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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及经济效益分析

时间:2023-09-28 09:30:45

社会及经济效益分析

第1篇

【关键词】耿村煤矿;自动化工作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在矿井的生产过程中,采煤工艺的先进与否直接影响整个矿井的生产能力,因此,要尽量选用先进的采煤工艺,从而达到矿井高产高效的目的。由于煤矿是高危行业,提高综机设备自身的安全可靠程度和自动化程度,最大限度的减少用人,是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因此煤矿综合自动化有力推动了企业安全高效、又好又快发展。

1 地质概况

耿村煤矿综合自动化13160工作面位于东三采区(2-3)煤轨道延伸西翼。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式布置,下巷标高+81.914~+101.718m ,上巷标高+115.520~+142.344m ,工作面切眼长206m ,走向长753m ,煤层倾角8°~12°煤层储量利用厚度13.5m。地质构造条件较简单,煤层整体呈一向南东倾斜的单斜构造,煤层结构较复杂,局部层理紊乱煤层松软。

从以上两个表格对比可以看出,综合自动化放顶煤工作面与普通工作面相比,虽然前期在资金、设备上投入较大(大约多投入3700万元),但自动化综放工作面每月原煤产量增加7万吨,按照每吨450元的售价,价值3150万元,也就是说自动化工作面多投入的3700万元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完全收回了。煤炭作为我国现代工业发展的主要能源,供求的不平衡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我们的经济发展,自动化采煤工作面相比普通工作面每年可以增加84万吨原煤产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环节供需矛盾,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2)资源回收利用率比较:

①电液支架护帮板结构以及立柱自动补压功能,能给工作面顶板和煤壁提供了必要的支护,减轻了顶板和煤壁的破碎程度,基本上杜绝了片帮冒顶的发生,因此在后部放煤时容易将顶煤放净,并能保证煤矸分离提高煤质。根据统计化验,煤质较原来提高50—70大卡/公斤。

②13160工作面电液支架的放煤过程分为两部,先是程序控制自动放煤80%以上,然后由人工结合每架的具体情况进行放煤,见矸关门,达到甚至超过了人工放煤的效果,保证了后部顶煤的完全放落和回收。与普通综放工作面相比,综合自动化放顶煤工作面的回采率可提高2个百分点,每年多生产原煤7万吨,直接经济效益3000余万元。

③排头支架选用ZFC9600型液压端头架,支护高度由2.8m增加到3.5m,工作阻力有7000KN增加到9600KN,加上SAC系统的自动补压功能,使上下端头支护能力得到了加强,上下巷17架ZT2×4000型超前支护液压巷道支架的配套使用,使得上下端头的支护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这就加大了端头支架的放煤量,相比普通放顶煤工作面每放一排煤可增加70吨产量,一个工作面可多出10多万吨煤,原煤回采率可达95% ,回采率提高3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矿井的服务年限。

(3)节能方面:煤炭是不可再生能源,自动化采煤设备和技术的使用在合理利用煤炭资源、节能降耗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效果显著。

①变频智能型乳化液泵站,自动启动或闭合设备及调配功率输出,达到节能省电,一班可节约用电 680度,一天节约2000度 ,按这样计算,一年可节约用电72万度,价值约45万元。

②泵站的自动配液功能,使乳化液浓度达到科学合理,即满足了电液系统的使用要求,又降低了阀组、大立柱及各种千斤顶的损坏,一个月可降低材料费5万元。

③与1140V供电相比,电缆投入减少50%,节约资金80多万元,同时电耗下降近11%。

4 社会效益分析:

(1)自动化采煤技术为打造本质安全型工作面,保障职工群众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①上下巷安全出口使用了巷道支架进行支护,解决了上下端头支护难题,杜绝了上下端头片帮冒顶事故的发生,改善了职工工作环境。SAC型电液系统的成组动作控制功能、支架跟随采煤机自动控制功能以及安全操作功能等,实现了无人操作或远距离操作,极大程度的保证了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支架立柱自动补压功能和护帮板结构保证了支架对顶板和煤墙有效支护,杜绝了工作面片帮冒顶事故的发生。

②自动化设备的实时工况监控、智能故障诊断、工作面矿压监测等实用功能,让井上下都能随时掌握关键部位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杜绝了设备事故的发生,极大的降低了设备运行成本,提高了设备开机率。

(2)耿村矿通过对13160工作面对自动化采煤技术的实践和探索,将促进和带动集团公司以及煤炭行业的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集团公司及我矿综采技术装备水平。

自动化工作面科技含量高主要体现在:

①集中控制:将采煤机电控系统(随采煤机成套)、支架电液控制系统、工作面三机通信控制系统、泵站控制系统及供电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并接入矿井自动化系统的以太网,实现综采工作面设备的集中控制、保护、闭锁、沿线通讯等功能,确保各设备协调、连续、高效、安全运行。

②信息网络化:实现数据上传,在地面调度指挥中心实现对综采工作面设备的远程监控以及各种数据实时显示等功能,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共享,实现生产管理的信息化。这是普通综采工作面所不具备的。

③大量新设备的投入使用:SAC电液控制系统、变频控制开关、集中控制系统、乳化液泵站自动配液、软化水装置等,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提高了井下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很好的促进了安全生产。达到了“多上设备少上人”的目的,诠释了“人的生命至关无上”的意义,为集团公司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通过对自动化工作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高科技的采煤装备不仅减轻了职工的劳动强度,达到了本质安全,而且使企业效益大幅度增加,职工收入明显提高,因此,综合自动化采煤技术应大力推广应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综合自动化程度。

第2篇

一、法经济学分析的涵义

法经济学分析始于20世纪三十年代,发展并完善于20世纪六十年代,它是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的形成、运行及效果,是法学与经济学融合的产物。它在法学理论中的贡献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法学的价值层面上,为“效益”挤出了一席之地,形成了正义与效益双重标准的法律价值观;二是在方法论上运用经济学的理念和方法研究法律运作,以符合人类社会高效发展的利益需求。也即,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安定,有利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最优化。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所说:“法经济学分析的一个副产品就是下列命题:权利的定义‘应该’反映某种深层的经济效率规范”。

法经济学分析是通过对法律规则、运行进行成本和收益的分析,使我们可以就法律实施的结果得出结论并对其带来的社会价值做出评价。首先,在法经济学分析中运用了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的假设――经济人,即“有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人”来分析法律现象。其次,法经济学分析是把法律运作看成是一个经济过程,即立法、司法、执法都是经济过程。如,波斯纳就将立法过程看作是交易主体间博弈的过程。最后,法经济学分析运用经济学分析的最基本方法,如供求、成本、均衡等对法律制度及其运行进行批判,并以实施效果为依据,对该法律制度的社会价值做出评价和预测。

二、法经济学的地位和影响

自20世纪法经济学的产生以来,三大主流法学派鼎立的局面被打破,法经济学因其理论体系不断完善,方法之独特、视角之新颖和实际的运用价值,在西方当代法理学界的地位日益提高,影响不断扩大,大有要与三大主流法学派相抗衡,形成四强并立新格局的趋势。正如美国当代法理学家庞德所指出:“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另外,作为一个法学流派,能因其自身的影响而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成为高等学校重要的课程,并且拥有自己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专门学术刊物和有关的学术研究机构,除法经济学外,在当代西方法理学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由此可见,法经济学地位之重要,影响之巨大。法经济学不仅理论日益成熟,而且开始了其向司法渗透并产生影响的历程。

法经济学作为一种学术思潮,已引起各国学者的重视,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法经济学从其诞生地――美国,传播到世界其他国家。1981年英国巴特澳思出版社出版的《法学与经济学国际评论》,便是法经济学走向国际化的例证。近些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法制建设碰到了一系列需要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共同努力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了探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人们在深入研究中国实际情况的同时,也开始注意吸收法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因而,也就开始了法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研究进程并举行了有关学术活动。

三、学说中效益理论的价值

法经济学注意到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注意到对社会资源配置效益的影响,因而主张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应注意法律制定和执行的经济效益。效益理论是法经济学的核心。效益原则、效益观统帅和贯穿于法经济学的各个具体理论和观点之中。效益理论的合理性及其实践根据在于它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要求,确立效益价值的基本依据就在于使法制的目的性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持一致。市场经济运行的最高宗旨和基本要求是提高资源优化配置的水平,使有限的资源尽可能产生最大的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法律手段实现的。这也意味着法律既可以使资源配置达到高水平,也可以使资源在低水平上得到配置。因此,只有当法律充分体现效益意识时,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才能得以实现。

对效益理论的批评多来自于对“正义”的忽视。传统上,正义或公正一直被视为法律的基本价值,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义和公正仍然是法律的重要价值,但从实用意义上看,它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需要与效益目标形成互补。首先,当代社会生活中的某些现象,仅仅用正义或公正无法对其做定性评价。许多经济行为或活动并不具有政治或伦理色彩,社会无法根据既定的政治原则或伦理规范判定其正误,而这些行为或活动却关系到资源利用和配置的优化,因而需要在立法上加以规范。其次,正义或公正的内涵是历史性的,它不仅决定于这一目标所存在的社会制度,同时也受制于特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而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在于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和配置资源。因此,当代社会中法律正义的确定也需要借助于资源使用与配置的效益评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正和效益在多数情况下是彼此含摄的。正如波斯纳指出:“正义的第二种涵义,也许是最普通的涵义――效率。只要稍加反思,我们就会毫不惊奇地发现: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里,浪费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公正和效益也有冲突的时候。在发生冲突的时候,是公正优先,还是效益优先?现在大多数人的主张是效益优先。其理由是:任何社会长期低效益的背后必然是公平自身的丧失和破坏。因为,一个社会无论多么“公正”,如果有效益,必然导致社会集体的贫困,那么也谈不上存在什么公正,即使有这种“公正”,也是社会和人们所不取的。只有在高效益的社会条件下,社会才能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从而在总体上满足人们的基本要求,确定高起点基础上的社会公正,这就决定了必须以效益的提高为先导。因此,“效益优先,兼顾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法经济学的效益理论的价值及其合理性一目了然。

第3篇

关键词:市场失灵;立法影响评估;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有效性分析;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3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要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第一次明确提出要以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CBA)为基础对政府立法进行影响评估分析。

作为法律制定的一项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影响分析(Impact Analysis, IA)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了将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并日益成为其有效监管体制的重要核心(Sunstein, 1996; Adler and Posner, 1999; 席涛, 2010, 2011, 2012, 2013)[1-6]。无论是美国、欧盟还是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都规定必须要对重大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影响分析。欧盟委员会在《2001年持续发展战略》中指出,为了实现“以知识为基础、构建世界上最有竞争力的经济体”的远景蓝图,提高欧盟驾驭市场的能力,所有涉及政府与市场的法规建议和草案,都要进行经济、社会、环境方面的影响评估,分析其成本效益或者成本有效性。

因此,在经济日益开放、竞争日益激烈、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的今天,认真总结西方发达国家在立法(监管)影响分析方面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和监管体制,已成为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迫切需要。

