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1:29: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1地形地貌汉台区境秦岭南麓316国道沿线为中低山地貌,褒河由北向南通过,主河及其支沟老丈沟、沙河沟、蒋家沟、潘家河、沥水沟呈“V”字型沟谷,切割深度大,一般在200~400m,山坡陡峻,坡度角一般在35°~50°之间,山背狭长,陡坡处基岩,缓坡处残坡积土覆盖。区内植被较发育,但在人类活动强烈的地区,如316国道沿线或矿山开采区植被欠发育。
1.2地层岩性国道沿线出露震旦系和寒武系地层,第四系地层广布于地表。震旦系地层分布于老庄基—土罐子沟一带,呈NEE向展布,岩性为绢云绿泥石片岩、千枚岩夹灰岩;其余大部分区域为寒武系地层,与震旦系呈沉积不整合接触关系,受复式褶皱构造与震旦系呈南北向间隔出现,岩性主要为黑云母石英片岩、二母云石英片岩夹大理岩。分布于河道或沟道第四系物质为冲洪积物,斜坡体上为坡残积碎石土;汉台境万年桥附近316国道沿线两侧有万年桥花岗岩枝出露,属印支期中粒花岗岩,岩石块状构造,侵入于寒武系地层中。
1.3地质构造国道沿线位于扬子板块与秦岭板块结合带之秦岭板块之上,属康县—略阳—勉县华力西褶皱带。褶皱、断裂及次级节理裂隙构造发育。褶皱构造总体为轴向北东东的复式紧闭褶皱,可进一步分为沙河沟口次级向斜和老庄基次级背斜,地层倾角大,50°~80°,褶皱紧闭,轴面劈理发育。断层主要为次级顺层走向断层,规模较大的老丈沟断层展布于寒武系地层内部。
1.4岩土体类型地层岩性决定了区内岩土体类型。岩体主要为坚硬块状花岗岩类;较坚硬中厚层状碳酸盐类;较坚硬—较软黑云母石英片岩类、较软中浅变质岩类等;土体为坡残积碎石土和冲洪积粘性土等。
1.5人类工程活动国道沿线与地质灾害有关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有道路建设、矿产开发、削坡建房。(1)秦岭南麓汉台境316国道沿褒河左岸前行,工程建设对原始坡体进行了大面积的开挖、削坡,致使基岩边坡稳定性较差。另外,区内近年来通村公路基本建成,开挖的边坡大都没有防护,不稳定边坡在降水、自重作用下常常发生滑塌等。(2)汉台区矿产丰富,目前沿线正在开采矿种有石英矿、磷矿,涉及6个矿权。矿产资源矿的开发利用破坏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形成大量的弃渣,部分弃渣沿沟道散布,前缘未做有效的拦挡,成为泥石流隐患,一方面威胁矿山自身的安全,另一方面威胁下游耕地、国道的安全。(3)受地形条件的限制,北部中低山区削坡建房现象普遍存在,村民一般在屋后坡体前缘用石头码坎砌筑,不稳定边坡大都得不到有效的防治。区内降水充沛,坡体临时空失稳后,形成滑坡,威胁村民的安全。
2地质灾害类型
2.1地质灾害概况根据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16国道沿线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图1、表1),其中崩塌数量最多,为23处;其次为滑坡13处;泥石流隐患4处。威胁最严重的灾害类型为崩塌。
2.2地质灾害类型
2.2.1崩塌316国道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原始坡体进行了开挖,大部分地段未进行工程治理,形成不稳定边坡,近乎直立或负坡,开挖地段植被覆盖率低,在各类诱发因素的作用下,极易发生崩塌。(1)分布特征崩塌是指受重力作用的岩土体从高陡边坡突然加速崩落或滚落(跳跃)的现象[3]。崩塌的往往突发性强、危害大,特别是在公路沿线频发。汉台境316国道沿线崩塌主要发育在褒河左岸斜坡体中上部,多因构造抬升、河流下切和人类工程活动相互作用形成陡崖,加之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在暴雨等作用下易形成崩塌,对道路的安全畅通造成极大隐患。另外公路边坡开挖形成的高陡斜坡,由于岩体差异风化,下部软弱岩层抗风化能力弱,形成凹岩型,使上部坚硬岩石突然失去支撑,在重力作用下,也易形成崩塌。316国道沿线共发育23处崩塌,均为岩质崩塌。其中,中型崩塌居多,共16处,占崩塌总数的69.6%,其余7处均为小型崩塌,占崩塌总数的30.4%。按稳定状态分,目前稳定性差的12处,其余11处为稳定性较差。(2)发育特征①斜坡类型通过调查分析,316国道沿线崩塌发育的坡面形态可分为三类:直立型、凹型和凸型,其中直立型和凸型属于正向类,而凹型属于负向类[4]。发育的23处崩塌中,直立型15处,占崩塌总数的65.2%;凹型5处,占21.7%;凸型3处,占崩塌总数的13.1%。②斜坡坡度斜坡的坡度是影响崩塌发育的一个重要的因子。23处崩塌坡度均大于60°(表2),随道地形坡度的增大,崩塌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当坡度达到80°~90°时,崩塌的数量达到10处,这主要是因为坡度变陡,临空面变大,岩土体内的应力就越集中于坡脚或软弱结构面部位,使边坡的稳定性大大降低,容易产生边坡变形破坏,崩塌发生的数量也就越多。③斜坡厚度崩塌厚度分布范围为1~5m,主要集中在3m和5m(见图2)。23处崩塌中有10处厚度约3m,8处厚度为5m,而厚度为1m和2m的崩塌个数分别为3处和2处。由此说明:汉台境秦岭南麓316国道沿线基岩理裂隙切割块体深度或厚度介于3~5m间。④斜坡坡高斜坡坡高也是影响崩塌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坡高不能改变斜坡应力分布状态,但随着坡高的增大,坡体内应力大小将发生变化。对316国道沿线发育的崩塌的坡高进行统计(见图3),由图3可以看出:坡高在10~20m区间的仅发育1处崩塌,占崩塌总数4.34%;而20~30m和30~40m这两个区间均发育崩塌9处,分别占崩塌总数39.13%,共占78.26%;40~50m区间内发育3处崩塌,占总数13.06%;坡高大于50m有崩塌1处,占崩塌总数4.34%。由此可知:崩塌主要发育在坡高为20~40m区间内,随着坡高的增大,崩塌的数量有所减少。⑤斜坡宽度崩塌宽度分布于50~400m间。宽度在100~150m的崩塌最多,有10处,占崩塌总数43.50%(见图4);其次是50~100m的有6处,占崩塌总数26.08%;200~250m的有4处,占崩塌总数17.40%;250~300m、300~350m和350~400m这三个区间内都仅发育崩塌灾害1处,分别占崩塌总数4.34%。由此可知:该段发育的崩塌宽度主要在50~150m之间。崩塌的宽度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说明工程建设过程中边坡开挖的长度集中分布于50~150m间。⑥斜坡坡向斜坡坡向也是影响崩塌发育的一个因素。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表3)可以看出:发育于0°~90°坡向的崩塌数量1处,占崩塌总数的4.35%;发育于90°~180°坡向的崩塌数量6处,占崩塌总数的26.08%;发育于180°~270°坡向的崩塌最多,为12处,占崩塌总数的52.17%,而发育在270°~360°坡向的崩塌数量为4处,占17.40%。这里把90°~270°坡向的坡称为阳坡,把270°~90°坡向的坡称为阴坡,可以看出阳坡发育的18处崩塌数量远大于阴坡发育的5处崩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朝向的不同,山坡的气候和温差可能存在差异变化等。阳坡比阴坡受日照时间长,气温与岩土体温度在白天的温度比较高,所以在同等条件下,阳坡的昼夜温差比阴坡大,同时阳坡一般都是人类居住地,工程活动比较强烈,这也是造成阳坡崩塌灾害发育的原因。
2.2.2滑坡汉台境秦岭南麓316国道位于中低山区,第四系坡残积层广布,厚度一般3~5m,下伏寒武系和震旦系片岩灰岩,由于地形陡峻,汛期土岩接触面含水量较大,在自重作用下发生滑动,个别地段由于国道或通村公路建设开挖,坡脚临空失稳,上覆土体发生滑动。滑坡一般顺坡向长20~50m,垂直于坡向宽度60~100m,厚度与坡积层等厚,一般3~5m,滑坡后壁周界不清,拉张裂缝大都断续出露,长度、深度、宽度不等,滑体上常见粒径不等的块石散布,前缘剪出口附近可见地下水呈点滴状渗出。316国道沿线共发育13处滑坡,均为残坡积层滑坡。小型滑坡9处,中型滑坡4处;按稳定状态分,稳定性差5处,其余8处稳定性较差。
2.2.3泥石流316国道沿线沟谷为褒河水系,其支沟为“V”字型沟谷,沟谷纵坡降大,两岸谷坡坡度较陡,开采石英矿在沟脑形成大量废渣,具备泥石流的形成物源和地形条件,在降水作用下发生泥石流灾害,冲洪积物所到之处如有重要设施必致灾,即对老316国道已造成影响。有些泥石流沟短,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界线不清,冲洪积物沿整个沟道散布,最终堆积于褒河支沟潘家河内;而有些泥石流沟较长,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界线可辨,如大东沟和小东沟泥石流隐患,形成区位于沟脑的矿区集中开采区,如图4所示,废渣规模较大,流通区位于沟的中游,狭窄且长,下游主沟与支沟交汇处为堆积区,对316国道和耕地形成威胁。综上,316国道沿线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崩塌以中型基岩为主,稳定性较差;滑坡以小型残坡积层滑坡为主,稳定性较差;泥石流以小型中~低沟谷型泥石流为主。
3地质灾害成因
汉台区地质灾害多分布在公路、居民区、矿山企业附近,而人口稀少的高山或深山处,地质灾害的发生率相对较低。这种分布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地质灾害的发生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密不可分,人类活动往往使已经应力平衡的坡体发生应力集中和应力重分布现象,必然导致稳定的坡体向不稳定状态发展,从而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316国道沿线灾害多发的原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3.1陡峻的地形地貌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前提316国道地貌单元为中低山区,“V”字形沟谷发育,切割深度大,一般在200~400m,山坡陡峻,坡度角一般在35°~50°之间,山背狭长,陡坡处基岩,缓坡处残坡积土覆盖,植被较发育,一般在人类活动强的地区,地形坡度较大,植被欠发育,在降雨充沛时上覆松散层易沿下伏基岩面发生滑动;在坡脚遭开挖的中上部地段,因存在临空面易发生崩塌灾害;而在深切的沟谷中且上游有采矿活动的可能形成泥石流。316国道沿线地质灾害均与这些地形地貌条件有关,因此陡峻的地形地貌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前提。
3.2地层岩性及其岩土体是地质灾害发生的物质基础通过现场调查并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得出316国道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构造活动强烈、岩性软弱、岩体破碎的顺向结构边坡的千枚岩、片岩地层中。尤其在316国道沿线地质灾害高发段,由于修路、人工开挖切坡形成具有一定高度差的临空面,导致边坡体内的应力差异及应力重分布,造成局部应力超过岩体自稳条件,发生边坡失稳破坏。而这个区域出露的主要是寒武系和震旦系软弱变质岩,变质岩体结构由于在岩浆岩和沉积岩,甚至是原有变质岩的基础上经历了高温、高压下的变质-变形过程[5],形成了定向的劈理结构,并且在形成后还不断受构造活动改造,以至于岩体相对比较破碎,体内存在大量的节理裂隙,岩体内结构面极为发育,使其强度降低,表层岩体在雨水、温度等影响下易发生风化,边坡内、外岩体的风化程度和岩体力学性质也存在较大差异,当风化层不能满足自身稳定时也会出现失稳,发生崩滑现象;而316国道沿线灾害发生不仅具有发生数量多、范围广的特点,而且具有连带性,如316国道周边崩塌群,主要是由于一定范围内的边坡结构、地质条件、应力分布基本相同,加之已滑(崩)边坡对相邻边坡不但起不到支撑作用,反而会产生向下拖拽等不良影响,所以地质灾害易成群、成片发育。根据区内地质灾害点的岩性分析,316国道沿线崩塌堆积体除有2处灾点发生在万年桥附近的花岗岩出露区外,其他多为坚硬—较软黑云母石英片岩类。由此可见,地层岩性及其岩土体是地质灾害发生的物质基础。
