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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成就

时间:2023-10-07 08:57:18

新农村建设的成就

第1篇

关键词:党的十七大以来;农村;基层民主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6-0006-05

一、党的十七大以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创新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们党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创新,有力地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的新发展。

2007年10月,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强调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第一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到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样的高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凸显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地位。此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成为党的十七大以来农村民主建设的鲜明主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同时还指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是对基层民主建设的总体要求。2008年2月,在全国组织会议上的讲话中又强调,“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以人为本思想在党内生活中的重要体现……让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从中不难看出,讲话中蕴含着明显的回归基层,依靠大众的倾向。同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乡镇治理机制”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中央全会文件中。此决定还同时指出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可见,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保障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点。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基层党员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是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这些实践经验之所以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原因之一就是充分发动了基层群众,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现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应该说,这种理论创新继承了党的十七大之前的实践经验,但是如此这般地尊重民意、体察民情,不能不说是“以人为本”之花在基层民主建设领域结出的丰硕之果。

二、党的十七大以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成就

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基层群众的踊跃参与下,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稳步前进。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成就,可以归纳为制度、观念和实践三个层面。

(一)制度层面

很多学者分析,目前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正处于一个从形式化阶段到制度化阶段过渡的时期。从20世纪80年代初,广西宜山地区出现了第一个由农民自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后,掀开了新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序幕。与此前农村的治理结构相比,村民自治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鲜事物。经历几千年的封建压迫和新中国一个时期的高度组织化生活后,广大农民第一次真正尝到了当家作主的味道,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进展。这一阶段可以看作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初始化阶段。基层群众的这一创举迅速得到党和国家重视和支持,1982年宪法第111条,正式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对如何建立村民委员会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实行村民自治进一步扫除了障碍。据有关部门统计,在通知发出前后全国建立的村委会分别是:1983年为31万余个;1984年为92万余个;1985年为122万余个[1]。这表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普及化阶段。

在中国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讲都是创举。纵向来看,五千年历史长河中,我们没有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记忆;横向来看,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从农村开始的,也没有在与中国相似的历史条件下取得农村政治改革的成功先例。因此,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边摸索边前进。也正因为如此,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选举制度、村民民利保障、拉票贿选等问题。而要避免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民主程序。纵观党的十七大以来5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欣喜地发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在制度方面进步明显。其一,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是在农村进行民主建设的法律依据和制度载体;其二,各地基层群众在实践中探索出的监委会制度、村干部公开竞选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遍地开花,日益成熟,如2010年8月13日,浙江省率先在全国推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就是一项有效保障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新模式;其三,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其示范作用和“溢出”效应明显,以致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许多制度构架都汲取了村民自治的营养。

(二)观念层面

一百多年前爆发的辛亥革命不仅了清王朝的统治,而且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从此,任何企图复辟封建统治的行为都被视为倒施逆行。一百年后的今天,广大农村也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它对广大农民的思想解放作用同样不可低估。当农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能够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后,他们对民主的热情如火山般爆发出来。据统计,全国最近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基本完成,全国村民平均参选率为88.7%。当前,全国有选举权的村民大约为6亿人,也就是说超过5亿的村民参加了选举。对此,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就深刻地指出:“把村委会搞好,等于办好八亿农民的民主训练班,使人人养成民主生活习惯,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2]

事实确实如此。党的十七大以来,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实践,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植根于我国现实基础之上,推动农民角色由传统的政治受动者、非制度化参与者向政治的主动者、制度化参与者转变,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极大地增强,农民的民主素质得到极大提高。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不断实践,使民主和法制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启发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政治主体意识,使他们开始认识到民利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逐步形成维权意识。民主治理制度一旦扎根农村,村民民利一旦落到实处,基层民主就从抽象的“纸上权力”变成了有效的实际行动。总而言之,通过基层的民主训练和实践,广大农民在参与基层民主的过程中发生了非常明显的积极变化,这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进步。

(三)实践层面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基层群众的积极参与等众多合力的共同作用下,党的十七大以来,基层民主建设实践搞得有声有色,成就斐然,如提高了农村地区的政治文明程度,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升级等。其中一大亮点在于推动了农村社会建设步伐和农村民生问题的解决。印度诺贝尔奖获得者、杰出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曾深刻指出:“贫困不单纯是一种供给不足,更多是一种权利分配不均。”现实中,不少民生问题虽表现为物质形态,但归根结底还是人们的权益问题,诸如村庄改造、征地拆迁、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大多与农民主体地位和权益保障不力有关。以农村土地征用为例,老百姓明知签了字就会改善居住条件或获得大笔赔偿,但心里总会感觉不情愿,甚至出现了“钉子户”、暴力抗征等极端事件,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整个事情的决策过程不民主、不透明,缺乏民主协商的理念和民主决策的步骤,长期被动接受的结果造成他们经常把自己定义为“被遗忘的一族”或“弱势群体”。

然而,在基层民主实践中,由于实行了民主选举,改变了传统的干部产生方式,增强了村干部对于村民群众的“信托责任”和“道义责任”,群众的呼声成为改善民生的第一信号。此外,在成千上万的乡镇长(党委书记)、镇人大代表的竞争性选举中,选举的议题大都是围绕民生展开的,比如道路、交通、垃圾处理、管道维护、老年人保障、福利和补助的发放等。原因是在这种竞争性选举中,获胜的关键是候选人是否能够发掘和贴近选民意愿,是否展现了服务民众的意愿与能力,是否拉近了跟民众的情感距离。只有那些真正关心村民衣食住行、真正关注农村社会民生问题的候选人,当选的概率才会大大增加。所以说,基层民主选举能够促进农村民生建设。这仅仅是从选举角度来说。此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等措施都是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催化剂。正是在民主建设的推动下,近年来广大农村在社会建设方面稳步前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初露端倪,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曙光已现。

三、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一)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良性互动

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存在着不同的意见。而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和以党内民主为突破口就是两个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近年来,后一种观点的支持者日益增多。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特点是党政系统同构,中国共产党作为建立国家的政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又是领导党,共产党的领导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党内如果能实现高度的民主,党就能适应整个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促进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示范和带动。因此,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早在20世纪50、60年代,和邓小平就强调民主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首先要从党内造成……如果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3]改革开放之初,人民民主走在了党的民主的前面,党内民主建设亟需加强。为此,从党的十三大开始,中国共产党把党内民主建设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了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路径。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2001年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发展党内民主,并“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酵母”作用,增强党内民主的“辐射效应”,是人民民主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2007年党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近年来,在乡级民主层面,以直接选举乡党委书记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建设,就是贯彻这一思路的结果。逐步扩大党内民主试点,及时推广试点的经验,这一思路会在今后的民主政治建设中越来越清晰地体现出来,使人民民主的最终实现呈现出希望的曙光。

事实上,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在明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原则的前提下,采取了多头并进的方式。强调发展党内民主并不意味着要放缓基层民主建设的步伐。在我国,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和灵魂。没有党内民主的发展,人民民主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如果忽视人民民主,人民的参政热情得不到满足,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党内民主建设就会因缺乏必要的社会环境而停滞不前。因此,只有二者双管齐下,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把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

1998年9月,在安徽农村考察工作时指出:“包产到户、乡镇企业和村民自治,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4]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创造精神的深刻总结和高度评价。实践证明,要使农村基层民主顺利发展,就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切实鼓励农民的实践探索,科学地认识和把握他们对民主的渴求和愿望。历史告诉我们,立足于当代中国农民的主体愿望、紧紧依靠广大农民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法宝,这也为中国农村的历次改革所证明:安徽省小岗村的“包产到户”,揭开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序幕;浙江义乌农民的“鸡毛换糖”,吹响了民营企业在中华大地上异军突起的号角;广西宜山农民首创“村民自治”,使广大农民也能在政治舞台上翩翩起舞……总结历史经验,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我们必须始终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

众所周知,农村基层民主的兴起,源于农民的自发性创造。而农村基层民主的主要方式——村民自治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也是党和政府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的基础上,政治上果断决策的结果。村级直选的形式,如“海选”、“公推直选”、“两票制”等,也是农民群众自己创造出来,党和政府加以提炼和推广的。30多年来,经过各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农村基层民主经历了从个别地方局部试验到大面积推广实施、典型示范的阶段。回顾这一历程,可以看到,两个重要因素起到决定性作用,一个是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一个是农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正是这两大因素相结合,才产生了令国际社会瞩目的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奇迹”。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尊重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创造精神,相信人民群众的民主能力。基层民主就是使基层人民群众在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基层单位实现当家作主。如何做到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人民群众是否享受到真实广泛的民力,最有发言权的还是人民群众。他们渴望获得更多、更切实的民力,为此,一直在实践中探索更适合的民主形式,不断提升着自己的民主水平。正如同志指出:“民主精神的培育、民主素质的锻炼、民主实践的操作,都是在基层产生、在基层发展、在基层得到检验的”[5]。对于基层群众的探索和试验,党和政府应采取支持、包容的立场和姿态,少指手画脚,多鼓励帮助,让千百万基层单位和亿万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迸发出来。同时,党和政府要自觉及时地把基层群众创造的有价值的成果加以提炼和推广,这反过来会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从而推动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形式不同丰富,渠道不断拓宽,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三)要坚持走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路径

党的十六大报告开宗明义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民主是海,制度是舟。在基层民主事务中,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切事务都离不开一定的制度载体。完善的制度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保障。邓小平在总结我们党的经验教训时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6]邓小平的这一认识深刻地启示我们: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要从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入手,把那些在基层民主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章可循,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才能使村干部和村民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掌握必要的政治参与能力和技巧,启发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政治主体意识,实现他们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行为从初始阶段的自发状态向自觉阶段转变。

一方面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形势的深刻变化,农村基层民主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目前,有不少地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存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问题,“支部定调,干部拍板,群众接受”的现象时有发生;“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的村干部不乏其人;政治运作过程不规范、运作程序不合理的情况屡见不鲜;选举过程不透明,决策主体不明确,监督效力不到位等问题长期存在。长此以往,基层民主政治势必走向歧途,有陷入空泛化和不可操作的危险。因此,用健全的制度、完善的程序来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言行很有必要。制度和程序能在很大程度上起到“防护林”的作用——防止民主选举中、拉票贿选行为的发生,防止出现重大决策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重大的事情村民不知情的情况,防止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情况的发生。

但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一个日益完善的动态过程。只有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把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加强制度化,促进规范化,重视程序化,才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之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前苏联和我国改革开放前走过的弯路就是深刻的教训。

参考文献:

[1]刘义强.村民自治发展的历程、经验与机制探讨[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6):2.

[2]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关系八亿农民委员长会议建议提请人大五次会议审议[N].人民日报,1987-03-17.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06-307.

