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7 09:35: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普法教育培训,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要始终强化宪法的学习,广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局系统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在全局系统中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重点加强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教育。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要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体公民中牢固树立“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主题教育、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3、重点安排“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根据省法宣办、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2012年安排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禁毒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六法一条例一办法”作为全市公民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为了保证我局系统“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效果,各单位要落实指定普法教材《省2012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订购,充分运用教材,在单位内部采取自学和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农业局将集中组织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本部门执法水平。
4、加强促进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加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关于民生、公平正义和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二、注重分类指导,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引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2、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今年普法教育培训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从7月份开始,局里将组织开展二次法律学习培训班,原则上每二个月以授课方式集中学习培训一次(学习培训课程安排附后)。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和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自学时间,把全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同专业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局属有执法职能的单位每月组织执法人员日常学法时间不少于二天,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好学习记录,个人(尤其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做好专门的学习笔记,以备检查。
3、指导农村法律普及工作。加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宣传手册、培训、配合科技下乡宣讲法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适应农村干部群众需要的学法用法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围绕宣传主题,提高普法教育成果
1、围绕“一学三讲”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五”普法规划提出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一学三讲”主题,按照《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一学三讲”活动。
2、围绕法制宣传纪念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载体,切实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要面向社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3、围绕“法律六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为手段,推进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乡村、法治企业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把农业法律宣传到农村、宣传到基层,不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坚持把服务农民群众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开展与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开展生产生活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观念,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手把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2、健全机构。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四落实、四有”的要求,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健全完善普法宣传办事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同时,加强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素质建设,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01年至2005年是全国第四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实施时期。根据盛市、县“四五”普法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部署,水利局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典型经验基础之上,精心部署“四五”普法工作,在工作中继续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水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注重依法治水,加大力度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几年来,局机关共举办普法宣传月活动5次,举办普法培训班5次,受训人数达250余人次,举办水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竞赛4场次,参赛人数达500余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近1万份,书写和张贴各类普法标语200余条。为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每年拨出普法经费,用于正常性的普法工作。由于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工作细致,几年的“四五”普法工作,使全系统近300余人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教育,受教育面达95%以上。“四五”普法不断提高了人们的法制观念,从而推进了依法治水和依法行政,也为创建“平安永春”发挥了积极作用。
回顾“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全面发动,为“四五”普法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且使“四五”普法的开展有经可取,能够准确把握方向,合理安排资源,做到有的放矢。在总结“三五”普法经验基础上可以看出,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基础性工作仍是关键,做好基础工作,也就等于为“四五”普法工作铺平了道路,定好了方向。因此,我们主要通过四个方面全面落实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宣传发动。“三五”普法虽然开了个很好的头,也在社会各层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四五”普法的开展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高的一个台阶,所以仍需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更加和谐的氛围。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把宣传发动作为启动的中心环节来抓。为在全镇上下营造更好的“四五”普法工作氛围,镇党委、镇政府召开全镇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1000余人参加了“四五”普法动员大会,紧接着又召开了广播电视会议和各种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决议及“四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对象、方法、步骤、要求等。在宣传发动阶段,除刊出黑板报,开辟宣传栏,书写和张贴各种标语、悬挂横幅外,还组织司法、法庭、公安等部门利用集市在街头设点开展法律咨询,进行图片展览,同时,开展法制教育电影展映活动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统一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了人们对“四五”普法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使“四五”普法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矗
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建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党委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共青团和妇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办事处、行政村和重点单位也相继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建立了杜桥镇普法学校,杜桥镇外来人口普法学校,大汾东岳宫武校普法学校作为普法教育基地,并在临海市真空镀膜厂等五家外来人口聚集企业内建立外来人口普法学校,加强外来人口在工作生活中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面稳定。几年来,我们还根据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矗
三是抓规划制定和责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根据《临海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镇实际,制订了《杜桥镇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健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办事处、驻村干部、村干部身上,纳入综治管理的责任考核。对镇行政企事业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促使“四五”普法真正纳入镇、村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并落到实处。
