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11:30: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当前广东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工农差异、地区差异的态势,特别是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部分农村仍处于贫困落后状态,农村农业基础依然比较薄弱,“三农”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直接影响广东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因此,广东新农村建设是“十二五”期间一项迫切而重要的工作,而有效的资金投入及其管理是广东“三农”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一、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现状
(一)政府支农资金投入增加
“十一五”规划以来,广东省社会经济稳健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国前茅,拥有加强支农力度的财政实力。据广东省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2015年间全省财政预算支出分别为7267.7亿元、8265.78亿元、9134.33亿元和12801.64亿元,逐年上涨,其中农林水支出也呈增长趋势,分别为540.45亿元、566.6亿元、554.53亿元和804.54亿元,特别是2015年增长了45.1%,大幅度提升;但从2012-2015年间农林水支出占总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来看,总体比例较稳定但不高,分别为7.4%、6.9%、6.1%和6.3%,且2015年比2012年支出比例下滑了1.1%。
(二)金融机构支农资金投入稳步增长
广东省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普惠金融建设全面推进,支农资金投入逐年上涨。根据广东省金融运行报告数据显示:2012-2015年间全年累计投放再贴现资金分别为65.6亿元、138.1亿元、147亿元和169亿元,其中投向涉农比例分别为28%、18.9%、38.6%和46.3%,总体呈增长趋势;2012-2015年间全年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分别为18.6亿元、36.2亿元、67.6亿元和110亿元,逐年大幅度增长。且2015年的支农再贷款是2012年的5.9倍。
(三)支农资金投入效果初显
随着政府、金融机构支农资金总量的增加,政策的有效指引,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广东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第一,第一产业稳步发展。2015年第一产业增加值3344.82亿元,同比增长3.4%;2016年第一产业增加值3693.58亿元,同比增长3.1%。第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城乡差距不断缩小。2012年广东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542元,城乡收入比由3.15缩小为2.87;2016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达到14512.2元,城乡收入比持续减少,由2.601缩至2.597。
二、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目前政府、金融机构支农资金总量增加,支农资金投入效果初显,但与新农村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相较,资金仍旧稀缺,资金投入力度仍需加强,且就目前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状况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资金结构不合理,支农资金相对短缺
首先,政府扶持资金是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也即财政支农是广东新农村建设最主要的经济支柱,特别是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而财政支农主要依靠中央政府,地方支农比重较小,虽2015年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大幅上涨,但支出比例较2012年下滑1.1%,财政支农资金相对短缺,可见地方政府支农力度仍需进一步提升。其次,金融信贷总额虽稳步上涨,但由于原先支农基数不大,且目前广东农村金融体系主要依靠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发挥作用,特别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挥着主要作用,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度较低,因此金融支农资金投入仍需大幅提升。最后,由于农民自筹资金的意识和能力都比较薄弱,造成农民自筹资金十分困难。总之,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相对短缺,资金结构也不合理,急需解决。
(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效率较低
首先,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虽大部分由财政直接拨付,但资金的管理分配涉及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等部门,这些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事,且部门间的信息往往缺乏有效沟通,而涉及的资金项目繁多,导致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分散,总体缺乏统筹规划,效益较低;其次,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申请拨付方式为层层申请划拨,中间涉及环节较多,部门间的有效协调不够,造成资金难以及时到位,影响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削弱了资金的总体使用效果。
(三)基层资金管理不善,监管不到位
首先,基层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够完善,有些村账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未能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组织财务核算;部分项目主体财经法纪观念淡薄,为了谋取小团体利益,铤而走险,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造成一些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不善,出现报账不及时、出入帐凭证不符合规定、重复报账等现象,甚至出现截留挪用资金的严重问题。其次,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监管不到位,未能形成合力,且在资金的监管上通常以事后监管为主,容易造成已发生的重大损失无法挽回。
三、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与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调整资金结构,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相对短缺,单靠政府、金融机构或农民的力量难以承担资金持续供应的重任。因此,需要政府主导,设法融合金融机构、企业等各方力量,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渠道资金供应机制,逐步保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需求。1.政府统筹规划,调整其内部支农结构,持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近年广东社会经济持续快速稳健发展,拥有进一步加大支农支出的财政实力。因而,继续发挥省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争取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力度的同时不断增加本省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提高省政府支农资金的财政比例,同时调动各市政府、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2.金融机构调整其内部支农结构,加大广东新农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首先政策性银行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健全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加大新农村农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特别是对公益性和资源开发型经营性新农村农业中长期项目的贷款;其次,深化农信社体制改革,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大力践行惠普金融,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切实提高农信社的支农力度;最后,政府采取贷款利息补贴等经济手段鼓励商业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三农”放贷,同时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组织的健康发展,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切实提高“三农”信贷支持力度。3.鼓励企业投资广东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自筹资金。政府制定税收优惠、投资补助等切实可行的鼓励政策,优化新农村投资环境,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吸引和带动企业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投资;同时积极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资源优化配置的产业发展,切实推动新农村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的收入水平,从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自筹资金,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事业,逐步扩大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社会来源。
(二)完善现行资金拨付方式,提高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效率
完善现行资金拨付方式,由政府统筹规划,农业局、林业局等各部门每年按需预算专项资金的投入量,再由财政部统一汇总统管,各部门配合调配、具体管理,但所有资金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直达项目实施单位,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同时,严格按照新农村项目实施进程验收和拨付资金,加大项目的监督力度,加强违规处罚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效率。
(三)完善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机制,加强各方监管
1.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机制,规范广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首先,完善基层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对乡、村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组织财务核算;其次,健全新农村建设资金专账管理制度,要求基层新农村建设项目必须设立资金专户用于核算资金的收付与归集,而核算账目必须做到拨付凭证清晰完整、收支明晰、专款专用,同时,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户的核算管理。2.整合各方监管力量,防范违规使用新农村建设资金行为。整合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管力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特别是事中监管,防范违规使用新农村建设资金行为,特别是截留挪用资金行为,一旦发生,严惩不贷。3.加强各方监管,有效监督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与管理效果。首先,实行财政与银行联合监管,由财政部指定各项目的负责银行,开立新农村建设项目专用账户;财政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划拨指定项目资金,各开户行根据项目实施进程和项目资金用途监督支付。其次,实行社会公开监督,项目审批前政府公开新农村建设规划项目、资金使用预算等内容;项目审批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向社会公示即将审批的结果;项目审批后向社会公开审批的最终结果,并定期公开项目的实施进程和项目财务报表,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举报,做到财务公开透明。最后,发挥农民自身监督作用,保证农民的知情权、选举与被选举权,保证农民代表的参与权,使农民正在的参与到新农村项目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监督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设立与实施。
参考文献:
[1]陈建华.新农村建设中资金使用与管理问题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年第2期.
