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16:32: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废物风险评估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 本文从医疗风险管理过程、医疗风险管理内容、医疗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医疗风险相关问题思考几个方面论述医疗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关键词】 医疗风险管理 防范
【Abstract】The paper discussed the medical risk management precess,conteuts and system,and think discwsses some problems in respeet of the medical risk thinking of prention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Medical service risk management guatd
医疗风险指在医疗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有害因素直接或问接导致患者伤残或死亡后果的可能性。医疗风险贯穿诊断、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任何临床活动甚至是极为简单或看似微不足道的临床活动都带有风险。目前世界上,尤其是发达国家对医疗风险的界定、医疗风险的分担模式虽有所不同,但都很重视医疗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工作。在我国,医疗风险管理刚刚起步,无论是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是陌生的,医疗风险防范与管理方法的研究在我国医院管理工作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 医疗风险管理过程
医疗风险管理借用了工业中风险管理方法,它是指医院有组织、有关系地消除或减少医疗风险对病人的危害和经济损失。它是通过医疗风险分析,寻求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医疗风险的发生。其过程主要包括4个方面:
1.1 医疗风险的识别
医疗风险识别是医疗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整个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其主要任务是分析、识别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常用的医疗风险的识别技术有两种:第一是工作流程图法,包括整个机构运行的综合流程图及特殊部分(高风险部分)的详细流程图,由此全面分析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第二是调查法,设计专门调查表,调查关键人员,掌握可能发生风险事件的信息。在医疗工作中可以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运用,流程图便于直观分析、全面综合,调查法有利于了解风险之所在,并且可以补充及完善工作流程图。
1.2 医疗风险的评估
医疗风险评估就是测定医疗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它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风险识别发现医疗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确认风险的性质,并获得有关数据。风险评估通过对这些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得到关于损失程度和发生概率的信息,为选择处理方法,进行正确的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风险评估一般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来完成。
1.3 医疗风险的处理
医疗风险的处理是针对经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之后的风险问题采取措施。风险处理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1.3.1 风险预防 即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
1.3.2 风险承担 是指将风险损失的承担责任保留在医院内部,由医院自身承担风险。这在风险发生频度不高,预计赔偿额在医院支付能力之内,且无法用回避风险、减少风险、转移风险等策略应对时,才采用这种对策。
1.3.3 风险转移 将风险责任转给其他机构,(如保险公司),是最常见的风险处理方式。
1.3.4 风险回避 回避风险即停止提供可能产生某种风险的医疗服务项目。例如,在不具备确保产妇安全分娩所必备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没有加入医疗风险保险的情况下,可采取暂关闭产科病房的对策。
1.3.5 风险取消 有些医疗服务项目,如果风险发生率太高,或是购买保险的费用过高等,对医院工作影响大,可考虑取消这些服务项目,从而完全避免此类风险事件的发生。
1.3.6 风险处理中的法律事项准备 对于一些风险发生率较高的服务项目,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准备必要的法律材料,例如诊断、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并发症要详细向病人或家属说明,要求病人家属签字认可,一旦发生风险事件,有法律依据可查,以维护医院及医生的权益。
1.3.7 风险教育 已发生的风险事件,是最好的风险教育素材,可利用它向职工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1.4 医疗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的效果评价是指对风险处理手段的适用性和效益性进行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风险处理方案是否为最佳,其效果如何,需要有科学的方法来评估。看风险管理效益的高低,主要看其能否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2 医疗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医疗风险管理的内容极为复杂多样,不同规模、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地域的医院、不同专业的科室,其风 险管理的侧重点不同。医疗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2.1 医疗护理业务工作
医疗护理业务工作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制定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实施急症分流制度,使病人尽快得到救治;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事故的警觉性;减轻一线医务人员工作量,加强对临床部门的业务支援;统一医疗记录表格,制定医疗记录管理标准及手册;设立感染控制小组,统一感染监测和呈报制度等。
2.2 医疗组织机构
医疗组织机构风险管理的内容有:进行风险管理教育;制定涉及法律责任的医疗风险管理措施;对医务人员加强沟通能力的培训;制定医疗资料保密手册;信息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培训;医务人员违纪管理;推行医务人员行为守则。
2.3 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医院保安系统安装和保安人员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及培训;医疗、化学、放射性及其院内废物处理;病人及治疗的安全管理等。
2.4 处理公众意见和投诉
处理公众意见和投诉管理的内容有:设立药物咨询电话热线;制定投诉和反馈机制,有效监督服务质量;进行有关病人的权利和义务教育;通报公众投诉摘要和病人建议。
3 医疗风险管理相关问题的思考
3.1 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风险观
医务人员和患者双方都要充分认识医疗的风险性。首先治病就要冒风险,在没有医疗条件的情况下,生命和健康的风险是完全由患者自己承担的。其次,医务人员接收病人就要尽量避免风险。医务人员接受对患者治疗的同时,又承担起了对患者的医疗安全保护。医疗行为所涉及的检查手段、医疗护理方法和治疗药物的作用都是相对的,医务人员能力不能及的,切不可盲目行事。
3.2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作为医务人员应当掌握4个要素:
1)同情:医生对病人要表现出同情心。
2) 交流:与病人及其家属交流,同时也要与其医疗伙伴进行交流。
3) 能力:医务人员要具备应有的专业技能。
4) 表格化:随时书写规范表格,并保证表格的清楚、连续、完整。
美国医务人员对付医疗风险一般有3种策略:一是小心谨慎,防止事故差错的发生;二是参加“事故保险”,一旦出了事故则由保险公司负责处理赔偿事宜;三是尽量与病人及其家属搞好关系,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希望病人不起诉。
3.3 正确的舆论导向
目前,大多数新闻媒体对卫生系统给予了大量、客观公正的宣传报道,为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有个别媒体追求轰动效应,或因记者缺乏相应的医学知识,听了一面之词就匆忙发表文章,把本来就不太正常的医患关系更加白热化。如果新闻媒体只抓住某一个病人的问题大肆宣传是不合理的,应该做好正面的宣传报道。
参 考 文 献
[1] 卢祖洵,程峰.风险管理方法及其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中国卫生事业管理,1996,98(8):395—396.
[2] 何文炯.风险管理.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 徐仲华,张新平,陈茂盛等.国外医疗机构风险防范及其分担措施探讨.卫生软科学,1999,13(5):21—23.
伴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不断进步,对医院感染进行有效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医院内镜室中较易出现医院感染的现象,在对诸多疾病进行临床诊断的过程中,内镜能够发挥显著的价值。对此研究有效措施降低内镜感染率对提高医疗诊断质量具有显著的价值,其针对医务人员以及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如果对患者实施侵入性操作,均存在概率出现感染的现象。内镜操作作为一种侵入性操作,在整个过程中均存在感染风险,对此做好内镜室护理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1]。为了探讨在实施内镜室管理过程中,护理风险管理的应用价值,本文将我院150例内镜诊疗患者作为此次实验研究对象,具体研究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我院2013年12月~2015年12月收治的内镜诊疗患者150例作为此次实验研究对象。研究通过随机分组展开。观察组一般资料:男49例,女26例;年龄为2~10岁,平均年龄为(6.9±2.5)岁;对照组一般资料:男50例,女25例;年龄为3~10岁,平均年龄为(4.1±3.6)岁;观察对比所有内镜诊疗患者的性别以及平均年龄,无显著差异,存在均衡性(P>0.05)。
1.2方法
1.2.1对内镜室物品摆放加以规范。无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分区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针对设备设施加以完善并在每台仪器设备上附有操作流程,对于医院内镜室做到合理布局:设有单独的内镜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配备排风设施。严格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对诊疗室、清洗消毒室以及更衣室等进行分析。对不同部位的内镜检查分室进行,并且确保内镜与附件的数量与医院的规模和诊疗患者数量相适应,利用专业性高并且先进的内镜清洗设备对内镜实施清洗消毒,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患者安全。
1.2.2对内镜室每项工作制度加以健全。主要包括《内镜室工作制度》、《内镜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制度》、以及《内镜室保洁制度》等。要求医院内镜室工作人员针对有关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并且必须接受省级以上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且在进行相关操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具体的规章制度执行。针对医院出现内镜感染的现象,创建风险评估小组,提高控制力度。每月在固定时间组织例会对风险事件的控制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展开分析。针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漏洞与可能出现感染的事件可以做到及时发现,一经发现进行认真改进,将内镜清洗消毒质量、医疗诊断质量以及护理工作质量显著提高[3]。
1.2.3防止医务人员过多职业暴露。对于医院医务人员,需要做好自我保护措施,防止出现不必要职业暴露的情况。临床在实施内镜操作过程中,需要认真实施无菌操作,在进行清洗消毒过程中需要做到清洁无菌,对以特殊感染的患者要严格消毒处理,延长消毒时间,清洗槽彻底浸泡消毒,在实施诊疗过程中需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认真穿戴隔离防护用品,针对患者的污染品需要根据要求认真处理,禁止出现随意丢弃的情况,防止出现交叉感染的现象。针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有关处理流程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且做好紧急处理措施,针对治疗记录以及治疗后的随访情况进行认真填写,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伤害[4]。
1.2.4提高医务人员针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认知度以及具体的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医院科室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常识,针对职业道德以及职业纪律做到认真了解。在处理垃圾废物的过程中,需要分类完成,避免出现废物感染的现象。针对消毒不满足条件的内镜,需要对其进行快速识别,确保顺利完成医疗护理工作。针对发生的事故需要合理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加以有效解决[5]。
1.3统计学方法 对于所有医院内镜诊疗患者,使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展开数据分析统计,内镜生物检测合格率以及感染发生率等计数资料凭借χ2检验以%表示,当P
2 结果
2.1内镜生物监测合格率 在观察组的75例患者中,内镜外合格患者75例,合格率为100%;内镜腔合格患者75例,合格率为100%;水槽合格患者74例,合格率为98.67%;其他合格患者75例,合格率为100%;在对照组的75例患者中,内镜外合格患者62例,合格率为82.67%;内镜腔合格患者61例,合格率为81.33%;水槽合格患者59例,合格率为78.67%;其他合格患者57例,合格率为76.00%;观察组内镜诊疗患者内镜生物检测合格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
2.2感染发生率 在观察组的75例患者中,出现病理性感染的患者0例,所占比例为0;出现药理性感染的患者0例,所占比例为0;出现损伤性感染的患者1例,所占比例为1.33%;在对照组的75例患者中,出现病理性感染的患者15例,所占比例为20.00%;出现药理性感染的患者19例,所占比例为25.33%;出现损伤性感染的患者16例,所占比例为21.33%;观察组内镜诊疗患者感染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
3 讨论
针对医院内镜室开展护理风险管理,可以将实施内镜操作过程中出现护理不良事件的概率显著降低。在开展护理活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性,通过护理风险管理,可以将出现护理不良事件的概率显著降低。对于医院内镜室患者,一经出现内镜感染的现象,医务人员也存在较高概率出现交叉感染的现象,进而针对医院及其他患者带来严重的损失。
护理风险管理有很多方面,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①在医院感染的处理中,必须要从细节方面着手,确保将每一项因素合理解决,形成健全的工作体系,避免造成恶性循环。②突发事件的出现,也是护理风险的主要内容。一般而言,突发事件包括人为因素、日常工作漏洞、准备工作缺失等,这就要求在未来的护理风险管理中,针对性的实施管理。必要时,阶段性的提升护理水平,加强培训。③内镜检查仪器故障。与一般的医疗仪器不同,内镜检查仪器的故障,往往会不易察觉。要求医疗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详细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停止应用,避免造成隐患和风险。
一、工作目标
