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2 09:45: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卫生一体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卫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们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夏县实际,有序推进夏县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工作,逐步落实改革措施。目前,一体化改革框架已基本形成,改革效果初步显现。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实行“六统一”管理,加快“新医改”进程
2017年10月17日夏县医疗集团正式挂牌成立,医疗集团下属12个乡镇卫生院统一变更法人资格,实行行政管理、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模式。
行政统一管理方面:集团现已成立综合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医保管理中心、药械管理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科教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健康管理中心10个管理中心和医学检验中心、放射影像中心、信息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远程会诊中心、120急救中心等6个业务中心并开始运行。
人员统一管理方面:全面落实岗位聘用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依岗聘用,合同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原有人员按原人事规定管理,新进人员由县医疗集团自主招聘,报县人社局备案。医疗集团对所辖乡镇卫生院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
资金统一管理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集团经济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安全、完整,集团制定和下发了《夏县医疗集团财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确保资产盘点移交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集团制定下发了《夏县医疗集团资产盘点移交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资产、账目、设备、物资等进行了全面、详实清查。
业务统一管理方面:集团定期开展医疗质控、临床路径、病历书写规范、临床业务知识和技能等专项培训,抽调各管理和业务中心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护理、院感等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行为,提升业务能力,推进医疗业务一体化管理。
绩效统一管理方面:为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集团制定和下发了《夏县医疗集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效率、财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扶贫、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的考核,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调整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内部激励机制。
药械统一管理方面: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根据《山西省医改办关于做好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药品采购“五统一”的通知》和运城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促进药品“两票制”和“五统一”政策的尽快实行,集团制定和下发了《夏县医疗集团关于落实药品“两票制”和“五统一”政策的具体措施》,并对与家庭医生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四种慢性病患者,提供两个月慢病用药长处方服务,进一步方便慢性病患者。
(二)打造“医联医共”新模式,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
为致力打造“两端医联体,中间医共体”的运城模式,稳步实现“县强,乡活,村稳”的医改目标,医疗集团在上级医院的支持下,不断做大做强医联体建设,做细做实分级诊疗工作。一是通过医联体模式,结合“同心共铸中国心”义诊活动,与北京、省、市三级医疗机构加强合作;二是与山西大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3所三级医院签订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院管理等具体的医联体帮扶协议,疑难重病人上转更加高效;三是与各上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自2018年1月至10月,来自山西省大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共累计有18名专科专家到我院轮流开展对口支援,现有13名专家正在我集团长期带教坐诊,参加科室急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帮扶期间,每周二至周四开设内科、外科专家门诊,让夏县百姓不出家门便可享受到省级专家的优质医疗服务。经统计,2018年以来各位专家开展集中培训授课21次,科内各专业培训400余次,参加培训2000余人次,帮助各科室开展新技术项目10余项,集团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四是邀请上级专家来我院开展学术交流和讲座培训,选派4名年轻医师前往西京医院进修学习一年,组织骨干医师外出短期培训102人次,不断强化县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医疗水平;五是由山西大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夏县人民医院组成的义诊专家组开展联合下乡义诊活动30余次,参与专业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骨科、五官科等临床学科,参加医务人员120余人次,累计诊疗患者1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700余份,前往水头镇、裴介镇、泗交镇、禹王乡、祁家河乡等乡镇卫生院业务查房7次,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群众授课10余次。
在分级诊疗方面,我县医疗集团已经建立健全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和运行机制。当前,医疗集团十三个成员单位都已经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分级诊疗工作,分级诊疗新秩序基本建立。
(三)推进医疗资源下沉,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一体化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老百姓在自己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因此,集团已经着手建立人、财、物向基层下沉相关制度,对集团成员机构帮扶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一是集团组织10余名各科专家成立巡回医疗队,下乡入村深入到瑶峰、庙前、水头、裴介、禹王等10个乡镇开展了义诊和健康体检巡回医疗活动,受益群众1800余人;二是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乡村基层医疗从业人员医疗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为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层医务人员提供进修学习机会,组织开展为期14天的专项技能培训,为78名村卫生室医生提供培训学习机会,为3名乡镇卫生院医生提供为期一年的长期培训进修;三是集团从县人民医院抽调6名主治医师、主管护师及以上的精英医护人员到裴介、尉郭、水头三所乡镇卫生院定点定位帮扶一年,集团制定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管理制度》,确保对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
(四)落实医保打包付费政策,助力集团医疗机构发展
集团与医保中心签订了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协议,采取“总额预算、按月拨付、年终结算”的方式,将核定的医保基金统一每月预拨给医疗集团,集团医保中心每月对县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医保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由专门人员与县医保部门对接,做到医保资金每月报账,确保医保资金及时拨付。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织密县、乡、村信息化网络
信息化建设一直以来是县乡一体化改革中的薄弱环节,为尽快架构县域内医疗信息化网络,加快完成集团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入山西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并完成了与健康山西平台的对接,实现了区域内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二是投入200万元与夏县农商行和山西惠盈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启动患者自助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患者自主服务平台,提供预约挂号、自助挂号、在线支付、诊间支付等业务,实现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与互认,开展移动支付、出院患者床旁结算、门诊患者诊间结算等服务,实现个人健康档案手机查阅查看,提升老百姓的医疗服务获得感;三是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信息化联通。一期计划对各乡镇卫生院实现信息化网络联通,实现远程会诊时时互动,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为县中医院、妇幼院、骨科医院、疾控中心增设信息连接端口。二期计划对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网络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细化公卫网络模块分工,延伸公卫网络模块功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均等化、人性化、智能化。三期计划深入覆盖全县257所村级卫生室信息化网络,实现县域信息化网络全覆盖。
(六)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家庭医生签约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集团结合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推行村、乡、县三级医疗卫生机构“1+1+X”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组建46个家庭专科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参与签约医生349人。其中县医院参与签约医师48人,签约团队优先与辖区内的贫困户、慢性病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幼保健对象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并根据协议书内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电话咨询、入户访视、健康教育等针对,医疗集团对经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提供免挂号费、免健康管理费、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两免三优先)服务,对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医疗服务跟踪和指导,提升群众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夏县辖区内常住居民362619人,家庭医生签约186830人,签约率51.52%,各类重点人群签约90104人,签约率81%;建档立卡贫困户3951户,全部双签约,签约率100%;计划生育特困家庭5户,签约5户,签约率100%。
(七)实现医疗机构深度融合,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充分满足民众的健康需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质,更好发挥中医、疾控、妇幼等专业机构的指导作用,经县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由县公立医院管理任命县中医院、县骨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院负责人分别任医疗集团副院长和院委,发挥各自机构专业优势,为我县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4项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发生。
(八)加大医疗人才招聘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针对我县医疗系统人才短缺现状,聚焦人才流失、编制空缺、人员退休等问题,坚持引育并重、多措并举,有效解决医疗行业人才短缺问题。一是通过建立医疗科研平台,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加大人员招聘力度,扩大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适度放宽招聘条件,力争两年之内将集团空编岗位全部招聘到位;三是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激发人才活力,建立人才结对包联机制,选派临床技术骨干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坐诊,开展技术指导,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基层医疗技术发展,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九)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持续提升医疗服务含金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服务能力及发展状况、基本医疗保障承担能力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集团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调研小组,通过积极调研,经申报批准现已完成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十)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落实各项民生实事工程
一是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帮扶措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面实施“136住院报销政策”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密切关注和跟进健康扶贫网上信息录入和核查核准工作完成情况和慢病手机APP随访管理情况,组织人员定期对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不走形式、不打折扣;二是与县残联合作为全县200名精神残疾人和40名重度智力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康复知识宣传、残疾人用药指导等多种支持;三是扎实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对各乡镇卫生院完成数量及完成质量每月进行追踪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2961例免费产前筛查,圆满完成全年指标任务。
