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8 18:00: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贯彻落实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市区县水利局长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市水利工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顺利完成2009年度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目标,更好地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制定2009年*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水统筹”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强化河湖、水库和水域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和标准化管理,强化涉水事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继续完善和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继续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维修养护、日常管理、水利风景区建设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思路和方法,夯实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基础,建立管理规范、运行可靠、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以高水平的水利工程管理为全市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工程管理总目标是:巩固成果,突出重点,深化管理,提升水平。以河湖水库管理、涉水项目服务与监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为抓手,巩固近几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成果。以《*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为依据,进一步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使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有较大改变。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
(1)加强河道管理。突出对长江河道的检查、指导和督促,促进全市河道管理水平提高。按照《*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分级实施对骨干河道堤防、岸线、滩地、水域、采砂、堤顶道路等管理保护,对已建和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如穿堤建筑物、桥梁、码头、取排水口等进行现状调查,并建档、分类造册。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行业指导,逐步完善河道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河道防汛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河道功能发挥。市属河道管理处按水系分片对全市河道(湖泊)管理进行行业管理,对河道(湖泊)现状普查资料等进行整理、汇总、造册、上报,充分发挥市属河道管理处在河道工程管理上的技术、人才优势。
(2)做好固城湖、石臼湖的管理和保护。市县湖泊管理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充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和巡查养护责任,制定固城湖、石臼湖湖泊巡查管理制度和管理考核办法,对工程管理基础资料进行普查、建档,推进湖泊管理能力建设。
(3)强化水库管理。配合做好《*市水库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出台*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促进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制定、审批和组织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分级开展中小型水库巡查养护工作,建立巡视检查维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培训考核。
2、突出涉水建设项目服务与监管
(1)强化服务管理。主动服务涉水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按照“既要守住底线,又要做好服务”和便捷、高效原则,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缩短行政许可周期。市级行政许可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完成,省级以上行政许可市级初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高扩大内需涉水项目的审核和行政许可效率,对急需开工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在确保防汛安全和通过技术审查的基础上,采取建设、审批同时进行的方式,跟踪服务审批。
(2)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涉水建设项目审批前的技术审查,规范建设过程管理和后续管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行政许可内容落实。做好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占用水域平衡方案和涉水施工方案等审查工作。建立和实施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制度和恢复补救工程验收制度,规范监管程序,明确档案资料要求。
(3)强化考核管理。对全市涉水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信息月报、季报制度。区县及市属管理处每季组织一次涉水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市水利局年中、年末对全市涉水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4)强化规范管理。各区县及市属河道管理处要按照《关于*市涉水建设项目服务与管理的工作意见》,制定深化涉水项目建设服务与管理实施细则,开展“规范涉水项目管理,服务沿江(河、湖)经济发展”调研,做好主动、高效、优质服务。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省水利厅扩大县(市)水利管理权限实施意见》,做好市、县相关涉水项目行政许可的调整和衔接。
3、深入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
在2008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基础上,今年要继续巩固和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水管单位创建工作,每个区县都要有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
(1)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水平。省级水管单位要继续巩固创建成果,提高管理水平,每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上报市水利局,下同)工作情况。市级水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努力争创省级水管单位。
(2)继续推进工程管理考核。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要争创省级水管单位,上半年完成市级初验,第三季度完成省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朱家山河闸管理所积极创建省级水管单位。
(3)强化新建(改建、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管理。在建水利工程要完善管理设施,竣工验收要按照工程验收规程达到运行管理工作要求,并对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做好基础工作。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管理单位要达到市级水管单位标准。同时要加大检查、指导、考核力度,抓好日常维护与监督管理。
(4)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专项考核。按照建成一库管好一库的原则,对达到*市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标准的,由市水利局组织考核验收,授予市级小型水库管理单位称号。
4、继续深化和完善水管体制改革
(1)落实“两费”。各区县要按2010年“两费”全部落实到位的要求,加大“两费”分年落实力度。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第一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2008年度“两费”落实情况,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以书面形式上报2009年度“两费”落实情况。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单位要完善水管单位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增强水管单位竞争实力,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制度学习和人员技术培训。
(3)积极推行管养分离。流域性中型水闸、大型泵站、中型水库等按2010年“两费”全部落实到位的目标,加快推进管养分离,培育养护队伍,加强养护队伍管理。市水利局每半年对全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5、扎实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今年要在维修养护质量和养护效果上做更深更细的工作,努力提高养护水平。
(1)加大考核,规范经费使用。实行维修养护经费专项审计制度,继续执行维修养护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养护目录,规范养护内容,统一养护标准。加大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要集中使用并向达标创建单位和养护典型倾斜。
(2)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积极总结和推广区县维修养护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树立维修养护新典型。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要根据各自特点,形成不同的维修养护典型,并加以推广,每个区县及市属管理处都要有维修养护标准示范段(点)。
(3)创新思路,提高养护水平。市属管理处要在总结去年维修养护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单位部门协作,提出维修养护工作新思路和新办法,确保维修养护工作效率和养护质量提高。
(4)组织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制定白蚁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白蚁普查、治理、达控复查验收等工作。
6、强化水利工程日常管理
(1)规范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建立全市工程管理月、季、年度管理考核制度,强化工程管理规章、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制度的学习与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2)做好工程管理基础工作。在2008年完成水闸注册登记、水闸安全普查和全市水利工程主体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省管湖泊、市县骨干河道现状普查等工程管理基础性工作,完成全市中型水闸和剩余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3月底前完成湫湖、蛇山、相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前期工作(安全鉴定、可研工作),按计划完成新济州河段、三江口节点加固和八卦洲汊道整治等长江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做好水利规划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3)做好工程管理日常工作。坚持主动、优质、高效、规范服务原则,做好涉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按时报送水利工程管理月报等信息。做好水利宣传和水利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开展工程管理等八个方面的专题调研。
7、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1)制定水利风景区规划。各区县要在《*市水文化水景观水旅游规划》的基础上,挖掘、整合水利旅游资源,制定区县水利风景区创建规划,研究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措施,加大水利风景区创建力度,形成串联成片、初具规模、特色鲜明的水利旅游线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人水相依、人水相亲、人水和谐的精神需求,进一步扩大水利影响力。
(2)加大水利风景区宣传。金牛湖、外秦淮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要突出水利旅游宣传,塑造水利旅游特色,加强经营管理,扩大水利风景区知名度。
(3)加快水利风景区创建。天生桥河、珍珠泉水利风景区要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红山窑水利枢纽、汤山、赵村水库等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也要启动推进。计划通过几年的努力,建设覆盖全市主要河流、湖泊和中型水利工程及其服务区域的水利风景区。江北建成以金牛湖、珍珠泉、红山窑水利枢纽等水利工程为主体的水利风景区;城中建设以外秦淮河景观河流为主体的城市景观河流风景区;江南建设以固城湖、石臼湖、天生桥河、中小型水库、汤山温泉等为主体的水利风景区。
8、扎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继续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原迁直补资金,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监管的同时,全面完成2009年度后扶项目实施工作。
(2)开展库区规划项目建设,各区县要编制、上报年度库区规划项目建设计划,组建库区规划项目法人,按行业规范开展规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完成年度库区规划项目的建设任务。
(3)严格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后期扶持项目、库区规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后扶项目、库区规划项目产生、申报、批复、实施和验收程序,严格后扶资金的使用管理。
(4)按规定做好年度移民动态人口数据的核查、上报工作,继续做好自主搬迁移民的登记、核实工作。
(5)做好接待和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落实维稳责任,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接待工作,妥善处理移民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保障措施
今年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水利工程管理任务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水利工程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建立统筹协调、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统筹工程建设与管理人员的配置,及时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分管领导和工管部门要全力以赴,集中力量,齐抓共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推动水利工程管理各项任务的开展。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有效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推进水利产业化进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系指防洪、除涝、蓄水、引水、提水、农业灌排、为城乡供水提供水源的各类水利工程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
