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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3-10-09 10:59: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

第1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家庭教育衔接

1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衔接现状

1.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未能有效地引导家庭教育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未能有效地引导家庭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教育观念方面,由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没有进行有效的引导,以致在家庭教育中存在许多错误的教育观念。例如,部分家庭家长自身文化程度不高,无法正常实施对学生的家庭教育,以致他们对学生思想教育漠不关心、任其发展,最终导致学生形成孤僻和偏执的不良性格;部分家庭教育过分以学生为中心,学生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均无条件的满足,导致学生产生自私自利的价值观念等等。其次,在教育目标方面,没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引导,许多家庭教育的目标也存在着偏差。例如,部分家庭教育过分强调追逐物质利益和经济利益,导致学生在与同学、朋友甚至亲人的相处中均以财富的多少为衡量标准,使他们不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再次,在教育方法方面,部分家庭的教育方法同样存在着不合理、不科学的现象。有的家长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学生的教育更多地采用权威式的管教方法,没有从学生的角度分析问题和引导教育,以致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不能真正起到实际效果。

1.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未能实现充分沟通和配合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能与家庭教育实现充分的沟通和配合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据统计,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有不到三成的家长曾与高校辅导员或者教师有过沟通和交流,还有近三成的家长自学生步入大学以后就从未实施过任何管教措施。形成这样缺少沟通和配合的局面,既有高校方面的原因,也有家长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部分高校教育者对家庭教育的作用存在着错误认识,认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家庭教育关联性较小,家庭教育无法对学生的思政政治素养形成直接影响,从而也就忽略了与家庭的沟通和配合。另外一方面,家长也存在着错误认识。有的家长认为学生既然已经进入大学学习,就标志着学生已经成年,对于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属于高校的职责范围,家长无须进行过多参与。还有的家长认为管教孩子属于自己家庭的内部事务,不需要外人参与,这些错误的认识也直接阻碍了家庭与高校的沟通和配合。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效衔接的路径探析

2.1加强沟通渠道建设,增进高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

加强沟通渠道建设,就是要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相互了解、双向沟通,从而增进高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衔接和配合。高校可以根据教学经验和实际情况,定期举办学校和家庭之间的集体或者个别的交流活动。例如,高校可以在新生报到入学时或者每个学期期末,举办学校和家长的沟通交流会,在让家长了解学校各方面教育工作的同时,也可以让学校了解和掌握家长对家庭教育与高校教育相互配合的认识和看法以及家长实际采取的家庭教育措施等事项。与此同时,学校还可以积极利用网络通信技术,搭建网络沟通交流平台,增进学校和家庭之间沟通的便捷性和及时性。例如,高校各个院系可以建立单独的官方网页,不仅能够对外展示学校风貌和信息,也便于家长及时了解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学校各年级辅导员也可以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家长qq群或微信群,实现实时与家长进行教育沟通等。

2.2加强高校制度建设,促进高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相互衔接

高校建立和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对于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相互衔接也十分必要。一是,建立和完善资金保障制度。资金保障制度是高校开展包括与家庭教育相互衔接在内的各项教育活动的基础,学校不仅要制定资金筹措制度,确保教育活动经费的充足,还应该制定资金使用制度,确保相关资金不被挪用。二是,建立和完善招聘录用制度。严格制定招聘流程、录用标准以及任职资格等事项,确保教师和辅导员既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和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也要具备与时俱进的家校教育合作理念和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和完善考评制度。将家校教育合作作为考核教师和辅导员的一项重要指标,从根本上促进和提高家校教育合作的开展。

2.3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保障高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虽然我国以前在高校与家庭合作教育方面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只是倡导性质的措施,并不具备严格的约束力,学校和家长在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教育合作方面仍存在着较大的选择空间,这也就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高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鉴于此种形势,教育部门等相关机构有必要在调查研究当前家校教育合作实际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详细制定高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方案,明确规定高校与家长各自实施家校教育合作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实现家校教育合作的法律化和规范化。

第2篇

200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妇联、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工作,以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结合实际,扎实工作,有效

推进了我局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 2、狠抓学习,加强教育。局机关、妇委会坚持把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学习穿于妇女儿童工作的始终,相继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及其相关文件,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不断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事业的有效开展。

3、激发热情,调动妇女同志工作的积极性。我局是一个妇女同志较多的单位,发挥妇女同志的工作积极性,一直是局领导班子十分关心的问题,局领导在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的同时,全力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妇女同志的特点,发挥妇女同志的工作积极性,经常组织妇女同志深入企业、深入挂钩村开展工作调研,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服务指导工作,组织妇女同志开展关心职工、关心家庭、看望生病住院职工等活动;组织机关妇女同志参加企业联谊、来访接待、目脑纵歌汇演等活动,丰富妇女同志日常生活;利用“三八”妇女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智能竞赛,与挂钩村妇女开展禁毒防艾知识和社会主义新风宣传,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积极发动广大妇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有效的调动和激发妇女同志的工作热情。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妇女同志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4、推动妇女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妇女同志“半边天”作用,以提高妇女同志思想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为目标,推动妇女工作全面发展。今年以来,我局在州经委的帮助支持下,相继组织了我县茶叶、粮油、林木等工业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了两期专业技术培训,参训人员56人,其中半数以上是妇女同志,通过学习培训,妇女同志的劳动工作技能得到了提高。同时,局机关、妇委会还经常组织妇女同志参加美容美发、健美、家庭教育等有关知识学习;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征文投稿等活动,我局李建芹同志撰写的小说被州、县评为优秀作品,并相继在有关杂志发表,得到州、县领导好评。

二、全面实施普法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社会监督力度,狠抓“三八”妇女维权日活动,组织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监督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全力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务实创新,不断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2、完善社会维权力度,充分发展维权服务的作用,切实做好维权工作,解决好来信来访的妇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问题,积极做好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组织妇女同志参与禁毒防艾、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等工作,参加碘盐、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县平安和谐进程。

