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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时间:2023-10-08 15:44: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第1篇

一、高校国有资产的定义和特点

高等学校的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高等学校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事业发展的必要物资保障,是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的物质基础。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 当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一)制度建设滞后。现在高校执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的存量资产的管理,而对资产质量、数量、结构的变化缺少有效规范。明显存在着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财务管理、轻资产绩效管理等。这种管理观念已不适应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要求。

(二)非法出租、出借高校国有资产谋取利益。部门高校内的职能部门利用手中管理的资源,私下将公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运用,不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占用费,取得的租金收益部门截留,作为部门“小金库”的收入。利用高校的国有资产为自己部门小集团谋取私利。还有一些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长期挪用、借用、拖欠公款进行赌博、炒股等非法活动为个人经营谋利。

(三)国有资产未及时入账。高校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高校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在目前实际工作中,高校会收到无偿捐赠的设备,还有无偿划拨来的设备等特殊情况,这些资产高校没有支付对价,没有相关凭据,由此造成这部分资产没有及时入账,造成高校资产的重大流失。

(四)借“改制”之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高校办产业走向市场是改革的需要,,也是校办企业的必由之路,校企成立时作为解决高校的部分人员就业,一般规模都不大,依托政府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高校提供场地、资金。 使得校办产业在市场的占有份额、影响力与日俱增, 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校企做大做强以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都逐步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在这个过程中,许多高校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三、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路径分析

(一)高校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首先,对国有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高校国有资产使用部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国有资产使用人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责任。对于贵重资产、危险资产等特殊要求的资产,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使用程序。其次,建立高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国有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第三,建立国有资产台账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高校应当定期(通常一年)清查盘点国有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最后,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国有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二)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名义金额”作为一个新的计量计价金额,是财务核算及管理上的新内容。名义金额的含义,是指公允价值无法确定,这个经济事项又确实存在,给它一个金额,让帐上有体现,不然易疏漏,避免资产流失。记账金额为“1元”。一般高校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取得资产没有支付对价的,如:接受捐赠、无偿转入等资产明确了计量金额的组成内容;二是对所得资产没有相关计量计价凭据的,参照市场价格计价,附加资产构成的相关税费部分;三是对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1元”入账。名义金额”入账使不同形态的资产纳入规范管理有所依据。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的有效管理方式。

第2篇

(山东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山东·济南)

摘要:党的十和三中、四中全会对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是深化企业改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高校企业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 :高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与对策

高等学校校办企业是高校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产学研结合的基地。在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校教学科研与国家经济建设实际相结合、弥补教育经费不足以及促进教育事业和经济建设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教育部国有资产专项检查组对部属高校检查过程中指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各高校针对检查要求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进一步规范高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高校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学校投资企业未划转资产经营公司,未建立起学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火墙。未划转资产经营公司的校办企业(属于学校一级企业)的经营风险会直接影响到出资人权益,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

(2)财务核算不规范、账实不符。有些企业工商执照已经吊销,学校未冲减长期投资——对企业投资,导致账实不符;有的投资商看好高校科研技术,以捐赠股权的方式使学校享有一定股权比例,实质是隐性使用高校无形资产投资而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履行无形资产投资评估备案手续;有的高校资产管理部门用学校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校办企业而未在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入账手续。

(3)对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企业未及时清理,实施关、停、并、转;校办企业改制、清算未履行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程序;校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公务用车超标)或业务支出违反相关规定;高校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职取酬。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执行不合规。纳入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企业户数不完整,个别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执行中还存在项目库建设滞后,部分项目的选择和调整随意性较大,部分预算资金投向房地产等国家鼓励国有资本退出的一般竞争性领域。

(2)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执行不合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未建立银行专户进行专账核算,项目实际执行进度缓慢,会计处理不规范。

三、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

(1)高校经营性资产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部分校办企业未划转至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对跨校区、跨地区对外投资的企业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学校未对直接出资的校办企业建立经营业绩考核机制。

(2)由于高校合并等客观原因造成校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教育部直属高校在2000年前后经历了大规模的合并,目前的高校大部分是由过去的多所本科、专科、高职合并而成,合并前各高校的隶属关系(由部属、省属、市属)、管理模式等各有不同。

首先,院、系办企业产权不够明晰,管理不规范。其次,整合校办企业资源带来历史遗留问题。合校前,多数校办企业成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立之初,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延续至今。合校后,高校成立,将资产优良企业划转资产经营公司,对于经营效益低下,亏损的企业进行了关、停、并、转,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性,导致在关停并转企业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之处。如对已经吊销的校办企业清理不彻底,企业注销清算未按规定履行资产评估备案手续,国有股权比例变动未履行评估备案手续、国有股权转让未履行评估备案及挂牌交易等手续。

(3)高校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统筹管理的力度都有所欠缺。近几年来,高校普遍存在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意识淡薄的情况,企业成立、股权变更或改制过程中,往往重视工商税务等规范要求,忽略了国有资产法规要求。

四、规范和加强高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建议

(1)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体制并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建立事企分开、权责明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将学校所有投资企业股权(包括孵化的高科技企业)全部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由资产经营公司集中统一监管;学校要落实对资产经营公司监管职责,参与资产经营公司重大决策。

(2)加强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所投资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分类考核办法;加强对派出的股东代表、董监事成员以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学校应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并、转;对与学科建设无关、对教学科研无促进作用或长期不向高校分配利润的企业,要尽快撤出投资;对产权链条过长难以监管的企业,要压缩产权层级或退出投资;加快推进学校所属企业改制,制定详尽改制方案,严格按规定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价值;学校要根据中央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精神,规范校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建立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清理学校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在校办企业任职、兼职行为,杜绝兼职取酬现象发生;学校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校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细化管理规定,严格审核程序,明确相关标准;对工商已经注销、财务账面仍未核销的投资,学校应按照准则、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获取核销的相关资料,报教育部审批或备案,并进行投资核销,做到账实相符;按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完整申报国有资本收益户数;加强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按照预算批复进度执行,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正确的进行会计处理;对于股权结构变动、股权转让、企业注销未按规定履行评估备案及校办企业未按规定履行产权登记事项,建议要按照教育部及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高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大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单靠学校本身已经无法解决。从2008年起,财政部、教育部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陆续制定了有关的管理办法。2012年,教育部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制定了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15年,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高校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

参考文献

1.金国龙.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对策初探.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 09).

2.马云馨.探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会计监管问题,时代金融,2012( 06).

