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1:29: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铁路专用线 专项 应急预案 研究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256-02
煤炭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能源,全国煤炭铁路专用线3000余公里,承担着我国能源运输的60%--70%,煤矿铁路点多、线长、人员分散,铁路落后设备多,铁路道口多、塌陷区多,重大灾害危险源多,近年来突发事件日趋频繁,铁路专用线应急管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突发灾害具有随机性大、破坏性强等特点,这种急剧性、复杂性,目前仍无法阻止突发灾害的发生,甚至还无法完全预测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因此,只有通过选择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才能降低突发灾害造成的损失。本文针对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应急预案体系目前的基本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从煤炭铁路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本身特点出发,提出做好应急预案体系构建必须从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入手,从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宏观规划着眼,按照以风险定预案目录、落实分级构建、实行归口构建的基本思路,进一步突出煤炭铁路预案体系内部各类预案自身特点,形成特色鲜明的预案体系,对帮助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乃至全国煤炭铁路搞好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1.铁路专用线概况
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主要承担枣庄矿区西部6个生产矿井的煤炭运输任务,煤炭铁路专用线横跨枣庄、济宁两市的滕州、薛城、市中、微山县四个市县区,连接枣陶、官桥、滕南三大煤田,已形成集车、机、工、电、辆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矿区铁路运输体系(见图1)。企业现有在册职工1200人,下设8个车站,配有内燃机车5台,铁路换算总长180公里,道口126处,设计运量520万吨/年, 2014年完成885万吨。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示意图(图1)及铁路专用线运输组织机构三级管理图(图2)如下:
2.专用线危险性分析:
2.1 事故案例剖析
2012-2014年,铁路专用线共发生各类事故39起,事故损失达214.2万元;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2人,直接损失60万元。(见下表1)
2.2 主要危险源:
1)专用线作业环境差,受地形限制,多数处于城乡结合部,弯道多;
2)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较多,人员和机动车辆通行较多, 易发生机车与行人、车辆碰撞事故。
3)铁路站内易发生与行人、车辆碰撞事故。
4)区间线路矿区塌陷区多,铁路突发事故具有突变性、复杂性,易发生车辆脱线和倾覆事故。
3、应急预案构建与实施
3.1 体系构建
3.1.1 建立科学有效的专用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从铁路专用线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本身特点出发,提出做好应急预案体系构建必须从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入手,从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宏观规划着眼,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i。(见铁路专用线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2)
3.1.2 明晰责任分工及协作
按照以风险定预案目录、落实分级构建、实行归口构建、坚持依能定策ii的基本思路,通过分析应急预案体系在结构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专用线站段
层面,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提升应急预案执行力,不断完善应急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和提高自然灾害预防预警能力iii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加强措施,明确了铁路专用线应急救援责任分布(见表3)
3.1.3 建立迅速快捷的应急响应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预案规范化标准化进程,提高预案体系规范化水平,加强应急预案评估,重点针对专用线钢轨断裂、机车车辆脱轨、线路滑坡、线路塌方、道口路外事故、区间列车分离等事故分别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加大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投入力度和管理力度,建立迅速快捷的应急响应管理机制(见流程图6)。
4、效果及评价
针对枣庄煤炭铁路专用线安全风险特点,结合国家铁路局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利用多种应急手段,共享各类信息资源,快速反映、科学决策、综合指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社会的联合救援行动”iv的要求,以煤炭铁路专用线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绩效为突破点,初步构建了适应煤炭铁路专用线特色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对灾前准备、灾中执行、灾后重建三个子预案体系和总预案进行评估,相互佐证。其中包括十个影响变量:编制人员组成、资料收集、危险源辨识分析、应急能力评估、文件体系的完整性、整体的可操作性、事故责任的明晰性、应急决策的指导性、内容描述的逻辑性、预案的编制绩效,丰富了预案内涵和载体。并通过实际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对帮助枣庄铁路专用线乃至全国煤炭铁路搞好应急预案体系构建,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亦刚等.应急演练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应急救援,2007.
[2] 程晓卿等.《铁路应急管理研究》.《铁道学报》,2012.03.
[3] 范伟庆.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正研究.管理科学,2011.01.
一、发挥安全监管是合资铁路应尽职责
委托管理并不是全部免除合资铁路安全责任,安全发展是合资铁路落实“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首先,确保运输安全是合资铁路讲政治、讲大局、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任何一个问题、一起事故处置不当,都有可能成为矛盾的爆发点。特别是陆续建成运营的合资铁路,线路开行的列车时速普遍达到200千米甚至350千米,一旦发生设备异常、违章操作或者外界突发事件,可供纠正和避免事故的时间很短,可供选择的方式也很有限。而随着经济发展的社会进步,人的生命价值凸显,社会对生命健康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运输安全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安全管理,已经上升为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铁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长远发展。合资铁路必须承担起安全管理的应有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创伤和震荡,保障社会生活的稳定有序。
其次,确保运输安全是合资铁路讲效益、控风险、奠定生存根基的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根据我国《民通法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铁路旅客运输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形式之一,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承担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即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不问加害人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损害的事实,就构成侵权。如果加害人提不出法定的抗辨事由,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资铁路拥有企业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然处于赔偿责任主体地位,即使委托管理关系成立,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资铁路的安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必须纳入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范畴加以认识和把握。合资铁路必须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审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尊重规律、讲究科学、防止事故,把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
二、合资铁路安全监管重点在设备和施工
安全风险管理是铁路在新形势下提升铁路安全工作水平科学创新,作为合资铁路自身,安全的监管着力的风险点在运输安全设备和现场作业施工。
一要建立代维设备互动监管机制,强化宏观控制,发挥委托管理优势。合资铁路要结合季节性特点,对设备管理维护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促代维单位精养细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还要组织分析设备和故障易发地段的易发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整治活动。在自查的基础上要分专业定时组织联合监督检查,邀请路局业务部门分管人员指导,各相关代维单位参加,相近专业可以合并检查。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较差、亟需立即整治的重点设备和地段应结合相关单位下发“安全问题检查整改告知书”,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项联检。凡联检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单位、整改时间和验收方式,形成书面检查纪要,必要时可以抄报安全专业主管处室督促解决。
二要建立工程质量鉴定机制,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从合资铁路建设情况看,开通运营后剩余工程建设任务仍然比较繁重,施工安全不可小视。合资铁路要加强项目管理,成立建设施工安全质量把关小组,强化对大型施工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施工方案逐级审查、施工过程全程把关、工程质量跟踪评估制度,切实做到安全关键点有专人专控、发现问题有专人跟踪整改,抓小堵漏,抓小防大,以“零违章”确保现场施工作业“零事故”。
三、合资铁路安全监管需建设信息平台
运输安全是一个大联动机,是机车工电辆各个工种安全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因此,要确保持续安全,就必须全面收集安全信息,切实增强安全的预警预防功能。
一要畅通安全信息收集渠道。细化信息收集、确认、通告、催办和结果5个关键环节流程。做到“日常信息定期反馈,紧急信息限时告知、突发信息立即通报”。在具体操作上,合资铁路与各代维单位应定时召开协调会,相互通报委托管理情况以及需要对方配合解决的问题。公司还可以结合各个时期安全工作重点,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共商安全工作,或者与责任单位单独召开协调会,就某一专业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相互了解情况,相互支持合作,协力解决问题。
二要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各代维单位是合资铁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合资铁路要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要求,依据委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建立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主动参与、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做好事故救援、调查和定性工作,同时督促受托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客运专线事故救援预案,强化实作演练,确保发生设备故障和铁路交通事故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及救援。
三要探索安全管理规律。合资铁路要加强对安全信息及处置情况的系统分析,辨析偶然中的必然,探寻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有效识别危险源,客观分析主体风险度,在纷繁复杂的各种因素中更快、更准地抓住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找到影响整个系统运行安全的“短板”,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建立企业自我监督、自我审核、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的链条。
四、合资铁路安全监管关键在共保安全投入
追求基础设施高标准、技术装备高质量、运行管理自动化、安全监控实时化是合资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前提。合资铁路作为资产所有者、筹集资金确保必要的安全投放责无旁贷;各代维单位作为设备作用者,负有及时提报安全投放建议、落实审核后的安全投放计划、确保受托资产完整性的责任。
一要摸清家底,建立资产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合资铁路要建立各类行业设备和安全管理台账,进行周期性综合分析,把握设备质量变化规律,提高设备养修的科学性。要对管辖的设备全部核查,与代维单位核对资料,摸清家底。更新改造和设备大中修变化情况要纳入台账管理,动态更新,确保设备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要审慎安排投入计划。对于新投产运营的合资铁路,设备刚刚投放市场使用不久,整体状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设计缺陷和工程遗留问题。合资铁路要主动与受托单位沟通,本着必要、实用、节俭的原则,对相关代维单位提报的大更改建议进行审核;受托路局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计划安排方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下达年度大更改项目投资计划。年度调整计划原则上实行集中办理制度。各项目执行单位应于每年5月、8月、11月底前将相应的计划调整建议报公司,公司审核汇总后于每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报路局,路局审核后下达调整计划。对于危及行车安全需要立即实施的项目,在经路局计划统计处和公司计划部门同意后,可以先行下达调整计划,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三要监控投入项目执行过程。总投资50万元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站段作为执行单位,50万元以上项目由公司或路局作为执行单位。更新改造工程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竣工决算,对于50万元以上工程的决算可由公司根据需要委托审价;验工计价单一式五份由项目执行单位报路局计划统计处审批,公司核备按路局规定办理资金清算;项目执行单位应及时办理组固手续,将相关资料交公司入账,并建立资产台账;设备交接后,由原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关键词: 危险品;公路运输;管理;事故;分析