三、关心儿童,关爱儿童的成长

关爱儿童,关心下一代成长是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局相继组织开展了: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对妇女儿童保障法、教育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从自我做起,从家庭做起,努力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空间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良好情操兴趣,坚持纵向发展。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县上一系列的关心儿童健康成长活动,参加了学校“六一”儿童节活动,关爱孤儿,参加助孤活动,为艾滋病孤儿捐款捐物,支持挂钩村中小学教育,力所能及的给予帮助支持,切实为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全面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扎实工作

1、加强了妇女同志的思想工作,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宣传妇女先进典范,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武装妇女,用高尚的道德情操指导妇女,用先进的典范鼓励妇女。

2、加大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措施,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全面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努力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活动。强化机关、企业干部职工对《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学习,掌握基本理论,做到学以致用,坚持用理论指导工作,服务企业。通过学习,使妇女职工同志们的思想素质

有了很大的提高,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3、加强调研,及时掌握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解决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及时掌握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动态,为领导工作提供参与。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妇女儿童的各项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女职工的凝聚力。

第3篇

2010年中学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多年来,我校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校今年以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

三、注重方法,讲求实效

学校肩负深入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开展工作牵涉面广,难度大。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注重方法,务实求效。一是在思想上实现了三个转变:转变重智轻德的错误观念,树立素质教育的新观念;转变法制教育是软任务,可轻可重的观念,树立培养“四有”新人的新观念;转变只重视学校教育,忽略家庭、社会教育的观念,树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观念。二是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进行施教。使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以及安全自护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初中重在培养和帮助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注意禁烟和拒毒工作的落实;三是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多样化的第二课堂,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以互动教育为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安全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结合团队工作开展青少年文明创建活动、“青少年远离”活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基地,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在开展课堂法制课教学的同时,观看法制电影、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报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法制宣传板报、法制图片展览、密切配合新闻媒体的法制专栏、专题、讲座等节目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等多种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感受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坚持学法用法的一致性,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避免学法不用法、宣传教育与实践脱节的倾向,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轻松、愉快的课外活动中,寓教于乐,既巩固了课堂教学成果,又培养了学生的学法积极性。以体验教育为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抓好在校青少年以课堂教育为主的法制教育的同时,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听犯罪、犯错青少年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让学生扮演有关角色,从中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促使法制观念入心入脑。以亲子双向教育为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家庭法律教育活动。密切家校联系,注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三方面相互补充,使青少年从多个方面接受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动员家长参与到法律学习教育中来,深入社会,积极向家长宣传教育法规和科学的教育思想及方法,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围绕法律与文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举办重大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使父母与子女共同建立法律信念,从内心的深层次自觉接受法律,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四是注意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①处理好法律条文知识性学习与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关系。通过“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知识的学习,指导学生懂得一个合格公民,决不是仅仅守法就满足了,还要不断进行道德修养的培养和提高,进行科学人生观的培养,促使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成为各中小学生的自觉行为。②处理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每学期利用年段召开家长会,交流家庭教育经验,汇报学校工作,向家长发放诸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讲话》、《不要沉湎于网吧》、《成功家教启示录》、《失败家庭警示录》等宣传材料,具体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和法制教育,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③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关系。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不断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净化,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教育环境,为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外环境;聘请辅导员,联系关工委,请他们经常关心学生的校外表现,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电子游戏场所和不法网吧的整治力度,为

第4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常熟”奋斗目标、“虞山镇镇属学校安全检查细则”,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积极性,大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管理,把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的安全与健康,努力创造良好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及时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总结阶段性安全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安全工作。

2、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星城小学校园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教师护导值日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门卫安全保卫制度”等,使安全工作制度化。

3、采取校内外相结合的方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设施安全、网络安全、饮水、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在校内主要结合课堂教学、黑板报、画廊、“红领巾广播”、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安全教育;在校外通过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进行安全教育。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升国旗仪式、专题性的教育讲座或报告以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小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工作的意见》、《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

4、经常进行校舍安全自查并作好记录,发现校舍有渗漏、开裂等情况马上向校长汇报,及时请专业人员检查、鉴定,及时维修;对鉴定危险的房屋设施立即停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每月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文明检查,保证学校消防设施、水电、活动场所、周边环境、体育设施、大型玩具等没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发动全校师生注意校舍、设施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报告立即到现场查看,如确有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7、制订“火灾、特发伤害、歹徒袭击、触电、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若遇事故发生,在第一时间里向校长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应急,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8、经常检查ck报警器是否正常、有效工作,如发现异常即报告110及时维修。

9、坚持教师值班护导制度,值日教师要经常巡视校园,写好值班记载,坚决制止破坏校舍、设施、绿化等现象。中午放学过马路的学生要排队由护导教师护送过马路。

10、特别重视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

2011年综治平安创建年度工作计划秋季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1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第5篇

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少年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各社区、驻街各中小学:

一、本届青少年安全教育周的主题和任务

本届教育周的主题是“维护青少年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各部门、驻街各中小学校、各社区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大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安全。要通过开展“第二届青少年安全教育周”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护意识,强化校内安全防范措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二、时间安排

三、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司法所要会同学校对在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对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进行指导,到校检查技防、物防设备、消防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学校从事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及时更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排查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隐患,进行清理整顿。对全辖区学校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利用校会、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运用校内广播、校报、黑板报、宣传栏等载体,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同时还要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家长进行青少年安全教育宣传,引导家长正确开展家庭教育。特别要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学生的安全教育,为学生家长提供安全指导和帮助。各学校经批准后方可举行暑期兴趣班、夏令营、郊游等集体活动,每次活动都要落实安全措施、明确负责人、制定应急预案。各学校还要在此次安全教育周以及暑假期间对校内的“三防”措施、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实行学校门卫保安化,9月之前将学校现有门卫人员中的老、弱、病、残全部予以更换。更新、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的物防、技防和消防设施。对校车和驾驶员进行检查,与校车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街道、社区和学校的团组织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通过主题团日、主题队日等形式,组织放假在家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暑期活动。

