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9 16:15: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规划要求,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改进策略
一、引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为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提供了依据,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软实力方面,相关部门有时候一味的注重城乡规划建设中的硬件问题,往往会忽视城乡规划建设的软实力,这些问题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乡规划建设的进一步发展。通过对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统筹的归纳和总结,期望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提出改进策略,从而促进城乡的进一步发展。
二、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才能有助于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对于现阶段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乡规划建设没有“因地制宜”。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城乡规划建设没有遵照自身的基本特点,提出切实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而是一味的照搬照抄,盲目的遵循其他的城乡规划建设的良好经验。虽然说,刚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现,随着设施的投资加大,相应的运营和维护成本逐渐升高,这样一来最终必将导致东西部的地域差异更加明显。
其次,城乡规划建设必须从全局出发,把所有主客观因素都考虑在内。城乡规划建设是一件关乎生计民生的大事,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必须统筹规划,以全局出发。对于我国目前的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全面性考虑欠缺的问题,只是一味的注重个别地区的片面性发展,虽然当时能见到效益,但是只是注重眼前的利益,对于长远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城乡规划建设一味的强调城乡规划建设的唯一性,而忽略了长久的发展,导致多元化发展受到严重的限制。
再者,城乡规划建设没有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在一些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的人员在对城乡进行基本规划的过程中,由于进行民意调查太复杂,而且过程比较繁琐,因此就主观臆断,选择性的忽略民意调查的重要性,这样的城乡规划建设没有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从而导致城乡规划建设没有按照群众的需求实现,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城乡规划建设没有按照群众的意愿进行,无法对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甚至造成怨声载道的局面。
最后,没有彻底的考虑基础设施的设施。随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为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提供了依据,城乡规划建设利益逐渐由单一化的利益向多元化的方向进行发展。但就现阶段而言,城乡规划建筑过程中,没有考虑基础设施的设置,只是一味的进行主题的建设,这样造成的局面就是城乡规划建设无法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以在考虑主体设施的同时,适当的考虑基础设施的设置。
三、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的改进策略
我国现阶段的城乡规划建设的基本工作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因此来说所面临的问题依然非常多。为了有效的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效率,我们必须针对现阶段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策略。从而实现我国现阶段城乡规划建设快速的发展。
第一,坚持城乡规划建设“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对于这一原则必须经过紧身的考虑和分析,必须基于某地区的城乡规划建设进行考量,而不是一味的照搬照抄,盲目的遵循其他的城乡规划建设的良好经验。这样虽然道理漫长,但是未来是非常光明的,这样经过一些比较繁琐的考察工作,得到的结果是此地区的城乡规划建设得以快速健全的发展。
第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依据。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指导思想。在城乡规划建设中也是如此,我们不要知识一味的注重当前的利益,必须以长久的发展为最终的目的,因此来说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依据,对城乡规划建设进行统筹的安排分析,从而尽可能的适应科学发展管的要求。并且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对城乡资源进行科学配置,从而尽可能的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的以最有序、规范的姿态发展。
第三,城乡规划建设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的人员要自始至终坚持在对城乡进行基本规划的过程中,意识到民意调查的重要性,切实为人民服务。这样通过对娱乐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就会最大程度的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始终贯彻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使城乡建设有过去的单一化发展向现在的经济和文化共同发展的转变,这就需要在城乡规划建设的过程中不仅仅实现工业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这样提高城乡的经济竞争力,而且要注重城乡的文化建设,注重城乡的文化氛围建设。通过对城乡的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不仅能提高城乡规划的质量,而且提高了城乡的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使城乡规划建设逐渐向现代会、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品味。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的城乡规划建设的基本工作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因此来说所面临的问题依然非常多。因此,对于城乡规划建设人员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进行全面思考,“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城乡的基本特点进行分析,这样通过城乡规划建设问题的发现与解决,才能实现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快速的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必将走向国际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赖宇骄.基于城乡统筹的成都地区城镇化实践模式与规划策略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9
[2] 崔立烨.都市区内县(市)域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探讨[D].河北师范大学 2010
关键词: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问题;完善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新时期,随着人们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对当前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也有了新的要求,这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来说,是一个良好的机遇,而事物通常是具有两面性的,因此也是一种挑战。而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工作是对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和落实,也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直接需求,因此是势不可挡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基础与核心就是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因此要对其引起高度的重视。
1、 城乡规划管理应该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实施依法行政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依法行政是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体现,只有实施依法行政,才能确保完善城乡规划制度,使得公众更积极全面的参与到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并保证他们的权利,只有实施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城乡管理规划的职能得以履行,并实现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调控。第一,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从本质上看,无法保证行政机关和被管理者具有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或者是没有依法行使管理职权而导致了管理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为了确保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能受到保护,避免管理行政机关出现的现象发生,就必须规范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以及权限;第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而且会涉及到很多的利益关系,光是通过行政协调是无法实现对各方面利益的合理调整权衡的,也无法保证公众的利益,因此需要借助法制手段来对各方面的关系进行调整,以使得公众的利益得到保证;第三,在城乡规划管理中,无论使用任何方法和手段,都要确保其和法律手段相结合,进而形成完整统一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才能从为管理的实施提供可行的依据。
2、 完善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行为的基本要求
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要以行政许可法作为基础,依据行政许可法中的相关要求,要明白规范的城乡管理行政许可行为的基本内容,这样才能确保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合理合法。
2.1确定城乡规划的公布及公共参与制度
要将公众参与作为一项决策制度来对待,而且公众参与的内容应该整个城乡规划管理的全部过程当中。这主要体现在第一,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当中,在这个阶段,可以以访谈或者是问卷调查的形式来征求公众对城乡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希望和建议,在编制时充分考虑他们的建议;第二,公众参与到对规划方案的评议和选择当中,这实际上也体现了公众参与政府决策中,也体现了民众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权利,公众参与到对规划方案的评议和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城乡规划的公正和科学性;第三,公众参与到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中,一旦城乡规划方案得以确定之后,公众就需要对各种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机关的所有行为严格遵循城乡规划方案中的要求,监督其依法进行管理;第四,公众要参与到城乡规划实施效果的信息反馈当中,城乡规划的实施需要较长的时间,整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是动态的,因此在整个过程中进行一些政策调整时难免的,这就需要公众可以随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各种信息,同时行政主体应该给公众提供一定的参与途径,以确保公众能真正的参与到整个城乡规划管理当中。
2.2公开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的基本条件
第一,《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受理方面的内容,而且这些内容的核心就是公开,要求在城乡规划中,行政部门的应该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所有的行为的决定和行为都是公开的,而且公众有权知道这些活动的内容;第二,《行政许可法》中明确的规定了行政许可受理的基本条件,所以说行政许可的条件是法律规定的,任何人和部门都不能擅自更改;
2.3要全面了解行政许可审查决定的标准和依据
以前行政主管部门一直强调城乡规划管理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通常都是通过内部讨论以及论证的方式来完成审查和决定。一旦建设单位的行政许可没有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通常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如何处理,这实际上违背了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城乡规划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但是城乡规划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因此要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明确将审查的标准和依据制定出来,同时要对审查的结果进行详细的解释。
2.4要建立行政许可的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法》中明确对听证的程序以及利害关系人制度进行了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中的事项和厉害关系人的重大利益有一定的关系,要让利害关系人知道,同时他们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5要对行政许可做出和实施的时限进行统一
第一,对“一书两证”审发的工作时限进行规定,《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最长时限为一个月。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通常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整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部门,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担任着审批的重任,所以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将做好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进而保证审批工作的顺利完成;第二,对“一书两证”实施的有效时限进行规定,目前城乡规划法中并没有对“一书两证”的有效期限进行规定,所以管理起来和比较麻烦,为了方便管理,应该在地方立法中给予相应的规定。结合我国目前的发现趋势以及管理进行考虑,笔者认为“一书两证”的有效期限应该规定为两年,如果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完成的,建设单位要提前一个月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其的决定。
3、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意义
从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工作基本上指的就是城乡规划法中所指出的“一书三证”的许可制度。“一书三证”和“一书两证”的许可制度相比起来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过规定的内容也日趋完善,但是公众参与机制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对后期实践工作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于公众参与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比如很多工程得到了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之后,开始了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以及工程完工结算中,对于一些移民拆迁的处理以及建设项目的有关问题方面都产生了一些纠纷,为了使得这些纠纷得以解决处理,无疑很造成很多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这都是在整个城乡规划工作没有让公众充分参与进来而导致的,如果让公众充分参与,提前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期望,就不会造成后续这些问题的出现,所以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不足之处,是由没有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而引起的问题。想要减少或者是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就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中,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尤其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要求,尽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出现,进而减少对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做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确保整个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公正科学,使得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观看的智能得以正常的发挥,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4、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在公众参与机制上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对城乡行政管理部门智能的正常发挥起到了制约作用。
4.1法制保证存在一定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法中只涉及到了城乡规划项目在景观相关部门完成对规划的编制人后得到城乡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之后就可以按照规划进行实施,但是没有对公众参与进行解释和阐述。而想要确保公众真正参与到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当中,避免出现一些列的问题和纠纷,就应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证。
4.2组织职能存在问题
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信息的填报申请环节,各级政府机构多半拘泥于形式上的,光光是走流程。纵使相关正机构给公众提供了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平台,但是并没有获得公众的信息反馈,所以对于城乡规划项目的水平和实施来说,公众的参与并没产生任何影响。综上所述,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职能依然不够完善,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4.3技术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
该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在城乡规划中,政府针对城乡规划项目所开展的以书面调查或者是交谈的方式来对公众的意见进行征求,但是主动性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第二,政府部门对没有充分对各种辅助技术的应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虽然针对城乡规划项目制作了三维虚拟图,但是三维虚拟图主要是针对项目的一些关键地段来制作的,不具有整体性,而且不能在公众参与的网络平台上出来,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公众参与。
5、 完善公众参与背景下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措施
正是因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确保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下文中将提出了完善公众参与背景下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措施。
5.1要不断加大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法规的建设力度
为了确保公众参与城乡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保证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得到顺利的开展,就需要加大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法规的建设力度,应该将对公众意见的征询以及听证等公众参与的方式都纳入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当中。此外要给与公众真正行使监督的权利,,使其能对城乡规划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以确保其权利得到真正实现。各级地方政府就够应该将公众参与背景下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专项化,对在整个规划管理中参与方的利害关系进行详细的规定,以避免发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使得各种行政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不会造成浪费。
5.2构建完善的公众参与组织保障体系
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中,政府在整个过程中都要起到主动性和服务性的作用,处理好自己主体参与者和公众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得以高效实施。除此之外,政府可以创立一些相关的性机构组织,通过社会咨询的形式来广泛的获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从根本上保证公众参与机制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得到真正的实施。
5.3要将传统和现代的技术相融合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现代的信息技术给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提供了一些辅助的技术方法,但是公众参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得以实现主要还是需要政府提供的主导性技术作为保证。政府作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参与者,要积极构建虚拟场景,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实现和公众进行更好的交流,将规划的内容告知公众,以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并参与到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当中,以推进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让公众参与是其发展的必然要求,公众参与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法,使得公众能真正的参与到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中,确保管理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毛洁玮.浅谈公众参与背景下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
[2]黄礼城.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J].建设科技.2010(13).
