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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05 15:56: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质量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1篇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

检查内容

问题记录

企业

自查

自查自纠情况

按建委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有无自查记录;是否上交自查报告;自查自纠成效如何等

企业

管理

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检查资料,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有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会议制度、教育和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

组织机构

建立合理的企业管理机构

是否建立科学合理管理层次;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落实等

制度落实

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

检查内容

问题记录

安全

检查

安全管理机构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查看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资料,安全员是否取得相关证件等

安全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检查资料,必须有以下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质量

检查

质量管理文件

企业资质及业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文件是否经过审批并进行内控;标准规范是否齐全,应用是否正确等

大体积混凝土、特种混凝土供应的专项方案及技术措施,混凝土质量市府处理预案

专项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质量

检查

岗位责任制

技术负责人资格到位情况,实验室持证上岗人数,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技术负责人学历、专业、职称是否符合要求,取得上岗证人数是否达到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等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

检查内容

问题记录

质量

检查

试验室管理

配合比设计、调整及管理实施

配合比的计算依据、水泥用量、砂率、水灰比、用水量等参数是否正确;有无调整试配记录;外加剂和掺合料掺量是否经过试验确定等

按照规范对原材料进厂复试(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等)

水泥的质量证明、每批(500T)的强度及安定性;集料的每批试验至少每周一次;外加剂和掺和料的质量保证、掺量试验等

试块留置数量管理、记录和评定统计管理

出厂试验基本按100盘一组;交货记录基本按100方一组;有误试块留置记录、试压原始记录、评定记录等

试验一起设备记录检定情况

是否按规定进行计量标定

搅拌楼生产管理

设备计量校验

设备是否经过标定、有无校验记录等

配合比与投料生产调整

抽查配合比通知单与相应的生产投料记录是否符合等

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

检查内容

问题记录

质量

检查

技术管理资料

建立完整的内部存档资料

检查混凝土交货检验、配合比通知单、质量卡、合格证等

质量检查

第2篇

第一条为探索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工程保险制度和工程风险控制制度。

工程保险制度,是指工程参建单位通过与保险公司订立建设工程保险合同,将建设工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约定责任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进行转移,根据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的制度。

工程风险控制制度,是指工程参建单位和保险公司及其委托的风险管理机构为降低和避免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质量监管和对事故预防预控的制度。

第三条按照“共同投保、共同保障、共同控制、相互制衡”的原则实施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

共同投保,即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投保建设工程保险,确保工程建设和竣工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质量事故和缺陷损失能获得经济补偿。

共同保障,即由保险公司及其委托的风险管理机构共同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质量风险管理,共同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并按保险合同约定对出险给予及时理赔。

共同控制,即共同投保单位和共同保障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风险控制。

相互制衡,即引入保险制度,通过经济手段将部分的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责任转移至保险公司和风险管理机构,对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和质量控制行为形成第三方制衡机制,互相制约,共同规范市场。

第四条选择本市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或者政府主导的公共建设工程开展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通过政府工程的示范效应积极引导其他建设工程参与试点。

第五条**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的综合管理,并成立**市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具体负责试点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减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试点企业给与必要的扶持政策。

第二章风险管理参与主体

第七条由建设单位牵头,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组成共同投保体投保建设工程保险。

第八条经认定的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试点。

对于投资大、风险大、行业特殊、理赔要求高的工程可由几家试点保险公司实施共同承保。

第九条风险管理机构受保险公司委托,对建设工程潜在的安全和质量事故损失风险因素实施辨识、评估、控制、处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减少和避免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参与风险管理制度试点的风险管理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甲级监理资质;

(二)具备施工图审图资格;

(三)具备工程检测资格。

试点期间,尚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可以以监理公司为主采取委托形式联合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审图机构和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工程风险管理。

鼓励现有的工程监理、设计审图、检测等机构通过改组、合并等方式发展成为风险管理机构。

经认定的风险管理机构可以参与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

第十条安全质量鉴定机构负责鉴定建设工程保险期内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保险责任事故。

经认定的安全质量鉴定机构,不得与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项目参与各方存在任何隶属或者关联关系,单位的员工也不能在安全质量鉴定机构中兼职。

第十一条试点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时,资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第三章工程保险制度

第十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建设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伤害险、工程质量保修保险等三个险种。

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共同投保体单位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工程本体的物质损失和约定责任范围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的经济行为。

人身伤害保险,是指共同投保体单位将项目从业人员在直接从事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引起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将与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外来从业人员因住院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转移给保险公司的经济行为。凡已参加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人身伤害险保险费率按比例降低。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是指共同投保体单位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质量隐患在工程竣工满一年后引发的质量缺陷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的经济行为。工程质量保修保险不设置免赔额。保险期从竣工满一年后开始起算,最低保险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10年;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险期限由双方约定。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评审后,建设单位根据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偿付能力、信誉水平、类似工程保险经验、风险管理服务水平、基本费率,通过比选等方式自主选择试点保险公司,并签订保险意向书。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后,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中介机构等具有风险评价能力的单位实施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价,并出具风险评价报告。

风险评价包括共同投保体风险评价和工程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所确定的共同投保体风险系数和工程风险系数作为确定工程建设保险费率浮动依据。

第十五条风险评价完成后,由共同投保体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应包括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费及费率、保险期限、被保险人义务、风险控制、保险理赔等主要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保险采取浮动费率机制,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共同投保体风险系数和工程风险系数实行相应浮动。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保险费=建设工程合同价×[建筑与安装工程一切险基本费率+人身伤害险基本费率+质量保修保险基本费率]×(共投体风险系数×65%+工程风险系数×35%)+附加风险管理费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不再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

已投保设计职业责任险的设计单位,在实行工程建设保险和风险管理时按具体工程情况适当减少保费。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保险的保险费根据共同投保体成员的责任实行分担制,其中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建设单位一般分担80%左右,设计单位一般分担20%左右。人身伤害险,建设单位一般分担30%左右,施工承包单位一般分担70%左右。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建设单位一般分担20%左右,施工承包单位一般分担80%左右。附加风险管理费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应提供保单、保费付款凭证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证明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统一理赔标准、缩短理赔周期的原则进行建设工程保险理赔。

第四章工程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十二条共同投保体成员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进行自控和预防,并积极配合风险管理机构的现场风险控制工作。

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现场进行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比选等方式选定风险管理机构,并与风险管理机构签订风险管理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条风险管理机构的风险控制应从项目初步设计起贯穿到竣工后满一年止的工程建设全过程。

风险管理机构根据工程具体特点,以建设工程保险合同和风险管理委托合同为依据,编制风险管理大纲、各阶段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和程序、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的预控和预警工作。