[4].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10.

[5]基层民主越健全,社会越和谐[N].人民日报,2006-09-25.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Change and Leap: The New Achievements of Democracy Construction on Grass-root Level in Rural

1. Yu Anlong 2. Liu Wenjia

(1.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2.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第2篇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党的先进性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给农村基层党组织保持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确立了目标和方向,也赋予了党的先进性建设以新的时代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的实践,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的全局。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求全党深刻认识目前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来加强自身的先进性建设,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完成这个重大而艰巨的历史性任务。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对党的农村工作和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同志多次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三农”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题目。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求党的先进性建设来促进党在农村的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进一步把农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领导核心。现阶段加强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关键,就是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适应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

再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先进性建设面临的新课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难得的机遇期。党的各级组织包括农村党的组织,能否在这个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先进性,领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既是党应着手解决的新课题,也是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严峻考验。

二、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先进性建设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就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要求。

(一)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确定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具体目标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农村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具体目标,就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行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切实提高党员素质,建设一支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高素质农村党员队伍。全国有1900多万名农村党员,他们是农民中的骨干,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要认真抓好农村党员学习培训,特别是职业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进而带动农民的文化、技术、经营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加大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意培养具有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农村青年入党;激发广大农村党员的政治热情,引领农民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

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全国64.5万个建制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肩负着按照和法律领导本地工作的任务。要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新格局。

着力强化作风建设,通过加强农村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艰苦奋斗、致富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务实创新、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形成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完善和加强民主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配套制度保障,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工作、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健全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机制,发挥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的作用、与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相结合运行机制的作用。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设计和开展党的建设活动

农村党的建设,要围绕提高党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能力这一核心内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和先进性建设等活动。

农村党组织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不少党组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探索开展了城乡优势互补、产学研结合、农科教联动的活动,为新形势下农村地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探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既调动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也增强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党组织的责任感。

(三)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评判标准

总体上,农村基层党的组织,能够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就是体现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要考察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否先进,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能否带领群众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能否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与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评价标准是一致的。完善和健全这种农村先进性建设评价体系,就需进一步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评价指标:一方面,指标要能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实绩,主要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任务实现情况;另一方面,指标要能反映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工作的满意情况,主要是对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是否满意,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满意,对党的活动贴近农民需要、贴近农业与农村发展实际是否满意等等。总之,要把考核和评价作为“以评促建”的重要手段,促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三、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提高党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基层党组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根本要求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重点难点是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从过去偏重对农村事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移到执行政策、加强组织、广泛动员、发展民主、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最终目标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为建设新农村服务、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功能。因此,基层党组织应以创新精神积极寻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新途径和新办法,按照新农村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切实提高党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

第一,要着眼于提高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实现农村生产发展。新农村生产发展是指第一、二、三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农村工业的新型化和农村服务的社会化的统一。实现新农村生产发展,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必须依靠改革体制和创新机制,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让城乡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必须坚持以广大农民群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力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必须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合力。

第二,要着眼于提高带领农民共同富裕的能力,实现生活宽裕。生活宽裕是一定历史阶段农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与质量的综合反映。生活宽裕不仅仅意味着农村居民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还包含着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有相应发展,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使农民享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成果。

第三,要着眼于提高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的能力,实现乡风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风文明,指的是农村文化的一种状态。具体表现为农民在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知识水平、素质修养、行为方式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摒弃传统文化中的消极落后因素,适应当今经济社会发展并不断有所创新,形成的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内涵、社会风气和精神面貌。乡风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通过各种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全方位、多领域推进。长期以来农村基层文化生活比较匮乏,乡风文明建设既不平衡又相对滞后。要加强党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第四,要着眼于提高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的能力,实现村容整洁。村容整洁,是指村庄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生态环境良好。实现村容整洁,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外观体现,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乡(镇)党委要负起指导责任,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科学编制规划,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容村貌。

第3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理性思维;报道视角

中图分类号:G2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4-0185-02

建设新农村,对中国农民来说是福音,对中国农村来说是重大变革,对中国农业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这个巨变,不仅为新闻报道注入“活水”,也给新闻工作开启了富有挑战性的课题。新农村建设日渐成为媒体关注的内容,如何科学有效地报道,如何从一个理性的视角去认识和把握新农村报道,这些应该成为媒体思考和实践的重点。

一、科学认识新农村建设

要搞好“新农村”报道,最重要的就是要要准确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特征和内涵。

首先要仔细探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是如何出台的。

2005年10月8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央在这个《建议》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

2006年2月21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伟大战略被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行动纲领。文件从八个方面对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战略部署。

3月16日,新华社又受权刊播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被《纲要》当作首要目标放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原则之后作重点介绍,分六章从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培养新型农民,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深化农村改革这六个方面对建设新农村的工作做出具体规定。至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种战略布置基本出台。新农村建设同时亦已破题,全国各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入了实质性的建设阶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出台背景应该成为媒体总“报道背景”。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认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认识到这些,我们应该清楚,尽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在新时期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理念,是以前“三农”工作的延续和集成,它更是“三农”工作在新阶段新时期的创新和发展,里面蕴含了更多的时代背景和崭新的内涵、外延。从内涵来讲,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从外延来讲,它不再仅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事,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说,新农村建设的“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村自然人文的全面恢复。因此,新农村报道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以前的“三农”报道内容和模式的完全拷贝。

二、以理性思维拓展新农村报道

科学理性地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基本问题,才能紧扣新农村的主题,充分地宣传报道建设新农村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实际报道中的一些问题。

误区之一:报道认识上的以偏概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目标,绝不能被片面地理解成“修马路、建楼房”,它同时包含了对农村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尊重,对自然生态的尊重。新农村建设旨在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而不是消灭农村形态。

有一些地方传媒报道,新农村建设就是提高城镇化水平,变农村人为“城里人”,殊不知忽视了农村社区的文化传承、农业固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农民的生活习惯。尽管我国目前农村之中包括小城镇,但是这次所提出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应是指自然村和行政村,而不是小城镇。

误区之二: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

新农村建设需要政府的投入起到先导、主导的作用,但并非要政府大包大揽,最终还要靠农民自己来建设,尊重农民的意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政府给农民什么,而是农民需要什么。

这种误区可能导致一些媒体不当的宣传,甚至为地方政府作秀。在其理念中,地方政府“形象第一”,如新农村建设技术是不是一流不知道,首先是排场一流;是不是效益一流不知道,首先是设施一流。这种报道内容和重点的倾斜会最终导致农民的反感,长此以往媒体还可能失去其信誉度。

另外一些报道倾向也令人担忧:如有的省迅速召开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座谈会,对农村房屋、自来水、水冲厕、路面硬化等基础设施提出了标准建设的模式,并要求一步到位;还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已经干脆向农民散发修盖小别墅的范本,似乎只要农村的旧房子都变成两层小楼,新农村建设也就大功告成了。这些做法明显是对中央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曲解。

(下转第187页)

(上接第185页)

因而,报道新农村时,千万不能“只见干部,不见群众”,不能“只提财政投入,不言百姓参与”。报道中一定要注意要让新农村建设的主角多“露面”,多“说话”。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民,报道的主角也应该是农民。所以,建设新农村,农民的话语权必须得到尊重。

误区之三:一些报道,已经把新农村建设当作“完成时态”来报道。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素质的提高,相对来说也是一个很长的嬗变过程。如果没有这样明确的理性认识,就很可能出现采访报道的“直奔主题”,把一些“进行时”的发展成就,当作完成时态来报道,既消弥了新农村建设与时俱进的品质,也误导了受众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

新农村建设报道应多从农民的角度、农业角度、农村的角度出发多观察、多思考、多表现。对于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亟待高度关注的难点、热点,新闻报道完全可以多着笔墨,大有可为。

例如,报道建设新农村,要有意识地从体制、机制创新上找亮点,做文章。试想,如果农村发展或解决“三农”问题仅是考虑如何加大对农村的投入,而不是让农村真正融入到整个社会的现代文明发展中,那么农村要得到真正发展是不可能的。同样,农民和农业不可能靠补贴实现小康和现代化,而是需要通过其制度创新和国家的政策支持形成内生的发展力量和机制。

总之,只有对新农村的科学理解与辩证理性,贴近、深入,媒体才能取得准确有效良好的报道效果。

参考文献:

\[1\]潘璇,苗滢文.用新思维拓展新农村报道视野\[J\].新闻传播,2008,(6).

第4篇

―、问题的提出:新老两类“三农”问题

农业、农村、农民,是人们熟知的中国“三农”问题,当政府、农民以及理论界、经济界和社会各界还在致力于解决和研究这类“三农”问题时,又出现了新的“三农”问题,即农民工、“老人农业”和“空心村”。农民工是进城务工的农民,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数量逐年增长,目前全国大体有2亿多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5%以上;“老人农业”指农业劳动力以老人为主,因为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土地大多由他们年老的父母耕种;“空心村”指由于大量农民转移出去,农村人口减少,不少农民全家进城而人去屋空,出现村庄“空心化”的衰落现象。这样,中国不止存在一类“三农”问题,而是两类“三农”问题,老的“三农”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又出现了新的“三农”问题,而且,新“三农”问题比老“三农”问题更有加剧的趋势,使得中国的“三农”问题更复杂了。

新老“三农”问题既有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老“三农”问题源于市场机制下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全面实施使农民获得了自由流动的权利,而工业化、城市化在中国的快速推进,为农民获得新的收入来源提供了机会。于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以来,大批农民到率先工业化、城市化的东部沿海地区和本省经济发达的城市务工,对农业和农村产生了重大影响,由此出现了老“三农”问题。老“三农”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农民大量流向城市,他们绝大多数进城后不再返回农村,其子女也成为“第二代农民工”,但在城市又遇到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一系列问题,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了10多年,是城市产业大军的主体,却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成为世人关注的农民工问题。由于农民工数量浩大,几乎涉及农村每一户家庭,农民工问题又通过家庭关系、血缘关系和乡土关系传递到农村,从而导致“老人农业”、“空心村”的出现。新“三农”问题又加重了老“三农”问题,使得中国解决“三农”问题更为紧迫了。

因为新老“三农”问题的发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需要统筹加以解决,而不能孤立地解决。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新老“三农’’问题发生的根源在农村,是由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发展的滞后性,因此,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看,统筹解决两类“三农”问题,应从问题发生的根源入手,即建设新农村。

二、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及其对统筹解决两类“三农”问题的局限

中国是农村大国,早在新中国建国初期中央就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980年人民公社制度废除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重新被提上了国家决策层的议程。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七大,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而最完整、最系统地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且付诸实施的权威性中央文件,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5年12月底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又称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任务有6条: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二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五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六是加强农村民主建设?。政府对新农村建设不仅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还对新农村规划以及兴建农村公路、农村医疗室、农村文化室和农户沼气池等给予财政补助。例如,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安排1000亿元财政资金补助农村公路建设,省、市、县政府也承担相应的财力扶持责任。