3.3降水、地震和人类工程活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发因素降水是316国道沿线各类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大气降水尤其连阴雨季,遇残坡积层下渗在土岩接触面形成浸润面,进而产生滑坡;当遇暴雨时段时,雨水在地表形成汇水,对表层浸润冲刷,在动水压力的作用下产生崩滑,而深切沟谷中上游废渣在遇暴雨后易形成集水盆地向下游倾泻形成泥石流。因此每年汛期,316国道沿线地质灾害频发。地震本身是一种破坏性极强的灾害,而且还可以诱发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6]。而地震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主要是[7]:①直接破坏公路设施;②地震的发生使得坡体裂隙增多,对灾害的发生起到加速的作用。本次调查表明2008年汶川8.0级大地震对本区的影响较严重,导致本区域山体松动、岩体破碎[8],造成多处滑坡活动加剧,出现新的裂缝等现象,部分房屋开裂,地质灾害易发。人类工程活动都不同程度地改变了(或正在改变)区域地质环境,已经成为地壳表面(含浅部)不可忽视的巨大营力,而各种地质灾害是人为营力反馈效应的直接体现[9]。316国道沿线沟谷与两侧斜坡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如褒河左岸及其主要支沟老丈沟左岸、沙河沟右岸、蒋家沟左右岸、潘家河左岸、沥水沟左岸等切坡建房、斩坡修路等人类活动强烈,削坡挖脚,一方面改变坡形和坡角,使斜坡应力重分布并出现应力集中;另一方面,坡脚开挖,使坡体前缘临空,同时边坡开挖时,采用不合理爆破方式,使得岩体结构破碎,地质环境恶化,从而导致斜坡的变形与破坏,易产生崩滑灾害,另外公路上车辆运输对坡体也起到一定的振动作用,也加剧了灾害的发生;另外采矿活动为泥石流的了发生提供了丰富的物源。316国道沿线发育的地质灾害皆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
4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和防治对策
4.1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研究316国道沿线地质灾害类型、发育特征、成因型等,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以便提前防范,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地质灾害防治之根本[10]。316国道沿线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为:夏秋季节因降雨集中,崩塌、滑坡、泥石流发生的概率增大,而冬春季节因降雨量较少,灾害发生的概率较小;非雨季过往车辆较多,震动对沿线的危岩体有一定的影响,崩塌发生的概率较大;阳坡比阴坡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公路沿线应禁止开挖、采矿等有人类工程活动,从诱发因素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4.2防治对策地质灾害的防治应本着“以防为主、避让与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掌握时机,及早治理,强调灾前以防为主,而不是等灾害发生以后再治[11],目标是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实现因灾伤亡人数减少[12],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保证现行公路的安全运行等。316国道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阻止地质灾害作用与受灾对象相遇,即避绕措施[13];致灾地质作用的防治,即防止灾害发生、减少其灾害损失,进行工程治理。
4.2.1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1)对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和不稳定边坡,建立地质灾害避险工作明白卡,落实监测人、责任人、监测方法及监测时间、防抢撤预案等,发现灾险情即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2)对崩塌、滑坡灾害重点监测后缘裂缝和前缘是否有小崩小落现象,如K2191km+800m处(河东店镇麻坪寺村)麻坪寺崩塌目前后缘山体上仍有一条4m多长、30cm宽、2m深的裂缝,汛期雨水入渗贯通裂缝后,很有可能再次发生灾险情。对类似的地质灾害要落实“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制度;对沿线泥石流隐患的采矿活动应限制开采,已经形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按相关的制度加强恢复治理[14],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开展气象预警等[15]。(3)立警示牌对地质灾害危险情大的区域,不能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的,分段立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注意安全。
4.2.2搬迁避让[16]尽可能避免致灾体与受灾对象相遇,主要方法是搬迁与避让。(1)对国道坡脚附近的村民,如平安村三组王二湾滑坡等坡脚的村民,应结合陕南移民搬迁政策[17]尽快实施搬迁避让。(2)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尤其是在汛期,前期降水量充沛时,沿线坡脚如有规模不等的松散堆积体,应采取两端禁止通行或绕行。
4.2.3工程治理沿线地质灾害和工程地质问题类型多,成因复杂。针对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特征,采取不同的工程防治措施。(1)崩塌的防治措施对于表层岩体破碎且容易发生坠落的高陡边坡地段,应对其表层破碎物质进行清理,边坡削方减载后利于坡体的稳定;对节理裂隙发育且危岩体相对较大,或者存在负地形的高陡边坡地段,应对坡面进行防护,坡面防护是保护坡体不受水软化的重要措施[18],如安装柔性防护网等。同时,应在危岩区域外侧修建截排水沟,将地表水和地下水排出崩塌危岩区以外。(2)滑坡的防治措施在滑坡的后缘设置截水沟,在前缘和两侧设置排水沟,减小或者消除地表水诱发滑坡的可能;316国道沿线滑坡为残坡积层滑坡,对于中小型滑坡实行削方减载,使坡体趋于稳定;对于滑动面积较大、危害较多的大型滑坡,先清理坡体的残坡积层,然后设置抗滑桩、修筑挡墙、格构加植被防护等。(3)泥石流的防治措施316国道沿线4处泥石流均为采矿弃渣引发。建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规范沿线的采矿活动,限制地表开采,已经形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加强恢复治理;同时矿产开发应遵循“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废渣的堆放提出严格的治理要求;对已存在于沟内的废渣必须进行有效的拦挡;从治理泥石流的长远角度考虑,工程措施应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目前,316国道运行多年以来,地质灾害频发,公路管理门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在部分危险地段已经设立警示牌,不稳定的崩塌、滑坡边坡已经采取了不同的治理工程。由于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地质灾害防治的压力尤其汛期十分严峻,新近增加的隐患地段应尽快实施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保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确保316国道南北大通道时刻畅通,促进我国南北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5结论
【关键词】地质灾害;现状;危害;防灾减灾;山西省吕梁市
1. 引言
吕梁市地处晋西黄土高原,北、北东部与忻州市接壤,东南部与晋中市为邻,南接临汾市,西隔黄河与陕西省吴堡、佳县相望。总面积21158Km2。吕梁市地形高差起伏大,降水量集中,水动力条件充分,地质构造复杂,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加之区内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煤炭资源历来是当地支柱产业,且近年来发展迅猛,带动煤炭加工、运输、建筑、铁路、公路修建等也发展迅速,大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对环境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与地面塌陷,黄土湿陷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已造成18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635.0719万元;有114716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潜在经济损失59278.025万元,且呈发展之势,目前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2. 地质环境背景
吕梁市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391.0mm,年际变化悬殊;年内差异大,70~80%集中于夏秋两季。地处黄土高原,地貌类型多样,有中山、低山、丘陵、及河谷区等,最大相对高差1300m;大地构造位于燕山期内蒙古断块西端、吕梁――太行断块中部、燕山断块西南端,地质构造控制着山川水系、地形地貌及矿产资源的分布;水系属黄河流域,主要有黄河、北川河、湫水河、三川河、文峪河等;地震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15g;植被覆盖率具不均衡性,平均17%左右,生态系统结构差。
3. 地质灾害发育状况
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764处,灾害类型比较齐全,崩塌849处、泥石流87处、滑坡389处、地裂缝309处、地面塌陷128处、黄土湿陷2处。地域上看离石区171处、汾阳市171处、孝义市132处、柳林县132处、中阳县198处、临县91处、兴县207处、方山县99处、岚县153处、文水县58处、交城县61处、石楼县148处、交口县143处。规模以小型居多,为691处;中型次之,为373处;大型有181处,巨型13处。已发生的869处中有786处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纯自然地质灾害仅83处。
3.1 崩塌。
