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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28 18: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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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规范;村财乡管;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紧制定和出台《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确保农村经济核算安全、完整

2006年,农业部发文提出将制定《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要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据此建立和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但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

仍未正式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建立只能由会计人员依据其他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和经验探索建立。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显而易见。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促进村级记账健康发展

(一)立足当前,规范农村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队伍

当前,农村乡镇正在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农经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所根据改革进度,目前是集中核算乡镇级财务收支。根据实际,建议现阶段我州应采取乡财政所和乡农经站并存,共同完成乡、村财务核算的方式,随着乡镇管理体制的推进,适时提出将农经站划并到财政所集中核算,这样既可减少人员,又可统一管理村级核算。

自从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乡农税所(财政所)工作人员从过去的收农牧业税,转为为农村服务、核算转变;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少数民族人员比例大,收税是专家、是内行,在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是新手,需要重新学习。

农经部门长期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核算,有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财会队伍,一些农经站从1993年就开始为村级财务记账;在调研中,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素质较高、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

建议“村财乡管”目前仍由农经部门管理、记账;财政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将核算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给行政村,由农经部门统一核算。

鉴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一步改革将到乡一级,财政所同志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建议财政所和农经站两个部门仍保持现状,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划并事宜。

(二)积极从法律方面探索乡级财政、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权限

乡财政所、农经站目前是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村财账务工作的,是遵从改革阶段的行政规定。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中国法制化建设正在步入正轨,村级账务机构也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审批和管理。只有通过规范的“记账”许可的申请和批准,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之规定,通过修订《农业法》、《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授予乡级核算机构法定记账权限,村级账务的核算才能符合法律规范,才能真正体现村民权益,保障机构合法运行。

2009年7月6日,在笔者修改此文时,获知新疆首届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班在博湖县本布图镇开班,该培训班包括汉、维、蒙、回等民族的114名学员参加培训,参加人员主要为会计人员,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理财小组人员。新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长吴解铭亲自指导,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货币资金管理、家电下乡、会计委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农村综合改革、三项资金管理等涉农政策、业务。

期望国家能够不断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将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中国农村的每一个村落,惠及各族农民兄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S].1993.

[3]财政部.记账管理办法[S].

[4]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S].2005.

[5]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S].

[6]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S].2008.

第2篇

一、宣传活动主题

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简称“三提三服务一营造”)。

二、宣传活动时间

此次宣传活动从月份开始到月底结束。

三、活动宣传内容

(一)学习宣传法治办〔2012〕8号文件指定的学习宣传内容。主要包括胡总书记讲话、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国家基本法律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果等。

(二)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章程》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土地承包经营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调解、依法仲裁的能力。

(三)学习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管业务水平和指导基层进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能力。

(四)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评办法》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指导水平。

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专题学习。固定每周四为理论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理论学习。

(二)推荐培训。组织由各镇(街办)经管站推荐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参加宜昌市组织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培训班。

(三)现场观摩。组织各镇(街办)土地纠纷仲裁员现场观摩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各项案件。

(四)现场指导。结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适时到创建点开展检查指导工作,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系和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

(五)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镇(街办)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对各镇(街办)“三资”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六)媒介宣传。通过网、农经网、市经管局官网、经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地宣传经管业务法规和办事程序。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有关日常工作。

第3篇

一、管理体系

村财务在不改变存资金所有权、使用和核算单位的前提下,由办事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各个行政村分别设立银行账户、并分别建立账簿、分别核算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服务中心和村双方印签共同管理。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二、管理内容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内容包括:村集体直接经营收入;对外投资分利收入;集体企业、土地、机井、塘库、果园和固定资产的出租费,承包款收入;国家支农专项资金拨付到村的部分;有关单位拨给补贴收入;以工补农款和村集体资金融通的收益及应归村集体的所有其他收入。

三、管理方式

1、集中、统一建账、开户。

各行政村不再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现金的代收代付工作。有服务中心为各个村分别统一建账、统一在银行开户。

2、实行定期报账制度。

各村报账员对本村发生的经济业务要持经办人签署事由的原始凭证,经村主任(村民理财小组)审批后于3日内到中心报账,对1000元以上的收支应在审批后5日内报账。上月财务未清的村,本月停止办理。

3、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财务服务中心根据跟村报账员提供的已经审核过的原始凭证在所属村组下及时处理账务工作,做到记录无误、核算准确、账证、账款、账账、账表、账实达到物相符。

4、实行定期财务公开制度。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必须认真编制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印制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明细表”,及时进行财务公开。

各村报账员必须在季度末在各村公布季度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上季度末公开的村,本季度支出停止办理。

