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7 08:57: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矿山灾害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家经济的发展消耗能源不断增多,一些矿山资源也逐渐被消耗殆尽,成为废弃矿山,而在开采过程中对于周边环境产生了极大的破坏,再加上某些废弃矿山污染较大,如严重超标的重金属含量,破坏土地资源,持续的恶化生态环境,并且破坏水资源的平衡,因此应当对其进行治理。
1.地质灾害的种类
1.1地面塌陷
矿石的开采会破坏地层结构,某些矿山的矿体分布在地表的浅层,经开采后会使地面表层形成一定的空腔,也即是矿山的采空区,由于距离地面较近,承载能力不强,极容易出现地面坍塌的事故。而那些矿体较深的开采区,开采后虽然采空区上部的土层有一定的厚度,但承载能力有限,如果超出了承载能力或地层受力平衡发生了变化也会出现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害,通常影响面积较大,破坏力更强。地面的塌陷会使建造在地面上的建筑物、道路等设施造成严重的破坏,还会毁坏农田、水库等资源,也有可能使得地下矿道被摧毁。
1.2水污染
水污染是废弃矿山引发的最严重的地质灾害,这是由于在矿山地下存在着一些地下水流,这些地下水流一旦被污染就会随着水的流动而快速的大面积扩散,从而对一定区域内的水资源产生影响。在进行矿山的开采时,一些污染物会逐渐的渗透入地层中,并与其他含水地层中的水相互的融合,会使污染大面积的扩散,而在矿山废弃后,原有的排水系统也逐渐的失去了效用,一些污染水得不到有效的排放,进而外溢,如果这些污染水汇入了河流湖泊等自然水体中,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污染。
1.3污染水外溢
在进行矿山的开采时,不可避免的影响开采区的地质环境,而且其开采的过程需要用到现场的水资源使其水位下降,而当矿山被废弃后,地下水资源重新汇集,水位逐渐的升高,当水体接触到废弃矿山的污染废弃物时,就会被污染,随着水位的继续升高,就会外溢淹没地面设施。这在我国有不少的先例,如20世纪末的陕西煤窑污染水淹没农田的灾害,就是因为几十个废弃的煤窑废弃后出现了坍塌灾害,随着水位的回升,水资源被污染,进而污染水汇入到河流,导致河流水位暴涨,淹没了大量的农田,并在当地形成了沼泽,对周边的环境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1.4空气污染
在进行矿山的开采时,也伴随着大量的废气、有害气体、粉尘的产生,这些空气污染源会聚集在废弃矿山的采空区内,由于废弃矿山的采空区使得地层结构发生了变化,且在废弃后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则会使得采空区上方的地层容易出现裂缝,甚至地面的塌陷,而聚集的空气污染源就会随着裂缝或地面的坍塌而蔓延至空气中,对空气造成污染。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有些矿物在密闭的条件下,能够自发的产生有毒气体,这些有毒气体进入空气必定会对周边的居民的健康造成伤害。
1.5影响其他矿山的安全
如前文所述,废弃矿山会造成较为严重的水资源污染,这些污染水也会随着水位的上升而扩散至周边地区,如果废弃矿山周围有正在正常开采的矿山,则极有可能对其造成影响。如21世纪初在江苏及湖南地区的矿区出现的地质灾害就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当时正在生产的?V山与废弃矿山相邻,废弃矿山出现了污染水外溢的地质灾害,并蔓延至其他的矿山,对矿山的生产活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地质灾害成因
2.1开采技术问题
矿山的开采过程往往伴随着水资源的污染和地层结构的破坏过程,这种破坏严重影响了周边的水文地质环境和地下水的运转系统。另外矿物的开采,如煤的开采,会使地层中的煤岩层破坏殆尽,而水分不断地深入到煤岩层开采后的采空区内,并与煤岩层的物质发生一系列的物化反应,使得水中的成分更加的复杂化,进而造成了水的污染。这主要是由于开采技术导致的,在开采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或者采取的技术措施不够,使得水资源持续的被污染,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在矿山废弃后没有及时地采取技术措施,使得矿山的采空区不稳定,易塌陷或裂缝,使得水资源进一步的污染。
2.2环保意识不强
矿山开采企业只关心矿山开采带来的经济效益,却对矿山开采带来的环境问题漠然以对,加上国家的监管力度不强,在各地形成了极高的采矿热情,盲目的进行矿山的开采,甚至某些个体企业所采用的开采技术手段较为原始,更不用说环保措施的实施,开采后任其荒废,并没有相关的地质破坏的评估和治理措施的实施,这些都是由于人们对于环保的淡漠引起的。
2.3环境因素的影响
矿山多分布在山地高原等地方,其地层结构及地理地势相对来说较为复杂,具有较多的陡坡,地质断层多,而在自然环境的影响下,如风蚀、雨浸、日晒等的侵蚀下,岩体随之破碎分离,这就容易造成落石灾害。另外由于开采过程中,没有相应的环保措施,开采区植被被大量破坏,开采区的水土容易流失,严重时更可能出现滑坡、塌陷、泥石流等灾害,这些都是自然环境被破坏引起的不良后果。
3.灾害的治理分析
3.1加强风险的评价
矿山的开采是一项风险较大的行业,废弃的矿山同样也存在风险,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风险的评价,以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风险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下水流的分析评价,需要考察其动力学特征,确定渗透介质参数;二是考察采矿行为对介质渗透性的影响评价,通过示踪试验考察地下水自净的可能性、水的迁移、水质的变化情况等。
3.2坚持科学治理原则
废弃矿山环境地质灾害的治理应当坚持以下几点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废弃矿山治理的目的就是保证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当在治理过程中重点研究可能出现的一些能够威胁到人的灾害,防止人身或者设施遭到伤害;二是因地制宜原则,不同地区的矿山有着不同的环境,需要在治理时体现出与现场环境相适应的特点;三是科学规划原则,废弃矿山的治理还应当适应当地的土地使用规划,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四是利益协调原则,废弃矿山的治理可能会影响到其他居民和国家的利益,如土地的占用,应当做好利益的平衡;五是节约原则,废弃矿山的治理应当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尽量减少资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3.3加强灾害的评估及整治
废弃矿山环境地质灾害的治理,需要了解废弃矿山现场的灾害类型和灾害的危害等级,并制定相关的治理整治措施。这需要我们应当建立一整套的灾害评估系统,从人文及环境两个方面入手,准确地把握灾害的实际情况,以便于我们能够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废弃矿山环境地质灾害的治理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相关的治理工作,既保证了人们的安全又响应了国家的相关要求,在治理过程中,应当结合改善环境的措施,减少灾害、恢复生态。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TD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矿产资源需求量不断增加,国际市场价格持续上升,使得矿山开发活动增多,这也给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要想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就必须加大对矿山环境的监督管理力度,重视矿山环境地质灾害的潜在隐患,提高矿山企业和矿区居民对矿山环境的保护意识,优化矿山地质灾害各项管理工作,促进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社会经济统一协调发展。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临的困境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对矿山环境管理十分薄弱,大多仅对矿山环境保护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缺少具体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管理体制上,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分散,矿山环境执法管理职责交叉,责、权、利尚不十分明确,管理局面混乱,严重影响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缺乏足够的法制保障,难以对破坏环境地质事件形成震慑性。一些矿山特别是老矿已形成的矿山环境破坏问题难以找到责任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来源不持续,没有行之有效的持续的治理机制,因此,建立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机制显得十分重要。同时,政府和企业有必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实行综合治理,势在必行,将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2、矿山资源开发技术与地质环境治理应用技术落后
我国矿山企业以小型矿山为主,由于缺乏专业技术指导,矿坑设计不合理,采矿方法不当,工艺技术落后,采用落后的“崩塌法”、“放大炮”等开采技术,未按规定留设保安矿柱,废弃坑道未及时封闭、回填,边坡过高过陡,乱堆、乱排等不合理的矿山生产活动现象较普遍,这就造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严峻性和提高了地质环境治理难度。同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特别是地质灾害治理是一项技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应用技术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要求,在治理过程中,由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前期调研工作不到位或经费严重不足等原因,不少治理工程存在治理不彻底、治表不治本等情况,目前缺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所必需的技术投入和支持,矿山地质环境预测滞后并缺少生态环境恢复手段。
3、政府财政资金渠道不畅
由于受地方财政的限制,地方政府基本没有关闭和废弃矿山治理资金预算,除非出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大灾害,政府不得已才被动投入资金进行治理。另外,地方政府没有专项治理费用预算,保证金额外的定期利息不属于市、县政府支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为公益性项目投入产出不成比例,地勘资金主要掌握在国家和省,且申请困难,这些都影响到地方政府地质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4、矿山环境监测落后
煤、铁、石膏等地下开采矿山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极大,主要体现在地面沉降诱发地质灾害和严重的地质环境问题,此类问题专业性较强。由于监管单位和矿山企业本身都没有专业设备和人才,矿山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和评价体系建设往往流于形式,更不可能准确预测地下采空区和特大型坑矿可能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有时,即使委托地质勘探专业队伍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监理工作,但是大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实施矿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对策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实施
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是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环境问题防治的根本保障。加强法治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结合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其立法和监督管理应该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从矿产资源的勘查、规划、项目设计、开采或加工直到矿山闭坑和生态恢复等各个阶段,为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同时,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落实管理规章责任制,确保工程实施与质量,能很好地预防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制定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制,依法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矿区范围的矿山地质环境实施动态监测,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理。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必须始终以法律为依据,依法办事,依法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是矿产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协调的重要保证措施之一。
2、严格准入条件
实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将地质环境资源消耗费用、地质灾害损失费用、污染损失费用与矿山生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是否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重要指标。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减少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3、矿山开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