[3]贺旺,茅海容.《城乡规划法》和《物权法》给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带来的影响[J].
北京规划建设.2008(2).
[4]刘锋.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与《行政许可法》的衔接[J].工程与建设.2009(23).
[5]隋骊强.以推进应用系统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城乡规划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J].学理论.2010(22).
[6]李晓龙,门晓莹.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探索[J].规划师.2004(20).
[7]刘伟卿.浅谈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8 (4).
[8]李黎,冯彦,王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谈城乡规划及其管理观念的转变[J].城市发展研究.2006 (5).
一、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工作。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下发后,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与县监察局及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研究制定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各乡镇及城建局属各股所站室转发了上级的通知。为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20*年3月3日,*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联同*县监察局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任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和永发、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规划股、规划所负责同志和城管局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规划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规划股,由规划股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启动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内容,确定了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进度安排,对我县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主要是对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等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明确了考核标准。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努力提高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这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有具体计划、具体步骤、具体要求和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使各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20*年4月27日,由于人动和工作需要,县规划建设局和县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县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和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南规建[20*]39号),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
20*年6月16日,由于相关部门人员变动,为了顺利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南规建发[20*]91号)。
二、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根据州规划建设局关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进度安排,自20*年3月起进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阶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所站室重点对我县城乡规划依法依规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阳光规划”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情况和城乡规划廉政建设勤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
1、规划编制、审批自查情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为所有规划编制均能按照法定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规划成果依法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
2、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编制自查情况。20*年6月26日根据南政办发[20*]72号文件精神,成立*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县规划建设局设有规划股、规划所,规划股编制3人,规划所编制5人,没有设置规划监察大队,由城管局代为履行职责。各乡镇均设有专职乡镇规划助理员,但未设置规划管理所(站),乡镇规划助理员由乡镇政府管理。
3、集中力量,对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市政重大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手续进行“回头看”。具体项目包括*县第四中学校园规划、县城东片区竖向控制、金龙路“三线入地”工程等。通过复查,以上市政工程项目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审批规范,程序合法。
4、审批的工程项目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近两年来审批的工程项目逐项进行了复查,没有随意调整城乡总体规划而擅自批准建设的问题,“一书两证”的办理均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州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及验收的若干规定》进行规划验收。*县城近几年内的建设项目大多是2002年以前所拍卖的小宗地,大部分为200平方米以内的庭院和底商私宅,由于土地部门与城建部门协调脱节,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已领取土地使用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了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比较突出和私人建房的绿地率达不到相关规定的标准。各乡镇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进行规划管理及审批,其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5、城乡规划执法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目前,我县没有成立规划监察大队,规划执法由城管局代为行使职能,规划执法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我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主要是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是否依法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进行监察。具体包括:执法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执法区域覆盖情况;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情况;规划执法结案率情况进行监察。
6、政务公开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和听证制度,所编制完成的各类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强制性内容通过规划展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工地现场公示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全部进行了公示。积极实施“阳光规划”制度,提高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
7、城乡规划廉政、勤政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没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没有违反批准的规划、违反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
三、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县规划建设局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针对自查、自纠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并在整改工作中,切实整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营造有利于机关职能转变、有利于文明规范执法、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浓厚氛围,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办好每一件事,精心做好每一项服务。发挥团队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敬业、务实、廉洁、干事、为民”的团结、高效规划建设队伍,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长效制衡机制,进一步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团队的行为,创新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赢得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1、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积极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报批工作,在修编过程中,积极开展了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工作,严格按照规划修编和审查的程序,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工作,明确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建立健全“五线”规划管制制度。
2、促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为使规划管理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县规划建设局完善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工作。一是完善了集体审议制度,对重要事项和工作疑难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决策;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对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提交材料和办事时限进行了规定,加快了审批效率和加强了监察力度。三是严格批后管理,在内部职能科室进行了合理分工,做到建设工程放验线、竣工规划验收等方面的相互监管,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范批后管理各项程序,并全面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制度。四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规划许可的操作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五是加强了与国土部门的协调沟通,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下,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六是对县城个人建房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学科正的建房户,我局根据历史遗留问题和建房户的经济能力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在*电视台作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告,要求建房户20*年12月31前补办规划许可证。对从20*年1月1日起补办规划许可证的建房户实行处罚,维护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3、推动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通过实施城市规划公示制、听证制度等,拓宽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途径,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对城市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批和监察执法的全过程,以及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办法、时限等宜于公开的政务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4、加强了部门的行风建设。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塑造了城乡规划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城市规划部门的工作效能,促进了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为党委和政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
5、推进了规划系统治理行业腐败和商业贿赂工作。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了城乡规划监督机制的深化,加强了城乡规划系统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管理,从制度上有效地防止了规划管理工作中的腐败行为。我县建立了由城乡规划和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监察部门在会同规划部门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同时,对规划部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践行承诺、服务效率、执行规划等方面的工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探索与要求;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从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就逐步地实施了对于城乡的规划建设,并且在改革开放程度不断深入的环境中,循序渐进地推动着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的完善与发展,到目前来看,国家城乡规划所取得的成果是显而易见的,其具体的建设获得了全方位水平的有效提升。但是,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加深刻地对我国的发展实施着影响,城乡规划建设依照具体的时代要求实现进一步的优化开展迫在眉睫。因此,目前诸多学者都加强了对城乡规划建设各项工作的研究,并针对其建设中的各项问题提出了诸多的解决对策。
一、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探索及具体要求分析
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我国在区域发展以及区域内的城乡发展等环节,都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不平衡状态,这对于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是一种极大的阻碍,尤其是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严重地影响着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城乡规划建设一直是我国国家建设中的重点。本文下面就分析一下我国城乡规划的探索及具体要求:
首先,就城乡规划的探索来讲,我国从改革开放时期开始,就非常关注这一事项,一直到现在已经取得了诸多的进步。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一种城乡之间独立发展的二元规划策略,未能注重二者之间的统筹与协调,《城市规划法》以及村庄和城镇的规划建设的《管理条例》规定还在很深的程度上影响着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实施。一直到2007年下半年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编制与出台才打破了以往的规划建设僵局,将建设工作推向了新的台阶。
其次,就城乡规划建设具体要求而言,它主要分为科学整合与系统协调两个方面。科学整合是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各区域呈现之间要构筑以核心城市以及中心城镇为辐射点的整个大空间整合的规划,同时着力保证小城镇中的中心城乡获得优先突出的地域与交通的整合,从而推动区域城乡整体空间、小城镇城乡等各方面的一体化城乡网络的建成。系统协调则是要求城乡规划发展必须与区域发展的计划相互协调,尽量达到对基础设施、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建设与应用,全面推动区域发展中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等在城乡协调规划中的渗透。
二、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
1、城乡规划建设法律体制不够完善
我国虽然在2007年针对城乡规划建设出台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城乡规划是以时展为指引而处于流动状态的工作,各种新的规划发展的需求层出不穷,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具有详细的不断完善的新型规划方案及专项法律保障。这就使得我国现存的法律体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从而制约了呈现规划建设各个方面的协调统筹平衡状态的实现,因此,要想真正地推动城乡规划的优化建设,国家还面临着法律体制等方面的极大挑战。
2、城乡规划建设缺乏科学合理指导
我国当前在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时,普遍缺乏一种全局整合、长远利益的目光,简单地应对某个城市或者乡村地区的开发需求进行随意的开发建设,普遍不能真正地将每一项开发工作纳入到长远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从具体方面来讲,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以区域和城乡科学整合、协调发展等为依据的具有针对性的系统长远规划方案所引起的,国家相关的城乡规划的负责部门无法严格地依照科学合理的指导方针对每一项开发工作做出详细的审核与有效的指导,从而使得城乡规划建设落入了一种对空间布局不够合理、规划区域功能较低、产业与人口密集程度搭配不均的状况中。
3、城乡规划发展的协调平衡不足
我国进行城乡规划发展牵涉到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只有全面地将这些问题统筹起来实施协调的建设,才能够保证国家的城乡规划在整体方面实现协调。但是,目前我国存在的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问题,直接地阻碍了各种规划因素协调性的不足。同时,我国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往往将重点置于城市发展方面,对城市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城市各种投资环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但是,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发展活力不够、基础经济活动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这就使得乡村在城市快速发展的状况下更加地落后于城市水平。
三、我国当前解决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问题的对策
1、全力推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国家当前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主要是以《城乡规划法》作为依据,要想推动城乡规划实现良好发展,就要将此法作为中心和基础来逐步推动本法律的更新完善以及其他相关辐射法律法规的大力健全,为我国逐步萌生的新的规划需求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具体来讲,国家要利用多种渠道及方式来向所有的城乡住户进行《城乡规划法》的普及性宣传,指引当前的城乡建设人员按照必要的审批工作要求以及相关制度等来进行具体的建设。同时,国家还应当鼓励城乡居民针对法律的不足来提供完善建议以及创新见解等,着重推动其他相关法律对《规划法》的补充,全面推动我国城乡规划系统合理实施。
2、完善城乡规划机制与体系建设
首先,国家在目前推动城乡规划合理有效的实施,还必须致力于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各项项目审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保障机制等的建立,确保城乡建设的各项活动在开展之前能够得到国家相关负责部门对于各种条件的审核,保证各项建设符合国家城乡规划的整体建设方案。同时,还要积极地加大周围群众对于各建设活动的监督,追究非法建设活动的法律责任,将各项建设全面纳入城乡规划的大体系。而且,国家要为某些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基础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动民间力量对于国家规划建设工作的帮扶。其次,国家还要以全局与部分、短期与长远、发展与保护、城市与乡村等方面的统筹兼顾为原则,来调节并完善城乡规划建设具体的体系。
3、加大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投入
国家当前开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大事,也是保证我国立足于国际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大对于城乡规划建设中各项工作的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要极大对于建设工作的各项资金投入。国家除了为城乡规划建设进行财政拨款之外,还可以通过政策优惠等策略来调动其他力量的参与,并努力拓展筹集渠道,致力于补偿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国家在进行规划建设投入时,关键还要针对当前乡村建设不足的问题,来加大各项投入对于乡村发展的适当倾斜,以缩小城乡建设的差距。
四、结语:
城乡规划建设是国家各项事业的重中之重,国家一定要努力加大对于此工作的研究,着力针对其建设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并从各项基础保障方面为规划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参考文献:
[1] 周仲平. 城乡规划建设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 城市建设,2010(33)
[2] 王婷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好城乡规划建设[J]. 城建档案,2009(12)
[3] 王波,姚宏伟. 村镇规划建设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2(16)
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动我国早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有不可忽视的职责。随着我国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对行政管理体制也提出了新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内容不断深化提升,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开始建立并不断发展。城乡规划作为政府职能之一,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应该不断优化。但是目前我国在这个方面还比较缺失,所以本文将从目前我国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影响因素,提出优化策略,为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优化提供有力参考,从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社会主义建设。
关键词: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优化;策略
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第一次提出建设城乡规划公示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提出新要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是保证城乡规划合理性的基础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同时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但是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发展时间比较短,相关经验欠缺,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是优化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重要环节。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存在的问题
1.城乡规划公示的内容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公示有两大主要内容,第一个内容是城乡规划项目审批合格后进行公示,第二个内容是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变化内容,公示的内容并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一方面,公示内容的语言不利于群众理解。虽然国家出台相关条文规范公示内容,语言方面强调普通便于理解,但是公文模板套用现象严重,往往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文字,群众不能理解或者理解有偏差;另一方面,当前公示的内容不满足群众的需求,大部分内容都是规划的原因、时间、政策、联系电话和反馈的途径,而群众需要的是这样规划后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方便和利益。
2.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流程和方法不成体系。
国家规定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在流程方面,规定的内容系统性较强,但是在实际公示工作中,负责拟稿的人员或是专业性不强,或是对规定的流程理解不深入,往往缺少系统规划,将部分内容简化或省略,如收集群众意见等。而公示方法也比较局限,往往只采用一种或两种途径,忽略新闻传媒的作用,导致公示内容不能大范围传播。
3.忽视群众反馈的重要性。
上文已经提到,公示内容拟定的时候缺少收集群众意见,这都是忽视群众反馈重要性的具体体现。不仅公示之前忽视群众反馈,在公示之后也忽视反馈,在公示内容中提到的反馈平台,相关人员并不能及时查看群众的意见,或者对意见视而不见,只注重政府自身的利益,忽视群众利益。
二、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存在问题的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不符合行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这主要是受各方因素影响造成的,这些因素主要有:第一,我国城乡规划公示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根据新要求加以改进,一些新出现的问题无据可依;第二,城乡规划公示管理有困难,现场公示的时候如何组织执行、保证群众都能观看公示栏有难度;第三,城乡规划公示专业性和信息含量不高,政府部门忽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宣传,尤其是新闻电视节目;第四,忽视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只依靠规划部门自身制定并执行,无法解答城乡规划中关于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优化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策略思考
1.国家和政府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建立相关法律法规。
城乡规划要与群众共同进行,所以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必须有法律保障。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建立,但是只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内容,而其他方面没有具体的条文,尤其是制定城乡规划公示部门的权责要求,内容不完善就不利于执行和管理,如果出现问题就不能有问责机制,所以要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个过程要结合行政管理改革的要求,也要结合经济发展情况,严格要求城乡规划的项目,避免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建立“面子工程”,从而造成资源浪费,所以对财政部门也要严格要求。另外,各地区政府要根据国家的总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保证各环节都有统一的规则。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一定要有灵活性,不能一味遵循规则,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要及时上报,方便上级改进。
2.提高城乡规划公示内容和水平的专业程度,注意以人为本。
首先,合理规范城乡规划公示的内容,让内容语言便于群众了解,也要了解群众的需求,让内容体现群众切身利益。其次,提高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内容水平,使之不断专业化,这里可以完善城市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平台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让懂得上网的群众及时查阅,而对于上网能力不强的群众要丰富城乡公共告示栏,丰富相关资料和设施。最后,加大对城乡公示的宣传,在全社会扩大城乡规划公示的影响,这里可以结合报纸、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等媒体,保证群众都可以了解并能参与进来。这三点主要内容都要注意以人为本,一定要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注意角色转换,推动城乡建设。
3.加强管理保持秩序。
这主要是对城乡规划公示方法的要求,丰富公示途径,这一点上文已经提到,可以结合多种媒体进行宣传,但是一定要注意严格管理。一方面,规范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工作要认真负责,在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人文关怀,详细解答群众的疑问。另一方面,现场公示的内容,要注意规范现场秩序,对破坏公示内容的人员严格处罚,而对于网络等其他媒体的宣传,则要加强网络管理,在保证系统稳定的同时,杜绝谩骂等不良行为,提倡文明上网、文明阅读。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对重大施工项目,一定要采用多种途径结合的方式,网络宣传要循环进行,尤其是电视新闻等节目,一定要反复强调,这样才能保证公示的作用。
4.建立群众反馈机制,加强政府与群众的联系。
首先,相关部门提高对群众反馈的重视程度,建立群众反馈机制,严格要求相关规定,尤其是建立反馈途径平台。其次,加强对反馈平台的管理,相关人员要随时查看群众反馈,这个平台不要拘泥在网站,可以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丰富反馈平台,并依法处理,尤其是有建设性的意见,一定要引起重视,上级接到反馈后要认真处理。最后,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注意双向反馈,尤其是对一些疑问和质疑,要及时回复,这个过程要规范语言,禁止过激行为。此外,加强反馈机制的评价和监督,及时找到不足,对相应人员依法处理,提高城乡规划公示执行过程的力度,推动其不断优化。
四、结语
总之,根据时代要求不断优化我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是促进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各部门一定要重视起来。除了文中提到的几点措施外,相关部门还要学习新动态,深入了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合理规划城市和乡村,不断丰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内容,注重群众利益,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方面共同发展推动建立“美丽中国”的目标早日实现。
作者:李芹 单位:宜宾学院
参考文献:
[1]葛先园,杨海坤.我国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以《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中心[J].法治研究,2013,12:93-97.
