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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地质灾害防治

时间:2023-09-24 10:52: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

第1篇

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年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其中5月下旬、6月中下旬降雨较集中,部分地区有洪涝灾害出现;梅汛期结束后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出现;台汛期(8-9月)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频率偏高,强度增强,受台风影响,降雨量及降雨强度将大于去年。

预测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连续,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连续3天以上降雨时,易诱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公路边坡滑坡以及矿山宕面、废弃矿山崩塌、塌陷地质灾害。8-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引发滑坡、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二、我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处,按类型分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类,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泥石流20处,塌陷3处,按规模分小型、中型两类,其中小型71处,中型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布情况为:*镇9处、岭洋乡2处、黄坛口乡4处、廿里镇1处、后溪镇1处、*镇5处、全旺镇1处、*乡15处、*乡14处、周家乡2处、*镇12处、杜泽镇3处、灰坪乡2处、峡川镇2处。

全区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万元资产构成潜在威胁。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今年4-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乡、*乡、*镇、*镇、*镇等乡镇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的对象是:建设工程强度较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特别是新建简易公路沿线、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闭坑矿山的采空区、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20*年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2处,即*乡竹埂底村杨梅岗滑坡隐患、*镇界头村叶树根屋后滑坡隐患。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镇东仓村乔麦舒泥石流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隐患、*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廿里镇黄泥村墩头山体滑坡、*镇里村胡家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威胁人口较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监测、应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同时,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编制辖区内的市、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方案,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明白墙。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要发放到村、到户。要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补充抗御台风防范地质灾害及暴雪低温气候条件下防范地质灾害的工作内容,要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价,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区国土局要编制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会同区应急办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器材及物资储备、重点保障对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我区第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当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暴雨气象信息;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塘水库、重要交通线路、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调查队伍做好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预案的编制及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对保障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花大力气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门的山洪防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不断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有关乡镇要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书”。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搬迁避让

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及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辖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区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资金,所在乡镇(街道)、区国土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标准完成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当地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下山脱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中心城镇建设及山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对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

(七)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须按要求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国土局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乡镇(街道)和区国土局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对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使农民建房能选址在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民宅基地,由区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地质调查机构进行逐户调查和评估,分户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关部门职责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会同乡镇(街道)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预案编制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灾情,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建房用地;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本乡镇(街道)、部门的防灾方案,检查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水利部门

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灾措施。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

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四)区教育部门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必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五)区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区农业、林业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滑坡体上不能垦山造林。要督促乡镇(街道)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改为旱地。

(七)区旅游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需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区财政部门

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六、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责任重大。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落实四项机制。一是地质灾害险情监测巡查制度。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开展监测工作。二是台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要在台汛期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确保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三是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灾情上报区府办、应急办、防汛办、国土局。四是措施落实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落实包括值班、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防灾措施。每个地质灾害点要做到“七个一”:一块明白墙、一张明白卡、一套避灾预案、一支应急抢险小分队、一组值班人员、一个应急避险统一信号、一组值班报灾电话(包括区、乡镇、村)。

第2篇

一、20*年地质灾害发生概况及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除长江岸崩规模较大,其余均为小型。20*年完成了省级重点地质灾害点小孤山风景区危岩崩塌勘查,北浴乡四吉村滑坡搬迁也基本完工。我县未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强降雨期间小型灾害偶有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0*年我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强降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仍有可能发生,因采矿引发的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将呈多发趋势。因工程建设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为主要因素。

二、20*年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重点和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强弱在时间上主要受降雨控制,主要发生在降水强度大的年份。根据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和诱发因素,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按主要灾种,全县重要防范区段如下:

1、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区。分布于北部中低山区*等乡镇;

2、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分布于二郎、柳坪、高岭、程岭等乡镇磷矿、煤矿采空区;

3、岸崩、堤基渗透变形重点防范段。分布于同马大堤宿松段、万亩以上圩堤;

4、重要交通干线重点防范段。分布于北部山区:X*0线陈汉至北浴段、X*6线二郎至界岭段、X086线。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公告。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单位或企业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当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落实地质灾害责任,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项规定和“六项制度”,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紧抓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期,集中强降水是主要诱发因素,因此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非常重要。

1、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的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督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让或应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险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警戒线并予公告。

2、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气象局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地质灾害资料,县气象局负责在强降水时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汛期天气预报中增加防范地质灾害的预警内容,发挥预警预报的重要作用。

3、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县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通报本部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险情、灾情及防治情况,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十有县”创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有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有经费。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点监测、治理、避让搬迁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