(四)各社区通过开展法制教育等形式,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如今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特点,把法制教育融合到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当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及自身维权意识。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社区宣传栏、青少年法律学校、知识讲座、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组织放假在家的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青少年自救、自我保护等安全常识教育,强化他们的安全自护意识。对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要组织社区志愿者和他们结成帮教对子,鼓励他们改过自新。要加强与管区内学校的联系,听取其在治安方面遇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五)各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备课授课。要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学校实际情况,通过讲解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方法,深入浅出的进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宣传工作。

xx路管区综治委>>>>开展第二届青少年安全教育周活动通知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第6篇

关键词: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平台;健康成长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07-268-01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教育环境局部恶化,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 青少年教育环境局部恶化的成因主要有三

1、是家庭教育科学化普及不够

未形成主流文化影响下的家庭教育的科学化体系,不少家庭教育缺失,教育偏激,教育失效。由于家庭教育的不利,严重影响了一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家庭教育的败笔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多以“包办”为主,青少年“自主”意识缺失,能力欠缺;对是非成败,滥用赏罚,特别是偏重物质刺激,不利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青少年“多渠道”从亲人中得到数目不定“零用钱”,用于“上网游戏”和奢侈消费等活动,不利掌控部分青少年的行踪。

2、是不良的社会环境影响

比如吸毒、贩毒人员呈低龄化的趋势。究其原因,相当一部分与社会环境有关,看到社会上不少人行为不端、疏于教育监管,直接影响孩子心理健康,在社会被不良分子影响或教唆而吸食,以寻求精神上得到安慰。有的青少年讲究排场,相互攀比,将吸食作为高级享受,以吸食价格昂贵的来炫耀自己的富有。更有部分青少年,因无毒资而千方百计拉拢有钱的小朋友下水,从中分吸;或是为了扩大销售网络,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朋友加入贩毒行列。

3、是学校教育管理疏漏

青少年一般意志薄弱,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有的学校重视教育市场的高额利润,疏忽对教育工作本身的研究,力气往往用错了地方,学风、教风严重败坏,师德缺失,进一步促使部分青少年玩世不恭,甚至铤而走险。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建设青少年教育平台,努力形成青少年教育无时不有、无人不做的生动局面,这是当前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特点对青少年教育事业提出的必然要求。对此,迫切需要各界进一步提高对青少年教育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共同担当起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历史责任。

二、要发挥好家庭教育的“核心”作用

青少年教育不仅仅是常识,它是一门科学。作为父母,我们可以不是教育专家,但绝对不可以对家庭教育一窍不通。虽然并不是每一位家长都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科学家、大师、伟人……但任何一位深爱着自己孩子的父母都不应该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影响孩子的一生,断送孩子的未来。据报道能通过学习思考总结自己的经验来实施家庭教育的家长达不到全社会的半数,而半数以上的家庭教育存在误区!比如家长无节制的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这一方面导致孩子的欲望膨胀,另一方面致使孩子的自我约束能力下降,这就很容易使孩子在诱惑面前失去自控能力。再如重管教轻情感沟通的家庭环境会导致疏离的甚至敌对的亲子关系,危害无穷。我们成长过程中的许多事例都清楚地表明,好的父母不是天生的,甚至大部分父母是不及格的。在不及格的父母教育下的孩子,长大以后有很大的可能性会继续成为不合格的父母,进而影响下一代!因此,家长应该能够客观认识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把握与孩子沟通的知识和技巧。

三、 要发挥好学校教育的“引领”作用

现在虽然批评应试教育,提倡素质教育,但是注重素质的说法苍白而空泛。由于各种现实原因,教育现状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之间仍有很大的差距。多数学校过分重视考试分数,忽视了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建设,缺乏必要的文化生活及文体活动,巨大的竞争压力、枯燥的教育内容、陈旧的教学方式给青少年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又无法得到宣泄和调节,长此以往必然带来心灵的扭曲。这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改变单一的教育评价模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实施包括心理素质在内的素质教育,学校要引导学生分清是非美丑,鼓励学生勇敢地面对现实中存在的困难,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鼓励学生与学生、学生与社会之间的接触和交往,引导学生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四、 要发挥好社会教育的“主导”作用

第7篇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多年来,我校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校今年以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3页,当前第1页1

三、注重方法,讲求实效

学校肩负深入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开展工作牵涉面广,难度大。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注重方法,务实求效。一是在思想上实现了三个转变:转变重智轻德的错误观念,树立素质教育的新观念;转变法制教育是软任务,可轻可重的观念,树立培养“四有”新人的新观念;转变只重视学校教育,忽略家庭、社会教育的观念,树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观念。二是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进行施教。使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以及安全自护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以及分辨是

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初中重在培养和帮助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注意禁烟和拒毒工作的落实;三是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多样化的第二课堂,增强学习教育效果。以互动教育为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安全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结合团队工作开展青少年文明创建活动、“青少年远离”活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基地,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在开展课堂法制课教学的同时,观看法制电影、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报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法制宣传板报、法制图片展览、密切配合新闻媒体的法制专栏、专题、讲座等节目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等多种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感受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坚持学法用法的一致性,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避免学法不用法、宣传教育与实践脱节的倾向,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轻松、愉快的课外活动中,寓教于乐,既巩固了课堂教学成果,又培养了学生的学法积极性。以体验教育为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抓好在校青少年以课堂教育为主的法制教育的同时,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听犯罪、犯错青少年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让学生扮演有关角色,从中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促使法制观念入心入脑。以亲子双向教育为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家庭法律教育活动。密切家校联系,注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三方面相互补充,使青少年从多个方面接受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动员家长参与到法律学习教育中来,深入社会,积极向家长宣传教育法规和科学的教育思想及方法,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围绕法律与文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举办重大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使父母与子女共同建立法律信念,从内心的深层次自觉接受法律,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四是注意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①处理好法律条文知识性学习与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关系。通过“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知识的学习,指导学生懂得一个合格公民,决不是仅仅守法就满足了,还要不断进行道德修养的培养和提高,进行科学人生观的培养,促使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成为各中小学生的自觉行为。②处理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每学期利用年段召开家长会,交流家庭教育经验,汇报学校工作,向家长发放诸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讲话》、《不要沉湎于网吧》、《成功家教启示录》、《失败家庭警示录》等宣传材料,具体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和法制教育,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③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关系。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不断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净化,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教育环境,为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外环境;聘请辅导员,联系关工委,请他们经常关心学生的校外表现,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电子游戏场所和不法网吧的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④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各校针对问题学生特别是生活在特殊家庭中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够得到学校、班集体和师生的关怀,引导他们及时纠正缺点和改正不良的行为倾向;加强学校德育、法制工作的难点在于转化差生,因此,我们把防差转差工作纳入学校的重点工作,发动全体教师配合家庭参与,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普法教育与防差转差相结合,有效防止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五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各校邀请政法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其他专业人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建立固定的专家咨询队伍,对青少年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咨询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总结。通过法律工作者应用法律武器,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在常规教育的同时,进行法制教育模式的研究,努力拓宽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探索新路子,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共3页,当前第2页2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是成立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办事机构,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程,要求各部门“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小结、每半年有动态分析、年终有总结”。二是层层签订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责任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体制。三是学校有计划地对各班级的法制教育、普法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开拓思路、创新思维,随时发现差距找出薄弱环节,对责任制推行不力,没有完成责任制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将考核评议结果与目标管理、评优、年度考核奖惩挂上钩,加强对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把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情况与任用、奖惩挂钩;从责任目标完成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中发掘典型,予以表彰奖励,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四是把督学、督政和督法结合起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监督检查。设立民主评议行风投诉信箱及投诉电话,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学校法制教育效能问题的投诉,并认真处理来电、来信和来访。

