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1 16:32: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农村;三资;财务;规范;要求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和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是搞好整个农村民主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和建立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近年来,各地把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和深化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先后实行了村级会计制;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各乡(镇)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服务中心,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范化管理应从以下六方面来抓,供大家参考。
一、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1.村级要建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财务公开制度;集体经济合同
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操作程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党员大会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两委成员廉政承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工作过错追究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2.“三资”服务中心要建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规范;集体资源管理工作规范;集体资金管理工作规范;三资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招投标工作职责;三资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六步工作法);避免和控制集体白条支出管理规定;村级大额度资金使用标准。
以上各项制度的制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要具有可操作性,并随国家政策规定的变动而随时更改内容。所有制度要上墙,并打印装订成册。
二、巩固“三资”清查工作成果,建立真实准确标准化“三资”台账
1.“三资”清查资料要分类登记造册,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审议、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交由三资服务中心备案。
2.在清查基础上建立村集体土地台账;集体资产台账;集
体资源台账;平均承包土地台账;机动发包台账;册外地承包台账;土地流转台账;土地流转登记簿;承包合同台账。
3.实行电算化管理,建立农村“三资”台账数据库
三、“三资”服务中心管理标准化
1.乡(镇)建立三资服务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副主任由乡(镇)农经站长担任,设专业服务人员3-5人。三资服务中心人员要具备农村会计和农村审计从业资格(要有《会计证》和《农村审计证》)。
2.实行“三资”和帐务双,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帐户,村级财务所有资金往来统一由中心按程序拨付。
3.“三资”服务中心人员要熟悉农村会计业务,在微机上能熟练操作服务业务。
4.“三资”服务大厅供水;供电;安全保密等配套设施齐全,并做到室内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要有桌牌;名签;工作证和工作记录。
5.“三资”服务大厅配置符合工作需要的微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信息查询系统等办公设备。
6.规范档案管理。“三资”服务中心及村要设立档案室,要设置三资资料档案专柜;财务管理档案专柜;村印章集中管理专柜。加强对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资产台帐;财务计划;经济合同;财务公开底稿;审计文书等文字材料以及电子数据等档案管理。服务中心要将资料及财务资料及有关的业务资料要实行硬盘备份或光盘刻录存档,所有备份资料要标明备份日期和内容分类归档。定期备份三资数据库资料,并及时上报农经总站。
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1.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三月末之前要制定出本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后报“三资”服务中心批准,经中心批准后方案一式两份,一份村委会留存,一份报中心备案。乡“三资”服务中心要按季度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并填制报表,按季度上报农经总站,并在村进行公开。年度终了,村级组织必须对全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对收支定额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乡“三资”服务中心的统一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组织财务决算。决算表要在村进行公开。
2.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统一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不允许夸年度;跨季度记账,因故跨年度的票据入账要经理财小组审核后公式七天后群众无异议再报三资服务中心审核,要按会计年度记账。村级账目按季度结账,每年二末前结完旧账建立新账。
3.账簿票据规范化。统一使用省监制的标准化票据和帐薄凭证。
①收款票据。统一使用省统一监制四项专利票据(吉林省农村经济组织标准凭证),由“三资”服务中心加盖收款专用票据章,“三资”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发放,各村使用时向“三资”服务中心申领。
②支出票据。各项开支均要有规范的原始单据,对个别无法取得规范原始单据的需经乡农经站长同意,方可用其他单据。对于自制的支出票据,各村到“三资”服务中心申领。
③村级账簿按省要求设置不能多设和少设。
④村级要在“三资“管理软件中打印出记账凭证和成套帐,打印出的帐页要装订成册,账簿内启用页及目录齐全。
4.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所经济活动手续必须齐全,要制定村报账员报账规范;现金员操作规范;会计员操作规范。所有财务事项都应当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报账员上报乡“三资服务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帐前审核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按期编制报表,每季度及时向市农经总站报送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服务中心要每季度上报代管村级的“三资”数据库和村科目余额表汇总表,年末上报资产负债汇总表和收益分配汇总表。
6.实行电算化管理,使用农业部认定或监制的符合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标准的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软件,建立健全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按规定程序成立村民主理财小组,明确理财小组职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定期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开展民主理财工作。
①村级财务收支实行“联签会”审制度,村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要签字并注明其用途,该村民理财小组审查盖章;小组成员签字后,由村级主管财经领导签批,再由村报帐员按期报到乡农经站,经会计审核,审计人员审核盖上帐前审核章后方可入帐核算。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②实行民主理财工作登记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在审核时应有详细记录,民主理财记录由理财小组填写, “三资”服务中心要统一记录表样,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由理财小组存档一份交“三资”服务中心备案。
五、村级民主议事程序规范化
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岗位人员聘用,集体资产资源出售、租赁、承包程序要严格按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报告单和公告要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留存,报“三资”服务中心两份,一份订入传票一份装订台账。集体资产资源出售、租赁、承包需要公开竞标的。要成立竞标领导小组,主持竞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及党员参加,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竞标结束后,适时公告竞标结果。不需要竞标的,要按照《土地承包法》发包程序进行发包,无论任何形式发包的都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条款要齐全、内容要完整、权利义务要清楚、手续要完备,并要求本乡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进行鉴证。并报“三资”服务中心备案。
六、财务公开规范化
1.村财务公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逐步实现农村有关经济事务的全方位公开。当前公开的重点是村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粮食直补,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村级债权债务状况,财务收支;册外地;机动地发包等。
2.要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公开形式,要坚持实际、实用、实
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要设立群众意见箱或意见反馈卡。由理财小组负责听取群众意见。并将反馈卡(表)上报乡“三资”服务中心。
3.财务公开记录由理财小组及时填写,在记录填写时要将公开内容填写详细,同时将群众反馈的意见填写清楚,一式两份,一份村委会留存,一份报“三资”服务中心备案。报“三资”服务中心后装订存档。
1、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合作社法》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合作社法》知识竞赛;
2、指导合作社做好《法》与《条例》有关工作的衔接;
3、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会,听取合作社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4、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全面实现合作社的自我管理;
5、加强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继续开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检查验收;
6、继续开展全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推荐省示范性合作社的申报;
7、指导合作社做好部、省等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工作。
二、以贯彻落实《**省农村土地承包实施办法》为重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新建土地承包仲裁机构3个,2/3的县(市、区)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网络管理,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与流转中的纠纷,指导筹建好土地承包仲裁机构。
1、通过会议、媒体、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落实《**省农村土地承包实施办法》;
2、全面开展未落实土地承包权的调查,分析原因,按规定将承包权落实到户;
3、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4、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5、按《实施办法》要求,积极筹建土地承包仲裁组织、组织开展仲裁员知识培训;
6、妥善处理好农民因土地承包与流转而引发纠纷的来信来访。
三、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农村资产和财务管理。到07年底,全市所有乡镇、95%以上的村争取达到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按照“三年一轮审”要求,完成对320个村的农村审计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市完成10个以上村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1、摸清村级债务,探索建立村级债务的动态管理办法;