[2]王雷,张尧.苏南地区村民参与乡村规划的认知与意愿分析——以江苏省常熟市为例[J].城市规划,2012,02:66-72.
关键词:城乡规划;编制;审批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方面,它是城市政府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行为牵涉最广的部分,是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先导和依据;另一方面,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成果是决定城市发展的关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节选地方城市规划条例中有关编制与审批的部分条文,有利于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发掘存在的问题及其可能原因,提出切实的建议。
1.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中存在问题综述
目前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中存在问题的论述,主要针对城乡规划编制,集中在以下4 个方面。
1.1公众参与普遍不足
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中公众参与普遍不够或者根本没有公众参与。规划设计人员在规划过程中考虑的是业主的需求,融入的是设计者自己的理想,很少考虑生活于斯的公众的所思、所想;即便有公众参与,也是在规划编制的后期,例如深圳,只有在法定图则草案编制完成以后进行公开展示时,市民才可以对已定的规划方案提出反对意见或建议,缺乏参与前期法定图则编制工作的机会,甚至还有的地方在规划审批通过后才进行公布,公众参与更是无从谈起。
1.2 对规划的调整和修改缺乏约束力
由于城市政府的强势和行政首长个人意愿的施加,城乡规划的调整和修改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首先,总体规划的法定约束力不强,政府有一定的调整权限,特别是对用地性质的调整;其次,一些城市盲目超越经济和资源承受能力,盲目攀比,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最后,一些地方领导和部门领导无视规划,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批准建设。
1.3 编制与审批程序不够科学
城乡规划编制缺乏程序性的规定,一方面使得对编制规划的城市缺乏深入的研究,另一方面也为规划的随意性预留了空间。由于城乡规划编制研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导致规划编制在一小部分技术人员和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研究探索,同时因规划编制研究不到位导致主观规划代替了客观规划。城乡规划审批程序比较繁琐,不够规范,加上审批时间过长,造成了规划时间管理上的真空,影响了规划管理的连续性。此外,审批缺乏监督环节,使得开发商进行高容积率、高密度的开发,破坏了城市原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导致城市环境质量的进一步下降。
1.4 修正和检讨不及时
目前,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发展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每年都会发生较大变化,而我们的城乡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很少根据外界的变化进行修正或检讨,不利于指导城市的有序发展。
2.完善地方城乡规划法规的建议
通过很多实例可以看出,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与规划法律、法规的程序不合理、内容不完善和主体不明确有很大的关联。因此,要规范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行为,首先必须完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结合《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地方城市规划条例的修改完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2.1法规精神层面
以城乡统筹为根本原则,改变以城市为本的价值导向,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最终目标。根据《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体系的界定,建立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在内的城乡规划体系,将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提到和城市规划同等重要的高度。在经历较长时期的以城市为本、城乡分割状态后,应当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镇、乡和村庄规划上,弥补历史的欠账。《城乡规划法》赋予“成文规划”更加重要的法律地位,特别强调了控规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依据地位,规划制定和规划实施的羁束关系得以大大强化。“由于‘成文规划’的羁束性作用提高,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将相应缩小,进而规划管理中的许多矛盾和争议必定会前移至规划编制和审批阶段”。因此,需要在法规制定中加强规划制定与规划实施的羁束联系。
2.2法规实体层面
法规实体层面的目标是使内容更加充实,主体更加规范。
(1)增加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3 个规划层次的内容。这是所有地方城市规划条例都缺失的地方,通过增加这部分内容,建立完整的地方城乡规划体系,从而对规划层次作出界定。(2)调整相关不合时宜的内容。(3)增加“编制程序”的内容,完善并加强“公众参与”的内容,形成由编制原则、规划层次、编制内容、编制程序、编制主体、审批主体、审批程序、修改程序、公众参与和编制单位要求及其他等11 部分组成的涵盖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各方面的条文。同时,突出重点,强化编制主体、编制程序、审批主体、审批程序、修改程序和公众参与等5个部分。(4)规范编制与审批主体,使城市政府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工合理、权责清晰,编制与审批过程高效公平。编制与审批主体的规范主要针对城市详细规划、乡规划、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做到明确与灵活兼顾。同时,由于《城乡规划法》仅赋予城市人民政府在规划编制和审批中的主体地位,因而在一些大城市别要处理好市政府和区政府、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区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制定中的主体地位和角色分工。
2.3法规程序层面
法规程序层面主要是制定更加规范和严格的编制程序、审批程序和修改程序。通过程序立法,一方面保证城乡规划的完整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提高规划编制与审批的效率,同时保障规划编制与审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监督。(1)编制程序。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城乡规划编制程序针对的是城市总体规划,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可以将编制程序扩展到镇总体规划。同时,进一步补充完善城市详细规划,以及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程序规定。(2)审批程序。 (3)修改程序。
2.4法规立法层面
一方面,地方人大不仅应当严格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的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和讨论,使地方城市规划条例从一开始就具备开放性、兼容性和时效性,同时要规范表述,措辞得当;另一方面,由于各个城市所面对的城市发展环境和具体实际情况不一样,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应当进行多方面调研,针对地方实际进行立法,增强地方城市规划条例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地方城市规划条例作为地方城乡规划的“主干法”,具有总体性、一般性、原则性等特点,并不能涵盖城乡规划与管理各环节,需要与其他配套法规共同作用。因此,地方立法机关也应当适时更新、完善其他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建立以地方城市规划条例为主体的完整的地方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关键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黄陵县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乡规划的建设是会受政治、经济和社会一些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但是规划建设是否有效地进行实施,就需要规划者从该地区客观具体的各种情况去进行一个整体的规划调整。要做好一项好的城乡规划建设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规划编制方向,科学的实施办法和具有可行性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这也是需要每一个城乡规划建设的工作人员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城乡规划建设的现状
城乡规划并不是一张图纸或者一个平面结构就能表达完的,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还应该有一个管理、反馈的过程,这也体现了城乡规划中编制与实际操作的差异性。现在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现状主要如下:
1、城乡居住环境陷入生态的危局。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大自然资源开采的力量也越来越大,机械化的资源开采到处可见,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逐渐超出了它的承载能力。社会不断发展而伴随产生的自然污染已经逐渐地渗透到水源、植被甚至泥土之中。城乡的居住环境已经陷入了生态的危局,一定要遏制和缓解对大自然的污染,这是城乡规划建设中的重点和核心工作。
2、当代的城乡规划无法满足基本的安全需求。现在不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都是因为城乡规划的不合理导致的。现在很多城乡规划工作之前并没有对具体客观的环境状况和地形地势,没有建立适建性的评价,对城乡规划中的灾害防治系统缺乏必要的重视。而且政府也没有地城乡规划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造成了工作上的缺漏,当灾害发生的时候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
3、规划离开了民众,忽视规划的民众基础。现在很多规划师在规划的内容上忽略了民主的建议,对多元化的社会需求把握不到位,只是埋头去规划设计而没有去听取社会民众的反应。这会在实际操作中形成一种隐性存在的问题,降低了规划的可操作性,使城乡规划不能扎根在广大百姓之中。
4、规划内部各个部分缺乏沟通。城乡规划其实多种因素联系一起的工作,很多工作者会发现在规划设计的时候遇到的问题较小,但是当规划逐步实行到实际操作中就会出现各种各样不同的问题,也就是设计和实际操作之间没有达到很好的联系效果。很多规划者只会看着规划的具体目标进行规划,而忽略了其他与这个目标有联系的重要因素,造成了同一个地区各个要素之间的独立和断裂,大大地降低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城乡规划建设的可操作性分析
下面就联系我国现在的城乡规划的现状和问题,结合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作为具体的例子,分析一下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一是健全规划的管理。要对规划进行管理控制,首先就应该先从规划管理的整体业务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把握规划管理的发展方向,健全规划的实质,提高规划内部的水平。还应该结合规划建设有关的法律规条规范进行具体的工作。黄陵县上的城乡建设规划局在黄陵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建设的有序推进、执法文明、在管理科学规范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省级元林城市为契机,以提高规划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管理为重点,团结—心,扎实工作,完成了上级部门交给的
各项同标任务,使黄陵县城乡建设规划事业走上新的台阶。
而且黄陵县已经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规划管理网络,成立了专门的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对城建监察大队与规划办公室进行职能的合并,加快了工作效率,省略了其中一些不必要繁琐的工作步骤,提高了执法的质量。在各乡镇也成立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室,村组设立了规划建设管理员,由此形成县、乡、村三级全方位的规划建设管理网络。
第二是实施全面的规划方案。在城乡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先对该区域具体的地理形势,人群分布等信息进行科学的考察,然后再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出符合城乡发展要求,紧密联系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建设对社会发展建设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让设计利益达到最大化。黄陵县在采取全面的城乡规划方案之后,已经完成了张寨片区、梨园新区控制性的详细规划,商业街、轩辕大道、中心街、轩辕街、黄花沟街景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5镇4乡总体规划、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165个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三是强化城乡规划的执法。违法违章的城乡建设对城乡规划有着很不好的效果。所以政府一定要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去杜绝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发生,为科学有效的城乡规划建设扫除障碍。在黄陵县的相关法律建设上,政府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规划管理制度,定期地召开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会,多次查处违章建筑行为和拆除违章建筑,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上升势头,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第四是为了更好地为城乡规划建设打下民众基础,应该要积极开展与民众沟通的平台。一项好的建设工程,是应该要结合各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在科学的管理与应用的基础上对所有的信息进行辨别筛选,达到规划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要为科学的城乡规划建设搭建民意平台,进行相应的沟通和控制,在建设规划正式投入使用之间,应该要在这个平台进行网络评价和网络议论,要充分地借助网络地力量,尽可能地收集民意,将有用的民意引用到具体的建设规划中去,真正实现城乡规划建设的民意性和合理性。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事业的不断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城乡规划建设,如何让城乡得到更好的发展慢慢成为了研究者和规划师的工作重点。这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很强的事业工作,目前由于规划和实际情况发生比较大的差异而延伸出一些不同的问题。城乡规划建设一定要依据客观情况,综合各个群体不同的利益,收集来自各个阶层人民的意见,进行多方面的统筹管理,才可以将城乡规划工作更好地进行下去,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最大价值进行体现。
参考文献:
[1]钱坤范,申会杰. 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可操作性分析[J]. 技术与市场,2012,(2).
