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10:13: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美学是审美意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早期的音乐形式――原始乐舞与那些人面蛇身的氏族图腾,体现统治阶级威严与意志的狞厉怪兽一样都是被糅合在那混沌未分的巫术礼仪活动的统一体中的。“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③“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④。此时的人们认为“干戚羽旄”“发扬蹈厉”⑤与“格于皇天”“格于上帝”⑥一样与其氏族部落的兴衰命运息息相关。这种思想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人们将尚在萌芽的音乐审美意识,在那些保存于《左传》《国语》的零散论乐语录之中,人们无不要对音乐“考中声量之以制”⑦,使其合于“天地之性”⑧。认为只有能够祈求“风雨时至,嘉生繁祉”⑨的“平和”之乐才是美的;而那些会为“疾”为“甾”招来大祸的“繁声”⑩则是丑的。这种仅仅基于人们“媚于神”而“求福”心理的音乐美学思想,却深刻地影响了先秦诸子乃至此后两千几百年的审美观,成为中华民族特有音乐审美历程的起点。
先秦时期,正如社会生活从奴隶制度中解放出来一样,音乐艺术也渐渐从巫术与宗教的笼罩下解放,蓬勃发展,空前繁荣。这不仅表现在郑声的广泛流行,也表现在楚声的大量涌现;不仅表现为韩娥那“余音绕梁,三日不绝”{11}的美妙歌声,也表现为伯牙那“巍巍乎若泰山”“荡荡乎若流水”{12}的天籁琴音。现实生活中的音乐趣味自由地进入了人们的审美意识。使当时的音乐美学思想领域出现了思想解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许多哲学家将人们对音乐的审美意识总结成理论形态,形成系统的美学思想。儒家的孔孟,道家的老庄,墨家的墨子,法家的商鞅、韩非,均有一定的论乐文字。诸家内部既有继承,又有改造,既相互辩难,又有所交融,呈现出争奇斗艳的缤纷之态。其中儒、道两家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巨:儒家那情理结合、以礼节情,要将理性融入音乐情感,从而影响政治成就人生的“礼乐思想”;与道家那反对束缚、“法天归真”{13}、超越功利、追求内在精神之美的自然乐论,共同奠定了我国音乐美学的思想体系的基石,二者的交融与斗争成为了中华民族特有的音乐审美特色。
两汉时期,中国进入了第一个大统一时代,政治的稳定,国力的强盛,使人们对现实生活充满了热情与肯定,无论是那祭祀天地诸神的“郊祀乐”,“以事其君子”的房中乐,还是“丝竹更相和,执竹节者歌”{14}的相和歌与“千变万化,旷古莫俦”{15}的百戏,都通过一幅幅“总会仙倡,戏豹舞熊”{16}的丰满画面,在一个个缤纷绚烂的音乐形象中表现了人们对世间生活的肯定与继续延续的愿望;用一种“气势与古拙”{17}的美学风貌,表现人对客观世界的征服,表现那由楚文化而来的天真狂放的浪漫美,那热情自信的民族精神。
可惜的是,这样的审美意识并没有体现在汉代的音乐美学论著之中。为了适应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汉代的官方宗教神学体系将儒家美学加以改造,形成了阴阳五行化的儒家思想。这种“官方”的音乐美学思想在此时占据了优势,无论是《乐记》《汉书》《新论・琴道》还是《白虎通・礼乐》无不从维持阶级统治的需要出发,以阴阳五行为框架,以伦理纲常为核心,以“天人感应”为特征,使音乐沦为礼的附庸,政治的奴婢,失去了独立的地位与自由发展的可能。
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美学家发挥老子的哲学,强调“天道自然”,反对对音乐的束缚,反对将音乐神秘化,以对抗和批判汉代官方的宗教神学体系。其突出的代表就是《淮南子》与王充的《论衡》。如果说先秦的美学思想是儒家的天下,那么,魏晋南北朝就是一个回到老庄美学的运动。而汉代正处于这一转化的前夜。《淮南子》《论衡》恰好构成了这种转化的中间环节。魏晋南北朝美学家是通过《淮南子》和《论衡》而接受先秦道家的音乐美学的影响的。
魏晋时期社会的变迁在文化心理的表现则是门阀士族地主阶级的世界观。他们世界观的一个核心部分就是在怀疑论哲学思潮下对人身的执著。人的内在精神成了最高的原则,讲究脱俗的风度成了一代美的理想。人们重视的不是外在的纷繁现象,而是内在的虚无本体。不是自然观,而是本体论,成了音乐美学家们的首要课题。
魏晋玄学的巨大影响,带来了老庄美学的复兴。在王弼那“崇本举末”{18}“得意忘像”{19}“以物养己”{20}论调的影响之下,《声无哀乐论》《乐论》等一批传世乐论,“手挥五弦,游心太玄”{21}、“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22}等一批美学命题横空出世。如果说这些深远的美学思想是魏晋时期世界观中“人的觉醒”{23}主题的审美表现,那么这个主题体现在具体的音乐艺术形式上,不是“鸣笳以和箫声”{24}的鼓吹,不是“慷慨吐清音,明转出天然”{25}的清商乐,而是琴这种在“士”的阶层之中广泛的流传“无故不彻”的艺术形式。在这种艺术形式之中,人们已见不到两汉时期神清气朗的气势风貌,代之而来的是飘逸飞扬、逸伦超群的魏晋风度,和深藏其中执著人生的忧恐与痛苦。无论是《梅花三弄》《幽兰》还是《古风操》都在用情感充盈、清丽委婉的音调表现作曲家那高尚雅洁的情趣、坚强不屈的性格的同时,流露出对社会制度的不满与痛苦。“手挥五弦”与山水诗、人物画一起成为这一历史时期最“有意味”{26}的艺术形式。共同构成这一时期艺术美的时代特色。
隋唐时期音乐的历史揭开了中国古代最为灿烂夺目的篇章。经济与社会上的繁荣使音乐艺术表现出充满活力的想象与热情,统治者兼收并蓄的开明政策又造成了各族音乐的相互交融。从宫廷到地方,从中原到边疆,从“忽复学参军,按生唤苍鹘”{27}的歌舞戏,到“月闻仙曲调,霓作舞衣裳”{28}的唐大曲,无不把音乐的审美特性发挥到极致,表现了地主阶级上升时期朝气蓬勃的昂扬志气与时代精神。而这一切怎能不归功于统治者对音乐的审美态度?正是由于唐太宗那“兴衰在政,乐何为也”{29}的思想,使音乐摆脱了千百年来“修齐治平”的沉重任务,自由的发展形式之美从而焕发出从未有过的青春光彩。
宋元时期,中国封建社会极盛而衰,日趋没落。虽然知识分子的境遇的提高造成了文坛艺苑的百花齐放,但此时的艺术在美学风格已深深染上了伤感与忧郁。在具有规范的音乐形式里表达出富有现实内容的社会思想和政治主张是这一时期的共同倾向,可现实与理想的差别使人们内心形成了“独善其身”的退避思想。无论是欧阳修等文人,周敦颐等道学家,还是《梦溪笔谈》等著作中的美学思想,无不是处于一种“外儒内道”的状态。一方面强调音乐以“中和”为本,“平和”为美,崇雅斥郑。一方面却说“若有心自释,无弦可也”{30}、“其中苟有得,外物竟合为”{31},要艺术去表达主体内心那不可言传的意趣和心绪。这二种思想的矛盾表现在艺术形式上就成了对音乐风格“意境”“韵味”的追求,在宋词音乐里面,这种时代特有的美学风格终于找到了它最合适的归宿。“看尽鹅黄嫩绿,都是江南旧相识”{32},“绿杨巷陌秋风起,边城一片离索”{33},人们无不通过如花似梦般的新巧词境,与抒情气息浓郁、委婉细腻、绮丽微妙的审美音调传达各种细致而复杂的心境意绪,表达主体那淡淡的伤感与忧郁。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而带来的市民阶层的壮大,为了适应市民的需要,人民群众创造的曲子,唱赚、诸宫调、杂剧等艺术形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些“任性而发”、“铿锵律吕,感动鬼神”的“冲口率意”之作与追求“韵味”“意境”的士大夫音乐大异其趣,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美学风貌,为明清时期的反封建的思潮与市民文艺的发展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明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市民意识的觉醒,市民力量的壮大,出现了反封建、求自由的思潮,在这一思潮的影响下,理论思维重新活跃了起来。这一思潮在音乐美学领域的突出标志就是以李贽为代表的主情派。他们以“童心”说为基础,以自然为准则,以写真情、至情、痴情为号召,以“借男女之至情,发明教之伪药”为口号,有力地冲击着教条主义美学与复古主义美学,向传统礼乐思想发起挑战,与以《溪山琴况》为代表的“淡和”审美观形成尖锐的对立。这种思潮在音乐艺术形式上,就形成了种种民间的描写世俗人情的市民文艺的繁荣。无论是“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的杂剧昆曲和“举世传颂,沁人心腑”的民歌小令,还是“直出肺肝,不加雕饰”的山歌小曲,其中内容已不是汉代音乐中的自然征服,不是宋代音乐中那诗情画意,而是世俗人情,是琳琅满目、多彩多姿的社会风俗。用那些与以往传统迥然不同的带有自由独创精神的内容形式,体现那与传统迥然不同的,贯穿着艺术革新精神的审美情趣。
结束了中国古典音乐审美意识发展的匆匆浏览,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中华民族的音乐审美意识不断地演变?我们能否从其演变中把握其发展的一些特征?
