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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主体

时间:2023-10-11 10:12: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宏观经济主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宏观经济主体

第1篇

关键词:通货膨胀一、通货膨胀预期的含义

从本质上说,预期是指人们内心的一种基本心理活动,但这种心理活动会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重要影响,这是因为预期引导着经济行为,从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运行。预期的有效引导能够防止宏观经济的大规模波动,对于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通货膨胀预期指的是经济主体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与其决策有关的未来通货膨胀率的一种推断。在宏观经济中,由于价格总水平普遍的、持续的上涨,人们普遍地形成了通货膨胀的预期。通货膨胀预期通常会使通货膨胀加剧并使之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

通货膨胀预期与价格预期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通胀预期从本质上说是人们对通货量变化的预期,而价格预期的对象为商品及劳务价格。一方面,人们会在较高的通胀基础上形成通胀预期,而价格预期不论在有无通胀的情况下均可出现。另一方面,通胀预期是一种大众预期,因此其具有社会总体性,而价格预期可以是部分经济主体的预期,也可以是部分商品价格的预期。最后,由于通胀预期和通缩预期都属于价格预期,所以通胀预期只是价格预期的一个表现方面。

二、通货膨胀预期的特点

预期的存在常常会加重通货膨胀,当通胀出现时,人们就普遍的形成了通胀预期。在宏观经济中,通胀预期表现出如下特点:

(一)通胀预期的粘性

通胀预期粘性是指一旦经济主体形成了通胀预期,那么人们的预期就会粘在当时的实际通胀率上。尽管货币当局采取各种办法来降低通货膨胀,但人们的通胀预期也不会轻易的降下来。如果货币当局能够采取有效的办法引导通胀预期,改变这种粘性,那这种做法的效果会比猛烈的货币政策更有效。如果忽视这种预期粘性,那么宏观调控的效率可能会非常低。

(二)通胀预期的模糊性

人们在宏观经济运行中会形成不同的通胀预期,而这些预期往往具有模糊性。通胀预期的模糊性是指人们不能确定未来的通胀预期,因而没有明确的通胀预期结果。比如公众的通胀预期往往与实际结果相差较大,公众对通胀预期做出主观猜测和判断,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会造成经济主体通胀预期的盲目性,具体表现为通胀预期的急剧升降,物价大幅上升或回落。由于通胀预期是一种心理活动,自然通胀预期会表现出模糊、不确定的特点。

(三)通胀预期的传染性

通货膨胀作为宏观经济中一种病态的表现,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一些经济主体一旦产生了通胀预期,就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通胀预期传递给其他经济主体。这样,通过互相传染,就会形成相当一部分人共同的通胀预期。这种同向的预期往往导致人们采取相同的行动。例如,当人们普遍认为物价将要上涨时,大家就会出现抢购行为,严重的可能还会产生抢购风潮,这就会影响市场经济稳定,使物价变动加剧。

(四)通胀预期的直接性

通胀预期的直接性是指通胀预期会直接影响到市场疲弱、市场抢购。国内相关学者对经济主体通胀预期心理变化的市场影响作了分析②。物价涨势越快,人们心里涨价预期越紧,市场上就越容易出现抢购现象。当出现通货膨胀时,人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就会迅速采取措施以减少因不买或者迟买的损失,以求得心理平衡。而当通胀涨势越来越慢时,人们预期涨价心理就会趋缓,而且相信物价会继续回落。这时大多数人就会推迟物品购买,以期在物价更低的时候购买。在通胀预期不断下降的过程中,人们还会对商品或劳务的性价比产生不信任感,也就不会轻易做出购买决策,从而出现买涨不买跌的消费逆转显现。这就会加大市场疲软程度。

三、通货膨胀预期的分类

通胀预期有多种类型,并有一定的层次性。根据研究需要,我们可以将它进行分类:

(一)短期通胀预期、中期通胀预期及长期通胀预期

根据预期客观对象的时间长短不同,通货膨胀预期可以分为短期通胀预期、中期通胀预期以与长期通胀预期。短期通胀预期指经济主体对通胀的预测时段为一年以内,它往往会受到一些短期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所以容易发生改变。长期通胀预期对通胀的判断和估计时间一般在五年或者五年以上,比如政府在五年或者十年发展规划中对通胀做出的预期。而中期通胀预期介于短期与长期之间,一般时间为三到五年。一般而言,短期通胀预期往往不稳定,而长期通胀预期相对稳定。另外,短期通胀预期对经济波动的影响比较大,尤其是在经济主体预期剧烈变动时期,而长期通胀预期对经济波动的影响要小一些,所以我们应该更加关注短期通胀预期的研究。

(二)感性通胀预期与理性通胀预期

感性通胀预期是指经济主体对通胀的低级判断和预测,它往往表现在人们通胀预期形成的初期。而理性通胀预期指经济行为主体根据所拥有的信息对通胀变化的高级判断和预测。感性通胀预期与理性通胀预期分别建立在经济主体的感性认知水平与理性认知水平上,而通胀预期作为经济主体对客观事物的主管反映既包含的感性成分有包含了理性成分,这两种成分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这就使得通胀预期具有杂乱、模糊的特点。

(三)主观通胀预期与客观通胀预期

根据预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及客观依赖程度,我们可以把通胀预期分为主观通胀预期和客观通胀预期。主观通胀预期是经济行为主体对通胀在将来的变化方向及变动幅度的一种主观判断和预测。由于预期的主观性,所以它不能脱离行为主体而独立存在。这种预期可以是个体的猜测,也可以以一定的经验为依据,由于它的产生依赖个体的直觉,所以几乎是没有什么规律可循,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主观通胀预期并不准确。客观通胀预期往往是指通胀预期是基于科学的数学模型的预期,基于科学的数学模型的预期一般都会按照一定的规律用数学模型使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形式化。该种预期的经济主体会利用各种资源和复杂的统计分析方法对通胀进行预测,所以它要比主观通胀预期更准确,而且与实际值的偏离也更小。公众由于掌握的资料、数据、信息比较少,因而他们的预期往往表现为主观通胀预期。而专家通胀预期由于利用了科学的方法及丰富的信息而更多的表现为客观通胀预期。

(四)公众通胀预期与政府通胀预期

公众通胀预期是指公众对未来通胀的事前判断和估计。这种通胀预期一般较为零散,预期形成方式也型色各异,有的会采取适应性预期方式,有点会采取理性预期方式,因而预期的结果也有所不同。政府通胀预期是指以政府机构为代表的国家的通胀预期,政府预期主要集中在一些重要的宏观经济变量的分析上,其目的是维持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比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十二五计划期间的通胀率预期、经济增长预期、货币供应增长量预期等等。

参考文献:

[1]江世银.预期理论在宏观经济中的应用[M],人民出版社,2012.

第2篇

[关键词]宏观经济波动;国债规模;真实经济周期模型;消费者行为函数

[中图分类号]F015;F8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6-0015-02

1引言

国债是一国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既可以弥补财政赤字、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进而促进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又可以产生挤出效应、通货膨胀、国家债务恶性循环等问题。随着赤字财政带动全球经济的发展,相伴随的国家债务问题也日益突出,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拉丁美洲到欧洲,再从欧洲到美国,先后爆发不同程度的国家债务危机。在我国,自从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短短30多年以来,国债规模迅猛提高,这一期间既有经济的高速增长,又伴随着物价上涨过快、国家债务负担过重的压力。因此,国债是如何作用于宏观经济,宏观经济波动到底有多大程度是来源于国债规模的冲击,弄清这些,对于理解是否应该过重依赖国债来刺激宏观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2模型设定与分析

一国国民经济的波动与其债务的规模有很强的联系,为了探究国债规模的波动如何作用于宏观经济,本研究在RBC模型的基础上,给国债规模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进行建模,并基于理性的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函数来分析国债规模的波动对宏观经济波动的作用机制。

RBC模型即真实经济周期模型,该模型是在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的基础上运用动态一般均衡方法,通过分析代表性微观经济主体的效用和生产等行为函数而建立的一种具有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周期模型,在探讨外部波动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方面有深刻见解。

当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数取决于其本身的滞后五期、预期的国债收益率以及国债发行量对数的滞后三期。在经济学中,变量对数的一阶差分通常表示变量的变化率,而变量的变化率即为变量的波动。因此,当期宏观经济波动取决于波动本身的滞后六期、预期的国债收益率以及国债规模波动的滞后四期。

