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8 15:44: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村民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严
农村经济的管理它是村民委员会通过相应的规定来实施执行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它的人员任命存在一定的弊端。财务人员不一定都是国家或者县级任命通过的,也可能是村级干部组织决定的,而不是通过民主选举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这就使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村级领导多半在自己的亲属中寻找人选,打通关系而并非考虑是否合适其岗位。在此基础上,如果是懂财务的人管理相对较好,如果是不懂财务管理的人那就是对农村经济发展不负责任。其次,任人唯亲最容易发生的问题就是监守自盗,当然这并不是以偏概全,但这种事情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史上屡见不鲜,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财务人员想从自己的岗位上谋福利,而不为农村经济谋发展。其次,对于农村村级财务的收支问题,财务人员是否准确的记录了每一笔详细的开支,并且分类入档,方便以后查找核对,又是否对每一笔开支否做了具体核对结算,具体到每位村民与集体财产的往来账目清单是否详细。这些简单的财政问题都没有做好,就为农村财务管理埋下隐患。
(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也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度造成的。农村村级财务不同于其他的财务机构,人员的分工明确又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上财务人员对于集体财产的走向和利用都缺少第三方的监管,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在支配集体财产时不符合相应的管理程序,挪用公款为己所用。甚至做假账来中饱私囊,同时许多财务人员在其位不谋其事,在岗位上不兢兢业业,反而想着怎样多捞油水,这些都是缺少强有力的监督造成的。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缺少县级的管理,审计局对于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不够重视,对于农村的往来支出作为上级部门没有定期进行相应的审计,这使村级领导和财务人员有机可乘,干起浑水摸鱼的勾当。
(三)财务公开不透明、不及时
对于集体财产的使用,村民是享有知情权和举报权的。但对于财务的公开,部级干部和财务人员,却不那么积极。在以往,对于重大财务问题的公开,都是要写在财务公示栏的,自从农村经济改革后,有了专门的村委会,重大财务的公示,就只展示于村委会的公告栏里,财务公开而未能详细的公示给村民,对于简单的财务问题总是冗长的描述,而村民真正关心的问题,只有寥寥几笔带过,不够详尽。对于往来的账目也未及时整理,不重视村民的反馈,完完全全地把集体财产变成村委会的小金库。
(四)村委会和财务人员以及村民法制意识都不够
村委会和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够在于知法犯法,而村民的法制意识不够是不懂的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村干部都是合格的党员,并且依法治国一直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因此,他们都是知法懂法的,但是却没有守法,在村级财务的管理上没有严格的执法,对于财产的贪污不进行制止,反而置身事外这是不可取的,甚至有些村干部势力较大直接干起贪污的勾当,这都是法治意识淡薄的表现。而财务人员作为核心人物,并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对于村民关心的财产问题不管不问,对于村干部的行为不敢管。对于村民,教育程度较低,又加上忙于农活和家庭琐事,对于财务问题,想知道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不懂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都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二、农村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针对以上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不仅是为了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更是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稳定和谐。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财政预算和财政支出制度,以及财政审计和监督制度以及财政人员的任命。首先从财政人员的任命上要选择有良好专业素养和觉悟的人员,必须要有坚定的决心和责任心,人员的选拔须经过村民的投票,其次对于财政的预算和支出,都要进行详细的公开以及定期归档并且要鼓励更多的村民参与,对于不懂和想了解的都要主动去弄懂和了解,把集体财产真正变成集体的。其次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必须要有独立的第三方的监管,并且村民享有知情权和举报权利,对于公共的财政问题可以提出异议,同时县级部门应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定期对财务费用进行审计,大事小事都要认真地对待,真真正正的把实惠落到村民和农村经济建设中去。
(二)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村级财务的管理归根到底离不开法制的管理。对于村干部来讲,作为党员和领导主体,要做的是为村民和本村的发展谋福利而不是知法犯法,这不仅取决于个人的思想觉悟还要有强有力的法律监管和查处力度,对于村干部监守自盗的行为严厉打击,使他们不敢犯法。同时财务人员,作为权利的真正行使者,更应该坚守岗位,把农村经济工作做好,而不是沆瀣一气将农村经济发展弃于不顾,毕竟农村经济发展好起来,自己也是受益者。对于农民要有专门的干部负责普及他们的法制观念,使村民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财务监管中。
三、结语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与每一位村民都息息相关,它的根本就是想要使农村发展变得很好,使每一位村民都受益,从而把农村经济发展得更好。因此,不论是村干部、财务人员、还是村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去把这件事情做好,才能把村级财务真正的管理好。
自召开全区农村村务公开工作会议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各村的基本情况,确定*、*、*3个村为试点村。在借鉴*镇农村村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我乡农村村务管理、民主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区农村村务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召开党政成员工作会议,对全乡31个行政村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及时成立了*乡农村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当前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二是,由乡财政所、经管站牵头组成全乡农村村务管理调研小组,对各村所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了解,充分掌握问题所存在的原因,针对原因查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促进农村村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召开各村书记、主任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将
*镇的试点经验和取得的实效作了宣传讲解,使各村书记、主任在思想上打消顾虑,形成共识,切实认识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全乡上下形成共同做好此项工作的合力,加快该项工作的进程。
二、把握重点,建章立制,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1、财务公开方面