是境内主要的灾害类型,共发现849处,其中有16处基本稳定,703处稳定性差,主要分布于兴县~中阳县~汾阳市~离石区~岚县~方山县~柳林县,其它县较少;规模以大中小型为主,小型133处;中型143处;大型130处;巨型9处;在地形坡度较大或采区边缘等地带较明显。
崩塌地质灾害造成较大危害的有:1970年离石区西属巴办事处上则焉崩塌,体积0.1万m3,毁窑2间,造成16人死亡;1975年离石区枣林乡三山集崩塌,体积400万m3,毁窑1间,造成5人死亡;1984年7月,中阳县暖泉镇桔槔村崩塌,造成4人死亡等。
3.2 滑坡。
调查发现389处,其中有27处稳定;208处稳定性差;规模以小中型为主,小型229处;中型121处;大型11处;巨型1处。地质环境背景是滑坡形成的基本条件,它控制了滑坡的分布、发育状况,对滑坡的影响表现为固有的、静态的,一般顺向坡易滑动,斜向坡次之,逆向坡不易滑动;自然与人为因素是滑坡形成的动力条件,表现为动态的、随机的,其中降水是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一方面使岩性分界面或软弱夹层软化,大大降低其粘聚力,另一方面增大滑体自重,当其超过抗滑力时便开始滑动。
滑坡地质灾害造成较大危害的有:1980年5月,兴县固贤乡固贤村井沟滑坡,死亡16人,直接经济损失68.73万元;2003年离石区红眼川乡霍家坡煤矿滑坡,毁房8间,造成9人死亡;1980年3月,岚县普明镇小赤土滑坡,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23.6万元。
3.3 泥石流。
调查发现泥石流沟87条,其中巨型3条,大型12条,中型27条,小型45条;根据调查情况以反映其发育状况的15项代表性因子[2]划分等级对其易发程度进行综合评判:高易发7条,中易发38条(其中20条为潜在发生),低易发36条。沟域形态大部分呈树枝状,部分呈树冠状、狭长型;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界线不明显;汛期是泥石流的高发期,发生频率差异较大,多数每年汛期都有发生,具有同一沟谷多次重复发生的特点。
境内山区面积达2/3,山高坡陡,沟谷发育,为泥石流汇水、运移创造有利地形条件;大面积分布的残坡积物及大量的采矿弃渣堆积,为泥石流形成提供了丰富的固体物源,区内森林面积仅13%,且集中分布于测区东部;中西部以灌木、草本植物为主,沟域内植被覆盖率为3~12%,滞水性能极差,有利于水流汇集;该区降雨集中在6~9月,多暴雨,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充足的水源和强大的水动力条件。
造成较大危害的泥石流灾害主要有:1988年,汾阳市杏花村镇小相村泥石流,造成13人死亡;汾阳市杏花村镇黄沙沟泥石流,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74.4万元。
3.4 地裂缝与地面塌陷。
共发现309处地裂缝、128处地面塌陷,其中有23处稳定;规模以小中型为主,小型282处,中型82处,大型28处。危害较大的地裂缝与地面塌陷灾害有:2005年,岚县梁家庄乡万泰铁矿地面塌陷,造成13人死亡;方山县峪口镇韩家山村地裂缝,造成3人死亡,900间房屋、600眼窑洞损坏,13眼水井干枯,直接经济损失530.6万元;孝义市兑镇郝家寨地裂缝毁坏房屋、农田,直接经济损失387.56万元;方山县大武镇则山村瓦窑嘴地裂缝损毁农田,直接经济损失375万元。
3.5 黄土湿陷。
共发现2处,均为小型。湿陷性黄土在吕梁市13个县(市、区)分布广泛,因黄土湿陷造成的房屋损害和道路损毁较为常见。黄土湿陷一般产生缓变地质灾害,自然降水引发的黄土湿陷危害程度一般较轻,由人类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引发的危害程度相对较重。如2004年,岚县白家庄村村民打井,4眼水井自流引发黄土湿陷,37户居民住宅地基下沉,直接经济损失52.25万元,受威胁人数137人;1983年,岚县楼坊坪村修坝拦水引发黄土湿陷,造成30多间房屋出现不同程度裂缝,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
4. 地质灾害的防治对策
已发生的869处地质灾害中,有786处是采煤、修路盖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发,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可见地质灾害与其所处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人类的工程活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地形地貌、岩土体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结构面特征等是产生各类地质灾害的内因,气象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等是诱发各类地质灾害的外因[3]。为此,建议采取以下防治对策:
4.1 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提高人们防灾减灾的意识。
4.2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政管理,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协调各方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
4.3 兼顾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合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根据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危害程度,分轻、重、缓、急进行防治,做到重点先治,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4.4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将地质灾害的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以法促管、以法促治,特别是矿山开发一定要规范管理,严禁私开乱挖,同时国家、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4.5 运用现代高技术和设备快速、准确地预报地质灾害,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增强各类地质灾害的防御反应、应急救援能力。
4.6 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广泛性、不易预测性及系统性等特点,建立群专结合的防治体系,准确及时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4.7 本着最优化的原则,坚持工程、生物措施并举,实现综合科学治理。
4.8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多方面资金、技术、人才,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5. 结论
吕梁市自然地质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与地面塌陷及黄土湿陷等地质灾害不断发生。这些地质灾害冲毁农田、交通干线、毁坏桥梁,造成人员伤亡,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应充分认识灾害的严重性,积极做好各项防治工作,统一规划,采取各种有效防治措施,完全可以避免、减少各类地质灾害发生,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提高人们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当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地质灾害 易发分区 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F416.1 文献标识码:F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25201
1 概述
桦甸市位于吉林省中东部,是我国著名的黄金产地,矿业经济发达。近年来,人类活动加剧,地质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2 地质灾害现状
3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形成条件
3.1 泥石流
泥石流是桦甸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长期风化剥蚀作用形成相对较厚的松散固体物质,地形地貌有利于降水汇集,泥石流易于发生。加上近年来开荒种植较为普遍,植被覆盖率降低,当遇有强的降雨时,极易产生泥石流。
3.2 滑坡
多分布于低山丘陵区,集中发育在坡积裙(带),多为斜坡相层状土滑坡,规模较小。一般坡体上部植被稀少,多为耕地,便于降水渗入,其下为较坚硬岩石,相对隔水,且界面较陡,降水入渗极易触发滑坡的发生。
3.3 崩塌
分布在铁路及公路沿线陡坡地段。岩石经风化剥蚀和构造影响,节理裂隙发育,经差异风化形成陡坡或悬崖;降水的入渗及冻融,直接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人类工程活动是崩塌形成的外在因素。
3.4 地面塌陷
由采矿引起,分布在煤矿及金矿采矿区。受科技条件的限制以及业主短期行为影响,矿山开采造成较为严重的地面塌陷隐患。
4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
4.1 避让搬迁工程
地质灾害稳定性差、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不适合居住、生产和生活,治理工程难度大、费用高,而搬迁费用远小于治理费用的,宜选择搬迁避让工程。
4.2 工程防治措施
4.2.1 泥石流防治措施
在泥石流形成区增加地表植被;在沟谷中修建拦挡工程以削弱泥石流的下泄总量和能量;对流通区和堆积区修建防护建筑物,抵御或消除泥石流对建筑物的冲刷、冲击、侧蚀、淤埋等危害。
4.2.2 滑坡灾害防治措施
消除或减轻地表水、地下水对滑坡的诱发作用;改善斜坡、增加滑坡平衡稳定条件;加强监测预报;搬迁避让。
4.2.3 崩塌、不稳定斜坡防治措施
清除危岩;削坡减载;排水防渗;加固斜坡;修建落石平台、落石槽、挡石墙等对落石进行拦截;加强监测预报。
4.2.4 地面塌陷防治措施
进行采空区回填;加强监测工作;加强开采管理,对重要建筑物以下禁止开采,一般建筑物合理预留保护矿柱;严重沉陷区应进行搬迁。
4.3 生物工程防治措施
通过增加植被覆盖率来稳固斜坡,减少泥石流的固体物源,消减泥石流的下泄流量,起到降低泥石流规模和发生频率的作用。
5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建议
地方政府应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级监测人员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知识培训,制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加强矿山开采管理,对地面塌陷区进行监测与防护;加强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永贵,林景胤,蔡福顺,等.吉林省桦甸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R].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吉林总队,2001-2002.