(三)有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前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及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依据规划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有预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全市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明白卡),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发放到位。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负责制作和发放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避险明白卡。在防灾避险明白卡中,必须明确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撤离信号、临时安置方案等。

(五)有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汛期值班、险情灾情速报、应急处置和“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通过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深入重点地质灾害搬迁点进行入户宣讲等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有预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共同负责地质灾害的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手机短信、LED电子屏等方式提醒监测员和防灾责任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有监测。每年汛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防灾责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监测网络,确保地质灾害检测网络有效运行。

(九)有手段。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为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预警工具,加强信息预警、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

(十)有警示。各乡镇、街道负责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并张贴应急预案,让群众知晓警示、应急相关内容。

三、实施步骤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6月1日—7月15日)。通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全面启动“十有县”创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7月16日—8月31日)。对照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十有县”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三)自查和申报资料编制阶段(9月1日—9月31日)。按照“十有县”创建标准,查找前阶段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编制申报资料。

(四)申报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的相关资料,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做好创建工作,对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作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调研,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取得预期成效。

第4篇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条件、人类经济活动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综合分析预测:2008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河湖(水库)灾害即路桥堤坝水利工程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一般在5一9月份,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影响),主要地质灾害发生地点为淮河干、支流沿岸,部分危险区段与历年发生水害区段基本相同,灾害类型以路桥堤坝边坡失稳为主。其次是特殊岩土体灾害、地质环境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形成降落漏斗,产生地面沉降等缓性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深入,此类灾害的危害性也将随之加大。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采石场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防患于未然,防止滑坡、地面塌陷和危岩崩坍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防范重点和防范期

淮河以南重点防范区域是马城镇(大杨家、禹庙北官山),荆涂风景区上洪村,灾害类型以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采空塌陷)、不稳定斜坡为主。淮河沿岸重点防范区域是淮河干流及支流水系堤坝,灾害类型以渗漏、崩塌为主。

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重要交通干线以及行人、住户、农田等。

重点防范期为5一9月份。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注明联系方式。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当地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按照《2008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三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组织制定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要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做好相应的抢险救灾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和预防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特别是对中小学校址要作为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让或应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并组织防灾常识宣传普及,增强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第5篇

一、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2014年汛前排查情况

2013年,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4起,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无人员伤亡。

2014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结果确定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71个,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威胁的资产、人数及目前发育状态,列入县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8个(其中市级2个)。

二、2014年降雨趋势预测及地质灾害防范期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4年我县年降水量为480~590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2成。主要集中在6月至8月,其中6月份略多,7、8月份略少。

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防范期确定为6月至9月份。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威胁对象及范围

全县列为危险斜坡、滑坡崩塌灾害重要防范点8处,具体分布:镇5处、乡1处、乡1处、镇1处,均为危险斜坡和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一是县财政局至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办公楼后斜坡。直接威胁机关工作人员和办公大楼安全,威胁人口500人,威胁资产约1.5亿元。二是镇长山饭店至宏华宾馆后斜坡。威胁办公、宾馆建筑及工作人员。特别是宏华宾馆后侧人为削坡危险程度加剧,在降雨条件下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威胁县医院、长山饭店、宏华宾馆等建筑物及人员的安全。三是镇三盘碾梦花园小区西侧斜坡。直接威胁坡上34户、114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处于极不稳定状态。四是镇老网场南海斜坡。直接威胁海边10户养殖厂房及3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处于极不稳定状态。五是镇三盘里山体滑坡。直接威胁坡上及坡下4户民宅和1栋军产房的安全,处于极不稳定状态六是乡村珠圈滑坡区。直接威胁海边养殖生产厂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处于极不稳定状态。七是乡客运站左侧山体危险斜坡。直接威胁坡下客运码头来往旅客及工作人员约500人,威胁资产200余万元。

八是镇社区南山斜坡(四中东侧)。直接威胁坡上3户村民和坡下四中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重要地质灾害防范点防治措施

8处地质灾害重要防范点由县国土规划建设局组织有关责任单位会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制订具体的防灾预案,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具体措施。

1.镇三盘碾梦花园小区西侧滑坡:加强动态监测,在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及防灾预案示意图。汛期要采取避让措施,撤离坡上群众,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力争完成危险小区居民整体搬迁。

2.县财政局至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办公楼后危险斜坡:加强动态监测,在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积极争取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完成该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加强汛期监测工作,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

