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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0 16:08:41

集贸市场管理制度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市城市五创提质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集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和服务水平提质升级。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整治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规范经营,使集贸市场各项软硬指标达到文明创建的规范要求(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文明创建规范要求附件1),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市场的显眼位置,制作并悬挂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宣传横幅,向各经营业主发放《致各经营业主的公开信》,全面宣传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相关信息,切实提高各经营业主共同维护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自觉性。

(二)整治市场秩序。制止市场内外占道经营,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公平交易。加强治安管理,遏止偷盗事件发生。

(三)优化市场环境。通过集中开展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集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和服务水平提质升级,做到市场内外卫生、整洁、文明有序。

(四)改造基础设施。通过集中开展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市场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造,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五)健全规章制度。各市场要制订并完善《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制度》、《市场管理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狠抓集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改善市场经营和购物环境,切实加强对市场环境卫生的管理,并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经营文明的集贸市场,促进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1日-10月31日,在此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建设、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集贸市场管辖单位和市场开办者,按照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牵头组织工商、商务、城管、卫生、质监、公安、消防、办事处等部门组成整治队伍,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范围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工商局、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

(二)明确责任。

1、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实行集贸市场整治区直单位分工包干负责制,切实做好集贸市场整治和迎检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确保每个集贸市场要有1名区领导驻点。

2、市商务局对每个集贸市场要安排专职督导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整治督查工作。

3、工商、商务、城管、卫生、质监、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做好集贸市场的整治达标。

4、集贸市场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场开办者为集贸市场整治达标责任人。

第2篇

关键词: 集贸市场; 计量; 经验; 实际

中图分类号: TU9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7-0121-02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是法制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是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百姓利益,涉及千家万户,长期以来一直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是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民心工程。

群众利益无小事,集贸市场计量工作关系着群众菜篮子、米袋子,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做好集贸市场计量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国各种形式的集贸市场发展迅猛,遍布城乡,在衔接产需、引导消费、解决就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重点抓好日常的监督管理,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

随着市场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我市已形成了4个集肉食、蔬菜、水果、粮油批发于一体的大型综合集贸市场,繁荣了我市经济,方便了城镇居民生活。但是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成为一大难题,我们计量管理人员在监管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配备不合理、周检率低,计量作弊行为时有发生。

(二)集贸市场实施强制检定,很难收取检定费。有时甚至激化矛盾,有些经营者经常以收费问题为借口,拒绝检定,严重制约了集贸市场强检工作的实施。

(三)有的集贸市场内部管理无序,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不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尚未建立。

(四)集贸市场量大面广,地域分散,成分复杂,规模不一。在用计量器具从木杆秤、案秤到度盘秤,电子秤,种类较多,监管难度大,治标容易,治本难。

二、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调查研究、寻找问题根源。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受检率低的主要原因是:

1.使用者计量知识和法律意识淡薄。

2.不按规定缴纳检定费用制约了检定实施。

3.执法处罚不能解决量大面广的检定问题。

(二)主动协调、争取财政支持。通过调研分析,要解决农贸市场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全覆盖问题,关键首先是解决检定费用问题,也就是检定费用谁买单的核心问题。

三、针对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方法

(一)建立健全集贸市场自律机制。在集贸市场的计量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市场主办者的作用。帮助市场培训计量管理人员,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完善计量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责任制考核办法,逐步建立“政府指导、市场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1.完善监管机制。组织人员到所负责区域内的集贸市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集贸市场经营的基本情况;市场内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数量、使用状况、检定情况等;市场内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及检定情况;计量所负责执行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及商品量(含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查,并建立市场检查室,专人负责集贸市场的日常检查。并做好登记、归类建档工作,建立计量基本情况数据库。

2.积极探索整治集贸市场的治本措施。加大对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日常监督,营造市场诚实守信的氛围。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采取设立集贸市场、“计量协管员”的方式,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设置计量违法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对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公平秤、实行动态管理备案制度,提高在用计量器具强检受检率;四是建立集贸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验货把关制度,从源头上抓计量;五是与集贸市场主办者签订“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责任书”,规范主办者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主办者管理市场的积极性,共同管理好集贸市场。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场离不开交易,交易必须有计量。对全市8个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大力度开展检定工作,力争做到计量检定无死角。利用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广造舆论,形成全社会认识计量工作,支持计量工作的浓厚氛围;在搞好宣传的同时,抽调技术人员,上门开展检定服务。检定人员根据集贸市场的经营特点,为不影响经商户正常营业,经常是早上班,晚下班赶往集贸市场,对计量器具进行认真、严格的检定、调试和维修,并在市场设立公平秤,聘请“群众计量监督员”负责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真情的服务规范了市场的计量行为,促进了集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查处计量违法违规力度

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力量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集贸市场主办者未按规定对其市场内使用的衡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的;集贸市场主办者未按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的;经营者(市场内各摊主)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或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经营者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作弊,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02]第17号)从严查处。对阻挠、干扰计量管理和计量监督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打击,严重的可通过媒体曝光。

(四)完善监管机制,在长效整治上下功夫

1.积极探索整治集贸市场的治本措施。2.逐步推行先进的计量检测手段和计量管理办法。

(五)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

1.组织多种形式的计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2.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及计量器具使用常识。3.发挥典型带头作用,由办公室组织开展“计量信得过市场”评比活动,制定评比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市场,由领导小组予以授牌表彰,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树起一批计量环境优越、群众满意、政府肯定的“计量信得过”市场,发挥其在本地的辐射带头作用。

四、我市民生计量工作的启迪

(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是做好民生计量工作的基础。

(二)当地政府的支持与理解是做好民生计量工作的核心。

(三)借助有效的载体是做好民生计量工作的关键。

(四)有效的监管是做好民生计量工作的保证。

五、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工作下一步思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集贸市场计量管理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完善法规,建章立制,实施集贸市场计量长效监管。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文明建设。

总之,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得到任务,集贸市场主办单位既是管理者,也是计量管理的被监督者,更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要切实端正思想,齐抓共管,把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重要的位置,建立守法重信的经营理念,共同为规范集贸市场经济秩序而努力工作。

为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确保我市良好的公平集贸市场交易秩序,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将集贸市场等涉及民生计量的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政府划拔专项经费予以解决,并加大该类计量器具计量检定能力提升的投入,督促质监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由市政府出台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政策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民生计量工作的领导,明确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个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集贸市场;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防火要求;防火管理

0引言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集贸市场在突飞猛进地扩大、增多。由于个别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差,消防安全措施在建设过程中未能得到落实,且管理薄弱,火灾隐患严重,重特大火灾频发。例如,1995年5月27日,重庆市朝天门综合贸易市场因吸烟引发火灾,受灾户数300个,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999年1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华龙灯具批发市场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736万元;1999年6月3日,湖北省郴州市万达市场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37.8万元。

据统计仅1997年一年,全国集贸市场共发生火灾540起,死亡28人,伤55人,直接经济损失5076.9万元。集贸市场往往存在防灭火条件差,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用火用电量大而乱,防火管理工作不落实等诸多问题,致使集贸市场的火灾原因多、调查难度大。

1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及特点

1.1建筑条件差,营业面积大

从集贸市场的现状看,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场不同程度的存在,如顶棚市场、临街市场、地下市场和一些临时搭建市场,有的是在原有建筑上改造而成,有的利用街道、道路扩建。这些市场存在着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带状毗连市场,多为一、二层小型个体砖木结构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沿街巷连建。大面积的连片市场,一般都是一、二层的砖木结构建筑的组合,间距小、密度大。尤其是建筑面积超过防火分区要求,商贸营业厅面积较大,有的达数千平方米,且缺乏防火分隔设施。

