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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时间:2023-10-12 09:41: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第1篇

下一步国企改革怎样走?回答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整个国家经济体系的调整,兹事体大,找准一个突破口并非易事。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图景,不同所有制经济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经济在突飞猛进的发展历程中,部分领域也形成了垄断、一股独大、利益分配不均等影响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桎梏性顽疾。

对于中国如何认识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问题及趋势展望,《英才》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他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是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过程,并非是谁吃掉谁的关系和过程,而是优势互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和发展潜力的长久之计。

《英才》:你怎么看混合所有制,这是否是下一步国企改革最重要的一步?

刘迎秋: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且是全社会企业发展的方向。第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阐述了积极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这表明,在中央决策层面,对所有制关系、生产关系的调整、改革和改进,已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混合所有制概念是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来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适应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国家战略高度、以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方式、以单列一节的重头文字深刻阐释和明确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目标,提出了全面深化所有制关系改革必须围绕的核心范畴及其基本要求。

第三,发展混合所有制不是权宜之计。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形态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理上即新生产方式构建上的一个基础性目标选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健康发展的经济形态归宿和基本实现方式是混合所有制,而不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或单一的私有制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内涵及其外在形态,将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样一种方式和形态更加充分地表现或体现出来。

第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不可能是行政性的,必须是市场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生产关系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必然产物。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能够发挥的作用,一是制定和监督规则的实施,二是动用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加以积极引导和推动。

第五,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本质上也不是谁吃掉谁的过程和关系。如前所述,在经济形态及其内涵上,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内的股权是平等的、同股同权的。而在经济实践和企业组织过程中,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又必然是产权的合作、股权的融合即不同参与主体的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和能力叠加的过程与关系。现代产权制度和运行机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混合”的实质,说到底,就是多元化的股权融合。从这个角度看,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质上就是股份制经济。

当前,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有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存有“怕吃掉”、“被共产”等担心,这种情况和现象的出现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后30多年、特别是近20多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与发展实践均表明,中小微民营企业在市场供给、劳动就业、技术创新、市场发展等许多方面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继续支持鼓励和积极发展。

从这个角度看,任何把发展混合所有制视为是对中小微民营企业剥夺的看法、做法或企图,都是错误的。

《英才》:有大型民企管理者表示,“如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控股,我不做”。具体到实践方面,怎样保证这些民企的利益?

刘迎秋:首先,混合所有制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非行政强制和政府强迫去做一件事情。独资或者私人资本控股的各类公司,是否要发展多元化的、国有股或者非国有股参与的股份经济联合体,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由于混合所有制是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内在要求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多数企业产权关系的基本实现形态,在整个经济生活中要占很大比重,甚至是企业的主要存在形式等等,但是,这并不表示独资的国有企业没有存在价值,也不表示独资的民营企业无立足之地。多元的社会是与多元的企业形态并存共生的。

第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按照股份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所谓混合所有制,本质上是股份经济,股权合作,股份融合是其要义。“混合”是形式,股权清晰是内容,产权明晰是基础,管理现代化是必须,治理现代化是保证,生产及其技术走在最前沿是要求,高效率、高竞争力是目标,同股同权、合作共赢是基本经济关系基础。

《英才》:绿地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是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股权实现了多元化,这个样本是否有可复制性,可借鉴的意义在哪里?

刘迎秋:绿地本来是一个国有独资公司,最近才开始进行股权改革和股份制改造。一是吸收外部法人资本参股;二是实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经过这次股份制改造,目前绿地已经成为一个国有股未超过50%、但仍然是最大股东的大企业集团。股权分散化是绿地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国有股权占比虽不足50%却仍然是国有控股公司的典型代表。

第2篇

关键词:工商行政;问题;管理

1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挥的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得到确立和发展,共商行政管理部门这个以市场监管为核心职能的政府部门,站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极大地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工商行政管理面对的形势和环境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影响了现阶段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充分有效发挥。这些原因中既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身的不足,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有现阶段,即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历史性原因。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1、职能设置过于宽泛

目前的职能定位带有浓重的计划体制色彩,即事无巨细,无所不包。对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吊销)登记,市场主体的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行为,商标注册和使用行为,广告宣传、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市场交易行为,集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行业结构和布局等均实施全面全程的管理。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保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培育和发展市场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当市场经济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日益多元复杂,甚至具有很高的专业性的时候,这种全面全程的管理理念面临挑战。特别是对一些重要职能,例如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反垄断职能、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能、打击假冒伪劣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职能履行不到位,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市场经济中权威的树立和地位的树立。

2、管理理念带有浓重的计划体制色彩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政府部门的工作思路与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还存在着惯性,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这种管理理念已经面临挑战。在经济自由化、政治民主化的新形势下,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市场经济更是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摒弃管制型的管理理念,转而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3、职能内容遭受其他部门的分割

正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复杂性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的艰巨性,使得我国很多政府部门的职能都涉及市场秩序监管,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界定不清,很容易与其他部门造成工作内容的交叉。例如技监部门对假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管理,安监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的管理,卫生部门对卫生安全的管理,公安部门对涉及社会治安性质的市场违法行为的管理,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海关部门对走私贩私行为的管理,特别是市场主体申请登一记注册时所设置的众多前置审批条件,等等。这些部门往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或者在政府权利体系中处于较为强势的地位,因而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造成一种挤压。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部分领域的管理地位边缘化,从而丧失了主导地位,下降为一种配合性的、补充性的管理力量。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现状,既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有效履行,也严重影响了对市场经济的监管效果。

3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定位所应考虑的三个因素

进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分析,分析其在现阶段及未来的定位问题,除了要考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身情况外,还要考虑相关的环境与背景,只有全面分析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因素前提下,科学界定其职能才具有可能性。

1、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为经济基础服务。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首先要取决于市场经济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内在要求。二十多年来,中国的市场经济(商品经济)从“铁板一块”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中萌芽、发展和壮大起来,并最终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因此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前提下,分析和界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问题就必须以了解和掌握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为前提。只有分析和研究目前市场经济的现状、问题和趋势,才能深刻分析出对于政府所提出的要求,进而为工商部门的只能定位提供依据。

2、政府在市场经济的管理中应履行的管理职能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主要手段来达到资源配置目的的经济形态,市场手段配置资源具有固有的缺陷和内在矛盾,主要表现在市场手段的盲目性、短期性和滞后性。为了克服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和内在矛盾,政府必然要对市场经济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并提供良好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立足于政府行政部门的现实定位来确定自身的职能,确保做到“该管的要管起来”,要管好,不要缺席;不该管而管了的,要退出,不要越位;应该由别人管而自己管了的,要放权移交,不错位。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

