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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调研,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图分类号:F27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4-0087-03
一、高科技新创企业的界定
国际上对高科技企业的认定多从产业视角予以划分,其中认可度较高的是OECD在1991年提出的界定方法,选择研发支出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来衡量某一产业中技术要素的贡献率并以此得出该产业的技术等级(如下表所示)。
一般来说,人们通常把处在高技术产业中的企业称为高科技企业,但这种界定方法仅从产业判断缺乏对企业自身情况的考量,因此各国对高科技企业的界定进行了更为复杂的描述。例如我国除了要求企业的研发产出比以外,还对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人员比例、主营业务范围、高科技产品(服务)收益等六个方面指标设定为高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政府文件予以划定。高科技新创企业是指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企业。由于各个产业的生命周期不同,对新创企业的时间维度和发展阶段界定也存在差异,本文沿用全球创业观察(GEM)报告中的说法,将成立时间在42个月内的高科技企业界定为新创高科企业。
二、高科技新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
高科技新创企业拥有丰厚的技术类无形资产,该类资产通过较长时间消耗有形资产以研发、购买、继承等途径获取并借助法律将其固化为知识产权形式,例如注册专利、版权、商标权等,此时的技术已经拥有与一切有形资产同等效力的排他性财产权利,也因此具备了作为质押融资标的物的基础属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将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在资产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进行专业诊断、定价的基础上,交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参照和制定合适的质押率,以此提供贷款的一种融资业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可以帮助高科技新创企业获取外部资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有助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进而推动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旺盛
高科技企业的初创期需要筹集大量资金用于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在这些技术尚未凝结在产品中并进行量产和销售之前,资金无法回笼再度使用,增加了企业财务压力,当自有资金无力垫付时,企业对外部资金的需求急剧增加。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方式是高科技新创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因此,企业借助知识产权质押获取资金的意愿十分强烈。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给不足
知识产权既是高科技企业未来赋予产品高附加值的核心依托,也是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重要质押物,但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法定性、时效性等特点,增加了价值评估难度,也给资金供给方的相关部门在信息审核、价值评估、法律保护、资金监管等环节提出了更高要求,再加上高科新创企业的资产结构中有形资产比重较小,相比传统的有形资产,知识产权资产变现能力较弱,增加了银行开展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风险。因此,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在融资额度、放款效率方面相比一般质押融资差距明显。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现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供需不平衡加剧了科技类新创企业的融资困境,这也与我国高速增长的知识产权存量和流量极不相称。根据知识产权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15年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279.9万件,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而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仅有931.72亿元,占2015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0.39%,比重虽比2011年的0.21%有所提升,但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效率不高、质押融资业务规模较小的局面没有明显改变,高科技新创企业借助知识产权质押缓解资金压力的外部融资环境亟待改善。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我国起步较晚,除了高科技新创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较弱,还存在很多法律规制、金融监管、参与机制等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的问题,例如2016年6月6日的人民日报披露了浙江、河南两省53家样本企业的调研情况,突出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操作层面的困境。本文根据高科技新创企业的资产结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技术经济特征,将困境背后的主要问题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标的物价值控制难度大
依据担保原理,知识产权的质押是由债务人(产权人)将知识产权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并以此作为担保。不同于有形资产,以专利技术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质押具有客体的无形性,意味着不能像实体财产或传统权利凭证可进行实际意义上的彻底交割,债权人最终占有的只是象征精神财富的诸如专利证书、商标证书等知识产权凭证,而对高科技企业智力层面的例如新技术、新工艺等专业技能至少短期无法完全掌握。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取决于新技术精神折旧速度、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该企业的市值和商誉,这些因素并不完全在债权人(质权人)的控制范围内,因此权益风险较大,对资本回报预期产生影响。
(二)价值评估不确定性强
高科技新创企业对技术更新速度的要求很高,但决定质押物担保能力的是知识产权的质量和存续时间,这就需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具有专业的技术鉴别能力和资产评估能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风控考量,必然加强对标的物的严格审查,参考权威评估机构的报告进而确定贷款比例,通常按照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20%~30%,然而评估方法选择、评估程序设置、技术专家甄别都存在不可避免的差异性,最终得到的知识产权价值也不尽相同,评估风险还是会转移给银行信贷系统。此外,知识产权质押程序的复杂性、时滞性也增加了资本市场交割的不确定性。
(三)科技企业初创期资信能力弱
高科技企业轻资产、重研发,初创期的这些特征更加明显,企业资信力也最弱。以软件新创企业为例,研发团队固定资产配置较少,不受场地限制,市场门槛低,仅需要电脑和一些开发软件就可投入研发,但在新设计的软件程序没有通过测试以及上市推广前,研发人员的开支更多源于企业或团队自有资金。研发成果是计算机软件版权,初创期软件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几乎没有固定资产可以同知识产权一起绑定为质押标的,也没有成熟的软件产品上市和稳定长期的销售合同,资信能力十分有限,降低了成功融资的概率。
(四)知识产权质押实践起步较晚
直到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2016年3月才明确要选择一批城市或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区。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践尚不成熟,主要体现在:缺乏专业化担保机构和融资平台,参与主体较为单一,质押业务多在银行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的相关信息不对称,缺乏针对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信息平台,推高了知识产权融资成本。
(五)知识产权融资的法律规制尚需健全
金融系统的政府规制必要性体现在资本市场配置功能无法自我实现时,虽然担保法界定了财产权质押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操作规范,但对于知识产权这类无形资产的质押实践缺乏针对性,因此指导效果有限,目前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规制仍处在探索阶段。
四、对策建议
目前来看,我国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无论是融资风险还是交易成本都远高于其他传统外源融资模式,但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出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大力改善科技新创企业的融资环境,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新常态下最重要的经济任务和战略部署。本文认为,改善高科技新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环境可从知识产权质押制度建设和知识质押融资机制优化两个层面着手:
(一)加强知识产权质押制度的建设
1.建立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信息报备制度。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构建由知识产权局主导下的知识产权转让及许可情况的登记平台,一方面对出质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有效期限、权利瑕疵等情况进行初步的甄别和判断,为资产评估机构测度知识产权价值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权利各方提供信息查询条件,便于知识产权质押过程的实时监控,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构建出质知识产权保证金制度。降低知识产权质押风险是制度建设的另一重要着力点,以专利技术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是高科技新创企业安身立命的基石,出质的知识产权商业价值可能巨大。因此,出资人应对质押期内所占有的知识产权支付一定保证金(在质押期满时有条件退还),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维护产权人利益,减少侵权行为,降低知识产权运用不当带来的技术泄露风险。
(二)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
1.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第一,标准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操作规范,缩小不同评估机构在同一案件中的因评估方法、测评尺度、评估流程带来的差异区间;第二,严格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查,对资产评估公司的各类业务分别设置准入标准,提升评估机构的公信力;第三,加强对不涉及技术和商业秘密的部分知识产权评估信息的披露,一方面便于社会对评估机构的服务过程比较和监督,另一方面有助于出资方对高科技新创企业质押标的相关信息有更多的了解。
2.强化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参与主体多元化和专业化可以有效降低融资风险,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部门,选择两个以上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测度并在比较的基础上做出客观、专业判断。同时,跟踪该科技企业的运营情况、信贷记录和财务状况。从政府机关的角度,一方面,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倾斜,综合考虑放款对象所属行业、质押标的物的技术含量以及贷款额度对金融机构进行补贴,并在坏账损失发生时予以适度补偿;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包括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在内的第三方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共享收益,分担风险。
参考文献:
[1] 陈媛,王文娟.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困境及应对之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16).
[2] 人民日报调查53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基本上是“传说”[EB/OL].证券时报网,2016-06-06.
