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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21 17:35: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第1篇

乙方(资产管理员):

为切实贯彻《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之规定,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在 公司资产责任人明确资产管理员后签订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将本单位的资产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由乙方建立本公司的资产账簿,主要负责本单位新增资产的购置审批、新增资产登记、资产盘点、报废资产审批、资产调拨等各项具体工作,资产管理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专管员联系,监督本单位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2、乙方按要求严格执行资产管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定时地对店内所属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每年末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交由本单位经理确认后,一份自存,一份呈报甲方、一份上报资产管理部专管员备案。

3、乙方在本单位使用资产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或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资产,应及时按《管理办法》之“报废制度”履行报废手续报资产管理部审批,并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4、乙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再担任资产管理员时,须按规定与甲方重新委派的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由新任资产管理员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在移交过程中,须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并将结果报送给资产管理部。

5、乙方为本单位第二资产责任人,如本公司违反资产管理规定,乙方一并承担连带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6、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资产管理部备案一份。

甲方:

第2篇

关键词: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基础法律关系

中图分类号:D922.28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1.8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1-185-02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类型的一种,在当前亦是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表现形式和特殊目的载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交易中被设计成特殊目的载体,具体指证券公司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推广并发售资产支持证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并按照约定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可预期稳定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即基础资产),并将该资产的收益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2012年9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公司开始设立子公司,发行类似信托的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从而也开始被引入市场,并逐步为市场所认识和接受,成为基金公司发展的新引擎。[1]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公司子公司目前主要作为类信托理财产品,其用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还没有实施细则和具体案例。本文将以隧道股份BOT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例,剖析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涉及的一些基本法律问题。

一、隧道股份BOT项目资产证券化概况及法律结构

2013年5月9日,上海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了隧道股份BOT 项目专项资产证券化产品。该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01、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02 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三种资产支持证券。此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为上海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人为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回购方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养护公司为上海上隧实业有限公司。

专项计划所募集的认购资金只能根据约定,用于向大连路隧道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即《专营权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间内的专营权收入扣除隧道大修基金以及隧道运营费用后的合同债权及其它权利。专项计划资产由托管人托管,计划管理人已经与托管人签订了《托管协议》。托管人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专项计划开立专用的银行账户,专项计划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专项计划账户进行。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保证专项计划资产与其自有资金、其他客户委托管理资金、不同计划的委托管理资金相互独立。

根据专项计划说明书,“隧道股份BOT 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采用了“委托”这种资产管理的法律形式,具体包括四个法律关系。一为委托关系: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国泰君安作为受托人,受托人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对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管理,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委托人,管理的法律后果也由委托人享受和承担。二为资产购买关系:国泰君安作为人,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作为买方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一定时间内的专营权收入。买方支付的对价为计划所募集的资金。三为担保关系:由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作为担保人,国泰君安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作为担保权人,原始权益人作为被担保人。四为回购关系: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作为回购方,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将合同规定的专营权收入款划至大连路隧道公司收益账户中,原始权益人于收到专营权收入后第一个工作日,将扣除隧道大修费用和隧道运营费用后的金额划转入专项计划账户。五为专项服务法律关系:评级机构、托管银行、国泰君安作为服务提供者,对“计划”进行信用评级、账户托管以及全面管理的服务,并由国泰君安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从计划财产中支付约定的佣金。

二、法律问题评析

由于我国国内金融分业监管及信托业专营的金融体制,券商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特殊目的载体的资产证券化在法律上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仅从基础资产和基础法律关系这两个问题入手,逐次评析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基础资产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转让行为如果被认为不能完全与原始权益人相隔离,则会被定性为担保融资行为。 如果某项财产转让给他人,不再属于原始权益人的财产范围,则该项转让可以称为“真实出售(true sale)”。

债权作为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在各国都是比较普遍的做法。按照我国法律,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中国,能够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而根据资产证券化对于基础资产的要求,基础资产应“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的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对于可以作为基础资产的债权而言,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投资者都希望此种债权为一种依契约产生的合同之债。在实务中,原始权益人也往往将其拥有的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特殊目的载体。[2]

合同债权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在法律上有以下几个支持条件:第一,债权的可转让性。依民法及合同法,除了按照合同的性质、当事人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不得转让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且只须通知债务人而无须以其前置同意为条件。第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在风险隔离的效果上可以达到最佳。只要原始权益人已将债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特殊目的载体,相关债权类金融资产可以得以终止确认,那么即使原始权益人破产或者遭受到其他债务诉讼时,通常也不会对债权转让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特殊目的载体作为债权人的合法地位和行使权利的便利性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债权资产转让从技术上来说是完全可以达到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的。

如前所述,隧道股份BOT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即属于回购关系下形成的合同债权,因此从法理上实现“真实出售”是可能的。

(二)基础法律关系

根据专项计划说明书,“委托人与计划管理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将认购资金以专项资产管理方式委托计划管理人管理,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委托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因此,专项计划的基础法律关系系委托关系。委托关系因其不稳定和脆弱,仅适合运用于较短期的资产管理。因为委托原则上于当事人一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即归于消灭,而且被人可以随时取消委托,人也可随时辞去委托。委托中,即使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受托人破产、辞任、解任时,委托合同对继任的受托人仍然有效”,但因为这是一种涉他合同,未经继任者确认,原来所设定的委托并不当然对继任的受托人有效。由此可见,委托法律关系对于计划的长期存续增加了很多不稳定因素。[3]

同时,证监会模式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分业经营限制,未明确适用《信托法》,其风险隔离无法借用信托原理,而是按照《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和专项计划合同的相关约定及监管者要求的资产独立操作来保障。但失去《信托法》保护的专项计划,在委托的法律结构下,不可能存在一个保障基础资产独立的载体。因为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委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即投资者,这样基础资产不能独立于投资者,也无法对抗投资者的债权人或破产清算人对基础资产主张权利。同时,因为投资者人数众多,且不断变动,在需要进行权属登记的情况下,“基础资产”无法登记到全体投资者名下,从而使基础资产的权属不明晰。因此,仅仅依靠证监会部门规章的规定,难于完全确立起专项计划资产的独立性,很难在未来可能的司法审查中确保达到真正的破产隔离,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法律保护上的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如果无法解决基础资产的独立性问题,无法运用恰当的法律结构实现破产隔离,则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法律上就存在重大缺陷和不确定性。

参考文献:

[1] 李可.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的新产品[J].中国城市金融,2012,(11).