对于那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长期履行、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顺应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对政府管理提出的要求、也顺应现代政府管理理念的职能,就应该强化,并且争取不断拓宽。对于那些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而必然不断弱化的职能,以及那些虽然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并且可能不断得到强化的职能,但是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具备足够的能力,而其他部门履行起来更有优势的,就应该逐步弱化,甚至退出,交由更具优势的部门去履行。对于那些不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所应该履行的职能,一些应该由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来履行的职能,就应该退出。

4总结

第3篇

关键词: 法治;经济;法治经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从本质上看是一种经济发展形式,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法治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也可以认为是一种运用法律手段规划和配置资源的方式,二者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共通性。从市场经济和法治的特征看,市场经济一般具有自由、平等、竞争和秩序等特点,其中市场自由受到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控制,市场规范实际上是规范市场自由的法制,所以市场经济具有法制性;法治自身具有平等性和法制性,这两点与市场经济是相同的。由此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和法治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认为“先有交易,后来才由交易发展为法制”,由此可以看出市场经济越发达,法制越发达,法治越成熟。而经济市场化的必然趋势要求相匹配的社会法治化进程。恩格斯也认为法律产生于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行为的共同规则,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演变成了法律,由此可以看出,生产、分配和交换行为及其发展程度是法治经济产生的基础,而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首先,法治是市场主体地位确定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规律的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市场主体之所以安心经营是因为法律保障了其合法财产的不受侵犯,保证了其对合法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没有法治,市场经济秩序将会混乱,无法维持平等自主的交易,各市场主体地位也得不到确定和保障。市场机制将失去作用,市场主体将彻底瘫痪。

其次,法治是市场机制运行的需要。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的竞争性和开放性的特征,是一种公平竞争规则下的契约经济,竞争的基本作用是最大限度的调动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不断创造竞争优势争取最大经济利益,通过竞争使资源获得合理配置。但良好的竞争需要法治来规范和维持,不正当竞争也会能带来一定的消极后果。其中,不当竞争会使生产和资本过于集中,达到一定的程度会形成垄断,从而导致竞争排除,无法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损害他人的利益,从而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严重削弱了竞争机制的作用。因此,必须用法律规范竞争机 制,用法治构建自主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而作为保障公平而又效益的竞争,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法治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的作用修改为决定作用,并提出要更好的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提升了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地位。但是市场自身具有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特征导致市场调节的缺陷,因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自身的调节和政府的宏观调控,都要在一定的规范内才能配合恰当,发挥出最大优势,反之则会导致市场失灵,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政府过多的干预市场经济,违背了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阻碍甚至破坏了市场经济。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一定要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法律作为一种普遍的强制的行为规范,可以很好的将政府公权力限定在合适的范围内,将宏观调控纳入法治轨道,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法治性,更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二)法治是市场经济的保障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法治新常态,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为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一种平等自主的经济形式,多元的市场主体要自由的出入市场,必须要用法律来明确各市场主体的产权关系、经营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正如吴敬琏所说“市场交换是具有平等权利的所有者之间的产权交换,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在“陌生人”之间进行的高度非人格化的交换。如果没有一套正式的规则,例如合同规则、产权规则等作为基础并由第三方(往往是国家)来监督执行,就会导致市场混乱,所以,现代的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平等的经济形式,自由平等的原则必须有法律的保障和依托,如各市场主体在等价的交换时,仅仅依靠市场经济自身调节不能实现平等的原则,必须要法治作为自由和平等的保障,保障各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实现人们正常的经济活动。只有用法律明确界定各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所以说,法治是市场经济的保障。

(三)市场经济是法治的基础

新常态下,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与法治的发展密切关联,经济的市场化趋势必然要求社会的法治化,即市场经济越发达,法治越发展。同时市场经济自身平等、自由的经济形式需要完备的法治规范和约束,所以市场经济的市场化促进法治的不断完善。

所谓“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在我国古代自然经济时期,早期的“法律”产生于“定分止争”的社会经济关系,作用于维护安定团结,防止纷争。而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各市场主体平等自主经营,利益主体出现多元化,资源配置由计划走向市场化,交易的规模和频率不断扩大和加快,导致前所未有的经济矛盾和纠纷层出不穷,不再适用原来“定分止争”的法律,这些问题远远超出了原有法律的调整范围,只有重新制定和修改法律,完善法治才能真正的发挥法治对市场经济的规范、制约和保障的功能。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了法律的更新和完善,法治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四)法治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经济活动越频繁,交易范围越广泛,频率越大,必然导致经济矛纠纷的增多和经济矛盾的激化,这样的矛盾和纠纷市场经济自身的调控是很难解决,而运用法治的手段解决问题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这样以法治为基础的经济保证了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从本质上看,法治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维护社会根本经济效益,促进社会资源有效利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手段。市场经济不断法治化,让法律更多的参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参与到资源和财富的分配,优化资源,实现合理配置,加快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步伐。所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法治经济不仅保护了市场的发展,而且促进了市场的稳定,成为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因此,市场经济越发达,法治和经济的结合程度越深。经济是法治发展的基础,法治是经济发展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作者单位:齐鲁工业大学)

参考文献:

[1] 卫兴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J].前线,2014(12)

第4篇

一、当代中国的人学研究是如何兴起的

简要来说,人学首先是研究完整的人及其本质、存在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学问。人学有 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学指研究人的一切科学,狭义的人学指研究人的本质、存在 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学说。人学不同于人的科学,后者是研究人的某一侧面而形成的一个 学科群,人学则是在综合各门有关人的科学提供的关于人的知识的基础上对完整的人进 行综合研究,并提升出关于完整的人的本质、存在和历史发展规律的一般理论。这里, 人学研究实际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综合人学,以达到对“完整人”的研究;二是哲学人 学,从完整的人中提升出关于人的本质、存在和历史发展规律的一般理论。

人学还是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人学”概念的提出代表一种新的哲学观念或理 念,一种观察、分析世界的新视角和新方法。我国当代的人学研究,就是力求关怀人的 生存发展,提供一种观察、分析问题的新的视角、理念和方法。

