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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安全整治方案

时间:2023-02-10 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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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安全整治方案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文化旅游安全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全区重点文化旅游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企业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建设,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规范制定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措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

1.加强旅游包车管理。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设置“导游专座”,重点督促旅行社加强境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与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2.强化景区及周边客流管控。旅游高峰期要积极协调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交通,快速疏解客流。督促A级旅游景区依法核定并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科学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分流方案,优化游览线路。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3.抓好火灾防控工作。联合消防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疏散指示和应急指示灯,消防“四个能力”是否掌握,电气线路老化情况。督促山岳型A级旅游景区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控。督促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求导游人员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督促旅游星级饭店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和保存关,完善卫生防疫消毒、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施安全,督促各企业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监控设施确保完善有效。

6.做好出境游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加强出境旅游产品安全审查,持续做好产品质量把控,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立即下架。督促出境组团社加强领队安全教育培训,主动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时关注外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预警提示,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7.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雪情预报,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雪情团雾严重的区域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夏季、冬季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推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消防、特种设备、反恐防爆等实训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周密部署辖区三年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辖区文化旅游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文化旅游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文化旅游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文化旅游安全整治行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第2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党w、ZF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地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对盟市、高校学校安全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健全地方ZF的领导责任、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2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和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责任处室:人事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二)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法规文件纳入各级教育部门、高校党w(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培训等形式,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w、ZF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学校建立教职员工安全业务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教育教学有关要求,不断师生提升安全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w、学校安全管理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三)推进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推动地方ZF落实安全投入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学校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条件。制定出台学校安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管理、事故处置、责任追究等行为。加强高校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学校安全管理提供人才支持。以学校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和连接公安部门的应急报警系统,实现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信息化。(责任处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高等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建立安全隐患“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消账闭环管理。推动各级建立学校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应急、市场、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综合治理,形成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五)推进应急处置能力体系建设。

全面修订完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制度、程序。严格落实学校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学生与思想政治工作处、科技与信息化处)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重点,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严管严控食品经营风险,坚决防范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四D”、“六T”厨房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全覆盖建立,创造条件推进家长陪餐制度实施;*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年,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实施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达到*%以上。(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体育与卫生艺术教育处)

(二)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微型消防站建设为重点,*年,集中解决一批校舍消防验收问题,完成校园消防通道清理、划线标识和畅通工作,重点部位微型消防站全覆盖,中小学全面启动消防操活动;*年,城市校舍消防未验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城市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中小学消防操活动全面开展;

*年,全区校舍消防未验收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消防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校园微型消防站达到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专业管理人员满足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消防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各有关业务处室)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

以“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年完成中小学与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城市校园“护学岗”“四个*%”的基础上,*年,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达到*%;*年,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完全实现“三个*%”。

以建立和完善学校联席会议机制为重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月会商机制、定期通报机制、联合整治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文化环境、食品卫生环境、交通环境整治,形成常态化护校安园工作合力。(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四)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管理责任,形成从购买、储存、使用、监督到废弃物处理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体系。*年,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现状,摸清底数,建立危险源电子台账、分布图,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年,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机制,改善重大危险源储存管理条件;

*年,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建立,日常管理职责明晰,运行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关管理人员、科研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周)制度常态化,建立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机制。(责任处室:科技与信息化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

(五)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继续推动各级ZF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推动校车制度实施。协调配合应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持续开展拉载学生车辆、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非法校车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加强对驾驶人和随车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测,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处室:学校安全管理处、督导室)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动员部署(*年*月-*月)。

制定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级教育部门、高等学校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分工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全面部署和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年*月至*年*月)。

