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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释

时间:2023-09-22 17:05: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释

第1篇

据了解,《条例》的配套文件仍待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人社部今年将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以法规的形式确立聘用合同制度

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等等。这是相关部门负责人今年5月15日答记者问时,对我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现状的表述。

2005年由原人事部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首次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这项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事业单位招聘引入了公平竞争机制,把住了人员进口关,提高了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地方却屡次发生“萝卜招聘”、“内部招聘”这类“因人设岗”的用人违规事件。

为避免此类事件,时隔9年之后,这次新出台的《条例》,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部门规定上升为了具有法律效能的行政法规,这无疑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事业单位的招聘行为,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现象的发生。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条例》的核心,就是要建立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机制,相应的,收入也跟着能增能减。而实现‘三能’是最难的。”

如何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道难题

机关、事业单位跟企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差距,一直饱受争议。

我国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3种类型。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旱涝保收”,最具“含金量”,只要干好工作就能“衣食无忧”;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则需要想尽办法去创收,员工感觉“压力山大”。

此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之间的工资分配水平,差异也比较大。业内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工资制度改革办法。

这一局面将从今年7月1日起发生改变。《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苏海南解释,正常的增长机制,就是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可比人员的工资水平及其变动,以及物价的变动等情况来安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增长。让事业单位人员,能够共享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时使他们的收入与其所提供的公益、绩效的好差挂钩,得到其应得的劳动报酬。

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2006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收入分配改革。此次工资改革办法的确定,充分考虑各类工作人员资历等条件的差别,使公务员工资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不同级别之间的差距,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联系。

长期以来,机关与事业单位一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且多年来,我国对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也是随着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做出安排,两者走的是同一条路径。

而如何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接下来要面临的一道难题。对此,苏海南开出了一剂良方:“公务员的工资调整在《公务员法》里讲得很清楚,就是要参考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情况来相应调整。所以现在很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调查制度,了解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情况,据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调整。在参考机关工资水平及其调整的基础上,相应安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调整。”

这也就意味着,工资增长机制出台后,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将不再简单由政府决定,而是跟机关一起由政府参照市场可比人员工资水平及其变动来决定。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以及物价的变化幅度等,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将逐步增长,并与社会可比人员工资水平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

再次释放“养老金并轨”启动信号

事业单位退休金可达四五千元,而企业单位养老金只有一两千元。事业单位跟企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导致近年来“养老金并轨”呼声一直居高不下。对此,《条例》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决定》已明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疑,《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保,是对《决定》的贯彻实施,同时也再次释放出“养老金并轨”启动的信号。

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此次出台的《条例》并没有涉及。

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制度有3个环节:找钱、管钱、发钱。而这3个环节首先要做的是如何找到钱。这也是事业单位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

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国有单位缴费费率为工资总额的20%,民营、个体单位缴费费率均为12%。相比世界其他国家,我国的缴费费率偏高。资料显示,人社部曾对世界上173个国家社会保险费率进行统计,目前中国单位和个人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率之和为40%左右,在列出统计数据的国家中居第13位。而中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单位缴20%,个人缴8%);而其他4项社会保险费率之和在12%左右,在所知各国中居第34位,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来自财政收入,但是对于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而言,钱从哪里来的确是个问题。

在杨燕绥看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筹资达到工资总额20%的费率太高。她表示,“现在大部分事业单位是差额拨款,像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的一部分工资,要靠科研、医院创收、学校扩招等来解决,这已经导致中国很多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不足和乱收费等现象,不仅扰乱了公共服务的秩序,而且影响公共服务机构和群众的关系。”最典型的当数医院的“医闹”现象。我国的公立医院由于数量大,财政补贴不足,无奈之下医生只能去卖药,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

对事业单位的差额拨款办法,反对声一直未曾间断。在今年“两会”上,60位人大代表联合签名反对以这种方式进行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

“大家不反对‘并轨’,但是大家对以这种方式改革的顾虑很多,因为这60个代表基本上都是学校校长、医院院长。”杨燕绥说,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占工资总额20%的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如果没有明确的来源,就会导致事业单位乱收费,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以及与群众的关系。“这也确实是事业单位领导的顾虑。主要是事业单位没有筹集资金的能力。没有正常筹集资金的来源,就要以非正常的形式进行。这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这么多年推不下去,这是最大的阻力。”

