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7 08:57: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物业的安全培训,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住宅小区 在建工程 投入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
《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2)》指出,截止2011年底,中国有建制市657个,其中地级以上284个,县级建制市369个。在28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162个城市属于中小城市,占比56%,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1.3%[1],这标志着中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到非常重要的转型期。近年来,随着中小城市快速发展,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住宅小区规模日渐扩大。伴随住宅小区的施工建设以及投入使用,住宅小区在消防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1、中小城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
与大城市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相比,由于其经济发展较快,开展较早,技术力量较强,经过多年的摸索,开展得比较好。尤其是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现已基本上步入正轨。而中小城市,这项工作由于起步较晚,各方面的技术力量都较弱,加之社会发展较大城市缓慢,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就相对较多。
1.1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前存在问题
1.1.1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未能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未能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甚至没有任何施工手续。
1.1.2在建工程火灾隐患多。比较突出三个问题是:一是临时建筑物多,耐火等级低。二是火源管理不规范,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三是施工现场混乱,消防通道堵塞。
1.1.3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员工没有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1.1.4对施工人员管理较为混乱。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并存在工种交叉作业情况。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在建工程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2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后存在问题
1.2.1物业管理滞后。(1)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不能及时与物业公司进行有效交接,有的住宅小区甚至无物业公司接手管理,部分住宅建筑在投入使用很长一段时间内消防设施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状态。(2)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消防设施不清楚、不会用、不管理现象较为普遍。通过调查,超过半数的居民小区存在汽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道现象严重。有些物业因居民装修、小区改建等擅自将消防设施关闭,有些小区部分室内消火栓配置的水带、水枪、栓口等被盗,物业公司不能及时进行添置。
1.2.2物业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不落实[2]。一些物业没有制定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培训演练等制度。由于当前物业对其在消防安全的工作范围和法律责任界定不明,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产生大量矛盾纠纷,甚至有的物业即使有相关的制度也不去落实,或日常工作流于形式。
1.2.3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得不到保障。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3]:一是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有些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督提留,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这样就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物业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的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因而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
1.2.4物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不强。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大多属临时雇佣性质,很多没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就匆匆上岗,消防安全技能差,有些连最基本的灭火器如何使用、如何报火警等内容都不知道,遇到火灾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临阵脱逃。
1.2.5家庭火患增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修越来越高档,可燃性装饰材料大量使用,老百姓居住条件的改善,使用电热器、冰箱、彩电、空调、微波炉、冰柜、热水器等发热电器越来越多,造成家庭火灾载合越来越大,这些物品如使用不当,极易引火火灾事故。据统计每年由于电器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25%。
1.2.6 住宅小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目前居住建筑的管理主要由物业企业负责,但是调查情况表明,物业企业基本上不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防组织不健全、没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专项经费,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比如房产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公安、消防部门等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缺少系统有效的管理。
2、改进中小城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2.1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消除先天隐患。一是严把审批关。消防部门严格落实未经消防审核的建筑工程,严禁施工,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强联合监管规划、建设、房产、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尤其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违章违法工程,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严厉打击违章、违法工程。
2.2明确施工责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要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畅通,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或占用消防车道。二是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要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2.3完善责任体系,引导物业管理健康发展。一是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当地制订《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相关消防建设内容,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建议各级综合治理办公室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难题[4]。三是房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对物管部门的审批、管理等职责,在对物业企业的审批或年检等过程中,将物管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资质评定,形成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四是消防机构要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指导,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消防监督管理。
2.4落实物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切实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要与房产开发商做好消防安全责任对接。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小区日常管理之中,制定符合居民小区自身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档案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认真落实日常的防火巡查制度,及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居民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消防培训,做到人人持证上岗,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一律不准上岗执勤,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成为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的主力军。
2.5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5]。居民住宅分布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尤为重要,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居民住宅火灾案例和自防自救常识。
参考文献
[1]牛凤瑞,白津夫,杨中川.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257
[2]葛俭辉.浅谈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z].中国消防信息网2012.8.30:1-4
[3]周智破.解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难题的思考 [z].中国消防信息网2012.6.25:1-2
一、总的工作目标:
1、稳抓环卫,提高道路保洁质量,确保开发区环境卫生在全市领先。
2、发展绿化,确保完成开发区下达的绿化养护及绿化保洁任务。
3、积极拓展其他工程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4、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意识,尤其是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及道路保洁工人人身安全。
5、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
6、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7、力争完成全年营业收入520万元,创利税20万元。
8、积极拓展物业管理新业务,拟承接高铁国际商务区一体化物业管理。
二、具体措施:
1、加强政治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全体干部员工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意识。将开发区的新形势、新发展、新变化传达给个职工,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