让每一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达到90%以上;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
(二)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覆盖率不断提高,努力达到80%以上;
(三)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科学普及预防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二)自愿、知情的原则。维护群众选择的权利,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愿积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严格保密原则。在项目试点工作上,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增强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
(一)优生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与计划怀孕夫妇充分沟通,了解需求,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积极引导夫妇接受知识、转变态度、改变行为,共同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做好孕前准备。
(二)知情同意
遵循知情自愿原则,详细介绍计划怀孕夫妇可以接受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服务内容,让计划怀孕夫妇充分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在充分知情基础上,征得夫妇双方同意,签订知情同意书。
(三)病史询问
询问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了解计划怀孕夫妇和双方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识别影响生育的风险因素。
(四)体格检查
按常规操作完成男女双方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如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测量;内科、外科检查,重点完成甲状腺触诊,心肺听诊,肝脏、脾脏触诊、四肢脊柱检查等操作,男、女生殖系统专科检查。
(五)临床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共9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含白带常规、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检测),血型(含ABO、Rh)、血糖、肝功能(谷丙转氨酶)、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肾功能(肌酐)、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等检查。
病毒筛查:共4项。包括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检查。
(六)影像学检查
影像学检查1项: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七)风险评估
(八)咨询指导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九)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及时了解所有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的怀孕信息,在怀孕12周内进行早孕随访,指导接受相关服务。
对所有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妊娠的妇女,于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进行妊娠结局随访,了解记录妊娠结局。妊娠结局包括正常活产、流产、早产、引产、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缺陷等。指导夫妇落实避孕措施,告知产后保健和新生儿保健注意事项。
四、服务机构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负责孕前优生的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书和档案管理工作,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参与。
2、乡镇服务所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健康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评估建议书的送达,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任务。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加大对各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指导,使其能够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完成好信息记录,资料送达,相关检查等任务。
3、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完成好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协助区乡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检查,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等任务。
五、工作程序
(一)目标人群
本区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1、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2、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3、符合政策准备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夫妇;4、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生育的夫妇。
(二)目标人群的确认及审定
1、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含已流入本区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夫妇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年龄、家庭联系电话),报乡镇计生办;
2、乡镇计生办收集、汇总各村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报区人口计生委审核,确认相关信息;
3、对流入人口计划怀孕的夫妇,由乡镇计生办与流出人口计生部门沟通共同确认服务对象资格,并将所有已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告知流出地,以使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
4、严禁下列人员参检;①一孩是男孩存活,且不符合生二孩的;②一孩是女孩,平产后8个月内,剖宫产术后两年内;③离婚、丧偶的;④仅领取结婚证,无事实婚姻的处女;⑤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⑥已作子宫切除术的;⑦已超过育龄期的妇女(已超过49周岁),夫妇双方有一方已作过结扎术的;⑧已怀孕的;⑨未带身份证的;⑩女方月经期间。
上述10种人群,由乡所在采集基础信息时,负责把关剔除。区站在进行体格和实验室检查后,风险评估时发现1例,将追究乡镇责任人的责任。
(三)信息收集和管理
1、妥善收集、保存计划生育夫妇检查资料,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料档案。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指定项目信息员,专项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程信息数据录入及信息管理工作。
2、每月统计分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检查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填写《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月统计报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妊娠结局月统计报表》,每月5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应做到一家一档。所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记录文书,包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果记录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均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统一保存、做到一家一档,并确保隐私保护保密。
(四)服务流程(区乡村共同服务流程)
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根据各乡镇提供计划怀孕夫妇名单,由乡所技术人员陪同为其提供签订知情同意书,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提供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等孕前医学检查。综合分析问诊和医学检查结果,评估风险因素,区分高风险人群和一般人群,填写相关医学文书。
区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负责高风险人群优生咨询指导,一般人群转由各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服务人员给予相应优生咨询指导。
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配合下,承担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发现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报告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相应处置。
(五)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工作。
2、区人口计生委对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加强监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
3、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定标本采集、储存、接收、检验、报告发放等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定期参加室间质量评价。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妥善处理医疗废物。使用的医疗仪器、试剂和耗材等都应是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
4、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电子化管理,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组织设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建立数据库。加快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
六、经费结算
1、核实资格。村计生专干收集怀孕夫妇信息,各乡镇计生办对免费服务申请进行初审,报区人口计生委核实确认自愿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计划怀孕夫妇资格,发放免费优生服务卡。
2、凭卡服务。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依据免费优生服务卡及参检人身份证,核实服务对象身份,按规定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并填写《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报销四联单》。
3、据实结算。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定期向区人口计生委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等情况。并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报销二、三、四联单。经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局一个月内将专项资金(连同第三联单)拨至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财政局留存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计划生育副区长为组长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该项目试点工作的领导,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保护和改善全省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农产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我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存在污染,中部黑土区土壤功能下降,西部生态脆弱区土壤 “三化 ”严重。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土壤安全利用和土壤风险管控为主线,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综合保护,提升中部黑土地核心区土壤功能、改善西部土壤生态环境,优化东部土壤环境系统,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基本原则:按照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综合治土、污染担责 ”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土体系。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区域稳中有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生态系统功能有效改善和提升。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中部黑土地核心区综合保护
中部黑土地核心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包括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四平市、松原市、通化市的部分县(市、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中部黑土地核心区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保障黑土区土壤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制定并实施2016年至2020年度《全省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土壤培肥、耕地养护等工作。在农安县、榆树市、公主岭市、松原市宁江区等县(市、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程。2017年,颁布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办法》,加强对耕作层土壤剥离保护工作。到2020年,逐步恢复土壤肥力,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到2%以上,耕层平均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黑土区耕地质量显著提升。(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
(二)开展西部地区土壤生态修复
西部地区土地盐碱化等问题较为严重,土壤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是我省增产百亿斤粮主要地区。包括白城市及四平市、松原市部分县(市、区)。
西部地区土壤保护主要任务是:改良和修复脆弱土壤系统,盐碱地土壤修复试点和石油开采污泥治理取得成效。实施生态治理盐碱区试点工程,在西部地区开展盐碱地修复试点,到2020年力争完成100万亩集中连片盐碱地治理修复;实施石油开采行业泥浆和管线漏失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松原市、白城市、长春市完成土地复垦治理1万亩以上。2020年基本解决落地油土、废弃泥浆等土壤污染问题。(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委参与)
(三)推动东部地区土壤生态功能提升