第4篇

关键词: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09.029

1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云南省兰坪县乡(镇)一级均成立了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其机构主要设在乡(镇)农经站,由乡(镇)农经员承担相应职能职责,认真执行《兰坪县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的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按月、按季度公示,全面实现了电算化管理。但在财务规范性建设上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部分村委会(社区)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村务公开等流于形式,造成农村村集体资产流失,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得不到保障。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兰坪县自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以来,一方面资金管理制度基本上还沿用2010年的资金管理办法。随着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村级资金不断增加,旧的资金管理办法难以跟上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亟需探索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运行机制,从而使财务管理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少数农经站干部和村组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在村级财务活动过程中执行制度不严格。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村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不及时,甚至出现跨年报账的情形。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到农经站账户,甚至直接拿单据报账,坐收坐支问题突出;二是部分村委会报账员手内现金余额过大,在换届时,又将上届所移交下届的应收款单据进行入账代管,所代管的应收款有可能变呆账、坏账,一方面挫伤应收款催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占有村委会的资产。

1.2 财务管理监督亟需加强

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部分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附件单据缺乏相应的印章或发放人员签章;三是民主监督委员会未能履行监督职能。部分村(社区)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与村委会主任为同一人,失去了监督职能,而有的民主监督委员会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不按要求参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1.3 收支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完全

农村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为上级补助、村集体经济组织上缴、村提留、土地补偿款征收等方面,收入来源单一,支出也主要用于村干部补助、平时村级日常事务开支。但由历史与文化因素的影响,有些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不明确或未起到民主监督的作用,部分村干部在财务支出上未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部分村委会在村务经济业务办理过程中,日常生活开支及会议生活费用金额、非生产性费用过大。在财务公开上不明确公开本村财务活动及账目,怕村民反对或有怨言,影响干群关系。

1.4 历史原因造成旧账处理不及时

部分村委会应收、应付款中部分款项年限太长,有的己达10年以上,大部分应收、应付款已成呆账、坏账;固定资产中含有以往农村电力输送线路、农村通组公路等,按现有“双代管”,不符合列入固定资产的要求,但代管资产或负债资金,没有统一的相关要求及指导,对于日常的代管工作,部份资金长期挂账,却失去实际意义,反而使村委会资产虚增,应付款使村委会负债增加,从而使村集体资产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失去财务管理的实际意义。

1.5 村级财务管理人员配备薄弱,经费紧缺

乡(镇)农经站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队伍力量薄弱,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导致业务不熟悉,在开展工作中无法统筹兼顾;另一方面,没有专项的村级财务代管和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经费,在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中比较被动,只能按部就班,缺乏统筹规划。

2 规范农村集体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1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机制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机制,注重资金管理的同时并重资产、资源管理,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资产、资源台账,认真记录村集体“三资”增减变动情况,让村集体“三资”有账可查,有册记载,确实保障村级资产家底清、账册明。积极探索新的经济形势下,制定相应的村级财务账户管理制度、库存备用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细化管理规定,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理人,层层落实责任到具体的人和事;切实加强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机制,让农民群众参与到村级财务决策管理当中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2.2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监管力度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统一思想认识,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创造一个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的农村财务管理环境。

2.3 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做好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把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作为督查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针对乡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配备专门的农村财务审计队伍,加大审计力度,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督查,明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2.4 完善财务清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对至今挂账的应收款、应付款、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将部分已形成事实的坏账、呆账进行核实,做好登记处理。制定相关的债权债务清查方案,针对具体情况做出处理,该销账的进行销账,该清偿的进行清偿,认真化解村级债权债务,使村集体的资产、负债、账面代管金额真实、具体,从而使村级账务更具有参考性和实际意义。

2.5 加强支出管理,完善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中心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时应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对村级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严格控制每个村委会资金使用额度,启用备用金限额制度,控制大笔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有条件的村可启用预决算方案,并经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张榜公布。在财务公开中,按照村民能明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将财务收支情况逐笔逐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向村民征集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行使民利,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

2.6 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

基层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因此指导及培训现有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显得尤为重要。定期或不定的请财务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会人员,加强管理,对有条件的财务人员做硬性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加大对村组财务人员及镇会计的财经纪律、思想素质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2.7保持村级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配备财务代管工作经费

参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中心和村级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果确实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工作要求及人员情况,按实际工作需要调配,并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一方面,配备一定的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经费,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村级财务清查、清理和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使村级经济活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第5篇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其收入和票据管理政策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基本属于财政和税务“两不管”的状态。特别是农村票据的购领、使用、核销和监督检查等缺乏统一的管理原则,很多单位都是由当地的农业经济管理站自己印制票据、自己发放票据,而且自己核销票据,在管理和监督上无章可循、漏洞百出,极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的大趋势下,农村票据管理的规范化势在必行。