人学之所以在中国兴起,有其深刻的背景。首先是哲学史根据。在哲学发展早期,“ 人”面临两种命运:一是人被淹没在自然、社会及宗教中,显得不独立;二是人被各种 不同的哲学流派加以肢解,变成支离破碎的人。近代以来情况发生了变化:首先是把人 本身从对自然、社会等客体的从属中相对独立出来并提升为主体;其次是把被哲学肢解 的人整合成完整的人。这种变化蕴含这样的道理:人在世界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本 质,哲学既要从外部世界理解人,还要从人的内在方面认识人。由是,人学作为哲学的 本质在当代才真正显示出来。既然如此,当代哲学就应把作为主体的完整的人作为自己 专门的研究对象。其次有科学史根据。近代以来人的各种科学独立发展起来,积累了关 于人的丰富的实证知识。但它们在开始时并不一定确保其内在联系,反而使人变得支离 破碎。对人的不同侧面加以认识而形成一系列的人的科学,是近代对事物进行分门别类 研究这一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决定的。科学发展到现代呈现出新的趋势,就是研究人的 各门科学趋于结合,趋于综合人的科学提供的关于人的不同侧面的实证知识,把人作为 统一的整体来把握。对这种趋势的反映和反思,必须有一种关于人的统一的基础学说即 人学,来把关于人的各种科学之间的联系建立起来,既克服对人的片面研究的局限,又 为一切有关人的科学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基础。再次有其文化学根据。以个人主义为核 心的文化把人理解为具有独立价值的个人,以整体主义为核心的文化把人理解为只有在 整体的关系中才能存在的人。这两种文化在一定历史时期都由于自身的局限而带来某种 危机,其危机实质上就是人性危机。克服这种危机的有效方法,就是重建一种完整的人 性,并通过这种重建来实现文化的综合创新。最后有其时代或实践根据。真正的人学是 自己时代的产物。当代中国发展究竟提出哪些体现着时代精神的深层问题呢?

一是改革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说到底是解放人,为人松绑,解决人 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充分利用人性和规范人性来 运作的,它既要求相适应的人格来作为它建立和发展的基础,又对人的发展产生正负影 响,其最大的积极影响是促进独立人格的形成和人的能力的充分发挥,其消极影响是产 生一定的人的物化现象。从现实看,国民素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 哲学高度讲,市场经济体制在表面上是“物”的问题,深层却是“人”(人性、人格、 人的素质、人的能力、人的价值等)的问题,这必然促使人的自我觉醒。

二是文化建设。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把文化建设放在比较 突出的位置。文化建设的实质和核心是提高国民素质,塑造社会主义现代新人,它是以 人为本并解决人的问题的。为此就必须对“人”作专门、全面和深入的研究。

三是当代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从哲学高度和深层来看可持续发展,其中心问题就是人 的问题:它把人类作为发展主体;以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为理论根据;以人的素质的提高 和能力发挥为实现条件;以代际之间的和谐发展为核心内容;以改善和提高人的生活质 量为最终目的。当代中国的发展过程也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过程,而人的现代化 则是关键。发展学家佩鲁指出:如果不从人的更高层次上去理解发展,对各种发展问题 的理解和解决就难免是浮浅的、表面的。

此外,人力资源开发,实行人本的管理,提高领导干部队伍和国民的素质,思想政治 工作等,都要求对人是什么和人应如何做这两大问题作专门深入系统的思考。

上述问题是现有哲学不能完全回答的,必须有一种专门系统研究人的本质、存在和历 史发展规律的理论,这就是人学。

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什么需要加强人学研究

中国的人学研究始终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步步深入的,它由20世纪80年代初从价 值观上强调尊重人,到20世纪90年代纵深向人学理论建构方向发展,向从学理上说清人 、从实践上塑造人方向发展。中国的人学着力研究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 提出的重大现实问题。其中主要研究了人的素质、人的全面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人的发展的形态、人性发展与制度创新、市场经济背景下人的生存方式与人的精神世 界、知识经济与人的创新能力、新经济与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等。我国人学研究的一个基 本特征,就是其基本进程始终紧随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发展,并反作用于社会实践 。中国的人学研究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供理论基础

在市场经济中人以怎样的方式存在?这是对市场经济与人的关系的根本理解问题。

人首先为追求和满足自我正当利益最大化而存在。市场经济使人必然追求“利”益。 市场机制之实质,就在于它充分利用并规范着各个人对其利益追求的本性来激发人的最 大潜能,以为社会作出最大的贡献,追求交换价值中的利益最大化,是生产者进行生产 的基本动机。“市场经济使人必然追求利”也会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得以体现。 我们的任务在于使利益原则向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积极方向发展。

人主要依靠其能力而存在。市场经济内在要求人必须崇尚能“力”。市场竞争不相信 能力弱者的眼泪,倒是给那些能力强的人以优厚的回报。在这个意义上,竞争首要是能 力的竞争,市场经济是能力经济。这必然使每个人认识到,人生价值的实现及幸福很大 程度上取决于你的潜力、能力和努力程度。实际上,能力观念是自文艺复兴以来近代西 方市场经济社会的核心文化精神之一,而西方社会的富强正起因于

市场经济所培育的能 力主义观念。当今中国正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因而强调对能力问题的重视就不足为怪 了。实际上,只要搞市场经济,就必须重视人的能力,就必须确立人要依靠其能力而存 在的存在方式。 人自觉按照理性的法则而存在。市场经济要求人必须按照“理性”的法则行事。在市 场竞争中,竞争者要获取成功,既要运用理性思维能力来对信息和行情加以分析、选择 和处理,又要运用理性的法则破除“人情”、“关系”、“特权”向社会经济的公共领 域渗透,同时还需要运用理智来控制和驾驭竞争者的情感、意志,且以精细的理性计算 来使资本和劳动的组织达到合理化。这实质上内在要求发育和提升出一种理性精神。这 里的理性精神,即是指旨在注重客观、分析、标准、规范、精确、量化、程序、严密、 公正、制度和控制的一种价值取向。正因为如此,实行市场经济的近代西方社会是极力 倡导理性精神的。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但又缺乏的,是理性 精神。在现实生活中,主观性有余而客观性不足,整体把握有余而实证分析不足,模糊 有余而精确不足,随意性有余而程序性不足,人治有余而法治不足等现象,仍在一定程 度上存在,这对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及人的发展产生许多消极影响,所以必须加以改变, 并确立人自觉按理性的法则行事的存在方式。