一起危险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其原因往往是复杂的,多种的,而非某个单一的原因造成的。为了便于事故原因的分类分析及预防措施的制定,这里把事故原因的分类进一步的细化,分为管理原因、人的失误(包括违章行为)、设备设施的缺陷、环境方面的原因(又包括道路状况、地形、人群、天气状况(温湿度、风雾、雨雪、晴阴、时间等)、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品事故、救援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等六类。
按照上述事故原因的分类,本文在对30起典型事故逐一分析的基础上,把危险品运输事故原因分成六类进行汇总分析如下。
一、管理原因
根据责任划分,管理原因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原因,二是企业方面的管理原因。企业方面主要指托运方(货主)和承运方(运输公司、个体运输户)。
一)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方面的管理原因
a.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管理是薄弱环节
危险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企业或运输公司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驾驶员没有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因而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设备的缺陷、人员的违章、对运输的危险品事故隐患发生一无所知,最终导致危险品事故的发生。
b某些乘客或司机违章携带易燃易爆品
近年来,客车由于乘客携带、客车捎带或客货混装导致的危险品火灾爆炸事故经常发生,特别在春运期间尤其严重。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大力宣传,三令五申,加大监管力度,但仍无法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
二)企业方面的管理原因
a. 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国家的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危险品等同一般货物运输,是这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b. 在运输危险品前没有事先对道路、天气等情况进行调查,没有慎重选择路线,没有充分考虑到天气可能发生的意外的变化,没有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才导致了一些事故的发生。
c. 企业违章自制、改装危险化学品容器,使存在多处缺陷的不合格的危险品容器投入使用,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
d. 企业由于没有执行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更没有严格的定期全面检查、维护及日常出车前的逐项检查,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e. 承运方(运输公司或个体运输户)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危险品营运证,仍承接危险品运输业务。也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
二、人的失误
人的失误按失误者的身份可归纳为装车人的失误、开车人的失误、修车人的失误等三类。下面按照这三类失误逐一归纳分析。
a. 装车人的失误
装车人的失误主要有:超重装载;超高装载;没对危险品容器采取紧固措施,使其在路上颠簸碰撞,甚至挣脱约束滚下车;危险品容器的阀门没有拧紧,以致发生泄漏。
b. 开车人的失误
开车人的失误即驾驶员的违章驾驶或失误。据统计,80%的交通事故是由驾驶员的违章或失误造成的。开车人的失误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l驾驶
疲劳驾驶;或驾驶技术差;在雨天、雪天、大雾天、弯道处、路口等行车不慎,思想麻痹,车速过快;违章超速行车或超车。
2 行车路线
行车路线选择不当,违章从人口密集处通过;或道路不熟,出现意外。
c. 修车人的失误
修车人的失误主要有:车辆维修保养不善,检查不仔细,使有缺陷、有隐患的车辆上路;电焊工违章在易燃易爆环境下动火修理运输危险品车辆,导致起火或爆炸。
人的失误大都与管理上的原因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失误都是由于管理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往往把管理原因作为一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减少人的失误,从根本上还是要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执法的严明,管理的完善,培训教育的重视等方面着手。
三、设备设施的缺陷
设备设施的缺陷主要是由于管理原因和人的失误造成的。主管部门监察监督不力,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致使出现不合格的危险品运输设备;司机及车辆维护人员思想麻痹,检查不认真,导致有缺陷的危险品车辆上路营运。因此,要减少因运输设备导致的危险品公路运输事故,首先要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危险品运输车辆为合法车辆,危险品容器为合格设备。其次为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制定严格的日常出车检查和定期综合性能检测。其三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与安全意识培训,提高责任心,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四、环境方面的原因
环境原因包括天气、地形及路况、人群、时间等几个方面。天气状况有晴、阴、雨、雪、风、雾、热、冷等;地形及路况影响车辆运动和司机视野,地形还影响到危险品泄漏后的;人群稠密影响到事故后果;时间主要是指白天或夜晚,影响到司机的驾驶和周围的人员活动情况。
五、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品事故
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引发危险品泄漏事故,甚至危险品起火、爆炸事故。所以,控制危险品运输事故,首先要从控制交通事故着手,加强危险品运输单位的资质管理,加强危货驾驶员的培训与管理,严格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车况检查,慎重选择危险品运输路线。控制了交通事故,必然会大大减少危险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六、事故救援不当导致灾情扩大
在以上的危险品运输事故中,有一些由于应急救援不当,又导致灾情扩大的事故,同时,也有许多成功的抢险救援例子。危险品泄漏后,如果救援得当,就可以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反之,如果在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力量较弱,或没有给予以足够的重视,就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煤矿、建筑等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众性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__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严格按照《__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执行,是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预警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或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或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4)各乡镇及其基层政权组织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乡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备案。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举办重大节庆、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公众性聚集活动,主办单位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副县长和人武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粮食局、县
局、县地震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邮政局、武警中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渊泉大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柳园大队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应急委员会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议事和协调机构。主要研究部署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审定、修订本预案;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各专项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协商调动辖区驻军、武警部队组成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2.2 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室,下同),为县应急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承担县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3 专项指挥机构
县政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设立33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各类单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一、自然灾害类
1.设立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县地震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粮食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保护处、小宛农场、县人武部、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设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县国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3.设立县抗旱防汛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旱灾、暴雨洪水灾害和重点水库、重点区域、重点河流超标准洪水、特大局地暴雨洪水和大范围人饮缺水应急工作。县水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双塔水管处、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广电局、县商务局、县国土局、县供销社、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公路段、武警中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4.设立县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全县因重大和特大病虫害、冻害等引发的农业灾害应急工作。县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5.设立县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暴雨、冰雹、暴雪、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电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6.设立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武警中队、县电力局、县电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7.设立县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保护处、县电信局、县气象局、市森林公安局__县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8.设立县草原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草原火灾应急工作。县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保护处、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9.设立县处置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林业重大和特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农牧局、县保护处、县工商局、县邮政局、县气象局、县林果中心、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0.设立县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草原重大和特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县农牧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保护处、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邮政局、县气象局、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1.设立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国土局、县新农办、县保护处、县电信局、小宛农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二、事故灾害类
12.设立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
门和单位参加。13.设立县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渊泉大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柳园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4.设立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矿山(不含煤矿)及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县安监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5.设立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县安监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6.设立县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行业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住建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7.设立县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8.设立县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19.设立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0.设立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县质监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1.设立县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保护处、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2.设立县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对社会开放的场所除外)发生的各类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3.设立县通信网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通讯、信息、广播电视网络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工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广电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电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电信运营企业参加。