3结论

本文在真实经济周期RBC模型框架的基础上引入消费者行为理论,并结合国债规模波动服从ARMA(3,1)的条件,研究了国债规模波动如何作用于宏观经济波动。理论分析结果表明,宏观经济波动不仅取决于其本身的滞后,而且还取决于国债规模波动及其滞后。虽然国债规模的增加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但其只能在中短期提高GDP增长率,在长期,由于社会处于充分就业状态,国债规模的增加对潜在GDP无影响,因此,过度依赖国债发行来刺激经济,不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为了保持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应注意规避国债风险,慎重采用国债政策,保持国债规模的稳定。

参考文献:

[1]马拴友,于红霞,陈启清国债与宏观经济的动态分析[J].经济研究,2006(4):35-46

[2]杨俊杰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宏观经济波动的微观作用机制探究[J].经济研究,2012(1):117-127

[3]吕朝凤,黄梅波,周骁毅居民消费的习惯形成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求解分析――一个基于三部门RBC模型的研究[J].经济数学,2012(2):99-105

[4]张屹山,陈默,张鹤国债发行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动态弹性分析――基于可变参数模型的实证研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2):45-51

第3篇

会计体制即我国通常所说的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国组织和管理会计事务的各种方式、形成以及各种制度的总和。从整体上来说,会计体制属于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经济体制的整体要求,对一定范围内的会计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所作出的具体制度安排。本文使用会计体制代替会计管理体制这一概念,主要是考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虽然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但政府首先必须是一个经济主体,政府的会计行为是在一定的会计体制下进行的,其会计行为方式、方法是一定会计体制的产物。会计管理体制往往是从政府角度来表述会计体制的内容的,从政府角度出发来对其他经济主体在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行为方式、方法作出制度安排。我国会计理论工作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这一概念的局限性,提出会计领导体制的概念,来概括我国目前不同层次的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行为方式、方法,明确其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职责权限。会计体制是会计运行机制得以形成和存在的基础,也是会计运行机制借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会计运行机制是会计运行过程中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及其联系,是会计运行的目标和动力机制、调节与约束机制的耦合,是会计体制外在的作用形式。有什么样的会计体制,就必然形成什么样的会计运行机制;要形成什么样的会计运行机制,也就需要建立相应的会计体制。因此,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运行机制,首先就需要改革现行的会计体制,实现现行会计运行机制的重构。

一、确立以企业会计运行为立足点的会计体制

会计体制最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明确不同经济主体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关系,对各经济主体在会计运行过程中职责权限进行划分,使各经济主体在社会会计运行过程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以实现社会会计运行的协调有序进行。从三大经济主体理论来说,会计体制的关键是明确政府、企业和会计人员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权责关系,使政府、企业和企业人员在宏观会计运行和微观会计运行过程中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实现我国会计运行高效率与高效益,在会计职能发挥作用、会计运行目标实现的同时,促进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宏观经济运行的个体,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如何,直接制约着国民经济宏观运行状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其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整体的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要着力于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运行主体,成为充满活力和生机的市场主体。在会计运行方面,企业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如何,同样对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甚至决定着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同时,企业微观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也是宏观会计运行的基础,制约着宏观会计运行状况和运行效率。可以说,没有企业微观会计运行的高效率与高效益,没有企业会计运行的合理有序,就不可能有宏观会计运行的高效率与高效益,宏观会计运行也难于达到甚至不可能达到有序运行的最佳状态。

企业经济主体作为联结个人经济主体与政府经济主体的中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情况下,个人经济主体一般都是借助于企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表现其经济行为的,借助企业经济运行过程参与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也就是说,个人经济主体处于企业经济主体的直接管理和管制下进行经济行为,个人经济主体的经济运行决定于其所处的企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由此个人经济主体在企业管理与控制下所进行的经济行为直接表现为企业经济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企业经济运行过程是由众多个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所构成的,但个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总是依附于企业的经济运行,服务于企业经济运行目标的实现。在会计运行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运行的微观性和企业会计人员的企业化,决定着会计人员经济行为和会计行为对企业经济运行和会计运行的依附,决定着企业会计人员总是借助于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也就是说,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内化于企业会计行为之中,它是通过企业的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表现出来的,而会计人员在会计运行过程中与政府的联系则是通过企业会计行为表现出来的;反过来说,政府与会计人员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联系也是通过企业这一中介进行的。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政府对企业会计运行的要求,最终要形成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要求;对企业会计运行的过程的约束,最终也将形成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约束。但是,政府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和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约束,最基本的目的是对企业会计运行的要求以及对企业会计运行的约束,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和对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约束只表现为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总是处于企业的直接管理和控制下进行会计行为。在其他条件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对会计人员能够实施有效的管理与控制,能够有效地组织其会计运行过程,一般情况下包含着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高效率与高效益。可以说,企业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高效率与高效益,企业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优化,是企业对其会计运行及其会计人员会计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结果。因此,没有企业会计行为和会计运行的合理化,很难实现会计人员会计行为的优化、高效率与高效益。当然,企业会计人员会计行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会计行为可能起因于对自身的其他目标的追求,有时可能表现为与企业会计运行优化的非同一性,甚至与企业会计运行目标相偏离,但一般情况下,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总是服从和服务于企业会计运行目标,以实现企业会计运行目标,促进企业会计运行高效率与高效益而进行的。因此,会计体制明确会计运行过程中政府、企业和会计人员权责关系的中心环节,在于明确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承担着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调的职能,在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中也同样承担着对会计运行过程的调控管理的职能,以促进宏观会计运行协调、有序。为了实现对会计运行的调控管理职能,政府作为一特殊的会计行为主体,通过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将宏观会计运行方向和目标,以及宏观经济运行对微观会计运行的要求体现于其中,一方面为企业微观经济主体的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提供基本规范、基本要求及其会计运行的基本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对企业会计运行进行约束,对其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不当会计行为进行调节,使各微观经济主体的会计运行符合宏观会计运行的要求。

政府作为宏观会计主体,其会计运行目标的实现是以企业会计运行目标的实现为基础和前提的。没有企业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的顺利进行及其会计运行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有政府宏观会计运行目标的实现。政府会计行为的第一个方面,实质上是为企业微观会计主体的会计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个方面则是对企业会计运行实施监督,对其会计行为进行调控,目的在于促使企业按照宏观会计运行的要求组织其会计运行,保证实现其自身的会计运行目标。政府会计行为两个方面的内容的具体实现,都依赖于企业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政府制定的有关会计法规,如果没有企业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的合理化,则无法发挥正常的约束作用,再好的法规也形同虚设;政府对企业会计运行实施监督和调控,如果企业不对其监督调控信号作出反应,不发生相应的会计行为,也就不可能达到其预期的监督调控目的。

要实现宏观会计运行目标,关键在于企业会计运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制和会计运行机制,关键也在于建立良好的和健全的企业会计运行机制。因此,造就良好的企业会计运行机制,实现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重塑,就成为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会计体制的基础。

二、重塑企业会计运行机制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运行机制的关键,在于企业会计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会计运行机制,首先就需要对现行企业会计运行机制进行重新塑造。

从整个会计体制来说,首先就要扩大企业在会计运行方面的自主权,保证企业会计运行过程的独立性。从现行会计体制来看,企业虽然在会计运行方面较传统经济体制下有较大的自主权,企业会计运行过程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企业会计运行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对政府会计行为的依附状况。因此,当前应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扩大企业在会计运行方面的自主权,使企业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的会计主体。扩大企业会计运行方面的自主权,不仅是重塑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需要,更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有的内容。扩大企业会计运行的自主权,一方面为企业会计运行 的独立性创造了条件,有利于逐步形成其独立的会计运行过程;另一方面,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作为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促进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是宏观会计运行乃至于宏观经济运行实现高效率与高效益的基础。没有企业会计运行的自主权,就没有企业独立的会计运行过程,企业则缺乏自主地组织会计运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会计运行就不可能实现高效率与高效益,从而宏观会计运行的高效率与高效益也缺乏存在基础。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也是企业会计运行机制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从运行机制理论来说,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是企业会计运行目标确立的条件,是实现企业运行自我约束,以及接收政府会计运行调控信号并对其作出灵活反应的基础。因为企业只有在追求自身会计运行目标实现的导向下,才能能动地组织会计运行和进行会计行为,灵敏而自动地接收政府通过市场传导的信息,并按照宏观会计运行的要求对自身会计运行进行调节与约束,从而形成其会计运行的目标机制、动力机制、调节与约束机制。

企业会计运行方面的自主权包括会计核算、会计人员管理、内部会计管理、会计运行组织管理形式等方面的自主权。由此,在新会计体制中企业应当在会计核算、会计人员管理、内部会计管理等方面被赋予较现行会计体制以更大的自主权,赋予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所应具有会计运行方面的权力,以保障其能够独立自主地组织自身的会计运行,实现自身的会计运行目标。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作为经营自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自主权的有效行使需要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给予提供条件和支持,因此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扩大相结合、相配合。