3.长山饭店至宏华宾馆后危险斜坡:采用少量定点位移方法,加强动态监测;在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发放地质灾害工作卡和地质灾害明白卡。汛期要组织人员撤离避让,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依法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4.镇老网场南海斜坡:加强动态监测,在斜坡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向坡下养殖户发放防灾明白卡,汛期要组织坡下养殖户撤离避让。

5.镇三盘里滑坡:加强动态监测,设置木桩及标尺,确定专人长期监测,在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卡。汛期组织群众撤离避让,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

6.乡村珠圈山体滑坡:加强动态监测,设置木桩及标尺,确定专人长期监测,在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卡。汛期组织危险区域生产人员撤离避让,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

7.乡客运站左侧山体危险斜坡:加强动态监测,采用少量定点位移监测,在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尽快进行工程治理。加强汛期监测工作,组织旅客临时撤离避让,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

8.镇社区南山屯滑坡(四中东侧):加强动态监测,设置木桩及标尺,确定专人长期监测,在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卡。汛期组织师生撤离避让,尽快进行工程治理,严禁在危险区内进行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活动。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和规章,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1.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民政局、县交通口岸局、县农林水务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65711部队、县武警中队等为成员单位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调查、监测、预报预警、治理等工作。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规划建设局,主任由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分管地质灾害的副局长担任。

2.完善和规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防治点的监测责任,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隐患。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汛期,要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密切注意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全面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生态移民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及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

第6篇

区的地质环境较差,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一是开采煤炭资源而形成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且两种灾害相伴而生,具有重复性和群发性,主要分布在的村、齐家的村、的村;二是采石和修路切坡形成的崩塌,主要分布在乡等地,主要沿公路延线分布。全区共有地质灾害点53个、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5个(见附件1其中地面塌陷总计11处地裂缝计8处(6处、齐家2处)崩塌灾害点总计34处。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

区内崩塌面规模以21110m-27150m居多,最大规模为301750m不稳定斜坡以陡崖形式居多,坡角大于60度的共有29处。不稳定斜坡中,修路切坡18处、采石挖砂15处、自然斜坡1处。崩塌的控制面主要为节理裂隙面,可能失稳因素是降雨、卸荷、开挖坡角、冻胀,多发生在6-9月份的降雨过程中或稍稍滞后,少数发生在春季。崩塌主要危害对象是公路、乡路、行人、车辆、村寨以及游人。

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是区的最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也是区单位面积损失最重的地质灾害类型。区有4个采煤塌陷区,采煤塌陷区位于镇村内,面积4.76平方公里,包括沟、沟等地,由煤矿一井和煤矿开采形成。区内塌陷地质灾害点4处、地裂缝6处。塌陷区地面较平缓,大多为耕地,部分为林地,以形成10个圆形塌陷坑,与其伴生的地裂缝有6条。八面采煤塌陷区位于街道办事处八面村,面积2.38平方公里,包括屯等,由八面石煤矿西井和北井开采形成的耕地较多,有部分林地,区内塌陷点3处,形成3个长条积水坑。采煤塌陷区,位于街道办事处街屯,面积2.21平方公里,由煤矿和街煤矿开采造成的该区地面平缓,均为耕地,现已形成2个长条积水坑。采煤塌陷区,位于镇村内,面积6.60平方公里,包括前煤矿开采造成的该区地面平缓,均为耕地及村屯,现已形成2个长条积水坑,与其伴生的地裂缝有2条。地面塌陷及地裂缝主要危害矿井、民房及行人的安全,同时对部分耕地造成一定的破坏。

区还有一种地质灾害就是水土流失较严重,主要分布于槽地及低山丘陵区,诸河沿岸,形成因素主要是挖砂取土,开荒种地,过度放牧,破坏植被导致的水土流失,其危害主要是淤积河道、水库,耕地质量下降,破坏生态环境。

三、重点防范期

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降水多集中在月,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履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国土资源、安监、建设、环保、财政、交通、水利、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指导地质灾害工作监测、预防工作,从思想引起高度重视,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为预防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分局主管副局长兼任。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方针,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知识水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的目标之一。

(三)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切实落实预防措施。

1.根据《报告》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

A.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A1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

A2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B.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B1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C.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C1崩塌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

D.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广布于区内中部槽地及河谷平原。

2.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有暴雨和水位异常现象时,禁止采矿、伐木采石、削坡取土、抽取地下水,煤矿在大雨以上天气时应采取停产措施,防止大雨冲垮井口,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各乡镇街道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