三、公共卫生类
24.设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以及相关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事件的应急工作,县卫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5.设立鼠疫控制应急指挥部,指挥突发性重大鼠疫疫情控制应急工作。县卫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农牧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食药监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火车站、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6.设立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县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7. 设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食品(食物)在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县卫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四、社会安全类
28.设立县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9.设立县重大涉外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涉外事件的应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民宗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火车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30.设立县重大粮食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县粮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
物价局、农发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31.设立县重大考试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各类重大和特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县教育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委宣传部、县保密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电信局及县内各电信运营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32.设立县突发金融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突发金融事件的应急工作。人行__支行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各金融单位参加。
33.设立县处置大规模应急指挥部,指挥处置大规模应急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局、武警中队、县人武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2.4 工作机构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承担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指导和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5 乡镇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6 专家组
县应急委员会下设专家组,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建立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ⅰ级、ⅱ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2。
3.1 预测与预警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
3.1.1 预测预警系统
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接警中心设在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依托各乡镇、各部门值班信息报送机制,对全县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各乡镇、各部门也要设立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
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地乡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县政府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县政府立即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ⅳ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ⅳ级及ⅳ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ⅲ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政府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和乡镇。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遇到特殊情况,县政府在向省、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县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在发生后2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省、市领导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县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征求表态口径和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政府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突发公共事件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地乡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当突发公共事件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报告。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县政府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如事态严重,难以控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由县政府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向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由应急委员会主任(县政府县长)紧急命令,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加大应急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实施扩大应急时,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增援,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调动相关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3.2.6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专项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部机构自行撤销。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省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会同事发地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省政府提交书面报告。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会同事发地乡镇,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
3.3.3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提出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4 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事件发生的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市上驻瓜和县内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信息。
4、应急保障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队伍,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队伍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和社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 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商务局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 基本生活保障
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
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4.6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部门和交警大队、收费站、汽车站、火车站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县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 市场秩序维护
县商务、工商、价格、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灾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4.9 人员防护
各乡镇政府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10 通信、广播电视保障
县工信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不断增强公用电信网络抗毁能力;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广播电视系统,确保通信、广播电视播出畅通。要明确应急情况下行业内部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指挥调度机构与实施保障企业协同运作。
4.11 公共设施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2 科技支撑
县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类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决策提供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县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协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公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1 工程概况
京沪高速铁路蕴藻浜特大桥跨沪宁高速公路提篮拱起讫桩号为dk1295+351.25~dk1295+483.45,墩位编号为9#墩和10#墩,上部为1-128m钢管混凝土拱简支梁。基础为钻孔桩,矩形桥墩,拱桥系梁按整体箱形梁布置,采用单箱三室预应力混凝土箱形截面,桥面箱宽17.8m,梁高2.5m。底板厚度为30cm,顶板厚度为30cm,边腹板厚度为35cm,中腹板厚度为30cm。底板在3.0m范围内上抬0.50m以减小风阻力,吊点处设横梁,横梁厚度为0.4~0.6m。1-128m跨径钢管拱肋在横桥向内倾,形成提篮拱,吊杆布置成斜吊杆,两拱肋之间设钢管横撑,锚固于箱梁边腹板。拱肋管内压注c55级微膨胀混凝土。桥面宽度:防撞墙内侧净宽9.4m,桥面板宽16.2m,桥梁建筑总宽18.8m,拱肋在横桥向内倾9o。形成提篮式,拱顶处两拱肋中心距8.190m,拱脚处两拱肋中心距16.20m。
2 总体施工方案综述
本桥提篮拱设计要求采用原位先梁后拱的施工方式。基础为反循环钻孔桩基础施工,承台施工采用钢板桩围堰支护,墩身采用翻模施工,提篮拱钢管由有资质的专门厂家进行制作和安装。主跨系梁支架系统一部分采用1.0m直径钻孔灌注桩、钢筋砼系梁、钢管柱临时墩上铺设贝雷片作为支架支撑系统。
钢拱肋安装采用于主跨系梁上拼装钢管桩支架配合2台70t轮胎吊拼装,拱肋混凝土采用顶升法对称泵送无收缩混凝土进行灌注。之后安装并张拉吊杆,调整好吊杆力后拆除贝雷梁支架,施工二期恒载及桥面系,完成后复测并调整吊杆索力至设计值。
见1-128m提篮拱施工步骤示意图。
步骤一:
1.施工主桥基础及墩身。
2.施工临时墩钻孔桩基础及承台,安装临时钢管桩支墩。
3.架设系梁施工的临时支架,预压并调整好支架。
步骤二:
1.安装拱脚预埋件。
2.绑扎拱脚、系梁钢筋,浇筑系梁及拱脚混凝土。
3.混凝土养护15天,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5%时张拉横向预应力钢束。张拉部分纵向预应力束。
步骤三:
1.在系梁上安装拱肋支架。
2.安装并焊接拱肋钢管成拱。
3.注意k撑、横撑及临时定位撑的安装。
4.注意拱肋线型控制,检查、校核、调整各接头点的标高。
5.焊接拱脚接头焊缝。
步骤四:
同步对称灌注拱肋上、下管及腹腔混凝土。
步骤五:
1.依次安装张拉吊杆。
2.待管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90%时,拆除系梁上拱肋支架。
3.张拉系梁剩余预应力索。
步骤六:
1.拆除临时墩支架。
2.施工桥面系及附属工程(二期恒载)。
3.检测并调整吊杆力至设计值。
4.施工拱脚二次砼。
1-128m提篮拱施工步骤示意图
3 施工重难点
转贴于
3.1 本桥上跨沪宁高速公路高架桥,由于高架桥梁间最小空隙仅为34cm,系梁施工之临时墩支架搭设较为困难,如果采用钢管φ80cm钢管则需要破除既有高速公路桥梁防护墙;采取hw350型钢作为支架立柱,既解决了结构受力要求,同时也不用破除高速公路桥梁防护墙。
3.2 由于提篮拱施工需上跨沪宁高速高架桥,需要格外注意高空坠物安全。采用3mm钢板作为防落物层,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工人跨路高空施工安全意识,制定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故。
3.3 在进行贝雷纵梁安装时,需对高速公路进行依次封闭,交通安全组织难度较大。积极联系高速公路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hw350型钢及贝雷纵梁安装时封闭半幅高速公路进行吊装施工。
3.4 桥位南侧平行方向存在高压天然气管道及信息光缆。选择专业的地下管道及信息光缆探测公司对承台及周边位置进行探测,标示出具体的所在位置,制定管道及信息光缆保护方案及紧急应急方案,同时派现场技术人员专人指挥基坑开挖,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时期地下管道及信息光缆的安全性。
3.5 承台埋置较深,开挖深度超过5m,且9#墩临近既有线。编制施工针对性强的临近既有线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基坑开挖过程派专人观测既有线位移及沉降情况,同时与铁路工务段加强联系,制定应急方案。
Abstract: Based on the main bridge construction on water of super major bridge across the Jinghang cannel, this paper firstly analyzes characteristics,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navigation safety, then identifies the risks of the hazards involved, and finally takes safety control measures to the channel and the bridge construction on water, ensuring the safety.