[3]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EB/OL].商务部网站,2016-02-11.
[4] 全球创业观察(GEM)中国报告[EB/OL].腾讯教育网,2016-01-28.
[5] 姚树华,张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进的难点与对策建议[J].财经界:学术版,2011,(1).
[6]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变化[EB/OL].高新企业咨询服务网,2016-03-01.
[7] 2015年末银行小微贷款余额超23万亿元[EB/OL].新浪财经,2016-01-15.
关键词:知识产权;动产质押;合作
Abstract:Intellectual property mortgage lending provides a new idea and compatible points for indirect financing of SMEs that have technology and potential,as well as that commercial bank which facing market weakness in lending. But conflicts exist in the enterprises and banks,for the enterprises trea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trade secrets and banks as information that needs. Breakthrough in this dilemma depends on the government’s matchmaking and establishes a basis for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enterprises.
Key Words:intellectual property,chattel mortgage,cooperation
中图分类号:F832.4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0-0038-04
一、引言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巨大金融需求,给广大银行带来了丰富的业务资源,从长远看必然会成为银行争夺的热点之一。但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有效担保不足,难以从银行取得信贷支持,需要付出更高的融资成本。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的知识产权向债权人出质,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并因此获得融资的借贷行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打破了以往实物抵押的贷款方式,是一种创新型的融资模式。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利用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著作权等向银行质押获得贷款,适应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部资源和经营发展的特点,是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融资方式。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双缺口的情况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具有较大创新性和实践意义。
二、知识产权的商业机密与银行的对称信息需求
(一)国内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
从国际贷款担保物权结构变化趋势看,动产担保越来越发达,并且权利担保不断增长,无形财产、未来财产、集合财产作为担保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法律方面的原因,纯粹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不多见,一般将其归于应收账款操作(彭湘杰,2007)。日本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较快的国家,该国通产省专门委托财团法人知识产权研究所考察知识产权担保问题,于1995年10月公布《知识产权担保价值评估方法研究会报告》,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可用来融资的有潜力资产(高石义一,1997)。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始于1996年,当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制订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了法律依据。1996年至2006年9月,全国有682项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权质押登记,质押总额近50亿元人民币。1999年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忻州分行首开专利权质押贷款之先河,为忻州市云中制药厂办理了一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200万元的业务。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阶段。最具代表性的是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资和信担保有限公司等共同推出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融产品――展业通,仅从2006年10月业务开展到次年6月,此项贷款余额已经突破亿元人民币,14家企业获得了贷款。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瓶颈――信息对称性问题
一般来讲,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规模小、期限短,只能作为企业发展的应急资金,难以作为长期发展资金(李希义,2009)。如交行北京分行的“展业通”业务,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高额度1000万元,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且不办理展期。出现这一现象,除配套法律、登记、交易等机制完备性欠缺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信息对称性的高度依赖是决定其进一步开展的关键因素。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其价值受市场、政策等方面的影响较大。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一旦处于质押期的权利由于到期不再发挥作用或者价值明显降低,质权人的利益便会受到影响(王定芳、肖喻昊,2006)。同样,如果一项专利权在质押期间同行业研制出了更为先进的技术,那么该项专利也将变得一文不值。由于知识产权涉及技术专业性强并且存在商业机密问题,资金提供者将付出高昂的信息采集成本及监督成本,并且即使通过事前调查、咨询、分析亦很难取得完备信息。在这一点上借款企业具有绝对信息优势,只有企业自愿披露真实信息,双方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市场上并不存在使企业披露相关真实信息的激励机制。
三、合作基础、危机背景与知识产权质押
(一)积成电子背景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积成电子”)成立于2000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是一家民营性质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是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齐鲁软件园”以及国家软件基地(济南基地)的骨干企业,2002和2003连续两年被信息产业部等国家四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人事部认定的博士后流动分站。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密集型系统和智能电子设备研制等方面工作,是国内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的主要研发单位之一。企业拥有山东大学背景,在职员工400余人,人员素质高,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合理。截至2008年底,企业总资产近4亿元,净资产1.8亿元,全年销售收入近2.6亿元。2009年5月,积成电子以企业的25项软件著作权为质押,获得齐鲁银行共计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贷款。这是山东省第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同时也是全国授信额度最高的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二)双方合作历程
积成电子与齐鲁银行的业务关系始于1999年,在“齐鲁软件园”园区推荐下,积成电子获得齐鲁银行(当时的济南市商业银行)首笔流动资金贷款50万元。2005年1月,贷款追加到500万元;2006年12月贷款规模扩大到1000万元;2008年4月齐鲁银行又为其新增贷款500万元,授信额度最高达到1500万元,由济南市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济南开发区科信担保服务中心提供担保。双方前期的合作依托了开发区政府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遵循了“园区推荐、银行贷款、第三方担保”的工作思路,有效解决了双方信息的对称性问题。
然而随着积成电子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齐鲁银行1500万元的信用额度一直无法取得突破,双方合作出现危机。银行同业竞争加剧,由于齐鲁银行担保贷款保费及反担保问题,高融资成本劣势显现,其他多家银行凭借更优惠的利率定价打入积成电子。当时该公司的贷款总额为8300万元,其他行份额超过了80%,齐鲁银行业务份额被进一步打压。到2008年下半年,事态扩展到积成电子决定归还齐鲁银行贷款,中止双方信贷业务关系。
(三)危机背景下的转折
双方合作的破裂并非由于企业信贷资金需求减少,事实上,进入2008年,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民营高科技中小企业同样遇到资金匮乏问题。2008年上半年,积成电子也因下游客户付款周期较长,资金占用较多,甚至早已研究成熟的产品都不能开发出来。与此同时,齐鲁银行也正在经历一波信贷市场有效需求萎缩、利差空间下降、经营利润减少带来的危机,努力寻找新的贷款增长点,随着该行对高科技类企业专项研究的深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模式框架逐步清晰。齐鲁银行进入高新区企业调研,发现积成电子符合要求,决定把这一非常了解的客户作为试点,尝试开办此项业务。
积成电子先后有35项科技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23项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拥有28个经国家版权局批准的软件著作权。齐鲁银行与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及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取得联系,通过专业评估服务机构对积成电子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最终以25个软件著作权作为质押物,成功以低成本为积成电子融资6500万元,实现了银企双赢。
(四)授信详情
从最大程度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齐鲁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请人的资质、拟质押知识产权的条件等方面做出了四方面的规定:
1. 基本情况。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质押,具体限定为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知识产权须经有评估资质的专门评估机构评估确值,融资额度不超过估值的50%,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双方签订齐鲁银行制式融资合同和质押合同。
2. 申请人资质。对申请人条件做出七方面规定,如所处行业为国家重点鼓励扶持行业;拥有国家部级科学技术成果的相关认定或荣誉称号;经营良好,有较好成长性,达到齐鲁银行内部评级B级以上等。
3. 拟质押知识产权条件。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当前状态有效,无纠纷;须为申请人自有自用;须为申请人核心生产技术,且已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未许可第三方使用。
4. 操作流程。依次为银行进行授信调查;知识产权评估;授信审批;知识产权办理质押登记;发放贷款。
四、案例剖析
济南市电子工业和金融行业在国内并无显著优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同样刚刚起步。积成电子案例实现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上的突破,虽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从双方的合作过程看,其中也有必然性的规律可循。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实现基础
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技术密集的特点,人力资本、创新技术等是企业的核心资源和核心竞争力。这类企业一般固定资产规模较小,可供抵押或担保的实物少,通过有形资产抵押和担保单位提供担保来获得银行贷款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把许多硬件条件不足的中小企业挡在了门外。积成电子与齐鲁银行先期合作的破裂正是出于此原因。
从积成电子方面看,企业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企业”、2008年“中国软件业收入前百强企业”,是有技术、有基础、有潜质、少资金、少担保的典型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从齐鲁银行方面看,银行定位于“服务广大中小企业”,先后推出“银企家园”、“齐鲁金万通”等特色产品,具有丰富的中小企业服务经验。双方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条件。另一角度来说,积成电子因下游客户付款周期长、资金占用多,致使已研究成熟的产品难以开发,企业亟需资金支持,却苦于高融资成本及缺少质押担保实物,资金瓶颈不得突破;而齐鲁银行优质客户资源减少,利润指标面临下滑风险,致力于深入挖掘优质客户和探索新的融资模式。双方均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需求。
(二)市场化的信息沟通机制
齐鲁银行与积成电子既具备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先决条件,又有现实的需求,问题集中在如何使企业真实的资金需求情况为银行所知,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被对方所了解。换句话说,在这场银行主动发起的融资案例中,齐鲁银行如何能甄别风险,选择积成电子开展此项全新业务,并最终确定6500万的授信额度。