二、下步打算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今天,我院在这里开展向村卫生室授牌活动。此次活动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市、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也获得了村卫生室同仁的赞同和欢迎。在这里,我谨代表船山区人民医院全体职工,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医务界同仁、新闻界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提出了实实在在的措施,为9亿农民带来了新的福音。新医改《意见》要求,要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卫生资源的整合,鼓励共建共享。这些政策都为卫生行业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同时也对医疗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船山区委、区府下发了《关于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城乡卫生均衡发展,满足城乡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构建和谐船山。在推进医疗卫生一体化的进程中,我院坚决拥护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的政策,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中,我院具备了最为雄厚的人力、技术、硬件资源优势,能有力填补乡镇医疗资源的不足,我院非常愿意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享医疗卫生资源,担负起作为全区龙头医院应尽的职责。
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为突出。大多数村卫生室缺医生、缺必要的医疗设备,这种窘况在造成农民“看病难”的同时,又把看病的农民往城里的大医院赶,增加了农民的看病成本,导致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从去年开始,我院就开展了巡回医疗下乡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提高了乡村医生诊疗水平,也有力缓解了群众就医难的热点问题。
这次开展向村卫生室授牌活动,设定指导卫生室,搭建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合作平台,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开展临床教学、下派专业人员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讨论、继续教育讲座、下乡巡回医疗等多种方式,加强“三基”训练,常见病、多发病、中毒急诊抢救和国家配置基本设备操作应用等培训,一定能大幅提高镇、乡、村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实现社会、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群众多方共赢的局面,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区级医疗服务。
这次活动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定期选派医疗骨干轮流前往指导医疗点进行帮扶,免费培养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和管理人员,帮助完善各项医疗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单位技术水平,拓展业务范围。以此提高乡级医疗卫生工作水平,让农民群众就近享受到较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借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的东风,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卫生局提出的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与时俱进,真抓实干,竭尽全力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切切实实做好工作,决不辜负市区政府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为推进城乡卫生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一、继续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
1、积极推行 “县镇村一体化,医生进农家”模式,将县镇村卫生组织融为一体。实行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药品配送、统一公共卫生考核、统一新农合政策实施、统一业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月组织培训;药品配送的方法措施)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实一些具体措施内容,可添加**医院与**医院结对子,与**外地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合作关系等等)
二、加强县级医院管理
1、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推动城乡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纵向流动的制度化、稳定化,加强县乡村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和协调,促进纵向管理的机制创新,使县级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对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建立完善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2、建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支持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沟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及时沟通患者诊疗信息,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方便双向转诊。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确保药品采购安全。把好药品准入关。
2、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3、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药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
4、加强对基层机构的巡查,加强对薄弱环节的重点督导。
四、加强科室管理工作
1、制订年度计划,每半年和年底做好总结,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2、每月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本及相关台账记录本,对 存在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
在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地区中,绝大多数将新农合制度整合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采取社保部门主管的模式,如成都、重庆、珠海等地方。少部分地区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到新农合中,采取卫生部门主管的模式,如浙江嘉兴。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面临的问题
2.1管理体制不顺,制度衔接困难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居民的身份界限日渐模糊,劳动力岗位变换与个人社会身份变更频繁,管理部门的分散使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越发突出[4]。管理分割的格局加大了医保制度间衔接的难度,对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造成极大障碍。
2.2经办能力不足,制约制度并轨
医疗保险经办能力是制度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量,在城乡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的参保群体呈现流动性较大、需求多样化等特点,使经办管理服务难度加大[5]。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基层经办机构普遍存在人员配备少、业务经费不足、经办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经办人员缺少专业知识和专门培训,并长期超负荷工作,将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与质量。同时,医保经办信息化建设尚处于发展阶段,基于各项制度建立的经办信息网络系统条块分割,信息资源难以互通共享。可见,经办能力不足将制约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2.3统筹层次较低,保障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市级统筹,但新农合制度很多还以县级统筹为主。根据大数法则,统筹层次低将会使基金总体规模较小,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弱,将不利于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筹集的资金很难满足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影响了参保居民的受益面与保障水平。同时,新农合较低的统筹层次给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带来不便,使医疗保险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降低。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并轨,需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
2.4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低,疾病预防意识弱
在我国现行的二元医疗保障制度下,优质的医疗资源和卫生技术人才大量涌向城市,而农村和城市的社区卫生机构则缺乏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使基层医疗机构所能提供的医疗项目和医疗水平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导致部分患者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与此同时,我国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仅为城市的1/8,而农民人均占有国家社会保障投资的份额只有城镇居民的1/30[6]。卫生资源的不合理分配直接损害了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基本利益,有碍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此外,从医疗保障范围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都是以保大病为主,忽视了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功能,实际上放弃了承担多数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而城乡居民的疾病预防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城乡居民没有健康体检的观念,容易使小病拖成大病,进而使医疗费用大大增加,影响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对策建议
3.1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是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重要前提条件,而明确医疗保障管理责任的部门归属是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7]。主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劳动保障部门和主管新农合的卫生部门都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王保真等人认为整合统一后的医保制度最终归属哪个部门管理,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科学的论证与审慎的政治决策[8]。这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从多方受益为出发点,使管理部门整合后让参保人群最大程度受益。此外,需要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城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现医疗保险归口管理,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服务平台,为顺利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发展创造条件。
3.2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平台
面对数目庞大的服务人群,城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建设业务精良、高效率的管理队伍,以确保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的稳步推进。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机构定期组织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与考核,从而全面提升队伍的素质,以适应范围更广、需求多样化、任务繁重的管理服务要求。从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试点地区来看,各地对建设信息网络平台非常重视。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技术保障[9]。因此,应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设覆盖城乡、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信息标准和操作软件,实现城乡网络系统整合,为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并轨提供技术保障。
3.3提高统筹层次,保障基金可持续发展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发展,需要统筹层次尤其是新农合统筹层次的逐步提高。一方面应遵循大数法则,逐渐提高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扩大基金的规模,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加大政府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稳健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保障基金列账核算、封闭运行,避免“穷帮富”现象的出现。随着统筹层次的提高,将有利于降低基金的管理成本,同时为进城务工人员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制度的建立打下基础。
在推开方式上,青岛市卫生局局长曹勇观点鲜明:“试点推开绝非简单的扩面,而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之上,对新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进行潜心研究和科学探索,然后再全面推开,不可简单地将去年的做法平移。”
《中国医院院长》:在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方面,青岛市开展了哪些探索?