对于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只有首先将工程治理措施和环境生物保护措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根本目标。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各种工程中,只要配置科学、合理,就能够彻底根治地质环境灾害。但是其中的缺点是投资范围过大,然而当前的生物措施恰好能够弥补环境工程治理措施的显著缺点,并且其投资范围相对比较小,能够有效地改善矿山周边的小气候特点,最终使其可以广泛地应用在矿山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中。
4、为矿山环境治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矿山环境治理往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只有强有力的经济支持才能有效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因此,要完善矿山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解决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问题。对于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遵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和有关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各地政府要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调动矿山企业及社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国际资助,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投入;还可以将矿山环境治理纳入市场机制之中,通过市场的调节作用来促进矿山环境的治理。从制度上解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山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瓶颈问题。并积极推进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运作机制。
结束语
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给人类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作用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开采给人类带来的系列地质灾害也是非常严重的。随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需要,各矿区应建立起生态环境破坏恢复及防治地质灾害制度,切实将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曹小林.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综合探讨[J].能源与环境,2012(23).
关键词:矿山开采;地质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力的不断增强,上世纪末期各类矿山无序开采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因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表塌陷、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及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两侧各种建材厂及矿山的开采形成大量高陡掌子面,基岩直接,无植被覆盖,而其周边植被发育正常,从而导致掌子面基岩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宛如一个个伤疤分布在青山绿水中,整体形象极不和谐,严重影响视觉效果。
1、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⑴、矿山地质灾害问题
由于传统矿山开采很少进行矿坑回填,造成地质塌陷等情况极易发生。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快慢,可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突变地质灾害,如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水土流失等。另一类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如沙漠化、荒漠化、地面沉降等。由于矿山开采对周边水资源的污染和水位的下降影响了植被的生长,造成矿山岩层出现松动,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岩石的应力发生改变,以前的岩石应力均衡被破坏,以及矿石废渣的乱堆乱放,已造成边坡的不稳定,在外力的诱发下,极易产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
⑵、矿山废弃物问题
矿山废弃物的治理是地质环境治理的基础,矿山废渣、废石、弃土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废弃物的堆积造成矿山周边压占土地、破坏植被,影响了原有地貌景观及周围水环境。另外有的矿山废弃物长期受阳光照射、雨水淋滤、空气的风化,废弃物中存有的重金属对矿山周边环境会造成污染。因此,要加强对废弃物的治理。
2、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方法
⑴、矿坑回填
合理利用废弃矿渣进行矿坑回填,可以极大地降低矿坑回填资金的使用。通过废弃矿石与沙石的合理配比进行回填,一方面减少了回填使用材料带来的资金与物质浪费,另一方面也对废弃矿渣有了很好的处理。
⑵、水资源治理
矿山环境治理中水的治理非常重要。应加快矿山选矿过程中水处理设备的投入,选矿水重复利用,将污水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排放。同时,加快矿山植被的恢复,通过树木种植、草皮移植等方法恢复矿山植被,防治滑坡、泥石流的发生。由于矿山生产过程中地下水资源的疏排,造成水资源的减少,甚至会造成地表河流及泉水的干涸、植被的消失。另外矿山由于排水,疏干了附近的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得不到补充恢复,影响植物生长,破坏了周围的生态环境,最终使矿区土地石化和沙化。这种情况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水资源治理、植被治理,逐渐恢复矿山周边土壤水分以及植被,恢复土地含水量是治理矿山土地荒漠化的唯一方式。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的意义
矿业的开采虽然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对矿山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针对我国矿山环境现状,加强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通过复合治理方式,拦、排、护、整、植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加快我国矿山环境与保护,这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⑴、加强矿业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推进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为了更好的推进我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国土资源部下达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44号国土资源部令;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数期学习班,对此进行了认真的讲解与学习。
⑵、加快我国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矿山环境必须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实施。加强科学技术在矿山环境保护中的应用,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的综合利用和尾矿、煤矸石、矿渣等开发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产开发研究工作。这样既可减少环境地质问题,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资源浪费。另外,还要通过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以及对在职人员的再培训等方式,加快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人才培养,促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实施。
⑶、加快矿业“三废”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实施。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三废”的回收、利用,对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通过采用先进的采选技术和加工技术,提高矿山资源利用率,对于加快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防护的分析。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防护过程中,要系统开展地质环境调查与研究,加强区内地质环境监测。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治理区内环境。保护环境的成功经验说明,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矿山“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矿业”。加强对矿山开采导致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防御和治理的研究。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的体会
⑴、亟待建立灾害治理项目预算标准体系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工艺复杂,采取治理措施形式较多,本人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过程中发现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只能借鉴参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发改委、建设部)等相关标准。不同单位、不同项目采用标准不一,亟待有关单位出台统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及施工、监理等相关收费标准,对地质灾害治理行业收费进行规范。
⑵、要深入研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形成的机理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形成机理要通过采取地质调查、工程钻探、地球物理勘探及地球化学勘探等多种手段,查明形成的机理、根源及影响和控制要素。
⑶、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
所有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根源要依靠勘查工作去查明,作为设计工作的基础,勘查工作要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及其所处地质环境等条件采取不同的勘查手段。要充分研究地质灾害的成灾机理,针对问题的根源进行治理设计,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设计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既要经济合理,又要科学可行。
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相结合
在灾害治理施工中要充分考虑施工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样也要考虑到施工措施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要做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环境治理;现状问题与对策
Abstract: the article elaborated the modern mining various appearing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order to alleviate the environment problems, the government and the enterprise must from capital, technology, the policy to make the environment management and to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Keywords: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矿山环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持矿山生态平衡,实现矿产开采的可持续发展,并积极实现矿山附近居民、村庄的环境改善。根据矿山环境的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工程治理、生物治理和生态治理措施,有效提高矿山环境质量。
1我国矿山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引发地质灾害
我国矿山地质复杂,自然灾害频发,矿山环境地质灾害呈类型多样化的趋势发展。由井下开采而导致的地质灾害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在煤矿、磷矿、以及金矿、铜矿的开采过程中时常发生。露天开采则常出现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通产发生在建材类矿产开发中。
1.2破坏地下水资源
由于开采会对原本的地质情况造成破坏,也间接影响到地下水的质量,部分区域地下水、地表水渗漏,一些地区的地下水位下沉几米或者几十米,造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导致地表缺水或地表积水,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从而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
1.3“三废”问题严重
我国每年在矿山开采中会遗留大量的废石和尾矿量巨大,不仅占用土地面积,还会带来环境污染,一些没有经过处理的矿水废液超标排放,加剧了区域性、流域性水体污染及部分湖泊富营养化,开采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废气都会导致空气浊化,扩大酸雨面积。
