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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时间:2023-10-07 08:57: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第1篇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4)01-0005-1.5

一、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意义

(一)“依法治校”决定了校园法制氛围

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治校”应运而生。所谓“依法治校”的“法”就是学校的根本大法――学校章程。作为大学之“宪法”的章程,它不仅是校长治校、教授治学的“组织法”,更是高校师生的“权利保障书”。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大学生可以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大学章程主张权利。在这种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调整下,大学生应明确自己具有哪些权利义务,高校在哪些领域拥有管理权,根据学校的章程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这也是大学生应具有的相应的法律素养。

(二)部分学生行为多有侵权违法之嫌

现代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复杂性和交叉性,使得大学生之间的纠纷往往会涉及法律问题,加之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淡漠,面对纠纷或侵权行为时,他们往往会采取不冷静的处理方式,这种“暴力不合作”的处理方式多有违法之嫌。例如,群体性的暴力事件、网络不良言论的散播、侵占他人财产、卷入传销组织等新型的大学生思想问题屡见不鲜。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分析

(一)当代大学生中存在着无视法律教育重要性的现象

目前,在我国的高校中,法律基础与思想政治课程作为学校的基础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放。此课程设计基于法律知识及政治理论的普及而设置,除法科学生外,其他专业学生多将视其为缺少专业知识的公共课,由于和专业联系不紧密,大多数同学并不重视,敷衍了事。原本以普及法律知识为目的而设置的基础课程,就在实践中失去了其原本意义。一些学生愿意将时间用在对专业知识的提炼与强化上,而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

(二)当代大学生中存在着规则意识淡漠的现象

高校学生要形成一种对学校章程的尊重和遵守的规则意识。但是现实中,一些大学生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规则意识淡漠,随意破坏学校制度的现象屡见不鲜,加之社会中出现的权力与法治的博弈事件,使得大学生的是非观和价值观都呈现出一种不太正确的发展趋势。

三、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薄弱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教育过于笼统而宽泛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育普及性高,但缺乏专门性和针对性,教授课程内容宽泛,实用性不强。法律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大学生明确法律制度的重要性,知晓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日常问题。如就业中的法律问题、人身及财产安全、侵权纠纷的处理等问题,这些属于大学生常见问题,当问题出现时,一些学生往往不知所措,甚至采取偏激手段解决问题,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二)法律教育形式过于陈旧和单一

我国高校的法律教育多为课堂讲授,书本学习,缺乏实践内容,缺少对社会的观察,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往往也只停留在课堂的理性认识,缺少对客观事实的感性理解。教学方式单一死板,使得法律教育变得简单枯燥。由此可见,我国的法律普及教育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

(三)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要求学生主观上认同法律价值,将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作为一种习惯,通过不断地自我价值认同加强法律素质的培养。但是,由于受社会一些不良法律习气的影响,以及“法律虚无主义”对大学生造成的消极影响,使得大学生从内心无法形成对法律的信仰之情。

四、完善健全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途径

(一)完善法律教育学科内容,拓展法律教育途径

要深化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在涵盖我国现行法律内容的同时,适当增加案例的运用,减少大量的法律条文及专业术语,增强教材的可读性。此外,还可以适时开展法学基础知识的延伸课程与交叉学科。如法理学,增强大学生运用法理对实际案例释义的能力。增加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开展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校园普法活动,帮助大学生形成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努力培养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当代大学生。

(二)依照“大学章程治校”,营造法律学习氛围

高校在“行政法治”理念下,其行使的公共管理权以及在“大学自治”观念中享有的自主管理权,应该是合宪的、合法的,通过制度实现正义,明确高校自主管理权的界限与范围以及师生权利义务的维度与广度。在此制度下,高校学生享有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并且可以通过有效正当的程序,实现自己的权利。在这样一个公平、正义、透明的高校法律氛围中,有助于大学生培养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三)健全法律运行机制,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当代大学生思想开放,积极活跃,对社会法治持向上态度,期望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民主、法治;他们勇于参与政治,积极投身国家法治建设,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就需要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相互协作,做到立法科学化、执法程序化、监督规范化、守法自觉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合理、透明、公正地运用社会媒体和舆论宣传工具,进行生动的普法宣传,树立先进的典型事迹,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治氛围,这些对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2篇

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要清楚法律法规适用对象除了《宪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劳动法》、《安全法》等应该全体员工了解掌握外,其他如《财务税收法规》、《道路交通法规》、《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都有其适用的人群,另外,采油作业区对不同岗位都制定了各自不同的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和约束岗位员工的行为。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甚至一个普通员工都应该走在学法、守法的前列,做知法、懂法、依法维权的典范。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要有选择的普及法律知识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受益对象,坚持分类施教。岗位员工普法要联系岗位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等相关因素,把教育重点放在《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员工奖惩实施办法》、《合同法》及岗位规章制度等内容上,培养员工知法、守法和通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意识。领导干部则要在充分认识普法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率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如资源、土地领域和安全、环境与行政执法领域、劳动关系领域、合同领域等等,甚至要清晰掌握其法律条文,这样才能保证在工作中、决策中、管理过程中依法行事,并得到法律的保护。

