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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3-10-10 10:42: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外包的账务处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外包的账务处理

第1篇

【关键词】 BT; 股权回购; 资产回购; 账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 F7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3-0097-02

一、BT业务概述

“建设―转让”即市场流行的BT(Build―Transfer)业务,也是通常的BOT项目的变型,主要指政府在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引入民间资本进入项目投资并与其约定待项目竣工后政府全部回购的一类投资行为。通过定义可知,BT业务的主要特点如下:第一,BT项目本质上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一种,也就是说它属于投资行为;第二,BT业务投资的标的是政府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BT建设最终竣工后其将由政府或政府代表的国有企业进行回购,给予投资方一定利润补偿;第四,该项业务的投资方主要是民间资本,而非政府资金投入。

除此之外,通过定义不难看出,最终该项目完工后将收归政府,在此回购过程中根据政府的给付对价方式不同可以将BT业务分为股权回购式的BT业务和资产回购式的BT业务。根据投资方(项目公司)的参与投资方式不同,资产回购式的BT业务又可分为提供建造服务与不提供建造服务两种类型。本文着重针对这两大类、三小类BT投资业务相关各方的账务处理进行实质性分析[ 1 ]。

二、BT投资账务处理现状

(一)与此相关的会计准则指导性文件规定

目前在国内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尚未有专门准则细则或解释针对BT业务,不过2011年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一期明确指出,属于政府的BT业务在符合有关条件下,详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BOT业务处理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正常情况下,民间资本参与成立的项目公司在此项工程中提供各种建造服务的话,可进一步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进行有关账务处理,确认相关收入、成本,在按照应收对价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同时确认有关长期应收款(或短期的应收款项)。当然,在少数情况下虽然有民间资本主导项目投资,但是其成立的项目公司往往将相关的建造服务转移,则需要将项目公司在工程过程中支付的各种工程价款确认为长期应收款(或短期的应收款项)。这两种情况下的长期应收款均需要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实务中大多数将实际利率在应收期间默认为固定的。

此解释性文件从一定方面来看,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并未综合、全面地考虑各种类型BT业务相关各方的账务处理程序。本文在参考此解释性文件的基础上,针对各种公司(上市与非上市)在不同BT业务中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

(二)股权回购式BT业务账务处理

所谓股权回购式BT业务,主要指政府与项目投资方(民间资本为主)约定,由投资方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主导项目投资建设及其过程中的资金筹集业务,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将对项目公司整体进行股权式回购。在此过程中,可以发现项目投资方对项目公司类似于长期股权投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相关账务处理。针对项目公司来说,自始至终作为独立法人不变,改变的只是其母公司,相应的资产产权仍旧独立属于该项目公司,只需要按照建设的进度确认为其自身的资产即可。具体的账务处理可以参照如下过程[ 2 ]。

第一步,项目投资方设立针对某一个基建工程的项目公司的零时刻点。这里需要项目投资方(即民间资本业主方)和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两家企业分别独立做账。(1)项目投资方,将其投入的各种货币性资金及非货币性资产(比如各种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均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鄢项目公司”。(2)项目公司,项目投资方投入的各N货币性资金及非货币性资产形成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计入相关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第二步,项目投资方在项目公司设立后的后续投入与随着项目开工各种支出的发生。(1)针对项目投资方后续对项目公司的进一步投入继续调增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鄢项目公司”;而项目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无需项目投资方任何账务处理。(2)项目公司收到项目投资方的后续投入继续调增其所有者权益科目“资本公积”;此时,项目公司对项目发生的各种支出,无论是货币性还是非货币性资产或负债,在项目竣工之前均计入“在建工程――?鄢项目”。

第三步,此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投资方通过股权回购转移给相关政府。(1)项目投资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易主,项目投资方需要将其收到的货币性资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入账,将公允对价与此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鄢项目公司”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2)项目公司,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此前“在建工程――?鄢项目”转入“固定资产――?鄢项目”,同时考虑到企业所有权的变更,对其实收资本作相应的调整,从此前的项目投资方转到某政府名下[ 3 ]。

(三)资产回购式BT业务账务处理

资产回购,与上文所述股权回购的本质区别在于政府的回购,此种方式下政府回购的并非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而是针对其所建设的特定资产进行回购。为此,项目投资方所设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的资产并不属于企业独立固定资产,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全面回购(便于叙述,此处将项目投资方与其所设立的项目公司看为一个独立法人主体,即本文只从项目公司角度考虑相关账务处理)。针对此种BT建设模式,需要细分项目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独立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1.项目公司独立承担建设服务

如果由项目公司独立承担项目建设服务,不将服务外包给其他承建方,则可理解为项目公司为政府建设一项工程,项目公司此处的角色便是承建方。因此,此处项目公司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在此过程中,建造合同收入按照应收对价的公允价格入账,对应相关应收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或者短期应收款项)。针对长期应收款需要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量,一般假设实际利率不变。相关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支出,项目公司需要按照有关及时性原则将货币或非货币性的各种支出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第二阶段,资产负债表日的项目公司有关账务处理。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项目公司需要按照完工的进度来进行相关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并同时按照实际利息确认长期应收款与有关利息收入。首先,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次,借记“长期应收款――?鄢项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工程结算”,与此同时借记“长期应收款――利息调整”,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项目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复上述账务处理。

第三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交给相关政府。完工转交后,项目公司需要结转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在及时支付的情况下仍需确认收款。首先,将一、二阶段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与“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余额转记借记“工程计算”;其次,及时付款的情况下确认收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收款”相关账务余额,相关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2.项目公司不提供建设服务

若项目公司将该基建工程有关建设劳务再转给第三方承建商承担,则不能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在此模式下,若满足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要求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22号进行相关账务处理;若不满足22号文的规定,则可以考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号文存货有关规定进行成本确认。

(1)符合金融工具22号文规定

第一步,在项目公司支付建设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项目公司按照支付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资产给付对价确认为“长期应收款”。

第二步,资产负债表日账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项目公司需要按照实际利率利用摊余成本来调整“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余额。借记“长期应收款――利息调整”,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第三步,项目完工转交时的账务处理。项目公司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政府的同时需要确认相关收入。具体账务处理是将此前“长期应收款”明细账有关余额与收到的实际款项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不符合金融工具的确认条件

若项目投资方与政府在合同中未明确工程转让价格,而是依赖于竣工后资产评估公司的估值来确认转让价格,则可以认定此类情形源自未来经济利益流入金额不确定,故不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进行确认计量报告。虽然在此种情形下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金额不可准确计量,但是其很可能流入,同时,与之相关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从这两条来看,其比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确认条件,此处将项目的有关成本作榇婊趵唇行核算是合理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1)项目公司支付建设工程款时,将其支付的相关对价计入“代建工程――?鄢工程”;(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待估价转交给政府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代建工程――?鄢工程”、“主营业务收入”。

三、结论与进一步的思考

从现有的会计准则规定来看,BT业务的账务处理缺少相对应的规定,虽然在2011年的《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一期中作了简单的介绍,但是这并不能解决财务人员在BT业务上的账务处理问题。本文基于此,结合实际情况,对BT建设业务进行了分类介绍,并试探性地对不同分类下BT业务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分析。目前随着国内政府职能逐渐转变,更多的BOT或BT业务在实践中将呈快速增长的态势,希望本文的研究给实务中此类相关业务的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带来一定参考。国家在政策层面也应及时出台系统、权威、全面的关于BT(BOT)业务的会计准则或相关规定及税收政策,以满足相应的业务需求。

【参考文献】

[1] 薛文.BT项目回购方案的财税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18):195-196.

第2篇

为了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工作,根据上年度财务决算完成情况,结合财务核算工作的最新工作要求,总结以下几点工作思路:

    一、日常核算基础工作方面

    (一)充分学习新准则,掌握新标准和新规定,并准确运用

    (二)统一、规范核算标准

1. 明确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不跨期确认收入成本

2. 关于职工薪酬:重点规范职工薪酬核算标准,统一薪酬计提、发放、回冲的会计科目、分录方向和现金流项目。

3. 关于统筹外费用:统一统筹外费用账务处理方式,包括统筹外费用计提、开支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确认过程;明确年度统筹外费用超支部分如何处理,明确实际利率变动后如何处理已确认的统筹外费用原值、净值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等问题。

4. 关于外付劳务费:明确业务外包和劳务外包外付劳务费的区分标准和核算会计科目,明确内部单位外付劳务费现金流项目。

5. 关于水电费:各单位水电费确认时点、方式,各审计师要求不一致,建议与事务所统一处理方式。

(三)按月进行薪酬核对,统一对外报送口径和数据结果。

(四)及时进行内部关联业务对账,梳理无法对符的项目和原因。

(五)完善相关台账,如应收票据、银行贷款等。

(六)关注影响年度决算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已编入年初预算但基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的事项,以及年初预算未考虑的事项

二、年终审计工作方面

(一)预审阶段:

1.就重大财务事项提前与审计师进行沟通。

2.提前与审计所明确工作要求。

3. 跟进预审结果,及时根据审计师意见进行账务调整,减少年末调整。

4. 与人事部确定职工人数和薪酬,统一口径和数据结果。

(二)年终审计阶段:

1. 借鉴决算工作模式,联合审计师对各公司报表填报进行会审。

第3篇

关键词:信用卡;外包公司;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02102

1引言

自从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第一张信用卡以来,我国境内银行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平均每年递增64%。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银行信用卡发卡总量达9026.5万张,增长速度高达82%。据国外权威研究机构预测,五年内中国信用卡场将继续保持每年50%以上的增长势头,预计到2012年中国信用卡总量将超过2.5亿张。然而发卡量爆炸性增长的背后,信用卡业务的盈利状况却并不乐观。

2我国信用卡业务盈利状况欠佳的原因分析

我国信用卡发卡行的主要收入来自年费、透支利息。但是一方面由于竞争的加剧,许多银行纷纷实行免年费,并且商户回佣也在不断降低,据瑞士信贷分析师的报告,中国信用卡特约商支付的手续费费率在交易额的0.7%-1.0%之间,而其它亚洲国家在1.5-2%之间。另一方面受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的影响,我国持卡消费频率和消费额都很低,直接导致透支利息收入微乎其微。以上两方面原因大大限制我国银行信用卡的盈利空间。