第3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将企业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法人财产向****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外进行处置的行为。

资产处置主要包括:

1.土地使用权、房屋、仓库、堆场、其他专用设施、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证券、债券投资);

3.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1)已注册的商号、商标、专利权、品牌;

(2)特许权、总经销(总)权;

(3)虽未注册,但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商号、商标、商誉等;

4.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五条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管理,确保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和****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企业应按所处置资产价值的大小、实行分级审批,明确处置权限,规范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的成员企业(简称“成员企业”);**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企业资产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处置程序

第六条处置资产应遵循下列程序:

1.立项。对资产处置行为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说明该项资产的历史沿革、现状情况、处置理由、方式和预期目标等。

2.报批。各成员企业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将拟处置的资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报集团公司进行前置审批,获批准后按所在企业章程规定的程序决策。

3.评估。原则上应当对所处置资产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对于企业实际拥有但没有纳入账内核算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应同其他资产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评估作价。

4.处置。应通过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资产处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5.归档。处置完毕后,有关中间环节的审批材料、合同、票据等材料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存。

第四章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第七条处置资产报批权限价值的确定,原则上以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但评估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以账面价值为准;无法评估的,以账面价值为准。

第八条****集团公司资产处置权限。在《固定资产管理试行办法》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金额较大的资产处置按下列权限和程序办理:

1.处置价值3万元以下的资产,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总经理审批;

2.处置价值3万元(成员企业5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下(不含)的资产,由相关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后,由董事长审批;

3.处置价值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不含)的资产,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省***集团公司前置审批同意后,由董事长审批;

4.处置价值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不含)的资产,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省***集团公司前置审批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5.处置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资产,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省***集团公司按有关程序审批同意后,经公司董事会通过,提交股东会最终审议批准。

第九条成员企业资产处置权限

成员企业(含下属公司)的资产处置,按如下权限和程序处置,即凡处置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均须提交集团公司前置审批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处置。处置资产单位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下的程序和权限由成员企业自行确定。

第十条*******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视同******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如未按本办法规定处置资产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4篇

(一)民营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非常高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为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非常普遍,由此造成民营上市公司产生或有负债的可能性很高,关联公司一旦出现债务违约,为其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就可能官司缠身,面临被关联公司债权人追偿的诉讼,可能面临极大的财务风险。

(二)民营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诚信度较低

由于民营企业先天性的不足导致其内部控制制度存在漏洞,屡屡出现内部管理上的问题,许多民营上市公司内部问题被曝光后更加剧了投资者对于民营企业的不信任,比如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问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虚假问题等。

(三)一些重要的行业仍然对民营企业涉足设置过多的限制

像一些高利润垄断性行业,包括金融、石油、电信、铁路、电力等行业设置的进入门槛过高,民营企业根本达不到或者是根本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比如象石油行业上游的原油进出口和开采权就尚未对民营企业开放,只限国资背景的“三桶油”。这一方面限制了民营企业发展的领域,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在这些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国内消费者对于垄断行业早已颇有怨言,比如象收费高、服务差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

二、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分析

企业财务风险是指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控制的因素影响,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使企业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财务风险包括。

(一)盲目追求高速扩张

通过大量收购兼并,使企业的规模迅速扩大,但民营上市公司的扩张只是一种粗放式的外延扩张,规模的扩大并没有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盲目的扩大规模,进行多元化的投资超出了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控制能力,就有可能造成企业管理上的混乱,投资到一些与主业毫无关联的陌生产业可能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会给企业带来投资失败的风险。

(二)融资困难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融资方式主要靠短期融资,流动负债的比例过高,导致企业的资金成本较高。一旦企业的资金链出现问题,将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这主要与民营企业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长期贷款及很难发行企业长期债券有关,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通常不愿给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广大投资者出于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也不愿意购买民营企业发行的债券。因此,民营上市公司除了通过股票直接融资外,间接融资主要采用短期融资方式,以短期资金进行长期投资,用新的短期融资偿还旧的短期融资的方式来支撑民营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维持其资金链的运转,这无疑更进一步加剧了民营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市场竞争激励

我国民营企业所处的行业一般都是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民营上市公司也不例外,为了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往往大量采用赊销的方式销售商品,在扩大了企业销售额的同时会造成企业应收账款的大量增加,同时由于在赊销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没有采取风险控制,盲目赊销,导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几率大大增加,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三、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规范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及权利制衡与约束机制

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企业管理层三者的权利与义务,通过他们之间的相互监督与相互制衡来实现。通过制定完善的财务制度、决策制度和监督制度来保证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加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严控制赊销行为,要注意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只有对那些信用记录良好的客户才允许采用赊销。同时建立风险防范基金,在发生坏账损失可以及时应对。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考核和监督,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提高流动资产周转率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要提高民营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建立财务预警系统来防范财务风险

民营上市公司必须改变过去那种随意性、家长式的决策方法,通过引入科学的决策模型来进行正确的决策,避免盲目投资。同时通过密切关注有关的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将企业的财务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要加强民营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提高企业营运能力

第5篇

一、掌握政策、遵纪守法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是我部的本职工作,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记帐、登帐工作越来越重要。为提高工作效率,使会计核算从原始的计算和登记工作中解脱出来,我们财务部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全体财务人员全都熟练掌握了财务软件的应用与操作,财务核算顺利过渡到用电算化处理业务。这为财务人员节约了时间,还大大提高了数据的查询功能,为财务分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财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财务的业务处理中,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财务、税法的制度,按规定的程序交纳税法款、管理发票、帐务处理,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继续树立了浙江省aaa级纳税信誉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学习及培训

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并较好的完成了会计继续教育及平时经常组织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培训,提高了大家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验丰富的同事和年轻人相互交流、以老带新。同时,财务部制定了财务人员职责自查的办法,通过自查使自已明白工作上的不足之处并认真改进,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

三、资产管理

我们始终把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每年进行二次定期的实物盘点和平时不定时的帐本,实物检查。今年五月份的盘存基本上帐实相符,无实物资产损失,十二月初还将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另外还对广州分公司、上海子公司进行了帐本与实物的检查,并督促驻外公司管好资产。

应收款是因销售产品向购货客户收取的款项,是我们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按照《销售收入及应收款的管理办法》,《收款与发货的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规范了开票申请程序,严格执行公司批准的下浮点数,使得应收款的核算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现已开始了与经销商每年一度的对帐工作,从现与部份经销商对帐后反映的情况来看均做到了财务帐与销售台帐、经销商帐相符,并争取在年底全部完成。通过对三年以上的应收款和发出商品的分析,确实无法收回的报坏帐。对2004年以前的发出商品未开票的,退回产品未冲回的,逐一分析处理,尽量减少以前遗留的难点、疑点,把帐务处理清楚。

四、成本费用控制

年初,我们将费用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控制使用,为了加强这一管理,财务部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各部门费用基本上控制在指标数内。

第6篇

【关键词】 资产管理; 全方位; 全寿命周期

一、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以野外工程施工为主的电力企业,资产数量多、类别多、使用部门多、资产分散。资产的价值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资产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按照类别分别由物资分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资产的使用保管分别由各个使用部门负责。传统的资产管理侧重于价值管理,认为资产管理是财务部的职责,缺乏全方位资产管理理念,对资产的实物管理不到位,尤其对资产的维修、消耗、调拨、处置等后期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各实物管理部门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手段,部门之间各行其是,形成信息孤岛,存在诸多管理漏洞以及大量重复劳动、无效工作,管理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出现差错。由于缺乏统一、科学、实用的管理手段,致使各类别资产在各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控制风险。企业要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继续生存,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摒弃原外延式、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提高资产的使用率,节约资产成本,增加企业效益,同时防止资产流失,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这不仅需要积极推行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还要提供能够保证制度执行及原则落实的实用有效的保障手段。因此,通过科学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对资产的精益化管理水平,已经成为迫切需要。

二、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理念、范围、手段和特点

(一)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基本理念和策略

实物资产管理系统以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为理念,利用公司网络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以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以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率为重点,对公司现有资产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力求促进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公司各项资产从增减变动、使用维护到报废处置,每时每刻均处于受控状态,保障账物相符,同时为资产的购置及合理配备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降低设备故障率,有效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二)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管理范围及目标

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管理范围为“全方位范畴”,除了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之外,还包括低值易耗品、电子信息产品、消耗性办公用品等全部公司自用的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

