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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

时间:2023-10-10 16:08: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合作社财务管理

第1篇

关键词:信用社;财务预算;重要性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以为参与社员提供金融为最终目标的金融合作机构。在发展的历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当地居民的存款和贷款等基本性货币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农村信用社作为独立的法人代表,以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但是农村合作信用社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财务管理制度不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等,这些都给信用社的运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为了保证农村信用合作社能够稳定地、有效率地为当地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本出了以下研究。

一、内部控制和财务预算的内涵

(一)农村合作信用社内部控制的内涵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独立性企业或者单位为了实现既定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信息和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而确定的一系列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方法、程序的总称。现有内部控制在运作过程中主要目标可以解释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银行监管规章制度有效的贯彻和执行;确保法人在运作的过程中能够合理规避包括经营风险和环境风险在内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以降低成本和减少损失;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能够全面地实施和开展,这是内部控制最直接的目标。

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运作的过程中内部控制是一项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种。内部会计制度是为了保证信用社会计事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主要指会计部门为了防止个别人员侵吞财务和其他非法行为的发展而制定的各种财务会计处理程序和措施。内部管理控制主要是对信用社在运作、管理过程中的各部门提出方针政策以提高农村合作信用社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信用社能够以较高效率为社员提供服务。

(二)农村合作信用社财务预算的内涵

财务预算是内部控制的一种方法和手段。财务预算反映了企业或者单位未来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运作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总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预算的要求较高,一般涉及到现金预算、销售预算、生产费用预算以及利润预算等。农村合作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一方面要为社员提供储蓄、存款、贷款、结算以及其他经批准的委托业务;另一方面要保证信用社的日常开销和费用。财务预算工作能够帮助信用社对未来一年度内日常开销、经营业务额度以及整体收益等价值指标提前做出计划。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预算管理现状

由于专业性和管理能力的不足导致信用社在财务管理工作上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在金融服务机构中的地位,尤其是财务预算工作的不到位不利于农村合作社在市场经济浪潮中的长期发展。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财务预算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财务预算管理意识薄弱

信用社作为一个独立性的金融组织和经济实体,要想长期发展下去,必须要实现经济核算制度,在专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下实现一定的利润。只有在实现利润的前提下,农村信用合作社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否则就没有能力维持生存和发展。目前,一些信用社的行为与以上理念背道而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树立存款立社的思想,认为提高信用社的存款率是硬道理,因此不计成本和费用,高息收揽存款,与此同时,由于费用管理不当以及利息设置不当导致信用社呈现亏损的状态。其二,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都较低,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很少能从科学的角度提出对信用社运作有推动作用的方案,在财务预算方面做得工作更是较少。

(二)财务预算制度不完善

财务预算能够反映一定时期内单位的运作水平和盈利效果,给企业和单位提供信息和数据,指导领导层做出科学的决策。财务预算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在建立财务预算制度的时候要注意企业财务预算的目标、预算编制、预算实施以及预算评价等环节,并且财务预算有一定的科学方法。目前,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工作的主要内容围绕存款、贷款、财务收支、利润四个方面计划展开,并且侧重于事后核算,缺少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环节。预算管理制度的缺失使得信用社在日常的运作中对预算工作做得不到位。

(三)内部控制效果不佳

内部控制是企业和单位为了保证资产、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和程序等。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并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诸多投机行为的发生。主要表现在:随着信用社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大,借款人和担保人因无力以资金抵偿贷款而以固定资产代替的情况也随之增加,也就是说信用社取得的抵贷资产有所增加。农村信用社在处理抵贷资产的问题上缺少科学性和准确性,使“待处理抵贷资产”科目成为农村信用社转移不良贷款的“避风港”。这种做法带来的后果是信用社抵贷资产名不副实,价值相差甚远。

三、信用社提高财务预算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不仅包括传统的会计控制制度,还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只有将两者完美的结合起来,才能从整体的角度看待企业的运作,也只有从系统的观念出发才能提出对企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见。在完善内部控制方面的对策主要有:

第一,明确产权关系,制定清晰的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社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法人企业,必须明确产权关系。积极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是明确产权关系的主线,具体措施有三点:首先,制定合理的增股扩股计划,广泛吸收社员股金,提高股本在资本总额中的比重。其次,扩宽入股范围。在原有农村信用社社员的基础之上,积极吸纳农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企业入股。再次,为了解决股权结构分散化与控制平均化造成的社员对农村合作信用社的关切程度不够可以适当提高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

第二,重塑监督检查体系。监督企业和单位的运作情况,并将实际运作情况与计划作对比,对于完成计划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对于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完成计划的部门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因此监督检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信用社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保证监督检查部门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在组织结构设计的过程中要保证监督检查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这样才能保证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其他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时保证一个公平公正、科学、可靠的态度。其次,合理配置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对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以及指标评价有较为深刻的认知,这样才能帮助其在稽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再次,强化对稽查人员的管理。保证稽查效果的准确性首先要保证稽查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对稽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于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第三,建立完善的内部评估制度。结合信用社自身的业务特点以及属性,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业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法,建立重要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制度以及预警体系。农村信用合作社应该围绕经营业务、业务管理、风险防范以及资产安全等问题建立定期业务分析和信贷资产质量评价体系。预警机制是指对某个业务指标设定一个底限,一旦业务数值接近该底限值提醒信用社业务人员做出一定的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完善财务预算制度

第一,明确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预算工作的前提的基本导向,是制定财务预算的根本依据。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一种合作制形式的金融机构,是为扶持和发展农村经济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区别于一般的盈利性组织。信用社的财务管理目标不仅保保证实现组织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保证社员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预算编制是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一定要符合以下原则:量入为出原则,即以信用社的资本总量为依据进行各项业务活动资金的分配,一定要保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原则,即做到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部门预算原则,信用社各个部门的业务活动不同,产生的费用也不同,所以要以具体部门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进行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种类要全面,包括成本费用预算、利润预算等。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信用社的业务属性采用零基预算方法。

第三,有效的预算执行。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结合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各部门设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监督稽查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对于预算执行效果较佳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帮助其分析原因,如果是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结果则吸取经验教训,如果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超出预算则找出相关负责人给予一定的惩罚。

四、结束语

取消乡级信用社法人资格,建立以县为单位具有统一的法人代表资格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改善民生,实现县乡级资本统筹的一次重大改革。目前,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缺乏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信用社在运作过程中举步维艰。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本文分析了目前信用社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最终认为完善财务预算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雪飞,贾迎苗.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制改革的局限及完善建议[J].湖南农业学,2009(11).

2.杨羽飞,梁山.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J].金融研究,2005(3).

3.徐永杰.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对策与建议[J].大庆社会科学,2007(1).

4.徐幼清.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机制缺陷及完善对策[J].浙江金融,2006(11).