2、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物业管理人员,分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秩序维护员(保安)、保洁员等不同部门、不同工种要定期进行物业管理知识、专业技能训练,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继续在各部门推行承包责任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部的所有事务,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经理负责。
1)公司拟正式成立监管科,隶属于公司办公室,向办公室及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监管科于2011年初成立试运行以来,对公司的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监管力度仍然不够大,离公司领导对监管科的期许,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公司拟于下半年正式成立监管科,加强对各部门的检查考核,量化考核指标,每天考核两次,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怕得罪人,如实填写日考核表,月底总结考核情况报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2)对环境卫队酝酿进行重大改革。推行承包责任制,环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签定承包责任合同,全面负责环卫工作。同时计划分路段进行承包,由监管科对各路段进行考核定奖惩;垃圾中转站(车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签订承包责任合同,职责范围包括垃圾中转站、车队、安全保卫、渣土办;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明确驾驶员的责、权、利,进一步明确发生安全事故后公司和驾驶员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对原垃圾站进行改造,新上压缩机组一台;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力度,拟增加封闭式保洁车、吸粪车及洒水车各一辆;拟接管经七路垃圾中转站。
2)办公室加强内部管理,对公司各部门劳动纪律及业绩的监督考核;负责仓库、汽车等事项的综合管理;组织经理办公会及班组长会议,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并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安排监管科每天考核各部门工作;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仓库管理、用油管理,材料进出必须有领导签字;油票由办公室统一开具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油,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随同;汽车维修及购买配件由专人负责,办公室统一安排。 1
3)绿化队实行承包责任制,分管经理签订承包责任合同,负责绿化队内部所有事务。在确保完成开发区下达的绿化带养护及保洁任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绿化工程业务。
4)继续加大物业管理力度。做好安全培训及管理,定期对安保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消防培训,定期举行技能竞赛和消防演习;继续加强科技创业园服务区的管理,对服务区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宿舍楼住户财产及人身安全,确保园区环境美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园区车棚建设;继续做好怡园市民广场窗口单位物业管理,拟申报广场绿化工程为徐州市精品园林工程;承接清洁技术产业园绿化
4、开源节流,节约各项经费开支,加强财务审计力度,尤其是工程审计,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5、加大物业管理房租、水电费收费力度,确保费用及时回收。
6、改革公司工资分配体制。进一步提高临聘人员工资待遇以及改革驾驶员工资制度,宗旨是使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不劳者不得,尽可能使工资分配趋于合理化。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包括保安职责教育、消防知识培训、车辆行驶安全教育等,特别是行车安全管理,通过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思想教育,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2011年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1、预防为主、重点布控
在公司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制定各项安全方案等消防预案,贯彻落实防火、防盗等措施,在今夏小区内的消防的枪头被盗一案中,安全管理部安排干部员工勤于巡查、严密防控,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顺利出色的完成了犯罪份子的抓捕工作并移交司法机关,挽回了损失和得到了广大业主的认可,并至此次事件安全管理部实行群防、群检、群治等预防措施,以确保小区防范工作万无一失。
2、完善设施、有备无患
通过公司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今年大幅度的完善了小区内安全监控建设,公司投资了数十万元,从而为安全管理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证及得到了广大业主的好评。
3、严格管理、提升品质,改变观念、创新管理,
1、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参照行业规范对保安员进行了每周一次的专题培训,重点讲解管理素质、服务意识、礼貌待客、专业技能、消防知识、突发事件分析等,通过讲解、点评、交流使保安员在思想认识和日常工作中皆有不同程度的感悟与提升。
2、安全管理部按照各月计划对保安员进行岗位培训,对保安一线岗位做好培训工作。做到实际工作培训,分阶段、分内容进行考评,通过培训保安员整体素质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业主满意度也提高了,通过培训提高了保安员整体思想素质,服务态度和业务技能。
3、在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方针指引下,结合项目管理服务特点,按照公司的要求,针对保安部的实际情况,引导保安员与时俱进、提升素质、转变观念。,教育护管人员要有紧迫感、应具有上进心、培养精气神、物业的管理服务不是高科技,没有什么深奥的学问。关键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是对公司的忠诚度和敬业精神、是对管理与服务内涵的真谛的理解及运用。通过树立优秀标兵,激发大家积极进取,在完成公司的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的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并感受人生乐趣。通过思想教育工作,提升了保安员思想道德品质,涌现出多个拾金不昧的好护管,受到了业主的书面赞扬。
通过工作实践的摸索,还创作出“物业保安员应知应会”的规范准则。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业主。
关键词:消防安全;物业管理;小区;
中图分类号:TU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2
准东矿区各个小区是随着油区的开发逐渐形成的,没有一个整体完善的设计规划,特别是构建初期,主要考虑居住条件,甚至是防震都没考虑。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目前小区大多都能够实现集中供水、供电、供暖,社会化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再加上近几年注重环境建设,小区逐渐变得环境优雅,空气清新,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我们小区在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消防安全,没有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小区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小区内存在不少消防隐患,一些小区发生了诸如居民家庭火灾、液化石油气爆炸的事故,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损害。
一、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小区建设缺乏整体消防规划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不完善,一个小区,一般由几十幢甚至上百幢住宅楼组成,占地面积很大。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应合理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设置必须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但实际上,我们小区从立项设计上缺少消防规划;有些小区即使编制了消防规划,往往小区内建筑由几家不同施工队伍同时施工,或分阶段组织施工,这样就造成了设计前后不一致,设计、施工上不衔接;部分开发商过多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或减少消防设施方面的投入,以致出现了小区建成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不配套的现象,如小区主通道路两侧没有安装室外消火栓;没有专用的消防水管道;没有明确的消防通道;楼房前后通道又十分狭窄,消防车无法实现回转;人为设置隔离墩或铁栅栏,暖气管道、生活供水管线埋深不足,地面无法承受消防车重量,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小区内没设明显的消防标识;无公用消防箱。
(二)现有物业管理中没有很好地引入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作为近年来新兴服务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肯定,但从目前管理内容和层次来看,许多方面还不能适应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单位往往只过多的重视防盗,在消防安全管理上不够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小区协管大多属临时雇佣性质,不少没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就匆匆上岗,消防安全技能不足,有些连最基本的灭火器如何使用、如何报火警等内容都不清楚,遇到火灾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临阵脱逃;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严重不足,小区内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应配备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水带、水桶等器材,在我们小区内根本看不到;个别地方看到有一两个消火栓,也被风雨侵蚀、年久失修,锈蚀严重,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还待亟需加强。
(三)居民家中存在不少火灾隐患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居民对居家装饰要求也相应提高。家庭装修中为了追求装修效果,而过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隐蔽电气线路未穿套管,线路选型不当,家庭用火用电不慎、小孩玩火等都极易诱发火灾的发生。为了防盗,大多数住宅楼一二层安装了防盗网、防盗栏等防护措施,上层住户为防止小偷从下层护栏进入自家不得已也须安装防盗护栏,整幢建筑变成了一个十足的“牢笼”,不利于灭火救助和人员安全疏散。而目前大多数居民家中未配备灭火器,不少居民未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基本的灭火和疏散逃生知识不具备,现在家庭一旦发生火灾,往往火势很快蔓延,易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安居才能乐业”。各级管理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把小区建设好,管理好,给居民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
(四)一些居民为了小家方便
经常将装修垃圾、生活垃圾随扔随放堵塞楼道;公共楼道、地下室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给居民楼安装了一个炸弹,时刻威胁着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些杂物、危险品的清除浪费了物管人员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可清理后能保持多久呢?一年?半年?一个月?不,都不是,清洁人员一走,随后就可以看到又恢复了原样。一些居民真要好好思考了。
二、加强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小区整体消防规划