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管理目标是“全过程控制、全寿命周期管理”。对资产的计划申请、合同签订、采购分配、入库、租赁计划、租赁、退租、租赁结算、领用、维修、消耗、调拨、盘点、报废、处置、残值回收以及资产的配件更换和消材领用等一系列资产活动进行流程控制,实现对资产使用的全过程控制、全寿命周期的管理。

(三)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内容及管理手段

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大类:一是资产的计划采购,包括计划申请、合同签订、采购分配、入库;二是资产的使用,包括资产领用、维修、消耗、调拨、盘点、报废、处置等;三是内部资产租赁,含租赁计划、租赁、转租、退租、租赁结算等。

实物资产管理系统通过梳理《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完善和优化各环节相应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管理权限,收集、分析和运用资产新增、调拨、维修、消耗、租赁、报废等全寿命周期的相关基础数据和信息,使资产的增减变动、使用维护每时每刻均处于受控状态,保障了账物相符,同时为资产的购置及合理配备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实现资产的全过程控制、全寿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在实物资产管理系统使用中,流程控制、权限控制是各关键控制点的核心内容。

(四)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功能分类

资产信息系统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三大块:

1.资产的计划采购:包括计划申请、采购分配、验收、入库和领用(如图1)。

2.资产的使用:包括资产维修、消耗、调拨、报废、移交、处置、折旧、转让和盘点(如图2)。

3.资产的内部租赁:包括项目部计划、资产租赁、资产退租、租赁结算(如图3)。

(五)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功能特点

1.通过“一站式”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达到了价值管理、实物管理、运行使用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改变信息孤岛现象,实现统一管理。

2.通过按照资产管理制度、标准、办法等规定,设计制作统一的管理流程,对资产管理进行严格的流程控制,有效防范风险;所有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结合短信平台的通知功能,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实现无纸化办公,为企业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支持多功能查询,适应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数据的不同需求。如:分别以资产使用人、资产类别、部门分类等进行查询,实现资产管理到物、责任到人,全过程管控。

4.在资产流程中随时提供流程图,使系统简单易用、方便操作。

5.具备严格的权限管理,根据不同岗位设置申报、审批、查询、汇总等多种权限,方便不同管理层面的管理者的具体应用,保证数据安全、资料保密。

6.系统有较完善的安全措施,关键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各种途径的非法访问,做到安全保密。

7.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可针对单项资产进行全方位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单项资产的维修、消耗进行单一管理。资产生命周期功能记录了资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和使用成本,为部门考核和内部核算提供详细的资产使用数据。实现了资产管理精细化要求,使管理者对每项资产的维修消耗状况了如指掌。

8.加强公司施工设备和工器具的内部租赁管理,保证每月租赁费结算的准确及时,为财务核算提供区分租赁单位和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数据,为内部考核工程项目结算提供可靠依据;提供不同项目部之间设备及工器具的转租功能,满足租赁单位的使用需求,使管理者掌握设备及工器具的分布及使用情况。

三、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应用效果

(一)规范岗位工作,推进依法理财

通过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使用,开展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资产管理与内部租赁核算制度,梳理岗位工作内容,反思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规范资产管理,有效促进资产管理职能的更好实现,确保资产安全。

(二)固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进一步固化了资产管理流程,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突出了技术和专业管理,提高了资产内部运转效率,实现了资产管理中对“实物”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

(三)提高人员素质,提升业务水平

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使用,通过优化管理流程,使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岗位职责更加明确,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加强了信息化管理手段的使用,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管理系统制定了严格的流程控制、权限控制,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纠错防弊。

(四)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

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加强了资产信息化管理,提高了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建立了报批方便、流程快捷、账目清晰、责任明确的全方位管理模式,使资产信息、业务流程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了资产全过程控制、全寿命周期管理。

四、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企业的实物资产管理,不能只依靠一套资产管理软件的约束和控制,实际操作中,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业务横跨财务、规划设计、物资、生产等部门,需要企业设立专门的责任部门统管整个资产管理工作,需要遵循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评估和考核制度,提高对资产管理者的可控性。

实物资产管理系统作为实现企业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技术手段,要求公司各个部门、资产使用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随着管理的不断深化,资产管理的流程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为了与公司实际管理现状保持协调、融合,还需要在使用中进行各个细节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郑真.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的应用与成效[J].中国烟草,2009(23).

第7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 固定资产 ERP EAM 途径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供电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占总资产的价值比例均在80%以上,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供电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一、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的特点

供电企业属于资产分布广、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 数量大、类型多

从种类来说分为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线路及设备、电能计量设备、通讯线路及设备、通讯线路及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检修及维护设备、生产管理用工器具、运输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等十几大类。

2、 分布广、价值高

从分布情况来看,电网延伸到哪里,固定资产就分布到哪里,遍布供电辖区的每一个角落。

3、 变动频繁、更新较快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供电企业的投资力度,从2000年的大规模农网改造,基建、技术改造等,使供电企业固定资产大幅度更新增长,且变动频繁。

■二、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

1、管理部门多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在管理过程中前后涉及发展策划部门、基建部门、财务部门、生技部门、运行部门、物资管理部门等多个管理部门和单位。各个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分工,分别承担固定资产管理的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的管理维护职能。

2、 管理内容单一

单纯的固定资产片面管理,忽视了从固定资产从新增、维护、调拨直至报废的全寿命周期的流程化管理。

3、 资产变动频繁

一是新增固定资产。供电企业围绕建设坚强电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加大。二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供电企业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对原有设备进行扩建、技术改造、大修及日常调换,实物资产变动频繁。

■三、 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新途径

针对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的特点及管理现状,通过企业经营管理系统ERP(ERP是英文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的简称,即企业资源计划)与数字化电网生产管理系统EAM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整合,实现供电企业固定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

1、 管理目标

通过对ERP与EAM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的整合,建立供电企业统一的核心资产全寿命管理系统,实现供电企业核心资产和设备的一体化管理,确保资产和设备信息实时对应,实现资产全寿命的精益化管理。

2、 管理方法

(1)存量资产清理

按照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目录,全面完成供电企业所有存量固定资产的清理核对工作,补充、完善和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实现帐卡一致。并在帐卡一致的基础上,针对输电线路、变电设备等固定资产与EAM系统中的设备进行对应,建立资产和设备的对应关系。

(2) 固定资产新增

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展竣工验收时,发起项目转资,通知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如财务、物资及运行单位人员开始进行项目转资准备,准备服务购置的设备/资产清单,如接地网、房屋建筑物等,汇总并提交设备清单至设备运行单位、资产清单至财务部门。

物资管理部门对物资合同录入采购订单分项报价,收到项目负责人的转资通知后,核对发料清单并根据发料清单形成设备/资产清单,并与运行单位所提供的设备清单进行核对。

运行部门收到转资通知后,系统外提交设备台帐给物资部门,并准备在系统中复核设备清单,并在维护完成设备参数后将设备传送至EAM。

财务人员每月定期复核项目成本支出的入账准确性,如支出类型等,收到设备传送至EAM的消息后,汇总最后的资产清单,分摊资产价值,并将资产传送至固定资产管理模块。

(3) 固定资产调拨

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填写调拨通知单,资产管理部门创建调拨申请,资产调出归口部门审批,资产调出价值部门审批,资产调出部门处理,资产调入归口部门审批,资产调入部门审批,资产调入价值部门确认审批通过增加资产。