[2] 吉林省桦甸市国土资源局.桦甸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R].2012.
[3]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R].2001.
[4]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空间数据库系统建设技术要求[R].2001.
[5] 吉林省地质调查院.吉林省区域地质环境调查报告(1:50万)[R].2000.
【关键词】煤矿;地质灾害;特点;原因;防治措施
随着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人类对煤炭资源的开采程度不断加大,然而在煤炭的开采过程中伴随的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煤炭地质灾害不断发生,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煤矿业的发展,给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何防治煤炭业的地质灾害成了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了煤矿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和类型,并针对煤炭煤矿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做了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1 煤矿地质灾害的特点
1.1 区域性
由于每个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地理位置、地质结构等自然条件的不同,每个地区发生的煤矿地质灾害也不尽相同。因此煤矿地质灾害在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它是每个特定区域自然现象的反映。例如:煤矿区矿井突发水灾害主要发生在岩溶发育的区域;煤矿区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石灰石广阔的区域。
1.2 群发性
煤矿发生地质灾害是因为人们在开采煤矿的过程中破坏了地质环境的基本平衡,引起地质层的剧烈运动,从而引起的一连串的地质灾害活动。地质灾害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总是在同一矿区或同一时间段形成的一个灾害群,一个灾害发生会引起很多灾害发生。例如塌陷灾害、煤层自然灾害、井下突发水灾害等很有可能同时发生。
1.3 衍生性
地质灾害并不是单独孤立存在的,各灾害之间都有着一定的关联性,一旦发生往往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从而诱发一系列的次生灾害,地质灾害的衍生性极大的增强了煤炭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并且灾害一旦发生,其他环节是不可控制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地面塌陷――地面裂开――破坏地面建筑物等。
2 煤矿地质灾害的类型
2.1 山体滑坡灾害
由于煤矿企业管理不善,在开采过程中随意丢弃废弃的煤矸石等杂物,日积月累,越来越多的杂物堆放在一起使地面支撑的平衡力受到破坏,容易诱发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据煤炭地质灾害研究局统计分析发现,每年,我国因山体滑坡造成的经济损失竟然高达数亿元。
2.2 地面沉降灾害
地面沉降灾害是指地下煤矿被开采之后,原来的实心土地变成了空心,使开采区周围的土地失去了原来的支撑力,这样容易引起矿井周围的地面和地下岩层发生移动、变形,进而造成地面沉降、塌陷灾害等。在我国煤矿区,由地面沉降引起的地质灾害非常严重。
2.3 矿井突水灾害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矿井突水造成的灾害是比较普遍的,这是因为在进行井下开采活动时,井下岩层受到破坏,而使周围大量的水受到矿山的压力,通过断层或薄弱层渗入到开采工作区中。水量大、水流快、损失惨重是一般矿井突水灾害的特点,矿井突水灾害已经成为煤炭地质灾害的重大灾害之一。
2.4 煤矿瓦斯爆炸灾害
瓦斯爆炸是煤炭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最常见最严重的地质灾害。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通常情况下,瓦斯主要吸附或游离在煤层缝隙之间,呈一种封闭的系统存在,稍不小心破坏它的封闭系统就会引起煤炭瓦斯爆炸灾害。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当煤层周围的地应力受到破坏,煤层发生移动或断层时,就会把瓦斯从煤层中释放出来与空气混合就会引起煤矿瓦斯爆炸。
3 煤矿地质灾害的诱因
煤矿地质灾害的诱因包括很多方面,下面总结了几点:
3.1 很多煤矿企业在煤炭开采、生产过程中,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不顾开采工作工人员的安危,不严格遵循开采规则,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不遵循一定的开采工作顺序,造成了后续煤炭开采工作的困难,甚至无法进行,另外也给后期的煤炭开采工作造成了安全隐患。
3.2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开采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煤矿企业制定的各项开采规则来进行煤炭开采工作,另外煤炭开采工作人员缺乏对煤矿地质灾害的认识,不清楚煤炭发生地质灾害的严重后果,从而忽视了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的预防工作,由于没有防备心理,极大的增强了煤炭开采过程中煤炭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例如,很多开采工作人员随着不断增加煤炭的开采深度,只顾开采更深的煤炭,而忽视了煤矿周围地应力的改变,从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来处理,最终容易引发大面积的煤炭地质灾害。
3.3 很多煤矿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对煤炭开采工作的管理不科学、不合理,使工作人员的开采工作不规范,由于煤炭企业不科学的管理和开采人员不规范的操作,容易引发煤炭地质灾害。例如,煤矿企业在煤矿开采完之后没有对采空区及时进行回填,管理人员不科学的盲目指挥,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和废渣没有进行处理随意安放等。
3.4 不同的地区,对于开采煤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实际的煤矿开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举例来讲,有些地区经常出现农民胡乱开采煤矿的现象。他们在实际的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没有安全意识方面的防范,经常会出现一些安全事故与问题。加上他们没有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实际的煤矿开采过程中, 很容易出现由于乱采乱开导致地区性的环境与资源破坏,直接给开采地区留下安全性的隐患。
3.5 在实际的煤矿开采过程中,很多煤矿开采企业在管理上存在问题,管理极为不规范,没有形成相应的煤矿开采规章制度,导致后期煤矿事故的发生。举例来讲,有些煤矿开采企业对于地区煤矿开采完之后,没有及时对于煤矿进行填充,加上管理人员盲目管理,盲目指挥,煤矿开导致的一些废水、废气、废渣无法进行排放。加上地质人员对于本地区的地质以及水位条件不甚了解,都是得煤矿灾害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4 如何防治煤矿地质灾害
4.1 加强科学管理水平
煤矿地质灾害的产生与有关部门的审查与管理力度有着密切的联系,要想提高煤矿地质灾害的预防力度,有关部门必须要做到以身作则,提高对于煤矿地质灾害的预防重视程度,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于煤矿开采的管理力度。煤矿地质灾害的产生是有着一定的规律的,都有着自身的自然属性,同时它还有着偶然性的规律,因此,有关部门在对煤矿地质灾害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对于这些基本的规律以及性质进行研究与了解。同时,加强煤矿地质灾害的管理力度,严格规范当地有关煤矿开采企业的行为,对于地区性的煤矿进行合理的规划与管理,禁止出现乱采乱挖现象。
4.2 弄清地质构造,健全煤矿通风系统
有些煤矿地质灾害的发生是由于构造的运动引起的,例如断层运动等。因此,查明矿区范围内的构造情况,充分的掌握各种构造的特点、性质及活动的情况,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对其进行有效的预防,尽最大可能降低灾害的发生。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集体的煤矿,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和严格的瓦斯检查制度,禁止工人在矿井中使用明火等,更好的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因此,做好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弄清地质构造,健全煤矿通风系统是极为关键的举措。
5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在煤矿地质灾害预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煤矿地质灾害预防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作为煤矿开采企业以及有关部门,需要深入研究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存在的问题,创新煤矿地质灾害预防策略,为我国在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超级秘书网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关键词] 地质灾害 现状 防治对策 绥中县
0.引言
绥中县位于辽宁西南部,地处辽西走廊西端,东邻兴城、西接山海关、南临渤海、北枕燕山,素有“辽宁西大门”之称。绥中是辽宁沿海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重点支持区域。全县总面积2,765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14个镇,有汉、满、回、蒙等16个民族,总人口63.5万。是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集石化、电力、港口、旅游、农副产品、机械加工为一体的能源港城,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随着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和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人为工程活动日渐强烈,各类地质灾害也日渐突出。严重的影响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笔者曾参与了该县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县区工作,就绥中县地质灾害现状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建议,旨在对该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意义。
1.地质环境条件
绥中县处于南温带亚湿润区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9.1℃。一月平均气温-8.3℃,最低气温-23.3℃,北部-24℃;七月平均气温24.3℃,最高气温36.7℃。 年平均降水量645毫米, 无霜期174天。
河流有六股河及其支流黑水河、王宝河。此外,还有九江河、狗河、石河、猫眼河等大小河流百条。一般都源短流急,季节性比较明显。
绥中县呈“六山一水三分田”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部山地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3,较高的山峰有平顶山(海拔925米),龙门山和三山,中部为起伏平缓的丘陵,东南为平原和低洼地,地形条件复杂。