4.有地质灾害点分布的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责任,填写责任表,明确乡镇(街道)村责任人,群测人(监测人)及联系方式,各采矿权人及相关单位要无条件地接受监测,群测人(监测人)每月监测一次,汛期加密监测,并做好记录(存档)有异常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汇报。由国土资源分局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与村两级填写此卡,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备案。监测人可根据需要设定人数,各乡镇(街道)村级监测网络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与区国土资源分局沟通。

5.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采矿权人要依法有序开采,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开采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要提出防治计划和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6.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启动《市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7.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全区自然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进行。对由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对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由责任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区国土资源部门参加。承担专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要具有资质。治理之前要做好预防,如对于修路切坡形成的崩塌做护坡,对崩塌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采石场可按安全要求阶梯式开采,控制开采面坡度;煤矿对于地面塌陷尚未稳定且受损严重的民房应拆迁新建(避让措施)对于塌陷稳定,受损程度较轻的可采取定期加固维护等措施加以防治。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

一组建群测群防网络,建立防灾责任制。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实施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及监测人员的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的巡回检查计划,并组织群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对重要隐患点做好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避让和抢险救灾工作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上报有关资料,保证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乡镇(街道)级(二级网)负责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巡查、险情上报和抢险救灾工作,逐点落实包括监测、预报、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

村级监测网(三级网)负责逐点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对地质灾害实施长期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出现灾情或有险情预兆时及时上报,组织村民实施防治措施,制订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路线,实行自救工作等。威胁公路、通讯、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体设施的主管部门及采矿权人也要参与监测工作。区级预警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在电视上预警公告,并电话通知二、三级监测网,村级预警要采用广播和上门通知等形式进行。

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是区内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为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汛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区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的传达、落实。各乡镇(街道)值班办公室设在本级政府内,负责本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的传达、落实。有条件的村也应设立值班办公室,如不能设立,也要保障信息畅通。经监测,有重大灾情发生时,区政府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

三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地质灾害报告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二、三级监测网络)应当立即向区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做好地质灾害的速报、月报工作,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隐患进行速报。发生地质灾害时,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进一步扩大。对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或因未及时上报导致灾害损失增大的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35号)有关规定对肇事者进行处罚,并追究领导者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第7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概述

近年来由于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明显增多,各种灾害类型明显增加,分布面积不断扩大,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占各种自然灾害总损失很大的一部分,每年造成人员伤亡数以千计。地质灾害给我国许多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地质灾害点(段)防治措施

2.1避让措施.

对已发生的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段),建议采取避让措施。

2.2生物工程措施。

生物措施是利用农业或者林业的技术,对沟域内泥石流的产生提供大量固体物质的陡坡耕地、荒坡、荒地进行相应的改造,以控制泥石流的面蚀作用和水土流失强度,减少泥石流的固体物质的来源,同时能也起到调节或削减地表径流,阻滞在沟道中形成大的洪峰,从而抑制泥石流的产生和发展。

2.3工程措施

2.3.1滑坡地质灾害工程防治措施。

对滑坡地质灾害工程主要措施为:a.排水治理工程排除滑坡体以外的地表水,防止滑体充水、饱水,以拦截和旁引为原则,具体做法是在滑坡体坡顶处设置一条环形截水沟,拦截旁引地表径流,不使地表水流入滑坡范围之内。另外,采用浆砌石修建路基排水沟,防止滑坡体充水,降低滑坡驱动力。b.抗滑锚固工程根据滑坡的规模、成因、形态、深度及施工条件等因素,设置支挡构筑物,在滑坡体前缘(路基)设计施工抗滑桩,垂直滑坡轴方向布置,增大抗滑力,阻止其滑动,以保证路基稳固和交通安全。采用坡脚修建挡土墙、坡面恢复植被等综合治理措施。

2.3.2崩塌地质灾害工程防治措施。

危岩体进行彻底根治消除,并修建挡石墙或护坡,以防止斜坡岩体剥落。对规模不大的崩塌点、段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削坡、清除危岩体或修筑拦石栅栏、挡墙及柔性防护等工程。

2.3.3泥石流地质灾害工程防治措施。

针对被保护目标性质和重要性,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对泥石流进行抑止、疏导等措施,以求达到最佳治理效果和节省投资。对于防治泥石流,常采取多种措施相结合,比用单一措施更为有效。a.拦截排导工程流通区、堆积区修筑排导槽、导流堤、拦截坝,拦截泥石流进入村屯,排导泥石流进行下泄。修建长挡墙修建跌水缓冲坝,在泥石流沟口修建排导槽,有效拦截疏导泥石流。b.固坡工程在泥石流沟域松散固体物质分布区,修建梯级谷坊工程,调节沟道纵比降以削减泥石流流量,以面蚀为主的荒坡等分散物源,采用农林措施固坡。