1.4破坏地貌景观
我国露天矿山开采数量较多,由于管制不力,不少矿山开采对自然生态、自然风景造成了巨大破坏,大量建筑石材的开采造成森林植被破坏,岩石,树木被砍伐,尤其是处于交通干线附近的矿产开采,对交通运输带来很大不便,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环境。
2如何做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2.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精神,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对矿山进行管理。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加强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以现代技术支持环境保护,提高矿山资源再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在实行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预防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问题,从源头上进行环境治理,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运用现代技术、采取经济措施,实现矿山环境的优化管理。
2.2明确重点
由于我国矿山环境问题突出,要一下子全部解决好是不可能的,加上财政投入有限,所以,我们要从重点问题入手,先解决主要矛盾,从而带动其它力量共同进行矿山环境保护。由于矿山开采处于长期管理不善的现状下,导致出现了各种遗留问题,而我们应重点解决的问题是荒地的复垦,处理好由于矿产开发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和地下水位下降、边坡失稳、水土流失等问题,对矿山废渣、废水进行回收利用,做好在环境监测控制下的矿山开采管理工作。
2.3建立技术保障机制
要解决矿山环境根本问题,关键还在于实时监控,找出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采取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是目前维护地质环境安全的常见有段,利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健全监测网络,随时监测,通过实时监测掌握矿山地质运动的规律,预测将要发生的地质变化,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国家财产和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落实地质监测工作能做到实处,管理部分还应建立保障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对于在矿山环境监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各部门应积极协调,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2.4责任明确任务
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这也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遵循的不二准则。针对一些矿山出现环境保护工作理不清的状况,主要原因就是责任不清,目前,不少地方执行“三家抬?”的管理模式,这种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是明确了环境维护的工作分工,突出了矿山企业的主要责任,让他们在规划生产的过程中就着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的不良问题,最大限度的恢复矿山环境,此外,政府还应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中的分配责任,通过与各企业的协调,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只有采取各方合作的方式,才能做出利于城市、利于企业、利于市民的工作。
2.5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认清勘察工作的重要性,要找出所有的环境问题,必须依靠地质勘察,而这也是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勘查工作要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及其所处地质环境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勘察方式。工作中,要充分研究地质灾害的成灾机理,对根本问题进行治理方案设计,设计中必须考虑适用性和实用性,既要经济合理,也要科学可行。
2.6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与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
地质环境的修复必须与地质灾害的治理相结合,在治理灾害时,应积极考虑到接下来的工作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样,在地质环境修复中也要把握好分寸,预防再一次地质灾害的发生,要作到灾害治理与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的和谐统一。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必须努力实现与周围环境的一致性,增强视觉效果,提高环境形象。
3结束语
治理矿山环境问题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而环境的保护也不是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们必须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坚持预防与保护共同进行的原则,加强对矿山环境的管理。在矿山开发过程中,采取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治理、恢复和改善矿区环境,提高矿山的开采效率,同时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矿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积极解决好矿山环境中的各种问题,促进中国采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闰国杰.矿山地质灾害研究及防治探讨[J]中国地质,2004,13.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 治理措施 预防
1 引言
矿山开发所造成的地质灾害现在在我国还相当严重,这不仅需要进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评估、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还要进行治理恢复,这对于促进区域地质环境好转,建设“山川秀美”工程有重大现实意义。
2 矿山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基本思想
目前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已经高度重视,因为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类活动的加剧,该自然灾害―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日益增大。我们应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把地质灾害的防治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现及再造“山川秀美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主次分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走“群专结合”及“群策群防”的道路。把现有的地质灾害点纳入正常的监测防治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促进国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因为矿山地质的灾害是内外的地质作用产物,其成因和危害及其防治的措施都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所以在地质的灾害多发区,需要通过向当地群众做讲解很多的灾害防治和知识,才可以保证防治工作顺利的完成。当前开展的防治工作首要的任务是加强宣传。在社会的各界中,主要是灾区政府的领导,应该积极配合主管的部门大力开展大量的宣传,以便提高全民防灾的意识,与此同时,使群众掌握预防灾害的一些有效的方法以及遇险撤离的常识,从而可以避免以及减轻灾害所造成损失的程度。
目前防治工作有效措施之一是建立监测网络系统。这种监测网络系统是通过在滑坡与泥石流且崩塌以及地面沉降,一些灾害易发区设立的监测网络和系统,它利用先进的监测仪器和电子计算机对灾害超前的预报预测。目前我国南方部分省区和长江三峡地质灾害多发区基本上都设立了该监测网络系统,也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然而,即将发生与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通过综合的治理措施来延缓与者阻止灾害发生。真对山区的泥石流、水土的流失等自然的灾害,可通过修拦挡坝以及设置导流渠和者排水沟来降低灾害,并配合种植涵养林;对于滑坡以及危岩体自然的灾害,可以实施诸如灌浆以及锚固等工程措施来降低的灾害;对于潜在地面的沉降,要及时的采取人工回灌的防治措施来降低地质灾害的发生。
总之,针对不同的类型地质灾害的发生都需结合当地的实际,采取综合的治理等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和其他的灾害防治相同,矿山地质的灾害防治十分需要有资金的投入,不然,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也不能实施。各级人民政府面对近年来不断发生以及损失不断增大的灾情,已经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高度的重视,国家的财政每年选拨出用于重点的地质灾害的勘查与治理的一定专款。由于矿山井下开采造成岩石的冒落、地面发生大面积变形或者塌陷,导致大量农田废弃,村庄搬迁.据调查,我国华北、华东平原地区,每采万吨煤炭要塌陷土地3亩,目前每年约塌陷一万亩,预计扫2000年每年要塌陷十八万亩,许多村庄可能完全塌陷完,变成无田可耕,无处迁村的局面.山西省统配煤矿的43对矿井因采煤地面发生塌陷,变形的,面积达三十七万亩。灾害的类型通常与矿山和规模与开采方式且矿产类型以及所处地域等方面有一定关系。一般的说,露天的矿山灾害类型大都是水土流失和排土场滑坡且泥石流以及边坡坍塌等。地下的开采受采空区的灾害的类型大多是地面塌陷、岩爆、突水、瓦斯、地表水土污染和尾矿泥石流以及矿井抽排水导致近地的表水源枯竭等一些地质灾害。
3 矿山发生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对策
在当前阶段里,我们国家发生矿山地质灾害几率、强度以及灾害损失都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所以完全预防灾害以及彻底治理的任务是刻不容缓的。矿山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必须要上升到政府监管的高度,而且必须纳入国防减灾工作的范畴。因为越来越多矿山的灾害和潜伏大量灾害的隐患以及日益恶化的矿山环境已严重威胁人类生存。因此为了使资源开发和灾害监管有法可依,应尽快完善资源开发和防灾减灾的相关法规建设。为了防止新的隐患发生,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矿山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灾害源头治理力度。矿山开发的企业急需要规范开采矿产的行为,合理开发资源需要处理好短期经济利益以及长远的利益关系,改变过去粗放式和管理,可以防灾减灾工作从始于矿山的设计延续至闭坑之后。将矿山地质的灾害防治研究的工作列入到矿业领域的基础性的研究领域,同时应该把矿山和灾害与环保以及安全生产相统一。灾害研究应该十分充分依靠先进的高新科学技术,深入的研究灾害发生的机制,建立完善的灾害的监测、预报以及评估信息的系统。西安的地矿研究所已经对西北的矿山地质灾害展开强力的调查,在全面研究的基础上,开发和建设西北地区矿山的地质环境和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该数据库以MAPGIS为平台,可以进行灾害动态监测以及实时的预报。在我们国家煤炭矿山正准备建立GIS系统和地质灾害信息库,以及灾害的时空分布、强度以及频度和数据分析与灾害预报并灾情评估,为灾害的防治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排放的三废是造成矿产与资源开发加上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的主要的原因。为了缓解资源的供需压力,防止地质和灾害的发生,减轻环境的污染,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且达到可持续发展目的,可以通过贫矿的尾矿达到资源化利用与固体的废弃物填沟造地覆土绿化以及废水闭路循环的运用以及有害的固体废弃物安全的填埋技术来实现矿业持续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石灰岩采石场 监测 治理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任务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十五条“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依据上述的有关规定,各石灰岩采石场均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2 矿山基本情况
设计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主要参数为:开采标高:+152m~+100m;安全平台宽度12m;最小工作台阶宽度:≥25m;最终台阶坡面角:70°;分层台阶高10m;采矿场最终边坡角:54°;开采顺序: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进行开采;产品方案:建筑石灰岩碎石。
3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
本矿区面积0.1km2,年采矿石5万吨/年,属小型矿山。区内无居民居住、无小型水利、电力工程及其他较重要建筑设施,无重要水源地及旅游景区,破坏土地类型为裸地,属一般区。评估区地形地貌单一,地形坡度一般30°~50°,相对高差约56m,地质构造较简单,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采矿场矿层位于地下水位以上,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不密切,现状地质灾害中等发育,本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故确定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为三级。