2、对农村财务管理未达到标准的村,分析原因,加强指导,不定期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检查;
3、结合《土地承包实施办法》的实施,开展审计知识培训,开展农村审计优秀案例的评审;
4、组织召开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研讨会,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进程;
5、加强会计委托中心建设,切实行使好会计监督职能,开展创建示范性会计中心活动;
6、开展农村财务公开检查,推进财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以加大对涉农收费案件查处力度为重点,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对村和合作社等基层组织和农户的收费监督,加强其他涉农收费的管理,建立起农民负担考核机制,确保不出现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1、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2、继续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暗访活动,对发现的案(事)件按规定严肃查处;
3、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考核,落实部门责任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五、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强化农经基础业务工作。
1、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调研。
2、按时、保质完成各类农经报表的统计上报,提高农经统计质量。加强统计资料的分析利用,开展对农经信息户记账质量的检查、指导。按照要求完成固定观察点的调查任务。
年全区农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三大民生目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体制为重点,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稳控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农经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定信心,克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农经部门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对农村财务实行“11211”管理机制,即一个审核(民主理财组审核)、一个签批(村委主任签批)、两个复审(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公开)和一个通报(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是我区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切实规范了农村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财务公开工作。年,我们要在执行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村集体大额支出程序审核工作。对已审批的大额支出,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开支,要深入到村检查工程实施及完工情况。对没有申报大额支出的村,要重点检查该村有没有大额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况。
2、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要重点培育5至6个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典型乡(镇、办),这些乡(镇、办)60%以上的村能够有效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乡(镇、办)根据本乡(镇、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检查工作,对大型工程支出情况及决算情况、村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要积极开展审计,确保财务账目规范化。区农经中心抓好重点村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检查验收,通过审计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4、加强农经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内容是村集体大额资金程序审批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农经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全区农村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办)经管站每月要上报一次所辖村财会人员的报账情况。对工作扎实认真的农村财会人员要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到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账、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指出问题,促其改正。乡(镇、办)要掌握各村财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要配备村级财务助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确保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体制
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6、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依法鉴证。乡(镇、办)经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转有关情况,对所有鉴证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都要建档,并报区土地流转办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调研,重点要抓好规模流转的典型,及时总结土地规模流转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付诸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程序,积极推行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工程(全省发展30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00个地市级示范合作社和8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区要培育3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9、实施村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区31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兴办一社,一社带动一业或多业工程,通过兴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10、坚持经常性地调研总结。要经常深入到各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径。
1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全区的合作社逐步达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努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1.依法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选择个别代表性强、领导重视、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扎实的乡、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逐步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继续做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切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开展的延包后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等工作,开展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理检查工作,未立卷的要尽快立卷,缺损、残破的要尽快修补,遗失、损毁的要尽快采取措施弥补,逐步移交到具备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集中保管,加强土地承包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2.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强土地流转工作指导。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依托基层农经体系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加快建立村有站点、乡镇有中心、县市有市场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依照《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和《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农经管[2004]18号)要求,实行土地流转规范化合同文本,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完善土地流转监测制度。
3.加快构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组织的步伐。没有按要求成立县级仲裁机构的今年上半年都要依法成立。依照《省去年—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建立健全仲裁员培训制度,做好仲裁员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试行)通知》要求,依法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提高调解仲裁活动规范化水平。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
4抓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村级补助资金、征占地弥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管。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高效平安。
6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计划生育、结婚登记乱收费。继续清理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7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设。坚持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减负惠农政策全覆盖;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确保减负高压态势不改变。
8继续实施重点监控。
三、加强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
9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逐步健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做好农村“三资”管理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完善工作。维护好村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0认真做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动态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依照农业部制定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债务管理、土地弥补费管理等专项审计工作。
11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鼓励尚未启动,但群众有强烈要求、政府高度重视、资产有一定规模的村有计划地开展试点。
四、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和基础工作