东部长白山地区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土壤生态系统良好。包括白山市、延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以及通化市部分县(市、区)。
东部地区土壤保护主要任务是:提升森林、草地、未利用地等土地资源功能,恢复矿山开采区土壤生态环境。落实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制度,按照 “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开展矿山土壤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有重要价值的矿山遗迹开展矿山公园建设,促进资源枯竭型矿山经济转型。加大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到2020年年底前,建设和恢复珲春市城西煤矿采矿塌陷区等88个重点治理区矿山土壤生态环境。(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四)强化重点区域、行业监管和土壤治理修复
1.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管控区域,产粮油大县、蔬菜大县为重点监控区域。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加强企业搬迁原址土地功能变化后的环境监管和风险评估工作。2017年制定《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产粮油大县、蔬菜大县要制定土壤污染监控方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保厅、省农委负责)
2.加大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控力度。确定重点监管污染物为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行业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各地政府要根据实际确定本区域重点污染物、重点监管行业和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2017年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参与)
加大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涉重金属企业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对涉重金属企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省环保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关键词】护士职业防护
现今临床医护人员的自身防护问题成为国内外同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类疾病谱的改变,科技迅猛发展带来的各种新型高科技仪器设备的广泛使用等,使得临床护士的职业危险因素更加复杂多样,职业防护问题不容忽视。
一、护士职业防护存在的问题
(一)护理体系不完善造成职业防护教育不到位
目前由于我国护理教育体系中尚无有关护士职业防护课程,使护理人员在校期间未能充分认识到职业防护的重要性;在医院实习期间,医院对护士的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中,也未把职业防护内容列为必须培训的内容。两方面原因造成护理人员缺乏职业防护知识的积极主动行,致使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教育部到位。
(二)职业防护措施不落实造成职业防护认识不到位
由于我国的护理体系的不完善造成护士职业防护措施的局限性,而职业防护措施的局限造成了护理人员对职业防护的认识不到位,到时护理人员职业防护能力低、职业防护意识淡薄,从而护士对自身的保护。据WHO1999年的报告,发展中国家每人每年平均注射1.5次,而护士是执行注射的主要群体,加上护士对职业防护认识得不到位,这就提高了护士病毒侵入感染机会,从而增加护士的职业感染危险性。
二、对护士职业防护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体系,重视对护士职业防护的教育
护士是医务人员中最容易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人群,且多为高危接触。加强教育已被公认为是减少职业性损伤的有效措施之一。
首先,增设学校护士职业防护课程。护校及医校应将职业防护教育纳入护理教学计划。树立防护意识的教育应在各学科的教学中开始根植,最后通过集中的职业防护课程进行知识的系统强化和技能的训练;其次,在进行医院上岗实习时,医院应针对科室的操作特点做好具体指导,讲解防护措施及发生损伤后的紧急处理让她们从实习开始即能注重职业防护,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使护士自觉主动地做好防护工作。
(二)构建医院护士职业防护措施
医院可健全职业防护上报制度和上报程序。对职业暴露的处理常规,风险评估标准就行合理评审定制。医院管理者应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防护制度,充分重视护士的职业防护,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合理配置人力,减少非必要的注射治疗,减少护士因工作忙乱而引起的损伤,从而减少护士的职业危害。
(三)改善医疗环境
国外研究表明,安全的操作环境能有效减少医护人员锐器刺伤的次数。医院应在现有的条件下,应考虑医护人员本身的安全性,提供便于丢弃污染针头等锐利废物的容器等设施,减少医疗锐器刺伤的发生。在规范医疗废品的处理时,医疗垃圾应在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下在固定的场所进行焚毁。以确保化疗废弃物的处理正确。
三、结论
总之,医院应对护士职业防护从教育到管理均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在加强教育的同时,科学管理人力资源,积极创造健康的工作场所,并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制订和完善相应的防护制度,强化防护行为,使最终达到关爱自己、关爱社会、关爱自身及他人的健康。护士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从根本上减少各种损伤的发生。达到提高医院护士职业卫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现代护理学杂志.浅谈护理工作者的自我防护,2006(03)
[2]李娟.手术室护士自我防护的几种方法[J].齐鲁护理杂志,2005(11)
【关键词】传染病;护理人员;职业暴露;对策
【中图分类号】R183.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8231(2011)05-0023-02
传染病是最有可能成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因素之一,也是最受大家关注的问题之一。无论是在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SARS)流行期间,还是在传统和新发传染病如禽流感、艾滋病等时刻威胁人类健康的今天,医务人员经常身处危险之中,甚至牺牲生命。
我院是广西一所融预防、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传染病专科医院,以收治艾滋病、肝病、结核病为主。实际工作中,我院临床收治各种传染病病人数呈明显逐年上升趋势,且时有各类职业暴露事件发生,而护理人员直接面对传染病患者,其工作环境具有一定危险性,据调查统计,在HIV感染者中,6%为卫生工作者,其中63%为护士,可见护士受感染的危险最大,护理人员的职业安全近年来倍受关注。
本文通过分析传染病专科医院护理人员传染病职业暴露情况,采取护理安全对策,对降低护理人员的职业暴露风险具有积极作用。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我院感染监控管理科2008年―2010年的医院职业暴露登记表。对我院发生的传染病职业暴露的32例医务人员进行分析。相关数据见表1、表2.
1.2方法:医院感染监控管理科制定了本院医务人员意外职业暴露报告登记表,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表或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监控管理科,医院感染监控管理科专职人员对暴露者的相关内容进行登记,并上报医院分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积极处理。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分布人群、科室、暴露原因、采取的防治措施及上报时限、发生趋势,并提出应对措施。
表12008年―2010年传染病职业暴露人员分布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传染病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人数逐年增多,其中护士职业暴露人数最多,占75.0%。
从表2可以看出,职业暴露事件报告情况:2008年―2010年共报告32件,分别为HIV职业暴露17件,占53.1%;PTB职业暴露4件,占12.5%;HBV职业暴露2件,占6.2%;狂犬病职业暴露1件,占3.1%;其它传染病职业暴露8件,占25.0%。
2 结果与分析
2.1 传染病职业暴露发生人群:我院2008年至2010年累计传染病职业暴露为32名。职业暴露人数逐年增多,其中护理人员职业暴露人数最多,24例,占75.0%,其次是医生2例,占6.2%,清洁工人6例,占18.8%,经追踪与监测,职业暴露后感染率为零,护理人员工作在临床一线,工作环境中存在许多物理性、生物性、化学性和社会心理性等职业危害因素。护理人员工作压力大,尽管护理人员具有职业安全防护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但工作疲劳状态仍可使这类护理人员容易发生职业暴露。另外医院护士缺编问题严重,工作责任重,生活不规律,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医患关系紧张和精神压力大等因素使护理人员长期处于身心疲惫状态。所以,护士非常容易发生职业暴露。
2.2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原因:空心针刺伤发生22例(占68.8%),血液或体液喷溅眼部及周围皮肤8例(占25.0%),手术缝针刺伤1例(占3.1%),被烦燥病人抓伤1例(占3.1%),可见锐器损伤居首位,是职业暴露最常见的途径。在对HIV感染者的护理中,针头刺伤后的危险性包括刺伤的深度;有可见的血液从伤口溢出;针头刺破了静脉和动脉;污染源来自于晚期HIV感染者(推测是由于高病毒载量)。其次是意外直接接触血液或体液。医务人员对使用后的锐器放置不当,对易发生血液喷溅情况未作有效防护措施,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及针头时违反操作规程等都是发生职业暴露的主要原因。
表22008年―2010年传染病医院职业暴露事件报告情况
2.3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科室分布:病房内29例,手术室内1例;消毒供应室2例,因此病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医务人员是我院发生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
2.4 职业暴露人员采取防治措施:锐器伤发生后,均能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既立即用肥皂水或流动水冲洗伤口,并挤出伤口的血液,用75%的酒精或0.5%碘伏或皮肤消毒液消毒伤口,24 小时内均进行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血常规、RPR等血液检测。
报告与保密:本着自愿的原则通知其上级,以获得正确的处理;每一个得到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应严守秘密;医院感染监控管理科专职人员详细记录所发生的情况 包括职业暴露者个人资料、时间、地点、污染部位、伤口类型(深浅、大小、有无出血)、污染物的情况(如,HIV的血液、HIV培养液等);如可能,获悉病人的血浆病毒载量、是否接受过治疗及所有药物的种类是十分重要的。
风险的评估:由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后,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药物预防和使用何种药物。危险评估的步骤包括:暴露的程度;暴露源的情况;预防方案的确定。
暴露的程度分级:暴露源的情况;药物预防的益处。
药物预防:
服药时间越快越好,最好在意外事故发生1 -2 小时之内。药物的选择:AZT是唯一已被证明可以减少针头刺伤后HIV感染发生的药物,如果服药者不能耐受AZT的毒副作用,可选用d4T(赛瑞特),AZT加3TC与单用AZT相比,其具有更强的抗病毒活性,而且3TC的耐受性很好,一般不会增加预防治疗的毒副作用,故这一组合更具合理性。
2.5 职业暴露发生趋势:2008年一2010年我院职业暴露发生情况分别是2008年发生6例,2009年发生11例,2010年发生15例。发生率呈逐年上升,上升幅度较大。其中HIV职业暴露17件,占53.1%,PTB职业暴露4件,占12.5%,HBV职业暴露2件,占6.2%,狂犬病职业暴露1件,占3.1%,其它传染病职业暴露8件,占25.0%。可见,HIV职业暴露是最容易发生的,近年来入住我院病人中被诊断为HIV 感染者逐年上升,由此导致我院护士在日常诊疗护理活动中发生HIV职业暴露的危险性也逐年增加,护理的职业特点是零距离接触患者,静脉穿刺、 吸痰等各项有创操作,接触医疗废弃物、 污染物及患者血液、 体液等的机会多,所以职业危险性较高。虽然医院反复多次举办职业暴露教育讲座,但是职业暴露发生率没有发生明显变化,说明医护人员目前对职业暴露及职业防护关注重视不够,应该加大防范力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3对策
从我院的职业暴露情况来看,护理人员的HIV职业暴露事件最多,而发生职业暴露的主要途径是针刺伤,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医院采取了多项护理安全对策。
3.1加强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教育:①组织护理人员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寻找存在的问题,采取讲座及竞赛等方式,使护理人员进一步掌握职业防护相关知识,改变错误的操作习惯。②提供相关的防护物品.制订防护标准,大力推广真空采血管,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将职业防护纳入护理操作常规。③加强职业暴露的控制与管理;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使护理人员在实施各种操作中时刻树立防护意识。④合理人员编制:减轻护理人员的心理压力,减少护理人员职业暴露的次数及与病人接触的频率,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3.2 减少针刺伤的发生,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①在进行侵入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②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片等锐器;安全处置尖锐物品,养成用持针器或止血钳拆卸的习惯,使用后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③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3.3 由于HIV职业暴露呈逐年上升趋势,所以,我们必须从源头上阻断HIV医源性传播,阻断传播的方法: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而消毒是医疗场所切断艾滋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方法之一,我院制定了统一的消毒隔离原则,又有相应的、针对性很强的消毒、隔离措施。还制定了防止HIV职业暴露措施:包括普及性预防措施、实行机械化控制和工作操作控制。
①普及性预防措施:包括正确的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正确的洗手方法和消毒方法等;适用于一切明确需接触含有HIV物质的操作过程。当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该操作不会接触到含有HIV物质时,应按照处理含有HIV物质的要求进行普及性预防措施。
②工作操作控制:离开工作区域前应去除个人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放在指定的区域或容器中,以供储存,清洗消毒和处理。隔离衣如果被血液浸透污染后应该尽快立即更换。工作人员在脱去手套和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
③机械化控制是指在处理血源传播性病原时,为了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而尽可能采取的特殊的机械和器具。如:处理利器用的专用容器,无针输液设备,自行复帽针具等。(自动吸液管,防溅罩)应对机械化控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定期的更换以维护其功效。
总之,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危害,“安全第一”是职业防护的基本原则,医务人员应不断提高防护意识,加强自身防护,保障自身安全。
参考文献
[1]陈王英,田丽霞,冯治西.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原因分析及对策.海南医学,2009,20(9):170-171.