各房地产开发单位应把消防设施器材配齐配足、设计单位进行小区规划时,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从整体上对小区进行合理消防规划设计,严格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或编制专门消防设计专篇,并报送规划、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查,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密切配合,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把小区消防规划真正落到实处。各级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设计、施工和开发商,要采取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许可证、降低资质、罚款等办法,同时要严格设计、施工队伍的管理,对无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揽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从源头上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安装到位。
(二)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小区日常管理之中
真正抓好落到实处,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小区自身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同时要对小区协管进行上岗前消防技能培训,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一律不准上岗执勤,并定期进行强化训练,使小区协管队成为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的主力军。各级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和加强小区物业建设步伐,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之中,依托社区服务,将物业小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消防安全服务范畴,共享社区消防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小区消防管理的社会化进程。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针对小区内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及119消防宣传日,通过设立宣传站或宣传栏、发放消防法律常识及家庭防火等宣传材料、播放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片、邀请消防队员传授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技能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小区内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规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自觉做好家庭防火灭火,教育子女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共同把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四)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各物业管理站要切实加强物业小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小区建设时要提前介入,严格小区消防规划审核关,施工过程中要重点把好给水管道、室内外消火栓选用和安装关,验收时要严格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把好验收关,确保小区消防规划和各项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对破坏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物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就要在消防安全上加强管理,逐渐形成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王志儒住宅小区物业管理1998.8
[2]李建华消防安全知识2008.05
[3]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与业主手册2005.1
随着城市化高度发展,社区管理结构逐渐向小区为单位进行转型,小区规模日益壮大,安全管理需求和责任也由此发生迁移。而从当前小区管理模式来看,以业主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办法,较大程度上由物业负责业主的基本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防作为社区管理中重要工作,需要物业承担更多的责任。故此,本文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职责进行研究,并由此提出相对适合当前小区结构的管理办法。
关键词:
小区;物业;消防
小区作为居民区,环境内人口数量较多,并且存在着文化素质的差异,难以采取有效的宣传教育而合理的遏制威胁消防安全的事件发生。同时,随着城市化的高度发展,小区数量不断增多,并且分布方式愈加复杂。限于消防部门的人力数量,其仅能够在消防安全层面予以监督,而无法做出实时监督管理,由此也导致小区消防问题的复杂性。不过,现代化物业管理体系的实现,以往仅作为服务机构的物理公司,逐步具有了监督管理责任,这也为消防管理带来契机。物业是与小区业主联系最为紧密的机构之一,其受到业主的共同委托而建立,履行社区服务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基本责任。物业管理部门对于消防的管理工作,随着物业工作范围的增大,其正逐渐产生以业主需求为导向的服务体系。故此,本文结合当前契机,以及社会发展对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客观诉求,而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职责和工作模式进行研究。
1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职责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职责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从服务功能方面对消防安全负责。物业管理部门自身属于服务机构,其不仅包括物业管理大厅和办公场所,小区的绿化地带、通道、停车场、楼宇楼道、走廊等,均属于小区物业的服务场所范畴,故此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而进行安全监督工作;第二,从安全防范方面负责。小区物业需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组织本单位员工和居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第三,物业的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管理责任。
2小区物业部门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数量开始增多,以往社区管理模式,正在由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替代。故此,物业管理部门在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层面上,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而从消防安全层面来看,小区物业部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完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在以往较长时间内,城市中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没有明确。而随着小区物业部门专业化的提升,该问题开始得到逐步的解决,继而构成“以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物业,以物业服务业主”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第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得到保障。原因在于,一旦火灾发生,必然会导致财产出现不可弥补的损失,甚至会威胁到生命。所以,业主需要具有专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物业服务,针对小区消防需求而进行有效的管理。
3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小区物业在消防管理层面上,却仍旧问题重重,难以高效率满足小区消防管理需求。以下具体来看:①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虽然明确小区物业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但现在大多数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根据小区自身的特点制定,没有体现出物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工作监管机制。物业部门人员消防安全综合素质需要提升,有发现隐患、正确消除隐患的能力;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重视度不够。小区物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忽视,是导致小区发生火灾的重要原因,具体表现在:第一,缺乏有效的宣传和监督。如未在应当防火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并对重点安全防范区域缺乏监督;第二,管理意识存在不足。比如存在消防通道堆积垃圾、杂物、地下车库阻塞等严重的问题;第三,消防设施管理不足。缺乏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火灾初期扑救时紧急处置的方法。
4建立健全的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措施建议
4.1加强小区整体规划,细化各类措施
确保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效,关键在于对区域合理的规划,并有效明确责任主体。由于小区属于生活区域,所以使用功能与其他场所有着显著差异。对此,根据小区的特性,做出适合、详细的管理规范。另一方面,就当前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而言,大部分小区制定长期的消防安全维护规划,明确人员、资金、责任等方面,如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对小区内各类线路进行定期检查整改、发现初期隐患应对措施等。
4.2加大消防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的实现,不能够仅依靠物业和消防部门,还需要业主的参与。小区物业应当加大对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消防技能,从而有效提高小区内防火成效。另外,还需要进行消防设备应用教育,从居民区火灾的发生情况来看,一些居民虽然可以及时制止火灾,但是却不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4.3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和标准
目前物业管理责任中所设置的消防安全管理部分,主要依托于地方法规实现。在相关法律中,仍旧未明确说明物业在小区消防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所以,应当加快相关领域的立法实现。同时,不仅要监督物业的消防管理,在物业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上,也应当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明确要求其费用中应当包括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从而对社区安全作出最大化保障。
5结束语
消防管理成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任何一次火灾都会对社会和群众造成巨额的生命财产损失。故此,有效提升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成效势在必行。而本文提出以小区物业作为区域消防管理主体,能够实现更加细分区域消防监督工作,随着小区物业的消防管理意识提升,相信无疑能够更为有效的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陈亚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若干基本问题之研究[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
[2]张康之.社会治理的历史叙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李爱民.浅论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责任承担[J].经营管理者,2010(3).
[4]王亮.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其成员管理[C].当代法学论坛,2010(1).
[5]社建轩,毛庆.南京市酝酿让业主电子投票管小区[N].南京日报,2013-5-15(A02).