[2]康延良. 龙乡故里行风景这边好——黄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工作纪实[J]. 新西部,2010,(10).
关键词:GIS技术;城乡规划;应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城市”工程的普遍开展,城乡规划实践呈现出许多新面貌。作为“数字城市”工程的核心技术,GIS可普遍应用于城乡规划实践的各方面,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规划、管线管理等。GIS具有反映地理空间关系及综合、统计各种空间和属性数据的能力,为地理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开发提供了先进技术手段,它的普遍应用将使城乡规划工作走上自动化、科学化的道路。
1. GIS技术和城乡规划的概念
(1)GIS(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称为地理信息系统,是一个空间信息系统, 集测绘学、环境科学、城市信息学、地球管理科学和计算机技术等为一体,是一门综合技术。GIS为特定应用目标建立,在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的支持下, 用于数据的输入、存储、查询和检索,对有关空间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更新,同时GIS技术还具有空间模拟、科学预测等多种功能,能解决复杂的规划和管理问题。目前,地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先进工具,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管理决策[1]。
(2)城乡规划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工程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下,城乡规划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一些国家对城市规划的理解是在强调城乡规划与改建的目的,一方面重视安排好城市形体包括建筑、街道、公园、公用事业等,另一方面更重视社会与经济目标的实现;另一些国家强调它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城乡规划的设计指导空间的和谐发展,以满足社会和经济的需要;还有一些国家认为城乡规划就是城市空间的布局,它是建设城市的一种技术手段,它的目的在于合理、有效的创造生活与活动环境。
我国对城乡规划的理解是城乡规划是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它是为了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城乡规划就是合理的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以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确保城市的经济和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及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2]。
2. GIS在城乡规划领域应用的必要性
(1)城市化的进程对城乡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使世界的经济、社会和人口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包括环境污染、耕地减少、住房拥挤、交通阻塞等在内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工作量,传统的城市的运作方式已跟不上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城乡规划面临严峻挑战,如何用更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城市进行规划和管理,GIS技术就能满足这种科学管理方式,它保证了空间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准确反映了城市的现状与发展。
(2)随着城乡规划和管理的数据增长加快,传统的数据处理方法已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集聚中心,它传递的信息包括地理、资源、环境、人口等方方面面,多层次和多样化数据反映着城市现状和变迁,并处于不断的更新变化中。传统方法不能有效的利用、处理和分析这些数据,而GIS技术可以实现支持处理、分析和有效存储海量数据,并利用遥感技术对数据进行及时更新[3]。
(3)城乡规划管理高质量和高效率的要求。城乡规划的任务是对城市建设的经济和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作出决策。传统的规划管理由于人力、时间所限,常以常规分析方法对城市空间作定性处理,这样很难对数据进行充分地分析。GIS技术能客观的、科学的对城市相关的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运用各种数学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城乡规划相应的数学模型,辅助城乡规划和管理。
3. GIS在城乡规划中的作用及应用
(1)GIS使城乡规划更为直观和理性。地理信息数据包括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通过对道路、建筑、人口等相关信息的查询, 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了直观的规划资料。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以地理空间数据及城市发展现状为基础,通过开展基础地形图数据的测绘、入库与动态更新,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与智能化。在规划最终成果的制作阶段,提供基于GIS标准的规划成果数字产品,使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得到直接为GIS系统所接受的规划成果,方便规划管理部门更好地利用GIS技术优势,为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实现办公自动化服务。
(2)GIS具有数据存储管理和海量分析功能。GIS具有强大的图形操作功能,支持土地集成化管理,对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及土地权属界线信息可以第一时间掌握, 并支持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使城乡规划更具科学性和透明性。GIS在各地规划审批中的应用较多,例如,通过数字化制图后,将海量空间信息以数据库形式存储,利用GIS技术搭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图形绘制系统,支持规划业务审批,存储业务审批图文信息;利用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在建设项目报建时,通过申请卡,记录到属性数据库中, 制作数字化地形图景,并对建设工程规划进行准确定位,进行规划审批工作[4];将适时更新的影像图叠加上基础地形数据,开展现状地图的绘制,进而开展土地利用的调查分析等。
(3)GIS对城乡规划有辅助决策的作用。利用各种基础数据资料,基于GIS环境的空间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各类规划编制的条件分析、方案制定与评价选择提供空间分析支持和决策辅助。GIS可以辅助规划师,通过对规划方案的模拟、规划方案的选择、规划方案的评估等进行辅助决策支持。利用GIS有效的管理空间数据,进行空间可视化分析,以确定商业中心位置,并根据分析数据进行潜在市场的分析。GIS对城乡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技术支持,GIS可以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反馈, 以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例如,对旧城区进行改造时,GIS可以对总建筑物层数、退进变化的高精度三维地理模型进行总量的调查,进而开展拆迁分析,预估拆迁工作量;将GIS利用在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统计分析包括城市道路红线位置、主干道车辆流量、人行道上流量等具体内容,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有效信息。
4.结语
近 些年,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经济的长足发展,城乡规划技术创新逐步具备了条件,GIS技术的积累、研究和实践也日趋成熟和完善。GIS技术提供了多层次和多目标的综合服务, 对于组织和管理地理空间信息的技术系统,它为城市规划的建设提供了更多的帮助,是城乡规划建设创新实践的技术基础,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GIS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为计算机数据管理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提供更加广阔的前景 。
关键词:城乡规划 GIS 数据资源池 数据立方体模型
0 项目背景
为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江苏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建立城乡规划“一套图”制度,构建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城乡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推动市、县(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实现省市规划信息系统的衔接融合。以次为契机,开展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和应用研究,以省级系统为核心,建立省、市、县三级城乡规划共享协作机制,研究制定城乡规划信息化数据标准体系、整合城乡规划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省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协调实施、有序管治提供技术支撑,提高规划实施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1 框架设计
1.1 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面向全省统一的数字城乡规划数据标准体系(见图1) ,制定城乡规划管理全过程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充分利用国家、行业现有标准的基础上,编制了《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CAD制图规范》、《江苏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要素编码与符号样式规范》、《江苏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报备规范》、《江苏省区域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江苏省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江苏省历史文化遗存信息数据标准》、《江苏省风景名胜区规划成果数据标准》、《江苏省风景名胜区规划成果CAD制图规范》、《江苏省规划编制单位技术人员信息数据标准》等。
1.2 基础支撑平台设计