1.2可燃物品多,人员密集大

集贸市场经营的商品,多数为服装、鞋帽、家具、塑料和木制品等可燃物,也有油漆、气体打火机、赛璐珞制品等,有的市场还经营烟花爆竹。一些市场的门店为了便利销售,采取“前店后库”、“前柜后库”或“以店代库”的办法,到处乱堆放可燃货物。也有的市场门店建筑装修和柜台、货架制作使用可燃材料,使火灾荷载过大。由于集贸市场本身是一个商品非常密集的场所,经营的户主比较多,少则几百户,多者上千户,再加上众多的顾客,因而人员极为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1.3电气照明设备多,用火用电存在隐患

电气照明设备在一些集贸市场商贸区五花八门,安装在商店(场)顶、柱、墙上的照明、装饰灯,多采用带状式或分组安装的荧光灯具;市场安装广告霓虹灯、灯箱和供广告活动的电动机及节假日安装的各种彩灯;经营户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插座、开关和夏季大量使用电风扇。荧光灯的镇流器、霓虹灯及电动机还有使用的熨斗、烙铁等电加热器,都具有很大的火灾危害性。在市场的餐饮区,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厨房线路乱拉乱接或线路被熏烤的严重老化,闸刀、开关保险盖破损掉落,存在着极大的火灾隐患。

1.4火灾蔓延速度快,容易产生有害气体

集贸市场的楼层起火后,火势由起火点向周围发展,并向燃点低的商品和楼梯间方向蔓延,同时产生大量的烟雾。烟气和高温由内部敞开的楼梯间垂直迅速向上蔓延,也有从楼梯间掉落下来的燃烧物引起下层燃烧。带状毗连门店,火起于上风时,火势会顺风沿着毗连建筑迅速向下风延烧,形成条形燃烧带;火起于下风时,火势向上风虽燃烧的速度较慢,但仍会威胁毗连的其他建筑物。小摊亭组成的集贸街火灾,由于商品处于悬挂状态,摊亭密集,亭(棚)上的遮雨板多为塑料制品,火势发展、蔓延速度极快。由于大量的棉、毛、化纤物、塑料物品和部分药品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害气体,危害现场人员安全。

1.5消防通道不畅,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困难

许多集贸市场依街靠路两侧,由于在建筑物附近乱搭乱建,或在市场上空设置顶棚,使消防通道宽度和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更为严重的是街边路旁的摊点随意侵占,几乎没有消防通道,再加上市场内复杂的环境,当发生火灾后不仅人员疏散困难,而且消防车也难以靠近作战,直接影响火灾扑救。

1.6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应由其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但不少集贸市场由于主办单位工作不落实,有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没有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存在失控漏管现象。

2集贸市场的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2.1合理规划布局

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宏观调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切实解决集贸市场盲目的、不规范的建筑。新建、扩建、改建的集贸市场要统筹规划,实行逐级审批。规划、公安、消防、供水、供电等部门应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充分考虑消防通道、市政消防给水、消防基础设施、市场自身建设及周围环境等消防安全条件,确保集贸市场周围及内部通道畅通,消防水源充足,有利于灭火救援。对市场的数量应宏观控制,防止盲目扩容和无限发展,以免形成消防安全的不利因素。

2.2加强建筑审核

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布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凡在城镇设置建筑为半敞开式或者露天集贸市场,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应当事先将其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半敞开式建筑的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露天集贸市场应当留出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临街(路)旁两侧4 m以内不得摆摊设点。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m以上的安全距离。

2.3确保安全疏散

集贸市场应考虑经营户动态占用面积大、顾客携带物品多而占用空间等因素,在内部疏散通道上设计时要比民用建筑的疏散宽度大些。市场内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性,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应留出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和集贸市场的实际情况,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应小于2至3个,有条件的最好是在市场四面均设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疏散设计要有非常可靠的防火、防烟、隔热功能,疏散通道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且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4电气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电线敷设必须经过穿金属管或不燃材管,吊顶内敷设的线路接头必须用接线盒密封。对荧光灯所使用的镇流器,安装前进行连续通电使用48h的安全试验,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得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吊顶或墙壁上,应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离。对摊位尽可能安装≤60W的白炽灯,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50 cm,彩灯之间导线不得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开关、插座、闸刀等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5正确选用室内装修材料。

集贸市场室内装修的消防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装修材料的选择确定。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商贸区的商店(场)、门店、餐饮区的饭馆(店)的室内吊顶及室外市场摊位上空的大棚都必须选用A级材料,不仅要注意吊顶表面材料的性能,还要注意内部龙骨材料的防火性能。墙面、地面选用B1级材料,摊位隔断、货架、货柜必须使用B1级或B2级材料。

3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不仅要从建筑防火上消除先天性不足,更重要的是要从消防安全管理上加强,切实落实具体措施。

3.1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组织,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管理机构、防火领导机构、防火负责人在与集贸市场各部门、各门店及摊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集贸市场内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集贸市场内的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

3.2认真进行防火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集贸市场应当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到位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火灾隐患的整改、安全疏散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熟悉程度、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法监督,督促市场积极筹措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千方百计的整改落实,需要停业的上报政府批准停业整改。

3.3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培训

公安消防机构、集贸市场应密切配合,把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当作消防安全的大事去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势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市场经营人员、管理人员和顾客开展消防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自觉性和抗御火灾的能力。对市场的防火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他们的业务技能逐步提高。

3.4加强用火用电的防火管理

集贸市场内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

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严禁私人拉设临时线路。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材料制作。

3.5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

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集贸市场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配备。各摊位应当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报警。

3.6确定消防组织人员,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按规定建筑面积和摊位数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专职防火员至少按照营业面积800~1000/人的标准配备,坚持24 h轮流值班。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2台消防车、25~30人。专职、义务消防队在严格进行业务训练的同时,要制定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熟悉集贸市场的周围环境、道路、水源等情况,并按制定的预案实地演练,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4篇

为进一步规范下浦集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整治下浦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营造良好、有序、卫生的市场环境,提升集贸市场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袁府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下浦实际,下浦街道办决定对下浦集贸市场及其周边进行全面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通过归行入市、规划疏导、拉网排查、集中查处、限期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取缔纠正一批不归行入市、无证照经营行为,整治市场进出口及马路上溢摊现象,使农贸市场管理基本达到设施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经营、制度保障、安全卫生的目标,削除违章占道经营、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等不良现象,实现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科学化。

整治时间

从2013年1月上旬至2013年2月春节前。

存在问题

对于老集贸市场的环境,居民普遍用“脏、乱、差”三个字概括,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划行归市不到位。市场内摊位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较为严重,安全通道内有各种摊位占道经营。特别每逢赶集日,市场内原本狭窄的通道更是被挤得水泄不通,不仅居民购物不便,也造成了一定安全隐患。

2、环境卫生较差。下浦集贸市场建成后至今一直没有进行较大规模改造提升,市场内道路、房屋、电线等基础设施极度老化,卫生状况较差。地面上烂菜叶、水果皮、鱼鳞、塑料袋等垃圾随处可见。

具体行动方案

1、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一定要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脏、乱、差问题,由下浦街道办牵头,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推进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为群众提供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市场内乱摆乱放和环境卫生问题由此次整治行动参与的各部门单位协助下浦集贸市场服务中心加强管理。

