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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与建筑

时间:2023-10-07 08:57: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规划与建筑,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城乡规划与建筑

第1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必要性;指导作用

城乡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属于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乡和城乡所在的区域,建筑设计是微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建筑,城乡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与先导,而建筑设计则是城乡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研究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城乡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以下就城乡规划如何实现与建筑设计的结合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1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城乡规划的必要性

城乡规划即对城市空间进行布局控制,对人与自然、人与建筑关系的协调。建筑设计是解决室内空间的美观和使用的要求,同时在具备一定时代特性风格的前提下,在外部形体上协调建筑与城市控制性规划、城市文脉、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针对城乡建设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城乡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明确要求。各级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为城乡面貌实现质的飞跃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城乡建设存在品位不高、特色不明显等突出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不高。只有有了高起点的规划和高水平的设计,才能实现高标准的建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为切入点,加快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塑造城乡品牌、推动城乡发展,是目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2 重视城乡规划管理对建筑设计的指导作用

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现代建筑设计、城乡管理必将与规划、景观设计及相关领域密切结合。城乡规划的实质在于合理利用城乡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协调城乡功能布局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其着眼点远离建筑物质形态而偏向于社会的整体平衡。城乡的建设大都还是由许许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关的个体项目构成。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城乡社会的空间环境设计,改善人们的生存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城乡管理作为一种在定性、定量图文结合方式下的弹性控制方法,可以直接指引到具体建筑单体的设计层面。城乡建设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化过程,特点在于设计城乡而非设计建筑物,它是弹性而非具象地引导建筑设计,从总体上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生活环境的优良品质,促进城乡空间的有序发展,同时为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一种长效的技术管理支持。

3 城乡规划管理中应结合建筑设计的运用

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增加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难度。城乡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乡空间,我们对城乡空间进行分析及规划,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乡规划。而城乡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乡的历史,展望城乡的未来,因此在城乡的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对城乡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乡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乡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乡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乡环境,必须与城乡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同等重要。

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存在着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问题。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可见,在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4 正确处理城乡规划管理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

4.1科学对待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是一种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健康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根据阿普尔亚德的观点,城乡规划管理内容日趋综合,方法包容性更强,从单纯注重形态的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不但要注重城乡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必须强调“城乡规划管理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包括建筑物)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规划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还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一个城乡建设的好坏与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为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建设的基础,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我国一般一个城乡规划管理经批准后,要执行十年以上,因此,在批准城乡规划管理时一定要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

4.2建筑设计服从城乡规划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例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下,注重四周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5 结束语

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促进了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矛盾,处理好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对城乡的形象和景观产生很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胡振宇.促进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契合有效途径[J].江西建材,2012,01:41-42.

[2] 张兵.城乡规划实践的分析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0(02):50-54.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学 城乡规划 教学研究

[作者简介]程兴国(1980- ),男,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及理论研究;高华丽(1980- ),女,河南周口人,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建筑历史及理论研究;李慧勇(1977- ),男,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及理论研究。(山东 聊城 252000)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3-0152-02

一、引言

当前中国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城乡建设中的土地集约利用、环境保护、住宅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正变得越来越尖锐,城乡建设变得高度复杂化与综合化,城乡建设急需从粗放的规模扩张向精细的内涵质量提升转变,这就要求建筑设计从城乡的发展趋势、城市的整体性、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等方面的分析入手,在更高的视角、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定义建筑在城乡中的角色,使之和周围环境和谐共生。然而,一些工作内容和建设任务远非建筑学专业所能包容和解决,于是,2011年,城乡规划学从建筑学分离出来,成为与建筑学并列的一级学科,其研究领域不断扩展,研究内容越来越庞杂,因而,建筑学本科城乡规划教学内容有待优化。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正式施行,意味着传统城乡规划工作理念、方法和思路将不断更新,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意味着建筑学本科城乡规划教学内容要有所更新,在此背景下就需要对传统的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课程进行变革。

二、建筑学本科城乡规划课程教学现状

1.学生学习城乡规划课程积极性不高。首先,建筑学本科学生大都认为建筑学专业应重点把建筑设计学好,城乡规划知识对做建筑设计影响不大,学习积极性较差。其次,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与管理的依据,具有极强的政策性、规范性和实践性,因此,理性思考、系统解决城乡建设中的问题是城乡规划类课程教学重点强调的,当学生做设计时,就会感到约束条件太多,自己发挥的余地太小,无法体会在遵守刚性约束下进行创新设计、巧妙解决建设问题的乐趣。最后,在教学目标设置上,对知识目标要求较高,对能力目标要求较低。如“城市规划原理”,当前大多数学校对该课程检验知识目标的方式是闭卷考试,而学生对考试要背诵的枯燥理论不感兴趣,甚至把它当作建筑学课程里“最乏味的课”。

2.思维模式跨度大,学生产生困惑与迷茫。目前多数院校建筑学本科教学是以建筑设计系列课程为核心展开的,其主线基本是从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从建筑单体设计到群体组合,因此,建筑设计教学一般从一年级的构成角度的一个方盒子开始空间设计,然后到二年级的工作室、幼儿园、别墅等小型建筑,再到三年级的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办公楼等复杂的建筑,最后到四年级,建筑设计课程转向以城乡规划课程为主的住区规划设计和城市设计。在这个过程中,一到三年级的建筑设计课程教学十分强调从构成角度进行建筑设计,设计题目的基地条件十分简化,对设计限定条件没有明确要求,甚至可以根据构思的需要假想基地条件。这就造成建筑设计中对建设环境的综合分析与利用方面的训练比较薄弱,一些学生形成了把配景当环境、就建筑论建筑的建筑观,没有建立起建筑设计应从建设环境分析开始的环境观、城市观。而四年级的城乡规划类课程强调系统分析、理性、科学决策,其设计过程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往复循环优化的过程,与建筑单体设计理论偏重艺术差别巨大,学生在进入城乡规划理论课程的学习时,由于学习时间相对较短,内容较粗,理解规划理论较浅,很难在理论知识与设计实践之间快速建构起联系。当设计题目需要考虑的设计要素从单一的建筑要素发展到政策性、综合性极强的城市空间、建筑群体及其他各种相关要素时,学生往往理不出头绪,设计思路很不清晰。

