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05:39: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建会计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建设发展;基建会计;财务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问题日趋重视。政府对全民医疗条件的投入呈大规模增长的趋势。新医院制度下,基建核算要求并入财务大账,如何科学、规范地进行基建会计核算,有效地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效能和成本控制目标,将会是今后医院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原则
新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医院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时,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同时,基建账的相关数据并入医院财“大账”。医院财务至少每月记录基建账套中的相关科目发生额。
2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作用
改变了以往基建核算自成体系的状况,财务人员改被动支付为主动参与监督管理,基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共同着力,有效控制和减少项目的成本,提高基本建设投资的效益,及时调整决策,防止投资损失。基建会计核算内容正逐渐成为医院财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院应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计基建会计并入财务大账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结合基建会计的专业优势和医院财务的资金调节和统筹管理功能,为医院各项基本建设保驾护航。
3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实务操作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在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将基建账套中的科目余额分析调整并入新账。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在医院会计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的“基建工程”科目中填列。基建账套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转入医院会计账“固定资产”科目。如有“基建投资借款”,将科目余额记录在医院财务账中的“长期借款”科目中。如有财政拨款,财务大账除按新制度规定追溯调整“固定资产”余额中财政补助和会计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为“待冲基金”外,确认“在建工程”支出时,同时贷记“待冲基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抵减“医疗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完成基建会计账套与财务大账的衔接后,日常核算中,基建仍然按照独立账套处理基本建设支出:按具体建设项目设立明细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同时建立往来单位明细账。由于医院的事业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性质,基建虽然有独立基建账户便于单独核算和管理,但资金来源主要为医院业务收入和财政拨款。在实务操作中,财务大账可考虑并入各在建工程项目余额,同时核实基建账户资金余额。财务账中可考虑设立“预拨基建工程款”,体现拨付基建资金。基建可考虑按月度编制资金平衡表,资金来源体现月度医院财务和财政拨款,资金占用体现在各在建工程资金月度使用情况,银行利息收入、预留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单独列明,“预拨基建工程款”科目余额体现基建账户余额,“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反映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这样,医院财务大账既能总体把握基建资金使用情况,按预算的工期和资金投入监督工程进度,又解决了医院自身业务纷杂,无法兼顾基建日常支出核算的弊端,同时基建独立账套的在建工程核算明细也可以满足日常管理需要。专门的基建会计人员切实参与工程运作当中,及时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和预算调整,按进度、保质量、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经办人员、工程监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医院负责人逐一签字,严把资金使用关,在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将有限的医院基本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发挥更大的作用。
4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须注意的要点
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初期,应注意清理预付、应收、应付款项,并将其在医院财务大账中一一反映。日常账务处理时,根据基建月度汇总报表,同步“在建工程”当期发生额,核对项目余额。第一,资金来源中,属于医院拨付的,增加“应付基建工程款”,减少医院银行账户余额,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基建工程款”。属于财政拨付的,如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的,支付工程款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的同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待冲基金”。待该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按照财政资金所占投资比例,在应计提的折旧额中予以冲减;如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收到拨付资金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拨付基建使用时,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支付工程款时,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发生额,减少“应付基建工程款”。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贷记“待冲基金”。以2014年11月为例,基建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分别支付××大楼、全科培训基地、急诊楼工程款774000元、2339000元、4885000元,以单位拨款方式支付医院东宿舍楼、东院零活、××大楼、西院、西院污水处理手续费等。基建单独记账核算后,报送汇总报表用于财务并账,财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医院东宿舍楼200000在建工程—东院零活800000在建工程—××大楼382063.39在建工程—××大楼774000在建工程—全科医生培训基地2339000在建工程—急诊楼4885000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医疗卫生(××大楼、全科培训基地、急诊楼)7998000在建工程—西院2433415.29在建工程—西院污水处理317000付手续费150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医疗卫生7998000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大楼774000—全科培训基地2339000—急诊楼4885000其他应付款—质保金—烟台冰科公司171004.71—济南同方嘉禾公司103616预付账款—预付基建工程款3858007.97第二,为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时,资金打入医院银行账户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资金直接打入基建账户时,借记“应付基建工程款”,贷记“长期借款”,待基建月度汇总在建工程发生额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基建工程款”。应注意的是,长期借款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利息应计入“在建工程”,工程交付使用后,计入“管理费用”。
5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实行新本文作者医院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的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财务的实际操作情况,阐述了自己的心得体会,结合实际不断探索财务工作和医院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希望能为医院财务实务处理提供参考,同时得到业界专家和同行的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1]刘岩.论谨慎性原则在新会计制度中的运用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3(9):26-27.
[2]李萍.对医院基建会计核算的探讨[J].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2(4):31.
摘 要 2012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增加了对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初步实现了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衔接,但由于未将基建会计完全纳入事业会计,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麻烦。本文对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对两账合并及基建会计制度改革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基建会计 事业会计 合并
基建会计通常指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方法,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业会计。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会计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此,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称“新《会计制度》”),增加了对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初步实现了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衔接。但新《会计制度》并未将基建账并入事业单位的事业账中,仍要求对基本建设投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笔者认为,这种模式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麻烦。随着事业单位相关各项制度的推进、完善,将基建会计完全纳入事业会计中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一、新《会计制度》在基建会计核算方面的变化
2012年12月19日,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并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与原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在基本建设核算方面最大的变化是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定期并入事业账。原制度下,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建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中反映,使得这些基建财务数据无法及时在事业账中核算,造成事业账严重账实不符。新制度引入了“在建工程”科目,要求对基建投资在按基建会计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使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衔接起来,在尽量维持原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增强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缓解了“两套账”带来的事业账期末账实严重不符等问题,对未来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但是,新制度仅仅是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算,会计报表中也仅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了“在建工程”的年初余额与期末余额,仍缺乏对基建项目过程中的项目规模、项目性质、投产竣工时间、项目概算、累计到位资金、累计支出、结余等情况的明细核算和报表反映,显然未能彻底解决基建项目“两套账”的问题。
二、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新《会计制度》“衔接两套账”的做法与如今的会计环境还是有些不适应、不匹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有必要将基建会计完全并入事业会计中,不再单列。
(一)两账合并有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仅从会计理论分析来看,无论是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还是事业会计,都是整个单位会计核算的一种,将其人为区分割裂不利于财会人员整体把握事业单位的资金流向,不利于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但现今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分立核算恰恰违背了会计理论,带来“一个单位、两个核算主体、执行两套制度、编制两套报表”等问题。即便是实行新会计制度后,每月手工将基建账并入事业账,但仍存在一套账内实行两种会计核算方法、账外设账、会计信息不及时、费时费力等问题,甚至可能导致会计核算漏洞的发生。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能避免上述问题,更好地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两账合并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需要
所谓部门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是当前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基本要求是将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部门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这个部门的预算编制。因此,反映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事业会计,也应以所有资金为对象,其中当然也应包括基建资金。而目前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因为需要实行基建会计制度,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单独编制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显然与部门预算改革不匹配。若两账实现完全合并,就能将单位所属的不同性质的所有收支编制成统一的部门预算,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资金结构和财务状况,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需要。
