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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论文

时间:2022-10-03 02:24: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管理系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管理系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对全国近百家中小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尽管各级政府把提供创新服务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大事来抓,创新服务的实际收效却并不令人满意,对于此,文章在界定创新服务体系效率的前提下,深入分析了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的对象和内容失效的原因,并从淡化创新服务的政府色彩、建立以经济中介作为创新服务体系的主体以及加强创新服务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议。

近几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拉动地区经济增长、解决就业等方面显示出的巨大活力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成为当前政府关注的焦点。国家开展了“产学研工程”和“技术创新工程”,各省市纷纷设立了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市场、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技术、资金人员以及场地等支持,财政预算也加大了扶持力度,仅2006年一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就达到74288亿元。

然而,尽管各级政府把提供创新服务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大事来抓,创新服务的实际收效却并不令人满意。通过对全国近百家中小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81%的企业认为在从事技术创新过程中缺乏外部创新服务的支持,42%的企业对当前的创新服务表示非常不满意,67%的企业认为当前的创新服务体系需要进行重大改变。针对该问题。我们在调研过程中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

一、创新服务体系效率的界定

一般来说,一个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由核心层、松散层、衍生层和政府四部分构成。核心层包括孵化器、大学、科研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科技咨询评估机构、技术经纪人等,提供的服务集中在技术层面。松散层包括律师事物所、会计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人才培训机构、金融机构等专业化服务提供机构,为企业提供创新过程中必需的信息、资金、人员、管理、市场拓展等辅助服务。这两个层次主要由独立的中介企业构成。衍生层是由上两个层次中的企业衍生出的机构,即为这些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企业。政府作为创新服务体系中的特殊主体,以直接配给资源和间接的政策干预两种方式发挥作用。

在本次调研设计的问卷调查中,是从创新服务的提供过程着手,即从创新服务是否为创新主体所认可的角度来界定该体系的效率。创新主体对创新服务的认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创新服务需求的企业获得了服务,二是企业获得的服务能够有效促进其创新。满足了这两点的创新服务就可以说是有效的。否则即为失效。

在本次调研过程中发现,区域创新系统中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体系存在两种失效:一是接受服务的企业不是最需要扶持的企业,称为对象实效:二是企业得到的服务不是对其创新活动贡献最显著的服务,称为内容实效。

二、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的对象失效的原因

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看,创新服务对象的选择应当满足两个标准:一是服务对象应当是经济当中创新活动的主要承担企业:二是创新服务对企业创新活动的贡献率较大。

1、创新基金多投向大型企业。如果我们不考虑行业、经营战略等方面的具体特征,只是按照规模的大小将其划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两类的话,就会发现,当前我国的创新服务主要流向了大型企业。以融资服务为例,目前国内对企业的新增贷款90%集中在大约10%的优质大型企业,资金向“大企业、大项目、大城市”集中的趋势十分明显。在企业的类型选择上,银行总是以“大”为先。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大企业抗风险能力、技术含量高已成为商业银行的共识。在这种经营理念的驱使下,在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都把上市公司作为贷款营销的首选,因为上市公司大多是中国企业的大哥大、企业集团的最好代表。在经营体制上,实行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而且受到股民的监督;在经营效益上,都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政府高度扶植;在风险防范上,由于企业的规模大、实力强。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基金虽然投入很大,但对申请资格的要求却非常不利于小企业,如要求企业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等等,这些标准对于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是很难达到的。正因为如此,在创新基金的受益者中,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并不多。

2、中小企业有创新的内在动力。那么,将创新服务主要提供给大企业是否合理呢?这要取决于大企业和小企业谁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更大,以及谁更需要创新服务,三螺旋理论、企业群理论和强调网络这种新的产业组织形式的区域创新网络理论都同时强调了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区域竞争力提升中的作用。实际上,三螺旋理论中的大学和区域创新网络理论中的网络都不是区域创新的主体,真正的区域创新主体应是一种知识、技术和人才密集型,并以追究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实体,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大企业在科技成果的转化中虽然起着重要作用,占较大投资,但其在数量上不占优势。随着科技成果日益增多,中小企业对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的作用日益增大。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首先在数量上能容纳大量的科技成果,其次他们对市场的反应比较敏感,对失败也有较强的承受能力。也正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规模经济和资金雄厚的优势,其较弱的自身实力和激励竞争市场才决定了他们必须不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技术创新。并将这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以维持生存和发展。

3、小企业不仅是经济当中的创新主体,也比大企业更需要外部的创新服务。大企业在市场当中已经拥有了一定基础,资金、人员、外部关系以及研发系统都已走上良性循环,外部创新服务对其所起的作用只是锦上添花。小企业的能力缺项则往往非常严重,外部的创新服务对其而言是一种雪中送炭,能否获得创新服务的支持会在很大程度影响着这些企业创新的成败和今后的发展。因此,从创新服务的投向来看,中小型中小企业应当是创新服务的主要对象,我国当前创新服务向大企业倾斜实质是发生了服务对象上的错位。大企业的数量少,创新服务对其的边际贡献低:中小企业的数量多。创新服务的边际贡献大。创新服务向少数优质的大企业倾斜虽然会减少创新服务机构自身的风险,但却降低了创新服务的配置效率,致使大量急需创新服务的中小型中小企业得不到所需的创新服务。

三、中小企业创新服务的内容失效的原因

在调研中还发现,即使选对了服务对象。创新服务体系也不并一定是有效的。创新服务机构向企业提供的可能不是企业当前在创新过程中最需要的创新要素,此时,创新企业虽然获得了创新服务,但这种服务并不会对其创新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也就是供给和需求产生了矛盾,由此产生内容失效。

1、中小企业的需求状况——所需创新服务与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通常意义上,人们往往容易将创新服务理解为向创新企业提供资金、人才等直接服务,资金、人才等投入要素确实能对创新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是在企业发展的所有阶段都能发挥最大的功效。通过调查发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长的不同阶段。企业对创新服务的具体需求是不相同的。种子期是技术创新成果中试、放大和产品化试验阶段。创建期是指在实现技术创新成果产品化以后,商品化的产品进入市场的阶段。在这两阶段,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呈急剧增长趋势。成长期是新产品获得消费者认可后,销售快速增长的时期。在这一阶段,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小,更需要信息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当经历了一段以递增速度发展的快速扩张期后,企业将进入成熟期。这一时期企业工作的中心是对原有产品或原有的生产过程加以改进,开发下一代的新产品或新工序,巩固市场地位以及寻找新的增长机会。由于此时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较好,且也比较容易筹得资金,所以资金对于创新的贡献不大,而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相对来说更能有效地促进创新的进行。

2、创新服务体系的供给状况——机构服务不到位、质量差。在我国当前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的各类机构中,发展最快的是创新基金、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孵化器。创新基金的主要功能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基本挂靠在各级政府的科技部门,服务内容主要集中在为中小企业申报创新基金提供咨询、项目可行性编写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咨询,企业诊断咨询,管理、经营等高层次人才培训,建立综合信息平台等方面。但在实际运行中,多数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其对外宣称的管理咨询、信息以及培训等服务往往都是形同虚设,实质只是政府科技职能的延伸机构。孵化器是推动科技型企业成长的一类重要机构,我国的孵化器数量虽然已居世界第二,但层次较低,主要由高新技术园区的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和海外学子创业园等构成。孵化器的功能定位中虽然包括咨询、人员培训、信息等高端服务,很多孵化器的主要服务却仍然停留在为在孵企业提供廉价的办公场地、解决水电等硬上,行政色彩很浓,高端的软不仅数量少,质量也较低,基本没有能力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创新服务。

3、创新服务体系内容严重失效。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创新服务体系仍然是政府主导型的。服务内容集中在科技型企业发展初期所需的一些硬性创新要素上,如资金、场地等。由于创新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定位趋向于大企业,相当一部分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对这些服务确实存在需求的小企业没有能力获得服务,而大企业通常又都已渡过了种子期和成长期,其从创新服务体系获得的资金、场地等硬性创新服务对其来说可有可无,真正需要的信息、咨询以及管理等能够帮助其扩张和进一步发展的个性化的软性创新服务却无从获得,使得我国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创新服务发生了严重的内容失效。

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服务体系

1、淡化创新服务的政府色彩。政府官员对政绩的关注通常大于对经济绩效的关注,政府机构或挂靠在政府下面的松散型政府部门在充当创新服务的提供者时,必然会倾向风险小的“锦上添花型”战略,而不是风险大的“雪中送炭型”战略,这是导致当前创新服务多流向大企业而不是小企业的主要原因。创新服务的内容失效同样与创新服务体系的政府色彩过浓密切相关,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无法消除的政府失灵,政府机构中的员工通常即没有能力也没有激励去了解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对创新服务的具体需求,专业知识的缺乏决定了他们很难提供企业需要的信息、咨询等高度个性化的创新服务,自然会转向选择简单易行的资金、场地等硬。