此外,运作成本也是影响银行信用卡盈利的一个重要因素,较高的运作成本也严重侵蚀微小的年费、透支利息和手续收入。信用卡发行必须建立独立的资信审核、风险监控、透支催收等一整套严密的业务处理流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风险防控,而建立一个信用卡独立处理系统一次性最小投资在1.5-6亿人民币不等;信用卡发行还得投入人工成本、广告宣传、营销投入等,而仅仅信用卡的营销投入就最高可达到150-180元,繁荣的发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财力浪费。

在这种状况下,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扩大利润空间,就必须引入专业化服务。外包就是一种很好的解决办法,让专业化的服务公司为银行提供其所需要的但并非核心的业务支持。

3我国信用卡外包业务现状分析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银行将制卡、客服、账务处理等非核心业务委托外包给比自己更具有成本优势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处理,借助外部资源的优势来弥补和改善自己的弱势,实现资源共享和成本节约,从而把主要精力以及节省下来的大量资金用于市场营销、客户开发上,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其实,我国信用卡市场早已出现信用卡部分业务委托外包案例。1997年末,北京天马信达信息网络公司为中国银行长城卡的营销和收单等业务。接着,维信公司为建设银行北京、上海、广州等几个城市分行发卡。一时间,信用卡外包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产生。

但是,我国却至今没有一家有气候成规模的正规外包公司。纵观信用卡业务委托外包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大部分公司入行都是盲目的短期行为,绝大多数公司资源不完善、人脉关系不强,致使与银行合作时,自己无法掌握主动权,只能被动的受到银行的政策、条件等制约,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而且,一间外包公司每月要发卡1-1.5万张,才能实现盈亏平衡。扩大发卡量几乎成了外包公司增加利润的唯一途径,导致外包公司只是盲目的冲量,并未给银行带来太多的增值服务,却反而增加了银行的坏账风险,渐渐的银行便收缩其外包业务,中止与外包公司的合作。信用卡外包公司发展所遇到的阻力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3.1外包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

(1)外包公司营销的观念过于陈旧,给自己定位过低。

从本质上说,市场营销观念应以顾客需要和欲望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但我国大多数外包公司认为外包只是提供一些银行之外的服务,把自己定位在发卡外包公司上而不是银行综合加值业务外包公司。因此在替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时,总是持大量推销和简单推销的观念。此外,盲目重视信用卡发卡数量,忽视信用卡用卡质量,不重视发卡后的活卡率。

(2)外包公司员工专业素质不高。

如上所述,我国进入这个领域的创业者,基本上没有银行从业背景,更谈不上信用卡业务背景了,其所招聘的职工也大多没有信用卡从业经验。国内除骏丰公司有发卡的经验外,其他一些外包公司既不熟悉银行信用卡业务,也缺乏营销方面的专业人才。此外,由于信用卡委托外包业务所能产生的现金流量有限,员工收入难以达到理想水平,从业人员处于高度流动状态,基本队伍很难稳定下来,更不用说经验的积累和专业水平的提高。

(3)外包公司实力较弱,业务极不稳定。

我国内地现存的外包公司经济实力较弱,规模较小,且当前我国内地的信用卡外包业务仍只是一些低端业务,还只是简单意义上的发卡,较少涉及数据处理、机具等需要较大资本投入的项目。由于这些低端业务所能产生的现金流量小且难以持续,利润空间小,因此也难以经受住较大收入波动的冲击。从而导致外包公司业务不稳定,无法吸引大量的资本流入,外包公司做大做强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

3.2法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欠缺资格审查制度。

缺乏对外包服务商的设立进行资格审查的制度和准入评级体系,无法有效对外包公司的技术实力、经营状况、社会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法律不健全,缺乏纠纷处理机制。

银行业务外包存在不少风险:某些外包服务商服务质量低劣,甚至存在欺诈行为;外包服务商没有充足的财力来完成承包的工作;外包服务商不能严守客户的隐私等等。一旦出现纠纷,一方面缺少外包纠纷处理的法律及有规可循的处理程序和制度;另一方面,银行也可能要支付社会及经济成本并承担潜在的风险。

(3)监管制度不成熟,风险防范不完善。

在业务外包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和隐患,如会削弱银行业务控制权,加剧潜在风险等。但国内的监管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监管制度,以应对迅速发展起来的信用卡业务外包操作方式。至今,银监会没有明确的有关信用卡外包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也没有建构起规范有效的外包监控制度。

4我国信用卡外包健康发展的对策分析

4.1外包公司应改变陈旧的营销观念,提高自己的定位

除制卡、发卡、客服、账务处理外,外包公司完全可以将综合增值服务也拿来做,为银行提供多元化服务。如为银行做信用卡的调查和分析,调查不同发卡地区的人群特征、收入水平,做到合理的市场细分、准确的客户选择、差异的市场定位,帮助银行对不同发卡地制定针对性强的策略。甚至可以替银行对发卡量、交易额、透支额、透支风险等进行定期分析监测。

此外,外包公司还可逐步涉及内部审计等,这样与银行才有更大的合作空间,外包公司才有更多的利润点,也才能取得银行的支持与信任,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4.2外包公司应努力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素质,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是根本,不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自然也就无法提供高质量的增值服务。但提高专业素质不仅仅是提高其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加强从业道德教育,增强对工作的责任感。上述天马公司员工为了扩充卡量,刻意包装客户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人收入证明,甚至伪造证件,向客户虚假承诺高额透支额度,以骗取客户办卡,导致给银行带来太多的坏账损失,最后银行中止与其合作。

4.3外包公司要不断完善资源系统

外包商应不断完善资源系统,特别是IT系统。当涉及银行核心业务时,如数据中心的管理维护和数据备份,倘若IT系统技术水平不高,银行出于安全性和保密性的要求,亦很难选择外包。

4.4银行要有系统的规划和有远见的管理,加强与信用卡外包公司的沟通

到目前为止,银行对信用卡业务外包仍相当程度上缺乏系统的管理制度,这严重影响外包公司保持平稳并走向专业化,也影响了银行利用委托外包拓展业务。显然,没有系统的政策、制度,就不会有系统而完善的管理;没有系统完善的管理,信用卡委托外包市场的发展就十分艰难。此外,银行应加强与外包公司的沟通,让渡更大比例的年费或者手续费收入给外包公司,或者延长其年限,多给外包公司点利润空间,使其更愿意承担相应比例的风险,达到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双赢局面。

另一方面,外包公司的收益、现金流量提高了,员工人薪酬自然也就提高了,这有助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稳定外包公司的基本员工队伍,从而有利于业务经验的积累,反过来才能更好地为银行提供增值服务。

4.5银行与外包公司之间应理顺业务流程

信用卡外包经营后其业务的操作环境发生变化,其间牵涉环节多,风险加大,而外包公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及职业经验尚未达到行业要求。这就使得风险也存在于外包公司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而且可能比银行的风险更大。因此,银行要关注外包公司的软硬件条件,理顺业务流程,重点是委托外包经营模式下对全流程的经营管理。

4.6完善法律环境、加强外部监管

第4篇

邹志英曾经在某世界500强的企业(简称M企业)担任中国区财务及控制总监多年。期间,她倾力打造一支精干优秀专业的财务团队,对财务部各岗位都配备了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财务人员,并建立了一套成熟的核算体系及标准化的管理流程。此外,M企业的财务部门采用先进的ERP等信息化操作系统,这些前提保证了财务部有能力提供外包服务,且不需因此增加过多的成本。当然,进行财务共享服务的外包工作,还要得到公司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以及财务部内部的认同与配合。

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各方支持后,就要设计一套标准化的服务项目和产品,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M企业不仅重点提供报销、付款、收款及账务处理等基础服务,还将财务核算和分析、IT、HR、审计、采购、行政等成熟的产品进行打包,提供多种类型的共享服务。

根据M企业财务部的特点,邹志英将共享服务定位于为集团内的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究其原因,首先,由于双方都是集体内部的企业,彼此相互信任,便于沟通:其次。因为大家处于同一行业。业务类型及流程等大体一致或相似,便于操作:最后,内部企业之间的共享服务,在给提供服务的企业带来一定效益的同时,从集团的角度来看,能够充分利用整体资源、节省开支。

当供需双方达成意向之后,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双方需要签订相关合同,明确责任,保证执行过程的顺畅。

通过提供共享服务,财务部不但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收益,还将财务部由成本中心转变为利润中心,取得收益的同时,也提升了财务部在企业内的地位。

M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经过上述的调整,很快在公司生产经营链条上发挥出了独特的作用,M企业在利润率、资金周转率等重要的财务指标方面均名列同行业之冠。

邹志英强调,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人,尤其那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岗位人员。在进行财务共享服务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人员流失风险,这里需把握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人员混搭。提供外包服务,有相对基础的工作,也有如财务分析等高增值的工作。对此,邹志英的做法是,采取人员混搭的方式。低增值的基础工作采取兼职负责的方式,而高增值的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这样既能保证工作的质量,又避免了因工作内容过于枯燥,而产生的离职风险。

其次。人才优化。招聘是企业选拔人才的第一关,要格外重视。此外,要注意观察培养团队内优秀人才。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以期能够胜任多种工作内容,形成人员互补。

第5篇

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企业;影响

一、引言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增值税改革试点,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由于国内经济市场中存在着一些不稳定性因素,导致我国经济发展、税收政策及产业结构三者之间难以保持均衡状态。同时,因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方面重复征税现象较突出,以至于国内第三产业面临着巨大的税收负担。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突飞猛进发展,此形势下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加快税制改革,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条件,从而为推进我国第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当前,这也是一个能够达成共识的政策操作。 对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定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围绕结构性减税,目前中国已经推出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从目前试点经验看,“营改增”已经具备继续推而广之的基础,相信这一试点在明年还会在区域和行业间扩大。从这一角度,中国已经踏上了大规模推行结构性减税的道路。