一、立法影响评估的框架

(一)分析框架

按照西方国家的实践经验,立法影响分析一般包括六个步骤:界定问题、明确目标、可能的方案、对各个方案进行影响评估、磋商与交流、管制的执行策略。

1.界定问题

在政府干预之前需要对所发生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界定。问题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影响的范围有多大。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机制是什么,利益相关各方对于问题的态度是什么。在此基础上,初步判断政府是否需要介入。判断的标准主要有两类:(1)合法性基础,政府介入是否有法律授权;(2)效益基础,政府的干预是否能产生正的社会效益。一般而言,西方国家认为政府干预的效益基础主要是市场失灵和(已有)监管失灵。市场失灵是指价格机制在某些领域不能够有效配置资源。包括市场存在负的外部性;不能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竞争混乱或者竞争不充分;不存在或者不完全市场;不完全或者不对称信息。监管失灵是指政府使用公共权力对社会并没有产生最大的福利。包括没有有效的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监管规则、措施和方法与实现目标之间关系界定不清;监管俘获,监管者和利益集团结合损害了社会利益;监管规则的贯彻与执行失败;或者没有规则,出现监管漏洞或监管真空。

2.明确目标

明确政府干预目标的意义有四:第一、准确判断干预政策的影响层次,并评估其与现有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否一致;第二、对目标的准确界定,将帮助监管部门明确监管思路,明晰可能的监管行为;并在监管实施以后,依据监管目标对监管过程进行监测和调整;第三、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在事先评估不同政策选项的效力,不同方案对于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将围绕政策目标展开;第四、干预目标提供了唯一的衡量效果的标准,可以帮助政府评估监管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预设的目标,监管行为是成功还是失败的。

3.可能的方案

监管机构需要考虑一系列范围广泛的政策选项,包括管制方案、以及非管制的政策方法。对可能方案的广泛思考,一方面将会迫使监管者突破思维约束,考虑干预的多种可能性;同时也提供了更大的政策透明度,让利益相关各方意识到,它们所关注的方案会被认真地分析;从而也为方案的顺利执行打下良好地基础。

4.对各种方案进行影响评估

这是监管影响分析中最重要的一环,通过比较各种方案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各个利益群体的影响,来判断哪个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预设目标,给社会带来最大的效益,并能够保障利益的公平分配,从而选择最优的监管方案。关于评估方法的具体分析将在第三部分展开。

5.磋商和交流

公众,尤其是与政府干预利益相关的公众,往往能提供许多监管机构需要的信息。因此,通过磋商和交流,监管部门可以不断完善其在影响分析中所需要的数据;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可以进一步评估管制执行的难易程度――利益相关各方在多大程度上愿意遵守被提议的管制。公开透明的磋商和交流,最终将有助于凝聚社会的共识,减少管制方案实行的难度。

当然,从磋商中所搜集的数据可能存在“利益偏误”,即利益相关者会夸大自己的所遭受的损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更广泛的交流、更多元化的磋商来有效避免。交流的过程越公开,利益偏误的损害就越小。

6.执行的策略

管制政策一旦制定,管制者还需要研究管制的实施过程。管制者需要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激励相容;第二、行政成本(信息义务)。管制者需要分析利益相关各方的不同利益变动,评估利益受损方的可能对抗行为,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另一方面,还需要认真分析实施方案,以减少管制给政府、企业和个人带来的行政成本,即为了确保管制有效实施而要求各方承担的信息披露-核实义务。

(二)操作指引

基于上述框架,各发达国家也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立法评估的操作指引,这既是对监管原则性框架的解释和细化,也是对监管机构提议、制定、和实施规章的程序性和实体的统一规范。美国2003年的《监管分析》,经合组织2005年的《监管质量与绩效的指引原则》,欧盟委员会2009年的《影响评估指引》,都对监管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和方法进行了规范;对监管什么、如何监管、监管效果、以及如何分析监管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规定。[7-9]因此,为了帮助监管部门有效开展监管影响分析,我国政府应当尽快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指导和规范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

二、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

(一)评估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成本-效益分析是对法律法规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产生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实证分析,评估法规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社会总成本、总效益和净效益。政府通过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干预经济,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秩序,增加社会总福利。如果相关的影响存在市场价格,那么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衡量成本和效益;如果相关的影响不存在市场价格,比如安全、健康等公共物品,需要使用支付意愿(Willing to Pay)和接受意愿(Willing to Accept)来估计成本和效益。估计的方法有显示性偏好以及描述性偏好等方法(revealed and stated preference methods),前者通过已有的市场信息来间接推测消费者偏好,后者通过调查问卷的方法来估计消费者偏好。当然这种推测和估计是存在一定误差的。同时,成本-效益分析不能直接处理社会公平和分配问题,当涉及社会公平和分配问题时需要引入其它辅助的分析方法,如加权分配方法(distributional weights approach)。虽然成本-效益分析具有上述局限性,但仍然是进行影响分析时的主要方法。

2.成本有效性分析(Cost-effectiveness analysis)

与成本-效益分析不同,成本有效性分析适用于效益难以用货币衡量,而易于用物理形态衡量的场合。如社会性监管中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监管,法案的效果往往体现为减少了多少死亡率、发病率、培养了多少学生等,相对货币评价而言,更容易从物理数量上进行识别。成本有效性分析可以按照单位效果成本(cost per unit of effectiveness)将不同的法规议案进行排序。但是,由于成本有效性分析无法以货币形式量化法律法规的效益,从而不能像成本-效益分析一样提供一种接受或者拒绝法案的绝对的标准(法案的净效益是否大于零)。因此,如果信息允许,还是应该对法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3.风险分析(Risk analysis)

风险分析用于分析经济社会运行中潜在的风险,以及这些风险可能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的后果,目的是防范和化解风险。进行风险分析需要界定风险类型;预测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评估风险可能造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分析应对风险的措施。风险分析对涉及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监管尤为重要。建立各项安全预警指标及应对风险措施、方法,以有效的方式防范和化解风险,是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考虑的关键因素。一般而言,风险分析往往和成本-效益分析联合使用,评估法规议案可能会给经济、社会、环境造成的损失,尤其是可能的最大损失(一般定义为可能性水平为5%的最大损失),并评估社会对该损失的承受能力。

4.成本的界定

评估监管成本时,需要考虑的成本有三类。第一是法律法规的制定成本(即立法过程成本),主要包括收集立法信息、立法资料以及形成立法草案的成本,调研、咨询、论证的成本,以及制作法规规章文本的成本等。第二是执法成本(即行政成本),是指政府、企业和个人为了确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提供和核实与法规相关的行为、产品信息所产生的成本。如监管机构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登记、排污企业定期向政府报告其排污信息所产生的成本。第三是守法成本(即社会成本),被监管者按照管制政策的规定,改变其生产和消费行为,由此带来的对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监管的效益则对应监管实施后对经济、社会、环境所造成的有利影响。

(二)指标体系

在评估法律法规可能给经济、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时,需要考虑不同的层面问题,并可以结合量化指标来评估这些影响,这些影响包括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国内影响和国际影响。

1.经济影响

(1)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法案对于经济增长、就业、物价、投资、消费、进出口的影响。评估指标有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通货膨胀率、投资率、消费率、进出口比重等。

(2)对国内市场结构和竞争环境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会明显改变市场结构,产生贸易壁垒,限制和损害竞争。评估指标有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勒纳指数等。

(3)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能促进企业的创新和科研活动。评估的指标有劳动生产率,实际有效汇率调整的价格竞争力,创新产品的营业额占比,GDP中研发(R&D)的比重,GDP中公共教育支出的比重等。

(4)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会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评估指标有企业的税收负担等。

(5)对消费者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价格,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是否会影响到消费者的信息获得及权利保护。评估指标有消费者价格购买指数等。

(6)对特殊地区和部门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会对落后地区或者薄弱部门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

2.社会影响

(1)对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便利了就业机会的创造,是否影响了劳动力需求,并对特定的工作类型或者群体造成伤害。评估指标有总体就业率,按不同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地区统计的就业率、工资水平等。

(2)对于贫困和收入分配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能改善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能否促进收入合理分配。评估指标有绝对贫困率、相对贫困率、基尼系数、地区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以及贫困流动性指标等。

(3)对于社会保障的影响。分析法案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影响。评估的指标有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额和支付额,社会保险基金余额、政府债务占GDP比重等。

(4)对工作质量和安全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改善工作环境,减轻工作压力,并提高工作的安全性。评估的指标有安全事故发生率、工作意外发生率、自杀率等。

(5)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会改善食品、药品的监管,能否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评估指标有预期寿命、癌症发生率、吸烟率、医疗事故发生率、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等。

(6)对犯罪和社会治安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能改善社会治安、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评估指标有犯罪率、发生率、社会治安指数等。

(7)对教育系统和文化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增加公民了受教育的机会,提高了教育系统的质量,保护了传统文化,并促进文化的创作和繁荣。评估指标有识字率、高等教育人数占比等。

(8)对弱势群体的影响。分析法案对贫困家庭、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的影响。

3.环境影响

(1)对气候的影响。分析法案对于温室气体、臭氧消耗物等气体排放的影响。评估指标有二氧化碳(CO2)排放量、氟氯化碳(CFC)排放量、氟氯烃(HCFC)排放量等。

(2)对空气、水和土壤质量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能够减少废气、废水、废物等的排放量。评估指标有空气污染物指标、水质指标、土壤中重金属的含量、农业残留指标等。

(3)对污染物的产生和回收的影响。分析法案能够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并促进污染物的回收和处理。衡量指标有噪音污染指数、放射性污染指数、市政垃圾排放量、市政垃圾回收量等。

(4)对于能源消耗的影响。分析法案能够改善能源使用效率。评估指标有煤炭消耗量、石油消耗量、发电量、新能源的使用量等。

(5)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能够促进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的发展。评估指标有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的土地使用面积,杀虫剂的使用量,有机产品的产量等。

(6)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法案是否会对生物的生存、尤其是稀有物种的生存带来伤害。评估指标有稀有物种或者受保护物种的数量变化等。

三、总结

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没有经历过的。建立法律法规对经济、社会、环境影响评估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不仅是对立法工作的创新与完善,更是中国立法史上的一次制度化、程序性、方法论的实践与探索,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Sunstein,Cass R.Congress,1996,“Constitutional Moments,and the Cost-Benefit State”,Stanford Law Review,(2):247-309.

[2]Adler,Matthew D.and Eric A.Posner,1999, “Rethinking Cost-Benefit Analysis”.The Yale Law Journal,(2):167-193.

[3]席涛.我们所知道的法律和不知道的法律――法律经济学一个分析框架.政法论坛,2010. (1): 3-18.

[4]席涛.法律、监管与市场”.政法论坛,2011(3): 47-65.

[5]席涛.立法评估:评估什么和如何评估――以中国立法评估为例(上).政法论坛,2012(5):59-75.

[6]席涛.立法评估:评估什么和如何评估――以中国立法评估为例(下).政法论坛,2013(1):21-32.

[7]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2003, Circular A-4,Regulatory Analysis.

[8]OECD, 2005, OECD Guiding Principles for Regulatory Quality and Performance.

[9]European Commission, 2009, Impact Assessment Guidelines.