采用层次化的设计思想方法,在SOA框架支持下,搭建基于四层云框架的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基础支撑平台,实现不同层次间的松散耦合性,充分保障系统的高度稳定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见图2)。其中: 云基础设施层(IAAS)满足省、市、县三级规划管理部门的数字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应用基础设施需求,最终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数据层(DAAS)围绕城乡规划管理(省、市、县)三级数据交换体系,构建综合数据汇聚互通的“数据中心”,为省级城乡规划应用提供海量的数据支撑,建立安全、便捷的数据访问机制;平台层(PAAS)建立支撑数字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开发的一体化集成环境;应用层(SAAS)建立面向具体业务的应用系统,实现各类用户的便捷应用;此外,通过门户(Portal)技术实现的统一信息门户,为不同用户提供“一站式”登录服务。
图2基础支撑平台总体架构
2 功能实现
2.1 城乡规划综合数据汇聚互通的多层级统一“数据中心”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首先承担的是城乡规划综合信息的“数据中心”的角色。各地市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部门提交的各项编制成果数据,利用配套工具纳入平台进行集中存储管理;各地市上报的规划审批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统计性数据、省级规划管理部门的重大项目选址数据、电子报建数据,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测绘部门提交的基础背景数据、国土、交通、统计、环保、旅游等部门“多规融合”的专业共享数据,均纳入到省城乡规划综合数据中心进行存储和管理。
2.2 多方共享、持续更新的城乡规划综合数据的“管理平台”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基础支撑系统同时也是省、市、县三级规划综合数据的基础“管理平台”(见图3)。在实现基础地理数据、规划编制成果数据、规划实施管理数据、社会经济等各类数据的汇聚外,开发了质检入库、动态更新、查询浏览、运营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功能,为相关数据的持续更新和共享利用提供运维支持,并支撑各种业务功能的便捷应用。
2.3 动态、权威的城乡规划信息“共享平台”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基础空间信息、各类城乡规划成果信息以及各地市、县交换的图形数据的浏览、查询和共享,帮助省、市、县各级规划主管部门以最直观、便捷的方式查询全省城乡规划数据和规划综合信息。
2.4 便捷管理、有效监管“应用支撑平台”
针对省级规划部门的业务需求,研发城乡规划管理与分析子系统、城乡规划编制支持子系统、重大项目选址支持子系统、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分析子系统等,为相关各项规划政务管理等提供应用支撑。
2.5 稳定开放、灵活拓展的城乡规划业务“基础支撑平台”
采用SOA架构和“业务基础支撑平台”的思想,构建了省城乡规划信息化的框架平台,支持“数字规划”的多种规划应用拓展,支持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相关应用的扩展,为规划部门提供规划专业信息的综合服务。
2.6 信息透明、政民互动的城乡规划“公众服务平台”
城乡规划信息公众服务子系统,强调城乡规划的民主和公开,为建设单位及普通公众提供规划信息的服务,增强规划公示、公众参与的内容和功能,促使规划服务网站向功能化网站发展,提高规划公众信息的服务能力,提高公众参与和公众服务的力度。
3 关键技术分析
3.1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数据标准及资源目录体系的创建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以区域统筹,宏观指导为主,其内容体系庞大,标准化和系统化难度大,为此省级数字城乡规划数据资源目录分类的设置,首先要求大类能覆盖省级规划管理各业务领域及相关知识范畴,能正确反映类目间的概念逻辑关系和业务逻辑关系,并可保持相对稳定。其次,数据资源目录分类既要体现省级规划业务信息特点,又要考虑目录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在目录中,同等级别的目录和上下级目录均符合事物本身的逻辑序列,每一个类目在体系中的位置是唯一的,其上级类目也是唯一的,并且和同位类目所覆盖的范围是相互排斥的。此外,同级类目的设置,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保证在增减类目时,不破坏原来建立的分类,最终形成符合省级城乡规划管理应用需求的一套数据标准,并通过配套工具的可视化规则灵活配置,支持配套工具对数据标准变化的动态适应,保障标准的易于推行。
3.2 多层级空间数据同步和复制技术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一张蓝图,数据交换涉及到省市县三个层面,存在数据结构不一致,数据分布存储、数据交换实时性要求高等空间特性,空间数据的实时同步技术难度大。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基础支撑平台的空间数据同步和复制技术,在要素级别上捕获资源库空间图层的数据更新(包括新增、编辑、删除)记录,并对数据资源库中增量数据进行抽取,在秒级响应时间内同步至目标库。该技术最大特点一是可实现实时增量更新,能够实时捕获数据库的更新变化,并通过订阅/模型将变化的记录提供给订阅者,具有实时、高效的特点。另一特点则是支持批量稳定同步,实现对多源多种格式空间数据的同步过程,具有大批量、高效的数据抽取优势,实现对空间图层从源库到目标库的实时同步更新。(如图4)
3.3 省级城乡规划多维数据立方体模型的建立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涉及的部门多、数据量大,数据来源多、数据格式不统一,要满足各类统计分析的多样性和便利性要求,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易读性,必须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建立多角度,多层次,多指标的分析模型,实现业务应用与业务模型的剥离,让模型可变性更强。
省级城乡规划多维数据立方体(时间、空间、因子等)采用星型模式构建,通过梳理形成包含7大项、43子项近千个城乡规划指标,并分析相应指标和维度的基数,解析不明确的关系,最终定义模型的时间、空间、因子的多维度表达,形成了综合多角度,多层次,多指标分析的联机事务分析模型。它将从各类数据源(数据库、数据仓库、平面文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黄金”数据创建成多维数据立方体。立方体是按省级城乡规划业务的多维因素分析模型的设计创建,通过对多维数据立方体的分析,用户可以辨明趋势、跟踪业务运作、创建高效的统计汇总报表。该模型全面支持各种联机事务分析,如上钻,下钻,切片,旋转,切块等。
3.4 省级城乡规划决策支持可视化动态建模技术
省级城乡规划管理面临城乡规划的统筹和指导需要复杂的数据分析和决策。在实际决策过程中,由于影响决策因子多,应用需求多变,而传统的建模技术耗时久,模型复用度差,因此需要建立动态模型管理技术,从而实现快速建模,满足应用对于模型的需求。动态建模技术需要把要解决的问题划分为一些简单的、基本的问题,这些问题一般都有常规的、较为标准的模型,利用己有的模型进行组合,来建立所求问题的模型,因而大大减少了建模的重复性工作,易于求解,也便于使用和修改。
动态模型管理技术按将模型标准化为指标、公式和参数,指标由公式加参数运算完成,标准化的模型结构采用数据库的组织形式进行存储,可以将不同类型的模型进行统一管理,并为模型的组合打下基础。同时,模型公式由于涉及到不同模型的核心算法,所以采用结构化加非结构化方式混合处理,模型公式的字典存储在标准化的模型中,模型公式本身采用文件系统存储(如图5)。
3.5 多级节点在线服务的数据池化技术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支撑平台,网络复杂、节点众多、数据实时访问量大,因此需要采用多节点的数据池化技术来提升系统的响应性能,解决系统运行的效率问题,统一均衡、协调、共享和调度池中的资源,将常用的服务或事物操作的过程结果或最终结果存入缓存池中以备使用,以提高服务响应速度,提高事物操作的效率,减少用户等待响应的时间。
其基本原理为:当系统调用某服务进行分析时,如果该分析操作早已完成而结果也已存入内存,则该服务便可跨过分析操作而直接从内存中提取结果。服务控制器用来在一级服务池中寻找相关服务,然后对应一级服务池的服务资源平衡表来进行资源平衡,最后确定运行的相关服务。这样可以平衡服务资源的使用,以提高系统效率和降低响应时间(如图6)。
4 结语
省级数字城乡规划管理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和应用,研究并建立了一套省级城乡规划数据标准体系,编制了江苏省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10个规划成果数据标准和规范,有效推进了江苏省城乡规划工作标准化和信息化,提高了全省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性;项目形成了涵盖基础数据、规划编制数据和规划管理数据的集“空间基础本底、省市县联动一体、多规融合”一体化的省级城乡规划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并据此形成省级城乡规划综合数据体系,完成了区域规划、区域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省市县规划管理实施等数据的入库,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项目构建的基于云架构支撑应用平台,为全省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一套功能全面、便捷、适用,集成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应用管理、信息共享等功能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规划监督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建立的省市县城乡规划信息联动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了各市、县(市)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有效整合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实现了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化,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督检查提供了有力的数据和技术支持;在创建美丽江苏建设过程中,本系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参 考 文 献
[1] 陈述彭. 城市化与城市地理信息系统[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99
[2] 刘若梅,蒋景瞳.地理信息的分类原则与方法研究――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类为例.测绘科学,2004年29卷
BI2期
[3] 阵军.GIS空闻数据模型的基本问题和学术前沿[J].地理学报 1995-50(增刊): 24-32.
[4] 李宗华,彭明军. 武汉地理信息空间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 [J] . 测绘与地理空间信息 2009, 32 (3): 1-3
[5] 罗静, 党安荣, 毛其智. 基于S O A 的数字城市规
划集成平台框架研究[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2008,44(23):8-11.