3.知识衔接不顺畅,教学标准无据可循。建筑学本科城乡规划系列主干课程有城市规划原理、住区规划设计、城市设计、中国古典园林分析等。这些课多安排在四年级,各课程之间时间间隔较短,或者知识教授次序颠倒,造成理论学习与设计实践的严重脱节,一些重要理论还没有来得及消化理解和运用到设计课的训练当中,建筑学四年级的设计课业就已结束,造成学生的理论基础匮乏,设计实践能力不高,大大削弱了城乡规划课程教学的意义。如“城市规划原理”课既要讲授城市规划基本知识,又要重点讲授住区规划设计原理,作为后续的“住区规划设计”课的理论基础,理论和实践结合不紧密。

目前各院校按“专指委”的导向性要求都基本上制定了一套有关城乡规划教学的课程体系,但“专指委”对具体课程无具体的要求,“培养目标”“毕业生基本规格”和“培养方案”都是指导意见,这就造成了各校在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学重点、培养方式以及师资配备等方面的差异。目前,除“城市规划原理”课有材外,其他课程没有统一的教材,不同院校、不同教师的授课内容和侧重点差别很大,最终,很难衡量毕业生的实际城乡规划方面的知识构成是否达到“专指委”的“培养目标”要求。

三、建筑学本科城乡规划课程教学探索

针对建筑学本科城乡规划课程教学现状,聊城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课教学团队以适应新形势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导向,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模式,在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选用、考核方式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主要有以下改进措施。

1.激发学习兴趣――更新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紧密结合设计实践要求和社会热点。目前除2010 年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厚达712页的《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教材外,其他城乡规划类课程教材内容更新较慢,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如住区规划设计教材,目前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的住区建设以小高层、高层为主,而教材却还以底层、多层为主来讲解,理论落后于实践,和实践应用脱节,为此,我们在教学中着重讲解高密度住区规划设计中的设计思路与手法。另外,针对“城市规划原理”课程教学目标重知识、轻能力,导致学生对枯燥理论不感兴趣的问题,我们采用加强实践教学的措施,让学生主动思考问题,以专业角度去解决问题。为保证教学质量,城乡规划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和课时数都纳入到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城市规划原理”采用理论讲授与学生调研、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在“住区规划设计”课中,住宅类型与居住区布局、环境调研分析作为一个重要教学环节,让学生深入了解实际需求,探寻解决之道,从而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拓展设计方案构思深度。在教学内容选择上,紧密结合社会热点,如结合国家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和谐社区、青少年创业住宅区、廉租房住区等纳入教学。

2.培养价值观念、培育思考理性――系列设计课中全程融入建筑价值观、城市观、环境观、技术观。城乡规划类课程培育的设计思维模式与工作方法是系统性分析影响要素,理性、科学判断与设计目标的主要矛盾所在,进而在设计中巧妙地把矛盾化解,是一个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个逐渐向设计目标迈进的过程,它强调系统分析、理性决策、从宏观到微观逐层深入的思维模式,而这恰和目前缺失明确城市、环境限定条件及建筑价值观的建筑学前三年建筑教育中设计思维模式与工作方法相反。为了融合这两种思维模式,缩小思维跨度,我们采取把城乡规划知识向前渗透和融入,积极参与到前三年的建筑设计教学中去,从建筑设计基础阶段开始,将建筑价值观、城市与环境观念逐步引入,建筑设计与限定条件关联度逐步拓展。在建筑设计入门阶段,主要侧重于自然地理条件、四邻建筑和景观要素的限定;在基础加强阶段,主要侧重于地域环境特征、历史、文化要素以及既定地段环境空间对建筑的制约性;在综合提高阶段,则侧重于建筑价值观、城市群体建筑环境、基地自身地形条件以及规划控制条件的加强。

建筑学本科到四年级已开设了十分全面的建筑技术类课程,为此,在四年级我们也十分重视对技术理性的培育,主要在城乡规划课程中加强了设计软件的应用,培养学生综合思考、科学验证的习惯,使设计方案更加合理可行。如“住区规划设计”教学中,要求学生结合天正、草图大师、3DMAX等实用性设计软件对住宅日照分析、建筑形体、外部空间及景观竖向等进行研究。

3.形成教学体系――以实践素质能力为导向,创新教学模式,建立有效衔接的研究型实践教学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我们建立了研究型实践教学体系,立足实践,而又不受限于实际,不满足于用一般的设计原理进行教学和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而是引导学生对某一课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寻找出有效解决问题的着力点、突破点,进行设计创新,使学生在掌握一般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扩充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强化思维逻辑,逐步建立研究型设计的一般步骤。教学目标上着重强化能力目标要求,从侧重掌握知识改为提高设计实践能力。

城乡规划研究型实践教学课程包含“城市规划原理”“住区规划设计”“城市设计”三门课。其中,“城市规划原理”48个学时,是建筑学专业基础课。“住区规划设计”56个学时、“城市设计”64个学时,都是建筑学专业必修课。三门课程均在四年级开设。“城市规划原理”和“住区规划设计”在第七学期开设,“城市规划原理”在前半学期、“住区规划设计”在后半学期,使得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城市设计”在第八学期开设,以形成较好知识衔接。每门课都包含基础理论知识概论和设计实践两部分,对重要理论进行详细讲解,使学生理解掌握基本理论知识,也能将知识应用到自己的设计中,使得城乡规划类知识和建筑类知识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水平。