第5篇

农贸市场管制问题及策略 农贸市场管制问题及策略 农贸市场管制问题及策略 来源

城区农贸市场属于低业态经营项目,无论国有、集体或个体均可开办农贸市场,准入门槛很低,导致一些没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其中,使得城区农贸市场主体参差不齐,经营管理方面都不尽如人意,加大了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难度,影响了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效果。其次,国家为城区农贸市场监管配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未能发挥出应有的功效。工商体制改革之后,有关农贸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与实际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出现脱节趋势;同时,在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规章的活动中,盲目取消了一些有发展潜力和良好前景的监管政策,而有关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旧的、滞后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却未得到及时清退和更新。最后,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不健全。常用的监管手段局限于收费和集中治理整顿等,缺乏对城区农贸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的考量;监管对象和监管领域未得到及时调整,缺乏与时俱进的监管精神;各地多以经验建设为主,缺乏系统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建设。城区农贸市场监督组织管理不到位城区农贸市场监督的组织管理不统一。工商体制改革前,无论是工商部门自建、联建还是民营农贸市场,工商部门均对农贸市场经营业主收取工商管理费,由工商部门统一管理。2000年,我国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并将工商部门自建和联建的农贸市场资产、债权、债务随同分流人员一并划转,由地方政府管理。各地成立了地市级和县市级农贸市场服务中心,但各地归口管理单位不尽相同,包括商务部门、经贸部门、国资部门或建设部门等,不一而足[2]。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叫停工商部门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工商部门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积极性弱化。此外,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人员、城区农贸市场监管秩序维护人员、城区农贸市场物业收费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权责不明晰,农贸市场监管本身存在很大问题。

城区农贸市场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 强化政府对农贸市场监管的对策 (1)严格制定市场监管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由地方政

第6篇

关键词:集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措施

1集贸市场发展现状

1.1功能越来越完善

集贸市场的由来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地摊、路边销售点等,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地摊经过发展形成路边商家销售点,经过聚集,销售点越来越多,最终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商圈。就目前,我国的集贸市场建筑形式来看,种类齐全,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功能越来越齐全。例如,大型的室内市场、室外市场、露天市场、地下市场等。这些市场融合了生产、深加工、销售、批发、存储、饮食、娱乐等等功能,具有综合性,人员的密集度非常高。

1.2原有的地下建筑被开发、利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用地不断缩减,人均土地占有量在下降,为了节省土地资源,扩展经营场地,越来越多的高层出现,同时地下原有的建筑被开发、利用,地下工程不断得到发展,形成了立体经营的局面。例如,地下商业街、地下集贸市场、地下道路建设等。

1.3以城市为中心带动城乡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大型集贸市场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以城乡结合部为发展主体的经营格局,这种发展方式不仅可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方便人们的生活,还会带动城乡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通过集贸市场增加就业,减少劳动力剩余。例如,居于集贸市场前十名的山东临沂批发市场,被称之为集贸市场集散地的石家庄南三条集贸市场,连云港海州白虎山小商品批发市场等,都为人们的就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4集贸市场的功能齐全,但管理不善

就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规模来看,集贸市场的功能非常齐全,所经营的产品种类名目繁多,但是从事集贸市场经营的人员非常复杂,并且场地狭小,聚集在集贸市场的顾客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不容易疏散。例如,某市集贸市场中家具城发生火灾,造成大量房屋烧毁,家具毁于火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30万。

2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

2.1集贸市场选址不合理

集贸市场多集中于人们的生活区,或者经济比较繁华的地段,加上城市的建筑密度比较大,不符合防火间距要求,加剧了消防管控的难度。集贸市场的大量出现使得本来就空间狭小的城区变得更加狭窄。另外,集贸市场距离大型工厂、住宅、经济发达区比较近,还会出现二者相互联接的现象,如果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2.2消防设施被占用

集贸市场中消防设施不健全,会严重增加消防管理难度,例如,消防通道被堵,消防所使用的水源不符合消防水量标准,一些不法商贩侵占消防用地,占用消防设施建设空间等。集贸市场的收益是影响承租方或者经营商做出不法行为的关键因素,承租方在利益的驱使下,并很少考虑长远发展的利益,在没有通过消防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允许下,擅自改动建筑结构,违章施工,建设不符合标准建筑物,严重影响消防设施建设用地。

2.3“三合一”现象频繁出现

集贸市场不仅是商品交换的场地,越来越多成为经营、存储、居住的场地,“三合一”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也成为火灾出现的原因之一。例如,一些小摊贩为了减少成本支出,增加经营时间,将自己销售产品的地方改造成白天经营晚上休息的场所,存储的货物非常多,这在无形中增加了消防管理难度。

2.4集贸市场中存在大量可燃物质

正是因为集贸市场的功能非常齐全,并且交易场地大,使得集贸市场的装修非常豪华,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为新型建筑材料,这些材料的火灾荷载能力很差,并且通透性不强,一旦发生火灾,火灾的蔓延速度将加快,产生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另外,集贸市场中存储的货物中有易燃易爆产品,如果发生火灾,后果将非常严重。

2.5用电不合理

集贸市场的建设空间非常大,因此用电量非常大,例如,大功率的照明设备,彩灯、霓虹灯等,这些设备在无形中增加了集贸市场的用电负荷。如果这些设备在安装时不合格、又出现不规范使用、市场管理者忽视消防管理的重要性、缺少消防知识等情况,很容易造成电力失火,发生火灾。另外,集贸市场由于管理不善,出现私自乱接、安全措施不完善等情况,如果某段时间市场的用电量非常大或者用电时间非常长,一旦出现用电不慎,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2.6人员集中

集贸市场的人流量非常大,特别是在节假日以及特殊节日,人员聚集在短时间内不容易疏散,根据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的人员占有面积应达到0.6m2,但集贸市场通常达不到,如果发生火灾,踩踏、拥挤的情况极容易出现,后果非常严重。

3集贸市场存在火灾隐患的原因

3.1消防布局不合理

集贸市场的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消防知识缺乏,这些因素使得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增加了安全隐患。另外,一些政府部门同样没有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缺少对消防安全的规划,造成大部分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

3.2违规现象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集贸市场的管理者必须对市场进行报审,联合起来管理集贸市场,但是这些管理者各自为政,有法不依,在没有进行消防审查之前,大量的消防隐患已经形成,给消防部门的整改带来困难。

3.3没有执行消防安全措施

一些商贩为了经济利益不执行相关的消防安全措施,一些集贸市场管理者为了眼前利益并没有严格要求消防安全措施的执行,这造成集贸市场中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防灾能力不强,发生火灾时不能很好的疏散群众,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

4集贸市场消防安全整治措施

4.1形成健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完善的管理体制是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的保障,因此建立安全责任制对于保障人们的生产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安全责任制中明确集贸市场的责任人,进而为消防工作的开展做出保障。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需要将此工作逐层落实到基层,确定各级的消防责任人,对于在实际的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者部门,通过物质或者进行表扬等方式给予鼓励,而对于违反相关规则要求的个人或者部门,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处理,对于后果严重的,必要情况下需要对其进行刑事诉讼,在落实相关法规的同时,警示其他人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人和经营者自觉做好消防工作,增强其责任感。

4.2增强消防整治力度

消除火灾的隐患是做好消防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而这不仅需要消防机构的努力,还需要集贸市场的配合。通过建立隐患自己消除、安全自己检查、责任自己负责等管理方式,积极接受消防机构的检查与监督,加强对火灾的预防工作。与此同时,消防机构也要抓住源头,加强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的监督与管理,将消防法律贯彻落实到实处,发挥消防法律的作用,实现对消防隐患的消除。

4.3增强人们防火能力

集贸市场的管理者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并且要对工作人员以及商贩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消防技术培训,进行火灾防治演练,制定火灾应急预案。例如,利用电子屏、广播、录像等,对集贸市场中工作人员进行电气、电子设备的使用宣传。还可以在集贸市场中的宣传专栏中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强化人们的防火意识。

