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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05 15:56:28

课题申报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医院 科研管理 规范化

我院是一所地市级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是湘南地区医疗急救、医学康复、科研教学中心。随着新医改政策的出台,国家大力扶持城乡医疗卫生,给市级公立综合医院带来很大的冲击,这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我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科研工作,一直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走科技兴院的道路,制定了一系列科研激励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新医改,把握新机遇,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注重学科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引进并开发新技术、新项目,树立专科特色,不断提升自身竞争核心力,促进医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科研的发展,技术的创新,是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驱动力,也是综合性医院综合实力的体现。科研工作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培养高级医学人才的重要手段,科研管理是对科学研究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的一门管理工作,包括申报动员、课题论证、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后期管理等内容,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使科研工作变成科技人员的自觉的活动,是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有限的资金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对科研活动的科学管理,保证科研课题的良好运行,确保课题按期、优质完成。如何将医院的科研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并对医院发展产生促进作用,医院领导及科教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

1.课题申报工作

医院主要课题来源于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湘南学院和院级等。科研管理部门每年上半年将各级科研主管部门下发的科研项目计划申报通知挂医院内部网站以及各医疗区宣传栏里,动员全院职工积极申报,科研管理部门先对申报者进行课题指南解读,并指导其填写申请书,特别是有些主管部门对科研项目进行网上系统管理,需指导其网上申报,做好咨询服务。随着医院对科研的重视,全院职工对科研申报工作积极性很高,近4年来上交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的各级申报项目达150项,2008年设立院级科研立项管理办法以来,申报达390项。

2.课题论证

科学研究中选题至关重要,而论证则是选准课题、管好课题的前提和保证,没有好的课题,没有科学合理的论证,课题无法顺利进行。对于所有的申报课题,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把关,按照申报通知指南与要求,审核课题负责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是否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再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包括形式审查,资料审查等,按照创新性、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诚信程度等六大原则。对于申报特别多的级别,如市级科研项目,因医院是分三个医疗区管理模式,先由各医疗区科研分管院长组织各医疗区学术委员会分会进行初审,再经科研管理部门和医学转化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推出优秀的课题进行上报,保证了课题质量,也提高了课题中标率。

3.过程管理

针对医院以往只重视立项,忽视过程管理一系列问题,造成了大部分课题无法顺利进行。为了确保科研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科研管理部门加大对科研的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流程,包括项目档案、中期检查、过程督导等。医院正在不断摸索科研管理模式,经多次多方会议讨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一种更为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于院外各级科研课题,积极配合科研主管部门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对于院内科研课题,医院预在每年某个时间段对全院所有的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或阶段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课题中期检查或阶段检查报告书,内容涉及课题进度、方案是否按照计划进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下阶段经费安排计划,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等。科研管理部门秉着客观认真的态度,尽量帮助课题负责人解决影响课题完成的客观原因,为其提供便利的条件和支持,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归档。根据《医院科研立项的管理办法》未完成课题者按项目资金20℅赔偿,立项课题的前两位作者如果有未按合同完成课题的记录,不得再申报医院立项课题。通过对课题的过程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保质保量完成,避免不必要的科研经费的闲置或浪费,有利于医院科研的发展。

4.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

为了有效合理地使用科研经费,提高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感,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在执行科研项目中,根据合同计划要求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按医院财务制度支配使用。科研经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检索查新费、资料费、会务费、邮寄费、试剂费、材料费、临床药物试验费、答辩费、交通费、住宿费、招待费(扣调节基金)和其它费用。所有科研项目经费经由科研管理部门将领导审批的报告交财务科,财务科对每个项目建立账户,科教科、财务科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开支标准,按阶段完成任务到科研管理部门填写科研经费审批表,经财务科、科研管理部门、分管院长及总会计师签字,才能使用规定的科研项目开支。

5.建立奖惩制度

医院对科研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重视,坚持以物质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把科研与员工职称晋升工作、职位聘任和年底绩效考核挂钩,关心和指导医务人员的素质提高与前途发展等问题,促使员工产生一种自我实现感和成就感。对于外院未按期完成的课题,按照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得再申报各级科研课题。对于院内的科研项目,按照《医院科研立项的管理办法》未完成课题者按项目资金20℅赔偿,立项课题的前两位作者如果有未按合同完成课题的记录,不得再申报医院立项课题。

6.后期管理

外院各级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科教科提交资料,包括结题报告书、发表的相关论文和研究总结报告等,科教科审核后上报科研主管部门,科研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结题。结题后,可以申请成果鉴定,科教科帮助与协调各级科研主管部门有关成果鉴定工作事宜,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对适合在临床推广与应用的项目创造有利条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果鉴定后,推荐申请科技奖励。院内科研项目完成后,按照《医院科研结题管理有关规定》(暂行),项目负责人准备资料,科教科审核后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合格者发放结题证书。

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医院科研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医院加大对科研的重视,利用医学转化研究所平台,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职工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积极性颇高,科研氛围日趋浓厚,同时涌现了一批优秀的科研工作者,为医院的科研发展做出贡献,医院整体科研水平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黄萍,莫曾南,刘志明,梁鸿.创新科研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科研能力.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09年22(6):382-384.

第2篇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的精神,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项目针对我国生物资源产品的发展现状,从制约我国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的关键技术问题和面临的主要挑战入手,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进行清洁生产工程技术与质量升级的综合研究,把循环经济和全程质量管理的理念贯穿于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强化生产过程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从所研究产品生产的环境管理、原料质量管理、产品加工过程管理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实现全程质量控制的清洁生产,制订所研究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国际认同性和等效性的所研究产品的企业标准,并提出部分产品的行业标准;提升我国部分生物资源产品的清洁生产工程技术水平,示范带动我国生物资源产品技术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提高我国相关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生物资源产品出口的可持续性增长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请内容

课题1:达托霉素发酵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

课题2:奥利司他发酵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

三、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从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

四、申请管理

1.本项目由商务部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指南的课题将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五、申请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5个法人单位。

3.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对联合申请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或商务厅(商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或所属部门科技(科教)司审定后,进行申报。

4.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5.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止到2008年1月),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3.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政府机构公务员不得参加课题申请。

经专家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六、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用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文件规格: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请文件一式20份,正本1份,副本19份,同时附电子版。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申请书按统一格式编写。

3.课题预算申报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编制要求参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

4.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

七、课题管理

1.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科技部签订“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第3篇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进一步规范委课题管理,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课题重点支持对推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前瞻性、对策性研究。第三条研究课题立足委内,面向委属单位和委系统,择优立项,有限经费,保证重点。部分课题面向社会通过招标竞争立项。第四条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为委课题管理机构,负责全委研究课题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课题的选题和申请第五条课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坚持为我省的发展和改革服务;(2)能够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我委重要工作提供支持,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研究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4)研究人员具备较高的调研能力和写作水平。第六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指委领导重点调研课题或委领导确定的重大研究课题,由委统一安排确定承担处室和单位;一般课题由处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报,经综合平衡后确定。省委、省政府确定由我委承担的重大课题予以单列,重点保证。第七条凡在委系统工作,具备主持或承担课题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提出申报。申报时,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表》。委属单位的课题申报由本单位科研部门组织。第八条课题组只设一名负责人(即第一申请人)。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确能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研究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负责人享有在课题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第九条未按计划进度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者,一般不能申报新的课题。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按原计划研究确已失去意义的项目,经分管研究课题的委领导同意,可以申请撤销或变更。经同意撤销的,不影响新的课题申报。已经发生费用的课题,一般只能变更,不能撤销。

三、课题的立项和管理第十条课题申报工作每年3月份进行;重点课题根据需要,及时增列计划。申报的课题,先由课题管理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经评估后,提出年度课题建议计划,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下达。第十一条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处室或单位应将批准立项的课题列为本处室或单位的工作重点之一,为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的支持。第十二条各课题组均不得任意调整课题组成员、改变原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如确有特殊情况,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提出专门报告,经分管研究课题委领导批准,委课题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三条课题负责人应在每一研究阶段结束后,及时向委课题管理机构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提出下一阶段研究工作的具体安排。无特殊情况不报的,缓拨下一阶段经费。委课题管理机构一般在每年度9月份进行一次课题完成情况检查和课题阶段研究成果交流。第十四条对擅自变更研究方向、不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和递交研究成果者,将视情况分别给予暂缓拨款、停止拨款、撤销课题、追回经费、通报批评、取消课题组成员三年申报委研究课题资格及申报我委优秀研究课题成果奖资格等处理。

四、课题成果的评审第十五条课题研究完成的标志是完成预定课题研究计划,形成最终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决策方案、论文、专著等),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第十六条课题形成最终成果后,由课题管理机构组织评审。最终研究成果直接被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委、省政府采用的,经分管研究课题的委领导同意后,可以免于评审。第十七条重点课题的评审必须采取评审会的方式,一般课题可采取通讯评审的形式。评审必须在专家个人评审的基础上由评审组组长归纳写出集体评审意见,并经评审组组长签章。第十八条评审小组应由课题研究相关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被评审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不得参加评审小组。第十九条未通过评审的,课题组应继续进行研究,在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重新评审;评审仍不合格者,按未完成处理。并撤销课题,其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第二十条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课题管理机构送交下列材料:(1)评审表(评审材料1套);(2)电子文本1份,课题成果超过1万字以上的,还应提供1万字左右的缩写本。课题成果材料统一由委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印刷。