12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划分好农经部门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类别,尽可能实行参公管理。乡镇机构改革中,要按法律政策规定将农经职能列入政府职责,明确承担机构和人员,保证工作经费,确保职能履行。同时,要加强农经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农经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用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来强化体系建设。
13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工作。认真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强化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掌握动态、判断形势、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本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开展财务规范化管理适用本暂行标准。
一、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等。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在集体资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查,年终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执行资产承包(租赁)管理、基建项目公开招投标等有关规定,有效保证资产运作的安全和高效,确保保值增值。
二、规范财务处理程序
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工作流程。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并组长签字(盖章)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
(一)切实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凡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以及涉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如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承包、租赁,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补偿费使用,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年度收支预决算,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收支预决算管理。按照量入而出、收支基本平衡原则,年初编制收支预算,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年终编制决算,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并接受上级农经部门审计。
(三)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制定民主理财办法。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财会人员不得兼任。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财务活动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订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活动每月至少一次,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情况。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业务知识等培训。
(四)规范财务公开。财务公开全面且真实,凡重大财务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要逐项逐笔公开。设置便于群众观看、设施牢固、规范统一的固定公开栏,探索创新有效公开载体。公开时间应当及时,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对公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
四、严格财务审计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对财务收支情况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土地补偿费使用和基建项目、对外投资等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村干部任期届满和离任时,应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应及时公开。
【关键词】:集体财产; 农村财务; 公开工作
农村财务公开指的是村集体采取便于广大群众理解c接受的方式,将村集体的财务状况,定期进行整合,如实地汇报给当地群众,使村集体的财务状况处于公开、透明的状态下,受到广大村民的监督。农村财务公开能有效地促进村集体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农村财务公开将村镇的经济问题与村民一同讨论,一方面,使群众参与到村务管理之中,增强村民的民主管理意识;另一方面,此举可以听取到群众不同的声音,对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有所助益。以农村财务公开为开端,能够带动建立一整套农村民主管理体制,推进农村其他工作的民主化、透明化、公开化。
1 我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1.1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计专业知识缺乏,根本不能有效的发挥监督作用。一般在选举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时,大家只注重当选人的威信,而忽略了年龄结构和知识水平,选出的理财小组成员往往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受能力所限,理财监督一般只停留在账务的表层,只能直观地查看单据,了解大致收支情况,很难发现账务中存在的较为复杂的问题。
1.2民主理财未能真正覆盖到村级整个经济领域,对重大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参于不够,缺乏参政议事的主动性。如对集体资产的转让、租赁、各类经济合同的订立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计划制订及招投标等一般由村主要领导或村两委班子决定,很少请民主理财小组参与。
1.3不少村民民主观念淡薄,参与监督的意识不强。当前,随村民外出务工、做生意的日渐增多而导致召开村民会议难度也不断加大,民主理财更难落到实处。有些村根本不按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也不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例会集中审议,一般都是将村干部签过字的单据加盖审核章了事,或会计拿着报账单到理财小组成员家签字,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签,民主监督变成走过场。有些村虽也按时召开会议理财,但理财小组成员怕得罪领导干部,一切围绕村委会的指示办事,民主监督组织变成了村委会的办事机构。
1.4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与落实农村群众知情权的要求不相适应。有的村把财务公开当做应付检查的运动,把收支情况贴上墙并拍照留念应付完检查后随即揭掉;有的地方搞半公开,只公开主要项目,不公开明细,有的村只公布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对群众十分关心的重大财务事项比如基建费的支出、承包费的收缴等却不愿作全面、如实的公开;有些地方干脆直接在数字上做手脚,如把村民最关心的招待费问题,分解成几个数字,转换成几个科目向群众作虚假公开,或把一些敏感开支全部列入“其他”一个栏目,将真实情况隐藏起来,欺瞒群众,逃避监督。
1.5财务公开形式单一、时间模式化。各村财务公开形式基本都是贴在村头的墙上,容易遭人为破坏。财务公开时间固定化,一些重大收支如集体债权债务和财产物资处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款的结算审计情况等内容无法做到跟踪连续公示。
1.6财务公开后的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一些村只公开、不答疑,对群众提出的质疑置之不理。未能发挥财务公开的作用,失去村级财务公开的真正意义和目的。
2 做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对策
2.1 健全领导机制,加强系统培训
健全以党委书记为首的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制,村镇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合理的分类方法,分批对各村的支部书记以及村主任、农村财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等相关人员,就村务公开的意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农村的法律法规以及民主管理办法等等进行系统而有效的培训,一方面有助于村干部明确自身权利,使其正确行使民利,摆正自身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引导基层干部转变自身对民主管理观念,明确自身职责,了解自身不足,进而思考今后工作中应该如何改进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与村民一同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环境。
2.2 提高村干部以及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的认识
财务审计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的工作,是管理好村内财务,使村内财务走向透明化、公开化的必要途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村内财务违法乱纪现象的多寡,做好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才能积极有效防止财务违规违纪的发生。正是由于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广大基层干部更应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村干部应该意识到村级财产审计工作并不是应付了事,而是对村内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促进,做好审计工作,能有效地发现村内财务问题,防微杜渐,帮助我国农村经济更好发展。村财审计工作不是找岔子、抓辫子,而是对村内财务的有效监督措施。
2.3 加强对农经站工作人员的管理,逐步壮大农经队伍
提高农经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对他们的管理与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对农经站工作人员的管理,首要的对其进行政治理论的培训,并提高其业务技能,进而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为农经工作贡献力量。与此同时还需要广泛吸收新人才,不断壮大农经队伍。
2.4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防范风险
要扎实做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最重要的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从而防范财务审计出现问题的风险。乡镇农经站要负责监督各村落实好重大收入事项提前报告制;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开户问题。统筹落实好各村开户制度,由农经站统一开设总账户,在由其为各村设置分户,杜绝各村私自到金融部门取款的现象发生;各乡镇要自觉上交超额资金,当发现库存现金超额时,要主动将其上交,有农经站进行代管;对发现逃避代管行为的,除追究村主要干部、村报账员责任外,还要追究农经站长和主管会计的责任,从而有效地避免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3 结束语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的繁重。级政府及农经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民主理财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过程,是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利,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农村财务公开工作虽然存在问题,但若不断完善制度进行改进,必能使该工作扎实有效有序地进行。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传达贯彻全国农经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我省农经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总结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7个市、县的典型发言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农经工作情况,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作哈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依法履职,农经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近几年来,各级农经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职,工作成绩显著,为农村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重点抓了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土地流转、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了从依靠行政命令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转变。通过努力,土地承包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达96.27%;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妥善调处,化矛盾于基层,据我厅调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土地承包纠纷32*9件,通过调解处理29570件,仲裁处理157件;农村土地流转得到推进,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达8*万亩,其中耕地67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1.35%。金堂、双流介绍了很好的经验,遂宁的蓬溪、射洪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