(三)两账合并是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根据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加入WTO后相关协定的要求,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综观世界各国的会计制度,他们一般将资本性支出有机地融入到相应的会计核算中,很少有像我们国家这样将基建会计制度单列出来,形成一个单位双重会计主体的特殊现象。目前我国企业的基建会计已经并入了财务会计中,从长远看,将基建会计制度逐步融入行政、事业等行业各自的会计核算体系,不再单列,是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四)事业单位体制弱化基建会计成本核算优势
实行基建会计制度的一大目的和优势是“准确”核算、反映基建项目整体和每个阶段的成本。但问题是,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我国将按照社会功能把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只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强化其公益属性。这样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基础建设资金甚至事业经费资金基本上都来自于财政直接拨款,不存在经济效益考核、缴纳所得税等问题,即便是再准确的成本信息也是毫无意义,这就使得基建会计在成本核算方面的优势被大大弱化。
(五)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创新有利于两账合并
随着中国投资体制改革的进行,实施《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随后几年多地政府相继成立了“建筑工务署、建筑工务局”等部门,专门负责大部分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这应该是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这样,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只负责少量、低价的基础建设项目,如修理修缮等。在这种情况下,仍不做区分地要求每一个事业单位均执行基建会计制度,对基建工程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存在浪费资源的问题。
(六)财务信息化建设有利于两账合并
反对两账合并者的理由之一是:基建会计比事业单位会计更能准确反映基建项目的资金的来源、用途、成本等信息,体现了“专款专用”的理念。但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本来就要求实施项目核算、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这当然包括了基建项目这种“大型项目”。而且随着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会计电算化软件功能的完善和创新,不少会计电算化软件都增加了核算项目辅助功能。通过使用该功能,能在简化会计科目的同时,更直观、更简洁、更准确地核算每一项目的各项成本。由于核算项目是在传统明细科目基础上平行设置的,其数据还是原有会计账中的数据,不是另外一套账,显然比单独设立一套基建会计更简便、高效、更合理。
三、基建会计制度改革的建议
对两账合并,除了要考虑会计科目设置、新会计业务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编制等会计技术上的问题外,还需要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区分情况分别实行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不搞“一刀切”。
新《会计制度》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在“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这就导致一套事业账中存在两种会计核算基础,这是不合理的,也不是必须的。在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仍在进行的情况下,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事业单位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同时存在,而这三大类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经济效益考核、税费缴纳情况都存在相当大的差别。在这一前提下,完全可以以三大类事业单位的特点,对其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分别规定,不搞“一刀切”。对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两类事业单位,由于其资金基本上来源于财政拨款,不需要进行经济效益考核,因此可以采用完全的收付实现制,而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则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二)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全面使用核算项目辅助功能
会计电算化软件的核算项目辅助功能对于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准确核算项目成本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能大大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各事业单位要正确认识财务信息化建设在单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在更新使用具有完善核算项目辅助功能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同时,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开发联合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三方面的统一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共享、数据处理功能。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并轨核算后,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真实、全面、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事业单位要对单位资产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止资产流失。一是要加强财务部门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权限和权威;二是要开发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账务管理同步联接的资产管理系统,改变以往账务和实物管理分离、脱节的问题;三是要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处置审批制度、净值评估制度、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核算制度等一系列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和毁损的情况,除进行必要账务调整外,还应厘清原因和责任人,追究有过错人员的行政或经济责任。
(四)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养
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实现合并将向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若财务人员受自身素质和专业知识限制,不熟悉工程建设相关知识如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量计价规则等,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程材料用量及各种费用支出是否合理都无法判断,就很难突破传统会计的局限性,难以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和参与工程项目管理,难以履行核算、反映和监督的会计基本职能。因此,面对新变革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主动学习理念的教育,使其努力掌握基建项目概、预算编制的基本知识、基本建设程序、相关项目管理法律法规、计算机管理信息应用技术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
四、结语
总之,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会计制度》的出台,第一次实现了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顺利衔接,对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以及整个会计体系改革均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我们应在新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两账合并的思路和做法,最终合理有效地将基建会计完全并入事业会计,构建一个完善的会计体系,为我国的会计事业作出其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晨明.浅析基建会计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的可行性.中国农业会计.2008(10).
[2]陆正洪,贲能富,刘运国,王斐.对基建会计与医院会计衔接的分析与思考.会计之友.2011(26).
关键词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基建数据并账 实务操作 相关探讨
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这一总体推动力作用下,事业单位会计领域的发展获得了明显的成效。财政体制制度的变革,引发了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精细、高效化水平的提高。事业单位新制度实施后,事业单位基建业务数据完全依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单独核算,每月还要并入事业单位的会计“大账”,财务年终决算的时候,将基建投入等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数据并账的全新变革管理能够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供给事业单位经营决策一应俱全的会计信息,在强化资产负债,杜绝和避免财务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解决了以往基建项目完工前账面资产存在不实情况的问题[1]。
一、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建并账的重大意义
1、基建并账让会计核算主体成为一套账。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制定了此制度。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此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旧的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没有将事业单位当作独立报告的本体,双账和双报表将日常公用经费与基建收支分开,无法真实而全面的说明事业单位整体财务资产情况。而新的基建并账就是一套账管理模式,其实施原理将会计主体定为独立主体,并且明确了会计核算范围包括事业单位全部的财务管理业务。
2、提升信息质量。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13条指出: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基建项目成果、预算执行情况[2]。这项规定体现了这一准则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完整性的要求。根据以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情况可得知,旧制度会出现信息弊端,即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不包含基本建设事项会计信息造成的缺失。而2013年的新准则将事业单位基建数据归入 “大账”体系,让事业单位财务状况、项目成果等全面系统的信息都得到进一步完善,从而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系统的运行。
3、与公共财政体系融合并举。公共财政体系的变革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外部环境,这一情况下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无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更要创新这样才能够适应此变化。而基建并账就是财政改革的产物,是推行明细核算的举措,有助于公共财政改革的推动。
4、资金控制到位,监督作用凸显。事业单位基建项目资金管控是难点,旧的会计核算办法让这一难点呈现了盲区,从而让一些人有“空”可钻,滋生了贪污腐化现象,而新的制度要求在基建核算的同时要同意纳入“大账”账簿,于报表中得以体现,避免两账两面现象,形成了有效地制约和监督作用。
二、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实务操作分析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在贯穿其财务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执行中,以当今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为契机对基建会计科目加以适当的补充、调整和修订,在新账中设置相应明细科目,核算基建账并入“大账”的成本[3]。
例如:2013年1月基建账发生:财政拨款1500000元,建安工程投资1000000元、待摊投资136830元.。
而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银行存款”、“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银行存款”、“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
分析发现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数据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以后有如下问题存在:①很多情况,资产负债表中提供的数据并不真实。举例为证,在该表中的“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两项内容,当对它们进行并入操作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和实际不相符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合并后在表中体现出的数据可能大于实际情况,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没有将以前内部划拨的款项予以扣除。②如将“事业基金”科目纳入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行核算是不可行的,因为用负数来显示“事业基金”数额是与该基金本身的性质不相符的。“事业基金”科目是用来对事业单位收入的财政性拨款进行核算的,而这项资金的形成是对扣除结余分配后的一种滚存金额累计;如果将此资金并入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就已经对该资金的用途进行了限制,这样的做法显然是违背“事业基金”科目原本的性质的。
综上分析,事业单位基建数据并账不但能够促使事业单位内控中的执行、支付两个岗分脱开,更可以让资产建设现状、事业单位贷款情况如实反馈在大账中,使事业单位的报表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以及负债情况,为事业单位财务决策和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因而,事业单位基建数据并账应该运用于我国各个事业单位,使其有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高树云.中央财政投资的基建项目竣工结余会计处理方法初探[J].财务与会计,2004(11).
[2] 侯晔玲.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若干问题比较分析.华章.2013(01).