《周易・系辞上》有言:“一阖一辟谓之变”,中华民族的音乐审美意识变迁像所有的事物发展变化一样,是一个“翕辟成变”的过程。“翕”作为外在的社会文化,始终以其感性形态刺激感发着审美者的内心。“辟”作为主体接受感性物态的审美心灵,在感受身心基础所带来的共同感觉的同时,也用其独特的体验丰富了既有的审美意识。人们对音乐的审美正是在这种对象与心灵双向交流中获得推动而不断变迁的。
我国古代的荀子曾经提出“化性起伪”的观点来阐释文化对人的成就。而个体的审美意识正是文化对人“化性起伪”的作用在后天造就起来的。音乐审美意识的发展,无可避免地受着治乱兴废,风气播迁的影响,成为世情与时序的反应。正如伊格尔顿所说:“意识形态通常是把经验判断和被人们大致描述为世界观的那种东西以某种方式联系起来。其中,世界观大多数占优势地位,它们组成一个有经验内容和规范内容编织的复杂网络。”人们对音乐的审美意识虽然空灵迹化,超越的认知的层面和狭义的功利观念,但在这个升华了的思想之中,却不可避免地留有时代文化与现实生活的痕迹。“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正是由于相同时代造就的心理机制成就了一个时代人们音乐审美意识的趋同性,成为形成审美活动规律的前提。
治乱兴废、风气播迁给人们的音乐审美意识打上了共同的时代烙印。而个体的先天气质和后天文化素养的差异,又使得审美意识趋于多元。“殊类而生,不必相似,各以所禀,自为佳好。”这些个体审美体验的独特性不仅使既往的审美趣味丰富多彩而充满生机活力,而且成为审美意识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动力。无论是艺术家独特的创造活动对审美意识发展的强劲推动,还是由于演奏者与欣赏者的误读而造成的审美意识在传承过程中出现的积极变异现象,个体的每一次具体的审美活动,每一次具体的独特审美经验,都是推动着音乐审美意识前进动力的一部分,都在为其丰富发展而努力。都在使民族群体的音乐审美意识不断获得生机和活力的同时成为审美意识变迁的阶梯。
在中华民族文明的音乐审美历程中,人对音乐的审美意识有其一脉相承的一面,也有其不断发展的一面。虽然由于人为因素的干扰,自身探索的成败得失,审美意识的变迁有时会出现迂回曲折的局面,但从总体上说,审美意识首先是以已有的传统为依托而逐渐进步的。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正是在对以往传统的不断继承与发扬中不断地得到灌溉和滋养,从而能保持持久的生机与活力的。因此,虽然人对音乐审美意识是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美的历程将是永远指向未来的。但我们依然相信,中华民族特有的音乐审美文化传统,一定会在现代生活,乃至以后更为久远的文化生活中,展现出独特而永恒的价值魅力。
①王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音乐研究》1991年第四期。
②王次在《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及其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一文中指出:“一种艺术形态与它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化艺术观念不可能没有联系;因此,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背景考察中国传统音乐中的观念和形态之间的联系应该说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虽然,音乐发展史与音乐思想史属于两个不同的史学范畴,两者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历史的对应性;但是,某种音乐形态的生成与发展,总是有他潜在的根源,在音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总是隐含着某种音乐审美观念的演变过程,传统的审美观念也往往潜藏在音乐历史的进程中,影响着音乐形态的演变和发展。”(《音乐研究》1995年第四期)本文参照此观点。
③《周官・司巫》。
④《说文・巫部》。
⑤杜佑《通典》。
⑥《尚书・君》。
⑦《国语・周语下》。
⑧《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⑨《国语・周语下》。
⑩《左传・昭公元年》。
{11}《列子・汤问》。
{12}《列子・汤问》。
{13}《庄子・渔父》。
{14}《晋书・乐志》。
{15}转引自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
{16}张衡《西京赋》。
{17}李泽厚《美的历程》。
{18}王弼《〈老子〉三十八章注》。
{19}王弼《周易略例》。
{20}王弼《〈老子〉十二章注》。
{21}嵇康《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十九首》。
{22}《晋书・陶潜传》。
{23}李泽厚《美的历程》。
{24}《乐府诗集》。
{25}《大子乐歌》。
{26}李泽厚《美的历程》。
{27}李商隐《娇儿诗》。
{28}杜牧诗,引自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
{29}《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
{30}欧阳修《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
{31}欧阳修《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
{32}姜夔《淡黄柳》。
{33}姜夔《凄凉犯》。
{34}袁宏道《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
{35}侯玄泓《与友人论诗书》。
{36}侯玄泓《与友人论诗书》。
{37}李贽《焚书・童心说》。
{38}冯梦龙《山歌・序》。
{39}《今古奇观》。
{40}《李开先集・闲居集》。
{41}《荀子》。
{42}钱钟书《谈艺录・序》。
{43}王充《论衡・自序》。
参考书目
⑴王次《美善合一的审美观念及其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音乐研究》1995年第4期。
⑵王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人文精神》,《音乐研究》1991年第4期。
⑶李泽厚《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1年。
纵观西方美学史,真正的审美意象理论的提出,应该自康德开始。
康德首次从理论上阐明了审美意象的主体性、超越性和非理性的特征。在《判断力批判》的第49节里,康德将审美意象界定为构成艺术天才的某种独特的“心意能力”。康德说,艺术天才就是“表达审美意象的功能”,“我所说的审美意象是指想象力所形成的一种形象显现,它能引人想到很多的东西,却又不可能由任何明确的思想或概念把它充分表达出来,因此也没有语言能完全适合它,把它变成可以理解的。”在康德看来,审美意象乃是“由想象力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表象,“它是理性的观念的一个对立物”,联系于“不可名状的感情,”体现着“一个主体在他的认识诸机能的自由运用里表现着他的天赋才能的典范式的独创性”。所以在审美意象里,形象的内蕴往往大于我们所能确切说明的部分,“以致于在一个表象里的思想,大大多过于在这表象里所能把握和明白理解的。”
意象理论是克罗齐直觉主义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克罗齐站在直觉主义立场继承和发展了康德关于审美意象的主体性、超越性和非理性的观点。克罗齐的意象理论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他将审美意象的非理性特征推演到极端,批评了康德企图用美学“弥合感性世界和理性世界的裂口”的做法。克罗齐说:“据说在艺术的意象里可以见出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这种意象表现出一种理念。但是‘理性’、‘理念’这些词只能指概念”,这样一来,又把艺术附庸于哲学,把想象归结为逻辑,于是“故意造西方美学意成了二元性,因为在这种并列之中,思想仍是思想,意象仍是意象,两者之间毫无联系。”克罗齐在这里不仅是对康德美学的批评,而且是对黑格尔美学的批评。德国古典美学虽然敏锐而深刻地发现审美意象内在的感性因索与理性因素的矛盾,并且千方百计地企图协调统一这种矛盾.但由于缺乏心理科学的实证材料,他们设想的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始终带有空泛的思辨与猜想的性质,所以受到克罗齐的批评。克罗齐将审美意象列入纯粹感性范畴,特别强调它的非理性的直觉特征。他说:“意象性这个特征把直觉和概念区别开来,把艺术和哲学、历史区别开来,也把艺术同对一般的肯定及对所发生的事情的知觉或叙述区别开来。意象性是艺术固有的优点,意象性中刚一产生出思考和判断,艺术就消散,就死去。”是直觉力而非想象力赋予了审美意象的整体。克罗齐认为,纷繁杂沓的感觉印象在审美过程中汇聚融合为一个具有共同中心的“综合的意象整体”,这是审美意象区别于一般表象活动的根本特征。但审美意象的整体性的获得,不是凭想象,更不是凭理智,而是凭象,但并不是由回忆先前的意象而得来的一大堆支离破碎的意象,”“直觉确实是艺术的,但只有当直觉具有能使它生气蓬勃的一个有力原则,靠这个原则把直觉变成一个整体时,它才确实是直觉。”所以克罗齐反复强调,只有当直觉与意象相融相合“构成一个有机体”时,真正的艺术才能产生。三是审美意象与审美情感在直觉中的先验综合构成艺术的本质。克罗齐比前人更深入地考察了意象与情感的关系。他说:“艺术是直觉中的情感与意象的真正审美的先验综合,对此可以重复一句:没有意象的情感是盲目的情感,没有情感的意象是空洞的意象。”康德和克罗齐分别从先验主体论和非理性直觉论的角度奠定了近、现代西方美学审美意象理论的基础。
情感与形式的辩证,历来是审美意象的核心问题。科林伍德作为克罗齐的追随者,同样重视
情感的表现。他认为情感是通过有意识的想象性活动而得以表现。日常粗糙的、生理性的情感经由想象,变成了“理想化的情感”,即审美情感。这种情感不是直接表露的,而是在想象过程中与感觉材料、思维熔为一炉,形成受意识统辖的“想象性经验”,即审美意象。美国著名美学家苏珊·朗格认为,审美意象起源于由感知而得来的表象,表象诉之于想象,经过再造,成为“浸透着情感的表象”,即意象。在审美意象中,情感是形式化了的情感,形式是情感自身的形式,两者合二为一,无可分割。意象作为表现情感的形式,即是直接可感的,又具有幻象的性质。审美意象来自生活的表象。对艺术品的欣赏,同样是通过审美意象实现的。从这一点来看,西方的审美意象学说与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观点可谓是殊途同归,不谋而合。