在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问题是一个焦点,通常也是矛盾和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这一实际,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加快工作进程,要求各村立即成立清财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负责本村财务清查、账物清理和资金交接工作。各村财务自查工作要在9月5日前结束,并处结遗留问题,做好交接内容的各项准备工作。自9月6日开始,乡政府将组织专人逐村进行财务交接。为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乡政府制定印发了《*乡农村会计制度实行办法》,对机构设置、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及管理形式和记账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并定于每月的25日为全乡农村财务业务审理交接日,每季度首月5日为财务公开日。通过公开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有效解决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2、村务管理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要求涉及村民利益的(《组织法》第19条规定)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制定了《村务公开管理制度》并下发到村,要求各村村务在每季度的首月15日统一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为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随时检查各村村务公开情况,对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或者公开事项不真实的,由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我乡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搞好试点,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乡党委、政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确立*、*、*3个村为试点村。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乡政府成立了由乡经管站、财政所组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导小组,对试点村逐一组织召开村民代表、议事小组、理财小组成员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的内容、目的和有关规章制度作了详细的讲解和宣传,通过征求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完善村务管理工作内容和制度。同时,要求各村在村民群众活动较集中的地段设立村务公开栏(由于我乡村级经济基础薄弱,无经济来源,村务公开栏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模式,大多为水泥黑板的简陋公开形式),按照规定的时间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目前我国的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农业部门都在重视我国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村级财务管理的控制比较薄弱
在村级财务管理的过程中的一级预决算往往停留在形式上,没有真正的按照流程工作,经常简化财务会计的手续,私设小金库的现象经常出现,财务的开支比较混乱,财务账目不清晰,经常出现投资不经调研,担保随意,资产和资金收回困难的情况。这说明没有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严格的控制,兼管不到位,很容易造成资金的损失,损害农村村民的利益。
2.村级财务管理的专业水平不高
在我国的村级财务管理中财务会计人员的年龄较大,有些会计从业没有没有受过专业的财务知识培训,财务人员的素质不高,不能进行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的信息分析和核算,业务素质不高带来的是财务管理混乱,财务软件操作不熟练。村级财务人员的会计专用术语不熟悉,经常出现没有会计上岗证进行财务操作的现象,这些现象完全不能满足目前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
3.村级财务管理的账目设置不规范
目前我国的村级财务管理中没有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会计账目和科目,也没有完善的日记账的登记,甚至有些农村没有账薄,农村大多数的财务管理工作只是停留在简单的流水账上面。农村财务管理部门的会计工作经常出现会计账和实物不相符的情况,这就使得农村的资产不清晰,账目记录混乱、经常出现资产流失的情况出现。这说明村级财务管理的账目设置不规范使得对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很难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1.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纪律工作,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必须严格执行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要在制度中明确村委会备干部成员的职责,明确财务处理的流程。
2.建全村级财务管理的审计制度,发挥监督作用
政府要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尽快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对农村的审计组织,明确农村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范围、任务、程序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落到实处。审计与财政部门要把村级财务监督纳入本部门业务管理工作范围内,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年度工作审计、专项财务审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不定期抽样审计和专项审计。对农村离任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财会员、出纳员等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每年对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至少审计一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财务应逐项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向群众公开。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3.加强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处罚力度,完善财务管理责任的追究
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兼管机制的完善工作,一旦发现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加强财务处罚的力度。首先,要明确乡镇领导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加强乡镇领导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乡镇责任制,如果在村级出现违法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乡镇的财务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其次,加强对农村干部财务管理工作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果发现村级干部有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挪用公款、谎报账目的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农村干部。
三、小结
目前我国的农村财务管理的改革工作正在逐步进行,很好的进行农村财务管理的改革能很好的促进我国农村规模性经济的发展,加强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
本文分析了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村级财务管理的控制比较薄弱、村级财务管理的专业水平不高、村级财务管理的账目设置不规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包括: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纪律工作,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全村级财务管理的审计制度,发挥监督作用以及加强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处罚力度,完善责任的追究。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很好的规范农村的财务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孟笑扬.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6).