第2篇

2.1思想活跃具有创新精神

艺术学生是最敏感和最活跃的大学生,思想比较跳跃,但缺乏深入思考问题的能力。不太关注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参与国内外时事和政治热情度明显偏低;他们高度重视专业技能训练,但热衷于设计、开发和为艺术而献身。在他们感兴趣的问题和事件中,能够表现出超乎常人的能力。有时他们的想法很奇特,在这些特殊的领域有着极具创新的能力,并能保持持之以恒的决心和毅力。

2.2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情感丰富文化基础相对薄弱

艺术类学生认为“艺术是激情”的,体现在他们充满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精神上,他们的好恶感明显比其他专业类的学生们对外界刺激更加的敏感,非常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和影响。他们向往所谓的绝对自由的纪律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有很强的叛逆心理。其具体表现是:随意迟到,早退,旷课,不顾公共卫生、宿舍卫生脏、乱、差,晚上不回来,诸如违反制度的行为在课堂上会不时的发生。弱势文化课基础是艺术类学生常见的问题。

2.3实践活动能力较强,但受社会影响较深

因为艺术类专业的特点,许多艺术学生在高中开始独立生活,寄宿在外学画;参加各大学在全国各地设的考点,单独的完成整个求学的生涯,而且早早的接触社会,所以在实践能力和自我自理能力很强。而大学的艺术类教学中比较偏重实用性,所以要求学生参加更多的社会实践,这也是学生的成功的需要。所以他们进入大学后,显示比任何其他专业大学生有较强的独立意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2艺术类教学管理的特点

相对于其他专业类教学管理模式艺术类的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方向,在教学计划的管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上都应该有一定的原则和严肃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教学计划、大纲及日历的管理在培养目标的指导下,建立了相应的艺术类教学管理模式,供应艺术学生学习和研究。对艺术教师的教学方法和相关设备的设置,对艺术学生学分设置和测试类型的制定,都一一的制定相应的教学教育管理模式,以实现教学安排的合理性。

3.2艺术类教学管理更加注重原则性与灵动性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因为艺术教育相对注重个性和情感交流的发展,因此,在保证教学管理不变原则的前提下,灵活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测试,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通过公开课的学习,课堂教学演示和教学监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多种方式,以提高艺术类教学的质量,创新艺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3.3艺术类教学管理更加注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艺术类的教学过程中通过多年的摸索,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越来越被重视,越来越多的技能和越来越多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的衍生;理论结合实际的教学管理模式、课堂理论教学、实践基地,教学与实践项目的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更适合艺术的教学管理系统。为了培养高质量的人才艺术类综合院校的实践教学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同时是一个重要的手段用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如何完善艺术类教学体系

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任何教育模式中都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专业艺术类教学中起着非常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而提高艺术实践教学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首先通过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实践教学工作开始,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也能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教学热情,即创造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也营造了竞争环境。其次社会企业也可以从实践教学的基础上以教代练从而选择出具有专业能力的艺术人才;从长远来看也加强了学校和企业在同行业中的自身竞争力和知名度。艺术类课程的设置及教学质量的评估都有其特殊性。因此监控教学和评估机制的质量的评价尤为重要,根据实际要求应做出相应调整已达到最终效果。在制定教学评价时应充分考虑到美术教学多样性的特殊方面,在评估设定参数的同时应该有一个对应的参考标准。评价教师课堂教学的质量,不只是通过学校教学和讲座为首的核查人员实现教学质量检查,在这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受到督导和学校领导实行教学质量检查,并通过系部内部讨论和交流、师生之间详细和全面的讨论来综合教学质量的情况,实现一种全方位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因为大多数艺术课程都是以考查课的形式存在,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指导为辅,所以在课程的设置上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要做到有理有据,给学生公平的教学环境也给老师提供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第3篇

养殖动物的健康管理,主要指通过对影响饲养动物健康的所有因素进行系统的分析,然后采取合理的措施来消灭或者减少这些影响动物健康的因素,从而达到保持动物健康的目的,进而就减少了疫病的发生概率。动物健康管理的出发点是基于对动物发病原因的思考,动物是否发病归结为动物本身抵抗力(动物健康程度)和病原之间斗争的结果。生物安全体系就要双管齐下,在对病原进行控制和消灭的同时,加强动物的健康管理才是生物安全体系的根本。要做好养殖动物的健康管理需要关注四个要素(以家禽为例说明):建立家禽的健康标准、设定家禽健康评估体系、完善家禽的检测体系和落实健康管理方案。

1家禽的健康标准

作为一名合格的养殖场管理者,必须要了解本公司/本场所饲养的家禽的健康状况,也只有了解了家禽的健康状况,才能为下一步的生产经营做出正确的决策。设立家禽的健康标准需要关注四方面内容:家禽外观评价标准、家禽的运动指标、家禽的生产指标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前三项健康标准来源于养殖现场的观察和数据统计,可以比较直观的反应家禽的健康状况。健康的家禽外观标准,包含了家禽精神状态、体型、眼睛、鼻冠喙、羽毛、翅、等内容;家禽的运动指标包含了家禽的动作姿势、呼吸、吃料、喝水等内容;家禽的生产指标包含了死淘率、产蛋率、受精率、周增重等内容。不健康的家禽会在这些评价指标区别于健康的家禽,这种差别就会第一时间给养殖场管理者足够的信息,帮助其了解家禽所处的健康状态。

2家禽的健康评估体系

建立了健康标准,就可以根据健康标准设立一套可行的健康评估体系,利用评估体系作为工具,对饲养的家禽进行定期的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可把家禽分为健康、亚健康和发病三种状态,不同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家禽健康评估需要注意三点:定期评估、全面评估和及时记录分析。家禽在不同的周龄、不同的季节和不同的时间段都有特定的表现,健康评估体系要和这些特定表现相对应,评估结果才会更加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例如对呼吸道的评估就要夜晚熄灯后进行。3家禽健康检测体系健康的家禽,有其外在的健康标准,同时也有一些内在的健康标准。这些内在的健康标准,就需要我们借助化验室检测体系进行评估,主要包含免疫抗体水平的高低、区域内流行毒株抗体水平高低、家禽的带菌或者带毒情况、免疫抑制病等几个方面评估,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对肠道微生物检测、分离菌株耐药性检测、脏器的病理学变化等进行检测分析,更加系统的、全面的了解家禽的健康状况。

3健康管理方案

健康评估是健康管理的基础,健康管理方案是落实家禽健康的方法和手段。主要针对在家禽健康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主要解决方案包括:应激管理方案、营养方案、净化方案、免疫方案、消毒方案、治疗方案等。健康管理方案最核心的内容是应激因素管理方案,因为应激是导致家禽出现健康问题的最主要因素。其中温度的骤然变化、湿度的变化、大风大雾天气、转群、免疫、不良的饲料和水等因素都会对家禽造成应激,从而降低家禽的抵抗力。通过健康管理消除或者减少这些因素对家禽的影响,提升家禽的健康状况。健康评估方案是解决“早发现”的问题,而健康管理方案就是“早处理”的问题,这也是生物安全理念的核心点。家禽健康管理如何在养殖场落实到位,是生物安全体系的关键点。因为只有落地的生物安全措施,才是真正有效的生物安全措施!首先要对养殖场兽医职能进行重新认识,养殖场兽医已经完成了从治疗兽医到预防兽医转变,兽医的关注点从关注疾病诊断、治疗扩展到关注消毒、隔离等生物安全要素。要实现养殖场的健康管理,还需要养殖场兽医从预防兽医发展到生产(管理)兽医,关注点扩展到动物健康和影响动物健康的因素上。所以养殖场的兽医不但要懂看病,更要懂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其次家禽的健康管理需要养殖场全员参与,非单一部门可以完成的。健康管理要落地,就需要全员参与,特别是一线员工的参与,因为天天和家禽在一起的员工,才真正的了解家禽的健康状况。家禽健康管理是生物安全体系最核心的环节,做好了家禽健康管理就能有效的解决家禽的疫病问题,增加养殖效益。

作者:沈志勇 单位: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

第4篇

论文摘要作物生长冗余指任意层次生命系统偏离人类获得最大利益功能的定态扩展行为,对农作物生产效益的提高显然是不利的。对作物某些器官存在生长冗余的原因,有不同的解释,一个表现是各器官发育数量的不平衡性,另一个表现就是地上地下比例的不协调性。作物上根系的冗余是相当突出的,反映根系冗余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根冠比,许多农艺措施都对根冠比有着显著影响。综述了光合、营养和其他主要因子对作物根冠比的影响,探讨生长冗余的分析方法。

20世纪90年代,植物生长冗余理论体系逐渐形成。盛承发[31]根据自己的有关研究,从植物生存与进化的角度对这一普遍现象的本质进行了理论探索,提出“生长冗余”(gro-wthtediousness)概念。从生命角度分析,作物生长冗余与生物体的存续原则是一致的。但是任意层次生命系统偏离人类获得最大利益功能的定态扩展行为,对农作物生产效益的提高显然是不利的,这种偏差就是生长冗余。这一定义不仅适应于个体,也适应于种群、群落等高级层次的生命系统。