[3] 吴延亮.浅析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变化――对心知肚征求意见稿的解析.商业会计,2012(07)
关键词:事业单位;基建并账;建议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改革陆续开展,对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资金运转、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财政部新修订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中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出台了新的核算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至少按月并入事业单位“大账”在建工程和其他相关科目进行反映。因此,目前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仍然执行原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只是在会计期末将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会计数据并入事业单位“大账”。
一、改革前后基建业务会计核算的比较
1.改革前基建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
我国1996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业务遵循《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独立编报基建会计报表。基本业务核算内容及流程:收到财政和自筹基建拨款时设置“基建拨款”科目核算,并按资金来源不同设置“以前年度拨款”、“本年预算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支付工程款、购置基建所需设备时,分别借记“预付工程款”、“设备投资”等科目,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设备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建设单位发生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监理费等待摊投资时,借记“待摊投资”明细项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竣工验收结算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结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交付使用资产”,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相关科目。建设单位年末按财政部门要求编报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已完工结算项目形成的“交付使用财产”科目余额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后,于下一年年初与资金来源对冲,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贷记“交付使用资产”,同时,在事业单位“大账”上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 由此可见,原有基建会计核算一方面是为了记录了反映基建业务的全过程,另一面是为了满足财政基建经费的管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之所以独立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本原因在于现行公共财政体制下,基建经费与事业经费拨款尚未实现国库单一账户管理。
2.基建并账的主要做法
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核算仍然执行原《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但要将基建会计核算的账户余额与事业单位“大账”合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基建套帐相关科目在2012年12月31日的余额如何记入“大账”的衔接问题;二是年度内日常会计处理问题。
具体做法是2013年初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在“大账”中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的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根据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账户余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其中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基建账中其他资产、负债项目分析记录为相关新账账户;上述借贷方的差额,通过新账中“事业基金”借贷方调平即可。日常会计处理:按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至少在每月月末需要进行基建并账。
通过改革前后基建会计业务处理方法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关于基建会计并账的处理方法,是在保留原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建会计独立核算的基础上实施的定期账务合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合并。
二、现行基建并账的主要依据
现行基建并账做法,主要基于以下观点
1.顺应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假设要求。
这种观点认为事业单位作为独立报告主体,应当将其全部业务纳入会计核算范围。旧的制度将基建会计和事业单位“大账”分开核算,单独报告人为划分为核算日常公用经费和核算基本建设收支业务两个会计主体,不能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状况。认为两个会计核算主体、两套账及两套报表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核算主体假设,而新制度将基建数据并入单位财务大账,顺应了会计主体假设要求。
2.体现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这种观点认为: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这是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全面性”的质量要求。而原基建会计单独核算做法导致事业单位的相关报表无法提供涵盖基本建设事项的数据,会计信息不完整。将基建数据纳入事业单位“大账”,能够全面提供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等相关信息,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3.适应我国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的需要。
这种观点认为:基建资金应纳入部门预算,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会计,也应包括基建资金。财政部要求将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作为其项目支出加以管理。因此,新制度中基建并账的规定既是财政改革的结果,也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公共财政改革。
4.强化事业单位资金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这种观点认为: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来源多样,资金管控存在诸多管理难点和盲区。旧的基建会计核算办法脱离了单位大账,事业单位很难以实施内部控制的程序对基建业务进行管控,导致诸多问题。新制度下的并账可以形成基建账和大账之间的核对与牵制,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展开全面监督。
三、现行基建并账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上关于基建并账的依据和理由,笔者认为,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整体需要和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总体要求是基建会计并入“大账”的现实依据。但是,将基建并账的理由归于旧制度违背了会计主体假设和不利于基建资金的管控并不客观。现行基建并账的具体做法,恰恰是违背了会计主体假设,混淆了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会计主体与报告主体。基建会计单独核算是造成基建资金管理混乱的原因的说法也过于片面。过去基建资金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健全,并不是因为二个会计主体,基建会计单独核算造成的,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是关键。笔者认为,现行基建并账存在以下问题:
1.混淆了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是指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必须确定会计核算的范围,规定会计环境与会计系统的空间界限,明确应当对本单位的哪些经济活动予以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哪些不应包括在本单位核算的范围之内。会计主体假设的最重要影响是划定了一个主体会计活动的空间界限和范围。因此,一个单位及单位内部的组织都可以成为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基于核算和管理需要,可以有多个会计主体。过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基建会计单独核算,独立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完全是为了适应当时财政管理体制和管理需要,很好体现了会计主体假设的真正内涵。并不违背会计主体假设。
法律主体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的组织或自然人。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而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一个法律主体可以存在多个会计主体,而一个会计主体最多就是一个法律主体。因此,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是单一的法律主体,却不一定是单一的会计主体。国有建设单位会计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虽然与事业单位本级同属于一个法律主体,但是属于不同的两个会计主体。定期将一个会计主体的业务并入另一个会计主体,显然违背了会计主体假设的真正内涵。会计的四个假设和公认的会计原则是国际公认的财务会计的基础理论,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不能违背公认的会计原则。以单一会计主体观念强调基建会计并入“大账”混淆了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概念。
2.混淆了会计主体和报告主体
会计主体不同于报告主体。会计主体概念强调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基本程序,而报告主体概念则着重强调会计的报告,强调报告的时间维度和范围。特别是对于集团公司或多个会计主体的事业单位,报告主体有时是基于几个会计主体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此说明会计主体与报告主体相区别的目的在于说明:为了反映一个单位的全部会计信息,并不一定要把这个单位所有会计主体合并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可以引用报告主体的概念,编报合并报表。
3.实务操作复杂
表面上看,这种并账十分简单,只需要定期将本月基建各科目发生额并入“大账”。事实上,并账过程并不轻松,许多会计科目:如基建拨款、往来款项科目、结转和结余类科目都要分析并入,要编制对应科目的对照表。因此,会计人员额外做了并账工作和许多重复的核算工作。此外,受会计人员水平不高和责任心不强的影响,并账工作难免出现差错。以往来款项为例,基建账与事业单位“大账”的往来款项,一方记为应收款,另一方记为应付款,如果只是简单的合并不考虑这种内部往来款项抵消的因素,这样形成的报表并不能反映真实的财务状况,从而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为了追求会计信息的全面性而失去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绝不是基建并账的本意。
4.表面上是并账,实质上是合并报表
现行并账做法,只在会计期末将基建会计当月发生额并入“大账”,在大账上只记录当月累计发生额,如果想查询本月各科目的明细账,仍然要查阅基建会计账簿,因此,这种并账方法,并不是真正的并账,从实质上来说是合并会计报表。
三、基建并账的几点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目前基建并账做法只是权益之计,是现行条件下为了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而采用的过渡办法。在现行条件下,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尚未废止,因此,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仍然要单独核算。为了体现新准则关于会计信息质量DD全面性的要求,才出台了定期并账的处理办法。笔者认为:当前过渡时期应推行报告主体理念,可基于会计报告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事业成果、财务状况的目标。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真正实现全面反映事业单位事业成果、财务状况,实现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双目标,应从长远考虑,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这一根源着手,取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账务合并。
1.当前过渡时期,推行报告主体理念,编制基于事业单位整体的合并会计报表。
立足当前会计制度体系,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没有废止的情况下,维持现有会计主体不变,推行报告主体理念,即一个事业单位为一个报告主体,将事业单位各会计主体的会计报表汇总编报合并会计报表,这样即不违背会计主体假设,又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同时,也能够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务人员的重复核算工作。
2.基于长远目标,改革公共财政体制和会计制度,实现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双目标。
从我国政府预算体制改革和会计制度体系改革的方向来看,权责发生制基础下的政府预算和统一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是未来的发展方向。1995年10月财政部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距今已经过去近20年,应该说该制度的出台是适应当时及至过后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但是,随着公共财政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深入,取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将成为可能。取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将事业单位基建业务的核算真正并入“大账”,出台涵盖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这既符合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又符合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实际,在操作上简单实用。因此,从长远来看,彻底合并、统一核算势在必行。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S].财会字〔1995〕45号,1995.
[3]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S].财会字〔1998〕17号,1998.