4.4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第7篇

1.1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或不按审批意见违规兴建

有相同一部分市场没有办理市场审批手续,违规兴建,而营业审批部门一般是由当地交通、工商、税务、市容、环保、土地、市政、公安、园林、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市场管理办公室”之类组织,这当中的公安成员中有的就没有消防部门参加,因而造成消防方面漏审现象的出现,这就使市场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

1.2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后蔓延迅速

目前的各种市场,除近期建设的经消防部门审查基本符合要求的之外,绝大多数的市场建筑对照《规范》的要求,都存在较大地缺陷,首先是耐火等级低。由于市场安全管理没有及时跟上,私搭、乱建,造成市场防火等级低,特别是露天市场使用闲置的场所改造的市场,大多是临时搭建的摊棚,更谈不上耐火等级了。因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一些个体商贩为提高竞争力,不惜花钱,违章装修装饰,且使用大量的木材和聚氯乙烯等高分子材料,大大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火灾隐患。

1.3占地面积大、空间大、摊位多、面积储存量大

集贸市场的建筑面积大,一般几千,甚至上万平方米,摊位多,而且货物品种繁多,有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塑料制品、文化用品、音像制品、工艺用品等,这些场所,火灾危险大,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蔓延快,往往会导致损失大,伤亡大,而且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大,特别是一些大型商品集贸市场,不仅面积大,而且是多层、楼层空间大。这些楼层每层面积小的数百平方米,大的数千平方米,且少有防火分隔,这是因为多层商场,竖向除楼梯相通外,有的还打通楼层竖向分隔层,形成人为的一些竖向孔洞,破坏原有的防火分隔。还有一些楼层,通常还设有自动扶梯、中庭等开口部位。这些都使得建筑物主体相通,防火分隔困难,一旦起火,起火楼层的火势向水平方向蔓延,由于货物、货架、立体堆积、吊挂物品、吊顶等形成立体组合,将导致火灾迅速蔓延,很容易形成立体火灾。又由于面积大、空间大,可燃、易燃物多,摊位相连,建筑物密度大,一旦突破外壳,火焰外窜,加之建筑毗邻,通过火焰的直接传递和强烈的热辐射在较短时间内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范围扩大,造成重大损失。

1.4易燃可燃物较多,火灾负载大

集贸市场的商品除农贸市场中的农副产品外,其余商品如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交电、工艺、美术、家具等大部分商品是可燃物品。还有些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和小包装的汽油、酒精等有机溶剂及赛璐珞制品,一些市场还经营烟花爆竹,因此潜在着一定的不安全因素,还有一些商品本身虽属非燃烧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都是可燃物品,再者,摊位的商品、货架、有不少仍用可燃材料制成,虽然有分组布局,但间隔一般都比较小,且相互毗邻成片,而且大多数商品是悬挂展示于顾客,这就使可燃物品形成了空间的立体,一旦起火,火势迅速猛烈,蔓延快,损失重大。

1.5消防材料设施严重不足,初期火灾难以施救

各个市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消防水源和器材缺乏的问题,有的市场就没有任何消防器材设施。有的市政消火栓或因建筑贸易市场被拆除,或被挤压圈占。有一些条件较好的封闭、半封闭市场,建设时,虽然安装了部分消火栓,但由于缺乏管理,不少消火栓已损坏;还有水枪、水带被偷的情况,消防箱内空空的,大部分市场没有配备灭火器,特别是一些露天市场,各摊位上连起码的一桶水、一具灭火器也没有用,根本不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2加强集贸市场消防管理的对策

在集贸市场火灾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广泛重视,不少市场针对集贸市场的特点,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按照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了切合实际的防火安全措施,已经初步取得了成效,火灾势头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不容乐观,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有些问题还依然存在,而且集贸市场的大火还没有真正遏制,因此我们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为确保今后集贸市场防火安全,现笔者针对过去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安全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集贸市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1针对现状,制定对策

各级政府要尽快把城市抗御火灾能力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要对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专门进行研究,运用各种行政管理手段和方法,协调好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统一指挥,组织公安、消防、工商、税务、市容、卫生等部门进行专项整顿治理。对发现私搭乱建房屋、违章使用火炉、电炉、私接乱拉电线、占据道路摆摊设点,堆积货物等违反规定和在市场内违章销售鞭炮、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商贩,要采取措施,强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集贸市场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消防供水“先天不足”等问题,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整改,解决问题,切不可久拖不决,养患成灾。

2.2完善制度,检查落实

制定的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这就要求市场的消防管理人员,每天均应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章情况要及时纠正。不得让货物堵塞通道、楼梯和越线摆摊。市场经营部门对各门面、摊位存放的物品数量应有一定限量,限制超量存放。不得在市场内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划定专门安全区域经营时,必须按照销售、储运化学危险物品的有关规定,落实防火防爆措施,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同意方可经销。不得在市场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电炉及其他灶具生火做饭。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进行小商品加工作业,市场内划定的严禁烟火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的标志,有条件的可设顾客吸烟室或吸烟点。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划分若干个区域,区域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保持场内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可燃物,不能抛散地面,应及时集中处理。

2.3建立消防队伍,备足消防器材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如一时难以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应急措施。集贸市场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适当,并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的情况,确保完好有效。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部署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明确专人管理,防止丢失损坏。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同时要求经营可燃商品的摊位要配备灭火器,每个摊主都应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方法。市场要组织市场防火人员,义务、专职消防队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管理机构(组织)要制定多种灭火方案,并进行演练。还要使职工懂得如何报警、救灾、疏散和维护秩序等常识。

3结束语

第8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250-01

农贸市场是社会公共事业的组成部分,事关民生大计,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文化建设工作的重点。做好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政府形象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召开的浙江省农贸市场工作会议上,浙江省政府更是明确了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的新定位,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将“三保”(保供应、保物价、保安全)作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新目标,使浙江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轻松、更放心,体现了政府对抓好这项民生工程的充分重视。

一、农贸市场管理的现状

农贸市场管理问题可谓由来已久。近几年,在浙江省余姚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大量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下,余姚市农贸市场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农贸市场管理还是呈现出与余姚市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格格不入的弊端。一是市场环境脏、乱、差,成为市容黑点;二是市场消防和食品安全问题突出,隐患极大;三是场内外产权归属不一,城市管理难度加大;四是市场管理粗放,服务创新意识不强,体制不完善,经营无序。

二、农贸市场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市场规划布局不够合理。一是农贸市场的网点设置不够科学。辖区主要农贸市场多是沿用了过去城乡自由摆卖的集市点,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这些市场周边早已是车水马龙、超市林立的中心地段,货运交通瓶颈十分突显,严重挤占了农贸市场的生存空间。二是农贸市场功能划分不够清晰。除室内鲜菜肉品市场外,辖区多数农贸市场具有综合市场功能,除经营农产品外,还兼营工业产品、咨询服务和餐饮行业。因此,从目前经营范围上来区分农贸市场已经没有现实意义。三是农贸市场场内布局不够规范。有的农贸市场档(铺)数量多,但档(铺)面积设置过小,存放(或摆卖)货物经常占道;有的把农民自产自销区设置在停车场或垃圾堆放点旁,引发占道经营和消防安全等问题。

2.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管理难度加大。余姚市大部分农贸市场,在规划定点后的建造过程中,房产商为了尽快获取回报,所以把周边的以及市场内的门面房,全部抛售给私人,产权属个人所有,有些市场的主体实际上就是一个大棚。这样给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一方面是市场主体不能有效协调各门面房业主,进行统一布局和统一管理,造成门面房业主各行其是,导致有些市场经营是五花八门。其次是有些市场主体,按照政府的要求,对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但是遇到了私人门面房业主的百般阻扰,他们不但不肯出资,而且还不愿意配合,有的甚至强烈反对,集体上访。

