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10:13: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路路产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路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出,面对公路如此大规模的国有资产,如何使其保值升值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然而,现实中的路产路权维护面临着太多的困难和阻力,基于公路产权所产生的问题日益见多,这当然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但深层的原因是:公路所有权属不清,公路路产管理体制不完善。作为国有资产的公路,其管理应以产权管理为基础,如何构建科学的路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公路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是一个十分迫切的课题。本文在论证明晰公路产权关系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具体的公路路产登记制度来加强对公路路产的保护。
1.公路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完善路产登记体制
1.1公路路产登记是促进公路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
我国加快公路建设步伐才刚刚开始,同时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明确提出以公路为重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此举措必会更加促进公路快速发展。面对如此多即将兴起的国有资产,其管理问题将致关重要,公路路产管理核心是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路路产管理的前提和基本手段是公路路产登记,公路路产登记也是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进行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基础。通过公路路产登记这种法律行为,交通主管部门了解公路路产的分布、价值总量及其增减变化情况,正确行使国家赋予产权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按投入公路建设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并以出资人身份依法行使所有者职能,并在明确公路国家所有权的同时,也落实了企业占用、使用、经营国有资产的法人财产权,公路路产登记是促进公路路产保值的前提。
1.2公路建设的投资模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完善,公路建设也逐步探索出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集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新体制。在这种情况下,单一的公有产权已经被包括公有产权、私有产权以及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产权在内的多元化产权所取代。在新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界定公路的各类产权,界定公路产权,对公路各类路产产权进行依法登记保护,就显得日益迫切。路产登记不仅是依法确认国家对公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同时也是将一定数量的公路依法授子企业经营的法律行为。因此,明晰公路产权,做好公路路产登记是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提高经营效益的前提条件。
1.3完善路政管理要求进一步解决公路权属,完善路产登记制度
现如今,侵犯路产路权案件时有发生,任意侵占路产路权现象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地方公路的畅通,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路政管理上的职责没有合理划分,而职责的划分又依赖于公路权属的划分和确认。因此,路政问题要解决,还得从根上解决权属问题。在明晰公路产权后,也就明晰了相应的路政部门管理体制和职责,路产登记是确保明晰后的公路产权上升为法律行为的重要保证。
2、明晰公路产权关系,完善公路路产登记制度
公路路产登记是指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对应属国家所有的公路路产组织进行产权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公路的所有权及企业、单位占有、使用公路的法律行为。它揭示二层含义:一是公路路产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其结果是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二是公路路产登记是对公路国家取得所有权和授予企业、单位经营使用权的两方面同时确认。
在界定了公路产权,明晰公路产权关系后,要通过法律形式来确认公路产权国家拥有,即公路路产登记制度。根据《公路法》和《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交通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来开展公路路产登记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路产路权的登记归档手续,树好公路界桩,为公路路产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此外,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公路路产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因此,在建立公路路产登记制度中,可以采取对公路路产分别登记,分别建立各地区公路登记制度、公路用地登记制度、公路设施登记制度,还可以具体的根据公路的等级来具体细化登记,例如,分为高速公路路产登记、国家一级公路路产登记等。另外还要对各类转让收费经营权的公路、收费还贷公路、及BOT项目融资公路做好各项登记工作,确保在其交付时完好、通畅。
1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现状
1.1路产管理未建立数据库,严重制约了路政工作的有效进行
目前尚未建立路产管理的相关数据库,加之各级路政管理部门对路产的管理完全采用手工资料管理,且仅保存部分公路路段的照片资料,未能保存公路设计技术参数等,致使相关数据资料缺失,从而制约了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管理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未能开发农村公路电子查询系统。这就加大了管理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
1.2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尚未形成网络化体系
对于超载超限运输管理现场,甘肃省目前已全部采用计算机进行数据采集和计算,但存储方式全部采用单机存储方式,数据无法实现共享,致使无法进行省级数据的统计分析,无法与其它路政部门和上级部门提供决策数据;同时由于没有现场支付监控措施,无法保留执法时的视频资料,遇到投诉或违规情况,无法还原执法现场。加之,治超监测的科技含量不高,检测工作效率低,致使治超与交通拥堵的矛盾激增,未能改善治超工作环境。
1.3路政巡查工作中缺乏先进的设施、设备
在路政巡查的过程中,发现损坏路面、路产或严重危害公路安全的违法案件,如不及时取证,事后很难再取得的,但目前,各级路政管理部门没有较先进的取证设备及技术,导致证据不足,出现扯皮现象。同时,路政巡查过程中全部采用手工作业,巡查记录采用书面记录方式,这已无法满足当前路政管理发展的需要。
1.4缺乏高效、快速反应的应急保障体系
为了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各级路政管理部门应健全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路政管理应急保障体系,但目前甘肃省各级路政管理部门,未形成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没有应用高科技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没有建立反应快速的预报、预警系统,致使各级路政部门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反应滞后,未能及时保障道路畅通。所以,完善路政管理的应急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2甘肃省公路路政信息化管理的思考
2.1建立路产数据库,实现路产信息资源共享
建立全省路产数据库,形成完整、规范的全省公路路产信息资源。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和全程视频图像采集技术,对公路主体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并将所有有关公路路产信息、公路技术参数、使用期限、建设单位等信息,使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存入数据库,实现路产电子化档案管理,重要公路及路产视频采集进行定期更新,保障公路实况与路产数据同步,实现路产动态数据采集,为提高公路路产管理,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奠定基础。同时,根据农村公路管理现状,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电子档案,开发农村公路电子查询系统,从而全面提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水平。
2.2依靠科技信息手段,完善超载超限运输长效治理体系
坚持依靠科技手段,有效治理超载超限。应大力实施国家Ⅰ类超限检测站部、省、站三级联网和省级Ⅱ类超限检测站省、站联网工作。实现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信息共享。健全完善全路况、全时段治超监控网络,实现对治超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和工作数据与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对超限超载车辆长期、有效的监控检测,严格控制超限超载率。
2.3路政巡查工作中广泛应用和普及现代化信息技术
在路政巡查现场处理路政违法违章案件时,采用笔记本电脑、手持电脑研发路政执法一体机,利用无线网络(CDMA/GSM),通过一体机登录路政巡查管理平台进行现场执法,对路产路权进行巡查记录,实时录入执法数据、采集现场图片、现场打印执法文书,并及时发送到数据中心进行处理,提高执法效率。在调查取证方面可采用照相、录像等方式,并可用摄像机对取证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性和证据的合法性,同时确保执法的权威性及规范性。
2.4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完善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来提高路政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以路政网站、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等为基础,以交通广播、车载显示屏、重点区域固定显示屏为补充的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及时路况、气象、交通管制和疏导分流信息,实现全路段、全时段监控,从而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3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实现路政管理的信息化已成为各级路政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所以,依靠科技,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已刻不容缓。应全面推进和应用路政信息化平台,依托已经建立的全国公路数据库、公安部门车辆档案数据库、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输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整合利用已有信息采集和通信网络设施设备资源,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大对公路地图、路产数据、网络建设、应急处置、公路监控等基础性工作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实现对公路网日常管理业务的网络化管理,推动以信息化为主的路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4结语