(4) 固定资产报废

在设备和固定资产建立了关联关系的前提下,有资产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并移到退运位置,设备管理部门技术人员审核报废申请并出具技术鉴定报告,明确说明设备是否应该报废,并给出相应的报废处置建议,财务部门核对报废申请,系统自动根据资产-设备关联关系判断资产是否是部分报废,如果是部分报废,则财务部门资产会计必须输入部分报废价值,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资产会计执行报废,系统同时更新资产和设备信息,资产会计打印报废单作为资产报废的原始凭证。

■四、 应用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效果

1、 强化了存量资产的管理

从精益化管理角度讲,需要三分技术,七分管理,十二分数据,通过对存量资产的清理,首先,有助于企业提升自身价值;其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最后,有助于资产设备管理部门提升管理水平。输变电资产的清理包含了资产卡片及设备数据清理,输变电设备作为生产管理的实时数据存在于EAM系统中,准确的反映了输变电资产的实物信息,将资产卡片与设备数据建立有效关联关系也意味资产达到了输变电资产的帐、卡、实的一致。做到资产的帐、卡、实一致,为资产实现全寿命周期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

2、实现了资产与设备信息的实时对应

通过ERP与EAM系统的整合,实现资产/设备的对应与联动、资产/设备的状态实时跟踪、围绕资产运维成本的自动归集、达到资产/设备信息的全面准确;提升公司资产基础信息质量,推动资产工作管理方式从职能管理向流程管理转变,促进精益化的生产管理能力以及精益化的资产管理能力的提升;

3、优化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通过ERP与EAM系统的整合,资产管理方式 由传统的职能管理向流程管理转变,各相关单位人员通过系统完成资产/设备的新增、调拨、报废处理,促进了精益化的生产管理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第8篇

一、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9年上半年财务资产部工作主要突出三个大方面,即“紧盯资金安全不放松”、“资产盘点及报废处置”、“夯实基础,加强业务培训”。

1.“资金安全”是指资金安全运行,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确保全年资金安全运行。①密切监控加油站资金到账情况。严格遵守加油卡管理规定,储值点通过转账收款的,须经财务人员查询确认该款项到账后,储值点收银员方可为客户办理储值业务;财务人员坚持每天逐笔核对银行到账金额与销售日报现金销售金额是否一致,发现差异即时与核算员、开户银行或押运公司一起查明原因,确保资金快速安全回笼。②严格审核资金支付。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报销凭证填制银行票据,保证付款内容填写无误,避免资金支付风险。网上银行付款只限于对股份公司内部单位付款,同时严格执行“三人操作,两级审核”规定。③加强加油站资金安全管理。财务资产部坚持每月开展财务稽查工作,对加油站核算员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指导。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责令加油站当场进行整改。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财务稽查,从源头上加强了资金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

2.“资产盘点及报废处置”是要求公司资产高效运转、经营管理有效进行和资金管理效益明显。资产高效运转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实现,①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实物资产盘点。为全面掌握公司资产动态,加强资产管理,2019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河北公司资产清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清查,采取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实地逐项盘点的方式,对每项资产的规格型号、账存数量、实存数量、出厂时间、资产现状、资产存放地点、责任人等资产属性信息进行逐条核实登记,整改日常实物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巩固成果,避免资产“前清后乱”。②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对需要报废处理的资产报请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批示,已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保证了资产的高效运转。经营管理有效进行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实现。①明确目标,全面预算,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为了确保年度预算具有导向性和可行性,财务资产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加油站经理,多次召开预算研讨会,深入分析公司上年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活动,科学研判行业环境和周边市场,同时结合2018年公司发展规划,对2018年销量、费用、利润等指标进行了分解和安排。2018年公司计划销售成品油***万吨,非油业务收入***万元,非油利润***万元,商流费总额***万元,税前利润***万元。②总结成果,做好对标,持续开展经营活动分析。随着公司管理逐步加强,经营活动分析成为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使经营活动分析有重点、能聚焦、起作用,财务分析人员每月不辞辛苦,多方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运行状况、经营效率等进行比较和分析,并积极与兄弟单位开展对标,找出管理短板,提出改进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实现税前利润***万元,超额完成预算进度。③挖潜增效,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公司全年费用预算指标和挖潜增效实施方案,严格加强费用管理,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和浪费。具体做法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费用报销;费用项目按职责由具体部门实施归口管理,归口部门应对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归口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对日常发生的文具纸张费、物料消耗等费用项目实行定额管理;每月编制费用分析表,通过比较预算数和实际数,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便于改进工作,确保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商流费较预算节约***万元,同比节约***万元。资金管理效益明显主要通过充分盘活沉淀资金,努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在满足公司正常资金使用情况下,财务资产部精打细算,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资金效益:一是与建行办理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对活期存款账户资金分段计算利息,在基本存款额度(***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则按***%计息,以百万元资金计算年利息可提高近万元;二是将短期沉淀资金用于购买“周周利”保本型理财产品,一周内年化收益率达***%,较活期利率高***%,并且存期越长年化收益率越高。

3.突出的亮点是指工作中的较好之处。2018年财务资产部在努力完成基础工作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工作亮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财务资产部为了加强财务核算工作和提高核算员的基本技能,多次修订完善核算员考评细则,每月积极组织对核算员的考评工作,确实起到了提高核算员技能目标。②2018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多次下发新文件及系统升级通知,财务资产部提前谋划,积极组织员工学习新文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成品油发票开具系统升级和增值税税率调整系统升级工作。③财务资产部在详细研读并掌握了省公司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后,组织机关各部门进行培训学习, 确保省公司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能够在我单位能够有效实施。  

二、 存在的问题

1.财务工作距财务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目前财务工作更多的还是会计工作,仅仅停留在事中记帐、事后算帐,对事务发展的预见性不够,不能将工作做在前面,往往是碰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另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参与不够主动,不能深入的掌握其经营活动的特性,只能是按照公司或领导的要求报送数据、资料,在对企业经营进行分析时往往会将企业实际丢在一边,只是按照理论上的指标去计算、去解释。所以这方面的工作距财务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财务稽查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尽管2017年财务资产部开展了多次财务稽查工作,发现了并纠正了很多资金安全问题,但是由于今年工作量大,财务稽查次数还需要增加,财务稽查范围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和深入,确保财务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3.财务人员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对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就必须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鼓励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尤其是参加以考代学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核算员的检查督促与指导,搞好加油站的会计基础工作,为公司健康合规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 2019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费用控制工作。

2.保质保量地完成 2019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3.做好预算管理和经营活动分析工作。

4.坚持开展财务稽查工作。

5.做好富余资金理财工作。

6.组织实施油品、非油品以及实物资产盘点工作。

7.加强培训,培养人才,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

8.组织实施对标、追标和赶标,确保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综合竞争力和创效能力。

第9篇

【关键词】 供电企业; 固定资产; 有效管理; 途径

固定资产管理对于供电企业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资产管理得好,可以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业绩;反之则会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或导致资产流失。供电企业作为典型的资金资产密集型企业,资产量大;使用部门多;使用范围广;结构分类复杂;更新快,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因此,供电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点。

一、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资产量大,增长快

近年来,供电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成绩。比如: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利用清产核资的机会理顺资产产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等,资产管理正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但是,许多供电企业的固定资产所占资产的比重高达85%以上。仅就HD公司来讲,截至2007年底,公司固定资产所占资产的比重高达95%以上。同时,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全面落实,资产投入量逐年扩大,公司每年各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均在逐年加大,固定资产年均递增幅度达 20%以上,对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管理部门多