风险管理机构对初步设计进行风险指导和质量预控,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

风险管理机构建立风险预防清单,确定风险控制对策,及时建立视像监控平台和信息处理平台等技术监控手段,通过现场跟踪管理,实现风险动态管理和节点控制。

风险管理机构认为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安全和质量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对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质量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风险管理机构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工程评估报告,应当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未提交工程评估报告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风险管理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风险管理费=设计阶段质量风险管理费+施工阶段和竣工后一年的安全质量风险管理费

设计阶段质量风险管理费,施工阶段和竣工后一年的安全质量风险管理费,试点阶段参照**建监协字(20**)第20号《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市行业指导价标准的通知》中设计、施工、保修三个阶段的监理取费标准再增加10%安全管理费。

第五章各方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共同投保体成员应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试点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不再委托监理机构实施工程监理。

共同投保体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建设工程保险费。

在发生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时,共同投保体应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建设工程在竣工后一年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承包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保险责任负有经济赔偿义务。

保险公司收到共同投保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及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对应理赔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赔案,在赔偿限额内应及时预付赔款。

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风险管理委托合同向风险管理机构支付风险管理费。

保险公司应制定工程防灾防损制度、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损失报告制度、预付赔款制度和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制度。

保险公司应对建设工程保险单独核算,对出险和赔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市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上报当年的赔付情况。

第二十八条风险管理机构应对工程安全质量承担监督和控制责任。

在风险发生时,风险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对已发生和还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风险管理机构不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履行风险控制义务,给保险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应对工程现场检测对象负责,加强对现场材料和重要试块、试件的现场取样,对样本的生产厂家和代表性进行确认。

第3篇

关键词:建筑项目;施工;

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建筑项目施工企业想要获得更大的经济利润,必须做好建筑项目施工中的精细化管理,采用精细化管理理念,加强建筑项目施工中各个环节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全面提高建筑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精细化管理的含义

现代化企业为了适应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方式,建立了精细化管理模式,精细化管理是一种个性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是一种文化和理念,基于常规管理方法,引入更深的管理模式和思想,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含义是四细五精,即细化管理制度落实、细化具体的管理工作、细化岗位和职能、细分对象以及精密、精通、精品、精髓、精华[1]。建筑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最主要的特点是重效果、重质量、重落实、重具体、重基础、重过程、重细节,努力做好每一件事,精益求精。精细化管理不仅注重细节,更要做透、做深、做实、做好,树立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科学态度,培养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作用。

2 建筑项目施工中的精细化管理目标

建筑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的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耐久、和谐、环保、安全”的施工理念,以建筑合同为施工依据,严格按照我国建筑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构建建筑项目安全施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管理等多方面的精细化管理体系。通过细化建筑项目施工的流程、任务、标准和目标,积极采取精细化管理措施,促进建筑项目施工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不断提高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打造建筑行业的精品项目工程。

3 建筑项目施工中的精细化管理措施

3.1 设立精细化管理机构

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精细化管理机构,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项目工程师为质量管理人员,整个机构由测量、试验、设备、物资、计划、技术、质检等部门的主管组成,由建筑项目经理组织全面的质量监察,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建筑项目的每个施工队安排专门的质检人员,施工队的队长为质量管理小组长,每个施工班组的组长负责具体施工环节的管理工作,全面控制各个施工工序和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

3.2 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建筑项目施工单位顺利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前提,因此应制定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工程计量制度、质量监管制度、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等[2],结合实际的建筑项目施工过程,积极完善和改进,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在每个人、每个岗位上,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建筑项目施工管理。

3.3 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每个人的职责,要求项目经理、施工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强化建筑项目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把关施工材料质量、材料配比、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严禁随意修改或者简化施工工序,明确建筑项目施工各个阶段的精细化管理内容,配置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通畅的防护排水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养护措施,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

3.4 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首先,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在采购水泥、砂石、钢材等施工材料时,应仔细检查施工材料的检验证、合格正和出厂证,在施工现场做好材料的抽样检查,及时将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其次,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经营、材料、工程等各个部门都必须各司其职,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交流,严格控制混凝土、钢材、分包钢筋等材料的领用量,减少材料浪费,在钢结构加工制造过程中,尽量降低钢材消耗系数。再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力度,按照精细化管理制度、项目施工质量检测标准、项目施工流程以及施工技术管理规范,加强建筑项目各分包工程和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建筑项目交验制度、质量检测制度和项目开工审核制度。最后,严格落实质量自检制度,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每个班组施工结束后,由施工班组进行自检,每周还要由项目负责人检查一次,定期组织项目施工质量总结和讨论大会,结合不同施工班组的具体情况,做好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等级评定,规范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操作,建筑项目先由质量检测人员进行检查,然后由项目工程师复检,最后施工结束后由监理人员验收。

3.5 加强施工进度控制

建筑项目施工应坚持计划性管理,细化目标责任,将每个阶段的施工计划分解到各个施工环节,层层下达施工计划,按照建筑项目合同规定的工期,分解为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

3.6 加强预警管理

首先,做好建筑项目难点和重点分析,例如,分析建筑项目施工中的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特种作业;地面施工的障碍物;施工作业面、施工现场地质情况等。其次,根据建筑项目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合理组织施工设计,确定桩基施工、土建施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安装、土建项目施工、验收等关键日程[3]。最后,做好建筑项目施工风险分析:其一,安全风险,根据建筑项目施工基坑、挖方、地下管线等情况,做好安全施工的技术预案;其二,运营风险,由于建筑项目施工环境、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导致相关安装费用和施工成本增加,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分包管理,选择有实力、成本低廉、施工水平高、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最大限度降低建筑项目施工成本;其三,合同风险,由于设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较低,采用过高的施工设计标准,造成建筑项目施工成本增加,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应做好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建筑项目的经济效益。

4 结束语

建筑项目施工中的精细化管理应结合建筑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细化施工内容和施工工序,完善精细化管理制度,实现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成本等方面管理和控制,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项目施工成本。

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服务管理,规范船员服务行为,维护船员和船员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船员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员服务,是指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包括外国船员证书)等有关手续,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为船舶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船员服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船员服务管理工作。

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服务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

第四条国家鼓励成立船员服务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增强行业自律能力。

第二章船员服务机构资质

第五条船员服务机构分为内河船舶船员服务机构和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分为甲级、乙级两类。

内河船舶船员服务机构,是指为内河船舶船员提供船员服务的机构。

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是指为国际航行和国内航行海船船员提供各项船员服务的机构。

乙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是指为国内航行海船船员提供船员服务的机构。

第六条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三)有2名以上具有内河一等、二等船舶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内河船舶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从事甲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三)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5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四)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3年以上,并且最近3年来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500人以上;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第八条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三)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乙类和丙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从事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设立机构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船员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六)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仅适用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第十条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和受理工作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提出。

申请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应当向该机构工商注册地的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出,该机构工商注册地没有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的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申请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应当向该机构工商注册地的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上应当载明船员服务机构编号、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服务范围、有效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三条《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到发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服务范围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实施中期核查制度。