一是制定农村票据管理制度。建议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农业主管部门出台村级经济组织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对村级经济组织票据管理作出统一规定,统一设计,统一样式,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乡镇财政所、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和村级组织加强学习,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票据管理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规范票据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明确农村票据管理的责任主体。在目前多数地方实行的“村财民理乡代管”的体制下,建议将乡代管解析为乡财政所负责管理农村票据,乡农业经济管理中心负责核算农村票据,票据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分离两分开,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同时明确省财政票据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农村票据管理办法,统一印制农村票据并指导农村票据管理,县级财政票据管理机构负责对乡财政所的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乡财政所负责对农村票据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乡农业经济管理中心负责对农村票据的日常审核及会计核算任务。同时规定乡财政所如发现村级会计委托机构如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票据,有权暂停供应农村票据,并向有关部门建议取消其村级会计资格。

三是规范农村票据、界定票据管理范围。根据目前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需要,我们建议启用两种农村票据,即村级经济组织收款票据和村级经济组织支款票据。收款票据适用于村级经济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村级收入时开具的一种缴款凭证。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捐赠款、土地承包款、村集体资产出租收入以及农民自愿以资代劳收入等款项。支款票据适用于确因农村经济管理活动的需要,经领导批准,村民理财小组同意用于核算村级组织向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劳务性支出、公益性支出和日常业务支出等经济活动时所出具的一种支出凭证。该票据使用时在支出事项一栏必须详细注明款项支出事由,并要求印章齐全,在此据后附领款人、经办人、村财务人员和有关领导签字的原始表格,该票据由乡财政所依据原始表格的审批内容进行代开支款票据,并由乡农业经济管理中心负责会计核算,以此防止村级经济组织虚报冒领等违规现象发生。

四是进一步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乡农业经济管理中心要严格遵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村级集体财务收支活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避免人情关、利益关的干扰,把住收支关,提高村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有效控制不合理支出,同时要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手段,对农村财务收支信息进行高效率处理,做到账目清楚、账账相实、账务相符。

五是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对村级经济组织的票据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村级经济组织发生转让、出借、自制票据或者使用非法票据、违规销毁票据、不按规定用途开具票据等违反财政票据管理的行为,将按违反黑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第6篇

【关键词】财务环境;现状;建议措施

1.财务环境含义

财务环境是经济单位从事财务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处的特定时间和空间。财务环境既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文化等宏观环境,也包括自身管理体制、经营组织形式、生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水平等微观环境。就所有经济体单位来说,其宏观财务环境是相同的,但微观财务环境则是千差万别。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财务管理主体需要不断地对财务管理环境进行审视和评估,并根据其所处的具体财务管理环境的特点,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以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因此,村级财务管理环境就是影响村级企业财务主体的财务机制运行的各种外部条件和因素的总和。

2.村级财务环境的现状分析

2.1外部环境法律制度缺失

制度方面,在我国现行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中,由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受托主体缺失而致使监督很乱,难以有效监督。在现行税费体制下,村级财务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拨付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以及现行土地流转制度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流转收益等。受托经济责任中委托方应该是财产所有者,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所有权主体是谁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甚至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是一个法定组织都存在争议,村级财产所有权是归国家还是归村集体。那么谁又是财产的合法代表,是乡政府还是村委会,还是村民,这些问题是我国村级财务监督无法真正实现的根本原因。如果财产归村集体所有,那么会计应该由村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来委托,这很显然跟现行会计委派制不符。现行会计委派制的委派人是乡镇农经站,是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显然也不是村集体经济的财产所有者。

2.2内部环境管理人员素质低下

我国目前基层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没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对会计法规及操作流程一无所知。大部分村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多人收钱,多人管钱,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很多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一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原始票据(凭证)管理也不规范,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白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收据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

2.3村级组织结构不健全

目前村级会计是由乡镇农经站委任到村的,组织关系上是隶属于乡镇农经站,但其工资却由村组织发放,其职位升迁也由村组织评定。这就会使会计人员由于经济上受制于村级干部而容易违规操作。现行会计委派制度不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信息不能循环的。表现在村会计由于经济依附及职位升迁问题不能对村委经济活动实施真正的监督,民众意见无法反馈到乡镇领导。另外,由于村级财产所有者身份的缺失,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2.4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

首先,表现在委派主体失职,前已述及;其次,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再次,乡镇机构改革后,部分乡镇经管站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同时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许多乡镇的经管站渎职,根本没有认真审查,致使村级会计在执行本职业务时缺少法律保护,有时不得不违规操作。另外就是村级财务审计法律支持不足,使在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时底气不足;最后,基层激励制度不够健全,村会计工资低,难以升迁,容易诱使他们在利益诱惑下违规操作。