审美意象既不同于普通表象,它已经经过出于审美需要的初步加工,具有鲜明的形象与情思相交融的特征;又不同于完成了的艺术形象,因为它尚未付诸物态化与符号化,仍是孕育于脑海中的无确定媒介、非实体、不定形的想象性形象。然而,审美意象本身是一个动态的结构,包含着从变形趋向定形,从不确定媒介到固定媒介,从非物化到物态化和符号化的许多演变的层次。对于审美意象本身内在运动规律的研究,是20世纪兴起的审美心理学的中心课题。
现代审美心理学从各个角度探讨了审美意象特征与成因。弗洛伊德从精神动力学的角度解释了审美意象的下意识深层心理的动因,韦特海默从知觉完形的角度为审美意象的综合创造的心理机制提供了漂亮的假说,威廉·詹姆斯从意识流的角度启迪人们将审美意象作为心理整体的一部分来掌握,皮亚杰从心理建构的角度设计了一个解释主客体关系的新的理论框架。在现代各派心理学中,直接以审美意象为研究对象并取得显著进展,影响较大的学说,是荣格的“原型意象”说。
荣格在《我与弗洛伊德之异同》一文里说:“主体本身其实也就是一种客观事实,仍然是属于世界的一部分。凡是自主体源生出来的,亦是从大地生出的。”弗洛伊德单纯从主体,从个人的心理经验,而且往往是个人病态心理经验的角度来描述意象(梦境与幻想)与无意识深层心理的关系,特别强调意象的无意识的情感动因与本能动因;而荣格则换了一个新的角度,着重从客体、从历史的积淀,从集体心理经验的角度来研究意象的生成与发展,探索经验与本能、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转化关系与转化条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他的“原型意象”说(或译作“原始意象”说)。因此,从某种意义看,荣格的“原型意象”说弥补了弗洛伊德理论体系之不足,包含了比弗洛伊德更深更广的客观意义与社会历史内容。
“原型意象”范畴的内涵是复杂的。从生理心理层面看,荣格将“原型意象”规定为可以“通过脑组织由一代传给下一代”的某种经验积淀而成的深层心理印迹。荣格认为,原型意象可以设想为一种记忆埋藏,一种印记或记忆痕迹,它源自同类体验的无数过程的凝聚。从哲学层面看,荣格的原型意象理论深受康德关于精神“先验综合”的假说的影响,原型意象被荣格界定为
关键词:室内设计;审美意识;审美思维;教学理念
一直以来探讨的美术教学改革,在实质上依然忽略了对于审美的重视,仅仅停留在美术技能训练上,造成学生审美能力缺失,在设计能力上体现为程式化的呆板思维。设计类美术教学需要改变陈旧的教学模式,注重对审美意识的培养。
1审美意识的重要性
审美意识是融感性及理性思维为一体的审美认识活动。从字面上理解,审美意识是指对审美的认知和经验,在设计类美术教学中,审美意识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一张画的成功要考虑诸多因素,如造型、技法、构图、透视、虚实、色彩、构成等,综合到一起,这些美术素养体现在现实审美中的运用上,即审美意识。审美意识的高低决定了作品的质量和品位。审美意识的形成,既有历史文化的因素,也有当代生活的影响,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心理判断。[1]创造性思维是一个综合体,包含了诸多的美学元素和文化修养,室内设计的目的是使空间既实用又能放松,需要在审美意识下对空间、材料进行再创造,对于这种融自然美和抽象美于一体的空间设计艺术,具有丰富的审美经验非常重要。美术的基础教学应该要求在完成技能训练的同时,让学生于意识中一点一滴地积累审美经验,作为创造力的能量储备在记忆中形成本能,经验积累越多,思维就越活跃,灵感就越多。现代美术教育必须以审美意识为基础,将培养学生思维形式作为重点,才能引导学生积极地思考,自觉地创造,成为有个性、有创造力的设计人才。
2合理的美术教学理念
2.1美术技能训练与审美理论的结合
美术的基本技能训练是设计专业最为基础的学科之一,不仅需要掌握造型、色彩、构图、透视及画面处理的诸多方法和技巧,还要让学生通过理论指导、专业训练的同时了解美学原理,使之潜移默化地形成审美意识。美术理论是培养审美意识不可或缺的文化课程,很多学院不重视这一点,往往忽略了理论课,单纯地进行美术技能训练不利于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好比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缺少文化支撑的美术课程必然会阻碍学生系统地了解美术,阻碍学生顺利建构审美意识,以至于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果学生盲目地学习,必然影响学习效果,很多学生花很长的时间来学习却不知道学美术有什么用。这是美术教学的失败,也是各课程设置和衔接的失败。审美是一个领悟和积累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体悟审美之规律,并用规律去寻找美的秩序感和有序性。所以,美术理论课程必须融入美术基础教育中,这需要重新进行相关课程设置,美学概论或艺术修养应作为必修课,受到重视。而且,理论课、美术基础课需要结合讲解,让学生真正了解什么叫美,美为何物。
2.2美术技能训练与专业欣赏的结合
作为室内设计专业的学生,开阔的眼界是必需的,在学校教育中,更多的是通过图片的欣赏来进行教学,图片欣赏包括美术基础及美学理论里的图片欣赏,也包括室内设计、建筑设计等内容的作品欣赏,这在教学前期和后期同样重要。这不仅能帮助学生积累各种设计表达的信息,也能帮助学生进行审美的归纳和总结,并将已有的审美经验与实际空间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增强学生的空间想象和审美想象。专业欣赏课应作为一门专门的课程独立出来,还可以配合参观实习进行教学。比如,不同的风格归纳,不同的空间营造,不同的视觉感受和心理感受,不同材质的应用效果比较……甚至还可以分析设计的意图。很难想象,连色彩搭配都不会的人,穿衣服怎么会得体。没有形成美的认知,怎么能把房间布置得漂亮?经过研究发现,审美意识的增加会相应提高学生的美术综合素养。2.3专业设计与美学修养的结合室内设计师需要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简单将设计技术化而忽略艺术素养的作用是片面的教育,完整的设计概念应涵盖艺术修养、审美意识、设计理念、文化底蕴以及活跃的想象能力,这样设计才能具有生命力。特别是现代设计概念中,抽象美和形式美更凸显其张力。将设计技术与艺术修养进行完美结合具有一定难度,需要有较高的美术素养和审美意识,而在设计训练时,教师不能进行简单的设计,应该将审美理念贯穿于设计课程中,并在设计训练中进行审美方面的引导,这需要教师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同时,可以请美术老师参与设计方案的讨论或给出指导。当然,作为美术老师必须具有较高的设计能力,才能进行更好的方案指导,这是现代美术教学对美术教师的要求。
3美学概念与实际空间的结合
设计意图是空间设计里非常重要的环节,是教授学生如何思考和了解学生思考方式的有效手段。在很多建筑类大学,对于设计意图展示的重视往往大于对设计成果的展示,是对培养学生合理利用空间和正确审美思维的重视。目前的教学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美术教育课程与设计课程之间的有效过渡,虽然设计初步和三大构成解决了一部分问题,实质上并没有打通中间的连接,三大构成的抽象性往往成为转换设计思维的又一大阻力。构成课程虽然得到了相应的重视,但教学效果却不理想,往往是为了上课而上课,没有将审美规律合理现实化,学生学习了图案、色块搭配却不知如何运用,这是技能与实际脱节的表现。完善构成课程,加大研究力度,对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具有非常大的作用。美术教学和设计教学之间需要有具象的、充满艺术性的实践课程,如概念建筑的设计和模型制造。这种概念建筑的模型制造不同于依葫芦画瓢的简单模仿,也不同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表面营造,需要学生开动脑筋、倾注心力,运用各种材料打造概念空间,需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运用所学的理论和规律,用木、砖、石块、金属、土、竹、织物、纸板等进行居住空间的制作。这种实践课程强调思维的灵活性和动手能力,更强调理性,美术老师更在乎感性和创造性,由美术老师指导这类实践课程将使艺术性在空间营造中突出展现出来,从而完成艺术教学与设计技术教学的过渡和结合。构成走向设计教育的意义,就在于对学生美学素养的培养以及造型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开发。[2]美学修养在审美实践和艺术设计中不仅体现在感受能力、想象能力上,更重要的是与各种技能、技巧的结合。这种训练注重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注重对不同组合形式的探索和创造。只有我们把审美教育当作一种社会实践,一种创造性的实践,才可能理解审美教育全面、自由的性质,[3]将设计理念和美学修养互相融合和促进,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在自由的创造中学习和提高。
4美术相关的课程设置
基于此,美术课程的实施应该有数量保证,教学要循序渐进,保证系统化教学,使学生良好吸收知识,如果过于追求高速,那么老师将缺乏足够的时间做准备,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十几年以来的美术课程改革,以严重压缩美术基础课为代价,代之以电脑教学,事实证明,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力并没有得到提高。相反,不能胜任设计工作的学生越来越多,这跟审美意识的缺乏有直接的关系。设计是综合艺术修养的展示,不是仅仅会用CAD、会电脑P图,再背点设计规范就可以搞定的。经过对多个学院的美术教学状况的考察,发现各个学院都意识到削减美术课程的严重问题,纷纷进行课程调整。从目前各个院校对美术课程的重视度来看,近几年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美术课程的课时,美术理论也得到相应重视,除了对美术相关课程的重视和合理设置,还需要进一步改变教学思维。目前,设计班级招收的生源由艺术生变为理科生,对于美术教学来说难度更大了,培养学生审美理念的任务更为艰巨,需要加强美术课程教学的合理建设。
5结语
设计艺术是一门技术与艺术密切结合的横向交叉性学科,需要综合多项能力。设计创新的“关键问题还在于人的审美素质不够,人的主观能动性不够”。[4]审美是感性的,也是理性的,强调感性与理性的结合才能真正地运用好美的规律,使之产生新的审美创造。教会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思维是设计类美术课程的重要责任。
参考文献:
[1]李光.中国当代艺术审美意识思辨[J].艺术百家,2013(4):189.
[2]马跃峰,张庆顺.构成辅助设计启蒙——重庆大学建筑学专业构成系列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建筑学报,2010(10):32.
[3]张玉能.实践转向与审美教育——创美美育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J].甘肃社会科学,2012(6):42.