第3篇

[关键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2006年5月30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而现阶段我国的高校除了少数部分是私立性质外,绝大多数都是由国家直接投资或直管的,性质属于事业单位,所以高校的资产理所当然是国有资产,毫无疑问地应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也应严格遵守《办法》的相关规定。然而,目前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还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各项管理制度尚在探索和转轨时期,所以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探讨、改进和完善的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

高校的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付给学校的资产,高校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主要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由于我国高校的国有性质决定了其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三权分离。现如今,高校的国有资产大多由资产管理部门、图书馆、各院系、房产部门、后勤部门等多头管理,产权不明晰,运行机制不顺畅,管理权分散等问题比比皆是,财务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核算,而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的组织、协调、监督职能被弱化。这就造成了管理上一些无法避免的缺陷,如:某些方面管理上会出现交叉,同时某些方面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相互脱节,管理不到位等。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高校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财政拨款的公有办学体制和投入机制,使人们形成了一种不讲效益、不计成本的观念,国有资产购置缺乏计划性,盲目或重复购置现象严重,各别部门缺乏对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意识,难以保证高校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资产使用效率低,闲置浪费现象严重

我国高校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大量扩招,通过兼并、土地置换、改扩建等方法,均不同程度上扩大了学校规模,增加了资产。高校在改扩建同时,也力求上档次,办公楼、教学楼装修要豪华、体育馆设施要先进,同时,各单位不顾自身实际情况,盲目的上项目,上设备,盲目攀比,要求不断增加投入购置设备,还要求设备必须是最先进的,并且在几年之内不能淘汰的,功能要多多益善。但这些设备实际上无论是从经济功能还是实体功能使用效率都极为低下。许多高校各院、系、部占有使用的资产,很难做到资产在全校范围内调剂,加之高校每年的寒暑假,在此期间设备闲置、无人维护,减少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大大降低了资产的使用效率。

3、“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管理松散,基础工作薄弱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的深入,国有资产的种类、数量不断增加,金额日益扩大,国家拨付的或高校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归高校占有资产以及赞助、捐赠的资产,有的院校的院、系、部对此类资产没有及时的、全部的进账,一部分放在部门内部使用,形成了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在处置资产时也不经过单位领导和资产管理部门,单位不按规定期限进行资产清查,因长期闲置造成功能退化、毁损、报废而得不到及时清理、保养,资产公购私用或为私有财产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造成了资产的严重账实不符。要管理好这些资产,就必须对这些部门的资产按种类、用途、形态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但是目前高校所面临的局面是:管理部门多头化,管理标准多重化,管理权限复杂化,一些已经报废淘汰的资产未按规定的文件执行报废,已经竣工使用的基建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验收。资产确认不及时,计量不准确,记录不完整等管理上的问题,这显然与当初国有资产投入的预期目的有较大差距。

4、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高校资产购置大多都是国家拨款,在使用中不用计提折旧,也不用计算盈亏,只把人才培养、科研、教学放在首要的位置上。高校的一些领导及教职员工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大多都存在意识不到位的偏差。一些院校只注重向上级打报告要钱购置资产,却不重视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一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力量薄弱,以对资产的购置、入账、领用、归还等手续不全,国有资产被个人或其他单位无偿使用,这些问题都造成了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纰漏。

5、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困难

我国高校普遍存在一个通病,就是预算是一回事,而实际支出是另一回事。这不仅影响着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公共预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1)预算安排缺乏详实的基础信息。多年来,由于资产管理信息体系的不健全,使资产的增量配置与存量管理之间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高校之间资产信息渠道不畅,致使预算安排缺乏准确的基础信息,难以有效的控制资产的重复购置和超标准购置。

(2)公用经费预算不够科学。

(3)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到位,部门预算编制无法体现国有资产收益。

(4)对与资产配置相关的预算执行情况缺乏必要的跟踪监督,不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标准配置资产。

二、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应对思路

1、 立足自身,转变观念,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首先必须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广大教职工必须大力支持。不仅要重视国有资产形成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还要重视资产形成后的保值、增值与效益的提高,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也要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把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到关系学校教学、科研和产业等工作顺利开展、关系学校生存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只有全体教职员工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提高了,才能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使其保值、增值,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

2、 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过程

针对高校目前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现状,要建立一套“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三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一级管理机构是党委领导下国有资产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二级管理机构为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分别从产权和价值两方面管理全校的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机构为资产的使用部门,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及校办产业的财务机构受校一级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高校既要有完善的宏观管理体制,又要有适合各高校实际情况的科学的、严谨的内部规章制度,只有这校样才能确保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良性运转,使国有资产处于全方位的有效监控之中。还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从购置、验收到保管、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转贴于 3、 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清核资产是高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可以全面摸清学校各个部门资产入账情况,资产取得方式,新旧程度,以及利用效率等情况,这样才能全面掌握学校财政资产使用效益及资产管理的真实情况,为加强和促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奠定了基础。

4、 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 ,实施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

当今时代是一个网络化、信息化的时代,建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网络,是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的发展方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技术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和财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财产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使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借助校园网、局域网等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以便高校各部门及时登记,掌握财产变动状况,避免重复购置,合理组织闲置资产的调剂使用。

5、 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办法》总则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所以高校申请用财政资金购置资产,必须先编资产购置计划,并将资产购置计划纳入部门预算。单位应严格按预算和政府采购办法来购置资产,并建立预算监督机构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安排资产购置资金必须根据单位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单位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

6、 强化资产配置优先从现有资产中调剂

《办法》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所以对于高校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财政厅和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调剂,高校提出的所有资产配置申请,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首先考虑调剂解决,只有在不能调剂的情况下,才允许购置。强化调剂优先,旨在充分提高在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产闲置、浪费现象。

7、规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进行资产购置。

高校进行资产配置时,要严格按照配置标准进行配置,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中央和省政府已制定了资产配置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执行;中央和省政府没有制定的,由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部门制定的资产配置标准应应该是一个动态的标准,将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每年作适当的更新调整。通过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强化增量资产按标准配置,逐步解决单位之间资产配置不均问题。

综上所述,高校国有资产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基础,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对高校今后的生存发展起着至关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到高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更新国有资产的管理观念,树立新形式下的国有资产管理思路,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以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云.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政策建议[J].教育财会研究,2008(4)33.

星姿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新招[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9(4)44.

第4篇

关键词:交通 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特别是财政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交通国有企业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规模也不断膨胀。如何加强交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交通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交通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交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1、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交通国有资产包括两块主要内容,一是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二是交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交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的资金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除日常必须的办公设施和设备管理以外,还包括闲置的办公用房管理,这些主要通过交通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招租,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日常维护由资产公司统一操作,经费由资产公司承担。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共对161处资产对外进行了公开招租,年租金收入620万元,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交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重大固定资产购置和报废处置以及企业闲置资产和设备的盘活等内容。目前我局共有国有或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各类企业20个,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管理性公司,主要包括交通资产管理公司;第二类是为交通建设服务的企业,主要包括交通建设集团,路通监理公司、路通设计院、质量检测中心以及公路和航道养护公司;第三类是交通运输服务企业,主要包括公路客运公司,通联出租公司,交通职校驾校,宏达汽车性能检测中心等。截止2012年末,交通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10.7亿元,负债总额7.2亿元,净资产3.5亿元。

多年来,我局在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中紧紧围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主线,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在交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目前,交通国有资产效用明显,各资产经营主体呈良性发展态势。

1.1、服务功能发挥明显

我局下属的20家企业,共有职工3000多名,2011和2012年合计对上贡献近8千万元,其中上缴流转税4千多万元,企业所得税3千多万元。这些企业分别承担着全市公路、航道施工和养护、旅客运输、车辆技术服务、交通技术人才培养等相关职能,所有企业基本上都是为大交通建设和发展所配套服务的,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各项服务职能的发挥。我市交通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这些企业作用的发挥。