四是抓普法师资培训。根据“三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造就一支合格的普法师资队伍,是搞好“四五”普法教育的关键。我们先后请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行家来镇举办了师资法律培训班,专题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等11部法律法规知识,来自全镇的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团支部书记、村妇女主任、村治保调解主任、镇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共10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同时,我们还从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聘请了法律基础好、授课能力强、热爱普法工作的十余名同志为镇师资骨干,并选送镇宣传员和司法助理到市里接受《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明读本》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培养了一支素质较好的师资队伍,为“四五”普法有效地开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力资源条件。
二、总结经验,使“四五”普法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实践证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较多,群体结构差异大,尤其是文化差异更加突出,普法工作必须加强针对性。为此,我们在普法教育中尽量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教育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抓好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一是突出五类教育对象,区分不同的教育内容。在抓好面上普法教育的同时,我们重点抓好五类教育对象,并确定相应的教育重点。(1)注重镇村干部的普法教育。自二000年以来,镇村干部除接受市级开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外,镇党委政府每年都要组织二次以上的法制教育培训,着重培训镇、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的能力。通过培训让镇、村干部基本掌握《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刑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读本》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和闲散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经商,这对促进城市经济建设、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特别是弥补部分行业工种劳动力资源不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大幅度增加,也相应地给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许多流动人口来到城里后,就业无保证,收入不稳定,生活无保障。流动人员中良莠不齐,文化素质大多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再加上这些人员流动性较大,从而易引发大量的违法犯罪,严重地危害了城市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xx区流动人口约41289多人,核查的暂住人口约35195人。据统计,在xx区流动人口的犯罪人数占全区犯罪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仅2002年,xx区公安机关就清理遣返三无人员1589人;判刑54人、劳动教养56人、列管重点人口53人。由此可见,流动人口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基础性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然而,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有的地区和部门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处于空白,存在死角。这几年来,各级主管部门虽然在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但就教育的深度和效果上来看,确实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目前,流动人口法制教育主要有三难:一是流动人口比较分散,居住地不固定,流动性极大,在抓教育时很难把握得住;流动人口大多文化素质偏低,只顾赚钱,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个别部门的领导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重视不够,认识上有偏见,重使用轻教育的现象尤为突出。他们认为法制教育周期长见效慢,而单纯的使用管理周期短见效快,抓管理比抓教育来得省劲,因而在实际工作中用管理代替了法制教育;极个别部门只顾本单位眼前利益,向流动人口收取各种费用,忽视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三是一些主管部门和单位的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往往重计划的制定,轻计划落实,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个别部门习惯于开会布置提要求,工作在面上平推,其实是推而不动,使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始终没有新的起色。另外,缺乏必要的教育设施、人员资金和有力的考核措施,也是造成流动人口法制教育难以深入的原因。
如何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此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成效,通过调研,笔者谈谈几点建议:
一、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出宣传教育的难点。流动人口主要分三类:一类是固定型,指得是用工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和外来工(也就是通常说的整建制务工人员),这类人员住所相对固定,人员比较集中,管理也相对有序。经调查,整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抓得比较紧,学习的效果也较明显。二类是半固定型,这类人员基本上是散居在居民、村民家中的流动人员,也就是暂住户和半家户。半固定型又分两种,一种是个体经营户,基本比较稳定,属于季节工,管理起来难度不是很大;第二种是生活无着落、居住不固定,或是临时性打工,流落在外,做一天换一个地方,没有固定职业,或靠收废品、拾荒、小贩小卖糊口,为闲散和“三无”盲流人员,这种人员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三类是外来流窜型,这部分人往往是有前科的流窜犯罪分子,乃至“逃犯”,以打着“务工”、“做生意”等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这类人员是社会治安的隐患和焦点,是政法机关重点整治和打击的对象。综上分析,半固定型和外来流窜型的法制教育难度尤其大,难就在于他们住所分散不固定,流动性极大,而且大部人员成份复杂,文化素质普遍低劣,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二、领导重视,摆上日程,确保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宏观的、组织的、经济的多个角度,将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管理列为政府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实现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各部门和单位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要始终把流动人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要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列为目标管理项目,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之中,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同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使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地运作。第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各种学法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例如,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先经过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学法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未参加普法学习的个体经营户,行政执法部门要暂缓办理登记发证等。对没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和单位,或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
三、抓住重点,落实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教育的活力。从流动人口的特点来分析,普法教育的深入确有一定的难度,单靠普法主管机关一家开展工作难度颇大,笔者认为,针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难点,作为普法主管机关应与其他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其次要克服重管理收费、轻教育服务的错误倾向,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网络,形成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新运行机制,同时,多种形式和全方位地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依托街道(社区),利用多种形式对流动人口进行经常化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要抓住重点,区别不同的对象,着重加强对三个重点对象,即私房出租户、个体经营户和无固定居住地的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方法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法制环境烘托等。有条件的街道应建立流动人口普法培训中心,定期地培训流动人口普法骨干,以点带面,树立学法用法的典型。在教育的形式上,可采取向流动人口散发法制教育手册和宣传材料,组织普法小分队以喜闻乐见的说案故事会形式,进行案例剖析,并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板报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普法主管机关应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检查,及时地为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素材,派出人员进行普法教育辅导并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同时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对流动人口法律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发挥用工单位(驻地企事业单位)外用工比较集中的优势,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整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用工单位应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列入本单位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目标,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政校、职校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一般来说,外来务工人员干的工种大都劳动强度较强,操作技能比较简单,且工时是三班倒的活,若把他们集中起来搞法制教育必然脱离实际,在教育的时间上也难以保证。