[2] 李存宁.6 6例护士职业暴露原因分析及对策.全科护理,2009,7(3):619-619.
[3] 赵鲜丽,马淑焕,邱巧玲.传染病医院艾滋病区护士职业危害及防护.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2010,13(12):41-42.
[4]许瑛,周 芳. 护理人员HIV职业暴露及防护研究进展,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0,31(14):2285-2286.
第一部分 医疗质量管理(医、护、技人员掌握)
一、医疗质量管理的概念:
指按照医疗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医疗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医疗质量系统改进、持续改进的过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医疗质量管理三大要素:
1.是由符合质量要求,满足医疗工作需求的各要素构成,是医疗服务的基础。其要素包括:人员、技术、物资、时间、制度等。
2.环节质量:指医疗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又称过程质量。包括: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
3.终末质量:指医疗质量管理的最终结果,主要以数据(即诊断质量、治疗质量、工作效率、医院感染等指标)为依据综合评价医疗终末效果的优劣,是评价质量的主要内容。
三、医疗质量管理工具:
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四、医疗质量控制内容
包括医疗指标、规章制度、病历书写质量、培训与考核、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医疗安全和医疗风险监控六个部分。
五、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十八项)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分级护理制度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六、患者安全十大目标:
1.正确识别患者身份2.确保用药与用血安全3.强化围手术期安全管理4.预防和减少健康保健相关感染5.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6.防范与减少意外伤害7.提升管路安全8.鼓励患者及其家属参与患者安全9.加强医学装备安全与警报管理10.加强电子病历系统安全管理(中国医院协会2019年5月31日)
第二部分 护理管理(护理人员掌握)
一、优质护理内涵及目标
内涵:要保证病人的安全,要满足病人基本生活的需要,要保持病人躯体的舒适,协助平衡病人的心理,取得病人家庭和社会的协调和支持,用优质护理的质量来提升病人与社会的满意度。
总体目标:服务好、质量好、态度好、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我院内一科、内二科、妇产科、外一科、外二科、重症医学科、儿科、感染科8个科室已被评为优质护理科室。
二、科室管理:
患者“十知道”,患者一定能说出责任护士、主管医生、主要用药。
三、药品管理:(医疗、护理、药剂人员掌握)
(一)急救药品管理:
急诊科配备32种,其他科室配备19种。有急救药品、物品登记本,班班交接,有记录,用后及时补充,管理人员每周质控,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按左进右出摆放),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应提醒护士长及时与药剂科更换,护士长每月检查,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五定”(定品种、数量、定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消毒、定期检查、维修)“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
(二)毒麻、精神药品管理:
1.毒麻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类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临床各科室应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班交接有记录,做到帐物相符。使用后的空安剖和贴剂的废贴应核对批号及数量,做好记录,退交药房。未用完的注射剂余药,两人在场销毁,并在处方后签名。
2.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白色处方,右上角在“二精”字样后的方框内打钩,普通处方每张只能开3日量,特殊慢病每张处方最多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住院患者口服实行单剂量配发,严格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或私自使用。
(三)固定备用药品、高危药品管理:
1.固定备用药品:指科室根据日常工作需要申请备用的常规药品。由科室向药剂科、护理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科室配备,药品要求:品名、数量、剂量与申请表一致,高危药品有标识,按左进右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管理,班班交接,科室管理人员每周质控,护士长每月检查并记录。
2.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高危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高危药品应设置明显标识(警示标识)。药品标签采用红色,标签上加高危药品字样(红底黑字)。
(四)口服药发放:
护理人员向患者发放长期口服药时,应按照给药时间发放,并进行用药交代,亲视服药。临时口服药需双人核对无误后发放,并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四、病区管理要求:
病区安静、整齐、无异味,无过多物品,床下无杂物。落实晨晚间护理,湿式扫床,一床一巾。护士做到及时入院宣教、评估、介绍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相关知识。患者做到“六洁、三短、三保持、四无、四及时”
六洁:口腔洁、头发洁、皮肤洁、手足洁、会阴洁、洁。
三短:头发短、指(趾)甲短、胡须短。
三保持:保持引流管通畅,固定妥当、定时更换;保持床铺清洁、平整;保持病人卧位舒适,符合治疗、护理要求。
四无:无压疮、无烫伤、无坠床/跌倒、无液体外渗。
四及时:及时巡视;及时观察病情;及时报告医师;及时抢救、处置。
五、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医、护、技人员掌握)
1.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部。
2.不良事件分级
Ⅰ级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六、危重患者安全管理及专科:
1.危重患者管理:
接收危重患者时,护士应通知医生,准备好病床及抢救用物,并做好患者病情交接。认真落实分级护理制度,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
2.危重患者转科制度
2.1 危重患者转出时,护士应提前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告知患者姓名、年龄、诊断、病情、特殊要求及转出时间等。
2.2 转出前做好病情评估并记录;建立静脉通道、人工气道、吸氧等抢救治疗措施。
2.3 由主管医生及护士共同护送患者至转入科室,途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2.4 转入科室按需求做好接收患者的各项准备工作,呈待用状态。
2.5 交接患者病历及检查资料,内容包括;姓名、年龄、病情、诊断、手术名称。根据病情妥善安置患者,采取相应抢救措施。
2.6 填写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清点整理用物,交接双方认可后签字。
七、仪器设备使用操作流程(医、护、技人员掌握)
所有仪器设备都要有运行标识、管理信息牌、使用流程。
1.定位放置:
各种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等放在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
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护理人员均应具备识别主要报警信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3.定期检查:
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对仪器上时间进行校准,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设备科定期巡检并记录。
4.定期消毒:
一般仪器设备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再擦拭一次;监护仪屏幕等较精密仪器用75%酒精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院外。
八、护理人力资源情况:
(一)全院
护士总数:190人 ;总床位数:300 张;床护比:1:0.63。大专及以上学历:173人,占全院护士比:91.05%。在编护士:56人 ;聘用护士:134人; 聘用护士占比:70.53%。高职:20人(聘16人),中职:21人,护师:45人,护士:104人 持证率:100%。临床护士182人,临床护士占比:95.79%。
护理管理人员:副院长:1人,护理部人数:2人;护士长人数:13人。
九、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输血制度(见十八项核心制度)。
十、病区动态,科室进入监控的高危患者。
十一、护理质量控制:
我院护理质量为三级控制,护士——科室——医院,护士时时质控(核对、核查),科室每周质控,护理部每月对科室进行质控。
第三部分 感染控制管理(医、护、技人员掌握)
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
(一)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是什么?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院感办)、各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二)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职责是什么?
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其主要的职责是:
1.在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本科室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3.监督检查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4.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5.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并按要求做好职业暴露后的处置工作。
6.做好对清洁员、陪护人员、探视者的卫生宣教及管理工作。
7.配合感染管理科做好环境卫生学的监测,按时参加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三)医务人员为执行具体工作的医院感染管理直接责任人,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3.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4.参加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5.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执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6.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实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积极治疗病人,控制蔓延。如实填表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科室感染管理小组,并积极协助调查。
(四)医院感染管理十项核心制度有哪些?
1.感控分级管理制度2.感控培训教育制度3.感控标准预防措施执行管理制度4.侵入性器械/操作相关感染防控制度5.感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
6.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7.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8.医疗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9.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制度10.感控风险评估制度
二、手卫生
(一)医务人员手卫生是指什么?
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目的是去除暂居菌,减少常居菌,防止交叉感染,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的机会。
(二)什么叫卫生手消毒?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三)卫生手消毒剂消毒可以减少常居菌还是暂居菌?