3.改善村级财务环境的建议

3.1改善外部财务政策制度立法

在经济政策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同时加大对富裕地区的监管力度。对于经济实力强的自然村,可以根据年收入水平分级来设置会计核算中心,而不限于当前农村会计委托制度规定的只在乡镇设会计核算中心的规定。对于比较贫困的村,可以集中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来管理。注重国家政策对基层的影响,同时提高对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对村干部的选拔要加大监管,避免买选票,或拉帮结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同时加强完善基层经济立法。加强基层法制建设,给予村会计充分的法律保护和对村财务的监督合法性。

3.2提高内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加强村级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对会计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会计法规教育。对农村财会人员应实行“一推、二考、三聘用、四考核”制度,即各村在全体村民中民主推荐若干名文化程度较高,有工作责任心和一定会计业务知识的村民参加乡、镇统一组织的考试。对各村参考人员取最高分为该村会计人选由乡、镇财政经管部门统一聘用,并颁发(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财会人员被聘用后,建立乡、镇管会计的管理办法,实行人员入档、工资量化、统一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就地免职,使财会人员人人都有危机感。建立会计人员岗责任制和考核制度#聘期内每年年终接受考核,一年不合格者参加在职培训,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方式可实行业绩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按考评结果发放工资报酬,解决待遇较低的实际问题,稳定农村财会人员队伍。

3.3合理设置村级财务组织结构

由于会计是一个管理信息系统,在此系统中我们也要遵循信息能够顺利发出,同时要有信息反馈的完整过程。当前农业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务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补贴,这些财产是集体财产,是全体村民的财产,会计工作就是保证这部分资产完整,准确到位,合理使用。所以在这个系统中,村民必须参与进来,要让村民看到村财务活动的来龙去脉,而不仅是一个简单列表。村会计的职位评定由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民众进行,使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会计有真正的监督权。这样做可以避免乡镇农经站和村委会对村会计施压而使会计违背意愿工作。也可在整个财务管理活动流程中引入第三方,比如使银行介入理财,加大监管的正规化程度。

3.4加强村级财务制度建设

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开户制度,规范资金操作流程,做到专款专用,严谨乡镇挪用。对入账票据实行国家统一的入账票据,严禁白条支付或不合规定的票据入账。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加大监督力度。对村级财务实行限额制,村委会不得擅自扩大开支额度,超过限额的要报请乡镇农经站审批。对村级招待费要严加监管,村级招待费要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管,严格规定限额。对村委人员的离任要进行在任离任经济考核,做到严惩不贷,严格规定责任权限。对村级财务的审批权进行明确规定,专人审批,使其作为一种制度得以执行。

【参考文献】

[1]王军辉.河北省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05.

第7篇

[关键词]鸡街镇;“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镇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镇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总体上比较薄弱,存在着底子不清、处置不当、机构不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严等问题,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资源管理无序等现象和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和谐。因此,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对于规范基层运行、加强源头治腐、维护农村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鸡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镇成立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即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由农经站工作人员来担任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由镇政府主管。全镇纳入代管的有16个村委会、105个村民小组和2个社区。并在2011年和2012年对全镇的各村委会、社区及小组全面进行“三资”清查。通过清查,我们发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1.1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

由于乡镇农经管部门人员缺少,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人员未落实,不能定岗定编,不能很好地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个别村因换届,新老班子交接不及时、不仔细,造成村集体资产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帐、账实不符,部分村还存在无偿占用、低价承包、私自变卖、产权不清等现象。村级的民主理财组织、村民议事组织不健全、不完善,存在管理不民主、不公开等问题。

1.2农村财务管理的模式不合理

我镇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一些农村财务人员普遍素质较低,一般都是就地选用,没有经过专门、正规的训练,缺少必要的法律、财经基础知识,有的甚至缺乏起码的文化、业务知识。他们的聘用一般由村领导说了算,工作依附性强,由此出现对村社的财务不会管、不敢管、不敢监督的状况。二是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不到位。一方面,一些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或形同虚设,财务管理混乱,民主监督名存实亡。另一方面,作为财务审计部门的县、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却因事务繁多、经费紧缺等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监督管理不能到位,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导致财务管理混乱不堪。

1.3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较大

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债务较大,村级经济运转困难,绝大部分村没有集体收入,财政转移资金仅用于村干部工资,村级经费不足,举步维艰,难以维持日常工作开展。由于集体经济薄弱,对村级债务又缺乏管理,造成部分村遗留的债务较大。加之债务形成原因较为复杂,时间较长,群众意见较大,其真实性也难以界定。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2.1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