三门课教学实践措施如下:(1)“城市规划原理”坚持精讲基础理论知识,然后把学生分组进行专题研究,到实地进行调研并总结,课上专题汇报交流内容,使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某些问题,提高参与度,也提高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知识目标要求学生掌握城市的形成、发展规律与理论,城市的用地分类与用地构成,城市的规模、功能、结构与形态,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城市竖向规划,居住区规划,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历史街区,古建筑保护和城市更新等知识。另外增加了城市综合体、注册城市规划师案例分析等内容,引导学生掌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方法,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考核方式从原来的闭卷考试变为专题研究评分。(2)“住区规划设计”紧密联系当前房地产市场实际,选择学校所在城市的实际案例,模拟设计院工作场景,“真题假作”。课程增设了社区调研分析、房地产项目策划和概念构思的学习阶段,培养学生系统的、综合的详细规划研究能力。选择经济适用房社区、住区交流空间、住区道路交通系统等方向进行专题研究,使学生在掌握基本住区环境理论的基础上,设计更具深度。教学知识目标要求学生掌握住宅群布局、公共设施布局、绿地布局、道路交通系统组织等基本知识,并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一套住区规划设计图。考核成绩中设调研报告、专项研究成绩,占总分数的30%。(3) “城市设计”课的题目选择教研室实际设计项目,增加了虚拟实际设计过程环节,组织模拟方案投标评审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汇报方案并回答教师、同学的问题,增强学生对方案的总结归纳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评判能力。教学知识目标要求学生掌握城市设计的阶段、城市设计分析的理论知识,并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一套城市设计图。考核成绩中设调研报告、专项研究成绩,占总分数的30%。

四、结语

建筑学专业的城乡规划课程的教学核心目标在于使建筑学学生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城乡建设,从更多的视角、更高的视野去研究建筑。建筑学学科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随着社会及城乡规划理论的不断发展,对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教育的研究也将不断深化。我们应积极探索不同时期的教学特点,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曹鸿雁.非城市规划专业城市规划原理课程教学实践与研究[J].高等建筑教育,2010(3).

[2]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及主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建筑学专业[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第3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生态;建筑;设计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城乡建设也呈现出了日新月异的态势。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运用生态环保观念,构筑绿色生态建筑,成为城乡规划设计的主要趋势和必然选择。实际上,现代城市的规划与设计是非常复杂的,如何确保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设计中发挥最佳效果,是市政部门和设计人员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生态建筑概念

生态建筑是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概念。主要是根据建筑所处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运用建筑技术科学和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对建筑与其他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组织,使得建筑与环境可以成为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具备良好的室内气候条件和良好的生物气候调节能力,以满足人们对于居住环境舒适度的要求,使得人与建筑、自然环境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自工业革命开始,人类社会在工业文明与机械的带动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取得了难以估量的成就。同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使得人们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生态建筑就是其中的一种。运用生态建筑学的相关理论知识,对城市和乡村进行规划和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城乡生态危机,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与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1]。

2城乡规划设计中的生态建筑设计

2.1城乡规划设计

城乡规划设计是指相关建设部门针对城乡发展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对其发展进行安排和规划,对有限的空间和自然资源进行布置和利用,从而改善城乡现有环境,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因此,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要想对城乡建设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就必须立足全局,从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个领域进行统筹,使得其均能够为城乡整体发展的大局服务,实现经济发展、文化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事实上,城乡规划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同时满足城乡居民在物质以及精神层面的需求,因此,规划建设部门应该立足实际,不断更新理念,从全局层面做好各项工作。

2.2生态建筑设计

生态建筑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新兴概念,简单来讲,就是在建筑的规划中引入生态环保理念,通过自然环境的协调、人文环境的营造以及各类绿色生态材料的应用,实现建筑与周边自然环境的融合,运用自然的调节能力,对建筑进行生态层次的改造,在保持建筑原本功能的同时,对环境进行有效的利用,从而达到建筑与环境的和谐统一[2]。而想要将生态建筑合理应用到城乡规划设计中,需要关注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制度观念的革新。一方面,要针对现有的城乡规划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摒弃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构建合理、完善、高效的规划体系,将生态建筑设计的相关理念融入的城乡整体规划中,对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进行改善,确保生态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中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例如,可以结合城乡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在现代建筑中融入生态理念和人文观念,提升空间的利用效率,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环境效益的良好发挥;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观念和方法上的创新,确保生态建筑设计能够发挥出最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例如,设计人员应该不断提升自身,对一些优秀的设计理念以及经验进行学习,结合城乡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从一个相对更高的层面上去理解城乡规划,改变传统建筑设计中死板的理念和僵化的方式,通过多种设计思路的有机结合,做到因地制宜,对生态建筑设计进行完善。

(2)自然环境的协调。生态环境的主旨就是追求建筑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因此与自然环境的结合是生态建筑设计的关键所在,也是设计人员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具体来讲,应该将当前的建筑建设放在区域的整体环境中,结合专业的生态建筑知识以及自然的调节能力,对建筑进行生态改造,实现建筑与环境的一致,在不破坏原本建筑环境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更加有效的利用。

(3)人文环境的营造。人文环境主要关系着人们对于自身生活环境的体验,涉及建筑以及环境所能够带给人身心方面的体验内容。一个良好和谐的人文环境,可以给人更加积极、愉悦的情感体验,进而使得其更好的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时,应该强化对于人文环境的营造,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轻松舒适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3]。

(4)绿色建材的应用。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各类绿色环保建材不断涌现,也为生态建筑的设计和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支撑。在资金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选择新型生态建筑材料,在维护人们身体健康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建筑对于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构建绿色生态城市,实现和谐发展。3结束语总而言之,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现代城乡建设意义重大,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将生态理念应用到建筑设计中,从建筑、环境和人三个方面出发,寻求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相关建设部门应该从城市自身出发,将生态建筑设计合理融入城乡规划设计中,更好的完成现代城乡的建设规划。

作者:张娟 单位:北京世纪中天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参考文献:

[1]赵兵.花桥新城生态单元制图与绿地系统规划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12.