[6] 张志慧,池天河,彭玲等. GIS在天津市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J] 微计算机信息,2010,26(11-1)
[7] 李成名,刘晓丽,印洁等. 数字城市到智慧城市的思考与探索 [J] 测绘通报,2013(3)1-
[8 ] NARAYANAN S, MCILRA ITH S. Analysis and simulation of Web services [ J ]. Computer Networks, 2003, 42 (5) :675 - 693.
[9] Gore AI. The digital earth understands in the 21st century [J ] . The Australian Surveyor , 1998 ,43(2) :89 ―91.
作者简介:
1. 周生元(1963-),男,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GIS和城乡规划信息系统
关键词:城乡规划 管理相关问题
1 目前城乡规划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1.1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达不到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的要求
计划经济时代,规划是计划的延续和空间落实,往往是项目布局到哪里,规划编到哪里,从而形成了一种以开发为导向的规划思路。这种规划思路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1.2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职能不足的压力越来越大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都在不断强化各自的职能,开展了各类直接涉及空间布局的规划,希望本部门在空间布局方面有更大的发言权。同时,规划部门在经济改革中业已形成的综合技术优势,在各部门技术和制度强化中逐渐丧失,工作的技术基础支持乏力。面对当前这种部门间竞争有余、合作不足的状况,规划部门面临着加快规划体制与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政府层面的行政统筹能力,加强规划的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技术层面的技术统筹能力的客观要求。如果能与时俱进地提升统筹能力,就可以借用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地强化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1.3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多” 与“少” 的矛盾上: 一是上级政府规划审批多,实施监管少,造成规划调整随意,刚性不足。二是规划管理工作禁止性规定多, 因势利导少, 再加上规划人员力量不足,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在一些突发事件面前,规划部门已经成为责任追究的重点。三是地方规划部门法定职责多,实际权力少,形成了进退失据、压力很大的局面。按现行管理体制,规划部门领导几乎什么事都有决策权,而实际上什么事情都决策不了,但责任都是规划部门的。四是规划研究多,项目研究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中的技术支持乏力,到头来,规划的原则往往难以坚持。当前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已经到了重要关口,如果我们还沉醉于地方规划部门在政府中的一点有限的地位和在开发商面前的一点有限的权力,而不从整个规划工作体系来看待当前规划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我们就无法凝聚共识,让公众主动参与、政府各部门上下联动深化城乡规划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规划部门就可能坐以待毙,逐渐失去现有的一点优势,直至变成“发证员”、“画图匠”的角色。
2 对现行城乡规划管理的问题反思
2.1 对城乡规划管理设计层次的反思
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各层次的规划编制起着根本性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在很多方面都需要调整和修正。区域规划:由于区域规划范围广难度大,规划编制单位往往很难将各地的实际情况分析研究透彻,尤其是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加上区域规划没有实施的主体也没有管理体制的制约,只能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更谈不上协调以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所以常常给规划编制和规划的实施带来很大难度。总体规划:由于现阶段对城市发展目标、城市规模等缺乏强有力的确定依据,加上现行对各级领导的评判体系存在某种程度的不合理性,所以常常发生城市总体规划一任领导一番调整的不合理局面,或只是领导的口头依据,没有真正指导城市的建设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编制单位对市场经济的可变因素考虑不够,对当地建设发展需求研究不透彻,往往不能很好地对城市各类性质用地开发强度等进行控制和引导。现行的规划编制体系可以从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和规划实践。
2.2 对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层面思考
城乡规划与统筹发展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应该上升到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高度去思考,应适时调整政绩评价和行政管理体系:
(1)改革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一个城市的产生、生存与发展,一般都有几百上千年的历史,而一般地方官员的“政治生命”最多也只有几十年,在一个地方也只能待几年,他们在位时所做的城市“亮点工程”固然对提高城市形象有很大帮助,但城市的产生、生存与发展不能以“亮点工程”为基础。如果不调整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评价体系”,在其短暂的“政治生命”里为了“政治前途”,必然会出现“亮点工程”。忽视短时期内难以见效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断调整修改规划或违反规划的局面。
(2)调整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目前,各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体制都有所不同,有的是政府组阁局,有的是政府直属局,有的只是政府组阁局的二级机构。同样都在执行国家的《城乡规划法》,但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同,管理的力度也就明显存在差异。如果从国家利益的高度去思考城市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应当适时调整规划管理体制,以适应发展需要,并同时制定相关的法规条例,以维护国家和地方的长远利益,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3 对改进现行城乡规划管理问题的对策
3.1 重视多视角的切入
加强规划“广度”中重视多视角的切人,可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虑因素,注重多学科与多价值观的合作与交叉,可增强规划的“广度”,使规划的思路更加宽厚,为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城乡规划涉及到经济、社会伦理、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方方面面,若就规划论规划,未免视线过于狭隘。
3.2 强调公众参与
强调公众参与的实践规划城乡规划涉及政府、公众、开发商等多方主体,各方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会有所不同,在主体的观念和思想上,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路径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保证规划成果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体的要求和意愿,通过公众参与实现不同利益主体分歧的协调,减少实施中矛盾的激化。
3.3 重视多部门协调
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调动各部门参与规划的积极性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深对其他职能部门职权与城乡规划之间关系的研究,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突出各部门价值的导向,主动引导、明确职责,以期能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
3.4 解决重点问题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建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劳动管理体制,调节劳资关系,增加城市就业机会;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探索“以土地换住房”和“以地租换保障”等多种途;解决农民进城的“门槛”问题;改革区域行政管理体制,祛除僵化的“设市标准”控制。
3.5 注重合理操作
首先,在规划编制体系的基础上,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出台县城镇规划编制办法,增加县域城乡土地利用规划;修订镇规划编制标准,增加镇域土地利用规划内容。其次,在实施途径上,应加强与土地部门在用地分类上的沟通;调整相应的规划审批内容和办法,增加整个行政区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加强对全行政区域规划用地的调控。国务院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条例》可给各地方提供探索研究;国家大部委制的逐步推行,也有利于城乡统筹的实现。
4 结束语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包括城乡规划制定、城乡规划决策、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等内容在内的城乡划管理水平,切实为城乡建设合理、有序、健康地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负娟.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9):235.
[2]城市规划通讯记者.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认为:全国城乡规划中存在五大问题[J].城市规划通讯,2006(9):7―9.
教学质量是教育的生命,实践环节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整个理工科的教学质量。城乡规划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随着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的成立,以及《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版)的出台,全国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育必将面临新一轮的改革和调整。对于地方高等院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高等院校如何在新形势下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将是地方院校学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1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
虽然城乡规划学在2011年才正式成为一级学科,但是城乡规划实践却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而产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完善。可以说城乡规划专业就是一门先有实践而后有学科的一门科学。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既是国家快速发展壮大的时期,更是城乡规划专业快速发展和完善的时期。国家的发展为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场所,城乡规划专业的实践也很好地指导和促进了国家的快速城镇化。面对新形势下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转型,如何变革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学,特别是民族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是地方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版)指出“强化实践、重视能力培养是专业规范的重点。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1)认识调研的能力;(2)规划设计的能力;(3)规划管理的初步能力等。城乡规划专业实践体系包括实践领域、实践单元、知识与技能点三个层次。为此,所有的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必须紧紧围绕这“三个能力、三个层次”来进行展开。笔者认为在“三个能力”方面调研能力是基础,规划设计能力是核心,规划管理能力是目标;在“三个层次”中实践领域是对象,实践单元重点,知识与技能点是抓手。
为此,在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安排上必须遵循上述的逻辑顺序展开,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的学生展开针对性教学,从基本的调研能力培训开始到核心规划设计能力的培养,最终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规划管理能力。以基本的知识和技能点为突破口,促进若干实践单元的有效实施,培养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领域认知。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专业业务实践能力。
2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现状及问题
湖北民族学院地处中国西部武陵山欠发达地区,湖北民族学院城乡规划专业创办于2004年,学制4年,经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在培养体系、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先后为国家输送了近千名城乡规划专业人才,为国家快速城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在做出了部分成绩的同时,在专业学科建设方面,特别是专业实践教学方面也还存在众多的不足。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建设美丽中国,以及武陵山地区发展的需要,对武陵山地区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2.1 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经过10多年的教学实践,湖北民族学院先后编制完成了五个版本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每一轮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中都很重视实践环节。以湖北民族学院2014年版《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例,主要实践性环节有军事技能训练、暑期社会实践、城市认知实习、测量学课程实习、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实习、城市社会学与调查课程实习、毕业综合考核、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主要实践设计课程有绘画基础、城市规划实用软件、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场地设计等。所有实验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30.85%。可见学院对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的认识调研能力和规划设计能力都有足够的重视。但是在规划管理的能力培养方面有一定的欠缺。随着湖北民族学院建设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民族大学定位的出台,势必加强应用型专业的培养和转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呼之欲出。