对各村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在保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下,实行会计委托制,并实施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各村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帐户,不准多头开户,严格执行帐、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差错、降低劳动强度。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发生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会计服务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2.2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

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结合推行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统一制定《现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配套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要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资金、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及时入帐核算,做到应收尽收。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要求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民主理财小组对符合财务规定的原始单据加盖民主理财小组章,并由民主理财小组长在盖章处签字;报经由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由一肩挑的书记主任签字,书记主任分任的,实行联签制;最后由报帐员持原始单据到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报帐。

2.3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要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面实行“报栏式”、“会议式”、“广播式”等多样化形式的财务公开。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以村民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和方式,形成“五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载体,统一公开时间,统一档案管理;二是要以保证公开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公开的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村级财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2.4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

一是制定监管规程。本着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原则,建议尽快出台一些相应的监管规程、流程,规范指导市、乡两级建立监察制度。二是强化民主理财。组织农村报账员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经常培训,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财务公开检查。三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形成“在监督下公开,在公开中监督;在指导下规范公开,在公开中加强指导”的良性态势,通过监督、指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各项事务规范公开、及时公开、正常公开、重点公开。

结语

农村集体“三资”构成复杂、分布广泛、管理基础较为薄弱,长期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的忽视导致了职能范围不明确、管理不规范以及浪费和流失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必需及时对这些进行改进和完善。镇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农村因“三资”管理问题引发的不安全不稳定隐患,这对于维护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健全民主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农民收入以及增强农村经济实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应在前期有效工作的基础上,抓住问题,延续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三资”监督管理,从实际出发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以此推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云开.浅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与对策[J].福建农业科技,2011(3):97-98.

第8篇

关键词:农村“三资”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 、农村“三资”监管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不足。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乡镇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2、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经管站(会计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之一,但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乡镇经管站人员经常被抽空,常年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顾此失彼”。同时一些乡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在人员、办公设施、资金投入上严重不足,导致很多工作严重滞后。

3、人事编制不足。乡镇经管站人员缺编,村会计存在困难,出现了财务人员“配置低”(不懂记账)。有的乡镇、村会计各自为阵,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帐方法简单,科目与内容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较为普遍。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监管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大大减少。

二、农村“三资”监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如: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2、精细管理“三资”增新质效。全面开展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乡镇对各行政村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和“三资”监管工作培训,力求培训出一批财务清理、招投标业务骨干和联村干部指导员、村级清理业务员。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监管纳入镇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三资”监管服务机制上抓完善,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的要给予奖励。

3、加大公开,透明高效。严格按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内容、范围等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公开重大决策事项、资产资源状况及收益、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三资”产权台账,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市乡镇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底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村集体组识“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每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

总之,应严格实行在纪检监督下的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委托工作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不断加强农村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健全农村会计监督体系。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农村村级财务进行集中核算,扼制乱开支,盲目对外投资等现象,有效地解决农村“三资”管理面临的困境。 它在加强村级经济管理同时也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层干部遵纪守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三资”运营监管,较大地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 姜青林.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现代农业,2010(5):118-119.

[2] 万一,胡文华.浅议村级财务管理方式的改进与完善[J].中国农业会计,2010(5):35-36.

[3] 王臣.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5):61.

第9篇

1.参加局组织的多次学习。

2.3次组织全站职工进行专题学习。

3.按照局安排撰写了*市村级财务规范管理调研和官渡区矣六办事处、海口镇财务管理及仁德镇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完成全市筹资筹劳上限和折工标准审批、上报和公示。

2.下发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统计工作。

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安排布置了上报2009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统计和典型材料;

2.参与市政协农村土地流转调研,并提供了《*市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调研报告》等有关资料,调研报告获得了政协的高度评价。

3.完成省办公厅安排上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及相关建议的报告。

4.再次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进行意见征求和修改。

5.按照省农业厅的要求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6.按照省农业厅安排对《关于对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和《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样本)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7.答复市政协转来政协委员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提案二件。

8.答复石林县一教师电话咨询其妻子承包土地问题。

9.与市委政研室一起撰写了《探索创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2009年《*政研》第一期发表,仇和书记还专门做了批示,根据书记的批示又对市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完善。

四、农村资产与财务管理

1.对《*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多次修改,经政府常务会同意于2月1日实施。编写印制《*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4000册和2万分宣传单,下发县区进行宣传,分别在全市基层党风廉政会议和村级会计委托工作推进会上分发280份给与会人员。