大量事实表明,中国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从统筹解决两类“三农”问题的角度看,新农村建设又有明显的局限性:

第一,从统筹解决农民和农民工问题的角度看,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存在着局限性。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正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对劳动力仍有大量的需求,农村劳动力仍会持续向工业和服务业领域转移,农村人口还会继续向城市集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农村人口还会处于大流动状态。但是,目前的新农村建设是在既定的农村人口规模上考量的,大多带有主观性,没有考虑到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大流动,对农村人口存在着“固化”的局限性,既不利于促进农村人口的流动,又不能减少农民工对城市的压力,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和农民工这对密切关联的问题。

第二,从统筹解决农业和“老人农业”问题的角度看,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存在着局限性。尽管国家对农业发展给予了很多实质性的扶持,但与工业、服务业相比,分户经营的“小农业”比较效益低的局面不会根本改变,因而很难吸引进城农民返回农业,“老人农业”的局面也就很难扭转。更何况,未来二三十年间,还有2亿左右的农村人口需要向城市转移,这样,“老人农业”还要维持下去,很难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随着气候的变化,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威胁会越来越大,“老人农业’’更不能应对这种挑战,中国农业发展就会面临严峻问题。目前的新农村建设由于不能解决“老人农业”问题,对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就存在着局限性。

第三,从统筹解决农村和“空心村”问题的角度看,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存在着局限性。中国农民很重视房舍建设,农民进城务工收入的很大部分被用于盖新房。据江西省2005年对进城务工农民给家庭汇款使用去向的调查,用于农村家中建房的占60%,其次是子女教育、医疗和购置农业生产资料①。农民工的大部分现金收入用于农村建房,将会出现三个后果:一是农家的现金“沉淀”于房屋,成了没有任何资本回报的“沉没资产”二是很多农民工在农村盖了新房又进城务工,有的还全家在城市租房居住,农村新房的空置率很高,以至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三是农民盖新房没有规划,村庄新房“七零八落'今后即使有了规划并按规划建房,但在农村人口还处于大流动的趋势下,也难约束他们向城市转移,还会出现新的“空心村”。可见,在中国农业劳动收入还低于非农劳动收入的情况下,农村人口的大流动不会终止,新农村建设难免会有局限性。

新农村建设的提出符合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但因面临新老“三农”问题而存在局限性,所以,需要从统筹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出发,重新思考和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

三、“四就”: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新思路

中国地域广阔,区域差异很大,新农村建设会千差万异,但从统筹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的视角看,无论在东部发达地区,还是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会存在着具有共性特征的一般思路。科学总结各地新农村建设的丰富经验,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这种具有共性特征的新思路可以概括为:推进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简称为新农村“四就”发展新思路。

(―)农业就地产业化

所谓农业就地产业化,即农业生产要面向市场、突出特色,在提高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品产量的基础上,拉长农业产业链,就地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广泛推进农业就地产业化,就能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改变农业的弱质地位,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

农业就地产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农村是因为农业而存在的,但传统农业的最大问题是比较效益低。在自然经济时代和计划经济时期,农业的这个问题被掩盖了,但在市场经济和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时期,农业的这个问题也就显露出来了。而要改变这种局面,根本出路在于转变农业发展模式,以现代工业的理念办农业,走产业化发展道路,推进农业就地产业化。农业产业化可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农民的经济收入,还可以增强农业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而农业就地产业化更能直接提高每个村庄农业的比较效益和每个农民的经济收入,使从事农业者也可以富裕起来,农村就能留住农民,新农村建设就有了产业基础,甚至会吸引进城农民返回农村、返回农业,新农村建设才有前途。

农业就地产业化是有可能的。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早已走上了农业就地产业化的道路,即使在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农业也可以走就地产业化的道路。这是因为对每一个村庄来说,农业就地产业化并不是对那里的所有农业门类都要实行产业化经营,可以选择某类既有特色又有市场需求的种养农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或是水稻、小麦、玉米,或是家禽、家畜、水产,或是蔬菜、苗木、花卉,每一类种养产品都有广泛的市场,每一个村庄都有自己的相对比较优势,如果选择某类最具比较优势的种养农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是会获得成功的。比如,素有“植物王国”之称的广西,因其资源和地理气候因素具有发展花卉的比较优势,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近年来积极发展花卉业,收入颇丰,已形成规模,成为这些地区的经济增长点。到2009年,广西全区花卉种植面积达39.5万亩,花农达100多万户,上千村庄实现了花卉产业化经营,农民逐渐富裕起来,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农民就地职业化

所谓农民就地职业化,即在农业产业化中,农民成为农业的投资者、管理者、产业工人,以及为农业服务的经营者。其中,农业投资和管理者是农业产业化的组织者,他们人数较少,却是农业产业化的骨干;农业产业工人是将承包耕地有偿出让又受雇于农业投资者和管理者而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和劳动收入的农民,他们人数较多,是现代农业的产业大军;为农业服务的经营者包括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农产品收购和销售等项服务的经营者,他们是现代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服务者,对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拉长农业产业链具有关键作用。

农民应该是个职业的概念,农民只能是职业农民,但在中国,农民概念却“双重化”了,既是职业的概念,又是身份的概念。长期以来,由于受“二元”体制的分割和户籍制度的约束,凡是出生在农村而没有转变户籍关系的人,无论他到哪里,终身都摆脱不了农民的身份。一个普遍现象是广泛流行的“农民工”称谓。他们很多人进城务工已有很长时间,早就不从事农业生产了,但仍然被称为“农民工”,他们在城市出生的孩子也被称为“第二代农民工”,农民的身份也被他们的后代所继承。而在农村,真正的职业农民却很少,他们绝大多数仍然是从事小规模经营的农民。所以,农民的就地职业化非常重要。农民就地职业化的实质就是改变“双重化”的农民概念。一方面,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努力使进城农民工转变“农民’’身份,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另一方面,要继续推进仍在农村的农民大分化,一部分转化为职业农民,一部分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转移到城市,或转移到小城镇。

农民就地职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的主人是农民,新农村的主人是职业农民,没有职业农业,新农村是无法建设的,否则,农村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这是因为,职业农民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而且会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不用说农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为农业服务的经营者,即使是没有资本的农业产业工人,也有稳定的土地租金和劳动报酬I“双重收入'有的还可以在农闲季节就近到城市或小城镇务工经商,更可获得经营性收入,这样,他们就有了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三个收入来源,其收入大大高于小规模农业经营的收入。而且,农业产业工人会专门从事某个方面的农业生产,种养技术会达到较高水平,因而也有增加劳动报酬的空间。职业农民以农业为生存和发展的经济依托,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不仅不会轻易离开农村,而且有建设新农村的理念、技术和组织能力与适应能力,可以推进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从而会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和职业农民的收入,新农村建设也会因而具有更加充分的保障。因此,推进农民就地职业化,培育和发展浩浩荡荡的职业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三)农村就地城镇化

所谓农村就地城镇化,即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发展因地制宜地密切啮合,新农村建设有机融入市镇发展。对外,在村庄与相邻城镇的空间关系上,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上的有机衔接、基础设施上的共建共享、社会事业向城镇的全面融入、文化观念受城镇的深度辐射;对内,在村庄建设上,逐步形成产业发展园区化、农户住宅成套化、村容村貌街面化、村务管理民主化的新形态。而且,对内、对外两个方面的发展互为条件、相互影响,以镇带乡,镇乡一体,城镇的功能边界扩大到村庄,村庄也能分享城镇化的成果,那些建设水平较高的村庄,将会形成村的建制、镇的品质,具有一定的“城镇性”,成为农民美好幸福的家园。

农村就地城镇化并不是村庄原地城镇化,而是根据各个村庄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与周边城镇和村庄的空间关系,打破自然村、行政村的界限,改造旧村,合村并点,形成更便于生产生活的乡村“大社区”,从而实现就地城镇化。中国许多新农村建设较好的地区,就是根据农民自愿、便于发展的原则,将几个自然村合村并点为“大社区”,这些“大社区”类似小集镇,具有不同程度的“城镇性”,这些地区走的正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发展道路。例如,经济发达的江苏省苏州市就是以新市镇的理念建设新农村,推进农民向“大社区”集中居住,把全市2.1万个自然村规划调整为2517个农村居民点,大体上是7?9个自然村成为一个居民点,每个居民点就是一个“大社区”,到2009年底,已有1/3的农户迁入860个集中居住点,这些集中居住点都具有较强的“城镇性”?。又如,山东省淄博市马桥镇打破原有村庄区划界限,将22个行政村调整为4个“大社区”按小城镇的标准规划建设与管理,这些农村社区也具有一定的“城镇性”。

农村就地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标志,因为这样的村庄在经济、社会、文化和村容村貌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城镇性”,已经达到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境界,是农民向往的家园。农村就地城镇化是在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前者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必要条件,后者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充分条件。在东部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一些就地城镇化的农村地区,比如前述的江苏省苏州市和山东省淄博市马桥镇。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就地城镇化是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从当前看来,农村就地城镇化的现象还比较少,却是中国新农村的发展方向,会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周边地区率先出现,其他地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会逐渐出现农村就地城镇化。

(四)户籍就近镇(市)民化

所谓户籍就近镇(市)民化,即在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基础上,一部分农民不需要向大中城市转移,不仅能实现职业的转变,而且还会实现身份的转换,其农村户籍就近转变为具有城市意义的镇(市)民户籍。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升华,是小城镇对农村人口和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体现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特色。

在中国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新农村建设会受到城镇越来越大的带动,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因素。在新的形势下,城镇化不仅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还表现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结构的城镇化转型,即使农村人口不向城镇转移,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也会达到城镇或准城镇的水平。可以说,人口转移与结构转型并存,是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征,而且,人口转移是局域的,结构转换是就地的。这样,新型城镇化推动的新农村建设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随着小城镇的发展,一部分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其户籍也就近转变为镇民,一些小城镇进而会发展为小城市,其户籍也随之转变为市民。另一种情况是,随着城镇对农村辐射作用的增强,一些规模大、条件好、发展快的农村“大社区”或中心村,经济社会结构逐渐向城镇化深度转型,逐渐发展为新的小城镇,农民不需要转移,就可以就地实现职业和身份的双重转变,其户籍也有可能转变为镇民。因此,新农村发展到一定程度,一部分农民的户籍就近实现镇(市)民化是必然趋势。在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发达县城与城市郊县,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