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次重点防治区(B):分布于采矿场(含表土堆放场、堆矿场)、办公区及炸药库,面积6.5hm2。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区。预测采矿活动引发、加剧和遭受危岩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引发和遭受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矿山开采对地下含水层影响或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将山体变为平地,矿区周边形成多级台阶,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或破坏程度较严重;矿山破坏总面积为6.5hm2,所破坏的土地地类为裸地,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或破坏程度较轻。建议矿山开采过程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分级放坡开采,对形成的危岩体及时地进行清除,整个开采期内对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防治、监测,开采结束后对采矿场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进行复绿。
一般防治区(C):分布于次重点防治区外的影响区,面积8.3hm2。预测采矿活动引发和遭受危岩崩塌、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对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的影响或破坏程度较轻。总体上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整个开采期内采取巡视监测措施即可。
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目标和任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是通过采取一定的保护及治理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有效遏制水土资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矿山开采中,及时对危岩、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隐患点进行防治与治理,及时清理危岩体,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对收集的表土集中堆放管理,及时进行生态、工程治理,恢复植被;对危岩崩塌、岩溶地面塌陷、泥石流进行监测;采矿结束后,种植爬山虎、撒草籽等进行植被复绿,绿化和重建矿山环境。
6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生产期):矿山服务年限为10年。首先对拟破坏和已破坏土地进行表土收集,在表土堆放场周围采用编织袋挡墙进行防护,表面撒草。在整个矿山营运过程中,对采矿场表面松动浮石及不稳定的危岩体进行清除,对不稳定的边坡(崩塌)进行监测。
第二阶段(开采结束后):对采矿场边坡进行修整、在边坡台阶上砌种植槽,对采矿场平地进行平整场地,运土、覆土,种草、爬山虎等,工期约1年。
7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本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由于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将岩体切割成块体,采矿场边坡存在不稳定危岩体及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的对象主要为露天采矿场的边坡、地形地貌,监测内容为不稳定的危岩体、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崩塌:巡视观测。雨季尤其是持续降雨或大暴雨时每天或雨后一次加密巡视观测;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全站仪人工实地测量,测量精度不小于1:500。
8 生物化学治理工程
种植爬山虎:最好选择在3-5月,土壤墒情较好时进行种植。在采矿场台阶上,采用矿区拆除临时构筑物的废砖来浆砌种植槽,底宽和深均为30cm,砌石厚度为30cm,槽内填满表土,在每个种植槽内种植2排爬山虎,密度为2枝/m,剖面如下图。
种植剖面示意图(单位:m)种植槽纵断面示意图(单位:m)
撒播草籽:采矿结束后对采矿场平地进行覆土,覆土厚度约0.3m,在适当的季节撒草籽,用来固结土壤,防止水土流失,绿化环境。矿山覆土来自开采过程中收集的表土。
9 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矿山评估区重要程度属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评估精度为三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资金由业主自筹,估算动态资金约为198000元,其中静态经费142000元,涨价预备56000元。
建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业活动密不可分,在进行矿山开采时,必须加强和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开采过程中,首先对山体上方不稳定的危岩体进行清除,同时应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同步进行,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加强和开展矿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要求有专人负责此项的日常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专人监测,出现隐患要及时清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GB45/T701-2010);
[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勘查方法防治
中图分类号: TD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由于我国很多企业的违规开采,极大的破坏了矿山的生态环境和地质水文状况,引起了矿山地质灾害的频频发生,给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就必须要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矿山地质灾害类型
1、岩土圈层形变灾害
在长期的矿产开采过程中,由于大量的矿石被开采运送出去,就使得矿山自身的岩土数量和形状发生很大变化,导致岩土圈层结构严重失衡,这就极易引发诱发性地震、断层错位、地面沉降变形开裂、滑坡、泥石流,甚至是山崩等灾害,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与危害。除此之外,若采用不合理的矿山开采手段与落手的开采方式,常会造成矿山地下工程灾害事故的发生,如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等。甚至有可能因采掘面不能维持平衡,即有可能产生岩石圈层应力突然释放,导致岩石破裂迸裂,并向坑内大量喷射、爆散,从而给矿山带来毁灭性灾难。
2、地下水位异变灾害
由于在矿产的开采过程中往往会挖掘到水位较浅的地下水层,若矿产生产过程中破坏到地下水层的结构稳定性,就会引起地下水位异变灾害。当在矿井的开采过程中突然挖掘到压力较大的地下水层,就会使矿井瞬间涌入大量水源,严重时会将矿坑填满,造成不可估计的人员伤亡。这种现象多出现于没有经过规范程序勘测而私自进行的开挖状况。除此之外,坑内涌入砂浆泥石、地下水漏失等灾害也会伴随着地下水位异变而发生,影响到矿区开采正常生产以及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3、矿体内因引起的灾害
这类矿山地质灾害常常是因为矿山地质环境改变后,一些偶发因素造成的突变性的灾难性后果。如瓦斯爆炸、煤层自燃、矿山火灾以及地热等。其中瓦斯爆炸是最为常见的灾害事故因素,这主要是由于矿产开采时没能做好通风设施而引起的。
4、矿山环境化学污染灾害
由于某些矿产在开采生产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废渣、废水或其他垃圾废物,若不能对这些物质进行合理处理,长期堆积下来就会对矿山造成严重的化学污染,破坏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主要体现在尾矿库溃堤、水土环境污染以及土地退化等几方面。无论是哪一方面的化学污染,都会给当地地质条件带来严重的危害。一旦灾害形成,再要治理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就非常困难了,因此矿山的环境化学污染危害是一种较为严重,影响时间较长的地质灾害类型。
二、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与主要问题
1、灾害发生的原因
1.1客观原因
矿山开采改变了原有的地质结构,现有开采技术有限,不论采用何种采矿手段,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本质原因。
1.2主观原因
国有企业转制承包煤矿、小煤矿和私营煤矿存在较多管理问题,安全隐患严重。这是矿山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2、现存主要问题
(1)未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资源库,对矿山地质灾害的数据统计不足,不可能进行系统工程化的分析与研究。
(2)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灾害的研究多为短期行为,缺少战略性和长效性的研究,往往导致旧问题刚解决,新问题又出现的现象,研究深度不够。
(3)矿山地质灾害的预防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就使得长期以来许多矿山企业宁愿灾后治理也不愿预先防范,研究积极性不高。
三、矿山地质灾害的勘查方法及防治措施
由于矿山的地质灾害都在深部发生,勘查多采用遥感信息技术与物理勘查方法。目前常用的几种勘查方法主要有:地球信息技术综合方法、地球物理勘查方法、环境化学勘测方法等。根据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特点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地质灾害都是可以通过采取措施进行预防来避免的,这就为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即预防处理。笔者多年来的地质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防治措施,具体如下所示:
1、建立和完善矿山开采前的风险评估与环境评估,并制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做到开采前严格评估,开产中积极防范,开采后积极恢复,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恳纳入法规,强制推行。
2、加强宣传,普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矿山开采人员素质,增强其对地质灾害的危机感与警觉性。提高矿山生产过程中全员防灾、减灾技能与手段,强化矿山地质灾害的防、险避险、抢险培训。
3、开发与应用先进的信息化、地球物理勘查手段、地球化学勘查手段,对矿山地质进行严密监视,对可能发生的潜在灾害施行实时监测、动态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实现矿山地质与环境生态动态跟踪与管理体系,避免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4、加强矿坑、矿井边坡设计,进行边坡监测,坚固挡墙稳固边坡地质构造,开挖后如果出现开裂变形,及时做地质勘察,并做好预防措施。合理建设尾矿矿坝,形成稳定矿场与尾矿库,降低滑坡和塌方风险。
5、对于坑道开采,在坑道内一定要做好支护,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因矿顶坍塌、冒顶等产生的危害,尤其上方有住户处要预防引起上部地面开裂,同时做好坑道的排水设计,以防因矿坑涌水造成危害。
6、加强矿山环境监督与检查,进行全面、系统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矿、低产能矿场进行坚决关停。对于污染型采矿区,制定科学开采和“三废”排放方案,减少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进行矿场开采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于可回填的废矿进行积极回填。
7、对于闭坑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生态环境恢复,应该及时进行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复垦,提高土地复垦率,结合生态措施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弃渣场经处理后再敷表土、植草种树。通过上述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恢复矿山的生态功能,达到生态恢复和维护人类与环境和谐的目的。
8、在矿山开采区应严格禁止私采乱挖和越界开采,减少人为扰动,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行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及措施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景观。监督与制止开采弃渣胡乱堆弃和不加处理排放,强制其必须统一堆放到开采境界线以外的矿山弃渣场内。
9、分层防治,根据不同矿山的地质条件和地形特点及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以及灾点的分布特点划分不同层次的防治区,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一般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有针对性的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0、采复结合,矿山开采与环境治理恢复相结合,开采后及时填灌,并做好植树植草等环境保护工作。决不以牺牲环保为代价进行开采,要避免先污染后治理,走以预防为主、采复结合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之路。
结束语