用工单位应针对这一特点,在招用外用工之前,进行培训之中,通过传输技术知识的同时,穿插地讲授必要的法律知识,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以确保普法的质量。同时用工单位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例如:利用宣传橱窗、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聘请政法系统的干警集中讲案说法,组织外用工参观法制宣传教育展览等。三是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覆盖作用,报纸、电台应专门辟出版面和制作节目,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宣传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典型案例以及流动人口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先进事迹,以营造一种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农贸市场,就可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式地播放宣传标语、口号,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也可采用广播、宣传栏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四、发挥职能,各司其职,做到管理与教育服务相结合,真正把教育落到实处。行政执法部门在针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中首先要认真处理管理与教育、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管理和教育、服务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教育是基础,服务是保证,管理是关键。其次,行政执法部门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凡是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都应该由本部门承担宣传教育义务。例如,公安部门在对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房产部门对房屋出租户的登记、卫生部门在颁发卫生许可证、市容部门在整顿清理占道经营、民政部门的收容遣送、工商部门审核办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许可证、计生部门在办理婚检证的同时,都可以抓住在登记办证和清理整顿的时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下发法制宣传教育材料等。第三,要把法制教育与法制共建结合起来,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结合开展“文明私营企业”、“文明个体工商户”、“文明行业”、“行业之星”等活动,把普法教育引向深入。版权所有
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作为普法主管机关应与有关主管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要把流动人口法制教育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的一项内容,按照“四五”普法的规划,进行同步考核,未能开展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单位或部门不能评为普法先进。二是普法主管机关应随时掌握流动人口的面上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并及时总结实施经验,不断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在抓好试点单位的同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三是要把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开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坚持向流动人口进行正面灌输宣传普及法律常识,严格依法管理的同时,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帮助他们解决在务工经商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让他们从自身的经历和体验中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为巩固“六五”普法成果,切实做好“七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在2016年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镇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和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2006年—2010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每年专门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了每年普法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2016年以来,镇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全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镇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
2、认真组织镇村民、青少年学法
购买“七五”普法有关的《外出务工适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廉政学习资料,不断增加“七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学。配备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辅导学法。在进行辅导学法的同时,还组织学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村民、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3、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
2016年—2020年,我们邀请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的干警到镇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培训。
4、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学习法律法规
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为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采用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其中以会带训、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拉设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为主。
5、切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制定了“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学校、村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6、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直接深入农户开展与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这种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行政成本。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还较为突出。
2、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形式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大普法意识。
“七五”普法现在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领导干部要有大普法这个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普法工作拿到手上,摆上议事日程上,搞好指导,抓好落实。
2、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关键词:社会转型;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治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4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城乡发展并不协调,新生代农民工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谋生的方式千差万别却又无例外地琐碎、卑下,其主观需要与现实状况之间的矛盾极大。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更强,有着更加强烈的融入城市生活、获得市民身份的意愿。但由于我国户籍制度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形成了城乡二元格局,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过程中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而且,作为城市非主流群体的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生活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使其不可能成为城市主流,并且容易遭到歧视,其权利要求也难以得到满足。很大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限于自身文化水平低及缺乏用人单位所需劳动技能,只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难以获得其所期望的经济报酬及实现其所追求的生活水平。在这种情况下,缺乏必要引导的新生代农民工极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诱发犯罪的产生。本文从犯罪防控的角度,提出治理控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对策,从而促进其在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社会。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调查的280名新生代农民工(数据分析见表1),有280人表示应该与城里人同工同酬、规范企业用工、改革户籍制度、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占100%;有253人表示应该改善教育条件,占90.36%。农民工享受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是一个改革的方向和渐进的过程,但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愿望又十分强烈,这就需要对他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早引导,防范转化为对社会不满的不良情绪,为犯罪埋下伏笔。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凝集人心、调动积极性、培养良好行为习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心工作和重要抓手,能够有效预防犯罪的发生。