二、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比分析

增值税和营业税均属于流转税,但其具有不同的征管机制。对于增值税而言,其是指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是我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占据我国总税收的60%以上,同时,增值税具有两大显著优势:均衡企业税负和规避重复税负现象的发生。另外,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较广,总结来看,其包括三部分:一是一般范围。即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二是特殊项目;三是特殊行为。受增值税内涵的影响,增值税推行税款抵扣机制“销项征收、进项抵扣”;除此之外,价外税也是增值税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实质上是将价税分离,以便于产品出口时更易退税,从而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对于营业税而言,其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由于存在营业税,导致增值税的征管链条被破坏,从而使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税负丧失公平性。实践证明,营业税的涉及范围与对增值税产业链条的破坏程度呈现正相关性,即营业税的涉及范围越小,对增值税产业链条的破坏程度越小;反之亦然。因增值税纳税人不愿外购营业税应税劳务,使得第三产业发展受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再加上各项税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营业税退出纳税市场已成为必然趋势。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从表面意义上看,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该计算公式并未产生显著影响,实则不然。即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导致计算公式中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所得税等均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其根本原因在于增值税为价外税,而营业税为价内税,其中凡是商品价格中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均称之为价内税,价内税重在反映商品价格构成的组成部分,其具有隐蔽、间接、稳定等特征。

在我国,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价外税是价内税的对称,即凡是商品价格中不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均称之为价外税,价外税具有直观、透明、中性等特点,增值税为价外税。

下面举例说明试点企业前后税负对比

例1:外包服务,支付服务费用106万元。

试点期间账务处理为: 原来账务处理为:

借:开发成本100万元 借:开发成本106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进项税6万元 贷:银行存款106万元

贷:银行存款106万元。

例2:当月销售货物或者劳务212万元

试点期间账务处理为: 原来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12万元 借:银行存款212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212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2万元

前后业务综合一起比较

试点期间企业缴纳增值税款为6万元(12万-6万),加上附加为6.72万元。

利润为100万元(200万-100万)所得税为25万元,承担税负为31.72万元。

原来账务处理的情况下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只缴纳营业税及附加11.87万元(212*5.6%)

利润为106万元(212万-106万)所得税为26.5万元,承担税负为38.37万元。

总结而言,增值税制背景下,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即为从支付或收取的价款中分离得来;营业税制背景下,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即为支付或收取的价款。因此,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计算公式中的多个项目将发生改变,以此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营业税改增值税对试点企业执行的难度分析

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具有较大的难度,其原因在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增值税属于国家税,若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势必要削弱地方财政收入,影响到地方的发展,从而将遭到地方政府的强烈反对。因此为确保此次改革顺利开展,更需要国家财政部门颁布鼓励地方经济发展建设的相关政策,以此用于弥补削弱地方财政收入这一漏洞。现阶段,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我国政府部门切勿贸然推广营业税转增值税,应逐步“试行”,我国营业税转增值税的试行最先发生于经济发展较成熟的上海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在“试行”之初,多数企业对这一改革不理解,并持有抵制态度,故而需要政府部门组织专业人员置于企业中进行讲解和指导,以便各企业充分认识到营业税转增值税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核算相对复杂,基于此将大大降低了那些想要迅速获得经济利润的企业的推行积极性。“试行”办法中,对于可抵扣相关规定还是很概括的,试行之初必然会使一些企业措手不及。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解释性指导。总之,政策还不完善,对于企业来说,这次改革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五、营业税改增值税对试点企业执行策略

1.缩短试点时间,全面改征增值税。若采取小口径方式实现增值税“扩围”改革,则只能够对营业税的部分税目改征增值税,在改革初期,将仍存在部分企业拒绝缴纳增值税,以此将造成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断裂,不利于营业税向增值税的顺利转型。为了达到降低企业税负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一预期目标,需要政府部门将营业税的全部税目计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并在各行业范围内推行消费型增值税。

2.实行增值税改革试点将有助于降低各行业税负,缓解各行业资金紧张问题,促进行业各项业务正常运营。由上可知,增值税改革试点最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中进行,一定时间内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效果。同时,还完善了我国税收制度,规范了我国经济结构,对上海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若提供方为生产业,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虽然增加了支付价税合计款,但所增加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予以抵扣,此时不仅能够降低提供方和纳税人的税负,而且还防止了价格连锁变动现象的发生;若提供方为生产业,购买方为增值税非一般纳税人,购买方所增加的税款将无法抵扣,此形势下提供方只能够采取提高价格的方法转嫁增加的税款,以此将造成服务购买方支付价格过高;若提供方为生产业,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此时可将接受服务业涉及到的营业税全部改征为增值税,并将其增加到购买方支出中。

4.重视人才培养

税改后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任用有一定专业理论水平、熟悉财税法律法规、工作踏实、认真负责人担任各级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财务主管。

5.扎实财务管理基础

在税改过程中摈弃旧的管理模式,发扬行业优势与自身的品牌影响,模拟实际财务分析,重点关注对企业损益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要对企业现有的工程预结算系统、成本管理系统、财务会计系统做出合理的评估,确保在试点开始后能准确地核算会计信息,准确地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最大限度的享受税改利益。

六、结论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行业面对即将到来的税改,应做好充分准备,投资者也应根据税改对各行业的不同影响对上市公司盈利趋势及早做出判断。

参考文献:

[1]营业税改增值税减税空间待扩[J].时代金融.2011(34).

[2]营业税改增值税给调整结构带来动力[J].华东科技. 2011(12).

[3]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部分物流企业实际税负提高[J]. 交通财会.2012(05.

[4]周 敏: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分析[J]. 现代商业. 2012(11).

第6篇

关键词:营改增 影响 应对

在“营改增”的政策实施以前,我国一直执行着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税收制度,而仅有少数国家征收营业税,据统计,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只征收增值税。而营业税的课征对象是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但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还包括除人力资本之外的垫付性资本,而这一部分在上一环节已经被课征,因此,营业税存在重复征收的缺陷,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为了降低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积极实施“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战略,据财政部统计,仅2012年,12个试点省市的企业共节约了426.3亿元的税收成本。“营改增”确实给中小企业带来实惠。

一、“营改增”给中小型服务行业带来的机遇

(一)降低企业税负

从税收设计的原理来看,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的弊端,税收负担比增值税的负担大。具体来看,对于一般纳税人,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广告费等都可以抵扣,且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以外的现代服务业执行6%的增值税税率,与先前征收的营业税的税率相比,并没有大幅度的提升,因此,企业的税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但是,中小型服务行业并不能短时间感觉到税负上的优惠,因为大多数企业的资产购置行为发生在“营改增”之前,因此,企业不能享有与资产相关增值税的抵扣,并且,不同企业的资产的更换周期不同,有些周期较长,综上所述,“营改增”短期内给中小型服务行业带来的实惠不能立即见效。但是,从长期来看,中小型服务行业的税负能够得到明显的降低,“营改增”对企业的发展是有利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等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均高于或者等于3%。“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为3%,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对税负的降低程度感受比较明显。

(二)促进企业的长久发展

2012年,国家实施“营改增”的背景是企业负担较重,国家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因此,“营改增”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降低税负来增强企业活力。除降低税负,“营改增”对企业发展的帮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节约中小型服务企业的现金流量。最近几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并且受国际和国内市场环境的影响,流动性成为中小企业的关键命脉。税收具有强制性,一旦到达税务机关要求的征收日期,企业必须缴纳当期发生的税收金额。“营转增”实施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金相比以前减少了,就减少了流动资金的占用,就能缓解企业的流动性压力,企业也可将节约下来资金用于其它地方,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加强了服务性企业与生产型企业的税务关联。在社会化分工的大环境下,服务业与生产型企业应运而生,分别执行着不同的经济功能。以前,生产型企业一般征收增值税,而服务性行业多征收营业税,这就导致生产型企业从服务性企业购买的劳务或服务无法抵扣增值税。“营改增”深化了专业化分工,打通了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激发了生产需求,很多大企业都纷纷将本单位的服务需求外包给生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对生产业发展产生推动作用。

二、“营改增”所带来的挑战以及中小型服务行业的应对措施

(一)税务工作面临调整

长久以来,中小型服务行业一直征收营业税,企业早已适应了营业税的纳税流程和相关的账务处理,但是面临增值税,企业的税务会计未必对增值税的纳税流程、纳税时间和纳税方法有明确的概念,也未必熟悉增值税相关的账务处理方法。因此,企业的财务部门和税务对“营改增”必有一定的适应过程。另外,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的纳税工作量相对较大。

首先,增值税有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管理是非常严格,购买、开票、抵扣、纳税各个环节都要遵循税务机关的规定,否则会给增值税的抵扣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对于企业的税务会计和发票管理人员来说,无疑要投入更强的精力。其次,增值税的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即企业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在180天内到税务机关比对查验,与营业税征收工作相比,这本身就多出了一个环节。最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而营业税的纳期限为5日、10日、15日或一个月,通常是一个月,因此增值税的纳税频率强。

为应对“营改增”可能带来的涉税工作的挑战,中小型服务行业应做好以下准备:加强有关增值税的理论学习。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账务处理与营业税的不同,且税法有关增值税的规则较营业税的要多。因此,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税务会计应多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使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熟悉纳税流程。在这方面,企业应与税务机关加强联系,多参与税务机关有关增值税征收的培训和会议,尽早熟悉账务纳税流程,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惩罚;加强税务组织工作。企业应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工作,提高纳税负责的工作效率和时间意识。

(二)纳税筹划方法发生改变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课征对象、税率、法规不同,因此税收筹划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在征收营业税的情况下,企业所采取的纳税筹划方法通常有应税项目的定价筹划、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合作项目筹划、承包转让筹划、分解营业额、对外投资等方式。然而,自“营改增”后,这些方法就不能适应增值税的筹划工作,这给原本运用得当的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调整,企业不得不从重新研究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税收筹划方法,这对人才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为应对这种转变,本文介绍了几种适合中小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法。利用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筹划。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但是税率较低,因此两者的税负是不同的。特别是中小型服务型企业,可能处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限左右,需要特别考虑。如果企业的购买行为带来的进项税克服了税率升高的影响,应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利用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实行实物折扣销售的方式的企业,可以将实物折扣转化为现金折扣后进行纳税筹划;采用委托代销方式的,与手续费形式相比,视同买断的税负较低;利用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纳税筹划。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是可以抵税的,因此,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战略可以与纳税筹划相结合;巧妙利用兼营和混合销售进行纳税筹划。在兼营销售业务中,不同税率的产品或服务应分开开票,避免统一使用最高税率。对于混合销售,企业可以通过成立子公司的形式,将其中的业务分离出去,避免适用高税率。