2.4监测预警措施。

监测预警措施是对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灾害点及潜在灾害点布置监测工作。对目前危险性特别突出的泥石流等进行预警工程。特别是汛期要根据降雨情况和监测结果做出适时预警预报及撤离工作。

3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运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监测网络。一级监测为市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市长负责,市国土资源局主持日常工作;二级监测网为乡镇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乡(镇)长负责;三级监测网为村级监测网,由村长直接负责该村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并指派专人进行灾害点的监测工作。

3.1监测网的重要职责。

市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a.负责市境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预警;b.建立市级群测群防监测站,进行多种手段的综合监测: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c.负责该市的监测系统、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以及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的信息管理,成为群专结合组成的监测预警系统的纽带。乡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a.负责该乡镇地域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b.其监测手段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c.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本地区内重点地质灾害体监测预警;d.领导辖区内各村的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短期临灾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村组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a.负责该村组地域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b.其监测手段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c.地质灾害预警的自救指导。

3.2监测点选定原则。

a.危险性大、稳定性差、成灾概率高、灾情严重的;b.对集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c.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d.威胁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线工程的;e.威胁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的。

3.3监测点的建设。

a.监测范围确定: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b.地质灾害监测方式:对地质灾害点,建立以简易监测为主,结合宏观地面变形观察。以定期巡视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视一般为半月或每月进行一次,汛期强化监测根据降雨强度,每天或24小时值班监测。

3.4监测网点的管理与运行。

a.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被监测的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和有关单位为监测责任人,在他们的领导下,成立监测小组,监测小组由受危害、威胁的居民点或有关单位的群测人员组成。b.建立起岗位责任制,市、乡、镇、村应逐级签订责任书。c.宣传与培训。采取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乡、镇,甚至村级领导进行调查与培训,一方面了解各乡镇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危害,另一方面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与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另外在现场调查时,对危险性较大的灾害点周围的群众进行监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知识的宣传,教会监测责任人,监测小组成员和群众,如何监测、如何判断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和灾情速报及有关应急防灾救灾的方法。d.监测信息反馈与处理:市国土资源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监测资料与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由其将上报的资料与信息录入省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进行趋势分析,同时对下一步监测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5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理

经监测有重大险情发生时,市乡镇村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同时应立即报告给省、市政府及国土资源厅主管部门,届时将派出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工作。

4结论

地质灾害的防治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命财产的损失,所以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环境公报[J].2005.

[2]柳源.中国地质灾害(以崩、滑、流为主)危险性分析与区划[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3(1).

[3]李媛,孟晖,董颖等.中国地质灾害类型及其特征[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4,15(2).

[4]殷跃平,柳源.中国地质灾害防治研究一对国际减灾十年活动(l990—2000)的思索[J].工程地质学报,2000,增刊.

[5]罗元华,张梁,张业成.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8.

第8篇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活动月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

为保障“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成立“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领导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制定《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安排,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所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为“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线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受今年疫情影响,以网上培训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网格员开展网格化管理和防治知识培训视频会,邀请地质专家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授课,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顺利完成。本次视频会议共培训人员100余人次。二是结合“6.25”土地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志愿者在市区广场发放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森林防火警示语、居家安全小常识等材料,引导居民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宣传现场悬挂横幅3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份。

三、强化巡查执法,确保活动实效

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专项督查。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为保障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切实消除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委托省地质矿产局311地质队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地质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本次共督查矿山企业16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倒排时间,整改落实。

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为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职责,建立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分片联系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全局共分为8个工作组,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19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协助指导,对142处在册地质灾害点逐一巡查,检查“两卡一表”发放和警示牌设立等情况,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第9篇

一、全力以赴做好支援舟曲县抗洪抢险工作。县民政局要在已经向舟曲灾区提供救灾物资的基础上。随时准备支援灾区。县接待办、旅游局要对支援舟曲县的各地抗洪抢险队伍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要严厉打击。县医院、中医院要准备好床位,进一步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督促各宾馆饭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工商局、物价局要严密监控市场物价波动情况。随时准备接收灾区伤病人员,开展医疗救治。沿线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宕各部门要做好为各地抗洪抢险队伍提供饮用水、急需的工具等工作,随时为路过的抗洪抢险队伍提供便利。同时,要做好支援舟曲县灾区志愿者组织工作,随时听候县政府命令,准备支援灾区。