2.完成全市村级会计委托调研,起草了*市村级会计委托动员会李副书记的讲话稿,对相关配套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3.组织召开全市村级会计委托工作推进会,编印了交流单位海口镇的资料汇编、彩色宣传册和汇报材料幻灯片的制作,起草了李喜副市长、郭焕波局长的讲话稿,参会人员154人。

4.对云南省用友政务软件公司就村级会计委托电算化软件的编写提出意见和建议。

5.处理市长热线转来反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作为的件。

6.提出《*市部分县政府所在地乡镇撤并中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意见》。

7.代市农业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下发实施。

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

1.全部完成08年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及工作总结。

2.组织市县两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员6人参部级培训。

3.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挂牌情况统计,并上报省厅。

4.参与市民盟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

5.组织征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辅导读146本。

6.答复市政协转来政协委员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提案一件。

7.收集对《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现在对意见进行梳理,修改后再次上报市政府审批。

六、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情况

1.完成市级网页的栏目更新,共更新250余条信息和10张图片。

2.对2009年数字乡村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目前各县(市)区、乡具体执行中。

3.按半月一次和一月一次上报省农村和农业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

4.将农经工作的有关要求、情况和通知等8条信息在数字乡村平台上。

5.组织上报省级数字乡村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市农业局、安宁市农业局获得省级先进集体奖励,5人获得先进个人奖励。奖励数量在全省排第二位。

七、农经统计

1.完成审核、汇总、上报全市*年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年报,撰写了分析,并印制成册报送36个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使用。

2.召开全市农农经统计东川会议,全面部署研究入户调查及其他农经统计工作。

3.完成一季度780户农村入户调查汇总工作,二季度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4.按照省农业厅要求上报了农业领域非法集资统计情况。

5.及时完成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月报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

6.对农业部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改革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7.协助农经处完成*市农民收入增收实施意见。

八、省农业厅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08年省级财政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统计及绩效评价工作。

2.完成09年省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筛选上报工作,共上报24家,现正等省审批。

3.开展对08年4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4.做好项目的立项和储备工作。

九、招商引资

发动全站职工学习有关招商引资的政策,积极寻找项目对象,只要是存在1%的可能,我们都要用100%的努力去争取,因我站无有利条件,加之人手少、工作量大,只能依靠全站职工的潜能去挖掘,去争取,到目前为止已与三家单位进行过洽谈,预计引资额460万元,协助农科院招商引资任务,现在尚没有确定的项目。

十、其他

1.完成市委办公厅《关于报送*市加快社会保障支撑体系建设调研专题报告的通知》要求的撰写*市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的报告。

2.组织参与*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检查。

3.协助农经处根据市政协《关于对我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问题开展收集社情民意和调研的通知》完成了调研报告。

4.根据市农业局通知要求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农民负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

5.根据200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组织全站职工参加了知识竞赛及节能产品使用推介。

6.专题报送了*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乡村债务化解及村级村务管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数字乡村工程和关于推进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中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农村村级集体资产(包括土地)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折股量化、股随人走,割断农村户口与农村资产权益分配联系,拓展农民离土离乡发展的空间,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积聚的情况。

7.对云南省农业志农经篇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第10篇

目前农村财务委托工作作为一种全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在我国现阶段农村财务自我管理不到位、内部民主不健全情况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意义和效果有目共睹。近年来,农村财务委托制各地广泛推行。依托原农村经营管理站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乡镇机构综合改革后,使得人员减少,工作繁杂,多为身兼财政、多岗多职,其内部的工作运作机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会计中心就更加难以独立与形成核心来规划,将直接影响着制度真实内函和监管资金的安全,严重影响了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和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形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村财委托制度在村民中的信任度。因此,不断完善创新,确保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规范化运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完善好一个机构。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合并后,要依托财政所,规范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单独核算权不变的基础上代管村集体账务和资金。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应设置中心主任、中心总会计、中心总出纳、电算化操作员、档案管理员、票据审核员等岗位。为各岗位配备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会计证的专业人员担任。会计服务中心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一个团队,要求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密切配合,以达到工作效益的最大化。