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要在选材的同时把握关联性任何一条法律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单位普及专业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把那些事关公民权利义务、社会发展稳定和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都能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养。我院一直坚持开展以防盗窃、防抢劫、防治安灾害事故和禁毒、禁赌、禁非、禁黄“三防、四禁”为主要内容的治安教育,组织开展的易制毒化学品的专项调查与整治收到了效果。目前采油作业区与区外出人员“十不准”治安管理保证书18份,共组织签订《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6份。

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要创新方法拓宽普法渠道一方面可以利用重大节日和普法宣传日等时机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方面可通过各种会议、法律知识培训和电视、板报、橱窗、宣传栏、标语等有效手段。作业区结合治安管理实际,制作了《安全保卫与治安防范宣传提纲》,组织建立和完善责任保证体系,还拿出的专项宣传教育资金统一购置各类法律书籍。通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典型案例进行现场、现身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通过声、影、和典型案例,让员工轻松增强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养成守法品格。

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要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结合在普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明确宣贯法律人员的责任,明确受益群体的责任,要形成纵向、横向联动的机制,还要建立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以此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共同创建法制型社会。成立了区、站两级党支部书记为主体的工作领导小组。总之,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既提高了广大员工遵守法纪和道德规范意识,又提高了对治安形势评估验测能力,既增长了干部职工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又增长了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技能,以及对治安稳定、社会稳定和职工队伍三个稳定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应证。建议要结合企业的实际为普法工作做好基础工作,如:一是抓好宣传发动。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三是抓规划和责任落实。四是抓普法宣传员的培训。

作者:王楠 单位: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采油作业三区

第3篇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局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我局“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在全局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与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与职业道德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步骤和内容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局历来重视对广大干部职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局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在全机关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我局办公楼各层走廊上悬挂“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横幅标语,并张贴了本次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宣传画,向到单位办事的人员发放了宣传手册,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多种手段宣传法制。一是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资料,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单位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依法治理、依法行政。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更多法律知识,我局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内容,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4)为积极响应“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学与用相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与股室、个人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在实践中交流执法经验,做好对法律、法规正确运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案卷文书制作,确保依法、公平、公正办案。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办案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第4篇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建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1)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今年“六五”普法工作进入第二个年头,我单位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六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为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们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式,利用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条例。

(3)保障普法经费。为保障各项法律宣传的顺利进行,我单位从经费接着的情况下安排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

二、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干部的学法用法

我们进一步加大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结合部门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理论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学法制度。今年重点学习了《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公证法》、《仲裁法》、《个人所得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义务教育条例》、《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等法律知识。通过学习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不断增强。

三、拓宽思路,形式多样,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首先,我们通过建章立制,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不断探索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重点强调在工作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不允许出现违反规定的做法。其次,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公正执法。

可以说,目前,全中心基本做到了有法必依,依法办事。与此同时,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如果不学法,不懂法,不提高法律素质,就谈不上守法、用法,甚至可能出现违法行为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明年的工作计划

(1)在上级和法宣办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

第5篇

目前,国内外已经有一些学者对普法教育与传统戏曲的关系进行了理论性的研究,相关论文和书籍有如孙书磊2011年4月27日发表于《中国文化报》的《谈西方文艺思维与当代戏曲实践的误区》,还有苏力的《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还有徐忠明译着《包公的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等有关传统艺术与法律的文章或着作,它们均从多角度多层次对传统戏曲与法律之结合进行了阐述。与本文所关注的论点不同认识的有魏英杰发表于《东方早报》的《戏曲普法,接不上现代法律精神》,该文章针对2008年陕西省石泉县的法官在当地仿古街的古代县衙中,以今案古审的判案方式进行的普法宣传活动进行论述,该文从“送法下乡”的角度承认其为有益的尝试,但同时也提出了在古代的司法情景中能否将当代的法律精神得到有效表达的疑问等等,这些有关传统戏曲与法律的文字资料均从多角度多层次对二者进行了阐述,本文就研习各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普法教育的角度对二者进行系统剖析。

(一)我国普法教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普法教育现状可以借用张明新在《对当代中国普法活动的反思》中的一句话来说明,“当代中国普法活动规模之巨,形式之繁多,内容之广泛,持续时间之长久,在中国法制史上都堪称创举”[2]。就目前而言,人们把普法的目光更多投向了农村,尤其是以《宪法》为中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已经在较大范围内得到传播,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都有效增强,普法行为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已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民众对于普法教育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对普法进行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传播活动。在当前,主要有网络传播、电视栏目传播,演讲、法律知识竞赛传播、宣讲团讲授、展板介绍等等,从多方面多层次进行了普法教育。形式的多样性为普法宣传提供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阵营,多种宣传渠道也为普法教育赢得了更多的受众。针对这些相应的普法方式,我们详细分析看看效果如何?普法教育过程中所投入的大量的人、物和经济并不一定能产生相对应的普法效果,普法教育工作依然存在内容刻板方式落后等现象,更缺少相应的普法效果考核体系的建立等问题。普法教育受众的多元接受措施为我们提供多元接受方式的同时也使得受教育群体具有个体化、单次性、无选择等弊端,这些弊端通过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形式可以有效解决。