关键词:新农村;产业发展;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管理等方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全面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扎实稳步推进农村产业建设,把产业发展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成效。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1.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一是对新农村建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部分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热情不高,存在畏难情绪,照抄照搬规定模式,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对新农村建设存在理解上的误区。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轻视产业规划和生产发展,片面追求修村路,盖新房,对民居设施“穿衣戴帽”等形象工程,忽略了生产发展和乡风文明建设。
2.农村主导产业发展迟缓,农民增收速度慢。大多数新农村建设不注重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致使生产发展没有很好实施。以华坪县为例,着力推进殖业、芒果、茶叶、烤烟、瓜菜、蚕桑、核桃为主的主导产业。但主导产业对大面积辐射作用、带动作用还是不够的,老百姓增收仍然艰难。
3.农民群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在新农村建设实际工作中,群众难发动,思想难统一,行动慢半拍,不积极、不主动,政府热,群众冷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部分农民存在“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认为新农村建设是上面拨的款,所有的建设项目资金都是上面扶持安排的,自觉主动地参与性不高,由于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4.新农村建设资金不足。在新农村建设中,资金投入以县为主,资金投入视财力而定,而大多数乡镇财政困难,没有更多的配套资金和投入,而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要求,大多数在设施中涉及农村道、水利、生态能源、教育文体、村庄绿化、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电信等项目,建设内容多,任务重,在实际推进中,很难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二、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1.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而产业发展是生产发展的核心内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总体目标。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首要任务。只有农村产业壮大了,生产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才有真正意义的新农村;只有发展富民产业,农民增收致富有了保障,才可以支撑真正意义的新农村,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2.发展产业促进生产是创建新农村物质和财富的基础。只有产业兴旺了,生产发展了,物质和财富才有基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首先满足农民的衣食住行的需要,满足农村社会再生产以及扩大再生产的需要。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指的是生产发展和经济建设,同时,生产的发展不仅带来政治、文化、社会的进步,而且也需要政治、文化、社会的同步发展和有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综合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必须建立在生产发展提供的物质和财富基础上。
三、新农村建设中产业发展采取的措施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现代农业中,要坚持树立发展产业作为推动生产发展贯穿于规划和建设的各个环节,使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全面落到实处。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新农村建设工作,乡镇干部、群众是基础。充分发挥出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就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对干部、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让他们真正清楚和明白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体现,群众主动参与,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工作将得以顺利开展。由此,营造一个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舆论氛围,形成了全社会集中力量深入持久的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格局。
2.坚持规划,强化产业。注重产业发展,坚持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的重点。培育主导产业,是保证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它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布局,是一个促进农村协调,全面发展的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2010年,县广电新闻中心挂点镇村茶籽面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现就今年以来新农村建设点帮扶工作及部门职能向村庄延伸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扶持新农村建设点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由一名副主任为队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常驻帮扶挂点村,全面负责抓好建设点的各项工作。中心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工作队的汇报、到村调研指导,对驻村队员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并派出专车用于新农村建设,为帮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强化资金帮扶。虽然单位资金困难,但今年共为新农村帮扶建设点投入资金和物资扶持4万元,其中,资金2.2万元;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6套,价值1.8万元。通过扶持,既促进了新农村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又解决了当地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着力营造新农村建设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的宣传优势,开辟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大容量的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与目标任务,把县委、县政府对新农村建设每个阶段的部署与要求,广泛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营造全县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县新闻》中开设“喜看新农村新变化”栏目,重点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动态消息的报道。今年1-8月份,共播出稿件56篇,其中上省台6篇、市台14篇。
三、以“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
广电新闻中心把村村通广播电视作为实现新农村“五通”的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乡村、组,对“村村通”工程建设进行深入调查摸底,科学研究规划,并于今年5月30日前完成了19个乡镇69个村共1810户的直播卫星设备安装任务,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广播电视有效覆盖。
为进一步实施好2010年至2011年的本地广播电视节目进村入户工程,广电新闻中心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县广播电视节目进村入户工作领导小组,草拟了县“村村通”广播工程实施方案,同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广电节目进村入户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力争在2011年6月底前本地广播电视节目进村入户工程覆盖率达到80%的行政村。
广电新闻中心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扎实努力工作,为服务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新型农民 新农村 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必须建立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而人的主观能动性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能动作用。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了决于农民素的高低。当前,我国广大农民群众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整体素质不高。培养新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最为迫切的任务之一,建设新农村,必须培养新农民。没有农民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农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必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一、培养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
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就是要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要改变农村面貌,农民当然是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农民素质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有后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才有保证;反之,农民素质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力量。正如同志指出的,“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然而,我国农村的现状是8亿多名农民中,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全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初中的占49%,小学及小学以下的占38%,其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还占7个百分点。农民受教育程度如此低下,要想担当建设新农村的重任是可想而知的。没有农民的知识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民。这是新农村建设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
要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外实践证明必须把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重诚信、讲文明的新型农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力求避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性。要综合应用文化教育、职业教育、思想教育和市场机制等多种手段,全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健康素质和就业技能,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人力资源基础。要大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使农村的青少年和后备劳动力不再成为像父辈那样的缺知识、少文化、没专长的传统农民和农民工,而是让他们成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农民。要适应工业化中后期农民分工分业分化加速的新型势,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的培训,重点培训社会需求量大的制造业技术工人和专业服务人才。既要培养与新农村经济建设相适应的有充分创业、就业技能的劳动者,还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现代国民素质教育、增强社会公共道德意识、生态环境意识、文明礼仪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一代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社区的社会风气,树立文明新风尚,形成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民培育良性互动的机制。
二、大力培养造就新型农民的基本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培养造就新型农民,应立足农村实际,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首先,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资金投入。因此,加快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地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放在农业和农村。完善支农投资管理方式,整合支农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支持金融组织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引导社会资金抽向农业和农村。
其次,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个重要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农民素质的普遍提高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进而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培养造就新型农民,要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第一,转变观
念。推进新农村建设,就要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力点,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境和粮食生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而实现这些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农民要有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识,有接受和应用农业新技术的强烈愿望。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有效途径,让广大农民意识到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的实践,让农民感受到应用科学技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带给他们的实惠。在新的发展阶段,要以农业资源为依托,推广新技术、发展新产业,着力调动农民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农民的实用技能水平。第二,根据农村生产发展的需要,发展农村学习型组织。新农村建设需要不同类型的人才,要根据现代农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发展农村学习型组织,培养造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制订发展规划,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生产发展相结合,创建符合各地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调动和激发农民学习知识、运用知识创业的积极性;注重培养造就一批各方面素质较高的基层干部、农产品市场经营与管理人才,带领广大农民共同致富;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全面分析不同地区农村的资源特色、农业产业结构、农业技术推广、人口结构、农民素质情况,根据当地需求,制订实施有针对性的农民劳动技能培养方案。
第三,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也是建设社会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引导农民群众解放思想,实现由满足现状向竞争进取、由安贫乐道向追求富裕,由依靠体力发展向依靠智力和技能发展生产等观念转变;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三、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在高度重视农民素质提高的基础上,还应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风俗习惯、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差异较大,不同地区的农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有明显不同。因此,各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既应因地制宜地选择和制定工作重点、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注意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充分调协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
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离开了人的发展这一根本目的,经济社会发展就没有任何意义。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享有者。只有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才有更加充分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应当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在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农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聪明才智和极大的创造力。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应当也必须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实践中的许多成功做法就是由农民群众创造出来的。正是依靠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我国打开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总结推广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开阔思想,在发展农业生产、加强农村民主的管理、提高生活水平等方面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努力解决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本文为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计划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6KR67)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晓明.培养新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迫切需要[N].人民日报,2006-07-19.