[2]王红霞,李伟.关于完善我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09(18).
[3]黄若男.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唐山学院学报,2009,22(2).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困境;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困境
一是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就我国当前大多数农村而言,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两大制度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流于表明。主要的问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农村民主理财活动没能够做到严谨认真,不少农村理财工作成员对于相关的财务账单不加仔细审查、核对,不少单据的签字由村干部直接代签;一些农村的理财人员对于这份工作的流程不够熟悉,没有按照科学的方式进行理财工作,甚至很多没有受过财务管理培训或教育的人员参加理财工作;理财小组人员的任命不够科学,不少成员是由村主任以直接提名的方式产生。
二是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混乱,相应的财务制度没有落实到实处。当前很多农村的村干部并未意识到农村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也没有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应权利与职责划分不清,这直接导致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由于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使得其在很多工作上都要看领导的脸色开展工作,而将各种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丢弃到一旁。当前在农村,村干部经常会将村庄的财务收支变相的归到自己名下,从而使得很多的财务活动没有进行及时的单据交接,导致出现很多的账目根本无法进行查询。
三是农村财务人员财务工作不规范以及业务水平不高。因我国农村的会计工作起步较晚,所以,农村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会比较低,导致了财务工作人进行财务工作时不够认真,农村财务人员财务工作不规范以及业务水平不高,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首先,农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财务工作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处理时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只是简单的记下几个相关数据,从而导致会计分录容易产生混乱;其次,农村财务的原本的内容不够完整,还有部分财务文件会出现签字审批的混乱情况,此外,白条进行入库以及白条底裤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改善对策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促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财务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就没有保证,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就要建立一系列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除要完善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外,还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建立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新的内容。目前迫切需要健全的制度是:现金管理制度、民上理则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则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
二是提升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农村应当采用WCPA 架构的管理循环。管理循环中,将评估注重的三大方面,化为六大管理元素:情境、规划、投入、过程、产出与成果。并借助这六个元素回应许多在财务管理上的问题,包括:村委财务管理工作的选择与定位;怎么样的规划能符合财务人员设立的目的;需要哪些资源来进行财务管理;如何利用资源进行管理,以达成农村村庄财务管理目标;在投入资源进行管理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与管理结果是否符合原来的规划目标。这些问题和财务管理元素的连动,该架构说明了六大元素的企图与其所希望能回应的议题,也列出了财务管理元素评估的项目与关注的焦点。以情境元素为例,不仅需要回应农村现在的特质与定位,还需要评估农村村庄所面临的环境变迁、机会及其具有的代表性等方面的内容,从而构建起财务风险评测指标来对实际环境加以评估。
三是对于农村财务工作的各项制度应当及时有效的加以落实,对出现问题的地方,应及时找出原因,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为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各级政府就必须对这一工作加以重视,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农村的财务管理情况举行听证会,并抽查相关的财务报表,从而确保财务制度能够得到科学执行。在抽查过程中,对于发现问题的地方,应当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惩罚,决不姑息。另一方面,在加大惩罚力度的基础上,也要对于财务制度执行较好的农村给予物质及精神上的奖励,并以此作为典型,来加以宣传。
四是农村财务管理人才工作的强化措施。第一,制度层面的优化。一是加强镇级政府的角色。加强镇级政府在农村服务和经费统筹的角色,以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帮助解决农村村庄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的情况。二是改变财务管理人才管理体制。农村村庄必须端正财务管理人才管理方向,转变人才观念,并且不继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三是结合农业、科学,进行农村财务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农村村庄除了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外,还需要全面改革现有农村人才管理模式,确保财务管理人才能够结合地区状况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四是推动战略联盟,提升农村财务管理员工专业化水平。采用战略联盟,可使农村村庄在相互支援下发挥更好效能。适当的战略联盟对减少人才物力浪费、拓展人才视野、促进财务管理员工能力提升、提供学习机会及强化农村竞争力均有帮助。
参考文献:
[1]秦水亮.关于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J].农村.农业.农民(A版).2009(01).