(二)传统普法教育的主要措施考察

目前传统普法教育的主要常见的措施有互联网法律索引、电视法制栏目、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展板介绍等措施。利用互联网进行普法教育,它有着超大容量的特点,因为它可以囊括更多的法制内容,有刑事案例、有条文解读、还有各种犯罪心理剖析,可谓是样样俱全面面俱到,想找什么就有什么,并存有大量视频材料和图片信息,还可以随意下载进行再传播,大大方便了想要接受法律知识的民众。我们在看到其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接受网络法制类栏目的人员庞杂,其中不乏青少年人员,面对不经过处理的各类案件,还不具备成熟辨别能力的人群会有刻意模仿之嫌,尤其是模仿一些常见的犯罪过程,这样就对年轻的受众群体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在少年犯罪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犯罪行为是对视频中暴力事件的模仿,利用网络进行法制宣传,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过滤宣传的内容,这将是利用网络进行普法宣传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电视类法制节目的开播,较网络传播有了一定的规范性,在一些节目中还配备有节目主持人对法律知识点的解读,这样对于接受者产生了一定的正面传播作用,随着电视艺术的普及也为普法节目赢得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大量受众群体。与网络传播一样,电视传播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法制节目时间点的安排,具有一定的固定性,使得接受者局限于固定的栏目时间,更多的电视频道与更丰富的电视节目,也分散了相当部分的受众,法制频道在某一时间段虽然可以锁定一部分受众,但他们也是不愿意重复接受相同的节目,起不到不断强化法律知识的效果。法律知识讲座可以再一个规定的时间内使法律知识在参与人群体中得到传播,但说教的意味让接受者更多感受到的是被动接受,这样被动接受使得随着讲座的结束而归为普法任务完成,既没有网络普法的广泛和丰富多样,有没有电视普法的直观性和舒服感,更缺少传统戏曲普法的可重复特点。法律知识竞赛较法制讲座形式灵活了许多,也可在参与人身上留下较为深刻的记忆,因为通过正反双方的争论而达到了宣传的效果,但其同样面临着受众面窄及不可重复传播的困境。我们目前更多接触的法律传播方式为展板宣传,有文字介绍也有图片说明,这样的传播方式需要借助于相对固定的场所,针对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尚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宣传法律的作用,但与动态发展的社会现状来看,此措施也仅仅可以作为一种短期阶段性的措施,时间已久难免有成为一种固定摆设之嫌,可谓熟视无睹,将起不到宣传的效能。以上即为目前传统普法教育的几种主要措施,在这些措施中我们看到了几种措施各有所长也各存在弊端,同时也看到了利用传统戏曲进行普法教育进行普法的实效性。

(三)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分析

以传统的戏剧表演作为普法的传播工具具有可多次重复接受的特点,它的重复性来源于戏曲艺术的程式化表演特点,一句句念白,一曲曲唱段和一招一式的表演,将法律知识元素无痕纳入传统艺术中,接受者或仔细揣摩韵味或痴迷演员的精湛技艺,在主动接受传统艺术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不管是网络或电视普法传播还是普法知识竞答讲授、展板介绍,它们的重复性永远无法与传统戏曲相比,一出出经典传统剧目,如《西厢记》、《赵氏孤儿》、《狸猫换太子》等剧目演出了多少年,代代相传至今,戏迷们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就是这样还是要重复听,重复看,我们的普法宣传内容如果成功植入传统戏剧剧目,将能起到可多场次重复的宣传效果。传统戏曲剧目从剧本构思到创作,到编排最后立于舞台,往往要经过专家学者多方论证,其内容应该是经过严格筛选审查后的结果,编排得当,将适应各个年龄段的受众群,不会出现如网络或电视屏幕中的暴力景象,有的是程式化的唱念做打艺术表演,可以说是年轻受众群安全进行普法接受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是扩大传统艺术受众群的一种手段。传统戏曲艺术的编演,可以塑造更多的理想式人物或时间,如《窦娥冤》中的第六场窦娥的三个誓愿的应验和第七场与窦天章的梦会,因为它的理想式手段运用,为戏曲艺术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创作空间。还可以用一些经典唱段倾诉人物心声,往往这种手段更容易表达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如《明公断》中第一场“坐宫”中陈世美安排韩琪追杀秦香莲的心理活动。利用传统戏曲艺术的虚拟性特点,将会使普法教育形式更丰富更精彩。