在新农村建设中,户籍就近实现镇(市)民化的农民不一定很多,却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农民不需要长途颠波、拖家带口向城市转移,就近、就地实现职业与身份的双重转变,不仅可以节约转移成本、降低转移风险,而且可以改善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的“现代性”;另一方面,城市也可以减少农村人口转移的承接压力,不仅可以抑制城市膨胀、减少“城市病”,而且可以使城

①《“三置换三集中”驱动苏州城乡一体化》,《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4月12日。

②中共山东省淄博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课题组:《马桥镇坚持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的实践和启示》,《人民日报》,2009年11月30日。

市规模合理“瘦身”,推进各类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功能提升的根本性转变,提升城市的发展品质,增强城市的区域中心功能。

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是相互联系、逐步推进的,既是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思路,又反映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阶段。农业就地产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农民就地职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就地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标志,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升华。“四就”思路下的新农村建设是中国国情条件所决定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更反映了中国的特色,是中国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与发展道路。

四、“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的前景

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户籍就近镇(市)民化的逐步推进,会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按照“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有着广阔的前景。

(-)从根本上解决新老“三农”问题

农业、农村、农民和农民工、“老人农业”、“空心村”新老两类“三农”问题,既出现在农村,也反映到城市,但问题的根源在农村。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正是抓住了问题的根源,按照“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的弱质性降低了农业的比较效益,严重地限制了农村发展,也就逐渐引发了两类“三农”问题。农业产业化是用现代工业的理念办农业,将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模式引进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能力,正是由此可以改变农业的弱质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这就找出了两类“三农’’问题的根源;如果农业产业化在农业中普遍推进,亦即凡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都能推进农业产业化,那么,农业就地产业化就可以普遍改变农业的弱质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就能为从根本上解决两类“三农’’问题奠定基础。

农业就地产业化必然会带动农民就地职业化,会普遍增加农民收入,而提高农民收入正是解决两类“三农’’问题的关键。农业产业化的显著特点是实现耕地和产业的规模经营,无论何种规模经营,农村都会逐渐出现农业投资者、农业经营者和农业产业工人等职业农民。能力较强的农民会成为农业产业化中的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会获得与工商业者相近的收入;能力较弱的农民则会成为农业产业工人,获得承包土地租金收入和劳动工资收入。职业农民由于有较高且稳定的收入,因而不会轻易向城市流动,这就能缓解城市农民工问题,农业也会有年富力强的劳动力,从而又能解决“老人农业”和“空心村”问题。

农业就地产业化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不仅培育出浩浩荡荡的职业农民,而且会催生农村非农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为农村城镇化奠定产业基础;农民就地职业化提高了农民收入,不仅会稳定农村人口和现代农业产业大军,而且会满足农村人口改善生活、居住条件的要求,为农村城镇化提供物质条件。这样,农业就地产业化就会带动农民就地职业化,进而又会带动农村就地城镇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可以提升农村的“城镇性”,缩小农村与城市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差距,是农村繁荣和新农村发展的标志,不仅农民可以减少向城市流动,而且一些进城农民甚至会重返农村,既会减轻城市的人口压力,又会促进农村繁荣。

农村就地城镇化必然会带来农村空间结构的优化,大量分散的自然村会逐渐合村并点而成为“大社区”规模大、条件好、发展快的“大社区”或中心村会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而原有的小城镇会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功能的新市镇,县城或建制大镇会逐渐发展成为小城市。这样,农村人口就

-9-会就近向这些小城镇、小城市转移,其户籍就近转化为镇民、市民也就是必然趋势。一部分农民户籍就近转为镇民、市民户籍,是新农村建设的升华,更能从根本上解决新老“三农’’问题。这是因为小城镇的发展会增强对农村的辐射作用,不仅不会削弱新农村建设,而且会从广度和深度上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可以说,农村人口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是从最高层次、更深程度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

实际上,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的“四就”新农村建设,在中国各地已有不同程度的出现,而且具有加快发展的趋势。在东部地区的一些经济发达县(市),已经出现了“四就”并进的趋向;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郊县或经济发达县(市),新农村建设中已普遍出现了农业就地产业化,少数村庄也开始出现了农民就地职业化和农村就地城镇化。比如,东部地区以苏州市为例,新农村建设已经走上“四就”并进的发展道路。早在2005年,苏州市就提出了“新市镇”的概念,以新市镇带动新农村建设,自那以来建设了4个百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园,涌现了一大批职业农民和农业产业工人,一大批农民就地职业化,一部分村庄就地城镇化,不少农民的户籍已经镇民化、市民化。2009年,该市农民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达85%以上,务农人口28万,仅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12%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6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3倍,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已达40%以上?。又比如,中部地区以河南省项城市为例,该市新农村建设普遍以农业就地产业化为重点,兴办各类公司推进农业产业化,在不改变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将家庭经营转变为公司化经营,小麦亩产平均达600公斤,比农户家庭经营平均增产33%,亩均生产投入节约65元,净利润增加307.25元,比农户家庭经营提高近70%②。再比如,西部地区以贵州省丹寨县为例,该县位于黔东南,交通闭塞,经济落后,近年来通过发展交通改善了与外地的联系,通过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圈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在农村广泛开发畜牧养殖、砸锌茶叶、优质硒米、蔬菜、金银花五类特色农产品大产业,还结合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打造旅游避暑休闲等产业。当地农村不同地方发展起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收入大幅度提升,农村经济逐步繁荣③。以上三例分别是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各个典型,反映了“四就”在中国不同地区都具有同样的发展趋势,其中,东部的苏州市较早以“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已基本上解决了新老“三农”问题;中部地区的河南项城、西部地区的贵州丹寨两县(市)也开始以“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新老“三农”问题的程度已大大减轻。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是新农村建设的科学思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

(二)逐步提升乡村“现代性”

按照“四就”思路推进新农村建设,不仅能从根本上解决两类“三农”问题,从更长期的眼光看,更会逐步提升乡村的“现代性”,从根本上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距,推进中国社会由“二元”社会向一元社会大跨越。

“现代性”的说法起于工业革命,通常又与农业社会的“传统性”相对应。比如,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就是解释“传统性”向“现代性”转化的理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成为现代文明的集中地,是囯家或地区“现代性”程度的标志,经济发达国家的乡村地区虽然不是城市,但因人们的生活方式与城市相近似而也被称为具有“现代性”。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就曾这样描述:“乡下人享有都市的一切物质条件和舒适,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市化了。”都市化即“城市性”,因而具有“现代性”了。

在中国,通常认为农民是传统的、落后的,与现代化的要求相差甚远,是现代化的改造对象,然而君不见,中国迈向现代化的改革起点即农业生产责任制,正是从农民那里开始的,计划经济体制是被农民率先突破的;当中国的改革与发展面临“三农”问题时,政府和理论界还在苦思冥索地想办法,农民却毫不犹豫地以进城务工这种“流动”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告别传统走向现代。可以说,农民同城市人一样,本能地具有对“现代性”的追求,也有获得“现代性”的天然权利。然而,在“二元”社会条件下,受农村条件的限制,他们只得通过从农村向城市转移来获得这种“现代性'

第5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指导意义;基本原则

[作者简介]欧勇芬,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讲师,硕士,广西柳州545006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0-0010-04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的迫切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搞清楚为什么建设新农村、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怎样建设新农村等重大问题。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对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总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可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就是实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从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是简单地改变村容村貌或村风的形象工程。因此,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以此为总目标来确定不同地方、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在实践中应避免盲目性、形式化、短期性的做法。

(二)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价值判断标准。价值判断标准问题事关新农村建设这项事业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的问题,也是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问题。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新农村建设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价值判断或者说检验标准,就是能否坚持发展为了广大农民,发展依靠广大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就是广大农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只有始终坚持这个标准,新农村建设才有不竭的动力。

(三)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了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新农村建设既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又要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既要注意统筹安排,又要主次有别,轻重分明,缓急有序,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而永续发展。

(四)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只有科学的方法论指导,新农村建设才能实现其正确的目标。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也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这就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根本方法就是既要统筹城乡发展,正确处理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真正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又要总揽新农村建设的全局,避免片面发展,还要善于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抓好主要工作,在错综复杂的问题中破解突出难题,解决关键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农村的发展,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实践中,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以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实力显着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着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在这种基本国情下建设新农村,过于依赖国家投入和城市支持都是不现实的,因此,发展农业生产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党的十七大也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以发展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

(二)必须坚持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以人为本,一是要求新农村建设的一切工作从广大农民的愿望和实际出发,切实把广大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尊重农民、依靠农民、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相信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二是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生活富裕,切实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三是要让广大农民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在实践中,政府要积极引导扶持,而不能包办代替,要民主商议,而不能强迫命令;四是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发展农村教育,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提高广大农民行使主体权力,履行主体义务的主观能动性,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总之,以人为本,就要从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上来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不断获得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

(三)必须坚持以农村的全面协调和永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农村的全面进步。农村的全面发展,首先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变农村落后的经济面貌。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普遍滞后,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不断改善,才能谈得上农民和农村的全面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人们首先必需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其次要实现在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有明显的进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也需要可靠的政治保障、稳定的社会环境、正确的思想意识、良好的文化条件等。因此,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和谐新风尚,推动建立覆盖整个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证广大农民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还要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在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必须坚持农村的协调发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同时,还要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践中重点是协调好以下几对关系:首先,要协调好农业发展、农村发展和农民发展的关系。农业发展是农村和农民发展的物质基础,农村和农民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为农业发展提供环境条件、思想保证和动力源泉。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也要着力建设农村和教育农民,使农业、农村、农民协调发展。其次,要协调好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大力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再次,要协调好新农村建设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实践中,不管发展经济,还是建设农民新村,或是发展农村文化,都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并确保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最后,要协调好农民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则应起到主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宣传发动、政策扶持、规划制定和投入支持上。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则主要体现在引导社会力量回报农村,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建设新农村的氛围。总之,要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

第6篇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推进会,也是在我县新农村建设全面转入实施阶段召开的一次动员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部署任务,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推动工作,动真的,来实的,全力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刚才,贺新县长对前一段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过会上五个单位的表态发言可以看出,我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下一步新农村建设决心都很大,信心都很足,推进措施都很明确、具体,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县新农村建设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的成效。为确保我县新农村建设顺利扎实推进,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强化教育引导,解决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