关键词:农村“三资”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 、农村“三资”监管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不足。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乡镇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
2、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经管站(会计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之一,但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乡镇经管站人员经常被抽空,常年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顾此失彼”。同时一些乡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健全,在人员、办公设施、资金投入上严重不足,导致很多工作严重滞后。
3、人事编制不足。乡镇经管站人员缺编,村会计存在困难,出现了财务人员“配置低”(不懂记账)。有的乡镇、村会计各自为阵,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帐方法简单,科目与内容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较为普遍。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监管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大大减少。
二、农村“三资”监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如: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2、精细管理“三资”增新质效。全面开展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乡镇对各行政村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和“三资”监管工作培训,力求培训出一批财务清理、招投标业务骨干和联村干部指导员、村级清理业务员。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监管纳入镇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三资”监管服务机制上抓完善,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的要给予奖励。
3、加大公开,透明高效。严格按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内容、范围等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村民公开重大决策事项、资产资源状况及收益、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三资”产权台账,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市乡镇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底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村集体组识“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每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
总之,应严格实行在纪检监督下的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委托工作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不断加强农村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健全农村会计监督体系。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农村村级财务进行集中核算,扼制乱开支,盲目对外投资等现象,有效地解决农村“三资”管理面临的困境。 它在加强村级经济管理同时也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层干部遵纪守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三资”运营监管,较大地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 姜青林.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现代农业,2010(5):118-119.
[2] 万一,胡文华.浅议村级财务管理方式的改进与完善[J].中国农业会计,2010(5):35-36.
[3] 王臣.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5):61.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处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农村乡、村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具体目标任务为:第一步,至20年底,县、各乡(镇)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实施方案,并着手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年省试点村庄要全面启动垃圾处理工作;第二步,2009年上半年要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点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年底,农户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第三步,进入正常规范化运行后,县、乡财政规范投入和奖补范围,实行乡(镇)、村自治管理。
三、操作模式
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县、乡、村、户四级联动,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最佳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县城近郊的农村,可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偏远村庄可采取“户集中—村组简易填埋”的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组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模式;各乡(镇)、村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模式。各地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按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处理,防止造成垃圾污染。
要注重“户集中、村落社区收集、乡(村)转运、县(乡)定点处理”农村村落社区保洁四个环节的分层运作。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户应将稻草、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村(组)收集,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35户以上)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固定的垃圾池,由保洁员把农户和公共场所的垃圾集中清运至村落社区垃圾池。乡(村)转运,乡镇要建设一个垃圾集中转运站,配套一辆小四轮汽车负责各村落社区垃圾池的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转运站(垃圾中转箱)。县(乡)定点处理,县城和部分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各乡镇按照就近原则集中处理。
四、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宣传部、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长效管理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
2、明确部门职责。(1)规划建设部门:全面负责垃圾处理技术指导。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置的布局、用地、规模等作出明确界定,并着手构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2)环卫部门(环卫、环保、爱卫)要切实履行好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环境卫生执法和检查。(3)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推广力度。(4)财政部门要建立全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
3、落实操作方式。圩镇:达到“七个一”。即有一个圩镇卫生管理机构、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垃圾中转站、有一队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齐全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日扫日清,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试点村:达到“六个一”。即有一个卫生管理理事会、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90%,处理率达到85%;其它村庄:达到“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工具,垃圾做到及时收集、集中销毁,垃圾清理达到80%。
4、做好基础工作。县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09年新农村建设现场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在11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新村办。
(1)各乡(镇)要落实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辖区日常卫生保洁;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是新农村建设点及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的具体督查监督员。
(2)县建设局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这一机遇,指导抓好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村庄内建设垃圾池、垃圾屋。
(3)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加强农民保洁意识教育,把卫生保洁与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广泛开展各种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industrialization,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pa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y get fast. National agricultural policy to the big adjustments, along with the ascension of the collective land benefit, the rural land problem is also constantly increasing, serious impact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pace, impedes rural economy of smooth, rapid growth.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rural land management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for reference.