五、课题研究经费的管理第二十一条实行总量控制、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委课题管理机构负责专项经费管理工作。委财务专职机构负责课题经费的支出管理。第二十二条课题经费按三期拨付。一期为启动经费,在课题启动时借款;二期经费,待课题组送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办妥一期报销手续后借款。三期经费,待完成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并办妥二期报销手续后开支。第二十三条对于重点课题,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采取一次性拨付的办法,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分管课题的委领导审批。第二十四条采用招标、委托方式委托科研、咨询、大学研究的课题,可依照合同拨付课题研究经费。第二十五条开支范围1、国内调研差旅费、会议费、餐费、租车费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2、图书资料文印费指课题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文印等费用支出。3、专家咨询费,专家人数一般为5—7名。4、专家评审费,评审小组一般为5—7名。5、加班补助费。6、稿费在课题通过评审后方可领取;稿费支付标准,根据课题研究水平确定:总报告200元/千字,分报告150元/千字。领取时,需填写《年度委研究课题稿费领取单》。第二十六条借用研究经费和办理报销一般在每月10日和20日。借款时,请填写有关经费借款单;报销时,请填写《年度委课题研究经费报销单》(附原始凭证)。

六、课题研究成果的应用和奖励第二十七条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先在委内刊物上发表。研究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均应注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年度重点研究课题”标志;出版时,应在封面和扉页的显著位置注明同样标志。成果应用情况应及时送课题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八条凡正式出版的课题成果,其著作权和版权归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办理。第二十九条省发展改革委设立学术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评选工作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奖励办法》执行。第三十条课题管理部门定期将优秀研究课题成果汇编成册,并呈送省委、省政府等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或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推荐参加评奖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及其转化后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第三十一条为鼓励多出精品,课题研究成果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奖励,则给予与奖金相同数额的奖励。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用的,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法规处)负责解释。主题词:经济管理课题管理通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第4篇

【关键词】 科研经费 核算 管理

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有纵向拨款(国家级、部省级、厅局级),也有横向拨款(公司、高校自筹或配套)。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且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数量大,对科研经费管理的不重视使得在科研经费核算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种种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降低了科研成果的质量。因此,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是当前高校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科研经费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节约与规范相冲突

不少项目老师对申请到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过于节省,购买科研材料时为节约经费,在一些偷税漏税的私人经营点购置,不能取得正规的报销票据,造成正常的科研开支不能据实报销。原因是部分老师的科研开支混同家庭开支,过于计较价格,忽视了报销时的票据规范问题。科研开支不同于家庭开支,要经过财务部门的核算,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除了节约、合理使用以外,规范化、合法化也很重要,不能因为过于节约就置国家税收法律制度于不顾。

2、忽略科研经费预算的重要性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越来越重要,尤其在引入预算额度管理来控制科研核算之后,预算编制不正确将影响科研经费的使用。不能把项目预算编制仅仅看作是得到科研经费的必要手段,如果预算编制与经费实际使用情况严重脱节,即使经费申请到了,一些必要的正常的项目开支因为事先未编入预算无法在该项目报销核算,只有占用其他项目经费,“拆东墙补西墙”,不利于课题的开展。

3、私用与公用的界限不清晰

高校科研经费实行科研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对申请来的课题享有绝对支配权,科研项目的核算虽然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但是财务部门不了解项目施行的具体过程,在进行费用核算时存在漏洞,私用与公用的界限不清晰,很容易被科研人员利用。在经费核算中执行标准过于严厉死板不利于科研工作开展,太过灵活又容易形成漏洞。

4、经费使用效益不高

科研经费申请到之后,各个主持人会根据课题组的需要,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但对整个学校而言,存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现象,部分仪器设备的使用率不高又无专人维护,难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而且大多高校对利用科研经费创造出来的科研成果和科研专利只是进行保管,没有将之按照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更不会将之市场化带来真正的市场效益。

5、公关费用金额过大

科研经费的申请难度越来越大,竞争越来越激烈,竞争机制的不规范使得科研人员将大量金钱投入到课题申请环节,而这些花费的公关费用又要在申请来的项目经费中核算,减少了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

二、解决措施

1、必须改变现有的评审制度

政府和高校不应该把课题的性质和多少与教师的职称和科研能力相挂钩,应以其所创造的社会价值进行衡量,以此促进课题教师集中精力进行具有实用价值和创造意义的科学研究活动。课题评审应采取匿名评审的办法,广泛寻找行业内资深专家,积极鼓励将科研成果推向市场。

2、高校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用好科研经费,应加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课题主持人以及校财务部门的联系,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在课题申报、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中,加强三方合作。财务部门事前应参与到课题申报与预算编制中,协助申报工作和预算的合理编制。在课题开展过程中,根据预算情况和具体合同要求,结合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的特点,提出相关调整意见,更科学合理地用好科研经费。课题即将结题时,可以指派专人对该课题进行投入与产出分析,预算调整情况比例分析等数据分析,以便于下一个课题的申报与开展工作。

3、不能使科研活动与科研人员的经济利益完全不相关

使科研活动完全与个人的经济利益脱钩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科研经费核算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而且科研活动的开展需要资金,科研人员的辛勤工作也应该得到应有回报。但是,要适当限制科研人员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或者金额,要保证科研人员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的质量,切实执行科研项目问责制。对开展得好的科研项目应该对相关团队给与物质奖励;对开展项目不好和不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的团队,要严厉惩罚,收回相关经费并在今后的几年采取措施限制其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金额。

综上所述,高校应该重视科研经费的核算与管理工作,根据自身专业特点进行重点扶植与规划指导,提高高校的科研创新实力。

【参考文献】

第5篇

一、高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现状分析

当前,高校教育科研课题来源有四类,一是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二是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三是各高等教育学会的教育科研项目,四是学校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规划课题以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加强应用研究,增强教育研究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开发研究,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 4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特别注重加强实践性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研究。各高等教育学会的教育科研项目,主要是凭借学会优势,建立短周期的课题平台,以本区(领)域的教育改革重点为主。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足学校,以学校急需研究和重点解决的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提高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与研究机构对高等教育科研的组织和管理紧密相关。高等教育科研的组织和管理主要包括方向管理,机构与队伍管理,选题与成果管理,信息与情报管理,学会管理,刊物管理,中外高教研究的比较、鉴别与借鉴等[5 ]。我国目前的教育科研管理机构主要包括教育部高教司,各省教育厅高教处,全国及各省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各高等教育学会,各高校的科研处、教务处或高教所。以湖南农业大学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为例,湖南农业大学的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归学校教务处统一负责。除各高教学会立项的课题教务处不参与管理外,对于其它类别的课题主要有两种管理方式:在规划课题和省教育厅的教改课题的管理上,教务处主要是上级课题管理部门的协作者,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报送课题相关材料;在校级教改课题管理上,作为管理者,负责课题指南拟定、下文、组织评审、立项、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鉴定等全流程的管理。不论是作为协作者还是管理者,高校在整个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课题成果转化管理亟待加强

随着高校教学质量工程的实施,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高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投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为加强对这些课题的管理,许多高校都出台了专门的文件。但这些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尤其是课题成果转化管理这一环节还存在很多问题。湖南农业大学早在 2000 年就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并于 2006 年再次修订,对各类教育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结题与鉴定,经费管理办法等作了进一步完善。这对于加强学校课题管理的规范性有着重要且有效的指导意义。但是,所修订的《湖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包含附则在内的 7 章共 30 条的管理条例里,没有专门涉及课题成果应用与转化的管理办法。这就导致课题结题就基本上意味着研究的结束,后续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及应用较少,很多研究成果只是些文字材料,未真正转化成现实的教育力。虽然教育科研项目在转化成教育生产力上有较长的时滞性,且对教育政策环境也有一定的要求,但为研究成果寻求更多的转化机会应该是课题主持人重点考虑的问题,为课题创造更好的转化环境也是课题管理者应尽的义务。

(二)课题管理单位工作热情不高

当前,各高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将其视为学校声誉和发展的中心工作之一。高校不仅成立专门的科学研究管理部门,而且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科学研究管理制度。可以说,绝大多数高校对科学研究工作是积极主动的,但是对教育科研则另当别论。高校一般没有将教育科研归属于科研管理部门管理,而是归属教务管理部门管理。教务管理部门的中心工作是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工作因此常常被边缘化。目前《湖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领导,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省级规划课题由省规划办管理,教务处协助;国家级课题由教育部或国家级相关单位管理,主要由课题主持人与所立项课题的管理单位直接联系,教务处基本上只保存最后的材料;在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管理上,开题与结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教务处只负责转发文件,报送材料。因此,在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上,教务处扮演的只是一个中间人的角色,成了发文单位、材料保管单位和组织评审单位。在校级教改课题管理上,教务处作为主要的管理单位,对于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力度不够,除一次中期检查外,很少与分管教学和科研的副院长交流各院教改课题的进展情况以及各院对于教改课题的支持情况等。课题管理上的不主动导致做课题成了课题主持人一个人的事,使课题质量受到影响,于教学改革,于教师自身发展,于学科教学团队的建设,于学校发展都不利。