一、基本情况
现目前我镇确定了村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距辑庆场镇4公里,全村幅员面积约4平方公里,辖11个农业小组。全村耕地面积1391亩,总人口1476人,党员30人,外出流动党员7人.其中有农业劳动力人口700余人,占全村总人口的50%。农民收入主要靠粮食种植、小家禽养殖、蔬菜、药材以及外出打工。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领导方式,形成强大的合力
为充分发挥镇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村的主体作用,成立了由镇、村组成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社会和谐化三个工作组和督查组。各组制定完善了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
(二)深入广泛地宣传,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我们从两个方面开展宣传工作:一是组织村社干部深入农户,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特别是仔细讲明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群众谋利益,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二是村支部利用广播,由书记和其他干部反复宣讲新农村建设的内容、目的和意义。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科学制定规划,全面组织实施
1、农业产业化建设进展顺利。按照“产业拉动、龙头带动”的思路,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加强实用技术推广,以经济作物种植、生猪养殖为重点,增加农民收入。
2、社会和谐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组建起了宣传、科技、法制队伍,有计划地开展了活动;成立了村综治办、村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三、取得的经验
一是不断创新领导方式,充分发挥了镇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村的主体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拉动柳河村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三是不断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四是不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赢得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为新农村建设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动力,是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
县级台新闻节目的定位
要宣传好服务好新农村建设,就要找准县级电视台新闻节目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实际上就是节目的坐标定位。找准结合点,就要从县级电视台新闻节目的特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两方面考察分析。
1、从县级台新闻节目的特点上自我定位
从县级台新闻节目的特性来看,去年我台作过一次收视调查,结果表明,综合收视率最高的节目是新闻节目和娱乐节目。在新闻节目收视当中,除央视《新闻联播》外,本县电视新闻节目收视率大大高于省、市台的新闻节目。这就要求我们围绕县(市)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舆论主力军的作用。
从县级台新闻节目的收视范围来看,受众群体主要是农民和农村中的小工商业者,其他是县(乡)村三级干部,且收视群体稳定,对象性极强。因此,应以“农本位”作为节目的宗旨,把报道的触角伸向农民、农村和农业,发现农村中的新人、新事、新生活,引导农民的生产、生活与时俱进。
从县级台新闻节目的区分性来看,县级台新闻节目报道的都是本地身边人身边事,更具有亲和力和贴近性。这就要求我们的新闻节目立足县(市)情,从本地实际出发,深入农民群众中去,及时、全面、深刻地反映新农村建设。
从县级台新闻节目的形式上来看,县级台新闻节目与央视、省、市台新闻节目相比没有那么大气、洋气,显得更“土”一些,形式上也较之更具有灵活性,不但可以根据地方党委、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适时调整报道重心,更可以不断变换形式。
通过对县级电视台新闻节目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县级台新闻节目总体定位应当是围绕县(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本县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更加贴近和灵活的形式进行表达,把新闻节目办出个性、办得更有亲和力,办成县委、县政府满意的节目,办成农民群众喜欢的节目。
2、从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上自我定位
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生活富裕”是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二者体现的都是物质文明;“乡村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灵魂,体现的是精神文明;“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体现的是生态文明;“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障,体现的是政治文明。这一目标要求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和谐的高度概括,为县级电视台新闻节目的定位指明了方向。我们就要依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农民受众特征,锁定这个坐标点。
当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县级台要把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经验、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以及农民的增收、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等方面作为报道的主旋律,贯穿始终。
当好惠民政策的“宣传员”。有些政策措施着眼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长远利益,或许与农民当前的利益相冲突,为农民所不支持、不理解。我们的新闻节目就要通过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形式,释疑解惑,理顺情绪,为政府解忧解难。比如,针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扩大林果种植面积、村镇规划宅基地划拨、房屋拆迁等热点、敏感的问题,我们在新闻节目中开辟“政策解读”专栏,详释这些政策措施的意义、作用。让农民群众知晓和理解,真正弄懂这些政策、措施的精神实质,从而使农民群众提高认识,变为自觉行动。
当好和谐舆论的“播种机”。稳定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县级新闻节目要通过全面、准确的报道,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舆论监督,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缓解和化解矛盾,把维护农村稳定放在首位。
当好农民观念的“更新器”。县级台新闻节目应担负起农民观念“更新器”的重任,以帮助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己任,为培养和造就一代新型农民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新闻节目要有一种“舍我其谁”的责任感,要增强自身的“阵地意识”,多角度全方位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级电视台新闻节目的创新
县级台新闻节目只有不断创新才有生命力和传播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县级台新闻节目的创新,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突破。
1、新闻节目的内容要鲜活
对于“老题材”新闻,我们要善于发现其新内涵,做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报出新意、常报常新。对于同类题材,我们要善于对比发现,做到“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报出精彩,报出不同的“闪光点”。
2、新闻节目的形式要新颖
新闻报道的体裁和表达的手段多种多样,我们的新闻节目要不拘一格,并不断创新体裁和手段。第一,我们除了用好现场消息、连续报道、系列报道、电视评论、口播新闻等新闻形式外,还创设了电视新闻故事、无解说现场新闻、画面配乐新闻以及大型新闻活动直播等。第二,栏目板块设置和形式不断有所创新变化。第三,创新栏目包装形式。
这次举办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班,目的是提高我县从事新农村建设的一线干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我县2012年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思路、目标和要求,以及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回去后大家对下一步工作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计划有谋、指导有方、推动有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理解新农村建设的实质
培训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所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条有效途径,对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1、提高认知,进一步理解什么是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惠及广大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是我们党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总任务、总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特定的内涵和目标要求,就是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句话二十字,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体现了“三个文明”建设在农村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在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它是一个有机整体、系统工程,大家一定要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这既是我们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把握新农村建设正确方向的基本前提。
2、改进方法,进一步明确怎么抓好新农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支持,省里提出的“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干部服务、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方式就是要凝聚共同的合力,走群策群力之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力量是广大农民群众,骨干力量是基层干部,核心领导是各级党委政府、村两委。举办这次全县新农村建设分管领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关行政村书记、信息员培训,是因为你们既是建设新农村最直接的组织者、发动者,也是具体的实施者、示范者,你们直接面对群众,你们最有说服力。因此,要进一步增进对新农村建设的认知,通过大家把各级党政的意图、思路、政策等信息传递给广大的农民群众,把群众真正发动起来,才能更好地把各项规划措施落实下去。
3、确定目标,进一步理清要建设怎么样的新农村。2012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按照“五新一好”的要求,坚持完成要“早”、标准要“高”、“特”色要明、“实”惠百姓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坚决做到不包办、不攀比、不折腾,不搞形式主义,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在下面的培训中,你们将会具体学习,我看,在实际操作中,突出“五个工作重点”:要以产业为先导,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点“一村一品”建设,力争80%的建设点形成和初步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使新农村建设点农民收入高于全县整体水平。要以“三清八改五普及”和“三绿两处理”为切入点,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点整治建设,重点要抓好试点村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及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作;要以“三星十村”创评为载体,大力推进文明村庄建设,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要以村两委与理事会交叉任职为重点,大力推进新农村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现建得好、管得住、管长远的目标;要以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契机,鼓励他们成为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
二、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发挥好组织引导推动作用