减少暂居菌
(四)什么是外科手消毒?
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使用外科手消毒剂清除或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五)外科手消毒可以减少常居菌还是暂居菌?
清除或者杀灭暂居菌,减少常居菌
(六)速干手消毒剂的特点是什么?
作用迅速,但不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七)外科手消毒剂的突出特点是什么?
作用缓慢,但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八)有效的洗手设施包括哪些必备要素?
洗手池、非手触式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洗手流程图。
(九)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卫生手消毒,检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外科手消毒,检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十)哪些情况必须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预计被特殊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特殊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十一)外科手消毒应遵循哪些原则?
1.先洗手,后消毒;
2.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十二)对医务人员手有哪些特殊要求?
1.指甲长度不应超过指尖;
2.不应戴戒指等装饰物;
3.不应戴人工指甲、涂抹指甲油等。
(十三)洗手不可以忽视的环节有哪些?
掌心、手背、指缝、大拇指、指关节、指尖。
(十四)六步洗手法是指哪六步?(内、外、夹、弓、大、立)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注:整个揉搓过程不得少于15秒。
(十五)如何保证卫生手消毒的效果?
1.速干手消毒剂要足量,确保湿润揉搓;
2.速干手消毒剂要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
3.揉搓步骤像洗手步骤一样,确保消毒效果;
4.揉搓直至彻底干燥,确保消毒时间。
(十六)WHO提出的手卫生的“5个重要时刻”是指什么?
二前三后;
接触患者前;清洁无菌操作前;
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接触血液、体液和污染物品后。
三、多重耐药菌管理
(一)什么叫多重耐药菌?
多重耐药菌是指有多重耐药性的病原菌。其含义为一种微生物对三类或者以上抗生素同时耐药。
(二)如何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的传播?
1.加强医务人员的手卫生;
2.严格实施隔离措施;
3.切实遵守无菌技术规程;
4.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
(三)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对哪些耐药菌加强目标性监测?
加强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CRE)、耐碳青霉烯鲍曼不动杆菌(CRABA)、耐碳青霉烯铜绿假单胞菌(CRPAE)等实施目标性监测。
(四)发现多重耐药菌后如何报告?
临床微生物室发现后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五)临床接到微生物室多重耐药菌报告后应如何处置?
1.无论是感染还是定植病例,医生都应下“接触隔离”医嘱,做好登记,并上报院感染管理科;
2.感染病例还应填写“感染病例调查表”;
3.护士根据医嘱采取相应措施。
(六)什么情况下方可解除隔离?
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连续两次培养阴性(每次间隔>24小时)方可解除隔离。
(七)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时如何处理?
1.离开隔离区域进行诊疗时,应先通知该诊疗科室,以便及时做好感染控制措施;
2.转科时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向接收方说明对该病人应使用接触传播预防措施。
四、医院感染、感染暴发与处置
(一)医院感染的定义是什么?
指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于医院感染。
(二)医院感染分几类?
可分两类,即1.外源性感染:又称交叉感染。2.内源性感染:又称自身感染。
(三)哪些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四)哪些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五)什么是医院感染暴发?
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及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六)什么是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及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及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1.医院对发生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法人为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院感染科负责人为医院感染暴发的责任报告人;
2.各科室应及时向院感染科报告医院感染病例,经管医生为医院感染暴发院内责任报告人,科主任为本科内感染暴发事件报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八)医院发现哪些情况应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2.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九)医院发生哪些情况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十)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
临床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上报分管院长上报院长
(十一)医院感染暴发的控制措施是什么?
1.积极救治病人,控制感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
2.切断传播途径;
3.保护易感人群;
4.对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感染,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5.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十二)医院感染暴发的预防措施是什么?
1.认真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及早发现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加强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3.加强消毒、灭菌工作的管理;
4.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
5.加强病人的探视和陪护管理;
6.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高位人群与主要感染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
7.及时反馈临床分离的病原体及其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8.积极参加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十三)控制医院感染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做好清洁消毒及隔离。
(十四)感染在医院内传播的三个环节是什么?
感染源、感染途径、易感人群。
五、职业暴露与防护
(一)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的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具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的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1.认真执行手卫生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面罩、护目镜、隔离衣、防水围裙、防水鞋或鞋套、帽子等;
3.及时正确处理使用后被污染的仪器、设备和布类,防止微生物污染其他患者和环境;
4.小心处置锐器;
5.注意环境控制,对环境进行日常清洁和卫生处理;
6.正确处理医疗废物。
(三)什么是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
指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临床医疗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梅毒等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以及吸入具有感染性的气溶胶或者直接接触了传染性物质而暴露于某种传染源的情况。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边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必要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发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后,应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进行评估和确定。
5.发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处理和预防,按《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进行评估和确定。
(挤、冲、消、包、报、医学追踪观察)
(五)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报告流程?
职业暴露发生后局部处理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报院感办检查相应的抗原和抗体定期追踪随访
(六)常见经血传播性疾病有哪些?
常见经血传播性疾病有HIV、HBV、HCV、梅毒等。
(七)职业暴露的途径有哪些?
经皮损伤(针刺、利器损伤)、经黏膜(眼、口、鼻)、经不完整皮肤(裂开、溃疡、擦伤),其中针刺伤是职业暴露的最主要方式。
(八)个人防护用品指的是什么?
个人防护用品是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九)戴手套的指征是什么?
1.进行无菌操作之前。
2.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之前,不管是否进行无菌操作和接触非完整皮肤与粘膜组织。
3.接触采取接触隔离措施的患者和患者周围区域之前。
(十)更换手套的指征是什么?
1.护理患者后要摘手套,护理不同患者要更换手套;
2.戴着手套从同一个患者身上的污染部位移到清洁部位时要更换手套;
3.接触污染部位后、接触清洁部位或周围环境前要更换手套;
4.戴手套不能替代洗手;避免重复使用手套。
(十一)怎样正确使用口罩?
1.使用医用防护口罩或外科口罩时防止口罩鼻夹处形成死角漏气,降低防护效果。
2.外科口罩只能一次性使用。
3.口罩潮湿后应立即更换。
4.口罩受到病人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更换。
5.每次佩戴防护口罩进入工作区域之前,应进行密合性检查。
六、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
(一)呼吸机相关肺炎的核心预防策略是什么?
1.若无禁忌证,患者床头应抬高30°~45°。
2.注意口腔卫生,防止口咽部分泌物吸入。
3.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气道分泌物。
4.采用无创通气,限制插管的留置时间。
5.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和操作前后应洗手或进行手
(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核心预防策略是什么?
1.严格执行手卫生。
2.最大限度的消毒屏障,执行严格的无菌操作。
3.尽量选择锁骨下静脉穿刺。
4.静脉穿刺点无菌敷料:无菌纱布每2天更换一次,专用贴膜7天更换一次,有潮湿、污染随时更换。
5.每日评估是否能拔除导管。
(三)手术部位感染的核心预防策略是什么?
1.手术备皮:避免不必要的备皮,确需备皮时,可剪毛,且应在进入手术室前即刻进行,避免使用刀片备皮;
2.血糖控制;有效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尤其是心脏外科手术患者术后第1天和第2天6AM血清血糖应≤200mg/dl,即11.1mmol/L;
3.预防用药:有预防用药指征时,首次用药应在切开皮肤或黏膜前0.5~1h内或麻醉诱导期静脉给药;若手术时间≥3h而抗菌药物为短效者,或失血量≥1500ml,术中应追加一个剂量,必要时可再次追加;清洁和清洁-污染手术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h)的清洁手术室,术前使用一剂即可。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4.术中保温:术中保持患者体温正常,防止低体温。冲洗手术部位时,应使用温度为37oC的无菌生理盐水等液体。
(四)导管相关尿路感染的核心预防策略是什么?
1.插管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2.集尿袋应低于膀胱水平;
3.保持导尿系统的通畅和密闭;
4.断开导尿系统时,包括,应做手卫生;
5.尽早拔除导管。
七、消毒与隔离技术
(一)什么是隔离?
隔离是指采用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wujun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
(二)什么是消毒?
是指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但不能杀死细菌芽孢。
(三)什么是灭菌?
是指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的处理。
(四)接触隔离包括哪些关键措施?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行单人病房或床边隔离、手卫生、手套、隔离衣、仪器/设备专用。
(五)安全注射包括哪些内容?
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害;注射产生的废弃物对他人无害。
(六)隔离标识有哪些?
蓝色:接触传播的隔离;
黄色:空气传播的隔离;
粉色:飞沫传播的隔离;
(七)无菌物品打开后使用时间有什么规定?
1.已打开过的无菌包内的物品在未污染的情况下,有效期为24小时。
2.无菌盘需标明开始使用时间,每4小时更换一次。
3.抽出的药液如未能及时注射,应注明抽吸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4.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5.小瓶装的碘酒、酒精等开启后应注明开启时间,使用时间不得超过7天。
6.无菌棉签开启后应注明开启时间,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要注明抽吸时间,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使用中一旦污染,应立即废弃。
8.干保存的无菌持物钳和持物罐开启使用后应4h更换1次,遇污染随时更换。
(八)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在何种情况下必须灭菌?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2.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
(九)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在何种情况下必须消毒?
接触完整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
(十)体温表如何消毒?
75%酒精消毒:每周更换2次;含氯消毒剂消毒:每天更换;容器须加盖,更换消毒剂时消毒。
(十一)次性吸氧管应多长时间更换一次?