第2篇

一、规范化新型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评定条件

(一)设立登记

1.依法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运作三个月以上。

2.按规定办理年检、变更手续。

(二)社员管理

1.社员主体规范。合作社社员以生产经营同类或相关渔农产品的渔农民为主。

2.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入退社手续规范,应有相关的股权凭证或财务依据。

(三)内部管理

1.合作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悬挂标牌、标识。

2.组织机构健全。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3.组织机构活动正常。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

4.章程、制度等统一上墙,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会议记录清晰,资料及档案保管完整有序。

(四)生产经营服务

1.应有一定的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或服务标准。

2.开展统一经营服务内容(五个统一“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在2项以上。

(五)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

1.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完整。

2.按规定设置会计岗位,有持证的专、兼职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内部实行财务民主公开。

3.及时向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财务和统计报表,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财务指导和各级部门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监督。

4.税后利润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5.合作社的盈余应按交易额和股金额一定的比例进行统筹分配。

二、示范性县级合作社评定条件

在县级规范化合作社的基础上,再予以评定县级示范性合作社并符合以下评定条件:

(一)合作社登记正常运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且符合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村级特色产业、发展潜力明显或助农增收带动性强的产业。

(二)合作社注册资本较大,实际出资成员占总数成员的60%以上;所有成员中农民身份占80%以上。

(三)成员人数需20人以上,或带动渔农民需在30人以上(试验型、创新型及服务类专业合作社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合作社有实际的经营、服务,经营或带动的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上,合作社当年盈利在1万元以上。

(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基地,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无公害基地、绿色有机食品及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工作。

(六)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社务每年实行民主公开,盈余分配实行二次返还。

(七)每年组织社员及带动的渔农民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及自我的技术业务学习人次需达到20%以上。

(八)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行为被行业通报批评,无重大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九)合作社积极参加农产品展销、展示及农超对接等品牌推介活动。

(十)积极开展“五统一”经营服务及“五化”建设(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各项工作。

三、初级与星级综合服务(合作)社评定条件

(一)注册登记

1.各经营项目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证照齐全。

2.悬挂规定的统一格式标牌标识。

3.服从兴办单位及街道(乡镇)、村居的政策领导及工作指导。

(二)管理制度

1.有决策议事、财务管理、服务公约等制度。

2.服务社收支单独建账、核算,公共管理收支合理符合规定并接受监督。

(三)民主管理

1.服务社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民主管理与事务内部公开。

2.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事会(或社务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

3.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等安全生产工作。

(四)经营服务

1.初级社经营面积50M²以上,结构牢固,地面平整硬化,合理布局,要求有农资、日用消费品二项以上等经营内容。

2.星级社经营面积100M²以上,结构牢固,地面平整硬化,合理布局,要求有农资、日用消费品及其它经营性项目和公益合计5项以上的经营、服务内容。

3.经营、服务运作正常,并保持良好的规范化经营与服务。

四、申报及评定办法

(一)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运作三个月以上达到规范化基本要求的向县供销合作社提出申请,县供销合作社进行规范化的验收、评定工作。

(二)县级示范性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评定由已进行规范化评定及运作时间达到要求的合作组织在每年7月份前提出申请,原则上每年按全县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20%左右比例进行控制,验收工作由县供销合作社会同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评定。

(三)综合服务(合作)社的初级及星级评定原则上由县供销合作社按开办时的情况给予确认,有提升的按时给予重评。

五、荣誉及待遇

(一)经验收被认定和评定为规范化、示范性的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由县新型渔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文明确。资格及荣誉的有效期为两年,期间进行必要检查和到期复评,达不到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二)县级以上示范性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优先享受省、市示范性合作社推荐资格及各部门重点扶持项目申报资格。

(三)规范化的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视运作情况、发展趋势及服务带动工作成效给予适当的扶持。

六、附则

第3篇

加快发展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村经营机制、增强发展动力的现实要求,是实现全面小康奋斗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我镇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原则

1、坚持“三权”不变。发展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坚持不改变农民的财产所有权,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村集体资产的收益权。

2、坚持依法自愿。由农民自愿自主地开展劳动技术、营销、资金、土地等各类合作,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

3、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创造,尊重群众选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农村能人、村干部、农技站、农经站和服务人员等发起或参与兴办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4、坚持规范有序。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严格程序,示范引导,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鼓励多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养合作带头人,支持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村能人、农技、农经服务部门人员及村干部发起组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农户共同创办。围绕高效规模农业的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

切实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有规模、有实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参股、控股或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国内外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挂靠联合,建立销售网络。支持农业合作社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制定并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农资销售点,对社员提供统一组织和供应农资服务,开展技术培训。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章程》,建立:“三会”(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财务核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依法办社,守法经营。扎实开展“四有”(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三、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引导农民自愿把依法获取的土地承包权转化长期股权,变分散的土地资源为联合的投资股本,通过直接经营、参股经营或租赁经营等方式实行企业化运作,按股分配获取收益的新型的土地经营组织。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一定的土地连片流转规模;有比较好的生产经营项目,尤其是实施高效农业项目;有懂经营、善管理的合作组织带头人;村级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积极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重点抓住以下几种情形推进:一是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水面及荒沟、荒滩等,将承包经营权折股明确到户,实行股份合作经营;二是对没有承包到户的集体机动地等,统一“确权不分田”,实行股份合作经营;三是对农民已经连片流转和自愿放弃的承包土地,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四是结合农业开发项目,实施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高效规模农业项目建设等,引导农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以土地股份合作推进高效农业的规范发展。特别要鼓励土地股份合作社以“高效农业、设施农业、项目农业”为目标,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凡引导农户实行连片流转承包土地50亩以上,且发展高效农业项目的,都应首先引入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经营机制,让农民充分享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充分享有土地承包收益权。

积极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必须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经营形式,可以单一土地入股,可以实行土地作价入股参股经营,也可以实行承包土地与村集体资产统一入股量化,实行股份合作经营。规范制定《章程》、合理设置股权、建立“三会”组织、健全规范财务和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入股农户的土地保底收益和二次分红。

四、稳定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是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原则,把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组织成员,并对股份资产进行科学经营、收益按股分配的新型的集体资产经营组织。实施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村集体拥有一定数量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或具有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的资源及潜力,村集体有较高或较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大多数农民群众有参与改革的要求和愿望;村级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凡村集体净资产达100万元,且有比较稳定收益的,都要逐步实施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五、认真落实发展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力度。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在以下环节进行扶持:(1)对组织成员开展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2)推行标准化生产;(3)开展农产品粗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项目建设;(4)开展品牌培育和营销推介活动;(5)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等。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奖励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工商资本等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模农业的农产品加工。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在有关农业、科技等项目立项上给予支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村能人、专业大户投资或入股,发展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增加发展活力。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登记成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向其成员提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动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排灌、植保、家禽配种和疾病防治服务以及相关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销售自产农产品、整理包装、加贴品牌商标等简单加工的自主农产品,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免收增值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加工销售农产品,符合税法规定范围的,增值税税率按13%计算,收购免税农产品可凭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按收购额的10%计算进项税额;属第三产业的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按企业应缴所得税额减征10%,用于补助本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为农服务活动等社会性支出。

3、减免有关费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水产种养殖场、农机示范推广用地和设施农(渔)业用地,农业用地。对符合农业生产用地规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现代化和专业化种养基地,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合作银行要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列为信贷优先对象,准予开立银行账户,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尽可能简化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手续,增加贷款投入。要根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利率适当优惠。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建立信用担保中介机构,设立担保基金,解决生产资金贷款难的问题。

六、切实加强对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的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镇成立农村“三大”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内,由孙远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庞春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法》,普及合作知识,营造舆论环境。广泛宣传合作思想和方法,宣传合作社典型,做响合作社品牌,真正把干部和农民发展合作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在政策法规、合作理念、合作内涵、发展模式、民主管理等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认识,打消疑虑。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尽快培训出一批有合作思想、懂经营、善管理的合作组织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依靠他们影响和引领广大农民走向新的合作道路。

第4篇

关键词:村级财务;财务管理;研究现状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8-0168-02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80%,解决好农民的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更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三农”问题中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是一个最敏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由于我国农村中的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公开不到位、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产生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因此,如何搞好村级财务管理这一项紧迫而又复杂的工作,如何采取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以确保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是值得我们思索和探讨的问题。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研究现状。