3.监管主体不明确。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贸、工商、公安、城管执法、卫生、规划、环保、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都有对集贸市场的监管责任,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农贸市场谁都有权监管,但谁都没有管好、没管到位,没有形成监管合力,造成现在八个部门“齐抓共管”反倒不如以前工商一个部门管得好。

4.管理制度不够落实。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奇缺,制度落实难度较大。据统计,余姚市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另外,家族式管理农贸市场问题比较突出,管理水平较低。绝大多数的市场管理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曾参加过有关部门管理培训学习的市场管理员,寥寥无几。近两年来,市场方面的各项制度也下发了很多,但落实的效果不明显。笔者认为很大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管理方面人才奇缺,市场开办者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多,重视不够。

三、切实提升农贸市场管理质效的相关对策

为了有效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切实提升管理质效,有必要从四个方面入手,既要抓空间规划,也要抓有效监管;既要抓体制机制,也要抓人员素质,形成一个监管有力、资源有效整合的良好局面。

1.制定科学的改造规划,加大投入,改善市场经营环境。农贸市场是公益性事业,关系大众民生。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是城区居民生活的强烈需求,也是物畅其流的迫切要求,更是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迫在眉睫。要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政府应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老市场升级改造。一是对综合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对重点农贸市场重新布局,合理分区,完善电子显屏、食品检测仪等配套设施,做好亮化、美化工程。二是对条件成熟的小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旨在解决脏、乱问题,提升市场档次,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对顶棚式市场进行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钢架结构进行加固,更换屋面玻璃钢瓦等。通过科学规划有序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

2.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理顺关系,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借鉴兄弟省市的市场管理经验,成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以分管副市长牵头,以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为主体,该管理机构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农贸市场近期和中长期建设规划;负责市场物业经营管理的指导;负责开发建设新市场和简易菜场的升级改造,负责开展多种经营,为经营户提供信息、储运等有偿服务;负责秩序卫生、消防安全、社会综合治理的业务指导。通过理顺各市场间业务管理关系,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种种问题,促进城区各农贸市场又快又好地发展。

3.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提升市场管理水平。针对农贸市场脏乱现象,市场产权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强化管理。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市场秩序管理制度”、“门店摊位租赁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市场有章可依。二是规范行为,制订市场经营活动标准规范,实行划行归市,经营分区,市场内各类牌匾做到美观醒目,规范统一;各类商品上台摆放,活禽入笼,水产入池,熟食带罩,净菜上市。三是加强监管,相关职能单位要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职能,对市场内欺行霸市、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做好服务,市场产权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垃圾,确保市场通道畅通、路面无渍水。通过加强监管努力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4.探索有益的管理思路,整合资源,破解市民买菜难问题。一方面进一步加大集贸归市专项整治力度,强制经营户入市经营:一是狠抓“退路入场”工作,城管、市场中心组成工作专班,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马路市场重拳出击,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力争整治一处好转一处;二是规范“农贸路边店”,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严格控制总量。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力度,引导经营户入市经营:一是加快简易菜场的升级,对菜市场进行改造,添置必要的服务设施,安排专人进行卫生秩序管理,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二是开展新兴居民区小农贸市场建设;三是推动社区农贸超市建设,在人口密集的成熟社区尝试建设农贸超市。通过合理整合多种社会资源,把农贸市场建到市民门口手边,建立起简易菜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兼容并存的多层次市场格局,破解市民买菜难问题。

第9篇

菜市场调研报告

菜市场是指一区域内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兽、肉类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现在的菜市场已经不完全是那种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而是相当一部分的菜市场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固定区域。菜市场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当前,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的政策与号召下,大力推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的农贸市场建设,对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我们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当前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许多问题依然存在,例如人们提到菜市场想到的不是菜市场的井然有序,价格公允,以及相关部门管理得有多么的好,菜市场有多么的干净等等。可能我们经历的菜市场依然是那种比较脏乱,没有什么秩序,更严重的是我们一进菜市场就会感到一股难闻的味道,甚至于有一种再也不想进菜市场的冲动。针对这些问题,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们对我们附近阳逻菜市场展开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查目的

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 调查对象

分布在阳逻的三个菜市场,即分别是阳逻平江集贸市场、中商附近菜市场和中百附近菜市场。三个菜市场其中阳逻平江集贸市场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规定设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场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发地在哪里摆摊,卖一些蔬菜之类的东西,虽然也会有城管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乱。

三、 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调查方式

由于考虑到菜市场人潮太过拥挤以及卖家也会忙着照顾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来完成一份问卷调查,所以我们小组成员采用的是一问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们提出问题,有随机抽到的大妈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刚好那天遇到城管在哪里对菜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持,我们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他们积极热心的回答,还有一些照片的获取也是一门见证。所提出的问题见附页。

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众对菜市场的看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菜市场设在这里,菜市场设在这个地方设立有什么样的优点以及缺点,以及菜市场平常是怎样进行管理的,还有就是早上那一阵人流后残留的垃圾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内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别的全面,但每一个视角看到的是不一样。

六、调查结果

上面都是对此次调查菜市场的简单介绍,下面看看此次调查我们所获得的结果:

(一) 菜市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首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但存在问题如下:

一、 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规划布局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各级各地城市建设注入了充足的马力,城市市容环境改造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传统破旧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区正迅速地被宽敞美观的高大楼盘所取代,原有的市场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声中被一点点地分割、支离,有的甚至被迫彻底让位于道路改造、开发建设。遍地开花的新型小区开发建设,也没有及时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建设,集贸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被挤占压缩,出门上市购物难的问题在新建居民小区内不断凸显了出来。仅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有23个有形集贸市场,它们大部分布于钟家村及二桥这两个传统人口密集区,而汉阳大道、鹦鹉大道两侧及永丰、江堤两乡相对较少。这种过分饱和与相对不足的市场布局,不仅使我区集贸市场生存发展陷入“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也导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经营、推车串巷叫卖的现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区依然存在,既有损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也影响到政府开发新区、建设新汉阳等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硬件设施残缺破旧,改造难度大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城市集贸市场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紧贴传统居民区周围自然形成,并先后经马路市场和大棚市场发展而来,有着近30年的历史。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条件所限,市场硬件建设设施简陋、结构单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场内上下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长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给不畅,地下污水横流,又加之温控、除尘、保洁等配套设施不全,食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人和食品极易交叉感染,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近几年,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实行“农改超” 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从已改超集贸市场的整体效果上看,无论是市场硬件设施改造,还是内部功能布局,都还处于低层次建设水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夏季如蒸笼、冬季如冰窟”的市场环境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市民群众尖锐指出:集贸市场已成为与城市现代化氛围反差最大的场所之一,是现代化都市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三、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管理创新不够,与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显

传统城市集贸市场大多经历过国有企业的转向转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结构体系,现场管理人员也多半是从原来的经营管理队伍中分离而来。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过分依赖这种老经验、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龄过大、精力不及和知识结构陈旧的劣势,使得市场管理人员啃老本思想严重,思想上的守旧导致了管理方法创新上的严重匮乏。虽然,一些新建市场在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改进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创举,但迫于投资贷款过重的经济压力,创新之举难以长期维继,甚至不得不又转过头来,重新采用投资少、见效快的传统管理手段。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与强势抢夺市场份额的超市、商场相比,差距日趋加大。

四、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经营者整体素质较低,跨跃式发展受制约

集贸市场经营者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他们对作为市场主体对象所应承担的自责己任认识不足,短斤少两、欺诈消费和销售未经检测、检疫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市场内时有发生,这类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义之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经商、诚信服务的市场氛围形成,也给整个市场的繁荣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会成本,市场萎缩带来的苦果最终还得由市场经营者自己来埋单。