二、发挥传统戏曲普法教育功能的具体思路

对于传统戏曲普法的教育功能而言,如何能合理高效地开展具体工作,将是实现传统戏曲特殊功能的关键。

(一)重视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作用

普法宣传的有效实施可以使社会更加稳定,对社会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广大民众都知法懂法,才有可能使“人治”社会真正转化为“法制”社会。以传统戏曲作为普 法教育的一种主要手段,对于相当一部分人而言还比较陌生,他们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疑问,甚至怀疑这种方式的可行性。那么,以什么就可以使人们逐步认识到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重要作用呢?那就是优秀的普法作品,就是经过精心排演的同时也是包含法律内容的优秀普法剧目,只要此剧目在普法行为中得到了广大受众的认可,进入到老百姓心中,那么,它在普法的多种方式中就有了重要的地位,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作用才能真正引起大家的重视。与网络和电视媒体相比,传统戏曲目前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这并不代表其不能发挥独特的积极作用,这项工作有待我们做深层次的挖掘整理和实施,也可以这样理解,编演新的普法剧目或许可以为传统戏曲艺术开辟又一条发展之路,从而达到自身发展和有效进行普法宣传而获得共赢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二)改进普法戏曲曲目的内容与形式

目前的戏曲曲目更多展演的是传统的经典作品,尚无普法类经典剧目出现,普法的剧目还只是局限在一个很小范围、或一个地方性小区域的一些民间班社组织的阶段,这样的现状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化观念,不能将普法剧只停留在小打小闹的短片式制作中,要制作较大型的、艺术性较强的普法连本剧。以传统戏曲为载体进行普法宣传的民间组织,他们为什么搞这样的活动?他们是心血来潮么?仅仅是自娱自乐么?他们之所以有这样行为是因为他们扎根民间,知道老百姓真正乐于接受什么样的艺术,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拴住老百姓的心。回观一些正式演艺团体,他们在传承着优秀的传统艺术,在没有相关要求下一般是不会展演当代普法剧目的,他们或许觉得普法剧和他们还有着一定的距离,其实,普法剧目的展演并不在表演者的身上,而是在普法剧目的领导组织者那里。传统戏曲表演团体也需要精彩的剧目、不管是普法剧目还是其他,这些院团也期望普法剧为前提而进行剧本的编写与排演,进而研究如何将艺术团体的生存和发展与普法行为的相互结合,应该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如果以一定区域成立专门的戏曲普法院团,应该会形成一个相当大的市场。

(三)加大对普法戏曲曲目的经费支持

对于普法戏曲曲目的建设,离不开一定经济的投入,懂得了传统戏曲进行普法行为的重要性,可如果没有相应的资金投入,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原想。开辟区别于传统普法宣传的固有手段,所需资金如果能顺利纳入财政支出项目,就可以解决普法戏曲剧目的建设问题。在我国平阴县东阿镇的实施传统戏曲的普法活动中,就已经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系列措施的实施,得益于领导组织者的大力支持,不管是领导体系和普法队伍的建立还是奖惩考核机制的制定,如活动组织、人员培训、请老师指导,包括服装道具交通费用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均需一定的资金投入。这部分资金如果光依靠民间班社或演绎团体自己掏腰包,恐怕将难以进行,毕竟他们还需要维持其组织的常态化运转,这些组织需要的是另外注入的资金,尤其是普法剧目初步启动期。

(四)建立普法戏曲曲目的推广普及机制

当获得经费支持的普法剧目编排成功后,就涉及到一个如何推广的问题,普法剧目不同于一般的民间传统艺术表演,它需要一个更大范围、场次相对均等的传播机制,因为它不单单是一种艺术的表演,它的身上承载着一种特殊的任务,一种要进行法律宣传的任务。或许这项活动可以与文化系统正在进行的文化惠民活动与普法宣传共同结合起来而促成此事,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措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必须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普法戏曲曲目的推广普及机制,将编、演统一部署,严把质量关,把优秀的、能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知识传播开来。

第6篇

白墙小学开展“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

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体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我校根据教体局的有关文件及要求,在学校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了以毛海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教导处牵头,组织各教师学习有关文件,要求老师们高度重视,组建专班学习,认真行动。教导处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班主任负责协调。教导处确定了宣传周活动宣传要点、重要活动、各班的工作任务及要求等方面内容,具体实际可操作。

二、活动时间:2020年4月20日—26日

三、活动主题“创新创造改变生活,知识产权竞争未来”

四、具体活动:1.利用电子滚动屏,开展师生教育活动为了搞好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我校在大楼前的电子滚动屏上播放宣传主题“创新创造改变生活,知识产权竞争未来”,让师生明确此次活动的重要性,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此项活动。2.给学生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在电子屏宣传教育的同时,4月26日,各班主任带领学生学习有关具体内容,给学生讲解知识产权的概念、意义及保护方法。让广大学生明白,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也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或侵袭。