对作物某些器官存在生长冗余的原因,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解释[8,14],多数研究者认为生长冗余是作物对过去波动环境的适应,因此减少生长冗余是高产栽培的必要措施之一。果树进行整形修剪,许多作物的摘心、打顶、抹梢、去分蘖等都是在减少冗余。矮杆作物、短枝型果树品种等高产的主要原因也与生长冗余小、经济系数高有关。果树栽培中选用矮化砧木可以早果高产,而矮化砧木根量明显小于乔化砧木[3]。适当限制根系生长,会减少生长冗余,实现作物高产。限根后植株总花芽数、花芽密度、花序数量增加[8]。桃树限根后可提早结果,但坐果率相近;苹果限根后坐果率增加。多数研究表明,果实生长速率、大小、质量、品质不受限根影响[42],但番茄限根后果实总数、鲜样质量、干样质量和最终产量降低;南瓜的产量降低,但不论总产量是否下降,限根后植株的生产效率(单位横截面积产量)和果实效率(单位树冠体积的果实数)明显提高。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在限根后上升,果实颜色改善。

生长冗余从个体角度分析,一个表现是各器官发育数量的不平衡性,另一个表现就是地上地下比例的不协调性。作物上根系的冗余是相当突出的。束怀瑞早就指出,苹果25%的根系可以满足75%的地上部需求。据估算,500kg/hm2的根量对于小麦水分吸收来说已经足够,但通常根系生物量达到了2~3t/hm2,有1.5~2.5t/hm2的巨大冗余;每制造1g根系干物质所需的同化物是制造1g地上部干物质所需的2倍,而且单位生物量的根系呼吸速率远远大于地上部,由此可见根系冗余的巨大浪费。

反映根系冗余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根冠比。根冠比是在环境因素作用下,经过作物体内许多基因变化过程及自我适应、自我调节后最终表现出的综合指标。许多农艺措施都对根冠比有着显著影响。

1光照与光合对根冠比的影响

光是影响植物生长的重要因子之一。适度的光照,可以有效地减少根系生长冗余,促进地上部的发育。过强的光或过弱的光,都可能导致地上、地下的不平衡发育。Justine[6]在温室中对葡萄进行3周的遮荫处理,发现根系干重受影响最多,根冠比明显下降。Kirk在Pawpaw上的研究结果与此相似[8]。孔祥文[24]对红松在不同光照条件下的生长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表明根冠比在弱光下相对较大。吴能表[32]采用人工模拟不同生境的光照条件,探讨光强因子对少花桂生长及精油含量的影响,随生境相对光照强度的减弱根冠比呈现降低的趋势。

2水分对根冠比的影响

作为吸收水分的主要器官,植物根系更为直接地感应土壤的干旱。在干旱胁迫下,一方面作物光合能力降低,同化物供应不足成为影响作物生长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根系生物量相对增加,降低同化物在地上部分的分配比例。根系生物量变化主要与胁迫程度和供试作物基因型有关。陈晓远[9]研究水分胁迫后复水提高了根系的相对生长率,李鲁华[18]、管秀娟[11]用盆栽对冬小麦不同生育阶段进行不同程度水分试验,确认根系不如冠部对干旱敏感,导致根冠比增大。另外,随生育期的推移,干旱对根冠比的影响减小。刘洪升等[21]、刘来华[19]和赵爱芬等[14]在春小麦上也得出了相似结论。

唯一例外的是肖春旺[33]选择毛乌素沙地优势灌木油篙为对象,人为控制4种施水水平,奇怪的是不同施水量对幼苗的根冠比没有显著影响(P>0.05)。这可能是植物特殊的基因型所致。

3矿质营养对根冠比的影响

3.1氮素营养对根冠比的影响

王满莲等[28]在对紫茎泽兰和飞机草生物量对氮营养响应的研究中发现,紫茎泽兰和飞机草2种入侵植物对氮营养变化表现出很高的可塑性,随供氮量的增加,2种植物的根冠比、根生物量比降低,叶生物量比、叶面积比和叶根比升高。

徐加林等[34]研究了4种氮素形态配比对生菜(品种为“弘农”和“绿领”)生长、品质和叶片保护酶活性的影响。根冠比随着氨态氮比例的增加而上升;不同氮素形态配比处理对地上部生长的影响在定植10d后才表现出显著差异。改变不同氮素形态配比对生菜地上部的生长发育影响更大。谭翠英[25]在不同肥料配比对莱阳沙参产量和参根生长影响的研究中指出,氮肥用量较大的配比,根冠比减少明显,用量达到900kg/hm2时,较对照降低13.6%,氮肥用量(225kg/hm2)的配比,再配合施用磷钾肥,可使根冠比提高11.4%。磷钾肥对莱阳沙参根冠比无明显影响。

王强盛等[30]以武香粳9号和武运粳7号为材料,研究了不同施氮量(0g/m2、10g/m2、20g/m2和40g/m2)对水稻旱育秋苗移栽期形态特征和生理特性的影响。随施氮量增多,秧苗根长和根冠比逐渐降低。在鳄梨上的研究结果正好相反,根系对氮素的生长反应不如枝条敏感,低氮水平下,地上部长得更好,说明不同作物之间的反应是不一致的[7]。

3.2锌、铁营养对根冠比的影响

汪洪[26]选择砂壤和黏壤2种质地不同的土壤进行盆栽试验,研究不同土壤水分条件下施锌对玉米生长和锌吸收的影响。缺锌条件下玉米根冠比、根叶比和根茎比趋向增大。增施锌后,根和茎锌浓度增加幅度较大,叶片增加幅度较小,施锌和水分胁迫对根和茎锌浓度的交互作用极显著。植物缺铁时的形态反映和缺锌时基本一致[4]。

3.3硼营养对根冠比的影响

焦晓燕[15]利用水培,以绿豆为材料,研究不同供硼水平对绿豆植株形态和叶片生长特征的影响。结果表明,缺硼对根的影响较对冠的影响更大,表现在缺硼导致冠根比增大,与适量供硼比较,过量供硼也影响绿豆的生长,但对冠根比没有影响,表明过量供硼对根和冠具有相同的抑制作用,硼中毒导致叶片脱落。

第5篇

[关键词]企业年金(Enterpriseannuity);养老保险(Endowmentinsurance);小补充(Minorsupplement);大补充(Majorsupplement)

一、引言

我国在1991年就提出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2000年12月,国务院在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将“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还很不发达。我国的企业年金可以分为行业企业年金、地方企业年金和工会、保险公司举办的企业年金。(1)行业企业年金。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电力、石油、邮电、铁道、交通、民航等11个行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行业统筹”,开始探索建立行业性企业年金计划。到2000年底,11个行业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达到4185家,参加职工396万人(占11个行业全部职工数量的39%)。当年年金收入56.3亿元,累计节余141.9亿元。(2)地方企业年金。2000年,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地方企业11832户,参加人数164.6万人,当年基金收入20.1亿元,累计节余42.6亿元。(3)工会系统在各地开展的职工互助养老保险。人数大致在200多万人,基金规模没有确切的统计。(4)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养老保险。因涉及商业秘密,具体的投保人数和基金总量目前还难以掌握。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初步判断,全国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仅在800万人左右,积累基金在200亿元左右,大约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5%.

为什么企业年金的发展如此缓慢?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中国现阶段正处于一个特别重要且意义特殊的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适应市场经济和时展的要求,在理论上争论纷纷,从价值目标体系的确立到制度的安排及具体的操作都缺乏明确的指向。

二、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方向的认识基点

基本养老保险的改革方向不仅涉及到经济学的问题,更大程度上涉及到政治哲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对市场初次分配的结果进行纠正的重要工具,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所以,在此我们先离开经济科学来探讨政治哲学:政府对经济不平等应该做些什么?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教授将社会公正理论归纳为三派,即功利主义、自由至上主义和罗尔斯的正义理论。

功利主义是19世纪以来最有影响力的社会公正理论,其代表人物为边沁、马歇尔和庇古等人,传统的福利经济学和公共政策经济学很长时间内是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功利主义原则依赖于效用,评价社会公正的标准是社会中个人福利总和的大小。在一个体现社会公正的社会中,其效用总和为最大,而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中,其效用总和明显低于应该达到的水平。

自由至上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诺齐克和哈耶克等人,他们认为财产权等各项权利具有绝对优先的地位,人们行使这些权利而享有的“权益”不能因后果而被否定,不管后果多么糟糕。所谓社会公正不过是幻想而已,作为社会评判标准的唯一有价值的东西是法治所定义的正义。

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认为,在设计公共政策时,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提高社会中最差的人的福利。通过富人的收入转移给穷人,社会增进了最不幸者的福利,但是最大化标准并不会导致一个完全平等的社会。如果政府努力使收入平等化了,人们就没有勤奋工作的动机,社会总收入将大大减少,而且最不幸的人的状况更为恶化。