区内出露的地层有太古界建平群,元古界长城系、蓟县系,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及新生界第四系地层。其中第四系分布于东南部沿海及低山及丘陵区的山麓、沟谷地带,其它地层分布于西部和北部。大地构造单元为中朝准地台-燕山台褶带-山海关台拱-绥中凸起部位。区内古老的结晶基底广泛出露,决定构造形态以断裂构造为主。区内断裂十分发育,大小断裂有数十条,构造地质背景十分复杂。
区内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东南部平原区及山间谷地为淡水、南部沿海为咸水、)和基岩裂隙水(淡水)。岩土体的地质类型分为坚硬岩石(坚硬块状侵入岩岩浆岩组、侵入岩岩浆岩组、坚硬块状变质岩岩组)和松软地基(松软均一结构较好地基工程地质类岩组、松软多层结构特殊地基工程地质类岩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
2.绥中县地质灾害现状[1]
由于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该县地质灾害发育的主要类型有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和海水入侵三种地质灾害。是辽西地区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区县之一。其中不稳定斜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西北部低山丘陵区的几个乡镇,海水入侵灾害只分布在南部沿海乡镇。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境内地质灾害主要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造成5人死亡、损毁房屋11间,损失山羊15只,直接经济损失36.75万元。经统计,区内共有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水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168处,受威胁人口5538人,公路42925m,受威胁财产5521.70万元。基本稳定斜坡和泥石流(水石流)地质灾害点180处,(人口4597人,公路4900m,财产3587.35万元)。海水入侵总面积为104793.3亩,每年每亩地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00元,每年海水入侵造成的区内经济损失约为209.8651万元(不包括其它社会损失)。海水入侵导致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造成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困难,大部分居民仍在饮用咸水,患病率增加,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另外,土壤盐渍化严重,导致耕地减少,农作物减产,沿海防护林受到威胁,已出现大面积枯死。计算结果表明,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一般以中小型为主,多发育于人口居住密集区、学校和交通干线,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也给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的各项方案和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灾害的发生。
3 .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建议[1]
绥中县境内地质环境近几年虽然有所好转,但相对辽宁各县应属于较差行列。植被覆盖率较低,人类工程经动较强烈,比如人工切坡、过度放牧等,虽然易发生的地质灾害较少,但目前西北部存在大量的潜在的不稳定斜坡。东南部沿海地区海水入侵灾害有发展蔓延的趋势,已造成了部分居民的地下水受到污染,应引起重视。随着县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及公路新线以及城镇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县内的地质灾害还将进一步增剧,对县内的社会安定、经济建设都极为不利。因此,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的保护,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实施减灾防灾措施,已成为本区建设发展的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任务。鉴于此,对本区地质环境的合理利用和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作如下建议:
3.1 行政管理措施
3.1.1 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职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项措施,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层层负责制,层层落实,万无一失,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3.1.2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并有效督促。县政府国土(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国家、省有关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基础上,结合绥中县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的实际情况,建立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使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具较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1.3 合理规范建设用地行为,矿山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1.4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地质环境保护意义和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教育,采用各种媒介(如电视专栏、报纸、传单、文艺节目)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省市县政府颁布的相关地质灾害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使人民群众逐渐树立地质一生态保护意识,清楚地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提高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知识和能力,自觉保护地质一生态环境。加大对地质灾害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的力度,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学习地质灾害管理知识、方法,使其业务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适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要求。
3.1.5 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制止掠夺性开采、开发行为。绥中县自然资源丰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能为绥中县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严格禁止以牺牲地质一生态环境为代价,进行掠夺性开发的恶劣倾向,做到规范开采各种矿产资源,在保护地质与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能取得较好经济利益。
3.2 技术措施
3.2.1 科学规划,科学施工: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工程建设之前,必须申请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的产生及造成的损失。
3.2.2 完善监测手段、加强监测,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链群规律,做好综合防治。
3.2.3 施工设计必须依据地质灾害客观实际,整治工程优质高效。工程治理的灾害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施工人员须按专业技术人员的设计实施,保证工程质量。
3.3资金保障措施
在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应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其运作经费列入专项计划考虑,计划比例可按当地财政支出适当考虑。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的专项资金充实县防治基金,使地质灾害的调查整治得到保证。制定鼓励地质灾害防治的优惠政策,真正做到“谁治理谁受益”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多方筹措防治资金的办法,保证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来源。
3.4抢险救灾措施
地质灾害发展到预警状态、临灾状态阶段实施。实施的原则是行政领导负责,组织有序,群策群力,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大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由分管县长组织实施,小型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由所在乡(镇)领导组织实施。
4.结语
绥中县脆弱的地质环境性和人为强烈工程活动,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决定或导致了该县的地质灾害和新城衍生地质灾害较为普遍。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并成为制约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下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的各项方案和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或减少灾害的发生,是绥中县一项迫在眉睫的战略任务,也是全县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只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在保护中建设,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政策,才能达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字】岩土工程 地质灾害 防治技术 措施
当今时代,保护环境,维护公共资源,避免自然灾害已经逐渐成为全世界人们的共同梦想。但我国近些年来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且灾情严重,并且以地质灾害为主要灾害类型,严重导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我国百姓平安生活受到冲击。所以如何针对资源开发以及工程建设所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也成为当今时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概念
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实际上均属于地质环境工程学的研究范畴。岩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对岩土本身进行开挖与加固。而地质灾害则存在人为或者自然两种可能,无论是哪一种作用,最终都会出现有害于地质的现象。所以一般而言地质灾害的出现会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对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常见的地质灾害包括滑坡、泥石流等,而这些灾害大多数都与人为因素有关。