几年来,在在上级行政的正确领导,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校法制教育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促进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过去,部分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有较大的局限性,认为法离他们很远,法律主要是管那些犯罪分子

的,与中小学生无多大关系。通过《读本》、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他们认识到,法律就在自己身边,与每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随着学生法制观念的增强,我校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开展得更加生动活泼,学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健康心理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培养更有成效。目前在我校中小学校,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风气日渐浓厚,校园内纠纷少了,互帮互学的多了,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显著下降,没有一个在校学生涉毒,广大学生遵纪守法,逐步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少人还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和智慧,机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二是推动了依法治教工作。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也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学习法律、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过程。随着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各学校逐步走上依法治校的轨道,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学校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依法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行政,也取得了较大成效。

第8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妇联《关于开展“家庭道德实践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推动“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泉源乡妇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部署,于9月份在全乡开展了“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突出主题

乡党委、政府召开了两委扩大会议,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活动的开展落实。首先,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确定“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关注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家庭道德实践活动,活动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家长的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儿童和家长资助参与、自我教育、亲子互动、共同提高为特征,强调家长、监护人和儿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弃耻,见贤思齐,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环境做出努力。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围绕关爱留守儿童这一活动重点,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等宣传形式,精心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宣传教育。积极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春蕾计划”、“千名孤儿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动员千家万户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用“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使家庭教育先进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在实践月活动中,依托家庭、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农村父母课堂、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阵地,通过上下联动在全乡开展系列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一是开展留守儿童现状调查。通过问卷、走访、座谈等形式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专项调研,以掌握全乡留守儿童实际状况,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积极探索针对这些特殊儿童有效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引导留守儿童家长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帮助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使他们真正担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三是组织收听、收看家庭教育知识。积极组织广大农村家长收听人民广播电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家庭教育新观念”、“关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关注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等系列专题节目,集中向农村儿童家长、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知识传播。四是深入组织开展“九州集团杯”“亲子共同参与,建设文明”征文活动。收到征文300余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9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主要问题;对策

青少年教育是一个系统、整体的工程,成功的教育,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彼此协调统一共同完成的,家庭教育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占据特殊的位置,它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基础所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把家庭的重心越来越多地放在了孩子的身上,家庭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由于家庭教育具有社会性、全面性、早期性、权威性、感染性、灵活性、针对性、及时性、长期性和连续性等特点,加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物质文明的发达、多元文化的冲击、信息时代的到来、独生子女的增多,都给现代家庭和家庭教育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与此同时,传统观念仍根深蒂固地影响着广大家长,这些使得当前家庭教育充满了理性和非理性的、功利和现实的冲突与选择,反映出一系列带共同倾向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家庭教育的成效,远不能适应现代化人才培养的需要。本文将着重分析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家庭教育观念上的误区

家庭教育观念,是家长基于对子女身心发展的认识而形成的对教育的理解,它直接影响着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目标、方向、内容、方式、行为,并对孩子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当前家庭教育观念上的误区主要是来自传统思想中的“家本位”的价值取向。所谓“家本位”的价值取向,就是家庭至上、家庭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和文化心理状态,它对中国家长的教育观和教育行为产生了潜在的深远影响。这其中不乏积极的一面,但同时也有着很大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家本位”价值观把儿童看作家庭的附属品、私有财产,没有自己的独立价值,其作用仅在于对家庭的贡献,在这种情况下,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受教育权都变成了对家庭的义务,家庭对他们的教育自然地就变成了监督他们实现对家庭的价值的过程,一旦儿童不理解这种义务或不能很好地尽义务,家庭教育就有变成家庭伤害的可能。在传统“家本位”思想的作用下,我们就不难理解当前家庭教育中的种种表现和做法了,诸如一些家长把教育子女的工作当作家庭私事,把教子成才仅仅与孩子个人前途、家庭荣誉联系在一起,为国教子观念不强;缺乏民主平等意识,不尊重孩子的权利和自由,方法简单粗暴,“逼子成龙”“逼女成凤”,或过度保护、过度教育、期望过高等等。

2、家庭教育内容上的偏差

由于传统观念的偏颇、教育资源的限制、舆论导向的偏向,目前,我国大部分家长都把孩子的智力教育放在了第一位,家庭教育的中心完全转到技能与智力的训练上,而对以下几个方面重视不够。

(1)忽视良好品德的培养

为了提高成绩,很多家长会倾其所有给孩子请家教、买辅导资料、参加各种辅导班,而对其品德培养不闻不问,不愿花费心思。有些家长错误地认为,知识学多了,道德品质自然就好了,不用专门管。更有甚者,因孩子学习成绩好而对不良行为视而不见,任其发展。正如2001年江苏某市一暴力犯罪的高中生所说:“只要学习好,我犯什么错误都不是错,父母都不会责怪我”。