固定资产是供电企业生产运行、开拓市场的物质基础。在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中,先后涉及发展策划部门、基建部门、财务部门、生产部门、物资管理等众多部门和单位。各个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固定资产管理的某一阶段或者某一方面的管理维护职能。由于资产管理部门多、环节多,使得固定资产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管理内容单一

单纯的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忽略了固定资产的源头管理,没有从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的角度全面考虑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没有实现从固定资产的规划、购建、使用、维护、改造直至报废的全寿命周期的流程化管理。

(四)资产变动频繁

一是新增固定资产。供电企业围绕建设坚强电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逐年加大,新增资产量大,固定资产基础资料不完整。表现在固定资产统计口径不一致,称谓不一致,内容不详尽。二是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因扩建、技改、大修、中小修和日常调换,实物资产变动频繁,特别是附属固定资产的更新更加频繁,资产变动的频繁使得固定资产卡片和实物资产存在差异。三是固定资产迁移变动。经济发展加快了城市和农村建设的步伐,一些线路和供电设备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负荷需要和城市、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架空线“入地”改为地缆、随城市道路规划拆除等现象非常普遍,固定资产变动相当频繁。而固定资产管理没有形成闭环管理,势必造成账、实管理脱节,资产卡片信息不实的情况。

(五)固定资产来源渠道多

资产来源包括大基建工程、技改工程、营销工程;用户移交资产、其他单位调入资产;还有维护和大修损益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多渠道形成的资产给固定资产管理带来了难度。

二、开辟固定资产有效管理的新途径

针对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要想改变和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就必须改变固定资产管理的模式,形成资金管理、物资管理、工程管理等一整套的管理流程,实现各个系统的闭环管理。

(一)加强内控建设,规范流程管理,全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供电企业的各个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就必须做到用资产与管资产相结合,必须做到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必须与企业的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一是供电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政策,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制定固定资产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手册,从而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二是采用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和格式,保证一物一卡,增强折旧计提的准确性,切实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三是结合固定资产全寿命过程管理要求,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关键流程(例如设备增加、出租、报废流程等),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完善和优化,从根本上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四是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要自觉履行资产管理责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各个层次的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执行以后成效显著,做到用资产与管资产相结合。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行为,做好固定资产全过程管理

1.资产购建管理。新增固定资产严格履行交接验收程序。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部门)根据国家建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束后及时将工程验收通知单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竣工决算报告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如果竣工决算报告未能及时编制完成,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投运报告、工程概预算等资料暂估资产价值,转增固定资产,待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根据决算金额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及时分解资产卡片。工程完工决算后,生产技术部门对设备进行盘点、验收并按其管理权限由使用保管部门填制领用保管手续。

零星购置固定资产,由经办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计划组织实施。资产购入后,及时办理资产验收、交接手续,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零星购置固定资产需要安装的,安装完成后转增固定资产。以无偿调入等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根据固定资产调拨或交接清册,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在调拨单或交接清册上签章,然后财务部门据以办理增加资产转账手续,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衔接,确保“账、卡、物”的一致性。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生产管理系统为基础,对资产管理流程进行再造,使各业务部门间信息更加通畅,联系更加紧密。一是工程部门是资产管理和账、卡、物相符的源头,在项目竣工后,工程部门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提供“设备清单”组织工程验收;生产部门或设备运行部门,对照工程部门提供的“设备清单”,根据固定资产目录资产名称等资产信息要求,负责对设备的所有信息的填报和投运移交实物资产进行现场核对;财务部门最终按每项资产竣工决算实际价值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努力从源头上保证新工程项目转资后,账、卡、物一致。二是设备进入生产投运阶段,加强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衔接,实时记录资产变动所引起的价值变化。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抽查盘点,以确保“账、卡、物”的一致性。

3.强化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流程。出现因技术的更新等原因需报废的资产,或是运行年限到了需退役的情况时,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处置权限进行审批;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好的报废申请表启动资产报废工作。资产报废后并不意味着资产信息的消失,该报废资产的卡片永久性的保存着,并建立报废资产台账,依然可以查询报废资产的历史数据。

4.依法合规,规范操作,做好固定资产处置工作。随着电网建设速度的加快,每年投入的基建、技改、设施配套等项目工程数量巨增,这样,有相当一部分设备要在改造中退役。对退役资产,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由专业部门严格把关、逐条审核、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对可再利用资产作备用设备安置并建立相关台账;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报批,经专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残值回收的管理,成立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机构,财务、生产、纪检、审计等部门对残值回收过程进行监督。

5.加强考核力度,确保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切实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可信,供电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发现的账实不符、盘盈或盘亏等资产,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账”、“卡”、“物”一致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将抽查盘点机制与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机制有机结合,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量化考核标准,使资产管理融入到日常管理之中。

(三)加强有效资产研究,规范资产基础管理,改善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

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控制无效、低效资产的产生、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资产是企业管理中的一环,需要通过细化管理来实现。一是开展对有效资产研究。针对供电企业资产总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等情况,认真研究固定资产运行效率,通过摸清家底和现状分析,探索提高资产有效性的途径,为搞好资产经营奠定基础。二是规范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资产管理环节的监控,努力降低资产运营成本。

三、应用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效果

由于电网公司的经营特性,决定固定资产存在地域广、规模大、数量多、变化快的特点,因此,固定资产管理历来是电网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难点。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从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变原有资产管理流程,强化过程控制,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了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实现了资产管理理念变革和创新

传统的管理思路是:财务只是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部门只是资产的实物管理,存在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管资产与用资产脱节的状况。固定资产管理的新要求: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将资产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的责任进行有机统一;二是延伸固定资产管理控制范围,从项目的前期可研阶段,一直到资产的退役和处置;三是资产管理要与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

(二)明确资产管理职责、固化资产管理流程

在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应用基础上,对资产管理流程进行规范,重新规范和设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流程,跨部门协作的流程管理方式替代了原来部门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新颖的现代化流程管理理念得到落实,使各业务部门间信息更加通畅,联系更加紧密。同时,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从源头上控制和明确资产使用和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各类资产在每个环节中的负责人和相应的流转单据。按照资产管理相关流程,可以确保资产在各个阶段都做到有人负责。

(三)职责和考核措施双落实,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建设施工、采购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部门资产管理的责任。根据流程再造需要,各管理部门相应增设资产管理机构和专责人员,再与各责任部门的量化考核标准配套,虽然资产在实时动态更新,但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了资产“账”、“卡”、“物”的一致性。同时,配套出台抽查审计等办法,使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得到落实。

(四)资产管理执行力度和控制力度得以加强

通过制定和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和流程,极大提升了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例如规范管理流程后,及时转资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完工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时间提前及时、数据准确可靠。生产技术部和财务部分别负责卡片的生产信息和价值信息,从源头上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资产管理为企业赢得显著经济效益

在正确区分有效、低效和无效固定资产,实施固定资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处置无效固定资产,对报废固定资产价值较大的资产,全部采用了招投标等形式,降低了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对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到供电企业的方方面面,是一个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的管理体系。通过确立科学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机制,使得财务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使管理做到法制、机制,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蔡光.探索电力资产全寿命财务管理的思路.华北电力财务与审计,2007,(5).