中期核查应当自《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发证之日起第2周年至第3周年之间进行。

申请《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中期核查,船员服务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期核查申请文书;

(二)船员服务机构的资质符合情况说明材料;

(三)开展船员服务业务的情况说明;

(四)其他证明材料。

中期核查合格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上进行签注;中期核查不合格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五条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在《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届满之日30日以前申请办理《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延续手续。

申请办理《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延续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延续申请;

(二)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第二款规定的材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办理《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申请注销;

(二)法人依法终止;

(三)《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

第三章船员服务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依法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为船员用人单位。使用未与船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船员的单位,为船员用工单位。

船员服务机构向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员用工单位提供船员服务,应当签订船舶配员服务协议或者劳务派遣协议。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明确船员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遣返方式和费用、意外伤亡保险和社会保险、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并将船舶配员服务协议的内容告知有关船员。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被派遣船员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意外伤亡保险和社会保险费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并将船员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船员。

船员服务机构为已经与航运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的,应当事先经过船员用人单位同意。

船员服务机构提供船舶配员服务,应当督促船员用人单位与船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船员用人单位未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终止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服务。

第十八条船员服务机构向船员提供船员服务业务,应当与船员签订船员服务协议。

船员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船员注册的人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

船员服务机构不得克扣船员用人单位、船员用工单位按照船舶配员服务协议支付给船员的劳动报酬。

为与船员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的,船员服务机构为船员用人单位,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履行船员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船员服务机构提供船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船员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履行诚实守信义务。

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重复或者超过标准收取费用。

船员服务机构在提供船舶配员服务时,应当向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员用工单位以及有关船员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损害船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船员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服务的船员取得法定和约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提供相应的支持。

船员发生失踪、死亡或者其他意外伤害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配合船员用人单位做好相应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船员服务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骗、贿赂、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

(二)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

(三)超出《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服务范围提供船员服务;

(四)以虚假资历、虚假证明等手段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船员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业务;

(五)为未取得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而从事船员服务的机构代办各类船员服务业务;

(六)严重侵害船员的合法权益,或者当所服务船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不履行法定义务。

第二十二条境外船员用人单位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招用中国籍船员,应当通过符合本规定资质条件的船员服务机构办理。

第二十三条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船员服务信息档案,记载服务船员在船员服务期间发生的下列事宜,并保持船员服务信息记载的真实、连续和完整:

(一)船上任职资历;

(二)基本安全培训、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情况;

(三)适任状况、安全记录和违章记录;

(四)劳动合同、船员服务协议、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船员名册,记载服务船员的姓名、所服务的船公司和船舶的名称、船籍港、所属国家等情况,并定期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员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船员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以及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船员服务机构管理档案,记载船员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业务开展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船员服务机构名单公布制度,对不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和承担法律义务、侵害船员合法权益或者不诚实守信的船员服务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船员服务机构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撤销相应的船员服务机构许可决定,并依法办理《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船员服务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本规定所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船员服务”,是指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服务业务的;

(二)以欺骗、贿赂、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的;

(三)超出《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服务范围提供船员服务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船员服务机构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姓名、所服务的船公司和船舶的名称、所属国家等情况定期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船员服务机构在提供船员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停《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的处罚。

本规定所称“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是指船员服务机构的下列行为:

(一)未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二)重复或者超过标准收取费用,或者在公布的收费项目之外收取费用;

(三)未将船舶配员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告知有关船员的;

(四)克扣按照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支付给船员的劳动报酬的:

(五)有其他欺诈船员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规定,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用人单位未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规定,船员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经船员注册的人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或者未经船员用人单位同意,为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船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

(二)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

(三)以虚假资历、虚假证明等手段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船员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业务;

(四)严重侵害船员的合法权益,或者当所服务船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不履行法定义务。

第三十三条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规定给予船员服务机构许可;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不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或者行政处罚;

(四)、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为航行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船舶提供船员服务的,按照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船员服务管理,应当取得《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

第5篇

众所周知,煤矿开采是一个危险系数极高的行业,煤矿开采不仅工作条件艰苦,而且自然环境相当恶劣,是工作事故的频发区,不利于矿山开采企业的经济发展,而且从事矿山开采的工作人员,在人身安全上得不到保障。在发生的矿难中,由于机电设备管理不甚完善引起的事故最多,本文就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性、矿山机电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改善的途径做简单探讨,希望能够为矿山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矿山机电设备管理;重要性;质量管理;改善途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近几年来,我国煤矿开采离不开机械化的辅助,甚至机械化在开矿业上占主要位置,机械设备在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决定着我国经济的水平和发展速度,企业生产也是主要考机械设备的正常高速运转来完成的,其中,机电设备是机械运行的动力来源,因此机电设备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1矿山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一套机电设备,从购买、安装、试用开始,直到设备维修和报废为止,都离不开对设备的质量管理,煤矿开采企业对机电设备的要求很高,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1]。矿山开采行业中,机电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这些设备可以给企业带来固定的收益,现代任何行业都在逐步向计划化迈进,矿山开采对机械化的要求更高,因此,矿山机电设备修配的质量管理工作相当重要。从大量的数据统计来看,每年矿山事故中,由于机电设备管理不当造成的人员伤亡占半数以上,机电设备若是突然之间停止工作,企业暂停运转事小,煤尘、瓦斯引起的爆炸等事件危害相当大。因此,矿山机电设备修配的质量管理,对于在保障人员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责任重大。

2矿山机电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机电设备管理机构不完善如今,我国矿山企业众多,但是大多数矿山企业把盈利作为首要目标,对矿山开采人员的安全放在次要位置,企业内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没有到位,没有统一、完善的机电设备管理机构。由于管理系统不完善,管理机构自然呈现分散化状态,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和企业经济管理出现分离化趋势,例如,财务部、选购部和机电管理部的权利都是分工的,这种模式使得机电设备运行中的综合管理无法实现,降低管理费用、节约开支的目标也很难实现。

2.2机电设备使用不规范在机电设备配置的质量管理中,首先就是要正确地使用设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都是会出现磨损的,但是合理使用能很大限度的减少磨损,并且确保精确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这是保证机电设备使用寿命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但是在机电设备的使用中[2],环境因素、拜访位置、安全设施配置等的影响,造成作业违章的情况很普遍,机电设备安装不正确、不按规定使用等现象也是层出不穷,存在的这些问题都是机电设备保养不及时、磨损严重的主要原因。

2.3机电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由于矿山开采业危险、艰苦、待遇差,专业人才得不到相应的提升或是奖励,不愿意从事矿山开采业,因此机电设备管理中缺乏专业素质较高的人才。除此之外,矿山开采行业大都是年龄稍长的人员,缺乏年轻骨干力量。技术、知识和能力的欠缺导致矿山开采业运行艰难,生产效率低,发展前景堪忧。