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文化思想观念嬗变的现实背景下,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考虑和兼顾其独特性和特殊性,以人为本,换位思考,量体裁衣,量身定做,以此引导其缓解和消除职业期待值高与耐受力差、自信与自卑、富裕与贫穷、融城心态与过客心态等令其困惑的矛盾心理,重塑新生代农民工对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知。在对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时,一方面,一定要用从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方式切入,以发生在其身边的事例及耳熟能详的话语,通过舆论引导与情感认同等方法消除其抵触情绪,增强其亲近感、赞同感和归属感,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正确看待社会转型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自身的关系,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入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效果。
另一方面,要积极树立榜样的力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运用社会主x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生代农民工先进典型事迹,尤其要公平公正地表彰和支持农民工群体里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先进个人事迹,为三观(价值观、人生观、社会观)处于塑造期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精神支持,引导他们在成长道路上脚踏实地、自立自强,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求知渴望的学习习惯,减少甚至消除其负面不良心理,杜绝其向犯罪心理发展的可能。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法律是调整社会生活的衡平器,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需要提升全体公民守法用法意识。有针对性地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已成为当前事关国家大局的紧迫任务。“七五”普法规划中,明确将新生代农民工列为重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从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和法律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积极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接地气的普法教育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和开发各地普法教育培训平台,采取互联网线上宣传教育和互联网线下宣传教相结合育、定点宣传教育和流动宣传教育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教育与系统教育相结合、用人单位负责与辖区负责相结合、传统模式与创新模式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立体化地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三、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新生代农民工社交圈过窄、人际关系单一,容易产生寂寞、无聊心理,如果没有丰富的文化生活进行引导,极有可能会产生犯罪心理。因此,为新生代农民工营造良好文化环境,丰富其文化生活,对预防和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很关键。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要合理利用资源,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政府要把面向农民工的服务列为重点工作,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流动文化阵地,广泛开展“送电影、送演出、送图书、送知识、送体育”进企业、入工地、到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有针对性地经常举办各种适合农民工参与的文化活动,创造出更多的农民工和城市居民都可以参与的文化方式,激发农民工的参与热情,提高农民工文化活动参与能力,实现城市居民文化资源与农民工共享,促进二者文化交流与融合,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乐趣,构建和谐文化城市。
另外,由于企业中的农民工与非农民工存在诸多差异性,隐藏着许多矛盾,极易引发冲突。当企业气氛不和谐,缺乏化解矛盾冲突的恰当方式和维持和谐的有效措施时,就会容易造成企业亲和力与凝聚力下降,引起人际冲突和犯罪的发生。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消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加强“职工活动室”建设、定期举办职工文体活动等方式,给予职工人文关怀,融洽企业氛围,营造企业文化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使农民工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和谐,从而促进和谐安全企业的构建,实现职工和企业双赢。
四、加强权益保障
通过对农民工犯罪案件研究发现,农民工涌入城市打工、参与城市建设,却不能被城市所认同和接纳。不仅是城市中的次等公民,而且权益更易遭受严重的践踏和侵犯,所以,政府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预防犯罪的发生。劳动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保障,首先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的保障,也就是要加强包括工作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安全权、集体交涉权、劳动争议权、职业培训权、民主管理权、社会保障权等劳动权的保障。各地要推广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积极提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实现所有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都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和谐劳动关系。
除此之外,由于农民工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保障其权益,应当要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维权涉及到部门很多,各部门应当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部门横向协作沟通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协作无缝对接,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可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接访和信息处理平台,由专人负责接待农民工涉法纠纷的投诉、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一系列环节的协调及落实。另一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作为农民工维权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开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与劳动、社会保障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更好地实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行政执法的衔接。人民法院、劳动仲裁部门要按规定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仲裁费,保障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获得司法救济。
五、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
进城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很难再适应过去的生活,因此他们对户籍差别待遇存在着很大的反感,这也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另一重要因素。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强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可以进一步减少他们的犯罪动机。从 1978 年到 2013 年,我国城镇化率从 17.9%提升到 53.7%,年均提高 1.02个百分点。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仍将是我国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必须考虑的重要战略。2016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首次以深化户籍改革为先导积极破冰城镇化建设中的非户籍人员市民待遇问题。方案中,明确了2020年前,以新生代农民工等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的任务单。这也是政府首次从政策层面,让新生代农民工拥有一个“本地人”的身份标签,能够享受城市配套的子女教育、养老、失业、低保等各项福利政策。该方案是坚持统筹设计、协同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等原则,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为使该方案能取得实效,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关键在于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强化专项检查和政策效果,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真正打破影响农民工落实的制度壁垒,保障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利,真正使农民工在第二代或者第三代能够真正地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去。这项工作不仅仅关系到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安全,而且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相关。
六、加强职业教育
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要求大力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大幅度提高产品的质量,形成有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群体。这就需要,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因此,与此相适应,必须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向上流动,成为“进的去、能留住、守得住”的企业专业技术工人,进而使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夯实我国经济发展基石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并以此为纽带使之更好地融入城市中,实现由过去的候鸟转变为永久性的居民,增强其幸福指数,减少犯罪的发生。
在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工作时,要坚持政府和企业齐抓共管、城乡统筹兼顾、技能提升为本、终身教育培训的原则,建立区域全覆盖、对象全覆盖、培训形式多样化、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加快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素质技能。具体操作时,要适应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需求,满足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要充分挖掘教育培训资源,统筹规划、有效利用各类各层次职业培训资源,形成以职业中专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为平台和载体的职业教育培训综合体系,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贯通新生代农民工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要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加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要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健康发展。