第4篇

城乡规划专业主要职业能力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参与中小型民用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工作的能力;

3.掌握编制镇详细规划、乡规划的内容及方法,能够参与镇详细规划和乡规划的编制工作,能够从事常见的建筑场地的规划设计;

4.掌握编制村庄规划的内容及方法,能够完成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5.熟悉编制镇总体规划的工作内容,能够参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6.熟悉规划管理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能够参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专业就业前景

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思路的铺开,我国城市化进程将加快步伐。一个城市能否规划得当,关系着城市的发展与稳定布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公众参与热情的提升,城市规划者开始从幕后走到前台,城市规划人才的价值越来越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认可,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受人注目。

毕业生主要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资源环境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城市公共管理政策制定和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主要去向是城建、规划、发展计划、经济贸易、行政执法、环保、公用事业等部门,就业面很广。

城乡规划专业考研方向建筑学

建筑学是工学领域下的专业学位专业。建筑学专业从广义上来说,是研究建筑及其环境的学科。在通常情况下,以及按其作为外来语所对应的词语(由欧洲至日本再至中国)的本义,它更多的是指与建筑设计和建造相关的艺术和技术的综合。

建筑学所涉及的建筑艺术和建筑技术、以及作为实用艺术的建筑艺术所包括的美学的一面和实用的一面,它们虽有明确的不同但又密切联系,并且其分量随具体情况和建筑物的不同而大不相同。

城乡规划学

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是支撑城乡建设事业的人才技术的重要保障。因此,将城乡规划学*作为一级学科进行建设,是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城乡和谐统一的重要支撑性工作。

培养目标

我国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是要积极应对城镇化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期对高层次规划人才的需要,培养适应于社会、经济和区域发展和建筑学科基础审美与工程技术方法的专门人才。

城市规划与设计

培养目标

第5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实验室

1引言

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城乡规划学科的研究领域不断延伸、拓展,形成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城乡规划专业加强人才的职业性、职业化能力培养,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体现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体系。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是规划学科的重要基础,学校是进行实验实践教学、科研服务的重要场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加强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建设,对提高实验室管理的效率,规范实验教学具有重要意义。

2城乡规划专业发展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城乡规划专业自建校以来就开设了与该学科相关的建筑学、城镇建设与规划、城市景观等专业。随着学校发展、社会需求,该校城乡规划人才培养注重“需求导向、能力为本、知行合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学生在学科团队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学科平台积极参加各类型层次的学科竞赛,获得多项省级和国家级奖项,提升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内涵。

目前,该校城乡规划学成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及校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专业主要开展以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城镇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城市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相关课题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积极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任务,提高城乡规划学科的社会服务水平。该校城乡规划学科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县域城乡统筹与乡镇可持续发展、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新型农村社区与乡镇规划设计、可持续的绿色建筑设计研究。

3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建设重要性

3.1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

通过对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调研,设计行业急需专业基础知识完善、实践与创新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注重学生综合能力考查。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结合地方需求,加强素质教育、创新型人才建设。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的建设,为学科间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促进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参与指导老师科研项目,提高专业技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可以依托现有的仪器设备,更好地开展科研服务,为服务地方经济提供良好的保障。

3.2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实验教学在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城乡规划专业实验教学改革的主要思路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技术为手段,以需求为导向,在实践教学与管理中,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建立开放实验室,创建自主学习平台,构建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导向培养模式。加强设计性、创新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建设,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建设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结合,融合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教学与科研同步发展,创造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以此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工程能力。

3.3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实践环节是城市规划专业发展的核心,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1]。该校城乡规划实验室已经具备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平台,依托专业绘图教室、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规划设计模型实验室、虚拟现实实验室、建筑物理实验室、建筑节能实验室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验实训场地。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具有自身的特色,能够在课程设计、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过程中,形成一套完整的培养体系。

4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建设研究

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主要依托该校土木工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规划设计模型实验室、虚拟现实实验室等主要针对课内实验、设计课程、毕业设计、学科竞赛提供实验场所。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建设应依托省级和校级学科优势,与建筑学、土木工程等学科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综合实践能力,打造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验实训基地。

4.1完善实验教学条件,建立实验管理体系

各级财政对高校实验室建设实行规划管理是建设投资的主要手段,实验室建设离不开经费的支持[2]。受中央财政与省市财政支持,实验设备及实践教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应提高实验设备的有效利用,满足实验教学的基本需求。结合城乡规划专业特色,选择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保证课程设计、科研服务需求,将教学与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作为实验室补充的重点,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提高学生专业认知能力培养。依托现代化实验教学手段,建立开放的实验实训场地,加强实验室设备仪器的开放使用,通过现场实训、仿真实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

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需要摒弃传统的管理模式,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科学化管理,如实行网上预约系统、实名注册登记、设备远程监控、实验远程指导等,提高实验管理人员长效管理。教师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确定实验项目,专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仪器、材料、实验室准备,协助实验指导,随堂听课,填写实验日志。通过建立完整的实验室管理体制,为实验教学的开展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4.2依托科研创新项目,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培养

专业实验室是高校开展实践教学、科研及科技服务的重要场所,为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重要保障[3]。城乡规划作为省级和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已经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通过开展科研项目研究,为学科建设作支撑,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目前专业教师承担多项纵横向科研项目,让学生积极参与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结合实际规划设计类项目,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得到实际运用。积极鼓励教师将科研项目融入学生实践教学中,不断提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建设,提高学生规划设计能力,为将来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依据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可以根据设计课程需要,进行各专业技能操作,比如制作规划模型过程中,对各类仪器有一定的认识和操作能力,学生在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过程中,能熟练运用各类仪器设备,熟练操作专业软件,为就业做好充分准备,强化工程意识,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

4.3提高实验设备使用率,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城乡规划专业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实验室各项设备、仪器基本满足学生课内实验与课外科技竞赛需求,通过建立开放实验室,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场所,提高实验设备的有效利用。该校城乡规划专业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对教师开展科研服务提供良好的保障,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不仅能够满足教学与科研需求,为实验室的有效运转作支撑。

专业实验室的建设不仅可以完成在校学生的培养,同时长远建设目标应不仅仅局限于学校,发挥培训中心的作用也是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4]。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资源,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如CAD高级制图员,通过率较高。学生专业可以结合专业知识,强化训练专业所需软件,如CAD、Photoshop、Sketchup等软件,结合实际科研项目,将所学专业技能更好地运用于实践。城乡规划专业人才职业性、职业化培养是发展趋势,该专业学生将来可考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等,这些注册职业考试,将提升并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并满足社会。

4.4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教师具有综合性知识,不仅仅考虑单纯的教学需要,还应对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有足够的认识,对相关学科也应有所了解,如建筑学、社会学、地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城乡规划专业教师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也应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历。城乡规划专业实验教师需要结合实际工程经验,聘请设计院或者同行业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同时对校内青年教师进行培养,让更多的实验教师参与规划设计类实践项目,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近年来,学校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等,实验室提供良好的实验条件,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设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依托校级、省级、国家级竞赛,如斯维尔BIM建模大赛、中国环境学年奖、中联杯、蓝星杯等,激发学生创新设计,体现城乡规划专业人才职业性、职业化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5结语

实验室建设是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是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场所。科学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计划,明确实验室规划目标,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实验室建设围绕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深化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努力建设成为教学与科研一体化的综合实验基地。

参考文献:

[1] 杨大伟,安蕾.城市规划专业教学模式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12(4):41~44.