五、成效明显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即: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的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和运用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的重大意义。多样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吸引了全体师生的热情参与,让更多的学生真切认识到了盗版的危害,有效普及了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师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把我校的素质教育教育推向了新的。

第7篇

关键词:初中政治 网络 课堂教学 普法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建设祖国的历史重任。然而他们却正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加之其所处的生活环境复杂,容易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因此,他们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而他们自己,也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初一、初二的思想品德教材中都涉及了法律知识,但单纯的说教、讲述对于社会阅历尚浅甚至不谙世事的初中生来说显得有点单调、抽象甚至难以理解。因此,让一些形象生动又有教育意义的法制故事走进课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在思想品德课堂中对教师的教学效果以及对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都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运用网络热点新闻,让单调变得形象直观

在政治课堂教学中如果单纯地向学生讲授法律知识,单调而枯燥。随着网络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师可在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而搜索相关网络新闻,以此来渗透法律知识,让学生从直观中获得法律知识的认知,为课堂教学效率的提升奠定基础。

以“犯罪的含义及特征”的教学为例,教学中如果教师单纯地向学生讲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学生不容易理解,而如果教师借助网络,呈现情境: 2013年3月18日发生在拉萨的暴乱事件。这次拉萨发生的烧暴力事件中,暴徒共砸烂、烧毁车辆56辆,烧死或砍死无辜群众13人,有数十名执勤公安民警受伤,其中重伤4人;有61名武警受伤,其中重伤6人。暴徒纵火300余处,焚烧民宅、店铺214间,给国家、社会、人民生命安全、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事后这些暴徒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然后再提出问题“什么是犯罪,犯罪具有什么危害?”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分析后教师再总结出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学生的学习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构建,效率得到提高。

二、采用视频案例,创设法律情境

在政治课堂教学实践中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所涉及的知识点理解起来存在较多困难,尤其是对抽象的概念理解过程中更容易出现混淆。在教学中,教师可借助网络搜索相关法律视频案例,依次来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让学生真正理解相关概念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做到学以致用。

以“法律的基本特征”的教学为例,教学中教师并不是一开始便讲述什么是法律,而是先呈现网络视频“案件”,然后提出问题“作为国家的高级领导干部,违法了受到法律制裁说明了什么?”学生讨论后,教师再总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由此,学生对法律的概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初步理解了法律的基本特征。在视频观看后,学生深刻地明白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让学生从实际生活中去感受法律,提高其思想认知。

三、现场查阅网络资料,明确网络的积极作用

在政治课堂教学中应用网络还有一大优点,即可借助网络进行即时搜索。而初中政治是和生活紧密联系的,教学中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即时搜索相关案例来引导学生进行分析,从而促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如在“身边的不良诱惑”的教学中教师发现一些学生并没有正确认识到身边存在各种诱惑,于是教师即时从网络上收集了几则青少年因上网而发生口角,最后发生群殴而致使同伴死亡的案例,让学生深切感受诱惑就在身边的道理。接着组织学生就“上网利与弊的分析”展开辩论。师生共同得出结论:诱惑是客观存在的,导致不同的结果关键在于是否用正确的态度去对待。又如在“做情绪的主人”的教学中,为更好地让学生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做情绪的主人,教师借助网络即时搜索“中学生因冲动杀人后坐牢”的故事,让学生在案例中感受情绪的重要性,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

总之,随着新课改的推进,在初中政治课堂教学中,教师定要转变教学观念,树立学生发展意识,立足学生实际,教学中合理地应用好网络,借助网络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政治课堂教学效率,为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正确运用网络,不仅可以为课堂增色,也能使学生更喜欢上思想品德课,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参考文献:

[1]姚继军:浅谈信息技术在初中政治教学中的作用[J],现代教育科研论坛》,2012年第5期

第8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干部职工带头学法用法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一系列学法用法活动,旨在加强机关学法制度建设,规范权利运行机制,增强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在群众当中的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的思想理念。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严格执法。突出抓好将学法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三、责任分工

(一)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做到会前学法、常态学法和年度述法,将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牵头单位:政治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创新宣传形式,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编写司法行政机关特色普法读物、编印法制宣传资料。(牵头单位:法制宣传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各种类型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法制宣传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要建立机关法制学习园地,借助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微博普法,转载法制要闻、刊登普法简讯、司法动态等信息,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局司法干警的法律意识(牵头单位:办公室、法制宣传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

加强市政务大厅法律服务专区、公证处等群众接待大厅,将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科)。

(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运用好全省统一的公务员在线学法考法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活动(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各科室、市法律援助中心)。

(五)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执法科室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执法中的法制宣传(责任单位:律师公证科、司法鉴定科)。