供求的衔接在于形成了信息沟通的机制。在此案例中,双方前期的相互了解关系重大,十年的合作为这次的成功奠定了先期基础。这种沟通机制在积成电子案例中最初表现在政府提供的银企平台之上。双方最初合作由齐鲁软件园园区推介,并且贷款一直由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直到科信担保公司改制。尽管双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最终合作契约的达成已经脱离了政府背景,成为完全市场化的行为,但平台先期奠定的信息基础和银企长效合作机制意义重大。
最初开发区管委会搭建银企融资平台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中表现为信息不对称问题。之所以政府平台背景下积成电子与齐鲁银行原先的合作破裂,在于开发区管委会推行了一种“园区推荐、银行贷款、第三方担保”方式,虽然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的资金来源问题,但由于必须由第三方担保的固有缺陷,提高了融资成本,并成为企业扩大融资的绊脚绳。积成电子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无须第三方担保,修正了原有的融资模式,实现了政府到市场的回归。这其中,政府平台起到了过桥作用,协助银企信息对接,将其他问题留给市场。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控制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低融资成本优势在于不需要实物形态的抵押质押品,无疑是缺乏固定资产和资本积累,但却掌握先进技术拥有优质人力资源的中小企业的首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框架内含的风险保障因素就在于这些质押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最大的资本,一旦失去,企业将无以为继,这也就成了企业还款的最大激励因素。
因此可以发现,信息对称性在其中的重要地位。银行首先要确定质押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技术,是攸关企业存亡的关键;其次,这些产权和技术能够转化为生产能力,给企业带来利润和还款来源;再次,这些产权在一定时期内不会被企业自身和其他企业所超越或突破,即质押知识产权,既不会对企业失去价值,又不会使企业失去价值。在积成电子案例中,齐鲁银行采取风险控制部门提前介入的方式,加之之前的相互了解来确定风险,但完善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实际并未形成;单一家银行或企业无法克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系统性风险。
五、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解决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价值不易确定的问题
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对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价值的评估随意性较强,难以准确衡量知识产权质押时的真实内在价值;更难以确定质权实现时的价值。加之评估执业主体对行政机关依附性较强,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操作规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质押评估的质量。
(二)质押担保登记问题
我国的抵押担保登记分散在15个部门进行。其中,动产抵押担保登记部门最为混乱,共有9个。权证、金融票据等一般不进行担保登记,应收账款没有登记机关。登记机关不统一或没有登记机关,可能出现物权的重复抵押担保或者因不能登记而无法进行抵押担保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因此使集合财产担保缺乏基础。
(三)产权交易市场尚未成形的问题
产权交易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可以保证知识产权能得以顺利转让、许可和变现,也是该项权利质押能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欠缺已成为制约银行开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不完善,知识产权的处置变现过程变得复杂,风险不能快速转移或分散,将形成贷款的处置风险,直接导致信贷资产质量的快速恶化。
参考文献:
[1]彭湘杰.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理论发展、实践与借鉴[J].中国金融,2007,(5).
[2][日]高石义一,监修.知的所有权担保[M].银行研修社,1997.
关键词:浦东 科技型企业 创新 融资模式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融资难”一直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探索实施政府主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对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其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上海浦东新区解放思想、率先研究、大胆创新,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路线,始终高度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重视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通过科技与金融工作的结合促进区域融资环境的改善。通过政府设置专项资金,有效引导和带动银行资金,将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链条紧密有机链接起来,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不再难。
一、浦东探索创新企业融资模式的有效措施。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早在2006年年底,浦东新区积极响应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拿出6000万元财政资金,设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专项资金,在全国率先落实和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工作。以企业可质押的知识产权为质押物,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为进一步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模式,以市场化手段做大质押融资规模,浦东新区探索推出以银行自行开展质押融资为主的操作模式,率先走出了一条市场化的道路。据悉,浦东新区政府将对浦发银行的质押贷款按照总额给予2%的风险补贴,用于弥补其开展该项业务的风险缺口。另外,银行放贷额度每满5个亿,新区政府还将给予1%的奖励。上海市科委也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浦东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是一家注册在浦东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智能卡、RFID电子标签生产已形成了相当大的规模。公司拥有一批专注于无线射频技术的专业研发人员,通过多年的专业化、高水准技术创新,共获得十六项专利和十四项软件著作权,是国家金卡工程骨干企业。2011年至2012年,公司为配合国家金融磁条卡向金融IC卡的迁移(EMV),实施了金融IC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集中投入3000多万元。由于短期内资金投入量集中,暂时出现了资金缺口。上海中卡得到了一向重视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浦发银行川沙支行的大力支持,该行以企业专利权作质押,及时给予了300万元的授信额度,解决了中卡资金周转问题。
(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为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促进浦东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浦东新区于2006年10月率先在全国设立首支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和以往风险投资不同,新区政府引导基金不直接投资和运作,而是通过与优选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合作来进行项目的投资,或与合作伙伴共同投资,或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出资人进行投资。上海浦东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浦东科投负责寻找创投基金合作伙伴,商业化运作,以及标书的国际性规范制作、创投基金的尽职调查、协议谈判等。打破了原先由政府直接出资扶持科技型企业的模式。通过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和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聚焦浦东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引导基金”通过以产业机构调整为契机,从产业链的完善出发,既引导设立专业化的股权投资基金,也有针对性的支持产业链上的重点企业,同时也将加大支持种子期企业的力度,设立种子基金。
(三)科技“小巨人”信用贷
2011年,上海市科委联手上海浦发银行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出“科技小巨人信用贷”。这是上海积极尝试将科技与金融结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创新服务,合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为实现上海转型发展增添新动力的重要举措。
“科技小巨人信用贷”这一产品体现了前瞻性、适用性与可持续性的特点。贷款金额为小巨人企业最高1000万元、培育企业最高500万元,增量贷款匹配其真实流动资金需求;无抵押无担保,适合科技型企业可抵押物少的特点;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并且手续简单,很多企业从接洽到拿到资金,只用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真正手续操作只花了一周。为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减少贷款风险,“科技小巨人信用贷”采用政府评价体系与银行信用评级信息互换的模式,旨在将政府信用评价信息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浦东作为上海改革创新的“排头兵”,积极争取,先行先试,通过“科技小巨人信用贷”进一步给辖区内资金周转困难企业“雪中送炭”。
另外,浦东新区还有扶持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性基金,如天使基金、创新基金、贷款贴息基金、融资平台贷款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等。这些融资政策和基金构成了一张企业融资保障网。
二、浦东创新企业融资模式的借鉴作用和启示
(一)政府充分发挥了引导作用
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综合运用配套改革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对成长期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债权投资,放大政府对创业投资机构的导向效应和对企业发展的支持效应,针对科技企业需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推出一系列的科技金融政策创新服务品种,切实缓解企业的融资困难,提高了企业的信誉,大大增强了企业对政府的归属感,很多受益企业得到快速发展。
(二)商业银行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融合
在上海浦东,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信贷投放体系大胆进行了体制创新和业务创新。通过建立政府部门、各类投资基金、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体系, 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科技企业的融资环境
由于企业信用缺失的存在,商业银行不敢轻易放贷。建议通过强制性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真实完整的数据,定期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把企业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引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收集、市场调查、资信评级的中介机构,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商业银行工作效率。引入担保机构,以转移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充分利用财政、税收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深化银政合作。创新风险分担、补偿、担保补贴等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科技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扩大服务规模。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区”建设,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试点知识产权直接质押贷款,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实物资产等组合方式贷款试点,形成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特色的债权融资模式。探索发展科技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和推广科技保险产品。积极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作用,完善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融资担保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
上海浦东新区通过政府、商业银行、科技企业的共同努力,已经探索建立起了以政策法律保障、信用担保扶持、信贷制度完善以及配套服务支撑等为主要内容的融资支持体系,切实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当前我国不少地方也在积极探索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科技型企业的融资环境将得到更大的改善,科技型企业融资将不再难。
参考文献:
[1]浦府.2012〕50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2年3月15日
[2]浦发银行上海分行.浦发科技金融模式创新之“小巨人信用贷”产品[J]公司财务,2012(01)
[3]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上海浦东科技金融工作调研报告[J]广东科技,2009(11)
