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9 04:08: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万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政府机关食堂开展落实,有效提高了机关干部节约意识,积极倡导光盘行动,现就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出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
发起倡议,倡导机关干部以身作则,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餐饮浪费上走在前、做表率。倡导机关干部:树立厉行节约意识,崇尚粮食节约理念;开展餐饮光盘行动,提倡就餐勤拿少取。加强食堂规范管理,推进厨余垃圾减量;
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遏制餐饮浪费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培养勤俭节约习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节约社会建设。
二、机关食堂厉行节约
一是在机关食堂入口处拉起了“提倡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的节约标语,并张贴了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在楼餐厅制作悬挂了十余条节约标语,在一楼各包间摆上了“倡导光盘、拒绝剩宴”的倡导标牌。
在二楼餐厅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制止餐饮浪费的相关宣传视频
二是要求食堂服务员及点餐人员提醒工作,鼓励干部使用“N-1”的点餐模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对于菜品数量远超就餐人员数量的情况给予及时制止。
三是在交流干部楼管理上,明确在原有份量的基础上减少1/3,采取小份多样的形式保障用餐,减少浪费的同时,保障餐饮质量。
四是安排食堂采购负责人和厨师对当前一些偏大的餐具进行更换,选购合适的餐盘,适当调减饭菜份量,同时降低菜品价格,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餐饮节约行动效果,经局会议研究决定,在机关食堂增加“监督员”岗位,每日安排一名机关干部轮值负责机关食堂用餐情况监督,监督制止餐饮浪费等不良行为,提醒干部节约粮食,落实光盘举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制止餐饮浪费、厉行节约,是一次长期性、整体性的工作,我们要坚决抵制一阵风抓落实的现象,要善作善成,始终坚持将制止餐饮浪费作为机关食堂的一项重要准则,将培养干部节约意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依托当前的中央指示和现实情况,形成行之有效
单位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总结情况汇报经验做法2
总书记近日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近日,x工委发出公开信,倡议x广大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餐饮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一、创新供餐思路体验农事活动
在x部食堂,职工们按需取餐,秩序井然。取完餐入座,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适量取餐避免浪费”的温馨提示牌。
粮食来之不易。在保障员工日常营养的基础上,也要努力减少餐饮各个环节的浪费。这不仅需要强化用餐者的节粮意识,也要通过加强食堂后厨的创新意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食材物尽其用。比如,食堂每天制作的豆腐会产生大量豆渣。厨师就把这些豆渣以及做菜剩下的芹菜叶等利用起来,掺在杂粮中,做成特色窝窝头。既充分利用了厨房边角料,又营养健康,这样的小点心很受大家欢迎。此外,厨师们在制作中努力做到咸淡适宜,尽量照顾到大部分人的口味,让用餐者吃好吃完。根据不同时间就餐人数的不同,食堂在供餐量上灵活机动,并采用小锅炒制,随缺随补,有效减少了浪费。
今年6月,x部机关党委组织青年党员干部赴xx参加“三夏”生产田间日活动。这是部门每年的传统活动了。脚底沾有泥土,心里才有真感悟。在现场,许多青年党员干部体验了夏粮机械化收割测产、秸秆打捆等一系列农事活动,对爱粮节粮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除了农事体验,x部机关党委每年春节都组织干部职工回乡调研,深入“三农”基层,聆听老乡声音。今年上半年,他们还在部系统开展了“最美家书”征集活动,“勤俭节约”“农事艰辛”正是许多家书中频频提及的字眼。
作为‘三农’工作者,重视粮食是本职,爱惜粮食是本分,节约粮食是本色。单位不少干部、职工从小在农村长大,见证了从解决温饱到吃得饱,再到吃得好的历程。农业生产中强调颗粒归仓,反映到生活里,那就是“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大家都表示,要落实部领导关于餐饮工作的要求,推进餐饮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做到节约粮食、反对餐饮浪费。
在x部一些司局办公室的窗台上,摆放着辣椒盆栽。这是干部职工们在工作之余栽植的。从种子到果实,看到辣椒从青变红,他们在一点一滴中感悟着节约粮食的真谛。
二、优化餐饮服务强化考评奖罚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x近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并进行专题研究。党组要求,要坚决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制止餐饮浪费,是一个系统性全流程环节,不能仅在‘吃’上厉行节俭,也要在‘制作’‘采购’等方面下功夫。”2007年x针对机关食堂实行了全委托式的社会化保障,只提供场所和设备。采购、加工、制作等餐饮环节,都由专业的餐饮公司完成。这样的做法有两大优势:首先,这些专业餐饮公司在x有50多家团餐服务点的规模效应。他们通过集中采购可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效益。其次,这些专业餐饮公司有丰富的服务经验,在严格的合同标准预算控制下,能倒逼他们采取更精细化的管理,优化餐饮服务的各个环节。
不仅如此,x机关服务中心制作了“餐饮管理工作日记”,逐日记录跟踪餐饮采购、消耗等情况,做到日提醒、周讲评、月考核,针对发现的浪费问题及时纠正。为加强监管,进行“阳光餐饮”改造,在加工间、库房、餐厅、残食桶等处加装摄像头,全程监控,并联通到管理人员手机上,24小时监管,及时曝光制止浪费现象。
切实明确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职责任务
1、做好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街镇、部门、园区要把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作为工作重点,放在督查工作的首位,切实抓好区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在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和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督查立项时限及通知要求,及时向区委督查室反馈落实和进展情况。区委督查室将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区委报告。2、做好区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区委督查室负责区委领导同志批办件的督查督办。各街镇、部门、园区要按照区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批办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批办件承办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坚持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切实提高办结时效和质量。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区委督查室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力量重点查办,促使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3、做好党委领导同志考察调研、现场办公时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到我区考察调研、现场办公,以及区委领导到街镇、部门、园区考察调研、现场办公时提出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各单位要迅速进行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区委督查室反馈落实情况,区委督查室将对相关单位的落实情况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4、做好督查调研工作。区委督查室将围绕区委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领导同志关注的重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经常性开展督查调研,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区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5、做好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区委书记信箱和人民来信办理等工作。
不断健全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运行机制
1、建立督查活动审批制度。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避免重复督查、交叉督查、多头督查和不必要的督查活动。以区委名义开展的督查活动,一般应在年初向区委督查室申报,经区委督查室统一把关、梳理汇总后,报区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列入年度计划,统一组织实施。须进行临时督查的,应提出方案报区委同意后进行。2、建立任务分解立项制度。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下达后,区委督查室将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促使责任单位如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和督查活动。3、完善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区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已明确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时限的事项和已立项督查的区委决策部署,相关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对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和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区级机关各牵头部门年中和年底要向区委作出报告,遇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对区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要加快办理,一般事项半个月内办结,重要事项一周内办结,特别紧急事项立即办理并按督查时限要求办结。4、建立暗访回访复核制度。对区委领导同志关注的重点问题,对决策落实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委督查室将加大实地督办和跟踪督办力度,必要时有选择地开展抽查、暗访、回访和复核工作,检查和了解情况是否查明、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5、完善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区委督查室将定期进行通报。对年度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在会议、文件上公开通报。对抓落实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工作中敷衍了事、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区委或有关部门追究责任。6、完善督查工作联系制度。积极整合全区督查资源,构建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科、区督察办组成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区委督查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督查方案,共同组织实施。加强与人大、政协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对区委决策落实的推动作用。定期召开党委系统督查工作会议,明确工作重点,交流工作经验,提出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抓督查促落实的能力和水平。7、建立督查绩效考核制度。坚持把督查督办结果与各单位目标任务考核挂钩,凡交办事项在交办时限内没有反馈办理情况或情况不实被督办的,年终按规定扣掉相应分值。