(三)部分企业的税负可能不降反增

虽然,从理论上来讲,“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收的环节,税负因此降低。但是,受制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实际情况并非符合理论结果,甚至会出现不降反增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因素的综合结果:税率提高。增值税的征收税率普遍比营业税的税率高,例如,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税率大约提高了0.33%;可抵扣的项目较少。有一部分中小型企业属于人力资本型企业,如咨询鉴证业,人力资本占据主要份额,而人力资本又不能抵扣,因 此,相比以前,税负可能增加;企业的上下游链条尚未普及“营改增”。如果行业之间和地域之间的“营改增”改革不同步,企业的抵扣负担将会加重。

面对这种状况,企业还需从自身管理下手。一方面,企业可以调整自身的业务结构,集中发展优势业务,使得经营业绩的增长弥补增加的税负;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加强采购管理、存货管理、运营管理来降低企业的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四)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可能发生改变

“营改增”后,中小服务型企业购买的设备、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产生的进项税允许抵扣。如果供应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那就无法提供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基于税负的考虑,企业就应该重新考虑供应商。以后,中小型服务企业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就不仅要从价格、品质、信誉等因素进行考核,也要将增值税的抵扣纳入考虑因素当中。

三、结束语

“营改增”在降低企业税负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对中小型服务行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既给中小服务型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也给企业带来了挑战。一方面,它切切实实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增强了企业活力,并且给企业的长远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另一方面,面对这种转变,企业的税务工作需要做出新的调整,这对企业的管理和人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税收筹划的方法也需要转型和升级,甚至多种因素可能导致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这对中小型服务行业提出了警示:既要充分把握这次机遇,又要加强自身管理。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业务外包 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业务外包也称资源外包,是指企业借助于专业化分工优势,整合外部优秀资源,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剥离出来,委托给外界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完成的经营行为,以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效果。

一、 高校财务核算业务外包的适用范围和有利条件

(一)适用范围

高校财务业务外包具体操作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业务可以划分为哪些阶段,确定期望借助业务外包实现的目标,并由此确定业务外包的内容、划分外包业务的范围。在划分时,应当注意业务性质,将重要性低、重复性强、需要占用大量时间和人力来完成的部分作为外包业务进行处理。高校财务业务主要由预算管理、经费管理、会计核算、结算、决算等五大环节组成,其中工作量大、业务压力亟需得到缓解的部分主要是教学、科研、行政等经费的报销,属于核算业务。可以将这部分业务相对独立出来,采取外包形式予以消化。

(二)有利条件

1.核算业务标准化程度高。各类核算业务都形成了标准化的业务处理方法,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业务标准化和流程标准化两个方面,可以按照会计科目将核算业务细分为不同类型,每类业务均可生成具有标准格式的核算管理规定。有利于组织开展培训,明确相关责任的归属,为业务外包成果的验收和考核提供参考标准。2.风险可控。高校可事先确定业务外包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分别制订应对措施,综合运用招标外包单位,签订合同、流程控制,后期稽核等手段,化解和转移风险,将业务外包可能存在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内。3.系统支持条件较为成熟。高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易于上手操作,系统稳定性高,数据安全性得到保障,为业务外包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在实行了网上预约报销制度的高校中,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相契合的网约系统有助于简化核算业务,大大简化报销流程,节约处理单个业务所占用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高校财务核算业务外包的主要操作环节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的规定,外包的基本流程分为八个环节,分别是制定实施方案、审核批准、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组织实施、业务外包过程的管理、验收、会计控制。

高校在制订外包实施方案并进行审核批准时,应当进行集体决策,按审批流程报批后执行。学校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参与业务外包的决策,对于拟选择的方案,应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由校财经领导小组或校长办公会集体决策通过。

高校在选择外包单位时,应当采取招投标方式,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对外包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综合业务水准、行业评价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虑,询价并择优确定最终承包方。

高校在与承包方签订外包业务合同时,需要明确外包业务的内容和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和质量标准、费用结算标准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并将高校的外包业务涉及需要保密的部分作为保密事项,在合同中予以注明,以弱化业务外包可能带来的风险。

高校在实施业务外包时,应事先明确高校与外包方各自需要投入的人力资源、硬件、软件条件等,并达成一致。外包人员正式上岗前,应当先接受全面培训,以确保工作效果满足高校财务部门的要求。在操作层面上,应当制定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单据传递流程,如有可能,应尽量借助信息化手段把流程嵌入财务业务处理过程中,减少可能由人为操作带来的舞弊风险。

在对外包业务进行管理时,高校应当保证整个外包业务过程处于持续的监控之下,及时就业务流程及可能产生的问题与外包方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

在外包合同绦型瓯虾螅高校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制订标准对外包业务进行绩效评价,在总结外包业务的成果的基础上对外包业务的流程和主要环节进行优化,以备将来使用。

在会计控制方面,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大对外包业务核算与监督的力度,并对外包业务产生的费用定期进行结算。

三、高校财务核算业务外包的风险点及控制措施

(一)外包业务的决策风险

1.风险点。高校在进行是否实施业务外包的决策时,可能因纳入决策范围的因素不完整、方案要素不全、可行性论证出现失误、审批程序不严谨等原因,造成错误决策;或因对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原则未加考虑或考虑不周全、成本核算出现偏差等原因,错误选择不经济的外包业务方案,造成资金的浪费。 2.控制措施。应当对可行性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和评审。在对外包业务方案进行审核时,应考虑到外包的预期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均衡,谨慎、合理评估所涉及的业务环节在自营和外包两种条件下的风险和收益,经过综合考虑,选择较为合适的方案。

(二)外包公司选择的风险

1.风险点。在选择外包公司时,可能存在两个风险点。一是外包公司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缺乏诚信,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专业素养,甚至未能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承接业务后工作完成情况不理想,使高校因此蒙受损失;二是外包公司对于服务项目制订的收费标准不合理,致使业务外包相比自营而言优势不足,无法取得最佳成效。 2.控制措施。高校应当充分调查外包方是否合法、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外包方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并对外包方在相同或相似领域取得的成果进行了解,作为是否选择其承接外包业务的参考依据。对于重大业务外包,应当密切关注承包方的履约能力,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形准备应急预案,减小业务外包失败带来的损失。高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选择在提供同质服务的条件下价格具有一定优势的外包方。

(三)外包人员与项目负责人串通、舞弊风险以及原始凭证在流转过程中丢失的风险

1.L险点。项目负责人可能与外包人员串通,授意外包人员违规操作,利用不合规、不真实的票据进行报销,非法套取项目经费。外包人员在进行业务处理时,将直接接触原始凭证,这也带来了原始凭证丢失的风险。2.控制措施。高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将外包人员和学校师生隔离开来。以实行网上预约报销的高校为例,网约单据的收取和审查应当由高校财务人员亲自完成。财务人员对网约单据进行政策法规、预算审批等方面的审核,确认网约单据符合报销规定、所附发票真实有效后,将单据移交外包人员进行核算处理。业务稽核工作也应由高校财务人员负责,有助于及时发现业务处理是否有不恰当之处,确保外包人员的业务处理完全遵守高校财务相关规定的要求。高校应启用物流系统对原始单据进行管理,在物流系统中动态反映原始单据从接收到移交外包人员处理直至处理完毕的整个过程。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通过物流系统定位到相关人员,利于及时处理问题以及必要时的追责。

(四)财务系统开放共享后财务信息流失风险、人员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共享风险

1.风险点。外包人员需要登录高校财务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这代表着财务系统中大量的财务数据将一览无余,可能造成歪曲、丢失、外泄、篡改财务信息的风险,一些严格涉密的内容也可能因此遭到泄露。此外,校内人员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有被外包人员所获取的可能,校内人员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可能因此被他人窃取、复制和冒用,给校内人员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2.控制措施。高校应对外包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限制并对财务系统进行加密处理,外包人员可正常注册身份信息并登录财务信息系统进行核算业务处理,而由于操作权限受限,不能完全读取全部财务信息,或只能读取但不能导出财务信息。高校可在操作系统中实施后台监控,实时掌握读取和导出财务信息的人员名称、读取或导入的次数及具体内容。此外,高校可酌情安装外在监控,避免外包人员通过拍照、截图等形式获取财务信息。高校应当在业务外包合同明确表明承包方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归属,或另行签订详尽的保密协议,并要求承包方告知从业人员保密要求和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外包人员不得复制和泄露校内人员身份及银行卡信息,一旦泄露,将追究具体责任人,并责令其承担严重后果。同时,应当将核算环节和结算环节可剥离为两个互相独立的板块,由高校内部人员完成结算业务,避免外包人员参与资金支付环节。

(五)外包业务处理人员不稳定,流动较快的风险

1.风险点。在外包公司频繁更换业务处理人员的情况下,高校需要对中途接手外包业务的人员重新进行培训,既额外增加了成本,又会造成工作效率的降低。除此之外,中止服务的人员也可能泄露或丢失财务信息,使高校蒙受损失。2.控制措施。高校应在合同中规定外包人员中止服务的情形下剩余工作应当如何交接和开展,并要求外包方向相关人员重申遵守保密协议的重要性。对于人员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工作,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由高校提供所涉及业务的标准化文件,具体培训工作由外包方负责组织和安排,避免高校因培训消耗过多精力。在合同约定中,应当将外包人员的轮换次数、工作效率与外包方的绩效考核挂钩,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在年底绩效考核不达标时将按适当比例扣除合同款或不再续签合同,促使外包方采取有效手段控制人员流动、提高人员专业素质与工作效率。同时,在整个外包业务过程中,高校应当加强监控管理,做好与承包方的对接工作,加强与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外包业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丁巍.外企财务外包风险研究――基于ABC公司的实例分析[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2.