曹勇:在药品零差率补偿方面,青岛市建立了物价补助和财政补偿两个机制。其中,物价补偿机制意在避免如今医疗机构中劳体倒挂的怪象。通过提高手术费和护理费等方式,提升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动价值。财政补助的重点在于建立良性的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包括对离退休人员的财政补助、医院设备更新和基本发展补助。
《中国医院院长》:目前新医改强调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来破解各类改革瓶颈。青岛市在此方面有何做法?
曹勇:青岛市委将基本医疗卫生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青岛市去年建立了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刚性约束机制。在2013年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增长4%的基础之上,每年增加1%,直至2016年可到达7%的增长率。今年的投入将会增加近10亿元,明年将增加17亿~18亿元,直至2016年将增加20余亿元的财政卫生投入。照此预算,三年下来,根据当地财政支出情况,青岛市的财政医疗卫生投入将增加至40亿~50亿元。此提案将于今年的两会上经人大确定后予以落实。
《中国医院院长》:有了刚性财政投入后,青岛市在完善区域卫生规划方面有何设想?
曹勇:首先要对财政投入进行进一步细化,划分出投向各个领域的资金比例。随后要据此研究卫生资源的配置标准。自2013年起,青岛市开始对此进行研究,并将于今年落实。目前现行的标准为千人口床位数达5.5张以上,其中民营医疗机构占有1/4至1/3的比重。此外,如今青岛市城镇化发展迅速。因此,该标准也要随着人口增加而不断得到完善。
《中国医院院长》:您认为下一步应如何深化改革,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曹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改革,需要迎合基层的发展需求。目前青岛市正在开展新农村建设。农村正在进行大规模的重新规划,并逐渐形成集中的功能区。因此,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要改变过去散落的布点方式,建立新的辐射农村规划区域的社区服务中心。
对此,青岛市首先在胶南、黄岛开展试点,实行紧密型的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卫生院依靠县医院进行划片包干,县医院也可得到城市医院的专科医生、管理人员的对口支援。由此形成新型医联体,以尽快提升最基层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分级医疗、社区首诊。
为进一步加快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交流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进全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此次会议。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对2003年以来全县乡村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估价
我县的集体办医有过辉煌的过去,鼎盛时期,全县有村卫生医疗室295个,卫生人员516人。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农村的落实,村集体卫生室逐步解体,到2002年,全县在册的217个村卫生室中,只有少部分村仍然实行集中办医,多数已名存实亡。村卫生室房屋、土地、设备流失严重,导致农村医疗市场混乱,非法行医抬头,游医药贩泛滥,公共卫生工作难于落实,农民就医安全得不到保障。为切实改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03年以来,我们以“统一规划、理顺体制、规范建设、加强管理”为重点,以“三制、四有、七统一”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通过加强卫生所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拓展服务职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是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结构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2003年以来,我们在乡村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上下了很大功夫。首先,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核定村医编制,逐步建立健全了村医准入制度,所有乡村医生均通过公开考试择优招录。截止2008年11月底,全县共有乡村医生875名,保证了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有2名村医,农村配置村医比例达到了千分之一点五。其次,通过加强乡村医生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了村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目前,全县90%以上的村医参加了省教育厅和卫生厅举办的基层中专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医学教育,乡村医生的教育、使用、管理逐步走入正轨。三是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县财政对村医的补助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了100元,在此基础上,乡镇也制定了配套激励措施,如腾越镇实行“下保底250元,上不封顶”政策,明光乡从乡财政中每月增补100元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既提高了乡村医生的专业素质,又稳定了乡村医疗队伍,为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村卫生所建设成效显著。针对全县村卫生所基础设施滞后的现状,我们按照“对全面落实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全力抓好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建设的乡镇优先;对每个村卫生所建设给予不低于2万元补助的乡镇优先;对村卫生所巩固发展认识和管理到位的乡镇优先”的原则,逐年加大了对村卫生所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2003年—2007年,实施村级卫生所建设135个,占全县村卫生所总数的62%。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建设项目20个,省财政安排62个,所有待建村卫生所即将完成达标建设。5年来,县级以上投入村卫生所达标建设资金17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54万元;援建项目101万元;地震恢复重建项目196万元;市级配套49万元;县级配套441万元,并为每个村卫生所配备了专用冷链冰箱。村卫生所的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2008年,省财政决定按每村7000元的标准为村卫生所配置基本医疗设备,预计2009年可兑现。
三是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得到巩固和夯实。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推行,巩固和夯实了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理顺了乡、村医疗机构关系,村卫生所的产权和性质得到进一步明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现在,全县217个村卫生所基本上实现了集中办医。乡镇更加重视卫生服务管理工作,强化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管理职能,有效拓展了村卫生所的职能,全县村级计划免疫工作正在逐步加强,传染病疫情得到了更好的监测和控制,项目病人跟踪管理工作开展较好,妇幼保健等各项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更加到位,针对农村群众的疟疾、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战役深入推进。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转诊制度,扩大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范围,发挥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和设备优势,解决了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相互补充。
四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就医环境明显改善。2003年以来,通过实行村卫生所“三制、四有、七统一”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管理,村卫生所的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大力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治理,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农村“乱办医”、“办医乱”的现象得到遏制,农村医药市场明显净化,农民用药更加安全。通过明确规范村级收费标准,村级医疗机构乱收费行为得到根本性扭转,切实减少了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改善了医患关系,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大为减少。
五是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践证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是顺利实施新农合村级门诊补偿工作的重要条件和基本载体,反过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加快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工作进程。2005年9月,我县被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06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后,我们以“小病不出村”为目标,将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向村级倾斜,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便就诊,并逐步扩大村级用药目录,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改变了村级卫生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现在,全县92%的参合农民门诊患者已在村卫生所就诊,年诊疗81.97万人次。2006年以来,全县村级新农合门诊总费达5818.13万元,累计拨付村卫生所门诊补偿费2106.9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反哺和带动作用日趋明显,极大的增强了村卫生所的生机与活力,一些跌入低谷的村卫生所正逐步走出生存困境。同时,通过新农合采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措施,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消除了村医以铺为点、以家为点的变相行医行为,进一步巩固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内涵,离一体化管理标准相距甚远。大部分村卫生所“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有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只管业务和人员,不管财务,导致部分村卫生所财务混乱,分解新农合处方、乱收费等套骗新农合资金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工作基础薄弱,服务能力与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差距还大。目前,部分村医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加之卫生所医疗设备陈旧老化,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三是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部分乡镇对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卫生所的发展;部分村卫生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导致公共卫生工作有所弱化。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全县村卫生所的发展很不平衡,甚至存在流于形式、名存实亡的现象。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四是合管办管理不到位,结构不合理,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设施设备不足。
二、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加快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进程