关键词: 桥梁;水上施工;水上交通安全
Key words: bridge;water construction;water traffic safety
中D分类号:U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1-0075-03
0 引言
近年来,公路、铁路建设飞速发展,逐渐扩大投资,施工的难度也逐渐加大,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安全事故仍不断发生,其桥梁建设对通航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水上交通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桥梁施工期事故多发的现状,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如何在桥梁水上施工期间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与航运交通安全,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下主要以跨京杭运河特大桥主桥水上作业施工安全为例,根据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了桥梁水上施工作业安全。
1 跨京杭运河特大桥施工的特点及施工安全分析
跨京杭运河特大桥是徐州地区的一个公路交通工程,全长1752.2m,主桥(75+125+75)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位水面宽320m,为Ⅱ级航道,通航净空120×7m,主桥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水上作业平台钢便桥、钻孔桩作业、深基坑围堰作业、墩身高空作业、变截面箱梁等高危险施工作业。由于两侧施工主墩及钢便桥占据主要的通航通道,中间河道较窄,桥梁墩基础施工采用钢围堰基础施工方式,钢围堰施工采用浮吊船,占据可通航水域,直接关系到船舶通航安全及施工安全。为了保证现场正常施工,河道内主墩一侧均设置钢便桥,必须等连续梁施工完毕后才能拆除钢便桥,便桥使用周期较长,钢便桥还影响雨季汛期的泄洪安全,以上的安全问题都需要合理的施工组织,合理的通航安全管理,是保障桥梁施工安全的关键。
2 不安全因素及危险源辨识
根据桥梁工程的项目施工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钢便桥、钻孔桩、钢板桩围堰、水中墩、桥梁挂篮等施工,特别是在航道范围内,航行船舶比较多,需要制定桥梁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办理相关航道施工许可证。可能发生重大危险因素产生的安全事故有:人员落水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船舶撞击栈桥等交通安全事故。
工程施工阶段不安全因素分析:①开工前期主要以钢便桥平台搭设、水中墩桩基施工为主,施工中着重是施工船舶作业与京杭运河行船只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其次是船舶航道航行引起的涌浪,对施工围堰极易造成围堰塌方、围堰穿透等影响,从而造成施工人员、机械的不安全;②中期施工进入水中墩施工阶段,随着在钢板桩围堰内承台、墩柱施工,施工中着重是水上施工的危险因素(主要与航行船舶),极易造成水上交通事故;③末期施工进入挂篮施工阶段,施工的重点是主墩40#墩和41#墩挂篮施工,航道中船舶容易撞上墩柱,导致挂篮设备及支架的垮塌,从而造成人员、机械的安全事故。
3 航道隔离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由于航道狭窄,船舶的交通安全与水上作业平台的施工安全成为主要控制的安全重点,为了保证运河航道行驶船舶不受水上施工的影响,在航道两侧上下游离40#墩与41#墩施工区25m处设置3根?准600防撞钢管桩,成三角状间距3m,高出水面3m,并做横向围檩连接,并贴上反光警示标识,同时在水上设置防雾灯、变频警示灯保证有雾天气的船只航行安全;在夜间通航处设置防撞爆闪警示灯、及早通知过往船只,确保过往船只的通行安全;另外在上、下游离施工区域200m坡岸处设置前方施工请减速慢行告示牌,在墩身的两侧200m处各设置一个导航标,以便提醒过往船舶按预留航道减速行驶通过。
②为确保夜间航道船舶航行与施工区域的照明,北岸岸边安装了夜间照明警示灯,南岸栈桥上41#与42#墩之间架设夜间照明警示灯,钢便桥上还安装了灯带,夜间自动开启。
③当施工需要占用整个航道时,施工前首先通知航道海事部门进行航行通告,通过媒体进行告知宣传;施工准备阶段拟对两侧航道进行水上交通管制,以便于打桩机(船)进行水上作业,提前上报海事、航道部门给予配合交通安全疏导,同时进行安全设施安装(标牌、警示灯、发光灯带等);在进行航道施工期间,拟对两侧航道1000m处通行进行水上交通管制;在施工结束后,还需海事、航道部门派员协助疏导交通,将水面一切附属设施清除干净,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 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当前社会劳务作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农民工,施工安全素质不高,安全保护意识薄弱,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是导致一些危险发生的根本原因。所以在施工作业前,要对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还对各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施工机械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并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施工中严禁疲劳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每当季节变化,工序变更,还要进行专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①对于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教育方面,要求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桥上施工须穿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起重机械应遵守“十不吊”规定,便桥施工必须做好必要安全防护设施。
②提高作业人员防溺水的安全意识,首先要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如何防止溺水的安全教育,严禁独自一人水上作业。当遇到意外时,要沉着、冷静,按照一定办法进行自我救护,并发出呼救信号,以便及时得到同伴或救护员的帮助与救护。
5 加大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力度
水上施工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作业项目,水上作业平台不同于陆地,现场条件复杂,安全风险不确定,因此在水上作I前必须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好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与财产的安全。
为确保水上施工作业安全,在施工中加大管理力度,加大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比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大于2m以上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等。坚持安全员每天现场巡查,及时告知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为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还在南北岸两侧设置了水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挂篮施工安全风险告知、重大危险源等安全警示标识。项目部编制了《边通航边施工安全专项方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防汛应急预案》等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6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水上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是:电焊工、信号工、装吊工、架子工以及吊机挖机的操作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冒险作业等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如何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他们安全操作技能,强化他们安全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①要求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认真梳理特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对各类证照进行登记和验证,对证照不全者,不予上岗作业。
②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且组织安全培训考试,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
③在施工作业期间,还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7 加强水上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在桥梁施工作业期间,还要加强个人及防护设施的施工安全,因为只有时刻预防,及时提醒检查,有效落实整改,才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①加强水上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救生衣,救生衣必须拉好拉链,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禁止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及赤膊裸身从事水上作业。
②水上作业钢便桥平台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挂设安全网,在栈桥的两侧还要设置护轮带,防止车辆滑入水中;便桥护栏上隔一定的安全距离还要设置救生圈,以便应急使用。
③主桥护筒、钻孔桩上口还设置防护栏杆或稳固的盖件,人员出入多的地方加设安全标志,钢围堰内施工作业时,设置安全防护梯、四周设置必要的逃生绳。
④主桥航道一侧施工时,必须要有焊花处置,防止易燃船只的安全防护措施,挂篮底应进行封闭,有船只通过时,施工人员应停止作业,防止焊渣、铁件、工具等掉落。在航道两侧挂篮上还要设置防止焊渣掉落的警示标识,船只限高的警示标识。
⑤高处作业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悬空的攀登或从事高处作业。
8 加强水上作业临时用电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具有临时性、移动性、露天性的特点,目前桥梁水上施工平台都是钢便桥,极易导电,还有就是很多作业队都没有配备专业电工,只是让一些略懂一二的人去进行电工作业,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为此项目部对水上作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派专业电工管理,明确施工用电责任人,配电箱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设置,所有配电箱均设置门锁、防雨设施和漏电保护装置,防止非电工人员使用发生触电安全事故。钢便桥上贯穿的施工电缆线设置绝缘装置,用绝缘瓷球进行固定,避免钢便桥发生触电事故。
9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措施
由于南北两岸同时施工,施工渡船成为一种必须的交通工具,由于对工人要求不严格,在渡船过程中,经常有工人不穿救生衣,为了消除安全隐患,重新租用了合格的施工渡船,并购买了救生衣和救生浮具,在河岸的两侧设置了渡船安全操作规程和船未停稳前,严禁上下船的安全警示标识,严格要求所有人员只要上船就必须穿救生衣的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所有人员都能穿救生衣。
①项目部规定遇到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时,禁止开航,以免发生事故。渡船上还安装了扩音设备,提醒过往船只注意安全。
②要求驾驶员遵守渡船安全操作规程,认真t望,谨慎操作,注意避让过往船舶,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不得酒后驾船,严禁超员,超载货物,防止发生沉船安全事故。
③渡船航行时乘船人员不要在船上嬉闹,不要紧靠船边,也不要站在甲板边缘向下看波浪,以防眩晕或失足落水。
④上下船时,必须等船靠稳,待安置好上下船的跳板后方可行动;上下船不要拥挤,不随意攀爬船杆,不跨越船挡,以免发生意外落水事故。
10 加强应急演练的重要性
水上施工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作业项目,水上作业平台不同于陆地,现场条件复杂,安全风险不确定,因此在水上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好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与财产的安全。为了减少跨京杭运河大桥安全事故的发生,灌注群防、群知的意识,项目部编制了《跨京杭运河特大桥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应急演练》、《高空坠落应急演练》、《人员落水应急演练》、《防汛应急演练》等方案,共举行了五次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应急演练2次、高空作业应急演练1次、人员落水应急演练1次、防汛应急演练1次,使大家能够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在发生事故后,如何应急自救。还加强了项目领导及各部门对于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团结协作的能力。