[2] 冯敏侠,庄中华,劳静.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促进实验室建设发展[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2(8):423~426.

第6篇

一、法律依据

目前,清理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法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行政法规,《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只是规章,效力上均弱于法律;且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只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不适用农村和尚未建成的规划区。

二、执法主体

1、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主体是城乡规划部门,目前,市级有丹东市城乡规划局,园区有规划分局;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即园区内的浪头外镇、安民镇均可作为执法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

2、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主体是国土资源局,目前市级有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园区有国土资源分局,可对园区内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性质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辽宁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规定》第五条规定“市、县政府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本级政府依照国务院和省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省政府批准。”这里的市、县政府包括县级市,但不含市辖区的区政府,而园区管委会只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并非一级政府。园区综合执法局若取得执法主体资格,需要由市政府提出申请报省政府批准。但目前的情况是,市综合执法局根据丹委办发[2012]9号文件,并入市住建委并将原行使的规划方面的职能划给丹东市城乡规划局后,并未向省政府履行申报程序,严格地说,市综合执法局应是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园区的城市管理体制与丹东市的城市管理体制相同,市综合执法局未申报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园区综合执法局也无法以市局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另外,市住建委已经明确,市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分局没有规划方面的职能。

三、查处违章建筑可采取的措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罚款、没收违法建筑物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等,对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法律已赋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行政强制执法的权力,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也明确“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门可对农村集体土地上改变土地性质进行建设的行为可以责令停止建设、罚款、没收、限期拆除等,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综合执法部门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城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查处,与规划部门的职能重叠,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据高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将不予受理。

四、有关建议

1、明确责任主体。根据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应根据不同的区域性质,明确不同的拆违主体。

第7篇

一、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主体

下列违法建设行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一)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改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四)擅自改变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五)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逾期未拆除的

因实施城乡规划需拆除而未拆除的六)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限未满。

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擅自改变镇人民政府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

二、违法建筑的查处主体

修建违法建筑的按下列规定组织查处:根据《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绿地、公路、河道和水工程管理范围等专门管理区域内修建的由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该区域的主管部门组织查处;

二)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由土地主管部门组织查处;

三)城市、镇规划区内其他不属于上述第项规定违反城乡规划修建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查处;

四)村规划区内其他不属于上述第项规定违反城乡规划修建的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查处。

以上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必须各司其职、狠抓落实,违法建设的查处是一项关乎民生和社会公平公正的系统工程。必须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加强部门与镇街(特设机构)镇街与镇街、镇街与特设机构的联动和协作,探索查处城乡规划违法反应快捷、措施有力、行之有效的途径,切实保障城乡建设的有序组织和维护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一)强化责任、首问负责

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实施《规划法》条例》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并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狠抓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对同一违法建设均有权查处的由首先受理或发现的单位负责牵头查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政府可临时指定查处城乡违法事项的单位。

二)守土有责、属地牵头

对违法建设,镇街(特设机构)要严密监控本辖区城乡建设行为。要尽快组织查处。对各类违法建设,要按照“属地牵头”原则,采取措施、加强力量、狠抓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把大量的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制止无效未果,应及时提请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条块结合、通力协作

要条块结合、通力协作,城乡规划按照划区域和界限管理的原则。营造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对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违法的查处,相关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通过责令自行拆除和司法强制、行政强制等措施予以执法;城市、镇规划区范围以外城乡规划违法的查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提供应有的政策法规和人员力量等支持,凝聚城乡规划监察执法的合力。

第8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 学科设置 行为转变

一、学科升级是对城乡规划行为的肯定

学科升级不仅仅是学科领域本身研究方向和内容的变化问题,它还涉及后续的职业制度设计、职称制度调整、统计项目调整、职务与岗位设置等一系列问题,明确学科升级,就是肯定此类学科在国民生活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其突出的社会地位。当然,学科领域本身也应该珍惜这种荣耀,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内容,打破原有积习,跳跃式思考,以其作出更大的社会贡献带来更丰富的社会成果。

(一)学科调整的积极意义

将城乡规划学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进行设置和建设,是我国国情所在,是从传统的建筑工程类模式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发展模式的需求,是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在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纲要》中,将国家“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列为重要的领域。近30 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使我们的国家竞争力不断增强。在未来的发展中,大中小城市和广大的乡村,都急需城乡规划学科的专门人才。将城乡规划学科调整为一级学科进行建设,这对于解决学科发展被制约的困境,推进当代我国城乡规划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城乡规划领域仍为对学科调整带来的变化做好应对策略

城乡规划学科的升级问题探讨了将近十年,各种行为转变探讨也较为充分。然而,学科调整毕竟是教育领域的问题,源头上的调整完毕到最基层工作行为的转变还是有相当漫长的落实过程的。

二、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行为应该主要思考的问题

学科调整后城乡规划行为需要思考探索的问题繁多而细致,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升级——社会需求使然。我国从1952年设立城市规划专业,其作为工学门类下建筑学一级学科之中的二级学科,已经经历了近60年的发展历程。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建筑工程类的知识面已无法应对城乡综合发展的复杂性与多元性。规划工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城乡规划学的知识结构和职业需要已经远远超出了以建筑学为专业主体的传统内容,学科升级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第二,反思——“供需”尚有差距。庞大的需求推动了规划学科和规划行业的发展,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反思,社会对学科的需求有哪些。作为“供给”方,学科的知识构成与社会需求紧紧相连。第三,发展——紧抓核心内涵。城乡规划学升级为一级学科,无疑是让其有了一个更大的发展平台。如何在这个平台上更多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服务公众是我们应该特别审视的一个问题。发展平台越大,研究领域越广,我们越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核心价值,把握住学科的内涵。保证城市土地和空间的集约利用、综合协调各方利益应该是城乡规划学的核心价值。综合协调是城乡规划学的核心方法,土地和空间利用是其载体。