一、组织领导
为更好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任务,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活动总体联络、协调、推进和督办。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一是在公司职场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横幅、海报,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等宣传标语,利用网络传媒,向员工、客户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利用分公司内网、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安全生产月宣传,广泛在朋友圈和客户群中进行转发,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利用晨会对员工进行集中宣导,并组织员工集中观看安全生产宣传片。
(二)开展职场安全大检查活动
活动期间,分公司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排查。活动主要针对单位办公职场和营业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结合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安全事故,各机构、部门特别针对电器设备、电路电线、消防通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了严格检查,在检查中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要求,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做好“四防一保”(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以及正常工作秩序)。检查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过期灭火器、违规使用电水壶、电动车电瓶充电器等现象,分公司已要求机构进行整改,包括在部分职场外安装专用插排,供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
部分机构邀请专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安全培训,提高了全员的消防安全支持。部分机构联合职场所在大楼物业公司进行了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指派专人在各楼层引导员工从安全楼梯通道快速疏散。演练现场还演示了消防栓水管喷淋、灭火器灭火等,大大增强了全员的安全应急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演习效果。
(四)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公司积极员工参与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之危化品及全民安全应急知识竞赛。截至6月28日,参与竞赛人员超过300人。
(五)开展安全责任险宣传推广活动
公司安排专人赴南通等中心支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对产品优势、推动方案进行详细宣传,要求各机构深入企业进行宣传,扩大产品覆盖面,提高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为企业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
(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我分公司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重点围绕“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怎么办”“哪些是安全食品”,以及从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审查标准、风险防范、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和理赔流程等几个方面进行宣传。
三、 活动总结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全体员工进一步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截止到6月28日,共开展消防专题讲座3次、警示教育活动4场,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3场,受教育229人次;开展应急预案演练4场,参与演练180余人;参加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300人次;开展现场咨询互动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40余份;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20条次。此外,还通过LED屏、海报、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重庆市消防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消防工作,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航运、森林的消防工作由其专业公安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活动日。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三)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制定消防宣传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配备消防装备;
(六)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二、三、四、五、七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和指导消防安全培训;
(三)组织编制消防规划,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规划;
(四)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六)督促、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
(七)扑救火灾,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事故损失;
(八)依法承担灾害事故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委托实施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教育、人力社保、规划、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商委、新闻出版、国土房管、交通、市政、工商、质监、卫生、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类学校和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隐患整改的能力;
(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能力;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满足扑救场地灭火救援的需要;
(七)依法组建、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八)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前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防火安全重点部位,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
(四)不乱堆、乱放易燃、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
(五)学习、掌握相应的防火、报警、灭火和逃生、救生方法,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六)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火灾预防教育。
第十五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民用机场、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三)储备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大型储油、储气基地;
(四)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管理单位;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单位。
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可以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组建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确需撤销的,应当经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第十七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开展业务训练,建立执勤制度,并在责任区内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扑救。
专职消防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组织,可以建立志愿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器材,组织消防演练,承担火灾自救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九条 城镇应当制定消防规划。消防规划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内容。
消防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十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批准的消防规划中确定的消防队(站)和设施用地,应当予以控制预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占用。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一条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对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消防设计文件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二十二条 依法应当由专家评审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十三条 经依法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已备案的消防设计发生变更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依法经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对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验收时应当提交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相关系统的检测报告。
第二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对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用火、用电防范措施,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所有业主共同负责,并确定责任人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行统一管理。
建筑物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其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调、指导业主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 建筑物的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维护和管理共用消防设施、保障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开展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九条 建筑物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或者场所。
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人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第三十条 设有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对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的经费,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的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定列支;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消防验收以及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地方标准;没有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装修材料应当报送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第三十二条 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配件或者灭火剂。
建设工程的消防产品在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产品质量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无法判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对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自检查发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抄告质监、工商部门。质监、工商部门应当及时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并在处理后五个工作日内抄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镇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设置应当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三十四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标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船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及有关要求行驶,并配置危险货物标志和相应的灭火设施。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载客进入加油站加油和燃气充装站充气。
第三十五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应当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和科学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重要隧道、桥梁应当设置和完善必要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设施、设备。