第4篇

    项目区主要涉及全旗的两个苏木(赛汉桃来苏木和苏泊淖尔苏木),达镇和东风镇及巴彦桃来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区地处欧亚大陆中心、北温带超干旱荒漠地带,属极强大陆性气候,常有十年九旱之称。区内年均气温8.2℃,极端最高气温47°C,最低气温-35℃,年均日照时数3446小时,≥10℃积温持续日167-173天,积温3542-3695℃,且昼夜温差大,平均无霜期148天,年均降雨量37mm,蒸发量3700-4000mm。灌区内主要以棉花、蜜瓜等经济作物为主,用水只在春季灌溉黑河水一次,作物生长用水全部抽取地下水。规划前,由于全旗地域较大,工程分散,嘎查以下的支、斗、农、毛渠处于管理失控状态,渠系建筑物被损坏,农民用水不限量,导致田间串灌、漫灌比较普遍,水量流失极其严重。干旱是额旗的一大主要灾害,为改善耕地灌溉形式、提高灌溉效率、节约水资源,现实施节水灌溉项目,规划建设滴灌工程,工程设计灌溉面积0.13万hm2。

    文中根据额济纳旗农田水利规划报告书,并借鉴其他专家学者现有研究成果,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工程成本和预期效益,并采用能值分析方法,分析工程能值成本效益比,参照工程建设可行性评价标准,评定工程建设可行性。工程项目的经济计算期为2010年到2020年,基准年采用2010年。将工程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后,根据相应的能值转换率或能值货币比,能值量化工程每年的生态经济成本及效益(表1)。

    农田水利工程的能值分析

    能值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H.T.Odum提出的,是综合分析生态经济系统各种能量流的转换机理,并定量研究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及其相互关系的重要理论[4]。农田水利工程的能值评价,是依照生态经济学原理,从整体观和系统论出发,以能值为量纲统一量化工程项目的生态经济成本和效益,分析工程建设能值成本效益比,依据工程建设评价标准,得出工程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进而为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提供评定依据。农田水利工程关系到区域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及生态系统的平衡,其工程建设的生态经济成本包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生态环境成本[5]。其经济成本主要指工程建设运行中消耗的社会经济财富,如石、沙、钢材、水泥等[5];社会成本指工程项目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损害,如移民和占用耕地等[7];生态环境成本主要指工程建设运行中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如水土流失等[8]。农田水利工程的生态经济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主要表现为粮食产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除涝工程的效益主要指在采取工程措施后减少的农产品损失)[2],;社会效益指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方面的作用,主要包括增加就业和提高收入等[9]生态效益主要表现为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改善,如改善局地小气候,净化空气、补给地下水等[10]。能值评价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可行性步骤如下:(1)全面分析农田水利工程的生态经济成本和效益。首先对工程的生态经济成本和效益进行全面分析:1)按物质来源将农田水利工程在建设运行过程的生态经济成本划分为三类:一类是社会性投入(社会成本),包括管理维修费、安装工程费等人力劳务费[11];二类是自然资源投资(生态成本),如太阳能、风能、雨能、表土流失等环境资源;三类是经济反馈能值投入(经济成本),包括水泥、钢材、机械设备等工业投资。2)根据工程建设目的及主要建设用途,并结合工程自身特点,分析工程对周围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其及作用对象,将工程效益进行区分归类:一类是社会效益,如科学教育研究、增加就业等;一类是经济效益,如粮食增产、灌溉用水收入等;另一类是生态效益,如调节水分、改善局部小气候等。(2)工程生态经济成本与效益的能值计算。太阳能是万物之源,实际应用中通常将各种生态流统一为太阳能值,即单位物质或能量形成过程中所包含的太阳能值量[12]。根据相应的能值转换率或能值货币比通过式(1)对工程系统中各种能量流、物质流、货币流等具有不同度量尺度的生态流进行统一。能值转换率是指形成每单位物质或能量所含有的另一种能量之量[12]。能值货币比是全年总能值使用量与该年度国民生产总值的比值,即单位货币相当的能值量,反映了系统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13]。EM=τ×E(1)式中:EM为单位物质、货币形成所包含的太阳能值,sej;τ为物质、货币能值转换率或能值货币比率,sej/$(sej/J);E为物质所具有的能量或货币价值,J($)。(3)计算农田水利工程能值产投比。根据式(2)计算工程能值产投比。能值效益成本比[6,14]不受人类支付意愿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可用以衡量水利工程生态经济效率,实际应用中常根据其大小作为评价工程建设可行性的依据。一般认为当EmCBR大于1时,则该工程建设具有可行性;等于1时,该工程满足工程建设最低要求;小于1时,则不建议该工程的建设和运行。EmCBR=B+RVC(2)式中:EmCBR为工程能值成本效益比;B为工程生态经济产出能值,sej;C为工程生态经济投入能值,sej;RV为工程剩余能值,sej。

    结果与分析

    根据能值理论,计算额济纳旗灌域内小型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生态经济成本投入及生态经济效益的能值价值(表1)。据表1,对工程生态经济成本及生态经济效益结构组成比例和工程能值成本效益比值情况进行分析(表2)。由表1和表2可知,额济纳旗小型农田灌溉工程生态经济成本中,经济成本最高、社会成本次之,生态环境成本最少,分别占总成本的61.48%、33.38%和5.13%,说明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用较小,经济投入占主导,其中主要表现为砾石消耗,相应的能值价值为2.60E+18sej;工程生态经济效益中,经济效益最为显着、生态环境效益次之、社会收益较少,分别占总效益的56.54%、27.89%和15.58%,说明工程收益的主要表现方式是经济效益,表现形式为棉花产量的增加。由表2可知,工程的经济效益成本能值比为5.26,社会效益成本比为2.67,生态环境效益成本为31.12,生态经济效益成本比为5.72,各比值均远大于1,说明工程在经济、生态和社会各方面均满足工程建设可行性要求。另外,工程的生态环境效益成本比最大,说明该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改善潜力。综合分析,额济纳旗小型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除了带来显着的经济效益,还可大力促进社会发展,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尤其是节约水资源方面,工程节水价值尤为突出,这对于水资源极度短缺的西北干旱区更显重要。总之,从生态经济评价角度进行分析,额济纳旗小型农田灌溉工程具有较强的建设可行性。

    讨论

    用传统经济评价方法分析额济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工程年均投资482.5万元,项目效益主要表现为粮经增产值984.6万元、节省灌溉投资51万元、减少能源消耗投资46.58万元及省工效益56万元,工程经济效益成本比为2.36,大于1。两种分析方法结果虽存有一定差异,但评价结果较一致,均表明额济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具有较强的建设可行性。经济方法虽然能够从经济学角度简单直接地衡量出工程建设可行性,但论证内容不够全面,对不能用货币进行衡量的环境影响(如水资源消耗等)及社会效益(如科学研究价值等),不能完全纳入工程建设可行性分析过程中。能值分析方法在全面认识工程建设的生态经济影响基础上,将自然环境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进行统一衡量并比较各子系统的能量提供,进而能够更完整的反映出工程建设可行性。

    结论

    文中将能值理论成功的应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经济综合分析评价中,定量研究了工程经济、生态、社会成本及效益间的相互关系。从对额济纳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能值评价与传统可行性决策评价相比来看,基于能值理论的工程建设可行性评价过程中,评价因素更全面,评价结果更客观,既克服了环境评价中不能量化的不足,又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评价中评价结果易受人类支付意愿和通货膨胀(或通货萎缩)的影响,能更全面更客观的反映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工程生态经济系统的成本及效益。文中研究不仅能够拓宽能值理论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范围,而且能够完善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决策评价内涵,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抉择提供更全面更真实的参考依据。但农田水利工程系统是一个多功能综合体系,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且各功能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能值分析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经济影响目前仍处于不成熟阶段,对工程生态经济系统的影响认识不够完善,需进一步研究探讨。(本文作者:管新建、齐雪艳、吴泽宁、郭瑞丽 单位: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

第5篇

关键词:石油化工企业 安全经济学 安全投入 安全效益

一、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经济分析的意义

1.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经济分析有助于石油化工企业做出合理的财务预算和安全决策。企业管理层经过安全经济分析,能够明确包括安全决策本身在内的各项管理活动和各有关活动的安全性能要求,提出多重或双重有效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负效益应进行充分的估计,并做出预防性准备。因而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经济分析是决策层制定经营战略和安全决策的依据,是石油化工企业做出合理的财务预算和安全决策必不可少的工作。

2.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经济分析帮助企业合理进行资金分配。财务管理是石油化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处于整个管理的核心地位,如何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则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资金分配涉及到安全成本、生产费用、风险投资、福利保障计划等。进行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经济分析,可在安全投入资金、设备折旧费、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安全成本等方面,为安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帮助企业进行合理资金分配。

3.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经济分析可以优化成本和效益的关系,使企业获得期望的经济效益。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成本和安全效益是企业总成本和总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安全成本和安全效益的关系,使石油化工企业获得期望的经济效益。石油化工企业管理者通过事故预防的博弈模型,了解石油化工企业的不安全行为的成本对石油化工企业收益的影响,了解石油化工企业管理者监督成本与员工违章率的关系,以及从何入手采取科学的、有效的手段,加大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力度。

二、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效益可分为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无益消耗和经济损失的减轻,以及对经济生产的增值作用是安全的经济效益。生命与健康、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安全与安定,是安全的非经济效益,它们的实现是通过安全技术的、管理的、教育的手段,通过减少事故发生、危害事件发生来实现的。

安全经济效益是指通过安全投资实现的安全条件,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保障技术、环境及人员的能力和功能,并提高其潜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它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1.直接减轻或免除事故或危害事件给人、社会和自然造成的损伤,实现保护人类财富,减少无益损耗和损失,简称为减损收益。

2.保障劳动条件和维护经济增值过程,简称为增值收益。

三、石油化工企业增值收益分析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增值是指安全对石化企业经济生产的贡献,这是“安全是生产力”作用的体现。安全的生产力功能通过三方面来实现:首先,职工的安全素质是生产力,即对于一个生产工人,提高其安全素质不仅是提高其防范事故的能力,重要的还在于其安全素质的提高能够提高其生产的工效,体现在工人生产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高效;二是生产资料中包括安全设施、装置、设备等,生产资料是生产力,显然安全设施、设备等也随之与其完成生产力的作用;三是安全对于技术创造的安全环境,保证了生产技术功能的实现,因此,也从中间接体现生产力作用。增值收益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安全生产经济增长贡献的估算。

四、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效益的估算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效益不但包括经济效益,而且还包括非常经济效益,因而单纯的计算其中的某一部分还不能反映整个安全效益的全貌,在上面我们对安全的非经济效益进行了简单的定量化,但是由于非经济效益定量化的复杂性,我们在具体的实践中,很难精确化的计算出来,为了弥补这个不足,我们采用下面所介绍的层次分析法对其进行分析,以求出安全效益,层次分析法就是根据安全的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经济进行分析,分析得出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效益的关系。

所谓安全宏观经济效益分析,就是对提高安全水平为国家、为社会创造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计算,以期在提高安全水平的同时,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安全微观经济效益分析是指研究生产和生活中,安全活动投入所带来的利益与投入消耗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15]。所谓的安全微观经济效益就是对安全和安全管理进行经济性分析和经济效益评价,以期在改善安全的同时,为石油化工企业创造最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说,安全微观经济效益分析就是从经济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应有经济分析方法对不同的安全水平和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分析和评价。

五、主要结论

本论文通过对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投入和安全效益的理论分析,得出以下几个主要结论:

1.对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投入的合理确定以及优化问题尝试着进行了理论上的评估,特别是对通常难以量化的非经济效益进行了理论上的初步分析。

2.由于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投入所产生的效益不像石油化工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那样能够取得最快最直接的经济效果,它具有间接性、隐蔽性、潜在性等特点,因此不容易被人们所重视。长期以来,我国在安排生产性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往往由于投资不足或出于“节省”的考虑,对项目中配套的安全卫生设施随意削减。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使投产后的生产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或生产不能健康运行。所以,要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是一项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

3.从理论上求得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投入的最优配置和其最优方案的选取,将提到的效益估算运用到石油化工企业之中,计算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投入和安全效益之间的关系,从实践中为石油化工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3] 李红霞,田水承.企业安全经济分析与决策[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年4月:270-277.