3矿山机电设备管理改善的途径

3.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度,是实现机电设备科学管理的第一步。面对矿山管理制度的缺失问题,很多企业接受前车之鉴,提高管理意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例如,《机电设备检验标准》、《机电设备管理办法》、《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方式》、《机电设备检验修理条例》等,并制定了严格的惩罚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的顺利进行。这些管理制度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加强的机电设备的管理力度。

3.2执行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机电设备的管理,归根结底还是需要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和维修人员的认真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是机电管理的重点。这就需要执行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与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直接挂钩,相关部门定期作出检查和验收,严格执行规定的奖惩办法,而且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也要与工作人员一起领赏或是受罚,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不但追究操作者个人责任,还要连带所在单位的责任一起追究[3]。

3.3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技术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需要高素质的技术人员。机电管理是机电设备使用的重要环节,需要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科学、管理方法先进[4],因此,企业部门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专业能力,还要从根本上抓起,选拔高素质人才进入技术部门,以求管理队伍的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4结束语

总而言之,机电管理在矿山企业中占关键位置,相关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机电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关措施,才能减少矿山事故,提高经济效益,并且实现矿山行业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褚庆梅,彭广宇,赵华.浅谈矿山机电设备管理[J].科技向导,2012,(8):281.

[2]刘文伟.分析矿山机电设备修配的质量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3,(14):52-55.

[3]刘培德.矿山机电设备修配的质量管理[J].矿山机械,2000,(6):80.

第6篇

[关键词] 医疗机构制剂检验;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5(c)-106-02

医院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是由检验人员编写,并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组织实施的一系列文件,用于管理和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检验的质量,是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在文本上的体现。制剂质量是保证制剂产品安全有效的关键环节。医院药检室应依据药品标准和制剂配制规范,对自配制剂成品及相关物料、配制环境等进行监测,并做出是否符合标准的判断;药检室的质量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自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2001年3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并施行之后,核发制剂许可证的验收标准对医院制剂的质量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笔者结合药品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剂配制的实际,建立了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文件系统由以下5个模块组成:

1 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法定药品标准(包括制剂规范)是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的法律依据,保证了药检室的质量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自拟制剂质量标准不能低于《中国药典》中相同剂型的检验通则,并按各品种处方制订检测方法。

1.1 法律、法规

本类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由SFDA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各级药监局与医院制剂相关的文件、通知、指南、验收标准等。

1.2 药品质量标准

包括《中国药典》、《中国医院制剂规范》以及各省管理机构的医院制剂规范、药材标准、药材炮制规范;未列入以上标准集的其他制剂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法定质量标准。

1.3 制剂自拟质量标准

本类质量标准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取得正式批准文号。其处方为本医院在临床和科研中使用的验方、协定处方,有固定的剂型、配制工艺、检测及贮存方法。为控制成品质量,可制订其中间品、半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内控标准的某些检验指标应高于法定标准,如颗粒剂的粒度、液体制剂的含量范围等。

2 管理文件

是由药检室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一整套规章制度,或称为管理办法。针对检验的操作程序和设施、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订和修订,并由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审核批准,是质量管理的纲领。管理文件的范围纵向涵盖检验全过程,依次为抽样检验记录复核报告审核留样稳定性观察;横向涵盖了场地、设备、物料、记录、工作程序。本类文件规定的管理制度各有其适用范围和施行目标,严格地执行这些制度可保证药检室各单元的工作有序地进行,对人员、设施、物资、记录、检品流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药检室的质量管理规范化。主要的文件有:

2.1药检室工作制度

用于规范药检室的检验工作和设施、物资的管理,保证各种管理细则的施行,是管理制度的总则,体现一个药检室的管理水平。

2.2 检验工作程序

用流程图的方式规范检验过程,可保证样品检验的有序进行,并指定各检验环节的责任人。

2.3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用于规范工作人员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以及各个管理环节中须达到的目标和水平。

2.4 各检验室工作制度

药检室设置化学、中药、微生物、留样观察等各个检验工作室,各室均按各自的检验范围和工作特点制订工作制度,将“2.1”项的内容具体化,使各室运作、安全、环保、维护均达到要求。

2.5 洁净区质量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各配制间及微生物检测室的洁净度检测项目、检测责任人和检测周期,保证洁净区的净化度达标。

2.6 设备、仪器及计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对操作者、检定周期、日常保养均制订详细的规定,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信。

2.7 检验用物资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物资管理。根据各种试药、试液、微生物培养基、标准品、对照品、菌种、滴定液的特点和用途,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规定领用、配制、使用、贮存和废弃的方法,确保其使用时安全、有效、不污染环境。

2.8 检品取样制度

用于规范取样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证样品的取样量和代表性。

2.9 制剂相关物料质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工艺用水等物资的质量管理,保证物料质量从购进至使用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监控中。

2.10 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中间品、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方法,包括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已发付使用的成品召回制度。

2.11 留样观察制度

用于规范样品的留样观察,根据各品种的性质,规定样品量、观察时间、抽样检测周期、异常结果处理程序等。

2.12 检验结果核对制度

用于规范核对人员、核对内容和方法,并明确规定未经核对的检验记录不能作为发出检验报告的凭证。

2.13 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记录文件的种类和管理,保证原始记录资料真实、齐全。

2.14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委托检验的程序、受托单位和项目。限于设备条件,本室不能进行检验的检品,须按具体品种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代为检验。

3 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标准操作规范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OP)文件是经批准用以指示检验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有统一的格式、编制和验证方法。《中国药典》及其配套的《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各级制剂质量标准是编写SOP的重要依据。SOP文件必须引用标准正确、描述明确详细、可操作性强。SOP由质量管理组织审核批准,并在使用中随质量标准的升级和设备变换及时修订更新。主要的SOP有以下几类:

3.1 制剂及相关物料检验SOP

针对某一种特定的检品,由检验人员根据该检品的质量标准编写,将药品标准上严谨的条文转化为具体而又详细的操作步骤,将分列在药典凡例、正文、附录中的标准规定、操作方法、所用设备、试剂、反应时间及现象、计算公式或程序、结果判断等内容进行综合,形成一个完整的SOP文件。每一种制剂及各种原料、辅料、半成品、包装材料、纯化水的检验均应有其专属的SOP,按剂型、类别装订成册。

3.2 检验项目SOP

在“3.1”项中涉及的各种单项操作,如剂型检验通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最低装量检查等,均应按药典和规范要求,结合本室设备条件编制SOP。内容包括方法简述、准备、仪器装置、操作步骤、各项参数、结果判断、注意事项等。一些保证配制质量和检验质量的检测项目如洁净区细菌监测、容量仪器校正的SOP文件,也属此类别。