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区分了基本的政治权力公平和经济方面对待差异的原则,对建立起社会价值体系的基点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近十几年来,中国经济改革在取得令世界惊叹的持续高增长率的同时,也迅速走过了从全世界人均收入最为平均的国家到贫富差距超过中等水平国家的里程。十几年来,全国城镇的贫困人口急剧扩大,一种估计约有3000万人,贫困面达到城镇人口总数的8%;另一种估计为1500~1800万人左右。就基尼系数而言,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1995年我国居民总体的基尼系数达到0.388,而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的测算,1994年我国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434,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411,居民总体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45.另据国家统计局收入分配课题组对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情况进行的调查分析,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已经非常接近、甚至超越国际警戒标准,超过高收入国家90年代0.338的平均水平(见下表),与经济发达程度相似(人均GDP1000美元左右)的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也明显偏高。如果考虑现有调查样本中有些城镇特高收入户不在统计范围,则我国的基尼系数可能会更高。

尽管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不同部门计算的基尼系数结果差别较大,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我国基尼系数总体呈升高趋势,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收入差距扩大化问题确实已到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阶段。

因此,根据正义理论,我国可建立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把资金集中用于解决社会贫困阶层的问题,努力使那部分对于社会风险抵御能力不强的群体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项目计划得到支持而不致落入社会底层。这种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中国国情的最明显特征是人口众多且快速老龄化。据统计资料,1999年2月,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比重达到10.3%,正式进入老年型社会。老年人口快速老化和高龄化,是中国老年型社会的突出特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统计和预测,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比重从7%上升到14%所经历的时间,法国115年,瑞典85年,美国66年,英国45年,日本30年,而我国大约只要25年。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人均国民收入较高水平情况下出现的,而我国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时期要解决比发达国家还严重的老龄化问题,这就使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承受严重的财务压力。

中国国情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部分国有企业破产、倒闭,企业所属的部分退休职工得不到养老保障;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要求尽快把长期只适用于国有单位和部分集体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

中国国情的第三个重要特征是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由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家庭结构向四二一倒金字塔结构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迫切需要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问题和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并为加快城市化进程创造条件。[NextPage]

三、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目标替代率为60%,但实际替代率高达80%,存在福利水平过高的现象,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达工资收入的24%,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降低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也限制了企业年金发展的空间。如果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我国要发展的补充养老保险在现阶段只能是“小补充”。

(二)统筹帐户没有达到社会共济互助和收入再分配的目的。在覆盖面上,首先,一些弱势群体被排斥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如一部分倒闭企业的退休职工、农民等。其次,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造成“五个差别”:(1)离休和退休之间的待遇差别;(2)在机关退休和在企业退休以及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之间的待遇差别;(3)先退休和后退休之间的待遇差别;(4)在效益好的企业退休和在效益差的企业退休之间的待遇差别;(5)在行业企业退休和在地方企业退休之间的待遇差别。

(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因统帐一体造成“统账”不分,个人帐户空帐,事实上,不仅个人账户是空的,而且养老保险计划当年的收入也是人不敷出。如1997年的赤字约为70亿元,1998年为53亿元。现行制度能否保证退休者收入的充足性不确定,能否抵御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四)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责任不明,管理事权不分,社会化管理程度不高,社会统筹“条块分割”等,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劳动力流动困难,养老基金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从而不仅影响社会公平的实现,也阻碍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五)在劳动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现行统帐结合模式要么难以推进,要么成本高昂。照现有模式,今后25年基金缺口累计达1.8万亿左右,平均每年有700亿,如果将补缺口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要拿出5%的财政收入补缺口。

四、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构及企业年金的定位

有鉴于此,笔者主张在现有基础上,将统帐结合中社会统筹部分与个人帐户部分分解,并发展成为普惠式国民年金与企业年金。

在这种制度架构中,普惠式的国民年金覆盖所有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劳动者均以国税为基础,就像英国、丹麦和最近阿根廷的公共福利,不论收入多少,职工均获得基本的保障。其目标是某一贫困线上的最低生活标准,显著地体现出国家责任和社会公平属性,最终目标是发展成为全民化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应在逐步扩大其覆盖面的同时降低其保障水平,保障水平降低后的空间由企业年金来加以弥补。

企业年金因为主要是雇主与劳动者分担缴费责任,从而主要面向所有正规就业劳动者,但不排斥非正规就业劳动者参加,它以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强制征缴养老保险费为基础,采取个人帐户式的完全积累财务机制,体现雇主责任与劳动者个人责任的结合。

但是所设计的企业年金不仅指现行的第二层次的企业自愿补充养老保险,还包含现行的第一层次的个人帐户,即将第一层次中的个人帐户分离出来,并入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理由如下:

1.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模式中第一层次的个人帐户和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在性质上存在一些类似的特征:(1)都具有强烈的私人所有的属性,都要求建立个人帐户;(2)都是实行基金积累制;(3)都具有保值增殖的强烈要求;(4)在国际养老保险体系中都居于第二层面。

2.合并之后有以下优点:(1)能减轻政府的责任。原基本养老保险层次养老保险替代率过高,政府作为直接责任人承担了较高的责任,并且制度运作成本较高,政府过多地介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中出现了“政府失灵”现象。而通过引进某种自主选择的机制鼓励人们从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险中逐步退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让人们逐步运用市场机制而不是依靠政府去获取养老保障,这样既可以大大减轻政府的责任和负担,又可逐步转变养老保险机制。(2)降低整个社会的管理成本。原来的两套体系两套班子,现在可由一套人马运作,可减少运作的成本,政府也可退出养老保险基金的部分管理领域,主要从事监管工作。(3)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作为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不仅通过多元化的投资运作实现自身的保值增值,而且由于其资金的特殊性,决定了资本市场需要开发出更多的适合于其进行投资的产品,提供特殊的投资服务业务。这就必然要引起资本市场自身结构的变化和调整,这样资本市场就在满足企业年金投资需要的过程中促进了自身的完善和发展。所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可将现在个人帐户分离出来,并入企业年金,与国际模式接轨。根据现有政策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从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按照个人缴费工资的11%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他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平均替代率为25%左右,个人帐户的替代率为35%左右。在此基础上,个人帐户加上原有企业年金方案设计方案中替代率20%左右,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的替代率达到55%的水平,从“小补充”变成“大补充”,成为养老保险制度三个层次中的主体部分。

具体操作方案可参考英国养老保险解约制度。英国养老保险第一层次由两部分组成:全民养老金计划和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在20世纪80~90年代期间,英国保守党政府希望紧缩国家养老保障支出的负担,鼓励个人与企业退出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改革方案设计了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保留在合约内”(contract-in),雇主和雇员要承担缴纳全额国家保险费的义务,有权享受1975年开始实行的国家收入关联年金。第二个选择是“雇主提供年金制度”。一个“被批准”的雇主提供的企业年金可以获得“解约”的权利,即不再享受国家收入关联年金。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保证他所提供的“最低保障年金”至少与国家收入关联年金相同。对此,政府将给出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在缴费、基金的增值和企业年金的给付等方面享有一定的减税政策。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也可遵循这一思路,给企业和职工提供选择权:保留原归属政府管理、政府承担责任的个人帐户或退出第一层次的个人帐户、建立企业年金。当然政府也应限定解约条件和给予解约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这仅仅是一个设想,这个设想的实现有赖于:(1)企业年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完善有关企业年金计划的法律法规、管理体制、财税政策,并加强政府监管,防范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基金破产的风险,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行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将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在人们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年金才可能由“小补充”过渡到“大补充”。(3)解决第一层次的个人帐户空帐问题,才能为企业和职工行使解约权,变第一层次的个人帐户为第二层次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创造条件。

主要参考文献:

[1]崔少敏,文武等。补充养老保险原理、运营与管理[M].北京: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3.4.

第6篇

1.1全面预算考评体系的基本原则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应该具有一定的原则性,预算考评工作当然也不例外,通常来说,预算考评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战略性原则、可控性原则、预警性原则、分级考评原则、公开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指标选取针对性原则、时效性原则、激励性原则。

1.2全面预算考评体系的工具

平衡计分卡是一种以企业整体战略目标为根本出发点,为实现长期良性发展的综合业绩评价方法。这种方法从四个不同的维度建立起了考核框架。其中:财务维度是最重要的组成内容,通过财务数据可以直接反应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也可以直观的体现,财务维度衡量指标通常包括营业收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资产收益率等;客户维度反映出企业要想实现长远的发展,必须提高产品质量及客户满意度,客户维度的核心指标包括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内部业务流程的考核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此维度考核指标包括设备利用率、产品返工率、新品开发率、废品率等;学习与成长维度要求企业全员持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考虑的是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学习与成长维度考核指标包括员工流失率、员工满意度、员工技能培训次数等。

1.3全面预算考评体系流程

预算考核评价的整个流程可以概括为:成立预算考评专门机构——明确预算考评对象——收集考评所需相关资料——执行考评——分析执行与预计差异原因,形成预算分析报告——计算得出各责任中心和责任人的考评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实施奖罚。

2目前预算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2.1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预算考评机构,整体考核氛围也较差