同级公安、规划、城建、环保、农业、林业、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水利管理和水政监察队伍,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第六条市、县、乡(含镇,下同)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农业。
第七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统一调配水量,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农业、工业和其他用水。
第八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的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的日常管护工作。
滇池的防洪供水、松华坝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机构负责管理;中型、小(一)型水利工程由所在地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机构负责管理;跨县、乡的水利工程,可由经协商一致的一方管理或共同管理,也可由共同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一方管理。
第十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督促、指导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乡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工作;
(三)定期组织对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处理工程隐患,指导防讯工作;
(四)审核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统一调配水量,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五)调解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六)推广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经验,培训工程管理人员,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规章;
(二)依法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水资源,维护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制定工程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工程检查、安全监测和资料整编,掌握工程运行动态;
(四)执行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和防汛抗洪指令,做好管护工程的防洪工作;
(五)合理利用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提高工程综合效益;
(六)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依法征收水费;
(七)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的管理根据工程的类型、投资和受益情况,采取以下管理形式:
(一)国家投资兴建在大中型、小(一)型及重要的小(二)型水利工程应当按规定建立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管理;
(二)国家投资和农村经济组织共同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由主要受益的乡或办事处、村社配备专管人员管护;
(三)农村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确定管理方式。
第三章工程管理与保护
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在制定能源、交通、工业建设、矿山建设、开发区建设等规划时,涉及防洪、供水水源、水土保持的内容,应当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一)小(一)型以上的水库大坝、溢洪道及输水建筑物边缘线外侧20—100米内为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管理范围外50一150米内为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
(二)水库正常蓄水线以下的库区为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水库正常蓄水线以上50—200米为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
(三)拦河闸上下游50米内,左右岸20米内为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上下游管理范围外100米内为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
(四)河道、堤防背水面坡脚线外5—10米内为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
(五)干渠在山丘区,渠堤以上10米以内,渠堤外坡脚线以外5—10米内,平坝区渠堤外坡脚线以外3-5米内为渠道的保护范围。
第十五条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应当标图立界,确定土地使用权,由相应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管理使用。
市、县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确定土地使用权。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由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划定,并办理用地手续。
市、县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小型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由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其开发利用,不得破坏、污染水源及危害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工程,应当建设配套的管理设施。
第十七条城乡供水水源的水利工程,应当按有关规定划定水源保护区,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盖污染水源的生产、生活及其他设施。
第十八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取土、采矿、采砂、采石、葬坟、打井、建窑、爆破、盗伐滥伐林木、挖筑鱼塘;
(二)倾倒垃圾、废碴、尾矿、弃土或堆放、掩埋、清洗污染水体的物体,向水域排放超过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三)在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
(四)在水库、河道、河堤、渠道上建房、开口、凿洞、覆盖、垦植、铲草;
(五)向水域或河道、渠道设置和增大排污口;
(六)损毁或盗窃堤坝、闸门、泵站、渠道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及附属的水文观测、通讯、防汛、输变电、照明等设施;
(七)非管理人员操作涵闸闸门等控制水利工程的设施、设备;
(八)其他危害水利工程的行为。
第十九条确因需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的,必须经工程管理单位同意,其中小(一)型以上的水利工程须报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在水库或引水、提水工程范围内取水、截水;
(二)改变河道、渠道流向;
(三)筑坝拦水;
(四)利用水库大坝坝顶兼作公路;
(五)进行其他建设和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各类工程建设确因需要占用水利工程和农业灌排设施的,必须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工程管理权限分级审批。
占用三年以上者,必须负责兴建与被占用水利工程和农业灌排设施效益同等的替代工程,不能兴建替代工程时,占用者按被占用工程设施的现值总额进行补偿;占用三年以下者,必须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按恢复所占用工程原状现值总额进行补偿。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晰水利工程产权,加强对国有水利资产的监督管理。
鼓励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市、县水利规划指导下建设水利工程,谁投资建设谁所有。
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主管单位同意.可以依法租赁、承包、拍卖和转让。
第二十二条水利工程水源供水按照计划、计量、有偿的原则,实行合同制。
各用水单位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二十三条用水单位必须按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不得拒缴、拖欠水费。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收取的水费,用于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新建水利工程的供水水价,应当按照满足运行成本和费用、缴纳税金、归还贷款和获得合理利润的原则依法制定。
原有水利工程的供水水价,应当按照上述原则和国家价格法的规定,逐步调整到位。
第二十五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水价调整到位后,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鼓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管好用好水利工程和保护水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其水土资源、设备、人才、技术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经营,服务社会、增加收入,逐步提高自给能力,实现以水养水。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管理水利工程成绩显著的;
(二)防汛抢险、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有突出贡献的;
(三)同危害水利工程的非法行为作斗争,保护水利工程成绩突出的;
(四)钻研科学技术,在水利工程管理上有重大革新和发明创造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侵占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或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破坏、污染水源及危害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水利工程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项规定之一的,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清除障碍和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四)、(五)、(六)、(七)项规定之一的,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清除障碍;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并处l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上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各项规定之一的,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拒缴或拖欠水费的,由供水单位责令其限期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的,每日按应缴水费的0.3%计收滞纳金或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水单位和个人负责。
对挪用水费的,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机关,责令其限期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拒绝、妨碍水政监察人员和水利工程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务人员、执法人员和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摘要: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对水利基础建设的投入,水利工程建设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一个永恒
>> 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利工程中施工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刍议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 浅谈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水利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水利工程中的存在问题及对策 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策研究 关于水利工程中砼裂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利工程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我国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经济法律 > 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未知 如您是作者,请告知我们")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要: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对水利基础建设的投入,水利工程建设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众多建设管理者的一个难题。本文简要概括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的内涵及特征,分析了当前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ing of water conservancy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to the development stage of the hitherto unknown.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is an eternal them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hich is also a problem for many construction manager. This paper briefly summarizes the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current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management, and the measures to improve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V5 管理是是整个水利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不仅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目的的及时、准确、持续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水利工程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工程管理的主客体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当前,水利工作处于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农村水利向都市水利、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关键时刻,水利工程管理更要适应变化。 1.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意义