(2)情感教育不足

情感教育在家庭教育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而且是个体必须从小着手才能培养起来的,因为它更适宜在家庭日常生活的点滴细节中获得,尤其从父母之处获得。但是很多家长并未对孩子情感方面的发展给予足够的重视,他们在生活中不向或者不会对孩子表达自己的感情,有些家长则对儿童的情绪冲动及其行为严加管教,使儿童情绪宣泄的渠道阻塞。部分大中小学生情感淡漠,折射出当前家庭情感教育的不足。

(3)心理健康教育不受重视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多元文化的冲击、社会竞争的加剧,各种思潮的泛滥使得青少年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裹足彷徨不知所措,这个时期青少年更需要健全的心理健康辅导。家长们由于忙于生计,关注更多的是孩子的身体健康,而忽视了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亲子交流越来越少,致使各个学龄段的孩子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一个个冲动或过激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真实地反映了这一点。

3、家庭教育能力上的欠缺

在许多家庭中存在着“重教不懂教”、“重教不会教”的现象,好些家长对家庭教育知识、技巧和方法掌握得不太多,不多或很少,他们仅依据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家族中留传下来的家庭教育经验教育孩子。家长们认为自己能够给予孩子辅导的更多地是集中在人际关系问题、文学历史知识、作业中的一些难题等方面,而当孩子表现出心理疾病、沉迷于网络、甚至违法犯罪时就显得束手无策了,既没有相关的理论基础,又没有好的技巧方法。

二、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1、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工作

目前世界不少国家都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了确保家庭教育顺利实施的法律法规。而我国尚无家庭教育的专门性立法,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条款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不够系统,与国家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法制进步相比,家庭教育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家庭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应有地位远没有得到确立,基本上仍然只是被视为学校教育的附庸,无论管理体制还是在组织形式、物质条件等诸多方面,并未得到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这种状况与经济与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极不协调,成为阻碍我国家庭教育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的重要因素。家庭教育立法的更深层意义就在于用法律手段干预当前不良家庭教育所导致的基础性人才培养的阻滞,使家庭教育,进而使整个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因此必须将研究制定家庭教育法列入立法计划,确认家庭教育的立法宗旨和目的,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明确家庭教育的主管部门、机构及职责,规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共同责任,加强对家庭教育活动的监管,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2、树立现代儿童观

现代儿童观突出儿童的地位、权利、价值等根本性的问题,其出发点首先是把儿童当作一个人,当作一个与保护者、教育者享有同等权利,具有同样人格尊严的人来看待,只是由于其暂时的弱小与不成熟,才需要来自成人世界(包括家庭)的关怀、保护、教育,它不因儿童弱小而蔑视儿童,而是把儿童看作拥有“权

利”并可以行使自己权利的主体。家庭教育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是帮助儿童成长起来,强大起来,实现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享受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的过程。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现代儿童观的集中反映,并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家庭作为儿童权利保护和教育的第一阵地,应努力克服“家本位”的消极因素,把儿童作为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进行有效的教育,依法做好儿童权利的保护工作,通过家庭教育促进孩子的发展,提升孩子的生命质量。

3、家庭教育内容要科学化

家庭教育属于基础教育,其任务不是造就各类人才,而是为子女的全面发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打基础,先做人,再成才。父母的首要职责,就是要让孩子练好做人的基本功。因此家庭教育要防止片面性,力求教育内容的科学化,为孩子提供有益于其全面发展的一切必要条件,从思想道德、知识智力、身心状况、审美情趣、劳动态度等方面施以教育和影响,把孩子培养成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身心健康、热爱学习、独立自强、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培养成学会认知、学会生存、学会做事、学会共事的健全人,从而使其得到整体提高、和谐发展。

首先,家长要合理安排生活,关心子女的身体健康。为孩子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培养孩子体育活动的兴趣,建立起良好的生活习惯。第二,对孩子进行适宜的智力开发。这里要注意不能把家庭中的智力开发“学校化”,不需要学到多少具体知识,而是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的激发,记忆能力、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探究能力等智力品质的培养与提高。第三,重视孩子心理品质的培养。良好的心里品质关系到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效率,家长要多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当他们出现异常情绪时,要积极沟通交流,进行必要的疏导和教育,及时矫正孩子的心理缺陷。最后,注重子女的需要、动机、兴趣、意志、情感、性格、目标、抱负、信念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非智力因素对个体学习活动起着起动、导向、维持和强化的作用,一个人的非智力因素得到良好的发展有助于智力因素的充分发展,还可弥补其他方面的不足,应该引起家长高度的重视。

4、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由于血缘关系造成的特殊感情,家长的言行对子女有着超越一般的感染力,家长的知识水平、道德水平、审美情感、价值观念等无时不刻地影Ⅱ自着孩子。同时,家庭教育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需要家长把握儿童身心发展过程中的特殊规律,掌握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个性特点,艺术性地处理其中的难题。为人父母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学会,并且终身不用再学习的一件事情,父母是终身的学习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只有正确的言传身教才更具说服力。大量事实也表明,家长素质较高,往往可以采用较为正确的教育思想,选择较为恰当的教育方法,运用较高的教育艺术,妥善解决和处理教育孩子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家长要摒弃家庭学习主体是子女的传统观念,形成家庭中教育者和被教育者都是学习主体,跟随孩子一起学习,一起进步的理念,明确当今时代终身学习已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增强教育责任感,随着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学习儿童心理学、教育学以及有关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不断自我反省,分析教育子女的成功与失误,积累丰富的经验,必要时,还可以向一些专家咨询、请教,获得正确的、直接的帮助。

5、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家庭教育是一种非正规的终身教育,教育子女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在这漫长的艺术性教育过程中,层次再高的家长也是需要获得支持的,更何况我国的家庭教育本身已问题多多。随着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的不断重视和成功教育子女期望值的不断提高,他们在家庭教育方面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广泛和深层次,因此,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等要积极行动,互相配合,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以促进家庭教育科学、持续的发展。