在全国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中,经过我们小组的实地调查、亲身经历,总结出来武汉阳逻地区菜市场出现的以下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二.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阳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阳逻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职,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繁荣。

五.卫生情况不好,脏乱差,臭味很大,存在乱摆乱放现象严重,没有固定摊位,城管没有进行人性化管理,以驱赶式的方法解散摊主,人们素质有待提高,偶尔会发生争吵事件,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设施简陋,投入不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难度大,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行政管理混乱。

(二)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我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上面提及的问题,我们归纳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认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第三,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比较多,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2、农贸市场规划滞后且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应考虑居民住宅区的规模分布,在尽可能方便群众到农贸市场采购菜品的同时,兼顾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舒适程度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我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农贸市场的规划严重滞后,设置不合理,二是规划之初盲目追求经济效果、不切实际,使现在存在的问题难以扭转,利益牵扯复杂,难以整治。

3、农贸市场内部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市场“脏、乱、差”一直是居民对市场的普遍评价。这几年虽经市场主管单位努力,但改进却不大。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地农贸市场设计特色。这些市场商位设计不合理。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商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由于内部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

4、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市场管理混乱。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功能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一些市场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一是一些市场主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主办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几乎不进行必要的市场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更新换代。三是外部利益群体的介入,造成市场管理无序。

5、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在市场经营的基本上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大量无证经营;二是经营者与市场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由摊位安排、市场环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响市场的消费者正常消费;三是场内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小本经营,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矛盾,致使广大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6、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市贸易的正常发展。一是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大量人流车流滞留拥挤,长时间内无法疏散,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二是因无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缺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城管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发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解决措施建议

1.认识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必须要占有主动权和话语权,把整治当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职尽责的舞台。要想完成任务,一是要举旗子,明责任,抓落实,强监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要城乡一体,同等对待。向一圈层看齐,实现城乡同等服务,同等标准规范。三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抓住难点,攻关克难;抓住弱点,主动跟进。四是要通过整治,实现“一箭多雕”。通过整治同时要达到市场“三化”建设标准(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落实好六大类食品(即五榖根茎类、蛋豆鱼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奶类)市场准入,要夯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基础和市场分类监管基础。

2.抓住三个关键点

一是举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门分牵头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牵头。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级领导的支 持和帮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为此,工商局应在事先取得市级领导肯定和认可的前提下,成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商局来制定,把目标管理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把各部门农贸市场监管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工商牵头,集体联动,全面整治的目标。同时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有计划方案,并定期组织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情况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指导其管理好市场。

沟通是管理的浓缩。必须要解决好市场责任人的认识问题,才能督促其属下市场开办方落实责任,主动规范。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个市场上企业老总和市场开办方座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是城乡统筹的具体举措。企业和市场开办方不仅是抓物业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场环境、证照、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责任。告知其企业和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的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帮助市场开办方掌握经营户有六大心理弱点,即经营户视钱财如生命,怕停止经营,怕城管的喇叭点名批评,怕扣钱,怕写检查,怕执法部门查处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场开办方心理顾虑,即不要怕当前规范市场的困难重重,不要怕企业老总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经营户找你扯皮闹事,不要怕没有政府部门给你撑腰打气;要建立规范的农贸市场,一是市场开办方要同经营户签协议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经营户保证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场内实行分区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场巡查队,履行违规违纪扣缴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市场内的经营户出摊占道问题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叫卖情况。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训制度,保证骨干队伍建设水平。六是立柱子,划区位,专人管理,解决秩序混乱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教会工商工作人员如何监管好市场。

同样的,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认识性问题,不能把农贸市场监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门或企业,要站稳脚跟,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出击。要依据监管和服务相结合,责任和落实并举的原则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帮助工商所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把人员分到市场,分到各个区位,明确责任和标准,抓好检查督促。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分析市场,掌握市场开办方五怕心理特点。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门或有关媒体曝光。二怕政府部门联合整治,联合逗硬。三怕经营户被处罚或通报,对其市场形象有损。四怕经营户集体找事,无法开展工作。五怕市场规范化建设排名靠后。要求市场开办方同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指导完善三化建设标准和市场内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管理;帮助其实现划区管理,定点停放,解决出摊占道问题;监管好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等。

3.落实到具体实处建议

第一、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场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农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存在诸多的不足,城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顿,但效果仍不明显,马路市场依旧或明或暗的存在。我们可以调整思路,认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对居民生活的便利,对农民增收的益处等。在统一规划下,在某些地段划出专门的区域提供其经营,并通过市场管理机构、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监管,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可把这些小市场的管理权划给该区域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市场,形成“大带小”的市场格局,使统一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互不冲突,方便群众与商贩,实现双赢。

第三、各集贸市场集思广益,在面向大众的基础上,实行特色经营。

各集贸市场进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实行错位经营,实现共同繁荣。如特色菜市场可根据其历史悠久、建筑古朴、民俗气息浓厚的特点,强化具有乡土特色的商品经营,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过某些菜品来吸引顾客,形成品牌效应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其他集贸市场也可调整自己的思路,通过某些菜品的种类齐全、价格较低来吸引特定消费群,提高自己的人气和知名度。

第四、优化购物环境,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集市上畜禽区的脏乱现象,并非完全不可解决的。管理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每隔一定的时间,派出专门人外运垃圾,保证交易区的清洁;同时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如鸡鸭毛等。通过统一的管理与商贩的自觉维护,保持购物环境的优良。至于对集贸市场的混乱状况的整顿,有关部门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惩戒某些违规商贩,重建市场秩序,促进其正常发展。

第五、通过政策扶持,引进资金,加快市场的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扶持,如根据经济形势,减少某些税费的征收,对某些商品的生产进行补助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商户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引进资金,采取投资者出资金,政府给政策的方式,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硬件升级。在空地新建菜市场,使市场布局更合理,运行更顺畅,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

七、总结与体会

根据以上的基本情况,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建设井然有序的菜市场仍然任重道远,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热烈支持。只要政府管理得当,民主不过分剥夺人们的合法权利,多为老百姓考虑,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民主的方式远远比实行强制的措施更好,还有就是老百姓多多支持政府的工作,不可盲目的反对。

第10篇

[论文摘要] 农村集贸市场作为一个商品交易的场所,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农村集贸市场存在管理落后、不规范问题等一些问题,其现状并不乐观。农村集贸市场需要进一步完善。

农村集贸市场是指在一定时间间隔,一定地点,周边农村居民聚集进行产品交换的场所。作为一个商品交易的场所,农村集贸市场最主要的作用是对农村区域经济的带动和引导。不仅如此,农村集贸市场还是农村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的集散地和现代文明从城市向农村传播的中转站,是党和政府政策、路线、法规的宣传阵地,农村集贸市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当前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1.商品质量不高,经营粗放

由于地区产业化没有形成,专业化水平低,产品批量小,质量低,经营粗放。大路货多,畅销货少;原始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老产品多,新产品少,不能适应多层次消费需求。进入农村市场的工业产品,适应农村居民买得起,用得上的“农”字号商品少,城市里卖不掉、销不出,甚至伪劣假冒商品充斥农村市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

2.市场缺乏规划、市场管理不力,突出表现为“三多”

一是沿路设摊多。此类市场以路为市,沿着公路干线随地摆摊,尤其是在交通要道处摆摊,严重妨碍了交通,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安定因素,破坏了社会治安和正常的交通秩序。二是沿街摊点多。此类市场以街为市,沿街设点,门面交叉重叠,杂乱无章,既不必便于管理,也不便于购物。三是游动商贩多,此类市场以“动”为市,到处喧哗叫卖,骚扰行人。不仅是国家税收无着,而且影响机关、街道居民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加之少数不法分子借叫卖之名,行头骗之实,就更增加了人们对游动市场、流动市场商贩的反感和恐惧感。