第8篇

关键词:财务外包 外包模式 外包风险

一、财务外包的概述及发展

财务外包是近年来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较快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是企业将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某些事项或流程外包给外部专业机构代为操作和执行的一种财务战略管理模式。财务外包发展可分为传统财务外包和现代网络财务外包。

传统财务外包主要是指企业根据需要,先将整个财务管理活动分解成若干个模块,如总账核算、工资核算、往来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报表系统、纳税申报等模块;然后从这些将这些模块中将企业不擅长管理或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部分挑选出来,并外包给那些在该方面居于行业领先水准的专业机构处理。如将财务资金管理外包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将应收账款外包给收帐公司去管理等。

现代网络财务外包是企业通过与专门提供财务应用服务的网络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共同享用其所搭建的网络财务应用平台,将部分或全部财务流程业务外包给服务商,由服务商通过专营网站代替企业执行基础层面的财务操作流程,负责生产基本财务信息;而本企业的高管人员仍然执行对财务信息的分析、决策职能,而且在合同存续过程中,服务承包方必须在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给予发包企业必要的咨询和指导。由此可见,现代网络财务外包是传统财务外包在网络技术普及后的高级发展形式,发包方的各项财务职能通过网络平台形成有机的逻辑联系,这种方式还可以实现整体财务职能的外包,而且效率极高。

二、财务外包的模式

(一)网络财务软件

网络财务是财务管理外包的一种重要形式。网络财务软件是基于网络计算技术,以整合实现电子商务为目标,能够提供互联网环境下财务管理模式、财会工作方式及其各项功能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企业通过ASP或其他服务商平台,购买财务软件服务。ASP即应用服务提供商,通常是一些第三方的服务公司,他们在的主机上部署、管理、维护应用程序,然后通过广域网络,向运端的客户提供软件的计算能力。ASP通过实施一个远程的、集中管理的应用程序租用服务,在客户和独立软件商之间扮演了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在ASP模式下,客户在签订合同后,就可以通过浏览器,连接到位于远端的、集中式服务器上的应用程序,然后在本地处理应用程序计算产生的结果。

(二)购进策略

在财务系统中,简单的、大量的、重复性、不需要更多创造力的实务性的记账工作处于底层,是普遍外包的。外包资源一般是标准化的,企业之间强调的是交易关系,外包商的责任只是按企业的要求完成业务工作。企业倾向于同能够满足合同要求的外包商发展合作关系,但价格仍是企业选择合作关系时关注的主要问题。在这一阶段,双方签订的多为短期合同。具体表现在我国市场中,即是记账、纳税申报、工薪核算等基础账务处理的普及。其作为一种新颖的会计解决方案和新的社会性会计服务项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所接受。

(三)选择性外包

选择性外包是指对几个有选择的职能的外包,外包数量少于整体的80%,根据企业资金流程及财务职能划分来看,企业可以将企业内财务流程分段外包。企业管理者从成本效益及战略管理分析的角度看待外包,将其作为企业获得更多盈利及进行战略管理的组成部分。外包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非核心业务的维持成本为目的。在这个阶段,企业与外包商之间信任程度增加,双方合作的态度比较积极,双方都希望可以从对方那里得到更多的有价值信息,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整体性外包

整体性外包是指将职能的80%或更多外包给外包商。在整体外包中,企业并不将财务职能的全部职责都外包给外包商,企业会保留一部分管理者以满足财务职能战略管理需要,并负责管理与外包商不断发展的外包关系,监督和审定外包商的技术决策,培养外包经验,并协助制定将来的外包决策,洽谈和履行以后的外包合同等等。财务管理职能的长期有效性取决于该职能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

三、财务外包风险

(一)来自企业自身的风险

1、内部知识的磨蚀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专业化知识和技能的集合,它对企业的作用在于用动态的整合资金和资源的能力提供与企业环境变化相适应的管理策略和应变能力。许多对外包策略持批评态度的学者和企业家认为,目前许多企业的外包实践很可能只获得了短期的竞争优势,而丧失了掌握专业技能和积极开展创新以构建不来核心能力的机会。有的企业由于起点低、实力弱,在财务管理理念和手段上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这制约了其发展。如果将部分财务管理活动外包给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获得专业化、低成本等竞争优势,但同时丧失了提高企业自身财务管理能力的机会。核心管理能力的缺乏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对于服务商的依赖性

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外包而“瘦身”,但企业业务在发展扩张时,就需要服务商的同步扩张,服务商能不能适应企业扩张的速度,又没有实力将业务由单个区域扩展到多个区域,这都是对服务商的一种考验。当服务商的发展受到影响时,企业的发展必然受到制约。其次,如果企业财务外包的情况下,企业自身的改革必然引发服务商的改革,服务商会不会耗费大量精力在革新路上与领导者一路同行?这个值得怀疑,有时候服务商甚至会成为企业改革的一块绊脚石。最后,如果企业不满已签订的服务商而打算另找服务商或者自行设立财务会计部门,其必须负担交易费用,财务信息,企业秘密在转移过程中外泄的风险,与新服务商熟悉过程等等机会成本。因而在质量不变的条件下,只要现任服务商对企业造成的外包费用甚至提高续约的价格不超过上述成本,企业便仍要接受现任服务商的价格。

(二)来自服务商的风险

1、外包业务服务商的独立性

财务工作涉及到企业商业活动的方方面面,所以首先,企业与服务商之间必须能保证不相容岗位的设立。由于外包程度不同,服务商所行使职责的岗位数量也不同。从简单的会计、出纳的分岗,到服务商从业人员与企业相关内部控制岗位职能的不能兼容。其次,保证各不相容岗位的从业人员是非关联的。主要包括经济利益,关联关系等形式。再次,服务商不参与企业商业活动。包括不能替企业招揽客户,不与企业发生除了业务之外的任何其他重大往来业务。与企业客户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会威胁服务商的财务业务正常进行。服务商本应属于独立于企业的合作关系。服务商应尽力保持一种出世的态度,只承担合同内约定的业务,而对其他的业务则应保持独立性。

2、服务商的质量问题

目前我国从事记账的这些机构和个人往往以短期赢利为目的,相对落后的运营模式,相对更快的人员流动,其中小部分更是缺乏财务技能的沉淀和更新,过分注重与政府的关系,轻视业务本身的质量,造成行业内提供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内部控制的服务商,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的承包者,不能满足企业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降低会计风险的意愿,反而加大了企业财务外包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

由于在信息流中,企业负责收集原始信息,而由服务商进行处理分析,企业与服务商之间必然存在着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状况。这就可能造成几种结果,一是企业并不清楚服务商提供外包业务实际发生的成本。外包费用的确定较为模糊。二是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内部报告的形成过程往往是不具体的,企业没有对报告的质量进行评估权利。三是企业无法知晓服务商提供会计信息作的真实完整性。即使在存在无关第三方进行审计的情况下,由于审计工作的性质只能保证会计信息的整体公允,而在非重大方面则不能保证查出服务商的舞弊和侵占资产等情况。

4、信息保密性

这一方面也可以说是服务商的信誉问题。当企业把财务业务外包出去后,必然面对这样一种风险,本来只存在于企业内部甚至是只有高层才获知的部分财务信息,会交给服务商处理,这些属于企业的商业机密的信息是否会被其他的第三方获得就有了一定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额损失。

第9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成本;控制

一、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含义及构成

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企业构建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过程中的所有资源投入。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1.取得成本。(1)招募成本。招募成本是为确定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源的内外来源,企业对人力资源需求的信息,吸引所需的内外人力资源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有,招募过程中的工资,招募过程中的洽谈会的会费,招待费等。 (2)选拔成本。选拔成本是企业对应聘人员进行挑选,评价,考核等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他通过初步面试或处理应聘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选费用,对初选人合格者进行深入面谈,测试的费用,对合格者组织答辩,进行调查的费用,体检费用等。(3)录用成本。录用成本是企业从应聘人员中选拔出合格者后,将其正式录用为企业的成员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录用手续费等,支付给外部被录用人员所在单位的补偿费等。(4)安置成本。安置成本是企业将所录用人员安排到确定的岗位上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它包括企业为安置录用人员发生的相关行政管理费用,临时生活费,报到交通费等,向某些特殊人才支付的一次性补贴等。

2.开发成本。(1)定向成本。定向成本也称为岗前培训成本,是企业对上岗前的职工进行有关企业历史文化,规章制度,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时所发生的支出。它包括教育和受教育者的工资,教育管理费,学习资料费,教育设备的折旧费等。(2)在职培训成本。在职培训成本是在不脱离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它包括培训人员的工资,培训工作中所消耗的材料费和在职人员参加业余学习的图书资料费,学费等。(3)脱产培训成本。脱产培训成本是企业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对在职职工进行脱产培训时所发生的支出。根据所采取的培训方式,脱产培训成本可分为企业内部脱产培训成本和企业外部脱产培训成本。

3.使用成本。(1)维持成本。维持成本是为保证人力资源维持其劳动力生产和在生产所需的费用,包括职工的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各种劳动津贴和各种福利费用。(2)奖励成本。奖励成本是企业为激励职工使其更好的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对职工做出的特别贡献所支付的奖金,它是对人力资源主体所拥有的能力的超长发挥做出的补偿。(3)调剂成本。调剂成本是企业为了调剂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满足职工精神生活上的需求,稳定职工队伍并进而影响和吸引外部人员进入所发生的费用支出。调剂成本包括职工疗养费用,职工娱乐及文体活动费用,职工业余社团开支,职工定期休假费用等。

4.替代成本。替代成本是指目前重置人力资源应该做出的牺牲,他包括为取得或开发替代者而发生的成本,也包括由于企业的员工的离开企业而发生的成本。替代成本有个人替代成本和职务替代成本的双重概念,个人替代成本是用另一个人提供同等的服务来代替某个人的服务的替代成本。而职务替代成本则是替代既定职务的任何在职者所能提供的一组服务的成本。一般来说,个人替代成本比职务替代成本高。