二、加强值班值守。严密监控地质灾害易发区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证通讯系统畅通。各矿山企业、铁路建设单位、水电站要派专人对尾矿库、渣场、蓄水库进行24小时值守,落实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遇有强降雨情况,要及时请示县上进行泄洪处理。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当地政府和国土部门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采取措施搞好应急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县政府。遇有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要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群众避险撤离工作,迅速开展抢险救灾。要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五到位”培训活动,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对所有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预警方法。国土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广电部门、信息中心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昼夜治安巡逻,遇有突况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三、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县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发改、教育、卫生、旅游、民政、安监、地震、气象等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时间的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从现在开始。要按照各自的职能。重点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矿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水利水电工程、公路交通干线、矿区渣场、铁路渣场、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排查工作,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四、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县委、县政府将对对、贻误抢险救灾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对侵占、破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做好自身暴洪灾害的灾情摸底上报和生产生活自救工作。受灾乡镇要一边摸清灾情。一边组织好生产生活自救,8月7日的强降雨已造成我县多个乡镇受灾。及时上报。一定要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最大限度地保证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第10篇

二、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从多年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来看,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除受特定的地质环境因素制约外,明显受制于暴雨的时空分布及强度,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地区,也常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公路沿线、采石场和已经出现灾情的地方,问题比较突出。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降雨量比往年有所增加,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

确定上述10处地质灾害点作为全县重点防范区域,进行重点监测,时间以雨季为主,每年5至10月份为重点监测时间。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如在大规模的城镇建设、道路建设、矿山采掘中,出现的一些对山体边坡开挖与处理不当,滑坡体的切脚或切腰及废渣弃土随坡排放等问题,如遇暴雨,必将诱发不同程度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村委会和有关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重点防范期

雨季是地质灾害多发季节,5至9月份全县降雨比较集中,是强降雨多发时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地质灾害的程度主要取决于降雨的范围与强度,地质灾害多发区与暴雨中心的迭加地区是地质灾害的重点灾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地质灾害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范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题知识讲座,开展全民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35号),建立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速报等责任制,严格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区的监测预报工作,制定以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方案,健全群防群治体系,加强对公路沿线山体滑坡、采石场的巡回检查,与各灾害点监测人员签订责任状,发现灾害隐患,及时上报,切实整改,迅速消除隐患。

(三)规范管理,严格评估。要严格落实评估制度,有效减少人为因素产生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避免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等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做好农村村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对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采矿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城镇建设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由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和保护地质环境,避免不当的工程活动破坏地质环境而诱发地质灾害。要加强对矿山采空区地面、尾砂库(坝)及矸石堆的监控,防止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四)把握重点,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村要继续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制,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将“防灾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等制度。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县国土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区(舍)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指导学校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县交通、建设、水利和旅游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领域内的防灾责任制。

五、奖励与惩罚

(一)对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国土局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国土局视其情节予以警告或者依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县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2、故意虚假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的;

3、侵占、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4、阻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

5、不按防灾预案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

6、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者不履行治理责任的;

第11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建筑安全讲两点意见。

7月14日至7月17日,我县持续降雨80多个小时,全县27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绝大部分乡镇累计降雨量在350毫米左右,邵家桥、__、三道水、思林、许家坝等10个乡镇累计降雨量超过400毫米,其中最大降水量邵家桥镇达412.7毫米。由于__河水持续上涨,洪水水位高程达到374.39米,超警戒水位,县城河街出现内涝,沿__乡镇部分地方被洪水淹没。截至目前,我县共发生307处地质灾害(新增地质灾害点264处,老地质灾害点43处),其中:滑坡177起、塌陷56起,公路坍塌74起。严重损毁不能居住的房屋1065栋,完全倒塌房屋233栋,受灾人口38528人,安全有序转移群众12668人,紧急成功避险群众840人,直接经济损失4.9741亿元以上。同时,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群众防灾意识不强,警觉性不高,思想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避险措施还需强化落实。二是县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抗灾御灾能力较弱。农户地处偏远,居住分散,一旦遇到突发灾害,电力、交通、通讯等严重中断,损毁较大,预警、灾情信息迅速传递与收集将造成较大障碍。三是监测监控手段滞后,预警准确度不够高。目前,我县地质灾害监测以人工为主,缺少技术手段,预测不够准确,监控不够全面。特别是对暴雨过后次生自然灾害的监测监控不到位。