第10篇

关键词:校园暴力;调查分析;法律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1-0069-04

最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最近几年中呈现出逐步增多的趋势。有关校园暴力事件不断被媒体曝光,{1}诸如此类的画面令人触目惊心。除此之外,老师殴打学生事件和学生殴打老师事件也在各大新闻媒体上被曝光。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已经成为社会聚焦的敏感性话题。

为了充分了解校园暴力的产生原因、真实情况以及处理方式,结合本城市和各旗县的地理分区,笔者采用自编问卷的方式,对赤峰地区的几所学校校园暴力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420份学生的问卷调查,经过剔除无效问卷和空白卷外,共获得有效卷385份,调查问卷的有效率为91.67%。

本文试从法学角度对校园暴力进行界定,针对保障校园安全问题,提出构建校园暴力的法律防治体系的建议。

一、校园暴力的现状

(一)校园暴力总体发生情况的调查结果

校园暴力总体发生情况的调查结果表明,大中学校的校园暴力的发生率仍然很高。无论是在高中还是大学,校园暴力发生的情况方面,选择“存在,但是少数”选项的学生最多,高中占有66.12%,而大学占有52.97%;其次,选择“不知道”选项的学生,高中和大学分别占有15.30%和26.24%;再次,在高中14.75%的学生认为本学校的校园里“不存在”校园暴力,而在大学13.86%的学生认为本学校的校园里“不存在”校园暴力的现象。无论是大学还是中学,校园暴力发生的情况方面,选择“存在,很普遍”这个项目的学生人数最少,在高中和大学分别占有3.83%和6.93%。虽然选择这个选项的人数最少,但是这依然表明,这种暴力现象在整个校园里依然存在着。

(二)学生对校园暴力的认知情况

通常情况下,学生对校园暴力这一行为持着一种极为反对的态度,而这一行为的认知和看法也能够侧面体现出学生本身的心理状态特征。对校园暴力这一现象,如果学生认为是一种不足为奇的现象或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甚至是一种时尚的现象,这说明学生对这一行为表示及其认可的,而这将会导致校园暴力的行为的无限蔓延和扩张。本次调研关于学生对校园暴力的认知方面,如下:

从表格2中,可以看到,学生对校园暴力的认知方面,占有40.26%的学生选择“其他”选项;占有34.29%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是一种“变态”行为;占有21.04%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事件是一种“正常”行为,甚至有4.42%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是一种“时尚”行为。被调查的全体学生的不足1/2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是一种“变态”行为的。由此可以看出,学生对校园暴力事件已不足为奇了。

(三)校园暴力发生阶段情况

占有52.99%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多发生在“高中”阶段;占有38.44%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多发生在“初中阶段”。对于青春期阶段的中学生来说,神经系统处于高度敏感期,当他们的感情或观念、想法方面一旦发生了改变,他们就变得及其亢奋、激动、做事盲目冲动,不加以理智认真地思考问题,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青春期阶段是及其敏感又必须要认真理智地对待和解决复杂矛盾问题的阶段,因为又被称之为“危机期”。面对很多复杂多样的事情或矛盾时,他们通常处于紧张又困惑烦恼的情绪当中。在这种情绪的状态下,有会导致情绪失控,无法达到心理上的平衡状态,想发泄一下不满的情绪,这就成为校园暴力发生的一大诱因。占有5.45%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多发生在“小学”阶段;占有3.12%的学生认为校园暴力多发生在“大学”阶段。

(四)个人处理校园暴力的方式

当遭遇校园暴力事件时,学生采取的方式有很多。从上述图表中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全体学生的将近一半的学生,即49.87%的学生仍然会选择“告诉老师或家长”;其次就是选择“报警”选项的学生,占22.08%。当学生遇到校园暴力时先告诉老师、家长或是报警,那么对校园暴力发展成为恶性事件而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起到控制或减缓作用。选择“以暴制暴,采取相同的方法或手段”的选项的学生也仍占有一定的比例,即11.95%。当这类学生遇到校园暴力的时候,如同火上浇油,原本是受害者却将自己变成加害者,将校园暴力事件更加成为恶性严重的事件,后果极其可怕,其社会影响也就越恶劣。还有少部分同学,即占9.09%的学生采取其它方式;3.90%的学生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尽量采取忍耐或妥协的方式;2.86%的学生选择“转学”的方式;这两类学生主要持着一种“惹不起,躲得起”的想法,只要觉得校园暴力跟自己无关,那么就采取漠不关心或逃避的态度。而这种方式却往往使施暴者更加毫无阻力和约束的实施暴力行为,更加嚣张,对校园暴力的无限蔓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0.26%的学生选择了“加入他们的团伙”的方式;这也就成为校园暴力不断扩张的源动力。不过这些被调查的学生里没有一个学生选择“花钱买平安,他要钱就给”的方式。

二、校园暴力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上的缺失

1.现有法律法规不全面

我国目前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仍然处于逐步完善阶段。虽然现在已有防范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2}有一些如何对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方面的规定。但它们对校园安全保障方面不具有全面性,只有解Q在校学生的校园安全保护的部分问题,具有片面性,而且仍存在许多空白与漏洞。因此,有必要制定详细又有综合性的《校园安全法》是很有必要的。

2.缺乏专门立法

由于校园安全保护本身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具有行政法、民法和刑法所不能完全包容的特征,为了有效防范各类校园暴力情况的发生,有必要制定防范校园暴力的专门的法律法规。

国外一些国家专门规定了有关校园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3}几乎涵盖了全部内容。比如校园暴力的预防方案和计划、校园暴力发生后的管理措施和具体的法律程序、步骤等等。{4}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这一做法。

虽然我国也有一些保障校园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体系。而且从校园安全方面的规定的内容上来看,过于模糊,缺乏可操作性。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详细的专门的关于防范校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对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满14周岁的学生违法后,如何进行有效惩处或采取替代性措施方面却没有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没有任何影响,更没有任何足够的威慑力。