第10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监督和营运体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促进企业加强账务管理和会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二、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守财务规章制度,能够自觉维护出资者的权益,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经济、财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具有财会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财会岗位上担任十年以上财务主管,并具有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职务任免与管理

第四条财务总监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推荐,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按一定组织程序予以委派,负责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管。

第五条对财务总监实行统一管理、定期轮换、年度考核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期满由委派机构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财务总监可同时兼任外部监事。

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再担任财务总监:

(一)委派期间因违法乱纪、渎职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因监控、审核、操作失误,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三)不坚持原则,不如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参与公司在账目上弄虚作假的;

(四)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或个人借用公款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五)经委派机构考核不称职的;

(六)患病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四、岗位职责

第九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权:

(一)列席董事会会议、可查阅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提出财务管理、运作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二)对规定事项与经理进行联签;

(三)监督检查企业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实施;

(四)定期向委派机构报告企业资产、效益和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不能有效制止的,应向委派机构报告;

(五)财务总监在市国资办对公司进行考核审计前,提出书面意见;

(六)委派机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

(一)对委派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活动依法运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对公司的违规行为知情不报、不加制止,甚至主动参与的,应承担主要责任;

(三)对在工作中,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监管工作失误、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1、公司上报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失真,应与公司法人共同承担责任;

2、对公司国有资产的流失承担相应责任;

3、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4、对公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承担相应责任。

五、联签制度

第十一条财务总监对以下事项与经理进行联签,主要包括:

(一)公司重大对外负债事项;

(二)公司资产处置事项(转让、出售、拍卖、改制剥离等);

(三)公司呆帐、坏帐及资产盘盈盘亏处理方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五)公司通过银行办理转往港、澳、台及境外的资金转账结算事项;

(六)公司一次性提取大宗现金30000元以上事项;

(七)公司对外单位及下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抵押、质押事项;

(八)公司超过年度预算的费用支出事项;

(九)其他需要实行联签的重大经营事项。

第十二条为保证联签制度的严肃性,凡属联签范围的事项,公司有关部门处理业务或请求付款时,在经理或有关人员签字后必须送财务总监联签。若逃避或抵制联签,经发现后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六、考核奖惩

第十三条财务总监的考核由委派机构负责。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意见记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11篇

关键词:信托业;监管;混业模式;资本金要求;净资本

一、国际信托业监管方式

在美国以及英国,信托业从最初发源就与银行紧密相连,大多所谓的信托公司其实就是我们熟悉的商业银行,大的银行集团都有信托业务部或经营信托业务的子公司;在日本,一直以来银行也对信托业进行监管。

(一)英国

现代信托业起源于英国,并在英国形成了信托制度和发达的信托业务。它们对英国乃至世界的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而持久的影响。

目前,个人受托业务占英国信托业的绝大部分,业务占比达到八成。法人受托业务基本上由银行和保险公司这两种金融机构来兼营,在英国,没有专营机构来处理法人受托业务。该项业务绝大部分由英国四大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集合投资计划、年金信托和单位信托。

1997年之前,英国的信托业监管借鉴金融监管的经验,实行的分业监管的模式,自律组织的指导协调发挥着重要的监督职能,是单层多头监管模式的代表。分业监管存在效率低下的弊端,为了克服上述弊端,1997年在英国,废除了多头金融监管体系,成立了金融服务监管局来对英国的信托业实行统一监管。通过这次改革,信托业的行业协会的影响力仍然很大。在英国,信托业的行业协会主要指投资管理协会,主要是由年金管理公司和银行、保险公司、投行的资产管理部门以及资产管理公司来构成。

(二)美国

美国信托业监管的特点体现为“双层多头”。“双层”指监管机关和立法依据,可分为联邦监管、联邦立法和州监管、州立法两个层次。“多头”指信托机构和众多监管主体,在联邦这个层面,由通货管理署、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机构组成监管机构,州监管机构主要指各州银行管理部门。这些监管机关的依据是联邦或州立法,从而对所辖注册信托机构进行监管,形成了复杂的交叉管理关系。

为了协调多头监管造成的体制和法律上的冲突和矛盾,1979年美国成立了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来对美国的信托业进行统一监管,并制定了适用于美国的信托评价体系。

该信托评价体系从五个方面对美国的信托活动进行评级。这五个方面指:

管理信托资产的能力;

运作资产、控制风险和审计的充分性;

收益的质量和水平;

对制约性文件、现行法律(包括自营和利益冲突方面的法规)的遵守程度;

信托资产的管理。

(三)日本

日本信托业属于“集中监管”的体制,一直以来监管权非常集中,日本信托监管机构一直对日本信托业的发展进行着引导和监管。现在,日本信托业的监管机构是归属金融厅监管局下辖的银行一部与城市银行、长期信用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同属一类。

在日本存在信托业协会,属于业内的自律组织,但该协会并没有监管职能,完全是民间机构。协会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向公众普及信托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信托行业内的沟通交流以及加强信托研究。

二、混业模式下国际信托业资本监管状况

国际上信托业基本是作为银行业中的一个业务类别而存在,在资本监管方面,附属于大银行的信托业务部门、信托公司或者同时经营银行业务的信托银行均遵循银行业资本监管规范和报告要求;在银行集团合并报告中,也将信托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合并报告。在巴塞尔体系下,信托业务作为银行的一项表外业务遵循表外业务资本要求的规定,而对大量规模较小的信托经营机构的资本监管相对较为简单。

(一)美国信托业对于资本金的规定

美国每个州对于信托机构的资本金要求是不同的,但是普遍起点不高,并且要求非常灵活,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要求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成正比

美国对信托从业机构的资本金要求不高,呈现的特点是该州的经济越发达,则该州的资本金要求就越高。像美国经济发达的爱荷华州和德州,资本金要求分别是1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而对于经济不太发达的内华达州和新罕布什尔州,资本金要求分别是30万美元和25万美元。

2、资本要求与业绩水平和业务类别挂钩

明尼苏达州规定最低资本金为50万美金,在此基础上,需要增加20%左右的附加资本,这个比例根据信托机构的业绩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在某年内,信托机构的业绩达到了监管的要求,则按照规定对信托机构增加附加资本。

在阿拉斯加州,信托机构的资本金是30万美元,会根据信托机构的业绩水平来追加10万美元的附加资本。明尼苏达州规定对资本金的要求是1万美元,信托机构只办理办理遗嘱、遗产管理等业务。

3、资本要求与所在地的人口挂钩

在马塞诸塞州,资本金的要求和信托机构总部所在地直接相关。如果当地人口超过5万,资本金不能低于20万美元,人口低于5万人的,资本金要求为10万美元。对于1993年9月以前取得许可证的信托公司,阿拉斯加州根据总部所在地的人口数量,进行最低资本要求的规定。加州规定,如果信托机构总部设在超过10万人的城市,信托机构除缴纳正常资本金,还要向州银行管理局多交存20万美元作为附加资本金,还要将信

托资金总额的5%作为风险资本准备。

美国在信托机构资本金要求方面具有灵活性,这个来源于美国联邦制度规定。各州有管理属于本州经济事务的额外立法和司法权力,这种合理性值得我们借鉴。

(二)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于资本金的规定

1923年,日本的《信托业法》第二条对信托机构规定,必须具备100万日元(其购买力相当于2000年的5亿日元)以上资本额;中国台湾《信托业设立标准》第三条规定,机构的实收资本必须达到50亿新台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1997)》规定,受托人或代管人的实收资本非分派资本储备最少为一千万港币或等值外币。中国大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在其注册资本中,应拥有不少于1500万美元的外汇。

三、国内信托业资本监管历程和基本模式

(一)历次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2001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颁布《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6月5日央行修订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1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颁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并废止了央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无论是2001年到2002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还是《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都对信托(投资)公司有最低资本要求,并对开展相关风险业务如投资、融资租赁、同业拆借、贷款和担保等业务的资本要求进行了规范,虽然资本监管的体系尚不完整,但也基本确立了信托经营风险与其资本挂钩的机制,在控制信托业务风险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建立