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村级卫生所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和基石,抓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发展卫生事业意义深远。实践证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有效办法,能有效增强应对和处置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列入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来抓,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村(居)委会参与、卫生院组织管理、村卫生所主动实施”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抓好本辖区内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快村卫生所建设步伐,坚决取缔非法行医,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巩固农村卫生公共体系建设成果。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督导的力度,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上报。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管理好本村的医疗市场,无偿提供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并协助做好村卫生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研究工作抓规划,部署工作抓责任,落实工作抓进度,检查工作抓实效”。县卫生局要指导好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定期业务指导,切实抓好依法审批和医疗市场秩序管理。卫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消除畏难情绪,一方面倾听广大农民群众和村医的诉求,另一方面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适合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好办法,促进此项工作的稳步健康开展。
(二)准确把握工作内涵,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围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内容,积极推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管理。要抓好行政统一管理、业务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配这个核心,增强政府抓卫生工作的能力,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村卫生所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要抓住财务统一收支这个关键,做到财务规范运行,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降低农村医疗费用负担,确保村卫生所长足发展。要抓住药品统一管理、收费统一标准这个热点,严格执行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制度,严格质量管理和价格政策,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廉价药。要加强日常监管,抓住农村医药市场整顿这个难点,规范、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提高广大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村医合法权益,为村卫生所的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快推进村级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浮动工资制,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准确把握农村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突出公益性质,把履行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职责摆在首位。要按照卫生区域规划的要求,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从严审批和控制乡镇个体诊所数量,合理布局农村医疗机构,优化农村卫生资源。乡镇原则上不设立民营医院。要加强乡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持续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创新管理上下功夫,在防范基金透支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率,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三)强化村级卫生服务硬件设施建设。要消除畏难情绪,克服“等、靠、要、怕”思想。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各乡镇要积极做好业务用房不达标的村卫生所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经费。涉及“8.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项目,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质量要求,确保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不断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村级卫生所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乡村卫生所的各项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和处方管理。县卫生局要积极鼓励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纵向合作,促使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向乡镇延伸,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服务向村级延伸;要继续加强乡村医生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要加强村医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管理,制定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促使所有村卫生所都具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转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处理的能力,让农民不出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较好的卫生服务。
(五)加强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县卫生局、合管办要认真执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监管措施,加大对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要畅通农民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村卫生所挤占、贪污、挪用、截留、骗取、瞒报、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四川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于9月17日在雅安市召开,四川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波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四川省卫生厅副巡视员彭杰主持了大会。雅安市副市长徐旭、卫生局长李志强以及来自四川省各地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上,四川省卫生信息中心主任龙虎通报了四川省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对基层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出了安排,并从技术层面对下一步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会议向荣获“四川省数字化医院”的医院代表授牌。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雅安市卫生数据管理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大兴镇卫生院、华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溪村卫生室等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的成就。
把握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历史机遇
杜波副厅长指出,本次会议是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时机,在深化医改和即将开始的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在四川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的重点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必将对四川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杜波要求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者增强信心,审时度势,努力把握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历史机遇,做好基层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医院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和加快四川省卫生信息化发展。
雅安建成医疗卫生一体化信息体系
雅安幅员辽阔,城乡差距较大,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集中但总量不足。雅安市政府将卫生信息化作为破除医改难题的有效尝试,积极推进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经过三年的努力,一个高效科学、统筹城乡、公共卫生与医疗并重的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信息体系初步建成。
雅安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是在四川省卫生厅的统一规划下以“大集中”模式建立的标准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是连接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互和共享平台,是不同系统间进行信息整合的基础和载体。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是其实现功能的重要支撑。截至2013年1月,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已覆盖雅安市6个县和2个区的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雅安市共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157.8万份,全部纳入了区域卫生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
2012年,雅安市卫生局与中国农业银行雅安分行和相关企业的支持下,基本完成了居民健康卡建设试点工作,在四川省探索总结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银卫合作”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的“雅安模式”。
(一)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取得的成就
1.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立
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第一阶段即是建设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体系。2000年5月,大连市在辽宁地区率先启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到2002年底辽宁地区全省范围内实施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自2004年7月辽宁省在台安、桓仁、大洼、法库、长海等5个县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起,到2009年底全省已经全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县、乡、村的全覆盖;2007年8月,辽宁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在沈阳、大连、葫芦岛三个城市进行试点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省14个市级和47个县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全部开展,以政府补贴与居民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将原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之外的全部城镇未参保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在校学生、未参保老年居民及其他未从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截至2013年底,辽宁地区人口总数约为439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917.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6.5%,农村人口1472.8万元,占人口总数的33.5%;2013年全省参加医疗保障的人数为4302.3万人,占总人口98%以上,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为1624.8万人,占37.77%,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708.5万人,占16.47%,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为1969万人,占45.76%。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内部市级统筹