水利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投资效益和工程的安全运行。因此,它在水利建设中水利工程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1水利工程管理对水利工程造价的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包括三部分:项目的决策、项目的设计和项目的实施。投资控制的关键点在于管理和决策两个阶段,做出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后,关键就是工程管理了,并且工程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质量。 1.2水利工程管理对于项目后期运行费用的重要性。水利工程管理影不但响着项目前期建设的投资,还影响着后期的运行费用。水利工程管理要将前期建设投资与后期运行费用进行最佳组合,使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行费用达到最低限度。 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质量管理的目标不明确
虽然大多数工程都提出了创优口号,但这些目标口号概念是空洞的,很难完全、准确的把握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首先是建设管理关系不顺,其一是大规模水利水电建设的动态质量管理工作中人员队伍和工作精力受到限制,难以保证检查力度;其二是工程的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管部门可能隶属于同一个部门,容易产生行业保护,不利于质量管理工作开展。 2.2水利水电项目 建设程序执行不严
水利水电工程通常属于公益性项目,直接的经济效益回报相对较少,投资形式以国家投资为主。.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往往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争取国家投资上。建设资金到位后,存在着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对整体工程质量无法有效的保障。 2.3 水利水电项目施工过程控制不严
施工工艺比较粗糙,存在的质量缺陷较多,虽然制定了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施工措施等,但未能严格执行。而且质量记录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够,生产性试验结果整理、分析、总结、改进的资料不完备。 2.4 水利水电项目中的人员队伍素质偏低
少数现场质量控制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施工规程与监理有关规定操作;工人素质较低,时有偷工减料现象发生。 3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 3.1 认识统一,观念转变
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关键在于领导的观念转变。领导工作的注意力与主要精力要转移到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传统习惯和方法;要加强管理、建管并重;从过去的龙头管理转变到对水事活动的管理;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转变到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上来。研究和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工作的新机制与新格局,为以后的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体系和组织保证。 3.2 多管齐下,广泛宣传
要做到短期的与长年性的宣传相结合,结合相关案例并与水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与宣传水利建设成果相结合。宣传应着侧重于基层乡村干部,侧重于山区、半山区群众,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如组织大型晚会、水利成果展、水法规咨询、知识竞赛,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等,运用各种形式,使水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自上而下共同保护水利设施,依法保护水资源的良好局面。 3.3 明确职责,健全网络 第一,聘请水利协管员,定期组织水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培训与讲座,明确他们对本区域范围内水工程运行负有检查监督职责,考试合格的发给聘书。对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年终奖励,对那些工作放任、或失职人员,建议当地政府给予调离或辞退处理,以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二,各流域管理所增挂水政监察机构,实行就地办公,明确规定对本管辖区内的水工程负有日常的管理职责。并保证各管理机构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工程管理,分片、划组、管理到具体工程。 第三,县级、乡镇的水利管理所作为水利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侧重在水工程维护、修缮、检查观测、控制运行等技术方面加强督察。地方水土保持监督所、水政监察大队作为全面执法管理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活动中涉水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水法律、法规的有效监督。这样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同,变一家管水为多方管水,合力做好水利设施与资源的管理。 3.4落实责任,建章立制 贯彻查处与预防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推行巡查执法责任制。 第一,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着手,制定颁发相关《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加强水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水政监察大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出台《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水利局行政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行业文件,对考勤、巡查、受理、立案、考核、奖惩等分别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建立和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个层级的监督和互相监督办法。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均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各职能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做到每周巡查两次,巡查时要有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由各流域管理所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较大的一时不能制止的需立即上报上级水保所、水政监察大队调查取证,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每个层次管理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不同,需要进行相互监督。 3.5 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者的专业素质和水平 加强管理技术自动化、现代化的研究,加强防汛、供水工程的科学调度和运用管理,加快工程管理预警系统建设,对国有水利工程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同时,要积极培养和引进既懂专业又懂管理,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加强现有管理队伍的培训,培育一批技术过硬的农民技术管理人才,达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 3.6 积极开展水利综合经营 水利管理单位要依托工程自身资源优势,围绕水利水电主业,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兴办实体。要进一步增强水的商品意识,挖掘水土资源潜力,认真做好项目的包装,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水利二、三产业。进一步调整水利水电产业结构,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增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后劲。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的综合经营项目,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应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 3.7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各级水利局局长对水利工程管理、执法负有全面责任,要坚持建设与管理一起抓,做到建管并举,强化执法。水利局分管的主要领导,要全一心扑在管理和执法工作上,以身作则,知难而进;要运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水利水电管理执法活动,同时管理、执法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分析研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管理、执法的新办法、新措施;加强对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成为精通本职工作的内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和目标,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作为评选进行单位、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出一支严于管理、敢于执法、敢于碰硬、勤政廉政的水利队伍。 结束语: 对于水利工程而言,建设是基础,管理则是关键,因此抓好水利工程的施工与管理是保证水利工程顺畅、安全运行的关键。虽然目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运作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但做到了明确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权责,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就可以真正实现水利工程在施工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 参考文献 [1]杨晓波.谈水利水电施工企[I]中的质量管理[J].科技创新学报,2008(29) [2] 陆元能. 关于水利工程管理的有效措施[J]. 科技风, 2010(19) [3] 温庆胜. 浅析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现状及发展[J]. 科技与生活, 2010(21)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把“强化基础地位,建设民生水利,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以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突破年”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水利重点工作进展良好,切实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和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总体要求,近期,我们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走访等形式,就建设民生水利,推进科学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广泛听取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结合实际,就建设民生水利,推进科学发展作简单的探讨。
一、全县水资源及水利工程建设基本概况
我县属于内陆地区,区位上处在黄土高原沟壑地带,气候为半干旱半湿润类型,年平均降雨量为599毫米,年蒸发量1403.3毫米,是降雨量的2.3倍,县境内仅有达溪河、黑河两条主要河流,水资源十分短缺。全县水资源总量为2.25亿立方米,其中入境水1.17亿立方米,自产水为1.08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998.4立方米,耕地亩均占有量276.6立方米。按水资源总量、现有人口及全县耕地总面积计算,分别是全国的0.8%、43%、18%全省的7%、86% 51%和全市的13.4%、89%96.5%。至20__年底,全县共建有各类水利工程163处,其中:人饮工程136处,灌溉工程19处(含两河灌区),防洪工程6处,水库6座,建成集雨水窖32381眼,新增补灌面积44071亩,发展有效灌溉面积49909亩。人饮工程通村率90%,解决了17.7万人6.4万头畜的饮水困难,全县累计完成自来水入户3.3万户,入户率达到了63%。在主要河道修筑防洪堤13.11公里,保护耕地20__公顷,保护人口1.3万人。全县还有10%以的村没有水利工程, 近40%的农户没有通上自来水。水资源短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我县水利工作还存在着基础薄弱、管理滞后、工程老化失修、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困难和问题,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还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日益增长,工程型缺水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十分突出。至20__年底,全县农村人口中尚有4.34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占农村总人口数的19.6%。三是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综合利用效率低。县城及几条河流的河堤建设滞后;县域内六座水库及部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均建于70年代,工程老化失修严重,防汛隐患突出;灌溉设施不全,渠系淤积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低,灌溉得不到保障。( r1 |3,! p’ f, z+ v* d3 p四是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全县仍有大量的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域中,其中相当一部分进入了农村地区,造成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这种状况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的饮水安全。五是管理机制不适应水利发展要求。从调研情况来看,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既有资金短缺的原因,也有机制上的根源。目前,大部分农村水利工程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不明确,尚未形成一套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水利工程的投入补偿机制未形成,工程水费收取困难,当前推行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管理由于工程设施落后、思想认识不够等原因,也遇到了较大困难,造成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经费短缺,水利工程使用周期缩短。五是基层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导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供水不正常、供水秩序差,直接影响了农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六是水政执法还不到位。群众的节水意识、水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人为破坏水利工程的现象时有发生,乱打井、乱取水、乱采砂的问题仍然存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打开。
三、解决水利发展突出问题的基本构想
按照建设民生水利,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今后几年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总体思路是:树立“一个理念”,突出“一个主题”,抓好“四个重点”。即:树立项目支撑,基础先行,改善民生,人水和谐的发展理念;突出建设民生水利、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主攻以支撑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的项目建设,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民生改善工程,以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的水利管理,以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四个重点。