论文摘要:对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和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构建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的构建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实现基本信息系统的功能,后期依托新技术进行功能拓展。研究结果为路政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使路政管理行为更加科学、规范和合理。
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现状及问题
1.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现状
⑴基本建立了基础架构体系。省、市两级数据中心、业务中心的建立,实现了全省行政许可管理的信息化,建立了基础信息资源库,路政许可管理实现信息化,包括办理流程,相关统计报表、台账的信息化,实现与省厅网上审批平台的数据对接。
⑵规范了路政行政处罚管理业务。实现了对路政巡查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包括:巡查过程记录管理,相关统计报表的管理;实现了对路政人事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包括:人员信息维护、人员离任管理、人事报表管理;实现了对路政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包括: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交叉道口和安全信号灯)、路政装备、服装发放情况的管理。
⑶初步建立路政执法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固定治超站点执法现场的监控管理,惯用以电子地图为界面基础的集地图目标定位查询和目标属性数据查询、报表查询、图表查询和数据输出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查询。
1.2问题分析
虽然路政信息化基础架构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路政信息化基础架构体系。此体系可以为现在及长远的路政信息化建设奠定发展思路及基础技术架构平台。所以在进行具体的路政信息化研究建设之前,首先需要依据全国和各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尽快确立完整的路政信息化基础架构体系。
⑴相关路政应用管理的空白亟需填补。目前大部分路政业务管理工作更多的是依靠人工进行,在准确性、科学性及办事效率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⑵现有各种信息系统、管理系统和控制系统基本处于“孤岛型”运作状况,各个运作实体与行业内的信息交换缺乏有机的纵横联系。
⑶外业管理因路政信息资源数据库不全在路政执法中暴露诸多问题,如路产不明晰、路政许可管理困难等等。
⑷路政人员素质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有差距。虽然近几年,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目前信息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电脑不会用、使用不规范、维护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2、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
2.1系统构建原理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可以分为内业管理和外业管理,目前内业管理繁重又不系统,外业管理存在漏洞,有时无法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引进并运用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改变传统的纸质管理,人力型管理,让内外业兼顾效率效能,让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驶上“快车道”,并且降低运营成本。
⑴将繁杂的内业管理分门别类的存储于电脑中,随时方便查询。
⑵将路政巡逻中的路产、建筑控制区等建成电子地图和信息化档案系统,为路政外业管理升级奠定基础。
⑶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基于B/S模式,以平面地图为核心,实现路产、建筑控制区的显示、查询、统计功能。
2.2 系统功能层次结构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日常处理、台帐管理、数据查询、统计报表、公文处理、基础数据、系统管理、功能拓展八个子系统。
⑴日常处理子系统主要进行路政日常业务的处理,包括路政许可、挖掘占用、违法建筑、其他路产损失、行政复议诉讼、超限运输查处、超限运输审批、公路施工路段、公路路政装备、公路技术、桥梁技术、路政执法人员、公务车管理、投诉举报、公路巡查、重要情况通报、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路政工作日记、路产损失赔补收据、路网调度等20多个功能模块。
⑵台帐管理子系统利用日常处理子系统的业务数据,自动生成各种路政台帐。包括路政许可台帐、违法建筑台帐、挖掘占用台帐、其他路产损失台帐、超限运输审批台帐、超限运输检查台帐、公路技术台帐、桥梁技术台帐、路政执法人员台帐、公务车管理台帐、路政投诉、举报台帐、路政综合台帐等。
⑶数据查询子系统提供对路政业务所有数据的在线查询。每种查询都支持多条件组合的模糊查询。
⑷统计报表子系统能根据执法单位和时间段的设置,自动生成全部月报、季报、年报。包括路政管理统计月报、超限运输管理统计月报、路政执法统计季(年)报、交通安全设施统计年报、公路施工路段管理统计报表、公务车管理统计报表、路政人员结构统计年报、路产损失统计年报、路政装备统计年报等。
⑸公文处理子系统实现了网上通知下达、查阅通知、路政信息、路政信息查询、文件上传下载、公文原件影象查询等。
⑹基础数据子系统统一管理路政业务专用术语、规范词等,支持在线更新维护,使得系统的数据录入更加规范、便捷。
⑺系统管理子系统提供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操作日志审计、数据备份、系统初始化等功能,是系统管理维护人员的主要界面,有效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⑻功能拓展子系统是基于新技术的开发,如目前的物联网技术、GIS\GPS\GPRS等技术,实现更多的功能,从而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提供更多的辅助手段,提高路政管理水平。
3、结语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公路外部行政管理的集中体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利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路政事务,建立基础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基础性统计,使之便于各级部门间数据的交流,提高数据和报表的准确度。使路政管理决策科学化和规范化,实现资源共享。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本系统预留了较大扩容的空间,预留空间一方面利用新技术可以实现的功能支撑系统的规划、管理、决策,另一方面则考虑到各省局开发的其他系统的挂靠,以及以后管理系统的业务扩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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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进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分析,用以加强路政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的探讨,不断提高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效果,从而有效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
【关键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高速公路是国家投入资金较大的重点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又因为如此,高速公路具有占地多、设施量大、现代化程度高、行车条件良好等特点,所以要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不受侵犯,维护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实施与之相适应的、有效的路政管理。
1路政管理职责
路政管理必须负责贯彻执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路产。同时必须实施高速公路全天候的路政巡逻和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高速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保护高速公路维修和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秩序,维护征收通行费的秩序。负责高速公路事故现场的救援、排障和路产损失的清偿工作等。
2路政管理的性质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依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由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连同公路管理机构对高速公路实行的行政管理,其管理对象包括人、社会组织、物质资源、时空资源、路权和信息等方面,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与普通公路的管理不同,是因为高速公路采取的是全封闭、全立交、匝道通行、控制进出的管理方式,因此管理上又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由此也促进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观念、方式、手段的进步。因此目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职责向多元化拓展,其管理重点也由监管向服务化转移,逐步建立起了一种全新的动态管理。
3路政管理的特点
进行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目的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确保畅通,然而高速公路的线长、点多、不可移动的诸多特点,加上运行于其上的机动车辆形成的交通流,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碰撞、摩擦和矛盾等因素,就构成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新特点。
3.1复杂的管理内容
关于高速公路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执法和行政的交织,全线管理和属地管理的交织,管理对象和人、事、路的交织,高速公路内部管理中不同业务的交织,林林总总的或间接或直接的管理关系存在着各种矛盾,因此也就决定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
3.2特定的管理方式
高速公路路政工作是针对全封闭、全天候昼夜运营的系统而言的,管理的是高速运营的机动车流,因而其路政管理即是全天候、全方位、全区域的路上跟踪管理,所以路政管理的特定方式就形成了。