七、强化社会综合治理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现象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在消失。因此,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加大防范和控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力度。具体言之,就是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和预防犯罪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消除邻里之间的新矛盾和解决邻里之间的新问题,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消除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二是积极有效地推进各个社区自治安防体系建设。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其在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的软硬件优势,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利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现有的社区组织,最大限度地激发这些组织参与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防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定期组织这些社区组织的相关成员进行治安管理、加强社区安防的专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正确分析判断辖区内发案形势、趋势和案件类型特点,提供治安防范综合信息,对这些组织的日常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帮助,合理引导这些组织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实现自我成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并在这些组织的骨干成员中广泛物色治安联防积极分子,以此为基础推进社区自治体系建设发展,维护社区安全,提升社会居民的安全感。三是加快实现情报信息的联网共享机制。由于新生代r民工群体本身是流动性较强的群体,极易成为人口信息管理的盲区,而且其流窜作案的可能性也比较大,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刑事案件、抓捕罪犯都带来了极大的工作难度。因此,在打击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活动的过程中,要坚持情报引导侦查,加快实现犯罪嫌疑人情报信息在公安机关内部及公安机关与民航、铁路等部门的联网共享互通机制,形成犯罪分子无处可逃、无处藏身的的态势,才能更加有效、及时地打击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现象。四是对服刑的农民工要加强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对其加强改造力度,以亲情的力量感化、引导他们。原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其家属到监狱探望,让服刑农民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情的可贵,使之积极改造,摒弃恶习,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早日回归社会;五是积极抓好刑满释放农民工、有轻微违法行为农民工的管理教育及帮扶工作,尤其对刑满释放人员要由原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在释放日到监狱接送回原籍地,并帮助解决就业等相关实际问题,给予其温暖,让其自食其力,消除再犯的可能性。六是提升社会对农村青少年的关注度,增加社会对农村青少年的关爱度,强化社会对农村青少年的帮助度,从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农村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保证农村青少年能够真正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提升其辨别是非的能力。
八、媒介引新生代农民工增强幸福感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媒介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媒介可以通过宣传,提升公众意识,推动组织工作,收集资源,甚至对决策者产生重要影响。同样,媒介可以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增强幸福感,起到犯罪预防作用,具体路径包括:宣传和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供幽默笑话和喜剧,消除新生代农民工工作之余的孤独空虚感,破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困惑,给予新生代农民工更多的心灵关怀;将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正常城市群体对待,充分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意识和平等意识,消除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报道偏差,不要让新生代农民工以弱势群体的形象在社会公众面前出现,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我认同感;通过报道对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侵害事件、提供就业信息等多种方式,给予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实际支持和帮助。
九、村镇积极引导新生代农民增收致富
年轻的农民不断涌入城市务工,成为了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缺乏专业劳动技能,且极易受不良环境影响成为城市低技术含量犯罪的主体。城市加强管理和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固然重要,但是村镇加强新生代农民的引导也显然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发挥农村现有资源优势,整合当地红色资源、自然资源、文化资源,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现代乡村休闲旅游景区,并加强乡村旅游网络平台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把乡村特色农家菜肴及食宿、民俗节庆、农业观光等一体化包装成乡村特色旅游系列产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外界展示,方便游客查询及预订服务,实现乡村旅游产品与市场的无缝对接,吸引城市游客乡村游,从而打造乡村经济的新增长点,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吸引一部分农民在家门口创业。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乡镇要积极与企业联系,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与有意愿打工的农民牵线搭桥,将工厂化生产转化为农户家庭生产,企业对农民进行集中技术培训,让农民在家里完成企业交办的工作任务,使农民生产不离家,稳定一部分农民在农村工作。
农民工作为一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特殊社会群体,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及改革苑沤程不断推进的衍生产物。新生代农民工给整个农民工群体注入了新的血液,带动了整个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思想和需求的变化。他们在城市务工的目的已从传统的“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逐梦想”转变。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安全稳定,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应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各级政府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创新社会管理形式和手段,不断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和教育环境,给予新生代农民工更多的关爱和理解,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使新生代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以主人翁的心态积极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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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唐磊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及成因研究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一、组织领导(基础分12分,自评12分)
我会按要求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由理事长担任组长,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每年初制定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对普法教育及培训进行统一部署。按要求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已完成。自评分:12分。
二、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分42分,自评42分)
(一)普法档案资料。有普法规范,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及相关制度。培训及活动有记录。宣传材料有存档。(9分)
(二)建章立制。有培训制度,按要求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结合残联实际,法律宣传活动进乡、村、社区,培训到服务对象残疾人,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次,参加过培训的残疾人140人。对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知识学习培训。(18分)
(三)阵地建设。不定期编发信息简报五年共90余份,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残疾人优惠政策、扶助办法等政策。(6分)
(四)宣传形式。每年在举办助残日活动中,司法局、税务、民政等各残工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残疾人优惠政策法律咨询,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公民道德规范》,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合同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五年来共散发宣传单10万余份,向残疾群众散发《道路安全知识手册》、《残疾人保障法》小册子、挂历等9500本。(9分)
三、法治化管理(基础分18分,自评18分)
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氏责任追究制及执法督查制。
单位做到依法建制,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规章。
(第一条、第三条针对的是乡镇和司法机关)
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协同交警、运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整顿,做好说服残疾人政治思想工作,要维护大局不要再用代步车载客等营运问题, ,经过多方向区委、政府反映,政府出钱购买了岗位,基本解决了利用代步车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就业问题,44名曾经从事过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分别分配到各社区从事卫生清扫员,同时为6名残疾人协调争取到低保,解决了他们后顾之忧,极大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