关键词:基建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合并
1.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概述
我国在会计建立的机制上还不够完善,要想对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以及使用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审核,就要通过统一的财务审核机制,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一个单独的会计审核机制来对建设投资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地将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合并起来,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完善公共财政建立的制度,也是目前我国建设发展必然的要求。
1.1 行政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的现状
基建会计制度通常应用在建设单位的会计工作中,其负责的范围是对建设单位的流动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对资金的来源以及用途进行有效的监督。基建会计制度要依据宏观管理的策略来定期的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考核,从而分析其资金的利用率等带来的效益。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财务会计的工作各个部分都是独立的,管理起来比较分散,分离核算方式的应用体现了制度的优越性,对建设单位的会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影响。我国经济快速的增长使得这种会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发展的需求,两种核算的方式也不利于财务操作,严重地阻碍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
1.2 基建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单独工作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核算系统与基建投资核算系统共同构成了两大核算的主体,由于两大核算系统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不同,造成了事业单位内部出现了两种核算的体系,分别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与会计制度的要求和原则发生了冲突,事业单位存在的两种会计体系使得财务核算的范围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核算的标准与执行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减小了核算体系的操作空间,造成了财务核算的效率低下。由于财务核算主体的不同造成了财务制度与编制主导下的局面混乱,引起了报表整合财务信息的不完整,无法提供有效的信息与完整的经济活动,阻碍了会计核算的发展。
2.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合并的必要性及对策
上文已经对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离单独工作的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而探究出现问题的原因,接下来,本文将从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合并的重要性入手,研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对策,从而指出健全财务核算会计制度、强化监督制度的措施。
2.1 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合并的必要性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基建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离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在一系列报表中有着很多的差异之处,难以统一管理。如果可以有效地实现财务统计工作的统一化,就可以从根本上推动会计信息记录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帮助信息需求者了解整体经济的运营情况。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地进行改善,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合并有利于完善公共财务体制,在国家进行部门预算、收付等改革中统一核算的模式,有利于公共财务体制的改革。另外,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合并是伴随着现如今经济发展的需求变化而变化的,可以有效地满足国家事业单位中对财务的管理需求。
2.2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的对策
在进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的过程中,要注意保证合并后信息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要着重调整会计的科目和报表的形式,不能干涉到会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坚持建立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筹建资金。在行政事业单位合并后要注意对会计科目进行全新的设置,需要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资产类中增加预付和在建工程两个科目,不断地进行细化分类,核算在行政单位建设中可能遇到科目的筹划和运用情况,及时地提出合理的运营措施。
其次,要对现有的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分析,统一两种会计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相关要素,基于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对会计项目进行合并再造。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要注重会计项目合并后的设置管理问题,将会计的项目细化,保证出现的项目可以有效地进行精确的核算。
2.3 健全财务核算会计制度,强化监督制度
国家在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中,要不断地完善体制,不断的推进部门的预算机制、国家收支分类等改革的措施。对事业单位两种会计制度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规范会计审核的制度,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合并要满足事业单位管理的需求,资源的整合要符合经济形势的发展,对基建财务统筹的管理,控制基建内部的成本,使得资金得到有效的利用,国家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进行完善有利于国家对财务信息进行统筹和规划,有利于资金的使用管理,可以有效地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另外,需要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划列入整体的预计中去,随着国家的深化改革,对财政基础进行不断地丰富与完善,从宏观的角度上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发展和完善。
总结
综上所述,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系统的独立运行严重的阻碍了系统化会计工作的开展,基建会计制度长期处于游离运行的状态,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体制,出现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而我国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工作长期处于分立核算的模式,所以出现了两种不同核算的主体,同时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执行制度,严重地影响了我国财务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推进基建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合并有助于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汪应明.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合并的探讨[J].经济视野,2014(22):208-208.
关键词:高校;新会计制度;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随着高校会计业务的多样化,旧的高校会计制度逐渐暴露了其固有的弊端,在这种背景下新的高校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显得至关重要,但新制度在开始实施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很多新的问题。
一、高校会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1989年起各高校开始执行的是《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基于当时高校的会计业务较为单一,多为财政拨款运行,所以一般采取收付实现制,这样的规定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但缺乏一定的规范性和明确性。1998年1月1日颁布执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相比之前的会计制度更为完善,按照“大收大支”的口径,确定符合高校实际的新会计核算模式、收支范围和具体办法,但其也存在如没有把基建会计并入大账、未计提折旧摊销等问题。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校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制度更加揭示出高校会计制度的本质及其规律,为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财政部于2014年又相继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对新旧高校会计制度衔接的总要求、科目重设、补提折旧、基建并账、报表衔接等做了全面规定。
二、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1.关于如何衔接新旧科目报表的问题
高校新会计制度要求各高校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运行,通过对新旧制度中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费用类等五大类一级科目的比较,发现相同会计科目25个,新增会计科目17个,调整会计科目10个,取消会计科目13个,会计科目的调整必然引起核算内容的相应变化,从而导致会计报表数据与以前年度可比性下降,对于如何进行统计分析和决算考核出了难题。
2.关于如何确定折旧以及摊销的问题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张,各高校对资产的管理逐步暴露出不少问题,如只讲投入不重视管理、使用效率不高、闲置浪费、重复购置等情况较为严重。新会计制度对此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即要对高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完整的原始数据,清查工作任务繁重,折旧和摊销方法的选择指导性不够等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3.关于基建账目如何并入大账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高校对校区的改扩建使得基建项目越来越多,长期以来高校大账与基建核算采用的是两套账,使得高校会计核算严重失真。基建并账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但如何并账、如何衔接、对会计报表如何调整等都是未来将要面临的问题,各高校没有基建并账的经验,基建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筹集等问题都将并入大财务进行统一考虑。
4.关于科研经费项目如何管理的问题
目前各高校科研经费的拨款与支出年均增速都在20%以上,然而经费控制不严、虚假报销严重、重立项轻监管等问题时有发生。新会计制度规定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但目前最直接的问题就是科研经费的清理工作任务量较大,初始化数据较多,并涉及不同年份不同类别如横向、纵向、校级、校外课题等多种经费,在现有科研、财务、审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科研经费的管理效果难以保证。
三、解决新会计制度存在问题的方法
针对高校新会计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构建会计制度体系、加强资产经费管理、配套硬件软件、增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等几个方面入手。
1.加快对会计制度及会计科目的构建
在会计制度运行之初,就要制定好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法律框架,如资产管理制度、基建并账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等,为新制度的运行铺平道路。在会计科目设置方面就要尽可能考虑周全,且为日后增加新的会计科目留有余地,会计科目设置的原理和包含的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并附有说明,方便相关会计人员日后的学习和理解。
2.加强对高校资产和科研经费的管理
高校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等,这些固定资产在性能、磨损程度、耐用年限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加强对资产从申购、采购、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要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确保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建立全程监管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对科研过程和成果进行考评。
3.完善计算机硬件以及软件配套设施
新会计制度对会计软件的要求极高,原有的会计软件中很多功能已经满足不了目前的要求,因此更新换代新软件非常必要,面对市场中多种财务软件,如天大天财、用友、金蝶、新中大、速达、航天A6、新算盘等财务软件,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择,但应该在升级或者更换新软件之间进行成本核算,选择口碑较好、运行时间较长、稳定性较强的适合各高校实际情况的财务软件。
4.加强和相关单位与部门之间的沟通
高校新会计制度的运行需要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顺利实施下去,因此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沟通至关重要。在提请其他部门配合时要清楚表达要求对方所做事情的内容以及完成的时间要求,对于他们存在的困难要予以支持,如涉及固定资产的全院性清查、科研经费项目的清理、会计数据的重新录入等任务量繁重的工作时可以要求学校批准增加临时工来协助,在涉及重大问题或者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可以提请院领导牵头协调,推进新会计制度的平稳进行。
高校新会计制度在没有参考模式的情况下可以吸取企业会计制度运行模式的经验,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财务运行模式,其成本核算、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都做的比较完善,可以为高校新会计制度的运行提供一定的借鉴。
参考文献:
[1]宋文秀.对高校新会计制度变革的思考[J].财会研究,2010(3).