一、飞花落叶的自然态势
飞花落叶是自然现象,代指自然界的花开花落、树木有新生有凋零的植物荣枯盛衰的规律。这一平常的自然现象成为日本人审美意识的激发点,借助花落叶的自然表象的审美原型,表达出一种美学理性和哲学深思。
日本的草庵文学作家鸭长明在《发心集》中论述道:“当我看到花开花落而感动之时,当我见月出月落而深思之时,就会感到内心变得澄澈,脱去了尘世的污染,自然而然地醒悟了生灭之理,消除了对名利的执念。”[1]298《心敬僧都听训》记载了心敬这样的表述:“常常观赏飞花落叶或草上的露水,就会懂得人生短暂犹如梦幻。那么,行为会变得温和,内心世界也会更加幽深。”[2]23连歌论者宗柢说:“歌道只是心怀慈悲,见飞花落叶,亦观生死之理,心中的鬼神也会感动,归于本觉真如之理。”[3]969诸如此类的记载在日本的文艺理论史上有许多,飞花落叶的自然现象给人以深刻的触发作用,成为产生某种心理活动的机缘,也从而使得接触这样自然现象的人接受了文学的作用,使人产生新的认识。
日文中关于“美”字的解释也是起源于对植物生命形态的理解,今道友信转引大野晋的解释证明:“日文中的‘美’字是指树木细密繁茂,越看越是浓密无缝,这就是山的美,即美丽。”[4]191从日文的词源学上探究,“美”字的构造就来自植物的形象自然美,“即‘美’本来的形象在于植物自我生命的充实的美,即树木郁郁葱葱,繁茂致密的颤动着的跃动感。”[4]191可以说日本人的审美意识就是直接起源于植物。日本把对植物的审美意识扩展到他们喜欢的事物上,使之带上浓厚的美学意味。古日本人中与美相关的事物都与植物相关,植物成为日本传统审美意识中的象征物,后世又加入了伦理道德的情感色彩。从自然属性到审美属性的转化正如今道友信所指出的:“立足于这样的见解来探求表明传统审美意识的来源……的确大多是从描述植物在四季各个时期的状态而产生并被抽象化的概念。”[4]191
日本人在对植物形象进行了观念抽象化后,凝定出特有的带有伦理情感色彩的象征含义。植物本身为了生存,必须通过对物种的适应、对气候自然的适应来延续生命,植物生命为此而进行的生命过程就成了发芽、开花、落花、繁茂、结果、红叶等看不见的流血和生死搏斗的壮烈优雅之美的反复。日本人的审美意识中因这样的植物生命过程而具有了“壮美”这样审美范畴的雏形。今道友信论述说:“主体在赞赏、景仰在培育起来的树干上的树叶明朗堂皇、繁茂生长的景象时,无需那种怜爱、抚慰的心情而是对它加以赞美的心情就是壮美了。”[4]198从中看出日本人从植物强干的形象中得出的“壮美”范畴是具有形象性、直观性的特征;秀美的审美范畴也是缘于树木的细密繁茂,有着水灵灵生命态势的植物形象,在日本人的审美意识中,美首先就意味着“秀美”,并赋予了情感价值倾向,“它大概与充满了细致浓密色彩的美相对应的。古人渐渐地以‘细密之美’表示‘美丽’。这样出自对小而微妙、倏忽即逝的事物无限怜惜的爱情便是审美意识的一种类型。”[4]198从植物柔媚的形态中得出的“秀美”概念也被广泛地运用于对爱情对女性对其他赋有柔美性质的事物描述。以此,围绕着植物的象征意蕴相应地在日本的美学中形成了诸如“心”、“形”、“姿”等范畴概念。
日本人对色彩的审美趣味也是与色彩各异的植物密切相关联的。日本人最喜爱的自然色彩包括赤、青、黑、白四种。其中青色是植物、山川原有的生命之色,是极其重要的。青色代表了日本民族赞赏植物世界、热爱自然生命的情感,并从中得到了审美愉悦。日本人也进一步把这种热爱的情感投射到各种艺术里,如陶器、屏风、绘画、工艺品,它们大都以青、绿和蓝的色彩加以体现。
植物的季节变化、周期循环的自然规律也成为日本人审美意识的机缘,以之来进行艺术创作和哲学沉思。在日本人的审美意想中往往用落花、枯枝、红叶、衰草这些形式消沉的自然物象来表达对生命转眼即逝的感伤情绪。“树木花草从发芽、成长以至开花结果的生命历程,使日本人有了最初的生命轮回和变化的感受;日月星辰的变化规律和风花雪月的瞬时即逝,则强化了生命的短暂无常的感伤心理。”[5]1123日本人把植物生衰变化的自然现象进行审美对象化后,成为领悟人生、思考命运的主要媒介。
摇曳多姿、青葱翠郁的植物凭借独有的自然之美属性激发了日本人的审美意识,并进而影响到日本的美学风格和基本的范畴形态,甚至一度影响到文学艺术、民族精神、文化态度。
二、飞花落叶的审美延伸
日本人对花落叶的美学鉴赏往往又进一步渗入到哲学、宗教观念中,发展成为特有的民族文化精神。这也是飞花落叶自然态势对人心理情感的审美延伸。
飞花落叶常常让人产生人生变化无常的感慨,一种无奈、无助的情绪。学者今道友信对此曾作了植物审美学上的诠释:“植物的生命是躯体变化的生命,这样躯体变化是以自己为舞台的变化,是以根干的不动性为前提的枝叶的变化。而枝叶的剧烈变化却左右着植物的命运……枝叶末节的戏剧性变化就是在事先放弃了变动偶然被确定了的自然的诞生场所的决断而发生的……自己隐没于生活的遥远的地平线下;自己的生活不过是受到他的种种的制约的无个性的活动。自己常常处于面纱的影子中。”[4]193植物的自身生命新陈代谢,飞花落叶的季节更换,契合了人们伤时感怀的心理,催发了一种世事无常、生命短暂的悲观情绪。日本人常常浸润于这样的悲哀之中,但是也借着哀感而重新获得精神上的安慰,获得生的力量,这便是日本人的无常观。
关于日本人对人生采取的无常态度,宗教学者田村芳郎教授作了如下描述:“万叶时代的人们任自身的感情为人生的无常而悲哀,沉浸于其中,因沉浸于悲哀而感到安慰。这一点在后世得到了继承,产生了日本独特的文艺理念,即于无常之中感受到一种情趣,发现美……现世肯定并不是没有对无常的悲叹,不过,日本人并不试图超脱无常的人生,而是一边因人生无常而流泪,一边沉浸于这种悲哀之中。”[6]900-902
叶之落、花之飞的忧伤情绪并没有在日本人的无常观中一度起到压抑精神思想的作用,而是相反,“于无常之中感受到一种情趣,发现美”,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美的意识,超越了无常感,从无常感的压抑下重新获得了精神自由和确立了生命的价值,当然其中也辉映出飞花落叶悲舞之中明丽的美学底色。
植物直接开启了日本人的审美意识,并因植物的自然形体特征和生命态势相应地生成了许多审美范畴,基于植物的美学世界观逐渐形成。植物的飞花落叶的审美意象凭借独有的美学意蕴,在日本的文艺歌道、哲学观念中演绎出别致的美学之舞。
参考文献
[1] 鸭长明.发心集・第六卷[M].日本:新潮社,1976.
[2] 岩波文库.连歌论集(下)[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
[3] 吾妻问答[A]//日本思想大系・天台本觉论[N].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
[4] 今道友信.东方的美学[M].北京:三联书店,1991.
[5] 邱紫华.东方美学史・下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3.
关键词:西方美学;身体美学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06-0066-01
随着美学的不断发展,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出现而令美学的社会作用更充分的得以发挥,而我们也似乎正在经历一个美学的“膨胀”。与此同时,美学研究也呈现向更为深入、更为宽广的前景拓进的趋势,比如目前还处于一种前学科状态却颇为引人关注的身体美学。
一、身体美意识的观念与身体美学
说到身体美意识的观念,无论中国还是西方,古今中外都存在。在中国,人们认为“羊大为美”。羊只有大才被视为美,瘦小的羊不美,人们是根据眼睛所看到的羊的肥瘦做出什么是美的判断,可见古人对于身体官能感受是身份注重的。如果说中国古人注重的是身体感觉的话,那么古希腊、古罗马人注重的则是对身体自身的展现。从现有文字记载、绘画、雕塑等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古希腊、古罗马人更喜欢直接的表现自己的身体,其对身体的重视和展现是令人赞叹的。而在今天,身体美意识的观念更是人皆有之。
然而,尽管关于身体没意识的观念自古有之,但是“身体美学”这个概念却是在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美学家理查德・舒斯特曼提出的。舒斯特曼曾尝试性地对身体美学进行如下定义:对一个人的身体―作为感觉审美欣赏及创造性的自我塑造场所―经验和作用的批判的、改善的研究。
二、身体美学的审美观念
把身体作为审美客体这种审美观念,无论是在西方哲学中还是西方美学界,一直占居着统治地位。把身体作为审美客体,也就是将身体视为审美对象。而身体美学建构的主要目的就是重构西方美学史中的身体问题,彻底地将身体当作审美的主体。作为审美主体的身体,可以将自己作为审美对象,也可以将其他作为审美对象。
但是从舒斯特曼给身体美学所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他是强调对身体进行审美关怀,而并没有将身体彻底地当作审美的主体。但是这种审美关怀在当前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语境下,在消费主义、视觉文化强烈扭曲着人们的身体审美意识的背景下,是必不可少的。
三、身体美学与大众文化的关系
人的身体,在西方现代哲学与美学范畴中己经被后现代泛化,它不仅超出了笛卡尔的作为“思”的本体,更超出了海德格尔的“诗性”存在,它作为社会化、商业化、审美化的人类文化载体,迅速地进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与当前大众审美文化紧密联系。加之“一切皆为美”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泛滥,大众文化基本成了围绕身体而构建的一种文化了。身体美学也成了大众文化中围绕身体而构建的这部分文化的审美标准。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围绕身体而建构的大众文化就是展现裸的欲望。当身体作为欲望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时,就出现了身体写作,再或者是下半身写作。影视作品中,欲望的表现更是直露,于是出现了情和电影。女性,则作为欲望的代言人不断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做出各种能够激发欲望的动作。当然,我们不能将所谓的欲望狭隘地理解成,这里所提及的欲望还包括身体各个感官的欲望,比如渴望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希望听到优美的音乐。
当大众文化的主题是欲望的时候,其价值是身体性愉快。作为审美客体,当我们的外表被他人欣赏时,我们也能够从中获得身体性愉快。身体美学更多的希望通过展现身体,而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与称赞。
四、时尚文化中的身体美学
当时尚成为文化,时尚文化所演绎的便是迷人风采。于是,身体就成了时尚的中心,无论是服装,还是化妆,都离不开身体。时尚,让身体美展现的淋漓尽致,与此同时,也在完善身体上不够完美的部位。胖的人开始减肥,觉得不够美的人开始整容,更有甚者去当个“人造美女”,只要能美,一切就都让身体承担吧。
关键词:传统音乐 美学思想 审美意识 “和”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中华先民的审美意识可以追溯到未有文字记载的远古时代,从原始先民通过劳动摆脱了动物状态开始懂得装饰自己,便出现了最早的审美意识活动,其审美意识就已经产生了。在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中华美学思想获得了蓬勃发展,形成了以审美意象为中心的传统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习惯,决定了中国古代先哲奉行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矛盾双方作为一种内在的和谐,即中华文化传统“和”的精神。“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作为一种审美品格,“和”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笔者将古代不同时期对音乐思想“和”的阐释作一梳理和简要述介。
“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和同之辩”的论争。《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这里说明了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这是从音乐审美的角度对“和实生物”规律的体验和理解。
春秋时期晏婴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对音乐有精辟的见解,曾说:“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将音乐各种特征的“相成”“相济”都归属到音乐审美的和谐统一之中。晏婴在谈音乐诸要素之间的谐和时,并没有忽视音声与人心的谐和关系。“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只有“和”的音乐才能使君子听了产生心平气和的感情。
先秦时期儒家学派倡导礼乐思想,对音乐所看重的主要是它的社会教化作用。他们对“韶”一类的雅乐推崇备至,认为“中和”的音乐是最能移风易俗具有教化作用的,讲究借中和的音乐修身养性。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
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汉代《乐记》从“德音”“中和”来看“乐”之美的社会属性与情感属性。只有具有“中和”情感特征的才是“和乐”,这就要求在情感表现上处于“中和”状态,“乐而不乱”“乐而不流”“刚而不怒”“柔而不慑”。
魏晋时期阮籍在其论乐专著《乐论》中,一方面以“和”作为乐的顺乎自然的本质属性,要求以协和阴阳的音声去适万物之“情气”,另一方面在音乐生活中继承乐教思想,要求“立调适之音,建平和之声”,制礼作乐“使天下为乐者,莫不仪焉”。嵇康在《琴赋》中以平和之声为琴音乐美的特征,在琴声具“自然之和”的基础上描写琴音的美妙。他讲的“礼乐之情”是以“乐之为体,以心为主”的角度讲“平和之乐”对人心的作用。
唐代白居易对琴乐审美问题上有较多论述,他视恬淡、平和为琴乐与“正始音”的音乐审美情感特征,以“淡”“和”为其审美标准。
宋代朱长文在“琴史”中以政不和故人心不和,人心不和故音不和的角度强调“乐之和”在于“正——心——音”之音的关系是否和谐。从音乐与人心的关系认为只有能够协调民心,“顺气正声、为群情之影响”的音乐才是“和”乐的,才是美的音乐。哲学家朱熹在《紫阳琴铭》中对琴乐审美明确提出“养群中和之正性,禁尔忿欲之邪心”,体现了他对琴乐中和美的认识,即“中和”美的实现有赖于通过自我修养达到人心之正性。
明代徐上瀛的《溪山琴况》是中国美学思想史最为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论著之一。《溪山琴况》提出二十四况,其中“和”是最为重要的审美范畴。《溪山琴况》开首即写道“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这表明了“和”作为琴乐审美范畴,在《琴况》中具有其他诸况不能替代的地位。“和”在《琴况》中具有多义的内涵,如“和”况以琴乐陶冶人之性情,琴乐的实施目的在于使人心“和”,这具有社会伦理学的意义。“和”在《琴况》中与音乐审美理想有关,强调“和”的存在并不只是于技艺,要获得“和”之美存在的真谛要“不以情性中和相遇”。“和”是《溪山琴况》的主要精神,是贯穿其中的主要线索。
清代王夫之以“和”作为乐的审美规范和准则。他首先强调“律为和”,重视“律为和”的作用,
纵观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史,“和”在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其有不同的解释。“和”是我国传统音乐美学中的优秀传统,至今这种美学传统仍普遍存在于我国民间传统音乐之中。但“和”又是相对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今日的“和”已不是儒家仅用于“雅颂之乐”的中庸之和,而是与多种非“和”品质相互融合的优美、平和、细腻的美学品格。
参考文献 :
[1]顾建华,张占国主编.美学与美育词典[Z].学苑出版社,1999.