三、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行为工作原则

第一,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第二,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从根本上讲,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

第三,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城乡规划必须树立贯彻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认真核算。落实各项节水措施。要大力促进城市综合节能,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热体制,重点推进节能降耗。

第四,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基础,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划方法和环境门槛的提高,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城乡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深入研究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各种层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要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处理好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四、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工作行为内容转变

第一,由“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一字之差,调整的对象即从城市走向城乡,从而将原来的单体研究对象转变为城乡统筹考虑。第二,从坚持的原则来看,升级后的行为措施应更注重资源保护、统筹协调而不是原来的单一强调技术手段。第三,从方法上来看,升级后的行为措施应注重规划的实施和监督,而不是原来的老编制和审批,这也是城乡规划自我发展的必须和前提。第四,作为更加独立的学科建设体系,学科升级后的城乡规划行为的法律责成体系必将更加完善。第五,作为刚刚独立的自由学科,以前工作强调规划部门的作用应转变为强调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以保证其行为措施与受众对象亲密结合。第六,独立完善的学科建设必将有配套的法律支持,这就注定规划执法行为更加明确、执法手段更加丰富,当然也更加科学和适用。第七,在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新的规划行为必须充满弹性,才能动态地适应城市的快速变化。

第9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监察;重要性;“3S”技术

城乡规划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全局。城乡规划管理包括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实施的管理和实施的监督检查三个工作层次,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笔者以一名城乡规划监察工作者的视角,以武山县城乡规划管理为例,浅议城乡规划监察工作的几个方面。

一、基层规划监察工作起步晚、底子薄、技术弱

武山县规划局成立于2005年,承担着全县的测绘、规划管理等工作。2009年成立了武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为规划局下属的副科级单位。截止目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人,其中规划监察大队编制11人,实有人数16人,绝大多数为相关专业人员,专业对口人才严重匮乏,执法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有限,技术力量十分薄弱。

二、规划监察工作责任重、范围广、难度大

(一)规划先行、监察是保障

全县辖区范围2011平方公里,规划区用地面积40平方公里。武山县规划监察工作由城乡规划监察大队承担,其职责主要有:组织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公示等程序的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行政监督,建立规划动态管理档案;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实施城乡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受理和解决在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公示、实施过程中公众建议和意见、投诉举报、群众上访和行政复议等工作。

由以上的职能分工来看,规划监察贯穿规划工作始终,从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开始,到项目的报建、审批、公示、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规划监察和监督,任何一个环节的懈怠和渎职都有可能引起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进而影响到城乡规划的实施。

(二)督察途径单一、执法有局限

《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督察通过四个途径来实现:“自查”、“他查”、“查他”以及对“渎职、失职”的督察。目前,武山县规划监察工作主要以“查他”为主: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对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的项目进行依法查处,责令其整改或者限期拆除;对未办理两证一书的违法建设项目核发停工通知书并责令其整改或拆除;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行政处罚的违法建设项目,移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管理部门对违法建筑只能做出处罚,却不能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唯一有效的强制手段。建设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对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遏制”,然而发现违法建设的初始阶段,法律没有赋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强行拆除或强行制止的权力,但是,有关的法律程序和必要的时间成本,加上不可预知的因素,使这一有效的法律手段大打折扣,大大增加了执行的难度。实践证明在漫长的复议和诉讼过程中,违法建设行为不断延续,由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违章建筑从基础开始一直到整栋建筑接近完工,造成即成事实。即使最终通过法院,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城乡规划监察执法基础弱、部门协同难

(一)执法基础薄弱,利益矛盾复杂

由于长期以来社会法制建设的滞后和城乡规划宣传教育的缺失,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规划意识和城市意识十分淡薄,规划执法的社会基础十分薄弱。由于规划监察涉及范围广、矛盾多、情况复杂,所以本身就决定着它是项难度较大的工作。而且,它还关系到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利益,涉及的矛盾和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往往在执法过程当中,群众不能正确认识和理性对待执法工作,甚至于群众不理解,对抗情绪十分严重,可谓是困境重重。在规划监察的过程和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既要注意执法的合法性,又要顾及群众的利益损失和保证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如何平衡和处理这些具体矛盾和利益,成为了执法工作的难点。

(二)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

规划监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体执法过程涉及乡镇、国土、建设、执法局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各自为战,有时甚至相互制肘、推诿扯皮,行政执法力量不能有效整合,监察工作阻力较大。

四、新常态、新机制、新意识、新技术

(一)建立联动机制,形成规划监察执法合力

在城乡规划监察过程中,部门之间应形成联动机制,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对违法行为共同查处的工作局面。例如:对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会同建设局、房管局等部门形成环环相扣的办事程序,对建设项目层层监管,避免出现不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协同供水、供电部门对施工现场停水、停电,及早抑制违法建筑的持续发展;对要的违法建设项目,会同公安,消防,法院等部门强制执行。多部门共同配合执法,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纳税人的成本,更能,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做好普法宣传,提高公众规划意识

提高公众的规划意识,坚持执法与普法结合,在做好规划监察工作的同时,要利用印发资料、宣传栏、橱窗、新闻媒体、电子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学法、懂法、守法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让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理解与支持。加强规划公示,实施城乡规划“阳光工程”,增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利用网络、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设立城乡规划监督公众平台,为公众参与提供便利渠道,形成全社会、全民参与城乡规划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规划监察效能

人工规划监察调查费时、费力、耗资、效率低下。当今,随着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兴起与日益成熟,充分利用“3S”技术集成,对城乡规划进行遥感动态监测已成为可能并为人们所共识。在此过程中,利用遥感技术(RS)获取地面的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我国的北斗系统进行外业数据采集、规划监测、现场调查;建立城乡规划专题地理信息系统平台(GIS),利用现代计算机图形和数据库技术通过叠加分析不同时段的遥感影像,发现现状变化图斑,并可对城乡总体规划进行数据库管理,可将分析决策模型处理结果图文并茂的提交各级管理部门,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因此,采用“3S”以及网络、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建立城乡规划监察执法信息平台,不但能够简单、快速的规划核实取证工具,而且有利于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综合规划监察执法机制,实现与电子政务平台无缝对接,使监察执法变被动为主动,达到违法建设的早发现和及时处置。当前,这种模式已经成为未来规划监察的必然趋势,有效的解决了规划监察工作量大面宽与执法人员不足的矛盾。虽然我们西北小城镇的技术力量和经济支撑还远远达不到城乡规划监察信息化的要求,但是眼光还是要放高放远,要积极学习借鉴新技术、新力量,争取早日实现城乡规划监察信息化管理。