(三)课题结题质量不易衡量

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的表现形式特殊,最常见的形式是论文、著作,也有心得、建议、评论等,或是成果在教育制度、条例中体现。而且教育科学研究对象比较复杂,其研究成果未必能获得揭示事物规律的结论,即使有结论,又因教育本身的迟效性,其社会效果的显现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结题质量不易衡量。目前,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材料包括文字材料、音像材料、PPT课件和师生做课题期间的纪实材料(如学生所发表的论文,实地考察的纪实照片与记录)等,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文字材料中以课题主持人及参与者发表的论文为主,也有著作或论文集,还有少量调查报告形式的材料。各种结题材料装订成附件,厚厚的一本,但体现课题研究过程的材料很少,反映课题推广效果的材料很少,尤其是反映学生对课题中所涉及的教学改革的反馈的材料很少。因此,一般来说,课题只要能通过中期检查,结题前能发表一定数量论文,就基本上能过关,至于课题是不是对促进学校办学或学科或某门课程的质量提高真正起到了作用,课题管理者和专家仅凭借的数量和级别,以及少量的反映实效的材料,难以客观衡量结题质量。

二、改进高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课题管理部门的成果转化职能

教育科研要同教育实践相结合,教育科研成果必须转化成现实的“教育力”,才是教育科研的真正目的和归宿。第一,鼓励、支持项目研究与外校的合作。从湖南农业大学2000 年以来教学改革课题参与人的单位可以看出,课题的完成人基本上以各院的教师为主,与外院或外校合作的极少。立足本校,联合外校和外企一起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不仅能拓展教育研究的视野,而且更利于教育改革的创新和成果的推广。第二,定期召开教育科研成果汇报会。成果汇报会分为院一级的和校一级的。院级的成果汇报会主要在校级成果奖评审前,由各院教务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学生和同行参加。这也是学校进行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前奏,既可以避免评审中专家因时间不允许而无法详细阅读上报材料影响最终成果的评定,又可以及时指出汇报成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为以后研究的开展指明方向,提高结题质量,同时还可以在无形中消减教师们对成果奖评审中的种种疑虑。校级的成果汇报会由教务处主办,报告会时间可在每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会后,请所有获得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奖主持人或相关人员向全校师生汇报其成果。成果汇报会不仅是检验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为各院教师相互学习、改进教学提供了机会,有利于推动教育科研成果的应用。

(二)整合教学资源,加强教育科研课题合作

严格意义上来说,教学成果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教育科研课题,而是多个相关课题的整合,以更好地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发挥,整体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教育科研的后续能量。湖南农业大学于 2009 年对 17 个实体性的二级学院下的一百多个基层学术组织进行了优化设计,将之前的“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中心、研究基地、实验教学科研中心、专业(课程)小组、基地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据成立“系”,各院再另设一综合性的实践教学中心,并在《湖南农业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各基层组织应根据专业与课程群特点,结合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教师申报教学研究课题。基层组织的优化为促进各院各系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形成教学研究的合力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为更好地整合教学资源,在课题申报前实行分块申报。即在课题申报中,分教师个人申报课题和团体合作课题。在省级、国家级课题申报通知下来后,教务处应及时要求各院组织学科带头人进行会议讨论,根据各院实际情况,向教务处告知其申报意向;教务处在汇总各院意向后,作出初步分析,再次召开各院院长,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分管副院长会议,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整合,形成各院在教育科研上的互动合作。在校级教改课题的申报上,教务处应该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立项指南,结合本校的发展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题指南,正确引导课题的申报,调控好教改方向。校级校改课题分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以团队名义或单位名义申报,一般课题以个人名义申报。重大课题依据实际需要加大资助力度,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教育理论工作者针对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专业引领与智慧共享的“对话”,形成教育理论者与实践者真正协作性的“研究共同体”,促进教育理论与实践者的共同发展[ 4 ]。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成功后,在整个课题研究过程中,团体合作申报项目的主持人所在的学院或领头的学院应为参与课题研究的各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这种合作不仅是分管科研的院长们之间的合作,还要加强同一级学科下的科研合作,以学院老师的微观研究为基础,提升教育科研层次,最大程度上利用各研究成果,以提高教学改革实效。教改课题的管理不仅是教务处的事,同时也是各教研室的日常工作之一。教研室主任有责任重点掌握本教研室教师的教改情况以及粗略了解本院其他教研室教师的教改情况,为教师们的教育科研整合提供切实服务。

(三)进一步健全课题管理制度 ,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

第6篇

第一条为适应我省教育信息化和基础教育发展需要,规范和完善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可持续发展,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中央电教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以全省基础教育系统管理者、研究者、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为主体;倡导竞争,择优立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的各类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河北省电化教育馆设立“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省课题领导小组”)。其下设“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办事地点设在河北省电化教育馆研究科。

“省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相关课题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审核各级各类课题,遴选重要课题向中央电教馆推荐;决策学术交流活动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课题规划实施;管理省内各级各类相关课题;组织学术交流、推广科研成果等。

第五条河北省电化教育馆设立“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提供学术咨询、指导课题实施。其成员由“省课题领导小组”聘请。

第六条各市电化教育馆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相应部门,与“省课题领导小组”、“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学术委员会”建立相关业务联系。

第三章课题类别和选题

第七条根据河北省电化教育馆的《河北省“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设立“重点课题”。列入重点课题的,“省课题领导小组”向中央电教馆推荐立项。重要工作课题和重要项目课题可根据需要,经“省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单独立项。

第八条“十一五”期间,每2年组织一次申报、审核和推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工作课题或重要项目课题经“省课题领导小组”与中央电教馆相关部门磋商后,随时组织申报推荐评审。

第九条“十一五”期间,我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选题原则:为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服务,以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应用研究为主,关注基础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实证性推广性研究。提倡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第四章申报和立项评审

第十条“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面向我省各级各类从事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机构、专业结构、社团、企业,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示范)学校及其它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工作者个人(以下均称为“申请人”)。

(一)申报课题的单位需具有法人资格。

(二)申报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或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不具备该职称,可由两名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3.申请人原则上同时只能申报并承担一个课题任务。正在承担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课题且未结题者,暂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4.为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劳动及知识产权纠纷,各单位申报其它系统的课题时,不得与本课题研究内容雷同。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根据《河北省电化教育馆全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需出具能够证明该课题研究所需经费的保障材料。

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申请人是个人的,由所在单位参照本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能及信誉保证。

《申请书》可从河北省电教馆主页*下载。

第十二条自申报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受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各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受理并审核合格的申请书(包括文稿和电子稿)以邮寄或E-mail等方式,集中报送河北省电教馆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迟于受理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寄出的申请书,将不能列入该年度的立项评审。

第十三条“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课题,收取课题评审咨询服务费,由河北省电化教育馆统一开具收据。未交课题评审咨询服务费的,一般不列入立项评审。各申报单位均预交课题评审咨询服务费,与《申请书》同时送到“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四条申请立项课题由“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五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省课题领导小组”制订的评审指标对课题活页论证部分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组织方式可以是会议方式,也可以是通讯方式。原则上需有三人以上同意。

第十五条“省课题领导小组”对课题的立项行使最终审批权。“省课题领导小组”将通过立项的“重点课题”抄报“中央电教馆”重点推荐。

第五章课题管理

第十六条我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监测”相结合,“重点指导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立项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省课题领导小组”协助中央电教馆管理中央电教馆立项课题,重点管理与指导省馆立项课题。委托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属范围内的课题实施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各类立项课题要按照本办法做好课题自我管理。

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应尽快确定详实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集中报送“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课题负责人应主动接受所在单位管理并积极争取所在单位的支持。同意本单位人员申报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在时间、人力、经费、出版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鼓励承担课题的单位或课题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对其所属人员承担或参加研究工作的成果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主要负责人所属单位对各类立项课题的支持情况和实效,作为该课题结题评审与评优的指标之一。

第十八条为便于掌握课题进展情况和开展课题交流,逐步构建信息化管理与交流互动平台*,实现课题申报、评审、立项、评估、结题等工作的网络化管理体系。鼓励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网络博客(Blog)。

第十九条课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报“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12月前,课题组应提交年度研究报告,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送“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立项课题年度研究报告,于次年1月底以前,向“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所管理的立项课题总体情况评估、进展以及变更、调整情况的综合报告。

第二十条根据各课题的实施周期和进展情况,“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中期评估、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类课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经市级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半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审核同意进行上述变更的立项课题,将不予结题。

第二十二条各类课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撤销课题处理: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的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立项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第六章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第二十三条“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的研究周期为半年—3年。所有课题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均应及时申请成果鉴定和验收。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书从河北省电教馆主页*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向“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结题验收申请,迎接相关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

鉴定或验收所需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评议和通讯评议。

鉴定或验收组专家成员一般为5—7人。鉴定或验收组专家由“省课题领导小组”确定。

课题组成员(包括课题顾问)不能担任该课题鉴定或验收专家组成员。

课题所在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或验收的专家不超过2人。

第二十五条课题组需要为鉴定或验收专家组的每位专家准备并提供研究成果主件、相关附件及课题结题申请书复印件。上述材料应在鉴定或验收会议之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专家审读。采取通讯结题方式的,课题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寄交鉴定验收组的各位专家。

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负责将完整的成果文本和电子稿(含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及课题结题申请·评审书)各一套及成果鉴定书一并送交“省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材料齐备有效的,颁发结题证书。

第七章成果的评奖、宣传和推广

第二十六条“省课题领导小组”、“市课题领导小组”、各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课题研究成果的出版、宣传、推广和转化工作,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成果的作用和效益。