辽宁省在完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后,则着手进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建设的第二阶段工作,即实现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内市级统筹。2011年4月,辽宁省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了《关于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提出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从2012年开始,全省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相关的辅助制度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做到市级行政区域内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的统一。沈阳、大连、辽阳3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先期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2012年1月1日起,其他各地也相继开始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目前,辽宁地区各市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3.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1)农村居民大病保险
2013年3月1日,辽宁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正式启动。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商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各市保费标准从15元到22元不等;全省统一补偿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负金额1万元以上部分均按50%赔付,不设赔付封顶线,并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医疗机构垫付、患者出院即时结算;统一承办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国人寿辽宁分公司承办辽宁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业务,统筹办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统一监督管理,引入保险机构监督管理模式,强化了审核准确性,控制了资金风险。
(2)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辽宁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于2014年1月起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辽宁省内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只要住院看病结算时自负部分超过当地的起付线,就都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将不设病种限制、不设地域限制、不设报销上限,居民参保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城镇居民只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不再另行缴费。
4.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2014年,辽宁省在继续深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同时,探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辽宁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试点工作于2013年7月1日在辽阳市开始的,辽阳市7个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纳入市级管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实行市、县两级共管、以市为主的运行模式,辽阳市落实“两个统筹”,一是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管理,将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工作全部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和经办业务;二是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归市财政专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统一补偿政策,实行统一支付。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2012年5月,沈阳市于洪区成为辽宁省首个统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试点区,进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试点工作。于洪区作为辽宁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随着全区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加快,于洪区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创新思路、借鉴其他省市经验,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目前,于洪区已经将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按照政府、集体、个人3:4:3的比例,为农民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等待遇。街道还为城乡居民发放了融合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新农保、城乡低保、粮食直补、综合缴费等多项功能,各类保障一卡缴费、一卡支取的“幸福卡”。
(二)辽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现状评析
总的看来,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整体体现为统筹层次偏低。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是指医疗保险资金征集、管理和发放的范围。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低,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就难以符合医疗保险“大数法则”,从理论上讲,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越高,其抗风险能力就越强,资金的安全性及保障能力就越高。目前辽宁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偏低一方面是体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县级的低统筹层次,基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管理风险难控制,进而影响基金的合理调配和使用;另一方面是体现在各统筹地区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差异大,各项制度独立运行,难以适应人口流动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异地就医受到严格限制,目前辽宁省大多数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卡都仅局限在本区域内使用,异地居住人员无法在所居住城市使用医疗保险卡购药和门诊治疗,而异地住院则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并且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先垫付医疗费,回到参保城市再凭单据报销,报销手续繁琐,报销时间迟滞,而起付标准往往也要高于本地就医标准。与全国其他省份横向对比,辽宁地区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水平也相对落后。目前,全国已经有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等七省(直辖市)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辽宁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目前只在沈阳市于洪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辽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的障碍分析
(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二元化
城乡经济的二元化发展水平是影响辽宁地区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发展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建国初期我国“重工业轻农业”的历史原因和城乡地域差异的自然原因,造成我国经济发展上的城乡二元结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差距悬殊。2012年辽宁地区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222.67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9383.72元;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方面,2012年辽宁地区居民消费支出为7894.4亿元,其中,城市居民消费支出为6560.6亿元,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为1333.8亿元,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构成比例为83.1和16.9,差距较大;再看人均消费支出水平,2012年辽宁地区人均消费支出为17998.7元,其中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3064.9元,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651.7元,差距也是十分悬殊的。差异悬殊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是辽宁地区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大绊脚石。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差距巨大,使不同群体的投保支付能力相差悬殊,农村居民的低收入水平导致其投保支付能力的低下。以沈阳市为例,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金额为500元,如果要将农村居民的个人筹资金额由70元提高到500元,对于年人均收入不足万元的农村居民来说,很多农村居民将难以负担而放弃投保。另一方面,在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前提下,仅依靠提高农村居民个人筹资金额难以实现筹资标准的统筹,地方财政必须发挥作用,加大补贴金额,然而辽宁地区农村人口数量庞大,2012年,辽宁省农村人口为1494万人,仅靠财政补贴实现筹资标准的统筹,对于地方财政的压力是巨大的。
(二)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差异较大
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度分设、管理分离,其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差异显著是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难以统筹的另一个原因。一方面,三项基本医疗保险中保障水平最高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现在筹资标准最高、补偿水平最优、保障范围最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次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保障水平最低。如果以现有各自的筹资水平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医疗保障待遇均等化,无疑会影响原来保障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因此,要提供同样的保障水平,必须要统一筹资水平,然而,缩小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差距也并非是一夕之功,受经济发展水平、群众心理承受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金运营和管理由不同部门分治造成制度间衔接困难。因为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用和管理各自独立,平台建设不衔接,信息互通有限,加大了部门间的协调成本,增加了运行和管理成本;另外制度间的难以对接,即使两项制度在筹资和补偿上逐渐加强衔接,衔接的行政成本也会很高。这些均从不同程度上阻碍了辽宁地区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