[4]浦东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浦东时报,2013年1月11日
对市场关注的全球首部3D武侠动作电影《龙门飞甲》及《抓猴》、《不再让你孤单》、《大话射雕前传》、《十月围城》五部影视剧,北京银行均提供了灵活而又紧密贴合电影拍摄进程的“打包”支持。
2011年末,《龙门飞甲》上映,首周票房达1.4亿。
脚步
《龙门飞甲》项目早已不是北京银行文化金融的初始之举。事实上,北京银行从2006年起就已经开始进入文化金融领域。截至2011年末,北京银行已累计审批通过文化创意企业贷款300亿元,1900余笔,支持700余家中小文化企业获得发展。
北京银行历经五年发展,分阶段逐步打造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化金融品牌。第一阶段:深入市场,调研行业。2006年北京银行向北京市委市政府递交《构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课题,开启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探索。第二阶段:抓住机遇,政银合作。2007年11月,北京银行率先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文化创意企业贷款提供50亿元专项授信额度。第三阶段:敢为人先,创新模式。2008年,国内首次以版权质押方式为华谊兄弟提供1亿元版权质押打包贷款。第四阶段:不断深化,产品推广。北京银行成为唯一一家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银行,建立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融资服务平台,更好地满足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金融服务需求。第五阶段:细分行业、辐射全国。将北京地区的成功经验复制推广到天津、上海、深圳、杭州、长沙、南京等地。
创新
北京银行在为文创企业提供贷款时也面临文创企业固定资产少、缺少有效担保质押物的特点。面对这样的问题,北京银行在真正了解文创企业文化、运作模式及行业特色的基础上,通过丰富产品内涵,创新担保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等途径解决企业“轻资产”问题。
首先是产品上的创新。北京银行于2007年创新推出“创意贷”文化创意金融产品,并不断丰富产品内容。将“创意贷”细分为9大类文化创意行业和文化创意集聚区10项子产品,涵盖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结算、外汇、网银、理财、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的“文化金融”特色产品包。2010年,北京银行又成功主承销国内首支文化创意题材集合票据――“石景山区文化创意中小企业2010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开辟了文化企业融资新渠道。
其次是贷款担保方式的创新。北京银行突破传统有型资产抵押的约束,创新以版权质押作为核心质物,通过对版权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形成了特有的版权价值认定和量化体系。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北京银行与专业评估公司合作,对企业自有知识产权进行全面评估。此外,北京银行还接受应收账款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法人无限连带责任、中小企业联保以及有形资产抵质押等担保方式,并对优质的文化创意企业推行信用贷款。同时,还推出了适合不同行业领域文创企业的专属产品,如适用于拥有未来版权、商标权、自有其他知识产权企业的“智权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及适用于网络与计算机服务类企业的“软件贷”等。
最后是服务团队的创新。北京银行在总行和分行层面设立了文化创意产品经理和风险经理团队,并着力培育了一批文化创意融资特色行和资深客户经理团队,成立了宣武门、朝外、八里庄、北辰路四家文化创意专营支行。
成绩
在北京银行“文化金融”特色金融服务的支持下,成就了众多优秀的文化作品,在不同领域促进了众多文化创意企业实现了快速成长。影视制作方面,北京银行2000万元支持宫廷穿越大戏《步步惊心》,同时还支持了像《第一书记》、《永不磨灭的番号》等一系列优秀影视作品。在北京银行的支持下,博纳影业、光线传媒、华录百纳等众多影视企业完成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完美蜕变。目前,北京银行贷款支持已建立了制作―发行―终端的完整金融支持链条。文艺演出方面,北京银行向北京北奥集团提供10亿元授信,支持其演出、会展、体育赛事推广等领域的商务活动,并对演艺协会副会长理事单位优先提供融资支持。文化旅游方面,为凯撒国际旅行社提供了2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其商标权评估价值约2700万元。动漫网游方面,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为青青树动漫科技公司提供了250万元动漫研发贷款,用于支持其动漫《魁拔》的制作。出版发行方面,以《郎咸平说》等8项著作权和应收账款质押方式为上海极视传播提供了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网络视听方面,为乐视网提供5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其支付购买版权、服务器及日常经营费用等。
一、实施商标战略,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培育推荐工作。
加大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工作力度,加强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形成商标品牌集群,以现代中药加工业、白酒酿造业、机械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重点,各县、区要制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培育计划,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辖区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对企业申报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按程序规定上报,并积极做好帮扶指导工作。
二、进一步扎实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
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力度,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作为考核金融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的引导和信息服务,努力探索商标质权融资新渠道,引导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向县(市区)延伸,每个县、区局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不少于1件,贷款总额力争达到1000万元,市局定期通报各县、区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进展情况。
三、大力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大力推进区域性品牌建设,以产业特色明显、集中程度较高的县(区)、乡(镇)为主体,以产业集中区为重点,结合当地特色实际,建设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推动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品牌化发展。各县、区建立商标品牌基地不少于1个。
四、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积极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重要抓手,加强农业及涉农产业商标品牌集群和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根据农产品特色,各县、区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少于1件(以受理通知书为准)。
五、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
2011年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量较2010年增长20%以上,支持我市大型骨干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建设,加快其商品和服务向海外市场拓展。加快建立商标海外注册和维权机制,积极指导帮扶我市外向型企业海外注册和国际注册,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
六、强化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组织“商标品牌江淮行”大型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少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商标宣传力度。
支持省商标协会继续办好《商标》内刊,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商标品牌江淮行”大型宣传活动。会同当地商务局、国资局等部门组织一次出口企业、国有企业等大型企业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研讨活动。
七、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涉外案件和大要案查处。市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采取统一行动。
八、继续抓紧抓实“一所多标”工作,大力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进一步加强实施商标战略基础。
按照省局2011年我市1100件的商标注册指导任务,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利用几年来“一所一标”和“一所多标”的成功经验,有成效的挖掘当地的企业申报注册商标,利用商标品牌做大做强,按照要求对各辖区的商标申请要分解到位,省局工作会议结束后具体分解情况单独下发文件。
九、加强对商标组织和人的行政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商标管理办法》,开展规范商标组织调研活动,建立商标组织和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切实遏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防止商标机构成为恶意注册商标的通道,保障委托人及商标组织的合法权益,适时开展全市诚信商标组织评选活动。
关键词:科技;金融;经济发展;人才
当前我国逐渐进入经济转型时期,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转型的实质,而产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科技创新的驱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能够为国家资本的优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可靠的基础,并促进先进科技与实体产业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实现经济转型,推进国家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1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的创新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形势下,各地区政府加大了对技术创新的关注力度,建立健全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营造优良的政策环境,并通过政府资金导向作用来引导技术、资本以及人才等重要因素逐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科技与金融的融合能够最大程度上为企业争取资金投入,进而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优良的融资环境,更好的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换的资金需求,在推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积极加强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型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并强化科技创新,加强资金管理,促进现代化的投融资价值链的形成,确保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积极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科技融资体系,促进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切实推进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2 搭建优良服务平台,将科技与金融有机融合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当积极创建优质的科技型企业服务平台,为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提供可靠的平台。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设立科学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立科技金融谷以及成立科技支行等都是可行的服务平台,便于对政府有关科技结合金融的支持性和鼓励性政策进行宣传,并且能够及时开展金融结构域科技型企业的专项对接活动,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科技结合金融过程中的难题,为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融资服务桥梁,促进科技及金融信息的有效传递,保证实体经济与企业债券融资以及股改上市等融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真正意义上推进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3 丰富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就宏观层面来看,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能够深入挖掘科技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促进科技创新的顺利实现。在此种情况下,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应当立足于科技金融的服务方向进行系统化分析,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现有科技资源,以此为主要依据积极探索出一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形式,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为科技创新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在此基础上,应当积极加大科技金融结合创新的粒度,结合科技型企业的资产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并开发出具有示范性的科技金融产品,并构建一条完善的业务链条,促进投贷联盟、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及产业链融资等产品的实现,切实提高组合性产品、集合类产品以及新兴类产品的服务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强化科技型企业的专业化融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与此同时,积极借助多方资源、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金融指出和服务。