“省课题领导小组”和市级课题领导小组,通过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会、专题培训或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途径,研究成果信息,促进成果的应用推广。

第7篇

1)初始设置模块具有设置系(部)名称、准毕业学生信息导入、指导教师信息管理与维护、课题申请时间段设置、毕业选题时间段设置、毕业设计学生年级设置、专业维护等功能。其中课题申请时间段设置功能模块用于设置教师上报课题的具体时间,即在该时间段内教师可以进行毕业设计课题材料的申报,为学生下一步选题提供参考课题;毕业选题时间段设置功能模块用于设置学生选择课题的时间,即在该时间段内学生可以进行毕业设计课题的选择,其他时间段内课题选择处于锁定状态。

2)学生资格审查模块具有查看有毕业设计资格的学生信息、取消或设定学生选题资格、导出有选题资格的学生信息等功能。

3)申报课题审核模块的功能是管理员对教师申报的毕业设计课题进行审核,被审核通过的课题才允许学生选择。

4)课题双选信息管理模块具有教师申报课题被选管理、教师申报课题未被选管理、已经选题学生信息管理、未选题学生信息管理等功能。管理员通过该子系统动态管理学生对课题的选择和教师对学生的挑择,了解双向选择的具体情况。

5)公告管理及模块的功能是管理员毕业设计的有关通知与公告,供教师、学生查看。

6)文档(表格)资料模块的功能是管理员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审表等一系列的毕业设计材料,供教师、学生下载。

7)数据归档模块的功能是接收教师提交的学生设计或论文等归档材料。

8)学生、教师账户维护模块的功能是对学生、教师个人信息、账户及密码等设置与维护。

9)管理员信息维护模块的功能是对管理员个人信息、账户及密码等设置与维护。

教师管理子系统功能

1)课题申报模块包括“课题申报”和“我的课题”等子模块。“课题申报”子模块的功能是教师申报课题材料,该课题材料通过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供本年度有毕业设计资格的学生选择;“我的课题”子模块的功能是教师查看本人申报的课题及材料。

2)查看毕业设计题目模块的功能是查看本单位教师上报的管理员审核通过的供学生选择的所有课题的详细材料。

3)选题管理模块包括被选课题和未被选课题管理等子模块。通过该模块,在学生选题时间段,教师可以动态地管理课题的选择,并对申请选择该课题的学生进行挑选。

4)填写()任务书模块的功能是教师对应课题的任务书,供学生使用。

5)接收开题报告模块的功能是教师接收学生上报的开题报告、英文翻译等课题支撑材料,并下载审核。

6)网上答疑模块具有查看学生疑问、教师答疑等功能。通过该模块,教师和学生可以进行在线交流。

7)查看管理员通知(公告)模块的功能是教师查看管理员的毕业设计的有关通知与公告。

8)下载文档(表格)材料模块的功能是对管理员的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审表等一系列的毕业设计材料进行下载。

9)设计材料审核模块的功能是审核学生在课题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提交的毕业设计等材料。

10)审核论文正式稿模块的功能是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文稿最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和下载等。

11)上传归档数据模块的功能是对任务书、开题报告(英文翻译)、论文正式稿等毕业设计的最后材料进行归档。

12)个人信息维护模块的功能是对教师个人信息、账户及密码等设置与维护。

学生管理子系统功能

1)查询毕业设计题目模块的功能是对教师上报的管理员审核通过的供学生选择的所有课题的详细信息进行查看,该子系统为学生选择课题提供前期准备。

2)毕业设计选题模块的功能是学生对毕业设计进行挑选。

3)查看任务书模块的功能是对教师对应课题的任务书进行查看,并根据任务书安排毕业设计的各项任务。

4)提交开题报告模块的功能是提交学生上报的该课题的开题报告、英文翻译等课题材料,供教师审核。

5)网上答疑模块具有疑问提交、查看答疑和我的疑问等功能。通过该模块,教师和学生可以进行在线交流。

6)查看通知(公告)模块的功能是学生查看管理员的毕业设计的有关通知与公告。

7)下载文档(表格)材料模块的功能是对管理员的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审表等一系列的毕业设计材料进行下载。

8)提交论文正式稿模块的功能是提交学生的设计文稿等最终材料。

9)个人信息维护模块的功能是对学生人信息、账户及密码等设置与维护。

系统设计与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

1系统设计及实施平台选择

高校毕业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校园网,以Internet作为网络平台,需要考虑的网络平台包括网络硬件平台、网络操作系统、Internet服务器软件、客户机软件等,高校毕业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体系结构图如图2所示。本系统采用MicrosoftVisualStudio2008的ASP.Net(c#)作为B/S模式下的前台开发工具,LINQ作为B端的数据访问技术,SQLServer2005作为DBMS。

2数据库系统设计

根据系统的需求,高校毕业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设计如图3所示。图3中,student表是学生的基本信息表;teacher表是教师的基本信息表;admin表是管理员的基本信息表;subjects表是毕业设计课题的基本信息表;mailinfo表是学生毕业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网上答疑和论文材料等的信息表;authority表是学生、教师和管理员授权目录树的信息表;basesystemdata表是系统基本信息维护表;publicnotice表是毕业设计通知信息表;profession表是学生所属专业基本信息表;chosensubject表是毕业设计选题登记表;downloadzone表是毕业设计材料下载信息表。每个数据库表都规范到BCNF中,它消除了插入异常,删除异常,修改复杂,减少了数据冗余,达到数据库设计对函数依赖模式分解的最高程度和要求。

3学生选题并发处理的实施

高校毕业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被所有学生所共享,在学生选题时,存在多个学生同时选择同一课题的情况。如果该处理不进行并发控制,就会出现选择该课题的学生人数远远超过该课题允许的最大选题人数,也就是说,若对并发操作不加控制就可能会产生存取和存储不正确的数据,破坏了数据库的一致性。因此,高校毕业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必须提供并发控制机制来处理学生的选题操作。

实现学生选题操作并发控制的具体过程及对应存储过程代码描述如下:该存储过程把查询该课题允许的最大选题人数及该课题当前已经选题的学生人数、选题登记、更改该课题当前已经选题的学生人数等数据库操作设置为一个事务,使得这些操作具有原子性、一致性、隔离性和持续性,从而保证学生的选题操作能正确并发处理。

结束语

第8篇

[关键词] 课题经费预算 科学编制

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的编制是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课题预算评审评估和课题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自2001年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项目研究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以来,科研课题经费预算,几乎成了各渠道课题申报的必备材料。对于如何科学编制科研课题经费预算,为课题申报加分,本文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的难点

(一)编制人员的专业局限性

科研人员在所从事的科研领域虽然是专家,但涉及到研究项目管理所必须遇到的财务问题,科研人员往往力不从心,尤其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大额经费管理,由于各项目所研究的领域不同,每个项目都有其研究的特殊性。而目前国家在支出科目、预算定额等方面还没有科学、统一的预算定额标准,这样,对科研单位中的非财务人员,要求编制准确、可行的课题经费预算,难度往往很大。虽然经费主管部门对课题申报单位一般都有财务人员参与课题预算编制的要求,但实际操作起来很难,课题负责人对经费预算的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上的不足,财务人员对科研领域专业知识了解不够,编制预算时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全面等,都会导致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

(二)科研活动的自身特殊性

科研课题经费预算十分困难,主要由科研活动自身的特殊性造成。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具有探索性和不确定性,由此决定其工作量和所消耗的费用也具有不确定性特点,不能完全给予预见,因此,很难在事前对科研课题的经费进行准确的估算或预算。同时,由于科技活动存在着类型的差异,不同类型的科研课题,其经费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程度也不相同。一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经费预算的不确定性最大,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次之,科技成果推广示范等科技服务项目经费预算的不确定性最小。

(三)课题申报主体经费供给的差异性

由于科研课题都依托在不同的申报单位,而在现有国情下,申报单位经费供给政策存在着差异性,有自收自支单位,有定额补助(差额补助)单位,也有全额拨款单位。财政供给政策不同的最直接影响就是财政事业费供给水平的差异。自收自支和差额预算单位一般经费供给都比较紧张,而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的经费供给一般则比较充裕。财政供给水平的差异必然带来人员经费开支的不均衡性,从而导致科研课题人员经费科目的预算开支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财政事业费供给充足单位的科技人员除可以大幅度提高待遇,还可以将主要经费用于科研,保证科研课题的顺利完成。财政事业费供给不足的单位则可能用科研经费来抵发工资,严重的甚至影响到科研课题的完成。而且,即使是在同一个单位的不同课题组,也会存在人员经费开支的不均衡性,争取的课题多,尤其是大课题多的课题组,结余经费通常会比较充裕,科技人员也就可能大幅度提高待遇。而那些争取的课题少,尤其是大课题更少的课题组,通常缺少结余经费,很难给科技人员提高待遇。可见,课题申报主体经费供给的差异性增加了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的难度。

二、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结构不合理

预算编制时,宁可多要多报、不能到时不够,宁愿自己什么都置、不愿寻求合作,对预算中的各支出科目预算不清楚怎么合理分配、控制比例是多少,最终导致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经费过剩或不足,从而影响科研课题目标的实现。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结构不合理,会导致专家组评审时对比例偏高的预算进行削减,但专家组评审时对比例偏低的预算是不可能主动给予调增的。这样既不利于课题经费的申请,而且还会影响今后预算执行以及后续结题验收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在设备费预算的测算内容中,对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等的购置数量就不宜过多,这些设备都属于通用设备,应是课题申请单位进行科学研究所具备的基础条件,科研课题经费应尽量安排用于购置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很难得到科研课题经费的全部支持。又如差旅费和劳务费等研究过程中肯定会发生的支出,应实事求是编列预算,比例不宜过低。