总体目标是:着力构建“六大体系”,切实抓好“六个关键”,努力推进“五个转变”。“六大体系”:一是防洪保安体系。加快流域综合治理,提高防洪、排涝保障能力,形成较为完备的防洪体系。二是全县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完成4.34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让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三是农田灌溉体系。通过对中小型灌区全面更新改造,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面积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四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水资源水环境保障体系。对县境内的达溪河、黑河两条主要河流进行全面治理,依法保护水源,加强水资源配置,建立节水型社会。五是诚信健康的水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完备的水利管理制度,使水利工程管理上台阶、上水平,有效提高农村饮水保障率、及时率。六是高效的涉水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支依法行政、作风过硬、技术优良、攻坚克难的水利建设和管理队伍。“六个关键”: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人水和谐作为水利发展的核心理念;把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作为水利发展的工作重心;把统筹兼顾作为水利事业发展的根本方法;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作为深化水利发展的重要措施;把坚持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水利发展的不竭动力。“五个转变”: 在管理理念上,要加快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在规划思路上,要加快从无序规划向有序规划、合理规划转变,把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相结合,站在全县水利科学发展的高度,科学谋划,合理规划;在保障措施上,要加快从治
理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在用水模式上,要加快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积极探索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模式与途径,大力推广运用节水型器具,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在管理手段上,要加快从行政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鼓励群众参与水利管理、水价制定、水权转让等决策。四、实现水利科学发展的工作重点
建设民生水利,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切实破解水利发展难题,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建设对水的需求,以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前,要破解这些发展难题,就得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争上项目,破解资金难题,在科学兴水上集中突破。当前,水利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就我县而言,水资源短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等问题亟待我们去解决,而目前国家出台拉动内需的投资政策,加大对水利的投资,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争上项目,重点围绕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灌区续建设配套、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方面积极论证,多方争取,确保到二0__年解决全县4.3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1座小(一)型和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在08年完成达溪河灌区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争取在20__年完成横渠灌区续建配套任务,最大程度地发挥两河灌区的灌溉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前提是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陈腐观念,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价值规律、优化配置资源和优胜劣汰的原则贯穿于思想和行动中。
二、处理好改革和发展的关系
1、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关系。体制改革是要破旧立新,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释放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改革是手段,稳定、增效、发展是改革的目的。因此,必须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指导改革的具体工作,以稳定、求实、创新、发展的态度来面对改革,在改革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
2、行政管理和水管单位的关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划分灌区内的水政执法、渔政执法、水库防洪、灌区排涝、江河提防、灌区管理工作的责权利。水行政主管单位只能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而水管单位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水土资源优势,面向市场,开展水商品生产、销售、管理和服务。同时加强对公益性资产的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做好防洪等工作,确保公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3、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的关系。绝大多数的水利工程均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综合,其综合效益必然具有公益性效益和经营性效益,在公益性效益中表现出巨大的社会效益,在经营性效益中表现出水管单位自身的经济效益。
4、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的关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既是中央关注的重点,也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应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和大中型灌区的干支渠配套改造防渗力度,以利于水利工程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5、内部和外部的关系。理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主要在于外部管理体制的理顺和水管单位内部管理体制理顺两个方面。外部管理体制涉及到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各级水行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上下领导关系、条块业务关系通过本次改革是必须理顺的。而内部管理体制则主要涉及到流域内部、灌区内部、水管单位内部的责权利职责划分。理顺这些内部关系,必须在人事、财务、分配等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内部和外部的理顺,为整个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理顺创造条件,做到上下左右关系协调、形成合力,不断增强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
6、精简机构和引进人才的关系。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水管单位在精简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清理撤消在计划经济时期兴办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下属企业时,必然导致水管单位内部和社会的不稳定。同时,水利事业的发展又将急需引进和吸收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因此,一方面采取提前离岗休息、鼓励辞职等多种办法,精减人员队伍,配套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使这批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另一方面按照定编、定员、定责、定岗、定薪的要求,吸收文化水平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到适当的岗位发挥他们的才干;同时实施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
三、建立符合实际的补偿机制
理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的重点必须按照政策,结合实际,做到准确定性。在公益型、经营型和准公益型三类不同性质界定清楚后,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属于准公益型水管单位,而情况最为复杂的也是这一类。由于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发电等经营。因此,要以科学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确定划分公益型和经营型的方法。经过科学的划分后,明确各级财政补贴的份额和自收自支的范围、用途、人员、标准,同时建立健全水管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使职工的生产岗位进的来、走的出,退休有所养、下岗有去处。
四、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通过改革,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市场、适应形势、符合要求的运行机制非常必要。其主要的机制是:
1、在水价的形成机制上按照统一政策,重新核定工业、农业、居民生活等分类成本水价,调整实际执行水价,对农业灌溉用水的水价实行“小步快跑”的办法,加快水价调整进程。使水价的形成机制、调价机制和管理机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2、在水费的征管机制上,按照“先服务、后收费”的政策,减少征管环节,明确征收主体;做到供需直接见面,实行合同制供水,收费到基层。同时,一定要因地制宜的建立乡镇或村社用水户协会或支渠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或灌区的水利管理站牵头,负责供水、管水、收费,解决供用水的纠纷,形成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服好务,收好费。
3、在农业用水机制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定要加快计量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建设,在干渠的直灌斗渠和支渠及重要的分水节制闸安装计量用水设施,实行按方计量收费,用基本水量收基本水费、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由支渠管理委员会负责某一条支渠的输水、管水、灌溉和维修等工作,配合用水户协会做好水费的征管工作。
4、在维修养护机制上建立专业的水利工程养护维修队伍,实行企业化和市场化运作,专门负责水利工程设备、设施、渠系工程的养护维修,将水利工程管理和养护维修分离,既可精简水管单位人员,节约维修养护经费,又可以提高维修质量,缩短工期,充分发挥工程的运行效益。
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发展、作用及存在问题
(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型水利工程资产量占包括村级文教、卫生、电力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比例也近一半,防洪、排涝、灌溉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的小型水库、小水池、小山塘等小型水源工程用于发展农村饮水,切实解决农村的饮水安全方面有重要意义。
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大都分布在偏远山区,半山区等,通过发展农村渠系改造、河道整治、小流域治理、水库加固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有力地改善了农村的村容村貌,有效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了人居环境质量,为人水和谐、水与环境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依然沿用过去的集体组织建设、集体负责管理的模式,在农民没能把水利设施视为与自身利益相关而积极地参与工程的管理。现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己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农民是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主体,没有发挥农民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
2.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工程产权不清晰、工程维修费用难以落实与水费收缴困难,管理人员能力薄弱、部门职责不明和管理职能不到位等问题。农田水利设施偷窃现象增多,打击不力。基层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文化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管理和服务职能不到位。
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发展构想
1.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农村重要基础设施
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不论其数量、规模、投资,还是其所增加的作用,已形成为农村极为重要的基础设施。
2.供水能力稳步提高,但用水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全省水利工程的供水总量持续增长,大大缓解了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随着全省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的进一步增加,如何协调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用水结构性矛盾,将成为未来政府水利部门工作重心之一。
3.有效灌溉面积控制
随着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快速推进,建设用地的大量增加,是否能够有效控制好灌溉面积是至关重要的。
三、针对现状、发展规划,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贵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发展方向应确定为加强农民自主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建管,强化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充分体现持续的、系统的和动态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民主参与为主体,以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和谐自主管理体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应向下面几个方向努力:
1.明确分级管理责任机制。
按工程建设的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对小型水利工程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可将小型水利工程的建管划分为工程管理、乡镇管理和村级管理以及农民用水户管理四级,并明确各级管理责任,明确分级管理责任机制。
2.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
除政府持续稳步加大投资以外,同时还可以采取多种投资管理方式。如“土地规模化示范区”的管理模式、“村集体承包土地+转包小型水利”管理模式、“村委会+用水小组”管理模式、“用水者协会+物业化”管理模式和民营化管理模式。这些模式既减轻了国家经济负担,又可以发展民营化水利解决水利投资严重不足的问题,并且能够落实责任主体,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提高农民素质,在法律上保障各种农民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合法地位。