(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辽宁省各地区间、城乡间所提供的公共医疗卫生存在很大差异,这也阻碍了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发展。城乡二元化发展使得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和人才更多的涌向城市,而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人员与城市相比,具有明显差距。2011年,辽宁省拥有医院数量为8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38家,乡镇卫生院990所。拥有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为198577床,每千人拥有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为4.67张,每千人拥有医护人员数为4.46人。而其中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数为26995张,人员24780人,每千人农村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为1.30张,每千人农村人口拥有乡镇医护人员数为1.19人。不均等的医疗资源分配除了会导致资源的低效率利用,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外,同时也阻碍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展的步伐。以沈阳市为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保居民在乡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0%-85%,区级医院为65%-80%,市级医院为45%-50%;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在75%-90%左右。如果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以现有辽宁地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结构,人们更愿意选择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更好的更高级别的医院,这样无疑会给医疗机构造成巨大的压力,同时也会影响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现状。所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对辽宁地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四)信息平台与载体建设滞后
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信息系统不兼容也影响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目前,辽宁地区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进度参差不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财政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不对接,使得各部门间的医疗保险信息及数据无法共享,医疗保险机构和卫生部门都要相应地设立经办服务窗口,各自配备人员和建立网络信息平台,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建设,增加制度的运行成本,造成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也使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经费紧张,不利于经办机构管理效率和服务效率的提高。另外,站在管理基础工作的角度,部门间对账等仍是以半信息化手段为主,基金缴拨和划转不及时、资金在途时间长以及支出户延压资金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更是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的根本。
(五)基层财政困难
社会保障水平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即社会保障事业需要政府的财力支持。然而辽宁地区的基层财政困难是阻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进一步发展的障碍。目前,辽宁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补贴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财政补贴的部分由各级政府共同出资,然而更多的出资任务落在省以下基层政府身上,特别是县乡级基层政府。分税制之后,由于我国多数地区实行的分税制不完善,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省级政府财力集中度高,转移支付力度不足,造成省以下政府间分配不均衡,各级政府纵向财力差距过大。基层政府要以较低的财力去承担较高的出资任务,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的配套资金方面很吃力,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也无法得到快速的提高,更不要说去支持对于地方财力要求更高的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了。
三、推进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辽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1.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内部的市级统筹
首先应该实现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内部市级统筹,目前辽宁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经完成了各地的市级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该加快步伐,早日实现市级统筹。
2.分阶段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完成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内部市级统筹后,应该探索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统筹的路径。根据其他地区的经验来看,目前普遍的做法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将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主要是因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都是没有工作的居民,并且筹资方式都是个人出资、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共性。然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要因地制宜,统筹过程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即使一些地区有成功的经验,但是也不能照搬成功地区的模式,因为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无法适应同样的模式。辽宁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如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一步式”统筹,对于原本就不富裕的地方财政来说,压力太大。因此,辽宁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应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可以先放开选择,不以户籍作为农村居民的限制条件,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可选择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二阶段,伴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差距的逐步缩小,再将全部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因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筹资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其保障水平也高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的难度和复杂程度最高,因此将其最后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真正实现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4.实现辽宁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在市级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后,就要探索全省一体化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越高层次的制度整合和资金统筹,其保障能力也越大,公平性也越高。因此,省级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无疑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展所奋斗的目标。然而一体化,并非是筹资水平和保障待遇的完全均等化,以辽宁地区目前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更应该选择“一个制度、多种费率、多种待遇”的分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一个制度,多种费率及待遇选择,居民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居民也能够享有机会均等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二)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
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经办机构目前是分立的,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经办机构是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应尽快整合各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实现统一管理。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这样可以避免财政重复投入,加大政策执行力,同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更重要是可以统筹各项医保基金,实现基金之间的流动与互助,便于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如韩国和台湾地区在实现全民医保之后,城乡医疗制度统一划归社会福利与卫生部管理,释放了大量人力和经费,行政运行的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再以江苏省苏州市的常熟、张家港和吴江等地为例,他们的做法是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到当地卫生部门主管,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鉴于辽宁地区城市人口占2/3以上,城市化程度较高,建议将现有三种基本制度都并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管辖范围,改变过去由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分而治之、卫生部门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的不合理局面。
(三)支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财政措施
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在其筹措资金上的主导地位。因此各地财政能力的均等化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的基础。一方面是合理划分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根据事权配置相应的财力,破解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的资金瓶颈问题;另一方面,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把体现公平性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医疗卫生事业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专项转移支付作为重点内容。
(四)平台建设
1.卫生服务平台
增加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缩小城乡卫生水平差距,搭建城乡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平台,对于促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对于大多数农村居民来说,受地域和交通条件的限制,选择去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更为便利,并且往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平均医疗费用更低,但仍然有许多农村居民因为考虑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限,而放弃就近就医,选择更远更贵的大医院,农民对乡村医疗机构缺乏信心主要是因为目前乡村医疗卫生资源不足,体现在硬件的短缺、技术的落后和医疗服务水平的低下。所以,在财政投入上向乡村基层卫生机构倾斜,大力更新医疗设备配置、支持业务用房建设和增强技术力量,从根本上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就医环境,逐步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均等化。这不仅能够方便农民就近及时看病,有效降低农民的医疗负担;而且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体化后才不会造成农村居民因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有所差异,而大量涌入城镇医院,造成城镇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疗机构一个超负荷运载、一个闲置浪费的现象。因此,搭建城乡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平台是保障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的保障条件。