在借鉴国内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以风险资本和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的基础上,银监会2010年8月颁布《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以及之后的银监发[2011]7号文《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通知》、11号文《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14号文《关于做好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及信托产品营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资本或业务监管规范的陆续推出,为国内信托业确立了以净资本、风险资本和风险控制指标为核心要素的资本监管框架。

该框架以净资本指标为核心,实现了对信托公司潜在风险特别是流动性风险的动态量化监控:该框架辅以风险资本核算,实现了对信托公司大量信托业务(表外业务)通过不断调险系数进行动态风险计量,监控信托业务的系统性风险;该框架对风险控制指标的规范,使信托公司的净资本水平与其业务准入、监管措施挂钩,使信托公司各项业务风险与其风险拨备相匹配,使信托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双重约束下,共同防范超出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盲目扩张行为,特别是高风险业务的盲目扩张。

同时,建立了资本监管体系和信托公司分类评级体系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关联关系。监管评级体系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等五个方面将信托公司分为六个级别,同一级别中又分为A、B、C三档。不同评级的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中的风险扣减系数和风险资本计算中的风险系数执行不同的标准。

四、国内信托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资本监管的基本思想和重要意义

(一)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资本监管体系。上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监管部门已经充分认识到,通过加强对净资本为核心指标的监管,对于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控意义重大。欧美主要国家和亚洲的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都迅速建立起以净资本为核心监管指标的监管体系。中国首先对于商业银行进行净资本监管,2006年通过颁布《证券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对证券公司实施了净资本监管。通过这种监管办法收到了非常好的监管效果,有效地抑制了证券公司的风险,使监管机构的思路和理念向金融机构和社会进行了非常好的宣传和传播。

(二)通过净资本管理弥补信托监管工具自身的缺陷。中国的信托业发展迅猛,行业资产规模持续膨胀,公司业务模式不断转变,业务创新不断开展。由于上述原因,中国的信托业的监管环境已经逐步优化。2007年以来,信托公司资产规模扩张非常迅猛,平均管理规模达到400亿,一些信托公司规模扩张超过净资产规模的50倍,最高的规模达到净资产接近200倍。然而,大多数信托公司的内部风控和管理能力并没有随资产规模的扩大而相应的提高和改善,单体信托业务风险依然大量存在。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监管当局对于目前的银信、信政和房地产信托业务下发了风险提示,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在年底,银信业务规模仍然高达1.32万亿元,规模为近年来最高。

上述事实充分表明,由于目前中国信托公司普遍缺乏基本的风控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监管当局必须以净资本为核心监管指标对信托公司加强监管和约束。

(三)监管当局重建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监管效率。

监管当局新办法的出台,推动国内的信托公司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风险防控体系。监管机构通过加强对净资本等核心指标的监控,对信托公司加强压力测试等多种手段,实现了对信托公司风险的有效监控。此外,监管当局对于信托公司也加强了事前的风险监控,加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监管机构通过运用差异化的风险系数对信托机构进行引导,信托公司也会选择差异化的发展方式,使监管机构的意图更加坚定的落实。通过一系列措施,使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得到了架构,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监管效率。

(四)加强分类监管,推动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提高监管效率。

第1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电力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及不断增值,提高资产的营运效率,增加资本积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电力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主要生产资料,各单位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掌握各项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健全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清查盘点等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和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更改、检修和出售、无偿调拨、盘盈、盘亏、报废、租赁、投资等事项,均需按财务管理权限及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与归口相结合的原则,省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分工权责管理固定资产。

第六条         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部门,从价值管理角度确保帐卡相符,以保证资产的完整。

(一)、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价,按规定提取折旧,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

(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查,参与盘查清点;

(三)、会同和参与有关部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四)、按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资金情况,提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购建和更新改造规模的意见;

(五)、参与固定资产检修计划的制订,并监督检修费用计划的执行;

(六)、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资产保险和残值回收工作。

(七)、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的资产保险由省公司负责办理,委托省公司经营管理的参股公司其他单位原则上也由省公司统一办理。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门是生产性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确保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保证卡物相符,协助组织清查盘点并检查其使用效益,对闲置多余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二)、制订和贯彻各项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各种技术管理制度;

(三)、审核和统筹安排各项固定资产的检修、改造、更新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基建、更改及检修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其投资效益;

(五)、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废、停用、拆除、租赁及内部转移等工作;

(六)、负责各项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管理,制订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调度部门负责主管调度通讯系统的固定资产,掌握其实物动态和技术管理。

(一)、负责调度、通讯各项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并检查其使用效益,对闲置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二)、制订和贯彻上述资产的运行、维护等技术管理制度;

(三)、提出上述资产的检修、改造、更新意见,交生技部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基建、更改及检修工程有关调度、通讯部分的竣工验收,检查其投资效益;

(五)、审查有关调度、通讯系统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废、停用、拆除、租赁及内部转移等工作,转生技部门审核。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分工主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掌握其实物动态和维护保养。

(一)、负责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及效益,对闲置多余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二)、制订和贯彻上述资产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三)、提出上述资产的检修、改造、更新意见,交生技部门统筹安装,经批准后组实施;

(四)、审查有关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停用、拆除、租赁及内部转移等工作,转有关部门审核。

第十条         物资供应部门是采购固定资产的职能部门,参与和进行资产的购建、出售、报废、清理等工作,发挥资金的最好使用效果,负责维护、保管好在库的资产。

(一)、负责按批准计划,采购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和领退手续;

(二)、妥善保管在库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证其完好无损;

(三)、办理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租赁和报废资产的清理、残值回收工作。

第十一条各基建(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是负责按批准的工程计划和概算进行建设并负责工程的质量及如期完成。

(一)、在建设期间对原有固定资产因工程需要需拆除或报废时,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二)、工程竣工资产移交时,要开具移交清单随实物移交。并在规定期限内,编竣工决算送审,移交清单应与竣工决算一致;

(三)、在建设期间,部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因工程需用,应即开具清单移交给生产单位,并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部门(各领用单位)是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负责所管理的资产维护检修,保证资产的安全健康运行。

(一)、对固定资产卡片(副本)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并需及时办理各项增减、变动手续,并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二)、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资产的保管使用落实到人;

(三)、经常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查一次,保证帐卡物相符。发现卡物不符,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三条   由于各单位机构设置和分工不尽相同,各单位在制订管理办法时,可适当调整和补充,并将各自制定的管理制度(办法)报省公司。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和分类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述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单价在两千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价在两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非生产、经营的设备、工具等。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一般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列入固定资产的附属设备。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按《华东电网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执行。凡列入目录的资产,均属固定资产,不受单位价值限制。

固定资产的帐卡登记以目录所列的登记单位为计量单位。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土地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七大类。

各大类下再以基本属性,按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类别分类,进行管理和核算。其属性分类为:

发电及供热设备、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线路及设备、用电计量设备、通讯线路及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水工机械、检修及维护设备、生产管理用工器具、运输设备、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房屋、建筑物。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和计价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按审批权限及批准的计划进行。不论何种资金渠道增置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必须由企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建设单位移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按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所确定的价值计价。

改、扩建工程如在原有资产基础上进行,按原有价值加上改、扩建费用,减去拆除部分的变价收入计价。如推倒重建,则按新工程决算计价,原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理。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计价。