建立各种形式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用水合作组织或水利会,是目前实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有效模式,它既是一种农民水利合作组织,同时也是村级集体民主自治方式的一种延伸,因此应该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的承认和保护。要明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制定和完善农民用水者协会注册登记的有关法规,以此对这项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组织的合法性和基本权力、义务。
4.在充分考虑供水成本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的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监督体系。新晨
长期以来水价偏低,水费实收率较低,无法补偿供水成本,导致水利工程管、养经费不足、工程老化、病险加剧,一大批水利工程不能正常安全运行。因此,需要对现行水价进行改革,建立灵活的水价调节机制。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合理确定水价,加强水费征收力度,是促进水管单位转轨变型和实现水利工程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改进收费办法,减少收费环节,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提高水费收缴率。加强计收监督,避免水费征收过程中的截留、挪用、拖欠等,真正体现水资源的商品属性,明确供水双方的主体地位。
5.搞好工程发展规划,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充分把握当地的农业发展趋势,与政府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引导当地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因地制宜,合理地制定农村水利工程的长期建设规划,调整灌溉布局,以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应该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规划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体系中。
第一条为发展农村水利事业,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农村饮用水环境,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水利,系统农田、牧区的抗旱、灌溉、排涝和农村人畜饮水、防病改水、乡镇供水及农村节水。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村水利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发展农村水利事业,应当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投入资金和劳动积累,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扶持。鼓励单位和个人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兴办农村水利事业,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国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农村水利建设应当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六条农村水利的经营管理,应当增强自我维持和发展能力,逐步实现良性循环。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水利工作的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有效的组织形式和措施,推动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水利工作。其设立的各级农村水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水利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农村水利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发展农村水利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组织农村水利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村水利工程水价测算和水费计收、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村水利国有资产管理;
(七)负责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第二章投入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财政增长状况,逐年增加对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农村水利专项基金。农村水利专项基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工程计划商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使用。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发展农村水利建设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时应当按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下达。
第十三条国家投入的抗旱经费主要用于抗旱服务组织购置抗旱设备,提高抗旱能力。
第十四条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筹资兴办农村水利工程,有关部门应当在工程立项、设计、经营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五条农村水利工程的资金投放,应当优先安排匹配能力强和效益好的项目,逐年增加有偿使用的资金比例,有偿使用回收的资金继续用于农村水利建设。
第十六条制定防病改水和人畜水利工程计划应当以重病区、严重缺水区为重点,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匹配资金,合理计收水费,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第十七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劳务投入以受益单位和个人为主。水利工程较多、任务较重的地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于水利的劳动积累工数量可适当增加。水利劳动积累工以出劳为主,也可按有关规定以资代劳。
第三章建设
第十八条兴建农村水利工程应当依据流域或区域规划,履行建设程序,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和设计的审批权限:
(一)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设计排涝面积7.5万亩以上及单项工程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至5万亩、设计排涝面积3万亩至7.5万亩、小(一)型水库、乡镇供水及单项工程总投资50万元至100万元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兴建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农村水利工程,或在行政区域边界地区兴建可能对相邻行政区构成不利影响的农村水利工程,应当经共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
第二十一条乡镇供水工程建设必须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农村水利总体规划,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农村水利管理机构批准工程设计后方可兴建。工程建设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农村水利管理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交纳质量监督检测费。
第二十二条防病改水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建设资金;卫生部门负责提供病情普查、水质检测和防病效果观察等资料;水利部门负责安排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组织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三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建立施工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按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工程建设施工后,依据有关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四章管理
第二十五条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农村水利工程由各级农村水利管理机构管理;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农村水利工程由集体管理;个体投资兴办的农村水利工程由个人管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可实行承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经营。
第二十六条农村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实际受益面积或用水量足额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工程经营者缴纳水费。国家管理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集体管理、个人自营或合股经营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标准按合理成本加微利的原则核定,其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农村水利管理机构每年从农村水利工程应收水费中提取管理费。提取管理费的比例、用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抗旱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抗旱服务机构,按省有关规定开展抗旱有偿服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乡(镇)农村水利管理站为基层农村水利管理机构,是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事业单位。县级人民政府应保证其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和工程受益范围内土地影响工程效益的,必须事先提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和工程受益范围内土地影响工程效益的,占用方应当给予工程所有者补偿,补偿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发展农村水利事业,要采取节水措施,推行节水灌溉技术,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三十二条需要报废的农村水利工程,应报请原工程建设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报废,其国有设备和物资的残值有价调拨使用。
第五章工程保护
第三十三条农村水利工程应当根据工程类别划定不同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树立界标。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搞好工程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第三十五条未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挖塘、打井、修窑、建房或修建其他工程和建筑物;
(二)爆破、采石、挖砂、取土;
(三)弃置废渣、垃圾等废弃物;
(四)垦殖、挖掘、采伐、集市贸易;
(五)对水利工程可能造成影响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农村水利工程的水域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污水、污物。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截留、挪用、挤占水利建设资金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权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追回或停止投资,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规划或未经批准修建农村水利工程的,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外,并可处以1000元至10000元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工程竣工验收,擅自启用农村水利工程,处以500元至2000元奉。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受益单位或个人隐瞒受益面积或用水量,未按标准交纳水费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工程经营者有权停止供水,造成损失由用水单位和个人负责。不按期交纳水费的,每日按3‰收取滞纳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和工程受益范围内土地影响工程效益的,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奉。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核准报废农村水利工程的,除限期补办手续外,并可处以100元至1000元奉。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农村水利工程安全活动的,责令其改正,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5000元奉。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农村水利工程排放污水、污物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止,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给予治安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农村水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an important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our society and national economy,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related to the project quality,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the first issue to be considered. This paper presents some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and to explore these issue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水利工程的重要性要求我们去不断的完善它,对问题展开讨论,找到解决的对策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1.1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只要分为生产经营型和社会公益型两大类,基本上是地方服从中央,中央有着总的管理权,进行统一的调度,这就很容易在体制管理上出现一些问题,地方的自收到限制,中央由于不能做到具体情况的了解,容易做出错误的预判,还容易在一些管理问题上发生错位,导致责任不明,出现管理的疏漏;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虽然说我国的水利工程在本世纪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由于起步晚,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健全的制度,虽然我们也出台了一些水利工程管理法,使到这个工程有法可依,但是在现实中还是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质量管理目标不明没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只是空喊口号,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把目标管理落到实处,对成本不加控制,对工程的质量不做重视,仅仅是把优质工程作为口号来喊,缺乏系统的科学的管理经验,对工程的设计随意改动,加快工期,偷换建筑材料等问题明显的凸显,造成建筑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性能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在招标时为了中标盲目夸大承诺,忽视企业的自身能力,在出现问题是不能很好的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缺乏科学性和可实施性。上行下效,没有好的企业领导者,就不能带好一个队伍,整个企业就会目标确实不能实事求是。在现场管理问题上,不能标准化生产,没有系统的要求不能做到科学化生产,必然导致现场的施工一片混乱。