1.2、盈利能力普遍较强

2012年20家企业经营收入达8亿元,净利润4千多万元。除公路宾馆等少数企业经营亏损外,绝大部份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自主发展能力较强。如公路客运有限公司主动适应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开拓新的客运线路,优化内部经营管理模式,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全年实现盈利近2千万元。又如交通驾校,通过狠抓内部管理,树立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全年盈利达700多万元。

1.3、资产管理规范有效

近年来,交通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2012年末与2006年末相比,净资产增加了52120万元,年平均增长25%。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制订和完善了5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资产流失或不按规定出租和处置事件。

2、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我局始终把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全系统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监督考核上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开创了一条适合交通实际的资产管理新路子。

2.1、不断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多年来,我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宜兴市交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宜兴市交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宜兴市交通系统国有资产出租暂行办法》、《宜兴市交通国有资产出租操作办法》和《企业经营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基本构建起了健全的国有资产投资、处置、监管、考核规范,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

2.2、不断强化资产管理责任

我局从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出发,努力构建管理体系,明晰主体责任。一是理顺了投资主体。以宜兴市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通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全系统所有经营性资产全部划归其所有,改变了以往投资主体散而多的局面,由交通资产管理公司全面承担投资主体责任,履行投资主体监管职责。截止2012年底,交通资产公司投资企业20家,总投资额21.9亿元。二是理清了资产管理责任。初步构建起了由局资产管理委员会、交通资产管理公司、各经营主体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为加强资产管理,局成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局属单位重大设备购置和经营性资产的购置、招租和处置的审核审批和实施过程的监督。资产公司具体组织实施重大设施设备的采购、招租和处置。各单位具体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各种设施设备,并做好各类资产类收入的处置工作。三是强化主体管理责任。由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对交通整个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局资产管理委员会对资产公司的资产管理实施监督,局财务审计和监察相关责任科室,牵头对各单位相关资产管理每年进行检查和考核,局专门制定了经营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

2.3、不断规范资产运作流程

一是规范采购行为。我局专门制定了《宜兴市交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对50万元以下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根据“依法采购、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今年以来,共组织实施公开采购招标10起,节约资金25万元。二是从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效用角度出发,对非主流资产和部分闲置资产实施公开招租和经营权竞拍。今年以来共组织公开招租26起,组织竞拍1次,全系统对外招租闲置用房计56041.47。候车亭广告位对外招租共85只,其中城区候车亭51只,农村候车亭(宜金线、川善线)34只。取得租金收入130万元,使每一份资产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3、交通国有资产管理下阶段工作打算

交通国有资产管理是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下阶段,我局将立足长效管理,从健全资产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出发,着重抓好两方面的工作。

3.1、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全面构建资产管理规范

一是全面落实《宜兴市交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宜兴市交通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宜兴市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见》,强化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宜兴市交通运输局采购管理规定》和《宜兴市交通系统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细化具体的操作办法;三是健全管理规定,要拟定“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办法”、“交通国有资产处置办法”。通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来规范交通国有资产的管理行为。

3.2、努力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国有资产投资审核机制。明确投资企业、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局资产管理委员会在资产投资中的责任,建立资产投资审批审核流程;二是建立国有资产财务监督审计机制。建立财务报表报送制度和定期审计制度。由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国有企业每年组织一次财务审计;三是建立资产审核制度。由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对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对资产使用、出租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四是建立经营性资产出租、合作报备制度。涉及经营性资产出租或对外合作的,由相关企业向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备出租合约或合作协议,由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合约或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审核;五是建立资产经营业绩绩效考核。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利润和折旧与总资产的比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纳入企业的年度考核,由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考核。

第5篇

一、必要性分析

一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关事业单位正常社会事务的有序运转。国有资产作为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的基础,加强管理有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载体;二是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需要。为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分流、精简机构、一些服务性经营性事业单位将分离出来,由此而带来了大量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可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三是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途径,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事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二、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一是存在账外资产现象。当前,事业单位帐外资产现象较为普遍。所谓帐外资产,就是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规整到单位账户的资产,因而不能对其统一核算、计量、监督,极易造成舞弊现象和资产流失。二是国有资产的管理不够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松散是当前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单位重视采购环节、轻视管理流程。有些单位仍存在帐外资产现象,不能够按时按规定将资产入账,或者入账后在管理中不能及时跟进,没有按照规定对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产盘点。不进行及时的维护和保养,设备使用过程中也是违规操作,磨损严重。在资产的处置过程中,不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先售出再通过招投标走过场,严重低估了国有资产的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长时间以来,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合理科学的资产配置标准,从而导致事业单位所占用的资产与承担的社会事务不协调,资产配置极其不合理。例如部分医院承担着全市或全省的医疗研究任务,但是设备不能满足日常门诊量的需要,部分医院门诊量非常小,但是设备齐全,大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四是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目前事业单位存在重复购置的现象,在使用过程中对国有资产缺乏规范管理,资产闲置现象普遍存在,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极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向企业经营性资产转化过程中,常因相关制度的缺失而滋生腐败,为个人和小团伙利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创收;五是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落实不到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缺乏监督机制,未建立起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未健全,有效的监督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都相应出台了各项政策制度,现实情况下,制度并不缺失,而是缺乏相应的制度落实,在落实过程中,部分财务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非常常见。

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建议

1.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要盘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激活使用效能,需要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改革,强化政府授权管理并引进市场化管理模式。通过政府授权,事业单位可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接收、引进、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保障其安全。通过引进市场化操作的尝试,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实现集约化集中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将行政管理与市场化经营进行有机结合,鼓励与促进资产占用单位通过资产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及时将闲置资产转化成有效资源。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转变政府职能,专心做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集中调剂、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2.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化管理是资产管理的趋势,具有很大优势。通过开发普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信息化管理,有助于单位及时便捷地掌握本单位的资产情况,可以为行政事业单位合理编制预算决算提供基础数据,为单位资产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也有助于通过对资产数据提取并分析、掌握数据存栏量变量并以此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更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国有资产的利用最大化。当前,大多数事业单位都已装备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普及程度较高。但相较于普及程度,事业单位在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提高,以切实发挥信息化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关键作用。通过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信息系统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效率,来推动有效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国有资产的集约化利用和层次化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使用及管理的阳光操作,进一步减少非客观因素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不利影响,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并以此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管,提高监督检查水平,及时发现并纠正国有资产利用率低甚至浪费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国有资产最大化利用。

3.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力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监督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当前,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这极大影响了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产生资源浪费现象。通过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和流程,可以有效降低非客观因素以及资产流失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有助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除加强审计等外部监督管理之外,事业单位自身也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强化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中,尤其应重视预算管理。通过科学合理地编制国有资产预算,强化预算编制来实现资产源头的有效监管。事业单位在考虑购置资产时,应当充分考虑本单位资产的存量状况及使用效率,切实结合本单位需要编制预算。通过资产存量与需求的合理匹配,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并以此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杜绝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甚至浪费的现象发生。

4.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6篇

关键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12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5-0209-02