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考评机构来保证预算考评工作的顺利实施,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没有设置专门考评机构的企业还有很多,相关工作多是由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完成,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此外,企业内部没有一个严肃的预算考评氛围,企业员工对预算考评也不敏感,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企业管理层不重视,部分企业管理层将精力放在了预算的编制、执行上,严重忽视了预算考评环节,管理层的忽视必将使预算考评失去严肃性;第二,沟通不到位,部分企业的预算考评工作不透明,执行中也缺乏对员工意见反馈的分析,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缺乏有效的沟通,这严重损害了员工对预算考评的配合度;第三,考评者缺乏相关技能,企业不注重对考评者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这使考评制度制定、考核指标设置都存在很大问题,考核结果很难令人信服。

2.2考评对象类型划分不合理,责任不能落实到人

部分企业存在考评对象类型划分不合理的情况,例如:某企业将预算考评对象划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费用中心、投资中心等几个类型,并将销售部门划分为利润中心。但对销售部门了解后发现,该部门虽然被划分为利润中心,实际上却仅能对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进行把控,产品的生产成本却由生产部门把控的,可见将该部门作为利润中心考核会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考评责任不能落实到人,有些企业仅仅把考评的重点放在经理及部门负责人身上,对基层员工却缺乏有效的考评,这样的方式实际上会使考核覆盖面大打折扣,很难调动起全员的积极性。

2.3考评周期过长,不利于考评实施

企业预算通常是以年度为周期来进行编制的,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年度目标分解为季度、月度指标。部分企业仅对年度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周期过长,这会引发一系列问题:首先,考核周期拉的过长使考核者对被考核者的责任完成情况已经变得模糊,最终只好根据主观印象进行评价,这使得考评的有效性丧失;其次,过长的考核周期不利于对预算达成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来不及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导致问题年年积压、年年重复发生;最后,考评周期过长必将使考核人产生“近因效应”,只对近期的事印象深刻,很难全面的对整体业绩进行考评,考评工作因此会失去公平性。

2.4预算差异分析不深入

企业对于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和预算计划目标之间的差异应该进行仔细的分析,发现差异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措施,这样才能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目前,部分企业在预算差异分析环节做的不深入,缺乏对差异原因的深度剖析,管理层对此也要求不高,预算分析报告形式化,预算中明显反映出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无法建立财务预警机制,预算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效果均不佳。

2.5指标设置不全,缺少过程控制

考评指标设置不全面,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首先,缺乏对预算编制质量的考评,预算上交的及时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证,一些部门为了能够轻松的完成预算任务,上报的收入偏低,成本却偏高,预算明显松弛,激励性、鞭策性均难以发挥;其次,缺乏对预算执行过程的考评,这导致企业很多部门在预算编制后就松懈了下去,预算责任人对预算执行缺乏关注度,显然这样的预算管理将流于形式;再次,缺乏对预算调整情况的考评,企业中的一些部门频繁对预算指标进行调整,打乱了原来预算的计划和要求,没有严肃性,预算控制失去了实际意义,不利于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最后,缺乏对预算报告质量的考评,预算报告不能按时提交,预算报告内容错误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使得管理层无法了解企业预算真实的执行情况,不利于准确的制定重大决策;此外,非财务指标的设置不全面,不能完整的反映出企业的战略意图,企业资源优化配置难以实现。

2.6考评激励形式单一

部分企业仅在每年年末对预算考评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形式也主要体现在工资和奖金的浮动上,其他的奖励形式很少,激励的力度也不够,这很难引起被考核人的足够重视。此外,对于一些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单纯的薪金形式奖励难以满足被考核人精神层面的需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薪金奖励也会影响公司的资金流,提高企业的管理成本,奖金奖励的周期性也不会太长,更无法提高员工的归属感。

3预算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建议

3.1设立专门预算机构,创造良好考评氛围

企业上下应努力构建良好的考评氛围:首先,企业管理层应该给予预算考评工作高度重视,设立以企业负责人为考评小组组长并由财务、审计、计划经营、工程部、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等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预算考评小组,树立预算考评的严肃性,向企业全员传递对预算考评工作的态度;其次,考评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来负责制定考评及奖惩办法、召开考评会议、审议预算考核目标、收集考评所需信息、协调考评矛盾等工作;再次,考评人应该注重与被考评人的沟通,悉心听取考评工作中员工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求达到上下一心、全员参与的局面;最后,企业应该定期对考评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形式可以考虑聘请外部管理咨询公司,考评人接受培训后可将所学知识传授给企业员工,并在实践工作中实时给予下级指导。

3.2准确划分考评对象类型,将责任落实到人

合理划分考评对象类型,才能为其制定更科学的考核指标。例如:如果将销售部门作为利润中心,那么就应该考虑到其不能控制产品的生产成本,在考评时要去除生产部门业绩对销售部门的影响;又如:不宜将生产部门简单的划分为成本中心,这容易使生产部门仅仅关注于成本费用的控制,而忽略了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等要素,这也会影响到企业整体的战略目标。企业要将各责任中心的责任进行细化分解,使责任落实在每一名员工身上,避免出现问题相互推诿,阻碍预算管理有效执行,更要避免一部分员工有考核,一部分员工没有考核情况的出现,这样企业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目标一致。

3.3缩短考评周期,实行动态考核

企业可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状况、预算目标动态实现情况,对责任主体实施预算动态考评,对于动态考评结果也相应的给予动态奖惩。这实际上就是在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后均对结果给予评价,对于预算执行偏差做到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正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动态考评也是要有周期的,企业可以考虑实施月度考评、季度考评、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不同的责任主体也可以设置不同的考评周期,避免一些短期行为的出现,从而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利益。

3.4深入分析预算差异

企业应该明确预算分析思路,将预算分析流程化、制度化、标准化,预算分析首先要发现企业整体差异主要原因,然后再顺着这个方向查找具体问题的根源,落实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建议企业在进行预算分析时先给差异设定一个警戒线,这个警戒线可以是预算目标的正负10%,如果偏差在警戒范围之内则说明相关业务可以被预算控制,如果偏差超过了警戒范围则应该及时查找差异原因并寻求解决措施。

3.5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企业要完善指标考评库,引入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指标,加强对预算问题的事前及事中控制,除了对预算结果进行考评外,还要加入对预算各阶段的工作质量考评,从源头上降低预算目标不能实现的风险。例如:企业可设置预算目标准确度、预算报表规范性、预算上报及时性等反映预算编制质量的考核指标;亦可以设置预算执行态度、预算达成效果、执行手续完整程度等反映预算执行过程的考核指标。此外,企业要增加考核指标的维度,不断丰富指标类型,切不可忽视对非财务指标的运用,在财务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客户满意度、学习与成长、内部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指标。

3.6预算考评激励形式多样化

第7篇

关键词:管理培训效果评估关键指标

在人力资源开发领域,最热门的话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培训效果评估。关于“培训效果评估”的概念,雷蒙德·A·诺伊教授认为,就是指“收集培训成果以衡量培训是否有效的过程”;而英国的管理服务委员会(MSC)将其定义为“用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既定目标的过程”。培训是一个由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估组成的系统,如果说前三个环节的开展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的话,培训效果评估却远远落后于培训的脚步。长期以来,企业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后没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大大降低了培训效果,进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而企业不重视效果评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套科学的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体系。

效果评估是对各评估指标的信息综合,评估结果是否客观、准确,首先依赖于被综合的对象——各评估指标的信息是否准确、全面和有代表性,评估指标的选取和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是否合适,直接影响到综合评估的结论。因而,选取什么指标来刻画管理培训的效果,是本文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采取的指标选择方法是文献资料的提炼和专家访谈。

一、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的相关研究综述和指标的初建

(一)关于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的研究

目前,我国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的研究相对较少,多是一些一般培训效果评估的指标研究。如周勇、张燃(2001)提出培训效果评价的几个方面:培训力度,技术适用度,效益增长度。晏秋阳、曹亚克(2002)提出员工培训评估指标分为两大类,硬指标和软指标。王鲁捷、钟磊、孙启霞(2002)认为培训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成本—效益评估指标和顾客满意度指标两大类。陈卫(2006)提出了包含对培训项目的评价、对培训教师的评价……受训者的工作态度总体表现、人力资源绩效指标、运行指标等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熊敏鹏、杨小东(2007)根据Kirkpatrick的四层次评估模型设计了培训效果评估的指标:反应指标(如培训对象的满意度等)、学习指标(如推销知识、辅导技能、选材技巧等)、行为指标、结果指标(如培训成本、组织发展的状况等)。肖娟(2007)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分解为:反应类(对培训感兴趣、培训内容对工作帮助程度等)、学习类(知识学到程度等)、收益类(培训对企业的货币价值贡献率)、战略支持类(人员流动率等)。

但管理培训,由于其培训的特点,效果评估都有不同于一般员工之处,因此,效果评估的指标也有其独特之处。虽然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但还是为我们提供了指标设计的依据。