Key words: the rural land; Management proble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近年来,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并凸现出来。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1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土地采取,各项法律法规也随之不断完善,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无视法律的存在,存在着有法不依,违背农民群众的意愿,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发展。总的说来,农村的土地管理中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1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层出不穷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建房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予批准”。在土地件案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这种现象尤其在城乡结合部和城镇郊区比较突出,无形中建立了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既影响了宅基地管理,也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规定:“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m2,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m2,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m2”,而在实际操作中,每户都大大超出了批准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6,77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是限期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或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而法律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就是单一的制止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申请法院执行,还得需要很长的时间,期间违法建筑已成规模,这时候再去执行,群众抵触情绪极端强烈,它必定牵扯着农民的经济利益。没收或拆除很不现实,这是当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因此,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
1.2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薄弱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这使土地关系呈现紧张的状况,同时在土地利用方面,资源浪费和资源短缺现象并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前的非农建设大量的占用耕地,导致农村的土地面积的减少,影响到农民的利益。据调查,每年的非农建设所减少的耕地面积在整年所有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占据的比例至少为30%,尤其在城镇周边或者主要交通干道附近的优质耕地,这些损失是难以用开发出的荒地来弥补的。二是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国耕地面积为18.26亿亩,比1997年的19.49亿亩减少1.23亿亩,保护耕地的压力不断增大。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由10多年前的1.58亩减少到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当前,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开发、城区改造和各类园区建设中,仍然存在着占用耕地、城郊菜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虽然各地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对土地实现了“占补平衡”的管理,补充了新增耕地,但是新增耕地的质量也不过关,这必然会影响到农民的收入。三是当前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有些地方为了追求建设的速度,忽视了建设的合理安排与规划。在建设中没有对用地进行合理的规划,造成土地闲置现象较多,另外农村的居民点不集中,呈现分散状态,一户多宅、空心村以及超标用地现象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1.3土地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地减少,导致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一些地方的经济来源除了较少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现了新债务。因此,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随意的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或者调整农民的承包土地,使农户的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还有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在城镇建设中获得个人的利益,不经承包户的许可强制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土地,或者是通过高价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其中挪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现象最为突出,造成农民的不满,甚至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2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的对策分析
2.1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对于新建的房屋,要做到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公开及审查到场、定点到场、开工放线到场及竣工验收到场,接受群众监督。
2.2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农村普法的大力宣传,广大农民对我国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因此应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政,确保相关政策、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间,村干部不得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承包土地期间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通过不法途径进行土地流转和违反合同的行为。在坚持稳定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偿、自愿和依法的原则,努力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机制。
2.3做到保护耕地和经济发展并重,严格土地的补偿标准
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组织征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依法按规定足额补偿到位,切实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不仅要看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应当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费土地。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严格增量、管住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为准则,开源节流,对旧城老村实施大力改造,盘活闲置基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农村的征地问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土地的补偿费低,且土地增值分配不科学的现象严重,这也是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农村的持续发展,应当严格征地补偿标准,严格区分公益用地与经营用地征地补偿,结合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使老百姓得到应有的补偿。全面考虑本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并按照最低生活标准赋予土地应有的市场价值。
2.4 加强执法监督,严肃处查违法占地的行为