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基础性环节.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局面,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从宏观层面来看,必须要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与任务,进行改革与创新。从财政管理角度来看,“抓两基、促两化”是新时期推进财政改革的新要求、新思路、新方向。从各地方、各部门、各系统内部改革的层面看,地方、部门和系统内部资产管理的不断创新,迫切需要管理理念和管理思路更加具有前瞻性、创新性。

1总体思路与目标

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准确定位,科学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要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预算管理的延伸、财务管理的扩展。二是完善制度,有效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履行资产管理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在完善行政事业资产使用、处置等制度基础上,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制度,切实推进两者的有机结合。

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保障需求,盘活存量,安全完整,提高效益。按照“向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要求,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的基础上,加强对资产存量和增量的综合管理,注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形成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模式,从根本上缓解资产闲置浪费、苦乐不均、分配不公、损失流失等问题。

2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管提供组织保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要求,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明确财政部与其他部门之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责划分,完善各部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内控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事业单位IE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在总结“两个部令”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适时将部令上升为国务院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和落实制度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财政部制定全国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制度和相关通用标准,积极制定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等各环节的配套办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加强政策指导。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财政的制度规定负责制定管理范围内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3)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制度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要研究制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在总结现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顶层设计,并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积极开展资产卡片清理登记工作,建立统一、准确、完整的资产信息数据库。

(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程监管,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监管职责,依法行政。通过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建立管理目标和具体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管理、价值管理和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核,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巩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强化产权意识。加强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明确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理清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推动事业单位与其所办企业之间建立起以资本为纽带的关系。做好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与共享共用,提高使用效益。

(5)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将资产统计内容纳入部门决算体系,在决算批复中增加资产相关内容。优化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体统功能。依托“金财工程”建立统一规范的资产信息数据填报标准。将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嵌入信息系统,逐步扩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范围和层次。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网上申报审核制度,对资产有偿使用、资产处置等业务工作,逐步实现网上管理。着力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在全国范围内的部署实施工作,努力实现系统全面覆盖,确保系统设计功能和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继续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编制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和国库支付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的衔接,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使其成为财政决策的重要支撑服务平台。

(6)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作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细化和完善国有资产收入预算管理,特别是国有资产收入和支出与预算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收入上缴的监督检查。对照资金入库情况,及时了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上繳情况,并适时通报,确保单位应缴尽缴;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工作的规范性,确保国有资产收入合法有效。

(7)开展绩效评价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机制、评价方法和探索实现国有资产绩效考核结果与资产配置的挂钩,重点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等有偿使用和资产处置的绩效管理,实现绩效、资产和预算的有机结合。

(8)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履行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在改革过程中涉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关审批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规范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管理的有关问题。

(9)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采取委托、合作研究等方式,围绕政府资产统计报告,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资产、用益物权、文物等政府资产的管理现状及其价值量评估,特别是新的财政投入保障模式和发展混合所有制背景下新型市场主体的资产管理等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3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为了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工作,节约行政开支,中央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0】293号)、《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号)等文件。现结合以上办法,对中央部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3.1完善资产预算管理机制

各部门应当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资产管理部门和预算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对于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办公通用软件等可以实行编制或标准管理的资产,要严格执行编制和标准规定,从严把关。对于没有编制或标准规定的资产,要按照既满足工作需要,又厉行节约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配置预算。

3.2规范资产预算编制工作

各部门应认真做好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提高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切实做到将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购置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及以上大型设备等资产纳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范围。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办公通用软件购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编入部门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中相关数据相互一致。各部门要对内部各单位申报的资产配置项目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对属于财政部审批范围而未获批准的资产配置事项,一律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3.3加强预算执行、采购等工作

各部门应当切实规范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等环节的衔接。中央部门预算批复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预算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进行资产配置更新。因不可预见因数确需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使用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车辆和单价200万元及其以上的大型设备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核批。对属于财政部审批范围而未获批准的资产配置事项,一律不得安排政府采购。

参考文献

[1]牟兴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J].中国集体经济,2016,9(27):42-43.

[2]于玉真.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6,(18):109,16.

[3]郑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J].商业会计,2013,3(6):109-111.

[4]张凤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08(6):22-26.

第7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管理;评价指标

我们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中,要注重把握行政国有资产的特征,立足于多主体参与的本质,在设计评价体系过程中,能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这样一来,才能够有效地实现绩效评价目标。笔者认为,行政国有资产包括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第三方独立主体,这三个方面,是绩效管理评价的主体,在进行评价指标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三方面内容。本文在对该问题分析过程中,分析了绩效评价内容、绩效评价指标以及相关实施流程,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问题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内容概述

在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中,主要针对于资产数量以及相关业务量进行评估,通过绩效评估,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更好地实现资产优化目标。在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优化时,要注重优化配置与履行职能进行匹配,避免资产长期闲置造成的浪费[1]。同时,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对国有资产的清查,更好地进行国有资产管理。

(一)资产清查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内容中,国有资产的清查,是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在进行资产清查过程中,对房产、设备、交通工具实现全面清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全方面的了解。在清查过程中,针对于盘盈盘亏问题,要进行责任分清,并对清查的数据信息进行有效记录,加强管理,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资产清查结果汇总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对清查结果的汇总,是了解资产清查中存在问题的关键。同时,资产清查结果的汇总,也有利于对问题的解决。在资产清查结果汇总时,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特征,需要围绕保障条件和管理能力两方面内容进行,对运行结果以及清查的最终结果进行有效地数据统计,考虑到服务过程中的耗费资产数量清查,并对这一信息进行明确记录[2]。同时,还要考虑到资产管理制度的构建以及实际的资产管理能力,保证在公共职能履行过程中,对资产进行有效利用。清查结果汇总以及分析过程中,要注重行政事业单位并非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要注重对其进行全面的衡量和评估,从社会效益、公众效益、经济效益等多个角度,对资产利用效率问题进行考量。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赋值标准分析

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赋值过程中,其关键点在于考虑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本质特征,不能单纯地从经济效益对其进行考虑,要注重权衡多方面利益,对国有资产管理绩效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3]。本文谈到的赋值标准,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点内容:

(一)资产保障水平指标

资产保障水平指标(A1),反映出了单位存量资产信息。这一指标衡量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资产需求情况,并对比单位公共职能实现保障程度,对其进行绩效衡量和评价。

(二)资产规模指标

资产规模指标(B11)主要侧重于国有资产的配置情况,主要从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占比等指标进行反应。

(三)资产结构指标

资产结构指标(B12)反映出了国有资产中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对外投资资产的构成情况。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赋值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管理能力问题,而国有资产管理能力,主要涉及到了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配置以及信息化程度四个方面内容。其中,组织机构主要是指专门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机构、办公室与财务部门结合的管理模式、不存在资产管理部门的事业单位,在进行赋值过程中,赋值分别为100分、70分、50分;制度建设过程中,制度设计非常好为100分,较好的赋值80分,一般的赋值60分,较差的赋值为50分;人员配置过程中,主要考察专业人员的配置情况;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考察期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这样一来,在进行绩效评价过程中,根据赋值情况,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和分析。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流程

综合现阶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发展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在绩效评价过程中,由于实施流程较差,导致绩效管理水平较低,不能够对国有资产应用效果进行有效地评估,导致了国有资产资源的严重浪费。对此,在实践过程中,如何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水平,采取有效地办法进行绩效评价,在实施流程过程中,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在对该问题研究过程中,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认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流程。