(二)其他因素

1.社会不良风气

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是引起校园暴力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当今享乐主义和功利主义等恶性风气盛行的年代里,道德的沦丧,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通过暴力的手段解决问题已习以为常了。而青少年也往往很容易受到这个环境所感染。如今,良好的道德风尚已被这个恶劣的风气严重影响并破坏了。尤其是见义勇为和舍己救人的人也越来越少了。{5}只要发生了施暴事件,无人相救,出面制止的人不多,甚至无人出手相助。

此外,社会上许多小混混和不良青年的负面影响也是极其大的。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的生活习性,价值理念和道德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与其所处的周围环境和交往的人群有密切相关。所以,在校学生一旦交友不慎,很容易受到一些不良青少年的影响,一些恶性就由此诞生了。同时,如今的不良影视和媒体对青少年的影响和作用还是很大的。比如报刊杂志、影视广播、网络等。而这些当中都存在暴力倾向的内容,它们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由于这些暴力性电影的主角很少受到惩罚,这些青少年看了这些电影之后误以为不受任何不利约束和后果,因而常常模仿并学习这些行为。

很多参与或实施校园暴力无不与他们自身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以及身心发展情况有关。一般13―24周岁的在校受教育的学生具有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力,有自己的独特思想,但是他们的心灵发展方面并不成熟,而且很容易冲动,做事比较极端,往往就是错误地判断失误,从而在这一错误的思想的引导下,很容易惹出事端。

心理学家认为,当人们受到一定的不顺心的事或遭到挫折时,很容易产生暴躁的心理状态,在这个心理状态下,为了发泄一下自己内心深处的不满情绪,校园暴力行为就由此而产生了。

2.家庭的教育环境

一个孩子的心理状态和外在行为往往从侧面反映出这个人的家庭教育环境的情况。如今,很多家长对自己的孩子的教育、德育方面还是比较重视的。但仍有些家长的本身的教导孩子的方式存在很多问题。在这些家庭中,这些家长往往采用粗暴的手段教育孩子,只重视孩子的学习情况,而很少关心孩子的心灵状态和心理发展水平,以及思想上的变化。

3.学校的教育理念

引发校园暴力方面,学校的教育理念错误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学校是培养学生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人身观形式的主要场所。而大多数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如何提高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而不重视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因而,很多在校学生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和心理承受能力差,因而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校@暴力的法律防范对策

(一)完善防范校园暴力的相关立法

通过校园暴力事件能够真正地反映出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问题。只有建立校园暴力的防范体系,确立相应的责任制,建立较为完备的程序救济机制,才能够彻底解决并根除校园暴力这一现象。

为了提高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对现行法律进行适当的修改。首先,《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导致处于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不惧怕法律责任的承担,更不惧怕法律的威慑力。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一年龄阶段的孩子,制定一系列的惩罚改造性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比如,政府有关部分将这些未成年人在一定的场所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观察、监督、改造、教育或对他们的监护人进行罚款,从而挽救并教育这些未成年人,提高他们对法律的一种崇高敬畏感。其次,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本身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因此,有必要增加相关的法律条款。比如,明确校园安全保护的责任主体以及具体职权范围,违反法律后的惩罚性规定等法律条款。最后,我国可以先借鉴一下,美国的一些做法,先制定一些专门性法律法规。在制定的法律法规已成熟之后,即较为完备阶段后,我们再制定一部专门的《校园安全法》,规范学校的管理行为和明确各项主体(学校、家长、学生、政府)的责任划分,详细规范奖惩规定和法律制裁条款,从而最大范围内降低并减少在校学生人生伤害事件的发生。

(二)普法防范

对学校的要求是,应大量开展法制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的特征,编写不同类型的法律教材,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来说,尽量让他们读一些通俗易懂的法律读物,甚至为了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采用些插图的解说形式或漫画书的形式说明基本法律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对于大学生来说,向他们提供的法律教材内容中尽量有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活生生的案例,了解相关法律条文,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引领他们走向正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教育形式,比如在学校里建立模拟法庭。开设法律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带学生去参加法院旁听案件等等。对于青少年来说,不仅要读懂法律条文内容,而且多用法律的思维去解决问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

(三)执法防范

对于校园暴力的彻底防范防范方面,政府的角色和积极的作为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部门应当采取积极行为,在学校周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保障校园周围环境的安全,扫除社会中的毒瘤,应加强治安巡逻,从而防范校外闲杂人员的对在校学生的威胁。同时,还应当不定期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的网吧、歌舞厅、游戏厅,严禁未成年人随意进入这些娱乐场所,一旦被发现,对这些场所进行严厉处罚,从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司法防范

为了加大校园暴力案件的惩罚力度,司法机关通过自己本身的震慑作用减少或避免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6}对于社会外来闲杂人员对本校学生实施的校园暴力事件,对外来的施暴者尽量从重从快处罚。这对于保护在校学生利益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暴力犯罪案件,依据不同情况采取区别处理原则,尽量对这些第一次犯罪或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罪犯,尽量给他们提供一次改邪归正、悔过自新的机会。但对于整个犯罪团伙中头目型或骨干型的未成年罪犯或累犯、惯犯的分子,必须要严惩。

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对其监护人予以罚款、责令未成年人从事社区改造或劳动、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刑罚替代措施,{7}不能让未成年人以为年龄上的原因就不受任何影响或受到任何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的错觉。

当然,有效防范校园暴力必须由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的齐心协作,全力配合,才能够彻底的解决这一顽固性的问题。我国这一方面的研究仍处于雏形阶段,尚未成熟。因此,借鉴国外的先进有效做法,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校园暴力防范体系,这同时也是我们今后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

――――――――――

注 释:

{1}比如大众熟知的马加爵事件、药家鑫事件、山西弑师案等等,都给学校、社会、家庭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让人们扼腕叹息。除此之外,网络上也多次出现中学生或大学生被同学施暴的视频,如抓头发、扇耳光、轮番踢打、……等等。

{2}比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法。

{3}比如美国预防校园暴力的教育法规众多,预防法、安全法、午餐法、经费法、校车法、授权法等等。

{4}范琪.校园暴力问题的探究与法律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5(12):221~222.

{5}罗小红.高校校园暴力的状况的分析及法律对策[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2):13.