而此次《条例》只原则说明“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是如何做,还没有下文。

第2篇

关键词 公立医院 编制备案制管理 医院管理

中图分类号:R44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3-000-01

一、公立医院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指导思想、原则

公立医院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最终目的是提高医院现代管理水平,体现医院的公益属性,激发活力。进行编制备案管理,需要用于创新人事管理策略,盘活僵化的用人机制,以能力用人,杜绝裙带关系。同时,改革需要构建灵活的备案机制,加强监管,体现公立医院的行业特点,利于编制的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分配,而不是出现扎堆向条件优渥的公立医院聚集。

在进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时,需要坚持以下原则:(1)控制总量,机构编制部门管总量、管标准,实行编制总量控制,避免冗员;(2)优化配置,公立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量内实行动态调整,优化编制结构,符合医院工作现状,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出现“忙”与“闲”共存情况;(3)积极稳妥,保持人事、财政等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减轻改革的阻力。

二、公立医院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目的

首先,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公立医院的责任与义务,人力资源管理是影响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关键因素。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的供应依赖于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直接影响医院的卫生服务水平。如以手术技术为例,医师的经验、理论掌握情况等能力影响其手术水平,提高医院手术水平的主要方法应包括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人才引进等。但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也与其他事业单位一样,存在用人制度不灵活,存在违规用人情况。故,建立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的最终目标在于落实用人自和搞活用人制度,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自身的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人力资本的利用水平。编制备案制管理者,需要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其次,公立医院自负盈亏,为地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公立医院需要建立起符合当地医疗卫生市场的人员编制队伍,控制人员的规模,避免出现冗员情况,机构编制部门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令整改超标准编制、违规聘用情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三、公立医院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

(一)编制总量核定和管理

应基于卫生审计工作,地方现状,制定具有可执行性、符合实际的编制总量与管理策略。在遵守公立医院的等级层次和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核定内容的前提下,确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足够(一般在80%以上),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编制的比例需控制在合理比例下,提高卫生服务的总体产出率。鼓励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将后勤服务进行转包,如食堂、电梯等的管理,可转包给行业企业,提高人力资源的整体管理效率。对于医院内部的各个科室,需要根据科室的工作特点、医院历史以及预测数据、实际硬软件情况,核算科室工作量、承载量,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合理的增减。对于承担教学、科研、培训等任务的公立医院,也应对任务人员编制进行核算。对承担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应急救治、基层帮扶等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任务较重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比例编制的医务人员。对于超编的公立医院,需要采取自然减员的方式控制数量,严格控制管理。对于编制的数额,为适应变化,可每隔2-3年变动一次,对于变动的原因,需要明确,并进行审核。

(二)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

对于领导层次、内设机构,也需要进行相应控制,原已在市编办审批过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及院领导职数的,仍按照原审批数量控制。

(三)编制管理

对于原有的编制,需要逐步核销,建立备案制人员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备案制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备案制编制人员可由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自主管理、实行合同用人,无需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工资、人动等审批手续,由医院依据相关政策执行,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即可。

(四)人事管理

为利于公立医院充分参与卫生市场竞争,应落实医院用人自,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52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聘,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除政策性安置等特殊编制外,医院需根据学科发展、岗位需要、总量,公开、公平、公正的从社会招聘,并将过程、结果向有关部门备案,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照考察制度聘用,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发挥监督职能。

四、结语

公立医院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往往会存在许多阻力,改革推行者,需要有恒心有毅力,充分利用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医院做好自身的编制数量、结构计算工作。

参考文献:

[1] 王咏梅,鞠永和,苗木.备案制对公立医院招聘工作的影响及对策[J].医院管理论坛,2017(01):54-56.

第3篇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沙坪坝区 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开始前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学历等相应证书;

6.报考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15年8月修订);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沙坪坝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24: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简章》条件和附件1、附件2要求与自身条件进行认真比对,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18年3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3月9日9:00起 至3月9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红岩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幼儿保健医生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2018年2月考试大纲,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下载)。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

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往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考生笔试两科总成绩10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出现比例不足的不予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幼儿保健医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公布等相应事项均在在红岩人事人才网(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敬请关注。

六、选岗、体检及考察

(一)选岗、体检

岗位要求进行选岗的同组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选岗或体检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shapingba.cqhrss.gov.cn )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红岩人事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符合聘岗规定的,聘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区教委咨询电话:86055590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6536820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