关键词:基建会计;规范化;系统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基建会计核算单位实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之后,我国基建会计逐渐走向专业化,规范化。但是,还是存在弊端,基建会计核算出现这类现象,多数是基建项目不合法,核算监督不严谨,只有改变这类现象,才能完善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进程。
缺乏对固定资产的系统认识,存在一些操作规范违反建设单位的规定,体现出没有系统化的对国有基建单位的充分认识,基建会计人员法制观念相对薄弱。基建项目在承建中,没有执行法定程序,导致前期出现问题,难以获得部门审批,总投资额与项目明细不符等此类现象产生。
全面执行基建会计的规定,使基建会计逐渐走向规范化,不断完善基建会计制度。但是,基建会计核算也出现一些问题。诸如,基建项目违规,核算手续不全,科学管理预算不准,工程造价指标难以落实,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低下,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类现象,需要加深基建会计核算的建设。
一、 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突出问题
财务人员素质低,影响基建核算质量。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是基建会计单位没有得到财务人员足够的重视,财务人员的选拔和任用不够严谨,职业操作技能偏低,基建管理制度在工程监督中占据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管理过程中出现空壳,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影响核算的准确性。缺乏对固定资产的系统化认识,违反基建项目的规定,建设单位缺乏对国有资产投资计划的全方位了解,法制观念淡薄,基建项目在承建过程中,偷税漏税,甚至是违反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出现违规操作,导致前期准备工作不足,没有经过基建审核部门的批准大兴土木,总投资额与项目各个明细的投资额不符。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必须要有负责人全权负责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的决算书必须要有造价师的审核签字,否则无法支付财政预算,这将导致工程进度难以实施,阻碍工程的发展。
核算手续不全,项目成本核算不完整。核算单位为了追逐私利,寻找赚钱计划,甚至是钻法律空子。置核算,结算手法不顾,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和筹建期都会出现部分资金登记信息不完整,管理勘察费等费用难以结算。基建预算不科学,工程造价指标有待改进。基建预算是基建会计审核的重要依据。理论上,各个单位在编制基建会计审核计划时要将基建投资计划作为整个投资的依据,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将建设需要的设备和费用做好准备。盲目施工对单位的建设毫无益处,缺乏科学的预算管理体制,对各个项目的工程造价以及项目的管理指标不善,易导致整个建设过程难以全面落实,甚至出现基建投资控制的弊端,导致资金的断裂,金额浪费。针对以上基建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
首先,做好基建建设的准备,保证审批程序通过,基建用款提前到位,确保实际情况和报表相符。其次,严格执行基建相关制度,确保基建项目的实施。针对会计核算资金,对基建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严格实施各项计划,加强基建款项的控制,确保基建项目的合法性。同时完善基建会计建设,建设具有法律知识的财会队伍,遵守基建建设制度。
二、认真履行相关基建规定,严格执行各种核算手续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核算基建开支。每个基建项目从筹划至审理竣工,产生的开支,必须单独核算,单独结算。全面的反映单个项目的资金来源以及支出的款项。对于在基建账户之前产生的支出转至本基建项目全面核算,与概算口径一致。其次是工程结算。另外,工程结算手续严格,需要认真审计方能生效,比如,工程竣工结算需要通过竣工审计造价,结算发票时需要加盖当地税务局和施工的合同,再由双方盖章。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制定预算的开支,核算项目的整体运行。基建项目从筹划到审理竣工,产生的开支,必须由基建会计单独核算,单独结算。对各个单位的项目资金,以及整体资金的来源甚至是支出款项,都进行全面的评估。对于基建账户产生的支出甚至是基建项目的核算都做出系统的规划,并且概算的口径要一致。在工程结算时,监督管理手续必须要严格,审计方能达到目的。比如,工程在整个竣工环节需要全面的统计工程造价,并且进行估算,结算发票时,需要加盖当地税务局和施工方的合同,再由双方进行盖章。在索要文件和入账款项的报告中,对工程的付款,土地收购,设备采购等预算款项,合理地进行勘测设计并且做好合同资料,快速的做好基建会计的审核工作。
科学设置基建科目,加强业务往来的计划。当前,我国基建账户参考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其科目设置依照建设单位性质,通过核算内容进行基建科目价值判断,切忌出现生搬硬套。对于工程建设内容多的科目,基建部门建议采取参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另行设立账簿期进行核算。另外,加强账单的控制,保证所有参与往来账单都是保障单位录入,同时需要双方相互签字方能确认预付款。
加强基建预算管理,为基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在整个监督支付环节中,基建预算管理作为基建会计核算的主要部分,在整个建设项目中占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加强基建预算管理建设,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建计划,确定工程的造价以及各项指标和建筑的预算,控制最高基建的投资限额,切实提高基建会计的核算效率。
三、结语
为了完成基建会计建设,并做好基建会计审核发表工作,要求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审核基建会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财务人员应提高参与基建会计核算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基建会计工作中。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一、高校基建与事业财务报表合并的必要性
(一)高校部门预算编制的需要 2000年实行的部门预算改革将基本建设支出项目纳入到部门支出预算,新的部门预算加强了项目管理。为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需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必要将不同性质的基建收支情况统一编入部门预算。
(二)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 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已结算工程无法办理移交手续的情况。由于基建业务与事业业务独立核算的现状,许多高校校园内新建大楼耸立并使用多时,而事业财务账上却没有反映,使得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造成账实不符。
二、高校基建与事业财务报表合并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统一会计核算制度 高校基建财务执行《高校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反映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占用的情况;事业财务执行《高校会计制度》,反映高校资产、负债、净资产及收支的情况。合并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两报表按照何种会计制度进行合并。笔者认为基建资金从事业财务转到了基建财务,只是存放地点发生了变化,其本质还是高校资产的组成部分,因此合并报表可以以《高校会计制度》作为合并制度依据,即将基建资金来源类科目并入负债和净资产类科目,占用类科目并入资产类科目。
(二)增设合并报表项目 高校基建与事业财务合并报表可在事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增设报表项目,来反映基建资金来源、占用及结存的情况。如在“固定资产”栏的上行增设“在建工程”项目栏,用于反映基建的在建工程;在“借入款项”栏下增设“基建借款”明细项目栏,用于反映基建的借款情况;在“事业基金”栏下增设“基建结存”明细项目栏,用于反映基建资金的结存情况。需指出的是:事业资金投入基建形成资产后移交事业财务,其结存的资金最终要转回事业财务,因此基建资金结余其性质就是事业累计结存,该结余应该并入事业财务净资产。
(三)增加合并报表附注 增加合并报表附注,披露本年度移交事业财务的资产、本年已完工及新建工程项目等情况。
笔者认为,可把高校基建主体视同母公司控股下的子公司,将基建资金平衡表和事业资产负债表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合并,以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增减变动情况。
三、高校基建与事业财务报表合并的方法
(一)编制抵销分录 第一,往来账的抵销。高校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之间款项往来很多,当基建资金不足时会临时从事业财务暂借资金,当然事业财务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因此,在合并时需要把这一重复部分进行抵销。第二,交付使用资产和基建拨款的抵销。现行基建会计制度规定,基建资金冲转工作可在下年初建立新账时进行。基建本年度已完工并移交事业财务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基建“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和事业“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反映,因此在合并时必须把这部分进行抵销,借记“基建拨款”,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第三,结转自筹基建和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的抵销。本年度的自筹资金从事业财务拨入基建,对于高校总体来说资金并没有增加和减少,只是资金在一个单位内的转移,因此应把重复核算予以抵销。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时,借记“本年自筹资金拨款”,贷记“结转自筹基建”。
(二)编制合并分录 一是货币资金的合并。基建货币资金通过“银行存款”和“现金”反映,其性质与事业资产类科目“银行存款”和“现金”一样,因此可以直接将两者进行合并,借记“银行存款”和“现金”(学院),贷记“银行存款”和“现金”(基建)。二是在建工程的合并。基建财务的在建工程在合并报表新增设的“在建工程”项目中反映,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三是基建借款的合并。基建借款在合并报表的“基建借款”项目栏反映,借记“基建投资借款”,贷记“基建借款”。四是基建拨款的合并。基建以前年度拨款结余与交付使用资产抵销后,其余额反映尚未冲转的基建拨款。这部分结余属于事业净资产因此合并时在“基业基金”栏中“基建结存”明细项目栏反映,借记“基建结存”,贷记“以前拨款结存”。
(三)编制对外合并资产负债表 根据编制的上述抵销分录和合并工作底稿,填列对外合并资产负债表,全面地反映高校资产、负债、净资产及事业收支情况。
【关键词】 新医院会计制度 旧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改革 变化比较 财政部
1. 旧会计制度的主要问题
作为十多年前会计制度改革的成果,旧会计制度在当前初步建立了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复、政府采购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预算制度管理的大背景下,已经难以满足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与国家当前相关的财政改革不适应;会计核算基础的模糊性;医疗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缺乏成本控制;资产、负债信息不真实;会计科目不全,报表体系不完整。
2.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进步
2.1会计科目发生变化 《新医院会计制度》在《旧医院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首要的突出进步之处就是会计科目的增设和变更。会计科目的增设上,如增设了财政应返还额度、累计折旧、预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等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变更上,如将医疗支出变更为医疗业务成本。从会计科目的变化来看,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在设置上,不仅突出了医院会计制度的在向企业会计制度趋近的趋势,同时还吻合了新医改政策的推进。
2.2融入现代企业会计理念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非常突出的进步是医院会计开始借鉴企业会计准则。这一突出进步有利于有效反应医院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医院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其发展历程和财务实践还相差甚远,借鉴和融入现代会计理念,对于管理医院财务核算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角度看来,新医院会计制度融入了现代企业会计的理念和管理方式,有很强的实时性。
2.3基建会计融入医院会计体系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另一个突出进步在于将基金会计融入医院会计体系之中去,在新制度中设置“基建工程”和“基金拨款”这两个总分类账目,使得医院会计信息更加完整,有利于医院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基建会计的融入,使得医院会计体系更加完备,同时也完善了医院财务核算体系,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方便、有效地了解医院的经济运营状况提供了条件。
3. 新医院会计制度最根本的变化是明确了医院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规定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要素