四、工作要求

第9篇

关键词 法治思维 矛盾 维持稳定

中图分类号:D927 文献标识码:A

法治思维是影响依法治国的关键。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党政干部和领导,必须加强法治思维建设,从思想上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坚持依法治国。党员干部是依法治国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才能让社会向稳定化发展。

1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存在的缺陷

1.1法治观念比较淡薄

第一,很多人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不高,不能深入理解法律的重要性,法律观念比较浅薄,而且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认知存在欠缺,还不能理解法治的实质和要素,不能把握法治重点内容,进行决策时,经常凭借主观想象力解决问题,导致法治内容存在严重漏洞。第二,少数领导不能对法律产生敬畏感,在实际工作中,“功利化”现象比较严重。更有甚者为了获得私人利益,不惜放弃法治理念,按照自己的主观臆想处理事件,不守法现象比较严重。

1.2使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虽然各个地方和政府都已经制定了法律基础,但是由于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导致地方领导很难借助法律武器,处理社会上的一些纠纷和矛盾。有的领导虽然可以正确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应用中,经常照搬条例,不能灵活变通。除此之外,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出现了诸如房屋拆迁现象,很多政府机关却为了获得自己的一己私利,不按照市场理赔标准给群众进行赔偿,最终出现群众纠纷事件。

1.3违背法治,偏离维稳本意

从当前政府机关工作的现状来看,少数政府机关进行维稳时,都只是从片面的角度思考问题,很多维稳工作进行时,都是采取强制性手段实施,最终导致问题越来越复杂,极个别政府处理维稳问题时,还借助个人权利进行威胁和逼供,导致维稳问题开始偏离维稳本意。在这些因素的共同制约下,政府进行维稳工作不仅不会带动经济的增长,还会造成维稳工作紊乱。

1.4政府法律制度建设不完整

法律制度是实施法治的保证,但是从目前政府机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来看,由于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的偏差,还不能正确履行法律的决策。虽然个别政府机关建立了法律制度,但是从执行情况来看,依然存在比较严重的漏洞,影响了法律制度的顺利执行,给法律制度造成了很多问题。一方面,虽然法律顾问具有扎实的法学知识,但是不能实际了解政府状况,还不能根据政府部门工作状况,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意见;另一方面,一些法律顾问为了附和领导,经常不按照事实办事,导致很多建议都缺乏一定的佐证和价值。对社会矛盾化解和法治社会的建设造成了严重影响。

2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和方式的方法

2.1学习法律知识

扎实的法律知识是形成法治思维的关键。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带领员工学法、用法、懂法。第一,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领导干部可以形成严谨的法治思维,提升自己的用法能力。在法律知识的帮助下,领导可以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具有重大作用。第二,领导干部可以在法律知识的帮助下,帮助自己学习一些法治知识,在具体事务和法律事件的处理中,化解社会出现的矛盾,建立法治化国家。

2.2建立科学化选拔制度

法治建设是各级领导工作的重点内容。建立一定的选拔制度,不仅可以选拔出素养高、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还可以给法治建设注入新鲜的活力,带动法治建设发展。建设法治选拔制度的时候,可以将能否履行职责,能否依法决策作为重要标准,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社会中存在的矛盾,提升领导干部的能力,让社会向稳定的方向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2.3加强法律顾问制度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必须建立并普及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制度建设,保证法律顾问可以在重大决策中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确定政府法律顾问,适当制定社会律师。分析矛盾产生的因素,区别出行政人员和社会律师的区别,不能让公民产生消极情绪,维护社会的平衡和稳定,解决社会矛盾。在省、县、和镇建立一定的法律顾问体系,全面覆盖法律顾问。

2.4深入实施法律宣传教育

宣传一些法治教育,让法治教育制度深入人心,让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第一,领导要给员工起一定的示范作用,带动职工养成良好的守法氛围。第二,传承法治文明。人们正确的法治认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所以必须营造出法治氛围,例如,可以从小学开始给学生灌输法治理念,促进学生形成法治文化。与此同时,媒体的力量也不可忽视,很多事件在媒体的炒作下,都会成为时髦风尚。所以,媒体传播信息的时候,必须秉承公正原则,形成一定的社会责任,促进法治理念的形成。第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知识培训。利用法治教育,让领导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社会责任,成为法治知识的捍卫者和践行者。

3结语

本文主要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进行分析,经过分析发现党政干部利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时候,主要存在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使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违背法治,偏离维稳本意,政府法律制度建设不完整等问题,针对性的提出,学习法律知识,建立科学化选拔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制度管理,深入实施法律宣传教育等措施,希望可以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

参考文献

[1] 唐忠民,杨彬权.论依法行政的传统法文化阻滞力[J].河北法学,2014(01).

[2] 陈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解析[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3(06).