人必须依靠努力奋斗而存在。市场经济内在必然要求人在生活中自“立”,即自律、 自觉、自主和自强。从文化角度讲,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把从事有关经济活动的人从人身 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使其走向市场,成为经济运营的独立自主的主体。这就内在要求 主体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分析、判断、选择和决策,并自觉承担责任。因此,人的独立 自主或自立是从事有关经济活动的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和经济运营的前提条件。在市场经 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只有当人具有独立自主的意识、人格和能力,能独立自主地进行 分析、判断、选择和决策,他才能充分发挥其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才 能积极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从对市场经济建设实践的反映来看,近年思想界提出 并热烈讨论的“人格独立”、“人的主体性”、“人的个性”和“人的能力发展”等问 题,都旨在倡导一种精神——在市场经济社会,人必须依靠后天的努力奋斗而存在。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作方式,必将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产生广泛而深刻的 影响,从而使我们这个时代呈现出新的特点,显现出新的精神。概括起来就是:注重利 益的精神;崇尚能力的精神;推崇理性的精神;强调自立的精神。这四种基本精神体现 着人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根本方式,因而蕴涵着人学理论和方法存在的内在必要性。

第5篇

[关键词]竞争协作非价格竞争

正确认识竞争与协作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相互关系、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对于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竞争与协作的关系

市场竞争是各种市场主体的当事人,为了生存和发展,通过市场行为的优胜劣汰而展开的争斗和较量。市场协作是各种市场主体的当事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市场规则的基本要求,协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以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或既定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与协作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竞争与协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1)这是竞争与协作的内在联系来决定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上讲,竞争与协作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没有竞争的经济,不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自觉参与竞争。同时,市场经济也需要协作,协作是增强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2)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和目的决定的。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协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

(3)这是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的必然趋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基本途径一是改革,二是开放。不改革旧体制,难以建立新体制;不对外开放,难以形成统一大市场。

2.竞争是贯彻价值规体的客观要求,协作是生产杜会化的劳动形式。竞争与协作是一对矛盾,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加强了商品生产者彼此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协作的要求。

3.加强社会主义的竞争与协作,是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纵然它更强调协作,但不排斥、也排斥不了竞争。深化改革不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而且要有意识地引入竞争机制。

二、竞争与协作有机结合的意识

竞争与协作是两种经济行为,是矛盾的统一体。二者可以通过内在动力和外在推力实现有机结合,优势互补。

努力培养竞争与协作的意识。一方面,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竞争与协作意识。竞争不是排斥协作,协作也不是不搞竞争。另一方面,要从理论上弄懂竞争与协作的辨证关系,积极参与竞争与协作的实践。

三、广泛开辟竞争与协作的途径

我们要发挥优势,扬长避短,走到市场经济的海洋中去,参与竞争。同时也要搞好协作。要搞好区域协作。长江流域以上海为龙头,以浦东开发和三峡工程为契机,以长江三角洲和沿江地区为开放带,带动长江流域广阔腹地加速发展;东北三省取消一切封锁,实行跨省联合,迅速建立全东北地区的大流通、大市场,参与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大循环;西南五省七市利用独特的地缘、人缘优势,发挥能源和有色金属资源丰富的特色,联合起来,走向南亚和东南亚;西北地区协力进行能源、交通建设,通过欧亚第二大陆桥,联合起来走西口。搞好集团协作,跨行业协作,跨所有制协作。五是国际协作。在竞争与协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有所作为,特别是经协部门,要名正言顺地走上整个经济活动的舞台。

四、在竞争与协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协作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获得最佳经济效果的。问题在于竞争的目标是否选准、竞争的手段是否正当以及联合的对象是否合适等。因此,对竞争和协作要加强引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1.竞争与协作必须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进行。我们的竞争,不是盲目的竞争,必须在国家宏观统一调控下进行。国家应该制订长远战略规划,运用经济杠杆,调整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统筹兼顾,促进经济平衡发展。

2.要有明确目标,避免企业在竞争与联合中的盲目性。当人们确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应当倡导竞争和加强横向经济联合时,各企业应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国内外市场的发展趋势和企业的专长,综合拟定出在经营战略上具有相当水平、经过奋斗可以达到的目标。

3.要重视非价格竞争。价格竞争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们熟知的,非价格竞争是价格竞争的对称。它是指在商品价格既定的条件下,商品生产经营者通过商品的品种、款式、质量、包装、服务等方面所开展的竞争。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除价格竞争外,非价格竞争便成为更广泛更高层次的竞争。

4.要防止横向经济联合、特别是企业集团走向垄断。当前,在横向经济联合的基础上,出现了有利于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企业集团。与常见的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合相比,已由单个的、分散的企业变为相对集中的企业。这种联合不仅是生产上的联合,而且还包括了销售、科研、服务等更广泛的内容,使资金、人才、物资、技术等生产要素实现最佳组合和合理配置,从而具有更高层次的竞争力,更大规模和更强的凝聚力。

5.要充分运用法禅手段,保护联合,维护企业正当竞争的合法权益。国家要制定出企业法、竞争法、联合法等有关法令,使企业在联合与竞争中有法可依,企业的行为受法律的监督、约束,企业的正当权益是受法律的保护,并依法调整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l995

[2]马洪主编: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l993.28

第6篇

一、宏观调控及其客观必然性

宏观经济调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与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现代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经济范畴。国家宏观调控就其本质和基本内容而言,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的干预和引导,它以市场机制自身的存在充分发挥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功能为前提。宏观调控是补充市场的不足,而不是取代市场的功能;离开了市场经济本身,也就无所谓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这是宏观调控的基本性质。为了把握住这一基本性质,必须正确认识宏观调控的内在规定性及其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

所谓宏观经济调控,就是指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主要运用间接手段,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与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和引导。在这一概念中,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是宏观调控的主体,而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则是宏观调控的对象和客体;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是宏观调控的目的;主要运用间接手段进行引导和调节是宏观调控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和发挥的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无一例外都是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在我国,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必然性在于:

1、从微观领域看,“市场失灵”是政府介入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深刻原因。市场机制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市场机制的消极作用也就是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缺陷,其主要表现是: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环境污染、失业等社会问题;市场机制不能维护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地保护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也会给风险性投资带来一定的障碍;市场机制难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容易造成收入分配上的过分悬殊;市场机制不能克服规模经济与垄断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缺陷依靠市场机制本身是无法弥补的。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使国民经济均衡发展,需要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

2、从宏观领域看,市场经济本身还存在着“市场失衡”,从而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与经济结构的不平衡,这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经济不稳定,既可能表现在生产过程中,也可能表现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微观经济的不稳定,必须导致宏观经济的不稳定,表现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失衡,要么总供给大于总需求,要么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造成经济不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市场机制自身的内在缺陷的局限性,是导致经济失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市场调节的局限性主要表现是:

(1)市场调节具有微观性。市场调节是建立在各微观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追求之上的。而这些微观经济主体,一方面在市场活动中不可能事先就洞察到国民经济的全局,并根据这一全局来决策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它们都从自身微观经济利益出发来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可能完全符合社会整体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宏观经济利益的要求,甚至可能与社会宏观资源配置合理性要求相违背。这样,市场调节难以实现宏观总量的平衡和总体结构的合理。

(2)市场调节具有暂时性。市场调节是通过市场各种要素(价格、供求、竞争)相互作用实现的。集中表现是:供给与需求通过竞争形成一定的市场价格,在这里,供给与需求是动态的,价格也是动态的。市场在动态的价格下使供给与需求暂时趋于平衡的状态。由于市场各种要求都处于经常变化之中,这种平衡状态是转瞬即逝的。因此,市场调节只能一次性地,暂时地解决供求矛盾,而不能使这些矛盾得到比较长期的解决。

(3)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市场调节是在矛盾或问题发生之后进行的一种调节,这种调节具有滞后性,是“马后炮”式的调节,有一定的时间差,加之企业和个人掌握的经济信息不充分,因而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经济运行的无序和混乱,造成社会经济的频繁波动和资源浪费。如我国彩电、冰箱的生产,时而严重供不应求、时而又严重积压等,就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反映。

(4)市场调节具有分化性。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必然是优者获利多,劣者获利少,甚至亏损被淘汰。这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会使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甚至造成贫富悬殊乃至两极分化。正因为市场经济存在以上缺陷,不能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所以必须实行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

3、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也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内在要求所决定的。这是因为:

(1)市场机制要充分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需要一系列基本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要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各种市场信号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要形成总供给与总需要大致均衡的市场状态;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法规体系,等等。显然,在我国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仅靠对市场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这些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来的,而只会导致市场混乱,使社会经济运行走向无序。这就需要由国家的宏观调控来推动这些条件的加快形成。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它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实现而不是违背某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目标,如要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等等。很明显,单纯的市场调节不可能自发地实现这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目标。所以,由社会主义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就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必然的了。

4、宏观经济调控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的生产,社会化大生产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以及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联系日益紧密,它们协调一致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比例性和平衡性。而这种协调一致的配合仅靠市场无法实现,必须有站在全社会高度和从社会全局的利益出发的政府,进行统一的宏观调控,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均衡发展。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步走出国界而形成了国际分工,出现了商品生产、贸易和资本全球化的趋势。这种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国际分工更为复杂,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更加频繁。各国政府必须加强对国内外经济的协调,促进本国经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本国优势,取得较好的经济利益。经济全球化并不意味政府职能的弱化,政府在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面前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

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就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的,它是实施和评价宏观调控工作的主要依据,决定着宏观调控的内容和重点。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是多元的,是由诸多目标构成的目标体系,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其具体内容如下:

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就是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这一总目标主要包括经济总量目标和经济结构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总量目标是在供需平衡基础上的经济增长目标。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无论总供给大于总需求,还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都会引起宏观经济的波动。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制订符合实际的总量增长计划,避免经济过冷或过热,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结构目标是在总量增长前提下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等。调整产业结构就是要调整三大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特别是要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第一、第二产业服务。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还要进一步调整地区结构,克服地区间条块分割所造成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的状况,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和资源优势,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形成互补的地区结构,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即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总量和结构上的基本平衡,是通过具体目标体现出来或得以实现的。有关我国现阶段宏观调控具体目标的主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四个方面。

1、促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经济全面发展的主要指标,是一个宽泛、综合的概念。它既体现经济总量的增加,也体现人均收入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总量上的增长是建立在比例协调、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基础之上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是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

2、增加就业。

扩大就业不但能更加充分利用劳动力要素,而且能促使居民收入普遍增长。因此增加就业既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标志,也是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体现。经济中总供给大于总需求会造成失业,同时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也会带来失业。失业会增加社会福利支出,加重财政负担,失业率过高还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在我国,存在着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但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要慎重掌握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并通过促进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发落后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手段,来增加就业。

3、稳定物价。

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大体稳定是经济健康、平衡发展的保证。企业和个人可以在较为稳定的价格预期下安排生产和消费,促使经济平衡增长,避免大幅波动。而无论是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都会带来价格的紊乱,影响各类经济行为主体的判断和信心,扭曲资源配置,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特别注意通过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使之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匹配。另外,长期的财政预算不平衡和国际收支逆差也会导致币值不稳,应注意综合、协调、平衡采用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来保持物价和币值稳定。

4、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第7篇

市场机制是指市场经济中通过供求和价格变动,市场竞争风险与社的途径来调节经济运行和实现资源配置的作用过程。只要包括供求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和风险机制。

风情街这世界上包含了市场增长潜力找他的意思刺激和风险约束。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视频,经理层一层的那激动。群里边还有学术长春参与者的一种本能。对,无论怎样追求经济利益。都是时间的永动力。

所以在我们看来,所有的人,一切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单纯依靠市场调节,不能保障市场生气的正常运行和剪头发展,所以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中了,同时国家对经济的条件和管理成为市场方对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可辫子的是变为劳动力的人不同是吧,可变资本的加持教室两个中部转移到新产品去,要么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支付的价值比工人由于购买生活资料在生产过程以外消费掉了。

翅膀的板车体现在物上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给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管线。

绝对剩余价值就是吃避药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延长工作日的老头时间20分钟还多少卡,只能养。

第8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意义

中图分类号: F407.61 文献标识码: A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是产权制度变革的必然选择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 国家是国有企业唯一的投资者 。投资者关心的重点是经营成果―――首先是产品, 进而是利润, 管理者的管理中心当然与投资者相一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电力企业也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分散投资者不仅关注企业当前的经营成果, 而且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不仅关注企业当前实现的利润, 而且关注企业未来的盈和能力和发展能力; 不仅关注利润的总额, 而且关注利润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 为了适应投资者的需要, 经营者对企业的控制和规划, 当然也要从经营结果( 利润预算) 扩大到经营过程( 业务预算和资金预算) , 并进而延伸到经营质量( 资产负债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 。因此, 推行预算管理是电力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在产权制度变革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适应财务活动性质变化的有效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与企业体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金融机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必须逐渐地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与等价交换的原则运行。企业的财务活动已成为连接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不再是简单的资金收付活动, 而是包括资金筹措、投资决策与日常管理等多项内容在内的十分复杂的活动。随着电力企业财务活动性质的转变, 对电力企业财务活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 不仅要对不同的投资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 还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筹措资金以及对资金的日常运用进行管理。电力企业能否有效地预算所需资金的金额, 是否能有效地筹集资金, 并将其配置在适当的地方等, 这些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与否不仅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 企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财务活动性质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机制。根据成功企业的经验, 预算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现代企业实施财务管理的有效机制。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资本经营机制运行的必然需要引入“资本”概念