其次,创造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形成与发挥作用的外部经济环境。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只是企业会计运行机制重建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其充分条件。要实现企业会计运行机制的重建,还必须提供其形成与发挥作用的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创造企业会计运行所必需的外部经济环境,一是要保障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扩大落到实处,使企业在行使会计运行自主权的过程中不受侵害。为此,需要规范政府的会计行为,并对其会计行为进行约束,使其会计行为有利于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落实,而不是对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否定。政府对企业会计运行的调控,也必须建立在企业独立地进行会计运行的基础上,而不应是对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剥夺。

最后,建立对企业会计运行的约束机制。在扩大企业会计运行自主权的同时,还必须对企业会计运行施加一定的约束,引导企业的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按照宏观会计运行的要求进行。约束机制的形成,首先要有较硬的预算约束,从财务和经济利益上对其会计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其次是会计法规约束。健全企业会计运行所应遵循的会计法规体系,对企业会计行为和会计运行过程提供基本的规范、发展方向和目标,使企业会计运行在会计法规约束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合理界定政府在宏观会计运行中的职能

将企业会计运行确立为新会计体制的立足点和基础,只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体制的一方面的内容,为了保证和促进企业会计运行的合理有序,在社会会计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这一特殊的会计主体的职能作用,也是新会计体制建立和有效运行的重要的内容之一。

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职能作用,是由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者身份所决定的,是由于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在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中自然也应当担负起管理者的责任;同时,政府为了实现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职能,也需要其在会计运行过程中发挥相应的职能作用。市场经济体制不仅需要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而且要求其强化在宏观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传统经济体制变革的产物,也要求政府改革其在会计运行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的方式和方法,调整政府会计行为的方式和方法。但是强化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并不是说政府可以直接干预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从当前的情况来说,政府由于其在经济运行中的特殊地位,在会计运行过程中也往往表现出超越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发生的会计行为。因此,对政府会计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政府与企业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权责关系来看,政府在会计运行过程中的职能主要应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宏观会计发展规划,明确宏观会计运行发展方向。制定宏观会计发展规划,是指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提出宏观会计运行的发展方向,明确社会经济发展对微观会计运行的基本要求。宏观会计发展规划主要应当是长期性、指导性的,主要是为企业等微观主体的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明确方向。

2.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建设包括会计核算法规、会计人员行为规范和会计管理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会计法规是政府会计行为法制化的载体,是政府对微观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宏观会计运行要求的具体化和条文化。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规,将宏观会计运行的发展方向、宏观会计管理的要求具体体现于其中,一方面为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方向;另一方面也对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提出基本约束。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会计法规,将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或会计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和会计行为均处于统一会计法规体系的约束下进行,从而保证建立宏观会计运行所需要的正常的合理的会计运行秩序。

会计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应当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为目标。目前的会计法规不仅存在着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而且由于历史的继承性,现行会计法规中残留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容,存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为此,当前应当对现行的会计法规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规律对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以期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会计法规体系。

3.实施对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会计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只是为会计运行秩序的建立提供了基本要求,要将这种要求变成现实,还必须强化对会计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从而保证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的健康发展。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而存在,在对其自身经济利益的追求,实现其经济运行目标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与宏观会计运行乃至于宏观经济运行要求不相协调的行为,进行与会计法规相违背的行为。为此,政府必须按照会计法规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等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促使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严格按照会计法规的要求组织会计运行;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会计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会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保证企业会计运行的健康发展。

相对于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来说,当前强化对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监督和控制更为重要。因为只能通过强化对企业等的微观会计运行过程的监督,才能使会计法规落到实处。否则,再好的会计法规也形同虚设。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应当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应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扩大注册会计师社会会计监督面;另一方面应强化税收监督,使税收监督与会计监督结合起来。从理论和现实来说,税收监督和会计监督虽然在目标和方法上存在一定差异,监督的依据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两者监督的对象是共同的,只是其侧重点不同则已。应当寓会计监督于税收监督之中。在实施税收监督的过程中实现对企业的会计监督,在实施会计监督中发挥税收监督的优势。我国自八十年代初期以来,开展了财务税收大检查,从原来设想的临时性监督演变成常规性的监督,但它并不能代替会计监督机制的重建。因为,财务税收大检查在开展之初带有明显的目的性,在其实施过程中难免影响其公正性。其次,要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会计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使会计法规真正发挥规范会计行为的作用。

第4篇

关键词: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变迁

一、供需框架

为了揭示制度变迁的规律,新制度经济学根据制度变迁主体的不同,把制度变迁划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类。在这一领域成绩最为突出的是V·w·拉坦(VenronW·Ruttan)和林毅夫。v·w·拉坦应用他对技术变迁的研究方法来研究制度变迁,将舒尔茨和诺斯等的理论推进了一步。

二、主体博弈

一般来讲,SNA供给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官方)。供给结构单一、成本巨大、投资期长,风险远高于收益。官方供给SNA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因而SNA在此具有公共品的性质。相比而言,SNA需求主体则不同,它由政府、企业、个人所组成。需求主体多元化,因而需求的利益目标(动力)不同(注:在此所言的需求利益目标,类似诺斯的术语“外部利润”):对政府而言,其需求目标基本为宏观经济管理和国际比较;对企业而言,其利益目标包括企业管理、经营的市场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以及企业家个人努力的社会实现;对个人而言,其对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的需求是为了寻求完备信息,减少市场交易的环节和风险,即减少交易成本,从而增加其经济利益,实现其个人经济目标函数最大化。

SNA供给与SNA需求主体、目标既然存在上述差异,同时,SNA所具有的巨大信息含量和丰富的方法,使人们在考虑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时,必须首先对SNA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引导机制加以重视。

三、基于需求缺口的变迁方式

由于需求主体多元化、需求目标函数多层次化,相对于供给主体的单一结构及目标函数的单层次化,就存在一个需求缺口,这反映在对SNA信息的总量及结构需求分布上。可以说,SNA进一步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消除这种需求缺口。

消除需求缺口,从理论上讲应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减少SNA供给,二是增加SNA需求。然而对于SNA来讲,显而易见的是,政府的供给如果是理性原则下的行为,一般是增加而不会减少。由于公共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因而最好由政府来承担,在此政府不妨进行“垄断生产”。客观地讲,消除SNA需求缺口最好由增加SNA需求着手。潜在需求主体、目标的显性化就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在SNA中的一种制度安排体现;并且,这种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古典经济学中萨伊定律(Say’sLaw)所描述的现象,即供给创造其自身的需求。政府可以通过特殊功能,扩大对国民经济核算信息及优势的宣传,以及安排相应配套的措施来进行SNA的强制性推扩,即强制性变迁。因此,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变迁,最主要的特点是强制性变迁。

四、为什么是强制性变迁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本身是维护宏观经济管理的有力工具,其作用就在于减少国家机器运行的交易费用。因此,以制度变迁为背景考察的这种制度,从根本上就决定了强制性的特。

此外,国民经济核算公共产品的认识,制度安排中“搭便车”的问题也是决定国民经济核算强制性变迁的原因。

国民经济核算公共产品性质的认识:

(一)国民经济核算是公共产品

这一观点最早是由邱东教授提出的。因为国民经济核算具有公共产品的两大属性,即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此在属性上就具有了公共产品最根本的特点。

这一论述可以归结为两个理论:一是信息的公共产品性质;二是国民经济核算作为制度安排的公共产品性质。作为第一个理论基础,来自信息经济学关于“信息作为一种商品”的研究,信息是商品的关键是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在这方面有杰出贡献的有萨缪尔森、海德和阿罗。信息是公共产品,自然以信息库出现的国民核算体系也就具备了这种特点;第二个理论基础,来自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制度安排是一种公共产品,而这个公共产品一般是由国家“生产”的。

两种理论基础,决定了国民经济核算具有公共产品这一性质。所以,不管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还是单独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国民经济核算变迁就应该是强制性的。

(二)解决制度安排中“搭便车”问题

所谓“搭便车”,是指某些人或团体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从别人或社会获得好处的行为。“搭便车”是产权经济学家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他们看来,公共产品是“搭便车”产生的根源之一。“搭便车”的直接后果,就是人们可以简单地利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这种制度安排,而无需付费。这样,创新者的报酬将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报酬,从而使创新者缺少激励。

五、较为一般的集体行动(注:此说法是为了区分统计与一般制度分析中的集体行动)