第三十七条 城镇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和平时期严禁用于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三十八条 单位或者场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须实行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政府鼓励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第三十九条 大型储油、储气罐等易燃易爆装置和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从事明火作业,必须事先报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明火作业手续,制定安全操作流程,专人现场监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条 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占据消防通道和妨碍消防车通行。
第四十一条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逃生救助工具和设施,保持其完好、有效,并设置明显标识和使用说明。
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业人员应当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组织、引导乘客疏散。
各类停车场应当根据停车规模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十二条 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距离内、垃圾道和其他容易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的场所焚烧物品。
第四十三条 消防车(艇)和消防设施设备,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消火栓和取用消防用水,不得在消防水池内放养家禽和向池内倾倒垃圾杂物。
距市政消火栓五米半径内不准设置固定设施。因施工可能影响消火栓使用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设立醒目标志。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四十四条 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城乡消防规划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
无市政消火栓或者消防供水不足且无消防车通道的街道和大面积棚户区,建设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消防需要,修建或者完善消防供水设施。
第四十五条 因道路施工或者因停水、停电、切断通信线路可能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有关单位应当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四十六条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一)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的保安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由用人单位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二)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三)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工作的人员应当由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防护救护等人员分工;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措施;
(三)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措施;
(四)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措施。
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含在火灾发生时保护婴幼儿、学生、老人、残疾人、病人的相应措施。
第四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消防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消防演练时,应当有针对性地培训员工在火灾或者灾害事故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单位、物业业主及使用人应当配合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第四十九条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火灾损失核定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三)有符合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资格的执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申请后,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的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和引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和非法占用消防通信设施。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疏散人员,并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并提供物资支援。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
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抢救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五十二条 消防车(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执行其他抢险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船)和行人必须避让,并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艇)迅速通行。
消防车(艇)免缴行驶、停靠等费用。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拒绝、干扰和阻拦:
(一)使用各种水源及供水设施设备;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命令人员转移;
(四)拆除使火灾蔓延或者阻碍灭火进行的建(构)筑物,使用临近的建(构)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调动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六)扑救火灾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事项。
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在灭火救援中,因采取强制排除险情给第三方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与应急救援时,现场总指挥可以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十四条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协助统计火灾损失,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处理火灾现场。
第五十五条 消防职业活动中消防员的职业健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对在灭火救援、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未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擅自变更的;
(三)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四)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六)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第五十八条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未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单位擅自变更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验收后未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二)已备案的消防设计变更后,未报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未报送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施工单位不依法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的;
(二)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未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的;
(三)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单位违反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公共交通工具、停车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的;
(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焚烧物品的;
(三)载客进入加油站加油和燃气充装站充气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属于有关单位未事先安排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属于有关人员擅离岗位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未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关人员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场所或者违法的消防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可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
第六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实施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通过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
(二)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故意刁难,不予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
(三)故意拖延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
(五)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一、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
近年来,公司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把“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的经营理念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之中,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前提。在实践中,公司领导始终没有放松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投入了大量的安全生产经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培训工作与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公司各单位无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司各级领导正确认识安全文化是作为企业一种新型管理理论的价值与其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的重要作用,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每年通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渗透到企业所追求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等深层内涵中,非常重视安全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从而发掘出蕴藏在员工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强大力量,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已连续多年荣获兵团、师、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师、市“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公司又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已连续16年保持了“自治区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
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主要表现在超前意识、 长远意识、 全局意识、创新意识、 人本意识、 效率意识六个方面。公司党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必须从源头抓起,尤其是在准噶尔大酒店、六师宾馆两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定要加大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力度,预防安全隐患的产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效率。据统计,近年来,公司所属的两家宾馆投入消防等安全生产经费达 50多万元,有效地避免了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公司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员工深刻认识到: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强化组织管理,明确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①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②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③建立健全企业奖罚制度,把企业安全生产与员工的业绩考评、晋职(级)挂钩,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④强化预防安全管理功能,堵塞企业安全管理漏洞。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在实践工作中,准噶尔物资公司注重和讲求制度“硬管理”和文化“软管理”的有机结合,既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更是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的需要。一方面是制度“硬管理”。通过健全与完善公司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与规范化。另一方面是文化“软管理”,通过企业安全文化“软管理”,促使员工认同企业使命、企业精神、价值观,从而理解和执行企业各级管理者的决策,自觉地按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和制度要求来调节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目的。
五、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实施预防型安全生产管理