3.1在原制度中医院的会计制度除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原制度虽然也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对医院会计要素进行核算,但同时又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收付实现制,全部会计处理既存在权责发生制又存在收付实现制,这种会计核算基础成为了医院会计制度的一大特色。它既强调了医院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和其他事业单位又有很大区别,而这次新制度是完整的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会计核算中,彻底取消了收付实现制,使医院会计核算基本近似于企业会计核算。新医院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实现了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避免了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带来的不足,可以更好地推动医院正常的进行成本核算,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为内部各部门以及整体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推行绩效考评,加强医院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提供了更可靠的会计核算资料。
3.2改变了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 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成本,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增设累计折旧科目,折旧额分期进入相关成本费用。当前医院计提“专用基金-修够基金”反映在医院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中,它不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不反应固定资产的价值即折余价值。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损耗,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形成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越来越大,固定资产老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而账面上却无法反映的现象。
3.3一个会计系统同时体现预算和财务两种信息 新医院会计制度中非常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在一个会计系统中同时容纳了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这也就确立了兼顾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双目标、双基础的会计模式。强调医院的公益性是一个热点话题,因为医院服务的对象是广大普通民众。今后国家将增加对医院的财政补助以提高其公益性,这样一来就涉及到预算管理的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这次出台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就设置了一些和国库集中收付相对应的会计科目。新会计制度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创造性的提出了采用“待冲基金”这一会计科目,以此来解决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兼顾满足预算管理需要。
3.4将基金纳入大帐 医院收支核算更全面 新制度整合了医院会计和基建会计,近两年来中央预算单位的基建拨款和支出已纳入部门预决算统一编列,会计制度上实现基建会计与单位会计并轨的要求十分迫切。新修订的医院会计制度增设了“基建工程”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在长期借款科目下增设“基建借款”明细科目。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增设“基建项目补助”明细科目,以及在财务报表中体系中增加“基建投资表”,将基建会计与医院会计并轨整合,这将进一步增强医院资产负债及其他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3.5会计报表体系更加完善 会计信息更加完整 医院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随着市场竞争机制以及医保政策的深入,以现金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更能为使用者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新制度下的会计报表体系涵盖了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一系列的成本报表。增加了现金流量表,使得财务报表体系更加完善,披露信息更加完整。这一方面使医院的财务报表体系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了通用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医院的实际情况,使医院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等多方面的要求。
4. 新制度下财务人员面临的挑战
专业知识的变化要求提高业务技能 新形势下对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学识水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一名出色的财务人员除了应该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娴熟的会计实务技能、广博的相关的财经知识外,还必须熟悉和掌握新会计制度及相关配套操作规程。这样,才能从较高的角度把握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的运行规律,才能从繁杂的客观环境中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执行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总之,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体现了医院会计制度理念的更新,对于繁荣医院会计理论,拓展医院会计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医院会计制度》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点,在医疗药品收支核算、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体系等方面体现了一系列创新,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研究。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卫生部《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
[2]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医院会计制度讲座,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7-000-01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经济核算、预算控制、信息披露、成本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各个方面的需求,亟待进行修订。
关键词 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一、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滞后于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国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和预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财政和预算管理的需要。1、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经过4年多的试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05年原则上要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改变了原有的资金收支渠道,同时也对预算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事业单位会计而言,就需要调整相关收支的核算,增加国库集中支付和授权支付等新业务的核算。同时,政府采购改革要求采用直接支付方式,而且政府采购资金多元化,这些也对事业单位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2、政府收支分类和部门预算改革为了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进一步深化各项财政管理改革,财政部将于近年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体系是以原有的预算收支科目为基础设计的,随着政府收支改革的全面展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现了与政府收支科目不相协调的情况。同时,部门预算改革要求按照“大收大支”的原则编制预算,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要求单列预算外支出的规定,就不符合这一原则,有不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3、构建透明财政、绩效财政我国对财政资金的管理逐步强化事后监督与追踪问效,涉及财政资金运行的每个环节,需要与之相应的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作为基础。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就需要同时满足实时追踪财政资金和全面核算单位财务状况这两个目标。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导致的问题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使得事业单位除财务收支业务以外的其他活动没有得到应有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主要问题如下:(1)现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的核算不能完整地反映资产、负债的实际价值固定资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只核算固定资产原值,不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而以计提修购基金替代。这样难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同时修购基金的计提依据和比例并不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确定的,缺乏客观依据。而且,税法规定事业单位在交纳所得税时,应当在税前抵扣固定资产折旧,因此现行制度体系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缺乏会计依据。对外投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对外投资的核算过于笼统,不区分长、短期投资,不按股权、债权等类别细分长期投资,无法具体反映各类投资价值和各期投资收益,不利于事业单位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无形资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核算的规范不全面,对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等核算要求不符合会计理论和实务的最新发展。负债。不区分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也不确认与或有事项有关的负债,无法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债务情况和偿债能力。(2)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缺乏成本核算方面的规定,不利于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控制和成本管理目前。财政部正在积极探索绩效预算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成本信息是评价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但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内容很简单,不能提供合理的成本数据,无法为制定决策、实施监管以及预算审批提供依据,不利于事业单位的成本管理和绩效评价。3、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不能做到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由于存在上述种种改革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原则下,各项报表本身列报的项目和内容不科学、不完整,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难以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无法满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需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有些地方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资金关系多样化,更多的社会资本将被允许进入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元化,事业单位的新业务层出不穷,这些都要求对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基建会计游离于财务会计核算之外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游离于整个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之外,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反映的信息不完整,不利于事业单位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也不符合我国预算体制改革的要求。
二、改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总体设想
1.制定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取消行业制度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各项制度之间在存在大量重复的同时,又存在一些原则上的差异。根据我国会计标准改革的总体原则,借鉴企业会计改革的经验,应当制定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取消行业制度。对于特殊性的行业,可以在不违背统一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这样既能从原则上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和概念基础,又能为事业单位提供具体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及其使用说明,有利于实务操作。