1.2建设程序执行不严。
我国的水利工程大部分为社会公益型体制,作为公益性的企业就是不能盈利的,所以这样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国家的投资和扶植,所以这些企业把资金的来源就依靠在国家的投资,而不在自身情况下去做一些成本的缩减,而且一旦企业获得国家的投资后,不能做到资金的落实,导致一些建设完成后无账可循,有人更是把国家的钱中饱私囊,满足个人利益,做假账,导致工程最后的质量和性能都得不到保证。国家的监察力度不够就使这些人能够一致逍遥法外。同时由于水利工程的技术水平高,工作任务大,对一些监督和监察的责任就显得力不从心,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还有由于涉及到监督和设计方会互相偏袒,包庇,导致工程建筑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1.3对安全管理的问题不够重视。
在施工过程中虽然有相关技术支撑和制度的约束,但是还是会出现一些质量的问题,不能对工程的管理贯彻实行,同时不能负起对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出现一些安全隐患,上到企业经营者下到工程的建设者都没有很好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不能对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审核,对机械设备的维修率低,没有完善相关的安全隐患防治办法,不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的培训,都给水利工程的管理埋下了安全的隐患。
2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改善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的监督,国家可以放权给地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让地方根据自己的特色,发展水利工程同时加强自身的管理,国家起到的只是一个大方向的指导,地方向国家报告自己的计划,国家负责审核,这样就避免了国家和地方权力部分,责任不明的现状,同时建立健全企业的责任制,出现质量问题要能够追究相关责任的问题,并实施处罚,同时还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的建设,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必须要加以改进,完善责任制,落实责任,出现问题,一定要找到其项目的负责人,有了法律的约束,管理才更容易进行。
2.1加强成本的控制。
企业定期要想国家缴纳财务报表,注明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企业要严格要求自身,减少成本的支出,为国家节约资金,正确的对建设成本进行预算,不能因为国家出资,就对此不加以重视,发现在建设中有成本过分流失的现象时要及时的上报和讨论,积极的做出改进方案,避免企业和国家遭受重大的损失。
2.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无小事,只有将安全生产深深的植入到生产者和建设者的思想中才能更好的去预防安全隐患,首先作为项目的经营者,是整个项目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能否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就是取决于他们是否把安全生产作为首先思考的要素,为此我们要制定严格的企业经营者负全责的制度,一旦出现事故查明原因是因为领导的原因就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其次就是对作为奋战在生产第一线的建设员工也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作为建设员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是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他们能吃苦有着坚韧的性格,但是由于知识的缺乏,和相关安全培训的课程的匮乏,导致他们不能有一套安全生产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根本不能自救,也不能在心理上紧绷安全生产的这根弦,所以在企业经营者和建设工人中推广安全生产的教育有利于制度的落实和推行更在安全生产上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在全体员工中发放安全手册,促进员工认真学习,在一些工程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更是学习的重点,学习应对安全隐患的掌握以及应对办法。
2.3利用网络的公开透明化,明确职责。
一是聘请水利员作为水利协管员,定期组织水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培训讲座,对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放任、或失职者,建议当地政府给予调离或辞退处理,以增强其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各流域管理所增挂水政监察中队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明确规定对本管辖区内的水工程负有日常的管理职责。三是水利管理所作为县级、乡镇水利工程管理职能部门,侧重在水工程维护修缮、检查观测、控制运行等技术方面加强督察。县水土保持监督所、水政监察大队作为全面执法管理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活动中涉水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水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这样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同。
2.4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贯彻查处和预防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行巡查执法责任制。首先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着手,其次是建立和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层级监督和互相监督办法。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各职能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由各流域管理所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每个层次管理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不同,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2.5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水平。
要加强管理技术自动化、现代化的研究,加强防汛、供水工程的科学调度和运用管理,加快工程管理预警系统建设,对国有水利工程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培养和引进既懂水利又懂管理,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加强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提高管理者素质和管理水平,达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
2.6大力开展水利综合经营。
各级水利管理单位要依托工程资源优势,围绕主业,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兴办实体。要进一步增强水的商品意识,挖掘水土资源潜力,认真做好项目包装,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增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后劲。
2.7水利单位领导的重视
水利局局长对水利工程管理、执法负有全面责任,要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做到建管并举,强化执法。水利局分管水工程管理和执法的副局长,要全身心地扑在管理和执法工作上,以身作则,同时建立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分析研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管理、执法的新办法、新措施;加强对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成为精通本职工作的内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和目标,强化监督和考核办法,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作为评选进行单位、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加强管理、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于管理、勇于执法、纪律严明、勤政廉政的队伍。
3.结束语
水利施工管理是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在我国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也要求水利工程的管理取得更进一步的提升,而水利工程管理要想不断的进步,一方面需要国家提供一个稳定发展的环境,出台更加完善的制度,执行更强的监督,还需要企业自身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更加全面的复合型人才,只有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才能为企业和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利益,提高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水利工程 管理 措施
管理是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兴利除害功能的关键,是整个水利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不仅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目的的及时、准确、持续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水利工程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工程管理的主客体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当前,水利工作处于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农村水利向都市水利、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关键时刻,水利工程管理更要适应变化。
一、水利工程管理的指导思想
深化改革,坚持加强管理与壮大水利产业,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相结合,通过改革、改制、改造和增强内部管理,努力构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促进水利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管理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
二、强化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措施
1.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强化人员的控制。加强人员资质审查要求,明确必须持证上岗。工程建设一般要求领导者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化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经理应从事工程建设多年有一定的经验,且具备相应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证书。各专业技术工种,应具有本专业的资质证书,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加强对技术骨干及一线工人的技术培训。在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队伍的构成基本是以农民工加包工头的形式,绝大多数人没有经历正规的专业技术教育,主要从事比较单一的施工内容。
2.继续坚持群专结合的路子。水利工程不论大小,都要走群众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道路,充分发挥受益区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服务功能,树立良好形象,建立融洽的群专关系,切实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可持续利用和良性运转。
3.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按照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增值保值责任和奖惩办法,实行竞争上岗和各种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4.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电价的形成机制。对公益性水利工程实行成本价,非公益性水利工程实行“成本+合理利润”的水价政策,放开小型水利工程水价,实行最高限价。应将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纳入成本,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5.贯彻《水法》和有关法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管理各项水事活动,严禁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水利工程,必须遵守统一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按规定的建设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在施工中对水利工程造成损坏和永久性失效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要加快水利工程管理的立法步伐和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水利工程管理法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水平。要加强管理技术自动化、现代化的研究,加强防汛、供水工程的科学调度和运用管理,加快工程管理预警系统建设,对国有水利工程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培养和引进既懂水利又懂管理,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加强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育一批技术管理队伍,通过提高管理者素质和管理水平,达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
7.大力开展水利综合经营。各级水利管理单位要依托工程资源优势,围绕主业,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兴办实体。要进一步增强水的商品意识,挖掘水土资源潜力,认真做好项目包装,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水利二、三产业。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增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后劲。
8.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9.加强政府的管理。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水利工程的宏观调度和动态管理,加强水利工程在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应急调水等事务中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要通过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检查督促等手段,教育、引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法人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力度。