第10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 ,其中有效率为 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第11篇

[关键词] 护理;法学课程;高等护理教育

进入新世纪的高等护理教育,要求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高级护理人才。尤其在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各类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护理人员理所应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护理人员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如此,由于现行我国各层次的护理教育对卫生法律特别是护理相关的法律没有足够的重视,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临床护士法律知识比较贫乏,法律意识相对淡漠,处理护患纠纷的经验与能力不足等问题,这种现状显然跟不上时展和对高级护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高等护理教育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学课程显得尤为重要。

1 开设相关法学课程的意义

1.1 顺应时展的需要 美国多数护理学院的课程设置不仅包括传统的学科课程,还包括伦理学,传授患者的权利等,护生的专业行为技能目标包括维护患者的权利等。第三军医大学也对原来的医学本科教育模式进行了较系统的改革,构建了一个新的医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课程新体系。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包括医学伦理学、医疗法规。随着人民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经济意识亦不断提高,为顺应时代的发展,与国外护理教育接轨,建议增设护理专业相关法学课程,以增强护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

1.2 满足专业实践的需要 相关法学课程的设置,有利于护士自觉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依法从事护理服务,正确履行职责,保证了护理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防止了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护理工作的安全及护理质量的提高。

1.3 明确护士的基本权益 通过护理立法,护理人员的地位、作用和职责范围有了法律依据,神圣的法律效应赋予一个合格的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权利,履行法定的护理职责,可最大限度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的支持、人民的尊重,任何人都不可随意侵犯和剥夺。通过学习《护理法》,学生可增强对护理职业的崇高使命感和安全感,使他们能发挥自己的最佳才能,尽心尽职的为公众服务。

1.4 提高护生处理护理纠纷的能力 通过学习,学生可明确护生的法律身份及法定职责范围,有利于在实习中严格按照护理规程工作,遵法守法,并学会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护理纠纷,在维护患者权利的同时,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2 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知识缺乏 护理专业学生法律知识缺乏,是长期以来护理教育中对法律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结果,主要与课程设置单一、学时少有很大的关系,而当今护士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缺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虽然很多学生在初中、高中或基础教学中已获得了部分的基础法律知识,但由于缺乏相关护理的法律知识,容易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碰到问题时仍束手无策。据报道,护生在实习中后期出现差错占实差错的93%[1],说明学生在实习中后期,觉得自己有能力而擅自执行医嘱或操作,又不知道自己的法律身份,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则容易导致差错的发生。

2.2 专业教师缺乏 虽然研究发现,本科、大专学历者的法律知识掌握较好,但是与中专生一样,理论知识与实际相脱离始终是护理法律领域突出的问题。由于在医学卫生院校上法律课的教师多半是法学院的专业教师,缺乏熟知护理法律的专业教师,不能把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授给学生,学生往往只能学到些纯粹的基础法律理论知识,如消毒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临床使用管理通知、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等,连教师也不知或对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3 教学形式单一 李金义[2]认为,法学课程的教学还存在教学方式单调的问题,难以发挥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参与精神,同时缺乏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教学效果不甚理想。正因为受教材与学时的限制,造成法学知识的教学形式基本局限于课堂内,而法学是社会实践性及现实性很强的专业学科,仅限于课堂内,很难将理论联系实际,不能达到对知识的灵活掌握。

3 构想与对策

3.1 关于专业师资的培养 对学生进行法学知识的灌输与普及,主要依靠教师进行。要达到法律课教学的良好效果,教师必须具备强大的感召力、儒雅的风度、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社会经验,以及掌握一定的高新技术手段[3]。因此,可选派护理教师参加为期3个月以上的法学专业知识培训;鼓励教师通过自学或自考等途径获取相关法学知识;同时,加强教师的临床护理实践能力,提高其对临床不断新出现的护患关系和常见法律问题的敏感性,从而培养既懂临床护理常见问题,又熟知相关法律知识的具有综合能力的专业教师。

3.2 完善法律课程设置 针对不同层次的护理法律教育,适当的增加相应的课程和课时数。需要学校讲授和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主要有:基本法律知识,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护理相关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责任保险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其他国家法律知识介绍,如美国护士职业保险、注册护士管理法等[4]。

3.3 改进教学方法 除课堂有限的教学外,可激发学生对医疗护理行业法学问题的关注,鼓励学生借助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涉猎与专业相关的法学知识。宇文[5]建议,法律课的教学方法应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可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论辩式教学法、指导自学法。通过讨论、辩论、社会调查等形式,使知识活学活用。总之,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高等护理专业中的相关法学课程的设置,将有力地促进广大护士、护校学生增长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质量,适应现代社会的护理事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及护士自身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刘义兰,王桂兰,任小英,等.法律法规教育对减少护生实习差错的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3):171?173.

[2] 李金义.对医学院法律课教学改革的建议[J].医学教育,1994(10):39?41.

[3] 梁军.浅议法律课教学手段与方法的改进[J]. 广西社会科学,2001,4:169?170.