开展资本经营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最有意义的进步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追求利润,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使企业和投资者得到最大限度的财富, 即满足资本利润最大化的要求。要使资本真正能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功能, 就必须建立和完善资本经营机制, 必须促使企业按照资本经营机制的内在要求进行运作, 广泛有效地进行资本经营。资本经营机制就是对资金有效管理、控制和运行的机制。预算管理是在科学经营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 围绕企业战略目标, 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计划与规划, 使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预定的计划与规划进行流转和运动, 以实现企业理财目标的有效管理机制, 与资本经营机制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因此, 实行预算管理是企业资本经营机制运行的必然需要。电力企业要进行资本经营, 必然要引入财务预算管理机制。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是促进电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首先, 以市场为导向, 以销售为龙头, 以产定销的财务预算管理, 是连接市场与企业的纽带和桥梁。电力企业在实现理财目标的过程中, 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把市场需求与企业内部资源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预算管理, 可以合理配置企业内部资源, 以保证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 长期在市场上获得最大收益。

其次, 在市场销售一定、销售价格一定的情况下, 降低成本费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在预算管理过程中, 在对外扩大销售的基础上, 企业始终坚持以成本费用控制为重点, 从而为直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三, 预算管理实行程序化管理, 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讨价还价”过程, 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 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将经济效益目标落到实处, 为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其四, 电力企业预算管理的重心从经营结果( 目标利润) 延伸到经营过程( 业务预算和资金预算) , 并进而扩展到经营质量( 资产负债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 , 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时间。

第9篇

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始终担负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因而特别需要注重提高他们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驾驭就是对各类不同特定人才,有一个全面的、综合的、动态的、有效的控制、引导能力。确切地说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就是要对人才开发工作的环境和局面进行科学控制,有效推动区域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世界经济趋向全球化的进程中,认识市场经济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把握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用市场经济的眼光和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开展工作,必须具备对新的市场经济环境的认知能力、科学的战略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公共关系处理能力、自我控制约束能力和提升基本素质的能力。只有具备这些基本素质,这样才能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抢占先机,加快发展步伐,有效增强科学战略决策能力。基层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注重把握市场经济新环境的认知能力的开发。提高对市场经济环境的认知能力,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定期培训。各单位应该每年分层次对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轮流培训一次,进行经济发展专题、市场营销、行政法、战略管理、科技创新管理、公共政策等内容的培训。培训形式实行“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理论讲授和实践考察相结合。重点围绕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学习。此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通过不断自学,获取各种知识,扩大知识面,从而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

第二,注重把握科学战略决策能力的开发。提高战略决策能力,就是要认真读书学习,扩大基础知识面,增强专业知识的深度和精度,为形成和提高决策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在仿真的决策情境中进行专业训练,以提高自己决策思维的敏捷性,思考问题的全面性和对复杂决策工作的适应性,要不断总结经验,在日常的领导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决策能力。

第三,注重把握公共关系处理能力的开发。公共关系处理的基本原则应以事实为基础,以对公众的广泛和细致的研究为依据,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全员的公共关系为保证,要强化能力训练的各项基础。如树立端正科学的公关意识,培养豁达宽和的性格,积累广博的知识,培养良好的公关心理素质以及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的经验,还可以通过举办公关能力培训班、聘请专家亲临指导、充分利用传播媒介和情境模拟训练等途径来提高公共关系处理能力,提升良好的整体素质。

第四,注重把握自我控制约束能力开发。提高自我控制约束能力,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党性锻炼,增强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能力。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加强党性锻炼,增强自身抵御能力,防止少数领导干部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谋私手段,搞权钱交易,防止在错综复杂的社会思潮面前迷失方向,做到自警、自醒、自立、自强,筑牢反腐防线,提高自我控制约束能力,始终把自己放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工作。

第五,注重把握领导干部具备人才开发能力。人才开发能力从根本上讲就是力求最大限度地挖掘、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潜能的能力,就是通过选拔、培养、组合、调配、引导、激励等各种手段,使人才资源的整体潜能最大限度释放出来,从而力求达到最佳工作效果的能力。

第六,注重把握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实”。一是为人诚实。做官先做人,诚实是为官的基本品德。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诚实是党性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基本体现,是最根本的官德修养。因此有了诚实才能有务实,才能说实话、办实事、见实效,才能以人格的魅力赢得人才。二是作风朴实。作风朴实是对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体现一种工作方法,也体现出党员干部的自身形象。因此必须具备端正的工作态度、高尚的道德修养、高度的责任意识、良好的团体协作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用自己的言行举止感召他人。三是基础扎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基础,是取得工作成效的根本保证。因此具备扎实的基础,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作用。四是工作踏实。工作是一种使命,工作就意味着责任。因此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出他的人生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工作成就。要想做轰轰烈烈的大事,必须从繁杂琐碎的小事做起,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作出不平凡的贡献,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总之,县域经济要发展,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是根本,领导干部自身建设是前提,领导干部注重人才开发是关键。只有有效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素质,培养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开发,才能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第10篇

关键词: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

应然选择。

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力量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模式,能够使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市场也是有缺陷的,市场失灵、利益冲突是市场经济无法避免的,因而需要一定的社会规范加以约束。道德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能够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和竞争秩序,对市场经济起到规范化、秩序化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模式。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传统道德面临着极大挑战。我国要及时构建适应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问题的实然表现。

(一)道德失范问题的出现。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引发了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道德观念多元化,传统道德与社会生活的矛盾、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逐渐出现。同时,市场经济具有利益驱动性,能够激发人们对利益的追求,这其中既包括合理的利益,也包括不合理甚至非法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够完备,市场规范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缺失,道德约束力弱化,经济行为过度凸显自利而忽视道德规则造成道德缺位或错位,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这些问题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亟待加强。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急需道德建设为市场经济及其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引导,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双向需求”

现实中,市场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是一种“双向需求”、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同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相适应。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并为之服务的。市场行为主体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在全社会范围培育良好的经济信用和商业环境,协调经济发展,避免行业间的恶性竞争。道德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承担着调节市场经济社会各种内在矛盾的任务。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同社会主义道德导向相吻合。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在不同价值观引导下会形成不同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应该有自己的价值导向和目标需求。市场经济具有逐利性、自发性和盲目性,容易导致金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社会问题,需要道德原则的约束。合理健康的道德信念和规范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的原则解析。