在连续使用期间并不需要常规更换,保持清洁即可。
(十二)吸引系统如何消毒?
1.吸氮管一用一换。
2.连接管每天更换,用后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10min,洗净后晾干备用。
3.吸引瓶使用过程中,瓶内液体不宜超过2/3,应及时倒出,并清洗吸引瓶。
4.吸引瓶停止使用时应清洗消毒后干燥备用,备用情况下应保持外观清洁,并每周清洁消毒1次,瓶外注明消毒日期及责任人,罩防尘罩。
(十三)隔离的目的是什么?
切断感染链中的传播途经,保护易感染者,最终控制或消灭感染源。
八、医疗废物管理
(一)什么是医疗废物?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使用后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器、棉签、敷料、棉球、纱布、手套等)、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器械、各种传染病人用品等。
(二)医疗垃圾分为哪几类?
主要为五类。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载运送过程中应注意哪些?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2.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3.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4.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
5.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6.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7.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工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四)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多少时应进行封口?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五)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该如何处理呢?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六)怎样正确收集医疗废物?
关键词 预警 干预 防范 医疗纠纷 作用
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尽可能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各级医疗机构一个永恒的主题。近年来,由于人民群众法制和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如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失误或过失、医患沟通信息不畅、或由于医疗技术及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等问题,以及医学科学本身的复杂性、多变性及不可预知性等方面原因,当医方医疗活动达不到患方所希望的结果,就容易使患者对医方医疗活动产生质疑,引发医疗纠纷。我院从2010年开展医疗危机预警和干预管理后,医疗纠纷明显减少,为医院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有5种:医疗技术原因、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医患沟通、医疗服务收费及其他。2007~2009年发生医疗纠纷19例:医疗技术原因纠纷5例,医患沟通和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纠纷6例,医疗服务收费纠纷6例,其他原因2例。2011年1~12月发生医疗纠纷6起。技术原因1例,医患沟通和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2起,医疗服务收费3例。医疗纠纷发生率较采用危机预警和干预管理前明显下降。
医疗纠纷的预警管理
医疗纠纷高危人群的介定:凡是危、急、重症患者,术前患者,术后患者和经规范检查治疗疗效欠佳患者及既往有医疗纠纷史的患者均为医患矛盾高危人群,是医疗纠纷重点防范的群体,对上述群体应加强信息的采集。
医疗纠纷等级的评估:医疗纠纷共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在医患矛盾的初始阶段,由所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对发生的纠纷迅速进行风险评估,初步确定医疗纠纷预警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化解医患矛盾。黄色预警:医方在医疗过程中不存在错误和过失,医患矛盾程度较轻,有演变成医疗纠纷的可能,若演变成医疗纠纷预计造成的后果轻微,经科室内调解问题即可解决,医患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患者及家属对医方的工作不满意不理解,认为医方工作不积极、主动,对患者健康的恢复造成了影响。橙色预警,医方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情绪明显,演变成医疗纠纷的可能性大,一旦演变成医疗纠纷则较难处理,经科室内调解矛盾有得到解决的可能,但也有演变成医疗纠纷的可能性,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列为橙色预警的主要情形有:患者在较短时间内的正常死亡;患者病情短期内出现较大变化;医疗费用较高的病危、重大手术患者、疗效欠佳患者的重大抢救;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后出现的并发症、后遗症等。红色预警,医患矛盾严重,双方互不信任,极有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医患矛盾虽然经科室尽力调解矛盾也难以解决,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存在明显的失误和缺陷,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红色预警的主要情形有: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存在明显的缺陷或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严重并发症,引起患者或家属极度不满。
医疗纠纷预警处置:通过对医疗纠纷进行等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化解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维护医院利益和工作秩序,积极争取解决医疗纠纷的主动权。黄色预警处置:收集到医患矛盾的信息后,科室人员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了解详细情况,对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原因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所在,并及时开会通报相关情况,提出改进工作要求,满足患方服务需要,同时科室负责人主动加强医患沟通,争取患方对医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化解医患矛盾,使医患双方达成谅解。如科室处理不当,医患矛盾加深,则预警级别上调为橙色。橙色预警:出现橙色预警情形时科室人员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负责人在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的同时,应在6小时内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在接到情况汇报后立即参与矛盾的处置,化解医患矛盾,防止医患矛盾升级为医疗纠纷,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院办,如医患矛盾不能调解消除,则预警级到上调为红色预警。红色预警,红色预警情形一旦发生,科室负责人应立即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在积极处理医疗纠纷的同时,及时上报院领导,在院领导的参与指导下,努力化解医患矛盾,积极争取处理医疗纠纷的主动权。
危机干预管理机制在防范医疗纠纷的作用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行为具有极强的随机性、人体具有的个体差异性和医术具有不完整性的特点以及患者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发生医患矛盾在所难免。事实证明只要提高危机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危机风险管理,采取强有力的干预措施防范医患矛盾,就能有效化解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为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医院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锐器伤;流行;现状调查
职业暴露于医务人员而言是指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原体感染的血液、体液污染皮肤或黏膜,或被其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伤皮肤而可能导致感染。临床医务人员每天要进行大量的配药、注射、穿刺、手术与手术器械的清洗等,这些日常的医务工作注定了其职业暴露的机率远大于其他人群。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锐器伤导致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威胁日益突出。据有关调查研究报道,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锐器伤发生率可达82.96%[1],为了解医务人员职业性锐器伤的流行现状及应对措施,笔者对某区级医院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
1资料与方法
1.1对象某区级医院101名在岗医务人员。其中男21人,女80人,分别占20.8%和79.2%。医生43人,护士58人,各占42.6%和57.4%。年龄21-57岁,平均年龄34.35+8.89岁。
1.2研究方法
1.2.1资料处理和分析方法设计好调查表后统一编号,事先在其中一科室进行预调查。之后对该区级医院随机抽取101名研究对象进行正式调查。在调查资料收集完成后,采用EpiData3.1进行资料录入,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主要统计分析方法为一般性构成比统计描述和卡方检验(α=0.05)。
1.2.2质量控制调查前对调查员进行相关培训,调查过程中详细解释说明,调查应答率要求在95%以上。调查后,数据录入采用双录入即时比对,逻辑核查;对有疑问的地方通过电话或者其它方式询问进一步核实。
3讨论
3.1本次调查锐器伤特点职业锐器伤对于医务人员而言是个潜在的威胁。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88.1%的医务人员在过去的医务工作中曾受到过锐器伤,与陈京等人的研究结果类似[2]。刺伤源为病人的注射针及缝针者占53.9%。89个有锐器伤史者中被血源传染性疾病病人针头刺伤者占22.7%。护士是锐器伤的高危人群,这与徐世兰等人的研究结果类似[3]。医护人员的锐器伤主要是在注射与手术操作过程中发生,与索瑶等人的研究结果类似[4]。工作忙碌时于无意中碰撞发生者占73.0%。护士相对于医生而言,危险性操作较多,如拔针、针头回帽、以及对医疗废物的毁形等大大增加了其感染机会。
3.2加强医务人员个人的职业防护以上调查结果提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有待加强。做好锐器伤的预防,针对锐器伤发生的特点做好职业暴露防护是确保医护人员避免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关键措施。首先加强血源传染性疾病疫苗的预防注射。如近年来乙肝的职业性感染的危险逐步上升[5],对于体内乙肝表面抗体阴性者,无论以前是否曾注射过乙肝疫苗,都应进行乙肝疫苗的注射。其次是加强诊疗操作规范性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尤其是在工作忙碌时更要提高警惕,以免发生碰撞。受伤后的及时处理亦具有重要意义。在本次调查中,表示伤后应最先采取离心挤出血液者仅占64.4%,提示锐器伤后的应对处理有待加强。离心挤出血液后尚须肥皂水冲洗与碘剂的及时消毒。如果明确为针头病源为乙肝或狂犬病,则在正确处理伤口后,及时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如病源为HIV阳性者,在本单位进行相关部门备案的同时,及时到疾控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治疗或追踪[6]。
参考文献
[1]袁纯,管建粉,陈丽华.医务人员锐器伤暴露现状与防控[J].中国消毒学杂志,2011,28(1):112-113.
[2]陈京,杨怀,史明惠,等.综合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监测分析[J].护士进修杂志,2011,26(16):1454-1455.
[3]徐世兰,吴西亿,饶莉,等.840例医务人员锐器伤现状调查[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1,11(6):636-639.