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因大多数是由于人们在进行矿产开采时没有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才会引发各种各样,种类繁多的地质灾害,为矿山的自然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破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产开采的顺利进行。为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矿山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提高矿产开采水平,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生产带来的地质破坏,根据不同的矿产类型和开采方式,以及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类型,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尽可能的降低矿山地质因遭受破坏而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刁心宏,远洋,张传信.金属矿山地质灾害及其研究发展趋势[J].金属矿山.2006(06)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中图分类号:TD1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现阶段,矿山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两大难题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问题尤为突出,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和恢复工作周期长、任务重,要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和恢复的有效措施,使得矿产资源合理地开发,又对矿山地质和生态环境不造成破坏,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的战略部署
(一)使我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
为了使我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更好的推进,国土资源部下达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44号国土资源部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数期学习班,对此进行了认真的讲解与学习。
(二)加快我国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人才培养
必须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与治理。加强科学技术在矿山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尤其是要加强对矿山的综合利用和煤矸石、尾矿以及矿渣等生产开发研究和科研投入工作。这样既能将环境地质问题减少,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又能将资源浪费减少。除此之外,还要加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或者再培训在职人员,使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人才培养的步伐加快,进一步更好的实施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三)加快矿业“三废”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
在矿山开采进行时,回收、利用“三废”,对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义重大。通过先进的采选技术以及加工技术,将矿山资源利用率提高,并使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步伐进一步加快。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灾减灾原则
无论是哪种地质环境灾害,都会使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或间接的受到威胁,所以,矿山环境治理的首要要求就是确保矿区不会因为开发而出现各种地质灾害,使地质灾害尽可能减少,保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二)因害设防、综合治理原则
对矿山环境进行栏隔、排水、保护、回填、种植等各个方面的综合措施治理,并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三)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结合原则
要合理配置各种工程措施,才能有效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措施有投资过大的缺点,生物措施恰巧将这一缺点弥补,其有投入资金少,还能进一步改善气候的优越性,使其在矿山环境治理中应用非常广泛。因此将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有机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
(四)分期实施、注重效益原则
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过程中,在考虑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同时,还应尽可能使的经济效益达到理想预期。与此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轻重缓急、危害大小,进行分期、分阶段治理,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最终达到综合收益的目的。
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一)矿山废弃物问题
矿山废渣、废石、弃土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有着负面影响,因此,矿山废弃物的治理是地质环境治理的基础工作。废弃物的堆积使矿山四周土地压占、植被破坏严重,使其原有地貌景观及周围水环境受到了严重影响。除此之外,有的矿山废弃物长时间受雨水淋滤、空气的风化以及日光照射,激发了其中所含的有毒物质,对矿山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所以,对废弃物的治理要进一步加强。
(二)矿山地质灾害问题
1、滑坡。进行滑坡预测评估要依据拟评估区地貌形态及其演变过程,岩土状态,裂缝产状、宽度、深度、产生周期、力学性质、切割关系,地下水、地表水体、泉水出露地点以及大气降水等各个地质环境条件。对于发生的滑坡灾害,在根据其地质环境条件的前提下,对比模拟评估,对其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滑坡的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其变化情况,滑坡壁、滑坡舌、滑坡平台、滑坡鼓丘情况,滑动面的层数、深度和埋藏条件,以及诱发的主要因素,形成条件,进行稳定性评估。
2、崩塌。进行崩塌预测评估,要根据拟评估区地貌地形、地质构造、岩体结构类型、岩体性质、力学属性以及延展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对于已发生的崩塌地质灾害,在依据上述地貌、地质构造等方面条件的基础上,再进行崩塌分布、规模、形态、形成机制以及其主要诱发因素进行进一步的稳定性评估。
3、泥石流。泥石流在矿区发生后,对于其评估主要是在地质分析、沟谷泥石流易发性量化评估的前提下,再进行沟谷泥石流易发性的稳定性评估。
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新机制,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
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就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机制。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着手对矿山环境进行保护与治理,防止矿山地质环境遭受破坏的基础是资源的利用规划。如果矿山环境破坏已经形成,并出现了严重的问题,那么制定综合治理目标和措施要根据具体的破坏情况,循序渐进的改善以破坏地质环境,逐步实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
2、矿山环境准入制度要建立。减少矿山环境遭受破坏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建立矿山环境准入制度。一些地区的地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矿山不仅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还要对地质环境影响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价或评估。不仅对新建矿山设置了环境准入制度,同时对一些老矿山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3、针对地质环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地质环境进行科学监测。要发现各种地质环境因素,就要对所在矿区的内、外力地质作用、矿区及其附近区域滑坡、地震以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出现的规律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之后根据调查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除此之外,还要对区内地质环境进行科学监测,将矿山环境监测网构建起来,从而全面掌握区内的地质灾害及其活动规律,使治理工作更有效的展开
(二)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矿山环境问题和生态破坏
1、进行矿坑回填。进行矿坑回填要对废弃矿渣合理利用,这样使可以使矿坑回填资金极大地减少。具体的做法是:合理配比沙石与废弃矿矿渣进行回填。合理的用废弃矿渣进行地面沉陷区域的充填,进行土回填区域的复耕利用,避免矿渣占用土地、造成环境污染。
2、水资源治理。水的治理在矿山环境治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因为矿山生产时,疏排地下水资源,导致水资源大量减少,甚至使地表河流及泉水的枯竭、植被减少。除此之外,由于矿山排水,附近的地表水被疏干,使得浅层地下水不能及时补充恢复,植物生长受到影响,使周围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导致矿区土地石化和沙化的不良后果。因此,矿区水环境治理是一项周期长且复杂的工作,通过水资源治理、植被治理,逐渐恢复矿山周边土壤水分以及植被,恢复土地含水量是治理矿山土地荒漠化的唯一方式,应加快矿山选矿过程中水处理设备的资金投入,将污水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排放,进行选矿水的重复利用。与此同时,矿山植被的恢复速度要加快,通过草皮移植、树木种植等合理方法近况将矿山植被恢复,减少或者避免防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结语
综上所述,要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策略,遵守矿山环境治理的原则,明确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制定合理可行的解决措施,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其资源与环境成本,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从而有效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尽最大努力预防、避免矿山开挖以及废弃后对地质环境的破坏,保证矿山环境得到有效的恢复,使生态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危及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并加强与周边相邻单位和当地政府的信息沟通,当矿山或尾矿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居民和相关单位进行预警。
2、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编制汛期防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汛期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方案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建立汛期巡视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矿井、尾矿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裂隙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情况。
4、建立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制度。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矿、滑坡、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离人员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启动的标准、范围、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灾害严重可能引发事故时,应当立即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凡没有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汛期应当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作业。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汛期防灾基础工作
6、非煤地下矿山、凹陷露天矿山及尾矿库企业应当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查明当地水库、水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树木和障碍物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要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7、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来临前,应当组织力量对防排水设施、蓄水设施检修、清挖、泄流,保证在汛期有可靠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畅通。位于地表河流、洪水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矿坑、尾矿库、工业场地等应当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分洪设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