4 做好风险控制工作,促进科技金融深层次融合
在科技与金融的融合过程中,风险控制是制约融合效率的一项重要因素,针对此问题,各地区纷纷开展积极探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解决风险控制难的问题,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层次融合。
4.1 建设信用体系
信用是科技与金融之间的一道看不见的墙,极易对科技融合金融的效果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各地区明确指出在科技与金融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应当积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时展需求,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改革,提升企业整体信用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4.2 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估系统
坚持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并鼓励企业对自身进行评估和披露,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依法面向社会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营造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的良好信用环境。同时,在信贷评审中引入科技专家参与评估与调研,有效降低科技贷款的风险。
4.3 不断拓展科技成果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
如与银行、保险等开展战略合作,创新金融产品,成立科技金融战略联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对担保机构专利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担保或有损失的补偿,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实现无形资产的“有形化”;培育组建融资再担保公司,提升融资担保功能,引导融资性担保行业走向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增强行业融资担保能力,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比如科技金融新模式“科技之星”贷款业务,有效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有效抵质押物担保的难题,帮助众多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市场推广,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稳健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信用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帮助有技术、有市场,但缺乏资金、缺乏有效担保的企业加快成长;针对具有先进技术、获得有关专项基金拨款的科技型企业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基金宝贷款业务,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科技附加值较高,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创新研发专利权质押授信业务等。
5 强化服务,推进科技型企业成长
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短、频、快”,对时间、效率、服务的要求较高。服务部门应打造过硬的营销队伍和专业化的审批团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通融资绿色通道,从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到实现放贷,承诺限日完成,帮助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把握商机,切实将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到实处。要创造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尽可能为各科技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发展提出了各种建议和帮助。
结束语
总而言之,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通过二者协调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进一步推进经济发展。在此种情况下,应当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积极以科技创新拉动金融创新,逐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推进产业发展,最大程度上激活科技资源的潜在价值,提高科技生产力水平,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立民,张玲霞,田生虎,陈参军,王永强,牛玉凤.陕西省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研究[J].西部金融,2016(3).
[2]李丹.建行中关村分行:科技金融助推“双创”[J].中国金融家,2016(4).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我国动漫游戏产业快速发展,一大批优秀的动漫游戏产品和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北京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推动行业内信用评估体系的成立,带动产权交易,完善市场服务,同时提升动漫游戏企业的品牌培育与维护意识,北京动漫游戏产业协会、北京银行、北京产权交易所与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IP”)计划联合举办首届“北京动漫游戏IP品牌榜”(以下简称“品牌榜”)。
此次活动将由品牌榜组委会组织评选,对动漫游戏产业品牌的生产创新、市场拓展、用户数据、金融管理、信用评价、行业影响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集中展示,评定结果将为其在国内外市场合作、产权交易、银行信用评估、IP产权保护等提供有力参考依据。同时为北京的动漫游戏产业建立一个良好的交易、评估、维权平台,为品牌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同时加深社会公众对动漫游戏IP的了解,培育品牌信任度,助力首都动漫游戏产业建设。
二、项目概况
活动名称:首届“北京动漫游戏IP品牌榜”
活动时间:2021年4月-10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北京动漫游戏产业协会
北京银行北京分行
北京产权交易所
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花生动画
四、主要内容
(一)评选对象
由北京企业自主设计制作的动漫游戏IP品牌,市场影响力较大、无知识产权纠纷的著作、商标、专利等。本次活动初评形成30家品牌入围榜单,复评最终榜单为10家品牌。
(二)评审委员会
1. 专家评审委员会
由主办单位牵头组建,来自北京动漫游戏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多个权威部门及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
2. 媒体评审委员会
由主办单位牵头组建,来自权威媒体负责人、资深编辑记者等组成媒体评审委员会,以社会影响等方面对品牌进行评价。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通知——填报申请表——提交材料——初评——复评——公布结果
官方网站:北京动漫游戏产业协会bagia.org.cn
北京产权交易所 cbex.com.cn/
(四)工作流程
1. 筹备阶段(3月底)
确定品牌榜范围、组织架构等事项,并与相关单位、媒体等沟通。起草征集公告、申报表等相关文件,确定评审体系。
2. 启动征集(4月初)
运用网上平台与媒体宣传,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同时启动报名渠道和定向邀请工作,邀请行业内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品牌参选。
3. 北交所投融资服务对接(5月启动)
有投融资需求的公司,可以主动联系报名负责人,可针对公司IP的净值进行免费评估,并有北交所专人对接合适的投融资人。(此条适用于所有报名企业)
4. 会议审定(7月底)
对所有申报资料整理分类,并进行初步筛选,专家评审委员会所有评委独立评判后集中汇总,最终形成30家品牌入围榜单。
在入围榜单基础上,综合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媒体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路演综合排序确定最终榜单(10家)。同时开始筹备品牌榜活动。
5. 榜单(10月初)
在品牌榜单确定后,在“动漫北京”开幕式上进行仪式,并在各大媒体广泛宣传。
6.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对接(8月启动)
对30家品牌入围榜单和10家最终榜单企业逐一深入调研,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诊断、知识产权规划布局、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等服务。
五、宣传推广
(一)建立官方媒体矩阵
建立官方媒体矩阵,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大平台建立官方账号,同步、更新活动信息。
(二)全媒体运营
与各大权威、专业媒体合作,包括电视、广播、平面、网络、新媒体、视频平台等多个媒体平台活动消息,进行广泛传播,提高社会影响力、扩大活动宣传度。
(三)宣传计划
1. 初步预热。官方媒体平台活动通知,召开新闻会,并联合各大媒体活动消息。
2. 兴趣提升。新一轮稿件,更新活动进展,提升公众兴趣。
3. 榜单揭晓。公布品牌榜,激发活动热度。
4. 口碑提升。活动结束后的跟进报道,提升活动知名度,为下一次活动预热。
市场监管局6月份重点工作
1.推进质量与知识产权工作。结合调研座谈会征集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后形成《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审议稿》,并向市政府报送请示,争取6月底完成规划编制。5月底至6月初召开长三角区域冶金行业质量提升试点建设推进会,会议成立工作秘书处,冶金行业质量提升专家库、技术机构,召开冶金行业质量提升论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助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
2.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开展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雳剑2021”专项行动。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等类违法行为。
3.中高考食安保障。监督保障考点学校的食品安全,中高考前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评估;对食品货源渠道、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过程和环境进行监管;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考点学校落实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现场食品快速监测工作;对可疑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控制措施,负责考点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确保六月中高考顺利进行。
4.强化食品安全检查与通报。根据市政府安排择机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上旬宣传周活动方案,6月第三周按计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5月下旬制定6月我市食品抽检计划,6月上中旬实施抽检,6月底汇总抽检结果。6月初对新承检机构抽检人员组织考试。
5.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社会普遍关注、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收费进行检查。
6.修改完善《关于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草案。书面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就《关于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取非公立医疗机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
7.推进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紧密协调保税区、经开区等涉及今年改造市场的镇(区)以及金茂公司,全力推进13家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力争第二季度全面开工。
8.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全市电梯应急救援管理系统工作。持续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根据永钢、沙钢、港华提交的压力管道检验计划,每周跟踪检验机构和企业的工作推进情况,实时了解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确保压力管道检验工作能够按计划完成。督促全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无纸化维保业务,进一步提高我市电梯无纸化维保覆盖率。
9.张家港市医疗器械产业服务站挂牌。预计6月份,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检查分局张家港市医疗器械产业服务站挂牌。
企业融资难是个老话题,尤其对中小企业来说。一直以来,这一问题似乎无解,造成抱怨连连,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但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调研来看,近年来,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其实得到了加强,资金环境也日益宽松。那么,这个难题的难点到底在哪儿?