第10篇

摘要:城乡规划管理是为实现城乡规划的目标而实施的过程,在城乡建设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暴露出许多问题,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思考,寻求解决对策,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对策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其“蓝图”是管理城市的主要依据。随着我市城市建设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和管理中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新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与之对应的对策,对促进我市的综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规划管理则是为实现城市规划的目标而实施的过程。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县级城市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对当前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思考,寻求解决对策,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1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编制滞后于建设,与实施可能性脱节。规划设计在相当程度上强调的是城市空间环境质量,追求物质空间结构理想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缺憾。规划是指编制一个有条理的行动顺序,使预定目标,得以实现,城市规划是“龙头”,是建设的依据,规划应该超前,但对于当前城市建设中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规划的编制显然跟不上城市的发展,出现滞后现象。在现实的规划设计中,有的规划编制单位不能深入实际,具体了解中小城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编制,以至造成编制的规划和实施可能相脱节。目前规划过程中往往是强调规划方案唯一性,把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向。最终规划成—种发展可能,对规划的实施发展诉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条件分析不足,这使规划缺乏一定科学性。重建设、轻规划设计、轻管理,重盖楼、轻环境,重主体、轻配套,重硬件、轻软件,出现建设不是围绕规划转而是规划围绕建设转的局面,践踏了规划的“龙头”作用和严肃性。

2、城乡规划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低下。大多数城乡规划注重经济的增长、而忽视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表现在工业用地比例偏高,公共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偏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城市建设的平台,是城市发展的根本。由于县级城市环境的不断改善,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工业开发区周边及新校园周围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业在此安家落户,谋求发展。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加,都吸纳了大量的外来人员进城,同时,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少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一级土地市场的刚性约束手段,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利用区域优势,以要求解决自己居住问题为由,纷纷抢占地皮,乱搭、扩建、乱建房屋,私买私卖,牟取暴利,还有些村民甚至把分到户的土地随意高价出卖,扰乱了土地市场,也给规划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3、偏重对空间形态等“硬”规划的研究,缺乏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总体规划是对城市的宏观控制,而城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则因为县级城市规划经费紧张的原因而存在编制上的不足,致使规划管理部门无法将其作为管理的依据。规划的实施分析需要实施机制的强力支撑,而实施机制往往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由于受传统“技术工具型”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的影响,规划设计人员往往偏重对空间布局、空间形态等“硬”规划技术的研究,而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不够。而—个规划的实施与政府的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实施机制关系密切,如果规划编制不能与现行的实施机制有效衔接,规划的可操作性就无从谈起。

4、城乡规划决策缺乏民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作为一项政府职能,在错综复杂的城市大系统中,无论是城乡建设发展的宏观决策,还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微观决策,大到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交通组织、环境保护,小到地块的开发强度、建筑日照、绿地布局和公建设施,无一不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控制“非公共性”利益主体的外部不经济行为,体现空间资源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随着我国的法制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政治民主化的趋势,民众要求参与的意识逐渐加强,政府应该给予公众参加城市规划的权利,确保在城市的规划中,能够保留城乡的文化传统,并将这种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然而,我国原来的城市规划法规,对公众参与规划的对象、机构、内容、程序、深度、职责、权利、义务和监督保障等体制和机制,均无明文规定,使得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2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对策思考

1、加强和完善规划编制工作与实施相结合,促进城乡规划的制度化发展。就是规划的范围要从城市延伸到农村,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各类要素的全统筹、各类规划在空间上的全协调。城乡建筑规划部门作为一个宏观调控整个社会的经济建设需求以及土地、人力、财力等资源在时间与空间上供给的综合管理部门,它最需要在这个急剧发展变化的社会上迅速得到丰富、准确的有关信息以作为设计和决策的基础资料。必须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建立为规划能够实施而编制规划的思想,规划编制部门应加强信息的沟通,广泛收集资料,与计划,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充分掌握上层规划的内容及编制动向,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作为指导城市建设和进行城市规划实施的最切实依据。而总体规划着重于加强城市战略研究,解决涉及全局性的发展方向,空间形态等方面的内容。

2、争取政府支持,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建筑规划信息电脑网络系统。信息作为客观世界的三大要素之一,早已为人们所重视。金融之所以成为经济发展灵活度最高的调节阀不仅是因为它渗透于各经济部门,最重要的是它率先掌握应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城市建筑规划部门和经济计划部门在城市政府中都是研究和制定城市发展战略,计划部门侧重经济社会内涵的研究,规划侧重于城市物质空间研究。两部门的工作成果的有机结合形成城市政府决策的基础。城市建筑规划不仅统领和协调了城市各部门的专业规划,而且规定了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实施的空间模式。

第11篇

(一)禁止建设区:指城乡规划区外从公路用地(国、省道公路水沟外2米;县乡公路水沟外1米的范围内为公路用地)和重要河流(__河)两岸用地(行洪断面)外边缘起向外的距离,其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高速公路用地(含匝道)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连接线不少于20米;浏东公路不少于15米;__河不少于50米;蒙华铁路(含站场用地界)60米以上。

(二)控制建设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两厢及__河两岸50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区外的用地;

(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__河流经行政村等城乡规划区的区段,按照城乡规划要求控制。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建设区内批准建设各类建筑物及设施。

(二)控制建设区内的建设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三)全境范围内土地上禁止新建猪舍。

(四)控制建设区内的各项建设须采取“设施先行,统一管理”的建设方式,避免零星建设。

(五)未依法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在控制建设区内进行建设。确需在未纳入城乡规划的控制建设区内选址建设重大项目的,应由乡经济发展办牵头,经国土、规划、城建、林业、交通、环保、水务等部门联审后,按程序报乡人民政府审批,依法办理报建手续。