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集中攻坚(*年全年)。

在全面排查、建立“三个清单”的基础上,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要对梳理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细化责任和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整治、系统整治和综合整治,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社区(村)和企业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社区(村)书记岗位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街道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街道监管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各社区(村)和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街道理论中心组和各社区(村)以及相关企业安排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街党工委和各社区(村)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压实安全责任。不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动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突出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负责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1年底前,街道、各社区(村)和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相关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到位,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三)冶金工贸安全整治。一是在工贸行业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双重预防工作,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二是在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的重点领域,推进“双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风险分类分级管控警示制度,通过三年时间,我街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的小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达到100%。三是突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工贸行业危险源监管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企业每年组织一次或参与观摩应急演练,提高自救实战能力。

(七)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完善停车资源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二是配合行管部门针对高层建筑、养老机构、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紧盯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力量建设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家庭加工作坊、城乡接合部、乡村等领域,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对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以及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重点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健全完善各社区(村)及企业消防组织机构,着力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五是各社区(村)加强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六是各社区(村)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按程序制定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及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社区(村)对本辖区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区(村)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报送街应急服务站或相关行管部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落实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三)不断提高保障能力。要强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督促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

(四)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各社区(村)配合行管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部署暨省安委会2020年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视频会议、市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和江安委办文件精神,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8月7日县供销社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根据委办﹝2020﹞45号文件精神,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县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所属房产,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一是日用品超市,是否销售烟花爆竹;二是农资配送中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闲置破损房产,是否危及过往人员、车辆安全。

三、工作安排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单位对所辖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所属房产开展风险排查。(二)集中整治阶段(从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县供销社对各单位开展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供销社组织开展对整治后隐患点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畅通。(二)强化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场镇逢场,在门市悬挂安全生产主题标语,加强安全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安全意识。(三)严格绩效考核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未按照要求开展,将扣减2020年目标绩效。

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组,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各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督促落实,下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负责定期调度各乡镇、开发区、局属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相关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养老机构至少打造3处行业标杆单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表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今年印发《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民政部门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牵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时间安排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上报排查及政治结果,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召开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梳理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第6篇

城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汇报

市局牵头制定了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卢光智局长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议,按照时间节点,亲自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扎扎实实推进整治工作,局属各部位均制定了具体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活动开展以来,市局牵头出台“防风险、除隐患、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全隐患拉网大排查实施方案、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局属各部位总计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12次,市局采取不同形式的督导检查20次,制定下发各类通知、督导单50余份。

市政中心共排查大同路、北辛路、善国路、府前路、益康大道等道路路沿石、人行道花砖损坏、路面破损等安全隐患共计26处,排查城区路灯损坏隐患16处,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管理人员立即进行了整改维修,共计更换损坏人行道大理石、透水砖共计2000余平米,维修路面约10000平米,更换路沿石500余米;处理龙泉南路、青啤西路、大同北路、通盛路、北关街等道路路灯线路故障60余处,维修善国路、府前路、荆河路、北新路、塔寺路等道路路灯180余盏;

环卫中心对作业车辆逐辆进行了安全排查,排查垃圾中转站10座,消除安全隐患10余处,教育路段保洁人员50余次,责令1处公厕管理人员取缔乱扯乱挂电线行为。

园林中心排查特殊作业车辆安全隐患20余辆次,对涉水广场隐患排查8次,消除隐患6处,共剪除道路两侧枯枝断枝100余处,处理折断树木8株,修剪阻碍行车的红叶石楠、冬青等观赏苗木约600余平方。

各执法中队合计排查门头广告破损、架体生锈30余处,目前已整改完毕。对辖区升级改造的户外广告安全管理进行跟踪督导。开展燃气安全检查10次,并对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小煤气罐进行食品加工处理的商贩进行取缔,共取缔摊点100余次。持续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共清理校园周边流动商贩30余家并证据保存煤气罐10个,三轮车5辆。加强游园、广场的管理力度,取缔存有安全隐患的碰碰车20余辆,取缔小食品摊点200余处,氢气球摊点8处。