(二)全面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近几年来,从规范农民负担管理,到农村税费改革再到全面取消农业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优农惠农政策,全省农民人均负担由*年的124元下降到20*年的75元,再到20*年的49.9元,“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得到落实,已有五年没有出现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恶性事件。为适应农村形势变化,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农民负担监管重点及时转向涉农收费,并将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等纳入工作日程,拓宽了监管面。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制度,以及负担监测、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日常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实现了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三台县以前的农民负担是比较重的,通过构建减负长效机制,取得很好效果,材料已经发给大家。总之,各级农经部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和推动农村税费改革等农村综合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近几年来,制定完善了财务、资产、审计等方面的规章,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村社财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去年底统计,全省5*67个村中,有村组会计人员51209名,其中取得《会计证》的22265名,占43.8%。实行会计集中办公的乡镇1518个,占33.7%,涉及16579个村;实行会计委派的乡镇231个,占5.1%,涉及2545个村;实行会计委托的乡镇1632个,占36.2%,涉及19892个村。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工作逐步加强。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各级农经部门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基础上,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克服困难,普遍加大了工作指导力度。截止20*年底,全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593个,成员达到515.21万名,带动农户530.7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427个,其中已经执行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的合作社2012个,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合作社237个,注册了商标的专业合作社422个,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各类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专业合作社3697个。20*年,专业合作组织统一销售农产品73.33亿元,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31.41亿元,固定资产净值累计达到11.92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我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支重要新生力量,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专合组织发展方面,*市起步早,发展较规范,成效显著。
二、适应形势,充分认识农经工作面临的新要求
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纵深推进,农村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对农经工作提出新要求。现代农业的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要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就要不断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和组织形式。因此,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是新时期农经工作的重点。二是农民权益保护日益紧迫。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农村人口迁入城镇、农村社会融入城市进程不可回避;基本农田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成为各级领导关切、社会各界关注、广大农民关心的大事。三是减轻农民负担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个别地方领导对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思想有所松懈;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地方求发展的要求过于迫切,一些基础性工程如新村规划、旧村改造、兴办公益事业等都需要大量投入,农民负担呈反弹趋势。*是农经部门自身建设需要加强。从全省的情况看,有的地方农经机构被撤并、农经队伍被削弱、农经职能被弱化。截止20*年底,共有县、乡农经机构3369个,但不少是虚设。县级农经人员1545人,乡镇8*8人(其中约60%是兼职),平均每个乡镇1.82人;按岗位性质分,事业人员7808人、占96%,公务员175人、占2.2%,其他85人、占1.8%。从各地反馈和我们调查的情况看,除了少数乡镇政府设置农经岗位,录用一些公务员从事农经工作外,多数乡镇的农经干部在乡镇事业单位的公益职能岗位竞争中保留了事业编制,兼职从事农经业务工作,这就造成农经工作依法行政、履职困难的局面。
农经工作在面临诸多问题的同时,也面临新的课题。省委九届*次全会提出加快发展任务,将农业现代化作为“三化”思路之一。奇葆书记和巨峰省长对农业发展定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构建现代农业体系。要发展现代化农业,没有土地流转、集中,规模化经营就是空话,各级农业部门,尤其是农经部门要在发展现代化过程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创新土地流转、集中的新模式,不断总结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经验,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三、锐意进取,推动农经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新形势下做好农经工作,推动农经工作迈上新台阶,必须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科学把握农经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稳定与改革创新的关系。稳定是基础,是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基本条件,是顺利实现各项农经工作任务的必要前提。农经工作始终与农村的稳定和改革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解决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成为农经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处理好维护农民权益与发展生产的关系。维护农民权益和发展生产本质上是一致的,必须兼顾。只有生产发展了,才能为增收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收入增加了,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权益。三是处理好法规政策建设和贯彻落实的关系。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要重视法制建设。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法律和配套法规相继出台,农村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我们要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抓贯彻、抓落实上来。*是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中央提出扎扎实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农经部门贴近基层,贴近农民,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在依法抓好管理的基础上开展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通过服务强化管理,在创新管理中提升服务。五是处理好自身建设与加强部门配合的关系。农经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责任大。我们一定要摒弃传统观念的局限,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审时度势,在抓自身建设的同时,本着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有利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有利于农经工作发展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通过建立诸如“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发文”、“联合检查”等互动配合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农经工作。