第12篇

一是全区广大干部的学法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区广大干部越来越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都能主动参加各项学法活动,积极购买学法教材。各级领导干部初步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区绝大部分街道、镇的主要领导在进行重大决策前都能到有关司法部门进行法律咨询,法律的作用与功能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中得到了运用与发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就是一个例证。该工程,是今年全市重点工程之一,总投资9.3亿元,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农民对国家的法律和有关政策的不了解,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阻力,面对这种情况,镇政府并没有采取简单的行政手段,而是协同有关部门召集司法、土地、城建等部门的同志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组、农户,向广大农民反复宣传国家法律、政策,耐心解释农民的疑问,与此同时,镇主要领导作出决定,征地拆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即保证了工作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又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其成功经验值得推广。

二是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全区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树立。越来越多的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在遇有矛盾、纠纷时,都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区法律援助中心“148”专线电话自开通以来,共解答群众来电来访5000多人次。

三是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普及,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依法治村的水平。绝大多数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呈现出高层次发展的趋势;通过宣传普及《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及时有效的解决了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通过普及宣传“严打”整治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严打”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人民群众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弘扬,保证了“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工作,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五”普法期间,全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以年均22.1%和25.6%的速度递增。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普法主管机关和全区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真抓实干的结果。但是,由于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全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仅仅靠三个五年的普法宣传工作是远远不够的。从目前全区的情况来看,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不能适应中国入世后国内经济形势飞速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这是我区“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总目标。法律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以广大公民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为基础。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普法工作有许多新的情况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培养和提高公民现代法制意识显得尤为迫切。加入WTO后,对我国的经济领域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这种影响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还将涉及与市场经济配套的社会领域。在产权、物价、财税、金融、外贸、计划、投资、流通等领域,将逐步按照国际惯例和WTO规则建立起统一的市场规则,与之相适应,在户籍管理、就业、教育、收入分配、社会保险、住房等方面的配套体制改革,也将取得更大进展。全国不仅经济更加开放,社会也将更加开放。在这新的社会变革转型期,迫切需要加大有关世贸规则和相公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培养和提高全区广大公民公平、公正、契约、竞争、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

第二,城市建设加快,流动人口增多,普法工作组织难度加大。近年来,随着我市河西新区建设速度的加快,将有一大批大型建筑项目相继开工,区划调整在即,这对我区普法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完善,必将带来一些新的情况。乡镇企业的改制与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不断增多,外来人口将会不断增加,由于这些企业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将会有相当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员成为普法的“盲区”。

此外,普法对象岗位变化频繁,职业流动加快,普法对象难以把握。在计划经济时期,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是单位“从一而终”。普法对象相对稳定。现在,一个人今天工作,生活在这个单位,明天极有可能工作生活到另外一个地点,是“社会人”、“市场人”。频繁的流动,社会身份频繁变化,使普法工作难以掌握受教育对象。

第三,个别街道、村由于种种原因,普法经费不能足额到位。普法经费不足、经费投入与普法实际需要存在差距,一直困扰和影响着全区普法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也是一个一直未获彻底解决的问题。

第四,信息传播技术飞速发展,对传统的“看书学习”、“坐堂听课”的普法教育模式造成极大的冲击。现代社会是大众传媒的时代,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方式,单调、缺乏号召力、感染力的普法模式,人们已不感兴趣,而更加乐意从千变万化的案例中掌握法律知识,人们迫切需要从直观、时尚、多样化的普法宣传中,获得较高质量的教育和启迪。

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教育内容、方式方法、领导体制、阵地载体等诸多方面,其综合作用决定着普法工作的效果。从调研情况来看,我们认为,提高全区普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普法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

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社会进步,科技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经济面临全球化趋势,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更为迫切。只有全体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治区才会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的要求,全区将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这就迫切要求,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要大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依法治区的迫切要求。因此,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认识普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普法工作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摆上位置,真正列入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经济建设同布置、同管理、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普法工作存在着软指标的问题,有认识方面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缺少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障。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长期之策。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核心是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制度,包括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其二,要建立健全公务员特别是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其三,为保障基层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可试行建立普法工作联系点制度,安排有关领导各负责一个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点促面。其四,建立和完善过硬的监督制约制度。监督、制约制度的核心是要真监督、真制约。只有这样,普法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以人为本”,把普法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提升人民群众观念的解放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上。

普法工作不能忽视人自身的本质需要,无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根本得不到受教育者的理解和响应,也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以人为本”就是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既要让广大群众了解承担法律义务的必要性,又要使人民群众懂得维护权利的重要性。要把灌输转变为引导,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过去我们虽然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广大群众也乐于接受,但随着信息传播形式的多样化,纯粹的灌输式教育已经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作为普法宣传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法,帮助他们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世界中,发现和辨别是非,获取法律素养,提高法律责任。

四、齐抓共管、通力合作

普法工作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在区委的领导下,协同

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工)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工)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工作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分层组织实施,划分责任区、包干区,杜绝普法工作“盲点”的产生。

五、强化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