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中央、省、市等各级领导已经阐述的十分清楚,我县也在各种会议上进行了传达贯彻,在这里我就不再谈了。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各位包乡包村县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了大量过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较好。这与我们新农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各乡镇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再立新功。但是从全市乃至周边市县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县基础差、底子薄、财力弱、欠帐多,新农村建设的困难多、任务重、压力大,尤其是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领导干部看,一是对中央政策理解上有偏差。有的认为新农村建设仅仅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权宜之计,没有认识到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抓经济工作战略的一个重大转变和抓经济工作思路的一个重大调整。二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工作推着干,坐等上级投入,工作主动性不强。三是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觉得新农村建设要求高、任务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感到上边没有给出抓新农村建设明确具体的推进措施,工作无从下手。四是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有些同志和一些部门认为建设新农村是农业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缺乏主动参与的自觉性,不能从全局的高度和战略的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有的帮建单位认为帮建工作是额外负担,坐等观望,舍不得出钱出物,不知从哪下手,帮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对这些问题一直畏难犯愁;有的成员单位对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认识不清,与上级对口部门的信息和沟通渠道不畅,向上协调争取工作做得不够等等。从农村基层干部看,一是学习得不对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领会得还不深不透,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目标、任务、措施的认识还很模糊,有的片面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盖新房、修公路、改水、改厕、改围栏等。二是存在着等靠要思想。有的只等着上面拨钱,没有钱就什么也干不了,忽视了新农村建设农民的主体作用。三是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建设新农村,就是要搞一刀切,进行统一建设,做表面文章,忽视了新农村建设要立足各地实际,循序渐进。从农民群众看,一是存在参与热情不高的问题,很多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认为建设新农村是政府的事,是上级的要求,等靠要思想严重,对一些惠及自身的项目存在政府投入就干,不投入就无法运作,从而出现上头热、下头凉的现象,对新农村建设漠不关心,主人翁意识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甚至出现了在帮建单位无偿提供物资时,农民连卸车的积极性都没有的令人心寒现象。二是对新农村建设期望值过高,认为国家和帮建单位会为他们盖房子、帮他们上项目,盼望上级出钱出物挥腥鲜兜阶约翰攀切屡褰ㄉ璧闹魈澹挥械拇嬖诶硐牖那阆颍衔谝涣侥昴谧┩呋省⒙访嬗不省⑴┟袢司渴杖刖突嵊泻艽蠓忍岣撸衔缁嶂饕逍屡逯溉湛纱驮谘矍傲恕?BR>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些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不好,新农村建设就很难顺利进行,也很难取得预期效果。当前,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重点要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主旨,正确处理好六种关系。一是要处理好"近"与"远"的关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今年全县试点村镇要完成通乡通村公路硬化、镇村主要街道硬化铺装、饮用自来水等10项100的建设任务,这是一项硬任务。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抓紧落实落靠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要求,明确远期目标、制定长远规划。二是要处理好"急"与"稳"的关系。急,就是在思想上自我加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迎接新的任务和挑战。稳,就是尊重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不急功近利、浮躁冒进,扎实有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三是要处理好"虚"与"实"的关系。务虚,就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农民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认识,把哪些是国家扶持干的,哪些是农民自己应该干的,讲清楚、说明白,使其明确为什么建、建什么、怎么建、由谁建的问题,消除模糊认识和等靠要思想。务实,就是尊重实际、尊重群众,切实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四是要处理好"增"与"减"的关系。增加,就是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支持力度,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就是坚决反对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搞摊派、强迫命令,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债务搞建设现象的发生。五是要处理好"硬"与"软"的关系。就是要正确把握好"硬件"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硬件建设,主要是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是道路建设、自来水改建等设施建设。软件建设就是指农村教育、农民素质、村风与民风、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等,这些也是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六是要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点,就是要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省级试点村镇的各项工作任务。面,就是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非试点村镇要统筹考虑,实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工作目标。在这里我要突出强调一点,现在已经进入了6月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建设时间不足5个月,可以说是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我们必须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时间,争主动,不等不靠,真抓实干,立即从宣传发动调研阶段转入具体实施阶段,充分利用当前春耕生产即将结束的空闲时间,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完成今年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目标,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涵盖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的全部内容。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全县的发展;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县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县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三农"工作的统领,也是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

(一)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因此,我们要按照县委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业化为依托,以科技应用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这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只有农民富裕了,才有真正意义的新农村建设;只有富民产业发展起来了,农民增收致富才有保障,才能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持久推进。当前重点要做好春耕生产的收尾工作,打好农业生产的第一战役。今年以来,在农业生产上,前期低温寡照,近期干旱少雨,种植业生产形势严峻;在畜牧业发展上,受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影响,畜禽饲养总量大幅度减少,农民增收形势不容乐观。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的农业生产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全力抗旱保苗,将灾害降低到最低程度;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遏止畜牧业下滑势头,保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今年农业丰产丰收,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同时,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道路、住房、饮水等问题,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治理乡村脏、乱、差,绿化美化农村环境。着眼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救助体系,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要加强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今年全县新农村建设,按照省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经概算总需资金__*余万元,通过上级投入和农民自筹,目前资金缺口近__*万元。资金严重不足是制约我县新农村建设的瓶颈问题,如何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农民参与、部门帮建和社会支持的原则,加大资金的筹集力度。中央和省、市针对新农村建设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将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因此,各部门、各乡镇要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粮食主产区等有利条件,跑省进京,加大对上联系和沟通的密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这是全县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对筹集到的资金要统筹安排,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办好几件大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总体要求,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激发社会各阶层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要教育引导农民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采取"以奖"等方式,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使广大村民通过出工出劳等形式,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弥补新农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建立投资多元、主体明确的融资体系,切实保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正是由于新农村建设资金有限,来之不易,所以我们必须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各乡镇要认真执行会议上下发的《新农村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按照"村用乡管县审批"的原则,设立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使用上,要把各项建设工程预算压到最低,严格实行逐级审批程序,尽量减少资金的流程,减少中间环节,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在这里,我重申一句,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截留、挪用、占用新农村建设资金,纪检、审计部门要加大监察、审计工作力度,一但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建设新农村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和任务,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能独立于新农村建设之外,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才能达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各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按照"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注重实效、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包乡、包村县领导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总牵头、负总则,切实指导、规划和建设好所包扶的试点村镇,要经常深入到联系点,帮助研究、协调和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帮建单位要把新农村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抓,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部署中,主动谋划,积极工作,尽职尽责地支持新农村建设,不能只是蜻蜓点水式走过场,要尽快落实帮建项目、资金和措施,做到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物出物,真正为试点村干几件实事,力求在规划指导、促进增收、帮助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要协调好市级帮建单位,加大对所帮建村镇的扶持力度,鉴于市检察院、财政局、国土局等部门对所帮建村镇投入资金都在__万元以上,县级帮建单位都要加大与市帮建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扶持,原则上争取市级帮建单位投入扶持资金都要在__万元以上,从而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大对试点村镇的帮扶力度,县里对每个试点村镇又新增加了帮建单位,新增帮建单位要切实履行帮建职责,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尤其是各帮建单位之间决不能相互推诿扯皮,出现"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现象。会上下发的《全县试点村镇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中提出了__项主要任务,涉及到的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要对照《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明确自身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各经济杠杆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工作力度,整合项目资源,全力加大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扶持。各乡镇要将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帮助试点村调整好产业结构,把增收的措施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引导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强与帮建单位的对接,争取更多的支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其它各单位、各部门也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打破条块和部门分割,整合资源,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从而建立责任清晰、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工作责任和落实制度,合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步伐。

(四)要创新工作方 式方法。一是要攻坚克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要求,我们的任务很重,压力很大,这就需要我们工作要有主动性、超前性、富于创造性,无论多么困难的工作,都不要轻易说不行、没条件做不了,要研究如何才能行,如何才能创造条件加以推进,决不能遇到问题绕道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靠、落到位。当前,各项工作都要往前抢,能做的事情要马上开始着手,坚持一改水、二改路、三其它的工作程序,特别是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村容村貌的整治工作力度,要突出抓好"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粪便)、"三改"(改灶、改厕、改圈)、"三化"(绿化、美化、净化)建设,力争做到垃圾、粪便集中存放,污水通过明渠、暗沟排放,柴草垛不入村,厕所卫生符合要求,住宅围栏整齐,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状况,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要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终受益者,对农村情况最熟悉和最有发言权,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农民最欢迎、最容易得到实惠的事情做起,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把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办成民心工程。任何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都要充分考虑到财力的承受能力和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既要积极解决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让广大农民得到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利益,又要将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注意工作的阶段性、系统性、渐进性。不能好高鹜远,贪大求全,主观上要尽力而为,高标准做好工作,客观上要量力而行,根据群众的需要,急事先办,好事办实,循序渐进,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坚决避免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是要保证工程质量。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力戒盲目追求高起点、高速度,杜绝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任何工程都要保质保量,决不能出现豆腐渣工程,坚决杜绝"老百姓今年拍手称快,明年指鼻骂娘"的现象,即使各项工程不可能让老百姓终身受用,但也要保证长期受益,使百姓真正地享受到新农村建设成果

三、切实加强领导,解决好如何推进的问题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关我县农业和农村的长远发展,事关富民强县战略的发展进程。各乡镇、各单位都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很重要的一项任务是要形成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推进。一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真正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所承担的各项工作细化目标、量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主动投入,积极参与,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把建设成果体现在基层。二是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对于各乡镇、各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刚才在贺新县长的讲话中和会上下发的《推进方案》中已经非常明确了,县委、县政府将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末按照责任目标,对照工作任务,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敲钟问响,跟踪问效,严格兑现奖惩,对无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和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要加大新农村建设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要强化舆论宣传。说过,中国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教育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群众是主体,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越深,参与度就越高,效果就越明显。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建设新农村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农民也不可能坐享其成,必须把农民广泛地发动起来,让群众去做群众的工作,让群众去办群众的事情。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精心部署,使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调动好、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建设热情,引导农民把建设新农村的热切期望转化为实际行动,使广大农民群众从"要我建"变为"我要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家园。宣传部门要制定系统的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对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宣传,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大对上宣传报道力度,要将我县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创造出的新经验、好作法积极向上报道,特别是要将市包扶领导及帮建单位帮扶我县试点村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总之,通过高密度、高频率的宣传,使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新农村建设、人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第7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9-0055-02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村和农业发展呈现了积极态势,但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局面尚未改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当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发展相对滞后,三农问题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农村发展与城乡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仍有较大反差,体现为物质、精神、社会等多个层面的差距。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比较困难;农业生产效率比较低,农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不相适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相对落后,乡村面貌相对落后。可以说,三农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薄弱环节。

二、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应从这几方面入手: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的任务是发展

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就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中央确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头一条就是“生产发展”。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主要途径。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必须首先立足于农村产业的发展。无论是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还是改善生态环境,都必须以现代农业为基础。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以人为本落实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就是要以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新农村建设的每一个目标,都是紧紧围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让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等等这些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处处体现了以农民为本的思想。