(一)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核心,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切实完善土地延包后续工作,加快推进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土地承包档案规范管理。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合作社自主经营或流转给专业化生产企业、业主集中经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不断提升土地收益和经济效益。金堂县转龙镇的“大、小集中”模式值得借鉴,其做法主要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按股分红、统一经营”的方式,实施土地经营“大集中”,目前,该镇已引入龙腾、金福、金辉公司等农业产业化企业在神仙桥等村流转2200余亩土地,成片发展蚕桑1000余亩,发展桑园鸡1200余亩,带动农户新栽桑3000多亩,预计户均增收*元以上;依照协商互利的原则,由镇、村、组牵头对部分农户承包土地按规模经营趋势互换重组,变零星分散为相对集中,实施土地经营“小集中”,该镇仁和村8组实施土地互换重组,把原来295块旱地变成了现在的27块,由原来的83块稻田变成了现在的27块,新增耕地1.8亩,引进业主发展以蚕桑为主的种养殖业及林下综合开发200亩,带动2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农户5户。遂宁市已建土地流转合作社114个,入社农户17545户,成员总数61571人,集中经营土地面积48691.3亩。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折价入股,作为企业的投资,采取“保底收入、盈余分红”的形式来共同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流转服务中心,搭建土地流转平台,对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进行搜集和,接受农户委托流转土地,指导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合同,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实现作哈副省长提出的耕地流转目标。同时,还要研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措施,双流县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向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取得了突破,该县宗富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家合作社利用本社社员141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村信用联社抵押贷款融资100万元,为农民生产经营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成都市组建成立了市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的流转开展担保业务,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正常有效进行。与此同时,还要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牢牢把握机遇,加快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一是认真履职。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升到现代农业制度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大事,列入今后的重点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府发[2008]5号文件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工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有关工作,争取领导重视。要牵好头,服好务,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各方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合力。二是制定扶持政策。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出有利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我厅准备整合各种项目资金,尽可能将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业标准化、测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户、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科技示范场等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委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开发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接进入城市大型超市、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店等试点工作。积极采取支持、补贴等办法,广泛动员和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有关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等活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产品市场。探索与有关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等方式,协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探索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保险的有效方式,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三是规范发展。要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以示范项目建设为载体,重点依托省、市、县三级工作平台,开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活动。各市县根据当地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结合不同产业发展情况,每个市县每年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5个,省上从市、县级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100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出口能力强、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是搞好立法调研。“*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正紧锣密鼓进行立法调研,明年争取出台。各市州要开展相应的调研工作,为“实施办法”的出台献计献策。总之,全省上下齐心协力,达到作哈副省长提出的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今年,适当时候再专门召开一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一批发展相对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三)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逐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20*年,全国农民负担出现了税费改革以来的首次反弹,作为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对这个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首先要健全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在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转机制基础上,重点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制”、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基本制度。要继续对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的县(市)开展综合治理。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集中抓好农民建房多收乱罚、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等三方面的专项整治。坚持农民负担检查制度,不断提高检查质量,重点督办查处因修路强行向农民集资摊派、变换形式向农民乱收费和平调、挪用农民各种补贴补偿款等三类问题。同时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调查、指导和监管,在政策界限内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改善自身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选择试点,探索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
(*)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进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做到真公开和常公开,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大实施财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务必使农民群众满意。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夯实基础工作,加强行业标准建设,推动各项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财务帐簿报表、资产台帐、档案管理的规范建设和普及。今年争取创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9个;同时,我们正在积极筹措,每年开展100个省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各市(州)、县也要制定规划,采取有力的措施,实现作哈副省长提出的到2012年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村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五)完善机制,提高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农经工作,稳定农经队伍,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具体措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3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这证明中央对农经工作极其重视、农经工作非常重要。各市、州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汇报情况,多反映问题,切实理顺农经工作体制,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在乡镇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关于农经总站参公管理的问题,厅党组是非常重视的,正在积极做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巩固与发展,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的模式势在必行。农业、农村、农民的经济工作要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好各项政策性、服务性、基础性工作。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全的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是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保障。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认真落实“长久不变”的要求。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生活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必须紧紧围绕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根主线,以加强农村土地纠纷的调解仲裁为重点,以规范土地流转为突破点,推动农村土地承包规范化发展。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流转服务平台(即村有站点、乡镇有中心、县市有市场)是促进农村土地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必要手段,其作用日益凸现。一是成就了一批农民企业家。二是建成了一批种植基地。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有组织地向种植能手、龙头基地集中,形成了一大批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辐射范围广的种植基地。三是增加了农民的人均收入。通过土地流转,使一大批青壮年从传统农业中走出来,外出务工。同时提高土地的社会综合效益,近年来从经济收入情况来看,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务工收入对农户纯收入的贡献呈逐年上升趋势。四是提高了农民种植水平。通过土地流转,让农民接受了新的种植技术,种植大户、特别是龙头基地的经营者是农民更实在、更直观的榜样,看到了自身的差异,从而努力提高自己的种植水平。
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矛盾日益突出,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更多的农民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土地方面的纠纷已经成为农村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领导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高效运作,力争实现仲裁机构合法化、人员专职化、装备现代化、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其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2积极推行合作社发展新形式