四、工作成效(基础分14分,自评14分)
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在残疾人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残疾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残疾人工作步入依法有序轨道,五年来,共接待上访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1012人(次),受理案件226件,处结率达98%,回告率达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没有出现残疾人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区残联被省残工委、省残联授予“残疾人维权先进县(区)”称号。无残疾人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五、保障机制(基础分14分,自评14分)、
一、统一思想,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把“xx”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xx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xx”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xx”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股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xx”普法期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一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开展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职工权利义务的认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引导建设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健康运行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二是充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各类建筑工人及农民工进行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利用安全生产月、 法制宣传日等机会深入工地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兄弟受到基本的法制普及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替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血汗钱的机会,以加强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努力,“xx”普法期间,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上访及治安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市场形势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有效开展。
“xx”普法期间,我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稳步开展,普法成效明显。一是加强规划审批,严格“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规划手续;二是严肃查处违章建设案件,依法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全县共查处违章建筑27起;三是加大质量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式稳定,历年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100%,开展全县范围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4次,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主体2起,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规范房地产业市场管理,严格房地产业企业、拆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及商品房预售管理,按计划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加大廉租房建设及租赁补贴资金管理力度,全县房地产市场形势稳定;五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全年公开招标率100%。
三、“xx”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制度不够完善。从总体上,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在工作中做到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但目前,我局的普法教育很大程度上还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的机会少,且检测考评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学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预期的普法效果很难实现。
(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极强,且涉及面广,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因此很难统筹调配出足够多的时间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及依法治理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此外,由于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广大干部职工有效通过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和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完善依法治理工作。
(三)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普法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建设行业是一个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存在着经济增长拉动力大、从业人员众多、质量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等特征,加上我州规划建设水平相对落后,建筑市场发育不成熟、技术工人总体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建筑施工行业普法经费保障不足等原因,导致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技术工、农民工的普法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区,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强化,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自“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法宣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和省、市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要领,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学习省、市、县“六五”普法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同时还签定工作责任状,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为兼任。二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与城管系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效果。三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根据全县“六五”普法规划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县城管局关于开展普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城市管理局“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四是经费保障。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划拨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专项经费,提供经费保障,用于订购普法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
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学习教育培训,确保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一是以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内容,结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制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中层干部轮流进行法制讲座制度、学法考试(测试)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学法效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学习相关的城管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招标投标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并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测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县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经考试全部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每季度我局开展城管管理法规业务知识讲座,年底经过考试合格率为100%以上,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收到了明显成效。三是根据“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学习内容。为有效提高城市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用法、学法竞赛活动,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使用法的热情,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深入突出普法规划重点,抓住关键,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为认真贯彻十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我局在“六五”普法中非常注重学用结合,努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案件查处程序,城管法规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定出台了《县城管大队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县城管局执法质量考核标准》、《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联动保障机制》、《县城管局行政执法案件标准》、《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城市管理法制建设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依法行政进程。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对照《行政处罚法》、《县城管五条禁令,十条文明用语和十条服务忌语,》等规定,完善城管执法工作制度和规定,认真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过罚相当”等原则,坚持实体法、程序法的应用准确,力求对城管违法行为处罚得当。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联系,推进联合普法、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城管法制工作质量。