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确保企业预防型安全管理持续有效地开展,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确立企业安全目标;二是要对企业安全问题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建设。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也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xx市龙马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龙马潭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x龙消委〔2017〕x号)、《龙马潭区建立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机制的意见》(x龙消委〔2017〕xx号)、《2017年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方案》(x龙消委〔2017〕x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骆春燕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曾和国任副组长;各社区,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办。
二、工作目标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红星街道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xx市龙马潭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泸龙消委〔2017〕5号)要求,落实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指导、保障、培训。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红星街道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泸龙红府〔2017〕7号)要求,落实各自职责,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社区居委会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开展经常性地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广播将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滚动播放;每半年组织所属社区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各不少于一次,社区督促居民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或演练活动,确保居民牢记消防安全知识,使居民基本掌握防火灭火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反应。
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社区民警要指导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每半年组织所辖区的场所尤其是“九小场所”全员开展不少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街道各部门要督促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各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每个企业单位员工都会操作灭火器材,会扑救起初火灾,并熟悉本单位灭火逃生预案。同时,企业要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在企业生产、经营、办公所在地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
街道安办要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并督促街道其他部门落实消防等安全监管工作,利用街道信息平台向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冬防专项活动结束,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各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专项行动重点:1. 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3. 电器产品、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4.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员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5. 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6.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已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
三是专项行动要求:1.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时开展夜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检查。2.重点突出对物业小区、散旧楼栋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摸排。3.强化部门联合检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对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联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二是制订消防安全演练计划,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发消防安全事故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联合上级部门、社区、企业单位以初期火灾扑救、自救、人员疏散、伤员抢救、物资抢救等项目的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快速反应,联动应急。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按要求立即收集上报信息并通知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企业;各社区、街道干部要主动作为,主动了解情况,主动联络相关部门,确保应急救援处置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街道纪工委将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督查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关键词】综合型服务企业 职工劳动安全健康
一、综合型服务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发展形势
某实业公司为综合型服务企业,拥有餐饮住宿、运输汽修、物业服务业务。随着近年的发展,企业经历着经营思路、服务意识、硬件设施设备乃至服务方式及流程的改变,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管理问题尤为凸显,此现状下要对涉及各项不同领域的服务统一进行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管理具有一定难度,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有诸多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一是国家及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不仅为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二是涉及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为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保证。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铁路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这些都为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职工群众对劳动保护的迫切要求,职工群众对劳动保护的迫切需要,决定了组织必须把维护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作为劳动保护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切入点,发挥在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中的重要作用。
(2)不利因素。迅速发展的服务业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重视度不足,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多发;大量农民工进入企业,在一些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的情况下,造成职工队伍整体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下降;由于简化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等程序,致使事故隐患增多;一些干部对劳动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劳动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适应形势需要。
二、综合型服务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
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培训,但内容有待提升。综合型服务企业要求对新员工、班组长、作业现场技术操作人员、转岗人员、主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职业安全培训,确保公司的各项服务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但存在对职工职业安全培训需求分析不足、培训内容不够有针对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培训效果。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部分职工对所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不重视。综合型服务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并具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条款,但由于服务行业岗位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劳动内容较为简单,因此部分职工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内容或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所从事岗位职业危害不重视。
建立职工劳动保护体制,但执行不到位。综合型服务企业制定劳动保护措施,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组织职工定期体检,有效防范职业危害病发生。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不及时、部分职工不定期体检等问题,给防范职业危害病工作带来隐患。
控制安全生产硬件条件和环境,但安全生产投入还需加强。综合型服务企业对其设备设施按时维护保养,定期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检查现场作业环境,最大限度的排除企业安全发展、职工安全健康隐患。但实际中仍存在设备设施更新不足,作业环境距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
三、改善综合型服务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综合型服务企业主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技安员要切实承担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行为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准入条件,并加强监督检查,遵循“四不发过”原则,不留死角,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作业环境。综合型服务企业应充分利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工艺、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监控手段,减少生产场所的危险物品数量,从源头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坚持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并定期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提升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安全管理理念和安全技术方法。
加强劳动保护,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型服务企业须贯彻落实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强化劳动保护内容,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行动,做到有专门机构、专项经费、专门人员负责劳动保护工作,并督促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同时发挥安全职能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管作用。
保安班长个人工作计划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规范物业安保管理工作,确保各物业管理小区安保设施达标,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抓好源头控制,把好规划设计关
全县所有物业管理小区和新近准备进行物业招投标的小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巡更设备。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必须安装好监控系统及物业安保人员巡更系统。在设计阶段,要向县开发、物业主管部门报送具体的分项施工图、平面图,要求监控和巡更面积达到小区全覆盖,不留死角,待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物业办负责对我县已经进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清查,凡没有安装视频监控和巡更系统的,责令进行整改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1、尚未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的新建小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安保人员巡更设备方可验收备案。
2、已经办理产权的新建小区,没有进行视频监控和巡更设备安装的,必须进行安装,其安装费用从物业质保金中支付。
3、已经交付使用五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其视频监控设备及物业巡更设备建议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安装。
4、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物业管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与业主协商,由业主公摊费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
二、提高准入门槛,把好设备关