国外村级财务管理大多数采取建立合作社的管理模式。

英国,1995年在曼彻斯特召开的国际合作社联盟10周年大会上,确定了“自愿与开放的社员制、社员民主管理、非营利和社员参与分配、自主自立、关心社区事务”等目前世界上所公认的“合作社七原则”。特别是对带有公司性质的流通合作社来说,全部社员兼有“股东”与“客户”的双重身份。美国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通过“新一代合作社”加强了对村级企业(农场等)的财务管理;韩国主要通过推行“新村运动”,兴建村民会馆,提高国民潜在的良好社会伦理道德来加强对村级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德国主要通过在“合作社”管理方式上遵循民主、规范、科学的管理原则,加强对村级财务等的管理,确保农民既能充分行使民利,又能获得很大的经济利益;日本通过自下而上、由地方自发性产生的“造村运动”,政府鼓励村民寻找大家所关心的共同事务、公共设施、村级管理(包括财务管理)等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方案,激发村民参与意识,在不消耗大量能源和财政支持的前提下实现乡村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荷兰通过具有自治性质的“农民联合会”,对村级财务审计、村级企业利润分成、监督制裁、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等做出了严格而又详细的规定。无论是美国的“新一代合作性”、荷兰的“村级联合会”、德国的“合作社”,还是日本的“造村运动”、韩国的“新村运动”,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上都体现了自治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特点,很多经验和优点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可见国外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带有很大的自治性和独立性。为了保护众多而又分散的农户的切身利益,政府一般采取保护和扶持政策以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2)国内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研究现状。

我国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我国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等各方面的原因,我国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刘正中、兰俊成在《当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中指出:我国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着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差、收费票据不规范、白条入账和抵库现象严重、财产物资和资金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等一系列的问题。王秀琴在《当前农村会计管理的对策思考》中指出:村级财会队伍不稳定,“包包账”和断头账严重影响了会计资料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是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导致群众不断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所应该采取的政策方面,总理曾明确指出:“要推动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此外学者们也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建议与方法。李评在《村财委托乡当提倡》中简单提出了村账代管的做法。向青松在《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促进村级经济健康发展》中简单概括了村级财务委托的主要做法。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问题上,汪红玲在《农村会计委派制问题的研究》中论证了村级会计委派制的可行性、必要性,并提出了实行会计委派制的一些相关措施。尹献科在《探索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强化农经管理监督职能》一文中指出:可以通过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等方法来减少非生产性指出、减轻农民负担、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密切干群关系、强化会计监督职能、防止形成新的村级债务、提高农经队伍的整体素质等,从而达到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绩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周长峰在《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一文中指出可以通过六点措施来提高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分别是:提高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各种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为使村级财务步入规范轨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要求,在资产、收支往来票据、账目设置、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做到规范管理;加强财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惩戒力度;开展民主理财、遏制乱支乱用;发展农村经济、化解理念债务;推行乡管村用,定期财务公开。我国当前对于村级财务管理的研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关注,这必将为以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建设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2 对当前我国村级财务管理的启示

通过对当前国内外村级财务管理研究现状的概述,根本目的是要借鉴学习国外的科研成果,优秀做法。认清我国村级财务管理的存在问题,努力完善我国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搞好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笔者认为,通过对当前国内外村级财务管理研究现状的概述,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与思考:

(1)要坚持“村民财富最大化”和“村财来自于民,用于民”两个理念。“村民财富最大化”是所有财务工作的价值基础,“村财来自于民,用于民”的财务理念是处理好财务与村民关系的基石。坚持这两个理念,有利于财务管理工作在整个经营管理中的定位,有利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

(2)要强调“财务垂直管理”、“财务双线负责”和“信息系统监督平台”三个要点。“财务垂直管理”和“财务双线负责”机制能够维护村级财务主管人员的相对独立地位,且有利于其管理和控制职能的实现,而“信息系统监督平台”的建设和完善,能够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可检查性,有利于监督平台的实现,确保“村民财富最大化”和“村财来自于民,用于民”,对于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至关重要。因此,前者是从人的角度、后者是从技术角度来确保财务信息的质量。

第5篇

××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尝试,近一年多来得到较快的发展,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注入了新的动力,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及基本情况

××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同全国一样由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三种形式组成,发展分为能人领办型、企业带动型、政府创办型三种模式。至今全县有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会员余人,社员人,其中专业技术协会个,专业合作社个,综合服务社个,主要发展产业有五倍、黄牛、茶叶、乌鸡产业,主要经营茶叶产品加工、农副产品流通、农资供应、商品黄牛、商品乌鸡、鸡苗供应等。这些合法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进程,推动了农民市场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形势急剧变化,我县部分农民、能人、加工企业渴求致富的新门路,寻求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品种以及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寻求先进的生产管理、市场营销、抵御市场风险的新模式。因此,我县出现了自发、自主、自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良好态势。早在年前牛寨新华成立过五倍子专业协会,也是全县××年前唯一的一个专业合作组织,因市场等各种因素,现已名存实亡。在××年盐津宏发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带动组建了“××乌鸡专业协会”,重新拉开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序幕,紧接着县供销社创办了“农副产品流通协会”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今年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自发、自愿要求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地区进行指导和帮助,建立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个。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分别是:兴隆乡蒿芝村创办的“养牛专业协会”;兴隆乡远江黄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带动型“大田村养牛专业协会”;普洱供销社茶厂带动型“串丝乡龙溪茶叶专业社”;盐津乌鸡协会和宏发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带动型个乌鸡专业合作社,即:牛寨胡家湾、牛寨包谷厂、兴隆灯草田、盐井田坝、庙坝大坝专业合作社;滩头乡能人领办型“新田村农资综合服务社”。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特色产业的良性发展,促进了科技进步,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县个合作经济组织也有部分初见成效,促进了产业的发展。今年,盐津县乌骨鸡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帮助下,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形成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服务格局发展乌骨鸡产业。在个多月的时间里,相继成立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乌骨鸡专业合作社分社个,申请入社会员人,通过讨论,批准入社会员多人;培养小鸡孵化户户,每户年可孵化小鸡至万只;建立盐津生态乌骨鸡县外销售点个,分别是重庆、昆明、宜宾、昭通。通过盐津乌骨鸡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引导,盐津乌骨鸡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年全县年养鸡万只,今年—月,全县养鸡万多只,比去年全年养鸡增加多万只。乌骨鸡产业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以来,成立农村养牛专业技术协会个,起到了发展农村产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丰富的草资源和大量被浪费的植株桔梗,促进了黄牛产业的发展。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年月蒿芝村“养牛协会”成立以来,发展会员名,产生了《协会章程》。成为盐津县第一个真正由农户自发组织的养牛协会,该协会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成一个冻精改良站,现已配种头,有的已经产仔,且效果明显。通过该协会的引导,已有个会员从大田中心牛场引进西门塔尔牛头,一部分会员与大田中心牛场实行利益分成饲养良种牛,该种牛长势喜人且肉质优良,已逐步得到大家的认可。目前,蒿芝村黄牛存栏达头,产值近万元,年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串丝农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使近亩失去管理的高标准良种茶园得到科学的管理,新田村农资综合服务社,解决了该村农资难的问题,社员和农民十分满意;其他协会目前正在发展中。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生产的产品不愁销路,利益有了保障。

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方式

今年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促进产业化,推动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上初见成效。在我县农业生产水平不高,产业不强不大、农民市场组织程度低,导致农业增效不高,农民增收难的情况下,探索到一条创新农业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协会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的新型经营模式,把产、加、销联为一体,整合企业与农户,集中力量面对大市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提高农民市场组织化程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就有希望。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用制度引进先进的使用技术,达到农业产业规范化生产、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发展,走良性发展轨道,实现利益双赢、共受益。