(一)建立绩效评价目标

绩效评价目标的建立,是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一个先决条件,只有参照这一评价目标,进行评价过程中才能够更好地把握关键点,对问题进行突出反应。对此,可基于绩效评价组织视角对问题进行考虑,根据评价的实际需要,由部门内部成立专门的评估机构,选择评价目标。在评价过程中,以评价目标作为导向,对评价范围进行明确。例如资产类别、评价时间跨度等相关信息[4]。同时,评价机构设置后,还要注重构建主管部门,对评价机构实现有效地监督。对此,可由专家委员会设置评审小组,评价指标体系、方案的构建,都由专业性较强的专家小组进行完成。

(二)注重细化各个部门的作用

在进行评价过程中,可设置第三方评价机构,并由这一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在进行绩效评价时,财务部门要注重立足于本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绩效评价进行有效指导,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注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规定,保证绩效评估在这一标准下进行。在进行评估过程中,要保证相关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将数据信息进行传递,上报给财政部门。在对绩效评价信息衡量过程中,要注重对信息的全面审核,以综合角度,对上报的信息进行评价。

(三)加强信息核查和取证

在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中,绩效评价的最终结果与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着直接的关系。对此,在评价时,必须要加强信息核查和取证工作。为了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在对难度较大信息进行收集过程中,可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或是进行实地考察,以多种调查方式对信息进行取证。同时,财政部门在进行信息核查时,可以对第三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参考,这样一来,能够对数据信息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和取证,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靠性,这对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可靠性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信息核查和取证完成后,要注重对评价结果和相应的处理意见进行公开,让被评价的事业单位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能够进行积极地改正。

四、结束语

总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中,要注重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并能够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自身特点出发,对其进行有效地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建立评价指标,并对评价指标进行合理的赋值,保证每一个要素都能够充分进行考虑。评价时,还要注意构建相应的实施流程,并对流程细节进行有效地考虑,构建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专业评价机构为主的绩效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以评价指标作为载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评价,保证评价效果。这样一来,才能够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的效率性和质量性。

参考文献:

[1]赵爱玲,潘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证研究——以甘肃省为例[J].甘肃社会科学,2012(02):232-235.

[2]谭静,李艳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J].经济研究参考,2015(33):25-40.

[3]王湘,李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9(01):17-21.

第8篇

从形态上来说,高校国有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如土地、房屋、图书、仪器设备等)和无形资产(如研究成果、技术、信息等),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从性质上来说,高校国有资产可分为用于教学、科研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创收赢利的经营性资产。近年无论是国家对教育的投入还是高校利用现有国有资产运营取得收益而形成的国有资产,都使得高校国有资产量大幅度提升。同时在政府的要求和高校发展面临的压力下,高校纷纷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也逐渐增强。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较过去得到了提升,继续加强对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已经成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管理人员。1995年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之后,高校都成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且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得到提升,但最为关键的管理制度建设和专业人员并没有配套。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对自身定位不明、职能界定不清、资产的控制权力混乱、利益分配不合理、执行不力等影响高校国有资产有效管理的现象。而专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导致高校无法利用现代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2、缺乏资源共享机制,国有资产使用率低且购置、验收、入库手续不健全。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建立教学仪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资源统一协调配置的共享机制,重复、盲目地购进投资是高校国有资产使用率低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高校的很多教学单位拥有一定的经费支配权利,资产的购置无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往往没有完善的验收和入库手续,资产不能按时登记入账。一方面,后期的国有资产管理因为账实不符而无法进行;另一方面,产权没有得到严格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埋下隐患。

3、经营性资产缺乏有效管理。在高校经济实体的创办过程中,经营性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充分显露。应该说,高校经济实体的创办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拓宽了高校生存的价值空间,促进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但在改革初期高校为加快这一进程,因为事先并没有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就将归属于国有资产的场地、房屋、仪器设备、资金、人员、专利技术等有形和无形资产长期无偿地提供给校办企业或社会化的后勤部门使用,在进行最终成本收益核算时,收益往往被个人占有,而亏损则由国家承担。这样,非但高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目标无法实现,还造成大量高校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4、无形资产管理观念淡薄,管理不到位。高校的无形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主要来源于在完成教学任务之余高校通过与市场横向联合及承担科研课题取得发明成果及专利。高校在不断创造无形资产的同时总是忽视无形资产的存在,对其重要性和潜在价值优势认识不足,缺乏权益和效益观念。学校往往只重视对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核查登记,而忽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或评估不当,导致学校无形资产的产权主体不明确,产权界限不清晰;或者是无形资产价值没有得到真实反映,在转让时利益必然遭受一定损失,学校的无形资产得不到根本的保护。

5、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具体表现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过程中、资产自制和自创过程中、无形资产在自创过程中及随意处置资产的过程中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高校历来重现金资产管理而轻实物资产管理,重有形资产管理而轻无形资产管理,这一管理理念无疑是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的深层次原因。加上管理体制缺失、专业管理人员缺乏、资产购置手续不全、使用率低、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等原因,高校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应该说,高校国有资产流失是所有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最终体现。三、改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方面,要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专业性人才的重要性。可以通过人才市场进行招聘,为国有资产部门配备资产管理专业人才,或者聘请专家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划分成若干个环节,将这些职能分配到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明确他们的责任和权利并公开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并实行激励或惩罚。具体来说,应将管理绩效考核同经济收入和职务升迁挂钩,并对失职、渎职等违规或违法现象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形成自我履行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2、规范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手续,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高校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同意并落实经费开支渠道后方能购买,并且要尽可能采用严格的公开招标形式。条件许可的高校要实行政府采购,将高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政府采购成本低、资产性价比高、资产到位时限短,避免利用采购的寻租行为;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都必须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并对票据和实物进行核实。在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建立的资源共享机制不仅存在于高校的各个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而且要延伸到高校以外的经济体。高校要改革传统的资产管理体制下形成的国有资产在校内各部门的分割和封闭状态,要有一种开放的国有资产配置视野,使闲置或积压的资源流通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如此,既能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又不造成闲置浪费,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

3、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先对高校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产权登记,使高校与校办企业和社会化的后勤部门之间有明晰产权关系,理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并完成转移程序和手续后才能转入经营。另外,学校代表国家以各种形式对校办企业和后勤部门的投资收益所形成的财产所有权均属国有资产,对投入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要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达到合理有效、节约使用的目标,在坚持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高校应切实保障经营者和使用者依法享有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综合效益。