[4] 林柏泉.安全学原理[M]. 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年7月:1-12.

[6] 屈 奎.企业安全投入与安全效益分析[D]. 西安:西安科技大学,2005.

第6篇

摘要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假定、分析框架和方法技术分析政策,已成为政策研究的新方法,为政策的制定和评估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旨在介绍经济学中研究政策常用的假定和分析模式,阐明和强调其在政策制定、执行与评估中可以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政策研究 外部性 成本-效益

政策研究的经济学途径就是运用经济学中的理论假设、概念框架、分析方法及技术看待公共决策问题,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实证的分析工具,为政府制定出合理的公共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经济学的基本假定

(一)完全自私经济人论

“经济人”假设是指各微观主体是关心个人利益的,完全理性的并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经济人”假设包含三个基本命题:1.人的自利性。2.经济活动中的人在行为上是理性的。3.只要有良好的制度保证,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动会无意而有效地增进社会公共利益。

(二)资源有限与需求无限假设

资源的有限性是相对于人们需求的无限性而言的,“资源的有限与需求无限假设”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假设前提。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谬尔森指出:“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分配给不同的人。这个定义的背后隐含了经济学的两大核心思想,即物品是稀缺的,社会必须有效地利用它们的资源。”

(三)公平与效率高低反向变动论

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经济学意义上的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是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也是经济学论争的主题。人们所以把这一矛盾的难题解析称作经济学说史上的“哥德巴赫猜想”。

(四)外部效应的普遍存在

布坎南和斯塔布尔宾给外部效应下的定义:只要某一个人的效用函数(或某一厂商的生产函数)所包含的变量是在另一个人(或厂商)的控制之下,即存在有外部效应。可用公式表示为:

UA =UB(X1,X2,X3…Xn,Y1)

如果某一个人A的效用,不仅受其所控制的活动X1,X2,X3…Xn的影响,而且还受其他活动Y1的影响,而Y1又在第二个人B的控制之下,就发生了外部效应。

二、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公共政策在运用的经济学分析框架主要包括有:福利经济学框架、公共选择理论和制度经济学框架。

(一)福利经济学框架

公共政策中运用福利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主要是借助福利经济学中的相关概念和原理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以指导或对已经运行的政策以评价。政府的政策毕竟会涉及到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而福利经济学的根本目的就是对各种配置的效率和效果提供一个评价系统。一项政府活动被提出时,福利经济学框架就要求力图回答以下三个重要问题:(1)该项政府活动是否能够产生合意的分配结果;(2)该项政府活动是否有利于效率的提高;(3)该项政府活动能否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如果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就很可能导致政府的失灵,带来负效率,这种情况下就应该让市场自行发挥作用。

(二)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采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和方法来分析政治,是“政治的经济学”,它在方法论上有三个基本特征:“经济人”假设、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作为交易的政治。另外,值得指出的是,立宪选择是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己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立宪经济学。立宪经济学认为,宪法是一国政治决策的最高规则,并将宪法视为功利主义意义上的契约,立宪选择应该取得公民的普遍同意,立宪选择的过程事实上就是设计与选择一个良好政府的过程。

(三)制度经济学框架

关于制度经济学框架在公共政策分析中的运用,在中国的制度变迁中体现的尤为明显。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制度运转的费用”,通过对交易费用的高低判断制度的运行效率,还可以用“制度变迁的成本”或“改革成本”来判别不同改革道路的优劣。

三、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析技术――成本―效益分析

(一)政策分析中成本、效益的含义

成本是商品经济价值的范畴,人们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达到一定目的,就必须耗费一定的资源,其所费资源的货币表现及其对象化称为成本。

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效益就是人们在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中所费和所得的对比关系。所费,即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消耗和占有;所得,即由上述实践活动带来的有用的结果。

公共决策中的效益是一个多层面的综合性概念,效益可以分为内在效益与外在效益;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而这些类型的效益都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二)成本―效益分析诸观点

成本效益分析,是对某一特定行动进行评价,通过对可能获得的收益和可能付出的成本作出权衡,从而识别出最优系统或最优方案。而美国学者彼得•G•萨松和威廉•A•塞哈尔菲并不赞成把成本―效益分析说成“一种方法”,他们把成本―效益分析定义为:“为了达到明确的公共目标,结合不同方案的净效益作出一种估计和评价。”2004 年我国政府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十七条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对政府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

(三)成本效益分析的步骤和方法

第一步:明确问题。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最基础的就是要明确问题。在明确问题这一步骤要讨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对规划的约束;社会效果分析的方向;贴现率。

第二步:设计分析。这一步骤主要是分析问题的结构,列出成本的估值接下来就是要确定哪些资料应该收集。

第三步:收集资料。设计一个收集资料的提纲,获取有关个备选投资方案效果的资料。

第四步:进行分析。主要是运用原始资料和经济理论对社会成本和效益作出较佳的评估。

第五步:提出结果。

(四)成本―效益分析的两种具体的方法

1.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贴现的分析方法,是指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分析的评价方法,亦被称为贴现现金流量分析技术。主要有净现值法、净值指数法和内部收益率法。

(1)净现值法

这种方法使用净现值作为评价方案优劣的指标。所谓净现值(NPV),是指特定方案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与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投资项目的每年净现金流量。第二步:计算未来报酬的总现值。第三步:将投资额折算成现值。第四步:计算净现值。

净现值= 未来报酬的总现值―初始投资额现值

净现值决策规则:只有一个备选方案时,净现值大于零时,则接受投资方案;反之则拒绝。当多个方案选优时,其净现值最大的为最优方案。

(2)净现值率

净现值率和净现值的不同,在于它不是简单的计算投资方案未来的现金流入的现值同它原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而是计算前者对后者之比。

现值指数= ÷

若数值大于1,说明其收益超过成本,即报酬率大于预定贴现率。

(3)内部收益率法

上述净现值、净现值率的计算虽然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能据以了解各个投资方案本身可以达到的具体的投资收益率是多少。内部收益率的计算可以做到这一点,是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主要动态的评价指标。它是投资方案在建设和生产经营年限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累计等于0时的折现率。

2.非贴现率的分析评价方法。非贴现方法不考虑时间价值,把不同时间的货币收支看成是等效的。这些方法在选择方案时期辅助作用。

(五)成本―效益分析的作用和局限性

虽然成本―效益分析可以分析政府投资项目的净收益和社会回报,但经济学家对成本效益分析的评价不是很高。因为以货币为尺度并不能对许多政府领域的效益进行适当的分析,如对国防、太空研究、对外援助、公安和司法裁决等方面的效益用货币这个尺度来表示是很困难的。因此,成本效益分析对于那些如防洪,电力生产,邮政,某些运输和娱乐设施等,也就是说对主要是经济性质的,有形的,可以用货币测量的公共政策更为适用。

另外,对于不适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项目,可以运用成本―效能法进行分析。这个方法的要点是根据方案或项目预期的结果的成本与效能来评估每个方案或项目的效果。许多公共政策大都需要成本(而成本往往可以计算),但无法计算收益,比如非经济的因素,以及文化,教育等不能用货币来衡量或很难估算其成本和收益,同时未来的成本,收益往往有着不确定性,难以估计。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成本―效能分析方法来衡量方案达成目标的有效性程度。

成本―效能分析法使得政策制订者可以通过具有类似任务的机构共同编制预算而发现各项计划之间的协调性。运用成本―效能法来确定最佳方案,在技术上并不困难,困难之处在于备选方案的确定。因为,这里提出的备选方案应能无差别的实现同一个目标,要做到这一点,可能并不容易。

参考文献:

[1][美]彼得•G•萨松,威廉•A•塞哈尔菲.成本效益分析―一座通向科学决策的桥梁.北京:知识出版社.1991.

[2][美]罗尔斯.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3][英]尼古拉斯•巴尔,大卫•怀恩斯.贺晓波,王艺译.福利经济学前沿问题.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北京腾图电子出版社.2000.

[4][澳]黄有光.周建明等译.福利经济学.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

[5]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黄新华.公共部门经济学.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7]莫童.公共经济学.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8]王曙光,李维新.公共政策学.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9]许云霄.公共选择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0]孙月平,刘俊,谭军.应用福利经济学.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11]朱杏珍.浅谈净现值法的现状及对策.经济管理论坛.2005(7).

[12]周肇光.关于资源有限与需求无限假设的理性分析.经济问题.2004(2).

第7篇

关键词:犯罪经济学    经济分析方法    经济人   成本—收益   效益最大化    对揭制犯罪的社会控制政策的启示

一、犯罪经济学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概念。犯罪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原理和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分析、探讨经济等利益因素与犯罪人的意识相互作用的规律及预防、控制犯罪的对策理论的一门新兴学科。(《论犯罪经济学的产生和研究概况》,宋浩波,载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第10卷第4期。) 此门学科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最大化假定、理性、成本等经济学的概念、判断和方法对犯罪的产生原因、运行过程、社会危害进行分析,并进而寻求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犯罪控制策略。

本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日渐成熟,西方经济学界出现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势,这个趋势是由“芝加歌学派”为代表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即加里。S.贝克革命“兴起的。”经济分析“作为一种方法和思维工具日益渗透到广泛的”非经济“领域的人类行为的研究中。犯罪经济学正是在这一思潮中应运而生的。犯罪经济学的首创者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 S.贝克。他首先系统地、规范地对犯罪作了经济学上的行为分析。他认为”犯罪“可以看作是一种重要活动或者产业。他把犯罪行为与其它经济行为如消费、生产等等同起来,认为其中也存在成本收益及最优状态等典型的经济学问题,同时他把惩罚看成是与犯罪行为相辅相成的产物,从经济学上看它是社会的一种产出,惩罚所需费用也就是社会实施惩罚行为所付的成本,惩罚收益也就是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制止及预防犯罪,两者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犯罪和惩罚的社会总成本和社会总收益。贝克尔的这一分析体系为犯罪经济学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框架,他的后继者如埃利奇、考特等对其理论进行了补充、修正,大体继承了这一体系。(《犯罪经济学初探》,王清坤,载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3期。)