(一)规范管理。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具备一的基础条件,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⒈有明确的发起人和一定数量的成员。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机关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带头创办和参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活动。均可以发起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凡从事同一专业生产经营者不受行政区域限制,都可自愿加入,但其专业技术协会不少于人,专业社和综合服务社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人。

⒉有共同的专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具体的合作内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围绕某个农产品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或产品组建,在购销、加工、储运、信息、技术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确定适宜的项目作为合作的载体,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成员的共同经济需求得到满足。

⒊有比较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章程和相关制度要结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际来制定。

⒋有一定的经营要素基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向农民提供服务和参与市场竞争,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技术、设备以及土地、建筑物等经济要素。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所需资金,可以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政府资助、经营收入、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取得。参与合作的成员可以土地等经营要素以及其他自行商定的方式筹集经费。

(二)加大扶持力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弱势群体为解决自身困难,改善自身处境而成立的合作组织,必须加大扶持力度。

⒈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基础设施,营销网络及示范点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能人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经论证筛选后,优先纳入各级政府农业开发、扶贫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实行扶持,享受农业开发、退耕还林、整村推进等各项政策。农村金融部门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扩大农户小额贷款。

⒊涉及农业支柱产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地方财政给予贴息贷款和扶贫贷款倾斜。

⒋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加强沟通,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同时,在不改变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集中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⒌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运输检疫,减化手续,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征收,符合条件的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⒍对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免征增值税。

⒎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社员分得的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⒏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征占用土地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前提条件下,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⒐适当放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条件,同时,注册登记、年检只收取工本费。

⒑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挪用或平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不得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

⒈新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政府给予每建一个元筹建经费补助。

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

一是通过组织技术培训和引导示范,促进了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普及推广;

二是通过闯市场、组织产品销售、解决卖难的问题,增强农民群众的商品经济意识,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是通过引进开发和推广,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结束和优势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是通过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技术和农资、产品购销综合服务,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五是通过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利益联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政府职能和领导方式的转变,使协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四、存在困难

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较好,但还处于初级状态,管理粗放,发育不充分,发展不平衡,也不很稳定。目前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活动比较松散,组织能力较弱,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二是缺乏应有的政策支持,在其登记审批、市场进入、土地利用、产品流通、信贷、税收、企业扶持、资金等投入方面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发展后劲不足。

三是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及成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接受新事物难,管理和协调能力差。

四是初具规模小、层次低,连接不紧密,市场竞争力弱。

五是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市场组织化意识不强。

六是部分相关部门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视不够,把合作经济组织看作是单纯的协调组织,认为作用不大。

五、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

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推进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工作力度。我县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传统农业仍占主导地位,农业基础薄弱,生产方式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农民的市场组织化程度低,这一切需要深化农村生产方式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农村合作经济这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是顺应农村改革的最好组织形式。各乡(镇)党员、政府从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认识发展农技协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加强领导。建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协调、定期研究、明确职责、形成科协、农业、供销、民政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引导不领导,帮办不包办,扶持不干预,推动不强迫。本着先发展、后规范、再提升的原则,使我县各类农技协会数量上、规模上、质量上有所发展和提高。

⒉优化政策环境,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营造更宽松的环境。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尽快研究制定出一个鼓励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意见。凡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的,可否享受国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技推广、乡(镇)企业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兴办农村合作经济、在其登记、审批、市场进入、土地征用、产品物资流通、信贷等方面尽可能降低了门槛,放宽条件限制。在税收上,对围绕会员的生产和销售从事的服务活动,享受民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加大资金技术力度。适当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农业、科技等部门在农业科技推广费、科技实验、示范和推广“三项”费、科普专项费上应给予一定支持,让其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服务的社会功能。并鼓励社会工商企业参与农民合作兴办农村合作经济,形成多元化支持合作经济发展的新机制。三是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的合法地位,依法保护农村合作经济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⒊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的管理和引导。一是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愿入会、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原则,帮助农村合作经济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中心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取及使用制度、理事会议制度、内部领导制度等,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领导职能和责任;二是要完善协会的利益分配机制,处理好农村合作经济与会员、与公司、与公司个人所办实体等各方面的利益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第6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01

坂面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是当前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载体,促进了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提高了农户进入市场的竞争力,有效解决了家庭小规模生产经营和外部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带动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调整。截止目前,坂面镇农民合作社共有33家,其中:种植类14家、畜牧养殖类3家、农机合作社10家,服务业合作社6家,注册资本金6530万元,目前已创建3个县级示范社。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扶持不够,金融扶持难落实。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合作社成员的资金,地方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资金、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目前政府只对县级以上的示范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少之甚少,对农民的还贷能力存在一定的质疑,只能凭社员个人名义获得小额贷款,金额少,利息高,期限短,而且认为银行交易成本较高,在金融政策宽松的环境下,不愿办理贷款业务。

2.合作社人才的缺少。由于进城务工青年的增多,合作社中的负责人大多是产业所在村的村干部,或者素质稍微突出一些的社员所担任,因此农村合作社中懂经管、善管理,而且具有市场开拓的优秀人才十分缺少,其中管理层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为足8%,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由于农村工作环境和条件的艰苦、工资福利待遇较低,对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我镇有关农产品的合作社大多处于初级加工阶段,科技含量低,在当今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市场竞争力不强。

3.内部运行和管理机制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之初都制定了章程,同时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机构,但在实际运行和管理过程中,这些机构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大多是流于形式,形同虚设,部分合作社还存在为获得财政奖补资金而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合作社对社员几乎没有进行利润二次分配,,合作社和社员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不够紧密,导致合作社对社员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也失去了真正合作的意义。

4.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牌子,固定办公场所,但很实质没有开展任何活动,形同虚设,只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和扶持资金。大部分合作社由于自身规模小,实力较弱,不仅生产经营的内容单一、市场开拓能力弱、服务层次低,而且合作社与社员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更没有合作社之间的再联系,大部分合作社只停留在种植、养殖等方面对初级产品的生产销售,未能通过深加工、标准化生产、品牌建设等方面,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提升竞争力。

二、建议与对策

1.加大政府、金融机构扶持力度。首先,地方政府在合作社有关农产品质量认证、电子商务、标准化生产、培训和信息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其次,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关的奖励措施,对获得“三品”(即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论证的、县级以上示范社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资金。还有,落实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建立的合作社,根据其生产经营的项目,生产经营的初级阶段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最后,涉农金融机构应放宽信贷条件,降低门槛,对经营业绩良好,规范化建设的合作社应提供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困难。

2.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缓解合作社经管管理和专业技术等方面人才的缺乏,政府农业相关部门聘请相关专家经常性的开展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合作社中的负责人、经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也可以组织合作社的负责人通过高校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地方政府制度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到合作社中兼职,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促进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第7篇

关键词:农村合作组织;竞争;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1-10-1

1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数量较少,规模和覆盖面较小,区域跨度小而且地域分布不均衡

目前,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其规模和功能不仅与发达国家合作经济组织有较大的差距,而且与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由于传统的区域界限限制,农民合作组织很难形成大跨区的、辅射面较广的局面,多数只是集中在乡一级别的行政范围内,所以其示范带头作用很难产生大面积的影响,覆盖面较窄,而且现有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从数量上说,只是九牛一毛,据统计,全国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总数只占不到全国农户的5%,而且组织内一些成员多数是专业大户或技术能手,还有一些村干部、地方的退休人员,真正的农户并不多,这样的组成结构也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推广,让一些农户认为专业合作组织只是小部分人的事,与自己无关,不愿意参加进来。