水利工程的管理包括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和经营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的领导,增加投入,经常研究和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关心工程管理单位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协调指导两个文明建设,要尽快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的法人管理责任制,推行和完善经营管理责任制。要把水利工程管理纳入到各级领导的目标考核当中,要立足工程实际,从运行机制、增强内部管理、制定管理政策上下功夫,努力把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成机制科学、形象优良、服务有力、管理到位、效益显著的基础设施,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三、正确处理好建设和管理的关系
1.每一项水利工程在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中都要考虑工程管理问题。要把工程管理设施、监测观测、交通通信及信息化工程等管理项目纳入工程建设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2.工程验收中要把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任何一项水利工程建设都要按照其等级履行相应的验收程序。对没有组织验收的水利工程,不得交付使用。验收报告中应附具水利工程管理预案,验收后必须由验收主持单位出具验收纪要或验收单,并纳入工程管理档案。验收纪要(单)中,应对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管理提出要求,对管理预案提出评价意见。对列入建设计划的管理措施没有完成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
3.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台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分管的各类水利工程定期进行普查,建立小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台帐,需要报废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需要交付使用的,要通过验收后交付使用;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研究予以解决;需要维修改造的,可按轻重缓急,编制维修改造计划,逐步实施。对微型水利工程可实行动态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通过产权改革,实行社会化管理。对每年需要上水利工程管理台帐的,可由工程管理单位按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列入,作为水利部门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四、结语
加强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对于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都意义重大。工程管理是基础,用水管理是中心,组织管理是开展这些工作的组织保证,经营管理则是促进、巩固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采用经济手段发挥工程最大效益的关键。因此,我们要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的高效、顺利、稳定进行,进而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师忠耀.加强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思考[J].水利技术监督,2010,(2).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内容;优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6-0141-01
1、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特点
1.1地域差别大。水利工程建设位置的不同,导致其建设环境、地质条件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地方有较好的施工环境,但大多数施工环境都相对比较恶劣,对施工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增加其工作的挑战性。
1.2涉及面广。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电力、水利、环保、城建、交通、工业等多数领域。水利工程涉及面广的特点决定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具有较高要求,需要工程管理人员具有深厚的管理经验和知识水平。
1.3涉及学科较多。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是众多学科的整合,不仅包括园林、气象、地质,还包括有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律学等多种学科。需要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只有掌握多种学科知识的优秀施工管理人员才能胜任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1.4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从整体角度而言,对项目施工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的因素包括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包含军事、政治、操作人员工作能力、素质以及经济等。而自然因素是指地貌、地质、地形、土壤、植被和水文等。两种因素相对而言,自然因素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较明显,是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关键因素。
2、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
2.1合理运用。水利工程与河川径流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河川径流一样,其变化是随机的,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但径流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的变化规律。要根据其变化规律,对工程进行合理运用,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发挥最大效益。工程的合理运用主要是制定合理的工程防汛调度计划和工程管理运行方案等。
2.2养护和维修。由于各种主观原因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水工建筑物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存在薄弱环节,使其在运用过程中,出现各种缺陷和问题。特别是水利工程长期处在水下工作,自然条件的变化和管理运用不当,将会使工程发生意外的变化。因此,要对工程进行长期的监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保持工程的完好状态和安全运行,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3检查和观测。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和观测工作,是工程管理工作中的耳目,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基本工作。建筑物在运用过程中,其状态和工作情况随时都在发生变化,有的是正常变化,对建筑物安全影响不大;但是,也有的属于异常现象,一旦处理不及时或不当会引起失事。为了及时掌握水工建筑物的变化状况、性质及其规律,应对建筑物进行经常的、系统的、全面的检查和观测,并及时进行分析处理,改善和提高工程运用条件,验证设计情况,从而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管理水平。
2.4防汛抢险。防汛抢险工作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防汛抗洪的义务”。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对于存在隐患的建筑物,应及时作好防汛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大中型病险工程,更应注意日常的管理。因为水利工程一旦失事,将引起毁灭性的灾难,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防汛抢险工作中,应立足于大洪水,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确保工程的安全运用。
2.5扩建和改建,对于原有水工建筑物不能满足新技术、新设备、新的管理水平的要求时,在运用过程中发现建筑物有重大缺陷需要消除时,应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扩建,从而提高工程的基础能力,满足工程的运行管理的发展和要求。
3、优化水利工程管理的对策建议
3.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①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②加强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3.2加强全程质量监控工作。①重视基层水利行业整体人力资源的开发。坚决压缩非生产人员和超编人员,采取提前离岗休息、鼓励辞职、自谋职业、鼓励脱产学习,轮岗待岗等多种办法,精简人员队伍,配套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使这批人员得到妥善安置。按照定编、定员、定责、定岗、定薪的要求,吸收文化水平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到适当的岗位发挥他们的知识才干。②加强施工质量监测。对重点工序和部位,设置质量监控重点;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严格监控施工质量;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做到“腿勤、手勤、眼勤、嘴勤”。
3.3树立现代化水利管理观念。水利现代化是在科技和产业革命的推动下,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多层面、全方位的转变过程。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实现水利现代化,使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能够充分发挥。①应当从思想上提高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认识,改变传统只重视建设轻视管理的思想,真正实现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管理上,以此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②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管理理念。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管理者应当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工作上,在加强对资源的保护的同时,进行合理的开发和使用,实现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促进社效益、环境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同时水利工程管理者要树立全面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以水利工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的协调发展为最终目标。
3.4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水管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护工作。利用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开展的旅游等经营项目,要在确保水利土程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原则上不得将水利工程作为主要交通通道。大坝坝顶、河道堤顶需兼作公路的,需经科学论证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4、结束语
总之,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就不能仅仅局限在管理技术和体制层面上,还在于从事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思维方式”、“思想理念”以及“素质水平”等方面。因此,必须要全方位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实事求是,才能够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水平,进而推动水利工程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浅见[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0(07).
[2] 宋元蓉,水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分析与解决措施[J],河南科技,2010(14).
关键词: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水利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发展,我国大中小型重点水利工程及各地区农业综合配套小型基础水利设施日益增多。施工技术管理作为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重要工作内容,贯彻于整个项目工程,为工程的效益产出、质量安全和周围生态环境提供着有利的保障。因此,做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来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概述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是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为保证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投入产出比、质量安全以及环境生态保护等提供基本技术保障手段。一般来说,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根据工程设计任务书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对施工组织的设计进行切实可行的编制,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得以优质高效标准地完成以及开展观测、实验和研究工作。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特点
中小型水利工程较一般项目工程而言,有着其独特的特点,将其总结为以下几点内容:
既然是水利工程就需要对水流进行控制,并针对季节的不同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例如夏季多雨时,施工时要做好防洪的各项准备措施;在寒冷的冬季,要实时预防水面结冰对工程的影响。
小型水利工程涉及面广,结构繁杂。作为一个水利工程,即便是小型水利工程,它需要完善的内容也是相当繁杂的。一个完整的水利工程往往需要各个不同的施工单位相互协作才能完成。
在水利工程的筹划设计阶段,由于水力工程的复杂性需要利用系统工程学,对工程的各个环节、影响因素以及收支关系等内容进行全面的筹划设计。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对我国的经济产业影响非常大,它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带动经济发展的龙头。工程建设的工作面广,环节多,对工程管理就要越严格,如果管理上不去,质量达不到,无法保证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可见工程质量对工程的影响是多么大,也是不可忽视的。对于工程管理的意义和重要性有以下几方面:
整体管理水平离不开水利工程管理
由于水利工程的面广环节多这一缺点,加大了我们对工程管理的难度。对于一些重要的环节,加强工程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想提高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就要控制好工程的基础环节。所以,要想提高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是离不开水利工程管理的。
质量离不开管理