3.3 仪器设备SOP

针对某一台仪器或设备,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结合检验需要进行编写,其内容除了“3.2”中各项外,还应有使用限制范围和使用记录等项目。详细列出每个操作步骤和仪器相应的反应、指示,以备在使用中及时发现仪器异常并修正,国家规范[1,2]中已编制出常用仪器SOP,可供引用。

3.4 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的书写细则

本细则规范了每项记录和报告书的书写方法、用语,指导性强,故本文将其列入SOP类文件。SFDA在2000年的《药检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指出了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的书写规范,可供医院药检室结合实际情况摘录引用。

4 档案文件

主要用于检验设备和物资的管理,如各种设备和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计量检定证书、附件清单,标准物质的使用说明书、试药购进记录等。每种设备或物资设一份登记表作为其档案的首页,方便查阅使用档案。

5记录文件

此类文件不同于以上各类文件,不是预先制订用以指导和规范检验操作,而是随日常检验而产生,其质量反映了药检室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和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其规范性、真实性、及时性、延续性是此类文件的基本要求。预先设计各种表格和电脑计算程序,可使记录文件较为规范。在实践中,有同行建议检验记录、报告由国家管理部门统一格式[3];或构建计算机网络,使用电子化记录文件以达到规范化[4]。记录文件均保存2年以上备查。

5.1 管理记录

是记录药检室对配制部门物料和配制环境进行监控、药检室各工作单元状态、检品和设施状态的文件,各项管理制度均应有相应的管理记录。如收检、留样观察、洁净区监测、仪器设备保养检定、仪器使用、室温和相对湿度、检验用物资管理等。各种管理记录可规范为表格的形式,分类装订备查。

5.2 检验记录

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要求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书写清晰整洁,书写格式符合“3.4”项的规定。每一个批号的样品均应有一份能反映检验各个环节的完整检验记录,称为批检验记录。其中至少包含送检(抽检)通知单、各项检验原始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书、检验项目汇总卡、检验报告书的副本。

6 讨论

综上所述,医院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的制订和执行包含了较多的条条框框和较大的工作量,但并非不切实际的空谈。有业内人士认为,医院药检室的业务内容相当于一个小型药检所。即使只配制口服和外用中西制剂,药检室也涉及了药检所业务管理室、化学室、仪器室、生测室、中药室的有关工作[5]。要保证医院药检室能胜任全方位的制剂质量管理,除合格的人员和必要的设施、仪器、试药等外,还必须建立药检室质量保证体系,编写出既符合管理部门的要求又适应实际需要的检验质量管理文件,从文本上规范检验工作,以保证人员和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检验数据与报告正确可靠,从而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达到制剂质量管理的目的。经过几年的运作、修订,有效地规范了医院药检室的质量管理。从而使质量管理有法可依,检验结果有据可查,使药检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质量水平得到了提高。自施行质量文件管理之后,未出现检验质量事故,保证了医院制剂质量和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0.

[2]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5.

[3]余爱霞,戚园.医院制剂检验记录、报告应有统一格式[J].中国药事,2002,16(10):600.

[4]沈小庆,王珏,盛炳义.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医院制剂质量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药学杂志,2002,37(8):625-626.

第7篇

【关键词】管理;物资;现代化

一、管理思维现代化

思维现代化是实现企业物资管理现代化的先导。

首先要有系统的观念。系统是由一些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一个有机整体(集合)。系统思维即把研究管理的对象作为系统,从整体的角度把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加以处理与协调,使系统发挥出其最大效能的思维方法的总称。系统工程既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又是一门现代化的组织管理技术。

其次要有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全面质量管理(TQM):是指在全面社会的推动下,企业中所有部门、所有组织、所有人员都以产品质量为核心,把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数理统计技术集合在一起,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控制生产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因素,以优质的工作、最经济的办法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产品的全部活动。

企业物资全面质量管理主要有四个特点:①全面的管理,②全过程的管理,③全员参加的管理,④全部的方法。企业物资工作全面质量管理的对象是物资供应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满意程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所供应的物资的技术特性满足企业的质量要求,通过正确的计划采购、运输、保管等工作为保证;②所供应的物资时效性强;③所供应的物资质量可靠,品种齐全、数量足够;④供应过程工作效率高、差错少、费用低、物资流转速度快。

二、管理组织现代化

管理组织现代化是指按合理组织生产的客观规律建立管理机构和规定管理职责。企业管理组织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匹配的企业治理结构和企业其他组织结构,严格企业的各级岗位责任制。现代化的管理机构在应对外界环境的变化时,能够作出及时积极的反应,迅速制定对策,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根据物资部门的自身特点,它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直线制、矩阵制等。其中以矩阵制应用较为广泛。矩阵制即目标管理制组织结构,它是一种多功能的、有效的组织机构。其优点为:①灵活机动性强,可应对多变环境中的多种情况;②便于协作,可调动多个管理职能部门;③有利于提高个人责任心及积极性;④发挥每个人的作用,提高了管理效率。

三、管理人才现代化

管理现代化的关键是人才现代化。在新的社会背景下,人才的竞争已成为世界著名企业之间的实际竞争。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的人力资源即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劳动力。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各种社会组织对员工的招募、录取、培训、使用、升迁、调动、评价及合理开发,并使人力和物力保持最佳比例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包括从数量上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劳动管理和从质量上对企业人力资源的行为管理。现代企业应注重企业人力资源的质量管理,从过去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转变为以提高综合效益的管理模式。

2.企业人力开发方法

①全员培训随着企业现代化的普及率越来越高,员工们现有知识既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也不利于个人素质提高。进行定期的全员培训,将企业的战略目标更有效地迅速传播到每一个员工,使他们掌握必要的生产经营业务知识和技能,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

②引进高素质人才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可以迅速改变企业,随着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人才部门所有制将不复存在,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会更强的生命力。

③调动现有员工积极性根据员工特长,给予员工合适的岗位,并通过员工的动态组合与职位相互交替轮换,提高企业整体功能,充分调动个人积极性。

3.人事激励方法

企业的管理者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通过已树立的管理权威,干预并影响被管理者的行为,使每个人在达到个人目标的同时,实现企业的组织目标。这种行为从某种角度讲就是激励系统。

(1)人事激励机制结构

1)人事激励机制的组成

①激励对象。被激励的特定人群。

②激励因素。起到激励作用的因素,例如升迁、金钱、职称等。

③激励因素的媒介。各种管理制度、管理决策、管理措施,尤指各种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决策。