1.2规模小,竞争力弱,服务水平有限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处在初级阶段,受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制约,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经营农业商务的实力有限,经营起点低,发展产业和商业的规模偏小,还很难发挥出专业合作和开展商业经营的规模效益。提供的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商业规模小,合作紧密性不强,功能和作用有限,其作用难以得到应有的发挥。多数农村合作组织,主要还是以提供简单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为主,而需要组织相对规模较大的加工和运输服务,还有相当的难度,多数合作组织相对松散,而且成员间没有产权的划分,难以结成真正实体,这就不可能有持续的发展和远景规划,很多合作社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依赖政府支持较强,很难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1.3需进一步规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是服务于农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的存在,虽然有很多好处和优点,但从其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来看,仍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专业合作社,应当是所有成员共有,且为所有成员服务的一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的运作模式和规则去运行,但我国的一些合作社组织,本身并不是企业,而且没有进行注册,甚至法人也没有,有的活动场所都没有,更没有资产来运作。合作社从形式上来看虽然也是由一些成员入股而成,但是交易对象却仍然为农民,成员与非成员并无二样,这样的组织就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企业,起不到为成员服务的作用,所以无论从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上来看,都需要进行规范。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议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要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应坚持“政府支持、能人领办、群众参与”的基本思路,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应坚持“引导不领导、扶持不干预”的原则。

2.1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要采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比如广播、电视、网络、多媒体等形式,深入到农村、田间地头,大力宣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广大干部、各级政府对农村合作组织的重要性的认识。多手段、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力传播合作理念和典型经验,充分认识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

2.2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本法规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职能、入社原则、成员应承担的责任、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国家的扶持政策、自身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设立合并解散等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认真学习和宣传本法,可以在合作组织的建立和管理、运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遵,才能确保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2.3制定和实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

当前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还很弱,政府应在财政资金上给予一定扶持,要在金融信贷上给予扶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到农村小额信贷范围,并允许其直接为其成员提供小额信贷担保,同时对合作组织实施低税或免税政策。

2.4要因地制宜,坚持多样化建合作社原则,尊重农民的选择

第8篇

摘 要 农村财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一系列改革,管理日趋规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引起重视。下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下新时期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工作。

关键词 新时期 农村 集体财务管理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

1.农户对集体事务漠不关心。新时期的农村生产单位基本上是以农户家庭为主,农户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关系不紧密,群众对集体事务漠不关心。

2.个别领导干部和部分群众对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农经站概念模糊,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

3.农村财务制度不健全。由于相关的财务规章制度不健全,造成非生产性开支过大,出现票据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白条抵库、白条入账现象时有发生,形成了财务管理的一大漏洞。

4.村领导者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对农村集体层次的统一经营缺乏科学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务开支审批职责不明确,并且审批权限不界定,随意性较大。二是村主要领导不明确指定财务主管人员和职责,而村主要领导只管有无“钱”开支,无人关注整个财务管理工作。三是个别村领导办事无规则计划,收不抵支就挖陈年积累。四是三年一届的村委会成员改选制度给少数领导干部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

5.由于待遇问题使得部分村会计队伍青黄不接,老的业务素质差,新的不愿干,加上培训少,业务水平难以提高。在账务处理过程中记账方法、记账凭证、账簿登记不规范等。

6.内部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难以落实,监督主体不明确,致使法定的监督机构和群众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未能很好地履行。

二、农村财务管理滞后的原因

1.法律地位不明确。一是给农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很多困难。表现在农村集体资产能否抵押等问题上。二是财经法规往往忽视农村集体财务会计工作的特殊性,对这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缺少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依据,致使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力。

2.约束机制不健全。虽然各村都有可操作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但由于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部分领导和财会人员素质不高,可能出现干部自搞一套,财会人员或听之任之,或同流合污现象。

3.财会制度不健全。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变化,出现了集体土地的资本化、收益分配问题、增加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问题,增加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新的核算内容。

4.“两委关系”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两委争夺财务管理权、签字权;在解决问题时又成为推诿权。使财务管理问题陷入人人管,人人不管的误区。

5.部份乡镇领导思想上存在有“重生产、轻理财”、“重指标、轻实效”的片面认识,对村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够,片面认为搞财务管理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得于各项指标的增长,以致对政策文件的宣传、执行落实不到位。

6.群众参与意识淡薄,无暇顾及集体之事,加之财务知识不多,对公布的账目看不懂,这就导致了名义上人人都是主人;实际上民主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7.审计监督环节薄弱。由于乡镇农经站人员少,肩负着全部农经工作,工作量大,对于村级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的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都是农民身份,由于经费和时间的限制,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培训,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三、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1.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建立奖惩制度。要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与村、组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利益挂钩,建立奖惩制度。二是辩证对待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关心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三是加强科学的财务管理,定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2.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一是国家应尽快修订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增设“合作社法人”条款,并明确合作社法人的相关权益。二是要根据各地形势发展的变化,适时制定和修改财务管理和审计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明确主管村级财务工作的第一负责是村主任,同时结合组级干部法律知识、业务素质普遍偏低的实际,村级应对组级财务把关、监督,开支单据必须先由组长审批或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由组长签字后,附会议记录报经村主任审核后方可入账。

4.规范事务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加大村民监督力度。在村、组级重大事务决策上,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

5.实行集体资金“村账乡(镇)管,组账村管”的制度。凡是村级集体资金和账目统一归乡(镇)农经站管理,凡是组级集体资金和账目统一归村管理。实行定项限额使用资金,杜绝集体资金损失和浪费。

6.完善奖惩措施,加大处罚力度。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落实,各乡镇应因地制宜制定村主要干部工资报酬、交通工具管理、电话费用报销标准,保险费、退离职费标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以增强内部控制能力。

7.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搞好以民主理财小组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

8.切实抓好财务公开,根据群众对财务公开内容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9.进一步开展以干部任期、离任审计为重点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

10.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干部和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9篇

(一)继续巩固社区财务规范化管理

通过上一年度的运行管理,社区财务监管工作已经进入平稳、长效管理轨道。上半年社区财务规范化工作主要由“面”转向了“点”的精细化监管。

1、预算执行跟踪监测,盯紧社区“钱袋子”

根据街道社区财务管理文件精神在做好常规经费收支审核管理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数、执行数以及资金流量的监测与分析。到四月底,街道5个社区总收入509万元,完成预算16%,其中经营收入105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63万元、补助收入267万元、其他收入68万元;总支出791万元,其中经营支出3万元,管理费支出 617万元,其他支出171万元(招待费4万元)。

2、摸底社区服务外包项目,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外包项目,提高社会化服务运作,加强资金管理。农经办于今年4月份,对社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重点对服务外包项目的内容、时间、金额以及外包的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摸底统计。通过调查,社区目前对外发包的服务项目类型主要有,小区的公共服务、绿化管养、社区环境(河道)管理以及社区办公软硬件的维护等。调查还显示社区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此次工作为规范社区项目资金管理打下基础。

3、规范临聘人员管理,控制社区运行成本

从目前社区的支出结构来看,人员经费的支出占比较大,为进一步规范社区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该类人员的权益,控制运行成本。农经办于上半年对社区临聘人员的岗位、数量、薪酬及补助等情况进行了一次盘点,结合社区临聘人员的实际,提出社区临时用工管理意见:一是社区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严格控制临聘人数,临聘人员的增加需要填写《__街道社区申请用工审核表》及明细附表报街道审批;二是临聘人员薪酬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岗位的要求、工作量等适时增减,按照街道相关用工规定支付临聘人员的工资报酬;三是临聘人员调资,社区应先行编制调资方案,报街道审批备案。