二、人力资源成本结构体系上的成本控制

1.取得人才的成本控制。企业应该开多高的价格来招聘人才,才能做到既吸引优秀人才又不至于使企业人力资源成本过高呢?这是一个与使用成本的合理控制有关的问题。使用成本可看作企业购买人力资源的服务而支付的价款。根据价值规律,在一个正常成熟的人才市场中,人力资源的价格应由其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人力资源的价值指人力资源为组织提供的有效的能力。人力资源的价值无疑产生于过去以及现在对人力资源所进行的各项投资,故我们可以把这一价值看作是由生产、发展、维护、延续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所决定,即一个人的经济价值由形成其目前的身体状况和知识、技能水平所投入的各种生活资料的价格、健康保健投资、教育培训以及放弃其他工作的机会成本等决定。明确人力资源的价值后,企业应建立起由人力资源价值决定其工资的机制。(1)企业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第一,人才要合理使用。许多企业抱怨缺乏人才,总是不得已到社会上高薪聘请人才,但实际上人才就在企业内部。按照海尔总裁张瑞敏的说法,“企业没有无用之人,只有把人才用在错误的地方”。还有许多企业一提人才就是高精尖人才,但实际上大多数企业大量需要的是适用人才。第二,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选才标准。企业在选拔人才上要重能力而不是重学历,学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专业知识上的能力,但不能代表整体素质。而在人才市场上,高学历的人才要价一定比低学历人才高,如果企业唯学历选聘人才,人力成本就会相对增加。第三,加强培养人才观念。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是多数企业的通病。实际上企业需要的大多数人才要自己培养,高薪招聘特殊人才只能是少数。尤其国有企业,受外部环境的制约,又无法高薪聘请高级人才,必须立足自己培养人才。(2)正确划分三种类型员工。不同的人才构成了不同的人力成本。企业员工根据在企业中所做贡献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企业必需的人才(高成本人力),包括企业领导层、各部门负责人、技术骨干、操作能手,这部分人是企业的中坚,企业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人才。对这类员工,要给予较高的薪水,并且利用各种激励手段,竭力保留住这些对企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人才。第二,是临时性的外脑型人才,企业本身没有合适人才,或不是经常需要的人才,可以采用外包方式――借用外脑,如企业CI设计、广告宣传、计算机系统设计和维护等,借用外部专业公司的优秀人才来完成,企业付出的只是合理的市场价格,这一用人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人力成本、节省了企业的开支。企业把辅助生产外包,强化核心优势,提升企业竞争力是相辅相成的。第三,可替代员工(低成本人力),即他们的工作可以随时由别人代替,如基层办事员、打字员、司机等。这些员工经过简单培训就可上岗,而且可从社会上随时招聘到。对这类员工仅支付社会认可的工资即可,同时还可以利用社会就业压力管理好这些员工。这三类员工的划分是动态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相互转变。比如一些小企业将账务处理外包,当企业发展壮大时,又由自己的员工进行账务处理;一些可替代员工经过自身努力,一专多能,成为核心层员工;有的核心层员工由于自身努力不够,被淘汰出局等等。(3)杜绝人才消费现象。第一,防止人才超高使用。企业的人力资源的配置存在着严重的高消费现象,如许多企业不分岗位,对聘用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如职高、中专水平就可以胜任的工作非要聘用大学生。而高学历者必然希望高工资,这势必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和人力成本的无谓增加。第二,防止人才凑合使用。与人才使用的高消费相对应的是人才的凑合,表现在需要用高素质、高能力才能完成的工作岗位,如工程、营销、财务、人事培训等部门的一些对知识、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采取凑合的办法,从社会随意招聘,这无疑会影响工作的质量,对企业长远的发展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是非常不利的,并且最终回影响到企业目标的实现。

2.开发人才的成本控制。(1)培训需求分析。在工作中,员工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巧,从理论到实际操作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就是培训需求。总体而言,做培训需求分析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从公司组织上分析,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等因素来确定需求内容;从工作职业上分析,做职位分析时看该职位需要什么技能然后用员工现有的技能状况进行对比,中间的差距就是培训需求;员工的自我分析,有员工自己决定今年有哪些培训需求,差距在何处。只有明确培训需求的实际存在,针对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培训才能真正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2)培训成本的核算。对于培训工作而言,也需要注意成本核算的工作。因此,如何核算培训成本是在制定需求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培训成本是指场地,教师,设备等在培训活动中所需的费用,以及学员培训期间的工资和潜在的机会成本的损失。培训成本核算的原则是:并不是最贵的方案才是最好的,而是最适合的方案才是最好的。(3)培训效果的优化。使培训效果优化的方法有很多,但大多包含以下几点:专心听讲,根据成年人的学习特点,告诉其学习目的,讲课时多提与工作经历相关的问题,从而使学员专心听讲,实现学习效果的最大化;实践,即培训学习结束后,公司里要产生支持的氛围,让员工能够充分运所学的新技能;反馈,培训工作完成后,要保证员工能够学以致用。方法如:过渡学习,即当所学的知识无法立即应用到工作中时,须每隔一段时间就拿出资料来进行复习,不断地巩固,确保日后一有机会就能应用到工作上;将所学知识与工作紧密结合,即将所学的知识中能够应用的部分迅速投入工作中,转化为技能,进而演变为习惯。

3.使用人才的成本控制。(1)人才职业生涯规划――企业发展的长青树。如果某个职位的任务是爬树,最好直接招一个松鼠,而不要招一只火鸡,然后重新训练它爬树。这就是反复强调的用人真谛:适才适岗。所谓职业生涯规划,应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确保个人在组织中能得到提升,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潜力符合组织的需要,就能够有机会一步步地得到提升;要确保组织中有合格的经理人才,使组织能正常地运作;同时确保梯队规划。(2)适当的授权。一个公司最大的不幸就在于:有才不知,知而不任,任而不用。所以,用人的最高境界是:授权给优秀的人才,让他充分施展出自己的才华,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使以牺牲成本为代价得到的人力资本真正运做起来。授权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授权要完整;授权要有层次;职责和权利要相符;给予适当的协助;让被授权者直接参与管理;避免逆授权;授权后不能失去控制。

4.离职人才的成本控制。就管理效率来看,企业内适度的人员流动可以促进员工间的竞争,提高整个组织的运转效率,对增强企业活力有较大好处。但过于频繁的、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却给企业的正常运转带来消极影响,导致企业经济上的损失,即包括商业机密、客户关系方面的损失,也有通过人力资源投资而形成的人力资源方面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谌新民,刘善敏.人力资源会计[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2:32~37

[2]张文贤.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模式探讨[J].财会月刊.2004(20):24~29

第10篇

关键词:云会计;财务管理;应用

一、引言

云计算技术的兴起及会计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提供了云会计产生的基础。云会计是指将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外包,利用云技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在线虚拟会计信息系统并根据企业的需求提供会计核算、会计管理以及会计决策服务,其实质是指云计算环境下的会计工作。云会计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和存储大等优点。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科学的财务管理是企业能否持续经营和正常运作的重要决定因素。作为一种全新的会计信息化模式,云会计为企业财务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变革。本文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为起点,将企业财务管理置于云会计环境中,分析了云会计在企业财务管理当中的具体应用。

二、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具备多元化的特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实施过程及效果会受到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从会计准则角度来说,企业各层级单位的会计准则不完全统一,容易造成财务数据混乱、可比性丧失,也会导致财务信息失真,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一致。从基础工作制度出发,目前企业仍旧存在领导层财务管理观念陈旧、财务管理意识薄弱的现象,有关规章制度流于表面而未落实处,对工作人员的约束力也大打折扣。财务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岗位职责不甚了解,也缺乏风险意识。从内部控制制度出发,现有内部控制缺乏整体框架,忽视了组织管理和风险控制,重视资产核算和差错查处而对经济活动和资产使用的控制力度不强。从监督机制角度来说,作为内部监督机制的审计机构独立性缺失、作用受限,而作为外部监督机制的政府和社会监督效果欠佳。各政府部门之间未建立横向信息沟通渠道,管理较为分散。由于缺少统一评价体系,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相关制度发表的意见具有主观随意性,其监督职能不能很好发挥。总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使企业财务信息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投资风险及融资困境,进而使企业资源配置丧失有效性,企业综合竞争力下降。2.企业内部监控较薄弱企业内部监控由经营者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控和所有者对经营者实施的监控两个层次构成。企业内部监控失效通常会造成会计信息真实性降低、财务状况恶化和违法乱纪现象频发,进而导致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低下、成本剧增。我国企业内部监控工作缺乏系统性的监控制度,监控技术落后且监控手段单一,监控人员对风险信息的捕捉能力尚有欠缺。从经营者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控层次来看,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瞬息万变,经营者的动态获取不够及时,所获信息可能严重滞后,从而无法防范相关风险。若经营者对企业账务处理监控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会计数据虚假、成本费用乱摊和资产债务不实。若经营者对各部门、岗位的职责授权和职权划分监控不到位,可能导致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越权管理、。若经营者对企业物资购销监控不到位,可能导致存货采购、保管、发出等存在问题,从而造成企业潜在亏损加剧,资产大量流失。从所有者对经营者实施监控的层面来看,若所有者对经营者相关行为的监控不到位,可能导致经营者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略企业长期发展,从而损害相关者利益。3.财务管理缺乏灵活性企业财务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其涉及范围较广,制约性较强。财务管理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若均采用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势必会引发管理模式僵化、管理工作失效等问题。从下属部门出发,公司最高管理层对各个部门的了解程度与该部门的负责人相比较低,公司管理层实施的相关财务管理工作未必全然适合各部门。若下属部门完全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财务管理,可能产生财务管理效率低下、企业利益受损等后果。从管理层出发,若不允许下属部门在适合的范围内适当自主,会导致工作人员创新积极性不高,对履行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抵触,甚至可能导致下属部门对上层领导所下达的命令阳奉阴违,财务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实施。从外部环境及内部需求出发,企业所处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并非一成不变,其各个时期的发展需求也会随时间变动。若企业财务管理不能与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同步更新,容易造成企业筹资方式单一、投资方案不当和资金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最终使企业运营困难。