2.信息系统平台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尤其是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老年人居家医疗保健和护理服务等个性化需求快速增长,成为各级政府必须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扩大供给,促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协调发展。6月份,市政府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我委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从建立规范、加强培训、完善考核等方面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调研,完善政策。
今年年初,我委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多次组织各区卫生局和各有关部门专题研讨调研,草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医养护一体化工作,在市卫生局工作要点中将全科签约服务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全力推进。6月份,市政府出台8号文件后,我局再次与相关单位和各部门联系,出台《***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医保政策等,为规范开展***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促进我市分级诊疗和医养护服务体系的建立,推进合理有序就医做好政策铺垫。同时我委还认真研究出台护理相关规范,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此外,我委还积极与医保、物价等相关部门联系,如联合物价部门出台《关于调整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为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价格铺垫;与医保部门沟通,争取有利的医保政策,如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各类参保人员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均下降300元,城乡居民通过签约后转诊至指定上级医院诊治的费用由医保按社区报销比例直接结算。调整家庭病床政策等政策,为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医保铺垫。
2、加强培训,统一思想。
医养护一体化是一项创新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将其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引导有序就医和满足居民多元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缓解就医难题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委于8号文件出台后,分别召开分管局长、中心主任、全科医生等不同层面的4次会议和培训,就医养护一体化文件精神进行解读,统一思想,让医养护一体化的政策深入人心。
3、规范服务,加强考核。
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我委下发《全科签约服务规范》,规定全科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考核指标。为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建议根据8号文件和《全科签约服务规范》,今年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切割50%,作为医养护一体化全科签约的考核经费,按照考核合格的人数进行下拨。我委将请第三方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以电话随访的方式对签约服务的有效性、满意率进行抽查。目前已完成人员选择,下一步将进入抽查阶段。
4、完善软件,确保信息准确。
为确保全科签约服务的真实、有效,今年,我委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上增加有效签约模块,并开通短信验证的方式,要求居民与全科医生面对面进行签约,提高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有效性。截止2014年8月31日,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上统计的有效签约人数达29.46万人。
二、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试点,有力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进度如下:
1、9月中旬,召开医养护一体化现场推进会。
2、9-10月份,在江干区实施试点工作;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家庭病房配套医保政策。
3.10月底-11月初,召开专家论坛,组织相关专家评估研讨医养护工作。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11月,在6个主城区全面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组织媒体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氛围。
5.12月份,全面完成项目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以及项目总结工作。
陈市长,同志们,医养护一体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居家医疗、护理、保健等个性化、多元化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看病烦的重要举措,我局将进一步贯彻执行文件精神,落实部门责任,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有序实施。
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是一个整体的网络,而县、乡、村卫生机构组织体系的形成和功能的落实首先体现在三级网之间的协调和管理机制上[1]。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是海南省结合自身特色,在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的农村卫生管理模式。本研究通过对海南省7个县级人民医院,26所乡镇卫生院和24所村卫生室进行现场调研,对43名高级卫生管理者进行专家咨询,分析县乡村一体化实施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
1调查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海南省7个县的农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本次共发放问卷467份,回收问卷464份,经过检验,有效问卷为464份,有效率为99.35%。对县卫生局分管领导,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医生进行深度访谈。
1.2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居民的基本情况、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满意度、医生的信任度和对一体化的认知度等。
1.3调查质量控制
本次现场调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采取统一的调查问卷及方法,由课题负责人对调查员进行培训,确保调查质量。问卷当场发放,当场回收,并检查有无缺项或漏项。
1.4统计分析方法
利用EpiData软件录入数据,并进行一致性检验校对,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农村居民的基本情况464名农村居民调查中性别为男性占56.53%,女性占43.47%;年龄结构中56岁以上占21.34%,36岁至56岁占43.32%,36岁至23岁占35.34%;文化程度中没上过学占9.7%,小学占18.97%,初中占41.81%,高中及以上占24.57%;职业中在家务农占56.03%,个体户占13.79%,外出打工返乡占3.23%,其他占26.94%;家庭经济状况中,贫困(年纯收入低于1000元)占23.92%,一般(年纯收入1000-3000元)占73.49%,富裕(年纯收入3000元以上)占2.59%;医疗救助对象占21.55%,参加新农合占91.18%。
2.2居民对乡镇卫生院服务满意度调查
居民对乡镇卫生院满意度发现总体上反映为满意,各组别均超过了80%以上,满意度与居民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之间差异无显著性(>0.05)
2.3居民对就诊单位设施和环境评价
居民对乡镇卫生院诊疗设施和环境评价总体上表现为一般和好评,年龄越大评价越高,文化程度越高评价越低,不同年龄和不同文化程度间有显著性差异(2=23.61,=0.003,2=44.23,=0.000),其他组别无显著性差异。
2.4居民对乡镇卫生院医生信用度分析
居民对乡镇卫生院医生的信用度的总体上反映为满意,不同组别之间居民对乡镇卫生院的信任度在60%左右,信任度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而降低。不同文化程度居民的满意度有显著性差异(2=20.086,=0.010),其他组别无显著性差异。
2.5居民评价村卫生室常见病诊治能力的分析
村卫生室能否满足常见病的治疗结果显示,66%-78%的居民认为基本能够满足常见病的治疗,各组别之间无显著性差异(>0.05)
3讨论
3.1居民对乡镇卫生院满意度总体较好
调查显示,海南省农村居民对乡镇卫生院服务满意度,就诊环境满意度均较高,村卫生室基本能够满足居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需要。主要是由于新医改方案出台后,明确了将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为工作重点的目标后,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投入加大,就医环境和诊疗设施有了极大的改善。同时,海南省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提出也加强了省级和地方政府间的沟通,从政府的层面上加强了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管理。从行政管理上来看,县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缩减行政层次提高了办事效率,体现了高效节能的行政管理服务体系。从业务管理上来看,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将县级和市级医院充分发挥了三级网络的龙头,将乡村两级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扶持落实到到位,有效的促进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诊疗水平,健全了村卫生室网底功能,防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2]。
3.2满意度受文化程度和年龄的影响较大
从不同年龄组和不同文化程度上来看,年龄越大评价越高,而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评价下降。说明了居民对卫生服务质量的要求受年龄和文化程度影响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文化程度也将不断提高,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也更高,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设施及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特别是最近几年由于农业税的减免,越来越多外出务工的青壮年返乡务农,而这部分居民相对文化层次高,也接触了更多的城市文明,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也相对年长者和从未外出的农村居民更高。因此,对于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不应仅仅停留在基础设施和诊疗设备的投入,还应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基层医疗队伍不稳定,知识老化,人才缺乏,是目前制约和影响乡镇卫生院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和建设应是现阶段的主要工作重点。
3.3居民对卫生院医生的信任度不高
随着文化程度越高信任度越低,文化层次越高对诊疗服务的期望值也越高,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高。其次,信任度还受年龄的影响,年龄越大对信任度越高,56岁以上居民信任度相对较高,信任达到72.04%,表示很信任的则仅有6.45%,36岁以下居民仅有55.56%是表示信任的。由此可见,整体上居民对乡镇卫生院医生的信任度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青壮年。然而,年龄和文化程度存在相关性,一般情况在56岁以上居民属于初中以下学历,文化程度是影响信任度的最主要因素。
3.4居民认为村卫生室基本能够满足常见病诊治的需要
调查显示,各维度中认为基本满足的均在70%以上,说明大多数居民认为村卫生室的满意度较高。村卫生室诊疗能力的提高除了诊疗设备的完善外,最主要原因的是实施一体化管理后,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上的指导加强了,每月定期对村医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是在落实公共卫生知识技能的培训方面力度加大了。在对村医的访谈中发现,大部分村医认为通过参加培训,有效的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以前不能诊治的疾病现在可以治疗了,也有能力更快更好的进行转诊工作,居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也比以前提高了。
4建议
海南省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地优化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卫生资源,并且同国内其他地区不同的是将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了合理地整合,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链接与联动[3]。同时规范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行医秩序,有效避免了基层医疗市场的无序竞争,居民对乡镇卫生院服务满意度较高,医疗服务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满意度和信任度,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还应加强以下几项措施:#p#分页标题#e#