4、做好票据的清查、盘点,防患于未然

上半年根据农工委相关文件精神,对2015年至今的《__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进行了清查、盘点,我街道共领购新版票据200本,目前已使用26本,其中已收回20本,正在使用6本,未使用174本。票据由专人保管,并将领入、发出、使用、核销、结存等情况,实行台账管理,社区在领购新票时旧票同时缴销,并附票据收入明细表,将每张票据的使用及入账情况登记在册。通过自查虽暂未发现违规行为,但也给社区票据、资金的管理打下一剂预防针。

(二)__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稳步运行

自15年起启用__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__街道坚持以调查摸底为基础,以领导重视为支撑,以强化监督为关键,以有效机制为保证,积极稳妥、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6年上半年,共处置资产到期合同流程3个。“__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不仅推进了集体资产处置的科学化,使得村级组级资产处置流程更加合理,而且也推进了资产处置的民主化,使群众对集体资产有了更透明了解,更方便监督。

(三)加强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有效防范风险,2016年以来街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农民资金专业合作资金规模、基础股金比率、各项提足拨备数额、日常业务等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对其信息披露和主要业务情况督查一次,及时向区农工委报告监测和督察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巡查。

(四)完成__社区和__社区的清产核资工作

自去年底我街道__和__社区被选定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试点单位,我街道按照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工作,从清产核资初稿的填制,到审计单位进场审核,再到审计报告的回馈。该项试点工作已于今年上年圆满完成。

(五)认真做好各项农经基础工作

农经定期报表种类多,工作涉及面广,2016年以来我们根据要求,认真的进行了统计调查、统计整理,按时按质完成各类农经统计报表十余份,为上级分析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供准确数字资料。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增10%,确保上半年完成进度达时序进度。

(一)有针对性的开展社区财务专项核查工作。一是对社区固定资产开展账实核查工作,全面盘点社区固定资产的实有情况并进行编号、贴标管理;二是针对社区“百千工程”,开展台账梳理工作,对照年初工程预算表跟踪社区工程开工情况。做好以前年度社区工程尾款兑付的核查、登记工作。

(二)做好社区“三资”管理的进度考核工作。今年将社区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目标细化,将年终考核指标分配到日常的工作管理中,实行季度计分制,做到有理、有据、有结。

第10篇

【关键词】 安徽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法制化 规范化产业化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不断完善过程中,由农民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按照“民办、民管、民营”的原则自愿组织发展起来,为农业生产、销售和技术推广提供服务的新型合作性社会组织。目前专业性经济协会在农村经济社会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农村社区中最重要的社会组织之一。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农民的合作组织,其成立与运行直接关系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利益。

一、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现状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环境下,安徽省各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迅速发展起来,涉及到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领域。

从农业专业经济协会的组织构成情况来看,根据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与农户和企业的关系以及承担的责任不同,目前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纯农户型,即以生产或加工某一类农产品为目的,由几个种养殖大户领头兴办或农民自愿组成的。农户通过协会来面对市场,通过这种合作来抗衡因分散生产经营带来的市场弱势地位。在这一类型的协会中,农户应对市场的风险能力较弱。第二种是农户+协会+企业型,即农户通过协会与某一个或几个企业联合起来,农户负责生产,企业负责农产品的加工和营销,农户和协会不直接面对市场,协会在农户和企业中间起到联系和监督作用。第三种是农户+协会+企业+市场型,这是在前两种协会类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类型的协会。在这种类型的合作中,协会要在同一类型的几个企业之间进行选择,选择最有利农户利益的企业进行合作,而不是固定和某一个企业进行合作。这样不仅克服了第一种协会类型中农户面对市场的风险,也克服了第二种协会类型中农户相对弱势的地位,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使农户获得最大利益。也有学者从组织创立和发展动力的角度将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划分为经纪人领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主导产业促进型、民间力量推动型等几种类型。

根据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内容的性质,目前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类型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即一为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二为农产品销售、加工、贮藏、运输;三为农业技术服务;四为农业机械作业服务;五为农民家庭手工业;六为其他互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

从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来看,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虽然发展历史不长,但是制度环境不断优化,各种政策逐渐形成和完善,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制度保障。近年来,安徽省先后出台了《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安徽省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相关的各利益主体的权责、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设立与运行、各级政府的指导与扶持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较为详细和完整的规定。从2009年开始,安徽省启动了农民专业化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工程,从人员、资金等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为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化条件。

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过程中还呈现出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依托传统供销产业优势来发展和壮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安徽省供销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全省系统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资产入股、人员进社等形式领办或与农村种养大户、其他组织共同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截至2008年底,全省供销社共有专业合作社1238个,入社农户95.6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4.7亿元。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和农产品协会235个,入会会员6.8万名,其中农民会员5.3万名。

二、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协会的监管和扶持力度较为薄弱。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法》虽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这部法律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在现在的法律框架下,政府只重视登记环节,控制较严,而机构完成登记后,监管则松弛,甚至放任自流,没有运用法制手段从程序上加以监管。另外,政府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扶持力度也显不足,有些新型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自发成立后,因缺少相应的政策指导、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影响了协会的正常发展。

2、协会内部管理松散。由于法制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不明确,导致安徽省部分农村经济协会内部管理松散,自律机制跟不上,行业管理不规范,服务标准不统一。甚至有的协会不注重执业质量和社会信誉,不遵守职业准则,不少合作社缺乏健全的章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些必将影响协会管理运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影响其对农村特色经济的指导作用。

3、协会中专业人才匮乏。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会员大部分来自当地农村专业户,整体而言,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缺少协会经济生活知识和经验。专业管理协会人才的缺乏影响了协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4、协会规模仍然很小。发展新型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进程,必须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但目前安徽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且数量偏少,直接导致许多公共管理事务无法承接和开展,不能满足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其对农村经济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辐射和带动力受到严重的牵制。

5、协会的稳定性不足。协会成员身份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对协会的稳定性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安徽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中,由于协会成员对协会投入的资金较少,致使协会的运作功能受到限制。对于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农民的入股资金有限,尚无法集资筹措保险费,因而协会暂时无法实现转移支付的功能,这对农民规避风险的作用有限。

三、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对策建议

1、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法制化、专业化。应尽早出台社团法或结社法以及相应的商会法、行业协会法、公共服务组织法等一系列规范协会组织行为、机构、治理和管理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健康宽松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外部发展环境。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严格界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与其他民间组织以及政府关系,明确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角色和地位。这既有助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合理利益诉求的合法实现,也有助于政府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监管和服务。同时政府要创新自身的管理模式,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把属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尽可能释放回归,在各项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2、提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组织化、规范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助于改变目前农村“袋装马铃薯”的低组织化现状,组织化是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重要优势。因此,要注重提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水平。协会要加强自律机制的完善,特别是在民主管理、监事制度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要充分体现会员参与、民主决策的特点,完善治理结构和民主管理。要提高协会的专业管理理念,提升组织的执行能力,把个人行为规范成专业化的组织行为。将农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系统化,加强各个环节的分工协作,确立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搞好协调服务,让农业的发展以产业的模式进行。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健全和完善协会的内部组织结构,充分实现民管、民营的组织特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有赖于政府加大投入,对协会会员进行培训,提高协会成员的管理水平。同时,应建立和完善以社员为主体的产权制度,组织内部机构以及财务管理公开制度,规范运作,以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