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占用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虽然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农民的土地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农业的经营效益不高,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物价持续上涨,农民的土地创造出的净利润降低,仅仅依靠土地的收入难以维持生计。农村的医疗、养老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且覆盖面较窄,失去土地的农民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因此国家应当加快建设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其真正的落实,尤其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当优先的考虑,保证其基本的生活。失去土地的农民大多数没有技术、文化素质不高,没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和经营之道,在就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保障机构,对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其就业,使其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也要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3 结语
我国的人口中农民占有最大的比重,农民的权益直接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土地作为农民赖以发展和生存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城镇化建设、农业发展中,应当强化土地管理制度,严格的依法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作为基层的干部,应当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转变思想,切实的落实国家的相关土地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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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农业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1.生态农业之“生态”难体现。从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生态农业旅游空有“生态”之名,其实与“生态”理念的内涵相差甚远,以至于形成了“生态”一词名不副实的尴尬局面。一部分农产品种植者或经营者以经济效益作为唯一目标,不惜丧失道德,使用过量的化学制品和农药,造成了当前多数的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如毒韭菜、毒豇豆、毒豆芽等,农产品安全问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
2.经营项目单一,缺乏创新理念。现阶段,很多农村地区通过生态农业旅游来发家致富,在经营方面缺乏一定的创新性,对经营方式、理念、项目等纷纷效仿,出现了经营项目单一的问题,进一步造成了区域重复度提高、深层次开发欠缺等多种情况的发生。以农业生态旅游中的采摘和观光等项目为例,多数农户的农作物种植种类高度雷同,无法满足旅游者的多样化需求。
3.经营项目分散,缺乏专业性能。农业项目和旅游项目并没有做到充分地结合发展,如农作物的种植、生产等项目和旅游业当中的种植体验项目、生态农业项目等相互分离,还有很多旅游目的地建立生态旅游度假村,大力提高服务水平,与农业项目联系不大。正如上文所说,经营项目单一,缺乏创新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旅游项目的进行,缺乏足够的专业性能。与此同时,旅游者难以真正享受到生态农业旅游所带来的物质与精神实质,农村经营者也无法获取更高的实际效益。
4.管理制度疏漏,缺乏有效规范。在生态农业旅游发展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管理问题,如对旅游者和经营者的约束与规范,多数农村地区在这两方面的管理制度存在极大的疏漏,直接造成旅游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问题。此外,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使得生态农业旅游各类监督和管理力度不足,如基础设施管理、安全监督等,很难保证旅游区域内旅游者的安全。
5.配套设施简陋,缺乏高效服务。我国农村普遍经济实力不高,有很多偏远地区的农村仍然面临严峻的基础生活问题,农村村民还处于较为贫困的状态。为了摆脱这一困境,生态农业旅游是不二选择,但是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其配套设施建设落后,村民素质不高,缺乏高效服务。如在旅游区域内经常可以看到道路等基础设施破烂不堪,致使旅游交通不便;相关娱乐、休闲、餐饮等配套设施简陋;农村村民未受到系统地专业性的培训,旅游服务质量低下。生态意识薄弱,缺乏保护理念。
二、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并行可持续发展对策
1.突显生态,重点建设。在现在的生态农业旅游发展规划中,必须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合理经营农业项目与旅游项目,使之尽显生态示范,并且进一步扩大生态示范的建立范围,提高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功能的多样化。可以通过农业生态园的观光业务,打破原有沉闷的项目建设,突出兼具多种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特征以及“绿色产出”优势;第二,针对“生态”这一理念,建设相关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并行发展项目,并进行重点建设,努力培植“精品”,增强特色优质产品的开发能力。如建立旅游区生态和农业用具化石展馆,不仅可以充分体现“生态”理念,还可以让经营者与旅游者共同感受到生态环境变迁的影响,从而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经济社会效益。
2.保持特色,勇于创新。生态农业旅游之所以能够在高速现代化、工业化的社会背景下得以发展,就是因为其具有与其它旅游形式所不同的特点,即拥有自然风情、本土特色以及乡村人情。为了更好地促进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将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充分结合,必须要保持自身特色,并在此基础上勇于创新。首先,在经营方面。生态农业旅游应尽可能努力创新,一改传统农业旅游中观光、体验、采摘等单一的经营项目,进而推出更新更能符合旅游者需求的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如在各项旅游项目开发的同时融入文化和艺术气息,提高旅游精神高度,不断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在技术方面。加强改革创新,建立生态农业旅游胜地,将效益旅游和生态保护相结合,建立了各类技术栽培,引领健康时尚生活,促进旅游区的特色化发展。
3.科学规划,统一布局。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势必要以自然和经济规律为根本要素,以全局规划为重要目标,以资源充分利用为关键方式,才能科学规划、明确定位、统一布局。首先,科学规划设计生态农业旅游园,充分挖掘现代生态园中的丰富内涵和资源,健全旅游路线设计方案、明确旅游区分工、增加产品结构等;其次,准确进行整体定位与科学思考,加强对生态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规划力度,建立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齐头并进、相辅相成的和谐局面,提高旅游吸引力;最后,合理规划旅游区域内的农业生产和布局,将生态农业作为农业旅游的基础,体现出良好的生态文化内涵。
4.完善管理经营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应当从管理制度和服务培训两个方面来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首先,在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健全规范的行为制度,规范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将旅游区域内所涉及的各项旅游与农业项目运行管理落到实处,并且对经营工作者和旅游者的不良行为给予一定的约束;其次,在服务培训方面。利用专业性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文化与职业素养,进而提高服务质量。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节约和保护耕地,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扎实开展,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我县村民宅基地自1990年开始登记,经过1996年至2002年的全面清查和登记确权,全县6万多农户已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4.6万户,登记发证率为75%,未发证农户1.4万户,占总农户的25%。全县用1年时间完成1.4万农户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各乡镇和国土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口,分类开展登记发证工作。
1、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对依法审批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登记。
2、对宅基地超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使用权不予办理登记:
(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2)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违法建造住房的;
(3)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申请材料的;
(4)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全县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从年12月15日开始至年12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各乡镇积极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乡镇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情况,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宣传动员。