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08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创造了业绩,赢得了民心,获得了赞誉,工作成绩斐然,名列全市第二,并荣获“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的科学决策,离不开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高度的重视和支持,更离不开我们全体干部脚踏实地,辛勤劳动。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大家表示感谢。
2012年我县新农村建设,从上次两办督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但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在全市保二争一,赶超全省先进”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乡(镇、场)要集中6月份这一个月时间,打好新农村建设整治工作扫尾战。6月底到7月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将组织各乡镇书记进行“巡回看变化”,检验我们的工作成效。今天来的都是各乡(镇、场)分管领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关行政村书记和信息员,你们要进一步提高实施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能力,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正确方向,全面提升试点村建设水平。一是再宣传、再发动,再一次掀起新农村建设热潮。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及时、全面、准确把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不折不扣地交给农民群众,把党的温暖原原本本地送到千家万户,使党的强农惠民政策宣讲到村、传达到户、落实到人,使农民群众的一些片面认识得到纠正,再激发他们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二是再督促、再落实,确保新农村建设阶段目标稳步实现。督查是促进、落实和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前进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2012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及工作措施,建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一季度一专题督查、半年一评比一小结、年终综合考核评比、督促检查制。在座的各位要充分发挥督查员、指导员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对各试点村工作的督促指导。三是再总结、再提高,交出全县满意的答卷。要认真总结几年来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切实提升指导操作水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地实践探索,精心组织实施。要注意发掘、总结、提炼好的典型经验,加以推广,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搞好村庄的建设规划;要会同农民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和村庄产业基础,规划村庄发展的主导产业;要因势利导,在符合条件的地方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起来;要按照“五新一好”的整体要求,培训新农民,乡风文明有新面貌,丰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扎实稳步的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顺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赢得试点村农民的认可。
三、切实转变作风,真正担负起建设新农村的重任
我们干部队伍中有一部分干部不大熟悉农村、不太了解农民,缺乏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和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舞台十分广阔,只要大家端正思想认识,把亲身参与新农村建设作为人生历程一次难得的机遇,作为人生阅历一笔宝贵的财富,就一定能够在农村广阔的天地大显身手、有所作为,实现人生的理想和价值。在这里向大家提几点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要深刻领会十七大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准确理解攸关“三农”发展、事关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要全面把握新时期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体系,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政策、及基础知识;要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力争在较短的时间里掌握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所需的知识,提高从事农村工作的业务能力,从而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认真钻研,提高操作水平。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我县今年安排47个新农村建设点任务,还将争取全市新农村建设达标申报试点县,年初县委提出了我县新农村建设在全市“保二争一”的目标要求。今年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新农村建设又没有固定的模式,应该说,几年来我县的新农村建设还是积累了一些经验的,大家一定要化压力为动力、坚定信心,要按照自然村选点定点“九步法”,广泛宣传发动、制定试点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分项挖潜算帐、分户签订协议、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县新农村建设“八步走”村庄整治工作指南,即坚持先规划后整治、先筹资后动工、先拆迁后建设、先农户后集体的工作程序稳步推进。
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当前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一些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偏差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举办这个培训班,就是希望大家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水平和操作水平都能有新的提高,特别是要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去,不断研究和解决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探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3、勤于实践,注重各点特色。大家要深刻认识到肩负的重担,工作中要脚踏实地,尊重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要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花钱少、受益面大、能满足农民生活需要的技术路径。要立足本地实际,抓住本地特色,充分考虑各村的自然条件,风土人情、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和农民的需要,村庄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量入而出,不搞千村一面,不搞整齐划一,不搞大拆大建,力求方便人居,显现特色;产业规划力求依托龙头企业,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格局,力求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以实现规范化管理。要结合生态环保特色,结合季节搞好村庄绿化,提升水平。要善于从大局着想,从小处着手,先调查研究,后提出建议,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扎实做好指导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超前工作,提前完成任务,确保6月底前完成“三清三改”任务,9月前完成整治扫尾工作和五普及任务,抓好产业发展,整体推进“五新一好”,10月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民参与
1 公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我国多数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较差,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党和中央越来越重视农村建设和鼓励农民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和村民自治制度的普遍推行,农民参与的方式趋于多样化,参与的范围不断扩大,参与人数也有明显增加。农民参与新农村的建设是制度化与非制度化并存,农民的参与已不是服从性参与,而是转变为具有主张权利的形态。[1]农民参与的总体水平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参与过程中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并且有越来越多的干部在农民参与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2 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
公众参与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并蕴含着丰富的民主理念。作为服务型政府本质是以民为本,宗旨是以为公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目标。因此,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不仅在理论上有合法性,在现实上更具合理性。
2.1 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民权利实现的重要途径。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有其自己的权利,但是却不会自动实现。而农民参与到其中来,是农民争取自身权利实现的最主要的途径。各级政府要按照农民的需求提供符合他们的充足而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2 农民参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 由于传统行政观念的影响,政府拥有着特殊地位和自我运作能力,这决定了政府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唯一性。政府提供给农村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配给方式,忽视了农民的利益。农民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有助于改变传统的配给方式,将自上而下配给与自下而上诉求结合起来。
2.3 农民参与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 农民参与可以保证新农村建设的合法性。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级政府能够按照农民的需求办事,真正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农民的利益作为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并且最终还要以此为落脚点,有效地实现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基本职能,进而促进农民、农村各个项目的全面发展。
3 我国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很容易忽视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农民的真实需求,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1 政府服务意识较弱 政府的服务理念直接影响着农民参与新农村的建设。受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使部分官员形成了“官本位”的意识。强调以政府为中心,忽略了农民的感受;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使我国公民仍没有实质性的参与权。这样农民只能被动的接受公共产品和服务,并不能满足农民的自身利益。另外,受官僚主义的影响,部分政府更注重的是自己的政治绩效,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限制农民的参与,使新农村建设变得不切实际。
3.2 农民参与意识薄弱 农民本身的参与意识不强制约了自身参与新农村的建设。一方面,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导致农民形成对政治权利的依附性,缺乏独立自主的意识。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许多农民不会去主动地了解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活动,更不会积极的加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来,没有认识到自己有参与的权利。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素质低,文化水平低,限制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而“教育程度越高,对体制和规范的了解越深,越倾向于采取体制内的参与方式”。[2]在我国,多数农民缺乏相应的科学技术和法律知识使其很难加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3.3 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低 在农村,社区是以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主体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我国农村的组织化程度偏低,社会成员分布较分散,各自利益不集中,讨论公共问题的机制也比较薄弱。使得农民不能够共同管理村内事物,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各项民主权利。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社区建设更加不足,物质基础缺乏,温饱没有保障,更是无心参与到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决策中来。