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的诱致性安排,可能会是政府更看重的。因为,政府需要了解权力以外的变迁因素。在强调制度变迁主要力量的方面,国民经济核算变迁是强制性的;而在强调核算变迁的目标等方面时,这种诱致性变迁就更重要了。

诱致性变迁的主体一般是一群人或一个团体,通过诱致性安排所达成的变迁,其制度结构的稳定性也更高。这就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整个社会的市场应用结合更接近。而根据杨仲山的论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内部本身是市场化的。

在改革初始阶段,政府的强制力是最突出的,其他经济主体的作用在这时是较难发挥的。因而,有关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的各种利益团体、利益个人可能会感到,这种变迁的起始与他们无关。他们作为个人的、集体的行动并不会影响改革的发生,但接下来情况就会有变化。在目前情况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主要是为政府管理经济服务。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其他经济主体会增加对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他们需要通过这种工具(或制度)提供的相关服务,来帮助自身增强竞争的实力。因此,各经济主体对国民经济核算信息、方法的需要会增加。而从相反的角度来看,对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本身来说,其实提出了国民经济核算的“宏观核算微观化要求”。

第5篇

一、经济法社会公平的具体内容

所谓公平,就是表示人与人利益关系及关于人与人利益关系的原则、制度、做法、行为等合理之义。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法律制度之一的经济法,其追求的社会公平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公平经济法在维护竞争公平方面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各个市场主体共同遵守这种平等的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确保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即参加市场经济交易的主体应适用相同的法律规贝fJ,享受同等的待遇;另一方面强调市场主体竞争机会均等,即使其能够机会均等地占有社会提供的生产经营条件,并享有同等地进行市场交易的权利和机会。

(二)分配公平分配公平本质上是指对资源成果的分享公平,其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问题。分配公平并不是指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而是利用国家经济能动力,在调整产业结构、均衡收入分配和协调地区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结杲公平经济法的结果公平观认为社会差距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才是公平的对于过大的差距,国家应当采取合理的宏观调控,矫正失衡利益,达到利益分配结果的公平。现实中造成结果不公平主要表现为: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畸型发展和个体贫富悬殊等(四)代际公平指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应当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公平分配。其内容包括:

(1)代际权利和机会公平,指人类各代对于共同生存的地球上的资源、空间拥有均等的享用权和发展机会;(2)代际的财富和福利公平,指每代人既是财富的继承者,又是财富的积累者、使用者和遗传者;(3)代际资本公平,指为了使后代子孙最大限度地获得生活不至于比我们差的机会,必须考虑所有能决定其幸福的和遗赠给其后代有形的、人力的和自然的资本;(4)代际资源与环境公平,即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只能相互适应和尊重。

二、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天然基石

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法的指导理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在自由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主要运用价值规律这个“无形之手”调节社会经济生活,自由竞争、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成为市场主体遵循的竞争法则,民法成为保护平等市场主体权益的基本法.而民法的法理念是个人权利本位。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垄断的逐步形成,价值规律的作用被大量无序竞争扭曲,周期性经济危机、战争等不断爆发,导致了自由经济的先天性缺陷暴露无遗,各国开始运用“有形之手”干预经济生活,以保证整体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发展。民法的契约自由、私权神圣等理念黯然失色,法理念从个人权利本位让位于社会权利本位,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应运而生。作为对民法的补充和矫正的法部门,经济法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以社会本位为指针的。

经济法所强调的不是简单的平等,而是包含正义与公正的公平。竞争公平、分配公平、结果公平和代际公平应是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有机统一,其中包含着经济法追求社会本位的价值诉求。经济法从产生之日就以社会为本位,它立足于社会整体,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其历史使命。经济法所维护的社会公共利益以社会公平为核心.具体表现为经济领域内的社会公平。经济法所维护的社会公平,必须通过不断努力实践,在不断的纠偏、矫正的过程中逐渐得以完成。

三、社会公平得以实现的经济法保障机制

(一)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即保护经济主体平等有序市场交易之法。通过对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管制和约束,引导平等竞争,合法经营,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提高经济效益,依法保护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已经形成以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为主体的规制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法窜体系,对于促进公平竞争,实现经济主体行为规范化、市场经济秩序正常化,发挥着重大作用。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又促进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提高市场运行的整体经济效率,使公平与效率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

(二)宏观经济调控珐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法是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为基础的规范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体系,它以包括正义的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在内的实质正义、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平以及经济和谐运行及有序发展作为自己追寻的目标。通过授权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做出各项中长期规划,并充分发挥价格、利率、税率等经济杠杆的调节功能,增强政府在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的主动性、自觉性,减少市场经济运行的盲目性和经济主体行为的短期性,使市场经济的运行始终符合政府的宏观经济意志和社会整体利益,使市场能够克服自身缺陷,更充分、有效地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功能;当市场功能发生紊乱,导致利益结构失衡,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比较严重时,运用经济法调整机制,保障各个经济主体在利益分配上更为均衡、合理,实现市场经济运行公平与效率的双重目标。

(三)社会保障珐律制度政府实施宏观分配调节的另~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以便在市场优胜劣汰法则发生作用而出现企业破产和职工失业的时候,能由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环境和生活条件.以维持社会公平和稳定。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现了人类追求尽可能公平的历史足迹对于市场经济的失败者,社会应该给予新的机会,对于暂时或永久性退出市场竞争的社会成员,社会应该提供最基本的保护,凡此种种,都要求社会有一种向公平的倾斜。因此,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才被誉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

第6篇

一、宏观调控及其客观必然性

宏观经济调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与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现代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经济范畴。国家宏观调控就其本质和基本内容而言,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的干预和引导,它以市场机制自身的存在充分发挥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功能为前提。宏观调控是补充市场的不足,而不是取代市场的功能;离开了市场经济本身,也就无所谓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这是宏观调控的基本性质。为了把握住这一基本性质,必须正确认识宏观调控的内在规定性及其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

所谓宏观经济调控,就是指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主要运用间接手段,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与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和引导。在这一概念中,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是宏观调控的主体,而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则是宏观调控的对象和客体;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是宏观调控的目的;主要运用间接手段进行引导和调节是宏观调控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和发挥的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无一例外都是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在我国,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必然性在于:

1、从微观领域看,“市场失灵”是政府介入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深刻原因。市场机制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市场机制的消极作用也就是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缺陷,其主要表现是: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环境污染、失业等社会问题;市场机制不能维护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地保护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也会给风险性投资带来一定的障碍;市场机制难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容易造成收入分配上的过分悬殊;市场机制不能克服规模经济与垄断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缺陷依靠市场机制本身是无法弥补的。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使国民经济均衡发展,需要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

2、从宏观领域看,市场经济本身还存在着“市场失衡”,从而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与经济结构的不平衡,这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经济不稳定,既可能表现在生产过程中,也可能表现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微观经济的不稳定,必须导致宏观经济的不稳定,表现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失衡,要么总供给大于总需求,要么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造成经济不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市场机制自身的内在缺陷的局限性,是导致经济失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市场调节的局限性主要表现是:

(1)市场调节具有微观性。市场调节是建立在各微观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追求之上的。而这些微观经济主体,一方面在市场活动中不可能事先就洞察到国民经济的全局,并根据这一全局来决策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它们都从自身微观经济利益出发来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可能完全符合社会整体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宏观经济利益的要求,甚至可能与社会宏观资源配置合理性要求相违背。这样,市场调节难以实现宏观总量的平衡和总体结构的合理。

(2)市场调节具有暂时性。市场调节是通过市场各种要素(价格、供求、竞争)相互作用实现的。集中表现是:供给与需求通过竞争形成一定的市场价格,在这里,供给与需求是动态的,价格也是动态的。市场在动态的价格下使供给与需求暂时趋于平衡的状态。由于市场各种要求都处于经常变化之中,这种平衡状态是转瞬即逝的。因此,市场调节只能一次性地,暂时地解决供求矛盾,而不能使这些矛盾得到比较长期的解决。

(3)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市场调节是在矛盾或问题发生之后进行的一种调节,这种调节具有滞后性,是“马后炮”式的调节,有一定的时间差,加之企业和个人掌握的经济信息不充分,因而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经济运行的无序和混乱,造成社会经济的频繁波动和资源浪费。如我国彩电、冰箱的生产,时而严重供不应求、时而又严重积压等,就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反映。

(4)市场调节具有分化性。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必然是优者获利多,劣者获利少,甚至亏损被淘汰。这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会使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甚至造成贫富悬殊乃至两极分化。正因为市场经济存在以上缺陷,不能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所以必须实行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

3、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也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内在要求所决定的。这是因为:

(1)市场机制要充分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需要一系列基本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要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各种市场信号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要形成总供给与总需要大致均衡的市场状态;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法规体系,等等。显然,在我国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仅靠对市场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这些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来的,而只会导致市场混乱,使社会经济运行走向无序。这就需要由国家的宏观调控来推动这些条件的加快形成。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它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实现而不是违背某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目标,如要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等等。很明显,单纯的市场调节不可能自发地实现这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目标。所以,由社会主义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就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必然的了。

4、宏观经济调控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的生产,社会化大生产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以及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联系日益紧密,它们协调一致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比例性和平衡性。而这种协调一致的配合仅靠市场无法实现,必须有站在全社会高度和从社会全局的利益出发的政府,进行统一的宏观调控,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均衡发展。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步走出国界而形成了国际分工,出现了商品生产、贸易和资本全球化的趋势。这种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国际分工更为复杂,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更加频繁。各国政府必须加强对国内外经济的协调,促进本国经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本国优势,取得较好的经济利益。经济全球化并不意味政府职能的弱化,政府在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面前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

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就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的,它是实施和评价宏观调控工作的主要依据,决定着宏观调控的内容和重点。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是多元的,是由诸多目标构成的目标体系,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其具体内容如下:

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就是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这一总目标主要包括经济总量目标和经济结构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总量目标是在供需平衡基础上的经济增长目标。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无论总供给大于总需求,还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都会引起宏观经济的波动。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制订符合实际的总量增长计划,避免经济过冷或过热,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结构目标是在总量增长前提下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等。调整产业结构就是要调整三大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特别是要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第一、第二产业服务。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还要进一步调整地区结构,克服地区间条块分割所造成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的状况,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和资源优势,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形成互补的地区结构,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即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总量和结构上的基本平衡,是通过具体目标体现出来或得以实现的。有关我国现阶段宏观调控具体目标的主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四个方面。

1、促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经济全面发展的主要指标,是一个宽泛、综合的概念。它既体现经济总量的增加,也体现人均收入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总量上的增长是建立在比例协调、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基础之上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是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

2、增加就业。

扩大就业不但能更加充分利用劳动力要素,而且能促使居民收入普遍增长。因此增加就业既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标志,也是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体现。经济中总供给大于总需求会造成失业,同时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也会带来失业。失业会增加社会福利支出,加重财政负担,失业率过高还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在我国,存在着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但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要慎重掌握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并通过促进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发落后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手段,来增加就业。

3、稳定物价。

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大体稳定是经济健康、平衡发展的保证。企业和个人可以在较为稳定的价格预期下安排生产和消费,促使经济平衡增长,避免大幅波动。而无论是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都会带来价格的紊乱,影响各类经济行为主体的判断和信心,扭曲资源配置,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特别注意通过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使之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匹配。另外,长期的财政预算不平衡和国际收支逆差也会导致币值不稳,应注意综合、协调、平衡采用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来保持物价和币值稳定。

4、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第7篇

关键词:支付系统;货币政策;宏观经济

一、支付系统简介

何为支付系统,苏宁(2005)进行了权威性定义,“支付系统是包含一套支付工具和制度办法,为系统参与者实现资金转账的系统。其支付处理通常划分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三个标准化过程:交易(Transaction)、清算(Clearing)和结算(Settlement)。交易过程包含支付的产生、确认和发送;清算过程包含了在收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交换支付工具以及计算金融机构之间待结算的债权;结算过程是完成债权最终转移的过程,它包括收集待结算的债权并进行完整性检查、保证结算资金具有可用性、结清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以及记录和通知有关各方。”

一个国家的支付系统参与者主要包含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其中,直接参与者主要有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清算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间接参与者则包括获得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服务的工商企业、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

二、支付系统与宏观经济

从支付系统的定义和参与主体可以看出,支付系统与整个经济体系联系紧密,作为金融市场和经济运行的核心基础设施,支付系统向银行业乃至全社会提供支付清算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经济活动的需要。

(一)支付系统维护社会运行,影响经济运转结构,保证市场经济体制

支付系统作为社会这个庞大机器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政府和货币当局制定支付系统相关的政策和规则,设立专门的支付结算机构,提供保证各个领域资金渠道畅通的科技能力,形成以服务于不同领域的支付系统所组成的覆盖整个社会的支付体系网络,从而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顺畅,保障各项行为活动有序进行,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支付系统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金融角色,社会越发达,对于资金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流转需求就越大,随之支付系统的运行责任就越重大。同时,支付系统的运行越有效率,就能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的资金流动更加高效,社会的正常运转越有保障。

伴随着支付系统的发展,支付效率的提高,支付系统已经对一国的基础货币构成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由小及大,发生在每一个经济主体的支付行为之中,进而改变整个经济体系中的支付习惯,根据货币乘数理论,现金比例的变化会引起货币乘数的相应变化,这对于一国的宏观经济有着直接影响。而伴随着支付系统的发展,现金在经济活动中的比例在不断降低,根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统计显示,2013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501.58亿笔,总金额1607.56万亿元,同比增长21.91%和24.97%,而现金在我国的经济运行体系中的比例则在逐年大幅降低,这意味着大量的资金留存在银行体系之中,将造成我国货币乘数的放大,进而直接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更宏观的层面,支付系统是经济体制存在的基本保证。市场经济体制通过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高效率的经济活动,与计划经济体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市场经济体制所建立的契约型经济模式更有效的找到了趋近市场均衡点的途径,与在政府计划下进行产品生产、分配、销售的模式相比,发挥了市场的内在调节机制,也使得经济活动的结果更接近最有效率配置。那么,这样契约性质的市场经济体制就要求有高效的资金转移渠道,能够保证灵活、安全、快捷的进行资金流动,完成契约型社会下的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在当前,支付交易种类层出不穷,方式多样,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契约经济,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支付系统的处理能力也得到提高,这对于维持市场经济体制的良好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说,支付系统作为资金枢纽的角色发挥的能力越大,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保障就越大,可以使得市场经济体制可以在一个更加稳定的平台上以市场手段自主调节经济。

(二)支付系统影响经济效率,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和保障

经济效率是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核心问题,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经济的运行效率。二是经济的政策效率。经济运行效率体现经济发展过程在特定阶段中的运行效果,政策效率则体现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间转变的效果,支付系统对于这两方面都有这重要的影响。

首先,支付系统的运行效率制约着经济运行效率。现代经济中几乎所有的交易往来及其产生的债务转移等事项均需要通过支付系统来实现货币资金的快速运动,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每天都可能面对着资金头寸调拨、信贷、投融资等经济、金融事项。在支付体系运行效率低下的经济体系中,支付系统导致的资金流动阻塞,延缓了债权的实现,自然就加长了经济交易的运作周期,这样从整个社会的视角来看,在当今这样一个联系紧密的经济综合体中,每一个环节的缓慢必将导致经济的整体效益下降。

其次,支付系统影响政策效率。支付系统对于经济政策,主要是和货币政策有着紧密的联系。我国的资金清算系统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手工联行系统(Paper-based Non-local Funds Transfer Systems)、电子联行系统(EIS,The National Electronic Inter-bank System)和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hina National Advanced Payment System)。伴随着这种跨越式的发展,支付系统处理异地、同城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资金清算更加的高效、安全。同时,随着净额结算以及大额实时全额清算系统中日间透支、抵押和回购等机制的建立,在实际资金清算量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不断增大的同时,相对资金交易量则出现下降趋势,直接结果是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需求降低,进而增强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水平,使得经济运转基础更为扎实。可以说,支付系统的高速发展使得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更高,影响效果更大,对于宏观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支付系统还为政策制定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需要全面了解经济体系中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及资金流量。以Y=C+I+G+NX等式为例,这是计算一国宏观经济总产出最基础的方法之一,那么这其中的四个变量,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都要在支付系统中完成,意味着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公民个人大部分消费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清偿均纳入了以银行为中介机构的支付清算体系,货币当局可以通过对资金流动总量、变动趋势进行分析,科学处理相关经济信息,进而揭示出经济运行的总体规律、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这就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在此基础上,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制定扩张或紧缩的货币政策实现经济调控。

(三)支付系统事关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全球化进程

支付系统运行过程在本质上是债务债权转移,资金流动的过程,如果支付系统在运行中出现问题,不论是系统风险、信用风险还是操作风险都会造成资金不能顺利支付,直接后果是银行支付障碍,这会产生一系列负面效应,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将远大于某一家企业的破产倒闭,必将动摇公众的信心甚至引发社会恐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情况在支付系统中是普遍的问题,所以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紧密的联系。因此,各国政府及货币当局均把支付系统的风险管理作为支付系统建设的重点内容,也作为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的重点内容。

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必然要求资金的流动在全球范围内有一个高效快捷的平台。以我国为例,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不断提速,这是会影响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甚至世界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事件,那人民币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成为贸易结算货币、交易计价货币及储备货币,支付系统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没有一个可以保证高效处理跨境人民币流动的支付系统,人民币国际化也就无从发展。从全球来看,如何使得支付系统可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之下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已经成为各国政府、银行业、金融业的重点工作。

三、结语

对于支付系统,我们需要客观认识其在宏观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不能忽视其产生的影响。对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对内应全力做好支付系统与宏观经济调节的理论研究,深入发掘支付系统能力,使其在宏观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有效的作用;对外需要尽快建立起能够承担处理人民币跨境流动的支付系统,并前瞻性的在贸易支付结算业务基础上做好处理资本项下人民币跨境流动的准备。最终目标是使支付系统在金融基础设施这个位置上能够为国家的政策制定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来源,为政策的传导和实施创造更为畅通的渠道,支持宏观经济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 十国集团中央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苏宁).发达经济体支付结算体系[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2] 十国集团中央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苏宁).支付体系比较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3] 周金黄.现代支付体系发展与货币政策机制调整[J].金融研究,

2007.