8、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定期对供电、防排水、防雷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在汛期前应当进行防排水试验,保证汛期各种防汛设施可靠运转、发挥作用。
9、非煤地下矿山应当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矿(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设防水矿柱。已经破坏的防隔水矿柱应当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10、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矿山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矿区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面积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威胁情况。
11、非煤地下矿山对地面采空区裂缝应当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矿后形成的塌陷坑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关闭废弃的矿井井筒应当充实填死。
12、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通风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通风系统可靠,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13、企业应依法做好停用尾矿库的闭库工作,并落实人员和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汛期安全渡汛工作。
三、认真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的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附近的矿山、尾矿库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可能与矿区联通的采矿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提高井口标高的措施;违法违规开采安全防水隔离保护矿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关闭废弃矿井是否充满填实;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洪灾及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固;露天矿边坡是否稳定;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和制度是否建立等。
15、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预案,并在当地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
四、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
16、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每年汛期前应当进行救灾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尾矿库垮坝等涉及企业外部人员财产安全的应急救援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对接。
17、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发生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险情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18、各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按规定储备必备的抢险物资和装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发挥作用。
五、加强汛期防灾监督管理工作
19、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有关矿山和尾矿库企业。
20、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汛期可能导致引发事故灾难的矿山和尾矿库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督促企业和协调有关部门治理,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山和尾矿库汛期防灾的监管检查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成立汛期防灾组织,落实所需物资和救援人员,跟踪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对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应当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治工作;对未落实汛期防灾措施、存在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隐患的矿山,要责令其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2、对未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的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依法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汛期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部署汛期防灾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矿山和尾矿库发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险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企业全力抢险救灾,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关键词】矿山地质工程;环境治理;问题;措施
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的特点
(1)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种类多、危害( 影响) 情况复杂,治理工程设计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可分为地质灾害、资源损毁和环境污染三大类,治理工程需要在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恢复资源和保护环境。涉及环境地质、生态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环境工程和景观工程等多个学科的内容。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受矿种、开采方式、区位条件、自然状况和地区经济状况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不同矿种、开采方式引发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区位和自然状况影响着治理的难易程度,地区经济状况决定治理工程投入和产出的分配。
(3)国家批复资金额度后,治理工程范围、工作量的确定应考虑批复资金的额度。
(4)治理工程需要围绕一个主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治理工程的效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与一般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不同,地质灾害治理的最终目标是消除安全隐患,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除了消除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还应使矿区的土地发挥最大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治理工程的主题很多,可治理为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市政用地或公园用地等。
(5)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目标是施工图设计。与地质灾害治理设计相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缺少可指导的技术规范,且设计内容复杂。工作部署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全局,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2 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设计中存在的弊端
(1)矿山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表沉陷与水资源的破坏
矿山资源的开采是没有节制的,随着矿山的开发,就会不断的形成矿山内部的采空区,矿山内部会受岩层的影响形成弯曲断裂的一种状态,这就会直接导致地表与空区的岩层产生不断的变形弯曲,致使塌陷的现象出现,地表沉陷后就会导致当地的耕地面积大面积的减少甚至绝产,大部分的农耕用地成为洼地,另外,塌陷的现象还会导致地下建筑的沉陷现象,严重时还会致使建筑物出现倒塌或开裂。矿山的地质环境受到重要影响后,就会导致地下水位的下降,甚至出现枯竭的严重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因素是在矿山的开采进行中,要用到大量的水,这就给水资源带来了一定的浪费,导致地下水位受到影响,系统失去平衡,同时还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现象产生,这是由于矿山地质的环境在不断的破环中会产生一定的有害矿物质的原因。
(2)矿山开采带来的垃圾污染
我国对矿山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垃圾与废渣,同时,随着开采的持续进行,废渣与垃圾的堆积就会越来越多,会直接导致突涌与滑坡的事故发生,矿山开采所产生的废渣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元素,长时间堆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污染及土地污染,进而影响了农作物的生产质量,同时对当地的动植物的生存也有一定的影响,矿山开采遗留的废渣已经严重的对生态平衡与生态环境产生了破坏,对地质地貌也有相应的不同程度的破坏及污染。
3 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中规划设计的解析
3.1 设计的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中常包含地质灾害,露采矿山中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常见,而地下巷采矿山则存在地面塌陷灾害。这些地质灾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矿区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屡见不鲜。
(2)综合性与针对性相结合: 治理工程应综合考虑解决矿区内的各类地质环境问题,但在部署治理工程时,需要首先分析各类地质环境问题的相关性,抓住地质环境问题的主导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工程。通过限制或治理主导因素达到全面解决地质环境问题的目的。
(3)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 治理工程的效益很大部分受控于治理工程的经济性,在选择治理工程时应尽量选择经济、且可有效治理地质环境环境问题的实用技术。
(4)环境和谐和经济协调相结合: 治理工程应与周边环境和谐,并且发挥矿区土地的经济效益。
3.2 治理工程的规范化设计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的基础就是了解规划设计,对需要完善的规划治理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评审与申报,规划设计治理手段与投资的具体标准,同时,区分好治理的难易程度,确定好需要治理的工程范围及治理的力度,在矿山实施开采前,根据不同的矿种类型,实施计划不同的开采方式,在实施治理工程的过程中,要保证发挥出治理工程的最大效果,在消除矿山地质安全隐患的同时,还要最大力度的发挥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3 设计原则遵循了互相结合的设计理念
我国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设计工作,从计划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了科学理念与实际情况,根据矿山开发当地的地质环境污染与破坏程度,设计计划了不同的治理工程理念,在设计原则上遵循了尽量保留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原则,在科学治理的同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设计理念,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同时,我国在治理工程中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的实施给与了资金上的帮助,最大限度的解决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中对设备的准备,及整治工作中需要的资金成本预算。
3.4 治理工程设计中的企业扶持制度
我国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在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大力治理下,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根据我国政府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工作作出贡献,鼓励企业与个人对矿山土地的复垦工作,并且复垦后经国土资源部门检验合格后,可以归个人或企业使用,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大力鼓励企业与个人在治理后的土地上进行养殖与种植,实行产业化的经营及发展。