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售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或按市价),加包装运杂费和安装调试成本计价,其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入累计折旧。

(三)、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四)、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帐面原价(不包括安装费用),加上新发生的包装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用计价。同时按已提取的折旧,计入累计折旧。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同时按其新旧程度计入累计折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和安装费调试费等计价。

(七)、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按所附票据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帐面值不得随意变动,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可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

(二)、根据国家规定,对用于投资的固定资产由双方协议作价;

(三)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或拆除附属设备、调整原资产价值;

(四)根据已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来固定资产的计价有错误,必须更正。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减少与清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减少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固定资产一律实行有偿转让;

(二)、各单位按财权划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对闲置、多余的等固定资产出售,其价格应按规定进行评估,合理作价,一般不应低于净值。

在出售时,由资产主管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出售单,经批准后,作为开具发票的依据,并负责收回货款。财务部门据以减少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三)省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经省公司年批准可实行无偿调拨。

固定资产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无偿调出时,保管使用部门根据批文填具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双方签章交财务部门减少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四)、有偿调拨的计价原则是,新设备按帐面原值计价,旧设备按固定资产净值计价,技术性能尚好的设备按质论价。

(五)、固定资产无论有偿或无偿调拨,均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省公司所属单位,由省公司审批,基层单位内部固定资产转移由企业自行建立审批制度。

每一单位帐面原值在十万元以上者,由省公司转报华东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审批。

(六)、用户投资兴建的专用输变电设备和地方投资兴建的农用输变电设备,建成后因供用电管理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报省公司批准,移交给电力系统统一管理,实行无偿调拨。电力系统建成的输变电设备,无偿调拨给系统外管理,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凡属大型施工机械、50000千瓦及以上的发电机组、220吨/小时及以上锅炉、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和30000千伏安及以上变压器的对外调拨,均需报国家电力公司审批。

(八)、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列入营业外收入。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在下列情况下,可申请报废:

(一)、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机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修复费用太大或修复后使用年限不长,经济上极不合算;

(二)、腐蚀、损坏严重,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毁损无法修复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又无法整治的;

(四)、已淘汰的高能耗、低效率产品,无另配件供应,不能利用和修复的;

(五)、国家规定报废的;

(六)、进口设备不能国产化,无配件供应,又不能修复使用的。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

(一)、已满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申请报废,每一登记单位帐面原值在二万元及以上者,报省公司审批。其中凡属主机设备的报废,由省公司报华东集团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备案。

(二)、未满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申请报废,必须查明情况,分析原因。每一登记单位帐面原值在一万元及以上者,报省公司审批;在十万元及以上者由省公司转报华东集团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审批。

(三)、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报废申请由使用和保管单位提出,经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技术鉴定后,填具意见,由各单位按财产划分权限规定申报。

已批准报废的资产,应由物资供应部门统一管理,作好处理记录。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盈亏,应由原使用保管部门查明情况,分析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填具固定资产盘亏单,经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按财权划分规定申报。经上级及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进行财务处理。

由于盲目采购,造成固定资产闲置出售和管理不善造成报废、盘亏的,应追究有着责任人员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发生固定资产报废、盘亏、毁损等财务损失 ,需按财权划分规定申报,经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并同经税务机关批准,每年度发生100万元以下,需经地市国税局批准,每年度发生100万元及以上,需由省国税局批准后方能税前列支。

第六章         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

第二十五条  计算折旧的依据为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采用分类折旧办法提取折旧,提取的折旧计入成本,不得冲减资本。

固定资产折旧实行按《华东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分类、年折旧率表》计算、提取的办法。折旧年限和折旧率上表分类折旧年限与折旧率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进行股份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第二十七条  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四)、生产车间安装或存放备用的设备;

(五)、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或以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六)、新建水力发电厂先期竣工的堤坝、隧道和火力发电厂先期竣工投产的若干机组共同使用的厂房、建筑物以及其他生产设备;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一)、土地;

(二)、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四)、已提足折旧但仍在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提前报废或淘汰的固定资产;

(五)、按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六)、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七)、破产、关停企业固定资产;

(八)、国家规定的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  省公司所属分公司、分支机构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应全额上交,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和改良性支出。各项工程使用折旧必须报省公司批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修理的费用:按月将实际发生额计入修理费用。大修费用应按大修管理办法编制的计划经批准后,按项目进行控制。

部分大修项目,如水库大坝、灰场、输电线路等,如修理费用数额巨大,经省公司批准,可在大修间隔期内:分期计入有关费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租赁和投资

第三十一条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同样管理,需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计提折旧。

以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根据合同、协议由承租主办部门按期通知财务部门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协议其所有权属我公司时,转作公司资产。

第三十二条  由于技术更新等原因多余、闲置及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经资产主管部门审查,按财权划分规定批准后出租给其他单位。资产出租时应订立合同(协议),明确出租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租赁期限、租赁费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及修理费用等双方权责。出租主办单位负责资产交接;租赁期间经常了解资产使用保养情况,通知财务部门按期收取租金,合同(协议)期满进行资产验收收回等事宜。

第三十三条  以固定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根据财权规定审批。

投资时与对方订立合同(协议),明确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和价值;投资后的权、责和各有关事项,据以遵照执行。资产价值应由国家认定的评估机构重新评定。

凡使用房屋、土地及其他固定资产入股合作、合营的企业应按合资、合作签订的协议或经营章程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获取资产权益,以保证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

第八章         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卡片是管理固定资产的重要工具,是实物动态、表态管理的纽带。在资产增加时由财务部门会同生技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按一物一卡填制。卡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存财务部门进行明细核算,副本两分,一份由资产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交使用保管部门。副本可根据需要多设几份,供有关单位或部门使用。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卡片应纪录下列内容:

(一)、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和数量;

(二)、资产原值和加上安装费用后的总值,及其变动情况;

(三)、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数量和原值,及其变动情况;

(四)、资产启用时间和保管使用单位;

(五)、累计折旧情况:包括建卡时已提累计折旧及调整折旧额,年折旧率及其变动情况,停提折旧情况等。

(六)、固定资产卡片编号,编号可用10位数,前六位为固定资产的代码号,后四位为各单位固定资产的顺序号,资产增加时,顺序号增加,资产减少时,其缺号不再补充,在资产实物上可装订牌号,牌号与资产顺序号一致,以便卡物核对。

为今后适应电算化管理,编号方法可根据固定资产电算化管理要求规定确定。

财务部门保管的卡片正本,要及时补充各项应填资料,以加强静态管理和计算单项资产的累计折旧。

第九章         受委托管理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受委托管理的固定资产是指产权非本公司所有,而接受委托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资产。

对受委托管理的发、供电资产,其生产运行应纳入电网统一调度的范围。

第三十七条  受委托管理时,应订立合同(协议)明确下列事项:

(一)、委托管理资产的名称、型号、制造单位、数量及其价值。

(二)、委托管理的责任范围和委托管理期间突发事项的处理办法。

(三)、大修、更改等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决算审定办法及资金来源。

(四)、运行、维护、日常修理等费用支付办法。

(五)、委托管理费用的数额和支付办法等。

华东集团公司内部资产委托管理时,另订办法明确。

第三十八条  受委托管理的资产均应按委托合同(协议)所列资产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卡片,分别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据以管理资产的动静态,并作为与委托方核对依据。

第三十九条  目前已受委托的农电资产应按规定按月提取农电维护基金,在该项资产的维护基金达到原核定的价值时,按合同(协议)规定转作自有固定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