不要仅仅抱怨环境
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显然是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不畅的不可推卸的原因。
中小企业74%的贷款来自银行这个渠道,过于集中、过于狭窄,直接融资没有得到有效释放;而债券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等,门槛相对高。这并非因为相关标准在制定之初就高,而是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提高了很多倍。这使那些运转良好、成长很快的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实际上得不到融资的机会。
但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自身习惯也有待调整。
大多数中小企业都不太注重积累信用,很多中小企业习惯于现金交易,习惯于用个人账户替代公司账户进行交易。交易的不完整,对申请信贷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现在很多银行已经意识到,除了考核企业的担保能力、抵押能力之外,实际上还要考虑其收入能力、负担财务成本的能力。如果中小企业的这些能力不能从现金流上体现出来,银行是根本无法知晓的。
信息不畅不可忽视
与此同时,信息不畅也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原因之一。
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浦东已经连续迎来了两场重量级的中小企业融资峰会。8月底至9月中旬,“上海金融业服务中小企业洽谈会”和“上海银行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先后在浦东召开,而作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汇聚地的浦东,更是利用峰会期间推出了一系列的中小企业融资解决方案。
年初还在金融危机的风暴中奄奄一息的浦东中小企业,目前正重新焕发出生机。
中小企业融资难难在何方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浦东的一个大问题。据年初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的一份调查报告反映:要有效解决新区7万家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至少需要100亿元。其中,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问题需60亿元,企业改制上市需40亿元。
那么,浦东中小企业融资难究竟难在何方?据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的有关调查显示,缺乏融资抵押物、缺乏银企沟通平台、对新区有关资助政策缺乏了解等均是影响浦东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原因。“就我们了解,新区中小企业贷款难主要原因仍然是缺乏质押物,难以取信银行。”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主任李家伟表示。据调查,中小高科技企业是新区的融资难大户。
而在不久前举行的“上海银行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上,700多家中小企业通过现场和网络的模式与银行进行了沟通。据事后统计,超过两成的问题集中在如何帮助企业在缺乏固定资产抵押的情况下获得银行贷款。而企业对贷款的需求额度方面,则主要集中在100万元以下,以及500万至1000万元两个档次。
对此,今年以来,浦东连续推出多项政策,至今已累计为新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逾60亿元。
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
“作为企业来说,我们最希望的是政府推出的创新融资方式能真正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做,能从多个渠道发力解决。”德明通讯(上海)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陈承平表示。在陈承平看来,浦东创造的张江小额贷款公司等创新模式正迎合了中小企业的真正需求。
“新区制定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都是建立在多次的实地调研基础上的,因而从内容上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需求。目前新区已经初步形成包括贷款、担保、租赁,乃至上市融资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新区金融办表示。据介绍,依托浦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阵地的资源优势,新区构建的这套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囊括了银行、政府机构、政策性担保公司、证券、期货,乃至风险投资等多类机构。“我们的设想是,让浦东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都能享受到金融创新的扶植。”
这其中,既有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这样的政府机构进行总的协调,并提供“浦东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专项资金”等政策性资金扶持,也有各类职司各异的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比如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张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企业融资担保,新区3家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提供小额贷款,浦东科技金融公司可以为高科技型企业提供委托贷款。”上述人士介绍,此外还有诸如期货公司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材料铜等的原材料套期保值,PE、证券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中小企业债券承销等服务,乃至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等部分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租赁业务。
多方联手打造金融创新
为解决新区中小企业融资单个企业量小、涉及企业面广、银行操作程序繁琐等难题,浦东正利用先行先试的优势,不断推出金融创新产品。作为全国最早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区域,浦东至今已为59家企业提供了累计7840万元的贷款担保。今年,浦东新区中小企业推进服务中心还与工行浦东开发区支行联手探索,为上海晓舟船舶配件有限公司以订单质押的形式放贷1200万元。
这些做法得到了有关监管部门的肯定。日前,浦东新区政府和上海银监局正式签署《关于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的备忘录》,双方将联手在张江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
据悉,该《备忘录》主要包含5方面内容,涉及上海银监局为相关科技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支持,以及浦东新区政府利用新区资源推动相关体系建设和产品创新。通过双方合作,将共同支持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支持营造有利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的环境;支持试点区域的银行机构准入和业务创新;支持银行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模式;支持建立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
“上海银监局这次是给了相当大的操作空间。”有知情人士表示。根据《备忘录》,未来上海银监局不但会优先审批银行在张江高科技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更重要的是,还将加速张江创新的科技金融产品的审批流程。
“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各银行设在张江的支行的相关权力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充,将获得更大的转授权,并建立专门的风险定价和管理机制。”相关人士解释,所谓转授权,即分行授予支行一定的经营权限,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了报批层次,提高了放贷速度。而建立专门的风险定价和管理机制,等于就是支行在信贷坏账核销方面有了更大权力。“从某种方面说,张江支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拥有只有总行直属的中小企业信贷中心才能拥有的权限。”
而为了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品种的开发进度,上海银监局还将牵头组织科技专家,为科技金融新业务审批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还将指导各银行张江分行设立科技专业经理和专家审贷团队。
作为该试点的基础,浦东则将在科技型企业融资最关键的贷款风险补偿和信用互保领域进行突破。浦东将积极探索在张江园区内设立专门的科技担保公司,并将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模式,率先在张江园区建设区域性科技型企业信用体系,以真正在张江园区内实现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融资。同时还将与各金融机构共同开发诸如知识产权质押、企业信用担保质押、融资租赁等为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的融资新模式。
而有消息称,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基金、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和现代服务产业投资基金三项方案也正在积极研究之中。
打造平台沟通银政企
平时缺乏与银行的互动,关键时刻无门可入,这是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难题。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大力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级,如数据显示,8月沪上中小企业贷款当月增加110亿元,当月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23%。而众多银行更是纷纷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少数如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甚至还建立起了直属总行的中小企业信贷中心。但是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却往往在与银行的接触中不得其法,而丧失了本来可以获得的融资机会。
对于这一现象,沪上某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负责人表示,由于之前银行很少做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手边客户积累较少,作为新成立的专门负责中小企业融资部门,他们也是迫切需要开发新客户。但很多中小企业平时很少与银行有融资业务,在银行间的信用度较低,再加上缺乏有效沟通,银行虽然有专门的放贷指标,也不敢对这些企业放贷。这位负责人希望,能借助当地政府对企业的熟识,在政府帮助下积累一批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
“对企业来说,政府搭建的融资服务平台最大的好处是能通过平台接触到更多的银行与担保公司,引导企业进入整个融资系统。”上海天隆五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天明同样对此深有感慨。
刚刚完成1.46亿元第四轮融资的熊磊,谈起五年前到处找钱的窘迫往事仍觉得历历在目。
一次,他与安徽某知名地产公司老板谈投资,这位老板指着窗外的楼盘问:“这片地我投下去,3个月就有30%的回报;投你的项目,什么时候能盈利?”