第7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Q-Two”为你整理了这篇“三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亳州市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查短板、补弱项、强攻坚,有效杜绝专项整治形式化、表面化、一般化,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责任”上再压实。今年以来,召开2次市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3次专题会议,调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攻坚之年”重点工作,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三年行动做深做实。

二是“措施”上再完善。印发《亳州市“1+2+2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明确24项重点攻坚任务和3个阶段攻坚目标。同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梳理工作中存在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71个,及时建立突出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彻底解决集中攻坚“攻什么、谁来攻、如何攻”等问题。

三是“督导”上再加力。制定《亳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督查暗访工作制度》,以市安委办、工作专班为主体,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考核办等单位开展联合督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持续推动“攻坚之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突破。对工作推进不坚决、不到位的,约谈有关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市安委办组织开展了7轮专项暗访督导,发现问题和隐患500余条,下发通报5期,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1部。

第8篇

按照《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三聚焦三落实三提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工作要求,以“三聚焦、三落实、三提升”专项治理为主线,以“排风险、治隐患、遏事故”为目标,严格履行“党政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广泛发动教职员工“齐抓共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基本原则

1、聚焦建党100周年,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防范能力。幼儿园立足学前教育工作重心,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政治中心活动,立足岗位、齐抓共管,确保幼儿园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聚焦三年专项行动,落实整治任务,提升整治能力。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的任务要求,持续推进幼儿园安全隐患的自查排查能力,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3、聚焦季节工作特点,落实管控措施,提升治理能力。针对季节特点,针对防汛期,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等重要时期,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检查排查实效,坚持人人守责、层层负责,全面提高执行力,提升可控力。

三、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安全生产’三聚焦、三落实、三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教学、后勤负责人副组长;厨房管理员、保健医老师及教学组长、保育员组长、安保人员为成员;统一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立安全管理检查排查工作小组,后勤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的检查排查和专项治理实施行动,并做好通报、总结等事项。

四、治理内容

重点开展对教室、厨房、综合楼等公共场所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性能的检查排查;针对幼儿园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规律、特点,组织开展防溺水、消防安全、入离园时段大门前交通及厨房燃气、教室电气设施等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实现灭火器完好率100%;教室电气设施完好率100%;大型玩具完好率10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规程执行力100%;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等情况。努力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驻地公安派出所的沟通联系,有效改善幼儿园大门前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五、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4月6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4月10日)。结合实际,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本方案和三年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落实责任,对治理行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开展自改自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6月20日)。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幼儿园大门前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请示,力求取得满意的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1日—7月5日)。要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对幼儿园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同时制定临时保证措施,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实施。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第9篇

为全面提升疏附县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落实“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高层地下建筑、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商业集中区、棚户区”等区域性火灾易发、多发势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我县消防工作在县委、政府、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社会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防控,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镇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全县火灾隐患突出区域消防基础设施不足,消防规划不合理,消防安全管理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增加,火灾事故频发,存在消防安全管理缺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技能差等因素,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二、任务目标

全县按照“2013年集中清理,2014年综合整治,2015年整体提升”的总体要求,利用三年时间结合“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落实执行,分类别、分阶段全面掌握辖区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基本情况,强化危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整治机制,加强对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隐患反弹,达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杜绝和减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目标。

三、年度规划

结合总体规划及疏附县实际,制定2013年至2015年三年规划。

(一)2013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列入目标责任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区域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机构。重点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商贸市场、工业园区、商业集中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等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论证,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治工作落实单位及人员,启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2014年,按照着眼长远、立足治本、因地制宜、夯实基础的原则,开展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各乡镇、单位应将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列入整改计划,积极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彻底根治,落实整治措施和整治责任,按照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增建消防给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点等治理措施,全面改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三)2015年,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检查验收和“回头看”,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还没有排查整治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对已经排查整治的,要实行检查验收和“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发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火灾隐患存量是否下降,火灾隐患增长是否得到控制,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是否达标,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改善,全力防止火灾隐患反弹。