(二)产生的历史背景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从社会学和法学的角度去研究犯罪,但到本世纪60、70年代有关犯罪与惩罚的社会学、法学研究走到了一个阶段性的尽头。对社会现实生活中暴露出来的一些新问题、新现象,已有的理论似乎显得苍白无力,犯罪经济学的诞生无疑对犯罪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动力。犯罪经济学的产生和迅速发展,从时间上看迄今也只有40多年的时间,其产生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1.犯罪现象的日趋严重,犯罪率不断激增,强烈的冲击着社会经济,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危害,并威胁着整个社会生活。有数字表明,美国从1973—1978年5年间,谋杀、强奸、恶性斗殴、抢劫、夜间入室盗窃、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和盗窃汽车等7种主要犯罪案件的数量较以往增加了30%,犯罪率则增加了25%,而在整个70年代美国人口只增长了3%.( 《论犯罪经济学的产生和研究概况》,宋浩波,载于《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第10卷第4期。)由于犯罪的严重化,使美国政府在法院、警察、监狱等公共设施上加大投入,以对付日益猖狂的犯罪,再加之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使得犯罪对美国社会的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正是这种严重危害经济的行为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引起了经济学家的兴趣,于是经济学家开始跨进犯罪研究领域,犯罪经济学由此而产生和发展起来。

2.传统的犯罪学理论尽管历史悠久、各家观点百花齐放,面对着严重的犯罪现象,仍然束手无策。这就迫使人们在理论上打破固有的崇拜观念,希望另辟蹊径寻找新的理论方法,期待能够对社会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确实有效的控制、预防犯罪。时代呼唤着新鲜理论的出炉,这也是犯罪经济学产生的历史机遇。

3.随着科学的发展,现代社会各学科的分工越来越细密,同时又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因此边缘学科不断涌现。一些犯罪学家也开始用经济学的观点思考包括犯罪问题在内的其他领域的问题,这使得拓宽了犯罪学的新视野,对犯罪学的研究起了丰富和发展的作用。

二、犯罪经济学研究的前提

犯罪经济学全面吸收了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逻辑方法,将自己的理论建立在一系的假设前提之上。第一个假定是每一个行为人都是谋求自我利益极大化的理性主体,是自我利益的最佳判断者,能够在各种不同的机会面前作出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同样犯罪也是行为人经过理性判断后作出的决策。犯罪人所实施犯罪是理性选择的结果。第二个假定是犯罪必须受到可能的相应的惩罚,可能性从0%到100%.第三个假定是犯罪越严重惩罚越严重。将这一系列假定导入犯罪学后,对犯罪主体的分析就舍弃了其主观方面,而将其作为完全的纯粹的经济人,经济规律是他所遵行的规则。这些假定实际上也是整个犯罪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和逻辑起点。只有以这些假定为基础,犯罪经济学的其它理论和推论才能够得以成立,犯罪经济学的最终目标,即制定出能够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控制犯罪策略,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犯罪经济学初探》,王清坤,载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3期。)

三、犯罪经济学理论的主要内容

犯罪经济学运用经济学的理论概念对犯罪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利用经济学的观点对犯罪产生及其发展的原因进行个体分析,认为犯罪产生的原因在于犯罪人因实施犯罪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其为犯罪所投入的成本。行为人之所以犯罪,原因在于行为人是理性的,精于计算的价值最大化者,在他权衡犯罪所得大于因犯罪而可能遭受诸如刑罚惩罚的损失时,追求利益的动机刺激他实施犯罪。也就是说,犯罪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在于利益的刺激。从广义上讲,犯罪的成本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犯罪活动使社会付出的成本代价,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团体及私人为避免犯罪的侵害所进行的花费,除此之外还包括犯罪个体为实施犯罪所进行的投入,二是因逮捕拘押并判罪而产生的成本。从狭义上讲,犯罪的成本仅指犯罪的个体为实施犯罪而支付的成本代价。它由犯罪的直接成本、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和犯罪的惩罚成本三部分构成。直接成本,即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直接投入的物力和人力。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是指由于一个人地一部分时间用于犯罪,那么通过合法活动谋利的时间就会减少,因此自动放弃的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纯收益既为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惩罚成本,这是一种或然性成本,即犯罪被司法机关侦破并判处刑罚对犯罪人所造成的生命、自由、财产的损失。狭义的犯罪成本和犯罪的收益相对应,犯罪的收益仅是针对犯罪者个体而言,指犯罪人从犯罪中所得到的利益。当犯罪收益 >(犯罪的直接成本+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犯罪的惩罚成本)×被判罪的概率,此人就会从事犯罪行为。

其次,对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有关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其中主要是对各种威慑手段进行经济学的考察,以寻求最为适合的方法和手段,设置最佳的刑罚体系。最有效地预防、惩治犯罪,关键在于设置最佳的刑罚体系,即刑罚的设置水平应是预期的刑罚成本大于犯罪人的预期犯罪收益。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设置刑罚、适用刑罚来预防惩治犯罪时,不能不注意刑罚的严厉性,但必须同时注意提高刑罚的确定性;在设置刑罚的严厉性时,必须将其与犯罪不同的性质或不同的危害程度相适应,讲究刑罚的边际威慑效用。(边际效用指用人们对物的效用的主观评价说明商品价值,而人们对某物品的赞赏、爱好、满足随着物的消费的增多而下降。)如果不顾刑罚的确定性和犯罪性质及其严重程度的差别,一味地追求刑罚的严厉性,非但不能实现预防、惩罚犯罪的目的,相反会促使犯罪的严重化和刑罚本身功能的贬值。此外,在设置最佳刑罚体系时,还强调刑罚威慑对象的最高水平范围应有所限制,即刑罚不应把偶而会发生的,但预防成本又极昂贵、付出的代价会巨大的危害行为作为自己的威慑对象。否则,刑罚给社会及其成员所带来的负效果将大大超过刑罚威慑效果所带来的收益。刑法调控范围应有自己的最大范围的限制,刑法的触角不应该涉及社会所有领域尤其是那些无法适用刑法或运用刑法代价特别昂贵的领域。

最后,基于上述两项的分析,犯罪经济学努力寻求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犯罪控制策略,将社会因犯罪所消耗的成本维持在一个最低水平,在这一水平上为控制犯罪投入的成本等于其边际收益。

四、犯罪经济学自身的特点

第一,犯罪经济学主要运用经济学的理论、方法、概念等对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犯罪经济学是20世纪产生的,是犯罪学领域中的一个新兴分支学科,犯罪经济学抛弃了传统的犯罪学的研究方法,从经济学这一新的视角看待犯罪问题,将犯罪看作是经济领域的现象,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犯罪现象以加研究。犯罪经济学主要吸收了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概念,即最大化、效益、均衡这三个概念,供给与需求理论、成本与效益理论、经济活动中的均衡理论这三个理论。犯罪经济学完全将犯罪研究纳入到纯粹的经济学轨道,将其研究的任何对象性内容都要与最大化目标、最佳效益相联系,探求犯罪人实施犯罪的经济效益原因,以及犯罪控制对策的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模式。其核心是进行成本与效益的对比分析,实现犯罪控制的社会成本资源配置最优化。

第二,由上述特点决定的,犯罪经济学主要应用定量分析,并且较多地建立数学模型,而不仅限于犯罪社会学的定性分析。针对犯罪,犯罪经济学从经济学投入产出理论入手,着重分析犯罪的成本和犯罪的收益;针对于刑罚和其他犯罪控制手段,犯罪经济学也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加以分析,从而促进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活动和社会预防犯罪手段的成本降低,代价减少,效益增大,促进社会资源有效益地利用和社会财富的增值。所以成本和收益的量化比较是犯罪经济学的核心内容,还经常会运用到数字函数的理论以及借助函数图象来进行研究,最基本的数学知识是犯罪经济学研究所必备的。

第三,正义和效益的关系问题,是犯罪经济学的争论焦点。犯罪经济学的所有的问题都围绕寻求一种旨在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控制犯罪策略而展开。源于此,不少人便认为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中强调效益,忽视甚至是否定刑法公正。事实上,犯罪经济学在这一点上,一直受到人们的批判。就刑法效益与刑法公正关系的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刑法公正优先说,效益与公正兼容说,刑法效益优先说以及刑法公正是刑法效益的内容之一说。仅管争议颇多,但越来越多的学者都走向中庸,基本上持正义和效益相互协调的观点。

五、犯罪经济学的政策启示

(一)对犯罪决策的经济分析及其启示

1.对于犯罪分子或潜在的犯罪分子来说,其实施犯罪是其权衡利弊的理性选择,其认为实施犯罪所获的收益要大于实施犯罪所投入的成本。犯罪成本是指行为人因实施犯罪或将要实施犯罪所付出的或可能付出的代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为完成犯罪所付出的代价、机会成本、刑罚惩罚以及由此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生命、自由、名誉、财产、权利的损失。(《刑法的经济分析析》陈正云等,中国法制出版社。) (详细内容见上文分析)从罪犯或潜在的犯罪人角度分析犯罪成本,其重要意义在于分析犯罪分子的犯罪决策。由于实施犯罪需要支付相当的成本,因此某人是否进行犯罪则必须顾及犯罪成本,尤其是犯罪后可能遭受的刑罚惩罚成本。只有犯罪成本相当低时或低于行为人犯罪的预期收益时,行为人才会实施犯罪。因此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之前、之中或者之后会尽力降低自己的犯罪成本。

犯罪效益是指犯罪者通过其犯罪所获得的利益和某种满足。犯罪“效益”从其内容性质的不同,大体上可分财产性利益和精神性利益。前者是指罪犯因犯罪而获得的具有可直接计价的或间接计价的利益,即可用货币等计量单位加以最终衡量、测定的利益。后者是指罪犯因犯罪而获得的精神性利益。这种利益在性质上不具有财产性,也不具有运用各种计量单位的可衡量性和可测定性。它具体可表现为犯罪分子的情感得到满足或发泄。如在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等犯罪中,犯罪给罪犯所带来的“效益”的主要就是使罪犯的情感得到满足或发泄。(《刑法的经济分析析》陈正云等,中国法制出版社。) 对于犯罪“效益”的分析,可以使我们了解罪犯的犯罪决策,罪犯所要追求的犯罪效益直接决定着其所实施的犯罪的性质,犯罪行为一定是最直接、最容易获得所追求的犯罪效益的方式。另外,对于犯罪效益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确定对罪犯适用的刑罚量的最低限度,这样才有可能使罪犯产生“得不偿失”之感,使罪犯以后不愿再犯罪,同时也会使社会上其他的潜在犯罪者受到威慑,不愿实施犯罪。

2.由犯罪决策的经济分析所产生的启示犯罪经济学将犯罪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来分析,犯罪人实施犯罪是由于预期犯罪成本低于预期犯罪效益,那么我们要控制、预防犯罪就要从决定犯罪成本与犯罪效益的因素入手,努力使预期犯罪成本高于预期犯罪效益。