2)激励机制的运行方式

首先是将激励因素转化为人事管理制度、决定策略、采取措施的过程,即转化过程;然后是将含有激励因素的人事管理制度、决定策略、采取措施对员工施加影响的过程即刺激过程。

(2)人事激励因素分析

人事激励的重要一环即分析激励因素,明确激励的项目,运用合适的激励方法。

1)对员工进行分类。根据职务的高低、工作项目的不同分类。

2)运用合适的方法,按照人员分类进行激励因素调查。例如采用问卷调查法,将职员们所乐于接受的激励因素调查出来。

3)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采用图表法等方法直观表达。

4)绘制”激励因素一览表“,为制定人事制度时供决策者参考。

四、管理手段现代化

管理手段现代化是指企业管理中逐步采用电子计算器、现代通信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方法的速度和水平,使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准确、及时、经济、高效。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普及,各行各界管理领域普遍建立起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它不但能综合物资流通过程中的信息,控制管理业务;而且能够建立物资管理数据资源,有利于各种现代管理方法的实现。

以计算机为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企业物资管理系统,保障供应,压缩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物资使用监督,提高物资管理水平,对企业很有必要。

五、总述

物资管理现代化的五个方面是有机结合的,管理思维现代化是先导,管理组织现代化是保证,管理人才现代化是关键,管理手段现代化是条件。物资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水平,物资管理作为后勤管理的重要部门,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实现降低成本、加速资金流转、增强企业盈利、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晓莉.实施现代物资管理程序及相关系统控制程序[D],《经济师》,2003年第6期.

第8篇

关键词:农业用种;质量管理;种子安全;主要措施

大豆种子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作物各种优良性状的载体,种子质量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加经济收入与农业增效,关系到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进行大豆种子质量管理过程中,采用何种有效管理手段与措施,开展大豆种子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农业用种安全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1、强化种子质量管理的必要性

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1],大豆种子纯度每下降1%,生产产量减产达3%。在杂交大豆种子生产中,亲本纯度每下降1%,制种田纯度会降低6~7%,造成大豆减产10%。在大豆种子生产过程中,如果种子品种纯度管理存在失误,极易导致大豆减产,甚至是绝产。因此在大豆种子生产、加工、储藏和销售的过程中,有关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种子质量管理,严把种子的净度、水分、发芽率和纯度等内容管理关(如表1所示),从而保证农业用种安全。

2、强化种子质量管理,确保农业用种安全的主要措施

2.1建立种子管理机构

种子管理机构作为种子管理体系的组织保障,是确保种子质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基本要件。因此在进行种子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与发展的关系,建立大豆种子管理结构,明确分工,避免出现问题后人员之间相互推托,从而提高种子质量管理效率。例如为了提升种子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大豆用种安全。某地区种子管理站结合《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与《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考核准则》等相关规定,成立大豆种子管理机构,下设业务室、检测室和个股室等部门,负责整个地区大豆种子质量管理,加强大豆种子监督管理、抽查检验,详细分析种子的扦样、水分、净度和发芽等项目内容。针对工作人员分配而言,需严格根据章程规定,优化分配检验、质量、技术和内审等岗位的人员,并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机制,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权限,做到谁管理、谁负责,从而为种子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2.2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农业用种安全

在种子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必须将种子质量管理放在工作首位,严格按照《质量手册》与管理制度有关的规定,结合农业局要求,加大种子“三田”生产过程的监管,严把种子生产环节关,通过全方面监管理方式,督促生产企业对大豆种子“三田”进行田间去杂除劣,以规范种子生产与经营市场,避免不合格种子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此外,在管理期间,相关部门还应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规程》与《程序文件》相关规定,观察大豆的生长情况,并做好有关记录(如表2所示),然后利用管理站种植的大豆品种纯度鉴定圃,将种子的品种纯度纳入到生产档案中,建立完善种子生产档案记录,尽可能降低因种子质量引起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概率。

2.3加大内部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为了提高种子质量管理效率与水平,对种子质量管理行为加以规范,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必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种子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具体体现为:(1)定期组织培训工作,邀请专家与优秀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并建立完善质量管理评审机制,按照规定要求对全部管理体系要素与涉及的质量、技术活动进行管理评审,提高质量管理效率。(2)加强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制定个人年度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挂钩,明确分工,量化管理目标,从而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投入到事业岗位中 [2]。

结束语

C上所述,大豆种子作为农业生产中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生产的产量与质量。因此在进行种子质量管理的过程中,要想提高种子质量管理效率与水平,必须建立种子管理机构,加大内部管理。此外,在实际工作时,有关人员还需恪守职责,将种子质量管理放在工作第一位,加强质量监管,从而保证农业用种安全。

参考文献:

第9篇

1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的基本现状进行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处于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很多建筑工程企业没有对施工管理有深刻的认识。除此之外,近几年,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在体系、结构上需要通过比较科学的施工管理来满足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并且,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投标中存在着低价中标以及互相压价的基本现象,因此,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受到一定的影响。针对以上出现的各种现象,建筑市场为从根本上规范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积极完善法律法规的基本政策下,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从而促进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2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质量问题

2.1.1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对质量的管理落实不到位,很多责任制度过于模糊,在质量管理中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状。除此之外,对整个施工现象的质量管理并没有明确,在质量管理资源配置上则分配不合理,现场缺乏质量管理人员,缺乏对现场质量的评估。

2.1.2政府监管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格

很多工程在层层转包的情况下,导致企业资质的审查不严格,很多建筑施工单位的基本程序并不符合建筑规范的基本要求,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后便开始施工。甚至有部分工程单位没有经过专业机构的训练与培训。[3]因此,在缺乏政府部门监管的同时,施工单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2.1.3施工财务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在受到工程成本以及预算结算的基础上,很多建筑工程单位为了能够从根本上降低施工成本,会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基本现象,而这类施工才会从根本上影响到建筑物的寿命以及安全性,严重者则会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2安全问题

2.2.1脱节管理模式: 现如今,很多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并没有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施工现场中的安全问题并不重视,对施工文件不仔细阅读,从而导致整个施工过程产生脱节管理的模式,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

2.2.2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予以重视: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很多施工单位并没有从根本上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不关注,各种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不予以重视。

2.2.3施工现场安全制度不健全: 很多施工单位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同虚设,往往为应付上级检查才对其进行管理,但是,总体而言,施工现象的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没有得到落实。

2.2.4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由于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备、安全用品以及安全用具等没有到位,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3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3.1积极完善管理机构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之前,应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积极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以及质量管理。在积极履行安全管理以及质量管理的基础上,要将管理机构进行完善。一般而言,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采取制度建设的方式,能够对现场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进行完善,能够使建筑施工管理现场有据可查。一般建筑单位施工管理现象所建立的管理制度包括: 经济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在通过现场管理机构的完善下,能够使建筑施工企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对其进行文明施工,从根本上促进施工单位中各项管理能力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赢取良好的声誉。

3.2加强进度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除了要保质、安全、经济之外,还要保证工程施工按时、有序完工,这就需要工程管理人员加强进度管理,在全面考虑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的因素、充分明确工程量和施工工序之后,编制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选择适宜的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与新材料,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监控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以便避免进度偏差,延误工期,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基于我国传统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研究,工程管理人员还应该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突出“以人文为本”的管理理念,并将薪酬激励制度、岗位责任制、小组管理制度、能力培训制度等有机地融合到一起,以激发全体人员参与到施工管理工作中,为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提供制度基础与人力基础。另外,工程管理人员在全程跟踪施工管理过程中,不能仅以一种管理模式或者管理手段进行,应该在创新管理观念的同时创新管理手段,灵活运用各种管理方法,以此来提高施工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