(二)测算依据过于笼统

编制科研课题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多数科研人员对测算依据的文字描述部分重视程度不够,叙述过于简单,甚至有人认为,测算依据越模糊越好,这种浑水摸鱼的心理引起的后果往往是严重的,因为测算依据恰恰是专家组评审过程中重点查看并据以确定预算数的重要依据。尤其对于那些经费支持额度不定,理由充分合理就给予支持的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科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详尽,对最终所能获得经费支持额度的多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际工作中有些科研人员很纳闷,为什么有的科研人员经费预算编100万就能给100万,自己的经费预算编50万还要被恶狠狠地砍上一刀呢,在这里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三)盲目承诺配套经费

对于高校和科研机构申请的科研经费,大多数情况下,项目主管部门不强制要求配套,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与是否提供配套或配套经费的多少没有必然联系。但出于财力及政策导向等因素的考虑,也有的科研课题项目要求依托单位进行资金配套,有的还要求配套资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并且配套资金的落实是此类科研课题项目财政检查及验收的重点,有的单位为争取经费,不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课题经费预算编制时,盲目承诺配套经费。其实,不合理地安排配套经费不仅对经费的申请没有帮助,而且还会带来一系列操作和管理上的麻烦。超越自身能力,盲目承诺配套,则不仅影响课题的检查验收,还可能给单位的科研诚信留下不良记录,影响今后其他科研课题经费的争取。

三、科学编制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的对策

(一)了解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把握支出科目内涵

课题经费是指科研专项资金和自筹经费中用于课题研究开发活动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11项。具体到不同的课题类型,开支范围会有所侧重,但基本能够对应到这11项支出科目。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把握各支出科目的内涵。如: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打印、复印、彩扩、照相、印刷、描晒图、制版及购买书籍、文献检索入网等各项费用可在该预算科目列支;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一般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二)结合科研需要,遵循“三性”原则

在课题预算编制过程中要遵循目标相关性原则,所编制的课题预算一定要与课题研究的任务目标相关;遵循政策相符性原则,所编制的课题预算要符合有关的政策法规;遵循经济合理性原则,所编制的课题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课题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如:材料费预算应当紧扣课题目标,切忌大量列支复印纸、文件夹、硒鼓、办公用品等内容,要符合基本的工作逻辑,对材料费的测算,内容应尽量细化,将数量、单价和标准等量化指标列全;燃料动力费的测算应注意课题实验与办公用水电暖的区分,课题经费一般不支持日常运行费的开支,消耗的数量要考虑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单价的测算应符合基本标准;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测算应考虑出差内容、地点和课题任务的相关性,以及出差时间、人数、住宿标准的合理性,需要列示具体任务和标准;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测算时,大宗专业资料购置、软件购置、专利申请、论文和专著出版等内容要考虑与课题任务的相关性,要数量合理,理由论证充分;编制会议费预算时应考虑会议规模、数量和会期不宜过大过长,参加国内会议的旅费支出应在差旅费中列支,参加国际会议的旅费支出应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中列支;专家咨询费的测算应考虑咨询专家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聘请专家的人数、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长。

(三)加强信息搜集整理,科学确定各支出项目控制比例

财务软件管理和控制功能的开发和应用使科研课题经费支出的动态管理目标的实现有了可能。为配合课题制的管理,许多单位在课题经费核算中建立了课题开支信息反馈体系、超支预警系统,通过局域网查询等方式,科研人员能及时掌握课题预算执行中各科目经费的动态信息。尽管课题预算具有规划、控制和业绩评价功能,但它毕竟是对未来各种未知条件加以预测、汇总的数字计划,不可能完全精确,预算执行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预算编制科学与否的一杆标尺。通过对这些预算执行信息的不断总结、分析与修正,可以为我们今后编制课题经费预算时确定各支出项目控制比例提供一个科学的参照。

另外,虽然国家在课题经费支出科目、预算定额等方面还没有科学、统一的预算定额标准,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对一些支出科目预算的控制性规定,同样可以为我们在确定各支出项目控制比例时提供很好的思路。比如,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则规定了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核定的办法,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又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规定,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等等。就目前而言,这些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都是比较成熟和规范的,借鉴和参照这些项目支出管理的相关控制标准,来编制其他科研课题经费预算,应该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参考文献

第9篇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印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意见》要求的有效落实需要政府、社会和科研承担单位的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高校获得各类科研经费投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其投入使用过程中的经费浪费和流失等违规违法问题也不断显现,影响着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和高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结合2014年国发11号文件要求,在深入分析高校经费投入使用管理问题及其根本原因基础上,着重从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基础和监管内容四方面,就高校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提出对策建议。

一、我国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面临的形势

(一)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现状

高校科研经费投入方面,总体上存在着结构失衡问题。首先,基础性科研经费投入比例偏低,基础性研究经费和应用性研究经费结构不合理,存在重“横向”轻“纵向”现象。其次,个体经费配置相对集中态势比较严重,易造成科研经费滥用和流失。我国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政策导致“学术大腕”易于争取经费,以及多部门分散支持科研工作造成“多头申报”科研经费,因此容易导致比较严重的集中现象和贫富不均问题[1]。再次,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结构不合理,间接费用补偿和人力成本补偿不到位,易造成教学资源被挤压占用和福利待遇“票据化”。《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规定:“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此规定适当调整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结构,提高了间接费用比例,增加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性绩效支出。但在课题实际申报过程中,由于规定的模糊性和课题立项审核的严格性,导致由课题申报人主导的课题经费申报中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远远低于高校实际承担的间接成本支出[2]。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局部上存在着支出失范问题。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种类繁多,科研经费使用规定也不尽相同,导致科研承担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在使用科研经费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高校科研经费监管面临的内外部压力

一方面,外部监管越来越严,一是经费资助部门和主管部门等政府监管越来越严,除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结算财务审计外,近年来,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纪委监察与审计部门等都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加大了审计力度、开展了财务巡视、专项审计等工作,查处了一批科研教师、通报了一批案件;二是社会监督越来越深入和广泛,新闻媒体不断曝光一些高校科研经费腐败问题、浪费问题以及低效问题等。审计等外部监督的力度在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结果公开等越来越重视,也越来越规范。同时也在根据外部监督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从政策角度保证科研经费得到有效投入使用。可以说,外部监督的加强对高校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发挥了“倒逼”作用,促动并强化了内部监管工作。另一方面,科研事业稳定发展需要加强监管,一是高校自身的监管责任越来越大,高校作为科研承担单位,其法人责任更加明确;二是高校科研实力不等同于科研经费到款额度,高校将逐渐从追求科研经费到款转到追求科研创新、科研成果上来,必然需要高校加强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既提高科研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自主性,又保证科研经费合规合法有效使用。

因此,在高校科研经费存在诸多不良状况的情况下,无论是为了适应外部监督的需要还是自身管理的内在需求,高校都应该建立和完善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

二、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失灵的原因分析

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是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社会问题在科研领域的反映,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问题,既有外部宏观管理政策不合理、监管不到位原因,也有高校自身特性、内部制度粗放、监管宽松造成的。

在外部宏观管理层面,首先,科研经费投入的多头管理以及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科研经费监管的难度。其次,我国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与科学研究活动本身的规律不适应。如,科研经费的“分散投入、多头管理”的管理体制,造成管理制度的不统一和管理单位间的政策冲突,易产生“多头申报”和科研经费“过度集中”等后果[3]。再次,国家对科研项目监管缺乏力度,监督检查不深入、不彻底,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下,对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事项处罚较轻,易使得部分科研人员产生侥幸心理。科研经费外部监管的虚化,进一步造成高校内部监管力度下降,重视不够,进而使内部监管长期处在“宽松”状态。

在高校内部管理层面,第一,课题制造成监管弱化。课题制在保证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在申报项目、项目研究以及经费专款专用自主权方面,曾经发挥着重要作用,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动了广大科研人员积极申请科研、开展科学研究,但同时也易造成课题组权力过于集中[4]。课题负责制和法人责任制之间的对立,出现课题组“老板”化,诱发科研人员动用科研经费公款消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术道德,败坏了学术风气[5],削弱了学校的监管责任和动力,降低了学校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法人责任。特别在大力争取科研经费背景下,学校监管往往会被进一步弱化。第二,学术行政化导致监管矮化。高校越来越多的科研大腕担任行政领导,这种“学术权和行政权”在管理高层的交叉导致各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不愿坚持原则、不能坚持原则、不敢坚持原则。第三,利益共享导致监管虚化。很多学校为提高本校科研竞争能力,获取更多的科研经费进入学校,避免科研经费“体外循环”,在政策上鼓励教师多争取科研资金,重视科研资金获取、忽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4],通过降低间接费用承担比例、提供科研经费到款奖励、放松经费报销审核力度、对支出采取“形式上的审核”,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审核不到位等方式,为教师重复申报课题提供便利。第四,信息不畅导致监管盲化。由于我国科研项目存在多部门多头管理问题,一旦不同项目资助单位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在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结题、经费使用、经费审计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封闭,易造成经费资助部门和社会监管存在盲区,必然易导致重复立项、分散立项等问题,也易导致校内监督、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够。第五,职责不清导致监管分化。目前,高校内部各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职责不清、协同配合较差等问题,造成科研管理中的项目负责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等之间相互脱节、各自为政,相关部门在经费监管中分化,科研经费监管缺乏全面、系统和连贯。