生产发展要依靠农民,生产发展离不开农民,农民是生产发展的第一要素,同时生产发展也是为了农民,造福农民,使农民充分享受建设和发展的成果;生活富裕就是让农民生活富裕,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这也是我们党在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乡风文明,归根到底是农民的文明,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通过农民的文明,来体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就是指村庄形象必须清洁、整齐,生气勃勃,人与人之间和谐,生态环境好,人与自然和谐,体现出一个友好型农村;管理民主能否实现,关键在农民,农民必须具有科学的民主意识,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来实现科学的管理民主化。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面发展就是要以“二十个字”为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推进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农村的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其宗旨和目标是使城乡经济社会能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在中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条件的新形势下,推进新农村建设,不能单纯就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而要跳出三农抓三农,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大格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和支持力度,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另一方面要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消除妨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政策限制,着力培育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统筹城乡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打破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式,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1.发展农业生产与增加农民收入的关系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主要途径,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使农民富裕起来。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要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农民增收,要着力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的潜力,在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精品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提高科技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民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中获得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在农民增收的前提下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农民的教育、社会保障等支出,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生产水平,从而实现发展农业生产的目标。

2.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的关系

政府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但政府主导作用并不是要政府包揽一切,而是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政策、资源配置、搞好服务上,放在引导、支持和服务农民群众上,放在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上。为此,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别是要强化创新建立新形势下服务新农村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把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这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农民既是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主体,是推动这一事业的主要力量,又是建设新农村的利益主体,是这项事业的直接受益者。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就是要一切从农民的愿望和实际出发,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扩大农民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程度。

3.加快农村经济建设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关系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的经济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农村社会进步的根本保障。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滞后,只有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才能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然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方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又需要可靠的政治保障、正确的思想意识、良好的文化条件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重点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着力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党的组织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上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是要在农村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村文化,努力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加强农村社会建设,重点是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与城镇的差距,让农民享有公平的教育权利和医疗保障,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

4.新农村建设与新村建设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仅是农村的硬件建设,还包括体制机制等各个方面的软件建设,绝不等于单纯的村庄整治和新村建设。新村建设只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建新房、盖新楼等都只是实现“村容整洁”的目标内容之一,而非新农村建设的全部,两者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目标,是一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全面的、综合的系统工程,要求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相适应;要求农村不断增强生产、生态、人居、休闲旅游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要求农村逐步建立起结构均衡、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现代经济结构和现代社会结构;要求建立起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新型城乡关系,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如果对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要求理解得不深入、把握得不全面,就很容易把新农村建设引入歧途,搞成所谓的“新村建设”,甚至导致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第8篇

关键词:人的新农村;物的新农村;三农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2-0013-02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战略举措决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但从目前实践情况来看,较多地区在“物的新农村”方面关注较多,对“人的新农村”建设关注不够。一些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理解成“村容村貌”的整顿,更有甚者把新农村建设简化为强制性“拆旧屋盖新房”的形象工程,使“民心工程”变成了“伤心工程”,对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态、培育文明乡风等投入大、见效慢的工程重视不够。同时,忽略了农村的特点和农民的需求,以为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农民住进楼房、通上水电暖就是新农村建设,其实是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化、形式化,摒弃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人的新农村”这一简洁有力的概括,揭示了人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新农村建设的本质。 

一、“物的新农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要求。以往,我国实行的新农村建设主要是硬件投入,进行一些农村帮扶工作,在资金上给予最大支持,十多年来,我国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亿多亩,补充耕地4 500多万亩,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中国粮食总产量实现了十一连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这一系列生动的数字,都是党中央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工哺农、以城带乡,改善农村生活的丰硕成果。经济基础对于农村发展至关重要,没有“物的新农村”,农村必然落后。正如经济学家林毅夫所言,着眼点应该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因为这是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物的新农村”强调道路、饮水、电力设施和住房条件等人居环境的改善。生活在农村的农民除了对物质的需要,还有精神文化、公共服务等诸多层面的需要。“物的新农村”当然是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构成,但只有贯注了人本主义和人文精神的“人的新农村”才能呈现新农村的本质,才能确保新农村在建设中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和轨道[2]。 

二、“人的新农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 

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提出已经体现了对“人”的关注与重视,但“人的新农村”使原有的内涵更加鲜明。“人的新农村”,是指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留住乡土文化和建设农村的生态文明[3]。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以人为本”做了一段完整的阐述,指出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服务人民,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国家把三农问题放在首位,2004年至2015年连续12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相继出台了各种利农惠农政策。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主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13年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纵观这些一号文件,其核心思想都是城市支持农村,给农民平等权利,给农村优先地位,给农业更多反哺。在中央一号文件指引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新趋势、新气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破解三农难题的重大举措,也是党中央为农村描绘的一幅美丽蓝图,它与中国梦有着相同的本质,那就是“以人为本”。中国梦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但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4]。 

三、“人的新农村”建设推进措施 

“人的新农村”一提出即深入人心,这表明,未来国家对农村的建设方向,将从单纯的“物的建设”过渡到“物的建设”与“人的建设”同步推进,从单条腿走路过渡到两条腿并行。从2005年提出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来,新农村建设就取得了重大进展,当然,在发展中存在各种不平衡,其中之一就是与“物的新农村”建设相比,“人的新农村”建设相对滞后,这是有缘由的。“物的新农村”建设在成绩上来得更快一些、更直观一些,加之急于“出政绩”,自然就会把目光更多地投向“物的新农村”,“人的新农村”建设会因此被忽略。此次“人的新农村”建设又将如何开展呢? 

1.“人的新农村”,核心是对“人”的建设,一个基本前提是提高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其次是提升农村人口整体素质和文化程度,从而实现农民全面发展。新农村建设是以“人”为核心的建设,农民是建设的重要主体和内在力量。面对当下一些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知度低、认同感匮乏、参与感不强等问题,政府要用民主的办法搞新农村建设,真正把决策权交给农民,只有和农民的认同、参与高度契合,良性互动,新农村建设才能顺利进行[2]。虽说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但不意味着农民一定能够胜任新农村建设的重任,也不等于说农民的素质不必提高[5]。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年龄结构偏大,导致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升缓慢,缺少“职业农民”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一大“短板”。当前要创造条件为农村注入新的血液,培养有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农民,把发展农村重任的接力棒交到有能力、有文化的年轻人手中。只有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才能满足农业发展对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更高需求,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2.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人的新农村”建设应有之义。近年来,国家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多,卫生、教育、医疗等领域公共资源在农村普遍稀缺,所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和公共服务落后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而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异会对社会产生各种不良影响。医疗差异会造成资源浪费和人民心理上的不平衡;义务教育差异导致城乡人民发展机会不平等;社保差异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随着“人的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国家要加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力度,加快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逐步提高标准和保障水平,把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3.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是“人的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战略。近年来,农村出现了一种新情况,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导致的“空心村”增加,“三留守”问题突出(留守儿童、老人、妇女)。有能力的农民都在“逃离”,只剩下老弱妇孺,而政府组织和力量在这一地区也在持续弱化,这种趋势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利于城乡社会的协调发展,不利于我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留守儿童极容易受到侵害,也因为缺乏关爱而在学习、情感、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而留守老人无依无靠,生病无人照料,甚至去世都不为人知。作为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农村“三留守”现象不是暂时的,它将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成为“人的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应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要让“三留守”有依靠有保障。 

4.留住乡土文化和建设农村生态文明,是“人的新农村”的意义所在。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城市和乡村应该各具特色,新农村应该是升级版的农村,而不是缩小版的城市,以往照搬城市模式发展,大拆大建,逼农民上楼等简单粗放的办法,必须坚决摒弃[1]。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相应政策法规,加强对古老村落、民俗村落和特色村落的保护。注重村庄人文景观的保护和修复,留住美丽村落的历史与现在,是构建“人的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此外,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的新农村”另一重要内容。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土地资源破坏严重,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质量不断衰退;水资源污染严重,水环境状况不断恶化;农村生活垃圾的污染,村容村貌不容乐观。城市与农村的人居环境差距越来越明显,影响了整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急需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的垃圾处理、排污系统,对村庄的垃圾分类管理、河道污染治理、养殖污染清理等进行制度化规范[6]。只有传承乡村文明,让生态田园风光印在心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是“人的新农村”。 

推进“人的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总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人,落脚点也是人,这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又是建设新农村的本质要求。把“人”落实到新农村建设中就是要把满足农民需要、促进农民发展作为出发点,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留住乡土文化和建设农村的生态文明。唯有如此,才能最终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千秋伟业,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乔金亮.“人的新农村”旨在提升农民幸福指数[N].经济日报,2015-01-04. 

[2]腾朝阳.新农村的本质是“人的新农村”[EB/OL].(2014-12- 

25)[2015-10-01].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 

4-12/25/c_1113764786.htm. 

[3]程国强.推进“人的新农村”建设[EB/OL].(2014-12-24)[2015-10-01].http://cssn.cn/zt/zt_zh/xwzt/ncgzhy/zjgd/ 

201412/t20141224_1455033.shtml. 

[4]徐辉.中国梦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4:94-95. 

第9篇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误区对策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正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发挥着先锋模范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也有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对新农村建设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妨碍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急于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不顾农村的实际情况,不分轻重缓急,草率从事,盲动蛮干。有的则把新农村建设看成出政绩的天赐良机,急于在任期内出成果。于是,就不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盲目定指标,下任务,限时间,大拆大建,大搞 “政绩工程”。上述两种作法表面上使得新农村建设轰轰烈烈,实际上却拔苗助长,南辕北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

本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新农村建设的确是出政绩的好时机。而且,尽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容易引起农民群众的热烈响应,但正是这种急躁带来的狂热使得新农村建设走样,最终反倒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如何才能真正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如何才能真正创造出令农民群众满意的政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就必须对新农村建设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决非易事。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和乡情出发,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长期奋斗、稳步推进的意识,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对新农村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要牢记“”的教训,避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不顾农民的承受能力,急躁冒进搞运动。

二、好高骛远,贪大求全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不顾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盲目追求无法实现的目标,进行不切实际的高标准村庄建设。于是,就乱占耕地,乱拆民房,建设别墅式的“空心村”、大广场、宽马路。有的则盲目招商引资,乱上项目,搞“小而全”的重复建设,引进效益低下、能耗严重、污染严重的企业。这些做法不但脱离农村实际,造成资金浪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而且加重了农民负担,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

由此,农村基层干部应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地区差异性。必须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的辩证关系,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盲目跟风,克隆城市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为农村的城市化,把新农村建设当做“克隆”城市的运动。他们不顾农村的实际情况,把城市建设模式不加分析地照搬到农村,把城市建设中的弊端也扩展到农村,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新一轮破坏中国农村自然生态、历史风貌的运动。