凡一年内被督查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单位,将提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单位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大力加强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不断强化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将成立由区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督查室作为区委开展督促检查的工作机构,负责对全区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各街镇、部门、园区要把督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督查、促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区管副职分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2、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认真研究把握党委工作特点和党委督查工作规律,积极探索督查工作的新手段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完善督查工作的思路、举措和机制。坚持实地督办、跟踪督查、督查调研等有效工作方式的同时,加大工作创新,多搞“回头看”、“再督查”,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执行力和权威性。3、不断加强督查干部队伍建设。各街镇、部门、园区要指定一名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好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担任督查联络员,并将本单位督查工作分管负责人及督查联络员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区委督查室(表格附后)。要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培养和锻炼,不断提高督查干部业务工作能力水平。要为督查人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鼓励和支持督查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公司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根据XXX,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是督促检查各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加强领导、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方法。
第三条 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把重要工作部署、年度主要任务、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作为督查督办重点,集中精力,狠抓落实。
(三)统一管理原则。办公室是公司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四)分工协作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办理、整体协作的原则,及时将督办事项下达到承办部门。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督办事项,办公室要明确各个承办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做好协调服务,形成合力落实,提高落实效率。
(五)注重实效原则。办公室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督查督办,使督办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奖惩结合原则。督查督办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一)重要来文的落实情况;
(二)公司重要发文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是公司做出的重要决定、决议,安排的重要工作等;
(三)年度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公司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上级领导批办、交办工作或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公司领导批办、交办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立项。办公室根据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对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进行登记立项,建立《政务督查台账》。督查督办事项要进行归类编号,并按照督办事项、责任部门(责任人)、时限要求和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记载,以备存查。
(二)督办。责任部门应尽快落实承办的事项。办公室应在完成时限到期前,采取多种形式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督办,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办公室应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明确督办原因及任务完成的最后时限。
(三)反馈。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及时向批示领导报告督办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四)通报。办公室根据督查督办工作实际,不定期对督办情况进行通报。
(五)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六条 督查督办事项应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承办部门必须按时限要求办结。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部门应及时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经部门领导核准报办公室同意后可延期办理。对需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督查督办事项,总的时限要求由办公室负责确定,会办时限要求由主办单位确定。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第七条 对督查督办事项办理不认真、无故拖延、敷衍推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部门或个人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对认真办理督查督办事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时酌情加分。
第八条 督查督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上级有关单位、公司发展秘密的政务督查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
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安监局、交通局、消防大队、监察局、总工会、卫生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各乡镇(街道)、开发(投资)区和区直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推动全区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安全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
4、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
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企业评级活动开展情况及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情况;
8、应急管理工作。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采取“听、看、查、议、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各单位要对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区领导干部年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认真评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反馈。具体考核分三个阶段:
1、12月9日—12月16日,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认真对照检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2、12月17日—12月25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下属基层单位(企业)进行考核。
为巩固“三车”整治成果,建立“三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三车”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三车”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机制
进一步规范“三车”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明确“三车”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内容、查处范围和案件移交程序,对1人死亡、且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三车”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区安监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2人以上死亡、且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三车”道路交通事故,由市安监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的对象主要包括:车辆所在企业及其所服务的建设、施工单位;车辆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县、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建立“三车”道路交通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三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三车”事故案件移交、调查、责任追究不落实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三车”道路交通事故查处结案后,其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将通过媒体向社会,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推进“三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督促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制订“三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三车”企业中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三车”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标准。对逾期不达标的,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四、把“三车”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继续将“三车”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之中,定期开展“三车”整治和“三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三车”整治考核评分的依据,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三车”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分局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各项纪律。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三是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尽可能合并召开,精简会议材料,空话、套话明显减少;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遵守各项纪律,不设小金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分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为税不廉"、公款吃喝、纵酒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负责人做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等报告,并签订《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等承诺书,分局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等政治、组织、财经、工作纪律等情况。