第8篇

【关键词】实际经济周期 技术冲击 时间一致性

一、引言

200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基得兰德(Finn E. Kydland)和普雷斯考特(Edward C. Prescott),以表彰他们对动态宏观经济学所做的贡献――经济政策的时间一致性以及商业周期的驱动力量和周期的根源。这是继1995年罗伯特・卢卡斯获得诺贝尔奖后近十年,宏观经济学家再次荣获这一殊荣。实际经济周期理论(Real Business Cycle Theory)对宏观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一般均衡分析、实际因素和微观基础在经济周期的分析中得以复兴,King和Rebelo(1999)称其为“对宏观经济学的有利的技术冲击”。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RBC研究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有争议的结论。其中最具争议性的结论是,经济周期是理性个人对实际冲击最优选择的结果,观察到的经济波动是动态的帕累托最优(Time-varying Pareto Optimum),失业是自愿的而非市场失灵的结果,因此政府干预只能改善一部分人而不是所有人的福利。在八九十年代,RBC理论在假设前提、模型结论等方面得到不断修正和拓展,如引入了市场失灵、货币冲击及其他外生需求冲击等,理论趋于成熟,其研究方法也逐渐应用到货币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资产定价等领域,它所倡导的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Dynamic Stochastic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已经成为现代宏观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工具。

二、RBC理论的理论框架

RBC模型采用一般均衡模型假设,并假定经济中存在一个实际扰动而不是货币的或名义的扰动。这一实际扰动是对总体生产函数的技术冲击,并以索洛残差的变化来度量。这是RBC模型与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经济波动源泉的主要分歧。当然,许多RBC模型也纳入了政府支出的变化,与技术冲击一起分析对经济波动的影响。

在RBC模型中,代表性厂商的技术为:Yt=AtF(Kt,NtXt)。其中,Yt、At、Kt、Nt和Xt分别代表产出、随机性技术冲击(Random Productivity Shock)、资本、劳动和生产率的确定性分量(Deterministic Component of Productivity);函数F(Kt,NtXt)具有规模报酬不变的性质;随机性技术冲击At是经济周期产生的根源;生产率的确定性分量Xt的增长模式为Xt+1=βXt,其中常数β>0。

代表性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u(Ct,Lt),其中Ct、Lt分别代表消费和闲暇。消费者在第t期的目标函数为:

其中,0<b<1,它表示折现因子;Et表示在第t期的信息集合下求条件期望。在均衡状态下对模型求解,解出的劳动、消费、资本、产出都会随着随机性技术冲击At的波动而波动,从而对现实宏观经济的波动给出了理论解释。通过RBC理论框架,可以得出以下基本观点。

1、经济波动产生的根源

RBC理论认为技术冲击是经济波动的主要原因,并且将索洛残差的估计值作为对技术进步的测度指标。技术受外来随机扰动因素的影响,是一个随机变量,并且它有一个持久性分量,即一次技术创新将永久性地提高技术水平的预期路径,这使得实际GDP也存在一持久性分量。经济波动的分析是在一般均衡模型中进行的,因此观察到的产量波动是其自然率的波动,而不是对平滑的必然趋势的偏离,观察到的产量波动仅代表随时间变化的帕累托最优。换言之,这种冲击决定了投入(资本与劳动)转化为产出的能力,并引起了产出与就业的波动。技术冲击具有随机性,这使得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也呈现出随机的跳跃性:当出现技术进步时,经济就在更高的起点增长;若技术恶化或下降,经济将出现衰退。当技术冲击最初发生于某一个部门时,由于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会引起整个宏观经济的波动。

2、经济波动的核心传播机制是劳动供给的跨时替代

在Kydland和Prescott的分析中,由技术冲击引起经济波动的核心传播机制是劳动供给的跨时替代,即在不同时段重新配置工作时间的意愿。他们认为,工资短暂变化的劳动供给弹性很高,但劳动的跨时替代并不意味着劳动供给对工资的永久性变动很敏感。如果工资上涨并继续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在这一时期比下一时期工作得更多并不能得到更多,因此劳动供给对工资的永久性变动的反应可能是微弱的。这样,如果技术冲击是暂时的,使得当期的实际工资暂时高于标准工资,那么劳动者将以工作替代闲暇,提供更多的劳动,于是产量和就业量均上升,而在预期实际工资较低的未来少工作,因此真实工资的暂时变化会有一个大的供给反应。通过跨时劳动替代对外来冲击的反应就形成了经济波动。可见,一次性技术冲击能够引起实际产量的持续波动。

三、RBC理论的应用与借鉴

RBC理论从产生之时起就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因此有人认为它对人们了解现实世界没有帮助。但实证研究证明,RBC模型并不是没有价值的。

1、它使学者们重新看待宏观经济数据

长期以来,不少经济学家忽视了一个问题,即经济在短期是否存在对其长期趋势的偏离。RBC理论提醒经济研究者应考虑这一问题,因为这有助于经济学家决定将注意力是更多地放在经济周期问题上还是放在经济增长问题上。而且,RBC模型中使用的动态一般均衡方法具有先进性。这一方法从微观经济主体的最优化行为出发建立模型,使实际经济周期理论建立在坚实的微观经济基础之上。运用这一方法,经济学家们可以提出一些经济问题或政策建议,然后进行试验,这是计量经济学无法办到的。现在,动态一般均衡方法已被纳入到RBC理论的主要反对者――新凯恩斯主义者经济分析的工具箱中,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RBC理论对宏观经济学发展的贡献。

2、RBC理论有着自己的政策含义见解

RBC理论认为政府付出高昂代价抑制波动的努力可能是反生产的,“充分就业”的政策目标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些观点都是其模型内涵顺理成章的推论,因为不稳定是经济主体对经济环境变化作出合理反应的结果。观察到的经济波动不能认为是对产量的理想趋势的偏离,而应被视作是因技术变迁对生产函数的冲击而作出的帕累托最优的反应。而且,劳动者可以自由决定个人劳动的供给,因而失业都是自愿的。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经济总是处于不断的充分就业均衡之中而不是非均衡之中。因此,政府干预或者说政府的反周期措施起不到什么作用,其作用仅仅在于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创造良好条件。比如,税率的准确制定、公共物品的提供等都会影响劳动供给,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的长期趋势及其变动区间。

四、RBC理论对我国经济的适用性

1、我国经济面临正向技术冲击

我国的经济增长在正向技术冲击下正进入新一轮周期,也就是以房地产和汽车为代表的产业结构升级,而产业结构升级又是由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引发的。以房地产和汽车为代表的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是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加快的结果,对经济增长和经济波动造成了影响。正向技术冲击带来的产业结构升级对整个经济增长具有广泛推动作用,但也可能引发经济波动。由于房地产和汽车的产业关联度很大,与原材料、能源等投资和生产之间所产生的相互推动的产业循环会形成滚动扩张。根据现期和预期需求,房地产和汽车的实际需求会被扩大,再加上金融企业的推波助澜,以房地产和汽车为代表的产业结构升级这个技术冲击因素,在其传导过程中就产生了放大效应或过度扩张效应,但这种过度扩张随后会受到需求和资源的制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结构升级引起产业结构升级,正向的技术冲击引起经济波动,实际经济周期理论关于经济波动源的探讨能适用于我国的经济现实。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经济波动的幅度也变大了,我国政府宏观经济调控面临新的挑战。