(一)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是我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我国的经济生活产生持续影响。营造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道德生活,人们需要相互信任的关系。所谓“诚信”,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不以坑蒙拐骗等欺诈手段和假冒伪劣产品从对方那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度出现严重的诚信危机,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这种风险难以通过制度设计避免,因此需要依靠市场主体的道德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内涵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龙静云,2002)。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必须要构建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体系,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培养公民的诚信品质,营造人人讲诚信的社会环境,来维系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二)公平原则。

公平是造就良好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关键。公平作为一种价值尺度,要求人们按照特定的道德规范调解社会关系,从道德角度评价人们的行为。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指出所谓“公平”,“就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行为、习惯的道德的实施,每一个人都应得到属于他的权利”。这里的公平是同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这就决定了市场竞争是平等的竞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要遏制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也要改变平均主义的观念,清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把市场经济的竞争精神与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既不能一味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也不能一味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要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二者的统一。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效率与涉及重大原则的社会公平问题相冲突时,效率应服从社会公平,这也就意味着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这也是集体主义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权利为本”,这意味着每个人都享有普遍且平等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每个人都拥有分享社会财富的权利。

(三)利益兼顾原则。

道德的本质是利己与利他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道德应该兼顾自利和他利。在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考虑和顾及他人的利益,增进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市场经济必须以不同的经济制度作为载体,从而决定着市场经济所内生的互利主义必然向个人主义一端或向集体主义一端倾斜”(陶德麟,1999)。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但是如果市场行为主体只考虑“利己”不考虑“利他”,不顾其他行为主体的利益,市场经济将无法进行下去。我国是一个传统的礼仪之邦,传统道德信奉的是“克己”、“重义轻利”,严重抑制了人们对利益的天然性的追求,不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需要道德的影响力调节个人的逐利行为与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协调一致。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扬的应该是理性的自利。

转贴于

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接受社会理性的引导,重视法律和道德的制约,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高度统一。在不得损害他人利益的约束下,实现自利最大化的行为才是道德的。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人民当家作主,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具有一致性,这为集体主义精神的弘扬提供了前提。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利己更要利他。集体主义将利己与利他相结合,既把社会集体利益摆在首位,同时又充分肯定和保障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努力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统一起来,实现义与利的结合,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

“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这里的“全人类的利益”就是自利和他利的道德因素的统一,就是集体利益的体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的应然选择。

(一)道德建设与现实国情的结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道德建设既要反映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的一般特征,又要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吻合。首先,道德建设应该正视和承认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正当性,形成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权益的道德观念。社会主义并不反对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而是反对极端功利主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维护个人财产权益的道德共识,同时使个人通过努力后的收益同社会收益相匹配,从而提高个人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其次,在承认个人权益的基础上,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使利己与利他统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另外,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受着社会历史条件和人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曾指出:“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将能够给那些既有益于个人完善又有助于其他人幸福的品质提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控制那些损人利己的恶劣品质和行径”。因此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推进需要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向前发展。

(二)“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不仅处在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中,而且也处于一定的精神关系中。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存在各种利益关系,实践主体的价值定位往往是个人本位,使“经济人”趋向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对于这类弊病,必须借助于“道德人”的培养才能超越。因此,道德建设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人类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应该使行为主体达到追求经济利益的“经济人”和追求社会利益的“道德人”的完美统一,在这一基础上所产生的道德激励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市场经济对竞争原则的公正性和遵守规则的严肃性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完善“经济人”的交易行为,人们才能逐步培养成守合同、重信誉的良好道德风范。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提倡文明经商,重视职业道德,讲究社会公德,使社会正气深入人心,形成市场秩序的良性循环。

(三)法治与德治的整合。

市场经济既是法律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没有法律,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将会遭到破坏;同时,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等价交换等道德规范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道德建设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就在于对市场行为主体的规范。法治与德治的整合是实现社会转型的必要条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在社会转型时期,有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又不能完全离开伦理道德的支持。法律和道德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种基本机制,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法律以强制方式规范市场秩序,是一种他律的手段,具有强制性,是保障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往往需要相应的成本;而道德是市场行为主体在道德意识支配下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自律的体现,具有自觉性。道德约束的力度越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越大,社会运行的成本就会越低。在实践中,法治是德治的重要保障,也是进行道德教育的手段。德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因此,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协调将共同促进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只有与社会道德价值相吻合的“良法”,才能被社会成员所认同而产生实际的持续效力。同样,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体系并发挥应有的功能,就必须有配套的道德体系与之相适应,才能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内含新道德规范的法治经济,需要法治和德治两种手段的结合,行为主体实现“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道德建设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而逐步提高,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价值引导和道德约束。这一环境下所培育的道德作为内在影响力可以塑造和强化人格的可靠性,作为外在约束力可以抑制不诚信行为的出现。同时,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也将为道德建设铺平道路。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扬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旗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加强道德建设,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23卷)。人民出版社,1972

2.[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 9 9 1

3.[德]彼得·科斯洛夫斯基,译。伦理经济学原理(中文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4.[英]亚当·斯密,郭大力,王亚南译。国富论。商务印书馆,1997

5.龙静云。以诚信进德立业。江汉论坛,2002(2)