4、强化无形资产管理观念,注重无形资产的产出和管理。高校是人才聚集地,拥有科研所需的优越物质技术条件,能创造出更多的发明成果及专利。对属于学校的智力成果,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要认识到这些无形资产已经成为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加强管理无形资产的意识。根据无形资产较难评价、使用和处置且遭受侵权的可能性也较大的特点,高校在进行出租和转让无形资产时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进行评定和估算,对无形资产的价格做出公正的评定。另外,在具体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一种有效管理机制,促进科研和技术成果的实施、鉴定、推广,为无形资产的商品化创造条件,并做好无形资产的使用、保密、专利申请及著作出版等工作,在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使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5、尝试管理新方法,推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部分,因而国有资产的管理方法具有应用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可能性。顾彦(2004)提出了管理国有资产的两点新方法,刘敢(2005)也对高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进出建议,他们的观点具有现实可行性,值得在现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尝试。(1)尝试资产分级或委托管理,建立新管理机制。针对近年高等院校合并和由于扩招而建立其管辖的分校,可以借鉴国有企业资产的分级或委托管理方式,将高校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这不但有利于实现责、权、利关系的对等和协调,提高资产运营和管理效益,也有利于调动分管部门的积极性,从一定程度上防止对高校国有资产的暗箱操作,杜绝侵吞或占有国有教育资源。

(2)尝试高校资产市场化管理,由封闭型转向开放型资产管理。目前中国高校的发展正处于转型期,高校应自觉地把自身的发展纳入市场经济轨道,接受市场的考验。具体来说,可以尝试将高校教育资金和资产投放到更多地区,消除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配置和教育资金在各阶层的不合理分配,解决和扶植弱势群体对教育资源的需求,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益。另外,根据现代产权理论,高等教育的增长方式要实现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实行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是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探索非经营性资产由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转变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刘志敏、李会霞、郑广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应予以重视[J].经济论坛,2003(19).

[2]胡嫄:高校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经济,2003(11).

[3]廖明会: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统计与决策,2005(17).

第9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 资产管理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3-105-02

一、引言

国有资产管理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近几年来,高等学校十分重视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确保了这几年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高等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还远非尽善尽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与学校财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还比较突出,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本文就这几个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给出笔者的建议。

二、几个突出问题

问题一:财务工作与资产管理工作脱节。在高校的内部管理职能部门之间,业务上关联度最高的恐怕就是财务处与资产处了。在办理业务的流程上就是上下游关系,比如固定资产采购业务,财务处下达了预算指标后,资产处负责办理采购手续,采购完毕后在资产处办理固定资a报增手续,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整个流程基本上是在这两个部门之间走完。可见财务处与资产处业务的关联度有多高。但是如果两个部门之间的步调不一致,问题就来了,互相扯皮推诿,埋怨指责,严重影响办事的效率和效果。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高校干脆就把财务处与资产处合二为一,成立了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比如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效果立竿见影。比较普遍的现象恰好是很多高校的财务处与资产处工作关系并不顺畅,甚至还产生很多问题,造成了财务工作与资产管理工作脱节。

问题二: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脱节。高校的国有资产除了有它的实物形态(当然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还有它的价值形态。高校的国有资产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类似于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常见的分工是财务处负责高校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资产处负责实物资产的管理,二者各行其是。这样往往就会造成财务系统上的资产数与资产系统上的数字不相符。在财务系统上的国有资产是它的价值形态,按照会计科目的分类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资产系统上的国有资产一般只包括固定资产,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分类,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很多高校的资产系统上的国有资产除了这六类以外没有其他类型的资产。即便如此,财务系统上的固定资产金额与资产系统上的固定资产金额也难以一一对应。这种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脱节现象在很多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问题三:重有形资产管理轻无形资产管理。无论是财务系统还是资产系统对无形资产的确认很不一致。《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目前,很多高校都没有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入账,主要是高等学校对无形资产计量的依据不足,难以进行评估入账。由于历史原因,有些高校干脆就不确认无形资产。这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是相悖的。在高等学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学校比较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而对无形资产不太重视,实际上造成了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总量被严重低估。

问题四:资产清查后账务调整比较随意。《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近几年来,很多高等学校也进行了大规模的资产清查,审计部门进行的专项检查也要求高等学校要进行彻底的资产清查。清查的结果出来以后就要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账务调整。这本属于一项正常的业务处理,但是一些高校的调账很随意,每年在财务决算发现账目不平衡时就任意对固定资产账目进行调整,比如对图书、家具的调整就比较频繁,并且调整的金额很大。这种为了平衡账表而作的账务调整既不严谨,也不严肃。

问题五:固定资产折旧难以落到实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主管部门制定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可见,《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是要计提折旧的,除了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以外,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但是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什么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呢?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教育部和各省财政部门也没有专门对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无形资产的摊销也存在类似情况。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最终的结果就会导致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中资产价值被高估。

三、原因剖析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有政策制度缺失的问题。笔者认为,高等学校自身能够解决的还是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问题,政策制度缺失的问题只能是由行政主管部门来解决。实际上,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是一对孪生兄弟,如果人为地把他们的职能进行分割,必然会导致行政成本和协调成本增加,造成内耗。一些学校现有的机构设置还是按照十几年前的制度设计的,目前已经不能满足高等学校现实的资产管理要求。财政部张少春副部长曾指出:“资金管理是价值形态的管理,资产管理是实物形态的管理,财政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历来都包括资产管理的内容。”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第八条规定:“高校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第四条指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第一次对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了法规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从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来看,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已然是一种趋势。并且高等学校既要重视资产的价值管理也要重视资产的实物管理;既要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也要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从高等学校自身出发,把财务处的职能和资产处的职能合在一起,后面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对于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率等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四、几点建议

1.为了减少行政与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建议高校应尽可能将财务处与资产处整合在一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第八条规定:“高校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现在很多高校把财务处与资产处合并调整为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还有的高校行“大部制”,如中国矿业大学成立了财务部,包括了原来的财务处、资产处和招标办等职能部门。应该说这是一种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很多问题在这样的体制下会比较容易解决,这也更有利于高校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深度结合。

2.建立和完善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当前的情况是,很多学校的财务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是相互独立的,无法互联互通,导致两个系统的信息不能共享。这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实需求还有相当距离。

3.要对高校资产管理进行建章立制。高校资产管理是一个十分庞杂的系统,要管好这个系统必须要建章立制。从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与竣工)、使用(含有偿使用)、盘点、处置到报废等环节,都要用制度管起来。《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也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

4.狠抓内部控制建设。高等学校的资产管理是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领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四十条规定:“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第四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高等学校的内部控制建设特别强调对资产要实施归口管理,要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建立资产台账,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可以说,如果高等学校的内部控制做好了,就可以为学校规避很多风险。

五、结束语

高等学校的资产管理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也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单靠某一个部门很难把这个大系统管理好。学校管理层应以战略的眼光统筹谋划,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把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融合在一起,强化制度管理和内部控制,通过信息化平台把资产管理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 张少春.齐心协力扎实进取开创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7(6):13

[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新法规月刊,2006(9)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广东广州 510635)

第10篇

关键词:公立医院 国有资产 管理

一、前言

一直以来,我国各大公立医院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设定的目标均是以“保值增值”为主,这种管理目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但是在医疗卫生改革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尤其是在新医改方案的影响下,这种单纯以保值增值作为管理主要原则和目标的模式显现出很多问题,严重影响公立医院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提高。所以,对新医改背景下如何加强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分析和总结对于提高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将非常重要。下文就公立医院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和加强资产管理的几点措施进行分析。