建立监控产品及巡更机质量审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机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规范物业服务小区视频、巡更机安装混乱的局面,由主管部门对监控设备的前期选型、安装进行把关,坚决杜绝安装之后无法使用或者效果不好的情况。
三、分清责任,发挥物业企业主体作用
各物业服务企业是实施本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负责起各个物业服务小区的安保工作,积极落实好小区的安保工作,并认真负责好安保设备的提升建设。已经安装配套好视频监控设备和物业安保人员巡更设备的物业服务小区要做好系统的维修、养护、检验、更换,以保证系统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视频监控及巡更设备不完善的物业小区要积极进行完善,尚未进行视频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安装改造提升的物业管理小区要抓紧报送方案,进行安装。对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物业小区,物业企业要负责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协调,做通业主工作,保障完成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的安装。
四、强化监管,发挥主管部门联动作用
规划、设计、监理、开发、物业等科室、单位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把好规划、设计、图纸审查、施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确保把物业安保设备安装落到实处,加强我县的物业服务小区的安保水平。视频监控设备和物业巡更设备安装前,方案必须到主管部门报批,安装的设备必须通过主管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物业巡更设备安装后,必须由开发办、物业办进行验收。
凡未经过上述环节或者审查存在问题的新建小区,一律不准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凡未经过上述环节或者审查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小区,一律不予授予各类物业表彰及评优评先,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资质年审。
保安班长个人工作计划二
一、做好保安人员稳定工作,控制人员流失
1、加强队员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队员认清现阶段就业形式,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报着对单位、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态度,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与队员的沟通交流,指明工作发展方向,指出机会是靠自己争取的,公司发展较快,机会很多,提高队员工作积极性与工作责任心;关心队员日常生活,帮助队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提高队员对保安职业、公司集体的认同感。
3、关心队员业余生活,引导队员参与健康有益的业余活动,如读书、体育运动等;部门在人力、财力能安排的前提下,适当组织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队员文化生活,活跃队员身心。也可组织一下文体比赛、业务技能竞赛等,凝聚人心,提高队员团队意思。
二、加强队员日常管理与培训,努力提高保安队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1、严格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对于新入职队员,加强二级培训,使保安队员尽快适应国际大厦管理;注重队员在岗状态的监督,通过保安班长来严格落实平常工作,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2、加强队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消防培训、礼节礼貌、车辆管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化,采用集中讲授和岗位指导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使保安队员熟练掌握业务技能,适应国际大厦安全工作需要。
3、注重队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培训队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刑法》等。引导队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觉悟。预防队员出现违法乱纪的事件。
4、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追求进步,对于工作积极,有一定管理能力,具备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队员,加强关注,引导其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注重安防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监控、消防设施完好
1、积极协同管理处工程部、维保单位对大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主机、消防广播、烟温感、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消防器材及大厦消防防火重点区域等)进行检查与测试,存在问题及时维保单位处理,如无法解决的由维保方出具报告,交管理处及大厦业主方审核。
2、协同管理处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大厦安保系统(监视屏、电梯手控、双鉴布防、巡更打点、紧急录象等)的检查与测试,存在问题及时修复。
3、在“消防、安保”设施、设备部分存在故障的前提下,加强“人防”管理,尽可能的保障大厦各方面安全。
四、规范进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管理上不出现漏洞
1、中控、大堂及机动巡逻队员密切配合,加强大厦及各楼层可疑、推销及迷路人员的管理,及时做好制止与指引工作。
2、大堂、车库岗加强施工人员进入大厦的监督,严格按制度执行,凭施工证(一人一证)核对放行。
3、外来送水、送货、搬家人员,先客户确认后,安排队员指引通道全程跟踪陪同,直至结束,人员离开。
4、在非办公时间段(夜间、双休日、及国假日)要进、出入大厦的人员要实行登记,并协调中控进行确认。
5、外来至大厦办公人员(如:办理公积金等业务)有领班、大堂队员及时主动询问并作指引,加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大厦的日常秩序。
五、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维护管区内正常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安全
1、车辆进出车库应按指定路行、车速行驶。
2、车辆进入时需认真检查《出入证》、车况,登记进出时间。
3、每天对停在地下车库车辆、过夜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车主联系处理,并登记。
4、外来车辆要进入大厦要事先问清事由,可以放行的应通知了下车库保安指定其停车位置。
六、做好物品进出管理工作,控制物品流失
1、大厦内租户要携出物品时,出具物品出门证,出门证上必须有其单位盖章,保安在各出入口进行核对确认后放行,出门证汇总后交部门存档。
2、大厦内施工单位要携出物品时,出具物品出门证,出门证上必须有其施工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保安在各出入口进行核对确认后放行,出门证汇总后交部门存档。
3、有业主租户物品进入大厦的,各岗位队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指引途径、路线,并有专人负责全程陪同。
七、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发生火险隐患
1、加强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保安队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业务技能,建立义务伍:由保安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处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大厦内各租户领导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防火责任人和义务的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招待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认真贯彻招待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室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外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工程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泵与消防电梯等,定期运转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5)保安部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6)义务员成员要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3、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保安部根据大厦防火需要和防火安全形势,编制《消防应急预案》,保安人员和参与消防演练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根据消防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消防实际演练。使所有员工除掌握工作环境和岗位的消防安全知识外,还要了解一定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防范知识。使所有员工真正达到“四懂”、“四会”。
保安班长个人工作计划三
一、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则制度,处之身先士卒,事事要以身做责,做为安保队长始终坚持“打儿先得自身硬,的要求,在工作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带动全体队员,同时不断自我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
二,加强班长队伍建设,班长作为“兵头将尾,在工作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起到了领班的模范带头作用,为了提高班长和队员的管理水平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每月对全体队员(特别是新入职的队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由于培训到位,不仅减少了业主对安保队的投诉率,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公司的良好形象。
三,
重视小区安全防范: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特别是租住在本小区内的无业人员,配合派出所做好登记工作。
针对日常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
为了加强管理,增强保安队员的意识和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保安员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人性化管理理念”和“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工作路线,全面推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积极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仓库的治安秩序,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1、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
2、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仓库内乱窜,阻止
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仓库。
3、发现明火,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4、在巡逻过程发现有人抽烟应阻止并及时上报领导。
5、在门卫岗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严格执行车辆人员出入制度,外来车辆人员进公司需询问,并做好登记。
6、严格遵守保安各项制度。努力打造一个高效、务实、文明的保安新形象。开拓新思路,大胆改革,完成好创收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好保驾护航的工作。
7、负责各责任区内的楼宇,通道,停车场,绿化地,车辆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当班时间内对本区域
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8、负责管好进入责任区的车辆,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已上防盗锁;注意司机和车辆在开车前有无异样,发现可疑立即查证,以确保安全。
9、负责责任区内的清洁、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领班进行处理。
10、负责责任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装修材料不准随意堆放,在规定时限内不准施工,防止影响其他住户休息;装修垃圾要及时清走,不准放入垃圾桶内。
11、负责接受业主投诉,收集业主(商户)的意见,及时通知管理处,主动热情为业主(商户)排扰解困。
12、负责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检查,严格按规定登记。对不符合要求进入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礼貌劝阻,对可疑情况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13、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楼层内自找“生意”。
14、监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5、负责监控中心电视屏幕的监视工作,并密切监视消防控制屏和电脑显示系统。全面观察和掌握各个区域的治安动态,发现问题正确分析,果断决定,及时报告并与有关岗哨取得联系。
16、负责接受白天和夜间业主的投诉,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组进行处理,积极主动为业主(商户)排扰解困,业主(商户)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争取尽早解决。
17、做好资料保管和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
班组长个人工作计划范文1 今年是公司班组建设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深化发展之年。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班组建设工作成效,着力打造特色班组文化,推动品牌班组建设,在努力完善和健全公司各班组基础工作上,带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现制订公司XX年班组建设工作计划,各基层工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一、目标要求
1、巩固与夯实公司六好六型班组建设工作模式基础,深化班组建设发展,丰富班组建设内容;
2、着力建设品牌班组;
3、进一步突显公司各类班组建设工作的特色与活力,稳步推进建立和发展公司特色班组文化。
二、工作主题
XX年公司班组建设的主题:夯实基础、提升水平、深化发展、创立品牌。
三、工作内容
1、四月份制订公司XX年班组建设工作计划和修改完善XX年公司星级班组评比考核标准;
建立和完善公司全年班组建设工作的年度目标要求及工作任务。
2、五月份在全司组织开展一次班组长专题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班组长的班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教育培训,推进班组文化建设。