2.总局"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扎根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对"三个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宣传,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并在年初走访部分纳税人,了解税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内部加强素质教育,增加培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意识,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纳税人;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解决执法服务中的难题。
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属培训中心等相关机构清理检查的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分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分局没有培训中心设置。
4.保持防范和惩治""的高压态势,对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的惩戒和问责情况:反对、遏制"",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艰巨政治任务,我分局注重狠抓落实和持之以恒。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主动对照自查""情况,科学分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夯实作风建设基础,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纳税人基础和力量源泉。同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正风肃纪。没有发现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行为。
5.对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我分局没有出现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但我们仍然会以通报案例为鉴,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行风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狠抓行风建设。一方面,我们将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自觉把行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强化岗位练兵,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发展。
6.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分局班子成员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分局纳税服务质效进行调研,并形成《以群众路线指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文章,参加区税务学会的研讨。同时,对外公布各自办公室、手机号码方便纳税人的联系,接受纳税人监督,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
(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施行后,区国税局对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我分局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了学习贯彻。我们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是规范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规定,是坚持从严治队、从严治税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干部自己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分局班子自觉遵守规定,实行"一岗两责",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干部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不出问题。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工调整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落实情况:分局负责人能按照区局要求,对分局工作进行分工,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征管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另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纳服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
3.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分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准则,落实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并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如购房、购车等事项上及时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4 .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分局人事均按照区局的要求进行。
5.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上报事项的报告情况:分局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涉及的事项根据实际进行了上报。
(三)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分局按照区局的内控机制要求进行管理,确立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内控机制建设负全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并对税收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分工,明确抓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责任。此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作用、基本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干部参与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职能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各项内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情况:分局作为二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最大限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按照区局内控机制要求,形成权力科学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同时,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廉政准则》学习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各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平台,对干部日常行为、遵章守纪情况、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控。
3.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的情况:以分局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不定期排查岗位风险,明确内控项目,并对各岗位的职权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查找可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归纳确定风险点及时向区局上报。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三、治理对象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船舶修造、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
(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
(三)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
(四)宾馆、商场、专业市场、饭店、医院、学校、娱乐场所;
(五)“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四、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要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街道安委办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
在企业继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街道将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本行业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街道办事处专门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兼),副主任:*,成员:*。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16号、浙政办发明电〔20*〕68号、和*市台安委〔20*〕13号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安排好本次专项行动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相关部门要予以密切配合,做到计划安排细,隐患治理严,各负其责,共同行动。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地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广泛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交通建设、道路运输以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各项安全责任落实,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
二、成立组织
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组。并组建四个督查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三、排查治理范围
(一)道路运输行业。主要为客运企业、货运(特别是危运)企业、车辆维修企业、车辆检测企业、客(货)运站场、营运车辆等。
(二)交通建设行业。主要为交通建设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公路、桥梁、机械设备等。
四、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是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安全经费使用情况;
三是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四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五是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管理情况;