以上是笔者浅析了现有工程项目关于桥梁水上施工作业的基本特点和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提出了桥梁施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措施,这也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的共性。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就必须针对桥梁建设施工的具体特点,事实就是,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抓住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安全管理,如在桥梁施工前期,应着重抓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定和桥梁施工安全环境的建立等工作。在桥梁施工过程中,重点抓好通航方案的制定,加强通航管理及施工的监督工作,保障施工安全正常M行。在施工后期,着重抓好拆除工作得安全管理,针对性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才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1 结束语
结合跨京杭运河特大桥由于桥梁施工周期长,安全风险高,安全环境复杂等特点,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了安全管理制度,施工通航两不误,确保了桥梁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为后续公司水上施工作业积累了宝贵的施工经验,今后我们在施工中还需要继续学习改进,控制住每一个环节,就消灭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我们只有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实,做好防患于未然,那么安全事故将大大减少,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
参考文献:
[1]JTG F90-201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S].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5.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一号).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安全考核,促进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我局始终将安全责任落实放在首要位置。一是坚持安全生产分析汇报制度和联责制度。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周例会”和“调度早会”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直接、全面地掌握全局安全生产动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单位安全联责制度,开展基层员工面对面座谈活动,将安全生产压力层层传递,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二是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安全日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考评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覆盖全局的安全绩效精益积分考核机制,将安全绩效与月度、季度、年度奖金挂钩,充分调动了单位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去年年底还首次实施了员工安全生产风险金考核。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宣贯。今年国庆后结合“安全周”活动,全局职工开展了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宣贯,使广大职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今年针对《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我们开展了专门的分析,大力实施宣贯,结合电网和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杜绝考核事故的发生。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从局安全第一责任人做起,局各级领导直接面对基层广大职工,亲自下班组参加安全活动,实施重要施工项目的领导干部到岗到位和同进同出,确保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形成了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共同关心安全、关注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宣传培训,促进安全素质全员提高
根据全员安全素质“人人过关”培训计划,我局通过实施这一系列分层培训步骤,达到全员安全培训、“人人过关”的目的。5月份参加了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内训师培训;7 月份组织各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班组优秀技术骨干开展了全员安全素质“人人过关”培训,并对现场授课进行视频摄录。8 月份,视频教学内容在我局考试系统中上挂,各单位相关领导、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员工通过观看视频录像或集中授课等形式进行学习。9月下旬,在局培训中心开展了全员安全素质“人人过关”及安规考试,至9月底,已开展全员安全素质“人人过关”考试对8596名。
今年的安全月期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开展“生命第一、安全发展”征文评选、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氛围;组织班组事故案例学习,送安全知识到现场,现场安全知识抽考、抽问,提高员工事故防范意识;统一开展了“电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今年我们还开展了心肺复苏法的取证培训,共办班50多期,全局有xx多人通过了培训。
(三)强化安全管理,促进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在管理层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制定“到岗到位标准”和“到岗到位管理规定”,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纳入生产控制流程,每周制定到岗到位计划,严格考核管理,确保每个生产现场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在生产一线,全面开展变电检修、变电运行、输电线路、电网调度专业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准军事化宣贯、训练和实战演练。将准军事化与生产作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结合,极大提升了我局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益化水平。6月份,我局生产系统准军事化管理通过省公司验收。通过落实到岗到位和推行准军事化管理,使施工现场管理更加规范,规章制度执行更加到位,员工精神面貌更加振奋,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
(四)做好设备和运行管理,促进电网设备安全运行
认真宣贯《电力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开展专业性评估工作,梳理电网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电网安全风险预控工作,通过流程化管控,积极推进现场到岗到位和安全生产基础的夯实,全面保障了全社会安全可靠用电。
认真开展了输变电设备专业化巡视和状态评估,全面应用红外热像检测、油中溶解气体分析、超高频局部放电检测、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等状态检测手段,集中对220千伏及以上主设备进行带电检测,完成了xx余公里输电线路直升机巡线;加强“红线”设备管理和消除工作,共消除红线设备46项;专项开展了电气化铁路相关设备安全检查、电缆防火隐患排查、输电线路重要跨越隐患排查;完成白沙变及逍林变主变10kv开关柜更换等易发热设备整治。在今年xx电网最高负荷突破900万千瓦的情况下,迎峰度夏期间xx电网仍然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我们认真部署防止恶劣天气的各项措施,今年还成功应对了频发的雷暴天气和“梅花”超强台风等恶劣气象。
(五)推行精益生产,促进电网建设有序推进
针对今年依然繁重的生产任务,我局通过推行精益生产,加强计划刚性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既保障电网建设顺利推进,又保障了施工安全。1至9月,建成投产了220千伏屯山变等一大批项目,基建工程累计投产变电187万千伏安,配合轨道交通、铁路枢纽北环线、穿好高速和象山跨海大桥等重点工程建设,累计投产线路96.58公里;完成了莼湖主变增容、宝山、孔浦、凤阳变消弧线圈改造等技改工程累计14项,并完成了江南变2号主变更换抢修等临时任务。今年,xx电力安全文明设施配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负责对xx地区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进行安全文明设施配送,目前有标示牌、孔洞盖板、成品保护等安全设施30类、数量2500个左右,具备1个220千伏、2个110千伏变电站的全所安全文明设施配送能力。这也是浙江省电力公司首个安全文明设施配送中心。
(六)开展风险评估,促进安全风险不断降低
根据“安全风险管控年”活动要求,在省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实施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管控各项管理制度,扎实推进风险管理。一是开展电网风险评估。按照我局电网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当检修状态不满足“n-1”时,通过开展风险评估,提出存在的电网风险等级,落实运行、检修、线路等专业风险控制措施,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我们对于四星及以上风险的项目,召开专题分析会,确保风险控制措施得到落实。由于国务院颁布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日前,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对电网风险等级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条例”标准。二是开展专业风险评估。以防误操作、防人身和设备误碰、防电力设施破坏为重点,分运行、检修、线路三个专业开展风险评估。在实施中,我们力求去繁求精,切合实际,对原危险点预控内容进行了整合,使广大员工容易操作又有实效。同时检修专业还开展了承载力分析的探索应用。三是开展县级供电局风险管控试点。根据省公司的要求,鄞州供电局开展了县级供电局风险管控试点。通过改进手段,不但将三级反违章检查纳入风险管控体系,通过反违章稽查来监督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而且增加了安全风险措施库的积累功能,使系统安全风险措施库的数据得到不断地补充完善,同时深化班组安全风险评估功能,将生产班组分为综合类和作业班组分别评估,并将外施协作队伍的班组也逐步纳入到班组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中。
(七)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隐患问题有效整改
作为国网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树典型、传经验”工作重点推广单位,我局以建机制、查隐患、抓治理、防事故为主线,从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防控等环节,总结提炼出具有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是完善隐患定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要问题的综合督办,着手开展了国网公司隐患范例的修订工作,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县级供电局“障碍隐患范例”的编制。二是强化工作机制。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部门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专业小组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组织,建立以专业职能部门为核心,由安监部门综合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三是明确隐患报送流程。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克服了原系统中无法体现隐患排查治理流程的缺点。并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报送和填写要求表”的形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填写内容和报送要求。提出了障碍隐患的概念,开展隐患分级控制。四是完善隐患制度建设。重新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规范了隐患排查治理的例会通报。每季的安委会上进行通报,每月的局务会议上进行报送情况数据分析,每月的安全分析会上进行详细通报,并且每季均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制定了《xx电业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对部门、基层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考核。9月份,国网公司事故隐患管理专责人员现场交流会在xx召开,我局在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获得了大家一致好评。今年,我局报国网安监系统的隐患有26条被省公司录用,已整改22条,其余将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八)创新管理机制,促进无违章活动深入开展