3、六月份在全司组织开展一次公司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
营造公司班组建设工作浓厚氛围,形成班组建设的品牌示范效应,推动班组建设以点带面工作格局,促进公司各班组建设工作的交流,推进班组管理水平提升。
4、全年组织开展一次班组建设特色主题活动;
各单位(各基层工会)结合工作实际,以推动安全、质量、效益、节能减排等工作为目标,以推进六好六型班组建设工作,提升班组管理水平为特点,组织开展好一次班组建设特色主题活动。
5、十一月份组织开展公司班组建设星级评比申报工作;
根据公司班组建设星级考核达标要求开展自评,组织开展好六好六型班组的星级申报工作。
6、十二月份组织开展公司班组建设星级评定工作;
根据公司班组建设星级考核达标要求,组织开展好六好六型班组的星级评定工作。
7、年底组织开展公司班组建设表彰工作。
根据六好六型班组的星级评定工作结果,组织做好公司优秀班组的评比表彰工作
五、综合考评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六好六型班组建设的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深化班组建设工作。公司设立六好六型班组建设考评组(4个部门),由工会、组织宣传部(党办)、运输生产管理部、市场营销管理部等部门组成,年底开展班组建设综合考评工作。
班组长个人工作计划范文2 一、做好保安人员稳定工作,控制人员流失
1、加强队员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队员认清现阶段就业形式,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报着对单位、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态度,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与队员的沟通交流,指明工作发展方向,指出机会是靠自己争取的,公司发展较快,机会很多,提高队员工作积极性与工作责任心;关心队员日常生活,帮助队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提高队员对保安职业、公司集体的认同感。
3、关心队员业余生活,引导队员参与健康有益的业余活动,如读书、体育运动等;部门在人力、财力能安排的前提下,适当组织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队员文化生活,活跃队员身心。也可组织一下文体比赛、业务技能竞赛等,凝聚人心,提高队员团队意思。
二、加强队员日常管理与培训,努力提高保安队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1、严格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对于新入职队员,加强二级培训,使保安队员尽快适应国际大厦管理;注重队员在岗状态的监督,通过保安班长来严格落实平常工作,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2、加强队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消防培训、礼节礼貌、车辆管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化,采用集中讲授和岗位指导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使保安队员熟练掌握业务技能,适应国际大厦安全工作需要。
3、注重队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培训队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刑法》等。引导队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觉悟。预防队员出现违法乱纪的事件。
4、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追求进步,对于工作积极,有一定管理能力,具备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队员,加强关注,引导其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注重安防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监控、消防设施完好
1、积极协同管理处工程部、维保单位对大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主机、消防广播、烟温感、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消防器材及大厦消防防火重点区域等)进行检查与测试,存在问题及时维保单位处理,如无法解决的由维保方出具报告,交管理处及大厦业主方审核。
2、协同管理处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大厦安保系统(监视屏、电梯手控、双鉴布防、巡更打点、紧急录象等)的检查与测试,存在问题及时修复。
3、在消防、安保设施、设备部分存在故障的前提下,加强人防管理,尽最大可能的保障大厦各方面安全。
四、规范进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管理上不出现漏洞
1、中控、大堂及机动巡逻队员密切配合,加强大厦及各楼层可疑、推销及迷路人员的管理,及时做好制止与指引工作。
2、大堂、车库岗加强施工人员进入大厦的监督,严格按制度执行,凭施工证(一人一证)核对放行。
3、外来送水、送货、搬家人员,先客户确认后,安排队员指引通道全程跟踪陪同,直至结束,人员离开。
4、在非办公时间段(夜间、双休日、及国假日)要进、出入大厦的人员要实行登记,并协调中控进行确认。
5、外来至大厦办公人员(如:办理公积金等业务)有领班、大堂队员及时主动询问并作指引,加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大厦的日常秩序。
五、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维护管区内正常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安全
1、车辆进出车库应按指定路行、车速行驶。
2、车辆进入时需认真检查《出入证》、车况,登记进出时间。
3、每天对停在地下车库车辆、过夜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车主联系处理,并登记。
4、外来车辆要进入大厦要事先问清事由,可以放行的应通知了下车库保安指定其停车位置。
六、做好物品进出管理工作,控制物品流失
1、大厦内租户要携出物品时,出具物品出门证,出门证上必须有其单位盖章,保安在各出入口进行核对确认后放行,出门证汇总后交部门存档。
2、大厦内施工单位要携出物品时,出具物品出门证,出门证上必须有其施工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保安在各出入口进行核对确认后放行,出门证汇总后交部门存档。
3、有业主租户物品进入大厦的,各岗位队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指引途径、路线,并有专人负责全程陪同。
七、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发生火险隐患
1、加强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保安队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业务技能,建立义务伍:由保安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处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大厦内各租户领导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防火责任人和义务的消防员的职责是:
A、认真贯彻招待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B、认真贯彻招待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C、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D、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室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外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E、工程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泵与消防电梯等,定期运转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F、保安部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G、义务员成员要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3、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保安部根据大厦防火需要和防火安全形势,编制《消防应急预案》,保安人员和参与消防演练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根据消防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消防实际演练。使所有员工除掌握工作环境和岗位的消防安全知识外,还要了解一定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防范知识。使所有员工真正达到四懂、四会。
班组长个人工作计划范文3 光阴似箭日如梭,转眼间半年已经过去。回顾我们保安队在扬州国际珠宝城半年来的工作,可以说是成绩多多,受益多多,体会多多,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根据领导的要求,现对半年来保安队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抓队伍建设。
一支过硬的队伍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从保安队组建开始,我们在队伍建设上就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人员的配备,一手抓素质的提高。在人员的配备上,我们从xx警官学校招聘了21名学生队员;同时,我们还注意从部队退伍军人中招聘优秀队员。通过半年的努力,我们团队的人数从当初的7个人,增加到现在的39人,是刚开始时的5倍之多。在队伍建设上,我们把相马、赛马、驯马、养马相结合。在多渠道引进队员的同时,高度重视队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凡新队员进来后,我们都要组织为期半个月的保安业务素质的训练。同时我们还专门邀请扬州市消防大队的专家,来为队员讲授消防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使队员都能尽快掌握各项基本的本领,达到上岗的要求。队员上岗后,我们还坚持每周2天的技能训练,风雨无阻,冷热不断,使队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半年来,我们保安队已成为一支拉得出,打得响,有较强执行力和战斗力,能出色完成任务的队伍。
二是抓制度建设。
工作的规范有序、卓有成效的关键是靠科学适用的制度作保证,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团队组建后,我们对值班、交接班、学习、训练等方面都出台了一整套严格、实用的制度,对团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用制度来规范大家的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如值班队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交接;队员上下班都必须列队行进,充分展示军人的素质和风彩。
三是抓思想建设。
由于我们的队员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岗位,各人的综合素质、性格、爱好均不相同。更重要的是他们都刚20出头,血气方刚,这既是我们保安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需要注意的。可塑性很大,但是可变性也很大。因此,我们在队伍建设工作中,要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始终,紧抓不放。
在工作方法上,我们根椐不同队员,不同情况,灵活机动地在班会、业务会上插入思想教育的以会代训,与队员个别谈心,交心,典型案例教育,举行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实施思想品德的教育。如我们抓住人员雷鸣同志冒雨救伤员、拾金不昧的事迹,组织全体队员在学习的基础上,展开人的价值在哪里?、怎样做一名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保安队员?
我认为一位合格的保安班长应是的大讨论,每个队员都能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写出有深度、有价值的体会文章,并且大多数队员都能把学习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差错,我们要求:不得隐瞒,及时上报,有错必纠,有错必改,惩前治后,引以为鉴,强化精神,改进工作。
形式多样的思想品德教育,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队伍中出现了三多三无的喜人局面。即:工作积极主动的多,消极应付的少;干事情吃苦在前的多,讨价还价的无;做好人好事的多,违纪背法的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规范物业安保管理工作,确保各物业管理小区安保设施达标,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抓好源头控制,把好规划设计关
全县所有物业管理小区和新近准备进行物业招投标的小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巡更设备。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必须安装好监控系统及物业安保人员巡更系统。在设计阶段,要向县开发、物业主管部门报送具体的分项施工图、平面图,要求监控和巡更面积达到小区全覆盖,不留死角,待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物业办负责对我县已经进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清查,凡没有安装视频监控和巡更系统的,责令进行整改建设,具体措施:
1、尚未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的新建小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安保人员巡更设备方可验收备案。
2、已经办理产权的新建小区,没有进行视频监控和巡更设备安装的,必须进行安装,其安装费用从物业质保金中支付。
3、已经交付使用五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其视频监控设备及物业巡更设备建议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安装。
4、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物业管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与业主协商,由业主公摊费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
二、提高准入门槛,把好设备关
建立监控产品及巡更机质量审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机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规范物业服务小区视频、巡更机安装混乱的局面,由主管部门对监控设备的前期选型、安装进行把关,坚决杜绝安装之后无法使用或者效果不好的情况。
三、分清责任,发挥物业企业主体作用
各物业服务企业是实施本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负责起各个物业服务小区的安保工作,积极落实好小区的安保工作,并认真负责好安保设备的提升建设。已经安装配套好视频监控设备和物业安保人员巡更设备的物业服务小区要做好系统的维修、养护、检验、更换,以保证系统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视频监控及巡更设备不完善的物业小区要积极进行完善,尚未进行视频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安装改造提升的物业管理小区要抓紧报送方案,进行安装。
对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物业小区,物业企业要负责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协调,做通业主工作,保障完成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的安装。
四、强化监管,发挥主管部门联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