推进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促进合作社规范建设是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推进器。专业合作社有效地解决了村级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许多问题,体现了农村经济体制创新的内在要求。长治市提出了“三依托、三依靠、一联合”的经济发展方式,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数量与发展质量上同步提高,健康有序发展。大学生村官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屯留模式”的推广,引导鼓励大学生村干部领办、合办、参与农民合作社,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学生村干部已经成为农村创业富民的带头人。随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长治市逐步培育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知名品牌。23家合作社的12种产品得到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1种产品进行了绿色食品认证;10种产品进行了有机农产品认证;5种产品进行了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长治市区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99家;获QS产品认证的合作社有11家。2012年合作社的农产品在国家、省、市等各种农产品展销会上走俏。品牌效应、示范社带动、政府扶持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3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对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的加大是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避雷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委托和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农村经济管理的基础。过去由于农村会计人员素质偏低,胡支乱花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等诸多问题出现。为保证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首先要从源头上根除这一症结,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建立良好和谐的服务群体,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推动农村经济有序发展。“村账乡审”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实行会计电算化,行政村建立资产台账,村级保障会计基本报酬实行一卡通,加强了对村级会计的管理,扼制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现象。阳光农廉网络建设是推进村务公开的一个有效平台,市、县有阳光农廉监管中心,乡镇有阳光农廉服务中心,村级有阳光农廉查询室,对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科学评估村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治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范操作程序》,从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对象、审计实施到审计结论及审计档案的保存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程,为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为村干部的评价考核提供了客观详实的经济指标。
4农民监督管理成效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的程度,是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晴雨表。全市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有979个,筹资金额948万元,酬劳数143万个。已审批和开展的财政奖补项目762个,有57.3万名农业人口参加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通过向村级组织的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能够及时纠正和查处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减轻农民的直接负担,查处违规责任人员,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农村经济工作,保障农民切身利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农村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加强农村财务监管,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增长点和根本保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自我发展”的原则,完善制度,改善环境,提高我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需要,建设标准化敬老院。
(二)理顺和明确敬老院管理体制,使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大对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底全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以上。
(四)解决敬老院供养资金缺口,提高供养水平。
(五)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六)建立镇敬老院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实施。将敬老院建设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完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二)供养对象。敬老院在优先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吸纳其他有需求的五保供养对象,向他们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同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供养服务,并逐步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各项生活服务。
(三)供养资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在镇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同时通过开展敬老院自身生产、拓展服务范围、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
(四)对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年年核实,保证五保对象供养率85%以上。
(五)基本建设规范。根据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在敬老院内合理划分生活、生产及娱乐康复等区域,配置必要的膳食制作、医疗卫生、文体娱乐、洗浴、消防及办公管理等设备设施。
1、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
2、设计先进、合理,符合国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达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140张,基本满足全镇五保的生活需求。
3、生活、生产、娱乐康复等区域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设;院容美观,环境清洁;生活区空地作物和绿化面积达90%以上。
4、实现四通:即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
5、居室、卫生间、浴室、走廊、楼梯等设施符合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
6、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少于10平方米,每床位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居室朝向良好,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居室内配备供暖和降温设备,并配备床、桌、椅、柜、被褥等必须生活用品。
7、辅助用房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室、医疗保健室、活动室、浴室和公厕、娱乐室、康复室等功能室。
8、厨房、餐厅分设,卫生整洁;炊具齐全,配备餐具消毒和食品保鲜等设备;桌椅、餐具满足就餐需要;食物储藏有防蝇、防鼠设备,配备整套厨房专用设备。
9、医务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医护人员及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规药品,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
10、浴室保证供养对象每月洗浴两次以上;卫生间内有坐便器,夏季有防蝇设施,便于清洁。
11、活动室配备文体娱乐设施,室外活动场所设置合理,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
(六)工作人员组成。敬老院工作人员主要由院长、护理服务员、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员、保管员等组成。工作人员有专职, 有兼职。
敬老院根据供养服务人数,按精简效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10。
(七)管理制度。敬老院应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岗位责任、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思想教育、值班请假、车辆设备、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
(八)服务管理。敬老院应加强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管理,主要包括: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适合供养服务对象特点和身心健康的膳食,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6元。
2、提供服装、被褥、家具等用品,按季节添置、更换衣被等生活用品。
3、实行分级护理,对一般院民实行常规护理,负责整理房间,打扫卫生;对半自理院民实行二级护理,负责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对生活不能自理院民实行一级护理,负责喂水、喂饭、喂药、洗脸、擦身、每天查房1—2次;对重病号实行昼夜值班服务。
4、保障五保对象有病及时治疗,并建立供养对象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5、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的丧葬习俗,妥善办理供养服务对象的丧葬事宜。
6、发给五保对象每月10元以上的零用钱,满足其特殊消费需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
(九)财务管理。敬老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供养资金、管理经费、医疗基金、丧葬基金、各类物资及生产经营收入等都建立专账,账目定期公开,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十)工作人员待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镇同等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十一)部门监督。镇民政办负责对敬老院的管理和指导,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两项检查均计入年终考核分。其中,日常检查占60%,年终检查占40%。建立暗访制度,暗访检查成绩计入日常检查考核分。
四、加强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是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手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2013年全市农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为主线,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农地依法流转,引导农民兴办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强力培育示范社,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推进全市农经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挺进全国“百强”县市、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再创佳绩。