对岩土的不合理开挖以及对岩土工程的保护欠佳都很容易导致地质遭到重创,进而接踵而至的就是各类自然灾害。只有本着预防的原则,并且对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现象进行及时地预防和根治,才能尽可能减少我国每年面临的自然灾害现象。
二、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表现与特点
(一)滑坡
针对我国普遍存在的地质灾害来看,其分类与表现首先则体现在滑坡上。所谓滑坡。就是沿着斜坡的土体或者岩体,因为受到了河流的冲刷以及地下水活动或者是地质变化,如地震的影响,使得其本身会沿着相对较软的面滑落,而这也会导致整体顺着坡度的方向向下自然滑动,这个过程也就称之为滑坡。诱发滑坡的原因有许多,而这大多数因素都与岩土工程的建设密切相关。比如经常开挖坡脚就容易导致坡体整体下滑,同时还因为劈山的过程中放炮或者乱砍乱伐,必然会导致整个山体因为长期震动而出现松动。所以岩土工程施工很容易导致滑坡这类地质灾害的出现,并且其经常出现在岸坡地带。
(二)泥石流
泥石流也是地质灾害的重要表现,其主要是因为长期的降水,比如降雪、暴雨、积雪等原因,产生了一种携带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固体洪流,从而形成了一种固液混合的状态,从山坡的上方逐渐流下来。而造成泥石流的主要原因包括不合理的开挖以及不合理的弃土,均会造成泥石流这类灾害的出现。如果因为岩土工程施工而过分开挖山体,必然会导致山体松动,加之乱砍乱伐,泥石流出现的可能性就逐渐加大。
(三)崩塌
崩塌出现的原因包括采矿挖掘资源的过程中对山体以及地表造成了影响,或者道路开挖的过程中,影响到了边坡。再或者就是堆砌了较多的废石渣,从而导致山体以及坡体出现了强烈震动,进而造成崩塌现象。崩塌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岩土体的根部是空的,故而其本身的稳定性较差。一旦脱离母体出现瞎话,则会导致坡地的地表出现崩塌现象。这相比其他两点,其成因更靠近人为因素。也正是人们对岩土工程施工过程的不合理开挖,从而导致崩塌现象的产生。
(四)地面变形
除了上述提到的三种比较常见的地质灾害之外,地面变形也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岩土层地质灾害。其主要体现为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以及地面裂缝。而其定义主要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之下,长时间的人为因素导致岩土体出现了压缩或者相对位移现象,这就很容易导致地面出现一系列的变形。一旦在这样的地面上进行工程建设,那么将会对该地区的工程造成严重的安全威胁,同时该地区人民的生命安全财产也将受到挑战。
造成地面变形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其一,矿产资源的过度挖掘导致相关人员大量无休止开采地下矿产,从而使得地质呈现一种中空的状态,进而不利于其稳定性建立。
其二,地表的岩溶活动过于强烈,也会引起地表塌陷,这主要归结为自然因素造成的。
其三,人们过度抽取地下水,使得地面同样呈现中空状态,地下水数量减少就必然会引起地面的沉降。
三、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与对策
(一)技术要求
针对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来看,其并不是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只要针对其技术进行严格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必然会对当前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现象进行有效解决。
首先从技术层面分析,其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其一,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相关岩土工程施工工作。比如常见的技术规范章程为《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相关人员通过对这类章程的解读,从内心对该类型施工要求有所明晰,必然会在未来的施工作业过程中,有一定的科学性指引。
其二,对工用、民用以及相关市政工程建设中,地基的建设、处理以及高坡修建方式,均需要参考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避免出现错误施工的现象,更不可以违背岩土层的特点,贸然开工。
其三,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或者相关工程的过程中,土石方建设、地基建设、沿途建设等也需要参照相关要求和参数,避免施工无科学性可言。
(二)对策要求
1、工程防治措施
面对当前我国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特点,也可以分别从工程、生物以及避让的角度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以期将所有地质灾害扼杀在摇篮里。首先工程防治也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方法,其适用条件比较广泛,比如一些房屋后面的切坡造成的小型土坡,就可以选择滑坡后的地表排水法。而对于一些中型滑坡,则可以依据该地区岩土工程调查与勘测之后获得的相关数据客观分析,从而选择最为恰当的工程防治办法。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方法也可以解决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现象,一般常见的生物防治方法包括植树造林、合理开垦、合理放牧、合理耕种以及爱护草坡。生物防治的方法相对而言需要较长的时间投入,但是其本身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最为主要的是可以改善地区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平衡,最终达成改善自然条件的目的。
3、避让措施
避让措施分为两类,第一类为雨天避让措施,第二类为搬迁避让措施。雨天灾害隐患点大多出现在斜坡上,而采取避让措施则可以避免在这样的天气遭遇到泥石流这类受降水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影响。而搬迁避让措施则是面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时,通过转移群众,可以使得群众避免遭遇危险,进而实现了对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有效防治。
结束语: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本身是相对复杂且系统的工作,其不仅仅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更需要将新的技术与思路引入到现代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这样才能确保地质灾害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降到最低,同时也能够利用科学的方法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出现。
参考文献:
[1]李峰,娄方旭.论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J].今日科苑,2010,12:33-34.
[2]韩广华.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J].中华建设,2013,12:150-151.
[3]徐丹,曲海英.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8:223.
[4]陈迎辉.岩土工程地质灾害成因及防治技术探析[J].硅谷,2015,03:145-146.
作者简介:
王贺(1994―),男,江苏徐州人,地质工程专业。
Q:成立一年多来,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A:湖南省是全国地质灾害的高易发区,每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和造成的损失都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来说是仅次于四川、云南、贵州的地质灾害高发育地区。目前全省有据可查的大小地质灾害就有上万处。近年来,随着一些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增加,同时伴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加,我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越来越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连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加快全省应急体系建设。
在这种形势下,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省领导关于“加快全省应急体系、平台建设”的指示,积极筹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决定依托我站(中心)现有办公场所及卫星遥感监测设备、远程视频会商决策指挥系统等建设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及会商指挥部,作为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形成横向与省委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省防汛指挥部、省气象台相联,纵向与国土资源部、各市州县国土资源局、市州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相通的中枢指挥系统。2012年初,经省编委同意,正式成立“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加挂在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一年多来,应急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灾害总值班值守,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指挥调度等工作。
同时我们经过前期多地的调研,正在加紧进行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场地建设,争取在今年汛期初步建成并运行,实现与多部门的资料共享、远程视频会商、应急指挥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应急中心,也将成为全省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节点。
Q:2013年度湖南省地质灾害趋势初步预测情况怎样?
A: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结合2012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2013年全省气候趋势,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对今年全省的地质灾害做了初步预测:
今年我省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与常年相当,但局部强降雨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仍不可忽视,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其中,今年3-4月降水较常年偏多,受其影响,湘潭市、株洲市、郴州市汛期地质灾害发生频次仍然较多,同时,由于湘东、湘中山地丘陵区地质环境脆弱,岳阳、长沙、娄底、益阳等地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较为易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主汛期5-9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主发期,尤以5、6、7月最为严重,主要应防范受强对流天气或台风暴雨影响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可能主要在湘西北、湘西、湘东南部分山地丘陵区。
Q:根据预测,湖南地质灾害防治应将采取哪些措施?