当前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发、易发期,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第一目标,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当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查漏补缺,加强灾害综合防御。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抓好危路、危桥、危库、危塘、危房、地质灾害易发点等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到点到户的灾害隐患资料档案,为实施群测群防打牢基础。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灾害隐患,要及时安排专人监测,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同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不属于地质灾害监测点、实际上又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同样要按照地质灾害监测点的要求搞好监测排危工作。三是切实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落实避险措施。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避险措施,明确撤离路线、安置办法和包保责任人。对处在危险区域、需要立即撤离转移的要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转移,防患于未然。五是综合排危防治。县交通、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加快危桥、危路的排险进度,确保通行安全,避免道路施工引发塌方、泥石流等灾害;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彻底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六是作好应急准备。县交通、民政、供电、通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救灾物资储备,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确保灾害来临时指挥便捷、运转有序,同时,要加快灾后重建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抗灾救灾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技能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预警监测体系。一是要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制定完善防灾救灾预案,落实应急值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防灾救灾工作正常运转;要组建好相应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扎实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让群众掌握预测灾害、排危避险的常用知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测自救能力。二是要完善监测网络。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既要落实乡(镇)、村、组干部和监测员责任,又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力量实施即时监测,遇有险情及时预警,果断避灾,快速撤离。对威胁到50户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三是要完善快速应急机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应急救灾快速响应机制,灾害预警信息一经发出,要立即启动预案,通过网络、电话、传真、广播等方式,尽快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传达到农户。对现代通讯手段不能覆盖的地方,也要建立起以喊话、鸣锣、放鞭炮直至徒步通知等方式的信息传递通道,确保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递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农户,实现无缝覆盖,让老百姓一旦遇到实际灾害快速有序转移,应急队伍快速抵达现场救援。四是要建立层级联动机制。县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完善综合应急平台,努力提高灾情预报和抗灾救灾的整体合力。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灾情重点认真研究并切实把握成灾规律、防灾体制和政策措施等重点环节,确保灾害防治工作能够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形成县、乡、村、组、户分片层级联动网络,发生灾害能够快速响应、层级联动、有序高效。五是要建立跟踪防控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和滞后性,往往在主要灾害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还有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因此,除灾害前、灾害来临中进行严密防范外,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灾后跟踪防控制度,加强灾后延时监测,事后跟踪防控,预防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科学

规划,加大源头防范治理力度。一是执行评估制度。由于我县山高坡陡,地质环境脆弱,工程项目建设如果缺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极易人为引发地质灾害。道路建设、削坡建房、矿山开采等工建活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引发新的地质灾害。今后,对未进行地灾危评的项目,县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供地,县住建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减少监管监测盲点。要制定动态详查制度,通过详尽的普查,将未列入备案的盲点地带及时列入监测和治理范围,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制定防治规划。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全县受直接威胁的 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统筹梳理,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分类防治规划;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对能治理的,尽早治理,确实无法治理的,坚决实行搬迁避让,对可能引发新地质灾害的区域,要落实管控措施,不得开展建设行为,,!防止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扎实抓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这一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认真组织实施搬迁及治理,对辖区内未列入规划的,要采取“监测+搬迁+治理”的方式综合防治。县国土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项目资源,倡导社会捐助和村民自治,合理利用资源,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国土资源局要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等部门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频率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督办、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要注重督查实效,通过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薄弱环节,有效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落实。督查中要深入乡村、农户、灾害现场,收集一线资料,掌握一线数据。对存在问题要敢督、细查、真办。特别是汛期来临,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传递信息,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县住建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检验我们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尺。我们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做到常备无患;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建筑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是抓好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随着建筑工地的逐年增多,在安全监管装备落后、技术缺乏的条件下,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内控机制。督促企业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增强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参与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实现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管理、操作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高安全执法工作实效。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机制。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督办,对重点时段的建筑安全工作要成立专门的综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各建筑企业建筑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告,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实效。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建设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发包、承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防为赶工期、赶进度,而降低安全标准、忽视安全防范的行为。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二是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三是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停工整改。

第12篇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及方案;

二是按照与县政府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我局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根据责任状要求分别与各股室签定2009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8份;

三是认真开展了防灾减灾和安全宣传月活动,制作了安全宣传展板2块,印发宣传资料1200份;

四是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二)“三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着力抓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由局办公室牵头,矿管股、地质环境股结合全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全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国土资源所、机关股室,建立起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我局立足于部门实际,把“三项行动”细化为三大类,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四个阶段、三个内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三个阶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三个内容)的具体工作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三是落实责任主体。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制订出具体工作方案,以保证本单位“三项行动”的稳步实施。