农村基层干部应消除“建设新农村就是城市化”的认识误区。须知,新农村建设不是消灭农村,而是再造农村。新农村建设没有统一标准、没有固定模式,应立足农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建设新农村。应尊重自然生态,保持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要保护农村的历史文化遗产,防止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体现传统风貌的村落被拆毁。要探索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农工商协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道路。

四、大包大揽,包办代替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认为各级政府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建设主要靠干部,群众水平达不到。这种忽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低估群众智慧和力量的做法,使新农村建设出现“政府大包大揽、群众袖手旁观”、“上面热、下面冷;干部热、群众冷”的不利局面。这种轻视农民,把政府主导变成政府包办代替,搞强迫命令、大包大揽的做法,不仅事倍功半,甚至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引起农民反感。

农村基层干部应走出“单纯政府主导”的认识误区,要充分重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农民“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成败的唯一标准。要吸取过去由政府大包大揽搞运动的教训,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的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才是农村的主人, 是新农村的建设者、管理者和维护者,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要创新思路,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只有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成功。

五、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一阵风式的“政治运动”,是上级领导的“政治诉求”,只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好一两个自然村, 能应付上级检查就行了。于是,就大搞形式主义,建设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样板工程”。这种敷衍了事的做法不但使新农村建设流于形式,使资源配置严重失调,而且违背了农民的意愿,激化了社会矛盾,无助于农村的良性发展。

农村基层干部应坚决反对形形的形式主义,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为民谋利的正确态度,扎扎实实地为民办实事,不做表面文章,避免新农村建设的形式化,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农工程”和“富民工程”。

六、嫌贫爱富,锦上添花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开展新农村建设时嫌贫爱富,优先建设“富村”,搞锦上添花的“样板工程”。他们有意选取交通便利、较为富裕的乡镇、村庄作为试点,或者偏爱种养殖大户,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将其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的“样板”。这种把有限的资源过分集中在少数条件较好的试点上,有意堆砌出来的“盆景”式的政绩工程,不但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反而人为地在农村中扩大两极分化,使得富村越富、穷村越穷,富人越富、穷人越穷,违背了共同富裕的初衷。

农村基层干部要正视农村中存在的地区和人员的贫富差距,找准各自适合的发展道路。同时,要统筹安排,协调各村、各户的发展,努力缩小各村、各户间的贫富差距。必须走出嫌贫爱富、锦上添花的误区,不能只热衷于抓富村、富户的示范性,要多干雪中送炭的好事。要警惕资源过分向试点集中,优先解决贫困村、困难户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使广大农民能够共享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促使农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七、袖手旁观,隔岸观火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上级政府和涉农部门的事情,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对新农村建设缺乏热情、漠不关心,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在建设心态上,则抱着试点先行,自己先看,隔岸观火的态度。

农村基层干部应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事关全民族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各阶层共同的事情,所有社会成员都应该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新农村建设第一线,更是负有责无旁贷的义务,应不分部门、不分地域,群策群力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八、畏难怕苦,悲观失望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消极对待新农村建设,片面夸大新农村建设的困难,认为农村的落后面貌无法改变,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认为实行税费改革后,市县财政困难,“穷财政”无力反哺“穷农村”,基层政府已无力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同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新农村建设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此,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缺乏新时代的基层干部应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的确,当前农村总体上还比较落后,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家大力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农村建设就是国家包办代替,它同样需要发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九、重物轻人,重量轻质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的“新”字,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修路、建房等“硬件”建设,却忽视生产发展、制度创新、生产关系调整、农民素质提高、农民增收、民主管理、公共服务等“软件”建设,使得有的地方出现“新村旧貌”的尴尬局面。

新农村建设内涵丰富,新农村贵在一个“新”字。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培养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民群体。要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进行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必要的,但修路、建房等“硬件”建设只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初步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新型农民的培养、现代农业的建立、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软件”建设。其中,新型农民的培养,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又是最艰巨的、最本质的任务。为此,农村基层干部应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软件”建设上,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建立一个良好的内在驱动机制。

农村基层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持良好心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应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为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冷淑莲冷崇总:警惕新农村建设中的误区[J].价格月刊,2006,(4):11-13

第10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存在的问题 对策研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历史任务。目前各地的新农村建设进行得红红火火,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实践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了出现了这样那样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

1.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重眼前建设,轻科学规划。有些乡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知识了解甚少,他们往往错误地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通路通水、建设新村树新貌,不考虑本乡村的经济实力和农民的意愿,盲目地、一味地搞建设,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急于求成,顾此失彼。有的地方为了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脱离实际做规划,大拆大建搞新村庄建设,欠下了很多债,给农民增加了负担。相反,一乡一村的产业发展规划、社会建设发展规划却与此脱节,缺乏整体规划和长远打算,造成了新农村建设中重点错位的现象。

1.2 重基础建设,轻生产发展。一些地方干部对于新农村建设存在模糊认识,思想上希望立竿见影、早见实效,指望两三年工夫就能建成新农村,甚至一年半载要出成效。因此,普遍对修马路、建小区、搞广场、抓设施等硬件建设和“三清五改”、栽花种草、粉刷墙体、改换门庭、硬化入户路等环境整治这样立竿见影的工作感兴趣,而对生产发展这样管长远、基础性的工作抓得不够,以致面貌变了,走的路宽了,产业发展却滞后了,农民增收渠道不宽,收入增长依然缓慢。

1.3 重表面文章,轻社会发展。各地普遍存在对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看得见的,短期能收到明显成效的工作重视、抓得紧、投入大。而对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村教育和卫生事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等社会发展事业重视不够,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1.4 重政府主导,轻群众主体。政府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愿望强,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非常高,但是缺乏引导和激发农民发展生产、建设家园的有效措施,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调动不够,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群众主体意识不强,依赖思想严重,致使新农村建设在个别地方遭遇了“政府热、农民冷;上面热、下面冷”的不正常现象。

2.新农村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2.1 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对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理解不深不透。有些农村干部和群众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简单理解成新村建设,把主要精力和财力放在村庄建设上,对生产发展这个对于新农村具有基础性、关键性的问题重视不够,用心不足。有些农村干部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尤其是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立足实际,长期规划,缺乏统筹考虑,兼顾平衡。

2.2 考核机制上的问题。当前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重显绩、轻实功,重表现、轻实质的问题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现在各级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是一年一个点,一年一考核,年年要出亮点。这种工作机制,导致了基层干部在抓新农村建设中不得不对硬件建设、环境整治等立竿见影的工作全力以赴,而对发展生产、民风培育、社会发展等基础性、长远性,一时看不出成绩的隐绩重视不够,落实不力。

2.3 资金保障上的问题。资金保障的不足现实和当前新农村建设贪多求快的思想之间的矛盾也是当前问题的一个原因。现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资金主要来源是省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配套资金和农林水等部门统筹资金。其他口的资金难于整合,难以形成合力。从而导致一些试点村对环境整治投入小、容易看到成效的工作感兴趣,甚至于有的试点村出现通村公路还没有硬化,却开展了入户路硬化这样的怪事。

2.4 组织协调上的问题。党委政府在政策引导、协调关系、整合资源上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对新农村建设配套政策的指制定和实施、涉农部门之间协调、涉农资金和人力资源整合不够。造成扶持政策不配套、部门之间“各吹各的号”,形成不了合力,资金和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不高。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不够。

3.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问题的对策

3.1 深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一是强化对生产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是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只有产业发展了,农民致富了,才能有条件建设新农村,也只有产业发展,农民致富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二是强化对生活宽裕这个新农村建设核心目标的认识。让农民群众过上宽裕的生活,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是我们开展新农村建设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三是强化协调发展意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但不是全部内容,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但不是全部目标。新农村建设是经济、整治和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建设,还应包括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目标的乡风文明建设,以改善农民生存状态的村容整洁要求,以管理民主为目标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只有全面推进,协调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

3.2 把握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牵涉到经济、社会和政治建设方方面面,要想在各个试点村在所有方面都全面发展,齐头并进,是不可能的,要想在各个试点村都以一种模式开展新农村建设,也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区分各试点村的实际,把握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找准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一是规划工作必须先行。规划是新农村的初始环节,也是关键环节。规划搞得好坏,关系新农村建设的成败。规划主要应包括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工作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要充分考虑试村点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位置、产业优势,要充分考虑县、镇的总体规划,要认真咨询相关专家,要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以保证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二是产业发展必须放在首位。这是我们在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内容,但也是最难抓的、最不易出成效的内容,因而也是最容易在实践中被“讲在口上,放在手边”的内容。要着力树立重基础,抓长远的观念,直正把生产放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竟争力。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农业,以现代农业的大发展,促推农村经济的大发展。

三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国幅员辽阔,广大农村的区域位置、发展速度千差万别。这就要求我们要区分建设村的实际,在工作的切入点上,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重点突破。总体来说,贫困地区要把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和培育新农民放在首位。要加强贫困地区农村道路、饮水、沼气、电网、通信,特别是农村道路和通信等基础设施,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贫困地区加快脱贫致富。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发展劳务经济。发展中地区要把提高产业层次,提高经济发展集约水平放在工作的首位。

3.3 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

一是要键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机制。政绩考核机制,是领导干部取得政绩的导向,是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指挥棒。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考核机制,就有什么样抓工作的领导干部。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科学的量化的政绩评价体系,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只凭印象,缺少科学依据,只重表象,不究实质,只看“显绩”,忽视“潜绩”,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只重花架子,不重实质。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创新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起既坚持经济指标,又要看到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看到现实发展,又看到长远发展;既看到经济总量增长,又看到百姓的实际收入;既看到群众的所得实惠,又要看到社会稳定;既要看到主观努力,又要看到客观条件的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

二是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各级政府都在面临着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绩效如何评估?”如果没有绩效评估,一些县乡政府可能为了搞政绩而走形式,而实干的工作绩效却难以彰显,工作策略中是否存在问题也难以揭示,地区间的绩效也难以比较。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评价、简便可行的基本原则建立新农村建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4 建立和完善资金筹措和保障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钱从哪里来。

一是要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有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重。

二是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应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同时,在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

三是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特别是在村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到引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应用作用。

3.5 强化组织协调机制。

一是要健全农村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负有责任。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要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统筹抓总、协调务方的工作机制,健全“三农”工作的协调机制。

第11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指导意义;基本原则

[作者简介]欧勇芬,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讲师,硕士,广西柳州545006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0-0010-04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的迫切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搞清楚为什么建设新农村、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怎样建设新农村等重大问题。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对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总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可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就是实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从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是简单地改变村容村貌或村风的形象工程。因此,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以此为总目标来确定不同地方、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在实践中应避免盲目性、形式化、短期性的做法。