3.3社会性的管理范围
高速公路路政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一是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用性和开放性,高速公路上运输车辆分布广泛以及运输管理机构比较分散,另外高速公路路线线路长(通常是跨省或跨区的),沿线涉及工业、农业、水利、林业、电力、电信、铁路及沿线的城市、乡镇、村庄等多种部门所以路政部门必然要与这些部门发生密切的联系,因此形成较强的社会性。
3.4具有政策性的管理活动
这是从路政管理活动必须是有法可依,所有的管理事宜都必须在法律或法规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活动自接影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有时它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效益很大,不可有半点的疏忽,很多方面的情况证明了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活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3.5具有先进的管理手段
因为高速公路是汽车专用路,具有设施多、车流量大、车速快、事故事件突发率高的特点,这也就要求路政管理必须具备先进优越的通讯手段,使其配备精良的巡逻清障设备、装备等,同时配备专门的抢险救援用品,以便及时准确的获取路况信息,做出快速反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对策。
4路政管理的意义
4.1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有利于高速公路系统的完整性
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的设施,从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及防护构造物、里程碑、百米桩、标志牌、花草树木、专用房屋、工厂设备、交通监控和通信设施及公路用地等,均是国家财产,都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诸多物质构成了一条完整的高速公路,通过路政管理工作,运用路政管理法规,强制性的处理各种破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只有这样,高速公路才可能处于良好的状态,也只有这样,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有可能充分地体现出来。
4.2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改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通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采用强制性的手段,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同时保证高速公路本身具有良好的道路条件,保证一定的行车视觉范围,保证沿线景观协调美观,排除行车干扰;另外改善高速公路的交通条件,实现车辆分隔对流,杜绝行人损毁护栏并从损毁的护栏处穿越高速公路。有了路政管理,改善了高速公路整体的交通环境。
4.3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保障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
要想改善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行驶的公路,全部采用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渠化通行的方式,不允许履带车、非机动车、拖拉机、牲畜等进入行驶,因此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实施管理才能保证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也才能是高速公路的使用达到最佳效果。
4.4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保证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所有的高速公路收费事宜都要靠路政手段来维持正常秩序,只有通过路政管理才能防止和堵塞各类偷逃过路费的违章现象,通过路政管理,让使用者顺利正常通行,使高速公路收费工作有序的顺利的实现。路政管理是保证收费公路的十分有利的手段。
4.5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教育使用者自觉遵纪守法
路政管理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教育的过程,高速公路上的路政案件的处理,可以使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客观上起到了宣传教育的作用,从而理解和支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证高速路的安全畅通。
4.6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有利于实现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如果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缺乏,不可能真正实现统一、高效、集中的目的,更不可能秩序井然,反而会局面混乱不堪,因此无从谈起起效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经济效益。
关键词:加强路政管理;营造和谐路政环境;
所谓路政管理,就是为了保证公路的安全有序运行而由专门的管理机构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路政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和保障公路的运行安全和可靠性,使公路运行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随着近些年来我国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各种影响公路运行安全和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多,这种情况下,加强路政管理不仅有利于保证公路运行的秩序,还能够起到整顿公路路容的作用。下文中,笔者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谈谈如何通过加强公路路政的管理,来营造更好的公路环境。
一、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必要性
路政管理在公路运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保证人们出行安全和运输畅通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下面笔者就从路政管理的基本含义和我国公路中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对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必要性进行阐述。
(一)路政管理的基本含义和内容
1、路政管理的含义
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秩序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2、路政管理的基本内容
2.1保护路产。所谓路产,就是公路以及其附属设施,保护路产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禁止直接危害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二是限制可能对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造成危害的行为。
2.2、维护路权。维护路权是指保护公路路权不受侵犯,主要包括: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明确公路用地、留地以及附属设施用地的用地界线及土地使用确权,并登记造册。
2.3、维持秩序。主要体现在维持公路渡口和公路建设、养护等工程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清理公路沿线的马路市场、摆摊设点、各种非公路标志标牌等影响公路秩序的行为,以及公路外部行政管理的正常秩序等公路行政职权。
2.4、保护权益。保护权益是指保护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机构、公路经营公司、养护作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保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公路管理人员从事生产、执行公务时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使用公路的权益,并包括因此而产生的一些行政行为等。
除此之外,路政管理的任务还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法上路巡查;二是依法进行特种检查;三是行使收费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四是负责依法调查、处理法律、法规规定内的路政案件。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加强公路的路政管理才能保障公路设施。维护公路秩序,为公路运行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二、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措施
鉴于公路路政管理在公路运行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且目前我国的路政管理水平已经相对滞后于公路建设和发生水平,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必要加强公路路政的管理。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我国路政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几种路政管理改进措施,希望能够为路政管理机构的工作提供参考。
(一)首先,要加强对路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人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主体,只有加强了人员的管理,才能落实好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基于路政管理的重要性,路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路政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路政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其中关于路产和路权的界定和管理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所以,在工作人员的选拔阶段,要认真的考量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础知识。此外,还要注重加强对于路政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的培训,使其正确认识路政管理工作,明确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端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任务。要使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路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坚持以维护路产路权为中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现象,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努力打造遵纪守法、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规范的执法队伍。