1.WilliamH.Clegg的观点?譹?訛。美国学者WilliamH.Clegg(1987)对639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显示,被调查者认为的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的重要性排序应该是:工作绩效的改善、学员对培训的反应、学员知识的增长、学员技能的提高、学员态度的改变、企业运作绩效的提升、对课程设置的评价、对课程讲授的评价、对后续课程的需求程度、对培训活动组织情况的评价、企业经理对课程的推荐程度、学员的激励程度、学员的参与程度、培训项目成本等。

2.国内学者的观点。萧鸣政(2004)教授提出评估的指标与内容表现为过程评估与成果评估两个方面。管理开发的过程评估指标包括完善的管理开发规划、相关的配合措施和适当的评估与追踪管理措施。完善的HRD规划包括:确定HRD需求、建立管理开发的客体与对象、课程设计、教育培训技术的选择与确定。相关的配合措施包括:师资的选择、对被开发者的了解、时间场地的安排、管理开发前后的相关措施。适当的评估与追踪管理措施包括:成果导向的评估内容指标、评估规划内容。成果评估指标包括内部成果与外部成果两个方面。内部成果包括:被开发者的意见与满意度、学习成就评估。外部成果包括:被开发者在岗位工作中的变化、对组织整体的影响与效益。

陶祁、王重鸣(2006)在管理培训的背景下,提出了在培训效果评估中可使用适应性绩效作为培训效果的效标的一个重要方面。据此,开发出了包含压力和应急处理、创新解决问题、岗位持续学习、人际和文化适应四个因素,共25个项目的适应性绩效问卷。

曹如玲(2009)提出了培训课程的启发性、培训课程的实用性、学员的课堂参与程度、教师的感染力与课堂气氛、教师讲解的逻辑性与清晰度、学员对相关知识和原理的掌握情况、学员的人际和文化适应能力的提高、团队合作精神的增强、员工满意度的提升、制度执行力的提升等22个评估指标。

(二)基于文献研究的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的初建

在整理总结了大量有关培训效果评估、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培训过程理论、综合性培训模型和层次培训模型为依据,从管理培训的目的、需要出发,结合管理培训的特点,本文预选出符合指标体系构建目的和原则的三大类、七种、29个有代表性的指标,其指标定义、来源和理论基础如表1所示。

二、基于专家访谈的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的完善

结合研究内容,本次访谈目的在于了解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目的、需求,管理人员培训的特点以及他们所关注的培训效果评估指标,并通过访谈对已汇总出的评估指标进行修订,使得评估指标更加具有针对性、操作性。

专家访谈的对象共7人,由三部分组成:(1)企业管理或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2)管理培训领域的培训师和组织者;(3)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这部分对象的数量不必很多,但要求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并对培训评估问题有较深刻的认识或实践经验。

专家访谈主要问题:

(1)能描述一下贵公司的的发展战略吗?如何将该战略应用到管理人员的培训上呢?(2)近年来,企业开展了哪些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能具体描述一下吗?您觉得效果如何?您觉得效果不错或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3)您所了解的企业在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时通常会使用哪些评估指标?您觉得有效吗?(4)我们已总结出了一些评估指标(如上所述),您认为它们是否重要?(5)您认为是否有其他的评估指标需要加入?

访谈结束后,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和评估指标提炼。

最后,汇总访谈结果,结合评估指标筛选原则,对已总结出的指标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具体结果是:增加了“体现管理人员学习特征”的指标“被培训者的课堂参与程度”;将原来的“培训需求与战略”指标细化为“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目标与组织战略目标一致”、“培训计划完善且有针对性”、“培训需求分析有针对性”四项;增加了“培训手段先进性”、“企业员工积极性”、“企业员工流动率”、“企业市场份额”等指标。

三、管理培训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的确立和关键指标的描述

总结上述文献研究和专家访谈的研究结果,本文得出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三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18个四级指标。如表2所示。

(一)培训准备类评估指标——培训需求与战略

在企业实践中,每个企业的情况是不同的,必须根据企业不同的定位来评估培训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制定不同的指标体系。培训的预期效果和培训重点的确定来源于对企业目标的正确认识。培训需求分析是整个培训管理活动的第一个环节,它决定了培训能否瞄准正确的目标,进而影响到能否设计与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因此对培训的有效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本文中培训准备阶段的指标的设计就确定为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需求与战略的联系进行论述。包括: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目标与组织战略相一致、培训计划完善且有针对性、培训需求分析有针对性。

(二)培训过程类评估指标

1.课程内容。管理人员培训课程涉及的内容非常广,因此,课程内容设计得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企业和被培训者的实际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培训的效果。本文中,课程内容类评估指标涵盖了对课程的启发性、实用性和内容的丰富性三个方面的评估,主要通过管理人员自身的学习感受来进行评估。

2.手段和方法。该类评估指标设计为:培训方法的多样性、培训手段的先进性,主要用于评估管理人员开发培训中培训方法能否与内容相符合。如对知识类培训时,可采用讲授法、专题讲座、研讨法;对提高和开发综合性能力的培训时,可采用案例研究法、头脑风暴法、模拟训练法、敏感性训练;对行为调整和心理训练时,可采用角色扮演法、行为模仿法、拓展训练法。同时,还要重视手段的现代化。

3.师资的选择.教师是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引导者。培训教师的组成可以内外结合,既包括高校从事企业管理的学者、从事企业管理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员,也应有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领导者,甚至企业自身的成功的管理人员。教师的感染力、教师的责任心、教师的专业水平等情况都会直接影响管理人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因此这三个指标成为评估师资选择是否恰当的依据。

4.培训的保障。这一类指标用于评估培训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情况,其中,教材与相关资料的准备情况、教学环境与设备情况这两项会对培训效果的迁移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培训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培训组织工作是否到位,则会影响到被培训者、甚至是所在企业对培训的满意度。

5.管理人员的特点.本文提出的培训效果综合评估体系,是基于战略绩效和学的,因此在评估指标设计别设计了“被培训者的课堂参与程度”这一指标,目的在于考察管理人员培训能否遵循成人学习的特点,充分调动成人学习的积极性。

(三)培训结果类评估指标

1.个人学习效果。在效果评估系统中,个人学习效果分为知识的效果和技能效果两种。知识效果指的是通过不断学习和经验的积累获得的智力上的进步;技能的效果指的是管理人员在某一个专业领域中,通过学习和经验获得的产生绩效和最佳效能的行为。由于管理人员的职业角色和素质要求,对管理人员培训效果的评估指标就侧重在是否达到决策能力的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的提高、创新能力的提高、持续学习能力的提高、团队合作能力和精神的提高等。

2.组织绩效效果。组织绩效的提升是几乎所有培训的最终目标,也是企业主最关心的目标,但管理培训对组织绩效方面的影响往往不会那么直接、快速地从这些指标中体现出来。因为管理人员培训的目的是通过个人管理能力的提升,进而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以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所以,本文借助平衡计分卡这一战略管理工具、绩效管理工具,设计了管理人员培训效果评估的组织绩效指标:学习与成长类,内部流程类,客户指标类,财务指标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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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陶祁,王重鸣.管理培训背景下适应性绩效的结构分析[J].心理科学,2006(3)

7.王鲁捷,钟磊,孙启霞.企业培训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培训,2002(12)

8.周勇,张燃.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培训评价模式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01(8)

9.晏秋阳,曹亚克.企业员工培训效果评估模式的探讨[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0(S)

10.陈卫.企业培训的绩效评估[D].硕士论文,2006

第8篇

系统功能分析

1系统的功能要求

1)搜索引擎模块。搜索引擎子系统完成用户所请求的知识查询任务。知识查询的方法目前有很多种:主要关键字搜索、按主题搜索等。2)属性管理模块。属性管理是指用户对内容属性的查询、编辑、整理和存储等工作的总称。属性管理子系统是帮助用户完成属性管理的软件系统。3)内容存储模块。图2展示了员工对内容进行上载、删除和替换的场景。4)安全管理模块。安全管理模块可以分为系统用户管理和访问控制两大部分。图3为用户管理的场景。内容的访问控制是安全子系统的重要功能。访问控制的受控对象的最小粒度设定为内容和内容属性陈述,无论内容内部结构和内容属性陈述内部结构如何复杂,不再作更细的控制。受控对象的限制动作包含:读取、删除、编辑。

2系统非功能性需求

1)先进性。系统所使用的技术应当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目前技术发展的潮流,并能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2)成熟稳定性。系统技术应当非常成熟,具有普遍的使用案例,技术相对稳定,没有重大的安全或者性能异常事件发生。系统应该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即使在高负荷的情况下系统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3)高效性。具有较高的并发处理能力,能够同时处理众多的客户访问,而且系统在进行集中批量处理时也能高效运行,响应时间能够满足今后在一定时期内的业务需要。4)可维护性。系统具有较好的可维护性,能够提供良好的运行日志,提供友好的管理界面,易于扩充和部署。5)开放性。系统应当具有良好的开放性,提供完备的开发接口,系统间的连接采用松偶合接口相连,并采用通用的符合工业标准的技术。6)安全性。考虑到本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接口,系统运行对机房环境有安全性的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到以下因素:机房、主机环境、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的安全;Internet接入服务器的安全;用户身份鉴别和认证的安全;数据保密存储。7)可靠性需求。Internet上无法估量的信息要求系统要具有适宜扩展的灵活结构,系统需要能够满足用户对高可靠性的需求,在提供一致连续服务的同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并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备份恢复。