[2]邢煦寰.通俗美学[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
[3]张法.美学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王一川主编.美学教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韩连贇
随着现代文化、科技的发展,摄影已从简单的复制对象、记录现实发展成为目前的一个多分支、多门类、多功能的大家族,如艺术摄影、科技摄影、新闻摄影、广告摄影等。摄影的分类也就赋予了这些不同类别的摄影以不同的目的和功能。简单理解摄影只有记录实况的价值和其它实用功利价值,而忽略艺术摄影的审美价值,这种倾向是有害的。
艺术摄影是为创造美的价值而存在的,是以它的审美服务于人类的精神世界的,摄影艺术要想在艺术园地里寻到自己的席位,就必须具备它特殊的艺术审美价值。艺术摄影在通过特定的场景,创造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它往往不以反映具体事物为终极,而是通过画面形象来表现作者的感情、生活态度,并对生活做出自己的评价。艺术摄影还要求通过生活的真实达到艺术的真实,首先是激起观众的美感情绪,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艺术的审美价值也决定着我们的艺术创造者在创作时的审美物化中,审美意识的高度集中,才有可能创造出较高水准的摄影艺术品。如果只用认识的、政治的、记实的、功利的、实用的目的来作为衡量艺术摄影作品的标准,那就可能会混淆了艺术和生活、艺术和历史、艺术和自然、艺术和科学的界限。关于艺术的标准恩格斯在致斐拉萨尔的信中说:“从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以非常高的,即最高的标准来衡量。”恩格斯这里对艺术的评价是历史和审美价值的评价,而不是其它标准。就艺术摄影作品来说必须以它审美价值来作用于人们精神世界,体现其在整个社会中的作用。
艺术摄影属文化范畴,是一定社会形态的产物,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同样也是人类把握世界、改造世界、创造世界的手段。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它是社会存在的能动反映,但它又不同于哲学、政治、法律等其它社会意识形式。艺术摄影的本质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就艺术的把握方式而言,艺术摄影用马克思的观点来分析它决不是简单的对客体进行复制,而是用艺术的“掌握”方式主动地对客体予以艺术的观照。表现在创作上是主体审美意识对客体的艺术掌握方式上,不同的主体掌握世界的方式不同,其目的也不相同,这就是艺术摄影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形式的本质所在。马克思曾在《1844经济手稿》中指出“每一种本质力量的独特性,恰好就是这种本质力量的独特本质,因而也是它的对象化的独特方式。”艺术摄影审美活动的独特方式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从而也显示了它的独特本质。就艺术摄影的掌握世界的独特方式而言,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摄影艺术家应该用审美的眼光来观照社会生活实践这个客体世界。面对巍峨的群山,我们的摄影艺术家看到的是山峦起伏的线条、层次、光影、色彩诸因素,考虑的是选择怎样的最佳角度,将客观世界通过艺术的方式,构成美的摄影艺术形式,来体现审美价值的实现。同样面对这个客体,地矿学家看到的将是地理构造的形成,注意研究的是各类矿产资源的含量成份,构想的是怎样开发利用来服务于社会。而一个佛教徒看到的可能是山中古色古香的庙宇,理想的世外桃源,幻想中静观入化的妙景,很显然它是以宗教的方式来把握世界的。笔者曾在某次创作活动中,在牧区遇见人们正在修建饲养场,此时正值中午,光线将房顶梁擦的影子投在室内地面上,眼前的客体构成一个可见而不可求的美妙的光影世界。主体审美意识中长期寻觅的积蓄在这一瞬间客体的刺激下得以实现,在主体的审美观照中客体成了主体审美情感的载体,主体灵光附体似的在创作中进入了痴迷状态,经过高度的凝聚,瞬间完成认识上的飞跃,主体的审美意识迅速得以物化。这里我们看到,艺术摄影的创造它既来源于客体的刺激,更重要的则来源于作者审美情感的观照。
摄影创作中它不是推理,而是主体审美经验实践积累在瞬间闪现的直接悟见。这里审美情感,审美意识是主体进入创作中审美境界的前奏,也是审美感应发生的动力,主体感情在客体刺激的感应中表现了相互作用的双向关系。创作中客体形式的感应是主体审美意识觉醒与客体表象之间作用的沟通也反映了创作中情与景的交融的相互作用。马克思说:“激情、热情是人强烈的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摄影创作中审美意识的观照,是主体的本质力量物化的根本,同时也反映了艺术创作的规律。通过以上的创作活动我们不难看出创作主体是以艺术的方式把握客体世界的,艺术的掌握世界从本质上区别于纯实用功利意识、科学求真意识或道德理性意识,而表现出以艺术方式掌握世界的根本是审美意识。
摄影创作中,作者做为一定时代、地域、文化的人必定受着各方面的影响。在社会集体无意识的审美意识影响下,集体无意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作者的审美意识。所以说艺术创作中的个体审美意识的呈现又是集体审美意识的表现,绝对的自我表现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我们也不否认作者的独特的创造性和灵性,在表现对象化了的客体时注入作者个体的情感和独到的审美意识观照是不可少的。作者成了现实世界和艺术世界的中介。可悲的是在相当一个时期我们的某些艺术摄影作者并没弄清马克思关于用艺术的方式掌握世界这一真理,也就没弄清艺术的功能。把艺术等同于政治宣传、图解政策,或等同于实际生活的原貌。当然也有部分观众对艺术作品发出“生活不是这样,怎么你反映的和我看到的不一样”等幼稚的责备。当然,艺术作品具有教育认识功能,实用功能。但决不能忽视其审美功能。艺术摄影不同于广告摄影的实用性、新闻摄影的实况性。艺术摄影的主要功能应是审美功能。恩格斯在《诗歌和散文中的德国社会主义》一文中谈到歌德的局限时说:“我们决不从道德的党派的观点来责备歌德,而只是从美学和历史的角度来责备他。”恩格斯对艺术家的评价很明确。对艺术品用美学和历史的标准来衡量,而不是其它标准。对于广告摄影的功用性、新闻摄影的实况宣传史料价值,我们不能只用艺术审美的标准来要求,反之用它们的标准对待艺术摄影也是不应该的。
在对时代精神、社会现实生活的理解上,摄影艺术要有其独特的理解、独特的切入角度、表现方式和艺术的把握方式。少数人把艺术真实理解为生活真实,把现实生活理解为单一的物质生活,把现代文明简单理解为物质文明,这是很偏面的。现代文明,,它既包括丰厚的物质文明,也包涵丰富的精神文明。现代社会的文明发展是物质和精神的双向文明的发展。我们的艺术摄影者以艺术的方式来把握现实生活,以精神的文化的视角来面对生活,防止纯白然主义的复制生活,重在表现人们的精神世界。在摄影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不是外在世界的直接呈现,而应是审美主体内在精神世界的表现,是审美意识的创造。用高水准的作品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类。引导观众走向审美的深层,得以情操的陶冶和审美的愉悦,审美意识实现,是艺术家终生追求的目标。#p#分页标题#e#
[关键词]:美学 研究对象 人文价值
关涉到美的问题意识在上古时期便有记载,但相对系统的美学思考发端于中古时代。此一时期,欧洲的《诗学》,中国的《乐记》,印度的《舞论》,这三种人文化的艺术专论中对美的问题专注,形成了美学的人文思考在中古时期的集中发力点。由此出发,在十八世纪理性主义哲学繁荣的背景下,维柯对“诗性智慧”的发现,强调诗性的人文智慧先于知性;鲍姆嘉通第一次以“感性学”来命名涵括人文观念的感觉和感情研究;康德以“自然本性”的趣味视角,确立了美学理论的主导形态。由此而来,美学既研究人类社会实践中的审美意识、审美感受,也研究人的审美意识和感受的认识和由此而形成的知识系统,还研究触发审美态度的客观世界的事物形式。虽然其价值倾向有可能偏重于上述三者的单一方面,但总体而言,其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人文价值维度。
一、对象的客体要素揭示了人文情感的物质依存
从研究对象的客体要素来看,美学的人文价值取向所依托的物质基础也是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但是,自然科学的价值在于强调人对事物的认识和改变,弘扬人的理性和技术的合目的性。因此,美学研究应当区分出其人文价值与自然科学的科技价值的交叉和差异。
(一)强化客体要素会造情感的缺失化
费希纳的《心理物理学纲要》和托马斯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都主张采用科学实验的方法,力图达到“尝试性的和不带成见的方法”,对审美活动的心理过程和美对象的物质属性,进行定量分析。以此把美学的研究对象限定在自然科学的框架内。但是,这种放大并强化审美对象的物质要素,采用自然技术手段的美学研究,并不能全面地证明美学学问本身的“自然科学”依托,甚至容易造成美学核心问题的人文维度的缺失。从的美学观念来看,忽略美学与自然科学的客体差异,就会使审美主体的社会历史属性、审美心理的微妙体验、生命情感的灵韵,遭遇到技术描述和物理监测的遗漏,造成技术本位的自然价值博位,而人文情态和价值显形缺失。
(二)忽视客体要素会造情感的悬空化
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审美活动总关涉到人的生存所依托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现实。这其中,人的生命现象无比的丰富和复杂,但总是依托在现实世界当中。为了消除技术专制对人文精神的销蚀,而选择性地放弃美学研究的客体要素,就会造成美学研究的对象的情感悬空,也会造成研究本身脱离现实的形而上学之路。美学的审美对象是一个完整的活动系统,其依存于现实的是相对稳定的物态要素。构成对象存在的各种要素在其动态系统中,均衡地发挥着牵制和互化的结构。物质化的客体要素的显形,精神化的主体要素的流动,知性化的知识要素的传播和扩散,使得审美活动能够依存现实而不受制现实,属于自然而又超越自然,从而实现其人文价值。
二、对象的知性要素构建出人文形式的知识形态
从研究对象的知性要素来看,美学的人文价值取向存在于审美活动的知识形态。因此,美学研究应当区分出美学的人文价值与社会科学的知识价值的交叉和差异。
(一)强化知性要素会造形式的压缩化
近代社会科学的发展,使美学强化学科化取向,按照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来制作和加工知识产品,构建人类普适性的知识生产关系和消费行为,压缩了审美活动的心理意蕴、文化融通和价值态度,不能充分涵括研究对象关乎生命体验的当下状态。这就意味着,作为知识生产方式之一的美学,所侧重的是美学知识在社会知识结构或社会生产系统中的宏观价值,压缩了个人在具体的情感活动中所表现着的生命承续与德性变迁。因此,美学研究就是要阐释人的生命形式、情感意义和人文价值;片面强化知性要素会把人理解为抽象的类的存在,而忽视自我的生命体验和价值生成。