二、要坚持好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村级理财机制不变的原则。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仍在集体。会计服务中心严格依法管理,履行法律程序,健全规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挪用、折借村集体资金。二是坚持村级法律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保持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分别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项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仍由村级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坚持高效、快捷服务的原则。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及时向村反馈有关财务信息,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作用,体现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活动;积极营造便民环境,搭建便民平台,落实便民措施;加强效能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三、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会计中心与财政所关系。会计服务中心是以财政所为依托成立的,是财政所下属的法人组织。会计中心与村签定协议,依法形成契约关系,自行组织财务业务,财政所对会计中心负有指导、管理和监督责任。二是会计中心与村报帐员的关系。二者是业务分工合作的关系。作为村级报帐员,要行使原村出纳职责,办理村日常零星收支业务。发挥村与会计中心联系纽带作用,上传下达,办理会计中心无法或不宜担负的应急业务。三是会计中心与村委会的关系。会计中心代管农村集体资金与帐目,是以国家有关政策为依据,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为基础,以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理权、财务审批权不变为前提,达到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目的。四是会计中心与审计监督部门的关系。推行农村财务委托是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的有效途经,对农村财务活动的监督过程由帐后监督延伸到帐前乃至事前审计监督。会计中心的业务活动同时接受县乡农村审计监督机构的监督。以确保其制度健全、核算准确、业务规范、帐目清楚、资金安全,切实维护村集体组织的全法权益。

四、要把好五个关口。一是抓制度建设,把好源头关。各地要结合实际,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农村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二是抓民主理财,把好收支关。首先是把好民主理财小组选人关。通过民主选举,让有理财能力、敢坚持原则、群众信得过的人担任理财小组成员。其次把好民主理财制度建立健全关。严格规范民主理财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授给对违规支出的否决权,用制度来保证民主理财工作的有效开展。第三要把好民主理财质量关。要加强对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民主理财质量。三是抓村帐所审,把好村帐所审关。坚持帐前审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计员负责各村的帐前审计工作,报帐时审计员先对村级当期收入及现金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再对支出单据合规性进行全面审计。经帐前审计符合规定的单据由审计员加盖“审核合格准予入帐”印章,交由会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入帐。四是抓会计,把好入帐关。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实行“月度报帐”制度,每月25至28日为报帐日。各村报帐员带齐所有通过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村主任、村报帐员、会计中心审计员等“五签章”收支原始单据,集中到会计服务中心按报帐程序办理结算。五是抓财务公开,把好监督关。村级财 务要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采取公开栏、召开村民代表会、群众座谈会、印发表格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群众公布帐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确保村级财务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

五、要做到六个统一。一是要统一票据管理。村级经济组织对内对外收款必须使用由市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实行定量供应、按月报帐、存根收回的管理办法。会计服务中心要分村建立票据领用台帐,具体登记各村收款收据的领取、使用和核销情况,彻底解决票据管理混乱问题。二是要统一资金管理。加强集体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已成为会计服务中心的重中之重,所以由会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资金,分村核算。除村级报帐员可按规定保管一定数量的周转金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保管集体资金。三是要统一帐户管理。由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监管各村银行帐户,全部取消所有以个人名义开设的储蓄帐户和在其它银行、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过渡帐户。四是要统一印鉴管理。将银行印鉴统一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印鉴,并增加会计中心总会计印鉴。保证会计中心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五是要统一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条件,是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有效手段,必须配备电脑和农村财务专用软件,实现自动记帐、转帐、结帐、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和财务公开档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六是要统一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农村会计档案室,实行一村一柜管理。各村的帐、据、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由会计中心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的管理。并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确保财务档案有序、安全完整。

第11篇

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

二、补偿面积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15万亩,其中国有3.2万亩,集体(个人)0.95万亩。

三、补偿标准

201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省上核定的资金给予补助,国有补偿金4.75元/亩/年执行;集体(个人)补偿标准为14.75元/亩/年。集体(个人)按要求提取公共管护资金1.75元/亩/年,由县林业局列支,分别用于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火灾预防、协助国有林场(单位)、集体组织和个人进行巡查管护、森林病虫害的预防、监管、检查、森林抚育及森林经营科技推广等费用。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林权主体和经营主体以及管护形式的不同,按照县上核定补偿标准执行:

(一)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公益林。

(1)林地、林木所有权属于国有的,补偿性支出全部用于国有单位公益林的管护。

(2)林地所有权属国有的,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补偿性支出不低于70%支付给林地所有者,作为林地所有者的补偿费,其余不高于30%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

(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公益林。

林地所有权、林木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性支出分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和直接管护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不低于补偿性支出的50%;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15%,用于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直接管护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35%,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

(三)个人经营管理的公益林。

(1)林地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个人通过家庭承包的,补偿性支出全部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的管护支出;

(2)林地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补偿性支出不低于70%支付给林地所有者,作为林地所有者的补偿费,其余不高于30%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签订合同的,按照原合同约定核定补偿性支出的支付比例。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20日)。成立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处理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日常事务。县属林场、滩林场、县林业工作站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区划界定,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户,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集体和个人补偿资金实行“一卡通”兑付。