系统的总体设计

根据典型的三层门户架构思想,同时结合数字化制造企业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一套知识管理系统体系结构。知识管理系统模型框架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Portal展现层、知识服务平台、系统管理平台、元知识库、AtomFeed处理器模块。系统体系结构如图4所示。

1Portal展现层

Portal展现层是知识管理系统展现给用户的界面,用户通过这些界面与知识管理系统进行交互。该模块将由一些Portlet构成,而Portlet的数量和类型将取决于知识服务平台和系统管理平台所具有的服务。在应用层中的每一个服务模块就对应一个Portlet或者多个Portlet所构成的一个组件。Portlet是组成页面的一个个带有自身特定功能的小组件。本文中的企业门户系统中,主要由以下一些Portlet组成,如图5所示。

2知识服务平台

知识服务平台是知识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知识检索服务、知识分类服务、知识上传服务和知识推送服务。其组成模块如图6所示。

3系统管理平台

该平台主要是为管理员提供系统和用户管理的功能。系统管理是指对系统进行的日常的相关维护工作,要实现的功能为:用户管理、单位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角色管理5个模块。其功能结构图如图7所示。

第9篇

摘要:财务管理理论的环境起点论告诉我们:财务是环境的产物,有什么样的理财环境,就会产生与之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知识经济带来了社会环境的巨大变革,必将对财务管理体系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本文侧重探讨知识经济对财务管理微观环境的影响。

财务管理理论体系的构成是以财务管理环境为起点构建起来的,因此,研究知识经济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应从该起点入手。财务管理环境又称理财环境,就是指对财务管理系统有影响作用的一切因素的总和。财务管理环境按其包括的范围,分为宏观财务管理环境和微观财务管理环境。本文重点探讨知识经济对微观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

财务管理的微观环境包括许多内容,如: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市场状况、生产情况等。知识经济对财务管理微观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企业组织结构形式的影响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共享的信息技术网络遍布全球,标准化的财务、劳资信息可以通过计算机实时处理和提供共享,非标准化信息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由人脑决策,这样,以集权为特征的金字塔型分工细密、管理环节复杂、成本高、效率低的纵向层次组织结构,就必将为以分权为特征的管理层次少、结构紧凑、高效率的横向网络型组织结构所取代。以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为例,它给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带来了猛烈的冲击。它打破了传统职能部门依赖于分工与协作完成整个任务的过程,形成了并行工程的思想。在电子商务的构架里,除了市场部与销售部和客户打交道外,其他职能部门也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网络与客户频繁接触。原有各工作单元之间的界限被打破,重新组合成了一个直接为客户服务的工作组。这个组直接与市场接轨,并以市场的最终效果来衡量流程的组织状况。企业间的业务单元不再是封闭似的金字塔式层次结构,而是网络状的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网状结构。这种结构使业务单元广开信息交流渠道,共享信息资源,增加利润,减少摩擦。在电子商务的模式下,企业的经营活动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出现了一种类似于无边界的新型企业———虚拟企业。它打破了企业之间、产业之间、地域之间的一切界限,把现有资源组合成为一种超越时空、利用电子手段传输信息的经营实体。

2.对企业市场环境的影响

(1)市场模式的变化。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电子商务的普遍应用,将促使经济由迂回经济向直接经济过渡,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即由以依靠中间物、分离生产与消费、浪费资源为特征的工业经济向依靠网络,使生产与消费直接见面,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特征的网络经济过渡。其实质就是减少中间费用、库存和流动资金,使生产“直达”消费。如果买卖双方都上了电脑网络,那么在电脑上就可以看样品、谈价格、签合同、付价款。据国际数据公司的调查:利用因特网作为广告媒体,进行网上促销活动,结果是销售额增加10倍,而费用只是传统广告费用的1/10。

(2)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以技术革命为推动力的知识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迅猛发展,另一方面,使广大消费者生活水平提高,并使消费者需求发生如下变化:一是消费者需求趋于个性化。由于知识经济使消费者受教育的程度和文化水平获得普遍的提高,从而促使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行为趋于个性化。同时由于科技与知识的创新转化为大量新产品,消费者面临更多的产品选择,从而为消费者实现消费的个性化提供了可能。二是消费者行为趋于理性化。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消费者文化水平的提高,他们能够借助发达的信息网络,全面、迅速地搜集与购买决策有关的信息,从而为理性决策提供了条件。三是消费者的需求从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向高层次需求转变,即从物质需求向精神需求转变。四是消费者面临更多的产品选择。知识经济促进因特网迅速发展,从而使国外市场冲破地区界限、行为界限和时间界限,购买者可以在任何地区、任何时间通过网络搜寻及选择理想的卖者,销售商之间发生激烈的竞争,从而使购买者能够自由地选择国内外的卖者。

3.对生产环境的影响

(1)产品制造模式和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在知识经济中,产品制造模式转向创制知识密集型即高科技含量的知识产品。知识产品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最有代表性和最具竞争力的产品,知识产品同以前产品的区别在于其价值同制造成本没有必然联系,也不随制造成本上下波动,知识的重复使用使产品生产中的物质消耗在产品价格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产品的价值主要依据产品和服务中所含知识量来决定。据有关资料,二战后产品的科技含量(用产品单位重量的价格表示)每隔10年增加10倍。上个世纪50年代,代表性产品是钢材,每公斤不到1元;70年代,代表性产品是微机,每公斤为1000多元;80年代以来,代表产品首推软件,它的重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科技含量却极高。随之而来的是生产方式的变化:首先,由于可以灵活地生产各种产品的柔性制造系统的出现,原先那种大批量的标准化的刚性生产方式变成了小批量的柔性生产方式,这不仅缩短了从设计到生产的时间,更重要的是能迅速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进行生产或转产,及时满足市场对产品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其次,生产方式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大规模集中型的生产方式向规模适度的、分散的生产方式转变。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个人拥有计算机和计算机进入家庭,使人们能在家里从事和完成原先必须到企业的车间、办公室才能从事和完成的工作。现代信息传输系统把分散在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甚至世界各地的工作者的工作联结为某种生产过程,这种独特的新型的生产方式越来越多地被采用。

(2)减少了企业库存。知识经济时代,并不意味着不再需要传统的物质产品生产,只是知识经济时代有了最有代表性和最具竞争力的知识产品。知识产品的价值依据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量来决定。工业经济时代存货管理的目标是为了保证生产或销售的需要,以及处于价格方面的考虑。知识产品一经企业拥有,其包含的知识就可为企业所用。另外,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电子商务的普及,网上洽谈、网上交易方便而快捷,这就使零仓储(JIT)管理成为可能。例如,IBM个人系统集团从1996年开始应用电子商务高级计划系统。通过该系统,生产商可以准确地依据销售商的需求来生产,这样就提高了库存周转率,使库存总量保持在适当的水平,从而把库存成本降到最低。

(3)缩短了企业生产周期。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提供了快捷的方式。第一,开发者可以利用网络快速地调研市场,了解最新的需求;第二,开发者可以迅速收到产品的市场反馈,随时对开发中的产品再改良;第三,开发者可以利用网络了解到竞争对手的最新情况,从而适当调整自己的产品;第四,企业可以利用高科技的智能化制造技术快速生产出市

第10篇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注释:

[1]转引自周林彬著:《法律经济学论纲——中国经济法律构成和运行的经济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2]刘瑞复著:《经济法学原理(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页。

[3]参见前引[16],卓炯书,《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第16—17页。

[4]参见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26页。

[5]参见乔新生:《法律分类,费力不讨好?》,千龙新闻网

社会·警法速递·法制争鸣,2002-1-6。

[6]参见前引[2],刘瑞复书,《经济法原理(第二版)》,第88—92页。

[7]参见《法律部门的划分》,网址:/lawpart.htm。

[8]参见洪恩在线:《法律硕士复习指南·综合课·法学基础理论辅导》,

[9]参见前引[4],沈宗灵书,《法理学》,第430—432页。

[10]参见前引[4],沈宗灵书,《法理学》,第432—433页。

[11]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12]参见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

[13]前引[12],赵中孚书,《商法总论》,第13页。

[14]转引自前引[12],赵中孚书,《商法总论》,第15页。

[15]参见前引[12],赵中孚书,《商法总论》,第16—17页。

[16]参见范健等主编:《中德商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17]参见前引[11],范健书,《商法》,第11页。

[18]前引[11],范健书,《商法》,第9页。

[19]参见前引[7],《法律部门的划分》。

[20]参见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16页。

[21]参见前引[12],赵中孚书,《商法总论》,第17—19页。

[22]参见魏振瀛主编:《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23]参见曹平:《我国商法法律地位初探》,法律图书馆(网址:law-)·法律论文资料库。