二、当前我国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使用效率低

公立医院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主要表现在购置的很多仪器和设备没有得到充分使用,很多甚至长期出现闲置状态,难以在较短时期内回收建设资金。比如一台CT的价格从260万~2000万不等,若医院购买一台CT400万元,每天平均只有20人使用,那么CT检测收入约为4万元,扣除各种人工成本和材料消耗成本,一台CT的成本回收将非常困难,直接造成医院出现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另外,很多公立医院缺乏资源合理配置意识,购置前未进行深入、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与经济效益分析,导致设备重复购买,造成资源浪费,给医院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登记混乱

目前,大多数公立医院均设置有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限制,这些管理制度相对而言还不是很完善,而资产从申请、购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置涉及很多环节,任一个环节的忽视都会直接导致账实不符的现象。比如,购入环节:医院在登记时大多只是登记购买和国家投入的资产,而对于一些无偿调拨或者社会单位和企业捐赠的资产则大多没有登记。报废处置环节:使用科室往往只强调实物的移交而对相关报废手续的完成不够重视等。

(三)国有资产管理执行缺乏监督,执行不到位

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均应由主管部门以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或审批,比如,对外出租、出借资产,无论是财政资金购置还是非财政资金购置的设备,均应事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取得的收入该上缴财政抑或是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支出。在实际中,相关的审批手续履行与实施的事后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加强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整理并健全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首先必须有一个健全且规范的管理制度作为理论支撑,如此才能够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既定目标一步一步规范且顺利的开展。目前,公立医院均设置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但是大多数体制均存在人、事、资产三个方面监管混乱的现象。所以,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之前必须要对已存在的体制进行有序整理,顺好医院所有相关人员的责权,尽可能使人、事、资产三方面的监管工作相互协调。然后在整理好旧体系的基础上对体制进行完善和健全,确保整个公立医院能够一如以往保持公益性的同时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目的。

(二)转变国有资产管理目标

公立医院是一个为广大人民提供优惠医疗服务的重要团体。按照目前的体制,大部分公里医院的建设资金和运转资金大多均来自财政支出,可以说公立医院是一个国家政府职能在医疗领域的延伸,因此也决定了公立医院国有资产与企业国有资产性质的不同,是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但是,由于国家政策以及医院体制等多方面的影响,公立医院真正从国家财政中得到的资金远远无法满足其发展需要,虽然有些医院能够通过自筹的方式满足运转及发展的需求,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多数医院的发展。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公立医院为了在激烈竞争中更好的生存,均不断地增加各种检查或者服务项目以取得更多资金。这种管理模式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增值,但是这种以赢利为目的方式久而久之也直接导致了医患的矛盾,影响社会安定。所以,为了提高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医院应该适当的转变管理目标,将“保值增值”目标转变成为“保质增效”目标。简单来说就是以实现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提高为根本准则和出发点,促进公益化服务性公立医院的建成。

(三)对公立医院资产管理开展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是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对社会各领域进行信息化建设,应该是现代社会当前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公立医院是一个国家政府职能在医疗领域的延伸,是为广大人民提供公益的重要载体,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必然要成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推动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在推动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将发挥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具体建设方法是:对医院所有部门所有工作(包括财务处理工作、物资处理工作以及药品处理工作等)的信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且深入的信息化集成,使整个公立医院所有资产的管理从静态转为动态,从复杂转为便捷,从信息的不流通转为相互共享,真正实现从根本上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的目的。

(四)提高医院资产管理透明度和监管力度

由于当前很多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监督力度和财务会计信息透明度不足的问题,因此直接造成很多医院盲目的购买各种使用频率不高的设备和仪器,以及在登记入账时账目明显不符等现象。这种现象直接严重影响公立医院的信誉,严重削弱公众对医院的信任。针对这种情况,为了能够使公立医院的国有资产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所有的保障资金能够真正发挥其使用效果,真正体现公立医院履行政府职能的性质,推动公众了解更多的医疗信息,提升对公立医院的信任度,使公立医院在激烈竞争中能够长盛不衰,必须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提高医院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比如,根据新医改要求对《公立医院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将公立医院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和相关部门监管和审计两个内容纳入制度中,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委托相关的审计机构按照标准要求定期对所有公立医院的财务会计信息状况进行审计,并将这些审计结果通过公告的方式让更多民众了解;医院内部督促相关医务人员要坚持做到自我监督和约束,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工作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对于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进行科学化、制度化以及标准化管理应该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只有如此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推动卫生事业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艳,王伟,吴长海,田园.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探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2,28(09):182-184

[2]肖高峰.对新医改后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探讨[J].改革与战略,2010,25(07):845-847

[3]肖立萱.完善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J].中国财政,2011,10(09):962-963

第11篇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多层管理体制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行政事业单位有着鲜明的特点,即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三级平台管理。首先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从宏观层面进行统筹管理和综合管理。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所辖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事业单位只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正是这种多层管理体制,造成了财政管理信息在信息传递上的不对称,使一些政府部门和财政监督机构不能完全、及时掌握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和资产管理方面的信息,从而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查处“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最终导致了多部门监管却监管缺位的问题。

(二)对国有资产的内外部监督不到位

一是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一方面,“小金库”大多打着为集体谋福利的幌子。设立“小金库”并向员工滥发补助和福利往往由单位领导集体决定,由于在单位内部或小集体中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员工对设立“小金库”现象多采取默认、放任的态度,主观上缺少内部监督的动力。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中,单位权利相对集中,单位内部的监督机构和人员在人事、财务等方面都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客观上大大削弱了内部监督能力。二是外部监督效果有限。“小金库”往往是在比较隐蔽的情况下设立的,一般难以从账面上直接发现,而参与“小金库”的人员往往彼此为利益相关者,缺乏提供证据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往往互相包庇,隐藏真实情况,因此不易被发现査处。目前,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外部监督机构各自为政,分散监督,还没有构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尚未形成监督合力。而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等对某些具体行政事业单位又很少关注,即便关注,因为专业知识及相关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监督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构筑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深化国有资产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是从体制上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推进“小金库”源头治理的根本之策之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机制,促进预算编制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各类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能有效防范贪污、挪用财政资金和设立“小金库”等问题的产生。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把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能够切断“小金库”重要的资金来源,从而减少利用截留非税收入手段设立“小金库”的问题。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可以增强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控制能力,对于杜绝预算单位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不仅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更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预防腐败、杜绝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着重推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扁平化改革

因为拥有更多的收益权力,对事业单位的“小金库”防治更为困难和紧迫,一个关键措施就是推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扁平化改革,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缩短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委托链,解决政府管理中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探索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一种做法是采取将各级政府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管理的方式。即委托一个政府部门集中管理本级政府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资产配置、使用、对外出租等经营管理活动,经营收入按相关规定直接上缴国库和纳入单位预算。目前,部分省份如广西、吉林等省级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了集中管理模式,成效明显,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资产调配的力度,减少了部门之间资产配置不公的现象,又降低了新增资产配置支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确保了资产出租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有效治理了利用国有资产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问题。另一种做法是成立按照行业或者职能为标准的集中预算管理部门。编制预算时,在核定现有资产出租收入金额及资金使用用途的基础上,对确实需要用于弥补单位经费支出的部分,核定其合理支出金额,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足额保障。同时将限定对外出租的资产统一调配使用,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核定资产出租收入基数,要求其收入按规定上缴,不上缴或不足额上缴的相应扣减其预算。