“十年,或许更长。”投资自然没了下文。
如今,熊磊创立的思路迪精准医疗集团(3DMed)已有14家投资机构云集。面对投资者,熊磊也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下,熊磊的经历正在成千上万的创客身上重演,处于萌芽阶段的创新项目无比渴望资本的浇灌,而其轻资产、高风险、盈利周期较长等特征却又难以获得资本垂青。
跟随“发现双创之星”活动,《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走访安徽、山东、江苏、上海、浙江五省市,通过与60多名创业者交流了解到,尽管国家和各省区市都了一系列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和文件,但融资难、融资贵艰冰仍难撬动,而不少地方的破冰之举尚需经受时间的考验。
融资困境
“尽管公司进入的是炙手可热的可穿戴设备领域,也拥有10多项专利技术,但由于轻资产运行、初创阶段没有漂亮的流水,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
在杭州的梦想小镇,维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赵晖把创业遇到的现实难题抛给了浙江省银监局的负责人。
赵晖的情况并非个例。已经举行的7场“发现双创之星”活动现场,创客们在与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交流时,反映最多的难题便是融资困境,而银行贷款难更是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
不少专家建议初创企业绕过银行、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
但在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刚看来,股权融资如果放在产业并购或者拓展研发实力上是有价值的,但放在扩建产能上,逻辑就不对了。
“订单很成熟的时候,买设备扩建生产线,我很清楚资金何时能被收回。而股权融资后原有团队的股权不断被稀释,管理权可能被分割,某种程度上这对企业是伤害。还是要通过银行。”王刚直言。
其实,鼓励银行贷款的政策体系可以说相当全面。早在2009年,银监会就与科技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货支持的指导意见》,分别从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及补贴奖励政策确定、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构建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各地随后也出台了实施意见。
这些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过22万亿元,5年间增长了2倍,惠及1151万户小微企业。
但在创新创业浪潮迭起、新增企业以每天万户的速度出现的当下,这些政策落地的效率显然还不够。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副巡视员韦向群表示,小微企业之所以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主要是“三缺”:缺经营信息、缺与银行信贷机构合作的经历、缺抵押资产。
融资担保机制是增加小微企业信用、保障贷款偿还的一种选择。但现实情况是,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比较小,到2014年底能提供的担保贷款余额只有1.28万亿元,加上担保机构本身实力有限、风险承担机制未建立,这一机制很难发挥作用。
缺固定资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往往都不缺知识产权,不少地区都在探索针对这类无形资产的质押融资贷款设计。例如,浙江省正在推广小微企业商标权、股权、排污权、应收账款、仓单、保单等各类权利质押融资。
但由于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产权专业性强、价值评估难、变现能力较弱、贷款风险大等因素,金融部门在开展这类业务时往往顾虑重重。
破冰尝试
为了突破初创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从国家到地方都在行动。
一方面,通过设立各类创投引导基金,发行科技创新券,对创新创业企业直接或间接给予资金扶持。
今年,国家层面继推出总规模400亿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后,还将通过中央财政出资150亿元建立总规模600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和工商总局等部委正在抓紧研究基金的架构和资金使用方案。”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副巡视员陈滨表示。
地方也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创业创新。例如,据合肥市市长张庆军介绍,2012~2014年政府已经投入超过100亿元支持企业创新。杭州市在创业引导基金中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基金。江苏省则设立了包括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型企业创新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省城乡创业引导基金等门类齐全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
“创新券”的做法也被广泛推广。所谓“创新券”,是政府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而设计的一种事前发放、事后兑现的低门槛普惠性“有价证券”,即企业购买技术成果、科技服务和添置先进研发设备,均可凭券兑换现金补助。
例如,上海首批科技创新券规模高达1亿元,将发放给1000家企业及创新团队;江苏扬州近期向首批307家中小微企业发放了总额5000万元的“创新券”。
另一方面,政府牵头,引入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贷款向科技型企业倾斜。在具体落实上,江浙等地探索出了不少经验。
比如,江苏省科技金融重点支持初创企业的第一笔融资、第一次贷款和第一次保险。江苏省和部分地市已与南京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等合作开发出“苏科贷”、“宁科贷”、“人才贷”,与北京银行开发出“园区小企业信用贷”,与北京银行、人保财险、紫金保险、太平洋保险等开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
以科技贷款类产品为例,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无需不动产抵押,主要是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二是明确风险共担机制,例如“宁科贷”规定,科技银行向列入扶持的科技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产生逾期超过三个月、且未能收回的本金部分,按7:3比例由代偿资金与银行分担;三是执行基准利率,由政府对银行给予利息补贴。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省科技信贷已累计支持企业2092家,引导银行发放贷款3317笔,总额超过百亿元。
现实考验
然而,一系列破冰之举,都有待经历时间和现实的进一步考验。
很多创客表示,目前政府对小微企业在资金上的支持力度很大,希望这种支持能够持续。
但不论是直接资金扶持还是引导资金的投入,对政府的财力而言都是很大的考验,尤其是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这种模式难以为继。而且,对创新创业企业的资金支持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很难衡量。
“能用的资源非常有限,怎么样不花钱把事情办成,政府在扶持思路上创新的空间很大。”镇江市副市长蒋建明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镇江在推动科技保险方面,并未对保险公司提出硬性要求,但在政府购买服务比如公车保险选择等方面,向那些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的公司倾斜,其实相当于“财政一分钱没拿”却起到了激励作用。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尽管各地设立了规模不小的创投基金,但很大一部分资金都投入了VC/PE背景企业,扮演跟投的角色,“天使”之称名不副实。
“天使阶段的投资风险太大,而基金具有国资性质,主要负责人还是政府官员,在尽职免责机制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因投资失败引发的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是关键。”政府相关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应该建立一整套机制,包括管理队伍建设、项目考察流程管理、尽职免责机制等,通过机制建设解放国家主导的创投基金的束缚。
张庆军告诉记者,合肥市将创投基金容许的投资失败率已经提高到30%。通俗地说,如果有1亿元的投资基金,允许其中3000万元失败。与此同时,也推行“创客”尽职免责制。但这一机制到底如何有效运行,有待观察。
此外,对于银行贷款,不少地方虽然初步建立了风险共担机制,但银行相关人士表示,信贷人员依然更偏好现金流良好、有抵押物、短期盈利能力良好的企业,而对具有轻资产、高投入、高风险特征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会比较谨慎。
我国小微企业大致可划分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几年来国际经济复苏减缓,国际订单量减少,并且伴随着国内紧缩的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率上调以及企业原材料生产成本和人力资源的成本上升等多重不利因素,多数小微企业在成产经营、信贷融资和企业用工等方面均不同程度的陷入了困难局面。尽管自2011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减免小微企业22项税费,并加强各地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但小微企业仍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危机。像是2011年上半年温州等地先后出现了中小企业老板“跑路潮”,部分企业老板集体跑路。这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逐渐意识到必须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为小微企业创造一个更有利的融资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企业转型发展,解决当今小微企业“融资难”“招工难”的现状。
一、加大政府对于小微企业在金融信贷、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建立多层次健全的融资体系,使小微企业逐渐走出“融资难”的困境