(二)其次,要加强路政管理结构的内部管理,提升队伍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内部管理机制的确立能够使路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使路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各项活动有据可依,因为良好的内部秩序是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保证。所以,路政管理机构要依照国家的有关规范,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实行责任落实制度,不仅有利于事故追查,还可以起到严肃工作纪律的作用。此外,还要进一步抓好路政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使路政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从而做到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同时,管理人员要组织路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专业知识,定期进行闭卷考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三)再次,应加大路政巡查工作治理力度和频率,不断提高巡查质量,营造良好公路通行环境。路政巡查是发现路政问题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方式,在巡查的过程中,路政工作人员可以对一些妨害公路运行安全的人员和现象及时的制止和处理,以免发生更大的事故。另外,在路政巡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还能够通过实地考察,制定更加合理的路政管理措施和方案。所以,加大路政巡查工作的力度和频率,可以有效的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下面笔者将以我市公路局在去年一年的路政管理工作中的实践为例,对路政巡查的方式和效果进行阐述:我市公路局根据市内公路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执行了如下巡查方案:首先,将人员分解成两个中队,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对过村路段、沿线堆积物、破损广告牌、私搭乱建、占道经营、集贸市场、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加油站路口等进行重点治理。坚持上路巡查和宣传相结合,组织宣传车两台,每天在干线公路巡查1至2次,组织开展了《公路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其次,积极和沿线各级政府及养护道班配合,做好干线公路路容路貌及控制区的管理,及时处理违章占道经营、堆积物等违章问题。
据统计,在去年一年时间内我市全体路政人员人均上路巡查326天,印发、张贴宣传材料12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0余台次,处理侵占、损坏公路路产路权案件90余起,查处率达到100%以上,清理打场晒粮766余起,拆除非公路标牌160余块,拆除大型龙门架2座,清理违章占道经营1076处及建筑堆积障碍物1101余处约3456立方米,拆除私搭乱建棚屋6间,面积约40余平方米,治理加油站路口6个,下发治理专函6份,同时也震慑了部分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群众,使过村路段和占道经营得到了有效整治、非公路标志标牌、广告牌得到有效治理,违法违章构筑物、建筑物得到有效控制,干线公路路容路貌基本达到了“绿、亮、净、美、畅”的标准。
由此可见,加大路政巡查的力度和频率,同加强路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训、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一道并行为加强路政管理、改善公路运行环境的有力举措。
综上所述,和谐稳定的公路运行环境是保证公路安全运行的前提,也是公路路政管理的最终目标。上文中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必要性和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措施两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阐述,诸多不足,还望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摘 要 与公路建设相比,我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远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重视。因此,我国噬待需要使路政管理工作迅速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以此来进一步规范和不断提高路政执法人员队伍的素质,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文就试着谈谈路政管理与经济提升协调发展的措施以供各相关单位参阅。
关键词 路政管理 经济提升 协调发展
一、我国公路运作的现状
与我国各地区对于公路建设相比,不少地方并没有把路政管理工作提上去,因此造成国家路产不能有效持续地助飞地区经济发展。而且,路政管理工作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1.毁坏路产
损坏掉路面、绿化带等道路基础设施,污染路面,并肇事逃逸。路政管理工作由于多种原因限制,不可能完全做到现场发现并抓获肇事者。即使现场发现,由于管理职能的限制,只能暂扣工具或车辆,无法对人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为故意的问题。
2.侵犯路权
违章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近年来跨越公路及在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电线、通信线路、通信光缆甚至出租通信管道的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各类企业也趁机而入,纷纷在路边建设厂房占用绿地,严重影响了公路基础建设与发展。
3.超限运输
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车主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在我国许多重要路段并未设置治超点,使得超限运输车辆越来越多地驶向公路,造成公路路面、桥梁的使用寿命、养护周期缩短,公路通行能力降低等危害,也给交通部门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我国路政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交通部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公路交通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使得我国的路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随着我国路政执法机构的日益完善,路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以及路政执法人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对公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保护了路产不受侵占和路权的完整。从而有效的带动了道路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
三、我国经济发展现状
自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伟大政策以来,我国经济经常保持每年两位数的持续增长,令世界为之震撼。可是,如果用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比例来观察中国经济时,我国却变成了最没有效率的经济体。这种情况正是由于我国持续“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造成的。我国的经济发展多数建立在牺牲环境,破坏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我国改革开放进行了30年,经济确实是增长了6倍,可是资源的消耗却增长了几十倍。如果算上生态成本,我国令人骄傲的经济增长将为负值。所谓的“先进生产力”,正是挥霍本已面临枯竭的生态资源而拼出来的。这样的经济增长既无法持久,也对世界和后代子孙贻祸无穷。仅以道路资源为例,我们经济发展的同时总是伴随着车辆超载,道路设施破坏,绿化带损坏等等恶劣现象。
四、路政管理与经济提升协调发展
公路路政管理是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公路事业的迅速发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把握住历史机遇,以各个公路法规为武器,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地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管理好公路,使公路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已成为一个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总之,在新形势下,既要维护公路正常高效运作,又要利用公路资源服务经济发展,就必须从外在环境和自身因素两个方面进行完善,“内因决定外因”因此,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帮助的同时,必须下大力气在完善健全各类相关法律条文、各项管理条例以及规章制度和法定办事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上边,切实公正有效地加强考核评议工作,使各项管理规定和程序贯彻发挥作用,从而保证我国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这样才能保障公路完整、安全、畅通的运作,才能更好地为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服务。
五、路政管理与经济协调发展矛盾的原因及对策
1.路政管理与经济协调发展矛盾的原因
宣传不够,道路管理的相关部门平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较小,从而导致许多企业和居民并不知道什么事项需要审批、到什么部门审批、审批需要走什么程序,甚至部分群众根本就不知道路政执法到底是管什么的,因此很容易发生侵犯路权、破坏道路基础设施的恶劣事件。
多方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在我国,公路管理工作是有多个部门协同管理监督的。由于与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不够,联合处理相关案件的机制法规条例不够健全,加上路政执法职能的局限性,导致对部分案件的处理效果社会上并不认可。比如:对肇事逃逸车辆的追查、毁坏路产现场对当事人的人身、对占用公路或公路用地摆摊设点的控制和清理等。
2.路政管理与经济协调发展矛盾的对策
相关部门必须定期举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公路基础设施。以此延长公路的使用,养护周期,从而使公路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提升与社会发展。
加强多方联动机制,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条文;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平时多加强沟通协调,保持高层对话;多举行联合查处行动,以此来提升契合度。
结束语: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高效提升对我国来说依然是至关重要的,要高效发展经济,公路等社会资源就要充分利用,因此,我国必须加强提升路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切实保障公路完整、安全、畅通,延长公路的使用及养护周期,使之能更久更好地为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王进思.公路路政管理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02.01.