(三)严把普法学习考试关,完善了干部普法考核规范化。每年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每年按时组织人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各类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同时将每名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列入当年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核。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走上新的台阶,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决策,建立了重大决策举行听证、集体会审和专家论证等制度,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核审批事项决策、依据、结果全面公开。严格执行执法告知和公示制度,设置了公示栏,公开办案程序和处理结果。实行案件核审制,并对重大处罚案件实行会审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2012被市城管局评为城市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指导思想
2015年的法制工作,以党的十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公路为目标,深入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路域环境治理,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服务、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培训活动,完善执法监管体系,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效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为全市公路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行政许可全面规划,无越权许可、违法许可现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2、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3、推进制度建设,加强法制宣传,继续推进公路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常态化;
4、依法妥善解决涉路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路争议,积极应对涉路诉讼,切实维护公路部门的合法权益。
5、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工作。按照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市局下发的文件凡属于规范性文件的,都必须通过法制科审查后报市法制办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6、完成“六五”普法2015年度工作任务和干部教育网络学习培训。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1、利用公路两侧护坡、挡土墙等公路附属设施书写公路宣传标语,制作反光膜宣传标语,覆盖所有管辖线路;
2、利用宣传车在公路沿线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支持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工作,形成爱路护路的良好风尚;
3、围绕“六五”普法内容,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学法活动,加强指导、协调,适时部署,并将普法工作纳入考核项目;
(二)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配合路政支队举办一至二期培训班。对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分期培训,按照军事化的要求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教育和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县档案馆以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理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档案事业发展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为切实加强“七五”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馆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制定了《县档案局档案七五普法规划》,建立了以馆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了小组成员,负责普法工作信息的及时沟通,保障了全馆上下普法工作的顺利、有序、有效衔接,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七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党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克服人员、经费困难,尽最大努力保证了普法工作机构、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确保了档案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县档案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和年度工作实施意见,按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制定了档案法制宣传相关制度,宣传方案,印发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制宣传资料,组建了一支由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构成的档案法宣讲队伍,对全县的档案普法工作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推广和宣传,并按时做好普法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
二、“七五”普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度。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干部职工行政行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不允许出现违反规定的做法。在工作中必须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提供保证。
三、突出重点,多渠道开展普法教育
1、领导带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为调动大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我馆坚持并完善各种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尽力化解工学矛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征订了“七五”普法读本、《行政强制法》宣传挂图、《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廉政建设学习资料及档案法律规范等资料,设置“法律图书角”,不断增加“七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干部职工开展自学。充分利用每周二五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时间进行相应辅导学法,认真学习十、报告、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宪法》、党的方针政策及《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省档案“七五”普法读本》等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完成了规定的学习时间。通过学习,从而达到提升人员素质、不断改进服务技能的良性循环,实现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科学化,法治化。
2、加强全县档案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档案业务指导检查工作,强化全县档案工作人员法制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县机关、企业参加省档案局业务培训,每年举办1-2期县级机关档案业务培训,对机关档案人员进行了“零距离”指导,“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了基层档案人员档案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
3、主题教育取得成效。按照县普法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主题教育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扶贫帮扶”、档案执法检查、档案培训、“6.9”国际档案日等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党规法纪宣讲,参与县上大型普法活动,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向全县群众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省行政村档案工作暂行办法》、《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普法资料共计5000余份。组织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党建、普法、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在全县广泛普及了档案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除了传统的设立宣传墙报、宣传栏、指导、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手段,我馆还注重利用网络进行法制宣传,在微信、QQ群中上传档案法规、涉民文件、普法活动、档案业务信息等相关内容学习文件,丰富了普法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了大家做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围绕中心,开展普法宣传
1、坚持普法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发展。紧密结合扶贫帮扶、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档案业务检查指导、培训、督查工作,大力开展民族政策、档案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乡镇对村、寺庙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责任。每年至少开展开展一次档案执法大检查,对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和特定业务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2、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结合机关文化建设,鼓励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撰写普法文章和档案信息,向《档案信息》网站和门户网站上进行投稿,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档案法规、涉民文件、普法活动、档案业务信息等信息进行及时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监督工作,及时清理上报行权清单,按照要求对行权运行情况纳入平台运行,接受监督。