3.4 农民参与机制不健全 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完善各种民主机制。目前在我国,信息公开机制、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时,所得到的信息是不完整的,存在着与政府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政府出于自身的考虑,往往是要保留一部分信息,特别是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这样导致了农民对政府的不信任。缺乏问责制和激励机制,使得政府方面缺少对自己的责任约束,不能明确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而缺少激励机制,使得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能够积极努力的与农民一起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3.5 法律制度不完善 农民的参与同样需要法律的保护。在我国,宪法为公民参与政府管理提供了法律上的根本保障,而且国家也制定了关于农民参与的规章制度,但是关于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法律并不健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由于缺乏规范,使得着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民参与过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使农民缺乏积极性。
4 完善我国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正视农民参与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农民参与水平,进而促进农村的民主建设。
4.1 转变政府执政理念 在农村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适合农村的服务型政府,加强农民的参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在我国在城市建设的同时不能忘记农村的建设。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服务好农民,增强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更好的服务于农民,为农民着想,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改善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忌浮夸和不切实际。这样可以实现农民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从而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尊重农民意愿以及对公共物品及服务的选择。
4.2 提高农民素质 “当人们的知识文化素养遍提高的时候,就会提高对政治方面内容的敏感度,意识到与自我利益相关的务责任,增强自我的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到国家的政治事务和地方事务”。[3]十七大报告指出,为了发挥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使广大农民能够更加了解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的相关决策、法律法规,更加了解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农民的素质就要结合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对农民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对于不同层次的农民,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发展体系。
4.3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农村社区既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环境,也包括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推进农村服务社区化,是保障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的现实需要。[4]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而这些需要满足了,农民会积极要求加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来。社区组织职能的完善,服务能力的增强,是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参与的基础。因此,要建立符合农村的社区管理体制,要尊重、重视和充分利用农村社区的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充分发挥社区在扩大农民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进而促进新农村的文化建设。
4.4 健全农民参与机制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建立农民公众参与、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首先要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保障农民的知情权。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机制的可操作性,加强电子政务的建设。政府信息自由使用,确保农民合法有效地利用信息。另外,还要不断健全政府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服务性政府应是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应把问责机制、激励机制与农民的参与机制紧密结合在一起,使政府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向导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
4.5 完善法律制度 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应从法律上确立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主体地位,确保其参与农村建设,促进政府提高管理水平。并且要注意树立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权威性,而不仅仅是一种形式,给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一个法律保障。这样可以鼓励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胆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对政府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可以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方式、具体内容等固定下来,使农民参与农村建设有法可依,并能够引导农民正确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对于妨碍和破坏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进而为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参与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昊.浅谈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J].甘肃农业.2005.12.
[2]李强等.生命的历程:重大社会事件与中国人的生命轨迹[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良性互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为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全面发展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这一战略决策需要政府、农民以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另一方面,要在微观层面避免政府工作大包大揽,让政府更好地在宏观层面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着力解决主体力量无法解决好的具有公共性的问题。
一、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关系的演进
(一)政府与农民关系的历史演进
政府与农民的关系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变迁。在封建社会,我国一直呈现着一种专制性的“自治状态”,家族和乡绅是乡村事务处理的主导力量,但他们依附于政府,协助政府统治农村。政府虽然很少干预农村的具体事物,但政府掌控着社会的一切,农民还是受制于政府的。建国后,我国建立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但由于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政府实行从生产到分配的一条龙“服务”,农民没有主动权,从而使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得不到发挥。这一时期,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表现为高度的政府集中。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再也不是简单的管制与被管制,而是一种互动博弈。一方面,政府积极探索,不断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民主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民的自主能力和创造能力得到增强,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意愿和能力都得到了提高。
(二)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的必要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政府拥有丰富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以及雄厚的财政基础,政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力量是政府自身职能的体现,也是政府责任的落实。在新农村建设中强调政府主导,是“为有效克服农民生产资料分散、信息技术缺失、思想观念滞后、生活方式落后等不足,政府从政策、产业、市场、思想观念、文明意识等方面动员、组织、引导农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
第一,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新农村建设是政府为了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政府作为战略的提出者,同时作为战略的主要执行者之一,其主导作用贯穿始终。另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内容繁多,关系复杂,没有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是很难完成这一系统工程的。
第二,政府主导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若没有良好的生产生活设施,农民很难履行新农村建设实践主体的职责;没有城乡统一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价值主体的角色无从体现。”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扶持,对其进行财政补助和公共产品提供,从而为农民的新农村建设主体地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第三,政府主导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的发展相对滞后,“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极大地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农村建设要在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科学、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使党和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得以实践,使新农村建设能够科学有效地发展。
(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的可能性
在新农村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必须强调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主体是指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主力军,又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直接受益者。在新农村建设中,影响农民主体地位实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等方面。
第一,政治环境影响着农民主体地位实现的途径。农民主体的实现主要依赖于乡村自治的程度。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民主化进程加速,党和国家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建设,并制定相应制度保障基层民主,农民的自主空间不断增大,政府对农村的直接干预逐步减少,从而为以农民为主体力量的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第二,经济发展是农民主体地位实现的内在动力。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财政基础和农民的参与度。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和农村社会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政基础,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参与度。