3.有特色的专业化农村集贸市场不多

在市场竞争中,特色、专业化是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主要手段。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需要特色,需要专业化。这有利于推动农村的专业化生产、商品化经营,深化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分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但目前,我国农村集贸市场普遍为综合性的、低层次的农副产品和日杂市场,市场建设大众化,而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化市场却不多。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建设难以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增长起到显著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4.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家制定颁布了一批规范商业流通、市场管理、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公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使农村集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贸市场问题的规定散见在一些法律中,至今没有一部单一的、统一的、全面的有关农村集贸市场的法律。

二、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1.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成长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消除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必然途径。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有利于引导和方便农民进入市场,并促使他们根据市场供需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加快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及时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进程,使农村经济逐步从自然经济转变为商品经济,实现农村经济的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2.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

集贸市场的发展与繁荣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一是农民通过参与集市交易,把农产品转化为货币收入;二是乡镇企业的产品也要通过市场转化为有价值的商品,从而间接地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农民可以通过参与集市交易活动的亲身感受和与周围农民、经营者的交流中获得的信息来改变其产品结构,使农产品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也可间接地促进农民增收。

3.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

经济的发展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人,农村经济落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人口素质较低,比较保守,商品经济意识较差。通过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能够引导农民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市场经济的浪潮之中,从而激发和提高他们的商品经济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开阔他们的眼界,逐步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培养出一批农村能人,以他们的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集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繁荣农村市场

一部分农民在集市上通过从“赶集”到固定摆摊设点、从季节经营到常年经营、从自产自销到采购经销的演化过程,慢慢地由自给自足的小农转化成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国家鼓励农民进城进镇务工经商的政策引导下,集市已经成为培养农民的重要练兵阵地。同时,通过市场熏陶而逐渐累积形成的市场经济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竞争意识、价值意识,无形中提高了农民的素质,有助于农民市场主体的确立,对农村市场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三、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的几点建议

1.加强规划,根据当地的情况来确定集贸市场的数量、规模

在市场建设规划中,要注意围绕当地的资源状况、交通条件、地理位置、人口密度和商品流向等要素来合理确定市场的选址和规模。具体来说,一是要合理确定市场建设数量,不可互相攀比盲目发展;二是市场建设的档次要因市制宜,市场旺、生意活、交易批量大的农村专业批发市场、综合市场,档次可以高一些,而一般的农村集贸市场宜建成棚盖式;三是农村集贸市场的选址应为资源丰富、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商品交易量较大的地方,同时,要做到水、电、路、通讯的配套,要注意小市场与大市场的联结。

2.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村集贸市场发展

从产地实际出发,根据产地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以及市场需求情况,选择一组可以重点发展,有一定规模,并能按本地自然、经济条件组织生产,既属本地拳头产品,有进入区外市场的竞争优势,又使当地农民受益的产品,作为一定时期的主攻战略重点,使之发展成为本区起带头作用的主导产业。农村市场的兴起,就是依据这一专业商品生产的形成和发展,为其提供丰富的商品货源,并依赖这些生产群体为这一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这样就把发展专业市场和当地种、养、加结合起来,形成贸工农、农工商的一体化经营。打破地区界限,把本地区优势和全国大市场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取得区域规模效益。

3.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工作

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有序化和规范化是市场机制运行良好的重要标志,也是市场生存发展和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提高认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真正把农村市场管理当作发展地区经济,保护农村健康消费和稳定社会的大事来抓把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集贸市场发展和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坚持经常性治理和定期整顿相结合,特别是在每逢新年春节期间要进行重点治理整顿,以保护农村生活资料的公平交易。要主动接受和支持执法部门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严肃处理阻碍正当执法的案件和责任人。

4.健全市场法规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

对于目前农村集市管理落后、不规范问题,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市场法规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包括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规定及资格进行审查,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和技术监督等。同时,加大集市监管力度,规范农村集市秩序;严厉查处各种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公开举报电话,建立消费者投诉电话,健全农村集贸市场投诉受理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建设公平有序、运转协调的农村集市。此外,规范市场管理者的行为,即对市场管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也要有相应的监督制度,防止市场管理者乱收费、多收费等问题的出现。

参考文献

第11篇

为落实岳阳市集贸市场“五创”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集贸市场“五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6—9月份,我区相关部门在区政府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牵头开展了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制订了《岳阳楼区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方案》

6月初,成立了岳阳楼区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副主任余岳良任组长,区商务局局长易正祥、工商局局长颜石湘任副组长,商务、工商、城管、爱卫、安监环保、公安、国税、地税、文体局分管副局长及各相关办事处主任等为成员。工作组制订了《岳阳楼区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方案》,方案中确定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步骤,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开展了调查摸底,明确工作任务

在区政府的指导下,我局对全区集贸市场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了十七家专业市场为“五创”整治工作重点,并对市场现有规模、经营情况、市场产权单位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各集贸市场依据总方案都拿出了有针对性的各市场的专项整改方案,并且落实到责任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逐个市场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和现场工作会议,划分工作责任,提出市场整治意见和要求

由我局牵头,组织区集贸市场五创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场经营负责人、产权单位负责人召开了3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针对城区17家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治要求,将集贸市场“五创”整治责任细分到各区直单位、办事处、居委会、市场管理单位。并确定了责任人和整治工作时间表,明确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四、开展市场全面检查督促工作,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三个月来,区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区人大副主任余岳良带领小组成员多次到各集贸市场实地督促整治工作,组织相关区直部门对城区17家集贸市场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共统一门店标识38个,拆除马路市场2个,消除消防隐患4起,清除牛皮癣200多张,强撤乱挂乱放广告招牌15块,清除乱挂横幅20余条,向各集贸市场经营业主发放《创建文明市场倡议书》7000余份。并定期对专业市场逐个上门开展专项督查,当场召集区直部门负责人、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市场经营负责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等开现场工作会议,就市场检查中存在的出店经营、流动商贩、卫生保洁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标牌乱挂乱放等问题,提出整治意见,要求当场整改。通过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大部分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消防设施基本健全。

五、严防死守,全力督查,确保集贸市场顺利迎检。

城市文明指数迎检时期,工作组将市场区分为两组,分别由商务局和工商局负责督查,商务局把责任市场的督促检查逐一分化到各股室,并明确了工作责任,加大了工作力度,做到天天有人在市场进行督查,及时解除疑难。通过工作组的齐心努力,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到了完善,市场环卫设施得到了改善,市场秩序井然,市场面目一新。

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集贸市场两节安全。

第12篇

关键词:农村 消费品市场 管理 发展

一、三十年来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及启示

上海郊区现有七区一县,户籍人口480多万,约占全市35%:土地面积约590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93%。三十年来,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紧随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而发展,并在不同历史阶段,体现着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制度特点,反映出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管理不同阶段的历史使命。

(一)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

1、恢复阶段。集贸市场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商品交易形式,庙会、物资交流会和展销会是农村消费品季节易的主要场所。但是,从1963年至“”期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对集贸市场经营范围、价格等严格限制,如不准长途贩运农副产品,只准农民出售自产有余的农副产品,严禁出售自产的粮油制品,等等。在市场管理方面,集贸市场更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到冲击而逐渐萎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农村以农贸市场为主的消费品市场迎来了艳阳天。1979年1月,上海首先在闵行、吴淞等区的市郊结合部,恢复和建立了22个露天的农副产品集贸市场。1980年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逐渐放宽集市贸易管理政策。同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把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场地列入城市规划的通知》;1981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工商局了《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集贸市场统一归口各区县工商局领导和管理。