2、组织实施。各乡镇组织专门工作组进村入户,逐户丈量核实面积、确认四址界限、填写登记表、绘图制证,并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审相关资料。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业务指导、宅基地权属及其登记资料的审核,按程序提请县政府批准,颁发证书,并做好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3、检查验收。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各乡镇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总结。
四、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县上成立全县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等部门领导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全县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发证工作顺利推进。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村级财务管理监督 审计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是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向现代化迈进的时代背景下顺应两个趋向的转换规律提出的。那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正确认识当前农村财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合理解决,对于农村经济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村级财务管理的含义
村级财务管理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村级财务管理的定义为: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进行核算与监督的管理过程。
二、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预决算制度执行不够,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薄弱
(1)现金管理混乱,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手中可使用的资金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农村的资金使用混乱现象不断增加。在村级财会管理方面,特别是货币资金管理使用的不规范,已成为农村经济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预算制度执行不够和现金管理不严,造成的违法乱纪案件时有发生:有些村委独揽收支大权,损公肥私;有的会计和出纳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和职责,公款私存,这些方面都不利于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
(2)监督机制缺乏,集体资产管理薄弱。乡镇财政所和农经站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没有地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不积极采取有效办法,同时缺乏民主监督和管理。
(二)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流于形式,村级财务监督与监控力度不足
(1)财务管理公开制度落实差。由于财务制度停留在表面,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力度不够,其表现在:有的村不及时公开财务状况,只是偶尔公开;有的村公开的内容不完整,而且数据失真;有的村的账目数据凡是涉及到重要收支项目一带而过;有的村公开的财务收支没有经过审核,避实就虚。村级财务公开必须真正体现对群众负责的精神和态度,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而村民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村级财务管理是乡政府负责的事情,存在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观念。
(2)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有些村庄村干部出差办公事,所花费的经费没有据实报销,违反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报销的有关规定;有些村干部克扣截留上级拨给村级救灾物资,牟取私利。
(三)会计队伍不稳定,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低
由于经费和领导不重视原因,绝大多数农村会计人员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缺乏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关的专业知识,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会计业务,还停留在原来的“记记账、打打算盘”模式,没有对如何才能做好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思考,因而难以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不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在进行会计业务处理时,不能规范地记账,不能及时地按要求整理好会计档案;有的身兼数职,无暇保障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此外,会计人员更换频繁,造成会计队伍不稳定,因此村级会计人员的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三、原因分析
(1)认识上有误差。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的政策观念认识不足,缺乏财经法规意识,认识有偏差,认为村级预算没有必要。有些乡镇政府对于村民反映的财务事情敷衍而过,办事随意性较大。有的村民对村级财务的事漠不关心,民主管理和集体观念意识不强。
(2)管理存在漏洞。加强群众民主监督,必须做到在财务上公开透明,不少村级财务没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的村干部以各种形式向村民收取钱物,又没有将资金去向告知村民,使得群众不能获知资金的真实用途。
(3)监管力度不够。由于村级财务人员人数不多,既要从事会计工作,还要处理乡镇的事务,因此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管村里财务。对于村民来说,村民缺乏监督意识,村级群众监督机制还没有形成。
(4)审计流于形式。由于有些财会人员既是会计的身份,又是审计人员的身份,因此财务数据容易失真,不能体现客观公正原则的要求。
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各村应该按照生产基本建设的要求,计划本年度的村级财务收支预算,使村级财会人员可以依据规章进行工作,促进财务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如实公布,公开要及时、数据要完整,对重要的事项要逐项公布。同时,应构筑村级财务管理网络,对村干部和财会人员进行会计电算化学习和培训,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并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
(2)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增加集体资产收益。集体资产是村民共有的财产,登记集体资产时,应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避免流失资产,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增加集体资产收益。村级财会人员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必须规范填制,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3)深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法律知识、财务管理的培训与开展,使村干部的素质得到了提高,使会计人员做到遵纪守法。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持依法治村,可以让群众真正懂得法规、法律对财务管理的作用,依法治村观念深入人心。
(4)提高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加强群众参与监督。村级财务公开要清晰易懂,及时反馈村民关注的收支项目,加强村级财务监督机制,避免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民主听证会的实施,是财务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村民的监督可以加大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促进村级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5)提升财会人员素质,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村级财会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财会人员,要在上岗前对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加强会计人员资格管理,充分调动积极性,不断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关键词:农村财务;规范化;思路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由于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农村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得村党支部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各种公益事业难以兴办,所以完善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在当前已是刻不容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已显得相对滞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迫切需要进行规范。