积极探索反违章管理,按国网公司和省公司反违章要求,及时修订了《xx电业局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考核力度,重点突出了“26条违章”的考核和联责考核。完善了《反违章工作同业对标考核办法》以鼓励班组自查自纠、支持基层单位加大违章查处为出发点,使同业对标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提高了各单位反违章自查的积极性。推广、建立了现场安全员制度,确保每个较大施工现场有人监督、有人负责、有人指导。同时通过考核手段逐步提高一线生产人员的安全技能素质,使生产现场逐步规范。利用科技手段通过gps定位系统的实用化应用,大大提高了反违章工作效率。通过变电站图像监控系统、移动式图像监控系统和无线视频系统使用到反违章稽查工作中,使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和远程安全监督成为现实。截止11月底,各单位开展反违章检查39764场次,与去年同期比较,自查次数基本持平,查到违章2130次,增加了44%;违章记2286人,增加了33%;记3648分;增加了14%。通过同业对标和联责考核等制度的实施,班组自查自纠现场自查次数和违章查到次数均有明显提高,班组开展反违章检查38714场次,同比提高了19%,查到违章1519次,提高了70%,说明反违章传递到了基层和班组,充分体现了班组自查自纠的目的。也能从源头上遏制了违章行为的发生。
(九)健全应急体系,促进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通过组织预案修编、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在应急预案方面,根据国网公司新版应急预案要求,我局22个预案通过内部和外部审核,完成了预案和电监办备案。各县级供电局也开展了预案的修订工作,争取11月完成。同时我们还开展了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基层单位“一事一卡一流程”试点,确保预案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应急演练方面,作为省内最早开展城市大面积停电社会联动应急演练的单位之一,今年6月28日我们在慈溪率先开展省内县级城市大面积停电社会联动应急演练,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我们还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了轨道交通事故、水资源事故等演练,基层各单位也进行了规模不等的迎峰度夏、防汛抗台、反事故等演练,全局的应急演练已成体系。在应急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包括安监、生产、调度人员为主的应急网络平台,进一步明确应急物资类型,开展了应急物资调研,积极参加市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手开展应急管理建设三年规划,为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促进线路设施安全运行
一是大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以“保护电力设施,珍爱生命财产”为主题,创新思路,拓展载体,着力开展预防山火、风筝与施工安全的电力安全知识公益宣传。今年来共计投入140万元,通过电视、广播、电影下乡、警示牌、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着力推动电力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电力安全法制意识。二是努力提升电力设施技术防控水平。在红外报警、电子围栏、图象监控、防震报警及110联网报警系统、24小时保安驻守等基础上,加大投入,大力推广普及低压线路防盗报警装置安装。三是深入完善警电、政企协作机制,构筑电力设施保护坚强防线。依托电力治安联络室,强化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打击处理。深入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隐患,密切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隐患可控、在控、能控。3月31日圆满完成主城区相距110千伏大河变电所仅28米的高楼爆破作业。四是强化义务护线队伍建设。积极实施举报奖励制度。今年以来计奖励各类有功人员20人次,计1.3万元。
(十一)强化专业管理,促进安全基础进一步牢固
一是加强营销安全管理,完成了131家重要用户的供电安全和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工作,完成了xx第三医院主变过热等7项重要用户供电隐患的整改。制定用户容量管理办法,对全市专变用户超变压器容量运行情况进行了普查,发出整改通知书78份,对2家用户进行了处罚,目前51家用户已办理了增容手续。二是持续严抓信息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安全持卡检查、信息机房专项督查、信息安全突出矛盾和问题排查治理等多项活动。针对桌面终端信息安全,不断完善安全扫描评估机制,实行一周进行两次安全扫描预警制度,对未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和考核。三是开展“三个一”农村用电安全活动,制订xx局农村私拉乱接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xx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专项安全监督。四是组织召开外包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当前发包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外施队伍安全管理抽评,推行亮黄牌制度和末位通报制度,不断提高外施队伍的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加强消防、交通管理,加大消防四个能力宣贯和培训,保安人进行“三要六步”达标培训,加大交通安全监管,举办车管人员业务培训、安装gps和etc并强化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制订驾驶作业准军事化细则。
二、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以“安全风险管控年”活动为主线,把“不发生人身事故、电网事故和责任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全力确保电力供应,认真做好迎峰度冬各项准备,努力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将“安全风险管控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班组“三无”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逐层落实责任,筑牢安全基础。认真组织秋季安全大检查问题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确保检查成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隐患技术标准和范例,落实部门责任,规范排查流程,全面体现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各项要求,为我省和国网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树立典范。大力开展飞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重大贡献奖励,加大事故、违章考核成本和处理力度,从根本上遏制违章行为发生。强化生产一线准军事化工作,积极开展“三无”班组建设,推行安全知识现场考问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二)全力确保电网安全。当前,xx电网面临基建、检修生产的高峰,需要大量的关键设备停役,电网安全运行存在较大风险,为保障电网稳定运行,我们将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完善运行、检修、线路专业项目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做好四星及以上风险控制和措施落实,做好变电所防全停技术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推行作业风险库和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卡,开展单位、班组的安全承载力分析,保障现场施工安全。二是完善电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反事故应急演练;加强继电保护及二次安防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做好保供电工作,对重要活动保供电方案制定专项事故预案,防止重要场所停电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努力防止检修施工期间人身、设备事故
受迎峰度夏、节假日和保供电等因素影响,年度电网检修有效时间较短,加上受项目审批、物资招投标等因素影响,不少基建、技改工程集中在下半年开工,势必造成基建、检修生产任务安排过于集中。对此,我们需要防控检修施工期间人身、设备事故发生。首先健全检修计划、指标管理、设备管理“三位一体”和生产、基建、调度“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做好与基建、市政、改造、大修工程有机结合,统筹考虑停电计划,严格计划刚性管理,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提高输变电设备的可靠性。当电网安全与工程进度、检修安排、新设备启动、负荷平衡存在突出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不动摇。其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深化落实到岗到位制度,要求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加强现场监督指导,遇有重要检修停电工作或较大作业运行操作,有关领导和管理技术人员要与职工同进同出,保证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三)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生产和电网建设任务。四季度计划投产220千伏项目2个、110千伏项目12个,合计变电容量114万千伏安、线路133.85公里,电网建设任务相当艰巨。一是抓好项目全过程节点管控,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解决投产项目政策处理受阻点,做到建设流程各环节无缝衔接。二是抓好重点工程安全投产工作。四季度迎来220千伏曲池、北仑电厂送出等一批涉及比较复杂运行线路停电改接项目的施工高峰,将加强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这批项目安全、如期建成投产。三是主动与各部门、单位衔接,提前做好项目预控,合理安排项目投产时间,加强施工及停电作业环节的安全、质量管控,在安全的前提下全面“633”电网建设目标(即储备变电容量600万千伏安,开工300万千伏安,投产300万千伏安)。
三、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一)工作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三集五大”建设推广工作,将“不发生人身事故、电网事故和责任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防止短板,弥补弱项,保持优势”来开展各项工作,以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为核心,以提高执行力建设为抓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按照“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不放过”要求,全面梳理流程,强化责任到位,严格措施落实检查,严肃事故、违章考核,精细管理,深化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的能力与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xx”规划开好局,持续推进企业“本质安全”建设。
(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意见和措施
1、加强“五大”体系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严格体系过度阶段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过渡期间安全监管“不弱化、不缺位、不空挡”,建立、修订与五大体系相适应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分析并严控人员调整、生产管理模式调整、生产注意力不集中等引发的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努力加快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先立后破、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2、结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对《xx电业局电网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中风险等级划分进行修订。依据《xx电网事故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建议报告》,梳理电网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做好电网检修方式、临时方式和过渡方式下的安全稳定分析校验,按要求开展好电网风险预控工作。合理安排生产任务,明确特殊运行方式的审批、报备工作。加强调度管理和设备运行维护。积极推进技术监督和入网检测工作,确保设备入网质量。