工程的质量如果达不到指标,这个工程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工程。我们要重视起工程管理,抓好管理,工程质量才能提高,两者不可分开,有着紧密的联系。实事求是和公正。探伤、填土压实度、地基承载力、建筑物外观质量检测报告;渗漏观测、注水压水试验记录等均应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可随意改变。为了保证公正真实,承包商与检测试验室最好不是同属一个单位其中水利工程施工图如下图 1。
图1 施工前期程序图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作用
国家能否富强靠的是经济发展,工程质量能否提高靠的是管理。加强了管理才能达到优质工程,两者对工程有起着促进的作用。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加强工程管理对提高整体水平,社会利益,自身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工程都达到设计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等的要求,并也投入了使用,但我们仍不能忽略工程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对待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现今工程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设计不完善
对水利工程的前期调查、勘测工作准备不足,导致对施工技术和方案的设计不完善,甚至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修改设计图纸。
施工不规范
相比于大型水利工程而言,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分包”现象。大的施工单位拿到工程后将工程或者工程中的部分再分包给下一级承包商,甚至存在多级分包,承包商越分越细、越分越多。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没有统一的施工规范,各现场施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施工的进度与质量。
信息技术不完善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信息技术对于我们来是不可缺少的,信息技术可以辅助水利工程管理,是水利工程现代化的需求。我国现阶段的信息技术仍然偏低,尤其是对水利工程方面。由于我们水利工程信息技术的 薄弱,不能够及时的了解社会上新的水利资源,所以我们的水利工程发展就缓慢。因此完善信息技术是当务之急。
对工程质量管理有待加强
水利工程质量在能达到各项要求的同时,还要满足工程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等指标。现在很多企业都有着很不好的偷工减料的习惯。我们要加以制止和管理。还有些企业对工程后期的监测不完善,没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的质量应该以内为主,外能反其道而行之。
管理不规范
施工技术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视专业素质的工作,它的重要性容不得一丝马虎。而在实际管理中,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不一,管理工作未得到施工单位的重视。同时,政府部门由于其人力财力有限,对于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监督工作也难以深入到位。
完善水利施工技术管理问题的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
保证施工技术在统筹设计和实际施工阶段都能够适应项目的需求,专业素质的提高也是时刻提醒施工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务实地完成自身工作。
明确施工技术管理的职责,努力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施工各阶段技术管理制度是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施工准备阶段,对施工技术能否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和其安全性要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在施工阶段,需要对施工技术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施工状态和成果进行管理并及时反馈,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每个施工人员的技术能力、专业态度和协调各部门的综合技术活动。在竣工阶段,要做好本次项目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提加强信息管理和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对信息化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不能够满足我们工程上信息的应用。所以我们必须提高信息的服务水平。首先我们要完善工程中的信息管理和信息的服务系统。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同时工程的整体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其次我们要选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增加信息服务的速度。
完善质量管理
现阶段,我国质量管理条例还不够完善,对重要部位质量的关注还不够,所以我们要编制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细则。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用制度管理辅助质量管理,制定专门的制度来规范质量管理的行为。依靠管理制度提高质量管理。作为管理者,要有执行力度。依靠管理制度和执行力度两种手段才能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达到优质的目的。
加强对技术工作的管理和对管理工作的监督
施工技术管理是一个长效长期的工作,企业要不断加强对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制法规,不断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的培养。政府部门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一道执行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技术各项资料和技术管理制度进行备案检查,对施工过程监督抽查,记录施工中各项技术问题。
结束语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是一项需要不断加强,并且给予高度重视的工作,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水利工程施工需不断采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也需要加强技术管理;技术管理工作的任务主要是运用技术管理的职能与科学管理的方法,促进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徐秋爱.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4).
1洛惠渠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随着洛惠渠工程建成运行,灌区水利工程在管理方面也出现了问题,主要表现在:灌区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在建设时设计标准低,管理设施简陋,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经费与维修养护经费没有固定来源,形成了工程建设越多,背的包袱越重的恶性循环;建设资金较为紧张,又大多数工程实施多以民办公助为主,存在能省则省、因陋就简的意识,加之洛惠局经费短缺,调整工资政策无法执行,使得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调动,极大地影响了工程运行效益的发挥和队伍稳定;工程管护宣传教育缺乏深度,水法规缺乏刚性条文,群众对水法规不甚了解,一些单位和个人随意侵占行水渠道,直接影响了工程设施稳定和行水安全,水利工程管理已成为洛惠渠水利工作的一大薄弱环节,成为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一大障碍。
2对洛惠渠水利工程管理的几点措施
2.1转变工程管理观念,营造爱护水利工程的舆论氛围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关键在观念转变。领导工作注意力和主要精力应转移到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上来,从根本上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传统习惯和方法;从过去只重工程建设转变到加强管理、建管并重;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转变到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手段,并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上来,着力研究和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工作新机制、新格局,通过组织体系观念转变为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要紧抓“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的有利时机,组织水利成果展、自发签名、水法规咨询、知识竞赛、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等,做到与常年性宣传相结合,与案例宣传相结合,与水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与宣传水利建设成果相结合。宣传应着重向乡村转移,向灌区涉及用水难的群众转移,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深入开展宣传,通过各种形式,使水法律法规逐步入耳、入脑、入心,形成灌区上下共同保护水利设施,依法保护水资源的良好局面。
2.2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网络,建立一个上下联动、全面抓“管理、执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水工管理意识、健全管理制度;聘请乡镇水利员作为水利协管员,定期组织水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培训讲座,明确他们对本乡镇范围内水工程运行负有检查监督职责,考试合格的发给聘书。对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放任、或失职者,建议当地乡村政府给予调离或辞退处理,以增强其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成立灌区水利公安科,建立起强有力的水利执法机构,这样可以迅速有效地打击和制止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确保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对灌溉管理站增挂水政监察中队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明确规定对本管辖区内的水工程负有日常的管理职责。而且各管理机构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工程管理,分片划组管理到每个工程;灌溉管理站作为所属范围内水利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侧重在水工程维护修缮、检查观测、控制运行等技术方面加强督察。相关部门作为全面执法管理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及在开发建设活动中涉水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水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这样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同,变一家管水为多方管水,合力同唱“一台戏”;在抓好水利建设的同时,把管理督察放在日常工作首要位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年在评选水利工作先进时,把水利管理、执法工作好坏作为一个基本条件纳入到评选范围内。
2.3贯彻查处和预防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行巡查执法责任制,突出工程重点部位的管理,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在水利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着手,分别对考勤、巡查、受理、立案、考核、奖惩等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层级监督和互相监督办法,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凡举报有功人员均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各职能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做到每周巡查两次,巡查时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由各灌溉塬系管理站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较大的一时制止不了的事件,立即上报灌区管理单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纪检室要参与到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灌区水政监察大队调查取证,按执法程序进行调处。每个层次管理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不同,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和义务;每年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到灌区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全程跟踪监督,建立督察督办制度,对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根据洛惠渠灌区水工程的实际状况,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一级站堤防、干支斗渠道、水闸、管坡、泵站设施等水工程管理和执法上来。要以制止侵占、乱采乱挖渠道,偷盗、损坏泵站设施,随意弃渣、弃土和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为主要内容,以打击和制止现行为主,加大巡查管理和执法力度。结合防汛检查,每年开展几次全线性管理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4整合灌区资源,从政策上、经费上、人力上提供必要的保障,以保证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有效运作要从体制上明确水利工程归属。由于原有的水利工程建设主体与受益主体不完全统一,建、管、用相互脱节,产权不明则管理责任不清,自然或人为破坏时有发生,加速了水利工程的坏损,因此,灌区要当好政府参谋,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比较完备的政策和法规,尽快明晰所有权及其管理权,为开展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在经济上要实行政策倾斜。水利工程特别是防洪工程的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只有发生严重的洪涝时,其巨大的经济效益才能充分体现,但对工程本身而言,并没有直接回报。因此,在每年安排农业水利资金和岁修经费时,应当切块安排20%~30%资金用于机构管理经费,以保证管理机构正常运行。尤其是对具有公益性工作任务的水利工程,将其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到公共财政范畴,确保工程经费的来源稳定;同时加强工程监督。灌区管理单位除必须建立常效管理监督机制外,还必须依靠社会的、新闻媒体的、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各级人大、政协机关要加强对水利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经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水利工程,监督灌区管理单位管理、执法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帮助灌区解决执法管理中诸多矛盾和问题。新闻单位要抓住水利管理这个主线,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跟踪报道,使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各种不良行为得到纠正和制止。同时发动全社会对灌区管理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督,通过举报、评议等手段,真正使灌区管理单位走向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王晓军单位:渭南市洛惠渠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