如上文所述,犯罪成本由三部分组成:犯罪支出,机会成本,刑罚成本。犯罪支出和机会成本,犯罪分子自己可能控制其构成和水平,也就是说犯罪分子本人可以支配这些成本,使其最大限度地符合自己的主观愿望和最有效地为自己实施犯罪服务。而对于犯罪的刑罚成本,犯罪分子在犯罪前是无法确定其成本构成和水平,犯罪后犯罪分子本人又不可能对这种成本的投入具有选择权和确定权。因此,犯罪人在确定是否实施犯罪之时所考虑的犯罪成本水平时,最主要是对犯罪的刑罚成本进行主观估计,从而最终确定他本人认为最有利的选择:实施犯罪或放弃犯罪。而预期的犯罪效益则主要是由犯罪人本身的主观愿望而决定的,客观的环境或者条件只是间接地影响犯罪人对预期犯罪效益的期望值,起决定因素的还是犯罪人的犯罪意志即其想获得多少犯罪收益。

经过上述分析,能够改变预期犯罪成本与预期犯罪效益的比值,达到预防犯罪目的可以提高预期刑罚成本。预期刑罚成本是指罪犯因犯罪可能受到刑罚惩罚而付出的代价。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预期刑罚,指罪犯因犯罪可能受到的刑罚惩罚。它是罪犯本人的一种主观的计量。决定罪犯主观计量的预期刑罚成本的因素主要包括:刑罚的严厉性、刑罚的确定性和刑罚的及时性。预期刑罚成本的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不是处于从属性地位的。刑罚的严厉性主要指刑罚的种类、刑罚的期限、以及量刑的幅度,它直接决定着刑罚是否对犯罪人具有威慑力。刑罚的确定性高低对于预期刑罚成本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确定性高,就会消除罪犯逃脱惩罚的侥幸心理,使犯罪人形成有罪必罚的心理印象,正如古代法学家沈颜指出:“夫赏罚者,不在乎必重而在于必刑,必刑则虽不重而民戒,不刑则虽重而民怠”。刑罚及时性水平的高低,对罪犯和潜在的犯罪者所产生的心理强制作用是不一样的,刑罚越及时,通过亲身受到及时的刑罚惩罚或亲眼目睹其他罪犯因犯罪而受到及时刑罚惩罚,罪犯或潜在的犯罪才可能形成犯罪就会受到刑罚惩罚的观念和认识,并通过不断目睹每一起犯罪都及时受到刑罚惩罚而强化和巩固这种观念和认识,从而增大其预期刑罚成本,从而抑制犯罪的欲念。其二,机会成本,指罪犯因受到刑罚惩罚而致使有关可预期的收益丧失。其三,其他必要成本,指罪犯因犯罪而必须或可能支付的刑罚量、机会成本外,还必须支付有关其他的成本。主要包括罪犯的心理成本(即罪犯因受到刑罚惩罚和机会成本的支付,而在心理上产生的代价),罪犯因犯罪存在记录,尤其是曾受到刑罚惩罚这一事实而导致自己的将来损失。

经过上述分析,要相提高预期刑罚成本,必须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首先 ,增大预期刑罚量,提高刑罚的严厉性、确定性和及时性,但是这三性的提高必然意味着我国国家刑罚成本投入的增大,因此应当选择最为合格的严厉性、确定性、及时性的相互匹配量,以求尽量缩减刑罚成本投入,同时获取最佳刑罚效果。(这一内容涉及到刑罚效益问题,待下文详细论述)。在目前,不可否认的现实是我国刑罚量投入越来越多,然而犯罪数量仍呈上升态势。“罪犯之所以犯罪,其关键在于其预期成本低于其犯罪”效益“,根据这一决策模式,可以说我国目前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的原因主要在于某些犯罪的预期刑罚成本过低。就我国而言,可以肯定地说,导致罪犯的预期刑罚成本过低的因素决不是刑罚严历性不足,而是由于刑罚确定性和及时性持续的贬值,必然地降低罪犯的预期刑罚成本,增加罪犯的犯罪净收益,使罪犯心存侥幸,没有形成犯罪必受到刑罚处罚的最基本的法制观念,因此犯罪更加猖獗。因此就提高我国目前的刑罚确定性而言,一方面要增大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使犯罪分子实施的犯罪行为必然受到揭露和惩罚。据有关数据表明,罪案的总数被揭露到50%时,犯罪者就会住手观望,不敢随便下手作案;犯罪被揭露到50%以上时,胆小的犯罪者就得改正,另谋出路;犯罪者的犯罪如被揭露到80%以上时,罪犯只有自首投案或潜伏他乡逃避。 (另 陆伦章《犯罪学》,上海华东政法学院编印,1985年,P355.)一方面立法必须周密,避免法律规范存在相互冲突矛盾或者漏洞,不能在法律上给犯罪分子留下逃避惩罚的空隙。就提高我国的刑罚及时性而言,刑事司法机关要迅速发现案件,及时侦破案件,及时审判和惩罚罪犯,尽量使社会上发生的每一次犯罪都能及时地受到惩罚。

其次,要提高由于刑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的损失。犯罪人由于受到刑罚惩罚,其财产、自由、资格、甚至生命必然要处于被剥夺状态,这决定犯罪人不能像正常守法公民一样从事各种社会交往、经济交往,这必然影响其获取各种收益即丧失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的提高,不能仅靠单一的法律手段,因为它是一种机会,一种潜在的获得收益的可能性。因此要提高这种机会成本,还是要依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一种综合的抽象的描述,其中包括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的社会诚信度,社会风气文明,社会为个人提供了宽阔的发展空间。总之,一个人在正常的社会生活环境中依靠合法方式,凭借自已的才能会有着各种发展机会,从而取得较高的收益。

最后,其他必要成本的提高,主要是犯罪人心理代价的提高和犯罪对将来影响的增大。这也是要依靠整体社会环境的改善,整个社会是非观念鲜明,人们都疾恶如仇,犯罪人的心理负罪感、受谴责感就会增强,同时社会公民对犯罪记录敏感度增强,犯罪对罪犯将来的影响也会增大。“

由此可见,提高预期刑罚成本,不只是单单涉及刑罚本身成本的问题,还要依靠整个社会环境的改善,从内外两个角度入手,共同提高刑罚对犯罪心理的强制影响力度,从而使其放弃实施犯罪。

(二)对刑罚效益的启示

由于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犯罪问题,成本与收益最大化始终是犯罪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因此刑罚效益当然成为犯罪经济学关注的问题,对于为何要提高刑罚效益以及如何提高刑罚效益给我们很大的启示。通过分析犯罪人的犯罪决策,使得国家在运用刑罚时要始终围绕着如何提高预期刑罚成本这个主题,但同时也要尽可能减少国家投入的刑罚成本资源。

在上文分析罪犯的预期刑罚成本时提到,尽管我国目前的刑罚严厉程度不断提高,但是犯罪数量仍在不断上升,从犯罪人的角度可以认为是预期刑罚成本低下,而从国家角度来说则是国家刑罚效益不佳,投入大量的刑罚成本资源却没有达到控制犯罪的目的。刑罚效益的成本资源主要包括国家支付刑罚成本中的对罪犯权益的剥夺和司法成本。前者又可直接表现为刑罚的严厉性,因为刑罚的严厉性越高,表明国家对罪犯的权益的剥夺或限制程度越高,因此国家支付的成本也越高;后者则直接表现为刑罚的确定性和及时性。(注,此处刑罚严厉性、确定性与及时性,与上文在分配的预期刑罚成本时提到的刑罚严厉性、确定性和及时性的实质含义是相同,但此处三性是从国家行使刑罚权的角度理解的,而上文的三性是犯罪人的心理感受角度理解的。)国家虽然可以运用刑罚的严厉性、刑罚的确定性和刑罚的及时性来获取刑罚效益。但是,获取同样水平的刑罚效益,国家却可以运用不同的刑罚成本资源,也就是说,国家所支付的刑罚成本水平也许是不同的。国家获取同样水平的刑罚效益,既可以通过增加刑罚的严厉性来获得,也可以通过保持刑罚的严厉性不变,而增加刑罚的确定性,使两者合理配置来实现。这两种方式所产生的刑罚效益水平可能是一样的,但是国家所投入的成本资源却可能有着巨大的差异。

因此,国家要获取最佳的刑罚效益或既定的刑罚效益,必须对其刑罚成本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从而产生成本资源整体的配置效益,使成本资源的开支处于最佳的最小水平,也就是合理配置刑罚的严厉性、刑罚的确定性、刑罚的及时性,而不能只偏执一端。否则,必然会产生要么刑罚效益没有实现最大,要么刑罚成本资源低效使用或浪费的结果。

(三)对控制犯罪的公共政策的启示

第8篇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法律体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并且有必要借鉴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一切先进的文明成果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模式。特别是当下,中国已经加入WTO,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法律也必然与国际接轨,遵守国际惯例。因此,西方经济分析法学对于促进我国法律改革,对我国的立法、司法、法学和法学都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经济分析法学在西学中的地位及在中国发展的合理性和实践根据

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学研究,尤其是法研究着重探讨法律对于公正、自由、秩序等方面的价值,而忽视对法律的效益(效率)价值的研究。经济分析法学又称法律经济学,是运用有关经济学、方法研究法学理论和具体的法律。因其研究方法的独特性而构成其为一独立的法学流派。它不仅涉及到有关法律价值等具有法意义上的法学理论问题,而且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几乎所有的部门法领域。经济分析法学自始至终所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把效率作为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和评价标准,立法、执法和司法都要有利于资源的配置和社会财富的增值,尽量减少社会成本。

首先必须指出,经济分析法学是“舶来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法理学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法理学界各个不同的流派之间的连绵不断的论战,促使西方法理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学派林立,学说纷繁,法理学理论呈现多元化格局。法学流派地位和,此消彼长,分立整合。但以各学派在当代西方法理学的地位和影响来看,比较引人注目的是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这三大主流法学派。

但自从20世纪70年代才真正正式诞生的经济分析法学的产生,三大主流法学派鼎立的局面被打破,经济分析法学因其理论体系不断完善,方法之独特、视角之新颖和实际的运用价值,在西方当代法理学界的地位日益提高,影响不断扩大,大有要与三大主流法学派相抗衡,形成四强并立新格局的趋势①。正如美国当代法理学家庞德所指出:“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②另外,作为一个法学流派,能因其自身的影响而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成为高等学校重要的课程,并且拥有自己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专门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在当代西方法理学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马克思法学告诉我们:法律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③。经济分析法学在中国的发展有赖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

市场经济运行的最高宗旨和基本要求是提高资源优化配置的水平,使有限的资源尽可能产生最大的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法律手段实现的。这也意味着法律既可以使资源配置达到高水平,也可以使资源在低水平上得到配置。因此,只有当法律充分体现效益意识时,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才能得以实现。

随着法经济学的日益发展和成熟,其理论的多元化也十分明显。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的主题思想,即通过对法和经济相互关系的探讨,促使有效益地进行法律制度的安排,效益原则、效益观统帅和贯穿于法经济学的各个具体理论和观点之中。经济分析法学在中国发展的合理性和实践根据在于它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要求,建立和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有必要进行法学和经济学相互关系的探讨,有必要借鉴西方经济分析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观点。因此,市场经济呼唤经济分析法学在中国的发展。

二、经济分析法学对我国法制改革、立法、司法的意义

1.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法制改革的指导意义

我国之所以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归根到底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我们要朝着这个目标改革经济体制,进行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法律改革,使我国原来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法律尽快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法律。为此,要把效益作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等法律资源的首要标准或基本标准,并以此标准改革或改进有关的法律制度。