2、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

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经济政策“时间不一致性”问题,借鉴实际经济周期理论,给我国的政策制定一定的约束,以增强经济政策的效力。但是在政策的执行时,也不能排除根据经济形势的具体变化或针对新出现的某些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微调。从总体上看,在经济形势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时,我国政府非常注意保持宏观调控基本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基本遵循“政策规则”,适当采取“相机抉择”,把一定的政策规则和相机抉择相结合,较好地避免了相机抉择的任意性和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RBC理论研究的基础是相当发达的市场经济,认为政府不应干预市场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距离实际经济周期理论发挥作用的条件还较远,市场反应迅速且调节有力的条件还不存在。而我国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如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高失业率时,对经济不做任何干预是不可能的,单靠市场调节会使严重的通胀和高失业率状况持续过长,带来极大的政治、经济风险。从货币政策来看,我国货币供给具有内生性,但也有很大的外生性,因此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一般采取的是“双稳健”政策,即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是一种松紧适度的宏观调控政策。

五、结语

RBC理论对处于经济转轨和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中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最优政策的时间一致问题有助于人们认识政策规则与相机抉择的实质。按照Kydland和Prescott的观点,社会不能在有约定的均衡和没有约定的均衡之间自由选择。因此,社会也不能在政策规则与相机抉择之间自由选择。实际上,在政策规则与相机抉择的争论中,存在着一个更深刻的问题:政策通常被描述为是由社会选择的,而社会实际上需要选出一个机构或一部分人来做它的代表。因此社会面临的问题既是在不同的政策中作出选择,又是设计一个政策的过程。从这个角度看,社会面临的是机制设计问题,即到底应该赋予政策制定者多少权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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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戴维・罗默:高级宏观经济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4] 袁志刚、宋铮:高级宏观经济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第9篇

本文认为,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不理想主要不是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市场基础与制度条件方面的问题。文章从宏观调控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通过比较内生安排与外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同绩效,给出了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对政策边界的明晰界定,从理论上揭示了短期的总量稳定与长期的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地把握宏观调控政策的问题。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第10篇

回顾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1993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的走向及其调控,我们发现:在1993年开始的以抑制经济过热和反通货膨胀为主要目标的宏观经济调控中,在缺乏财政政策有效配合的情况下,货币政策起到了主导作用且政策效果非常显著。1997年以后,我国宏观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长期的社会供给不足和有效需求相对旺盛转向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和供给的相对过剩。这种转变在货币层面上表现为周期性通货膨胀转向持续性通货紧缩趋势。由此也带来了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根本性转变,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如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增发国债、增加离退休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等的配合下,实施了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自1996年起先后七次调低存贷款利率;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长期实行的贷款规模限额控制;1998年3月大幅降低存款准备金率;1999年将消费信贷业务放宽到所有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种类放宽到所有大件消费品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支持农业、投资、消费、进出口的信贷指导意见……。然而,近几年的经济运行状况表明,货币政策在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方面的实际效果不太理想。为什么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在治理通货膨胀、抑制社会需求时政策效应非常显著,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在治理通货紧缩时却效果欠佳呢?笔者认为其内在原因在于货币政策在刺激需求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我国当前宏观调控中存在的问题相当程度上正是这些局限性的必然体现。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指货币政策是狭义的,即指中央银行为达到一定的货币政策目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供给、影响货币需求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

一、从货币结构看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局限性

笔者认为: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是建立在扩张货币供给总量和提高货币流动性的基础之上的。而一般的扩张性货币政策所实现的货币供给量的增长是仅就广义货币而言的,在消费及投资需求不振,市场低迷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企业和居民会减少现金及活期存款持有量而更多地以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及外币存款等广义货币的形式持有其资产,由此在货币总量增长的同时却引起货币流动性的减弱,如1994年底M1占M2的比率为43.8%,1999年则降为35%,致使扩张性货币政策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1997年以来扩张性货币政策对有效需求的拉动作用效微力乏的原因了。

政策建议:(1)在继续执行积极财政政策的基础上,要缓解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货币政策方面必须改变一味增加货币供应总量的做法,在维持广义货币M2增长率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工作重点转向调控货币供给结构即提高货币流动性方面,鼓励储蓄存款、定期存款等准货币转化为现金及活期存款,使M1的增长率相对高于M2的增长率。(2)通过鼓励消费和投资,对高达6亿多的储蓄存款进行分流,而鼓励消费的基础性工作在于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而鼓励投资,一方面要加强我国的金融工具创新以增加金融投资的渠道,另一方面必须进一步降低投资限制以鼓励实业投资。

二、从货币供给的影响因素看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局限性

当中央银行为刺激社会需求而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时,主要是通过基础货币的投放和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办法来实现的。但是,在微观经济主体消费和投资意愿低下的经济背景中:(1)由于物价水平持续下跌情况下“买涨不买跌”的消费心理及名义利率水平尤其是名义储蓄存款利率水平相对低下,居民的经济行为往往表现为持币待购,由此导致社会现金流通量的增加和现金漏损率的提高,客观上起到了降低货币乘数和抵消中央银行货币供给的作用。(2)因为销售不畅和生产经营的萎缩,企业对于活期存款的交易性需求减少,加上其投资行为受到遏制,企业活期存款在一定程度上会转化为定期存款,如上所述,定期存款比率的上升同样起到降低货币乘数、抵消中央银行货币供给的作用。(3)商业银行在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和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增加的情况下,可用资金大量增加,与此同时其贷放规模并未随之相应增长,原因有二:第一,企业和居民贷款意愿低下使得全社会贷款需求不振;第

三,贷放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增加,商业银行

出于风险控制和资产安全性的需要严格控制资金贷放,出现银行“惜贷”现象。最终体现出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变化,即超额存款准备金的超常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降低货币乘数,抵消中央银行货币供给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中央银行为刺激社会需求而试图扩张货币供给的过程中,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在客观上却与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背道而驰,进而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货币政策效应的实现。

政策建议:(1)在扩张性货币政策中的制定和实施中注重中央银行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必须将调控重点放在引导商业银行、工商企业及居民的经济行为上,使之“顺对货币政策的风向”,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扩张性货币政策刺激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效应。(2)在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注重诸多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投资政策及产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的综合协调运用,过度依赖于少数经济政策如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做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不可行的。(3)加快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这是走出通货紧缩,推动经济增长所必不可少的。

四、从货币政策的传导看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局限性

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供给,影响经济主体的货币需求,从而对全社会的投资水平和消费支出规模产生影响,并最终影响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使之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由此,从中央银行具体制定和实施货币调控到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之间,必然有一个相关的传导过程。以扩张性货币政策的传导为例,这一过程可分为三个层次:

1、中央银行根据刺激社会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既定货币政策目标,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加基础货币投放,提高商业银行派生存款创造能力,并降低利率水平。这是扩张性货币政策是否有效的基础。但是,在现阶段中央银行投放的基础货币有相当一部分并未进入多倍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其原因在于银行资金的内部短路现象,它是指银行体系增加的准备金没有最终用于向工商企业和居民的放款,而是滞留在了银行体系内部,或是用于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借和证券买卖,或是以超额存款准备金的形式存在。这种现象在客观上起到了减少基础货币的作用,基础货币的减少又通过多倍存款货币的紧缩进一步缩减了货币的实际供给,导致社会资金相对减少。

2、商业银行在接受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超额存款准备金大量增加的基础上,对中央银行的具体调控做出反应,即根据中央银行扩大货币供给的意向相应调整其业务,动用超额准备金扩大向工商企业和居民个人放款的规模并调低放款的利率水平,同时通过派生存款创造机制影响货币供应总量的增加。作为在中央银行和工商企业及居民之间充当传导媒介的商业银行,在利益驱动的基础上,能否对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意图做出“顺对政策风向”的迅速反应,是货币政策顺利传导的基本保证。但是,由于现阶段商业银行资产的单一化以及现存的银行信贷配给机制自身抑制需求和减少流通中货币的作用,加上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目的,在中央银行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放松银根时,出现了日益普遍的“惜贷”和前文提及的银行资金内部短路现象,大量资金滞留于银行体系内部而未形成对投资和消费的拉动效应。

3、工商企业和居民个人根据中央银行发出的放松银根的政策意向,在商业银行扩大放款规模,金融市场上资金供给充裕、利率水平下降的情况下,相应扩大其投资和消费支出,最终实现货币政策刺激社会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目标。这一层次是货币政策传导的关键,近年我国宏观金融调控的实际效应业已证明,现阶段,即使在积极财政政策的配合下,无论是社会消费支出,还是投资支出,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均无法有效拉动。应该说,当前我国出现的通货紧缩趋势其实质是体制性的,是我国现行经济包括金融体制中诸多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