五、加强整治,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1、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省、州档案局及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类政治、法制、业务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和网络执法人员培训,参加普法知识考试,保证了档案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逐步完善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档案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在档案执法过程中做到坚持亮证执法,依法行政,公平执法,在执法检查中认真进行“两法”宣传讲解答凝,树立了档案执法良好形象。
2、做好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将普法的理念融入档案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考核,促进行为养成。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不规范行为,“七五”期间,我县无档案违法案件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第一、狠抓基础,搞准数据。为严把数据质量关,具体做到“五个动”:一是基础工作推动,从报表制度贯彻、上级部门要求、日常统计管理、统计工作考核等方面抓落实;二是分级考核促动,通过抓考核来推动基层统计工作建设;三是统计法规联动,为统计工作的开展、统计报表制度的落实保驾护航;四是审核评估助动,落实责任,加强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五是先进典型带动,通过宣传和表彰近年来涌现出的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来树立典型,鼓舞斗志。
第二、围绕大局,努力探索。一是突出农民收入调查,二是突出能源统计的梳理和规范,三是突出对服务业统计制度的完善。
第三、对应重点,加强分析。对领导关心的重点、政策落实的聚焦点以及经济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题分析,如农民收入增长的原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经济发展趋势性的预测、节能减排的分析等。
第四、尽早启动,搞好普查。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调查。要尽快组建普查机构、抽调人员、编制预算,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和资料准备工作,制定闵行区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第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网上直报”的推进,扩大直报范围,提高数据的时效性;二是领导查询系统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开发,为领导查询进度数据提供方便;三是电子统计台帐建设,建立统一的台帐平台,并以此为抓手,推进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四是名录库管理系统的开发,为编制调查抽样框提供基础资料。
第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分层次、针对性地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一是由区统计学会牵头加强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二是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强化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三是做好局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镇、街道统计负责人综合业务培训。
第七、严格管理,加强审核。一是加强对镇、街道数据上报及时性、准确性的考核,做好考核记录;二是加强对镇、街道上报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及时反馈和纠正差错信息;三是加强上报数据质量的审核,制定数据质量分析评估表,明确专业统计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在数据审核中的工作职责;四是对涉及全面性的重要统计数据,在上报、提供和公布前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五是积极维护统计工作的秩序,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职权。
第八、依法统计,保驾护航。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一是继续抓好统计普法教育培训;二是开展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对不支持、不配合、迟报、瞒报、拒报的企业(单位)依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三是对被执法检查企业(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巩固执法检查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2013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法治建设纲要》精神,及时部署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新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法制工作力量,明确了法制工作联络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物价局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学法、普法工作考核等制度,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重点突出,务求实效
根据本部门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抓好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以此带动全局普法工作。
一是抓好机关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是扎实有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的主要内容。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市普法办的建议和要求,坚持了每季度一次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了对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同时还采取了以会代训、举办讲座和开展普法测试等形式,加强对全体干部的学法和普法教育。今年,全局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3期,集中组织机关干部法制知识学习教育6次,参加人员共计98人次。我局还建立了干部学法工作考核和奖励机制,将干部学法纳入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统一发放了干部学法笔记本,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了学法的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针对我局今年普法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征订了《法制宣传资料》、《法制宣传挂图》等法制宣传材料。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了依法办事、依法履行职责的理念。
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除积极参加市普法办推荐的普法学习内容和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外,我局还有重点地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价格法》、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持证上岗制度。每年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对所有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今年,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3期,各类法制知识学习培训8期,参加人员96人次,基本形成了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好以《价格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以《价格法》宣传月,特别是《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四周年为契机,广泛宣传《价格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价格部门按照《价格法》规定,在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秩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提升价格部门的形象、推进全市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了促进作用。充分利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的作用,加强对社区和农村的法律宣传,积极开展“农民工学法周”活动。在《日报》开辟了“价格视点”专栏,通过专栏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价格法规政策及价格知识,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认真应对价格变动,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价。举行各类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分别深入社区、各镇现场接受群众价格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并发放价格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及纪念品。今年,我局与各镇联动,共有120多人次参与此项活动的组织、宣传和协调,发放各类价格政策宣传资料3000多份,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投诉93件,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60000余元。不仅扩大了价格部门的影响,也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了社会各界的依法维权意识。
三、普治并举,成效显著
在法制建设工作中,我局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治价工作并举,不断完善价格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机制,并根据《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规定的权限,制定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对关系民生的重大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实施成本监审并听取社会意见。在调整蒸汽销售价格、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决策过程中,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通过组织座谈听取社会意见;对重大价格事项的决策以及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处理均坚持集体审议决策制度,提高了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