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从一种制度安排过渡到另一种制度安排,这一转变过程本身也需要成本。因此,如果某一新制度的转变费用过高(超过该制度变革所带来的效益增值)那么即使这种新制度安排很理想,也不会被采纳(不排除以后被采纳)。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循序渐进。相应地,法制建设也应逐步进行。否则欲速则不达,反而造成成本增加,资源浪费,经济分析法学为此提供了有效的成本——效益理论和分析方法。

2.对我国立法活动的指导意义

波斯纳指出:“法律制度中的许多原则和制度最好被理解和解释为促进资源有效率配置的努力④。”美国著名法理学家艾克曼在谈到关于法律的经济分析时也提出:“这种分析方法提供了一个分析结构,使我们能够对由于采用一个规则而不是另一个法律规则的结果所产生的效益的规模和分配,进行理智的评价。”⑤

我国传统法理学忽视法律与经济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⑥。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法律越来越多地直接参与经济生产、参与资源和财富分配的情况下,立法者不仅要考虑法律的“公平性”、“正义性”,而且还要考虑甚至必须首先考虑法律的“效益性”。

制定的法律应能够引导和促使人们按照最有效的方式使用资源,创造出有效使用资源的行为刺激。由于存在信息上的障碍,同时个别主体(包括个人或团体)的资源使用行为并不总是理性的,因而立法必须把在经济实践中形成的资源优化使用和配置的一般经验加以确认,并借自身的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使这些经验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普遍性规则,从而提高全社会资源使用和配置的优化程度。

3.对我国司法的借鉴意义

“对法律经济学而言,这一点表明,任何法律,只要涉及资源使用判决必须依最有效率地利用资源这一原则进行。”⑦波斯纳指出:“法律的许多领域,尤其是(但并不仅限于)普通法领域中的财产权、侵权、犯罪、契约,都无不打上经济理性的烙印。虽然很少有在法官意见中明确引用经济学概念,法律裁决的真实理由往往被法官意见的特殊语词所掩盖而非阐明。事实上,法律教育主要就是要求人们如何透过语词的表面现象发现这些理由,……发现许多法律原则依赖于不可言喻的效率追求是不足为奇的。”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以法律手段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比重将不断上升,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尤其是经济案件数量及其复杂性将日益增加。法院的判决将日益显露出对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的影响。因此,实践要求司法人员不仅要学好法、用好法,而且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分析法学的理论知识和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能力,从而正确地理解法律的精神,更准确地适用法律,提高办案的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值。

考虑的后果是理所当然的,不可避免的。然而,传统法学未充分考虑到法律制度对整个造成的经济后果,更谈不上运用有关经济学、来探讨和这种后果。不可否认,法律是处理纠纷的规范,法学为处理纠纷而解释法律规范时,也必然要衡量各种纠纷所发生的利益关系。因为不考虑法律制度的安排给整个社会经济带来的,而仅仅拘泥于单纯的、个案的法律解释和适用的做法,已不再适应已经变化了的客观社会形势的需要。

具体来说,在司法过程中,要把法律对个别主体行为的评价视角从行为主体延展至社会,换言之,将个别主体行为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中加以认识。在计划经济,以保护财富为宗旨的条件下,法律较少考虑个别主体行为的外部性,也不理会个别主体的明显损害资源的行为。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保证资源优化使用和配置的目标,法律对个别主体的行为应当有新的评价角度。在这种视角中,不存在绝对与社会不发生联系的个别主体的法律行为,个人对财产使用的同时,也是全社会资源使用和配置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一切不符合全社会资源优化使用和配置的个别主体行为,在司法过程中应给予否定评价,并受到相应限制。

三、经济法学对我国法学研究、法学的意义

1.对我国法学研究的借鉴意义

经济分析法学理论一大特色和魅力就是其方法论上别具一格。它运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对法律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法律进行实证性经济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优势。它使人们的思维更加趋于准确,在注意实效的经济社会中,定量分析显得格外重要。在西方法史上,人们曾经运用伦理学、学、社会学、学、人类学等方法研究法律,但这些方法都缺乏定量分析。由此可见,经济分析法学将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引入法学领域,是法理学研究方法上的重大变革,使人们对法律的研究更加深入。正如《法律的经济分析》译者序言部分指出:30多年法律经济学的历史表明,它既是对现代法律分析本身固有思维弱点的一次无情冲击,又无疑是对传统经济思想核心的回归和重整。正当我们的同胞纷纷陷入法学研究的意识形态纷争和传统方法论困惑的时候,法学理论30年来却在另一个社会发生了一场于我们是悄然无声的翻天覆地的革新。这场革新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西方民主社会赖以生存的经济、政治、法律方面大部分信条和清规戒律提出了挑战,我们也许能从中得到某种启迪。正是这场思想、理论和技术的革新,为法律实施、法律效果、法律效率、宪政理论(包括政府行为控制,民主决策或制度选择)等提出了一系列使我们为之耳目一新的假设、理论和方法⑨。

经济分析法学将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运用于法律领域,第一次深入地揭示经济学和法学这两门学科之间的内在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这一点在当今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讲究经济建设、社会,是十分重要的。

当然,经济分析法学在方法论上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首先,它将“经济学”作为“唯一的评价原则”来分析法律,排斥其它原理和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其次,并非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复原为一定的货币单位来比值的。虽然法律经济学分析方法有种种不完善之处,但它在现有的实证法律理论中是最有前途的。波斯纳指出:“法律经济学完全可能是一个薄弱的领域,它分享了经济学的弱点,而且还有它自身的弱点,但难道法律的心理学就强了吗?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还有一种法律实证理论的法理学?这些法律交叉的研究领域以及其它可以叫出名的领域都比法律的经济分析更年长,然而要在一种法律实证理论的形成上扮演领导角色,这些候选人都比较文弱。”

实事求是地说,运用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只是研究法律的方法之一。我们既不能忽视它,也不能片面夸大其作用。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运用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分析法律问题是完全可能,并且是十分重要的。

2.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借鉴意义

作为培养适应未来需要的法律专门人才的法学教育,应重视法学与经济学日趋紧密联系这一时展趋势。在美国,经济分析法学已成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并进入普及阶段,越来越多的法学院、商学院开设了“法学和经济学”课程。而我国绝大多数法学院还未开设这门课程,只是在法理课教学中偶尔涉及,很多法生对经济分析法学还很陌生,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法学院校在提高法学课程教学质量的同时,应注意使学员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理论和方法。经济分析法学至少应成为法学科学课程中的一门选修课,然后变成一门必修课,逐步进入普及阶段。在我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日益强调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时代,我想这一定是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我认为目前有必要花大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改革教学课程设置,开设法律经济学。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学院、经济学院都应当打破旧有格局,增设法律经济学作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有条件还可以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法学院和经济学院应分别开设经济学和法学课程。目前,全国法学院几乎不开经济学课程,我们的法学学者基本不懂经济学,经济学者也基本不懂法学。我们不能让此成为年轻或更年轻的后学们的遗憾。

第二,编写教材,创办刊物。在美国,由于盛行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一批高质量的法律经济学教材相继出版问世。而在国内,至今没有一本适合学生需要的相对权威的法律经济学教材。为了及时配合高等院校开设《法律经济学》课程的需要,我们要尽快组织力量编写教材。鼓励分头组织力量,百花齐放。同时,将民法经济学、刑法经济学、诉讼法经济学等系列书籍的编写列入法律经济学体系之内,创办法律经济学研究刊物。谁创办第一本《法学与经济学》杂志,谁就做了一件开拓性的工作。

第三,为法官提供法律经济学的培训,促进法律经济学向司法渗透。在美国,大多数联邦法院的法官都接受了有关“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提供的法律经济学短期教程的正规训练。不少联邦法官已成为精通法律经济学的法学专家 .中国的法官接受法律经济学的培训,无疑十分重要。法学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及时应用法学新思维、新理论,这是市场经济对中国法律改革提出的要求。

注 释:

1.刘全德。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243。

2.(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65。

3.卢云。法学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41。

4.(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M〕。蒋兆康,林毅夫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15(序言部分)。27.26。

5.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思潮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236-237。

6.严存生。新编西方法律思想史〔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328。

7.8.(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M〕。蒋兆康,林毅夫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15(序言部分)27.26。

9.(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大百科书全书出版社,1997.32(序言部分)。

第9篇

关键词:成本效益分析 医院管理 经济效益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至2015年底所有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及医技、检验收费标准降价。本文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成本效益分析的概念,并以某医院检验科从2009年至2013年成本效益分析的相关数据入手,经分析总结出合理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有效策略,这对于提高我国医院的成本效益分析能力,提升医院的成本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的简要概述

(一)基本概念

主要通过对项目的投入成本和整体效益进行对比分析,对相关项目的实施价值进行科学评估,进而为医院在相关项目投入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常情况下,医院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法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能使其在运营过程中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具体实施步骤

第一步明确项目成本,第二步确定项目的额外收益,第三步确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节约的成本费用,第四步编制预期投入成本与收入效益的对比表,最后一步评估和量化项目的成本与收益。

二、某医院检验科成本效益案例分析

本文以某医院检验科在2009-2013年的成本与收益情况为案例背景进行实证分析,所得结果如表1至表3所示。

由表1、表2可知:第一,该医院的检验科从2009年至2013年业务收入逐年增加。其中,2010年至2013年增长幅度分别为8.82%、17.36%、26.33%、35.77%。究其原因主要有:门诊就诊人数、住院病人数逐年增加,导致常规检查项目频次提高;引进新设备,为科室发展注入活力,增加了有效收入;新院区的投入和扩大,使得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增加,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第二,2009年至2013年各项业务支出逐年增加,其中试剂、试管支出占支出比例最大。从支出结构看,原因是业务量不断增加,所需试剂、试管材料的耗用量增加。此外,随着新院区的投入,新增检验设备和房屋占用面积,以及检验科人员的引进,同时增加固定资产折旧,也增加人力成本。

由表3可知,从2009年至2013年检验科的每项次业务收入总体上呈增长趋势。由于新院区投入使用,进而使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表格对某医院检验科的成本效益分析,能够直观地为该医院的成本控制提供有效数据,从而提升了该医院决策的准确和可操作性。

三、合理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有效策略

(一)充分利用医疗资源搞好成本控制工作

在医院的经济管理过程中需要合理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加强对医疗成本的有效控制。医院需要通过科学合理地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医院各个科室的成本投入和收入效益进行分析和核算。提高精细化管理,向精细化成本管理要效益。如本案例中检验科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就涉及各个细分环节,提升了成本效益分析的准确性,能够为最终决策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

(二)将成本投入与社会收益进行科学对比

只有将成本投入和社会收益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才能更加客观地反映出成本效益分析的结果。在医院的经济管理过程中,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医院的成本投入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考察,并在此指标体系的指导下,将医院的社会效益作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重点考察因素,这能有效促进成本效益分析结果的全面性与客观性。

对此,一方面要对成本投入的经济要素进行分析。比如医院投入的人力成本,医疗设备资源的支出,水电资源的损耗以及医药费用的支出等,都要进行全面考察,从而体现出成本分析结果的客观性;另一方面要从社会收益的角度进行分析。比如在医院的科研工作中,要对原有的操作程序进行简化,这不仅能有效提升医院工作的效率,也能有效提升工作的准确性,因为简化流程能够有效规避过多流程引发的问题,而且还能够缩小问题发生的后果,同时医院减少人力成本。

(三)保持医院的公益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融合

对于医院来说,社会的公益性同样非常重要,这由我国国情所决定的,所以对于医院来说,在分析成本投入时有必要结合社会公益性和经济效益性两个方面加以分析,这也正是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估的核心所在,也有利于提升医院的责任感,通过公益性和效益性两个方面来降低我国广大群众的看病负担,从而彻底改变我国看病贵看病难的历史,从这点上来说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明.医院预算编制及运行成本内部控制[J].财经界(学术版),2011(10).