关键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致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就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对高速公路使用者所采取的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管理行为,即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管理。所谓保护路产,是指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法保护国家授权它享有占有、使用、处置权的所有有形和无形的财产。
随着高速公路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在高速公路发展中的保障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和重要,路政管理机构必须切实维护好公路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利益。
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特点
1.l公路行政管理要与行政协调相统一
在路政机构对高速公路进行管理的时候,需要使用到各种方法与其它行政机关调整组织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之间的关系,调整管理系统与外部环境、管理对象之间的关系,以便与和谐地实现行政目标。在实际工作中,最常发生的主要有如下几种行政协调:交通事故管理中与公安主管部门的行政协调;路产管理中与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的行政协调;建筑控制区管理中与城建部门的行政协调;维护路权时与工商、电讯、水利等部门的行政协调;纠正超限运输时与道路运政和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协调;区域事务协调方面与沿线的各级政府、行政村的行政协调。
1.2公路行政管理要与公路行政执法相统一
公路行政主体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它规定了路政管理目标、管理原则,设定了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规定了管理内容,是公路路政法规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纲领性法规,是路政管理的主要规范依据。同时,路政管理也有配套法规和相关法规,包括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还有相关的公安行政、林业行政、土地行政法规等,另外,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对路政管理行为的各个方面都予以了规定。
1.3行政管理要与专业管理相统一
和普通的公路相比较,高速公路在操作运行规章制度上有着更高的要求,尤其是随着每天交通量的增加,使得在高速公路路权的维护上存在很多的困难。高速公路是一个全保密的系统,具有普通公路没有的运行特征,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高速公路系统内部,所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一种全方位、全区域的路上跟踪管理,决定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方式具有专业性。因此,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需要将行政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统一。
2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比一般公路的管理更复杂、更具有特殊性路政管理机构不仅仅要维护国家公路使用者的利益和正确履行行政职能,而且还要维护高速公路经营者的利益,体现路政的服务功能,管理难度比较大。目前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存在很多没有解决的问题:
2.1路政管理体制不顺
《公路法》在第六十六条中指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但《公路法》并未明确以何种体制实现路政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有三种模式。每种模式都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l)直接管理模式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立执法队,在高速公路上行使路政管理职责,高速公路经营者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由于执法队是独立执法,因此在与高速公路经营者协商事议时,工作难度大,容易遇到阻力。
(2)执法委派模式
路政机构进入高速公路企业,派驻人员与高速公路经营者以经济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在高速公路经营者的协调、配合下进行路政管理。此模式的本意是利用经营者先进的管理设备和方法避免管理资源的浪费,提高经营者配合路政工作的积极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路政人员的工资由经营者支付,因此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缺乏严格性或对于高速公路经营者的违规行为不及时制等。有些高速公路经营者对路政人员支付的报酬较低,路政人员因此而不认真工作,对于有损路产路权的事件不履行保护职责,给国家公路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3)行政授权模式
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情况,授予高速公路经营者路政管理权,使其具有对所经营高速公路的行政管理权。此模式虽然操作简单,但管理效果令人怀疑。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弊端一早已在其它行业凸显因此,.高速公路跻政管理不应重蹈覆辙,降低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公平性。
2.2交通、公安两部门职能划分不清
高速公路的主管部门有两家,一是负责行业管理的交通部门,二是负责公路交通安全的公安部门。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长,两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矛盾越来越明显,明显影响了高速公路的日常经营活动。为了协调两部门之间的关系,各省都在高速公路管理职能划分方面进行了探索和改进,主要呈现出三种模式:
(l)两家分管模式
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其它职能由交通部门负责。两家分管模式构建起来简便省事,但是由于公安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与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平等构建,分别运行,两部门的管理目标难以协调一致,由此引发诸多矛盾。例如:公安部门为了保证道路通行安全,在恶劣天气关闭高速公路。有时候过于严格的控制影响了高速公路经营者的收益;路权和公安部门都有排除高速公路临时故障的职责,并都配有清障车。因为清障车一般是有偿服务,清障就成了一些高速公路上两部门发生纠纷的重要事由,这对政府形象有很大影响。
(2)两家共管模式
由交通、公安两家联合组成统一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两家共管模式只是在形式上将交通安全纳人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公安交警的人事、业务仍归公安部门管理。交通部门仅限于提供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职能仍是两家分管制。虽然在信息的共享方面比两家分管模式有所改进,但管理目标上的矛盾及体制磨擦问题依然存在;且公安部门对派往高速公路执法交警的内部监督出现盲区。河北省对此模式进行尝试后未能实施。
(3)一家统管模式
由交通部门组成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对高速公路路政、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管理。重庆市成立的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即是应用了此模式。它的职责范围包括:路政、交通安全、公路运政、交通规费征稽。此模式节约了人力、物力,加大了执法力度,提高了管理效率。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与衔接,交通部门权力使用还不规范,此模式的推广还需假以时日.
2.3路政管理法律法规不全
高速公路的收费目的是还贷或盈利,首先考虑的是经营者利益;路政管理的目的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首先考虑的是国家利益:两者行为目标的不一致导致在路政执法中会出现比管理普通公路更多的问题。路政管理必须要依法行政,但由于高速公路的营运不断出现新情况,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总跟不上。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导致在路政管理中常常再现无法可依或与其它部门规章相冲突的情况。如:交通、公安部门都依据各自的规章认定自己是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人,存在法规冲突问题;高速公路经营者有时不配合路政人员的工作,给路政管理造成阻碍,但目前还没有对应的详细规则约束经营者;路政机构代表国家收取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赔(补)偿费应按一定比例及时返还高速公路经营者用于公路修复,但返还比例还不明确;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违规建筑的情况很突出,但路政机构决定强制执行时,现行法律给予的权限很小。
3改进路政管理工作的途径
3.1理顺路政管理体制
要抓好路政管理工作首先需理顺路政管理体制。每个省都应设置省内统一的路政管理机构,与高速公路经营者分离人事隶属关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市、县级路政机构、人员隶属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目前在高速公路经营方式还不完善、稳定的条件下,作为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路政管理体制也应该有一个改革的过程。
关键词:新形势,路政,服务,管理
公路路政管理是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路事业的迅速发展,新形势下如何抓住历史机遇,以公路法规为武器,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有实效地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管好公路,使公路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带着这个问题,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保定市外环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调查。
保定市外环路全长51.245公里,加上四个城市出入口11.3公里,全部路段约62.5公里,大部分路段地处保定市城乡结合部,隶属市区范围,人员结构复杂,给路政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外环路除了减轻市区通行压力、保障车辆安全通行的公路基本功能之外,由于各类企业不断的“入住”外环路两侧,越来越成为商家的“生财宝地”,外环路也逐渐担负起助飞企业经济发展的责任。但同时,路政管理工作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也随之衍生出了一定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毁坏路产。论文大全。损坏路面、绿化带等设施,污染路面,并肇事逃逸:路政管理工作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不可能完全做到现场发现并抓获肇事者。论文大全。特别是故意破坏公路绿化、附属设施的人员多为沿线的村民或未成年人,即使现场发现,由于管理职能的限制,只能暂扣工具或车辆,无法对人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为故意的问题。