农村土地制度联产承包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改变“沿街设市、人随货走”交易条件,为农民提供固定交易场所的责任,历史地落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上。改革开放是一个艰难的发展过程,这也反映在市场管理上,如对上市品种,各省市有不同规定。上海金山县枫泾镇与浙江某乡镇一座小石桥之隔,桥西浙江省允许农民出售大米,到桥东上海市就不允许。直到1983年后政策才开始放宽,集贸市场迅速发展。上海远郊奉贤县1978年仅有县城南桥等几处简陋的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到1984年已发展到14处,年成交额787万余元,是1980年的2.64倍。

2、发展和规范阶段。1992年1月,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人们思想大解放。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社会主义价值观,集贸市场进入大发展阶段。在市场管理方面,打破了地区封锁,放宽粮食、猪肉等交易政策,促进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大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

3、规范改革阶段。集贸市场坚持“你无我有,你有我鲜,你鲜我廉,你廉我转”的竞争策略,工商部门“管办脱钩”,完成了培育市场的历史使命。各类消费品市场产权清晰,并随交通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应运而生,业态提升、结构变化,连锁加盟经营、大型超市、物流配送、网上经营等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对周边辐射,推动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升级换代,促进了城乡商品流通。

(二)市场监管实践之历史经验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市场发展的先决条件。改革开放初期,工商部门及时转变观念,因地制宜建设和管理集贸市场,把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发展作为管理的目的,顺应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了改革开放的需要,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熟悉市场调节规律的先行者。本世纪初,实行“办管脱钩”,又一次适应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

2、发挥区域优势,先发展后规范,是市场监管的主要方法。消费品市场开放后,面临“繁荣与市容”的矛盾。那时,工商部门认识到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副产品出路及城镇知青就业的重要途径,顶住压力,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市场,逐步规范,适应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需要。

3、地方政府重视,是搞好市场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几年,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抓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地下食品加工点整治等,促进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4、改革监管方式,是市场发展的必要措施。三十年来,我们不断改革监管方式,市场监管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初期以“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方针为指导,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欺行霸市等违法活动,维护了市场秩序。从驻场制改为巡查制、市场统查制改为分类监管制,建立了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普遍提高了交易商品的质量,促使商品交易秩序日趋良好,推动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大发展。

二、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管理面临的挑战及原因分析

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困扰着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

(一)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等商品质量问题比较严重,而基层工商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一方面,上海郊区农村大量土地征用,年轻人进城,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住房、轿车等大额消费品需求提升,使农村日用消费品购买力下降:另一方面,外来人员急剧增加,低档次消费需求持续旺盛,使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具有很大的生存空间。据统计,上海市已有400多万名农民工,由于上海郊区农村居住、从业等生存成本相对较低,因而大量文化素质低、经营或从业能力差者,主要集聚在郊区农村,从而大大加剧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地域广阔、管理力量薄弱的矛盾。如工商奉贤分局工商所平均每个干部管辖5.8平方公里、500多个市场主体(不含无照经营)。

(二)无照经营严重

失地农民和每年新增劳动力,给就业带来很大压力。农民集资造房产权证问题、“居改非”等经营场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助长了无照经营的蔓延,并与有照经营者形成不公平竞争,给集贸市场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

(三)集贸市场“办管脱钩”后,双重经营层面和双重经营主体,给市场监管带来新的困难

当前,市场内各个独立的经营者是一层,整个市场的经营者是另一层:前者经营商品,后者经营市场。两者极易结成利益联盟。集贸市场是体现市场秩序最敏感、最直接、最充分的地方,最需要规范管理。但是,市场管理法规与监管理念未能与时俱进,我国集贸市场最高级别的专门法律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暂行条例》一直暂行了25年,在执行层面处理集贸市场内

违规经营以及解决社会上无照经营的政策、措施,基本上还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思维模式和方法手段。

(四)消费品市场业态提升、结构变化。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要求

在新的市场业态中,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呈现出形式多样化、手段智能化、区域全球化等特点。而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对经营者诚信意识缺失制约不够,从而给市场监管带来严重挑战。

三、完善农村消费品市场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当前,实现社会和谐、关注民生,成为中国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的目标和发展战略。鉴于上海郊区农村尚处在城郊农业向都市农业转型的初级阶段,虽消费增长幅度高于上海中心城区,但消费层次和从业人员素质,从中心城区到郊区中心城镇再到乡村逐级递减的特征,提出四点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依法关注民生

1、确立市场监管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理念。面对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改革,我们应该像改革开放初期,对待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发展市场那样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才能大有作为。上海郊区农村经济处在转型过程之中。从责任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产品视角看,支持农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来重点突破,是郊区工商应有的市场管理新理念,实现从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向促进其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的转变。在合同、商标、广告等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等多方面的服务。

2、确立市场管理与疏导无照经营、促进就业相结合的理念。在建立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无照经营问题,应该把握好“二八”与“八二”的疏导比例关系。制定政策措施应立足能解决80%的无照经营,逐步实现有序可控,做到“堵疏结合”。

3、确立市场管理与落实十七大精神,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相结合的理念。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坚持平等保护物权的新理念,是增加民众财产性收入的一个重要导向,为我们破解农村宅基地房屋和农村集资建造商铺工商注册登记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需要我们拿出改革开放初期支持个私经济发展的精神,主动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又如,在整治无照经营中,建议地方政府支持无业青年网上经营。它与改革开放初期引导年轻人进集贸市场经营相似,也是一条“民间自救”、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捷径,应允许先经营后政策规范。

(二)加强法治化建设,努力完善消费品市场管理法规

2007年7月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了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承担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和监督管理责任,并对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这为我们加强集贸市场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据此实行的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虽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好方法,但从实践的效果看,突击整治可以,长期坚持很难。虽然《特别规定》对市场开办者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责任规定,但在实践中不能很好执行。往往在突击整治时,工商干部很着急,只能帮助经营者书写进货台账,大部分市场开办者和商品经营者积极性不高。应以落实《特别规定》为契机,抓紧制订消费品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消费品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消费品市场监管机制

1、积极探索直接管理为主变为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方法。美国劳工部根除服装行业中的血汗工厂案例,将800个执法人员负责650万个工厂车间的劳动执法工作,通过创新,改为间接管理40家以上的制造商、200家以上的零售商,有效地控制了侵犯劳工权益的风险。以奉贤区为例,如能借鉴上述经验,依据《特别规定》,运用契约和行政双重管理手段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从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直接管到个体经营者为主,转向以管理市场经营者为主,尝试场内经营者由市场举办者负责登记管理,涉及行政处罚的报告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监管重点从3000经营户转到57个消费品市场举办者身上,这样可逐步建立风险可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从而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能。

2、探索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注重事前规范的监管方式。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核心职能是反不正当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三十年市场监管实践证明,市场监管执法是他律与自律的结合,他律仅仅在针对少数人时才有效。创新监管方式,由运动式、突击性监管,切实转向长效管理,必须十分注重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比如:加大工商行政指导力度,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建立信誉赔偿制度,积极推广使用“进场经营合同”等示范文本,加强红盾维权联络站建设等。同时,积极建议各级政府合理规划市场选址等,为市场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3、加强12315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相结合。加强和促进农村消费品市场健康发展,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利益问题之一。新时期维护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的重任又历史地落到工商部门肩上。在加强12315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过程中,更要重视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如努力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运用“能人所不能”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通过12315系统,将零星、分散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加以汇总、整合和分析研究,及时向社会消费警示和对相对人告诫、处罚。主动与食药局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对涉及食品安全等违法经营者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使其增大失信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