四、工作措施

(一)分域布局,强推严治。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进行清查,切实摸清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基本情况,每个乡镇划定至少2个以上的重点区域,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单位依法监管的工作责任体系,集中开展整治。

(二)分级建档,预警严控。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基础信息库,将火灾隐患突出区域的人员、建筑功能性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周边地理信息、消防水源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逐一建档入库,实施动态更新。综合评估火灾危险等级,划分区域、类别,分级预警监控,分类逐步整治。

(三)单位联动,集中整治。 针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安监、经信、工商、发改、财政、国土、住建、文广、城管、综治、规划、民政、消防等单位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整治合力,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

(四)强化考评,严格奖惩。 为切实抓好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2015年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要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2015年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及 时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

(二)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认真研究和科学制定本地、本行业实施方案,紧紧抓住政府主体层面和源头防控等重点环节,要立足实际,科学研判,统筹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实施分类整治,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

第10篇

一、总体要求

以乡镇和农村液化气市场整治为重点,以行业质量安全规范为抓手,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液化气供应模式,切实消除小液化气行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并逐步建立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年目标:摸清全县液化气行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监管档案;编制完善液化气专业规划;开展典型乡镇示范整治试点;全面推进各乡镇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摸索具有代表性的整治规律。

年目标:全面实施液化气行业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大力推进我县城乡液化气供应市场的规范化。在有条件的乡镇推行“预约配送”式供应体系;其他乡镇则通过扶持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专业公司直营站、提升改造一批基础条件一般的供应站、查处一批经营条件恶劣且整治不到位供应站和销售点以规范市场。

年目标:通过对液化气经营企业的城乡经营市场的安全专项整治,达到基本消灭违法经营液化气现象,液化气储配站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各供应站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有序;液化气行业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确实做到为城乡居民提供量足、质优、价格合理的燃气产品、优质的服务和安全的燃气使用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整治范围:各乡镇范围内,根据《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划分的从事瓶装燃气综合经营或瓶装燃气供应经营单位和个人;

2、整治重点:不按照规划设置站点的行为;站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违规倒灌充气现象;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三、工作步骤

根据县政府对全县“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液化气行业的整治将分三年组织实施,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各乡镇根据整治范围对小液化气行业进行一次调查,以行政村(街道)为单位,摸清小液化气行业的分布、数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2、优化布点:编制完善城乡燃气专业规划。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的要求,做好燃气专业规划的修编工作。要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点的原则,明确燃气事业的发展目标,优化布局,提出控制性的规划方案,为燃气设施、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建设、管理和行政执行法提供规划依据。今后凡不符合规划的燃气项目和供应站点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和设置;按照规划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一律不得挪作它用。

3、严格标准、控制源头:年月底前,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专业规划,对瓶装燃气综合经营单位所属的供应站和瓶装燃气供应经营单位进行许可审核。对不符合燃气专业规划的,实施关停;

对符合燃气专业规划,达不到《条例》和整治标准要求的瓶装燃气综合经营单位所属的供应站,要改造提升,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实施关停;

对符合燃气专业规划,达不到《条例》和整治标准要求的瓶装燃气经营单位,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实施关停;依法注销相关证照。

4、规范服务:在调查摸底、整合站点设施的基础上,统一服务标准,确保连续、安全、标准量化供应,未经批准,不得停止供应液化气。进一步加强(瓶装燃气综合经营单位)管理,销售的液化气实瓶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企业名称(委托充装的还应有液化气充装企业名称)。

(二)液化气充装量。

(三)气体质量承诺。

(四)服务投诉电话号码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号码。

实施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

5、依法加强监管:年下半年,确保落实,会同整治成员单位全面推进,确保落实。

6、总结提高,健全制度:在总结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包括各点的档案、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应急制度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建设局牵头成立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张铧局长担任,配合单位为县工商局、公安局、安全监督局、质量技监局、发改委(物价局)。各乡镇要落实联络员并制定整治本乡镇整治方案。