A:针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未雨绸缪,主动与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台)等部门会商对策,确保地灾防治工作更加精准到位。
与此同时,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在省国土厅的领导下,将组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巡查,规范巡查内容,开展“防灾知识送下乡”、“湖南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创建等活动,还将组建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实现省市两级及部分重点县市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的互联互通,部署34个重点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对全省60处以上重大地灾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100处重点地灾隐患点开展详细勘查,安排1000户以上受地灾隐患威胁居民搬迁避让,避免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关键词:群测群防;预警预测;应急机制;项目评估;技术调查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管理从严、建设从精”的要求,高标准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制定长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在确保完成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再启动4个治理项目,目前已组织乡镇申报立项。调整地质灾害点搬迁农户的资金补助政策,从目前的每户补助2万元调整到4万元,鼓励地灾点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优先安排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的新村规划用地,使农户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通过综合整治,逐年减少地质灾害点,努力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状况;防治体系
Abstract: This paper aimed at geological disaster, discusses the prevention measur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Xinjiang geological disaster,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system and the Xinjiang area.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 prevention; control system
中图分类号:S46
引言:
环境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作用下, 所发生的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导致人类生存环境和物质财富受到损失的灾害事件, 是当今地质、地理及环境学界研究的热点。
1地质灾害产生的原因
1.1 自然因素( 地质构造) 诱发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及其危害程度与地质环境背景条件、气象水文及植被条件, 人类经济工程活动及其强度等有着极为密切关系。中国地处环太平洋构造带和喜马拉雅构造带聚汇部位, 太平洋板块的俯冲和印度板块向北对亚洲板块的碰撞使中国大陆承受着最主要的地球动力作用。这两种活动构造带汇聚和西升东降的地势反差, 不仅形成了中国大地构造和地形的基本轮廓, 同时也是形成我国地质灾害种类繁多的根本原因。我国地质灾害的区域空间分布具有东西分区、南北分带、亚带成网的特点。从西向东, 大体分为三大区。西区为高原山地, 主要有地震、冻融、泥石流、沙漠化等地质灾害。中区为高原、平原过渡地带主要有地震、崩塌、泥石流、滑坡、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地面变形、黄土湿陷、矿井灾害等地质灾害。东区为
平原及海岸和大陆架, 主要有地震、地面变形、崩、滑、流、河湖灾害、海岸灾害、盐碱( 渍) 化、冷浸田等地质灾害。从北向南, 阴山~ 天山、昆仑~ 秦岭、南岭等巨大山系横贯中国大陆, 沿这些山系, 崩、滑、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严重。它们的相间地带( 大河流域) , 土地沙化、盐碱化、黄土湿陷及水土流失、地面变形及崩、滑、流、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在新构造运动相对活跃的东南、西南及青藏高原地区,地震以及与之相关的地质灾害较为明显。
1.2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
近几十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过速增长, 对自然的索取不断加重, 对自然环境的干扰也愈来愈强烈。不合理的人类经济工程活动使得地质灾害的发育日趋加剧。在东、中部地区, 由于大量抽取地下水和大规模开采矿产资源( 包括油气资源) , 导致地下水资源平衡条件破坏和岩土构造应力状态发生变化,诱发并加剧了地面沉降, 地面塌陷, 地裂缝, 土地盐渍、沼泽化、崩、滑、流、矿山灾害等地质灾害的发育和危害。在西部地区, 由于超量开发土地、草原、森林和水资源, 加速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灾害的发展,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也随之增多。
2新疆地质灾害状况
2.1地质环境
新疆地域辽阔,山脉连绵起伏,地形高低悬殊、山地高耸、切割剧烈、沟谷纵横,地质构造多样,新构造运动强烈,气候和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因此,新疆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灾害较严重的省区之一。其特点是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受灾害面积广,危害严重。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强,地质灾害已向成群、连片、多发的趋势发展,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直接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
2.2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新疆地质灾害总的发育特征是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由西向东由强变弱的趋势,其中天山最为发育;在天山西段伊犁谷地和天山中部多成环带状分布,各大山系沿沟谷和交通沿线呈条带状发育。
2.2.1地质灾害在时间上的分布特征。新疆地质灾害在时间上总的分布规律特征是:年内具有汛期(4~9月)高发,其他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8~12年)变化规律。
2.2.2地质灾害在空间地域上的分布特征。新疆地质灾害总的空间地域分布规律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沿三大山系环绕两大盆地呈“E”字形分布,即阿尔泰山和北天山围绕准噶尔盆地、南天山和昆仑山围绕塔里木盆地呈向东开口的环状分布。
2.2.3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新疆地质灾害的发育在规模上由局部、孤立,向群发、成片趋势发展,在时间上由汛期发育向以汛期为主。各个季节时有出现的趋势发展。预测新疆崩塌、滑坡、泥石流未来变化北疆呈加剧趋势,伊犁谷地部分地区滑坡加剧趋势明显,南疆阿克苏到库尔勒一带有加剧趋势。地面塌陷发展趋势取决于人类采矿活动强弱。
3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体系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避让搬迁与治理、应急体系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支撑等。
3.1调查区划体系
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是为了建设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基本目的是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价其危险性,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合理开发利用地质 环境、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为省级和国家层面决策管理提供支持。
3.2监测预警体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包括技术和行政2个方面,是防灾减灾成效突出的重要手段。一个运行良好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能够在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捕捉前兆信息,针对不同对象及时发出 防灾减灾警示信息,为地质灾害避险决策或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3.3搬迁治理工程体系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结果,对确认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过地质勘查评价,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在条件具备时,治理工程可以和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结合考虑,以实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3.4应急处置体系
坚持以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现有科学技术资源集成整合,逐步建成适应公共管理需要的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机构、信息网络系统平台、技术装备体系和应用技术系 统,科学、高效、有序 地做好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服务。
3.5科学技术研究支撑体系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对重大地质灾害成生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和成因模式进行研究判段,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监测预警、防控方法和防灾减灾技术标准等研究,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4新疆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4.1继续积极推进法制建设,依法防治地质灾害。
4.2加快新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建立,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4.3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4.4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来源。
4.5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4.6加强部门合作,逐步推进社会化减灾系统建设;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5结语
加强对地质环境问题的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问题进行分 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治理对策,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地质环境治理运行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加快对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改善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一、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县国土房管局职责
1.负责县境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会同县建委、水务局、交通局、市政局等部门和各街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
3.指导各街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指导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4.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灾害调查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意见。
5.组织专家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鉴定,认定责任单位。
6.负责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强制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落实本街镇地质灾害防治专管人员(非国土所人员)和防治经费。
2.负责本街镇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建立本街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并组织实施,签订防灾责任书,落实本街镇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
3.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预案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地质灾害“三查”制度、灾害登记建档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各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贯彻落实县政府防灾方案和预案,组织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快速报告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5.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账,落实各灾害点的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数据,定期上报。
6.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治理和受灾户搬迁避让,对治理和避让项目逐一登记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县建委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县城、街道办事处、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区已建、在建项目的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监管工作,加强对高切坡和深填方的管理。
3.负责对需要实施爆破、挖方、填方、削坡等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进行监督,责成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4.负责对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及时制止违规或不作为行为,责成项目业主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安全。
(四)县水务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水利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防止水利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3.负责组织开展对小一型及以上水库、河岸等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地质灾害隐患。指导各街、镇加强小二型水库、山坪塘及引水渠道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设施的防渗工作,防止水利设施渗漏水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五)县交通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防止交通建设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3.负责对县管公路沿线、码头等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
(六)县市政局职责
1.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对涉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巡查,及时消除威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
3.负责对垃圾场的监测防范工作,防止垃圾场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七)县煤管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监督煤矿企业按经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留足保安煤柱,防止因开采不当引发的地质灾害。
3.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由采矿引发的或威胁其生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4.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矸石山的安全监管,防止矸石山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八)县安监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监督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行为,防止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活动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由采矿引发的或威胁其生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3.督促非煤矿山加强弃渣场的安全监管,防止弃渣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九)县教委职责
1.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组织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3.负责加强教育工程建设管理,防止施工引发地质灾害。
4.负责组织治理因教育工程建设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
(十)县民政局职责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及时核查灾情,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房屋搬迁,落实救灾救济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十一)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县财政局、县救灾办等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在发生地质灾害后要及时做好灾民救济、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县气象局要切实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各镇国土所职责
1.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点的防灾预案。
2.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搞好每年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宣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法规。
3.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会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及时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并协同落实;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4.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搞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并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防治档案。
(十三)村(居)职责
1.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贯彻落实县、街镇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预案。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协助街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
4.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对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分析上报监测情况。
5.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
6.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十四)企事业单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作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工作,落实“三查”制度。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