(六)各村民委员会应依据城乡规划,积极引导控制建设区内的村民建设集中居民点。未纳入城乡规划又确需在控制建设区内建房的,须经国土所、规划建设环保站严格审批,严格控制,确保建设效果。

(七)严格保护控制建设区内的自然生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山取土、采伐、采挖林木,破坏自然山体。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地形地貌的,应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确保人工建设与自然环境的有机协调。

(一)巡查制度。成立联合执法巡查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土地违法案件及违章建筑的发生。

(二)联审制度。对需在控制建设区内建设的用户实行《新增电力用户申请审批单》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

(三)举报制度。对在禁止建设区和控制建设区范围内擅自修建各类违法建筑的,设立有奖举报制度。(举报奖励办法详见《溪江乡人民政府关于对在禁止建设区和控制建设区范围内擅自修建各类违法建筑实行举报奖励的通告》。)

(一)各村民委员会为本辖区规划建设管理范围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将规划建设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对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范围的巡查力度,会同执法主体及时制止、查处违法建设。

(二)未经批准,在城乡规划区内擅自修建各类违法建筑的,由乡人民政府依法查处;不在城乡规划区内由国土部门牵头依法查处。

(三)在高速公路及其互通连接线、国省干线公路两厢禁建区建设的,由公路部门牵头依法查处。

(四)对规划建设管理范围内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由相关执法主体会同责任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第12篇

按照市人大关于对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域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1、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1)县城规划情况。

(2)乡(镇)规划完成情况。

我县目前已编制完成兴泉镇的总体规划和小集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石龙坝乡的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启动,年内完成。

2、规划实施情况。

兴华桥片区规划的实施对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全面缓解我县老城市政压力,改善县城总体面貌和居住环境,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市功能,加快推进我县建设亚热带山水园林城市的进程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情况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把握《城乡规划法》的精神实质。《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通过六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

一是为确保宣传作稳步推进、不留死角,做到宣传到位,县普法办、县规划局专门制定了城乡规划宣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的内容抓实宣传工作,确保了宣传工作有条不紊按计划进行。

二是规划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城乡规划法》,并对照新旧规划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全体工作人员较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涵。

三是到市局领取了法规宣传单及宣传册,并安排专人利用交流会、五一节等日子到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进行宣传,共发放法规宣传单5000份,宣传册200本。

四是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重新确定了规划审批程序。

五是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法制宣传栏、会议培训等形式,对城乡规划法的意义、指导思想、城乡规划的编定、实施、修改、监督等进行全面的宣传。

通过宣传学习使我县各界人士对《城乡规划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大家认识到《城乡规划法》是在综合原有《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基础上,总结近十几年来国内城乡地区发展和规划管理实践经验,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顺应新时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修订出台的一部国家大法。《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对华坪建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也对华坪的规划管理和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要提高城乡规划制定的科学性,保障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三是要明确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社会和公共利益。四是要建立事权一致的规划行政管理体制,保障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近期工作情况

1、强化领导,提高规划管理职能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2008年9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华坪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组成,规委会制定了科学、严密的工作制度,主要对我县重要规划成果、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地段城市规划设计等进行审查审定,协调解决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维护我县规划的正常实施,提高我县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2、理顺关系,加强部门间的配合,确保规划的前置审批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系统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规划管理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实施,而我县长期以来,在规划管理过程中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的平台,对项目的审批管理分头审批,难免给我县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一定的问题和矛盾。规划局针对此问题,积极主动地找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抓住市规划局领导到我县检查规划工作座谈会的契机,通过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和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以土地、城建、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相互的沟通与联系,就这样在市规划局指导协调下,在县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县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商有序、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这一《城乡规划法》的核心制度,目前基本做到了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部门不予审批项目;未取得用地规划条件、土地中心不予招、拍、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使我县用地规划管理等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3、认真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增强规划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化原则

为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实施“阳光”规划,提高市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积极推行了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制定出台了《华坪县规划局规划许可审批须知》和政务公开公示栏,做到规划报建、审批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执行规划审批前公示及批后向社会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划和公众利益的实现。

4、强化管理,有力推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老城规划存在的问题

老城区原为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城的逐渐形成,作为城市中心的老城的职能作用逐步发生了转变和偏移,但老城的中心地位依然存在,依然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老城的不断更新和改造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

1、原老城内建筑密度过大,人居环境相对较差。老城内原有的建筑密度就相对较大,近年,由于国企改制和行政单位的规划性、政策性的搬迁和向新城的转移,给老城带来了改造的机遇,然而,改造因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导,呈现出的是一种无序状态,建设活动多为见缝插针式,不但没有降低老城内的建筑密度,反而提升了建筑容积率,给老城的环境和基础设施都带来了不少压力,尤其是街坊内部,建筑更是挨邻接户,间距很小,连基本的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都难以满足,居住环境相对较差。

2、道路等级偏低,道路狭窄,线形不畅。老城内的城市道路都比较狭窄,最宽的也只有16米,窄的巷道只有3—4米,未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车多、人多、路窄,经常发生交通拥堵。

3、城市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道路、广场、绿地、停车场、公厕以及文化娱乐设施等,未合理分布或严重不足,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4、公共绿地空间不足。老城内的红卫广场是市民集散、活动的主要场所,有少量的公共绿地,因此公共绿地只有文化广场,已不能满足人们对公共空间的需求。

(二)新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新区建设中基本能按照我县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但由于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情况等多方面的原因,新区的建设仍处于一种低开发状态,建设活动大多沿主要道路展开,个人建房、零星工程较多,地块的整体开发、整合开发程度较低,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经济技术指标未能有效控制,地块功能的完善配套有一定难度。

(三)规划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强,加之市民的规划意识程度不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现象在我县还时有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下一步的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中,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要通过开展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有重点和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扩大全社会和广大城镇居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晓面,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2、加强我县城镇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我县总规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我县城乡规划执法管理力度,逐步提高我县城乡规划管理的覆盖面,坚决遏制破坏城市规划的乱修乱建行为。

3、加强监督,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各乡镇的规划编制,结合华坪县“十一五”规划,积极稳妥、科学健康的推进城市进程。

4、严格我县土地开发的规划管理力度,合理开发土地,保证在建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符合我县规划要求。

5、注重规划管理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加强规划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