(二)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价值判断标准。价值判断标准问题事关新农村建设这项事业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的问题,也是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问题。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新农村建设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价值判断或者说检验标准,就是能否坚持发展为了广大农民,发展依靠广大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就是广大农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只有始终坚持这个标准,新农村建设才有不竭的动力。

(三)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了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新农村建设既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又要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既要注意统筹安排,又要主次有别,轻重分明,缓急有序,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而永续发展。

(四)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只有科学的方法论指导,新农村建设才能实现其正确的目标。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也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这就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根本方法就是既要统筹城乡发展,正确处理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真正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又要总揽新农村建设的全局,避免片面发展,还要善于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抓好主要工作,在错综复杂的问题中破解突出难题,解决关键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农村的发展,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实践中,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以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在这种基本国情下建设新农村,过于依赖国家投入和城市支持都是不现实的,因此,发展农业生产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党的十七大也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以发展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

(二)必须坚持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以人为本,一是要求新农村建设的一切工作从广大农民的愿望和实际出发,切实把广大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尊重农民、依靠农民、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相信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二是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生活富裕,切实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三是要让广大农民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在实践中,政府要积极引导扶持,而不能包办代替,要民主商议,而不能强迫命令;四是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发展农村教育,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提高广大农民行使主体权力,履行主体义务的主观能动性,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总之,以人为本,就要从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上来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不断获得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

(三)必须坚持以农村的全面协调和永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农村的全面进步。农村的全面发展,首先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变农村落后的经济面貌。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普遍滞后,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不断改善,才能谈得上农民和农村的全面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人们首先必需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其次要实现在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有明显的进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也需要可靠的政治保障、稳定的社会环境、正确的思想意识、良好的文化条件等。因此,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和谐新风尚,推动建立覆盖整个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证广大农民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还要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在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必须坚持农村的协调发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同时,还要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践中重点是协调好以下几对关系:首先,要协调好农业发展、农村发展和农民发展的关系。农业发展是农村和农民发展的物质基础,农村和农民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为农业发展提供环境条件、思想保证和动力源泉。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也要着力建设农村和教育农民,使农业、农村、农民协调发展。其次,要协调好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大力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再次,要协调好新农村建设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实践中,不管发展经济,还是建设农民新村,或是发展农村文化,都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并确保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最后,要协调好农民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则应起到主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宣传发动、政策扶持、规划制定和投入支持上。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则主要体现在引导社会力量回报农村,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建设新农村的氛围。总之,要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

第12篇

根据凋查.除了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外,教育是农民目前最迫切的需要,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问题,因为教育是“新农民”的实现手段。所谓“新农民”就是通过发展农村的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整体素质而培养出来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给农民一个平等的自我发展空间。而目前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严重影响的农村教育问题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没有意识到农村教育是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从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只强调物质层面建设而忽略发展教育;第二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落后、薄弱的农村教育基础。

第一个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人为的主观因素,即对新农村建设理论的片面性的理解.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新村建设”。建几个农村小区就算完成任务了。而没有真正理解到它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违背了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初衷。从各地的实践看,目前新农村建设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由一些民间组织推动的方式,他们从培训农民和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等着手.引导农民搞合作,利用当地资源共同求发展.最终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这种形式的新农村建设是无力发展农村教育的。另外一种形态就是各地政府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时,其主要是着眼于物质层面,主要内容是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改变农民生产方式,美化生活环境。由于有资金和政策优势,后一种形态成为主流。但是同前这种主流形态出现的问题有:在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以行政命令方式强行推进,没有建立农民参与机制而被某些政府官员当作“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导致新农村建设被当作一种短期行为。丽教育这项长期事业就被忽略掉了。

第二个问题就是客观存在的落后的农村文化教育现状直接对建设新农村产生阻碍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受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我国城市教育和农村教育呈现出较明显的二元化特性。据统计,全国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约6:1。而城乡之问在教育上的差距更大:农村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仅占39.1%,远低于城市的65.4%的水平。社会发展的差距加大了教育的差距,教育的差距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发展的差距,如何跳出这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是决策部门尤其是直接为农村服务的农村教育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二、发展农村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1发展农村教育是培育“新农民”的主要手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而“三农”问题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农民问题,所以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即以农民为本。以农民为本从哲学的角度看就是充分提高农民的主体性发展。人的主体性是人在实践中对一定对象所具有的主动态势、能动作用和支配地位.它贯穿于人的认识、实践和审美过程.表现为人的自觉、自主和自控能力。农民的主体性发展指的是农民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有主动参与发展的愿望和能力、有主动参与的机会;在发展中解放思想.突破传统农业、计翊经济的思维定势,进行恩维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刨新。所有这些都是通过对农民进行教育才能达到。通过教育.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索质,培养农民自发、自助、协同的主体意识和创造性,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从而激发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热情.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和自主性参与.这是决定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

2.从农村教育与整个农村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来看。教育是实现农村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和谐社会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只有实现人与人之问关系的和谐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可以说。离开了以培养人、塑造人为根本宗旨丽存在的教育,和谐社会就失去了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根本保证。因为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全民的参与.没有文明的、高素质的公民,和谐社会的建设将成为一句空话,而全民素质的提高。教育是先导、是基础。只有强调整个社会崇尚教育、崇尚知识、崇尚人才.使社会公众真正对共同的社会规范具有深刻的理解和普遍的认同。社会才能长治久安。才能充满活力。更进一步,和谐社会是一个多种社会因素协调、平衡发展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关键不在于“无差别”,而在于公平与正义.这是和谐社会的理性基础。如果失去了公平与正义就会导致社会成员、社会群体、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而如何面对社会现实。妥善地处理、化解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与矛盾就显得十分重要。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有关的政策、法律.还需要整个社会通过教育使人们真正树立“公平和正义”的理念,通过教育改变弱势群体的各种生活状况,促进公平和正义社会的建立。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就是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公平和正义的农村社会,需要高素质的农民参与才能实现。而高素质的新型农民的产生就要依靠农村教育的发展。

3.从新农村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四个方面内容看,无一不和教育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第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打牢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具体的内容就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拓宽农民增牧渠道,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扶贫开发下作;等等。这是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关键点和着力点,也是检验新农村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现代农业的建设需要高素质的现代新型农民的参与。造成农村经济落后的诸多原因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教育落后而导致的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农民是否具有正确选择科技成果的知识,能否掌握和应用新式生产工具和先进生产方法,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关键;没有掌握现代科技文化的农民,也就谈不上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而且,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意识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外。观念的落后对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显然也是一个不利的因素。无论是从改变农业经营方式或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来说,都需要破除传统观念的束缚,树立发展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现代化农业的新思想。思想观念的改变与文化素质有关,解决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农民头脑,也是建设新农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条件。总之,现代农业要求农民亟需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提高农民素质.改变传统观念,克服小农意识。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创造条件改变我国农村教育的落后状况,积极发展农村的教育事业。

第二。“乡风文明”指的是加快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在农村形成健康文明的精神风貌。加强对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各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镇的创建活动,等等。建设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使农村从愚昧走向文明.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精神文明是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因为种种原因还存在着许多和新农村建设格格不入的落后的社会现象,比如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大肆兴起.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泛滥,宗族势力抬头,一些农村“村霸、乡霸、水霸、电霸”横行乡里,由此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形势严峻;部分农民存在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及经济活动中偷税漏税、不讲信用的现象。因此。从农村的这些现状看,改造落后文化.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仅非常迫切,而且任务艰巨。因为文化活动具有娱乐身心、移风易俗、沟通人际关系和提高人的文明素养的特殊功能.这是经济类项目所不能代替的,“富了口袋。穷了脑袋”的农民不是新农民,也无法实现“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因此建设新农村更加需要注重文化工作的意识形态为国家政治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我们的社会主义文艺……努力用礼会主义思想教育人民,给他们以积极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131所以建设精神文明,就是要在农村积极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要通过各种方式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教育,因为文化建设的根本问题就是教育人的问题,体现在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就是人以及人的素质的提高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是非要通过教育不可的。

第三,“村容整沽”就是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侠农村能源建设达到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和村容村貌。如在适宜地区推行沼气、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发生.等等。和谐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村容整洁”的闷标和要求的根本内涌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一直是我国人民心目中的理想社会,科学的发展观也提出了“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关系.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q而目前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毁坏农田山林、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现象,比如肓目开发利用资源,建设短期的”三高”企业,“高产出”虽然给某些人或某些企业带来了利益.但是“高耗能”、“高污染”却严重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不可再生的资源;大量使用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等,污染了水源和土质.破坏了生态平衡;另外,现在有些地方把新农村建设搞成了“新村建设”,为建设农民小区。在农村中统一规划,到处铺设水泥路,大肆乱砍滥伐。这些行为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规律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因此,除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还必须要通过教育,使农民意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性.自觉树立关爱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理念。

第四,“管理民主”实质上是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具体就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健令农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大力进行普法活动。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等等。农民的村民自治的程度如何,事关中目的民主化进程,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鉴于中国农村问题的复杂性,农村长期落后的现实以及农村人口众多的现象,农村的民主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话语权”,培养其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使他们对新农村建设有一种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另外要搞好村民自治,农民必须具有科学的民主意识,同时还必须善于利用民主手段,因此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改变传统的农民管理方式.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来实觋科学的管理民主化。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通过发展生产力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同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由此可知,民主法制不仅是和谐社会应有义,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之道就是法治与德治的密切结合。从一定意义上讲.和谐社会是个法制社会,而要实现法制社会,取决于公民法制意识的觉醒,取决于社会法制教育开展状况。所以离开了教育,即使有法制也难以达到“法治”的根本目的。

三、发展农村教育的对策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确立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克服偏重物质建设轻视文化教育建设的错误观念。真正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理念。要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无论在内容或途径方面,都有很多问题需要认真解决。就内容方面说.要办好农村教育。除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还应包括成人教育.扫除现有的文盲和半文盲,并防止产生新的文盲。就途径方面,各级政府特别是当地政府要重视农村教育事业。要加大投入.保证经费充足,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为发展农村教育多办实事。与此同时,还要发挥农民个人和集体的积极性,以及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搞好“希望工程”等。为了搞好广西的新农村建设,针对目前广西农村教育现状。广西自治区教育厅作出了关于在建设新农村中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规划,主要有以下的内容:

1.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规划。目前已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教育试点的实施方案.把武鸡县和原邕宁县辖区作为新农村教育试点项目建设,主要是投入资金完善县级职业学校和乡镇化技术学校设施等。这主要是要提高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民及农民子女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具体的规划有:实施“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千万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程”.“百万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开展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等。

2.继续全面推进“两基”教育,提高全民族人口素质。要做好”普九”的巩固和提高-工=作.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及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的工作。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程,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