[4]索瑶,范珊红,高晓东,等.陕西省11所医院医务人员锐器伤调查与分析[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21(12):2505-2507.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广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增加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鼓励多渠道投资,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化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固体废物的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年度目标管理,并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属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监测网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排放数量、污染情况及处置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为公众查询和获取有关信息提供方便和服务。
第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举报制度,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举报属实,为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或者证据的举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新闻媒体单位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或者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并按年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内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
第十条生产、销售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回收。
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无条件自行利用的,可以由有条件的单位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对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置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第十一条禁止进口列入国家禁止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目录及自动许可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利用进口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对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不能利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后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拆解和利用的,不得买卖或者转让。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鼓励对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并对农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第十三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等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畜禽养殖相对集中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畜禽粪便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指导从事畜禽规模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沼气、制造有机复合肥等技术处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
畜禽规模养殖标准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病死畜禽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组织建设病死畜禽集中处置设施。病死畜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处置。
染疫畜禽和为防止疫病传播在一定区域内捕杀的畜禽处理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
第十五条对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水产养殖产生的污泥以及河道淤泥,产生者或者依法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依法进行功能调整。
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所、农业生产单位等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
第十七条污染土壤实行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
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土地的开发利用者应当事先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对该地块土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被污染土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处置,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后方可开发、利用。
被污染土壤的清理和处置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承担;无明确责任人或者责任人丧失责任能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
可能受污染并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土地的范围以及认定污染土壤的标准,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农业、建设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场地不得随意开发利用,确需开发利用的,应当通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规划等部门组织的论证后,方可进行适宜的非农业开发和利用。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研究和开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餐具和包装物。
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以及省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他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
从事废塑料、废布料回收利用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回收利用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条固体废物处置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无能力自行处置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支付处置费用;无能力自行处置又不依法委托处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处置费用的标准,由设区的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制定;其中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的标准,可以由县(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法规对处置费用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固体废物的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单位自行处置固体废物的,其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委托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的,应当自行建设贮存设施。
第二十二条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处置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布点、立项审批、项目用地等保障工作。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已建成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需要销毁的,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禁止露天焚烧、擅自填埋;其中属于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的,应当交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统一集中处置。
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的处置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承担;责任人不明确或者丧失责任能力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三章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增加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统筹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共建共享。
禁止建设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第二十五条对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
第二十六条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区)处置的原则。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并组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垃圾集中存放点和垃圾中转站。
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农村,经县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就地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给予财政补助和支持。
第二十八条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港口、公园、商场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配套建设或者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从事交通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集处理运输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十九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经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衔接、平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的要求,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第三十条禁止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毁损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场所和设施。
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填埋的永久性档案,填埋过的场地应当建立识别标志,并将填埋情况向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申报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越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
第三十二条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按照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经营许可证:
(一)有两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三)有与利用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利用技术和工艺;
(四)有保证危险废物利用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五)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合理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
法律、行政法规对利用危险废物申领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四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有批准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转移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特性、形态、包装方式、数量、转移时间、主要危险废物成分等基本情况;
(二)运输单位具有运输危险货物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接受单位具有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资格及同意接受的证明材料;
(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方案。
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省内跨设区的市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移出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的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
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批准文件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危险废物依法跨区域转移、利用和处置。
第三十五条一年内需要多次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有批准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每次按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可不再审批。
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应当包括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数量、运输单位、接受单位、利用和处置方案、转移时间和次数等内容。
转移危险废物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转移年度计划执行。转移的危险废物数量超过年度计划,或者转移的危险废物种类、接受单位与批准的年度计划不一致的,应当另行提出转移申请。
第三十六条经批准转移危险废物的,转移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的接受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该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标准和方式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和处置活动的监管。
第三十七条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
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
禁止销售或者回收利用医疗废物。
第三十八条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原则。
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经县级卫生、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卫生、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无明确责任人或者责任人已不具备责任能力的危险废物,由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处置,所需费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
第四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村)民,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在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有证据证明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可能发生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进行调查处理。
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当地居(村)民公告,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根据需要疏散人员,控制现场,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进一步污染环境的作业活动,消除危害。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涉嫌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备、场所、交通工具、物品予以暂扣、查封:
(一)不当场暂扣、查封,将可能造成证据灭失或者非法转移的;
(二)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暂扣、查封措施,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暂扣、查封清单,交当事人签字。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暂扣、查封清单上注明情况。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或者造成其他损害。
第四十三条暂扣、查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且解除暂扣、查封将造成环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三十日。
暂扣、查封期限届满或者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的,采取暂扣、查封措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暂扣、查封。
对暂扣的设备、交通工具和物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从事利用和处置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必然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有害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设备及技术、工艺;
(二)有两名以上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保证有害废物安全利用和处置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有害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有害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有害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有关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和要求处置。