2.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近年来,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呼声日益高涨。正如前文所分析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因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会计核算基础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因此,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引入更多的权责发生制,已是大势所趋。关键是需要进一步探讨在何种程度上引入权责发生制,如何分步骤引入权责发生制。
3.补充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需要的会计处理规范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为事业单位带来了新的核算内容,比如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等。在改进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勿庸置疑,需要将这些内容补充进去,并视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的规范。
4.将基建会计纳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财务会计“两张皮”,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带来了不少问题。因此,在改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要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并必须将与基建相关的核算内容补充进去,同时设计相应的基建报表,以此满足事业单位内部和主管部门的管理需要和信息需要。
关键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异同比较;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公办高校会计分类科目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10月14日
一、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变化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校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3年12月财政部了新《高校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以下简称新制度),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与1997年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旧制度)相比变化较大,现将新旧高校会计制度规定下的会计科目设置变化比较分析如下:
(一)新增科目。新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共54个,与旧制度相比新增科目16个,其中资产类有17个,负债类有12个,净资产类有9个,收入类有7个,支出类有9个。
(二)废除科目,主要涉及资产类、净资产类、支出类等科目。如“材料”、“固定基金”、“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科目。
(三)科目内容不变名称有变。如资产类“现金”科目更名为“库存现金”科目,负债类“应交税金”科目更名为“应缴税费”科目。
(四)科目重新定义,内容有变名称也有变。如“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科目相应变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科目,更接近现代化企业核算的要求,满足多元化投资的需要。
(五)科目分解。主要涉及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如“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分解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应付及暂存款”科目分解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借出款”科目分解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结余”科目分解为“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余”科目。
(六)科目合并。如收入科目“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从各级财政获得资金)”合并为“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新高校会计制度下会计科目设置变化的意义在于:能够规范科目设置,更加真实地反映高校的资产价值、负债规模、负债结构和财务风险;规范账务处理,更科学精细地计算高校财务收入支出的变化;保证信息核算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高校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本核算体系不完善。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新制度虽然部分引入权责发生制,但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的核算基础。在资产的核算方面,收益和支出无法配比,固定资产折旧或摊销的会计核算要求形同虚设,毫无现实作用。在负债的核算方面,高校筹资活动借入款项产生的利息是在归还借款利息时入账反映而不是分摊在使用的期间,虚增归还借款利息的当期支出。在收入的核算方面,高校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纳入收入,而应收未收的学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核算,无法完整体现高校真正的财务信息。
1、计量方法不合理。在计量方法采用方面,新制度与旧制度一样,仍然采用历史成本法进行计量,客观性强,操作简单,但缺乏公允性。
2、成本核算方法不规范。新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和折旧年限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利于固定资产核算及信息可比性,容易出现虚提折旧现象,影响了相关利益者的决策行为。
3、核算工作执行难度较大。新制度中虽将事业支出科目分为五个方面,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区分各个费用类别,容易以偏概全笼统划入教育事业支出,增加核算工作负担,影响高校财务工作效率。
(二)基建并账执行难度较大。新制度规定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设置“在建工程”科目,每月并入事业大账合并账务处理。高校基建账务和事业大账是两套账,彼此业务有交叉,资金往来如何处理是难点,类似于企业的合并报表。从新制度执行情况来看,基建并账过程中存在资产调整、收支业务调整、内部往来业务调整执行不力的问题,原因在于高校所处的业务环境日益复杂,相应的财务管理水平并没有同步提高,配备的硬件和软件实力均无法满足业务需求。此外,新制度并没有要求引入预算支出表和基建投资表,这样虽然规定基建投资单独建账,但未要求编制报表,容易导致两账合并时资金混乱,可能产生借机违规操作隐藏部分账目的事实。
(三)财务软件更新调整困难。新制度改变了会计核算内容、会计科目及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相应的要求财务软件同步更新和调整,包括从数据初始化到核算内容和报表格式统一调整。然而目前全国高校并没有采用统一标准化的财务软件,而是根据高校自身需要购买制作财务软件或与软件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再加上高校财务人员大部分只懂财务知识而不懂计算机应用,造成软件更新调整困难,因此对高校财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层次的综合性要求。
(四)财务人员工作效率问题。因为教职工队伍编制的原因,导致部分财务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再加上财务人员定期轮岗等特殊规定,导致部分在岗人员对业务操作不熟悉,从而极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随着经济大环境、相关政策规定的持续更新变化,财务人员也需要定期培训,与时俱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科研经费报账需求。
(五)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目前,在高校实际工作中存在内部控制体系不完整带来的隐患,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形成统一明确并具体可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单位各部门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都以为内部控制只是财务部门的责任,难以全面掌握和认识财务工作流程中的风险点。
三、新高校会计制度优化建议
(一)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建议参照国外发达国家高校和企业会计理论,合理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核算基础;适当引入多种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等,真实反映高校资产价值,满足相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及科目体系,细化固定资产定义和分类方法,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办法和核算依据,参考企业会计和高校相关规定,制定明确统一的折旧年限和方法;完善高校事业支出制度建设,制定准确统一的学校报账手册,界定各大类收支费用所属的支出科目类别。
(二)基建执行并账和并表两条线。首先,每月要求做好基建项目和大财务项目相关往来重叠业务的抵消处理,并且要对原基建账套进行清理,将基建账相关科目余额等数据并入新账;其次,每月末按照并账后科目发生额编制合并分录,在事业大账中编制合并凭证;最后,按照决算报表中包含的基建财务信息,建议增加“基建投资表”财务报表,便于对照大财务报表,保证资产信息的完整性和账务处理手续的准确性,并为相关利益者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三)推进财务软件优化升级。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网络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壮大,要求各行各业的人员不仅要熟悉各专业知识,还需要了解软件技术应用,因此一般财务人员也应当熟悉计算机的应用,紧跟计算机网络、大数据信息时代的发展步伐,注重培养成专业化、全面化的会计信息化人才。同时,高校软件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应当结合对新旧制度的政策变化和财务软件应用的了解,以及财务软件使用者的需求,独立稳步地完成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并且建议加强与软件开发商的沟通,尽快开发出统一标准的、能够满足日常使用需求的、不断适应新制度变化的财务软件。
(四)调整人员结构,建立高素质队伍。高校财务人员作为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直接影响财务工作的效果。因此,为适应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有必要进一步优化财务工作人员的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务人员组织队伍。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人员学历方面,一方面引进高学历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现有财务人员的学历和综合素质;其次,专业知识方面,一方面扎实现有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建立多样化的知识结构;最后,年龄方面,由于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导致现有财务人员年龄整体偏大,高校财务部门应重视对年轻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人员年龄结构,给高校财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创造力,建立一支具有活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领导层首先要树立内控意识,了解和重视高校财务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内控制度,督促和引导下属及一般会计人员重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在人员岗位安排、工作职责安排上,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及员工职责,避免一职多人现象,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准确找到问题所在之处。结合各个科室具体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识别出风险点,加以控制,鼓励大家发现和识别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同时发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保质保量地完成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和调查,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让各部门工作人员指出本岗位风险点和防范措施,调动人员积极加强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的热情,及时有效完善内部控制。
总之,与旧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适应高校财务管理和事业发展需求,但是其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需不断完善和改进。只有陆续不断地发现现存问题,不断寻求科学解决方法,加大对新会计制度内容的分析和研究,并明确制度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针对性措施,才能提高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有效性,进而促进高校财务工作的开展与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高校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科目设置,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做好基建账务和大账务的平行并账工作,不断推进财务软件的升级优化,建立高素质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而促进我国高校可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杨家亲,余雪晴.高校会计制度改革探析[J].新会计,2013.3.