据目前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看来,我国仅有30%的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发展与成长潜力。由于小微企业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发展起步较晚、技术资金实力较弱、缺乏信贷抵押条件、融资渠道较狭窄,进而导致了多数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困难。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准入门槛较高、审批程序较复杂,同时企业也缺乏相关竞争力和信用保障水平,所以多数企业仅仅依赖于内源性的自我融资,而外源性的资本市场、信贷融资则占较少比例。据工商联等部门调查统计,2010年全国仅有约30%的小微企业进行银行贷款融资,大多数小微企业则是是通过内部融资和民间资本融资方式进行。从现实状况来看,我国民间融资规范尚无具体详尽的法律可依,企业在进行民间融资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民间融资多以半公开、半地下的方式进行,更有小微企业在急需资金周转之时,通过高利贷等非法集资手段进行资金借贷,这种民间非法集资借贷行为不仅存在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还严重破坏了社会法纪,极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介于上述现象,金融机构、政府和小微企业自身可从以下方面加强融资建设:
1、金融机构应对小微企业的经营、资产和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对处于成长期、信用好的小微企业进行信贷支持。通常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需要抵押物,而抵押物多为不动产。但据调查,仅有不到10%的小微企业有自己的办公场地和不动产,多数企业无法通过不动产抵押进行贷款。因此,在现有不动产抵押基础之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可适当拓展抵押物范围,推出多种有效的抵押、质押政策,如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可推出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对于劳动密集型或出口加工型小微企业可推出动产、仓储、订单以及应收帐款等质押贷款。同时,还应建立小微企业专业担保机构,加快小微企业信用数据档案建设,规范企业融资行为,减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相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大型企业借贷,原因很简单,大型企业的企业安全系数、资金偿还能力和企业信誉较高。但是大量数据表明:小微企业的贷款的信用水平大大高于大型企业。如2010年末全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仅为0.9%,低于大企业的1.3%的水平。所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纠正“小微企业贷款风险高”片面观念,在信贷指标的分配方面向小微企业倾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和资本匹配系数。
2、政府除了应在税费、行政项目收费等方面加大对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倾斜之外,还应着力建立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融资体系和专门的小微企业融资管理机构。从我国的银行体系构成来看,我国的银行多为全国性的大型银行,而缺少基于乡镇基层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小型银行。由于小型银行的资产规模小、吸存放贷融资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弱,业务定位又是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城乡居民三农等弱势领域,国家应对于小银行进行政策倾斜,特别是应适度降低中小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使得多数小微企业有机会可以申请到银行贷款。除此之外,应着力推动民间借贷的规范化、阳光化。作为金融借贷之外企业另一重要的融资手段——民间融资,其发展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阶段一直未受到重视,以至于民间融资发展较为混乱,缺少相关监管机制。将我国小微企业与美欧盟、日本等过的小企业融资方式相比较,我们发现,这些国家的小企业较少的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更多的是从小企业专门的融资机构、专门非政府组织、协会或非营利组织中取得资金支持。由此看来,我国应将建设针对小微企业专门的融资支持和管理机构纳入相关规划,在融资和发展方面帮助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3、小微企业自身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融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在科技创新的时代步伐中,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自主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和升级,改善企业管理,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强融资能力。
二、小微企业应加强人力、管理方面的投资资本,努力在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内重要核心领域建立系统战略,努力建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从2011年被各大媒体所报道的沿海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荒的诸多事件中,中小企业,尤其是部分小微企业在缺乏劳动力输入的情况下变得岌岌可危。由于缺乏可用的劳动力,许多小微企业面对着积压已久的订单而无能为力,有的工厂不得不招聘临时工人,有的则不得不全线停产。除了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许多刚成立步入正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也面临着用人困境。在走访了多家科技型小微企业的HR后,他们普遍反映企业在招聘中难以寻找到合格合适的人才,一旦寻找到适合的人才经过几年的培养,当员工担任重要岗位的职务时,多数人选择了跳槽,有些员工离职时带走了公司重要的技术和相关的知识产权,这些对企业造成了人才和知识产权的双重损失。针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困境,可从企业自身、政府和社会等相关方面寻求相关改进和解决的措施:
1、小微企业应建立稳定的薪酬增加体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补贴,有利于招进人才和留住人才。同时,应逐步构建和完善企业员工培训体系,投入相关比例的资金,将培训作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
(1)逐步适当增加薪酬水平,完善企业各项福利配套设施。近几年,由于国家对于农业的扶持加强,二、三线的城市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劳动力更倾向于在离家较近的二三线城市或乡镇企业发展。对于沿海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来说,其可用劳动力较之往年大大减少,也就意味着劳动者对于自身的劳动价值回报有了更大的议价空间,形成了所谓的“比价心态”,加之与以往的农民工有所不同,现当今新型农民工对于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和薪资待遇等方面的诉求提高,企业招工均遭遇了现实的瓶颈。从上述情况我们看出,企业要想招到合适的人就必须提高其薪资预算水平,提高员工的薪资,并给予员工提供户口、子女上学、住房等福利措施,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同时还要注意临时用工的工资设定水平和杜绝非法用工等方面的问题。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除了在增加薪酬和保障福利基础之上,还应利用企业股权、期权激励,给予员工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锻炼机遇,为员工营造一个宽松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增加企业培训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的企业人才培养机制。据调查,由于融资不顺,企业缺乏资金支持,多数企业均将有限的资金都投入到了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以求直接的利益产出,而不愿在培训上进行资金的投入,忽视企业培训体系的构建。对现当今小微企业用人状况的观察和调研,我们发现,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常常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式的怪圈(如下图),从图中我们可分析得出,要想解决这种恶性循环,应从完善企业员工培养机制建设着手,规划好企业中各职位级别员工的培训计划,并确保实施的质量,做到培训好员工,留得住员工。
2、政府可组织开设小微企业管理者培训班,对相关小微企业管理者进行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方面和应对企业风险的能力。除此之外,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政府可以建立相关企业间人才信用档案,完善相关就职人员的信用档案资料,通过第三方进行员工就业信息、诚信信息的采集和核查,对于信息实行对外开放,个人、企业可随时查询,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受人员的流动而受损。这一措施的实行可逐步确立职业诚信规则和规范,有利于市场经济下企业员工的诚信体系的构建。
3、从社会环境来看,应积极发挥舆论作用,媒体应对小微企业所出现的困境进行报道和深入解析,引起公众对于事件的相关思考,积极争取公众所提出的好方法好建议,同时媒体应引导相关就业趋势向小微企业倾斜。最后,高校毕业生是小微企业最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在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学校在对于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时可倾向于相关发展较为稳健快速的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改变以往毕业生“非名企不去”的局限片面择业观。
(作者:安徽大学行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
注释:
李倩.金融扶持:与中小企业共度时艰.金融时报,2008-08-11.
舒威.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研究.企业家天地.2011 (12).
韩雪萌.银监会十项优惠政策激励银行支持小企业.金融时报,201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