第五章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十五条产生电子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
电子废物实行分类收集、集中拆解、利用和处置。
本条例所称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国家规定为电子废物的其他废弃物品。
第四十六条从事电子废物收集、拆解、利用和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电子废物经营情况登记制度,如实记载电子废物的数量、来源、流向等情况。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逐步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电子废物回收网络。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八条从事拆解、利用电子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贮存、拆解场所和拆解工具、设施;
(二)有一定从事拆解、利用电子废物的技术人员;
(三)对拆解、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处置条件和措施;
(四)有保证安全拆解和利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得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经营活动。
拆解、利用电子废物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拆解、利用的电子废物或者在拆解、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规定执行;拆解、利用的电子废物或者在拆解、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属于有害废物的,按照本条例关于利用、处置有害废物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导致环境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病死畜禽处理未尽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疫情传播等后果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
(七)对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经批准利用、处置有害废物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八)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买卖或者转让进口固体废物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回收利用医疗废物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利用和处置有害废物,或者未按照环境保护的规定利用和处置有害废物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具备规定的条件从事拆解、利用电子废物经营活动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对被污染土壤进行清理和处置,或者清理、处置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而开发利用土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的,由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销售、经营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塑料及其复合制品,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回收利用废塑料、废布料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不配套建设或者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非法侵占、毁损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场所和设施,或者填埋场运营管理单位未建立填埋的永久性档案、识别标志并报备案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同意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丧失责任能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偿。
第七章附则
卫生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一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Abstract: The Fukushima nuclear power leak incident in Japan on March 11, 2011 highlights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strengthening the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and control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Therefore,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review of environmental risks of nuclear power plants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environmental risks in inland nuclear power plant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for environmental risk control from improving the risk prevention awareness, reasonable disposal of radioactive emissions, and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关键词:内陆核电站;环境风险;控制对策
Key words: inland nuclear power plant;environmental risks;control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M6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2-0051-03
0 引言
2011年日本福岛发生了9.0级的大地震,随即引发的海啸使得福岛核电站的多台相关操作设备的冷却功能停止了运作,地震和海啸这两种天灾同时的侵袭,相关人员没有实时做出精准判断和应对,使灾害降低到最少,直接导致发生了爆炸,放射物质大量泄漏。从此次事情中我们发现,对事件的预防和缓解认识不足,没有及时的恰当利用现有的有效性的系统管理和我们目前已经掌握的相关技术补救方法,这就导致了自三哩岛、切尔诺贝利核事件发生后,核电企业发生的又一件影响范围很广破坏性极强的核事故核危机[1]。福岛核电站泄露事件警醒了所有核电企业,在核风险控制领域要学会未雨绸缪,学会预防。当今威胁人类生存的天灾在原三大天灾即地震、海啸、巨风的基础上又新增了核泄漏、环境污染和地球变暖,环境风险控制对于当今的人类生存和发展来说越来越重要。环境问题总是因为关乎着大家的切身利益,而备受关注。环境风险具有破坏性大、造成事故影响波及范围很广等一些显著特点,同时这种发生我们无法提前预知和肯定,所以一旦发生将无法想象,对于整个世界来说都是沉重的打击,对整个生态平衡来说也是致命的打击与破坏(见表1)。就拿福岛来说,发生后的数些时日里,具有放射性的物质在很大一部分疆域都可以检测的出来,而且给海洋中排放的具有放射性的污水更是不敢想象,所引发的环境成本难以弥补和估计。所以,我们针对核电的环境风险控制变得十分重要。
1 国内外文献综述
1.1 国外研究现状
随着世界大战后西方世界开始进行重建,民众对于风险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一些有关于生活所能涉及到的水利、资源类工厂快速发展,恰巧是因为这些各行各业的部门纷纷发展与兴建的缘故[3],社会的进步,人们不断的追求文明与科学,对各类研究更加深入,当然也包括了近些年才走入人们视野的环境风险研究,越来越完善深入,环境风险也在逐渐趋于成熟。Zamanali和Jalal在1998年对核电站概率安全评价方法进行研究,并对该方法的进展进行详细的论述,并且在美国已经开始应用[4]。Margulies和Timothy在2004年对核电站的选址进行研究,并对其风险优化提出自己的研究成果[5]。2006年Kirchsteiger和Christian开始对欧洲和其他地区的核电站进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分类[6]。
1.2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在二十世纪中后期才对风险管理进行探讨,与发达国家研究的时间相差甚远,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扩大,如何降低甚至规避风险所带来的隐患成了人们关心的焦点。王晓辉和徐元辉两位专家在他们的文章中对于环境风险的含义和特征表现进行了恰当的表述,提出了风险管理数量模型等有关问题及相关管理理论[7];袁策风、李蒙和夏兵则针对建设期间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系统性的探讨[8];陈妍等人提出了公众健康和非人类物种的核电站环境风险评价框架,并针对框架所造成的不利结果,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对于核电站环境风险而言的权重并对其进行排序,目的是为了发现哪些因素是占主要权重的,随后针对偏大的进行优先管控和预防[9];李晓慧就核电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论述了核电项目工程风险管理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针对影响核电企业的几个风险因素进行了研究分析,得出了针对核电企业项目风险进行防控的有效方法,也对之后的相关政策决定提供了很有效的参考依据[10]。 虽然核电风险领域已经吸引了不少学者的关注,但在实践方面的研究还是不足,更缺少与我们国家核电发展情况相联系的案例分析。
2 内陆核电站项目环境风险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企业的宗旨和追求的奋斗目标就是获取盈利,这就导致了企业在对其资金的投入上会倾向性避开收益微小甚至为零的选择。预防环境风险的危害需要提高企业对于环境风险控制机制,环保技术的投入,而这部分投入也是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根本,但因其无法产生短期收益,使得在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且惩处力度不够强劲的政策环境中,某些企业可能心存侥幸在不安全不合格的生产环境氛围内作业,使得企业的潜在环境风险指数很高,极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爆发。
2.2 核电站污水处理不当
何以做到“最严重事故工况下核污水可封堵、可贮存、可控制?福岛核电站至今也控制不住核污水以每天400吨的速度增长;号称“环境影响微不足道”的美国三里岛事故核污水高达9000吨,耗时14年才处理完。核电厂在运行、维护和退役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向环境排放放射性废液,而核爆炸或核电站事故也会泄露大量放射性物质,这会造成大范围的人员伤亡,引起人民恐慌和社会的不稳定,进而从根本上限制了核电的长远发展。其具体的危害表现在:①核泄漏造成人员伤害;②大量放射性污水直接排入海中造成水体污染;③地下水污染与放射性物质沉降污染附近土壤。而对于排放的控制,政府的监管与相关政策的推出就显得尤为重要,就排放标准控制来看,根据《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的排放技术要求》的标准制定表明了我们国家对于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标准远高于发达国标准,这表明我们国家对于放射性排放的监管不到位。
2.3 “核雾霾”的产生
大气弥散条件是内陆核电选址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年平均风速越高,静风频率越低,大气弥散条件越好,越有利于放射性气载污染物扩散,核电站正常运行时对周围公众的辐射影响越小,反之,则产生微米级“放射性气溶胶”颗粒,形成“核雾霾”。美国内陆核电厂址的大气弥散条件远远好于我国,9个拟建核电厂址的年平均风速都在2米/秒以上,年静风频率在1%以下(只有一个厂址高达2.28%),即每年无风期不到4天(最长也不过1周)。而我国大部分内陆核电厂址是与欧美迥异的小静风天气,例如湖南、湖北、江西的核电站中除江西彭泽气象条件稍好外,湖南、湖北的年平均风速均在2米/秒以下,年静风频率则分别高达16%、8%,即每年无风期长达29天~60天,均大大超过了美国标准。
2.4 内陆核电站“旱”和“涝”
核电站因遭受干旱洪涝等不可抗力自然事件而产生的后果,其严重性不言而喻。内陆核电站面临的一大自然风险是地震。曾经因洪水灾害的发生导致FortCalhoun和Cooper两个核电站发生事故,造成站内厂房坍塌,幸运的是洪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凶猛,而且水容量是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才没有让灾难发生。另外,核电站在运行过程中要产生巨大热量,需要大量的冷却水,所以核电站的选址必须靠近水源,最好是靠海,而内陆地区的水源全部为淡水,几乎所有的大江大河都担负着直接向周边城市供应生活用水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干旱或是洪涝灾害,其后果不堪设想。
2.5 核电站所处地域稳定性差
日本的福岛核电站事故给所有核电企业敲响了警钟,也将核电站选址的问题推上了和核电环境风险控制研究的风口浪尖。核电站部分位于板块交界处,这些位置很有可能出现偶发性地震,继而引发海啸,严重时可导致核电站爆炸,造成核泄漏等安全事故。例如大阪核电临近水库堤坝,经常性的发大水,处在这样的危险中,一旦爆发洪水等自然灾害,那后果难以预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日本,它位于板块交接处,地震频频发生,2011年发生的里氏9.0级大地震最终导致了福岛核事故。对于这种极其不稳定的地域,就需要充分考虑板块稳定性。但从现有的从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我国对于巨灾的研究以及日本地震后的经验总结还停留在某个单项制度的学习上,希望通过实施巨灾保风实现灾害风风的分担与补偿。缺乏从社会宏观制度层面上对巨大环境风风进行整体治理的研究。
3 加强内陆核电站环境风险控制的对策
3.1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日本福岛早在灾难发生之前就已存在诸多问题,然而并未引起政府足够重视,配套的法律、政策和机制明显跟不上核电发展,这与日本政府对地震实施的完善的相关机制形成鲜明对比。这充分说明了政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能为核电环境风险控制提供强大的后盾,但单纯将风险防范依赖于政府的重视是不可靠的。企业管理层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对企业感知环境风险并提前做好应对计划十分重要,对于环境风险的研究,由于其难以预测,所以管理层应在完善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成立应急管理小组,以备不时之需。针对后果严重的特别风险还应专门建立相关制度防范、降低此类风险,努力保障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性,减少因人为原因产生的事故。
3.2 合理处理放射性排放物
核废料一直是众人关心的重点,内陆核电站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得核废料的处理事故的危害更大。企业必须对残渣或者排放到空气中的污染物进行过滤,例如对废水的二次利用,而对其排出的放射性物质,用一些化学药物对其降解等方式,使得排放的废水中放射性含量极低,总排放浓度极低,使整个过程尽量达到“近零排放”。政府也应建立监管制度以监督企业完成上述措施。其次,应对核电站周围的居民进行知识普及,防止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桃花江核电站对周围的民众进行一系列科普工作。核电开放日组织周边机关和村民到已建成的秦山核电等基地参观消除恐核及心中疑虑等。在和民众的沟通过程中,他感受到,开展核电公众沟通,是整个行业或全社会共同的工作。
3.3 科学选址以保护水域、水源
作为“以防万一”的应对手段,核电站在上马前已缜密考虑了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可行性,在厂址选择阶段就根据厂址条件(人口分布、交通、气象、医疗、通信、农副业生产、水资源利用、外部事件)制定厂址区域核应急方案,论证实施紧急防护和中长期防护行动的可行性,这些措施尽可能地确保事故发生时能保护附近居民的安全。对于水域问题,我们对厂址会引发水灾的各种情况的灾难,乃至我们人为引起水域变化的情况全面理性的进行检验,对假设的研究分析再实践而后得出厂址的地势高度,确保不会出现危机。一般有隔水岩层分离,相当于独立个体,没有必然的关联,这样即便发生事故也不会造成系列反应,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3.4 大气弥散条件的改善
对于我国部分内陆核电厂址可能相对较多出现低风速条件的情况,已经有设计研究单位在湖北咸宁核电厂和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址进行了现场大气弥散条件试验研究,包括SF6示踪试验以及精细模式应用(三维诊断风场模式,蒙特卡罗数值扩散模式或三维拉格朗日高斯烟团模式)。这两项试验研究中均观测到低风速条件下有明显的风向摆动现象,而这使得气载放射性羽流的水平扩散范围显著增大,从而使地面浓度明显降低。但为从源头降低气溶胶颗粒的产生,核电站应在在反应堆运行过程中,减少主冷却剂系统中腐蚀产物等废物的泄漏,设计运行有效的废气处理系统来净化处理这部分气载污染物。而且除了采用高斯直线烟流模式,还需采用可以较现实地模拟低风速情况下的大气弥散条件的更为精细的大气弥散模式如蒙特卡罗数值扩散模式,应用这些模式往往需要实施较为庞大和精细的现场气象观测计划,需要企业提高大气弥散测量预算。
3.5 如何防范地震等自然风险
我国内陆地区远离“俯冲带”断层,而且内陆核电建设单位均注意将内陆核电厂厂址选择在地震活动水平较低的地区。根据30个通过初步可行性研究确定的内陆核电优先候选厂址的相关资料,可以从中看到,这些厂址均位于区域地壳稳定地区或区域地壳相对稳定地区,即均处于地震活动水平很低的地区。日本福岛9级地震在核电厂附近区域的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据估计为0.41G至0.50G,也就是说,内陆核电拟建的AP1000核电厂在类似日本福岛9级地震的环境下也能保证安全。关于核电站选址,要求厂址内部必须没有断裂带通过,而且要求核电站数公里范围内没有活动断裂,厂址100km海域、50km内陆,历史上没有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厂址区600年来也没有发生6级地震的构造背景。2016年2月24日,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核电站厂址附近发生了Ml3.2级地震,引发了周围民众的担忧,按照中国核安全法规的相关要求,核电站选址阶段要由国家地震部门的专家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地震安全评价。但是安全评价是否排除了所有极端事件发生的可能,而专家认为桃花江核电站厂址处于低地震活动区,厂址近区域范围不具备发生大地震的条件。
4 总结
总之,随着我国核电工程建设越来越成熟和完善,核电会成为生活上所不能或缺的一部分,作为最主要的清洁能源,核电的应用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生态不平衡,同时核资源为我们的生产生活质量带来很多的便捷。但核电内含的风险始终惊醒我们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提升核电站的安全系数,未来的核电在我国能源中会占据更重要的位置,而我国的人文地理环境决定了内陆核电站有着更好的发展空间,所以研究内陆核电站的环境风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虽然提出了一些对策,但对于环境风险的研究仍需要更深入的分析。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协科普部,中国学会.科学解读公众关注热点[N].新华报,2014-5-8.
[2]虞义华,秦萍,郑新业,傅佳莎.核电,我们准备好了吗[N].人民日报,2015-6-26.
[3]吴越峰.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与应用[D].大连理工大学,2008.
[4]Zamanali,Jalal.Probabilistic-risk assessment applications in the nuclear-power industry[J];IEEE Transactions on Reliability,1998(9):23-26.
[5]Margetllies,Timothy.S.Riskoptimization:siting of nuclear power electricity generating units[J].Reliability Engineering&System Safety,2004(11):323-325.
[6]Kirchsteiger,Christian,Current practices for risk zoning around nuclear power plants in comarison to other industry sectors[J].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2006(08):392-397.
[7]丁小峰.核电项目前期风险管理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09.
[8]袁策风,李蒙,夏兵.核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研究[J].工业安全与环保,201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