第11篇

问题是,政府政策为什么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异化”,生出与政策目标相背的结果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政府政策的运作机制来分析。政府对宏观、微观经济活动的调控,是从调控政策的制定开始,经政策的贯彻实施,最终实现政策目标的。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环境作保障。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环节来分析政策被异化的原因。

一、从政策的制定环节看政策异化

一个正确合理的政策是保证政策执行效果的基本前提。但是,要制定出正确合理的政策,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在此基础上,经政策制定者的理性思维才能形成。现代经济学理论已经证明,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所掌握的信息可能有缺陷,政策的制定者也非完全有理性的。这些因素均会导致所制定的政策会与现实需要发生偏差,结果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偏离政策目标的异化现象。

一是现代经济中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性。现代经济中,经济当事人往往存在信息障碍。例如,厂商一般只会对和自己的产品直接相关的产品的价格较熟悉,对和自己产品关系不密切的产品和要素价格则并不了解;工人也只知道自己的劳动价格而不能确切知道其他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因此,厂商、工人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会对相对价格的判断出现错误,从而采取错误行动。而所有厂商和工人的行为汇集后就成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所要收集的信息。可见,厂商和工人在不完全信息指导下的行动,将导致政府所获的信息不完全和不真实。

二是政策制定者的行为和偏好。在传统的经济分析中,常常仅将政府看作是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忽略了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也常假定政府不需要任何激励便会自觉的形成完全的公众利益动机。这种假定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制定者的行为符合“经纪人”的假设,他们也是从个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并按个人面临的诱因行事。他们可能有反映公众利益的愿望,但这种愿望只是决定政策制定者目标的许多诱因之一,当其它诱因更加强有力时,反映公众利益的愿望可能被压倒。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既有自身利益的驱动,也有集团利益动机的作用,正是这种利益动机的多元化,导致缺乏激励和约束的政策制定过程,会产生偏离反映客观经济趋势和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要求的政策目标,使政策与经济活动的实际需要相背离。

二、从政策的传导机制看政策异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政策必须通过税收、国债、投资、信贷、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传导作用,引导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发生改变。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政策要发挥作用所需的这些传导机制是不完善的。

一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发育不完善。事实上,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不佳,其主要原因是以企业为主导的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缺位。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由于改革的不彻底,造就了我国经济中所特有的微观经济主体的二元格局:一方面,作为改革后形成的新生力量,非国有企业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做出灵敏反映,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虽然也历经了不断深入的改革并在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它仍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由于到目前为止,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依然很重,因此,它的发育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整体情况,它对市场反应的迟钝也导致了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失灵。

二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深入导致税收机制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使地方政府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问题。例如,尽管分税制改革力图通过分权、分税和建立转移支付体系等方式,明确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权、责、利关系,但由于许多客观原因还不得不照顾到一些地方的既得利益。另外,这些年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还赋予了地方政府在预算外收费、建立政府专项基金等方面的权限。因此,地方政府为保护自身“隶属税”的财政收入,扩大财源,必然利用一切手段保护隶属自己的企业,也必然动用一切财力支持这些企业去追逐市场上的热点项目。

三是我国投融资领域改革的滞后使银行信贷机制僵化。

我国金融领域进行的改革,使我国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银行内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还不彻底,严重影响了银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传导中介的作用正常发挥。同时,由于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政府对投资活动不正常的干预,使我国的投资领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退出壁垒,致使一些效率低下的企业不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退出竞争,而高效率的企业却在过度的竞争中被逐出市场。其结果是,被保护的低效率企业在任何情况下均有较高的信贷需求,对他们银行却不敢贷;另一方面,高效率的企业因预期的资本边际效率下降而对投资需求不足,对他们银行是想贷却贷不出。这样,银行的信贷机制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调节作用失灵。

四是价格、利率等信号的失真使它们对微观经济主体产生误导。尽管二十几年的改革已使我国市场上多数商品的价格基本上是按供求关系来决定的,但价格的非市场决定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存在地方保护价格;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价格还被政府所控制;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存在垄断价格,等等。诸如此类的非市场定价,使得市场上的价格信号不能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的内在要求,导致价格杠杆的效率低下。

第12篇

(一)静态预期理论

静态预期理论假定经济主体完全根据过去已经发生过的情况来判断和预测未来经济走势。这种理论是在蛛网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它不会去考虑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只是简单的把前一期价格作为本期的价格。其一般表达式为:

静态预期只是简单的把前一期实际价格作为本期的预期价格,所以它是一种最为简单、最幼稚的预期形成机制,又被称为幼稚预期。由于这种简单的、机械的预期严重背离实际情况,所以逐渐被外推型预期所取代。

(二)外推型预期理论

外推型预期理论将时间概念引入到预期理论中,它根据经济变量的过去值(或者说某种经济变量过去的水平)和经济变量的变化趋势或者方向(或者说某种经济变量已经表现出来的变化趋势或方向)来预测该经济变量未来能达到的水平。当所要预期的经济变量发生变化时,那们预期的形成形式(过去信息与预期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外推型预期又称为推断性预期,它是在静态预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一般表达式为:

其中a表示预期系数,即经济主体对价格预期的变动趋势。该式表明对当期的价格预期Pte ,不仅受到前一期价格 Pt-1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前两期的价格差额 (Pt-1-Pt-2)以及预期价格变动趋势a的影响。a的取值范围为-1到1,a值的大小和人们的预期情绪有关,当a等于零时,外推型预期模式就变为静态预期模式,所以静态预期可以看成是外推型预期的一种特例。对比静态预期表达式,我们可以看出外推型预期不仅考虑到前一期价格,而且还考虑到了过去价格的动态变化机制,这样它就很好的克服了静态预期以不变的观点形成预期的不足。

外推型预期理论是一种"后顾型"的预期理论,历史数据对预期的形成至关重要,这也是外推型预期的本质所在。但是外推型预期并没有考虑到过去预期的影响,尤其是经济主体过去预期的错误,预期往往被当作一个外生变量而排除在模型之外,这种预期受预期这个人主观情绪和心境的影响较大,因而缺乏可靠的理论基础,预测的准确性也较低。随着预期理论的不断发展,又出现了一种更为复杂、预测更为准确的适应性预期。

(三)适应性预期理论

由于外推型预期缺乏预期的准确性,因而又出现了适应性预期。适应性预期指人们根据以往在作出预期时形成的错误程度来不断修正以后的预期,这种预期利用过去实际值与预期值的差来矫正未来预期,所以也是一种"后顾型"预期。其一般表达式为:

其中[ 为适应性预期调整系数,且0

(四)理性预期理论

前面所说的三种预期理论有一个共同的不足之处,那就是这些预期理论都假定人们仅仅使用过去的信息来对未来经济变量进行预测。而现实中人们遇到新的信息时也常常会对预期作出调整,这就出现了第四种预期即理性预期。理性预期是指经济主体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信息,对未来经济变量作出尽可能准确的预测,从而避免经济损失以及实现利益最大化。理性预期理论的数学模型为:

其中X代表宏观经济变量,如投资、消费、价格、利率等。tXet+1表示t期对t+1期经济变量的主观预测,It表示在t期所能获得的信息集,^t+1为t+1期的预测误差,E(Xt+1/It)表示经济变量的条件期望值。

从理性预期模型中的^可以看出,理性预期并没有忽略现实经济中的不确定因素,从而将预期理论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理性预期强调两点:一方面,经济主体作出预测时不仅利用过去的信息,而且还考虑到了当前和未来可能有用的信息。另一方面,作出预测的经济主体是理性的,他们能够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来修正预期的错误,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但是理性预期并没有说明经济主体是怎么驾驭这些信息,而是笼统的用一个期望值来表示,而现实中影响预期的因素并不可以简单的用均值来表示。比如对于过去对经济主体映像比较深的记忆对预期的影响会更大,自然也要考虑权重问题。另外,理性预期对经济人的假设过于苛刻,相关经济主体进行预期时无法利用所有的信息,这与现实不符。因而一种更贴近现实的预期形成方式油然而生,即不完全理性预期理论。

(五)不完全理性预期

不完全理性预期理论指出经济主体能够利用过去及当前信息形成预期,而且也能够利用当前信息对预期进行修正。但同时该理论也指出由于收集和利用信息需要花费成本。并且由于经济主体异质性的存在,他们收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也不同,所以他们并不能做出完全理性的预期。因而不完全理性预期是一种介于适应性预期和理性预期之间的预期。其模型可由适应性预期与理性预期的加权平均得到:

等式右边的第一部分为理性预期的加权值,第二部分为适应性预期加权值。其中,\为权重(0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