{6}李靖.校园暴力的法律思考[J].东北师大学报,2008(2):157.

{7}宋浩波.犯罪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05.

参考文献:

〔1〕杨梅.高校暴力犯罪归因及对策[J].时代经贸,2007(7).

〔2〕徐久生.校园暴力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

〔3〕李婧.校园暴力的法律思考[J].东北师大学报,2008(2).

〔4〕朱作鑫.校园暴力之概念、现状与防治对策[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6(6).

第11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和谐家庭”建设工作会议,目的是总结交流前阶段“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经验,同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的有关工作。刚才,县妇联对前期试点工作已作了总结,对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也作了部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石浦镇、瑶琳社区、墙头村对试点经验作了介绍,她们都讲得很好。希望各镇乡街道、部门按照今天会议的各项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省、市、县对“和谐家庭”创建工作都十分重视,县委、县府专门转发了《县妇联关于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2007]28号文件),这是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各级妇联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和最可持续发展的细胞组织,联结着个人和社会,扮演着一个特殊而重要的角色。社会是否和谐和发展,关键在于每个家庭是否和谐和发展。近年来,我县家庭建设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受到冲击,如家庭暴力现象的存在,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家庭教育存在误区等等这些问题,都给家庭和谐造成障碍,也给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只有家庭文明了,社会才能文明;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今年是我县从“拉开框架”到实现跨越的关键之年,更是和谐新*建设的起始之年。“和谐家庭”的创建是和谐*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保障,所以做好“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责任意义重大。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平安、文明、和谐”的家庭,积“小安”为“大安”,以家庭的和谐平安支持全县和谐平安建设。

二、突出重点、创新求实,进一步抓好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的落实

各镇乡街道、部门结合当前实际,根据当地工作的要求和当地群众的发展需求,集中力量和资源,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营造广泛参与的创建氛围。一要积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谐家庭创建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心工程,涉及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橱窗和手机短信、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人人讲和谐、家家创和谐、和谐进万家的良好局面。二要努力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综观当前家庭不和谐音符存在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少法律知识,各地要以“五五”普法开局年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普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有助于和谐家庭构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尽力减少家庭暴力等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三要切实抓好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成员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各地要以“双合格”、“美德在家庭”、开设“家教知识大讲堂”等活动为抓手,依托“母亲课堂”、社区墙报、村活动室等阵地,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营造人人明礼守法、家家文明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选准切入点,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促“和谐家庭”创建。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中,要积极发挥广大妇女的作用,以和谐家庭建设为统领,积极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1+1结对帮扶”等活动,在促进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中建设文明和谐新农家,争当“懂技术、会经营、讲美德、知荣辱、爱整洁、重环保、顾大局”的新农民,提高家庭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在新农村建设中推动家庭的和谐进步,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二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促“和谐家庭”创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家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规范思想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情操,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荣辱分明、正气昂扬、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三要以示范典型为榜样,促“和谐家庭”创建。要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抓重点、抓亮点、抓特色,精心培育一批“和谐家庭”创建示范户,使“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用活生生的典型和身边的事例示范、教育、感召每一个家庭,通过带动示范作用,使“和谐家庭”走进千家万户。同时,要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广泛开展“巾帼关爱”活动,为妇女就业再就业,农村女性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帮助和服务,尤其对特困家庭、下岗家庭要想方设法送温暖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增加受益人群,使更多的未成年人远离伤害、远离犯罪。

三、加强领导,明确要求,确保和谐家庭创建有序开展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谐家庭创建标准、主要目标及实施步骤,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好工作。要根据整体目标要求,制订并落实好每年的工作计划。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要把和谐创建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和谐创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强化考核,加强督查。今年,县妇联已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评之一,这很好。各级妇联要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分类指导,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共同推动“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12篇

中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600字一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600字二

为积极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提出以下规定,请学生及家长严格执行,家、校齐心协力共建平安校园。

1、学校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敲诈勒索、小偷小摸、赌博,违者将从严从重处理。课间做有意义的活动,严禁奔跑、打闹;与他人发生争执、摩擦时,应及时报告班干部或老师,严禁骂人、打架。

2、严禁学生擅自离校,离开校园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出示出门卡(班主任亲笔写的出门条),不得进入舞厅、录像室、网吧、游戏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3、上微机课、音乐课、实验课、体育课,应提前两分钟在课代表的组织下,整队静静前往各专业教室或操场。

4、严禁在校园、楼道、教室等场所进行危险性游戏、操作或攀爬;严禁攀爬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严禁在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严禁在公路、铁路上及其周边玩耍。

5、严禁玩火玩电,严禁接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刀具、手机等非学习用品入校。

6、学生有事有病不能坚持到校上课,家长应及时和班主任联系,严禁无故旷课,对旷课、逃学者将从严处理。

7、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班主任、科任老师及值日老师的管理,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8、本着谁的班级谁负责、谁的课堂谁负责、谁的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天值班老师,由班主任、科任老师、值班老师护送学生到医院救治,同时联系家长并负责管理其他学生。

9、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如癫痫病、精神病、癔病、忧郁症、心脏病、性格异常等,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以求特别照顾,否则后果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10、学生应到正规医院的医务室看病、购药,到正规商场购买食物,不到路边店、地摊消费,不购买三无产品。

11、家长应对子女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避险方法教育,告知待人处事过程中的一些潜在危险。如制止、纠正孩子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或有悖于社会公德的想法和做法;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教育孩子不得夜不归宿;结合日常生活教给孩子避免危险和逃生的方法,如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遇雷雨天如何避雷击等。

以上条款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会反复进行教育,要求学生及家长做出保证遵守承诺,学生如果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切后果将自负。

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承诺: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人: 班学生 __________(签名)

家长 _____ ___ (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学生和家长签名后一份交班主任,另一份留给家长。有效期自孩子入学至毕业离校为止。

中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600字三

辅导班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辅导站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教师有过错的,按教师过错的大小确定教师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

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7、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10、学生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边、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注:家长若不履行以上协议,学生可不参加辅导班学习。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辅导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西拉科学校 辅导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