2、侵犯路权。违章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近年来跨越公路及在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电线、通信线路、通信光缆甚至出租通信管道的现象较为普遍。论文大全。
3、超限运输。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车主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外环路沿线未设置治超点,使得超限运输车辆越来越多地驶向公路,造成公路路面、桥梁的使用寿命、养护周期缩短,公路通行能力降低等危害,也给交通部门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分析产生以上各类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宣传不够。平时对《公路法》和《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较小,导致部分企业和居民并不清楚什么事项需要审批、到什么部门审批,甚至部分群众不知道路政执法到底管什么,因此容易发生侵犯路权的案件。
2、多方联动机制不健全。由于与公安、交警、城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不够,联合处理相关案件的机制不够健全,加上路政执法职能的局限性,导致对部分案件的处理效果不理想。如:毁坏路产后逃逸车辆的追查、毁坏路产现场对当事人的行为限制、对占用公路或公路用地摆摊设点的控制和清理等。
3、路政管理工作衔接性较差。主要表现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受理、办理人员和外勤执法人员间的衔接不紧密,甚至造成脱节,许可完成后外勤执法人员尚不知情,造成部分许可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外勤人员及时、有力的监督,使得后续监督缺乏,需要恢复的项目没能及时得到恢复,给后期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也给路产造成一定的损失。
4、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对于没及时发现的案件和“重案轻办”的现象,在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上缺乏制度上的支持,导致“领导发现再补办手续”的现象和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发挥外环路助飞经济发展的使命,让外环路在保障安全通畅的行车环境的同时,为沿线企业和居民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又有效地保护路产路权的完整,在以后的路政管理工作中,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路政管理规定》等公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新的形势、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加大对《公路法》、《规定》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严格做到企业有画册、村庄有广播、路旁有标语,使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二、完善路政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路产档案。明确建筑控制区和路产范围,建立健全所辖路段的路产档案,将全线公路路况、道口具体情况、公路附属设施情况、路界内管线情况、路界内标牌情况、绿化完整度、已审批管道运营情况、路政案件的发生处理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许可和过程监督等情况全部收入到路产档案,每月进行更新,不断量化路政状况和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方向明确,促进日常工作的条理性和路政管理的规范性。
三、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建立定期横向协调沟通机制,切实加强与沿线公安派出所、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采取联合行动,实现管理职能上的盲区互补,切实解决路政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同时为了增强发现路政案件的及时性,应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本单位上路作业人员和沿线群众的时间优势,鼓励发现损坏路产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举报,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四、增加工作预见性。在日常的路政巡查过程中,严格坚持“治早、治小、治苗头”的原则,注意分析沿线的一些异常变化,从中研究是否会产生涉及路产路权案件的可能性,并及时介入,从根源消除路政案件的发生。
五、完善行政许可和延续监督管理机制。严格遵循行政许可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时限要求,路政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从内容、签定主体、责任划分上严格把关,从法律规范上杜绝可能产生的漏洞,从根源上消除路政后期管理的隐患。
六、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两错”追究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严格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在新形势下,要实现既服务经济发展又维护路产路权的完美结合,就必须从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进行完善,在获得社会各界理解和帮助的同时,下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出重拳完善路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从真正意义上加强考核评议工作,使各项管理规定和程序切实发挥作用,从而保证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在保障公路完整、安全、畅通的同时,更好地为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服务。
【关键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2-0370-01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发展趋势强劲,到2007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五万四千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位,到2008年底,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超过二千五百公里,位居全国第九位。
2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实现信息化管理
主要建设内容:省公路路政总队、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各条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一条高速一大队建制)等部门的协同办公系统建设、路政综合业务系统建设(超限超载治理系统建设)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路政公众服务平台建设、路政数据子中心建设等。
2.1 协同办公
以协同办公网络为基础建立统一应用集成平台,统一授权、单点登录、短信服务、即时通信。
2.2 路政综合业务平台
路政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包括路政机构管理子系统、路政人事管理子系统、路政网上审批管理子系统、路政执法管理子系统(包括超限超载治理管理子系统)、路政巡查管理子系统、路产管理子系统、路政上报信息管理子系统、路政评价管理子系统、路政练兵管理子系统、路政装备管理子系统、标志管理子系统等系统。
2.2.1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
(1)以3G传输方式实现以车载无线视频,并以此为信息终端,实现现场办案结算,及时对路政管理信息进行采集、、传递。
(2)路政内业人员通过路政巡查车、关键路段、部分路段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视频监控的视频管理,实现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监控,同时根据执法需要,基于GIS平台,对相关视频图像进行调用展现。
(3)路政内业人员也可通过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来管理路政巡查车和应急调度,并通过车载视频对路情、路况实施远程监控和动态管理。
2.2.2 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
实现和与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
(1)以协同办公、路政网上审批管理子系统、超限超载治理管理子系统及通阻信息子系统等为平台,应用WEB SERVICES技术,通过交警专网电子网闸的数据摆渡功能,实现与交警双向数据接口的成功对接,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提高技术支持。
(2)从省高速公路北网收费结算分中心挖掘收集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站点的联网数据中的超载车辆信息,通过SDH专线接入全省超限数据库,并与高速交警通过协同办公的接口进行信息交换,共同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等监管。
2.2.3 实施全程监控
高速公路全路段监控系统,监控车辆的行驶速度、施工发生的地点、路面作业、货运车辆的超载、沿路设施的遭受破坏等的情况,准确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并将发生事故和其它异常情况的信息迅速、即时反馈110,在发生事故和其它异常情况时交通警察、路政人员能够迅速出击,形成快速反映机制。
高速公路经营业主沿全程每2公里布置监控设施,在所有视频前端安装视频服务器、分配器,由经营业主、路政、高速交警组成监控值班小组,相互联动,最大限度的节约人、财、物的资源,并预留接口,能使路政、高速交警能通过电信全球眼平台共享全程监控数据。
2.2.4 强化路政部门内部管理
(1)路政考评 省公路路政总队、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根据各条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所有指标的完成情况,系统自动调用并执行计算,最终定出考评情况。
(2)路政练兵 主要是通过半军事化动作练习、内务练习、礼仪接待、交通手势资料库、路政相关业务知识等网上考试,达到提高全体路政人员整体水平之目的。
2.3 路政公众服务平台
2.3.1 路政信息
路政新闻、通知公告,执法和审批结果公示公开、法律法规查询、案例处理,交通标线、事故处理及驾驶等方面的公路知识,工作经验交流。
2.3.2 路政网上办事
路政网上办事主要面向需要申报的相关业务单位和相关个人,设置网上办事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公告公示等板块,可以提供表格下载、在线受理与咨询、状态查询等功能。
2.3.3 路政网上互动
提供路政信息的反馈、监督,提供路政网上投诉、事故隐患举报平台,实现公众与领导的直接互动,为公众提供路政业务办理、法规及政策等方面交流的平台,提供公众对路政工作态度、服务水平、工作效率评价的平台,及时对信息的正确性和时效性的进行验证。