第三,农村社会文化建设影响农民主体性的发挥。良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有利于激发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强调社会公平,努力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了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二、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与农民互动关系面临的困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利益,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之一。当前,经过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有了明显改善,如政府越来越关注农民利益问题,政府对农村的投入不断增加,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愿和激情不断提高。但是,在政府与农民良性互动上尚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改变政府与农民关系的现状,提高农民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热情。近几年来,政府主导过宽,限制了主体力量的发挥。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政府参与过度的问题,表现为主导面过宽,如在宏观层面,由政府对新农村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包括制定建设的标准;由政府决定资源及资金的分配方式及数量、建设项目的选择等。在微观层面,由政府决定财物投入的数量和方式,甚至整治村庄环境所需要的购置等,都由政府一手掌握,农民不具有发挥主体作用的空间,限制了农民主体力量的发挥,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第二,农民自主意识不强。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但在现实中,农民并没有真正地发挥自身作用。由于定位不明确,对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认识不到位,广大农民不是积极主动地去建设自己的家园,而是被动地接受新农村建设;由于受历史传统的影响,农民自身文化程度的限制,农民对新农村建设关注少、理解不到位,缺少对改变现状的信心。
第三,政府与农民互动平台缺失。在新农村建设中,由于农民主体意识薄弱和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有限,政府作为主导力量,作为服务的提供者,与服务客体农民的互动不足,从而导致政府的行为从政府的角度来分析是非常合法合理的,但得不到被服务者农民的认可和支持,甚至引发两者的矛盾和冲突,出现不和谐现象。
第四,现有体制机制制约和法律法规缺失。一方面,当前城乡二元体制还未完全打破,政府对农村的投入不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不断拉大,农民的积极性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另一方面,农民主体地位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保障,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各项权益。
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互动关系的实现路径
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正确而又妥善地处理好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实现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良性互动。为此,要明确农民主体地位,合理划分政府与农民的职责,确立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从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视角出发,不断培养和发展新型农民,健全各项制度,构建政府与农民的互动平台。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它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为尊重农民的权利,为农民群众服务。一方面,要树立服务理念。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主动地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是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而不是管制或领导,利用手中有限的权利更好地为新农村服务;另一方面,要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实现从微观职能到宏观职能、综合职能的转变,要实现以命令手段为主到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转变,要实现以提供私人产品为主到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主的转变,由全面服务到以提供公共服务的转变。”在新农村建设中构建服务型政府,必须规避政府对乡村自治组织的行政干预,将那些属于市场与社会范围的事务交给市场与社会自身解决,促进农村自治组织的发展,增强村民管理自身事务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来弥补市场的缺陷,为社会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使政府成为一个有限有为的政府;建立机制明确的界定和规范政府的行为,保障农民的自利,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第二,提高农民主体意识,培育新型农民。列宁认为,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为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农民转变思维方式,培养农民以主体的角度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意识;要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给基层农民,在思想上引导他们参与新农村建设,使其对新农村的政策、措施及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目的及内容有所了解,从而增强主体意识;要着力于积极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农民自强自立意识和责任感。同时,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改善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加强教育与培训的力度,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通过法律法规、政策与制度的制定,鼓励和保护农民的创造力,为农民发展自身能力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三,健全和完善法规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要有足够的自主空间。农民权利得到保障的程度影响农民自主空间的范围,同时农民主体地位的实现又能进一步保障农民的权利。为此,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根据时展的要求,建设新农村的现实需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创新和健全户籍制度,保证农民享有与城镇公民平等的发展环境;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制度,保证农民的基本权利。二要从立法的角度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得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做到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第四,构建良好的互动平台,促进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良性互动。一要发挥农民自治组织的桥梁作用,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做到缓解政府与农民的直接冲突,改善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二要畅通农民诉求渠道。通过加强机构的管理和听证制度的落实,增强政府的回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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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几个概念的界定及相互间的关系
为理清思路,有利于成都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顺利进行,先对成都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村庄整治的关系作以下探讨。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二十字”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涵盖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环境等全面性综合性内容,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深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根据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的精神,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由各级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组织和引导农民参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按照统一规划建设和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城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现代中国农村。
落实到成都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努力引导和帮助农民向城镇转移;同时“四位一体”,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在农村区域产业集中发展、土地集中经营、农民集中居住,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紧紧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部署,深化细化各项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各个方面参与,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二)村庄整治
根据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的指导意见》,村庄整治是国家建设部提出的各级建设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承担的核心任务。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立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社会文明,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积极配合各个方面,充分利用已有条件,整合资源,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新社区、改造旧村落,改善村容村貌的具体工作。
落实到成都市,村庄整治工作不能简单化地理解为对现有村庄的整改,而是建设部门按部门职能承担的统筹城乡资源、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参与农村“三大工程”建设,促进农民转移和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村庄整治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综合与具体的关系。因此,各级建设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绝不是把村庄整治与推进城乡一体割裂开另搞一套。
(三)新居工程
“新居工程”,是特指成都市在中心城区、14个县城、30个重点镇本轮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按“六统一”的方式,提前建设的专用以集中安置该区域农村居民的城市化居住小区。即纳入城镇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按城镇居住小区的性质和标准,统一配套小区路、水、电、气、通讯和排污、治污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商贸、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由城镇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并实行统一的社区服务和管理,满足被安置农民和进镇落户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新居工程是成都市推进“三个集中”的创新性实践,是组织和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最终转变从业方式、居住生活方式,改变农民身份,成为城市居民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农村新型社区