[24]参见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8页;

[25]前引[12],赵中孚书,《商法总论》,第6页。

[26]前引[23],曹平文,《我国商法法律地位初探》。

[27]参见前引[23],曹平文,《我国商法法律地位初探》。

第11篇

我们中国小学语文教改,也不能离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大潮,这种民族复兴潮流,也是四大潮流的有机统一:第一,是改革开放;第二,是经济起飞;第三,是国家统一;第四,是文化复兴。面对这种时代潮流和民族精神,21世纪中国小学语文教改走什么道路?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走“古今中外综合创新,现代化与民族化统一的大道”,创造21世纪中国特色的语文教育教学新体系。

更切近地说,我们要进一步具体探索:怎样通过整体优化教学过程、教学模式、教学结构的途径,达到强化素质教育,自学能力,创新意识的目标。这里一个带根本性、全局性的理论问题是:究竟什么是富于时代精神,中国特色的小学语文教学阅读教学模式?积上下五千年研究探索,我认为文章要做在六个结合上,努力开出民族化与现代化统一的“六朵金花”。

第一,文道结合的素质教育。当前特别应当注意突出小学语文教学,阅读教学与素质教育的三个结合点:一是掌握祖国母语的科学文化素质;二是爱国主义的民族心理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三是善于自学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精神。

第二,情理结合的教学过程。李吉林老师倡导的情境教育,继承发扬了“从孔夫子到叶圣陶”开创的中国语文教育优良民族传统,走出一条情理结合的大道;把生动直观的形象思维与科学抽象的逻辑思维,把审美情感与智力发展,把右脑开发与左脑开发有机地结合。

第三,读写结合的教学结构。在这方面,丁有宽老师创造的读写结合法,作了有益的探索,其基本经验与精神实质就是:把读与写,语言的内化理解活动与外化表达活动,乃至听、说、读、写四种能力结合起来,全面训练,全面发展。

当前,要特别注意做到三个加强:加强朗读的训练;加强听说等口头语言能力的训练;加强听、说、读、写的综合训练。

第四,师生结合的联合主体。中国语文教育的一个优良传统,就是强调师生结合,联合主体,教学相长,共同发展。

在当前形势下一个突出任务,就是摒弃死板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创造启发式的现代化新型教学模式,把主体地位还给学生。

要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要做到三个为主:阅读教学,以读为主:精讲多练,以练为主;教学结合,以学为主。

第五,严活结合的训练方法,西方近现代教育的特点是:“活”字突出,“严”字不足,而中国教育传统的特点是:“严”字当关,“活”字不足。我们今天需要扬长避短,综合创新。

基础知识、基础训练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这是中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这一条在转向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不能丢,不能松。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今天更要努力学习西方教育,世界教育的先进经验,大力加强“活”的这一方面。向哪方面“活”呢?应当重点做到四个加强:加强求异性思维训练;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语言思想中的独立个性发展;加强学全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发展。

第六,苦乐结合的教学境界。在这里,出发点是教师要注意解决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善于以各种乐学方法引导学生,克服少、慢、差、费,争取优质高效;上升点是让学生在学国母语过程中,树立刻苦精神,下苦工夫;归宿点则是让学生升到独立自学,终身学习的乐学境界。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武汉城市圈区域创新体系产业发展空间结构

论文摘要:区域创新体系是一种具有区域特色的多主体、多机制、多空间层次的复杂系统,其空间结构是以产业集群为基本节点的多重空间组织网络。武汉城市圈的创新资源总量丰富,但空间组织路径不畅、网络节点关联松散,降低了区域创新资源的创新绩效。区域创新体系空间构架的参考路径之一是构建基于市场联系的产业集群网络。根据武汉城市圈创新资源的特点及产业基础,提出了构建基于产业发展的武汉城市圈创新体系的基本思路。

0引言

自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C.Freeman)于1987年提出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InnovationSystem)以来,区域创新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研究与建设日益深化。区域创新体系(RIS)建设业已成为(地方)政府推动区域发展的有力政策工具。在相关学术研究方面,我国学者多侧重区域创新体系内涵及其区域构建的理论探讨并注意到产业集群的区域创新意义,国际研究则偏好基于区域创新体系框架的区域和产业创新的实证分析,提出了“空间创新系统的概念。总体上讲,区域创新体系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发展成果丰硕,但从产业创新的视角进行区域创新分析的案例并不多见。本文在此作出尝试,旨在为构筑区域创新体系提供借鉴和启示。

区域创新体系的空间结构是指区域创新节点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及其相互作用路径。区域创新节点是创新资源富积和创新密集的空间域,它具有3个空间层次:以各级城市(城镇)为节点的宏观层次、以各类产业集群为节点的中观层次和以各种创新基地为节点的微观层次。区域作用路径是推动创新节点关联互动的空间通道,存在3种作用方式:以交通、通讯基础i}施等为主体的技术联系,以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等为主体的市场联系,以地缘文化、人脉网络、地域认同等为主体的社会联系。其中,产业集群是创新主体集聚区和创新基地综合体,它们间的市场联系是创新活动的本质联系,产业集群与市场联系架构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所以,发展产业集群、强化市场联系是区域创新体系构架的核心。

1武汉城市圈创新体系的空间特征

1.1区域创新资源的地理格局

创新资源包括科技创新所需的创新资本、创新主体和创新基地等投入要素及其依托的组织与平台,创新资源的空间分布及其组合状况是区域创新体系空间特征的静态反映。武汉城市圈创新资源的总量较为丰富,但空间分布不平衡,武汉市的垄断地位突出(见表1)。在创新资本的构成中,武汉市集中了城市圈科学家工程师的82%、科研仪器设备原值的98%、创新主体的56%和创新基地的99%;国家重点高校、院所和国家级创新基地也儿乎全部布局于此。

武汉城市圈创新资源的地域组织初具形态,但空间集聚方向不明,产业趋同引发无序竞争。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载体的产业空间集聚迅速发展。现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工业开发区63个(包括高新区7个),据此形成的各种产业集群(集聚区)主要呈西北一东南向带状分布,在以武汉市高速外环为中心的地带,在西北沿京广线、东南沿沪蓉线(长江水道)的两侧,集中了圈内产业集群(聚集区)数量的70%(44个),并初步形成了与东湖高新区和武汉经济区的对接态势。

1.2区域创新能力的空间差异

创新能力是一个系统将知识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的功效,通常由知识生产、知识流动和知识运用等要素来衡量41。创新能力的总体状况及其空间差异是区域创新体系空间特征的动态表现。武汉城市圈创新能力的空间差异巨大,

根据表2的内容以及相关调研材料的分析表明,区域创新资源的垄断性集中和产业发展的主导性优势成就了武汉市超强的创新能力和无可争议的区域创新中心地位;周边8市的创新能力普遍较弱,但存在整合和提升的空间。黄石具有一定的综合创新资源和较好的产业创新基础;鄂州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创新环境优越;孝感体现出新兴农业的朝气;潜江蕴含着传统工业的凝重;仙桃的民营经济发达,中小型民营企业活跃;黄冈的社会资本优越,人力资源潜力巨大;咸宁的创新能力具有相对优势;天门的农业资源具有明显特色。因此,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应通过创新空间的互补和创新能力的整合,形成以产业为纽带的城市圈创新网络有机体。

2基于产业发展的武汉城市圈创;新体系的空间架构与组织

2.1区域产业创新体系的空间架构

根据武汉城市圈创新体系的空间特征,基于产业发展的创新网络的空间图式应是一种多层次、循环式、网络状的开放创新系统。整个城市圈可分为3个创新层次:区域层次,以武汉市为创新中心;地方层次,以周围8市为创新中心;区位层次,以周边城镇为创新中心。各级创新中心以地区特色产业为依托、产业集群为载体,形成产业集群创新平台,创新平台再带动产业发展,构筑循环式创新格局;各类创新主体应以产业链为纽带,立足创新平台进行互动和创新,实行不同层次对接发展、相同层次错位发展战略,形成区域创新的网络状结构。创新系统时刻保持与区域外部的动态关联,并积极促成包括跨国公司及其研发部门等创新主体的网络连接

2.2区域产业创新网络的空间组织

区域产业创新体系空间网络的核心是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及其空间关联。因此,区域产业的空间分工是构建和优化区域创新体系空间网络的基础,而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存在多种关联。根据武汉城市圈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的空间格局,区域产业创新网络的空间组织可以选择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作为通道。依托价值链,武汉市主要进行研发、营销和成品组装等高端价值部门的布局,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周边市分别承接相关生产基地的转移,合作发展部门经济。依托创新链,武汉市主要立足自主技术创新,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周边8市分别承接相关技术的扩散,选择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制造业。依托产业链,武汉市主要发展主导产业部门和加工度高的下游产业部;周边市错位发展辅助产业部门和加工度低的上游产业部门。据此确定武汉城市圈各自产业发展与创新的重点领域(见表3),进而形成多种链条纵横交错的城市圈产业地域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