四是严格指导督促。我局近期配合相关部门派出检查组赴各乡镇督促、指导“三项行动”的开展。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地排查治理非煤矿山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量的矿山,违反地质环境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隐患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提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防止麻痹大意的思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毫不松懈地抓好工作,认认真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好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全力推动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多找差距,不盲目乐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巡查记录,确保巡查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

二是加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治。整治工作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

三是加大监管和执法监察力度,促进整治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了行业专项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排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照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应急工作机构,把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工作中本着什么情况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加强对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及监测工作,并进行重点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责令停产或取缔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和采石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上半年,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多次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动态巡查,通过开展非法开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12台次,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9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没收了非法开采工具,钻机1台、钻杆2根、撬杆5根、炸药6只,处理非法开采者3人。责令停止无证非法开采点9个,正在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点5个;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10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

(四)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监测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

*县国土面积1489.39平方公里,辖9乡3镇。国土面积大部分为山地,地形地貌复杂。切割深,山高坡陡,地质结构脆弱、地震活动频繁;汛期雨量集中、单点性大雨、暴雨时有发生,导致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且点多面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全除公路沿线外,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8(易发点11个),涉及11个乡镇43个村民委员会,77个村民小组,共威胁1822户7826人的生命,潜在经济损失4092.9万元。其中有厂矿2个,街道4条。截止6月30日,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3起。

一是对全县已记载的地质灾点进行排查。县国土资源局于4月初组织人员对全县已记载的7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逐一排查7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点11个),涉及11个乡镇43个村民委员会,77个村民小组,共威胁1822户7826人的生命,厂矿2个,街道4条。依据排查结果,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政府统一思想,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选点定人明确责任,建立群防群测地质灾害网络点78个,共安排监测经费2.75万元并已落实。

二是编制《方案》。为把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我局根据全县地灾隐患排查结果分析和2009年县气象局提供的降雨预测,编制《*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各乡镇灾害点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并将《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施行。三是选点定人明责任。对全县78个地灾隐患点选择有责任心的村社党员和干部对隐患点进行监测。主要采取打桩、定时用钢卷尺进行测量或目测,对所测量数据及时上报国土所或国土资源局,由国土所或国土资源局对数据进行分析、比较,若有异常及时报当地政府预警、预报。

四是宣传普及地灾基本知识。为进一步加大地质灾防治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强化群防群测网络建设,增强自救、互救意识,减轻灾害损失。5月12日,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防灾局一道,在县城繁华小广场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资料等。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625份,其中,《地质灾害防灾防治要诀》120份,《滑坡泥石流的预防和避险常识120份,《宣传标语》120份,《地质灾害发生前兆》120份,“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地灾速报卡(三卡)145份到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避险明白直接发放到灾害点威胁的人民群众手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知识技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四是加强四项制度建设。在《方案》编制中,明确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加强群防群测网络。县国土资源局认真安排部署,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检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认真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证地灾联系畅通。

五是地灾防治措施。结合*县实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主要采取:一是落实简易监测措施,即打桩、定点、定时用钢卷尺测量;二是落实灾后避让措施,灾情一旦发生,要立即指定避让方向、位置。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

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效防治矿山地质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根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02号),于20*年7月2日下发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20*年正在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工作之际,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矿产品价格一直在底位徘徊,矿产企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国家、省、市又相继下发了斩缓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二、取得的成效

(一)各乡镇辖区内经营性无证非法开采点已经基本取缔,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得到了有效扼止。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在汛期已发出了整改停采通知书2份,各矿山企业高度重视,停采整改隐患成效明显。

(三)各乡镇在开展工作中通过联合执法和扎实的专项巡查清理整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得到改善提高。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防灾责任明确到人。加强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非煤矿山(以砂石料为主)因点多、面广,加上执法成本高,因此无证非法开采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二)对部分乡镇的新农村建设、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农民自采自用用砂石监管难度大。

(三)矿山业主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的宣传力度不够,在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不愿意过多投入防治资金,造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动员群众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工作,因搬迁地点、搬迁资金和群众意愿的问题而难以得到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按照动态巡查制度每个季度定期开展矿山安全巡查,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和协调配合,采用联合执法加强打击力度,通过努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全县不发生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安全生产事故。

(二)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安全生产的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要求各矿山做到指定专人负责本矿山的安全隐患巡回检查和负责管理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隐患及时报告矿山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并及时予以排除、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