3 实现路政管理信息化的部分设想
3.1 雨雪雾天安全设想
在高速公路进口,发放给驾驶员通行磁卡的同时发放类似PDA终端机的提醒器(由省局统一开发定制,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按里程比例购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这种提醒器具有GPS定位功能,雨雪雾天雷达扫描每200米、100米、50米语音提醒前方有车辆的功能,及按下交通事故报警键迅速定位功能等,利用点烟器做电源接口,但要建立、健全提醒器随通行磁卡回交的制度。
3.2 遥感技术用于路政巡查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任务非常繁重,如何让路政员从繁重的巡查任务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为公众服务中,一直是困扰路政上级主管部门的难题。使用遥感技术建立从公路中心点到建筑控制区的数据库,在路政巡查中每日进行比对,不能覆盖的点或面呈现红色,视为可疑点进行查看,当确认是可接受的数据时,追加到数据库中,如是违法建筑等,视为不可接受的数据,立案查处。
3.3 集成信息服务
高速公路集成信息提供的信息要具有普遍性,覆盖领域广,其对象不仅包括驾驶员或旅行者个体,还包括众多的机构、团体。譬如,驾驶员可通过其车载设备与信息提供者保持双向信息交流,提供根据用户指定的起点、终点等条件,查询出最佳的通行路线,也为拟申请不可解体超限车辆的司乘人员定制条件,设置道路的通行和桥梁通行的条件,限高、限宽、限载重等条件,查询出最佳的通行路线,并可以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查看到自己所处的位置,从而使自己行驶在最佳路径上。
高速公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日俱规模化和网络化,高速公路大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高速公路是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也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如设计标准、施工要求和实载通行能力都不同程度地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超负荷运行屡见不鲜,事故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其二,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寄望于开发的层面和深度,依托于高速公路布局和开发,时而出现越权违法许可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占(利)用地兴建建筑物;其三,经济的发展使大多数农民富裕了,重新有了兴建住宅的愿望,由于高速公路多穿行于荒山僻壤之中,国家也加大了农田耕种的管理力度,乡镇政府默许农民在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挤占违房屡屡发生;其四,由于路政人员的配置及其点多线长等因素,全面完成好保护路产和维护路权工作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产生以上不良现象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对设计标准和实载通行能力相对饱和,需通过加快对道路维修改造,更新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调整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来解决;对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涉及到地方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等部门的越权违法许可红线控制区内建(构)筑物,应采取沟通,上门法规宣传,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撤消许可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复议的手段;沿线村民违章建房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房地基拆除兴建,在工程兴建中尚未拆除,并在乡村、土管部门备案,另外,农民“根基”的传统意识和耕作农田习惯较强,给控制新建违章建筑带来一定难度,是否可以考虑拆迁补偿的办法;另一种情形是乡村公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身的愿望迁入红线控制区内新建,这种情形可以控制,但要做很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路政人员工作量。基于以上几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平台,增强对上述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一个与沿线政府职能部门相结合的互动平台
我们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公路法》、《高管条例》以及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在招商引资、布局新建投资项目上的行政许可行为或个人房屋建设等方面,有职能交叉,法规重叠,时常有违背《公路法》等相关规定和超越权限的行为发生。对高速公路的利益造成不法侵害,导致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处于被动状态,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应建立一个相互理解,紧密配合的互动平台,尤其是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衔接。首先要做好《公路法》的宣传送达工作,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活动中的路产路权的界定范围进行阐述和沟通,力求在管理活动中达成一致共识,形成统一的行政许可行为,同时对过失的行政许可作为进行修正;其二是建立长期有效的互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网站进行平台链接,对政府行政许可行为的事前公示,路政管理人员密切在过程中进行查询,使我们对高速公路周边建设情况了如指掌,能达到事前知晓动态,以便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做到事前介入,事中警示,事后反馈,将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理好,杜绝违法建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一个与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互动的平台
在武黄高速公路15年的管理中,由于交通部门的路政执法和公安部门的交通安全执法所依据法律法规的不同和交叉,不同程度地在牵引排障、交通安全监管、交通管制等执法环节上存在着矛盾,为此,需尽快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建立一个与交警、防暴警、消防、运管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互动平台,形成联动出警制度、联动巡逻制度和联动执法制度,是提高抗风险能力的基础。按照路政管理体系现状,高速公路路产路权的行政管理主体的实际情况,其它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作为服务于这个主体而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由于这些行政执行主体都有着独自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据和程序,但目的都是围绕保证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因此需建立一个与此相适应的互动平台,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由高速路政牵头的“预急处置中心”。该中心类似高速公路联网中心的管理体制,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设置“预急处置中心”网站,及时播报预急处置情况,以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能力。遇紧急情况,由预急处置中心统一发出指令,统一行动,也能使广大的司乘人员密切配合,防止二次事故发生,达到共同处置,减少风险的目的,真正达到联合预防,联合处置。在非紧急情况下,预急处置中心也可下达各种协调指令,进行各种演练,保持稳定的互动平台,及时为社会车辆及司乘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改变由原来各自为政到统一执法,可以树立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执法形象。
三、建立一个与沿线村民共荣的互信平台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营造人文景观一体化道路,确保路产设施完好无损是我们的工作职责,维护沿线村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行政执法的宗旨。我们应与沿线的村组、学校建立有效的互动互信平台,在加大对法规宣传的同时,建立由护路保洁员为基础的管理体制,护路保洁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路段内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完好和路面保洁,建立由村委会推荐,劳务中心派遣,经路政管理部门同意,培训后方能上岗的管理平台。此时的村委会已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对高速公路沿线路产设施保护上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也方便劳务管理事务中的各种纠纷的处理和护路保洁员的个人利益得到最有效的保护,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对此,武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有力的尝试,路产完好率和路面保洁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在日常管理事务中,路政管理部门同时通过护路保洁员了解和征求村委会的意见,及时解决村民们集中反映的通道水系、电线跨越等问题,有力保证了村民的利益,同时也使村长、护路保洁员作为第一法规宣传员,使得互动互信平台生机勃勃。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而构建和谐路政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笔者仅从高速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对外管理机制建立和运作予以思考和阐述,仅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巩固公路建设成果,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以“强化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全县县乡公路管理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最大限度地争取全社会对路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县乡公路“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局成立“路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三、实施时间
为期一个月,从2012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7月1日—7月6日)
工作重点: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组织和收集、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包括涉及到路政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联系各级新闻媒体,制作法律法规宣传单、宣传广播带、展板以及宣传横幅、标语等,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集中宣传阶段(7月7日—7月25日)