3、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作为一种正式的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通过一套正式的组织规范和各种非正式的行为规则,将单个的农户和企业组织起来,通过这些正式和非正式的组织规范保障了协会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合作。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桥梁作用,农户与农户、农户与企业联合起来,农户之间的联合增强了竞争力,而农户与企业的联合,营销环节也得到了保证,大大降低了千变万化的市场所带来的风险。通过协会和企业的合作,农产品走向市场具有更强的实力,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市场的作用不断拓宽,农产品品牌也有了不断提升的空间和能力,有了品牌和知名度,农产品就有了更强的竞争力。因此,要以市场为导向创立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要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进行可行性分析和专家论证,对市场、资金、技术、成本、需求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规避风险、获取利润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加快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科技化和社会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科技化主要体现在科研、种植、加工和销售等环节有专业技术的介入,包括新品种的研发和各种技术的培训等。科技化避免了农户的低水平生产,协调了农民文化素质较低与农业技术迅速发展、农产品日益丰富与农产品深加工滞后的矛盾,大大提高了农业效率,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提高农业科技化也是农业社会化的过程,因此,各级政府应鼓励各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成立各类农业科技培训基地和学校,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开展各类培训。其中,各类专业协会应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和中介作用,引导农户积极参加科技培训,也可以联系科技人员深入农村送科技下乡,这对于提升农业生产和科技水平,促进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5、营造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社会氛围。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现阶段农村生产力的有效组合,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组织形式。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对这一农村先进生产力的新型载体,社会媒体要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在更广范围内提高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知名度,特别应推介好的协会的成功经验。

(注:本文系安徽省社科联课题,立项号为A2009018。)

【参考文献】

[1] 王静、顾涛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与建议[J].河北农业科学,2009(8).

[2] 陈先勇、周洋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福利水平的影响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7(5).

第11篇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4-0039-0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历了合作关系由松散到紧密,合作内容由流通到生产,合作范围由局部到全面的渐进式演变过程,形成了目前的地区间基本均衡,组织形式多样;专业协会多,合作社少;种植业组织多,养殖业和二三产业组织少;本乡本土多,跨域组织少的结构分布格局。在城乡统筹新时期,搞好组织创新,提升功能,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兴办方式

1.以致富带头人牵头兴办合作组织。组织经营方式主要由一些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号召力的农村经纪骨干人才牵头,兴办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协调联合当地农民开展农产品综合性生产、加工、营销和服务。生产经济形式实行资本联合、劳动联合、产销联合,特点是组织先进,生产相对集中,群众基础好,经济效益显著。

2.以龙头企业带动建立合作组织。组织和经营方式主要以龙头企业牵头,通过“订单”形式与基地广大农户结成公司加农户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进行专业化生产,形成产加销紧密衔接的产业化组织体系,龙头企业在合作经济组织中起到领航导班作用,外联国内外市场,内接基地与农户,并投放部分基础设施和产品收购订金。产品产出后,由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经济组织按“订单”直接收购。特点是专业化强,产业衔接紧密,经营形式独特,经济效益稳定。

3.以基层干部牵头兴办专业协会。组织和经营方式或开展系列化服务,走产教研结合、农工贸一体化之路;或通过土地使用权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建立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农民,从事种养加销生产经营活动,搞活一方经济;或发挥当地山水秀美、资源丰富、靠近中心城镇、毗邻龙头企业等环境和地位优势,创办民营庄园,开发种养业、商贸业和旅游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形成别具一格的农业生态旅游区。其特点是:经营范围广,机制灵活,分布广泛,农民易于介入。

4.以生产要素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组织。组织和经营方式是在农民自愿、有偿、互惠互利、通力协作前提条件下,将资金、技术、劳务、土地等生产要素作为股份入股合作经营,组织开展生产性、经营性和服务性经济活动。经济组织内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财务,增收节资,开源节流。各股东全员参与经营管理和劳作,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特点是组织严谨,制度完善,行为周密,群体功能强。

5.以农技服务部门为依托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组织与经营方式是由县(市、区)、乡镇农业站、种子站、农机站、畜牧站等站所牵头,组建专业协会或研究会,创办或领办农业(垦)企业,承包或租赁农村土地、荒山、滩涂、水面和生态经济沟等,引进开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吸纳农户作为会员并跟随一同生产经营,签订产品收购“订单”,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对会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有偿提供生产资料和科技服务,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水平和劳动组织化程度,从中获取经济效益,共同实现科技致富。其特点是: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瞻性强,信息快捷灵便,社会化服务效果好 [1]。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1.促进农业基础自我强化。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深刻体会到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带来的基本解决温饱和逐步富裕安康的生活,但在土地划整为零、生产单位变小、民心民意不能完全统一条件下,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区域性整体基础建设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加大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后,在巩固生产、方便经营和增加效益的作用下,组织社(会)员,投建农业基础设施,自觉维护合作组织自身利益,增强本地发展农业基础实力和抗灾减灾能力,利国利民,造福一方百姓 [2]。

2.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农户为单位分散独立走向市场,面临着势单力薄、无力抵御因市场竞争和需求变化带来的巨大风险;信息闭塞,难以全面及时掌握市场行情,不能准确地进行科学预测,产品结构趋同,造成大起大落;组织化程度低,市场谈判地位不平等,高价买进生产资料,低价卖出农产品,利益大量外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连接市场与广大农户的中介组织,安排专门人员了解市场行情动态,及时向会员农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供求信息与“订单”,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共同进入市场,形成有效的利益对接,减少市场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避免因市场行情起伏变化给生产经营造成的巨大冲击和经济损失。

3.优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在千家万户各自为政、分散经营条件下,农业和农村的区域经济难以形成群体效益、规模效益和轰动效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在农村经济各产业布局上实行重大调整,在农民劳动组合上实行重大变革,在劳动成果积累和利益分配上建立起一整套规章制度,组织内部实行生产、加工、运销一条龙经营,并与城乡市场和龙头企业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打破了传统的农村单一产业生产经营格局,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和分工分业。

4.组装搭建农业产业化平台。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推进,过去一度形成的简单的“订单”式“公司+农户”的运作方式,难以提供有效的服务;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关系往往协调不好,难以相互平衡;受利益驱动,在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原材料上缺乏稳定性,农户为龙头企业生产产品上缺乏持久性,企业与农户在“订单”兑付上缺乏可靠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经营形式,上联龙头企业,下接基地农户,对内统一安排生产,对外统一签订销售合同,用章程、契约、合同等法律文本形式规范和协调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企业与农户之间架起了互惠互利的合作桥梁,解决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过去所经常发生的乱购滥销、价格大战等矛盾和问题。

5.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中国县及县以下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科技人员原本就少,基层农科人员人均承担耕地和农民的技术推广服务任务繁重而辛苦。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进一步增加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工作难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后,实行为社(会)员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将全体社(会)员的生产经营划分成若干类别,衔接各级农技推广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同一类别的社(会)员群体进行集中分类指导,从技术、信息、融资、生产、加工、运销等各方面向社(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服务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建立起工农结合、城乡结合、官民结合、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3]。

三、推进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措施

1.加快组织创新步伐。在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提倡放手发展,正确引导,形式多样,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充分地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在增加农副产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消灭贫困人口、稳定农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地解决农村改革发展中面对千家万户,政府调控乏力,农民心态渺茫,龙头企业无所适从等诸多难题。

2.强化农民主体地位。严格区分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的界限,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大前提下,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原则,以合作制形式,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相应的章程、制度和运行机制。突出自愿性,由广大农民自愿参与,自主结盟,社(会)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杜绝强撮合,归大堆,穷过渡行为,因地制宜,顺其自然,多种形式,多元化发展。组织内部分工协作,民主决策,社(会)员共同监督,群众当家作主,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自主经营,共同富裕。