如何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提高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会计法规制度的培训,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考核,稳定队伍,提高素质,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多年来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一直困绕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改变这种现状,有必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会计队伍。因此,一是应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三是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网络,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整个乡镇的会计人员。
财会人员是村乡里的“内当家”,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要有较高政治觉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此,各级领导应重视对村级财会人员的培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争取尽快地把国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财税制度,贯彻落实到乡村一级;同时乡村也要建立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其资格证的级次,持证应聘相应岗位之职,保持财会队伍稳定。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必须要坚持“五个统一”,有效化解农村财务管理的矛盾
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必须要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统一帐、表、册、据,规范会计操作程序;统一审批手续,规范支出管理;统一业务培训,规范交接手续;统一档案专柜,规范财务资料。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农村的财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从而可以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农民也不必为财务问题而上访,干部也不必因财务管理而费心,干群关系将更加密切,为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为此,各级乡镇领导都必须提高对村级财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之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农村财务规范化就是要求村级的各项收入、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和部门对农村拨付的资金,都要规范缴付手续,统一管理,有效监督。这样可使村级收入管理得到加强,有效遏制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村级各项支出均在村财乡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使用,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和透明,不仅避免了资金使用的盲目性,还可有效地杜绝挤占、挪用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化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制度保证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是搞好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这两个新制度。新《制度》针对目前村级财务混乱的种种现状,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对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加强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工作措施,做好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管,确保农村饮食安全。
二、强化措施,保障农村家宴食品安全
(一)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
按照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农村家宴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农村家宴的管理备案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各村民委员会主任对本村宴席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对本村宴席办理的申报及安全督查;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农村家宴环节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度,制定配套措施,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实施农村家宴承诺管理制度
农村村民因婚丧喜庆等活动需自办宴席宴请亲朋好友的,凡举办50人(5桌)以上的家庭宴席,事主必须提前5日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报告,并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事主自觉到工商部门所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购买食品;厨房环境整洁、餐具消毒卫生、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所聘请的厨师持有健康体检证和上岗培训证等。宴席承办人所在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督促事主、厨师落实承诺书的相关要求,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自办家宴的相关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不具备举办家庭宴会条件的整改意见,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到位,确保自办家宴食品安全。
(三)强化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
为确保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本辖区内举办的各种家宴做好登记,于次月5日前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上月家宴登记情况,落实工作人员对农村家宴进行现场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并在宴席承办人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承诺书上签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做好相关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建立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一旦发生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宴席举办者要立即向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监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村民委员会及宴席举办人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人员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大农村家宴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对因农村自办家宴工作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擅自操办农村家宴,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家宴举办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承办家宴厨师未尽到应尽的食品安全责任而造成事故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行政监管部门和有关执法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监管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强对农村家宴举办者、承办厨师等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及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每个行政村参与农村家宴的厨师进行摸底,并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厨师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县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指导农村家宴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