农村新型社区是按照成都实际,在农村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和统一设计所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符合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要求,具有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规模较大的农村集中居住社区。
成都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重点是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把农民尽可能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城镇从事非农产业,转变为城市居民。同时,对仍以农业产业为主,需居住在农村的农民,提高农民聚集度,有效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农村新型社区是成都市农村区域农民居住生活的一种先进形式,是成都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具体内容,是改变农民居住方式的基本形式,也是村庄整治的主要模式。
(五)几个概念间的关系
由此可知几者之间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领各个方面的总体战略任务;村庄整治是总体战略任务中的部门工作任务;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是成都市在总体战略任务中促进农民集中居住的重要内容;新居工程已不再属农村范畴,而是统筹城乡建设,在特定区域将农民直接转变为城市居民的建设项目,是成都市建设新农村的最高层次。
二、成都市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方式
(一)新居工程建设
新居工程是成都市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变、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转变、城乡同繁荣共发展的重大项目。是新农村建设中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转变农民身份的综合性工程。按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农民变市民中心城区达到100%,14个县城和13个优先镇达到70%。实施新居工程建设政策性强,各区(市)县政府要制定专门的办法,由政府组建“新居工程”建设投资公司作为投融资和项目建设的主体,政府先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公司以土地的预期收益为抵押多渠道筹资、融资,对土地进行整理,在土地征用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收益,返还其土地整理成本。新居工程实施方案要经三分之二的农民同意,符合规划,按法定程序报建。
(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农村新型社区是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形式,按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农村范围(即县城、重点镇之外的区域)到2010年,农民集中居住度平坝地区达到60%,丘陵地区40%。农村新型社区按乡(镇)总体规划布局定点,并确定其聚居规模。以土地整理和宅基地归并项目为载体组织建设,其实施方案,经三分之二村民或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报建,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组织分步骤地实施建设。
(三)旧村落(场镇)改造
旧村落(场镇)改造是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补充形式,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对按规划予以保留,但环境较差、设施不全的现有一定规模的村庄和院落,以及已撤消建制的原场镇片区,按照农村新型社区标准对环境、设施和建筑实施综合整治,并吸收附近农民进入建房居住,成为符合宜居要求的新型农村居住社区。旧村落(场镇)改造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政府资助”的方式,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建设。
(四)移民新区建设
是我市边远山区建设新农村的创新形式,即不宜集中居住,也不宜发展二、三产业的山区,农民无法依靠当地资源增收致富,在较大的区域内,统筹区域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迁移到适宜集中居住、有利产业发展和创业增收的片区,按规划和标准建设新型社区,彻底改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通过移民新区建设,到2010年山区农民集中居住度达到40%。移民新区建设,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政府资助”的方式,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按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建设。
三、成都市新农村建设的措施
(一)基本措施
1、以规划为先导,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新农村建设。
按照区域“三集中”规划,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以整个村域为单位,对农村生产生活各要素、各项设施全面统筹,综合整治。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予以相关的技术指导,并帮助和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规划进行相关的专项设计。依据规划,根据产业发展趋势,科学、有序地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终极发展目标一步到位,而建设按产业集聚程度,分区域梯次推进,分步
2、以土地整理和宅基地归并为依托,大力引导农民集中。
成都市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土地整理和宅基地归并同步进行,在土地整理和宅基地归并项目的实施中,实现产业集中发展、土地集中经营、农民集中居住。各区(市)县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土地整理项目,利用项目资金,各方面的建设投入同步跟进,配套实施,抓好项目范围内的生产设施、农村新社区或城镇“新居工程”的住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项建设。在土地集约化、产业规模化的同时,建设功能齐全、环境优良、风貌协调的农村新社区或城镇“新居工程”小区,引导农民改变居住方式,从分散走向集中、从农村转向城镇。土地整理和宅基地归并项目是成都市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没有土地整理和宅基地归并项目的区域暂缓实施新农村建设。这就是成都特色。
3、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调控能力。
通过土地整理和宅基地归并新增的耕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共有。但不分配到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或统一流转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其经营收益,一部分分配给村民,一部分用于村农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活动。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新农村的本质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体村民共同富裕。在现阶段,需要建立必要的社会调控机制,协调发展的不平衡和存在的矛盾。农村社会调控主要靠村民自治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就需要有基本的经济调控能力。发展集体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建设管理的措施
1、以垃圾和污水处理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按照新农村“五化一配套”(道路硬化,公共场所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社区洁化,环境美化,公共设施配套)的内容,各部门从技术上和政策上指导、配合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强化村内主要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整治。重点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县级统一组织处理、乡镇负责组织清运、村级组织收集);配建排污管道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2、以农村危房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消除农村建筑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建设局组织力量,指导和配合乡镇政府,对村内危房和私搭乱建进行清理整治。教育和帮助农村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向规划的新社区集中居住。
3、以延伸城市建设管理方式,创新村镇建设管理体制。
新农村建设项目均由县级建设部门统一管理,并依法予以业务监督和技术服务,统一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各区(市)县建设局改革村镇建设管理体制,打破当前城乡建设二元分割格局,建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统筹联动的新农村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发挥建设局村镇科(办)的综合作用,协调各相关科室,把城市建设管理的方式向农村延伸,建立新的村镇建设管理模式。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方式,以“统规统建”为主要方式,淡化“统规自建”,确保规划和设计的执行。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素质,现有工匠队伍维持现状,不再新增村镇建筑工匠,鼓励和引导村镇建筑工匠向建造师转化。
4、以加强技术服务,塑造多样化的新农村建筑风貌。
新农村建设防止“村村一张图,村村一个样”的现象,各地新农村的建设方案和房屋建筑要结合实际,依据当地不同的传统文化、地形地貌、生产生活需要等因素,分别进行设计,使新农村建设突出乡村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市建委组织专家免费为各地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各区(市)县建设部门加强指导。市、县二级建设部门免费为各地提供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并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调整和完善设计,提高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农村土地管理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息息相关,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以促使新农村建设快速稳定的进行。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土地管理联系密切
“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本要求,改善农村的环境,加大农村环境的治理力度是在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对农村土地的整治、改变目前落后的村容村貌都离不开对土地的利用。如此一来土地的使用方式发生了转变,从而间接提高了耕地质量。土地利用得到了优化和耕地质量的提高都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并稳定社会经济发展。
2新农村建设下现行农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下,农村的土地管理已经日趋规范,但是,在实际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使用上面却依旧存在着诸多不足。
2.1集体土地非农建设利用粗放
集体土地非农建设流转不够规范会严重影响农村的村容。农民宅基地用地、乡镇企业用地以及出于公益目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土地中非农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在很多农村的房基地使用不够规范、建造房屋无秩序、土地利用没有计划、村庄向外扩张,致使部分耕地遭到破坏,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由于乡镇企业未经严整的规划就使用土地而造成的土地利用不合理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另外,目前在农村没有一个完善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制度,致使建设用地出现了变相转让的现象,进而令农村土地使用情况出现了混乱的状况,打乱了土地的正常使用秩序。
2.2农业生产用地配置机制不健全
如果没有健全的农业生产用地配置机制,农业生产就会受到不良的影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政府便在农村开始实行,这样的生产方式确实充分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其自身的弊端也开始不断的显露。农民对土地流转观念意识难以统一,不同区域流转规模和速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没有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指导下,一些基层干部也无法对这样的现象给予调整和解决,只能任其发展,长久下去就会出现土地流转盲目运作、毫无秩序的现象。
2.3被利益所牵引
在建设新农村时,为了追求片面的发展而缩减耕地的现象也屡禁不止。一些农民不了解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面对眼前利益时就忘记了长远发展。有很多农民都破坏了原有的土地资源,例如有的农民将农田变成了鱼塘,甚至还有农民直接荒废了土地。这些都严重影响耕地的利用效率,不利于土地管理的长远发展。
2.4对土地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农村土地的管理机制不健全,令农民无法得到一些关于土地的相关信息。例如对土地的征地程序,管理者没有将细节认真地告知农民,这损害了农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使其无法更加有效的利用土地。