三、我国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构建

本文在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失灵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着重从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基础和监管内容四方面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责

《意见》明确提出:“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本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科研经费监管主体,从高校内部来看,主要有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经费使用部门和课题组等,其既是科研经费监督者,又是使用者。高校科研经费监管者存在的主体同一化现象,往往易造成内部人控制,特别在学术行政化背景下,学校科研大腕往往又是学校校级领导或部门领导。所以,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往往就是成功关键。

(二)改进监管方式

《意见》规定要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实行“公务卡”以及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向内部公开接受内部监督。从高校监管角度来看,需重点运用好信息公开、内部审计、“公务卡”结算等三种方式,关注全过程监管。

1.完善科研项目全信息公开。完善科研项目全信息公开,关键是做好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全内容信息公开。在项目指南确定环节,包括指南征求意见阶段,科研资助项目一旦确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申报垄断、权力寻租和不同部门科研项目资助的相同重复;在项目申报环节,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不同项目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以及申报书内容,减少虚假申报,减少预算经费编制的不科学;在项目评审环节,在做好事前保密工作的同时,对于评委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开或反馈申报人,接受社会监督,减少学源者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互换;在项目结题环节,除公开项目结题验收成果、专家意见外,应公开经费使用、仪器设备购置使用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情况信息。

2.加强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监督。当前,高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绝大部分科研项目尤其是横向科研项目和限额以下、级别以下纵向科研项目尚未开展审计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也基本没有将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加强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的专项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人员对科研经费的监管作用,让审计部门参与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审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实现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双签字制度,实现内部审计人员对科研经费监管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3.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公务卡是财政监管主导下,银行面向高校在职职工发放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是一种新型的财政管理手段和工具。利用公务卡进行经费使用结算,可实现对资金使用的监控,避免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费、公款消费以及以虚假票据和业务套取资金等,实现从资金流上对科研经费投入使用进行有效控制。

(三)夯实科研经费监管基础

1.加强科研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宏观上,建立跨部门的全国性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系统,促进各部门科研项目统筹,减少重复投入、重复申报和虚假申报。二是高校内部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高校应在建立财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实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有机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化实现学校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管理。

2.加强科研经费监管组织协同建设。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明确高校法人监管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需要加强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资产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进一步整合监管措施[6]。首先,需要协调科研经费资助方(政府部门)、学校内部科研管理部门(包括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课题所在院系)以及科研项目组之间的关系。其次,完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岗位,可在财务处内部设置科研经费管理科,横跨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科研合同、预算编制与审核、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再次,高校在科研经费监管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作用,建立科研经费审计监督制度,将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学校或院系部门负责人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畴。

3.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工作,核心是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的制度建设和并能有效落实。在制度建设层面,一方面主要是解决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政策缺陷,现今除完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结构,增加间接成本补偿和人力成本报酬支出外,关键是建立全国统一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规定;另一方面是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度执行层面,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制度培训服务制度,增强制度的接受性、理解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执行过程中的惩罚力度,严格制度执行。前者是监管的依据,后者是监管的重要落脚点[7]。

(四)明确监管重点,做好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

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应该伴随着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包括科研项目立项前、立项申报中、立项审批中、项目执行中、项目结题以及项目结束后的六个阶段。对于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管理来说,主要涉及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及结构确定、项目申报预算审定、项目预算经费下拨、项目结题财务审计、项目结余经费收缴等监管环节;对于高校来说,涉及科研项目申报预算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项目结题财务决算报告编制以及结余经费上缴等监管环节,包括经费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和科研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1.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的全过程管理。高校科研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阶段的预算编制管理、科研项目实施阶段的预算执行管理和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阶段的预算决算管理三阶段。首先,预算编制监管方面,科研项目在立项申报阶段,需要根据立项申报要求以及申报研究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准确地编制预算。一方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预算编制的服务工作,包括政策解读、知识培训和编制指导等。另一方面,做好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建立项目申报预算审核审批制度,所有待申报项目预算都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和审计工作的共同审核。其次,预算执行监管方面,确保经费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范围和进度列支是监管的重点。一方面,财务部门应及时反馈科研项目经费执行进度,服务科研人员做好经费支出安排或预算调整,避免出现应付未付、串账户支付等问题;另一方面,加强预算执行审核,严格审核科研经费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再次,预算决算监管方面,加强科研经费预算执行决算监管是正确确定结余经费、应对财务结算审计的重要环节。

2.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审核控制。加强科研经费支出审核,是保证科研经费支出符合项目预算,避免违规违纪违法使用科研经费的重要保障。第一,明确项目负责人、会计审核人员的审核监督职责,注重科研经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第二,加强审核力量,包括会计信息系统建设,增加专职科研经费管理科室和人员,对科研经费支出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第三,实现项目预算结构化控制模式,通过会计核算与预算结构化控制相互控制,实现按照项目预算结构实时控制支出。第四,及时反馈科研经费支出进度,加强经费支出过程性控制,减少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的调账发生以及科研结题时经费报账滞后等问题造成的部分经费没有使用完等问题。第五,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建设,严格票据要素内容和报销手续,严格资金支付手段,全面推行“公务卡”报销制度。

3.加强科研经费成果管理。科研成果包括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技术成果,加强科研成果管理,不仅关系到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关系到科技创新,更关系到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一方面要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平均仅为20%,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专利技术的交易率也只有5%,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8]。另一方面要加强科研成果产权管理,防止科研成果私自转让、无偿转让和流失,维护国家、学校和科研人员的合法利益。

第10篇

一、为了加强对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使课题研究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育科研课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为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三、课题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四、课题研究工作由市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管理,由市教育学会聘请的学术委员负责业务指导。

五、市教育学会课题在一个五年计划之内,每年可以申报一次,市教育学会每年组织一次立项评审工作,最后一年停止申报。

六、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两类,申报的课题按照哪种类别立项,由市教育学会确定。

七、各学校或个人申报课题,需根据市教育学会课题指南,以所在地区或单位遇到的理论或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确定课题研究方向,按要求填写《***市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由学校盖章后报县(区)教育学会审核,最后报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申报的课题,由学校盖章后直接报市教育学会。

八、中小学申报的研究课题,原则上由校长、副校长或中层负责人任课题组组长,以便协调全校人力物力,统筹规划,组织执行具体的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课题负责人均需接受培训后持证上岗。

九、所有申报的课题都由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批准立项。每项课题须交评审费100元。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在接到市教育学会立项通知书后,研究工作即可启动。研究时间一般为1——3年,最多不超过4年。

十、课题一经立项,需认真组织实施,包括成立课题组、筹集研究经费、制定研究方案等。课题研究工作应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要切实做好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档案资料积累和经验总结工作,每年底要向市教育学会书面汇报一次研究的进展情况。

十一、市教育学会对所立项的课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并在市教育学会网上介绍优秀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不定期组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会。

十二、课题组成员变更需报市教育学会备案。课题组长或主持人因故变更需报市教育学会批准,否则,结题时不予认可。

十三、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及时结题,结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明结题理由,结题时间,结题方式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课题研究的原始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立项通知书、开题记录、课题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参加培训证明等。

3、课题结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等。

4、课题研究成果资料。包括研究过程中的调查报告、论文、专著、音像制品、典型经验,以及实验研究工作对教育教学的促进作用和成果转化情况等。

十四、课题研究结束,首先由课题组向县(区)教育学会提出结题申请,由县(区)教育学会向市教育学会申报。

第11篇

进修专业及方向:

金融学专业

严格按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研修班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研修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同等学力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金融学课程研修班的学习和研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参加申请学位课程的考试。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夏季班每年3月正式招生;冬季班每年9月正式招生。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课程研修班招生办公室

3、报名手续:

(1)填写同等学力人员金融学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研修通知书;在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研修时间:

夏季班每年6月—第三年6月,冬季班每年12月—第三年12月(教学两年)

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课程结束后组织课程考试。

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研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课程研修班院审核发给专业研修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

收费标准:

四年有效期(教学两年)学费每人:金融学及金融学相关方向学费32000元。外地办班学费见当地招生简单。学费一次性交清。研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研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

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课程研修班院2008年1月18日《收费制度的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问题:

参加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研修班的学员拟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必须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收费制度严格执行课程研修班院《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收费制度改革的试行管理办法》

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的主要步骤: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本招生简章报名条件第三项要求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者,通过学习可申请参加研修班必修课程的考试,经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办理《考试资格证》。

二、收费标准及管理

1、对以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学员的各类收费项目,在财务上一律按照“学费”管理,按年度收取。(每年只可收取学员一次费用,开一次收据。)

2、学员学费原则上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参加研修班学费、书费、证书费,报到注册时收取;第二部分为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费和校内学位课程考试费(题库课考试费、非题库课一次性考试费),第二年度收取;第三部分包括与学位论文答辩相关的各项费用(学位论文指导、审核、答辩费等),由已全部通过校内学位课程考试及全国水平考试、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阶段的学员缴纳,第三年度收取。