4.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群测群防监测人,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同时抄送主管部门。
(十五)监测人员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时、定点监测工作和宏观巡查工作。
2.负责监测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并做好监测工具和仪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做好监测记录和巡查记录,定期分析上报监测资料,做好原始监测记录的保存。
4.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内群众;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体系
各街镇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以下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一)防灾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街(镇)主要行政领导、行业监管部门主要领导、村组长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为各级群测群防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各街镇及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街镇各部门的地质灾害专(兼)管人员及监测人为具体责任人。
每年4月30日前,县政府与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各街镇与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监测责任单位及监测人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将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责任体系。
(二)预案制度
每年4月底前,县国土房管局要完成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各街镇要完成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成本系统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报县国土房管局登记备案。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等。
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包括: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与范围,监测责任人,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报警方式、人员与财产转移路线、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应急方案、应急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应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等。
(三)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为保证防灾信息的畅通,每年4月30日前,各街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汛期值班安排表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同时发到下级有关单位。
值班表应明确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白天和夜间值班电话、传真和手机号码。值班电话应对外公布。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接到灾情或险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作相应处置。
(四)灾情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各街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的原则,尽快将灾(险)情报告县国土房管局,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包括:
1.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报告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结束后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位置,包括街(镇)、村、社、小地名等;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五)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
为了让各级防灾人员、监测人和受灾对象随时掌握灾害点的具体情况、监测手段、临灾判断识别方法、应急疏散转移要领和应急救援报警处置等识灾防灾知识,确保基层防灾人员、监测人和受灾对象能在临灾时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快速报警和正确处置灾情险情,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在汛前排查后,必须填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为一点一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避险明白卡为一户一卡,发至受灾害威胁的受灾户,并在发放时向受灾户进行宣讲。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均须同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对汛期及汛后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均应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六)灾害登记建档制度
为掌握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情况,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每年均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及防治情况逐一进行登记,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分别逐一填制备案登记卡,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避让治理台帐,将上述台帐分别报街镇、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县国土房管局汇总后建立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避让治理台帐,报县政府。
(七)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制度
各街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在每年汛前,对防灾管理人员、地质灾害所在地的村居、社长以及监测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知识培训,以提高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并将培训情况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八)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三查”是指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开展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落实专人监测,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并将排查和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及县国土房管局,重大隐患要报告县安监局。
(九)地质灾害防治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各街镇、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各种文件、地质灾害隐患点台帐、检查记录、地质灾害监测资料、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搬迁避让备案登记卡、治理工程备案登记卡、图片影像资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和总结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本地本部门地灾防治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以备查阅。
三、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规范地质灾害处置程序
1.新发生地质灾害或原有地质灾害变形加剧
(1)受灾户或监测人及时报告、预警,组织疏散并向村居社报告;
(2)村居社干部迅速赶到现场,采取临时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同时报告街镇;
(3)街镇迅速组织人员与国土所人员赶赴现场勘察、指挥紧急避险,调查核实灾情,同时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
(4)一般灾(险)情,县国土房管局人员到场勘察,分析灾(险)情发展趋势及危害性,提出处置意见,由街镇或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县国土房管局登记备案并向市国土房管局报告;
(5)灾(险)情较严重,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场,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
2.监测
(1)开院坝会,确定监测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定点定时监测,做好监测资料的分析整理;
(2)确定立即搬迁避让户和观察住用户;
(3)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并定人落实;
(5)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
3.搬迁避让
(1)搬至安全地带,原房拆除;
(2)填报搬迁避让备案登记卡;
(3)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4.应急治理
(1)组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
(2)组织验收,填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备案登记卡;
(3)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二)规范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1.定点监测:监测点一般选在主裂缝的两侧,每两个点为一组,最好设3—5组。
2.定人监测:(1)监测人居住位置要距灾害点要近,最好就是受灾害威胁的人;(2)身体健康,能吃苦、有责任心;(3)有一定文化知识,能记录和进行简单分析。
3.定期监测:
(1)一般每十天或每半月监测一次,雨后增加观测一次。
(2)汛期每五天或每周监测一次,若发现有异常变化和在暴雨期、暴雨后应加密监测次数。
(3)当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三级时,每天监测一次;预报等级为四级时,每天监测2—3次;预报等级为五级时,每天监测4次以上。临灾前应每小时监测一次或数次。
4.及时记录、整理、分析监测资料。
5.发现异常或险情加剧,应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规范地质灾害“三查”记录
每次检查必须作记录,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变形情况、监测及记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处理措施。
检查记录应一式二份,参与检查人员都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四)规范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填写和发放
防灾工作明白卡为一点一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避险明白卡为一户一卡,发至受灾害威胁的受灾户,并在发放时向受灾户进行宣讲,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均须同时报市和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四、考核和督查
【关键词】地质灾害;量化指标;评估;对策
1.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所谓的地质灾害,就是由自然的原因、人为的活动等引发的,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地面建筑安全等的诸如山林的崩塌、土体滑坡、山洪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以及地面出现沉降等一类与地质环境作用配送的灾害。在实际情况下,查清相关地质灾害在地质特征、分布情况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并恰当准确地评估这些的危险性,以便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与治理,对我国的国意义和现实意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础是对这些地质灾害有充分的认识和深入的专业了解,对其形成原理与诱发因素有科学全面的调查研究。以下就对几种主要地质灾害的成因与相关情况进行介绍:①滑坡的形成一方面是因为岩土的岩层层面、岩石的断面层面、岩石裂隙倾向引起的,在这些发育部位,极易形成风化,抗剪强度也较低,在内部形成滑坡的条件另一方面是因为大气降水或地下水的作用,也降低了岩土抗剪的强度。②崩塌形成是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气候降水以及外灾害多在一些新构造运动的地形下发生,这类地貌下,山地处于持续缓慢、间歇性的抬升状态,河流沟谷较发育,多呈现崇山峻岭、悬崖峭壁的地貌。而评估地区如果地层岩性较为复杂发育节理组数较多、与母岩的联系较差、大量频繁地发生持续性降水、人类活动处理不当等也极易引起崩塌灾害的方式。③泥石流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地壳抬升导致陡峭的斜坡与深发的沟谷等地形地貌条件下,横断面呈现两边高、中间低的峡谷状,沟谷的上下游的较大的高差。另一方面,如果存在多斯地质构造作用,岩石会较容易破碎,也会诱发泥石流。
2.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
原则、方法及其量化指标对地质灾害进行评估首先要确定一定的原则作为评估的根据。一般的地质灾害评估原则主要有:①依据国家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文件中对地质灾害评估提出的技术要求,将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按照其严重程度划分为大、中、小不同的级别。②遵从“区域内相似、区域间相异”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对区域内相关拟建工程、已有建筑等的危害程度和级别,充分地考虑到地质条件形成与发展在环境方面的差异,对评定区域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程度进行分区。③如果在同一个评估区域内,存在多种灾害隐患并存的情况,应该就其具体灾害的危害程度,以“就重不就轻,就急不就缓”的原则,来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分区和等级。
地质灾害评估方法的具体确定是在遵循评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评估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存在情况、分布情况及其严重程度等,以滑坡、崩塌等灾害的种类、土方的体积、灾害的分布密度和长度、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的群众人数等为具体的量化指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3.具体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1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需要应用到大量专业的地理地质常识,采用一定的专业手段和方法,对评估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进行评估。首先,进行现状评估要对评估地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充分考虑到评估区域的气象、水文情况、地形地貌情况、岩土体工程的地质特征以及构造地震等的情况,对于一些沟谷众多的地区还要充分考察其谷坡、边坡的陡峻情况,岩基在片理、节理、裂隙等方面的发育情况。同时也要了解评估区域内正在进行或者历史书曾经进行过的采矿、路桥工程、建筑工程等项目建设的情况。在对评估区域的详细了解基础上,再通过一定的方法来评估相关现状对评估地区的潜在危害、项目建设可能诱发或者加剧某类地质灾害的隐患等。
3.2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主要的评估范围是评估区域施工项目所在地以及可能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产生影响的附近区域。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充分分析和论证,施工项目应该建立在周围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不大于50 m的半径范围内。就实际的施工情况而言,还要通过很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来把握和控制相关情况对评估地区的潜在危害、项目建设可能诱发或者加剧某类地质灾害的隐患等。
3.3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
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主要结合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的结果,再根据评估地区相关地质环境的差异性与地质灾害的潜在隐患点分布,对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做一个综合性的评估。同时,也要进行场地适应性的评估,将评估区域按照全面的地质评估数据区分为适宜、基本适宜以及适应性差等不同级别,基本与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的小、中、大等分级区段一致。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建议
4.1根据实际的危险性评估结果,制定一个全面的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这个方案一定要全面综合,也要突出防治的重点,并且根据相关的灾害种类、灾点的防治分级提出针对性较强、实效性较高、突出灾害分级层次的防治措施与建议。建立一个灾害防治标准与指导方针,以更好地引导日后的灾害防治实践工作。
4.2几种具体地理区域性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①滑坡的防治措施和建议。要防治滑坡灾害,首先应该考虑采取避让的措施,如果实在无法绕避,就应该根据滑坡的类型、滑坡规模及其主要的影响因素,采取设置截排水设施、设置支挡设施、更改滑坡体的几何形态等措施,并尽量不在滑坡体的前缘部分进行深挖方作业。②崩塌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一方面,要对崩塌体或者有崩塌趋势的地方进行及时的处理,避免其成为日后的灾害隐患。另一方面,还要对不稳定的后壁陡边坡进行治理,消除其的继发崩塌威胁。如果工程项目建设中包含有大量切坡高度较大的挖方工程,就要密切防范潜在的崩滑情况。在具体的工程建设中,可以按照边坡的相关治理规范进行崩滑的防范。③泥石流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对泥石流灾害的防治可以通过在泥石流的沟谷种植固土草木的措施,防止水土的流失,还要通过预留一定的泄洪通道,并保持其畅通,减少其他施工设施对泄洪通道的影响等措施来减少泥石流的方式概率。在评估区域如果要进行桥梁的墩台施工的,就一定要通过增大桥梁的跨度等办法确保桥面的足够安全。④不稳定斜坡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一些沟谷深切的区域,会出现较多的高陡边坡。进行工程建设时应该采取适当侧移、改路基段为高架桥等方法尽可能地避让。如果还是不能避让的,就一定要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法,控制好人工边坡开挖的深度、设置安全坡比和坡型、对较为完整或者新鲜岩面的坡面进行加固,以确保斜坡的稳定。
5.结论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等方面都呈现出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城乡居民在生活水平等方面都得到长足的进步,总体的城镇化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很多城市规模也在急剧的扩展。在这个扩展的过程中,社会各界对自然的地质地貌环境的勘测和相关灾害的防治往往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为出现各种各样的地质灾害埋下潜在的危险,极大地制约与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施工建设项目的开展以及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等实际情况,造成了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所以对其问题的的认识、分析和解决对策的提出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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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98页)【参考文献】
[1]徐至钧,赵锡宏.我国地质灾害评估报告[M].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2006.
[2]韩庆华,谷岩.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与防治建议[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