(二)自查阶段(2014年6月21日至2014年6月31日)。各有关林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结果,切实做好资金兑现前的补偿面积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自查结果和公示的影像资料报县林业局,并认真填写补偿资金申请表报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补偿国家级公益林林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相关林业单位要组织人员将与各被补偿的林权主体和经营主体、护林员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报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合格的形成兑现申请报告报县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申请通过后,国有公益林直接拨付到国有林场(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户,集体(个人)的实行“一卡通”补偿到户(在林权所有者“一卡通”账户明细上注明“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并在乡镇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县林业局和县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每乡镇随机抽取30%村的20%补偿户进行检查。

(四)完善建档阶段(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相关林业单位认真收集整理在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图、表、册、合同,装订成册,规范入档。并及时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对在补偿中发生的各种纠纷落实人员认真调处。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8月15日至8月20日)。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结束后,各相关林业单位全面总结工作,并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县林业局负责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要深入山头地块,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凡在此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规定严格管护公益林的将停止兑现。

五、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有序地推进,县政府成立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林业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有林场、滩林场、县林业站和林业局林政股、财务股负责人。具体负责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兑现工作。

(二)明确责任

1、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补偿资金的管理,贯彻补偿政策、核定补偿标准和制定补偿方案,对补偿资金的兑现和使用情况、国家级公益林林地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国有林场和县林业站负责自查与上报工作,并成立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各自辖区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管护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编制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并上报县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公室。

3、县林业局负责根据对全县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管护情况进行统一组织检查,根据国有林场(站)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据检查结果组织对资金兑现花名册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对达到合格标准的足额兑现补偿金,对不达标准的不予兑现补偿金,同时按合同追究管护人员责任。

4、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拨付工作。财政局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户,根据林业局提供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情况拔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5、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对全县补偿基金的兑现和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三)坚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确保林权所有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

2、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补偿对象必须是产权明晰、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自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

3、坚持责任明确、依法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以各方职责明确,管护、监督权责界定清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为基础,规范管理、依法补偿。

第12篇

关键词:农业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制度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08.019

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问题是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为关键的问题,关系着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现如今促进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必经的发展过程,农业与农村经济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轻制度、重经济”的现象,对于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建设影响重大。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是农村基层工作的核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严重影响着我国财政、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关系着农村集体的生存和发展,管理成效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集体成员的利益问题,也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因此,如何保证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的完整安全,高效管理农村集体财务资产,是农业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与干部人员所要面对的重大难题。

1 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

1.1 农村集体财务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推进,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高速发展,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由于思维观念的问题,大多数农户缺乏农村集体财务的监督意识,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的地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严重,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有:会计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会计基础工作不足,会计核算工作不专业,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问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混乱。同时一些处于城市边缘地区的农村,由于缺失监管,导致农村农户,村级领导对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的管理使用上出现严重的流失浪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公开制度流于表面,执行力度不足。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模式的老旧,缺少彻底改革和创新,财务制度执行程度不够,农村基层组织权力混乱不清,管理不明,关系主体错位。

同时,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会计制度不完善,导致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

1.2 完善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

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开展,需要推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的管理办法。在规范化建设单位的推行之下,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问题能够逐步解决,规范化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并按照统一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财务管理制度,防止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漏洞的出现,要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还要健全农村财务管理财产清查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成立农村财务管理民主理财部门,并且定期进行财务会计知识的培训和审核。

规范化建设村部必须定期编制财务报表上报,完善财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实行统一的电算化管理,并且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部门,加强档案方面的管理,还应接受农经部门的审计监督,公开审计结果,实行公开制度。

1.3 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必不可少,同时也应该控制村级财务管理的收支细节,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同时农村财务委托应明确村级集体财务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准则,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不允许侵占或挪用村集体财务资产,对农村财务管理以及农村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应该加强,各类账目必须细化、明细账要清楚,所有记录文件账目文件都应设立农村财务管理会计专柜保管,对于账目的报账、会账、对账、记账、复账、公开等“会账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开启并实行备用资金制度,备用资金由村财务管理报账人员进行管理,额度由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审批。

农村集体财务资金的支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白条顶库、瞒报收入等行为的出现,任何人不得随意支配农村集体财务资金,对农村集体财务资金的不同性|,应进行性质分类管理,建立性质分类管理类别制度,并进行相关的处理措施。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报账人员应做好农村集体财务日常的财务收支工作,严格按照已有制度的规定把关执行,并且能够及时发现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做好账目的登记、记录、核对等管理工作。

2结语

随着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需进一步改进,才能推动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内外部制度的改革,不仅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也能充实我国最为薄弱的农业金融,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会洋.村级财务制度运行的调查研究与优化思路[D].山东财经大学,2013.

[2]许正刚.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2.

[3]胡伟.乡镇集体资产管理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

[4]黄永军.驻马店市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