[2]王宏宇,秘丽霞.关于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4.28.
[3]吴静慧.关于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思考[J].理论观察,2015.10.
[4]宋慧晶.新高校会计制度实施相关问题研究[J].商业会计,2016.6.
关键词:高校;基建并账;实务
依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4年开始施行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也明确规定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须按照规定至少按月并入单位会计“大账”相关科目反映。为落实制度要求,财政部出台了《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认真做好并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基建账需完成的工作
基建会计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等式、会计科目设置等多个方面都大不相同。其资金来源对应事业会计中的负债、净资产和收入,其资金占用对应事业会计中的资产和支出,并账前必须对其细化分类。
1.结清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
2.分析基建拨款来源性质并核算出各自的余额。
3.与学校会计“大账”核对往来账目,以便合并时对冲。
4.分析基建借款偿还期长短并统计出各期余额。
(二)会计“大账”需完成的工作
1.增设相应会计科目
资产类在“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存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下增设二级科目“基建并账”,用以核算基建并入会计“大账”的相关科目。
负债类一般增设“短期借款――基建并账”、“应缴税费――基建并账”、“应付职工薪酬――基建并账”、“应付账款――基建并账”、“其他应付款――基建并账”、“长期借款――基建并账”、“长期应付款――基建并账”等科目。
净资产类在“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财政补助结余”、“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等一级科目下,增设“基建并账”相应明细科目,用以区别其他性质的资金;
收入类一般增设“财政拨款收入――基建并账”、“其他收入――基建并账”等科目。
支出类一般增设“其他支出――基建并账”等科目。
2.核对并剔除与基建账的重复部分
逐项剔除基建账与会计“大账”中的重复部分,避免因重复计入而导致账务不实。主要关注以下几类科目。
(1)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中要剔除基建账与会计“大账”之间的往来款项。
(2)固定资产、存货科目中要剔除基建账中已在会计“大账”中反映的部分。
(3)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中要剔除基建账中已在会计“大账”中反映的部分。
(4)财政拨款、其他收入中要剔除基建账中已在会计“大账”中反映的部分。
(5)其他支出科目中要剔除基建账中已在会计“大账”中反映的部分。
二、基建账并入学校“大账”的会计处理
(一)首次并入会计“大账”的会计处理
1.编制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的工作底稿
(1)根据财政部《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基建账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科目的借方余额,并入会计“大账”时并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借方,同时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2)分析基建账套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对尚未反映在“大账”中的部分,依据资产性质会计在“大账”中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3)将基建账套中“现金”、“银行存款”、“零余~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的借方余额,并入会计“大账”“现金――基建并账”、“银行存款――基建并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并账”、“财政应返还额度――基建并账”科目。
(4)分析基建账套中“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科目余额,剔除基建账与会计“大账”之间的往来后并入会计“大账”“其他应收款――基建并账”科目。
(5)基建账套中“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等其他资金占用类科目借方余额,并入会计“大账”时按照对应关系借记相关科目。
(6)分析基建账套中“基建拨款”科目贷方余额,区分拨款来源渠道分别并入会计“大账”“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并账”、“财政补助结余――基建并账”、“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并账”科目。
(7)根据基建账套中基建投资借款余额的偿还期不同,分别并入大账“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借款利息部分,并入会计“大账”时贷记“其他应付款――基建并账”科目。
(8)基建账套中“应付工程款”科目贷方余额,并入会计“大账”时贷记“应付账款――基建并账”、“长期应付款――基建并账”科目。
(9)分析基建账套中“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剔除基建账与大帐之间的往来后并入大帐“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相应往来账科目。
(10)基建账套中其他资金来源类科目贷方余额,并入会计“大账”时按照对应关系贷记相关科目。
(11)会计“大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余额的确定。
并入会计“大账”时“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贷记金额等于上述(1)、(2)中会计“大账”中“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借方增加额减去(7)中会计“大账”“其他应付款――在建工程”科目贷方增加额,减去(8)中会计“大账”“应付账款――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在建工程”科目贷方增加额,减去(9)中会计“大账”“其他应付款――在建工程”科目贷方增加额中与形成(1)、(2)中会计“大账”非流动资产相对应的金额。
(12)按照上述(1)至(11)项中并入会计“大账”科目的借方合计金额与贷方合金额的差额,贷记或借记会计“大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2.根据以上基建账套并入会计“大账”的工作底稿,编制基建并入后的基建资产负债表。以基建并入后的基建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进一步验算核对正确后,编制并入会计“大账”分录,会计记账后,最终编制会计年度本单位的科目余额表和资产负债表。
(二)首次并账后,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的会计处理
基建账数据并入方式是采用按月汇总还是逐笔对应,取决于单位的基建业务量的大小和具体情况。具体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工程结算类业务的会计处理
对基建账发生的“设备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工程结算类业务,应逐笔或通过编制科目合并表,转入会计“大账”,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或“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
2.预付工程款类业务的会计处理
对基建账发生的“预付工程款”业务,并入会计“大账”时按照基建账中预付工程款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同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应付账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对基建账中的应付账款业务,并入会计“大账”时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实际支付时,会计“大账”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建并账”;同时,借记“事业支出” 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4.固定资产购置业务的会计处理
对基建账发生的“固定资产”购置业务,并入会计“大账”时借记“事业支出”、“固定资产--基建并账”,并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基建并账”;对基建账套中的“固定资产”减少业务,并入会计“大账”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基建并账”,贷记“固定资产--基建并账”。
5.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基建借款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对基建账发生的“其他应收款”、 “应付工程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发生额,并入会计“大账”时以相同方向和金额并入会计 “其他应收款--基建并账”、“其他应付款--基建并账”、“应付工程款--基建并账”、“短期借款--基建并账”、“长期借款--基建并账”等科目。
6.基建拨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对于基建账收到财政拨款的业务,如果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在基建账中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并入会计“大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并账”;如果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的,在基建账套中借记相关投资性科目,并入会计“大账”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需要提醒的是,以上拨款业务在基建账中贷记“基建拨款”的同时,在会计“大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基建收到单位拨付的自筹基建资金业务,笔者建议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即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基建账收到拨付的自筹基建资金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拨款”,并入会计“大账”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在实际支出时,在会计“大账”中通过“事业支出”科目核算。
7.基建项目完工时的会计业务处理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基建账借记“交付固定资产”,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预付工程款”等,同时核销基建账套基建拨款,借记“基建拨款”,贷记“交付固定资产”; 并入会计“大账”时,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本期借方增加额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减少在建工程,即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三、并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基建并账不是并表,是全口径并账
首先,基建并账是把基建账套中所有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全口径并入会计“大账”,而并非仅仅将基建账中“在建工程”并入。其次,基建并账不同于企业的并表,它是将基建账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并入会计“大账”后,按照并账后各会计科目的余额和发生额再编制会计报表。
(二)基建并账后基建账仍需继续保留
按照新制度的要求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并入会计“大账”,但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其原因在于:基建并账只是总体并入,目的是能够完整的反映单位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但不能详细的反映基建各个具体项目的执行进度,不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基本建设工程款的支付以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明细情况。
在新制度下,会计“大账”与基建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会计“大账”对基建账起着控制与监督的作用,基建账对会计“大账”起着明细与补充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
[2]龙素英.高校基建账务并入会计“大账”期初的实务探讨[J].商业会计2014,(5):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