3.3积极加强对环境的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对现场管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保护措施,为了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积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建起落实到位,积极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将现场环境的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5]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现场环境的日常检查以及日常监督,在对现象施工中所产生的各种粉尘以及噪音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将污染指数降低到标准要求之内。并且,还要对现场环

境管理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解决,积极制定解决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管理,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有序发展。

3.4强化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是提高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关键,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可以结合工程预算等,加强对工程材料成本、机械设备成本、人力资源成本、工程管理成本等管理与控制力度,并将成本管理融入到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中,使其能够形成一个整体,相互发挥促进作用。另外,工程竣工结算阶段也是成本控制的关键,相关审查人员必须结合工程合同对工程变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以保证工程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成本管理效率的提升。

总体而言,建筑工程属于一项极其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工程施工管理所存在的复杂性以及多变性,从根本上导致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难度加大。要想从根本上做好该项技术,就要在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特点下,利用科学、先进的技术手段,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整体水平。除此之外,企业还要积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其形成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朝着现代化、规范

化以及科学化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着力点

一、做好施工前的质量策划,奠定质量控制的基础

施工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作,传统的施工质量方式多是以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为主,很少注重施工前的质量规划,使得质量控制缺乏明确的目标。而新形势下,随着建筑工程建设的增多,必须要做好施工前的质量策划。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及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管理目标。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工期,建筑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等来制定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然后围绕这个目标制定具体的质量管理办法。并成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质量管理相关事宜;制定日常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和管理权限。

(二)做好施工前的图纸会审,编制质量管理的分目标。施工前的图纸会审是非常重要的,在施工前,要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单位等进行多方会审,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每项设计都是符合质量规范和要求的,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要施工单位完全明确设计意图,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避免随意更改设计诱发质量问题。同时,对质量管理的总目标进行分解,根据各个工序和施工阶段的拜托你个,细化成分项质量控制目标,并明确各分项工程中各部门的责任。

(三)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在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等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详细的了解,包括施工地的周围环境地貌、施工土地的地质、文化、地区的气候及水源等。然后要编制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案,此方案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因此,在方案中要明确不同工序的施工要点,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并对施工中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等进行总结。

二、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多管齐下保质量

(一)编制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需要全体人员的努力与全部工程环节的把握才能实现。对人员的要求主要是落实各个人员的工作,让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对于施工环节的要求主要是对于施工准备环节、施工进行过程、施工完成后的检测等的规范。特别是施工准备环节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环境与地质的调查,认真核对设计施工图并提出施工图疑问最后参加设计施工图交底工作,另外还要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最后加强建筑项目控制导线网测设。这些工作都是进行施工前的保证质量的基础工作。对于施工进程的质量控制则是要从材料质量控制,施工机械设备控制,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几方面进行。对于施工材料的控制是做好材料的质量的管理,对进料、质检和利用都做好检查。对于施工设备的控制主要是做好设备的选择与使用。对于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具体是把工序质量的波动限制在要求的界限内。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要求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或要求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企业也要在此基础上制定与企业情况相适应的具体管理和操作制度,保证施工质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企业应当制定具体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使工程质量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障工程质量。同时,建立施工现场管理的绩效管理制度、多方监督机制、奖惩制度、具体分工和责任归属制度建设几个方面。在此规章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从现场施工具体情况出发,具体分工建设材料管理、施工人员管理、安全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施工企业应当从制度建设出发,保障房屋建设中有法可依,同时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有法必依,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保障建筑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三)完善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管理机构设置,提高对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工作的重视和认识。管理机构要保持正常的运行,不能只在上级领导进行视察的时候,才行使其管理职能。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流程和体系,每天定期对建筑工程进行巡查和质量检验,对建筑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并上报有关部门,避免出现建筑施工无人监管的混乱状态。同时,要在不同的岗位上配备专业性较强的,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这些人员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审核,能够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

(四)加强施工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控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设备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影响工程的进度。因此,在施工中要综合考虑建筑工程的结构特性和施工现场的条件,选择符合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同时还要做好机械设备闲置时的保养与维修工作。建筑工程在建设时,需要施工设备的正确运行,施工设备运行良好的情况下,房屋工程的建设速度才会加快,并且还能够保证房屋工程的建设质量。如果平时不注重对施工设备的保养,肆意处置,那会在下次使用时造成潜在的危害,使得建筑质量低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此外,建筑工程的建设需要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例如各种建筑材料、混凝土、半成品等。原材料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在进行原材料的选购时,要认真检查原材料的硬度、刚度、强度、抗震性、表现特质和耐用性等,检验其是否符合要求,保障工程质量。

三、注重施工中的质量隐患的排除,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必须要根据施工进度,施工完成情况对工程隐患进行排查。要成立质量隐患排查小组。该小组负责在每道施工工序施工中和施工后对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比如在砌体工程施工中,隐患排查小组要对施工中砂浆的强度和饱满度等进行检验,要对施工人员的砌筑方法进行审查,确保砂浆强度和饱满度,确保建筑砌体的承载力,保证建筑结构的稳定。此外,对建筑施工中混凝土施工工序、防水工程施工等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没有质量隐患。

四、加强竣工验收质量环节控制,保证建筑工程完美收尾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是质量的最终审核阶段,这一阶段要严格按照设计土图纸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工作。包括对建筑工程地基承载力的检验等。如果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勒令施工部门进行补救施工,待其问题得到处理后再进行验收。其次,对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可以给施工方发放申请报检表格,让其在施工完成后并自行检查之后提交报告,然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细致检查,只有当验收合格,各项工程符合质量标准之后,方可签字,完成验收。在验收时一定要做到严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绝对不能交工。同时,对施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理,并进行资料备份,为工程施工提供借鉴资料。

第11篇

对于当前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来说,由于相关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工程经济的重要性,所以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程经济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注意,具体来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管理意识淡薄。之所以当前很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都存在较多的经济管理问题最为根本的原因就是相关工程经济管理人员对于工程经济的认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经济的重要性,对于工程经济存在疏忽的念头,这种意识层次上的淡薄最终影响到管理人员对于工程经济的管理。

(二)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制度体系是我们进行任何一项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在管理之前预先设置好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够在后期的管理执行中得到很好地贯彻,相反,如果不具备完善的制度体系的话就会给管理带来极大的麻烦,尤其是对于工程经济管理来说更是如此,经济管理需要更为严格的制度体系去约束,一旦缺乏制度体系的约束的话就很容易出现管理人员失职甚至是的现象,因此,缺乏完善的制度体系也是当前工程经济管理的一大主要问题。