三、云会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实现资源共享,完善相关制度云会计环境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购置相应的软件,获得软件的使用权,在任意地点均可通过网络导入会计信息并将之共享在“云端”。由于无需重复人员及软硬件系统,企业的总体运营成本也会有所降低。企业可以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将其施行的会计准则进行统一,通过信息共享明确岗位职责。云会计为管理层学习最新的财务管理理论及方法提供了平台,能够促使管理层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并培养财务管理意识。通过云会计的应用,企业能够在发现内部控制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并实时咨询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完善。同时,云会计建立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横向信息共享渠道,促进了评价体系统一。企业可以通过云会计平台了解同行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将自身相关制度与同行业进行对标,从而发现不足并加以改进。因此,云会计所带来的资源共享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大助力。2.实时监控动态,及时传递信息通过云会计,会计人员可以随时随地登录“云端”对会计业务进行处理,同时经营者也能随时随地获得企业生产经营的最新动态。云会计可以帮助企业实时地对财务管理活动相关的财务信息和业务数据进行采集,便于企业及时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监控和分析。例如,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企业能够实时上传原始凭证并监控会计人员对账务进行处理的过程,若发现账实不符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企业能够通过云平台及时与会计人员进行沟通并处理;在监控职责授权和职权划分的过程中,企业能够通过云平台获取企业各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工作动态,在发现上述授权划分不合理时及时调整,及时遏制越权管理及现象;在物资购销监控过程中,企业能够实时了解采购部门业绩、存货管理现状,将采购量与库存量纳入共同的管理系统,从而减少存货持有成本和储存成本;在风险监控过程中,基于云会计的风险预警管理能够帮助企业构建风险预测模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状况设置风险预警指标,及时规避相关风险。3.进行协同办公,财务管理灵活企业管理层及下属部门均可以随时连接云会计的Paas服务共享平台进行信息交换,随时使用云会计提供的Saas会计核算软件,并将信息存储于Iaas云端存储空间。云平台允许单个用户同时处理多个账套,也允许多个用户同时对单个账套进行处理。此种模式下,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得到较大提高,多个用户的协同工作成为可能。企业能够根据每个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特点设置云会计服务系统的相关访问权限,从而允许下属部门在适当范围内自主进行财务管理,避免财务管理工作得不到落实或效率低下问题产生。云会计环境下,企业能够及时获取外部经营环境和经济形势的相关信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对财务管理目标和模式进行更新优化。从投资方面来说,企业可以将投资方案上传至云平台,与同行业同时期的企业进行对比,及时更改方案。从筹资方面来说,企业可以结合当前宏观环境和经济形势选择最优筹资方式。从资金管理来说,企业能够根据自身所处经营环境建立资金预算体系,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式和利润分配方案。

四、结语

云会计为企业实现会计信息化提供了路径,有助于企业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企业可以通过云平台获取共享资源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云会计对企业信息传递迟滞、管理工作不及时等问题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在云会计环境下,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实施高效率的协同办公,财务管理灵活性得到了提高。因此,云会计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解决财务管理难题,从而促进企业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丁璐.基于云计算的中小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化探讨[J].财会通讯,2011(07).

[2]龚玉利.云会计对当代财务管理的影响之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3(19).

[3]杨雯.云计算环境下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的信息化发展[J].经营管理者,2015(10).

[4]张建红.基于云计算技术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J].商业会计,2012(20).

第11篇

还有一家大型家电连锁公司,实行严格的总部、配送中心、门店三级管理体制,总部设财务中心,负责对整个连锁体系财务垂直管理,配送中心下设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负责整个公司的商品采购、销售和储运,整个公司配备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但这样一家比较成熟的连锁管理企业却经常被其家电供应商因为账务不清而停止发货,停止发货的后果便是缺货带来严重的销售损失。于是公司总经理组织大家想各种办法试图解决这一问题:有的说是财务监管不力,应该让财务决定采购部门应该从哪家采购,不应该从哪家采购,以此限定采购员不及时报账的行为;有的说是流程问题,这个单据该由财务审核以后再往下走,那个单据不应该审核等;有的更甚至归结到各部门责任心不强,采购、财务、物流互相扯皮等;还有的埋怨物流中心管的事情太多,说它应该是个仓库保管和运输部门,但它还管着下订单,开配送单,管采购商品账和配送商品账等。

以上这两家连锁企业出现的问题,都是目前我国大多数连锁企业客观存在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些问题从表面上似乎属于财务管理的问题,其实应该属于商品供需链条下的采购部门、财务部门、仓储物流部门间“互相越位”的问题。

“越位”的形成一方面是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的不断深化,连锁企业的老总们为了突出连锁配送中心经营功能,进一步获取集中采购和集中配送所带来的规模效益,从而强化了财务管理,使财务部门直接介入到业务中,有时又将本该采购部门做的工作(向厂家下订单等)“划”给了仓储物流部门干,于是便出现了大量的漏单或者机械下单的现象,从而不能形成与厂家的供货交互。另一方面,我国很多软件供应商在为连锁企业实施信息系统项目的时候,碍于客户的灵活需求,事前没有按软件本身内涵的规范和科学的管理理念去对该企业进行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优化、组织机构设置等,实施后的企业信息系统便仍是该连锁企业原有管理模式的计算机模块固化,未能体现连锁经营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原则,这正是围绕商品经营,各部门间出现“越位”的又一原因。

连锁企业经营者、零售行业研究学者、零售软件供应商怎么才能判定一个连锁企业中的各个经营部门谁在“越位”呢?并怎么才能通过“越位”现象去帮助企业解决连锁经营的分工和专业化问题呢?

如何解决配送内部“越位”

增设商品品类管理部门,强化突出配送中心经营功能;商品管理中心是配送的经营核心部门,与公司财务平行管理业务账和财务账。

连锁企业按照连锁经营的机构组织划分,通常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部,具有连锁系统管理决策功能,是整个连锁企业的大脑中枢,统一控制投资规划、经营节奏和市场布局等,属于投资中心和决策中心;第二是配送中心,包括区域配送中心,具有连锁体系内商品采购、配置、分销等经营功能,是整个连锁企业的商品经营中心,统一进行商品属性管理、新品引进、供应商管理、商品采配和执行总部商品战略规划,属于经营中心和利润中心;第三是门店,包括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具有连锁体系内商品销售的功能,是整个连锁企业的销售网点,统一执行总部的销售政策和服务策略,只具有销售功能,属于市场网点群和成本中心。

从连锁企业上下游协同单位关系来看,总部具有高度集中的财务决策和财务管理功能,尤其是对整个连锁系统的资金调配和统筹安排;配送中心在总部授权下和上游供应商(目前一般连锁企业的供应商都有几千家)、下游门店进行商品采购、配送分销和业务管理,具有高度的商品经营权,尤其是严格执行总部采购政策和配送分销政策,并对上游和下游商品账(业务账)负责;门店作为连锁企业与顾客沟通的最直接桥梁,严格按照连锁体系服务标准和商品销售政策不折不扣地行使销售职能,并控制好各项销售费用开支,做到精打细算。

那么从连锁经营组织部分和上下游协同关系,我们就不难理解:连锁企业每一个组成部分全部围绕商品经营展开,企业经营规模越大,对商品经营管理的要求越高;商品经营效率越高,对现金管理和财务需求也就越高。因此,作为商品品类管理和财务管理最直接体现的部门――配送中心,就更加需要强化这两项管理;配送中心作为整个连锁企业的利润中心,也需要建立专门的商品品类管理部门,通过赋予该部门完善的商品管理功能和业务账管理功能,使之发挥出配送中心的核心经营功能。

我们知道,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连锁企业一方面要强化连锁经营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另一方面又要各个部门运作的精细化和专业化,因此,下面就从连锁经营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原则,进一步解析如何通过各部门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来强化配送中心经营功能。

总部管理,它是连锁企业的大脑中枢,从管理上,需要进一步明确对连锁体系人事行政管理和决策,财务管理和决策,促销管理与决策,尤其强调是财务管理和促销管理。

配送中心作为连锁体系的经营单位,需要突出经营功能,那就是对商品的采购和分销。按照其经营职能,总体上分成三个部分:

1.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是连锁体系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商品供应商的选择、谈判、商品购进和厂商协调等,对其专业化要求是供应商的选择和引进、商品价格谈判、商品开发和市场调研、采购订单的执行等,因其活动更多是体现在“动”,故其市场调研多,出差频率高。

2.物流中心。物流中心属于配送中心的货物储运部门,如果连锁企业借助的是第三方物流,那么连锁企业就应该设置物流配送管理部门,负责对商品储藏、运输管理和物流费用考核、结算。现在多数连锁企业都将不是对主营业务的物流配送进行外包,但不管怎样,商品货物的科学储藏和及时准确被配送到位是对其专业化的根本要求。

3.商品管理中心。从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功能和专业化上看,前者强调采购商品价格低,畅销,采购执行效率高;后者是强调送货快,准确,物流费用低。这两者都是最好的执行者,但对配送中心的经营功能承担不了全部的责任。从当前大多数连锁企业的分工看,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承担了配送中心全部的经营工作,经常出现工作“越位”,穷于应付。由此看来,配送中心强大的经营功能应该由一个衔接整个供应链的部门去承担,这个新的部门就是以商品品类管理为核心,实现采购决策与采购执行相分离,配送决策和配送执行相分离,在配送中心授权下对商品账负责――商品管理中心。

商品管理中心,隶属于总部配送中心,专门负责商品品类管理、配送业务经营的部门,按照专业化分工和供应链业务管理模式,其应该具有三大功能,一是商品品类管理。包括商品市场属性的界定;商品编码和维护;优势商品、滞销商品、新品跟踪管理;供应商优化和合同管理;采购价格维护和管理;市场资源筹划;更高级功能的实现(如,采购计划制定,下达采购订单,督促采购中心订单执行)等。二是业务账(商品账)管理。包括商品账登记管理;供应商发票微机核对和编辑;供应商代销商品的结算单整理;门店配送发票编辑;与财务中心进行配送中心应收应付账核对;门店信用额度控制等。三是配送订单管理。包括新开门店商品配置和门店商品表管理;主动配送和门店请货处理;配送价格维护和管理;缺货反馈和督促采购;门店销售计划处理;配送物流管理和第三方物流结算、考核;库存控制;销售分析报表。

如何解决配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间的“越位”

配送业务部门与财务的“越位”主要体现在对“两本账”的管理的“越位”上,也就是说配送业务部门只管公司的业务商品账,而公司财务中心只管理公司的商品财务账,也就是应收账和应付账,不能越俎代庖去“帮助”配送业务部门去记业务商品账。

商品管理中心是连锁体系业务商品账管理的最佳部门,易于使企业实现整个供应链管理优化,形成各组成部分的分工和协作。它与公司财务中心的关系在账务处理上是上下流程的关系,一般也理解为平级关系,也就是说商品管理中心先整理与厂家、门店能标明商品流动价格和数量的往来单据,然后根据这些单据的按时按量的快速流转,匹配和编辑商品发票,待载有商品明细的单据和发票及时编辑好后,准时(流转规定时间)送达财务中心,财务中心根据信息系统传来的商品账明细,仔细核对发票和业务商品账匹配情况,无误后,记当月应收、应付账。