(二)忽视知性要素会造形式的无序化
美学研究也需要借助一般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体系,使美学知识生产过程成为完善社会结构,促成文化创新的重要构成因素,确定美学知识系统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在美学研究当中,往往把作为研究对象视为一定意识形态的载体,即视作某种社会话语的传导环节而不仅仅是一个感受自身生命力的鲜活的、绵延的、无序的情感状态。这样,按照审美的观念来理解,人的审美活动和美学的认知行为就可以在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互动生成中,辩证地统一为科学形态;美学也就可以具有“文化哲学和主体性意识的明显特征”。可见,在美学研究不应该是对主观情感的无序化地渲染,或过度阐释,而应是揭示审美现实的发展趋,构建出人文价值观念。
三、对象的主体要素彰显着审美意识的人文内涵
从学科归属的角度看,美学应当属于人文学科,其价值取向强调人的精神体验。尽管审美活动中涉及到对象的物质要素和形式要素,但是,这些要素在美学研究当中均被理解为体现着人文情感和智慧风貌的人文对象。因此,凡是忽视审美活动的人文特性的美学研究,都会遭遇到逻辑思维枯竭和推理穷途末路的困惑。
(一)忽视主体要素会造意识的消散化
美学作为一种专门性的学问,其研究的基本问题就是美的性质、审美意识、审美体验、审美对象。因此,美学的研究多是在哲学思辨的立场上对人的审美观念、艺术观念进行系统化和理论化地梳理和研究。但是,这种哲学化的研究研究,往往将整个审美活动作为它的对象,揭示出人类审美思维的最一般形态和规律。可以说,哲学向美学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提炼出诸如美善相乐、尽善尽美的观念,揭示出了审美活动与道德活动相关的普遍规律。然而,审美活动毕竟是一种特殊的个人化的生命体验。当美学进行忽视主体要素的哲学概括,就不能真正认识审美感受的本质,便会造意识在逻辑推理中的消散,即美学与社会实践渐行渐远的困境。
(二)强化主体要素便是扩充人文形式的内涵
强化主体要素就意味着美学研究以整个人文世界为对象,认为审美活动是个人化的心灵内省过程,具有非理性、非逻辑、前理解、前概念的特性,是本然的“权”作为“意志的自由运用”;存在于哲学美学所无法触及的精神家园,而保留着人类情感体验中上最原初的内指性、蕴藉性和含混性。因而,作为感性学的美学研究不能够脱离开研究对象的感性形态。特别是在美学对艺术审美的研究当中,应当把握生命存在和活动的艺术形式,扩充其审美文化的内涵,召唤人们探究诗性人生的境界和价值生成。可以说,用审美活动的生命体验和感知来说明、解释艺术人文价值的创造和内涵扩充,就是美学进行人文价值的追求,也正是美学超越知识论的逻辑和实证倾向的归家之路。
总之,尽管美学总是在关乎物质的、主体的、知识的要素中,构筑自身的学科特性,但是,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美学状况都是在特定人文环境下,按照文化生活的“筑居”条件而“思”的,这种状况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出美学家们自身生命活动的人文价值趋向。
参考文献:
[1][英]鲍桑葵.美学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57.
[2][美]托马斯・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M].北京:中国文艺联合出版公司,1984.6.
关键词:初中音乐;教学;渗透;审美教育;研究
一、前言
在初中音乐教学中不仅需要向学生讲授音乐知识,促进学生音乐技能的提升,还需要促进审美教育,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由于在促进审美教育的过程中,音乐学科本身具有很大的优势,音乐教材本身具备自然美、社会美及艺术美为一体。审美教育作为音乐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应该以促进学生人格的完善发展,身心健康发展为目的,让学生在掌握音乐知识的前提下不断促进审美能力的提升。因此,必须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促进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和培养。
二、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的必要性
1.审美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
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德国美育家席勒提出想让一个感性的人变得理性就需要促进其审美意识的增强。在快速发展的今天,美学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美学教育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教育学者主张美学教育在艺术教育中的渗透,美学教育已经成为了现代教育不可分割的组成。
2.音乐审美教育是实现美育的关键途径
在音乐教学中促进审美教育是实现美学教育的关键途径,鉴赏音乐感知音乐是音乐学习的重要组成,也是整个音乐活动的基础。在人们欣赏音乐的过程中能够对音乐本身有一定的认识,还能够产生一定程度的共鸣,能够满足自身的审美要求,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及音乐鉴赏能力能够促进人们身心健康发展。
三、如何在初中音乐教学中促进审美教育的有效渗透
1.促进教师教学观念的改变,努力同新课标保持一致
相比较其他学科,音乐学科在审美教育的渗透过程中有很大的优势,所以在促进学生审美教育渗透的过程中需要明确音乐学科的特征,重视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及促进审美能力潜移默化的提升,在音乐教学中教师一定要认识到初中音乐课程的特点,不断促进学生音乐素养的提升,不断促进学生审美意识的丰富,从这个培养目标出发,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在课堂上在音乐的海洋中遨游,感受音乐的美感,学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表达美,这样能够促进音乐教学模式变得更加美好,在教学中将审美意识逐渐地渗透给学生。
2.从兴趣出发,引导学生感知音乐的美好
兴趣是推动学习行为开展的动力,对于初中音乐学习也不例外,所以想要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需要找准学生的兴趣点,选择具有欣赏价值的内容,唤起学生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让学生产生情感共鸣,这样在兴趣的推动下促进学生对音乐感知能力的提升。例如在学习《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时候,本身这首歌曲同学生的生活实际相当贴近,无论是歌曲的曲调还是歌词都和初中学生的认知水平贴切,在这首歌曲中让学生展开丰富的联想,并且获得很好的审美体验。
3.利用创设情境教学法,让学生体验音乐美
在初中音乐教学中促进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需要充分利用创设情境教学法带来的优势,让学生体验音乐美,只有学生真正感受到音乐的美,才能增强对音乐学习的积极性。新课标背景下所强调的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越来越凸显,在音乐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的关键是让学生能够真正的感悟体验音乐。但是在实际的音乐教学中学生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中,主要的原因是缺乏一些情感方面的引导,所以利用创设情境法开展初中音乐教学,能够在特定的情境中,让学生产生某种情感,进而主动地学习音乐,充分感知音乐带来的美感。例如在学习《让世界充满爱》这首歌曲的时候,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感受到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情感,并且能够满怀深情地将这首歌曲演唱出来,强化情感的升华。因此,教师可以为学生模拟一个歌曲比赛的现场,自己当评委和选手,这样在学生相对熟悉和感兴趣的情境中能够对音乐畅所欲言,充分感悟到这首歌曲的情感,真正体验音乐的美感。
4.在音乐教学中促进音乐美学教育的升华
传统的初中音乐教学,仅仅是简单地强调学生对于歌曲的演唱,很少重视审美的内涵。音乐本身就是一种多元化的美,由于初中阶段的学生认知有限,生活常识有限,所以对于音乐的欣赏往往比较局限,在进行音乐审美的时候不知道如何下手,所以需要教师不断促进教学内容的整合和优化,由于初中学生对音乐学习的能力不强,所以很难将一系列的音乐作品有机地整合起来,发现其中的联系,进而促进音乐美的升华,促进审美教育的有效性。因此,需要教师积极有效地引导,在学习音乐的时候,需要引导学生对音乐作品进行分类,将具备相同元素的音乐作品放在一起,更加深入地了解音乐作品中的审美内涵,拓宽对音乐审美的视角。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尝试着对这些歌曲进行对比,对比歌曲表现的内容,从而对于音乐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不断的对比、总结过程中找到审美的落脚点,促进初中音乐教学中学生审美能力的有效渗透。
四、结语
综上所述,音乐本身就是一门美学艺术,初中阶段作为小学阶段同高中阶段的衔接阶段,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在初中音乐教学中一定要明确教学目标,需要侧重对于学生音乐意识和音乐素养的培养,不断促进学生审美意识及审美能力的提升,在教育方面教师需要重视音乐学科本身的特征,认识到每一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综合课程改革的需要,促进音乐教学的丰富性和趣味性,促进学生审美能力在潜移默化中提升。
参考文献:
[1]林秀清.浅谈如何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J].音乐时空,2015,(21):179.
[2].如何在音乐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2008,(05).
[3]王丽萍.初中音乐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J].科技信息,2007,(11).