第11篇

关键词:民法;法治建设;市民社会;市场经济;权利观念

宪法确定我国基本治国方略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为我们描绘了法治国家的蓝图,指明了法治国家是我们国家建设的理想。“我们希望法治精神弥漫全国,也希望有一个以人权为唯一正当政治目标、以人民意志为唯一权力来源的法治政府,还希望建立一种消除任何权力超出合法限度而不被制止的体制,因为这些都是法治社会所应具备的。”依法治国是实现这一理想的阶梯。因此,良好的法律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与核心。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作为与人类经济、生活联系最紧密的一个法律部门,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法治建设依靠法律,民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关键和最基本的标志。在众多的部门法中,发展历史最悠久,因而也是最完善、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民法。民法源于罗马法,是对罗马市民法的简称。古罗马地处地中海沿岸,经济形式以商业为主,不同城邦以及同一城邦之间由于交换形成了市场,这就是商品经济,是民法产生的经济基础。罗马法是当时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也体现了商品经济最一般的规律。尽管后来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等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以及前苏联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典都体现了本国区别于它国的特殊的经济制度,但商品经济是其共同的经济形式,从罗马法流传下来的许多基本原则(如平等自由、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与基本制度(如所有权、债权制度等)都驻扎在这些国家的民法中。我国的民法也不例外。虽然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我国的经济一直以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为主,没有形成商品经济,民法作为调整手段发展也相当薄弱。但解放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由于民法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特性,民法逐渐受到重视,《担保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的出台就是体现,老百姓也逐渐认识了民法,了解了民法。如今我们翘首以待《民法典》出台,因为它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市场经济是法治建设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要求经济运行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来组合生产要素和分配多元的利益,这对市场主体的自觉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法所具有的平等、公平的品质是对这种自觉性的最好扶持与保障,这正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内在要求相符合,因而民法必然成为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并发挥着主导作用。民法的发展历程说明了“民法是一切部门法的基础,其他部门法可以说都是从不同侧面对民事法律关系和基本原则的保护、充实和发展,或者为它们的完满实现创造必要的法制条件和环境”。又由于民法被实践所证明的正义性,其他法律也逐渐吸收了民法蕴涵的平等、自由、人权的价值观念以及源远流长的基本原则。“有关平等、自由的观念,往往都是先在民法中予以确认,而后才见诸宪法的。民法的许多观念几乎不需要经过任何加工即可成为法哲学的研究对象,成为整个法学发展的向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对多元利益的调整功能使竞争激烈的社会向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因此,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它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较之其他法律部门更加密切。民法的发展代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民法的进步将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市民社会是法治产生的社会基础,民法促进市民社会的形成

市民社会一词在其刚刚产生时就与古罗马时期的文化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它被人们当作一种文明、进步的社会形态。“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可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中每个市民都被看作是合理地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具有理性的“经济人”。然而利欲的发展必然会造成对他人利益即权利的侵犯,这是必然的。而这样的冲突有时市民无法自己解决,为了和谐地生活,市民需要把他们的权利以契约的形式授权给一个组织以解决这个难题,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个组织就是国家。马克思认为,随着社会利益分化为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两大相对立的体系,整个社会就分裂为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两个领域。可见,市民社会是与国家相对应的私人自治领域,在这个领域内个人自由地进行商品交换,合理地追求着自己最大化的利益。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上,先有市民社会,后有政治国家,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产生的前提,政治国家是市民社会的体现。如果“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正式表现的一定的政治国家”。那么,这样的政治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分化是中国法治建设必须选择的进路,因此市民社会的建立是中国法治之路的不归选择。

但是,如何建立市民社会?由于历史原因及现实情况,我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像西方国家的市民社会一样自发形成,只能靠外部力量的规范与引导。这一外部力量直接表现为民法。“民法在市民社会的表现形态就是私法自治,私法至上是市民社会的一种内在信念。”这里的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市场经济培养了人们独立的人格、主体的意识与自决的能力,因而有可能孕育一种与国家相对应的力量即市民社会,以真正实现社会自治与政府权力的平衡,因为市民社会越完善,国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性越小,市民社会是对国家的限制。“市民社会中人的价值在法律上反映为两个方面,即私权的充分享有和私权的不受侵犯。”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这一历史使命唯有民法才能完成。民法对市民社会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用权利本位、意思自治的基本理念、平等公正的价值及具体制度来保证私法主体的利益和经济民主的实现;另一方面它又通过界定国家权力运作的范围,来控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以尊重私权,真正实现私法自治的美好局面。民法实质调整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民法越发展,市民社会越发达,政治国家的领域也就越狭小,民法成了市民社会建立与发展的主要动力。可见,确立民法的基本地位是正在形成中的市民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法重要作用的又一体现。三、市场经济是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法治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法治国家的建立将是空中楼阁。综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法治总是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有关,而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以国家垄断为内容的产品经济、计划经济无缘。西方国家法治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市场经济是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一个国家法治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依法治国依赖充实完备的法律,法律的出现源于社会的需要。而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交换的不发达使得社会对复杂的法律规范需求很少,更多求助于习惯、宗教等;在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和经济融为一体,经济关系由行政命令来调整,法律的作用微乎其微;市场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是以市场作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本手段,经济关系靠经济规律自发调节,社会需要大量的法律规范,法治国家才有实现的可能。市场经济本质上必然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构成了法治的基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自我权益的关注更自觉、更积极,对法治的要求更强烈,民法成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因为市场范围的大小、市场成熟程度、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主体的独立程度。首先,民法以确认市场主体的独立资格为首要任务。赋予市场主体以法律资格相当于为市场经济注入鲜活的血液,它使市场经济得以健康运转起来。这种对主体资格的确认彻底摒弃了等级特权思想,培养了人们独立人格与自由权利的观念。市场经济的张扬个性、追求平等、自由、效率的特性正好满足了民法公平、正义、自由的精神内涵,从而民法的作用就是解放人们的思想,使市场经济充满活力。其次,民法以通过设置并不断壮大民事权利的方法,使人们得以自由地从事民事行为并受到民法的保护。再次,民法通过规定基本制度与原则来对多元的利益冲突加以协调,促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进行。最后,民法的责任制度能保障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从而创造一个和谐的竞争环境。“总之,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意思自治为基本理念,以权利为基点,以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为手段,以责任制度为保障,为市场经济法治化作了科学的构建,使市场经济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法制基础以及成功的法治模式。”

四、法治建设是人的工程。民法推进人的观念革新

第12篇

创新服务理念、制定支持政策和检验执法成效的主要依据和重要标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提升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促进经济加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决定于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经常、大量和直接地体现在政策的支持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本着“主动服务,超前介入,合法普通,支持发展”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打好服务牌,尽职尽责地

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对企业设立新兴业态、开辟新型经营方式和拓展经营领域的尝试,要放在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来思量、权衡、探索、创新,自觉按照市场经济的惯例和规则而不是按计划经济的惯性和经验来动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改进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整治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诚信、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市场经济秩序中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假冒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商业欺诈行为屡禁不止的形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决清除影

响和阻碍和谐社会构建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权益保障的投资环境、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不断得到巩固。要以确保市场主体资格的真实有效为重点,严格把

住登记注册关口,坚持对企业市场主体资质实施全程监管,把握“三不准”的准放原则,强化变更、退出和年检审核,坚决禁止有碍经济社会健康和谐的企业混迹市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不断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努力增强行政执法效果。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具体

表现。这不仅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自身规范、文明的管理活动促进社会和谐,更重要的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正确处理和把握好依法行政与监督管理的辩证关系