2.2 师资力量薄弱,因材施教困难重重
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师稀缺,特别是高学历专业教师更是奇缺,这是当前国内开办有城乡规划专业高校的普遍现象。而湖北民族学院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更是很难引进高学历的城乡规划专业人才。时至今日,湖北民族学院城乡规划教研室共有11名专业教师,其中副教授1名,高级实验师2名,讲师3,助教5名。硕士8人,在读博士1人,博士1人。专业构成方面,城市规划专业6人,土建类专业3人,测量学专业2人。在现有的教师构成中具备了一定的学科交叉能力,但是总体上要进行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教学,特别是要因材施教更是困难重重。急需建设一支队伍具有地方专业特色的一流城乡规划专业实践师资力量。
2.3 认识调研环节力度不足
在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中,认识调研是基础,是城乡规划专业的敲门砖。就目前的专业认识调研环节来说主要有暑期社会实践、城市认知实习、测量学课程实习、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实习、城市社会学?c调查课程实习、毕业综合考核、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而其中暑假社会实践、城市社会学与调查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环节以学生自助进行为主,老师只是实践前期指导和后期把关,未能全程参与指导学生实习。城市认知实习与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实习是专业老师全程指导,但是由于师资力量不足,往往是两个专业老师要指导60个学生实习。老师的指导深度严重不足。
2.4 课程设计总体质量不高,学生规划设计能力不足
对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来说,规划设计能力是核心。目前主要开设有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场地设计等规划设计课程。由于城乡规划学科的知识体系十分庞大,哈佛大学建筑学院的院长曾提到,大约需要1992 年的时间才能培养一个通晓规划各个领域的通才。为此,在有限的师资条件和办学条件下要针对性地教好每一门设计课程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更不用说因材施教。
2.5 忽视规划管理能力的培养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的最高境界,就是规划管理能力的培养,而规划管理能力的提高本身需要全面掌握规划认识调研和规划设计能力。目前,我校与规划管理相关的课程主要就《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一门理论课程,在培养学生规划管理能力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培养方案。
3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3.1 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好的实践教学培养体系,必须要有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支撑。以湖北民族学院建设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民族大学为契机,以《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版)》为指导,结合学校现有师资教学条件及武陵山地区特色制定科学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专业理论课程为指导,以培训学生认知调研为基础,规划设计能力为核心,规划管理能力为目标的实践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2 因材施教,因师施教,教学相长
教与学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不同个体有不同特征,不同老师也有不同擅长专业领域和专业设计方向。因此,在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中一定要结合教师与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因材施教、因师施教,做到教学相长。在注重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同时,培养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专业背景丰富、年龄搭配合理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
3.3 课内课外相结合,校内校外相结合
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不仅仅是课堂教学,更多的是要走向课外,走向社会。加强教师与业界的联系,以及学生与业界的联系来提升教学活动的水平。课堂上严把教学理论关,让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设计基础理论。课外引导学生拓宽专业视野,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同时,鼓励和带领学生走向社会,通过学校与校外设计企业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定期将学生送往相关设计企业进行规划设计实习。此外,也把优秀的规划设计师请进校内,引入课堂。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将这个学习生涯置身于专业实践领域之中。
3.4 严把实?`教学环节和教学实践质量关
严格按照科学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各项实践教学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严格组织,细心辅导。建立严格的过程质量管理和考核方式,建立完善的教学实践环节考评机制。严格要求学生,全面系统掌握现行的城乡规划种类,及各类规划的设计的内容深度要求,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规划设计能力。
3.5 构建地方实践教学特色
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师队伍培养、认知调研能力培养,以及各类设计课程案例点的选择等各方面密切与地方相结合。系统挖掘武陵山地区建筑、村落、城镇等特色,并将其应用于城乡规划实践教学各个方面。同时,与地区相关设计和管理机构密切合作,联合培养学生的专业设计能力。探索出一套具有湖北民族学院特色、武陵山地域特点、能充分凸显地方城乡规划专业办学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
关键词: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社会公平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margin and connotation of planning, emphasizing the important value and significanc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under the condition of market econom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our country 's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the question and the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in the future, how to embody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play a role in decision-making,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efforts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maintenance of social equity, people-oriented,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Key words: urban plann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social justice
中国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标号:2095-2104(2012)03-0001-02
0前言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城乡建设又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在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指出“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规划原则,规定了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这就要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监督的过程中必须全面的实行公众参与机制,以确保当家作主的人民公众对于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制体系的逐渐健全以及新闻媒介、传播媒介透明度的增加,公众参与规划决策的意识逐渐增强,也从客观上推动了政府鼓励公民参与城乡建设的进程。
1公众参与的概念
公众参与起源于美国和加拿大,为平复市民的“不满”情绪而出现的一种安抚措施。是随着政治文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成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民主理念。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指让公众参与到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去,。强调公众对规划编制、管理过程的参与、决策和管理,强调对话与沟通,协调公众各方利益,力求实现规划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2公众参与规划的意义
公众参与规划事业的作用:(1)在不改变现存体制的原则下,鼓励公众去支持政府,以报社会安定;(2)通过参与,使公众更能接受政府的决定,不做“非分”之想,以稳定民心,使公众对规划方案的实践采取更合作的态度;(3)满足公众自治的要求,进而促进民主思想的发展;(4)公众作政府的监察,确保政府维护“公共利益”,不受“特别利益”的影响;(5)增加公众的信任,削弱公众的离心倾向,并且通过公众的反馈,使规划实践工作进行的更顺利。
3国外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政策
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的一些城市中成立了诸如社区改造中心之类的机构,以帮助社区居民学习有关社区建设的知识和技术,为居民提供服务。而在联邦政府方面,从1968年开始的新社区计划和以后的示范城市计划,审批援助款项时的先决条件就是要证明市民们已经真正有效地参与了规划制定过程。
澳大利亚洲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一个项目时,不仅通过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宣传,同时征求周边地区社区的意见,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
新加坡的城市规划堪称世界一流,这与新加坡政府重视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有密切关系。新加坡政府充分发挥国家地理位置的优势,与时俱进,善于规划。城市规划从策划、修编、实施、管理,每一阶段,每个环节,都广泛调动公众参与的热情,积极采纳群众建设性的提议,集思广益。同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管理从严,重法典,城市规划的修编、审批、实施、管理都有完备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
由上可见,国外城乡规划在加强公众参与规划方面的形式主要有:成立社区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增强公众参与规划意识;形成制度,逐步将公众参与纳入规划立法体系,设立强有力的仲裁机构和干练的组织部门,并且通过这些形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4我国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规划工作过程中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公众参与。但在全国大部分城市的实际规划中少有公众参与的实质性作用,仍旧停留在规划展览会或一般的问卷式民意调查上,而没有上升到协助建立社区组织,以社区组织为单位的参与,因而没有发挥公众参与规划对加强社区凝聚力,发展潜力的作用。总的来说,我国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就目前而言还存在许多不足,公众参与规划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主要表现在:
(1)公众参与规划的普遍性不足。我国当前城乡规划的各项活动常常成为极少数专家和领导封闭式自我意志的充分表现。这种封闭式、内向型的城乡规划工作方式客观上造成规划不能同公众对话,而只是片面的追求“宏伟政绩”工程、向上级交差,公众完全没有发挥到作用。
(2)广大公民对公众参与的程度有限。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落后偏远地区,公众参与规划的广度和深度参差不齐,很多未涉及城乡规划的关键领域,真正意义上的参与规划也无从谈起。
(3)公众参与的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的顺利开展要有法定的程序、强有力的仲裁机构和干练的组织部门,而我国政府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建立的制度渠道往往不能满足市民的要求。
5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方法探讨
一是采取多层次、多方式的宣传,增强公众参与规划意识,普及城乡规划建设知识;二是是成立多种参与机构,如建立社区组织,实行以社区组织为单位的参与;再次是建立起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法定图则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把公众参与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
6结语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在公众的广泛参与下制定,并在公众的广泛参与下实施。公众参与规划实质上体现了规划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和追求社会民主的人类之永恒精神。若想顺利推动公众参与,那么最重要的是培养参与意识。形成参与意识,一方面需要将城乡规划公开、透明,允许并鼓励公众讨论、评判;另一方面需要普及城乡规划知识,使公众能够利用基本知识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规划师应当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宣传、普及规划知识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董秋红. 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以城乡规划为例[J].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2)
[2] 路金启,戴烨. 北京城乡规划:推进公众参与 实践共同决策[J]. 城乡建设. 2009(05)
[3] 郭培宜. 对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认识与思考[J]. 北京规划建设. 2009(04)
[4] 徐善登,李庆钧.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态度分析与政府责任——以苏州市和扬州市为例[J]. 城市问题. 2009(07)
[5] 黄莹,王希希. 利益博弈下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北京新城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模式的探索[J]. 北京规划建设. 2009(S1)
[6] 郭红莲,王玉华,侯云先.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系统结构及运行机制[J]. 城市问题. 2007(10)
[7] 黄宏. 浅析我国当今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J]. 工程建设.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