论文摘要随着大众传播媒介和市场化技术的不断推进,大约从20世纪开始,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一种新的美学现象应运而生,审美趣味日趋多元化,审美与生活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不清。可以说,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出现了“美学生活化,生活美学化”的趋势。这一审美文化现象的渊源、流变以及发展前景如何,是美学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一美学与日常生活的渊源
美学是关于审美现象的综合性的人文学科。自美学思想产生至今两千余年来,美学与生活一直有着很深的渊源。
文化研究者们认为,文化的发展大致经历三个时期:口传文化时期、印刷文化时期和电子文化时期。在不同的文化时期,审美与生活由合一到分离,最后再次走向融合。
在口传文化与手写文化前期,审美与生活曾经是混沌一体、不分彼此的。那时审美是生活的一部分,譬如渔猎时代的弓箭既是工具也是心爱的审美艺术品(如果当时有所谓的“审美”观念的话)。审美与生活的界限是模糊的,或者说当时审美还没有从生活中分娩,人的审美意识还萌动在生活实践的母胎中。
譬如中国古代的玉璧以及佩戴的各种美玉,既是当时的审美艺术品,同时也是祭祀用品和某种观念的象征物,具有原始宗教、伦理道德、政治活动的实用意义。即使到了孔子那个时代,审美仍然很难同生活分得那么清,诗、乐、舞,并不是后来人们观念中的纯粹艺术。甚至中古时期(如魏晋)的佛教和石窟壁画、雕像,很难说当初有多少人是带着审美意识把它们当作“艺术品”去塑造的。西方亦如是,古希腊戏剧当初也是酒神节祭祀仪式的一部分。
在手写文化后期,纸张出现了,审美意识逐渐“独立”了,此时审美与生活开始疏远。这对审美艺术的独立发展是一个重大促进,特别是印刷时代的到来,为审美的独立发展提供了可能。此时,它以“精英化”、“贵族化”甚至“神圣化”姿态与“生活”拉开距离,审美被供奉在高高的奥林匹亚山顶上。人们认为,正因为审美与生活不同,它才是审美艺术,而且,似乎离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越远,越是高高在上,就越是好的审美艺术。
与那时的社会状况和精神理念相应,审美活动被认为是高于生活的创造。审美艺术品被认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产物,是超越凡俗的圣果。审美艺术活动因为是精英者的活动,是人上人的活动,是高雅人的高雅活动,审美艺术作品也就被看作与凡俗生活不同的高雅、特殊、精贵之物。这样就把审美艺术家与普通人隔离开来,给艺术家戴上天才桂冠。总之,这一时期把美学与生活区别开来,强调美学与生活的距离。
大约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人们的审美活动逐渐发生变化。最初的苗头是从电影艺术对视觉艺术的张扬开始的。观众欣赏电影的时候,就如同进入生活。电影的出现,预示着美学生活化的开始。尤其是“电子文化时代”的到来,进一步推动人们的美学观念走向“新生代”。在这场美学观念的时代变革中,审美似乎没有了边界,甚至那些低俗的、过去不可能与艺术沾边的“现成物品”,也成了审美艺术品。当加拿大多伦多市安大略省美术馆里收藏着一个普通的、谁家都有的盥洗池,作为一件艺术珍品供人欣赏时;当美国“捆绑粘结”艺术家H·哈蒙德把破布、丙烯酸树脂、石膏粉、木头、泡沫橡皮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捆绑胶粘在一起,创造所谓“女权主义者的艺术”时,具有传统美学观念的人目瞪口呆。
但是,某些具有超前观念的理论家做出解释,说那些把种种“现成物”当作艺术品的人,实际上是在从事一种非常严肃的事业。他们实际上是在扩大或重新创造人们的审美观念,现成物品转换为艺术品的奥秘在于审美态度。在这些理论家那里,任何对象,无论它是人工制品还是自然物,只要对它采取一种审美的态度,它就成为一个审美对象。然而,当什么东西都可以为艺术的时候,艺术也就不成其为艺术了,艺术消失于生活之中或者说与生活融为一体了。
德国着名艺术理论家克劳斯·霍内夫在讨论当代艺术时指出:“在西方世界,不仅人们对当代艺术的一般态度发生了深刻变化,而且艺术本身同时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一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美学原则几乎完全被抛弃,结果是艺术家们不再感到与社会截然对立。”
在过去审美是一种经验,而现在所有的经验都要成为审美。过去只有少数“精英”才能做“艺术”、玩“艺术”,现在却人人都是艺术家,人人都可以玩“艺术”。在后现代社会,似乎成千上万的主体突然都说起话来,他们都要求平等,艺术成为了一个众人参与的过程。大地艺术、观念艺术、广告艺术、波普艺术、卡拉OK、各种群众艺术晚会……观众和演员常常合二而一。此时,创作与欣赏的界限消失了,作者与读者的界限消失了,审美与生活的界限消失了,审美活动与现实活动的距离消解了。于是,生活就是美学,美学就是生活,美学与生活再一次走向融合。
二美学观念转变的原因和基础
美学发展演变的原因极其复杂,然而也有规律可寻。美学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社会生活诸多方面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它的动因既有自身方面的,又有社会方面的。
首先,经济的影响。恩格斯曾说:
“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这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指出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包括审美需要)的关系。在物质生活水平高度繁荣之前,自然不会意识到审美活动的重要性。但是,在物质生活水平高度繁荣之后,审美活动的重要性无疑被提上日程。过去是为了“身上衣衫口中食”,现在却是要美化自己、美化生活,通过“生活的美学化”来更大程度地解放自己。此时,人人都开始从美学角度发现自己、开垦自己。其结果导致生活成为一门艺术,或者说被提高为艺术。
其次,市场经济的确立,社会政治民主化进程加剧,对美学的平民化、民主化起了催化作用。在哲学方面,本质主义的解体,现象的多样性被重视,多元思维的建立等,也对美学观念的转型产生影响。尤其是后现代哲学对主体的解构,更为美学观念中的民主化、平民化及美学与生活的贴近和同一提供了理论前提。此外,艺术的自我消解,自然美、社会美的相应崛起,也使传统美学以“艺术”来抵御生活这一带有明显局限性的美学观念遭到质疑。
不难想象,既然“艺术”本身已经自我消解,那么,精英审美对于通俗审美的排斥也就成为了不可能,审美与生活的同一也就顺理成章了。从社会角度看,生活美是始终存在的,只是在古典美学时期,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分工,造成了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的分离,美被从艺术的角度加以强化。进入当代社会,由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日益融合,生活美由隐而显,也是必然的。从劳动过程看,在古典美学时期,人们往往更重视精神产品,轻视物质产品,劳动过程也被区别为“动脑”和“动手”两部分;而在当代社会,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逐渐合一,同样也导致了“动手”的魅力。
最后,技术的美被发现。从技术层面上看,电视转播、互联网等的出现,空间距离以及中心与边缘的区别几乎不复存在。伯恩海姆说:“计算机最深刻的美学意义在于,它迫使我们怀疑古典的审美艺术观和现实观。”人们已经注意到,日常生活正日益显示出与艺术条件的同一性。在古典美学时代,由于以文字为基本媒介,作者与对象、读者与作品需要通过文字的转换联系,需要借助于思维、理解、想象而完成创作或接受,审美可以从日常生活中分离出来。
而在电子文化时代,由于电子媒介的作用,作者与对象、读者与作品之间的联系由间接性变为直接性。它们有时直接合二而一,混为一体。读者简直用不着思维、用不着理解、用不着想象,直接感受就是,直接看、直接听就是。由于电子媒介的存在,现实与非现实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在审美上,现实与影像也处于新的关系中,你去裁缝店做衣服,可以先在计算机屏幕上逼真地做出衣服的样子,顾客还可以参与设计,这种非现实的虚拟图像,可以丝毫不差地转换为现实。这样,古典艺术那种从外面去认识或把握现实的状况被取消,艺术活动本身就是现实自身的活动。于是,艺术再也不像古典时代那样神圣、神秘和永恒,那样具有唯一性。机械制作、大量复制、随身听……把创作和欣赏带入了新的境界。这样,就把审美体验与生命体验联系起来,美学与生活的距离就此泯灭。
三美学生活化的发展前景
“美学生活化,生活美学化”,作为一个突出的带有世界性和时代性的现象,无疑体现出美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时代内涵。但由于日常生活中审美意识的多样性、复杂性很难对其做出准确的价值判断。下面从正负两方面价值取向谈一谈初步看法。
关键词:《佛兰德斯的狗》 奥维达 物哀 审美意识 日本文学 日本民族文化
中图分类号:N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1
一、《佛兰德斯的狗》在日本的传播与影响
《佛兰德斯的狗》[1]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女作家奥维达(1839―1908)于1872年创作的作品,1871年奥维达从英国来到佛兰德斯的安特卫普参观,为佛兰德斯画家鲁斯本所震撼,于是便诞生了这个在西方世界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少年尼洛与老佛拉芒狗帕德拉齐之间的纯真友谊,以及他们相依为命、终被冻死的悲惨经历。这部小说已经诞生了一百四十一年之久,虽然它在西方世界已经广为流传,甚至还曾在美国被四次拍成了电影,但是他在中国的影响力却远不可与之相比,奥维达相比于同时代的弥尔顿、斯宾塞、托马斯・莫尔以及约翰・班扬等人,在中国人的眼中也更为陌生。然而在与中国同为东方国家的日本,却出现了相反的情况,这部小说在日本得到了极大的喜爱和重视。1975年,日本动画公司就曾将这部作品改编成了五十二集电视动画剧“フラソダスの犬”,可以说当时这部动画连续剧已然成为了日本小朋友心中的最爱。22年后,日本人对这部小说的热情依然没有衰减,1997年,在黑田昌郎导演的执导下,这部作品又被改编成了时长104分钟的同名动画电影,于同年3月15日在日本公映。由此可见,日本人对这部小说的钟爱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过了作品原属的西方世界。纵然这里有日本崇尚“脱亚入欧”的心理倾向的影响,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这部作品悲凉惨淡的结局恰巧契合了日本民族文化中的“物哀”审美意识。
二、“物哀”在日本民族文化中的体现
文学不能全权代表文化,但它是文化中极具分量的组成部分,日本文学是日本民族文化和审美意识的折射,而其中“物哀”美学观堪称日本文学的精髓,它在整个日本文学中无处不在。例如日本古代文学作品《万叶集》第3724首和歌「道の手就是在咏叹夫妻的离别之愁,全诗如下:
君が行く 道の手を りね
きぼさむ 天の火もがも
这首诗意为:把你要走的长路叠在手中,用天火将它付诸灰烬,真希望有那样的天火。[2]这首描写离愁别绪的诗想象独特,字里行间难掩作者细腻的哀愁之情。又如《源氏物语》中的名篇《桐壶》,其讲述了一个身份不是特别高贵但受到天皇专宠的女子,在其他争宠的妃子们的嫉妒和排挤之下最终香消玉殒的樱凄故事,虽篇幅不长,但是却满纸的悲凉。日本古代文学中的一些其他作品,如《土佐日记》《紫式部日记》等虽“物哀”之色不及前面二者那么浓重,但是也都不同程度的充裕着哀婉感伤的情愫。
在日本近现代文学中,展现“物哀”之美的文学作品更是恒河沙数,比如堀辰雄的《起风了》,整部小说以登峰造极的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讲述了“我”与节子之间充满无奈、荒凉和忧伤的爱情故事,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处描写了一片萧瑟之景:“我有时能听见小木屋的后面传来轻微的声响,恐怕那就是风从遥远的地方吹来,在令树木光秃秃的枝桠相互碰撞吧。另外似乎还剩下一些微风一样的力量,沙啦啦的将我脚边的落叶拨开,把它们挪到其它落叶上去……”[3]这其中“光秃秃的枝桠”“两三片落叶”等景物的描写不仅表明“我”的内心此时此刻充满无限的哀伤,也象征着节子的离去正如花朵的凋零,让人深感惋惜。这满篇感人至深的字句,彰显出了一种凄凉之美。又如森鸥外的《雁》,阿玉与冈田的爱情悲剧纵然有其由于二人社会地位差距悬殊而产生的必然性,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森鸥外在创作过程中所受到的“物哀”审美意识的影响也是这一悲剧性结局产生的重要诱因。正如刘立善先生在其《日本文学的伦理意识》一书中所说:“理智支配下的欧外创作《雁》,这在艺术创作法则上又一次证明了有岛的金言:‘爱是生艺术的胎’。在主观意图上,则含有对青春时代失去的爱做出的回想和鉴赏之成分,流露的是哀伤和感叹。”[4]除此之外,在其他一些为人所熟知的日本作家如太宰治、川端康成等人的作品中,也都不难窥见这种樱花飘散、寒蝉悲鸣般的“物哀”底色。