(三)对于工期成本不够重视。工期成本也就是在我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支出总和,它是整个工程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很多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工期成本的管理存在极为严重的忽视现象,尤其是对于工期的变更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工期成本的混乱,最终影响到工程经济。

(四)忽视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工程经济的重视程度并不意味着忽视工程的施工质量,相反,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经济同样重要,当前很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因为过于重视工程的经济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保证,这种做法是极不可取的,一旦工程施工质量出现问题那么也就标志着工程的失败,这不仅仅不会对工程经济有所帮助,相反还会产生反作用,甚至会导致工程施工企业血本无归。

二、加强工程项目中工程经济管理的措施

针对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中工程经济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尽可能的解决问题,提高工程经济管理的水平。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经济管理的一个首要前提就是需要完善当前混乱的管理机构体系和管理制度,进而为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一套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组织机构的设置,需要我们根据工程项目中经济的相关内容管理安置关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负责,要具体责任到人,避免出现组织结构的混乱;另一方面则是关于约束制度和激励制度的确定,只有具备完善的约束和激励制度才能充分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使工作人员加强对于工程经济的重视,最终提高工程经济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合同是我们进行工程项目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任何的经济纠纷我们都可以按照相关合同进行处理,因此,加强对于工程项目中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程经济的管理水平,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注重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经济同样重要,并且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辩证关系,做好了工程质量管理也就相当于规避了工程经济中的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从另一方面提高了工程经济的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于工程工期的控制。建筑工程施工前都会预先编制好工程的施工规划,如果随意的更改工期就会导致工期成本增加,进而影响工程经济,所以我们在工程施工中应该严格控制工程工期,避免出现工期的混乱。

三、结语

第12篇

【关键词】施工管理;问题;措施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and urbanization of China's economy continues to improve urban infrastructure maturing. Meanwhile municipal engineering more complex, made a higher demand for it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quality levels.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s work experience,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management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some common problems, an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strategy, for discussion.

【Key words】Construction management;Issues;Measures

1. 市政工程概述

市政工程是一个城市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其涉及道路桥粱工程、给排水工程、园林绿化、煤气管道、热力管道等工程,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最基本的基础保障。市政工程建设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项目对于一个城市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市政工程施工是一个重要的过程,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而有效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不仅事关建筑工程能否安全使用,同时也影响着市政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当今的市政工程行业经过不断的发展,市政工程的类型和样式已经趋于多元化,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出现,使施工难度有所增加,施工过程中的多种施工技术、工艺的交叉使用,又对市政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是市政企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环节和因素的管理活动。其特点如下:

(1)影响因素较多。

市政工程施工的参与人数、利益相关者都比较多,工程的施工工期也很长,施工环境对于施工的影响也比较大,市政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很多,这些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市政工程的管理工作。这些因素主要有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周边社会关系的变动以及气候等等。

(2)工程管理要求比较高。

市政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因而具有很强的行政性。它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因此很多工程都要求能够“争优创优”,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比较高,对工期的要求也很严格。当前很多的施工队伍都在向着现代项目管理转变,对于施工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 常见问题

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和经验积累,我国市政工程行业的施工管理水平有了的较大的进步,但是在一些中小施工企业还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管理意识不强。

当前的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是在旧体制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形成的,或多或少的还带有以往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特征,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不健全,经验不足,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出多门的现状。由此形成的局部封闭管理和内部监督体系,难以严格公正的进行质量监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工程质量制约机制。部分市政企业内部对施工过程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缺少完整的控制体系,主要凭经验积累和主管臆想进行管理。同时,随着我国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逐渐加大,无疑给各施工企业带来了更难得的发展空间,各施工企业集中全部力量力求独霸项目承揽任务,无疑加大了项目承揽难度。由于过分注重工程承揽任务,忽视了项目管理工作,导致市政工程整体造价增加、工程质量下降和经济效益下滑的现象。

(2)市政企业管理层的专业素质不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带来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此环境下发展的一些市政工程企业甚至一些个体户性质的市政工程施工队,其管理层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较低,其并没有树立企确的质量诚信意识,往往为了追求高利润而刻意降低成本,并且这种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形成了一种阻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发展的氛围。

(3)质量问题常发。

一些企业和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导致市政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

(4)市政项目施工成本管理不科学。

成本核算是做好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成本管理应遵循“量价分离、成本细分、对比控制”的原则,然而大部分市政施工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往往不按照基本原则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的划分和预算,仅仅是凭借过去经验进行预算和估算,使预算定额缺乏合理性和准确性。部分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仅流于形式,成本核算仅是项目经理做到心中有数而引起工程成本核算指标失真,导致成本管理难于控制,经济效益不高。

(5)工期和进度规划不科学。

一些市政施工企业对工程总体规划方面不够重视,主要依靠以往积累的经验制定计划,拍脑袋定工期,很多方面不科学、不符合实际。如果遇到新的结构形式的项目便一筹莫展,仅凭主观臆断,制定措施不得当导致工程工期延期。

3. 市政工程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对策分析

(1)建立精干的管理机构、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

精干的管理机构是市政施工企业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充扩发挥项目施工管理职能,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效率,要创建合理的组织机构,组建相应的组织系统,奠定企业实施高效管理和管理科学化的基础。管理制度是现代化管理体系的核心所在。在当前的管理体系中更是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是我们行使管理的根源所在。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就是这样性质的存在,因此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可以说是我们最基本的措施。在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来建立科学、全面的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并严格实施从而使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这对于保障市政工程管理工作、施工作业等一系列活动有条不紊的实施是非常有效的。

(2)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要实行高效管理,实现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经理和整个管理团队的专业素质。只有素质全面的项目经理和专业管理人员,才能实现工程项目的高效管理。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内部环境,高度重视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夯实技术进步基础,从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施工水平,增强市政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市政工程质量的管理必须责任要到人,市政工程施工前,管理人员要公乎、公正地制定合理、科学的奖惩制度和规章制度,确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奖惩措施和责任分工一定要明确、公平、详细、合理。将规章制度的内容详细到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要保障工程全过程整体和局部共同的施工质量,并且对施工人员提前说明制度的实施,同时质量监管人员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质量缺陷。

(4)实施严格责任成本管理制度。

有效控制市政工程项目成本离不开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要靠制度来规范操作行为因此,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一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成本管理体系,全面负责成本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成本预算,并对各责任单位的成本管理进行分配、检查、指导、监督和监控对成本进行全过程、全员和动态管理。

(5)加强工程进度管理。

市政工程项目部要根据合同目标工期编制施工总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并在每周的生产例会上进行进度交底。进度检查主要是通过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从中得出两者的偏差,对造成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进而知道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例如核查施工人员、技术和机械设备是否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如果不满足的话就进行适当的补充,采取措施弥补工程拖延的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