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要完善隐患排查的报送流程,推进隐患报送系统应用及核查。二要落实人员、资金、时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三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隐患的评定和考核机制,每月局务会通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加大重复发现问题的考核力度,集中研讨“通病”,对整改不力、整改率不高的单位严格考核,确保有安全风险的隐患及时整治。四要持续推进县级供电企业“两清理”和送电线路安全标识排查工作,努力减少误碰设备、误登杆塔等责任事故的隐患。五要加大电网老旧、多病设备的改造力度,及时反馈新入网设备运行隐患信息。
4、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电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本着“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原则,优化查评专家组,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查评工作。对电网、调度及二次系统、电气一次设备、安全供电、风险管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专业化查评工作,对现存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系统梳理,结合隐患治理工作,有计划地落实规划发展、建设改造、调度运行、生产维护等整改治理和预防预警措施。
5、严格违章稽查和到岗到位制度。一是持续完善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保证体系和班组的反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稽查业务指导水平。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飞行检查,持续开展反违章稽查专题月活动,每月一个项目类别,每周一种违章现象,按“四不放过”要求严查、严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多媒体手段开展违章纠错,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二是加强工作计划刚性和到岗到位管理。进一步巩固,“年计划、季分析、月平衡、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设备计划停役管理,减少可能引起事故隐患的检修方式出现。在日常计划管理中,尽量做到变电与线路结合,一次与二次结合,基建与检修结合,杜绝重复停电。
6. 强化发包及外包安全管理。严格资质审查,修订外包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外包队伍抽查和安全管理评价,对资质较低、能力不强、发生重大违章或事故未遂的、连续亮黄灯的进行警告直至清除。资质作假及不满足要求的坚决予以清退。加大外包工程的监管力度,推进主业直接外包管理模式转变,要求外包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入网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大违章作业成本。切实加强现场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
关键词: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速公路车流量日益增加,且通行车辆大多为大中型货车,经常会发生对路面的各类损坏,日常养护维修作业任务较为繁重。路面养护施工作业往往会对正常车辆通行带来影响,而且在施工作业现场监管不力情况下,会导致施工封闭秩序较为混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路产损失。因此,做好道路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文将作以下探讨。
一、日常养护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分析
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包括路基路面的保洁,桥涵的日常保养,路损的维修,绿化浇水、修剪和补植等内容。这些养护作业存在着经常性、及时性以及作业内容较为零散的特点。养护施工人员往往为了施工方便,交通标志摆放不规范或者干脆不摆放交通标志就进行养护施工的现象很普遍,这就给日常养护带来极大的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施工安全组织工作较为薄弱。部分养护施工单位中,仍然存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倾向,施工作业安全规章制度普遍落实不到位,没有对施工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养护施工人员存在懒惰、侥幸和特权心理,认为在自己承包的路段进行养护施工,轻车熟路的,往往忽略了自身的安全防范,施工警示标志牌摆放不规范,甚至不摆放施工标志的现象时有发生。工程量相对较大时,为施工方便,往往随意扩大施工警示标志牌的摆放范围,造成通行车道的狭窄,影响了车辆的通行,有时甚至由此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其二,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养护施工单位往往为减少费用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员,有的养护施工单位虽然设置了安全员,但安全员的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成为了摆设;个别养护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着装不整,没有按照规定统一着装,养护人员在施工区域以外休息、走动的情况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养护人员骑自行车横穿高速公路,以至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在作业区外乱堆乱放机具、材料和杂物,有的施工单位为车辆调头方便,还存在未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批准,随意开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调头、逆行的现象;施工作业车辆标志不全或没有设置鲜明、醒目的作业标志的现象也是屡禁不止。
其三,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没有及时更换、补充受损和缺失的交通标志。按照我省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摆放交通标志,但养护作业单位往往从经济上和施工方便的角度考虑问题,大都没有严格执行这个标准,施工封闭现场存在着交通标志不全、锥筒摆放的距离偏大以及交通标志丢失、损坏、倾倒没有及时的补充和更换的问题。同时,由于驾驶人夜间视野受限,有的甚至疲劳驾驶、野蛮驾驶等原因,养护封闭现场锥筒被撞飞、压坏,封闭控制区被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养护作业现场和过往车辆安全形成威胁。
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养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的重要性
开展对养护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提高养护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产生“三违”的重要方法,我省养护单位的工人大都来自农村,由于没有受过基本的道路养护施工方面的培训,普遍存在技术素质差,法律意识谈薄的情况,因此,加强对养护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是做好养护施工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本人认为, 对作好养护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做好养护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二是要抓好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三是作好养护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培训的内容。了解高速公路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操作要点;养护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教育。
(2)安全教育的方式。采取进场前教育、日常教育和特殊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被聘用的养护人员在进场前,都必须经过养护施工单位组织的岗前教育和培训,使养护施工作业人员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内容和特点,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预防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对职工进行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采用安全例会、班前会等形式加强对养护人员的教育。对于操作特种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的养护人员的培训属于特殊培训的内容,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掌握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把好养护施工作业的准入关。在高速公路进行养护作业的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局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封闭手续,管理处路政部门应给予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未办理临时占道施工手续的,管理处路政部门不得允许其进场施工;超过施工封闭期限仍未完工的养护作业项目,应重新办理施工封闭手续。
(2)加强对养护施工单位的审核。拟在高速公路进行养护作业的单位在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封闭手续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养护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人申请的,应提供养护单位授权委托书);二是申请书(主要包括施工封闭理由、施工起止桩号、施工时间与期限等);三是相关批准材料(包括厅、局以及铁路、电力、石油等部门的批复材料);四是施工现场管理和封闭方案(包括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和施工期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现场封闭简图、施工现场管理人、安全责任人、联络电话等)。
(3)明确养护施工作业控制区的布置方式。养护作业在同一地点,且当日能够完工,或白天施工晚上撤出施工的养护作业,如绿化养护、维修边沟、更换护栏板、更换或维修交通标志等,应按照临时定点养护作业布置作业控制区;随着养护维修操作而不断改变作业地点的养护作业,如绿化浇水、路面清扫、路面检测、路面灌缝等,应按照移动养护维修作业布置作业控制区。养护维修封闭区一经划定,不得随意变更。摆放交通标志时,应顺着交通流的方向设置;施工结束,拆除交通标志时,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但是,对于当天无法完工的养护维修工程如伸缩缝维修、桥面铺装等,仍需要按照正常的道路施工进行封闭。
(4)加强对施工作业车辆的管理。凡是进行养护作业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鲜明、醒目的作业标志,并办理养护施工作业车辆通行证。特别是在中央分隔带实施绿化浇水作业的车辆,必须在尾部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或按照移动养护维修作业布置控制区;道路检测车在高速公路进行道路性能检测时,凡行进速度低于50km/h时,均应按照临时定点或移动养护维修作业布置控制区,或在检测车尾部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
(5)强化隧道养护施工作业的管理。在隧道内实施养护作业时,养护施工单位应事先将施工封闭时间告知管理处路政部门,由路政部门通知管理处监控分中心将封闭车道对应的隧道入口信号灯变换为黄灯闪烁,车道指示器变成×;摆放交通标志时,应在隧道入口前方1600m处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的间距不得超过300m,最后一个标志距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渠化装置的间距不得小于150m,其余各标志的间距在100~300m之间;上游过渡区的渠化渐变段应设置在隧道入口外,并在渐变段设置交通信号灯;如果作业区处于弯道范围,应将警告区的起始位置前移至道路直线段;隧道施工封闭时,施工单位应在隧道入口处设置安全员指挥交通,并在隧道口开始用交通标志封闭养护作业车道,每个交通标志之间的距离不能大于10m。
(6)严格实行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考核。养护作业单位在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封闭手续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在施工中,必须接受所在管理处的管理,对作业现场混乱、标志缺损严重的养护作业单位,管理处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评分办法》扣分进行罚款。