3.营造宽松外部环境。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树立农民的主人公地位,多扶持,少参与,多服务,少干预,运用经济手段和政府导向作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完善给予有效的宏观指导、调控和服务。出台优惠性扶持政策,提供信贷、贴息、专项资金等项支持,形成一种共同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释放更大能量创造宽松有利的环境条件。

4.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理顺组织内部各成员之间的业务分工和利益分配关系,健全保障机制和利益保护机制。明确社(会)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各自行为。正确处理组织内部的利益分配关系,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利益转让、价格保护、利润返还、预付订金、效益分成各项规则,实行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使组织与社(会)员之间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促进,共谋兴农大业。

5.壮大组织经济实力。建立对外联络机制,完善农副产品销售、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信息引导等服务网络,搞好内部生产和对外经营,赚取更多利润;逐步增加积累,强化资金支撑;管好风险基金,加强市场风险防范,调节供求关系;搞好利益分配,保证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规范管理成员入股资金,避免尘封、浪费或流失;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民主理财,充分发挥群策群力的群体功能,保持组织的持久活力 [4]。

参考文献:

[1] 邓东升.邵武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7,(15):210-212.

[2] 赵耀.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与探析[J].农业经济,2007,(11):61-62.

第12篇

[关键词]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制约因素政府职能成本

截至2004年底,综合农业部等机构的统计和估算,全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已经达到15万个左右,拥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村占同期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2%左右。入会农户约2363万人(户),占乡村农户总数的9.8%,平均每个合作组织会员数为158人。我国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数量相对较少,覆盖面低,规模不大,入社农户占乡村总户数的比例小,规范性发展不足,其社会、经济影响力十分有限,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农业市场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和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认真地分析和思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制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各种因素,对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思想认识问题

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新型合作经济的宗旨、性质、原则及其作用知之甚少,因而加入和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民对新型合作经济的性质存在误解,把新型合作经济等同于传统集体公有制经济,导致一些具备条件发展合作经济的农民不愿再谈论合作经济,谈“合”色变。

部分领导和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然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合作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作用不大,因而仅把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权宜之计,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有的担心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起来有可能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会不利于当地政府管理,因而采取了一种观望等待的态度。有的出于政绩的需要,动用行政手段将农民撮合起来,这样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多数是“空招牌”,缺少实质内容。有的没有认识到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长期性和内在规律性,急于求成,拔苗助长,重数量,轻质量,农民真正得到的实惠不多。

二、政府职能问题

各级政府在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政府不能很好履行职能,存在政府职能不到位、缺位、错位和越位等现象,影响了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序发展。

1.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部分地区和领导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长期以来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没有专门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没有具体部门负责抓,没有整体的发展思路、具体的发展规划、要求、措施,也没有一定的工作经费。一些县乡干部对本地的合作经济组织了解研究不多,指导不多,没有领办创办的热情和责任心。这些都导致当地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

2.支持政策不完善,扶持力度不大。目前各省都制定并下发了扶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政策,但市、县两级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扶持政策不多,大部分相关部门也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导致政策不全面、不配套。扶持力度不大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少。目前各级财政只是对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了极少量的支持,远不能满足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需要。二是贷款难。合作经济组织由于既没有其他经济组织为其提供担保,又没有什么资产可供抵押,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三是免税难。我国现行税收制度还没有体现出对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税法规定农民自产自销是免税的,但农户联合起来就要缴纳增值税。这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而且严重挫伤了农民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四是运输难。合作经济组织在往外运销鲜活农产品时,不仅要缴纳较高的过路过桥费,而且花费的时间长,进入大中城市还要受到严格的限制,造成了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成本提高,效益降低。

3.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农业、民政、工商、科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都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农业部门从产业化经营的角度进行指导;民政部门从社团登记、社团管理的角度进行管理;工商部门从经营的角度进行管理;科协从技术的角度对一些协会实行归口管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对全国供销社的管理和发展,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各个部门都管,各个部门又都不管,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没有形成有效的推进合力。多头管理造成要求不统一,标准不一致,使得合作经济组织无所适从,影响了其有序发展。

4.行政介入不当。相当大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在兴办时有政府职能部门的背景。政府职能部门的介入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农委、科协、农技站、经管站、供销社等职能部门和实体通过兴办合作组织以有效行使其职能;另一方面是农民自己兴办的合作组织也通过依托或挂靠这些部门和实体来寻求庇护和支持。政府职能部门的介入有利于合作组织降低创建成本,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政府优惠政策的支持。但其负面影响也相当明显:一是决策权、分配权往往掌握在介入力量手中,有违“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原则,致使组织成员对组织的认同感不强,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因执行政府有关目标而影响合作组织目标的实现,使农民利益受损。

5.法律制度缺失。我国直到2006年10月31日才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组织的法律。在这之前,由于合作组织立法的缺失,导致:(1)合作组织成立、登记注册、解散和组织的性质、宗旨、服务无法可依,合作组织性质模糊、地位不清楚、行为资格遭质疑。(2)一些合作组织未能取得社会公认的法人资格,从而在银行贷款、税收抵扣、商标注册等方面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困难。(3)合作组织的经营活动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护,在市场中受到种种歧视和限制,不能和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也难以正确处理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容易遭到它们的干预。(4政府在推进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经常碰到无法可依的情况。

三、内部建设问题

1.发展不规范。有的合作经济组织没有章程,有的章程制定不规范,有的虽有章程,但没有按章程办事;机构设置不合理,有的甚至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或有,也是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经营管理等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社务不够公开,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合作组织的这些不规范行为损害了自身形象,减弱了其凝聚力,也制约了其健康发展。

2.发展质量不高。绝大多数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利益连结机制薄弱,属于松散型的专业协会,成员之间产生产权关系,结成经济实体的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合作社少。在合作内容上局限于技术、信息、生产资料采购、初级农产品销售等服务方面,而真正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销售等合作内容则很少。能够独立拥有自己的加工销售企业、开展了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组织较少。这些导致合作组织积累少,对成员二次返利较少,有的甚至没有。这反过来又降低了合作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直接影响了其发展规模和速度。

3.成员素质低。目前合作组织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致使合作组织的功能难以发挥,影响力不大。缺乏优秀的带头人已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之一。

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2003年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比重高达87.57%,大专及大专以上仅为0.64%,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总数的13.6%。其中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劳动力又大量流向城镇,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往往是妇女和老人,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偏低。农户的这种素质状况降低了其创办、管理、发展合作组织的能力。

四、发展成本问题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户直接进入市场的制度替代,必然发生制度创新的成本,只有当创新的收益大于创新的成本时,这一制度安排才能实现。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成本高昂,减少了创新的净收益,这直接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和发展。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成本高昂表现在:

1.我国农户经营规模狭小,家庭经营具有很强的自给性和兼业性,农产品商品化、专业化程度不高,因而农户对合作组织的制度创新需求不足,加大了制度创新的实施成本。

2.我国农户居住极为分散,农村交通、通讯落后,农民信息沟通困难,农民小农意识浓厚,合作意识淡薄,把分散的农户组织成一个有效率的合作组织具有相当大的困难,从组建合作组织到维持合作组织的有效运转,需要支付十分昂贵的组织成本。

3.小农户经营效益低下,对合作组织的投资有限,合作组织为了追求组织效率和规模经济效益,就必须发展更多数量的农户,这必然加大制度创新的组织成本、谈判成本和决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