(三)健全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是遏制套取、挪用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纪检监督检查对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促进财政制度有效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转具有重要意义。财政监督,是促进预算单位规范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约束单位财务管理行为,预防各种财政违法违规问题出现的基础性环节。审计监督是规范经济秩序、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重要手段,在查处“小金库”问题,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推进预算公开,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社会监督,有利于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完善“小金库”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机制,对财政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和处理措施,是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设立“小金库”的强力保证。

三、结语

第12篇

【关键词】 资产日常管理; 核算程序; 出租出借

资产是单位拥有的资源,是其开展正常工作的物质基础,对资产进行管理是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园林绿化单位资产管理的特点及要求

园林绿化单位是享受国家财政部门拨款的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单位。相比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企业,其在资产管理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园林绿化单位的一切资产均为国有资产,而非其单位私有,因而园林绿化单位的资产需要妥善保管,不可随意处置;二是园林绿化单位购进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行为,需严格执行公共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园林绿化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一般不进行折旧及摊销。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很多规定。1995年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产权登记、使用条例、资产处置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财政部于2006年5月30日先后颁布第35号令、第36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作出了不同的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资产使用》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①

根据财政部出台的相应规定,北京市财政局于2007年颁布并实施《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三章第十二条中明确指出:“自行建造及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确认结果计入或增加固定资产价值。”②随后北京朝阳区财政局也于2011年4月先后颁布了《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和日常管理》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应当及时验收、登记入账,并将资产变动情况录入资产动态管理 系统。”③

二、园林绿化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资产清查的审计结果为例

近期,笔者有幸参与了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一年一度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对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的资产管理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审计。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包括园林绿化局机关及其下属18个事业单位,根据园林绿化单位账载金额所示,其资产总额合计150 229.82万元,固定资产总额66 810.65万元,固定资产总额占总资产总额的比例高达44.47%。所以,固定资产管理成为了其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资产日常管理手续不健全

在本次审计中,笔者发现很多单位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手续上存在许多漏洞。截至2012年8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中有10个单位房屋类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因无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导致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不明确,而且发现园林绿化单位与多家公司及个人合作建房,现共建成房屋144处。这部分房屋均未入固定资产,亦未建立资产备查账进行管理。存在联建房屋未入账的单位共9家。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因资产联建而未入账的房屋等不合规项目在被审计单位中普遍存在,其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可见一斑。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经询问财务等相关工作人员、查看历史合同、向关联方函证等方法,总结出以下两点:一是由于未设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员,所以各项资产疏于管理;二是按照合同,联建资产是由园林绿化单位出租土地,合作方投资建设,建成后合作方享有房屋使用权,产权归属园林绿化局,但由于这种联建房屋的支出费用均为合作方支付,无法取得入账价值,所以未进行账务处理。

(二)资产核算程序执行不 到位

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财产清查是检查资产是否核算完整,检查账载记录与实际数是否一致的重要方法,因此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次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中,对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资产不及时入账的情况,涉及金额 167 719.00元,按固定资产大类列示及分析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家具用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所占比例较高。上述不及时入账的资产按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分析如表3。

从表3可以看出,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未入账、会计积压单据、处理不及时以及包含在装修款中的办公家具所占比例较高。

二是经过实物盘点固定资产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数量不一致,共清查出盘亏固定资产2 377 380.06元,按固定资产大类列示如表4。

从表4可以看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所占比例较高。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原因分析如表5。

从表5可以看出,资产已拆除,无相关拆除文件及补偿所占比例最高,是其资产盘亏的主要原因。

(三)资产出租出借未按规定执行

对于资产的出租、出借等问题,《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款明文规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投资、担保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报财务部门备案。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必须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合同法规定合同最长有效期为20年。国有资产出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平均价格。”④

在审计中发现,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在资产的出租、出借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出借固定资产未签订合同。园林绿化单位将资产在系统内互借并免费使用是值得提倡的,但双方均未签署任何出借协议,导致资产管理特别混乱,不符合上述规定。截至2012年8月31日,园林绿化单位将资产在系统内互借的具体情况见 表6。

二是部分园林绿化单位房屋及土地等出租期过长。房屋及土地出租合同基本是长期合同,租期从三年至五十年不等,甚至无期限。

三是园林绿化局和承租方在签署租赁协议时规定,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等,如果转租或者分租,出租方收回房屋。但是在执行租赁合同时,查看出租协议及实地盘点,发现资产存在转租情况,三方未签署变更协议,房屋也未收回,存在转租的单位共6家。

三、加强园林绿化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对策

针对本次专项审计中发现的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资产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

虽然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已建立了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不够到位,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缺乏一套科学的资产管理机制,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协调和监督体系,进而导致日常管理形同虚设。

笔者认为,第一,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应该专门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及其相应岗位,岗位设置应当做到职务不相容,使各个岗位相互牵制,且在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档案,从资产存在并计入在账开始,直至最后报废都应详细记录在册。第二,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资产的管理不仅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其使用部门更是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资产属于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就要对其一切承担责任,如发生盘亏、毁损、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出租、出借或改为经营性用途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到个人,并且给予严厉的惩罚。第三,对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要健全其账务账目,并使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制度化,要使原始凭证、实物、卡片账、明细账、总账、报表相统一,并且规范单位资产的购建、使用、损毁、报废、调拨等行为。第四,任何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人员发生调动时,要切实将资产管理的职责转交给岗位替换人,不能因为人事调动而使资产管理的链条产生断裂。

(二)进一步规范资产核算程序

固定资产的核算程序主要包括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环节。严格执行这些环节的核算制度才能使固定资产以最真实、最接近事实的状态在账面进行 反映。

第一,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园林绿化单位需要细分为外购的固定资产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对于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确定入账价值的方法不同。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价款、相关税费、运费、装卸安装费等。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相关税费、工程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部分。在初始入账时,需要把成本计算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一部分,还需按照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据实入账,不可虚增资产成本。

第二,因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限制,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内并不计提折旧。折旧不仅能够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还能够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后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价值补偿。但由于事业单位实行收付实现制,所以在根本上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缺陷,因此在后续计量中的其他环节要特别规范核算,以免造成更大的价值核算偏失。在后续计量中,主要涉及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第三,固定资产的处置环节也十分重要。《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指出“资产处置,是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转移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调剂、置换、出售、报废和非正常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随时核销等形式。”⑤对于在处置环节得到的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收入等,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禁止坐支,并且处置环节的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收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缴同级财政管理。

(三)强化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

资产出租出借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将其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出借或出租其他单位进行使用,从而达到其他目的或获取收益的过程。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是保障国有资产完整、防止流失的一个重要 环节。

第一,园林绿化单位在出租出借资产时,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性资产的出租出借由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单位行政领导的批准办理;涉及价值较大的资产出租出借,要经朝阳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办理。

第二,园林绿化单位在出租资产时,建议由第三方进行询价,并要经朝阳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经按询价并批准后确认的租金结果进行出租,防止低价出租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的专用基金,及时上缴财政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

【参考文献】

[1] 林翰文,林火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思考[J].求实,2010(5):110-113.

[2] 王晓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的信托责任与问责机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9(4):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