六是客货运站场安全监管落实情况;
七是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八是危桥、危路排查整治情况;
九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危险源监控情况;
十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定与演练2012情况;
十一是信息报送和值班等工作落实情况;
十二是行业管理部门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督情况。
五、排查方式与时间
1、排查方法:采取自查和排查相结合,抽查和督查相结合方式。自查由单位、公司自己组织;对运输公司、维修企业、客运站场排查由辖区交管站落实;公路、桥梁、施工现场的排查由县乡公路站和工区落实;督查与抽查由局领导组组织实施。
督查与抽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
(1)2012年3月3日――2012年3月10日为单位与企业自查。
(2)2012年3月11日――2012年3月20日为交管(稽查)站对辖区客货运公司、客运站、维修企业的安全检查;县乡公路站和工区对道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及道路警示标牌设置情况的检查。同时对限期不能消除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认定,建立档案并上报。
(3)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25日为督查小组对交管站、运输企业和道路桥梁及施工现场进行督查。
(4)2012年3月26日――2012年4月5日做好县安委办和市局领导的抽查和督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辖区交管(稽查)站。各交管(稽查)站和县乡公路站对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指导本行业企业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局领导组督促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和整治等工作。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__年度乡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泰海组发〔__〕40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就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现将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报告如下:
一、通报__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11月13日,向区各部门、单位发放了《区审计局__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函》,共发放征求意见函77份,收回24份,收回函的满意率100%。11月14日,向局各科室通报了我局__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在局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发放满意度测评表32份,收回32份,满意率94%,较满意率6%。
二、精心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前,向党员领导干部发放了《党的十报告》、《中国共产程》、《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局领导班子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整治“”的部署要求,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委相关会议精神等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区部门(单位)、结对社区、局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整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反馈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上述情况是满意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和汇总,共3条。
四、开展谈心谈话。会前,根据“三谈三不谈”要求,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共识,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
五、撰写发言提纲。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局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学习心得、个人实际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重点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整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查找问题,自我剖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六、会议时间、地点、范围、议程。拟定于12月10日下午2:30在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范围:局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程: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陆钢同志主持。1.由陆钢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进行分析检查。2.党员领导干部依次进行分析检查。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党员领导干部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报告,请批准。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强征强拆强建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精神,扎实开展依法征地征收(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提高依法、文明、和谐征地征收(拆迁)意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征强拆行为,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坚决遏制征地征收(拆迁)矛盾频发态势,为推进全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又好又快建设幸福港城、美丽营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征地征收(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1、《条例》和《暂行办法》学习宣传及配套性文件制定情况;
2、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确立情况;
3、征地征收(拆迁)人员的培训情况;
4、征地征收(拆迁)中安置和保障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执行情况;
5、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安置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7、征地征收(拆迁)中房屋评估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
8、补偿安置费用监管、专户存储、足额支付到位情况;
9、征地征收(拆迁)涉及农民、居民住房的,先补偿后搬迁规定落实情况;
10、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二)征地征收(拆迁)责任落实情况
1、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2、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3、征地征收(拆迁)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
(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1、违法强制征地、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
2、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3、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5月28日前)
各乡、镇(场)、办事处对照检查内容,逐个项目、逐个方面、逐个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5月28日前报区政府,同时抄送区住建局、监察局、法制办、发改委、局。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相关意见建议等。
(二)复查阶段(5月28日至5月29日)
区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规划、发改委、城管、、法院等相关单位,对区乡、镇(场)、办事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对各单位提出的项目操作意见进行复核后,报市政府审查。
(三)整改阶段(6月8日前)
各乡、镇(场)、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确保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摆上位置,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并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二)迅速行动部署。从即日起所有征地征收(拆迁)项目一律暂缓实施。要抓紧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要组织精干力量,立即深入开展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和旗委(扩大)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和旗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我执法大队积极组织、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传达,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
4月9日,我大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和旗委(扩大)会议精神,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和旗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努力做到学深悟透,与当前湿地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要做好日常巡护、监测,对滥捕滥猎、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二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完善湿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三要与公安、边防、林草、水务、农科、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湿地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滥捕滥猎,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等行为。
二、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根据旗委、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大队工作职责,对2020年湿地执法大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涉及大队工作任务有两项,一是深化湿地保护管理执法改革。根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湿地保护执法大队组建方案的通知,批准成立湿地保护执法大队,现单位组建基本完成,人员基本到位,根据单位职责及工作需要,已完成班子成员及各股室人员分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积极配合黑河灌域管理局、水务局推进东居延海水体循环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加快构建苏泊淖尔水系循环生态系统。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嘎顺淖尔、温图高勒、古日乃等重要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