工作重点:组织路政人员利用宣传车集中在县乡公路管养的13条县道向公路沿线群众、企业、乡镇宣讲路政管理法律法规,散发宣传单,重点针对侵占公路用地、占道经营、损坏公路设施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房以及超限运输等方面进行宣传,使单位企业和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爱护路产的意识,并对各镇场农村公路管理站开展乡村道路政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26日—7月31日)
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宣传工作机制,巩固集中宣传阶段成果,对路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再宣传;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力度,为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各镇场农村公路路政工作检查细则,明确宣传任务,落实宣传责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做到“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
【关键词】和谐路政 执法平台
公路大规模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日俱规模化和网络化,2011年我国新增公路通车里程7.1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10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9万公里,2011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8.5万公里,2012年预计全国新增公路通车里程10万公里,公路大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是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也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如设计标准、施工要求和实载通行能力都不同程度地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超负荷运行屡见不鲜,事故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其二,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寄望于开发的层面和深度,依托于高速公路布局和开发,时而出现越权违法许可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占(利)用地兴建建筑物,这种情形在淮北平原地区尤为突出;其三,经济的发展使大多数农民富裕了,重新有了兴建住宅的愿望,由于高速公路多穿行于荒山、农田之中,国家也加大了农田耕种的管理力度,乡镇政府默许农民在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挤占违章建房屡屡发生;其四,由于路政人员的配置及其点多线长等因素,全面完成好保护路产和维护路权工作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产生以上不良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对设计标准和实载通行能力相对饱和,需通过加快对道路维修改造,更新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调整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来解决;对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涉及到地方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等部门的越权违法许可红线控制区内建(构)筑物,应采取沟通,上门法规宣传,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撤消许可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复议的手段;沿线村民违章建房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房地基拆除兴建,在工程兴建中尚未拆除,并在乡村、土管部门备案。另外,农民“根基”的传统意识和耕作农田习惯较强,给控制新建违章建筑带来一定难度;另一种情形是乡村公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身的愿望迁入红线控制区内新建,这种情形可以控制,但要做很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路政人员工作量。基于以上几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平台,增强对上述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与政府职能部门相结合的互动平台
我们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在招商引资、布局新建投资项目上的行政许可行为或个人房屋建设等方面,有职能交叉,法规重叠,时常有违背《公路法》等相关规定和超越权限的行为发生。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利益造成不法侵害,导致公路路政管理处于被动状态,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应建立一个相互理解,紧密配合的互动平台,尤其是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衔接。首先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送达工作,对公路路政管理活动中的路产路权的界定范围进行阐述和沟通,力求在管理活动中达成一致共识,形成统一的行政许可行为,同时对过失的行政许可作为进行修正;其二是建立长期有效的互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网站进行平台链接。采取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理顺审批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深化、细化建设、土地、规划部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公路沿线建筑物审批手续,实行公路沿线公路部门第一审批权制度,并由当地政府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部门联席会制度,收集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理顺管理关系,这就从管理机制上解决了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单打独斗局面。同时对政府行政许可行为的事前公示,公路部门的路政管理人员要密切关注和跟踪查询,做到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周边建设情况了如指掌,能达到事前知晓动态,以便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做到事前介入,事中警示,事后反馈,将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理好,杜绝违法建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与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互动的平台
由于交通公路部门的路政执法和公安部门的交通安全执法所依据法律法规的不同和交叉,不同程度地在违章建筑管理、交通安全监管、交通标志管理等执法环节上存在着矛盾,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处置、灾难天气应急、救援时,常常发生掣肘。为此,需尽快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建立一个与交警、防暴警、消防、运管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互动平台,形成联动出警制度、联动巡逻制度和联动执法制度,是提高抗风险能力的基础。按照路政管理体系现状,公路路产路权的行政管理主体的实际情况,其它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作为服务于这个主体而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由于这些行政执行主体都有着独自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据和程序,但目的都是围绕保证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因此需建立一个与此相适应的互动平台。笔者认为应建立一个由交通部门牵头的“预急处置中心”,该中心采取公路联网指挥中心的管理体制,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设置“预急处置中心”网站,及时播报预急处置情况,以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能力。遇紧急情况,由预急处置中心统一发出指令,统一行动,相关资讯及时通过媒体、网站、手机短信等向社会,从而与广大的司乘人员密切配合,防止二次事故发生,达到共同处置,减少风险的目的,真正达到联合预防,联合处置。在非紧急情况下,预急处置中心也可下达各种协调指令,进行各种演练,保持稳定的互动平台,及时为社会车辆及司乘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改变由原来各自为政到统一执法,可以树立公路部门良好的社会执法形象。
三、建立与沿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共建、共管的互信平台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营造人文景观一体化道路,塑造安徽公路文化整体形象,确保路产设施完好无损是我们的工作职责,维护沿线村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行政执法的宗旨。我们应与沿线的乡镇、村组、学校、厂矿企业建立有效的互动互信平台,在加大对法规宣传的同时,建立由兼职路政员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兼职路政员的主要职责是公路巡视、监督经审核批准利用、占用、挖掘公路事宜的执行;制止对公路路产的非法侵害;及时向路政公路管理机构报告违章和侵权行为的有关情况等,建立由乡镇政府、村委会推荐,经路政管理部门同意,培训后上岗的兼职路政员管理平台。把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和村民的自觉行为,将公路保护纳入到公路沿线乡镇政府的考核之中,此举对公路沿线路产设施保护上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培训上岗后的兼职路政员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路政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此,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有力的尝试,收到良好的管理成效。在日常管理事务中,路政管理部门同时通过兼职路政员了解和征求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意见,及时解决村民们集中反映的骑路逢集、路域环境治理等问题,有力保证了村民的利益,同时也使乡镇长、村长、兼职路政员作为第一法规宣传员,使得互动互信平台生机勃勃。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而构建和谐路政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更是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