3、具体标准:金融学及金融学相关方向学费32000元,考试费每门250元。答辩费6500元。

三、课程考试办法《考试资格证》四年有效,在四年之内:

1、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实行试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

(1)题库考试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考试。持卡者必须在3月上旬和9月上旬到学校办理本次考试申请手续,过期一律不补办;不合格者,因故缺考者按0分计,下次重新申请参加考试。考试费第二学年一次交清(共4门),可累计申请4门次考试,超过4门次学员,应在下次题库考试之前的规定时间补交。

(2)非题库考试由财政金融学院根据教学安排组织,考试费第二学年一次交清。不合格者,允许重新考试,不再交费。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一是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所有专业属于一级学科的“应用经济学”,综合水平考试涉及五门专业课:财政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专题、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一次,一般是3月上旬办理申请手续,5月下旬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考试费按教委规定收。

3、未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的学员跨学科学习,在研修期间,还需要通过两门本科课程的补考,60分及格。不收考试费。

四、课程研修班学位论文写作、申请

1、全国外国语、综合水平考试通过,校内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通过,有相关科研成果者可以申请论文写作,申报拟研究的论文方向、课题。2、课程研修班院正式下发了《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课程考试通知单》、《同等学力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考试登记表》的学员可以申请,安排指导老师。3、在规定时间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五、论文答辩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课程研修班学位。论文定稿,办理答辩手续时交论文答辩费6500元。

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课程研修班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及考试费用

财政金融学院

专 业

金融学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费

主考单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250.00

课程研修班院

西方经济学

3

250.00

课程研修班院

货币银行学

3

250.00

课程研修班院

财政经济学

3

250.00

课程研修班院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3

250.00

财金学院

国际经济学

3

250.00

财金学院

商业银行经营

2

250.00

财金学院

国际金融与外汇投资

2

250.00

财金学院

投资学  (金融市场分析)

2

250.00

财金学院

高级公司财务

2

250.00

财金学院

风险管理

2

250.00

财金学院

金融信息管理

2

250.00

财金学院

计量金融学

3

250.00

财金学院

专业外语

3

250.00

财金学院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250.00

财金学院

总学分

36

 

 

全国

统考

外语水平考试

 

教委

规定

省(市)学位办

综合水平考试

 

教委

规定

省(市)学位办

第12篇

关键词: 科研经费; 经费包干; 改革

中图分类号: G526.3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ki.sxsx.2016.03.032

科研经费既是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必要保证,也是对科研人员的一种激励,具有物质保障和精神激励的双重功能。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引起了中央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其核心在于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与科研活动不相匹配,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此,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要求,“要创新科研经费分配、资助、管理体制,更好发挥国家社科基金作用,把财政拨款和专项资助结合起来,把普遍性经费资助和竞争性经费资助结合起来,把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结合起来,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1]总理也分别于2016年1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6月1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改革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砍掉繁文缛节,让科技人员把更多精力用到研究上”[2] ,“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3]事实上,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两会”等的热门话题,屡次提及,但仍未实现实质性突破,问题在于科研法律关系尚不清晰,人们对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等存在诸多认识误区。只有全面了解高校科研活动现状,消除认识误区,确立符合科研法律关系和科研活动规律的经费管理体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高校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能力,真正实现成果导向下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行产业化的决定》中提出“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大力推行项目招投标和中介评估制度”。自科研项目实行课题制以来,经费预算、支出、结算等贯穿于课题项目的申请、研究以及结项的全过程,成为课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有利于克服计划经济时代“大锅饭”模式,但这种竞争性的资助方式的弊端也不断凸显,使科研经费“从赢者通吃到赢者诅咒”,“赢者通吃现象,造成了资源使用效率的降低,以及科技界马太效应的蔓延,并且遏制与浪费了潜在科技潜力的发挥。而赢者诅咒现象,尽管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对于营造健康的竞争环境也是不利的,也不是经费问题的治本之策。”[4]

(一)经费预算制:违背科研活动不确定性原则

无论是国家级、省部级还是高校内部的科研项目,也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课题,项目管理办法或申报公告中,除了确定不同类型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外,几乎都会要求申报者按照其确定的经费类别做预算。由于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项目评审的一项内容,关系到项目能否获得立项,课题申报者不仅需要绞尽脑汁对必要的支出进行精细核算,而且为了确保经费类别的均衡性以赢得评审专家的“好感”,申报者还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力争将所有的经费类别都填满,即便属于非必须的支出科目,也要象征性地做一点预算。此外,一般而言,经费变更需要层级上报并经资助单位的审批。这不仅造成申报者在经费预算上的精力消耗,更重要的是,尽管科研人员对具体的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预见性,但科研活动不具有确定性,经费支出随着科研进展而不断变化,预算中需要开展的一些工作,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了必要的数据资料而取消,而一些科研工作量和难度可能远远超出预算估计,需要追加经费。因此,经费预算制与科研活动不确定性存在内在冲突,要求申报者事先制定经费预算无异于“闭门造车”,且经费变更困难而“自缚手脚”。

(二)凭票报销制:无法实现科研经费全覆盖

经费预算是财务部门进行科研经费管理的直接依据,而发票是经费报销的基本凭证。即便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科研经费支出,如果票据与预算不符、不齐全或者无发票,就无法进行经费报销。这是财务报销的一般模式。但对于科研而言,首先,科研经费科目无法涵盖所有的科研支出,比如为了取得被调研者的配合而附赠一些小礼品、纪念品等,这些现实中存在的实际支出不被财务制度所认可;其次,一些科研活动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比如借用或租用其他单位的科研设备,但对方单位不具有开具该类发票的权限;最后,某些经费科目需要什么样的票据,财务部门或者经费资助者也无法解释清楚,无财务知识基础的课题申报者更是不知所措,比如运用实证法开展社科类科研项目,往往需要通过问卷调查或深度访谈收集数据资料,但对方往往是自然人,“数据采集费”如何报销,令人困惑。此外,课题申报者制作经费预算时,因对经费类别的含义理解不透彻而造成对某些必要支出未作预算,财务票据丢失,等等,即便具有客观真实的原始资料,也会因发票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报销。

(三)逐级签字制:造成科研人员精力的无端内耗

与凭票报销制相匹配,高校科研费用报销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签字审核,从经办人、课题负责人、院系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的签字,甚至一些部门内部也设置了层层签字审查机制,从直接审查的办事员到部门科长再到部门负责人,一张发票的报销需要经历多个“衙门”,程序繁杂而冗长,如果碰巧某个环节人员不在,则需要反复催问和漫长等待。签字手续办完后,财务人员才对票据进行审核,这是经费报销的核心环节,若票据存在实质性或程序瑕疵,又得从头再折腾。这就造成科研人员在经费报销时,一方面需要对着一摞票据反复核对,尽可能地确保票据符合要求;另一方面,拎着票据粘单逐级跑手续,但这些签字人只是“例行公事”,对票据不进行实质审核,无端增加了科研人员的精力消耗,这正是总理提出要“砍掉繁文缛节,让科技人员把更多精力用到研究上”的重要原因。

(四)物质保障制:忽视科研活动的智力性

就科研经费的类别而言,主要体现为物质性支出,比如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家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印刷费、管理费等,一般而言,也允许经费预算中列支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非物质性支出,但对此限制非常严格。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例,专家咨询费的限额为“重大项目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他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目前一般项目最高资助20万元,即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2万元,如果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对课题项目进行研讨论证,这个额度基本能满足需要,但由于专家的往返差旅无法在课题的“差旅费”中报销(差旅费一般只限于报销课题组成员),实际上专家咨询费变相补贴了差旅费,专家可获得的智力性收益很少,课题组往往无法邀请到所需的专家。对于资助额度几万元或数千元的项目,为了项目评审列支了“专家咨询费”,但实际上难以花费。而“劳务费”不仅对额度予以限制(重大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5%,其他项目不得超过项目资助额的10%),而且只能“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其他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也就是说,课题组成员尽管付出了智力劳动,但无法获得相应的物质回报。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认识误区

科研经费预算、使用、报销等环节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影响到高校人员搞科研的积极性。“目前已经出现了科学家尤其是著名的学者不愿意申请科研项目的现象。积极申请项目的主要是青年学者,他们为了评职称和晋升,把国家科研项目作为必要的支持。而一些学术造诣很厚的成名学者,一般不再申请国家项目。即便是一些申请到科研项目的学者,也都为如何使用科研经费而煞费苦心。这些都会对我国科研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失。”[5]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包括科研经费管理部门等在内,人们对科研活动存在普遍的认识误区。

(一)财政拨款与科研经费行政化管理

与横向课题经费管理相比,纵向课题的经费管理更为严格,原因之一在于科研经费源于财政拨款,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具有公共性,这与行政办公经费的来源渠道相同。因此,科研经费管理几乎全盘移植了行政经费的管理模式,采取事前预算、过程监督、事后报销的基本管理方式。作为受委托的管理部门,高校财务部门有责任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费用审核,也就只能实行书面审核原则,以发票为核心,为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对报销流程和每类财务发票需要附的粘单、签字等作出详尽说明。然而,正如前文所言,科研活动具有不确定性,属于智力性付出,这与具有较强预见性、可计划的行政事务存在本质差别,不能因纵向课题经费源于财政拨款,就生搬硬套行政经费管理模式,而应立足于科研活动的自身规律,明细科研法律关系,探索有利于科研工作开展、有利于激励科研积极性、有利于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的管理体制。