3.5 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设计政策的实施
我国在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设计中,出台了相关管理政策,并且国土资源局与环保总局在一定程度上都明确了治理工程设计的相应决策,在管理形式上也多种多样,给与了管理上的指导性意见,并且实行对矿山开采后的验收工作,对那些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给与相应的处罚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尽量避免与减少开采对矿山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同时,对符合资质单位的技术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质量。
4 结语
通过解析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程设计工作,了解了对矿山开采后的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与实施效果,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面临着诸多需要改进的问题,同样,矿山的开发对当地的地质环境有着重大的威胁,矿山开发后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值得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去思考,因此,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在现阶段尤为重要,只有启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工程的设计计划,才能对矿山能源的开采走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样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波,张金林,周建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立项的几点体会[J].资源环境与工程,2012(S1).
[2]袁正刚.河南省某废铀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措施探讨[J].西部探矿工程,2012(12).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多元化模式
矿产资源广泛的应用于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当中,然而,矿产资源的过度开发,使得矿山环境的形式变得相当恶劣,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统计了我国最近几年由于不规范的对矿山进行开采,导致土地的破坏面积增多,次生灾害频发,不仅造成了很多的人员伤亡及失踪,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非常的影响,可见,研究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投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应该建立一种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模式,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1、矿山地质灾害的种类及防治方法
矿山地质灾害的频发是由于人们采矿的过度与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共同造
成的,矿山地质灾害首先表现为泥石流,这是由于矿山被覆的植物被大面积的破坏,使得岩石在雨水的冲刷下发生松动,久而久之就出现了降雨性的泥石流,这对于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其次,就是矿山附近地面的沉降甚至塌陷,这会严重的影响周围的农田灌溉与农民们的生活,尤其是在煤矿开采频繁的地区更为严重。最后,矿山地质灾害还包括崩塌,这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岩土分崩现象,大块的岩石从高处落下,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法可以通过合理的开采矿山,同时保护矿山的生态环境协同作用,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做好防护措施,在保证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规划的开采,争取把矿山地质灾害降低到最小;严格的控制和登记采矿的单位,实行责任制度;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预警与监督,可以使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系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
2、对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方式的现状分析
2.1通过财政拨款方式
我国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的形式来治理矿山地质灾害,政府投资达到将近百分之五十左右,而且,投资的金额正在逐渐的增加,对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也有显著的提高,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末,共完成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490处,其中崩塌、滑坡治理工程255处,库岸防护235段,搬迁避让两万余人;对25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业监测,在3053处隐患点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并且,在南方部分地震多发区,也启动了将近两千处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涉及人数93万余人;完成314处重大隐患点治理工程,保护人员21万余人;对1999处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搬迁人员14万余人。
2.2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2009年,我国设立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这项基金由中央财政投入,全年投入资金八亿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00多起,安全转移1.4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2.3通过保证金及银行贷款方式
保证金制度能够有效的约束矿山开采活动,由于国家向采矿负责人收取保证金就使得矿上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环境保护都有一定的保障,开采人员也会更加的规范操作,使得地质环境的治理有了极大的恢复,保证金制度已经在我国全面的展开了,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银行贷款,这主要是采矿企业进行融资的方式,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银行贷款比较困难,融资规模也没有显著的提高。
3、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多元化投资模式
从我国目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现状可以得出我国主要是通过国家财政进行投资,这种方式过于单一,不能够适应经济大环境的发展,事实上,我国对于矿山开采的治理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应该建立多元化的矿山灾害治理模式,使得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得以遏制,接下来,本研究将介绍几种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3.1 发行国债渠道
国债的发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对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也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这就要求政府能够协调好用于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的投资比例,不仅应该起到增强投资者信心的作用,还应该使得我国的经济处于平稳的发展态势,发行国债将是一种非常有效、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融资方式。
3.2 证券融资渠道
通过证券融资的渠道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种是市政债券的融资,就是设立一种单独的融资形式用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其优点在于没有税收,这就极大的吸引广大居民进行投资,或者利用银行信托机构使得用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基金越来越多,然而,市政债券融资需要到期还付一定的利息,因此,这种方式还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需要采取恰当的手段确保经济的可行性。另一方面就是企业债券,通过企业债券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进行投资是较为有效的途径,国内的各大企业通过发行证券,或者股票来实现融资,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矿山开采中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同时,还能够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加入,不仅对企业的项目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还提高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效率,而且,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使得闲散的资金得以最大化的利用,不仅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付息压力。
3.3发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彩票
彩票的发行可以极大的提高人民的兴趣,能够起到非常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作为一种公益性的融资渠道,让人民认识到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意义,这样就使得用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投资金额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就像中国体育彩票一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彩票能够极大的发挥其市场的作用机制,使得社会中的闲散资金得以集中有效的利用,我认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彩票的发行将成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而且必将取得很好的发展,应该在全国各个地区展开试点,更为广泛的宣传与发行。
3.4建立适合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财政模式
适合我国国情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财政模式就是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来实现投资与融资,税收是环境经济政策的主要组成,我国通过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成本进行核算,最大限度的提高税收政策带来的经济效益,做好能够以一种补的投资形式来激励社会各界人士对矿产资源保护的关注,强化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手段,可以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形式来寻找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有效融资渠道,美国对于废弃矿山的保护就是通过政府的帮助与建立修复基金来实现的,修复基金就是通过征收税金来优化矿山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对矿山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一种良性的循环。可见,我国可以从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入手,通过建立财政税收政策,制定合理的税率来保证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能够有充足的融资资金。
4、结语
综上所述,本研究对我国矿山地质灾害融资投资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多元化的投资模式,矿产资源的紧缺将会是我国面临的重大问题,因此,重视对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采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应该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采取有效的、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模式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政府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统筹的规划,创新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战略方针,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步元.甘肃省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策研究[D]:[硕士论文].甘肃兰州大学,2008:33-34.