二、工作目标
农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得到稳定,市、乡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规范运行,力争全年流转土地1万亩以上;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及时调解和仲裁;重点培育农庄业主30个、种养大户30户、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示范社4家、市示范社10家,创新试点专业联合社1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1个,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社,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参与协调组织农超、农商对接及农博会活动6次,多途径培训合作社带头人、经管人员100人以上;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运营体制机制;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村2个;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监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报审批及时规范,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2-4次;高质量完成农经统计工作,确保农民人平纯收入增长2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1、深入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进一步落实和维护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不断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管理,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健全完善乡镇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运作体制机制,规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流转价格评估机制,制定流转价格指导办法。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入股,建立切实可行的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登记制度及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3、切实提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能力。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开展仲裁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矛盾。
(二)着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
1、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大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依法指导合作社建章立制,统一设立成员账户,规范财务管理。继续实行合作社辅导员联社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每个经管站重点联系辅导合作社3家以上。推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建立示范社名录平台,实行动态化管理。
2、推动政策完善落实。积极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增加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配合相关行业,推行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指导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社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配合金融机构,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3、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社经管人员人才库,支持和指导建立示范社人才培训实训基地,依托基地逐步健全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本领强、服务意识好、热心合作事业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大力引导和推介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
3、强化服务指导。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参与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推进“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开展行业联合社创新试点,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
(三)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强化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和村级“三资”工作站运行的监管。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即资产产权登记制度、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资产产权转移变更评估制度、年检备案制度和财经管理制度。指导各地逐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承包土地、农民负担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进程。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要求,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指导社区股份合作社规范运作,实现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增加社区居民收入。
3、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公开,进一步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及时编制和汇总报送机制。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等专项审计。
(四)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
1、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和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逐步建立涉农负担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研究制定相关监管措施,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
2、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化建设。按照《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核、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推动一事一议项目规范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文件、项目审核、项目管理、数据统计一体化的网络监管系统,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3、开展农民负担重点问题治理。针对农民反映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等领域多收乱罚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继续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加大涉农利益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加强农民负担重点案件督办,解决农民反映的难点问题。
4、强化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组织开展一事一议专项检查,切实纠正筹资筹劳办法不完善、组织实施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额等问题。坚持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年度检查,深入督办违规违纪问题。
(五)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基础工作
1、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强化经管工作职能,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评机制,逐步理顺农经工作体制与职责体系。大力开展政策法律、业务等各方面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经管干部的综合素质。
近年来,浙江省__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20__年6月底,全市登记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48家,拥有生产基地8万亩,入社农户1万户。其中,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参办52家,拥有基地34个,面积1.7万亩,入社农户1500余户。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
(一)领办主体多元化。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利用生产、经营、购销等优势来组建的,约占45%;二是基层农技部门利用技术、服务等优势组建的,约占15%;三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利用场地、经营等优势组建的,约占12.5%;四是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加工、品牌、营销等优势组建的,约占17.5%;五是其他组织和个人牵头组建的,约占10%。多元化主体牵头兴办合作社,使合作社涉及不同的领域,并呈现了不同的特色,发挥了不同的作用。
(二)产业覆盖和成员范围不断扩大。全市合作社合作领域日益扩大,已涉及农业各产业,属农业的占77%,林业的占4.3%,渔业的占17.7%,其他的占1%。其中又以水果、茶叶、花木、畜牧、中草药、蔬菜等产业居多。有的合作社延伸到农业服务业,跨乡镇的合作社不断增多。甚至基地辐射到省外,如红麟西瓜合作社、仙溪绿叶农业合作社已在广东、海南建立生产基地,产品销往港、澳、东南亚地区。
(三)合作层次逐步提高。从生产领域的合作开始,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发展,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生产经营格局(体系)。部分合作社已做到统一使用商标,统一供种供苗,统一生产或安全质量标准,并被认定为无公害基地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把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有机地衔接起来,解决了生产经营中村级经济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在提高农民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支柱产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水平,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和交易费用;增加农业的现代生产要素投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先进技术传播,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兴起时间不长,缺乏规范化建设方面的指导,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农户入社覆盖面不广,带动力不强。目前,__市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不到3%,带动农户占总农户数的比例不到10%。全市有葡萄专业合作社12个,其中南塘镇和湖雾镇各有7个和3个,而每个葡萄合作社仅有一、二百亩的基地。全市有茶叶专业合作社12个,其中雁荡镇就有5个,每个茶叶合作社茶园面积都不到1000亩,年加工干茶都不到5吨。部分合作社的社员仅5-7人,注册资金仅3-5万元,没有办公服务场所、经营设施和生产基地,甚至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更谈不上为社员推销农产品。