[2] 周玉红.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J].企业导报,2011(08).

[3] 柳红玉.医院经济管理中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应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2(10).

[4] 孙昌林. 公立医院改革中的成本管理.2011-09-23,健康报 .

第10篇

关键词:综合指数分析 医院管理

指数分析法是利用指数体系,对现象的综合变动从数量上分析其受各因素影响的方向,程度及绝对数量。本文采用此法,分析某院2012-2014年住院收入的相关影响因素,以了解费用主要增长特点及原因,从加强医院相关管理,有效提高医院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管理方法,具有比较重要意义。

一、资料来源与方法

资料:来源于某院2012年-2014年医院收支情况及经济效益分析年报表。因为该院全部采用计算机联网收费,数据准确可靠。

方法: 对某院住院业务收入采用综合指数分析法进行动态分析。把住院业务收入(y)分解成3 个因素,其中一个为出院人次(f),另外一个是住院天数(k),最后一个为出院者平均人日费用(x);运用综合指数分析法测定医院经济效益变动中各因素的影响程度如下:。

(一)出院人数影响指数

∑f1k0x0/∑f0k0x0= 158534360.4/159319227.2≈99.51%

由于出院人数的减少,其住院效益下降额为:

∑f1k0x0--∑f0k0x0=158534360.4-159319227.2=―784866.8(元)

(二)住院天数影响指数

∑f1k1x0/∑f1k0x0=51568391.4/51497749.8≈100.14%

由于住院天数略有延长,使患者多花钱对住院经济效益的增加额为:

∑f1k1x0-∑f1k0x0=51568391.4-51497749.8=70641.6(元)

(三)每床日费用影响指数

∑f1k1x1/∑f1k1x0=165835111.7/156891480.8 ≈105.7%

平均每床日费用的逐年增加使经济效益增加额为:

∑f1k1x1-∑f1k1x0=165835111.7-156891480.8=8943630.8(元)

(四)住院业务收入效益指数:

∑f1k1x1/∑f0k0x0=165835111.7/157763434.8≈105.12%

由于出院人数的减少,住院天数的增加,平均每床日费用的增加,住院业务收入增加额为:

∑f1k1x1-∑f0k0x0=165835111.7-157763434.8=8071676.9(元)

(五)指数体系:

(1)相对数体系:

99.51%*100.14%*105.7%=105.33%

(2)绝对数体系:

-784866.8+70641.6+8943630.8=8229405.6(元)

二、结果与分析

分析结果表明:2012年-2014年出院人数下降9.26%,其绝对数下降了1038人,应增收金额为291.4万元。由于住院天数的变化,使得住院费用上升0.14%,医院增加收入7.06万元。每床日费用的增加,使得住院费用上升5.7%,医院增加收入894.36万元。综合来看,住院收入指数增长5.12%,其增加额为807.17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住院经济收入主要影响因素每床日费用,增长率与增加额占了很大比重。引起每床日费用增长的因素许多是医院无法控制的。除去那些不可控因素,在引起经济效益增长的因素中,耗材费用比2012年度增长106%。虽然增长包括社会因素部分(原材料,人工等),但应及时控制,因为它代表了片面追求不正当经济效益的苗头。经济效益增长是医院追求的,但不提倡牺牲社会效益,因为那样会浪费有限的卫生资源。靠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来增加医院经济效益,才是正确的发展方向。

综合指数分析法参与医院管理,对医院业务水平变化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可以辅助医院决策管理,同时还可以挖掘潜力,增加医院竞争力,合理配置财力,物力和人力,不断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第11篇

经济分析法学最根本的核心是效益最大化

经济分析法学的最基本特征是将经济学的看法运用于法律分析

经济分析法学的应用与我国的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

经济分析法学是继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三足鼎立之后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第四大法学流派,其最响亮的口号是效益最大化。在传统观念中,人们普遍认为,法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公平”和“正义”问题,或者说是“合法性”问题,即法律所面临的是如何在社会成员中合理合情地分配权利和义务问题;而经济学所要解决的是“经济效益”问题,即如何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由于两个学科各自独立的研究领域,所以一直无人将法学与经济学联系起来,但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反复爆发,使得国家和法律越来越多地直接参与到资源和产品的分配和配置中去,而经济活动在进行过程中又需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其所需要的市场经济大环境,因此便产生了经济分析法学。

美国经济学家R·科斯(Ronald·Coase)提出的成本理论是经济分析法学中的理论基础和前提,被称为“科斯定理”。其主要含义是:在一个零交易成本的世界里,无论如何选择法规、配置权利和资源,只要交易自由,总会产生最有效率的结果;而在现实交易成本存在的条件下,能使交易成本效应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就是说,在理想状态下,无论是个人还是合作行为,其交易成本都为零,则不管法律的权利义务如何配置,社会资源都会向最大效益方向流动。

在经济分析法学中,其核心思想是“效益”,效益原则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原则,法律的根本宗旨在于以价值极大化的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或者是通过法律的参与使社会财富达到极大化的效益目标。

经济分析法学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将经济学的方法运用于法律分析。波斯那的主要贡献是从理论上对经济分析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而且对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刑法、反垄断法、程序法甚至宪法、行政法等作了系统的经济分析和效益评价。

他认为,经济分析法学“只是在以下意义上运用经济学:将经济学看作是一种理性选择理论———即诉讼所要达成的理性选择,换言之,就是以最小可能的资源花费来达成预期目标的理性选择,从而将省下的资源用于经济系统的其他领域。”

“无论一种法律制度的特定目标是什么,如果他关注经济学中旨在追求手段和目的在经济上相适应的学说,那么它就会以最低的成本去实现这一目的。”而且为了获取最有效益的结果,法律应该广泛干预社会生活,即法律应该通过“摹拟市场”来促进效益最大化。

波斯那定理最大的作用在于,把经济分析法扩展到法学各个部门法领域的实际运用中,而且进一步把它制度化,即明确地规定于法律制度中,并且为其普遍适用提供了一系列简单、清晰的数学公式,将繁琐、复杂的法律关系量化表示。

第12篇

关键词:煤炭业;计量;工作质量;经济效益

计量工作是煤炭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提高企业素质,保证产品的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条件。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煤炭企业如何来认识计量工作的经济效益,已引起企业领导和计量工作者们普遍关心和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个企业如果对计量工作的经济效益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计量工作就难以得到足够的重视和顺利的发展。为此,现在有必要通过对计量工作经济效益进行客观的评价,以提高计量工作的地位,促进煤炭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发展。

1煤炭企业计量工作现状

前阶段,煤炭企业已抓了管理现代化,企业上等级活动,从中也发挥了计量工作在生产过程和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并已把计量定升级工作做为企业上等级的否决条件,从而使计量工作提到重要位置上来。一些先进煤炭企业的领导,已经认识到计量工作确实是企业管理的技术基础,并把计量工作的水平作为衡量一个企业生产技术及经营管理水平高低、质量是否有保证的必要条件。

但是,近阶段也有的企业领导对计量意识逐渐淡薄,认为计量工作是投入的多,见效益少,对计量工作的经济效益认识只局限于节约能源费用和减少物资损失而对其保证量值传递,改善煤炭质量的经济效益没有定性和定量的认识。认为企业产值和利润中没有一项是单独由计量工作创造的,因此说计量工作没有经济效益。

现在,煤炭企业的煤炭质量和经济效益,也突出的反映在计量检测工作上存在一定弊端。(1)三率(配备率、完好率、检测率)不落实,部分达不到生产要求;(2)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3)部分计量仪器落后;(4)计量管理制度不健全;(5)计量人员素质较低,难以达到要求。特别是三率中的检测率,好多企业达不到要求,计量仪表虽然配备了,但是不按周期检查,因此测出的各种数据不准确,不可靠,无法实现科学评价煤炭质量和经济效益。这些情况也是一些决策者对计量工作产生偏见的原因。为了加强计量工作,克服弊端,要保证配备计量器具的精度,加强管理和使用,以提高煤炭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2计量工作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煤炭企业计量工作效益大致可按二方面进行考核,既煤炭企业的内部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内部经济效益可分为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分为可见部分和不可见部分。内部经济效益是煤炭企业自我积累及增加自身活动,不断创造满足社会质与量要求的先决条件,社会经济效益则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决定的,忽视社会经济效益,也就没有内部经济效益,没有内部经济效益也就谈不上社会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在同一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两种经济效益,只是两者的轻重、多少不同而已。(1)直接经济效益则应由计量直接为煤炭企业创收的部分组成。如铁路外运和地销煤安装的轨道衡和地中衡来计量等。通过计量器具来进行检斤减少已往的涨吨现象以减少的经济损失的部分;通过合理配备计量器具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计量器具利用率,降低各种消耗,从而减少不合理开支及节约部分等,累计价值应视为计量工作的直接经济效益。

(2)煤炭企业计量工作的间接经济效益是属于计量工作直接为生产和经营工作提供计量保证,并通过生产、经营活动间接反映出来的那部分。如煤炭企业通过对吨煤所消耗的能源、原材料,利用计量器具进行检测,通过这些检测直接提高煤炭产量,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这些由计量工作为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的检测手段,而增收节支部分;由计量工作为企业提供可靠数据,减少损失创收增值部分等。累计产生的经济效益均为计量工作的间接经济效益。

以上两部分累计可视为煤炭企业内部由计量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这部分经济效益的考核及计算方法,因各企业内部情况不同而不同,煤炭企业只要重视和加强计量工作,同时考核和计算方法正确,由计量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会明显反映出来的。

(3)煤炭是我国主要能源之一,建国以来,我国在一次性能源结构中,煤炭所占的比重一直是70%以上,它是我国炼钢、发电和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燃料,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要求我们煤炭企业要摆正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要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煤炭质量,增加供给工业和社会用煤的信任程度。信誉越高合理使用价值越大,越可减少社会性的浪费及避免和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4)不可见的经济效益体现在:由于煤炭企业各种计量器具配备齐全而检测率高,计量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出(局)矿的煤炭没有因为亏吨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保证煤炭质量所达到的指标,使消费者受益而不受害等方面,这些不可见的经济效益,虽然难以用数字计算,但是经过认真的推算,还是可以提供较接近的数据。

综上所述,考核评价煤炭企业计量工作的经济效益,既要看到企业内部的,又要看到社会的,既要定量分析的方面,又要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这样才能拿出准确无误的经济数据:属于间接的经济效益则应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属于社会经济效益则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为辅,二大类结合综合分析,计量工作的经济效益就比较切合实际了。

3计量工作是煤炭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