(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以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雷电防护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照,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必须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五)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应当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带班检查记录。对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取必要的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九)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治理进度、结果等情况。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十)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新员工上岗和转岗员工必须落实岗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合中应当载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安全标准化目标。企业应当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建设。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在规定期限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兴安”步伐
(十二)加强企业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支持、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底前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底前完成。非煤露天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实行中深孔爆破。冶金煤气企业、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船舶)要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
(十四)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
(十五)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加快“金安工程”建设步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四、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十六)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责任。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十七)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要依法严肃查处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提请区级以上政府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按属地原则实行公告。企业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拒不整改的,由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加强综合监督检查。
(十九)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区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十)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有毒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时设计、时施工、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时”措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进场作业。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证照,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十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奖励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查明原因,切实整改。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二)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年底前建立健全市、区二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市灾害救援中心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危险化学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底前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市及重点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市、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二十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所造成的损失,企业不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十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二十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新、改、扩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实施城区地面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步伐。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事故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七)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市、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监测检测、鉴定结论应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二十八)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用好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政策,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二十九)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建设,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在有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十)制定并用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制定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
(三十一)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时,要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及时发放。
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十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布局,步制订“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
(三十三)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产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在政府扶持企业技改的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资金倾斜,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十四)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九、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三十五)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较大以上事故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定期分析、预警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合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经费,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十六)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二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十七)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报市政府批复前应先征求省政府安办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复结案后,于10日内向省政府安办备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镇(街)政府和区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区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追究市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十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有关部门向相关区政府和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金融证券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企业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十九)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区、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十)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实行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一般死亡事故由市政府安办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较大事故由市政府安办予以公告;一般死亡事故由区政府安办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提高安全监管执行力,服务跨越发展
(四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时部署、时检查、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镇(街)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要加强区、镇(街)两级领导干部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提高基层政府的安全监管能力。
(四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镇(街)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其待遇不低于计划生育和综治协管员的水平。
(四十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四十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其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
(四十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十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依托企业“职工书屋”、“农家书屋”、镇(街)文化馆、学校图书馆等,建立“安全书屋(书柜)”。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或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闽台安全生产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