4.1加强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帮扶力度
乡镇卫生院是三级卫生网络的枢纽,是衔接、落实县级和村级卫生工作任务的重要渠道;村卫生室是网底,是落实广大农村居民公共卫生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加强和完善乡村两级的建设才有可能有效发挥农村三级卫生网络功能。随着新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化,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诊疗设备配置已经基本完善,但是诊疗技术水平仍有待提高,政府要加大对乡村两级的帮扶工作,从根源上提高乡村两级的服务能力。由于目前的帮扶制度监督机制不健全,流于形式,应建立一种长期可持续的帮扶制度和监督方案,落实真正意义上的帮扶制度,做到帮扶到位,落实责任到人。帮扶的形式可采用“一对一”的形式,例如县医院、县防疫站、县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派一个医生针对乡镇卫生院某一个医生的指导,针对某一项业务的指导,帮扶结束后对其进行考核,做到帮扶对象有实质性的提高,帮扶的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4.2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由于乡村两级的医务人员学历普遍不高,而对医学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加之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的复杂性决定了医疗工作的高风险、高责任、高压力性。因此,对于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应当加大培训经费的补偿力度,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每年保证每所乡镇卫生院有一名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和制定奖赏措施,建立学分制,学分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以促进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坚持长期的继续教育制度,使得基层医务人员知识体系得到不断的更新,诊疗技能不断的提高,切实满足居民的就医需要,以提高居民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
4.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
人才匮乏是影响诊疗水平、居民满意度和信任度的重要因素,要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核心是人力资源的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吸引不了人才,留不住人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还是待遇太低[4]。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力度。目前,海南省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收入的60-80%由政府拨款,剩下的靠提供医疗服务来补偿。但是,由于受经济条件限制,农村地区居民消费能力有限,难以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来弥补收入,医务人员的收入偏低,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所需。本文认为政府应对农村地区建立地区补助,保证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特别是村医队伍的稳定更应该格外关注。目前,村医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给予300元每月的生活补助,但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医认为补偿意义不大,主要是靠业务收入,而贫困地区的村医认为补偿标准过低,难以维持生计,必须通过务农来弥补收入。因此,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有所区别,不能一刀切。另外,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医务人员的住房问题令人担忧,许多结婚后的医务人员也仅仅有单间宿舍,住房条件差,甚至住的是向村民租用的民房。政府应当出资建筑政府廉租房或是经济适用房,将医务人员的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以便解决其最根本的需要[5]。只有将职工的待遇提高了,基本生活条件满足了,才能够真正实现“以待遇留人,以感情留人”,解决基层人才匮乏的根本问题。
同年8月,江苏省卫生厅将连云港市以及所辖四县整体列为全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地区。2012年5月,连云港市被原卫生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健康卡建设试点地区。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居民健康卡的建设试点工作,将其列入2012年全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2012年10月,连云港市建成运行市县一体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2012年12月15日,连云港市政府与省卫生厅联合举办“江苏省居民健康卡发卡仪式”,同时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在连云港市同步举办中国建设银行参与居民健康卡建设全国视频会议,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全符合卫生部规范要求的居民健康卡在连云港市首发并正式投入使用,至目前居民健康卡发卡数量已达10万张,在市辖区实现了发卡与应用全覆盖和双突破。2013年8月,全市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系统以市为单位在全省第一批通过“升级改造”验收。同月,连云港市建设的基于市县一体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健康卡建设工程被省经信委评为“2013年江苏省信息化示范工程”。
连云港市卫生信息化起步于2008年,经历5年的时间由单项业务系统建设应用发展到建成市县一体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总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规划先行 以新农合为抓手
2008年,连云港市组织市内高校和卫生行业专家制定了全市“‘十一五’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2008―2010年全市卫生信息化三年计划”。全市卫生信息化工作依托新农合制度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而得到较快推进。全市5个新农合统筹地区管理信息系统率先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规范化验收;在全省率先建成新农合市级管理信息平台并实现全市就医一卡通,四县参合群众到市级定点医院就医可直接报销;率先建成全市卫生专网,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院和市级医院以及近2000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现网络化管理;新农合、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等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均走在全省前列。
政府主导 多方共建
连云港市在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工作过程中,采取政府主导、政企合作、多方筹资、共同建设、共享成果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大概是这样的:卫生部门单独购买硬件,电信部门提供设备集中托管服务,与软件公司共同研发应用系统并提供维护等多方合作的方式进行建设。全市“市县一体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前期已投入1.16亿元,其中国家和江苏省下拨专项经费2300多万元,主要用于硬件采购和软件开发应用;与市建行、市农行合作建设居民健康卡,计划投入7500万元用于全市城乡居民健康卡制作、发放和应用;软件公司投入1000万元用于平台系统功能研发;电信部门投入200万元用于机房托管;市、县卫生局及市第一人民医院、各县医院累计投入600万元建立以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各县医院为中心的全市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包括区域会诊、区域影像、区域心电和区域检验系统。这种建设模式得到了江苏省卫生厅的充分认可,符合市委市政府扩大投资渠道、引进社会资金建设民生工程的相关精神。
市级统筹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
按照江苏省卫生厅信息化工作试点的要求,结合连云港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和特点,连云港市实行市县同步推进市县一体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管理模式,做到三个方面的统一: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由市统一进行设计和组织开发;所有硬件设备和第三方软件全部由市统一负责招标采购,与各县分别签订付款协议;建成的市、县一体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由市集中部署应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维护管理。同时,连云港市在建设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过程中,把其作为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不可分割的部分,坚持与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居民健康卡建设同时部署、同步推进。
连云港市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以市为单位,首批通过了江苏省卫生厅组织的验收,主要做法得到了卫生厅的认可,并在2012年省卫生厅召开的全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银卫合作 推进健康卡建设
居民健康卡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连云港市试点建设由江苏省卫生厅牵头,组织省公安厅、省农行、省建行等单位和部门与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市农行、市建行共同进行。其中江苏省卫生厅在卫生部制定的应用技术规范基础上,统一组织开发了全省统一使用的健康卡综合管理系统;编写了卡接口调用的二次封装程序,与银行共同编写了健康卡金融消费报文;统一提供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统一管理全省居民健康卡密钥系统,统一构建健康卡发卡密钥体系。省级合作银行与省卫生厅共同确定居民健康卡密钥、芯片、COS、读卡器等相关生产、服务供应商;支持地方银行(农行、建行)与市、县卫生局签订健康卡合作共建协议,拓展健康卡实际应用,如农行已经实施的村村通工程。
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在试点期间负责采集申领居民健康卡的个人基本信息,主要为参合农村居民。同时居民健康卡还在全市四个系统部门(卫生系统、市农行系统、市建行系统和市电信系统)进行发卡信息采集,用于城镇居民的发卡试点。由市统一建立全市居民健康卡发卡信息库,将采集的发卡基本信息上报到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统一与省公安厅身份证数据库进行比对,验证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获取身份证照片用于发卡。连云港市累计2批次提交约340万条发卡人员信息用于数据比对,匹配成功的约有270万条用于健康卡发卡。
卫生信息化建设感悟
2007年以来连云港市卫生信息化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先是各单位、各部门为满足自身管理需要分别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系统。新医改实施后,根据国家要求开展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整合各个独立的业务系统,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城乡居民”的目标。简单地说,五年来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历程就是从满足管理起步逐步向服务大众转变。连云港市基于市县一体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以及依托平台建设的居民健康卡,突出“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在服务城乡居民上可以提供如下医疗卫生服务和帮助: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1000人,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室。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年2月至20*年5月)
县卫生局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年5月至2011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2月份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全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卫生工作方针,关心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