此外,在李建权先生所编著的《日本精神》[5]一书中曾经记录了这样一件事情,在若干年前一名16岁的日本少女,在自己生日那天自杀了,她在留给家人的遗书中写道:“我现在正是人生中最美丽的时刻,我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美丽消逝,这个时候离去,为的就是留住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从这个日本少女的遗书中可以得知,她之所以选择自杀是为了把这短暂生命的瞬间之美永留人间,她的思想意识深受“物哀”美学理念的影响,在细细品味人生甘苦之后,情感和思想都被逼入了死角,而毅然做出了奔赴死亡的决断。
三、对日本“物哀”美学观产生根源的探究
一个民族审美意识的形成与其民族所固有的历史文化、哲学思想、自然环境、地理条件、民族秉性以及等因素密不可分,那么探寻日本“物哀”审美意识产生的根源也就必然要综合考虑以上等因素的影响。
首先从日本的民族秉性上来看,日本人的民族性格深受其所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的影响,日本人长期生活于狭长的海岛之上,火山地震等灾害频发,使之形成了一种美好事物总会稍纵即逝的“无常观”,因此在日本人的精神世界中总会有一种渺茫虚幻的感觉存在,“花虽芳馥兮,飘零无余;慨此人世兮,孰克久居。”铃木修次先生在其《中国文学与日本文学》一书中所写下的这段文字,恰好能够完美的概括日本人心中长存的那种“无常”之感。
其次从日本民族的精神信仰角度来看,日本人对于武士道的推崇犹如中国人对于儒家思想的尊爱。如今武士道精神渗透到日本社会的各个阶层之中,携带着以樱花作比的凄美气质,成为了日本“物哀”美学观的一大重要成因。“樱花,如此甜蜜,容易凋谢,随风起而落樱纷飞,然后香气逐渐淡去,永远消失。”[7]新渡户稻造在《武士道》中这段描写樱花的文字满含哀愁,但是细细咀嚼,其中却透露出一种欣赏与赞颂的味道,这就是日本人典型的审美方式。
总之,日本文化中的“物哀”审美意识是在对多种文化元素融合之后,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和时间沉淀而逐渐形成的,由此可见,“物哀”美学观作为日本文化地图上一座显著的地标,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我们深入掌握日本文化脉象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参考文献
[1][英]奥维达.佛兰德斯的狗[M].王家湘译,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
[2]张龙妹,曲莉.日本文学.上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48-49
[3][日]堀辰雄.起风了[M].烨伊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13:122
[论文摘要]审美意识直接体现了设计师对美的理解和趣味导向,制约着设计师的设计思维能力。审美意识的培养,也是设计思维的培养,而思维的开端,是源于对一种新事物的好奇及思索。在现代设计教育中,加强审美意识素质和艺术品味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现代设计教育是 21世纪的高智能与高情感的双轨教育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在学生原有的基础上,培养他们的设计思维能力,加强对他们的审美意识、个人品格及情感的教育。从发展的趋势看,我国需要这样的综合现代设计教育模式 ,培养设计行业的高素质人才。现实中,一些设计作品技法运用多但繁琐无序色彩丰富但污浊,主题直白但无想象空间,这直接体现了设计师对美的理解不够深刻。所以,在设计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努力使学生掌握美学原理、美学规律和美的造型能力的同时,对审美意识素质和艺术品味的培养也是十分重要的。
意识总是在控制着我们的思维能力,而人的思维是由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组成的。不论何种设计创作都要运用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两者是辩证的,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所共有的思维方式,都同样能够发现事物的本质。我们获得知识,认识世界,在借助于科学理论去发挥逻辑思维的同时,还要借助于艺术发展形象思维,只有文理渗透才有利于开拓新路,换句话说,只有打破学科界限,才能培养出综合型画才。因此,在现代设计教育中要加强审美意识素质培养,必须善于使人的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珠联璧合,共同发挥作用。
以下是在高校进行审美意识培养对现代设计教育的重要作用及其培养策略。
一、 审美构筑学生的设计意识
一个设计师只有具备正确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观,才能成为一个有社会价值的设计师。有人曾研究,在设计师一生的创作生涯中,审美意识主要经历三个阶段:明意识、潜意识、下意识。高校设计教育主要经历在第一阶段,明意识这个阶段是很重要的基础阶段,它对学生未来的设计之路十分重要。在这个时期,主要是学习和吸收各方面的知识,培养各方面的素质,当然,由于每个学生的文化背景各有差异,有的学生能在二三年时间内完成这个阶段,顺利进入第二阶段。有的学生可能到毕业了还没有超越第一阶段,没有进入真正的设计,总是拿别人的作品东挪西借,甚至一成不变地拿来用,那不能叫设计。
二、审美培养学生的设计兴趣
对审美意识的培养,也是对设计思维的培养,而思维的开端,是源于对一种新事物的好奇及思索。卢梭曾说过:只要有热心和才能,就能养成一种市美能力,一个人的心灵就能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各种美的观念。
在进行设计专业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重视培养审美意识对提高学生设计兴趣的作用,主动对学生进行兴趣培养。首先要加强对本专业的鉴赏力,提高学生的眼力,比如:结合正在进行的专业课程,收集大量的资料和相关素材 ,通过多媒体教学对优秀作品进行赏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要精心安排学生作业内容,有意定做一些与其他艺术门类有关的题目,如设计与音乐:将听觉艺术转换为视觉艺术传达出来。将音乐的听觉感受,谱写成色彩构成,让观者产生共鸣。
在其问,要专门安排时间来赏析当代艺术与设计中关于音乐的抽象性形成的理论及其影响,还有其代表人物(克利和康定斯基)及作品特点。进一步加深学生对音乐与艺术设计的关系的了解 ,提高学生的审美兴趣,掌握提高审美意识的学习方法。在视觉创意中,要逐渐使学生由被动变主动,将各种艺术形式与设计结合,将其他学科门类(历史 、文学、自然学科)及其原理结合到设计中。这样,艺术形式就不再单一乏味,设计思维就不会枯竭。教师要通过配合专业课,安排优秀的作品,推荐优秀的图书,丰富学生的思维,赏识并认可学生思维中优势和鲜活的部分,要求学生对自己的作品及时进行讨论,这一过程是审美刺激过程,能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审美激发学生的设计想象力
创造的灵感来源于想象力,人们如果没有想象 自己能像鸟样在天空飞翔,就不会有后来的莱特兄弟发明第一架动力飞机。爱因斯莱坦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包括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世界上什么东西最能引起人们想象力呢?是美术、是音乐 、是艺术。中国画的传统技法有“虚实相生,无画处均成妙境的说法;德国著名的包豪斯学校的构成课中,有图地转换的设计,即图形可做空间,图形以外的空间也可当做图形看 ;埃舍尔的矛盾空间也是如此。留下的空间是留给欣赏者想象的余地,可以成功地启发想象者去创造性地填充空白,做到“无形胜有形“笔不到意到”“形不连神连”的艺术效果。
在设计实践过程中,教师应要求学生不断完善自己,充实自己,不能将信息锁定在一个方面,要激发自身的想象力,鼓励并肯定他们不断尝试不同的艺术风格和不同的技法手段,以找到自己风格变化的突破口。俗话说“不破不立”,只有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审美意识,树立独特的设计理念,通过有计划地去实践、去观察,把 自己的体会、自己的认识反馈到设计中,把想象落实在现实中,才能不断提高设计水准。
四、审美培养学生的设计创造力
设计的根本在于创新 ,创新需要灵感,而灵感来 自于生活经验的积累。由于每个人的智力开发程度不同、生活的文化环境不同、接受的专业教育的程度不同,反映在专业的创造力上,也必然有很大差别。所以,如何在设计教学中,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修养,也是专业教师所需解决的问题。通过近几年的教学观察,笔者采用分别化教育的方法,针对不同学生的审美素质,因材施教、因势利导,观察每个学生的特长,强化学生的审美爱好和兴趣点,进行针对性的专业训练,提高了学生的艺术设计创造力。具体实践如:在装潢设计教学中,有些学生对民间美术颇有了解,笔者就安排一些民间玩具的包装设计,及时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更多的相关内容;有的学生对少数民族文化较感兴趣,就布置一些地方特产系列包装为设计主题;还有学生对中国传统绘画、书法颇有研究,就安排做一系列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礼品包装。通过教学实践,学生从被动式学习转到积极主动地搜集素材、查阅资料中来,无形中扩大了知识面,激发了他们的创作热情,学习效果明显改善。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实现自己的设计风格并突破自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需要鼓励学生具有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使他们在设计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 自己、充实自己。学生的审美意识修养越深厚,其创造力就越强。
五、培养学生与时俱进的审美意识有利于提高设计的综合效果
在艺术设计教学的学生作品展示中,往往出现一部分作品创意新、制作和展示效果好,但在结合到实用推广时又不知何去何从的情况,这是作品忽略实用功能而只重单纯的审美效果的原因,这样的作品往往不能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因此,要把学生的审美意识与社会实际需要相结合,使审美意识与时俱进,提高作品的设计水平。
1.把使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相统一。从当前世界各国的销售情况来看,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都是集实用与美观于一身的产品,因此,各种各样的风格设计,都离不开处理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材料的出现,有利于在产品设计中把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进一步统一起来。
2.设计需要以人为本的审美意识。以人为本的设计要求设计师具有一定的审美道德素质,以人的实际需要和目的为宗旨。因此,设计只有为人着想才能最终成为优良的设计,为大众服务,为时代的需求设计,是设计师的天职。
3.提高环保的审美设计意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如果不加以爱护,肆意损害,必将造成巨大的环境灾难。我们在专业设计过程中,对环保型设计提出要求,也是对设计者审美意识的进一步升华。绿色包装设计再一次证明,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是内在统一的。
[参考文献]
[1]吴冠军.多元的现代性[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
[2]张杰.谈设计师的知识结构[J].装饰 ,2002(12).
[3](美)赫伯特·马尔库.审美之维[1V1].李小兵,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