(二)经费使用过程控制与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

行政经费管理的主要方式是“抓住两头管中间”,亦即以预算和报销为“两头”,只要预算合理、报销合规,然后着眼于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具有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支出合理、手续齐全,能够做到这一点,具体的行政事务的目标一般就会实现,经费的保障功能也就完成。延续这种思维,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只要科研经费支出科学、合理,按照事前预算,一般会实现该类科研经费所预期的目标,如此累积,就会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显然,这种将科研活动与行政事务相类比,实际上是将科研工作简单化。科研经费对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保障作用,是从事科学研究必不可少的部分,但经费使用过程与科研成果的产出以及质量并无必然联系,经费只是必要且必不可少的外因,而科研产出既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同时也具有较大的或然性,特别是具有开创性的科研成果,往往是思想火花的骤然释放,将科研经费的过程管理与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简单划等号,是对科研工作的误读。当然,不可否认,如果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不干正事、不干实事,必然无法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三)精细化管理与科研经费风险防范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另一现实因素,恰恰来源于科研群体自身,即科研经费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就不得不促使管理部门想方设法填补制度漏洞,尽可能地压缩风险空间。自2001年科技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以来,国家与地方多次制定科研经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科技部也公布了多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通报,《人民日报》曾刊文指出,“‘贪、吞、套、骗、假’,这是科研经费面对的新‘五蠹’。”[6]应当指出,这种侵吞、挪用科研经费的现象必须严加禁止,绝大多数科研人员对此也深恶痛绝。然而,一些发票不规范、貌似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行为不合规,这毫无疑问,但也未必被科研人员“中饱私囊”,尤其是资助额较低的人文社科类项目,科研工作开展后,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发票,一些科研人员只能通过其他方式相抵,这正是科研人员普遍吐槽的“办法规定及制度不合理造成的‘逼良为娼’的现象”。[7]据2013年报道,“中国科协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8]该数据足以令人“瞠目结舌”,但该数据是否具有普遍性、财务单据上显示的非正常支出是否确实流失于项目之外尚存疑问。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科研经费的使用问题,为了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科研人员必然需要绞尽脑汁“适应”现行的管理制度,比如避免年度预算未花完而被收回,只能年底突击花钱或提前想方设法把钱支出来,这又陷入经费使用不合理、不合法的“泥淖”。因此,一般而言,实行精细化管理有助于尽可能地降低经费使用违规违法风险,但前提是经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属于“良法”。

(四)科研劳务补偿与科研人员薪资待遇

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最大争议点是科研人员应不应该获取劳务补偿。反对观点认为,高校科研工作一般由教师承担,高校教师是国家财政全额付酬的人员,工资、养老以及福利待遇等均由国家承担,从事科研工作是高校教师的一项义务,如果允许他们从科研经费中获取劳务补偿,就相当于获得了“双份工资”。简言之,科研是高校教师的“分内之事”。另一种观点没这么激烈,但也认为高校教师待遇一般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这与“夹着书本上上课”的工作量不相符,所谓科研其实就是“闲下来写写文章”,否则对不住中等偏上的收入。相反的观点则是,“我国首先应该给予科研人员足够的稳定的薪酬,以免因收入过低而打课题经费的主意,影响科研工作”,这看似为科研人员“收入过低”鼓与呼,实则是对公众的一种似是而非的误导。这种观点的方向性错误在于,只聚焦于高校科研人员(与教师身份重合)的薪资待遇,却没有深入探究其日常工作状况,忽视了科研属于额外的、开创性的、艰辛的智力付出。一方面,高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有其特点,只是不用坐班,时间相对宽松,但讲好一门课真可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知识日新月异、学生思维活跃、价值观念多元,教书育人、启发心智的高等教育并非高校教师学习期间的那点学术积累能够胜任的;另一方面,科研工作属于高校教师日常备课、上课、学业辅导、批改作业等以外的智力付出,只有正视高校教师的工作状态,才能更好地理解并消除这些认识误区。

三、以经费包干为核心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探索

基于此,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应当立足于科研自身特点、立足于高校教师的科研与教学工作现状,正视和检视当前存在的问题,正确认识经费与科研之间的关系,从思想上消除与科研无实质关联的“联系”,理顺科研法律关系,坚持成果导向,探索“简政放权”而又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管理体制。

(一)科研法律关系是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

“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已形成社会共识。”[9]科研经费管理也必然需要坚持法治视角,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予以分析,而法律关系正是研究法律问题的重要理论工具。科研关系主要涉及课题项目方、高校和课题承担者,这三方主体的关系框架为:项目方课题申请公告,课题承担者依托高校申报课题,立项后建立起对三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该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是:项目方提供经费,课题承担者按照申报文件以及申请书的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科研成果,高校接受项目方的委托对课题进行管理,包括科研经费直接拨付给高校财务部门,科研人员凭票进行报销。若立足于结果,侧重于科研成果,则项目方与课题承担者更接近承揽合同关系,但由于科研具有不确定性,即便是付出了劳动,也未必能够达到预期成果,将此风险由课题承担者自行负责显失公平,因而,高校科研法律关系定位为委托关系更为妥当,即项目方委托课题承担者从事科学研究,并委托高校对科研人员进行管理,这是研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

(二)坚持成果导向是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立足点

在此基础上,无论是立足于项目方还是科研的宏大叙事,科研的根本目标在于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经费等只是手段并非目的。因此,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成果导向,尽可能地调动科研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尽可能地确保科研人员一心扑在科研上、将精力放在科研上,尽可能地催生出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如果将视线放在经费管理上而忽视了成果目标,则属于本末倒置,势必将科研人员的精力迁移到的经费层面,进而引发以经费为中心的工作状态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论。由此可见,将科研重心从经费管理转向成果产出,是理顺科研法律关系基础上探索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关键,唯此才能充分地调动科研人员的活力和创造力,激励科研人员紧紧瞄准科研高峰,将毕生精力致力于科研的克难攻关,并以此为荣,心甘情愿、心无旁笃地开展学术研究。

(三)简化科研经费支出科目以凝练框架

科研经费管理和科研成果产出是科研的两大内容,解决了二者的关系之后,应对现有科研经费科目类别进行整合,凝练出主要大类。凝练原则包括:一是承认科研付出的智力性并予以相应的物质补偿;二是正视现实,对无法开具发票但确实用于科研的支出留有相应的经费;三是合并后的经费科目类别坚持不兼容原则,即各个科目类别通俗易懂、界限清晰,能够直观地辨别,以便减少科研人员的事务性工作。基于此,可将科研经费分为以下五类:1. 差旅费,用于课题组成员以及聘请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和差旅补贴;2. 仪器设备费,用于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3.材料费,主要用于图书资料、易耗件、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4. 印刷出版费,主要用于打印、复印、扫描以及专著出版、论文版面费等;5. 科研津贴,即课题组成员以及聘任人员的劳务补贴;6. 其他费用,包括邮寄费、电话费等。上述经费科目,可大体上确定出额度比例区间,除了科研津贴外,其他费用一般凭票报销,若确无正式发票,可说明情况并附必要单据予以报销。

(四)科研经费包干制的体制改革思路

上述工作为探索科研经费包干制奠定了基础。基于科研活动的特殊性,实行经费包干的基本思路为:1.课题项目方对每类课题最高资助额展开调研,确定合理的最高资助额;2. 课题申报时,根据合并后的经费科目,作出初步估算,提交项目方备案,课题组可根据研究进展适度调整,课题评审时只对“活页论证”进行评估;3. 实行经费分批次拨付,立项后拨付一定比例(比如50%),然后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追加(比如追加30%),结余经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4. 对每个项目建立电子档案,财务与科研管理部门共享,科研人员报销费用时,只要形式上符合要求即可报销,科研管理部门定期对科研进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评估是否暂时冻结支付,并对违规现象提出预警;5. 项目结题时,对最终成果进行严格评审,可借鉴国家社科基金推出的“认真负责鉴定专家”通报制度,督促鉴定专家对科研成果质量严格把关;6.若科研成果鉴定合格,拨付最后一期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不再管理,由课题负责人自行分配,若成果不合格且限期未达到质量标准,则对已拨付使用的经费进行审计,属于确已发生的支出予以认可,对违规经费予以追回,对未使用的经费按原渠道交回,并对课题组成员予以惩戒;6.为鼓励科研人员自觉地开展科研,除了竞争性经费外,扩大后期资助范围,对已完成且经上述程序鉴定合格的成果,按照课题资助额予以事后补偿。

四、结语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应遵循劳动价值规律,采取“多劳多得”的原则,以质取胜。当前,科研经费管理的弊端日益凸显,已引起了中央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对于科研人员而言,也应秉持科研精神,在对科研经费管理“松绑”以及未来可能实行经费包干的新体制下,更应加强自律,真心地致力于科研,共同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参考文献:

[1].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19(02).

[2]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的讲话[J].今日科苑,2016,(1).

[3]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N].人民日报,2016-06-02(01).

[4]李侠,周正.科研经费是手段还是目的?[J].科学与社会,2014,(3).[5]孙宪忠.科研经费的管理应该遵从科研劳动的特征[J].科学与社会,2014,(3).

[6]杨凯.别让腐败捆住创新之翼[N].人民日报,2013-10-15(05).

[7]刘星,田国垒,何林U.不追究“逼良为娼”的科研经费报销问题[N].中国青年报,2015-0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