下面将通过与供应商、门店单据的流转和实际操作来进一步理解二者的关系:

连锁企业与供应商的采购业务商品账和应付账管理 1.向供应商下采购订单:采购中心根据商品采购计划和日常性缺货下采购订单。

2.供应商送货:供应商送货到订单指定地点,订单指定地点接“三单一票”按照订单要求入库,这三单是:连锁企业《采购订单》、《供应商发货单》(或叫随货同行单)、《委托发运单》。一票为供应商开的这批货的发票(有的代销商品,一般不跟票,待商品销售出去后,再开票结算)

3.订单接受地点的仓库或门店验收入库:物流中心的验收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仔细验收,根据三单清点实物,如果有差异,可按照既定收货规则处理。

4.商品管理中心处理采购商品账:商品管理中心根据仓库或门店送达的三单一票,对照信息系统(实收货信息已通过仓库录入微机)进行《实收单》和发票核对编辑,也就是将实收货明细和供应商发票明细相匹配,并将发票号和相对应的《实收单》号进行匹配,匹配后,商品管理中心将发票和《实收单》的另一联交到财务中心,自己将《实收单》、《供应商发货单》、《采购订单》装订成采购商品账本,每月末附以“当月采购商品账汇总单”形式进行装订,确保本月采购商品账和财务当月应付账无误。有的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都以商品暂估入库在财务中心账上体现,不会影响企业财务核算。

5.财务中心根据采购商品账及时处理应付账:财务中心在接到商品管理中心转来的已编辑过的发票和《实收单》,进行信息系统有关信息核对。月末财务中心装订《实收单》和匹配的发票,附汇总凭证。

从以上流程看,商品管理中心和财务中心都要每天按《实收单》收货,并对应处理采购商品账和应付账,形成过程中的及时平衡,这样就避免月末或者季度末账务不平的问题,也避免了与供应商因大量地出现账务不平而对账。也就做到了供应链条上的货、单、票的时时平衡。

由于采用的是单据的负数来表示反向流程,因此对于采购中心退供应商货物,其处理和采购商品流程和单据相同,惟一不同的是连锁企业退货时要加开退税证明,进行相应商品的退税。为了避免办理退税,有的连锁企业与供应商通过调换货的方式处理。这样虽然简化了退税手续,业务处理也较简单,但是双方账务处理相对较麻烦,因此笔者建议尽量少采用这种办法。

连锁企业与门店的配送业务商品账和应收账管理这里说的配送业务账是指配送中心配送给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门店的商品账,应收账也是对应这笔商品账而言的。这就是说,连锁企业对于加盟店的配送都是总部向连锁店销售;对于具有独立财务核算单位的直营店,配送商品也被视为总部向其销售商品。

1.门店自动请货和总部主动配货:根据销售计划和总部的配送计划,门店对于自己的商品补充,一般采取门店自动补货和总部主动配货两种,惟一区别的是,前者自己开《补货申请单》,通过电脑传送到配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总部配送中心审核并开《实际发货单》;后者是总部根据门店销售情况和配送计划,按照门店库存,主动开出重点商品的《实际发货单》。

2.第三方物流或者物流中心配货并发送:仓库发送点根据商品管理中心开出的《实际发货单》(配送单)迅速备货,并开《仓库商品发运单》,记出库。货物送达后,门店收货确认,门店迅速开出商品《门店实际收货单》,签收记账,将《门店实际收货单》一联交物流中心送货人员捎回总部配送商品管理中心。

3.商品管理中心整理《实发单》和《门店实收单》开商品配送发票:门店收货确认后,信息系统自动减掉总部配送中心库存,增加门店库存。或者从“在途商品”转入“门店库存”,这时,总部配送商品管理中心便可记总部配送商品账,然后根据实际配送商品明细开配送发票,形成应收账,待物流中心将确认后的《实发单》和《门店实收单》交到本处后,和发票存根整理在一起,待月末装订。

4.商品管理中心将《实发单》和《门店实收单》、发票存根核对齐后交财务中心:财务中心根据交来的两单一票对照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无误后入应收账。商品管理中心月末整理“两单一票”并装订,附以单据装订凭证。

第12篇

关键词:库存核算;会计分录;方法改进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2

库存是企业资产的主要构成内容之一,物资的库存是占有资金比例最大的地方,因此,合理的库存储备数量,细致、严密的库存业务核算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又因存货的可随时变现,在管理上容易造成资产流失,且存货经常不断的处于耗用、销售或重置状态,故务必要确保存货核算过程的正确性、合理性。

一、材料的采购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因此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而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并且计划成本资料较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以简化核算和揭示材料成本差异。

但无论是实际成本方法还是计划成本方法,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现提出来与大家商榷。

1.实际成本法核算的提高

按实际成本计价,企业主要设置“在途物资”、“原材料”两个账户,“在途物资”核算企业外购材料的买价和各种费用,据以计算确定购入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其借方登记购入材料的买价和采购费用,贷方登记结转完成采购过程、验收入库的实际采购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运达企业或者已经运达企业但尚未入库的在途材料成本。“原材料”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状况,其借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实际成本的增加,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余。对于企业而言,企业对于购入的材料,无论是否已经付款,一般都先记入“在途物资”账户,在材料验收入库结转成本时,再将其成本转入“原材料”账户。

但在实际成本计价法下,在未收到发票等账单的情况下,一般付款都会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然而这样却不能为每个供货商提供一个完整的往来账,对今后可能的对账形成不便。目前我国现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市场是买方市场,正常情况是购货方欠款,即便先付款,也往往只预付部分,付款正常是不可能超过货款的,一般往来还是会表现为欠款形式。故建议采用应付账款明细账去补登记法。为了以后不必要区分往来单位究竟是挂在“应付账款”账户下还是“预付账款”账户下的情况,可将其统一挂在“应付账款”下。

再有,我国很多企业为加快物流和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效率,做生意很多时候会采用赊账经营。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50%以上,账款拖欠期平均是90多天。而现行的增值税体制,要求开出发票的当月就必须交税,这样很多企业在未收到货款情况下,往往会推迟开票,有时甚至在收到货款才开出发票。在这种情形下,会频繁暂估和红冲,直接导致工作量增加,差错率也增加。鉴于以上情况,为克服此缺点,货到票未到的采购业务,建议在月底暂估后,下月初可不用红字冲回,一直挂到收到发票等账单且入账,再行红冲。

2.计划成本法核算的改进

在计划成本下,主要设置“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三个账户。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所设置的“原材料”账户与按实际成本核算设置“原材料”账户基本相同,只是将其实际成本改为计划成本;“材料采购”账户用来核算企业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和结转入库的计划成本,并以此计算、确定材料成本差异,其借方登记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超支差,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用以核算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超支或节约差异额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其借方登记结转入库材料的超支差异额和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额,贷方登记结转入库材料的节约差异额和结转发出材料的超支差异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材料的超支差异额,如果在贷方,表示库存材料的节约差异额。在计划成本法下,企业核算时不管材料是否已经验收入库,都先按实际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科目,然后再贷记“材料采购”,将其按实际成本转出,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将两者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然而,在企业采购业务中,许多企业往往会外包运杂费中的一些相关项目,费用通常是过一段时间结一次,这样就无法将每次采购时所发生的运杂费及时计入材料采购。所以按计划成本计价,如果不能及时、准确的将运杂费分摊入材料采购,且费用金额不重要时,则将其直接计入“材料成本差异”。再者根据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如果费用占成本比重较小,对差异影响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亦可将运杂费直接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此外,原材料在入库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发生一些短缺或损失,教材中计划成本法的原材料的的短缺或损耗的会计处理一般都分为三步处理:首先将损耗的部分的原材料的实际价格和相应的增值税转出,根据不同的损耗进行分析,确定处理方式;其次,将实际入库数量按计划成本验收入库,即求得出入库材料计划成本总额;最后,结转入库材料的的材料成本差异,其差异根据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总额减去计划成本总额求得。在上述会计处理过程中,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总额是用采购成本减去因原材料短缺转出的成本求得的,但由于转出成本中没有包含合理损耗部分,故合理损耗部分就包括在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中,然而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总额中没有包括合理损耗的部分。这样的成本差异会影响到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从而影响到发出材料实际成本的计算,影响企业库存业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最终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由此可知,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总额与计划成本总额缺乏可比性,故用两者之差计算出来的材料成本差异是不准确的。为了准确地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建议按计划成本验收入库时也应包括合理损耗部分,因为既然合理损耗视同没有发生,那么在按实际成本转出和按计划成本验收入库时应保持处理的一致性。

企业采购材料有时会出现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到月底还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情况。为了保证期末存货清查时的账实相符,企业在月末一般会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库,但不知实际成本是多少,因此不会产生材料成本差异。由于账面上反映的材料成本差异是除暂估入库材料以外的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因此,暂估入库材料不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当然,实际成本计价下的不足,如建议将“预付账款”改为“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如在货到票未到的采购业务发生时,建议在月底暂估后,直到收到发票等账单且入账之后再红冲,在计划成本计价下依然适用。

二、相关的后续处理

对于已验收入库原材料发票账单未到的情形,平时可不做账,若月末仍然未到,可估价入账。但即使根据合同、发票的随货同行联等能够计算并确定材料的实际成本,也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核算。因为随货同行联不是正式发票,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因此,对此种业务只能先估价入账,继续等待发票账单的到来。这样处理既可以避免税务处理,也能提醒相关人员向供货方索要发票。

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库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且对于暂估入库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循税法规定,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库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

然而在购进原材料当其进项税额已经被抵扣后又出现按规定不得抵扣的情形应作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购进原材料其进项税额还没有被抵扣之前就已出现不得抵扣的情形,则应用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然,对于进项税额是否已经被抵消的判断,建议采用是否跨月为判断标准。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申请抵消一般发生在次月初。

三、结束语

通过改进企业库存的会计处理,不仅对于其核算有所提高和改进,还从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体和全局出发认真配合库存的管理活动,保证企业利益、社会利益,使库存核算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全部链条上密不可分的一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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