【关键词】矿产;开发;环境影响;恢复治理
引言
矿业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会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甚至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会最终导致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因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迫在眉睫。
1 兰坪凤凰山铅锌矿开发现状
1.1 矿山基本情况
云南兰坪地处横断山脉纵谷地带,隶属怒江州,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中心带,境内已探明的兰坪凤凰山铅锌矿,是我国已探明储量最大的铅锌矿床。矿床则赋于白垩系砾石质石英砂岩中,是一个以铅为主的多金属氧化矿床,矿石品位较富,开采条件简单。兰坪凤凰山铅锌矿开采以露采为主,矿区由架岩山首采区、北厂、蜂子山、南厂、白草坪、西坡和跑马坪7个矿段组成,矿体分布集中在11平方千米范围,多呈层状、似层状产出。
(1)资源特征。该矿床位于兰坪-泸水银块体内,矿区有两个矿带:上矿带由下白垩统景星组底部的石英砂岩组成;下矿带由下第三系云龙组上段含角砾砂眼和灰岩角砾组成。块体分解为两个子块体,一处位于兰坪地区,另一处于腾冲-保山以北地区。其中,兰坪子块体强度高,层次结构清晰,浓集特征显著。
(2)开发前景。该矿矿石质量好,易采可选,邻区水电资源丰富,已列为西南铅锌工业基地,潜在经济价值高达2000亿元以上。
1.2 矿区开发的基本情况
自1985年始,各地国有、集体企业及个体纷纷涌入不足一平方公里地段矿区,最多时每天达3万多人群采。群采先在架岩山和北厂矿段,后扩展到蜂子山、南厂、白草坪等矿段。群采导致的结果是乱采滥挖、采富弃贫、争矿抢矿现象十分突出。长达18年掠夺式大规模群采造成矿山秩序混乱,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安全事故及地质灾害频发,滑坡、塌陷、泥石流等隐患突出,环绕金凤村庄的a江河也曾因矿渣阻塞断流,使水质迅速下降到Ⅴ类。
2003年9月起,省人民政府对兰坪凤凰山矿区实施资源整合,结束了该矿区的资源浪费、无序开采、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频发的局面,矿业开发逐渐步入规范化、集约化生产。
资源整合后,矿山企业(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也不断加大投入,实施了水土流失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矿区土地排废场复垦绿化等多项地质环境工程治理。比如累计投入2500万元建设了架崖山排废场、贫矿堆场;投入1530万元对矿区土地、排废场进行复垦绿化,恢复生态环境;为选冶企业新增1400万元的环保设施,对废气废水排放治理;投入1100多万元对南大沟泥石流进行治理;投入7000多万元对a江河进行清理,投入3800万元进行尾矿库改造,杜绝选矿尾水直接排放a江河。
2 兰坪凤凰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分析
2.1 兰坪凤凰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分为三类: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以及地质灾害
(1)矿山生态破坏。有地形地貌改变、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水系统失去平衡、土地沙化等。例如将尾矿、废渣、废石、贫矿等物质长期堆放于矿山周围的林地土地资源上,导致土地、林地资源被破坏;采矿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河流断流;在城镇周围露天采矿,导致自然状态破坏等。
(2)矿山环境污染。有矿山水资源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音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例如矿山企业未对“三废”进行处理,将锌、铅、镉渣土等直接排入水系统或倾倒在矿山周围等。
(3)矿山地质灾害。有崩塌、地面陷落、地面沉降、滑坡、地裂缝、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该矿区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有南大沟泥石流,白头山山顶塌陷、滑坡,炼登大沟泥石流、南大沟蜂子山塌陷,南大沟内滑坡群、堆废场滑坡,南厂山顶滑坡,北箐沟滑坡、泥石流,跑马坪矿山泥石流等隐患。
2.2 兰坪凤凰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类型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来确定分区,可以简单分为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较轻区。严重区是指矿山地面沉陷盆地和老采坑影响范围;较严重区是指工业场地、道路建筑、废土场、原剥采废弃区、土地压覆点范围等;较轻区是指其余评估区范围的一般防治区。
2.3 兰坪凤凰山矿区引发地质环境的原因分析
矿业开发过程需要构建交通网、工业民用厂房和市政建设等,然而修建公路、工业场地、露天采空区、排土场及堆矿场等设施会破坏及压占土地,严重时还会引发采区边坡崩塌、滑坡、地面形变(采矿掏空、矿坑疏干或长期抽排地下水等)、地面塌陷(矿区地面下沉、开裂等)、岩溶充水矿区等。
由于长时间、高强度的开采,造成了大量土地荒废,矿山开发中废渣、废石、弃土的堆积造成矿山周边占压土地、植被破坏,影响了原有地貌环境以及水文环境,生态环境恶化。在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地区,发生了大面积地面塌陷。而且由于建矿、采矿强制性抽排地下水以及采空区上部塌陷使地下水、地表水渗漏,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环境,导致采矿区域及周边出现了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因此,兰坪凤凰山矿区矿山开发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十分普遍,矿山地质灾害影响极大,常常会使地表建筑物、公路、铁路等遭受破坏或被掩埋,严重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强度远比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更为剧烈。
3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一是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关系,督促矿业权人履行义务,形成管理、监督、保护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体系;二是运用先进技术做好保护工作,采用先进采选技术和加工技术,加快矿业“三废”回收,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实施;三是采用拦、排、护、整、植复合治理方式加快矿山环境治理与保护,对矿山露采采坑分级回填平整,覆土厚度约0.5m,尽量恢复原土地类型;四是对露采边坡设置截排水沟用浆砌片石砌筑;五是对废石土分开堆放管理,堆放时要做到堆放一层压实一层,并设置拦挡墙;六是在排土场平台设置2%~5%的反坡,以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七是对矿山道路等边坡以及排土场的稳定性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八是加快矿山植被的恢复,通过树木种植、草皮移植等方式恢复矿山植被,防止滑坡、泥石流的发生。矿区范围压占土地的建筑物及道路、工业场地、排土场到终采结束后均需复垦覆土,覆土厚度不小于0.3m,以恢复其地形地貌景观;在采坑、排土场、矿山公路、工业场地土地平整后种植植被,种植间距为3m×2m,树坑规格为0.5m×0.5m×0.5m;九是对水环境的监测重点布设在露采坑排水口;十是土石环境监测点在每个排土场外布设一个;十一是合理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以便被破坏的土地植被恢复治理能顺利实施。
4 结论
本文通过对兰坪凤凰山铅锌矿在露采生产过程中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评估与分析,提出了分区保护类型,确定了矿山恢复治理措施。
参考文献:
[1]王鲁伯,孙廉.等.云南兰坪金顶铅锌矿详细勘探地质报告.云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19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