二是实力偏弱,自身发展后劲不足。__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行统一采购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约占40%,统一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的仅占35%,统一注册使用商标的不到50%,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仅占55%。部分合作社规模偏小,产量不高,销售额不多,产品科技含量低,产业链不长,没有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仅依靠政策扶持生存。
三是利益联结不紧密,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部分合作社没有形成社员控制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发起人往往既是理事长,又是总经理,一人控制合作社,普通社员参与度低,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不紧密,社员相互约束力不强,承担市场风险的意识薄弱,只能利益共享而不能风险共担。专业大户、营销大户牵头领办的合作社,往往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有限;基层农技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牵头领办的合作社,往往牵头单位事务多,经办人员兼职,与自身利益不直接挂钩,投入精力有限;龙头企业组建的合作社,往往考虑企业自身利益多,对社员利益照顾有限。
四是财务管理观念淡薄,没有独立建账。由于一些合作社在成立初期,很少有经营活动和收入来源,承担不起专门聘请会计人员而产生的财务管理成本,再加上一些社员观念比较落后,监督意识比较淡薄,财务知识比较欠缺,因此没有独立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没有反映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合作社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甚至个别合作社的理事长既是法人代表又兼会计出纳,账务“摸兜算”。据了解,盈余按股金额与交易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次返利的合作社仅占10%。
五是扶持政策还不配套,支持力度不够。税费优惠落实难、绿色通道政策落实难、财政扶持资金争取难,合作社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和增值税发票难以落实,加工厂房用地指标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银行只能提供小额资金贷款
,远远不能满足规模经营的需要。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具体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生事物,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影响了其正常健康发展。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培训、指导、试验、督查、总结、验收、推广等多种办法,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在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等方面加大力度,努力培育一批产业规模较大、社员带动较多、服务设施较全、利益联结较紧、市场品牌较响的示范性合作社。
(一)规范社员管理和股金设置。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规范社员入退手续,进行登记,核发社员证,健全社员管理及其生产档案。社员都应认购股金,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20%。合作社应向社员签发股权证明,对社员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所占比例等情况进行登记,作为所有者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社员间股金转让必须按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规范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社员(代表)大会要依照章程规定行使职权;理事会要严格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日常工作,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行;监事会(或执行监事)要监督理事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日常工作情况。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制度。
(三)规范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应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单个社员的票数最多不得超过总票数的20%。社员有权查阅本社的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近年来,同安街办财政所在街办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依据成财预[__]57号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街办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从硬件、软件配备、业务要求和资金流程等方面不断进行完善。逐步建立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财政管理运行新机制。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教育培训为抓手,提高财政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落实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
1、积极开展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人员培训制度。制定了详细的业务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按要求积极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定期对财政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做到为政清廉、秉公理财,依法办事,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不,不搞权钱交易。
2、理顺关系,明确岗位职责。
科学设置岗位。我所现有财政人员7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区财政局临聘2人,一村一大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100%以上,85%以上的人员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知识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科学设置所长、总预算会计、财政大平台操作员、单位会计、单位出纳、资产管理员、票据管理员、劳资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村社区核算会计等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过错追纠制,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以构建科学化财政管理运行机制为重点,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一)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办公环境条件。一是办公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财政所在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财政服务窗口,在二楼设立了所长办公室和约34平米财政服务大厅,在三楼设立了学习室和约21平米档案室等,配备了必要的取暖和降暑等设施,外出办公事也配备了专门公务车。规范了财政所制度、标识、标牌等建设,所内人均一台电脑、一套办公桌椅,同时还配备了必要的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和装订机。二是搭建惠民服务平台,落实财政职能转型。依托便民服务大厅,添置了村社区三资管理触摸屏、LED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备,设有服务窗口,办理财政、粮食补贴、家电补贴、汽车摩托车补贴等咨询服务,并设宣传栏,宣传《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手册》、《龙泉驿区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制度汇编》等政策。
(二)建立惠农资金监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今年我所继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优先考虑民生,保障民生。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扩大公共服务支付力度,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支出,__年兑付了各种民生项目资金3129万元,切实做到发展成果与群众共享。具体明细如下:
1、兑付了投资理财款利息1825万元;2、兑付了各类补助等民政补贴514万元;3、拨付了村级公共服务专项资金469万元;4、兑付了粮食、综合直补等各种补贴142.8万元;5、代收农村合作医疗 保险145万元;6、兑付了各项残疾人补贴32万元;7、兑付了农村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1.3万元。
(三)强化重点监管,保驾项目建设。
财政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征地拆迁项目配套资金服务和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服务项目建设意识,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联系,及时拨付资金,杜绝资金违规使用现象,有效促进了征地拆迁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共拨付征地拆迁项目补偿资金32041万元,代收代扣各项目农户住房补差款125万元。具体如下:
1、兑付了田园城市建设项目社保及赔偿款27657万元;2、兑付了长安垃圾场800米范围外生态移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159万元;3、兑付了征地项目16周岁以下人员安置及死亡安置等补偿款654万元;4、兑付了平安污水管网项目青苗等赔偿款675万元;5、兑付了长安垃圾场800米红线内移民项目两项补偿费等461万元;6、兑付了成环路拆迁项目赔偿款420万元;7、兑付了洛带镇新桥村等生态移民项目补偿款395万元;8、兑付了纺织城等项目过渡费346万元;9、兑付了成都光业有限公司项目补偿款181万元;10、兑付了经开区汽车职业学校土地租金55万元;11、兑付了同安幸福大道延伸道路用地项目拆迁经费38万;
(四)着力化解债务,维护社会稳定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化解历史及民事调解债务1595万元,圆满完成了国家审计署的债务审计。
三、以会计基础工作和档案制度建设为依托,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
(一)强化管理,落实会计基础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银行存款管理。按照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街道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备案、年检等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结合__年财政决算审计和__年村社区两委换届财务审计,不断的完善和加强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及审核的规范性,以便更好地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合理设置了会计帐簿,记录完整、规范、真实。加强对会计帐目的核对工作,建立了定期的帐物、帐款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制度,确保帐实、帐证、帐帐、帐表相符。
三是档案及票据管理完整规范。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统一购置了档案柜,制定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查阅制度》等,并根据区档案局规范化档案建设要求,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用了近2个月的时间,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按照要求统一装订、编号、设置标签,将__年至__年9月行政、事业等12套账的记账凭证、账薄及报表纳入紫金软件统一管理。建立了票据管理制度,完备票据领、用、销手续,做到领用发放有记录,结报缴销有手续,专柜保管,专人负责,填写规范,缴款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