度,培养一些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并有责任心的管理人员,以提高企业实物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对实物资产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多提供一些业内交流机会,鼓励管理人员相互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实现实物资产利用效益最大化,焕发员工工作热情。通过各种专业培养和技能培训,企业的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必将越来越专业化、规范化,责任心也会越来越强。最后,要使实物资产管理人员意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责任心、使命感,以便更好地实施监察与审计。
3结论
(一)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二)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二)建议财政部出台相应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抵债资产管理办法》,明确AMC抵债资产的管理原则、财务处理、监督检查、违法违规处罚等,以规范AMC抵债资产收取、保管和处置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减少抵债资产的人为流失。通过制定统一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既可解决目前各AMC内部管理制度不同而导致的监管乏据、标准不一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前述抵债资产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建立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等。在抵债资产处置期限问题上,根据AMC六年来的处置实践,建议财政部参照《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即不动产和股权应自取得日起二年内予以处置;除股权外的其他权利应在其有效期内尽快处置,最长不得超过自取得日起的二年;动产应自取得日起一年内予以处置。
(三)加强对AMC抵债资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方面,AMC要在抵债资产的接收、管理、处置和财务处理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特别是财务部门要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切实落实抵债资产的实地盘点制度,坚决杜绝抵债资产账外管理与处置、以非合法方式取得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抵债资产等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财政、审计和银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AMC抵债资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目前各AMC抵债资产核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不合规问题,要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责令其尽快自查自纠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