第11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襄汾“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3年时间,彻底消除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

成 员: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安监股、旅游股、文化股、文物股、产业股、珏山办、文化馆、图书馆、曲艺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主要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收集、汇总、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总结,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目标

立即对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行业领域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我县提供可靠数据。

四、时间与范围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重点排查(2020年11月—12月)。

各文旅企业对用作经营的房屋(KTV、网吧、影剧院)和人员密集场所(酒店、旅行社、景区、公共图书馆和阅览室、文化馆、文保单位)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及时上报,县文旅局分组进行检查,对隐患问题进行汇总。

2、重点整治、全面排查(2020年11月—2021年6月)。

一是在全面完成文旅行业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二是全面完成文旅行业重点房屋(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基本情况,建立房屋档案。

3、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

基本完成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文旅行业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五、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全面开展文旅行业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要聚焦薄弱环节,重点加大对大型文化活动场所、KTV、网吧、歌舞娱乐、星级酒店、景区、文保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筑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公益性、经营性的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修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5个检查组,局长李广林负总责。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档案。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房屋信息录入“数字房产”平台。

(一)实施精准整治。

排查人员要按照“两个清单、一个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各文旅企业要组织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将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县文旅局将规范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文旅局将统筹领导全县文旅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全面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将文旅行业房屋安全纳入行业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局属各单位、相关股室要认真贯彻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对所管辖企业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进行全程指导与服务。

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到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立即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本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自查内容,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本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12篇

(一)严格法规落实,着力提高依法治安意识。

1、推进法规扎实落地。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深化生产建设非煤矿山规范管理,细化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工作目标:2020年底所有A、B、C类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全部达标。

2、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提高萤石、铅锌矿、金矿等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原采矿证剩余有效期超过3年的,其生产装备规模必须通过技术改造达到最低规模。采矿权设置单一生产系统的,其安全设施按采矿许可证规模配备;采矿权设置两个以上生产系统的,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均按采矿许可证规模配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地下矿山生产系统2022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没有完成改造任务的,一律予以关闭;

工作目标:2020年底,计划进行生产系统整合的A、B、C类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必须拿出系统整合计划,并按照方案尽快进行变更设计;个别无法完成生产系统整合的A、B、C类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必须拿出提级改造计划,并按照要求对生产系统逐个进行提级改造;2022年底确保所有A、B、C类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全部达标。

所有A、B、C类生产建设矿山企业,截止2020年12月底已取得基建批复的建设项目,无特殊情况,必须于2022年底前完成相关工程,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再对其办理基建延期、变更设计等审查工作。

3、鼓励自动化、机械化等新技术运用。持续鼓励推动非煤矿山特别是大型露采、地采矿山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

工作目标:2020起,所有A、B、C类企业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进行充填采矿法论证。2020年底,A类生产建设企业拿出自动化机械化工作计划并持续推进,2021年底,B类生产建设企业拿出自动化机械化工作计划并持续推进,2022年底,所有ABC类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必须取得自动化机械化实际应用显著成果,达到明显减人换人目的。

(二)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提升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质量。推动非煤矿山按照“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标准,高质量建设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对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抽查,及时申请撤销不达标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2022年底,实现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高质量运行。

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所有A类生产建设企业高质量运行双重预防体系;2021年底前,所有A、B类生产建设企业高质量运行双重预防体系;2022年度确保所有A、B、C类生产建设企业高质量运行双重预防体系。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所有A类生产建设企业建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初步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2021年底前,所有A、B类生产建设企业建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部分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2022年6月前,确保所有A、B、C类生产建设企业建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全部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并与省、市、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平网。

3、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加大对三项岗位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每年至少对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对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定期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严禁上岗,必须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进行离岗培训;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矿山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变更后的30日内,应将新任职人员情况报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