3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农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对策
3.1对农村的宅基地建设加强管理
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农民集中建设新居,使总体规划在原则上不再出现分散的宅基地分布状况,严格按照一户申请一处房基地的原则进行审批房基地的申请,杜绝超标准占地建房。在此基础上还要杜绝以下现象的发生:
(1)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建房。
(2)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农房。
(3)农民提供宅基地作为建设用地。
(4)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联建”行为。
在深化改革工作管理的同时,防止任何集体或个人非法占用耕地。征地制度改革的完善、土地用途严格管制、完善宅基地管理、加大监察力度等,是规范农村土地、加强用地管理的有效措施。
3.2严格控制耕地不合理使用的现象
保护耕地的最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粮食的产量,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这对增加我国的国民收入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要求。因此,要严格规范对土地使用的审批和管理,严禁圈地画地的现象发生,禁止不合理地破坏耕地改建池塘的行为。对一些非农业建设用地要确定其规模和布局,并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耕地面积能够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对于乡镇企业建设、公共设施完善等需要利用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并在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后进行申请各个项目的审批。严禁以办乡镇企业为名非法占有或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3.3政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农村土地管理
政府要及时解决在征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探索有效、可行的处理案件的新方法,建立案件处理责任制,维护农民的利益。对于征用农民的土地,要给予补偿资金,并确保落实到位,让农民能够依法获得补偿,令其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对征地的数量以及范围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将征地的程序完善详细的介绍给农民,维护农民的利益。
4结语
新农村建设,找准土地管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佳平衡点和切入点,把土地管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是当前土地管理的一项紧迫又艰巨的任务。只有认真处理好土地管理的问题才可以有效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切实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自 原贝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才能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利用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为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况,加强建设实践问题的思考和梳理,积极采取完善的解决措施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特色农业;资金投入;长效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1-0157-02
南阳宛城区下辖2个街道办事处、5镇7乡,总人口约79.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超过56万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区,富有中原粮仓之称,是国家商品粮、棉花生产基地。近些年来,宛城区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生”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开展新农村建设“向荣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多方筹集建设资金,不断加大农村建设,使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经济实力明显得到提升。
一、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
自宛城区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全区近60万农村群众积极响应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进程。按照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宛城区立足城乡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把“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力争十年提前达小康”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以“四有一新”作为该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以示范村镇建设为重点,制定配套措施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选择了7个乡镇和11个行政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试点村镇,制订了具体的示范村镇建设推进机制和配套政策;由区乡两级政府制定严格制度,对试点村镇实行一名区级领导牵头、3个区直部门帮扶、1~2个重点企业支持,并从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担任指导员,驻村指导新农村建设。同时,不断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制定新农村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在区电台、政府网站开辟新农村建设宣传专栏,由区委党校、农委、讲师组等部门组建宣讲团,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巡回宣讲活动;以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以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基础,以家家户户发展经济项目为支撑,以培训教育和文明建设为手段,全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09年共投资580余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新硬化主次干道110余条,完成农村公路里程35公里;投入资金3905万元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农村饮水安全、林网建设、家资超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整合各种涉农资金倾向于示范村、试点村建设,发展农村特色经济等农村支柱产业建设,现已在茶庵乡袁黄庄建成500亩特色蔬菜生产区,在汉冢乡万庄村建成1500亩连片优质高效棉花示范基地以及黄牛、奶羊、蛋鸡等养殖小区。在此基础上,宛城区又结合农村文化大院、体育健身场所等硬件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以农民群众形式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三学”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营造出了遵纪守法、和睦相处、明礼诚信、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
二、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宛城区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主线,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多年工作成果和所取得的建设成绩,但当前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等问题仍制约着新农村建设工作的
开展。
(一)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后续管理跟不上
一些文明新村重建设轻管理,除了村中央的一条水泥路外,其他设施毁坏严重,村庄、庭院柴草杂物乱堆乱放,污水横流,畜禽乱跑,看不到文明新村的文明气象。若是有上级来检查或参观文明新村,乡里就组织乡干打扫卫生,群民则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
(二)建设规划亟需完善
一些乡(镇)、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不全面、不科学,表现出重局部、轻整体现象,缺乏指导性,不能体现出新农村建设特点,或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动;基层干部农村政策水平不高,侵害农民利益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三)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南阳属农业大市,农业基础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相对较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有限,国家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各种项目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建设需求,而新农村建设中对于投资水利、生态能源、教育文体、村屯绿化、医疗卫生等项目的建设中,需要农民按一定比例自筹资金解决,农民自筹资金负担重,这些均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四)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创建的积极性较差,建设质量不高
由于农村面积大,管理起来较为困难,真正形成的亮点、精品文明新村不够多,建设新农村任务还很大,领导层对群众的组织和发动工作不到位,导致新农村建设氛围不浓厚,而且农民整体文化水平低,对政策理解不彻底、不完善,大多数群众对此抱以观望心态,不能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重影响新农村创建进度和建设
质量。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一)完善科学建设规划引领新农村建设
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应遵循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及公共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既要有中长期发展规划,又要有符合近期和当年发展的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全面体现新农村建设的特色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适应现代农村发展需要。在完善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新农村建设项目研究,将当前对农村影响最大、见效最快的建设项目作为重点建设目标,并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加强资金整合使用,形成建设合力
要加大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科学使用项目资金,还要增加农村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及农民的科技培训管理。同时,广开渠道,多方筹措配套资金,鼓励群众投资投劳,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社会资金踊跃支持支援新农村建设,集中力量解决农民用水、行路难等迫切
问题。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按照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求,着力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针对农村生活生产条件较差、收入水平较低的相对落后现象,立足于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素质等,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保护等,改变农民靠天收成状况,在有限的土地上发掘潜力、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农村优势农业和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指导农民改变传统种植养殖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不断引进新品种,形成专业、规模化生产;培育和发展当地特色农业,打造品牌,通过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农业整体经济发展。为加强科学种养,应聘请农业专家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合理开展生产,避开生产盲目性,并利用农闲季节,组织具有专长、文化知识较高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到农业示范地区考察、学习,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培养实用性人才队伍,确保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